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om)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追凶迷途》 作者:苹果上的豹 内容简介:  他从冰河上漂下,身上布满奇怪的伤痕,浸泡使他肤色改变,眼睛形状也已不同,他熟稔刀术,手上的茧子却不是刀能磨出;他人在最著名的商路,却不是那些商人;他已忘记自己是谁,却获得天降横财;他刚刚记起自己是谁,却已遭到连绵追杀;当他掀起商战风云,当他纵横两国划界,当他造出犀利火器,变化的已然变化,失去的也已不再,最后一枪,来自他永远想不到的地方。 第1章 从天赐熊人开始 “熊来袭!警戒!” “河里!它走的是水道!射箭!立刻射箭!” 一头大黑熊,乘风破浪,从流金河的上游飞流直下,出现在众人视野中,伴随着咔嚓咔嚓的破冰声飞速靠近,竟然毫不惧怕弓箭。 持弓的汉子们抽出了腰间的刀。在草原上,没人敢惹冬季里醒过来的熊,它那愤怒的起床气,会把一切都撕碎。 “熊来袭?——冬季遇熊,乃天送毛绒玩具,不收怎行?正好试试我手里的新玩意儿射程如何。” 一个金马族装扮的瘦瘦的年轻贵族,迎风站在一座华美的帐篷门口,右手拿出一架手弩,左手举着一个小圆管,兴致勃勃的向着河上看去。 镜头中,果然是一头黑毛耸立的大熊越来越近,已经看清那浪花里露出的表情愤怒而狰狞,似乎要把这里的人都撕碎。 年轻贵族聚精会神的盯着镜头里的黑熊,举起手弩,就要发射。忽然,他脸色一变,“呸!”了一声,转身进了帐篷。 河面上黑熊越来越近,已经看清那愤怒的双眼一片深邃——深邃成两只血窟窿!它的愤怒永远的冻结在面孔上,它的四肢永远的不惧怕箭雨——原来,来的是一只结冰之熊。 熊已死! 河边的众人不像年轻贵族那样,为天赐毛绒玩具变死熊而失望,他们更关注的是天赐熊皮、熊胆、熊掌。熊已经死了?那只有更好,谁想和它搏斗呢。没有人关心熊怎么死的。 它来了,就是缘分。 他们只需感谢昊天,接受缘分。 至少今天有熊肉吃了,烤熊肉是难得一见的美味。冬日进补,抵得过一冬辛苦。 众人精神抖擞的把这头大家伙拉上岸来,打碎薄冰。 “啊——”忽然一声惊叫划破众人耳膜,是一个心急的人在扒拉熊身时,忽然发现自己手上拉住了一只青紫冰冷的——人手! “哗啦”一声,众人都全身戒备的退开。 几息之间,没有听到任何动静,终究这些人是草原上闯荡的汉子,胆子颇大,并不惧怕人手断肢,于是一个身材魁梧的汉子上前,吐了一口唾沫,伸手去拉那只断手。 拉!——拉出的却是不止一只断手,青紫的手还连着胳膊,胳膊后面是肩膀,脖子也出现了,然后是一团染着血污的黑发。 拉到这里,拉不动了。 众人缓了缓心跳,提着刀上前,合力将那头黑熊翻过身来。 饶是这些汉子纵横草原、见多识广,却仍然被眼前景象惊住了! 一个人,紧紧抱住黑熊,蜷在黑熊的胸口,黑熊的两条粗壮的胳膊也紧紧抱着这个人的后腰——哦,不,两只大熊掌是被紧紧绑在这人后腰上了,看那绳子,像是这人的腰带。这倒霉的黑熊是死了,而这个躲在黑熊身下的狠人,也浑身血污,气息全无。 难道是这人与黑熊搏斗,以至于同归于尽? 不,绝不是! 黑熊再凶猛,也只是头野兽,不会捅人刀子,而这个人的肚子上,明显插着一把刀。 众人都是在草原上挣命的人,一看之下,就明白了事情的大致情形。只是众人难以置信,这人身负重伤之后,竟然还能杀死一头熊? 至于抱着熊跳进河里,这个想法更是异想天开。 想必是因为天气极寒,这个人想要用黑熊保暖,他蜷在黑熊胸口,利用黑熊身体的余温和厚厚的肥油,为自己的身子保暖——同时,也是躲避追杀的绝招。冬季河水温度高于陆上,正是有了黑熊的皮毛和肥油护体,这个人才能在如此寒冷的天气中,没有被冻成一块冰坨子,还顺利躲过了追杀。至于他怎样把一头熊从冬季的睡眠中弄醒、弄到河里,大约有他的办法吧。 想明白这些事情,脑补了一系列场景,众汉子均觉得后背上凉丝丝的。 绑着熊掌的裤腰带割断,黑熊被拖到厨子那里,众人想把僵硬的熊人——汉子们都这么叫从冰里捞出来的人——重新扔进河里,被鱼吃了总比被野兽吃了好一些。 “等等!”一位穿着脏腻袍子的老人从人群中挤出来,清晨就似有微醺之意,众人纷纷让开。 胡子拉碴、喷着酒味的老人一伸手,就摸往那熊人的脖子,咦,居然有轻微的脉动。再一摸胸口,还有微微的温度,心脏还在极轻微然而极倔强的跳动着。 老人随手从脏袍子底下拿出一个皮囊,撬开那人的嘴巴,灌进些烈酒。熊人脸色稍稍回转了一些,不那么青紫了,但是也完全没有醒来的迹象。 “莫达在做什么?难道妄想救活这个人?”人群中有人问。 “莫达最喜欢治病、救人,没有活人练手,死人也可以。莫达当年是一个绰班。”一个汉子回答。 “绰班是什么?” “绰班,就是军队中——马匹、骆驼的医生!” “那不就是兽医嘛……” 老人不理会看热闹的人,直接粗暴的撕开熊人的衣服,查看熊人的伤口。 这个熊人全身都是伤,而且伤口形状不一,明显不是一种凶器所致。好在天气严寒,微微的冰碴子倒是替他止了血,没有使他失血而亡,只是有些失血严重。最大的伤口是腹部的刀伤,然而最严重的,是熊人后脑勺上一块青色的鼓包,不知被什么重器击伤,难为他挺到现在,如果普通人头上吃这么一记,也许当时就已经死去了。 莫达搓搓手,要是牲口身上有这么多伤,主人早就放弃了,还治什么?没错,他只是个兽医,而且现在是在荒野上,没有任何药物,他虽然喜欢动手动脚,却也没有什么可以救这个人了。 莫达念了几声牲畜往生咒,祈祷熊人下辈子托生个好人家,然后准备放弃。 忽然,他的目光却被熊人腰间的东西紧紧吸引了。 熊人腰间贴身系着一根看不出材料的绳子,绳子上挂着几样小东西,大约是腰链子之类的,听说中原人有系腰链的习俗,就像草原人脖子上挂一串狼牙。 看着这些东西,莫达眼睛却难得的幽深了起来,他的心猛地开始不为人知的剧烈跳动。 看来是那个东西…… 一咬牙,他跑向自己帐篷。不知是因为酒意还是因为激动,他居然自己把自己绊了两跤。 很快,众人看见莫达拿了些奇怪的东西,烈酒,剪刀和缝衣针,还有火把和几块冰块,回到熊人身边。 为方便操作,莫达干脆让人把熊人拖到河边,拿剪刀直接将碍事的衣衫全剪开,用河水给熊人冲洗身体的血污,然后才用烈酒清洗熊人的伤口。 此时的老莫达很像在洗牲口,而且酒意明显没醒,几次差点把熊人掉进河里。 苍天在上,草原在下,寒风吹过河边。老莫达卷起袖子,就这样恣意妄为,就地动起手来。他用烤过的缝衣针和鱼线给熊人缝伤口。粗糙的鱼线在皮肉上穿行,针脚歪斜,看热闹的人在旁边看得脸直抽抽。好在老莫达此时专心致志,眼睛贼亮,脚稳手准,认真的样子颇具震撼力,再也不像酒鬼的模样了。 冰块是用来止血的,不过,此时一经刺激,熊人的伤口又开始流血。 最后,剩下熊人肚子上插着的那把刀了,怎么办?冒失的拔出来的话,这人就是一个死。 双手沾满鲜血,莫达踌躇了。 也许是被缝衣针的穿行刺激到了,熊人嘴里忽然发出呓语:“白骆驼……快!白骆驼……要死了。” 莫达蓦的抬头,白骆驼?白骆驼! “快!快去宰一头白骆驼!”喷着酒气的老人吼道。 “宰白骆驼?少主不会同意吧?要不宰那匹老骆驼?”旁边的人迟疑。 “你懂个球的骆驼!必须是白骆驼!我是管骆驼的,我说能宰就能宰——那骆驼病了,留着也是祸害驼群,快去!”莫达抬起头来:“再说,你们不懂,少主才不在乎这点子事情!” 他们不知道,他刚刚已经下定决心,拼着挨少主骂和打,无论如何也要把这个人救到底了。 总有看热闹不怕事儿大的人,白骆驼被迅速宰掉,内脏掏空,这边莫达也准备好了,趁着热血喷出的时候,将那个奄奄一息的熊人放进白骆驼内腔里,同时快速拔出腹部的刀,手上一阵操作,迅速合上骆驼的皮,隐约可见那人淹没在白骆驼以及自己的血泊中。 “……”围观的几个人无语了。 “这就是死马当活马医?” “不,这是活人当牲口医。” () 第2章 “我”不见了 然而一天一夜已经过去,熊人却还没有醒来。 草原上飘起了细细的雪花。帐篷内白骆驼身体里的热血已经冰冷,老莫达的心,也已经冰冷。 他已经押上全部希望,要最后一次赌一把。他杀了少主的白骆驼,他在冰天雪地把熊人缝合了起来,他把自己所知道的一切救人的办法都用上了,但是,熊人还没有醒来。 …… 昨天因激动而决心戒酒的老莫达又开始喝得微醺,心中的紧张郁闷,期望和失望的交织,人生已老的感慨,使得他越发非酒不能解忧。 酒真是个好东西呐。 他心不在焉的在帐篷里吃着焦黄流油的熊肉、喝着火辣的烧刀子,没有人来理他。 虽然,就像自己猜的,少主理都没理这边的事,也根本没有过问什么白骆驼,满脸冷漠的直接打马而去。但是,老莫达……自己知道自己没有那么胆子大,等到少主回来,莫达马上颠颠的去向少主做报备,少主根本没有接见莫达,只是打发身边的美艳婢女出来说:“知道了。你随便救治就是。” 莫达心中了然,自己是管骆驼的,在少主心中,那个被救上来的熊人,其实和骆驼无甚区别。而白骆驼虽然珍贵,但在少主眼里,却什么也不是。少主高高在上,高到云彩之上,高到真正的高傲和高贵,以至于不屑于计较自己这些地上蝼蚁的小动作。 可是,那个被大费周章救护的熊人,却没有醒。 何以解忧?唯有烧刀子。 ...... 忽然,一个略微沙哑的、虚弱而警觉的声音传进他的耳朵: “你……你是谁?” 是那熊人发出的声音。 莫达精神一振,放下熊肉,轻轻的走到熊人身边: “我是……草原上的大夫,我把你从河里捞了上来,给你救治。我是一个想帮助你的人。”莫达面不改色的说。 “大夫?”熊人眼神接触到的,是一双苍老但幽深的眼睛,看起来无害的望着他。但是他鼻子里闻到的,却是明明白白的酒气,好像不是太妥当。 熊人困惑而警惕的看了看低矮的帐篷。当他的眼光看到自己身下剖开的白骆驼时,忽然吃惊的问道: “瑟必素?” 莫达要深吸一口气,才能掩住嘴角的笑意,然后有些紧张的回答道: “是的。你识得瑟必素?” “谁不知道瑟必素是草原上的独有的神奇医术?把伤者放到骆驼、牛羊的肚子里,利用灵兽的热血和生机,手到病除。以往只是听说过,今天第一次……见。” 莫达放下心来:第一次就好。巧了,老汉我也是第一次。 熊人声音虚弱,可是精神似乎不是一般的顽强,醒来后眼睛打量了一下环境,然后第一件事居然是唠嗑:“据说这是神医绰尔济传下来的。传说,当年跟成吉思汗大军西征的时候,遇到一个将军身中三十余箭,因失血过多已经昏绝了,绰尔济急忙命令杀死一只白骆驼,将其腹部剖开,内脏掏空,然后把将军放了进去,很快就治好了,嘿嘿,将军还变得像白骆驼一样英武了……” 老莫达再也抑制不住脸上不断扩大的笑容,熊人几句话,使他心中比喝了上等烧刀子都要熨帖,不由大起知遇之感。 最后,熊人用中气不足的声音,带着迷惑问道:“您这是……用瑟必素救了我?” 老莫达竭力抑制住笑容,严肃的点点头。 “妈呀,你把我装到这只骆驼里了?!”得到真相的熊人却大叫一声,倒吸一口凉气,只觉得天旋地转、欲哭无泪、难以置信,知道瑟必素的传说是一回事,真的被用恐怖的瑟必素救了,是另一回事。 老莫达不理解:“难道,你不是……大夫?” 熊人悲催滑稽的表情忽然出现了中断,惊惧在他眼睛里凝结,里面浮现出古怪的迷离: “我……我不知道。” “不知道?什么叫做不知道。那么,你叫什么?”莫达的老眼注视着熊人。 “什么?”熊人困惑了一下。 “我叫莫达,你叫什么名字。”莫达盯着熊人的眼睛,重复道。 熊人眯了眯眼睛,转头看了看四周的帐篷,像是在搜索什么,可是无果,他像是难以理解,转回头来,看着莫达说: “我不知道。” “什么?这你也不知道?”莫达盯着熊人的眼睛,熊人也没有避讳,对视着莫达,刹那间他的眼睛里有苦恼,有迷惑,有愤恨,更有竭力掩饰在眼底的一丝惶惑。 他的眼神很清澈,更重要的,是他很焦虑。莫达相信,在这一刻,熊人的内心是赤裸的。虽然莫达也相信,很快的再过一段时间,它就会狡猾的自己把自己掩饰起来。 “你是做什么的?” “我不知道。” “你怎么出现在这里了?” 熊人露出搜索的困境:“我,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你是谁,可是你知道瑟必素这样偏门的东西!”莫达不可思议。 “我说了我不知道!”熊人狠狠的重复,他的眼里闪过痛苦、气恼、狠厉。 片刻的沉默。 帐篷里响起一个变调的声音:“哦,昊天哪!你夺走了这个年轻人的记忆!” 是莫达的惊叹。一瞬间,他变得双目炯炯,有火花在他眼睛里燃烧。他瞥了几眼熊人。第一眼,是难以置信和警惕,第二眼,就是快速思忖。第三眼,却是难以掩饰的兴奋。 莫达的目光像熊熊燃烧的火把,熊人就像一头被火把逼到角落的困顿野兽,呲着牙充满敌意盯看着明显兴奋多于常人的老酒鬼。 “哦,哦,你不要介意,我只是对医学感兴趣,对一些疑难杂症好奇。”莫达觉察到自己的兴奋对于熊人的可悲可怕遭遇十分不妥,连忙向熊人解释。 “我只听说过,没想到竟然能遇到。”老莫达搓搓手,还是有些兴奋。先是有机会验证瑟必素,马上又可以试试还原刺激法,手痒!过瘾! 手舞足蹈一番,老莫达终于沉静下来:“年轻人,不要以为人人都会相信你的话。要不是亲自检查了你后脑勺的大包,和那些要命的伤口,我是不会轻易相信你失去记忆了。” 老莫达说: “人在受到重物打击的时候,在承受难以忍受的痛苦的时候,在受到极端伤害或者压力时,这时候都会失去记忆。我相信你真的失去记忆了,是因为很多年前我见过类似的例子,听人讲过处理办法。” 熊人的眼神随着莫达的讲述而变化,听到这里,他马上谅解了莫达,眼里流露出希望:“那你能治好我?” 莫达压下兴奋:“如果你能让我试一下的话……” 熊人若有所思的自言自语:“一个懂得瑟必素的大夫,也许不会差到哪里去。” 老莫达马上搓着手,得意的笑了:“说得好!我可以试一下。” 不过莫达忽然想起了什么,脸上滑过古怪的表情: “我会给你医治……不过,不过,我有一个要求。” () 第3章 犀利的细节 熊人看着莫达。他的表情平静,但是天知道,他的心里是多么希望有人能治好这令人愤怒的倒霉疾病。 牛粪火堆的火光映在莫达的脸上,在这张苍老的面孔上变换出种种阴影。 莫达呼出一口浓浓的酒气,却没有马上说出他的要求,而是神神叨叨的拿出一本小册子,递到熊人面前:“看看这是什么?” 熊人看了一眼书皮,很普通的书,并不是《黄帝内经密解》或者《九阴真经全集》之类的秘籍,干净的封面上写着《徐霞客游记》几个字。 这是一本中原文字的记录地理形胜的书,放在中原都算比较偏的门类,一般人不感兴趣,也看不明白它的意味。更不用说一个金马族老牧人了。熊人不明白莫达的意向,于是模棱两可的说:“徐霞客游记?您老人家好有雅兴。” 老莫达收回了书:“是游记?嘿!我可不知道这是劳什子游记,我大字不识一个,这是我从少主的婢女那里借的。婢女说了,少主可不是一般人,他读的书,也不是一般的书。你熟悉这本书,就是说,你不但识文断字,而且读过不少书,好像还是很有见识的样子。” 年轻熊人对这份夸奖无动于衷,心里琢磨着老莫达说这些做什么。 老莫达自顾自的说:“可是正经读书人,哪有到草原上来混的?” 年轻熊人叹口气,实在是他也不知道自己正不正经。 “人到了一定的岁数呐,就会看到一些被刻意掩盖的地方。比如你。你一定读过很多书,却不是弱不禁风的书生——书生怎么会懂得利用黑熊逃生?你全身肌肉结实,却没有牧人骑马的罗圈腿。你的手上还有些薄薄的茧子,但不是拿笔、拿算盘留下的茧子,那位置不对。” 熊人放弃了猜测,直接望着莫达,等着他说出正文。 老莫达说:“那是常年拿刀留下的印记。” 熊人皱起眉头——“但惊十月有奔雷”,一句话无头无脑的跳上心头,一柄刀的样子随之出现——古朴厚重,刀柄上用银丝嵌着字,但是他无论如何看不清那字是什么。想到这里,后脑勺忽然开始抽痛。 忽然,帐篷内一柄草原短刀毫无预兆的飞向熊人,似乎下一刻就要刺中他的面门。 那是莫达掷出的。 即使熊人正在心神动荡,即使他已经身受重伤,熊人仍然不假思索、恰到好处的伸出一只手,分毫不差的接住那把刀,似乎是他的手早已在那里等着,而这把刀只不过是回归刀鞘。 莫达说:“你看,你是一个使刀的高手。说不定还擅长使些别的,因为你手上还有一些茧子,不是使刀的位置,我也不能确定那是什么。” 熊人倒转刀头,扔到地上,动作无比熟稔。心想这也不算什么吧。 莫达看了看他,继续说: “你不是金马族人,也不是青鸢族人,你是天行族人。在你昏迷期间,你曾经发出呓语。奇怪的是,你的呓语除了用中原语,你还用了金马族的语言,以及一种我也听不懂的话,我觉得那像是北方七国的语言。” 北方七国?年轻熊人警觉起来,那是青鸢朝的边境大患,实际上,最近北方七国已经完成统一,正不断向青鸢国的北疆区域蚕食,北方七国新组成的白皑国虎视眈眈,局势十分紧张。年轻熊人的眼皮快速跳了一下,显然他听明白了老莫达的言下之意。 观察着熊人的表情,体会着他内心的斗争,过了会儿,老莫达才慢悠悠的说:“实际上呢,会说好几种语言,在我们草原这地方,并不稀奇,很多人为了和北方七国的人做买卖,也会说他们的话。” 年轻熊人松了一口气,同时恼怒的瞪了莫达一眼。 莫达假装没看见,继续说:“但是,你除了会说好几种语言,你还很擅长与人交流,几句话就能获得对方好感。” 熊人顺嘴说:“哪里,只不过是宁可胡说、不可不说罢了。” 莫达对熊人的话听耳不闻,眼光终于锐利起来,脸上现出严肃的神情:“可是年轻人,你知道自己长什么样子吗?” 熊人想,我又不是大姑娘,有病才对相貌那么关心。 帐篷里没有铜镜。老莫达把那把刀捡起来,放到熊人眼前暂时充当镜子。 熊人看到了一张苍白、清秀略带倔强的面庞。 “但是,你昨天并不是现在这个样子的。”老莫达慢慢说。 倔强的熊人张了张嘴,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但是心里却本能的觉得不太妙,有一种诡异的无力感升起,仿佛惧怕老莫达将要说出的内容。 “虽然我不能确定你是干什么的,但是,我知道,你的容貌是做了伪装的。” “什么?”年轻的熊人紧皱眉头,后脑勺抽痛。 莫达说:“我在给你处理伤口和身体的时候发现,你的肤色原本是黑黄的,可是经过河水和血水浸泡,它们神奇的掉色了,变成了象牙白色。也就是说,这才是你原本的肤色,你以前的肤色做了处理。你并不是一个常年在草原活动的人。” 熊人看着老莫达,皱着眉,但是很专心的听,他的确对自己一无所知,但是知道的越多,反而越有一种不太好的感觉。 “你了解瑟必素,想必也会知道,一些草药可以改变人的肤色。”喝了一口烧酒,老莫达继续说:“你摸一下,你的脸现在是光滑的,而你刚出现的时候,那上面还长满了络腮胡须。” 熊人果然摸着自己的脸。 莫达慢慢说:“并不是你的胡须都掉光了,而是,我在给你擦脸的时候发现,它们一整块皮的掉下来了——以前,它们是粘在你脸上的,它们是假胡须。” “还有,你的眼睛,刚出现的时候,你的眼睛很大,有深深的双眼皮,可是现在,你会发现,你眼皮上的褶皱已经消失了,确切说,它们像胡须一样,掉了,那也是粘上去的。现在,你拥有一双狭长的单眼皮。” 老莫达看着熊人说:“只一天过去,你就和往常完全不一个模样了,哪怕昨天和你面对面的人,今天也不会认出你来了。” 一双狭长的眼睛?年轻熊人的脑袋开始剧痛起来,似乎有这样一双眼睛正在戏谑的望着他,使他亲切、心痛,可是他不知道那是谁,仿佛有什么难以忍受的事情正在发生。熊人忍不住发出呻吟。 “呵。”老莫达看了熊人一眼,问道:“你想起什么了吗?” 年轻熊人痛苦的想:是的,想起了一双眼睛,一种神态,以及,一定发生了什么痛苦的事情,决绝的事情……可是那是什么?他又陷入黑暗中。 莫达的声音飘忽的传来: “你原本的相貌非常清秀、英气,可是你偏要伪装成一个平平常常、毫不起眼的人,丢到人群里马上就会被淹没,看你一眼甚至记不住你的样子。为什么呢?” “你身上累累的伤口,一看即知,是刀枪所致,所以,前夜你一定是和什么人拼命搏斗过的。而且你身上的伤口,明显不是一种凶器所伤,也就是说,你的对手很可能不是一个人。你有一群敌人,或者仇家。” “而且,你从这没有商路、荒无人烟的地方突然冒出来,还身受重伤;你身手不错,还学识深厚,我猜,你不是一个寻常人。” 不是一个寻常人?一道痛苦的闪电划过年轻熊人心里,这些犀利的细节是一把雪亮的双刃剑,刺激着莫达的疑虑,也切割着熊人的心,他那良好的自制能力忽然被冲破,一句话冲口而出:“那么你在怀疑我是一个边境的谍子吗?!” “你不是吗?”莫达带着醉意但是锐利的老眼盯着熊人。 为敌国做谍子,是一个人人得而诛之的大忌。但是,不知为什么,熊人没能为自己辩解。 “我……”熊人再次陷入痛苦、暴躁的状态中。 “你反响很激烈,说明这在你心中一定很重要,很好。”莫达说:“你没有马上否认,也很好。你如果马上否认,我绝对不会相信你。人活到一定岁数,就会明白,越是急于否认的,越不可靠。” 年轻的熊人喘着粗气,无助的盯着帐篷顶端。 “你在昏迷的时候,嘴里念叨过什么六尺之孤、百里之命,什么硕鼠硕鼠。我问过少主的婢女,这是不是好话?她说是好话。人在最痛苦的时候不会撒谎,我就放心了。” “可是即便如此,我为什么要救你呢?你伤的那么重,早就该死了。” “我在你身上还发现了一些东西,所以,我想和你做一笔交易。” () 第4章 不知能否实现的交易 年轻的熊人脸色仍然苍白,眼睛却亮了一下。 他开口说话,但是并没有问莫达什么交易的事。 “我失忆了,所以我说不清楚,我为什么出现在这里。这不是我存心耍赖,你已经知道。但是你们这些健康的人,可不可以告诉我,你们为什么出现在这里?” 熊人流利且有力的说着。 他没有提交易一个字,但是他心里知道交易已经开始了,交锋已经开始了,还是他自己先发起的。 他的声音沙哑,虽然慢,却很清晰: “正如你所说的,从地理上讲这里没有商路,从时间上讲现在正是隆冬,商队以及普通人都不会在这个季节,出现在这个地方。从时局上讲,此时草原上各种势力交杂,可疑的人很多。你是一个渊博睿智的人,你还有一个被你视之不凡的少主,这说明:你们,也不是普通人。” 熊人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在如此之差的境况下,自己还会有这样的能力——在自己牌面极坏的情况下讲条件的能力。这个老人刚才说做交易,自己这样说,只不过是提前讨价还价罢了,在不知交易是什么的时候,交易已经开始。 你判断我不是普通人,其实你们更不是普通商队。你暗指我是谍子,其实你们更像谍子,你们全队都是谍子。所以,我的这个“缺陷”,并不能作为交易的要价条件,我不能因此被要挟。 果然,莫达笑了:“年轻人,你看,你的观察力挺敏锐呀。不过,做交易呢,互相坦诚才能做成交易。” 年轻熊人心里大摇其头:并不是坦诚才能做成交易,而是利益足够才能做成交易。 他现在做出的反应,完全是下意识,他自己都不知道是为什么,是他内心里自动有一种感觉和能力,在推动着他,在他的大脑还没有想明白为什么的时候,就已经有了答案,甚至是已经实施了。 此时他没有说出心里的否定,只是听莫达说。 “其实,我也不知道我们为什么到这个地方来。在这支队伍里,我们谁都说了不算,只有一个人说了算,那就是我们的少主。少主是个什么样的人,我们也不知道,我们这些人,只不过是一个月前少主买来的奴隶罢了。他是他,我是我,他做什么不代表我。你看,我只是住着一个陈旧的帐篷,还是和其他人一起住,我只是一个管骆驼的。” 年轻熊人略有些惊讶,原来这些人只是临时团队。 老莫达呵呵笑道:“虽然我是一个管骆驼的,但是我已经自作主张,杀了少主一头珍贵的白骆驼救你了。” 熊人无奈的笑了,这个条件,救命之恩,重如泰山。老莫达看似退步,看似醉醺醺,但是心里清明着呢,他笑眯眯的抛出来这一条,熊人就无法推脱。 当然,他也可以不承认,就像被农夫救了的蛇——他是吗?老莫达眯着眼睛观察着熊人。 好在,老莫达很幸运,熊人虽然无奈,但是毫无涩滞的默认了莫达的条件。承不承认别人的恩情,是一种非常好用的人性试金石。一个人无论倔强还是油滑,知道感恩,说明他的人性不但有底线,底线还比较高。 两人都没有说到交易,但都知道交易已经在谈判中,而老莫达在退步中其实也一直在试探着熊人,现在的事实证明,他赌对了。 莫达收敛了笑容说:“所以,我不会追问你到底是谁,你也不用好奇我们在做什么,只要我尽力帮助你,那你也尽力帮助我,成吗?” 熊人反问道:“你不是说我仇家很多吗?你就不怕我的仇家追过来,连累了你?” 莫达老实的摇摇头:“在这样的寒冬之下,你身受那样的重伤,除了侥幸遇到我,你怎么能活得下来?恐怕你的仇家早以为你死得不能再死了。” 熊人点点头,马上说道:“可是我能帮你什么?我什么也不记得了。” 莫达似乎看穿了他的心思,说:“你放心,我不会让你去杀人放火,也不会利用你偷盗情报,我只要求一点钱财上的事。” 熊人一听,不由自主的松了口气。他一时想不清自己在担心什么,但是能用钱财解决的,一定不是大事。可是他马上又怔住:自己为什么这样想?岂不闻一文钱难死英雄汉?一点点钱财,对穷困人家来说,那也是天大的难事。自己这样想,一定因为自己并非穷困潦倒的人。这百忙里的想法,让熊人没来由的放松。 接着他又好奇:“钱财?” 莫达重重点头:“对。” 熊人四顾自己——他身上除了包扎的布条外一无所有,而他正躺在莫达帐篷里的白骆驼上,他咧嘴笑了:“钱财?好像我并没有这样东西。” 莫达微微一笑:“年轻人,我很看好你,你处在如此的绝境里,居然还笑得出来。” 年轻熊人说:“记忆可失,本性难移嘛,也许我只是一个顽劣的人。” 莫达说:“很好,你不是顽劣,你只是顽强。” 他从熊人腰间的布条间拉出一条腰链——熊人自己都没发现这东西,莫达指着其中一块牌子说:“这东西,是什么?” 熊人干脆的摇摇头。他的腰链上,挂着四个小东西,一个是枚老铜钱,“明阳通宝”四个字已经磨得发亮,显然主人经常摩挲。第二个是一个造型奇怪的小鱼,不同于一般充当吉祥物的动物圆胖、喜庆、笑眯眯的造型,这条鱼奋力扭着身子,瞪着愤怒、骄傲的大眼,相当怪异,但是活灵活现。大约,是一件饰物?第三件以及第四件,就是莫达指着的东西。 那是两块样式相同的牌子,应该是一对儿。外圆内方,像是古钱的样子,但并不是古钱,材质不明,绝不是铜,上面刻着些毫无意义的花纹,以及一些杂乱的点子。有点像压扁了的骰子。它们既不像铜钱那样被摩挲的发亮,也不像怪鱼一样栩栩如生,这牌子相当普通,似乎也不受主人重视。 “这是什么?能卖钱?”年轻熊人反主为客,问老莫达。 “这是什么东西呢,我也不知道,但是,它肯定能换钱。”老莫达说:“你们中原人会做一种买卖,叫钱庄,专门做钱财生意。钱庄给出一种取钱的纸条,叫银票。至于怎么用,我可不知道,我无钱无财,没有去那地方的理由。” 年轻熊人瞪着莫达,心想,银票是纸的,这一点我还记得。你什么也不知道的话,怎么知道这东西能换钱? 莫达瞟了他一眼,说:“人活得岁数大了一些,总会知道一些别的什么。银票一般是纸的,上面画满记号,一般人得到的就是这样。可是凡事都有例外,当买卖越做越大时,就会产生一些新东西。我上一个主人是做大买卖的,有时候嫌边境上以货易货资金周转太慢,还麻烦,纸的凭证吧,虽然轻便,可是在边塞做生意,带着这玩意儿长途跋涉,风吹雨淋,容易破损,于是有一回就收到过这样一个东西,也是钱庄的凭证,但是,不是纸的。” 莫达静了一会儿,似乎沉浸在往事之中。 “主人非常喜欢和珍惜这个东西,经常在同行面前炫耀,在他看来,这东西还是面子的象征,只有大额的钱财和非常靠谱的信用,才能用这个小东西来兑换。” 莫达感慨的看着熊人:“所以,年轻人,我有理由相信,你腰上的东西,就是这个东西。你系着这根链子,用你们中原人的话来说,是真正的腰缠万贯。你把它系在腰上,显然是知道它的价值。这样除了跟你亲热的女人,以及你伤重要死被人救治的时候,无人知道你腰间藏着东西。” 年轻熊人笑眯眯,不怀好意的看着莫达:“可是,既然你坚信这东西值钱,你为什么不趁着我还没有醒来的时候,把它取走呢?” 莫达很光棍的一笑:“年轻人!问得好!我必须要告诉你实话。我没有把它取下来,是因为我取不下来。你腰间的那根链子,看着像是绳子,其实不知是什么材质的,割不断,烧不毁,而这个小牌子,也无法取下。” 熊人看着莫达。 莫达继续嘿嘿笑着说:“除了取不下来,还有就是,我根本就没想过取下来。这牌子上什么也没写,除了牌子的主人,大约别人根本不知道到哪里去取钱。我前面说过,我没有进过钱庄,我并不知道怎样取出钱来。同时,你既然对它做了这么多防范措施,不会不在取钱的环节设些措施。也就是说,就算我拿走了你的牌子,我也不知道到哪里取钱,即使我侥幸到了那里,我也可能因为取钱的错误而被抓起来。” 莫达笑出来了泪水,大约是因为熊人问题的愚蠢。他说:“何况,我并没有打算昧了你的钱。从拼着我全部能力救你的那一刻起,我想和你进行的,本来就是合作,交易。我帮助你,而你给我一笔钱。” 熊人恢复平静:“我不明白,你要这么多钱干什么?我听人说,人活到一定岁数后,对钱就不是那么执着了,尤其是这种有风险的钱。” 莫达的神色转为沉郁、忧伤。他拨弄了一下火堆中的牛粪,说:“本来我还不知道怎样告诉你,既然你现在问起来,那我就索性实话告诉你。我是一个老奴隶,在主子们的手下讨生活。可是在我的一生中,我始终对医学感兴趣,到处注意医学知识的积累。有人说我痴迷,有人说我傻,只有我自己知道,我此生唯一热烈的兴趣,就是医学。但是作为一个奴隶,能活下来已经是昊天保佑。我东鳞西爪、道听途说的学了些东西,不瞒你说,我最好的时候,是做主子们牛羊骆驼的兽医。能治好你,是你的命大。” 熊人的眼角忍不住跳了跳。 莫达继续说:“如今我岁数已经很大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回归昊天的怀抱了,可是我的孙子还年轻,他不该重复我的命运,我孙子的孙子,也不应该重复我的命运。我毕生的愿望,是帮助我的孙子摆脱奴隶的身份,使他成为一个想学什么就学什么的人。可是,赎出一个奴隶的钱财数额太巨大,我根本没有积蓄,不可能凑够那笔巨款。” “本来我都不抱什么希望了,只是喝酒等死了,直到我看到你腰间的东西,才又重新燃起火苗。我会竭尽全力救你,也希望你能帮助我孙子。作为一个为奴隶的爷爷,我还能做什么呢。我能为他做的,就只有这些了。”老莫达搓了搓手,结束了他的讲述。 熊人静静的问道:“你是在给我救伤的时候看到我的腰链的?” “是啊。”老莫达不在意的说:“我清理你的伤口的时候,为缝合方便,剪开了你的衣服,在剪这条链子时,才发现它根本剪不动。” 熊人目光闪闪的说:“好,成交。前提是你得帮我想起来,这东西要到哪里去取。” 老莫达一笑:“那你得能接受我的疗法。” 忽然,他想起了什么,对熊人说:“你昏迷时,说的最多的一句呓语是:一定要找到他!找到谁?你有印象吗?” 熊人心中轰的一下,燃起了仇恨的火苗。可是,他不知道为什么。熊人的头剧痛起来:“不,我不知道。” () 第5章 不爱说话爱做工 熊人留下来了,跟着这支奇怪的队伍前行。 马队已经到了草甸和荒漠的交界之处了,再往前,就是千里荒漠。 今年天冷的快,雪落的比往年更早一些。这些年来总是如此,寒冬一年比一年严寒,草原上日子不好过。 可是少主并没有返回的意思,命人扛着奇怪的设备,有时用一只小圆筒在那里四处张望,有时只是随意在草甸子里转悠,有时在高坡上发呆,谁也不知道他在做什么。难道要在冬季进荒漠?真是奇怪的想法。 莫达不关心,他的全部心思放到了熊人身上,他为熊人取了一个暂时的名字,叫阿乌。这个名字普通而顺口,像邻家的小伙子,甚至只是像一条狗的名字,不会格外引人注意,也不会显得与众不同。 自从与莫达谈成交易后,熊人反而安静下来。 因为老莫达对他说:“你整天想着几句话就博得别人好感,累不累?” 当然——累!但是他心底有不知名的恐惧的意识在驱使着他,使他不能停止的观察别人、揣摩别人、取悦别人,那几乎是一种下意识,仿佛喋喋不休就是他的保护层,甚至就是他的武器。 现在,莫达是自己的医生,是可以信赖的,莫达的老心根本不在乎这个。确定此点之后,熊人一下子放松,就不再“宁可胡说、不能不说”式的喋喋不休,任凭自己回归本意,什么也不说。他不喜欢和人交往,有时候只是被迫与人套近乎。到底是“宁可胡说、不能不说”呢,还是“宁可不说、不能胡说”?似乎他与别人辩论过这个话题? 浮在最上面的沉重记忆失去后,最本性的东西才会露出来。以前的自己是什么样子的,或者真正的自己是什么样子的,阿乌已经不知道,但是现在,他只想安安静静的,有时候干脆盯着自己的手发呆。 这是一双手指纤细、修长的手,除了在不同的位置有茧子,总的来说还是秀气的,而且尤其手巧,诸如修理弓箭、帐篷等活计,无一不精。在安静的时候,阿乌的手总在忙碌,默默的做一些奇怪的玩意儿,有的像手弩,有的比手弩还奇怪,有一个把手,握在手里,却不知道发射什么。但是莫达直觉,那一定也是一件武器。 闲时的黄昏,老莫达拉起哀伤悠扬的马头琴,唱着自己编出的歌谣:“瘦瘦的人儿呀叫阿乌,不爱说话爱做工——” 阿乌很快跟莫达学会了马头琴,莫达称赞阿乌:“天生一学就会,凡是带弦的都会拉,凡是带孔的就会吹。” 阿乌一笑,他在心里自己尴尬的接上一句:“其实还有:凡是带刃的都会耍,不管是短刀还是菜刀。”不过,这一句他没有跟莫达说,只是默默的在心里存着。 老莫达告诉阿乌:“放松精神,联想,联想,记住你脑子里浮现出的一切东西。总有一天,这些东西会连成一条线,把你带回到你的记忆里。” 但是,阿乌的记忆还是没有一丝眉目。在老莫达眼里,熊人阿乌的身体尽管在快速痊愈,但是他的头脑和精神,却还是像一个被打碎的泥人,支离破碎,残缺不全,让可怜的他面目不清。 莫达决定采取更激进的疗法: “如果随着伤口的愈合,你的记忆不能随着自动恢复的话,我们也许需要进行另一种尝试,那就是让你尽量回到类似你出事那天的环境,比如,剧烈的搏斗,比如黑熊,比如冰冷的河水,让你受到不停的刺激,也许能一下醒过来。小伙子,不要抵抗,放松精神,联想,联想,记住你脑子里浮现出的一切东西。” 阿乌活动了一下渐渐愈合的双臂: “搏斗?黑熊?河水?我怎么能做到这些?” …… 老莫达一边给骆驼喂草,一边像往常一样跟身边的汉子们吹牛: “不是我吹牛,阿乌那小子,你们所有人都不是对手!别看他现在刚刚能下床,走路还不利索,就算这样,你们也近不了他的身,我敢打赌。” 果然如往常一样,有人不服气:“这还不是吹牛?他又不是神仙。身体强壮时我们撂不倒他,这个我们认,可是凭什么他现在弱不禁风,我们也打不过他?还近不了身?吹!” 莫达鄙夷的瞪大眼睛:“有种的打赌?你们谁能砸到他身上一棒子,我输给谁一把野烟草!” “好!这个够意思!赌了!” “能推到河里的,加倍!合伙儿也成!” “好!赌了!”众人轰然应诺。 …… 阿乌走到河边,弯腰取水。 忽然“呼”的一声,一根大棒从背后袭来,砸在他左肩膀上。 阿乌回过头,看见一个圆胖粗壮的汉子在身后咧着嘴笑,正是这里的厨子。阿乌看着厨子,实在不明白这胖家伙在傻乎乎的干什么。 熊人阿乌被从河里捞出来的时候,厨子不在现场,没被熊人的惨烈震慑过,所以打赌时第一个不服。众人乐得由他上场检验一番,于是都怂恿他上,他就上了。 见被砸中的阿乌回头,脸色苍白,略带愕然,不嗔不怒,一副还没睡醒的样子,厨子放下心来,马上抖擞精神,挥舞棒子向他的右肩砸去。 “二!” 又砸中了!厨子又惊又喜,自己数着数,回头招呼道:“我赢了!” 阿乌随着他的视线看去,几个笑嘻嘻的汉子挤在那边帐篷边上,好奇的看着这边。 “咦,熊人怎么这么熊?早知道这样我也打赌上呀。” “也许那熊是他不小心杀死的,瞎猫碰到死狗熊。” 微风把那群人的窃窃私语送进阿乌耳中,他皱了皱眉头。这时,身后那厨子自觉应该再接再厉,“三!”他高呼着号子,面对面又砸出一棒。 也许是两大棒子砸得阿乌有点痛,也许那些人的叽叽喳喳让他烦,略显木讷的阿乌突然动了,他用右手直接抓住棒子,推向那汉子的面门,在厨子以及阿乌自己都还没明白过来之前,他的身体迅捷的回旋,左脚踢向厨子的脸。 厨子大骇,此时想缩头却是晚了,他的脸上已经着了这光明正大的一踢,翻倒在草地里。 众人呆住:“……” 这一边,阿乌的脚仍然伸在空中,他也在看着自己的脚,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的身体会有这样的反应,不用大脑判断,自然而然就做出了反击。 事后,汉子们评价阿乌,说他根本看不出有什么招式,跟市井小贩打架一样,就是拳打和脚踢,唯一让大家心寒的,是他的快速狠辣,一个动作就让厨子丧失战斗力,不二话。他的一切都平平常常,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就是眼睁睁的躲不开。他就是个心狠手辣、力气大的街头流氓。 …… 深夜。 阿乌睡眼朦胧的出门小解。一掀门帘,寒风呼啸,他只想快点解决问题,早点回到暖和的帐篷内。 忽然身后伸出两只脚,一齐踢在他屁股上,将他踢出门外,“呲溜!”他呛着寒风,在门外的冰道上滑出老远。偷袭的正是同帐篷的人,他们具有地利之便,怎能不出手呢。 可是,在阿乌屁股上触到两只脚时,他的双手已经闪电般伸向身后,牢牢抓住了那来不及离开的两只脚,在他滑出老远的同时,“哎呦!”“哎呦”两声惊叫在身后响起,成了他摔在冰面时的大肉护垫子。 不知是他故意的,还是滑在冰上不好掌握力道,那两人的手腕子,都咔嚓断了。 老莫达躺在羊毛垫上,听着外面的声音直叹气,虽然自己赢了不少野烟草,可是看来,明天他又要义务为人接骨了。 幸好自己做过绰班,懂得接骨,要是自己不会接骨怎么办呢?阿乌的特点是又快又狠,一招搞定。作为绰班,莫达清楚,阿乌手下是有数的,并没有下死手,否则,这些人的骨头早就废了。 我靠,不会是这小子意识到什么,所以专门扭伤这些人的骨头回报自己吧?也太蔫坏了。 你说,你小子这么聪明,怎么就找不回来自己的记忆了呢?害的我绞尽脑汁? …… “想起什么了吗?”黑暗中,莫达问阿乌。 “好像……好像想起了很多片段,但是却又什么也聚拢不起来。”只有在这时候,阿乌才是正经的,沉郁的。是的,在打斗中,想起很多打斗的片段,但是想不起来和谁打,又为了什么。那么,自己是个打手?自己是在和什么人的拼杀中受的重伤? 而且不止于此。 阿乌的头发里还藏着两根黑针,老莫达当初给他清洗身体的时候没有洗头发,所以并没有发现这东西,但是阿乌试过了,他用这针扎死了一只野兔——黑针有见血封侯的剧毒。野兔扔掉了,他也没跟莫达说。 自己还对药物很熟,但是,肯定不是药铺的伙计。因为,比对药物更熟的,是自己对毒药的熟悉。队伍前进过程中,他发现不少东西,每看见一棵毒草,自己脑子里就马上会浮现出如何采摘、如何炼制、如何使用,以及用后“效果”如何。 阿乌很为自己以前的职业担忧。 老莫达曾说,自己昏迷期间说过的呓语很重要,是解开记忆的线索。可是,自己每一句话都认真回忆了,可是什么也想不起来。 那句“一定要找到他”更是如此,他强烈的要找这个人,可是对于这个人,他脑海里一片空白:没有相貌、没有名字、没有任何特征。有的,只是奇怪的冰冷和仇恨。 “咱们现在差不多是沿着流金河向上走。我推测你当初就是从流金河上游的山外山一带漂下来的,因为只有那里,才可能有冬眠的大熊。”莫达说。 “咱们能到山外山吗?”山外山发生了什么?这个地方一定要去。 “不一定,看少主的心情。”莫达想,就算到了山外山,那山连绵几十里,仍然是很难。丢了记忆,比丢了钱还难受。 “唉!”莫达叹道:“别着急,慢慢来。” 莫达早起去喂骆驼,把满腔的忧虑塞在干草中,喂给了无怨无悔的骆驼。 大清早就天色阴沉,怕是要下雪了。 莫达给阿乌一件粗糙的白骆驼坎肩:“看天色大约要下雪了,你身体现在正弱,穿上它吧,这是那天救你的白骆驼的,它会保佑你。” 阿乌盯着白骆驼坎肩发呆。忽然他问莫达:“白骆驼?” 莫达说:“是啊,你刚捞上来时,昏迷间发出呓语,念叨的就是白骆驼,我才想起来用白骆驼的瑟必素救你。” 阿乌按着头,紧接着问道:“白骆驼,附近有叫白骆驼的地方吗?” 莫达说:“叫白骆驼的地方?那是白驼城啊!” “啊,白驼城!”阿乌低语。 “怎么?”莫达也紧张起来。 “我脑子里有一座城市的破碎片段,也许就是,白驼城。”阿乌说:“我要去那里找一找。” 莫达按捺住心中的激动,说:“要下雪了,雪停就出发吧。白驼城是这附近草原上最大的城。我孙子,就在那里的十六寺。” …… 一掀帐篷帘子,冰凉的寒风就刮了进来。 跟着寒风出现的,是马队的三个汉子。阿乌身体一天天恢复,要战胜他就要趁早,这个道理谁都懂。所以,他们三个联合将阿乌堵在了门口。看热闹的人出现在四边。 阿乌神情平静,走出帐篷,三个人二话不说,一拥而上。一个汉子从后面抱住他的脖子,一个猛击他的胸膛,另一人对准他的膝盖,阿乌陷入合围,众人想,阿乌这次终于要败了……吧? 谁知阿乌根本不加缠斗,他打眼一看,马上抓住一个人的手腕,向下一弯一转,腕子脱臼,清出战场——这是最弱的一个人。 接着双手扣紧,扬起胳膊,像一只大锤简简单单砸在面前的人下巴上,这人立刻滚到一边不动了,然后把住后面战力最强那人的双手,抡过头顶,摔在地上。 次序分明,而且每人都是一招趴下。 静寂,众人一时忘了是该喝彩还是惊呼。 忽然人群外一个声音道:“哪里来的人在这里撒野?” () 第6章 劲敌 众人分开,一匹原本要出门,黑如爆炭的骏马出现在眼前,一个身材无比结实、满面不虞的年轻人跳下马,走进圈子,众人眼前一花,那人已经长臂一伸,迅雷般抓向阿乌双肩。 这一双手一搭上阿乌肩头,阿乌身体立刻一锉:“好沉重的黏力!差点躲不开!这是谁?难道是他们口中的少主?”急步后退时,对方左手好似黏在阿乌肩膀上一样,右手却倏地下滑,牢牢抓住阿乌的胳膊。 这边阿乌吃惊,殊不知那边的人吃惊更甚:“我平时都是双手一沾身,对方即倒,这人怎么如此之稳!” 只有围观的众人兴高采烈,见那人一招之下就制的阿乌不能动弹,不由得齐声叫好。 阿乌身体继续向下挫,同时身子泥鳅般翻转,右手快速插到对方腋下,屈膝躬身,猛地将对方从头顶上甩过去。 对方竟然没有管阿乌插到腋下的手,而是一支胳膊抱住阿乌的脖子,同时借着凌空之势,双腿踢向阿乌支撑的双腿。 双方都是攻敌之必救,但是没有想到力量相当,于是对方被摔倒在地,同时阿乌也被掀过头顶,摔在前方。 兔起鹘落间,阿乌和那人已经均是迅速跳起,拧身再战。 众人已经看出来了,这两个人用的都是草原上的摔跤近战之术,竟是不分胜负。但是,毕竟阿乌重伤刚愈,体力明显不支了。 那人胜券在握,微微一笑,节奏缓了下来。却不料狡猾的阿乌一个小巧借力,竟是将大意了的他摔在地上。 惊呼声还在众人喉咙里没发出声,一道另类的声音率先先压住了所有声音: “大胆!狗奴才,竟敢欺负小德厚道!” 这声音怒气冲冲,但是难掩声色的悦耳,只是悦耳中夹杂着含混不清,仿佛故意把明珠放到了泥土里,说不出的怪异难受。 阿乌一愣神,话音还未落,没提防一道银影早已劈面而来,极其刁钻的在他额头上着了一记,火辣辣的疼痛顿时钻心,阿乌脸上汗水还没有落下,鲜血却先流下来。 众人呼啦的躬身屏气,低头齐声道:“见过少主!” 阿乌擦去额头的血迹,看见高高的骑在马上一个年轻贵族,红色大氅在风中飞扬蔽天,白色风雪帽压住了大半个脸庞,脸上带着风镜,竟是看不清面容,只知道这少主十分年轻,十分气盛。 原来刚才与他过手的不是少主,这才是正宗的少主。 看见莫达早已低头拜见,阿乌跳过一旁,冷冷看着那趾高气扬的少主。厚道?打架分什么厚不厚道?有病!他额头的鲜血擦完又擦,血总是止不住,而且火辣辣的极疼,阿乌心里惊讶的肯定:那少主的鞭头一定加了什么东西,不由得心中惊惧之心大起,憎恶之心大起。 那个叫小德的侍卫上前,低声解说缘由,少主从鼻子里哼了一声,怒斥阿乌道:“还没人敢在我的地盘上打我的侍卫,小德已经让你了,你还敢趁机下黑手,无耻之尤!小德,给我狠狠打!既然不是我的奴隶,那就打死了算!” 老莫达连忙跪倒在草地上:“少主!他乡野之人,不是故意的,您就饶了他吧……呀!黑云盖顶了!少主,您看,天边的黑云压上来了,这是要下暴风雪的前兆啊!咱们赶紧躲避吧!这地方地势太低,没有靠山,挡不住草原上的暴风雪啊!” 这时候黑云滚滚,真的从天边压上来了。 少主却看也不看天上一眼,吼道:“放……放肆!你这个奸猾的老货,还敢在这里耍心眼儿,想转移我的心思!越想转移,老子越不移!能阻止我的人还没生出来呢。风雪可怕么?那你们就在这里冻死好了。小德,继续,打死这个阴险狠辣的熊人!” “少主!”莫达哀求。 莫达的哀求声里,天色随之变暗,黑云下面,一股股仿佛带着黑气的狂风吹过来,刹那间彻骨寒冷。 “黑毛风来了!” “真的要有风雪啊!” “快走吧,要不来不及了!” 跪着的人群在惧怕的交头接耳。 少主笔直的屹立在黑毛风里,红色的大氅在风中烈烈飞扬,那看不见的目光冷冷扫过地下的众人:“我说过,谁都不准动。你们比比看,风雪硬,还是我说的话硬!” 他昂起头,完全不理会刮面的寒风,一字一顿的说:“天大地大,雪神爷亲至,也不能打断我处理事情。” 莫达绝望的坐倒在地上。 少主手一摆:“小德!” 小德深知自己少主的性子,他什么也不再说,此时速战速决才能拯救这群人的命。他一个跳跃,压向旁边的阿乌,心中却没什么底,不知这次要缠斗多长时间。雪花已经从黑云中飘下来了,朔风刺得眼睛疼。 小德发红的眼睛,对上阿乌正好抬起的视线。小德心中打一个突,阿乌的眼睛平静的吓人,甚至闪着光,似有什么东西正在对他说。他知道,这样的人面上越是平静,手下就越是暴戾。 来不及体会阿乌要对自己说的是什么,小德的拳头已经触到阿乌的头上,出乎意料的,小德没有遇到上次那种稳如泰山的抵挡,拳头打在空处一样继续向前飞。 不好!恐怕中计! 小德急忙收拳,一个箭步刹住去势,却看见阿乌已经被自己打得飞了出去,像破棉袋一样倒在干草丛中。 自己明明还没有触到他的脑袋——小德忽然明白阿乌要对自己说什么了。 小德心中百感交集,只是面上仍然毫无表情,他走向前去,拎起这个重伤刚愈的人,扔进旁边的破帐篷边上。 少主点点头,自始至终看都不看天边压上来的乌云,款款回到自己的帐篷。 “小德侍卫!劝劝少主吧,这样的天,帐篷是顶不住的!赶紧趁着风雪还没有起来,快去找个背风的地方吧!草原上……毕竟不是城市里面。” 小德依然面无表情。 …… () 第7章 风雪迷踪 在众人焦心的盼望中,少主摆足了架子,才命令队伍启程。 人员骑在马上,辎重驼在骆驼上,队伍效率快得惊人。 “这一盒儿东西,要好生放着!”一个与晦暗天气完全不搭的甜脆声音传入耳中。 一个少女出现在队伍中,正指挥人放置一个锦盒,原来是莫达多次提到过的少主的婢女。 即使在黑云压城的恶劣天气中,即使那少女仅是惊鸿一瞥,阿乌也忍不住惊艳那真是一个美婢,大眼如水,脸庞白腻,身材微丰,有说不出的水嫩丰软韵味,更不要说这女子还能有“六尺之孤百里之命是好话”这样的见识,不简单。 只可惜,这个美婢跟在少主身边,可算明珠投暗了。 小德策马来到莫达身边,低声说:“少主要你带路,找一个背风的地方,暂做躲避。认真些,不要喝酒了。”看来,少主总算懂得老马识途的道理,并没有一味胡闹。 莫达看了看黑毛风中天边还隐约看得见的远峰,点了点头,牵出一头老的掉毛的黄毛骆驼,说:“大家伙儿赶紧走吧!” 众人早已准备完毕,就等着这句话呢,于是翻身上马、上骆驼,追风而去。 黑云已经笼罩了这一片区域,低低的压在人的心头,阵阵肆虐的黑毛风,更是刮得人喘不过气来。走不多久,阿乌看着天上恐怖的黑云,渐渐脸色苍白。 莫达拉着阿乌紧跟在自己身边,少主大约没看见,没有再喝骂,也没出言阻止。 阿乌的状态不是很好,眼睛无神,恍惚麻木。莫达担心的看了阿乌一眼,低声对阿乌说:“小德侍卫是少主的身边人,少主……只是护犊子。他嘴上厉害,不过,人不坏,你别介意。唉,不爱惜部下的人,才是真的没人味儿。” 阿乌好似没听见,不言不语,神情更加恍惚。自从变天开始,在那喘不过气来的黑云压迫下,阿乌就表现出这种不声不响、神情恍惚的状态,那并不是因为所谓的受辱——小德是他主动让的,对于少主的傲慢、幼稚,他心里明镜一般,根本看不上。现在他的恍惚,是因为低低的黑云压着他的心,使他喘不上气了,他好像掉进了一个云雾浓重的山崖,四面看不清,孤立无援,危机重重……他的头又开始痛。 雪已经下起来了,随着雪花的落下,天空中的黑云反而淡了一些,整个草原上存在于一种似亮不亮的状态中,众人的视线被肆虐的雪花包裹着,一时分不清白天、黑夜,也分不清天上、地下,世界呈现在一片茫然中。 风雪越混沌,阿乌的神情,就越来越恍惚。他用手捂住了后脑勺,莫达知道,那是他剧烈头痛的表现。难道,风雪使他想起了什么?还是这混沌的天地使他有所触动? 走了几个时辰后,风雪明显加大了。迅疾的雪流横扫整个天地,马队仿佛在风雪的海中隐隐浮现的扁舟,几乎下个瞬间就会不见。在这样的风雪中,人的眼力已经看不到多远了,大家只能紧紧跟着老骆驼,一个紧跟一个,在风雪中艰难跋涉。 忽然,一直在老莫达密切注视中的阿乌一头栽倒在了雪地里。莫达赶忙把他架上自己的骆驼,老骆驼走得更慢了。 “把这个人扔掉!否则会拖累我们。”有人恶狠狠的大喊。 莫达不声响。 一旁的小德冷冷的一眼瞥过去,那人心里一颤。 小德一声不吭,走到莫达身边,一伸手,就把阿乌捞到手里,随手放在自己马前。 目露凶光的人悻悻的退下 …… 不知在风雪里走了多长时间,老骆驼发出一声哀鸣,跪了下来,不再前进。 它不肯走了。就连这匹在草原上跋涉多年的老骆驼,也迷路了。人?那更不用说。 莫达闭上眼睛。昊天要毁灭他们,那也没办法。 风雪还在回旋,他们却迷路了。 有人满脸狠厉,拨转马头,离开队伍。又有人跟着离开。这些人跟莫达一样,是少主一个月前刚买的奴隶。此时风雪猛烈,他们迷失在野地里,相当于集体被判了死刑,没人能有生路,不管他的身份是奴隶还是少主。既然少主自身难保,在这最后的绝望时刻,难免有人不再把他放在眼里,想独自逃生。 小德一声不响的拉开一张弓,手起弦松,那些人中箭挣扎着,落于马下。失去主人的马儿甩甩脖子上的鬃毛,慢慢跑回队伍这边。队伍一时很安静,只有风雪掠过树梢的尖锐响声。 少主出乎意料的没有骂人,但也不惧怕,仰头看天,不知是因为无知而无畏,还是在默默算计什么。那个美婢更是一点声音也没有,绝对服从、绝对信任的跟着少主。 此时天色暗了下来,也不知是什么时辰了。 风雪毫无停止的迹象,他们已经走了半天多了,仍未走到有山丘的地带。入夜后气温会直线下降,不是这支流动的队伍可以抵挡的。 小德身前的阿乌忽然动了动,睁开了眼睛。 阿乌迷茫的看了看头顶的风雪,听着耳中尖锐的风吹树梢声,他被驼在一匹军马之上——阿乌一时不知身在何处。一切是这样的熟悉,这样的混沌,仿佛回到了天地初开的时候。 他茫然片刻,才醒过神来,挣扎起来,惊讶的发现,抱住自己的是小德。他又看向四周。四周是深深浅浅、浓淡不一的白雪和黑暗,不同的黑暗代表着不同的地貌。 辨别着四周,倾听着风声,阿乌忽然鼻子一动,用力嗅了嗅呼啸而来的风雪。 他的眼睛忽然极其亮了起来,就像忽然点亮的灯火。他低声说:“跟我走吧。” 莫达率先拉起老骆驼。小德回头看了一下少主,以目光请示,少主轻微的颌首。于是小德呼哨一声,队伍重新聚拢,连成首尾衔接的一队,向着渐渐浓郁的风雪夜色走去。 队伍鸦雀无声的跟着阿乌走。 阿乌在风中仔细嗅着雪花,眼睛像狼一样闪闪发光。 队伍在黑夜中跌跌撞撞又走了大半个时辰,感觉脚下的雪层似乎薄了一些,硬了一些,雪下的地面似乎崎岖起来,于是整个队伍振奋起来。再走了半个时辰,转过一个弯,众人忽然觉得风雪压力骤然小了,借着白雪的反光,一座黑魆魆的山崖出现在眼前。 () 第8章 它不会一直纠缠你的 已经冻僵的队伍欢呼起来。 继续向前走了一段时间,众人眼前忽然一亮: 一处山坳里,漫天的雪花,浩浩荡荡,不停的落到一连串明亮的湖水之中!湖水清澈温润,无声的接收着雪花,升腾起袅袅的水汽。 扑面的暖意袭向众人的脸,众人刹那间几乎要醉了。 雪中温泉! 到了此时,众人鼻端才闻到淡淡的一股硫磺味道。 此处虽然也是雪花飞舞大如席,但是与外面相比,简直到了另一个世界,众人齐齐发出赞叹声。 唯有老莫达颤巍巍的问阿乌:“阿乌,你、你记忆恢复了?” 阿乌摇摇头:“我只记得我来过这里。其他,就不记得了。” 老莫达一边失望一边安慰说:“不要紧,一步步来。你连这样隐秘的道路都记得住,没理由记不起别的来。” 阿乌说:“气味,主要是因为气味。” 莫达说:“哦,气味能刺激记忆?我倒要好好研究一下。”他想,怎样才能让那帮野蛮的兔崽子们对阿乌实施气味方面的攻击呢? …… 人困马乏的队伍很快安歇。至于如何为少主放哨,那是小德的事。 阿乌却睡不着,一些模糊的意像刺激得他辗转反侧。想起老莫达说过要他多接触水——因为他是在河水里被冲过来的,阿乌悄悄起身,来到湖边。 如席的大雪仍在飘飘悠悠的下,却更加衬托出湖水的静谧。湖面上落雪无声,化作水汽在湖面上缭绕。 阿乌肯定自己见过这个场景,具体何时何事,却是一无所获。但是,那一定是种愉快的体验,因为他心中此时充满安静的愉悦。 想了片刻,没有头绪,阿乌就索性走进暖洋洋的水里。温暖的愉悦包围了他,他闭上眼睛,屏住呼吸,静静的沉入湖水,平和的等待着脑海中出现的意像。 耳边仿佛出现了笑声,阿乌的嘴角不由得向上弯起。 沉到湖底,阿乌缓缓睁开眼睛,发现湖水清澈透明,即使在深夜,也由于雪光的原因,呈现幽幽的月色感。他随意的摆动手臂,在湖底潜游。 自己的水性果然不错,不用自己考虑,身体已经自动进行屏息和换气,他如同鱼儿一样自由。而清澈的湖底尽在眼中,怪异的湖石,摆动的水草,以及停在水中不动的游鱼。阿乌随意逛着,心中是近日来少有的安宁。 忽然,他看见前面水草中一双亮闪闪的大眼睛。 大鱼?他忽觉怪趣,不由嘴角带笑,动身向那边游去。 那边的大鱼似乎吃了一惊,摆动了一下。藏身之处浓密的水草随之摆动,景象温柔动人。 阿乌生怕惊吓了大鱼,好歹那是一条生灵,于是轻柔的放缓了节奏。他想向大鱼表达自己的善意,于是眼神愈发柔和爱怜,手势愈发温和。他甚至想笑一笑,却又踌躇,不知大鱼看不看得懂人类的微笑。 大鱼仿佛看懂了他的心思,神情安宁下来,好奇的打量着阿乌。那明亮的大眼睛充满小动物的纯净无邪,楚楚动人。 阿乌抬手向大鱼招了招手。 大鱼忽然羞涩的一笑,低头游走了。 阿乌忽然回过神来!那一笑,之所以是一笑,是因为那根本就是一张人脸在笑!那晃动的浓密水草,原来是它头上的头发。 大鱼乎?水妖乎?! 阿乌连忙追了上去。 那水妖见阿乌追来,开始惊慌的逃窜,一惊之下,竟然被一团真的水草给缠住了。 阿乌嗔笑,上前帮忙。他温柔的帮水妖解开水草,那水妖掩面,不让阿乌看见它的面孔。 阿乌一怔的功夫,那水妖已经挣脱水草,游走了。 可是游出一段的距离后,水妖突然在一棵水草旁拧身回头。也许是因为距离带来安全感,水妖眼神不再顾忌,清澈而大胆的看着阿乌,四目相对,它眼睛里仿佛蕴含着莹莹的水波。 阿乌没来由的四肢发麻。 水妖看到阿乌的表情,调皮的笑了。看到阿乌额头上明显的鞭痕时,水妖似乎一怔,接着掩嘴一笑,回转身体,头也不回的游走了。 阿乌看着水妖远去,忽然他动作一僵:那水妖,长着一双人腿!水流冲着它仙子般的衣衫,一双雪白的玉足露在裙外。 什么?不是鱼尾巴?! 湖底只剩下它吐出的一串串气泡,仿佛是它的笑声在湖底回荡,又仿佛是它神秘的叹息。 “它到底是妖是人?为什么出现在这里?又或者,它认识我?确实有一点莫名似曾相识的感觉……”阿乌满脑子迷惑,以至于忘了呼吸,沉入湖底。 一阵窒息憋醒了他,他快速浮出湖面,大口的呼吸着清新的空气,却只看见静静的水汽,以及无声的漫天雪花。 四周静悄悄的没有一丝动静。阿乌相信,如果有什么人在这里出现的话,他一定会觉察,水里面的,肯定不是人。他马上潜回湖底,顺着水妖远遁的方向追去。 那是一片更幽深的湖水,阿乌沿着湖壁仔细搜索,不放过任何一个孔洞。然而折腾了很久,还是一无所获。那水妖就像凭空消失了一样,消失在湖水中。 阿乌呆呆的泡在湖水里,头上渐渐落满了雪花。 莫达让自己放空心思联想,刚才的景象莫不是自己以前见过的意像?又难道是自己的幻觉?今天这恶劣的天气,让自己心情起伏太大。 “阿乌——”一声苍老的呼唤声从帐篷那边传来,是老莫达不放心阿乌,蹒跚着找来了。 看着阿乌顶着的满头雪花,老莫达叹道:“别太刻意了!想不起来就算了!回去吧。” 阿乌却答非所问:“莫达,这世上有水妖吗?” 莫达毫不犹豫的回答:“当然有了。昊天在上,这世界上万物都有灵,花有花妖,水有水妖。我爷爷就亲眼见过水妖。” 阿乌问:“你爷爷见过水妖?水妖是什么样子的?” 莫达笑道:“当然是漂亮动人啦,眼睛会说话,皮肤比雪白……不过你要是个小媳妇的话,它就会化成男身。” “那么,它们有腿咯?不是长着鱼尾巴?” “哈哈,那都是变出来勾引你看的。实际上,谁知道它们是鱼尾巴,还是章鱼的爪子呢。它们善于读心,看着你的眼睛,就会知道你心里最想看的是什么,然后就变成你最想看的那种。”老莫达信誓旦旦。 我最想看的……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明眸善睐,靥辅承权……大段惊叹的文字马上在阿乌脑中流淌。 “不要紧!明天我们来这里烧烧香,求那水妖放过你就是了,它不会一直纠缠你的。” “不会么?”阿乌怅然若失。 () 第9章 白雪里的黑衣人 老莫达岁数大了,奔波了一天,又没有酒喝,明显有些萎靡不振,手不由自主的抖动了。 阿乌果断停止了对水妖问题的追究,把老莫达拉下水,索性让这老头儿享受一会儿再回帐篷。 忽然,他鼻子皱起,凛冽的风雪中混进了一丝血腥味道。接着耳朵一动,一个积雪断裂的声音轻轻传来。他摁倒老莫达,猛地抬头。雪花中,几条黑影窜向不远处马队的帐篷区,分四个角围住了边上那个最大的帐篷——少主的帐篷。 见他们包围的是少主的帐篷,阿乌就停止了动作,只是伏在水里观看。他目不转睛的盯着那几个人,琢磨着他们的腰身。 还真的挺遗憾的,那几个黑衣人都是身材魁梧,并没有苗条的人在。不是水妖变的,不是水妖回来找自己。 稳回心神,阿乌专注的看着岸上,不由心里骂道:蠢贼!下雪天穿黑衣服,生怕别人看不见。杀人还要摆姿势,当真脑筋有问题。这样蠢,恐怕不能对付得了那什么少主,他虽然是个羊牯,但是身边的小德还是挺有本事的。不过,凡是能让那嚣张跋扈的少主吃点苦头的事,他都乐意看到。只要不是来追杀他的就好。 嗯,下雪天,泡着温泉,观看两虎相争,还是挺惬意的。 要是有点小酒、鱼片在旁边,就更美了。 老莫达和他一起蹲在温泉里,大气都不敢出。他一辈子没泡过温泉,心想这泡温泉真是令人苦恼死了。 …… 两个黑衣人互相配合,其中一个提刀闪进帐篷。看样子,是训练有素的身手。 悄无声息。 里面少主悄无声息,黑衣人也悄无声息。 情形有些诡异。 帐篷中的少主是死猪吗?到现在还没有觉察?即使少主是死猪,那小德却绝对不会是死猪。阿乌存心要看小德如何应付。 外面黑衣人一挥手,第二个黑衣人进入,这次传来挣扎声,但不见人出来。 阿乌已经觉得不对。 “嗖嗖”声响,旁边几支冷箭飞出,箭羽射中一个黑衣人身体,他倒向雪地,却一点声音也没发出,看样子正是小德的手段。 然而冷箭也暴露了来源,两名黑衣人倏地围过去,看身形皆不弱于小德。二对一的话,小德竟然不占上风。两名黑衣人手上越来越快,有意将小德逼向远处,小德迫于两名黑衣人一招紧过一招的进攻,被逼得步步后退,越退越远。 小德是这支马队的最大依靠,一旦他被人压制,这支马队就再没人能战斗了。原来,这黑衣人早已算计好了要引小德现身,再将他引走,调虎离山啊。帐篷这边骤然空了下来,无人能挡黑衣人。 可是“嗖嗖”几声,黑暗中又有冷箭射出,一名黑衣人倒下。这不是小德,但箭力竟是与小德相差不多。 是不远处一座小帐篷,那个美貌婢女的住所。原来她也是个深藏不露的高手? 一声长笑从小帐篷中传出,原来少主是在婢女的帐篷中。 阿乌暗骂一声贪恋美色的草包淫贼。不过,这草包倒是运气好,他在婢女帐篷里,歪打正着躲过一劫。嗯,大帐篷里又是谁伏击了黑衣人?难不成是小德设的机关? 这场戏越来越好看了,阿乌看得津津有味。 帐篷中的冷箭厉害,但射程有限。黑衣人退到射程以外,就射不到人了。 黑衣人也不敢过分逼进,似是对帐篷中的人十分忌惮。 …… “请您还是出来吧!既然让我们发现了,躲着是没用的。您的手弩厉害,但是箭羽有限,我们是不怕的。”为首的黑衣人终于沉声说道。 “鬼子姜!你这阴魂不散的老东西,敢跟踪我?敢跟踪我而在我迷路差点遇难的时候不救我?”少主跋扈的声音十分尖锐。 “不敢!我们并不是针对您的,小的们正在附近有任务,此前在不远处避雪,刚刚巡夜人员来报,说有人闯过来了,确认过居然是您。我们才闻讯赶过来,既然看见了,职责所在,是一定要请回您的,请您见谅。” 哎呦,似乎二人熟识呢,少主大约是黑衣人的主子。阿乌很过瘾的看着,不过这黑衣人声音十分恭顺,身形态度上却总觉得有点不太对劲。 “鬼子姜,你们在这鬼地方执行什么任务?”少主似是心思活动了,声音温和了些,问道。 “事涉机密,小的不敢多说。”黑衣人说。 少主冷笑道:“以为你不说我就不知道了?你们是参与那件大事了?你们这些无知而又胆大包天的家伙,不学无术而又刚愎自用,小心办出让子孙后代唾骂的遗臭万年的事!” 黑衣人惶恐道:“小的不敢!小的只知道听命于上。” 光从声音和言辞看的话,这黑衣人似乎十分惧怕少主,但是阿乌看见,他一边与少主对答,一边做手势,命令属下倒下什么东西。 火油的味道钻进阿乌的鼻子,这不是一家人的么?怎么一眨眼刁奴就要阴谋烧死少主? “少主,您就别为难小的了。”黑衣人的声音似乎十分为难。 阿乌冷眼旁观,已经看出来了:少主东拉西扯,就是在拖时间等小德。而黑衣人花言巧语,在等火油全部流到帐篷上。 “鬼子姜,你在我帐篷上撒火油了是吧?味道呛死人!你就等着回去死吧。” “哈哈!”那鬼子姜看着火油即将到达帐篷,终于不再伪装,狰狞说道:“可惜,你想回也回不去了。无人知道你在这里,也无人知道我们会碰上你,在这里干掉你,风雪会淹没一切,谁也不会想到我们头上,真是神不知鬼不觉,是个绝佳的时候,绝佳的地方。” 鬼子姜大笑:“想等小德?实话告诉你,两个与他实力相当的人对他一个,他自身难保。你身上机关厉害,可是我不靠近,你奈我何?我已算好你这边的能力,今天你插翅难飞了。最后问你,你是自己乖乖出来呢,还是被我一把火烧光?” 那边少主也在哈哈大笑:“可笑啊可笑,鬼子姜,你自负智谋,可是什么时候赢过我?这次?想都不要想。我为什么提前留下那座空帐篷?我为什么让小德放心去打?你知道吗?” 鬼子姜摇摇头:“你现在耍什么诡计都没用了……” 一言未了,少主忽然大声喊道:“该死的熊人,快出来!你用了我的白骆驼,以为我不知道吗?你欠我的,快出来赔我!” 正在津津有味看热闹的阿乌差点没让温泉水呛着:“该死的熊人”,这称呼分明说的是自己!还有白骆驼什么的,那更是自己了。那少主不是混不在意的吗,怎么在这时候要人赔了?他不是要打死自己吗?怎么又想起自己来了!他不是骄横吗?这节骨眼上喊自己做什么! 阿乌懒洋洋待要不理,旁边老莫达抖抖索索推阿乌:“快去救吧,少主其实人还不错,只是骄傲些。” 那边黑衣人们一起哈哈哈笑起来,以为少主惯常的虚张声势,忽然飕飕两声不知何处飞来异物,一个黑衣人额上中招,竟然直接仰倒,那异物力道之大,匪夷所思。 阿乌冷笑,自己出手,向来一招制敌,绝不容情的。 那边众人心神俱寒,再也笑不出来。 “点火!”为首的黑衣人嘶声叫着,把火种投入到火油中,那座小帐篷腾的火起。 火影中,一个人抱着一个女子,从烈焰中飞出,人在空中,一条银鞭已经挥向为首的黑衣人,正是少主。 黑衣人的功夫十分不俗,少主哪是对手?何况还抱着一人,一个照面,长鞭就被夺下。黑衣人并不管别人,只一门心思杀了少主,少主立刻左支右绌,险象环生。 阿乌无奈,系好衣带,奔过去加入战团。几个回合下来,双方都吃惊,哪里来的硬手?而且怎地这样熟悉? 更为令双方吃惊的是,远处风雪中隐隐传来闷雷般声响,似是正有大批人马挟着风雪涌过来了。 那黑衣人焦躁起来,寻思着阿乌的身手,突然凝视着阿乌的眼睛,惊讶万分的说:“你,你……” 耍什么鬼花招?阿乌一拳砸了上去。 拳到半路,阿乌猛地醒悟:这人认识自己!他竟然认识自己!阿乌心头猛跳!自己到底是谁马上可以见分晓!阿乌口干舌燥,生生停住,紧张的等着他说完。 () 第10章 忧伤如湖水 那人脸上肌肉抽搐,仿佛见了鬼一样。他快速打了个手势,身后所有黑衣人看到号令,忽然扔下少主,齐齐奔过来,搏命的杀向阿乌。一时间主客易位,少主被弃置一旁无人再理,赶来帮忙的阿乌反成了他们首要杀掉的人。 五六名黑衣人脸色凝重,身形一变,竟然摆出一个阵势。这几人手中的长剑力道大增,围向阿乌。这个阵势有些邪门。 阿乌身边局势骤然紧张,五六把长剑划出幻影,道道同时奔向阿乌。 阿乌一阵焦躁,不待大脑弄明白怎么回事,身子早已经欺进阵势,劈手夺下一把长剑,不耐烦的在身前一个闪电回环,叮叮当当声密集爆响,每一声响过,就有一把长剑落地,爆响爆毕,阿乌堪堪的只是将长剑从右手交到左手。 “破剑式!”那群黑衣人发出惊呼,一齐像见了鬼似的瞪着阿乌。 阿乌停住手,不知道他们喊的到底是什么,他也不想知道,他只想从他们嘴里,得知自己是谁。 领头的黑衣人瞪着阿乌:“你,你,你不是——你是——” 老子到底是什么?不是什么?阿乌焦急的望着因极度紧张而口吃的黑衣人。 忽然身后风雷声大作,仿佛千军万马涌了过来,一阵密集的黑色箭雨,从洁白雪花中射来,气势之惊天,压过了漫天的大雪,黑云般覆盖了湖边帐篷群。 一支黑箭正中黑衣人喉咙,他正说的话戛然而止,只一双牛眼兀自大睁着。 阿乌大惊,就地翻倒,他躲避着飕飕激射的箭雨,眼睛却一刻也没有离开领头的黑衣人。箭雨之下,黑衣人纷纷倒地,阿乌抽个空子,就滚过去,抱住领头的黑衣人,向莫达藏身之处奔去。 务必要救活他!务必救活他!此一刻,什么少主,什么小德,什么黑衣人,什么箭雨,阿乌通通不管了。 到得温泉边,阿乌心一沉,才发现为时已晚。怀里黑衣人固然气息全无,已经上岸的老莫达也已经胸口中了一箭,正唇角翕动,做最后的挣扎。 阿乌丢下黑衣人,赶紧扶住莫达。莫达急切的盯着阿乌,艰难的说:“白驼城,十六寺,我孙子,叫达达……”剩下的,阿乌就已经听不见了,只看见老莫达的眼睛里留下千言万语。 阿乌有片刻的失神,他觉得自己不会太悲伤,他可能是个冷酷的谍子,他与莫达也不熟,可是他的心里仍然一下空荡荡的,喉咙几乎被哽住。莫达是他睁开眼后看见的第一个人,他喝的第一口汤,是莫达喂的,他身上歪歪扭扭的伤口针脚,是莫达缝的,他的命,是莫达救的,他的白骆驼坎肩,是莫达送的。而他,还什么都没给莫达,甚至没来得及和他多聊聊他痴迷的医学,他牵挂的孙子。当老莫达对他说“你整天想着怎样几句话博取人喜欢,累不累”时,他就放掉了自己的伪装,不再“宁可胡说不可不说”了,变回了一个沉默寡言的人,现在有什么想对老莫达说了,可他听不到了。 忍住刹那间突如其来的悲伤,阿乌的身体自动奔向拼斗现场,可是,他只看见了正熊熊燃烧的帐篷群,满地的箭矢,以及数具黑衣人和少主奴隶们的尸体,其他的,再无一个活物。 阿乌马上循着场间杂乱的脚印追了出去。起初印迹非常多,有人脚印,也有马蹄印。可是追出山坳,却迷失了一切踪迹。漫天大雪还在疯了似的下,狂风卷着地上的积雪打旋儿,大地白茫茫一片,什么痕迹也没有了。 阿乌几乎要怀疑这是不是一场幻觉,可是老莫达的身体还在湖边,凌乱的火场和多具黑衣人尸体还横陈在那里,提醒着他此间刚刚的血腥。 阿乌又走回温泉湖,埋葬了老莫达,把他的酒囊和马头琴拿到手里,仅剩的一点酒被阿乌一饮而尽,然后仰面躺在雪地上,任凭大雪掩埋住自己。 一场大雪,世界被掩盖的严严实实,什么都不见了。自己的脑海里,也是突如其来一场大雪,掩住了自己的一切。每当自己竭力去回想时,总是在那些模糊的片段中,觉察出一种难以忍受的痛苦。也许,自己内心就是受不了那种痛苦的压迫,才选择性失忆的?一切都是为了什么呢? 许久许久,阿乌忽然觉得有什么热乎乎、湿漉漉的东西在舔自己脸,睁开眼,剥掉脸上厚厚的积雪,他一下子看见那匹黄的掉毛的老骆驼,正在用大舌头舔自己的脸,阿乌心头一热,缓缓坐了起来。 …… 一路打过无数架的汉子们由他亲手埋葬,不大的矮丘上,摆上了几根野烟草。这一行中,除了少主、小德和那不知名婢女,他们都在这里了。和他们在一起的十多天,竟是他在这个世上所有的记忆了。没有什么意义,但竟然是全部。 那些死去的黑衣人也被全部搜了一遍,可是一无所获,他们身上没有任何可以辨别的标记。 附近的山林,阿乌也已经仔细搜出过,大雪过后,没有发现什么可用的线索,倒是发现了不少可用的药物。 阿乌泡在温泉胡里,温暖的湖水暂时抚慰了他的头痛,他一遍遍回想那个黑衣人说的半句话:“你,你是,你不是——” 他是什么?不是什么?到底是什么? 老莫达曾经说:不要强迫自己,要联想!联想!阿乌闭着眼,任凭心神飘荡,有近到远,由实向虚。 是的,黑衣人并没有第一眼认出自己来,也不是很确定。 那就是说,自己与他,不是很熟,但是打过交道。 如果说,那个领头的黑衣人认识自己的话,那么自己可能是什么人?像他们一样的神秘杀手?可是为什么自己想到这里时,心中会不情愿?为什么自己刚见到他们时,心里明显没有任何波动? 那么,这些黑衣人是什么人?那个少主肯定知道。他们曾经说什么来着? “敢跟踪我?敢跟踪我而在我迷路差点遇难的时候不救我?” “……我们正在附近有任务……” “你们是参与那件大事了……” “不学无术,刚愎自用。” “鬼子姜。” 这说明他们认识。大约是尊卑的关系,但是关系很糟,糟到彼此要对方死。 大事,他们说有一件大事,是什么?还会遗臭万年这样严重?什么样的大事能够如此之大呢?杀人?劫财?都不会是,是什么阿乌想象不出来。但是他本能的感到焦躁,仿佛……他本来应该知道的。 鬼子姜说,没人能想到他会遇到少主,因而他想神不知鬼不觉杀死少主。那么,这群黑衣人的出现,对于少主来说,是个意外。 这个少主的出现,对阿乌来说,是偶然,还是别有用心?阿乌不得不思考这个问题。他宁可相信,少主那样一个骄纵的人,不会有什么深沉的阴谋,他倾向于相信,那少主的出现,也是个意外。 可是,几方人都没有想到,阿乌被少主的人救了,少主被黑衣人发现了,而黑衣人竟然认出了阿乌。 那么,找到少主,就可以找出一点线索了。 附近的任务,大事。这些字眼说明他们不是普通小门小户的人家。 少主,是谁家的少主呢?这称呼有点像某个大家族的少爷,那少主极其傲慢,挥金如土,奢侈不堪,也许是某家富商家的?比如山右八大家之流的? 要接近八大家,需要银子。 阿乌摸了摸腰间的古钱牌子。 …… 这天夜里,他做了一个梦,梦见一座巍峨、繁华,充满异域风情的城市,他清清楚楚的看见,城门楼上书着三个威武大字:“白驼城”。他还看见一个人身骑黑马,奔出城去。 第二天,阿乌披上白骆驼坎肩,挂上老酒囊,跨上老骆驼,决然走出温泉山坳。 再也没有留恋什么,过往不存在了,他要从这里重新出发。去解答一个个问题,找到他是谁。 () 第11章 枢纽白驼城 白骆驼,白驼城。他心里有一座繁华大城的印象,有一些挥之不去的建筑的模样,他肯定那是白驼城。 在他梦中,那个跃马出城的人,他凭直觉认为那就是自己。 自己是从这里出去的。 出去时还好好的,回来时,却已经什么都不记得。“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失去记忆后,他的脑子里经常自己蹦出一些触景生情的诗句,一些如五雷轰顶的诗文:“天将降大任也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 他自嘲的一笑,记忆都没了,这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倒是从不忘记,也不知道自己把它们都搁在哪里了,时不时就自己溜出来。也许它们就在自己的血液里流动。怪不得老莫达第一次见自己时就感叹,自己是谁都忘了,却还记得瑟必素是什么东西。 老骆驼走得缓慢,他也不催,让这骆驼如同他自己的记忆一样,信马由缰,慢慢徜徉。 一路上遇到过冬的牧人,或者商道上零星的客人,阿乌都发挥自己擅长几句话使人信任、喜欢的本事,打听了许多白驼城的消息。老莫达不在了,自己只好故技重操了。也没人再关心自己心里累不累了。 大家都说:“白驼城啊——” 三十年前,尚无白驼城。白驼城,是这千里草原上近期崛起的第一名城。 白驼城的由来相当神奇。 传说几十年前,昊天教在草原上如星星之火,渐成燎原之势。凡有牧民处,就有昊天教。那时候,北山法师是昊天教四大法师之一,随着他对昊天教的精研,追随北山大法师的牧民越来越多,尤其是金马族流金部的民众,都信奉北山大法师。那些年月,北山大法师辗转在草原上传教,居无定所,十分飘摇。忽然有一天,当北山大法师在草原上讲经,路过这个地方时,大法师的一匹颇有灵气的白骆驼,走到这里就跪下不走了,北山大法师就地顿悟,在这里受到了天启,教法更上了一层楼。于是,北山大法师就在这里建起了他的寺庙,在这里定居下来。信奉大法师的信众和牧民就围着大法师的寺庙也在这里居住下来,信众和牧民越聚越多,然后形成了这座城。所以,在草原人的心目中,白驼城首先是一座宗教之城,灵气之城。 在白驼城,北山大法师的十六寺和护教兵,拥有无上的地位。朝廷尊重北山大法师,所以承认大法师是白驼城实际上的城主,并没有在白驼城驻军,也从不派驻官员。 这地方有了牧人聚居后,中原天行大陆的商人,尤其是世代与草原接壤的山右郡的商人,首先发现了这里的商机,就在这里,与牧人们做起了生意,建起了商铺。开始是悄悄的进行,后来规模越来越大,于是朝廷明文颁旨,规定了在草原上,只有四座城市,中原人可以同游牧的金马族人做买卖,白驼城就是其中之一。于是,这里成了方圆数千里的货物流通集散地。所以,白驼城其次是一座买卖城。 白驼城坐落于千里草原之上,它的北面,是地势渐高的草甸,再往北,就是千里荒漠了。本来,天行大陆的人们自古以来,认为这片荒漠,就是王朝的最北边,也是天下的最北边了。可是,近年来,人们隐约知道,在青鸢朝的北面,很远的地方,有北方七国,而近年又突然冒出了一个白皑国,一路东进,一统北方七国。那个国家的人,皮肤是白的,身材健壮高大——但是,以天行大陆人总是鄙视他们周边人的特点,他们把这些人称为“毛子”,又因为那边据说在极北之地,常年风雪,所以称这个国家为“白皑国”。 白皑国和青鸢朝之间,原本横亘着草原荒漠,并不接壤,所以青鸢国民众大多对白皑国闻所未闻。但是,近年来,白皑国竟是悄然东进,不但统一了原来的北方七国,还进一步东进,形成了白皑国与青鸢接壤的现状。又是闻着钱的味道而来的商人,与白皑国人做起了买卖。经商就要有商道,白皑国与青鸢国之间,茫茫草原和荒漠中,环境极其恶劣,只有两条孔道相通,而白驼城,恰好在其中的一条孔道的要害处。 传说,这孔道也是一条古已有之的古道,几千年前,在天行大陆中原王朝的青铜世代,就有人们由古道通往其他地方,因为中原的丝绸名闻天下,丝绸由这里传到了大陆之外的蛮荒之地,所以这条古道被西方的人尊称为丝绸之路,后来多次因战乱、灾荒,这些古道反而不为人知了。 白皑国的人狂热推崇天行大陆这边的茶叶、丝绸、熟青,青鸢的商人当然抓住机会大作买卖,于是这白驼城以地利之便,迅速发展成了一座蒸蒸日上的大城。 所以,这白驼城其实是古道上的一座枢纽之城。 随着大城的崛起,朝廷开始对商人们实行严格管理。所有与毛子做买卖的,都必须取得理藩院的买卖执照。理藩院的牌照并不好拿,需要一定的资产和规模。当然,有需求就会有市场,黑市上就有了买卖执照的不法交易。阿乌甚至打听了买一个执照的价钱——要想接近山右八大家之类的巨商家族,自己必须要有一个执照,或者挂靠在某一家之中。总之,要有接近那些大族的资格。 为什么要接近山右八大家?是因为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在白驼城与白皑国以及金马族做生意的,竟然九成九是山右人!也就是说,山右以一郡之力,垄断了白驼城的全部生意。震惊也罢,不理解也罢,这就是事实。 阿乌低头思索着,筹划着自己的路数,跟着一群骆驼队到了白驼城。 高高的城门楼上,三个威武大字:“白驼城”,与自己梦中一模一样。 阿乌心中深深震动。 “花非花,雾非雾,夜半来,天明去。来如春梦几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 那种感觉很怪诞,就像重新回到自己曾经的一个梦里面,一个世界缓缓打开,一切都是似曾相识,自己与自己看到的,在似像非像之间。 而这次梦境会发生什么,没有人知道。 () 第12章 踩点 白驼城。 从看见这三个大字开始,他的大脑已经开始自动的紧张运转起来。 首先是城门和城墙。 白驼城虽然是草原上的板升,但是建筑模式却是青鸢中原上城市的样子,甚至说它是草原上的小型昊京城,也是有道理的。白驼城最初是以昊天教传播点开始建设的,开始只是一个栅栏围成的地方,但是,青鸢当今的圣皇非常支持昊天教,非常看重北山大法师,不遗余力的提升大法师的尊崇地位,并按照中原城市的模式,毫不吝啬的提供人力物力,帮助建设这座草原上的昊天教中心据点。在朝廷的大力扶持下,如今白驼城绝不是帐篷和栅栏的概念,已经成为一个真正的大板升了。 阿乌看这座城市的眼光,并不是一个观光客的敬仰的眼光,他在看这座城市的进出途径、进路退路,何处可突破,何处可隐蔽,甚至还有巡城护教兵的兵力状况。这是一种近乎本能的反应,也是一种隐藏在血液中的能力。 在这打量的一刻中,他心中已经拿出了四套不经过城门进出城市的方案。 仰望着城门,阿乌闭了闭眼睛,静了静心。他即将进城。 他今天对自己的定位,是一个外地初次进城的乡巴佬。 阿乌按照老莫达描述的,把自己变成了一个皮肤黝黑、眼睛略圆的人,络腮胡子没工具做不出来,不过也无所谓,在没有摸清情况以前,阿乌并不想变成和过去自己一模一样的人。不太像才好,妙在似像非像之间。 阿乌走得很慢,真的就像一个初次进城的乡巴佬,兴奋羡慕,什么都好奇,什么都要看。 有几个地方他看得格外仔细,分别是:钱庄街、十六寺、山右会馆。 这也意味着他在白驼城的行动顺序:第一步:取钱;第二步:找到莫达的孙子,了却心事;第三步:靠近山右八大家,找到少主和那些黑衣人。 这几个地方,将是他下一步行动的首选地点,今天,他就是踩点来的。 他的脑子里,还另有一处有高大白杨树的院子,但那是什么地方,他还不知道,需要他去找出来。 钱庄街坐落在最繁华的地方,大街上一溜儿好几家钱庄和当铺,一座比一座气派。阿乌放缓脚步,放慢呼吸,平心静气,按照老莫达说的,联想,联想。 他一定来过这地方,这条街上许多建筑,他都似曾相识。随着他慢慢向前走,目光与一些细节的相遇:一块砖雕的图案、一棵歪脖子的老树,甚至是无意间一抬头,看见某一角飞檐的姿态、风吹过店铺竖旗流苏飘扬的样子,都会在他脑海深处得到回应,仿佛开启了一扇窗,使他豁然明白,他一定见过这一景象,在过去某个并不经意的时刻。 目光滑到最中间那家钱庄,门前牌匾上写着“瑞蚨祥”三个大字,边上还悬着一面青缎旌旗,旗帜飞扬,旗穗子舞动,下面坠着一串装饰古钱。阿乌眼睛一亮,那模样,正是自己腰上古钱的样子。而其他钱庄则没有这个东西。 阿乌心中一动:就是它了? 他在钱庄对面的茶馆坐下来,要了一壶耐喝的黑茶,一边慢慢喝,一边观察着进钱庄的人。 钱庄的门开着,坐在这里可以很轻易的看见里面的情况。进出的人不少也不太多,一般进去的人拿出凭证,很快就会办好,取出的有银子、铜钱不等。 阿乌装作好奇问茶博士:“那里面拿着票都能取出钱来吗?” 茶博士骄傲的说:“那自然!这叫钱庄懂不懂?当然是取钱的,人家几代人专业做钱庄上百年,上百年来,从无一例兑不出银子的事!专业!啥叫专业,懂不懂?就是特别重信誉。这信誉是啥懂不懂?就是钱庄的命!天大地大,没有钱庄的信誉大。别看咱们白驼城天高皇帝远,可是这钱庄,与昊京的瑞蚨祥钱庄是一家的,懂不懂?人家也是来自天子脚下,那是老店,这里是分店。” 这个“懂不懂”茶博士仰望着钱庄,作为一个与钱庄做邻居的茶馆,深感与有荣焉。他一边骄傲的解说,一边心里鄙夷道,哪里来的乡下人!恐怕从未见过钱庄,怎知道钱庄的高大洋气。 而阿乌咧嘴一笑,他听“懂”了,放心了。既然是百年老店,专业做钱庄,就不太可能被什么人把持,做成陷阱什么的。茶博士说的不错,信誉就是钱庄的命根子,毕竟这样的事情一旦传出,以后谁还敢在他家存钱? 这里的事情搞踏实了,阿乌就前往山右会馆。 钱庄街不远,就是山右会馆,乃是一座壮观的三进院子,明显是山右郡的房屋样式,高高连绵的屋檐,精美繁复的砖雕门户,规规整整的一套套四合院,挂着喜庆的大红灯笼。 山右郡毗邻草原,自朱雀朝时代,就盛产商人。到了青鸢朝,更是商业发达,竟然形成了财力雄厚的八大家族,号称山右八大家。白驼城买卖兴起后,山右商人凭借地利和财力,以及天下独一份的抱团,竟然垄断了白驼城的生意,势力十分庞大。这山右会馆,就是山右商人聚集的地方。 阿乌要找到那个神秘的少主,打算从这里入手。趁着中午热闹时分,阿乌溜进会馆内走了几圈。他发现,这个会馆,就是一处集吃喝、娱乐、住宿于一体的大院,有商人在这里请客,也有文人在这里会友,甚至还有贫寒士子打秋风住在这里。以阿乌自身莫名的能力,几圈下来,他已经对这里了然在胸了。只是现在并没有发现那个少主的踪影,以那人的骄横,肯定不会住在这样的地方,所以没找到阿乌心中也不遗憾。 秉承阿乌一向严谨的惯性,山右会馆在阿乌心里形成了一副清晰的地图:何处大门、何处小径、何处隐蔽、何处曲径通幽。 至于十六寺,更加好找,因为这座寺庙才是白驼城的中心。白驼城因昊天教而建立,而昊天教大法师的修行驻地寺庙就是十六寺——据说,这是北山大法师在草原上建造的第十六座寺庙,所以叫十六寺。十六寺建成后,随着白驼城成为草原上的大板升,十六寺也成为最大、最著名的寺庙。阿乌提前看看这里,自然是为了方便日后来找老莫达的孙子,实践他在荒野时达成的协议。 然而到了十六寺门前,阿乌才发现,那金碧辉煌的寺庙飞檐,那屋顶上相对跪着的一对金鹿,这一切,他居然是如此的熟悉。他一定来过这个地方。不过细想一下也没有奇怪的,毕竟,这是草原方圆千里之内最著名的建筑。 …… () 第13章 意外之外小白杨 在繁华区观察计较停当,心里面的地图慢慢完整。 阿乌放任自己的脚步,在城里乱走,心里涌上乱七八糟的诗文:“杖藜扶我过桥东……浅草才能没马蹄。” 信步来到一条闹中取静的街道,阿乌端详起一座熟悉的像是在梦中的房子:粗犷结实的房子,比别家都大些的院子,院子后是一片高大笔直的白杨树林,此时树叶早已落光,更显得杨树笔直肃立,向上挺立的光秃秃的枝条仍然密集,可想夏日是多么繁盛。 门前一块粗粝中透着趣味的牌匾上写着:小白杨客栈。 是这里了。 与其说他记得这个院子,不如说他记得这些白杨树。他一定来过这里。于是,他打算上前,在这里碰碰运气。 此时正有客人入住,门前的店小二正在“含怨”的亲热的张罗客人:“您回来了老客!怎么走了这么些日子也不来我们店了?可想死个人了,想得咱呐手腕腕软,拿起个筷子咱端不起个碗!说您再不来哪,兰花花姐做的饭都不香了——瞧瞧我们店这踏实暖和、这宽敞干净,住着多舒坦?保管合您的心!” 这个自来熟的店小二儿一点不把自己当外人,絮絮叨叨的说着一箩筐的亲热话,客人们知道这是店家惯常招徕客人的手段,也不当真,一笑进店。 “你问我说话有多真?白杨林代表我的心!你问我客栈历史有多长?没有白驼城先有小白杨!你问我当年怎么样?兵爷亲手种的小白杨。兵爷百战成将军,小白杨如今成了林。卡伦哨所守千山,哨所成了小客栈。老客!咱们这里原来是卡伦哨所,兵爷们守在这里,后面那片白杨林,就是当年兵爷种的,种树的兵爷如今早成了将军了!后来白驼城建城,卡伦搬往更北方,在原来卡伦的基础上,就有了小白杨客栈。咱这店哪,有故事呢!”店小二一边张罗一边说,客人们倒是听得有趣。 待那饶舌的店小二手上的活计告一段落,阿乌理一理整齐的鬓角,走上前去。 只几步之间,他似乎腰板挺直了,眼中神色飞扬了,脸上带出昂然的姿态,不再是外地乡巴佬了。 店小二觉得眼一花,人还是这个人,可是不知怎么,倏忽之间,只觉得变了一个人似的,成了货真价实的一个公子哥,虽然穿的不怎么的。 店小二快步迎上来:“您回来了老客!怎么这么些日子也不来店里了——” 阿乌也不说话,只是用一种玩味的眼神看着店小二——他的眼神,比店小二的演技更复杂,他就是要让店小二自己体会。 拜托啊,这个饶舌的店小二曾经见过自己。 店小二愣住,眼前客人的眼神中,透露出探究、逗乐、揶揄、抱怨、不满等等复杂多变的含义,这到底是谁?自己在哪里见过他? 在客人眼神下小二压力倍增,嘴边的客套话忽然停住,他心中一闪,吃惊的辨认着阿乌的脸:“哎呀,老客,真是您回来了!怪不得昨夜灯花爆了又爆,喜鹊儿大清早就在杨树上叫!原来是您回来了——怎么剃了胡子?我一眼还没认出来。” 阿乌意味深长的一笑,说:“我还没忘了你,你倒是先忘了我。” 店小二急忙夸张的嚷道:“说哪里话呢,小的是真想着您——不是客套话!您的客房可是小的天天去打扫呢。这些日子您都哪里去了?我还担心来着。掌柜的说,您既然包下了房子,自然不用担心!可不是嘛,您这就回来了!快请进来,外面风大,我给您打热水洗脸烫脚,去去乏!” 在店小二的热情唠叨中,阿乌知道自己这一宝押对了:自己来过这里,还住在这里,他还包了客房。自己的确是从这座城里出去的,在出去之前,原来住在这个地方。这个发现真是意外之喜,阿乌克制着情绪,慢悠悠进了店。 “哎呦,马公子,您回来了?我给您烫一壶您最爱喝的烧酒去!”掌柜的也是热情洋溢。自己那时一定给了不少店钱。 阿乌暗暗呼出一口气。 马公子?那是自己吗? 店小二贴心的流水介送上一应物事。 阿乌状作无意的问道:“你这小二,嘴皮子还是那样的滑。真记得还是假记得咱?那你说说我走了几天了来着?” 小二乐呵呵的说:“记得记得!您走了有半个月了呢。我记得很清楚,您是九月来的,那是九月初十,刚过了九九重阳节,天儿贼冷。都说胡天八月即飞雪,咱么这里就是这样。我记得很清楚,因为您是和白皑国的使团同一天进城的!” “白皑国使团?”阿乌困惑,然而状若无意。 “是啊,今年这白皑国使团可真够倒霉的!连带着我们也没钱赚了,所以我记得清楚。本来白皑国使团进出咱们青鸢国,按照圣皇规定,必须从白驼城走,往年使团来的时候,因为他们五花八门的商人都挤在里面,超载严重,足足有好几百人,一心想和咱们做生意揩油,所以咱们也不客气,憋足了劲儿赚他们的钱,白驼城大小客栈都爆满,咱们赚钱也赚的盘满钵满!不过这次朝廷不知为什么翻了脸,不准他们随意和外人交谈、接洽,命令他们必须住驿站和十六寺,要求特别严格,违者要掉脑袋!害的咱们准备一新的客房一下子空了,嘻嘻,所以公子您很轻松就住到了咱们天字号甲的房间。” 阿乌想:“原来是自己占了这个光。也难怪店小二印象深,往年挣老毛子的钱挣到手软,今年却便宜了自己这样的人。”琢磨着店小二的话,阿乌继续问:“哦,为什么今年这么怪异?” 店小二说:“大约他们惹恼了圣皇?还有军队跟着监视呢,谁也靠不上。也不知是为啥,搞不好他们犯了什么事,惹恼了圣皇老爷子。咱们圣皇,说话硬气着呢。这次,白皑国使团在白驼城只住了两天,就匆匆走了。您倒是说要住半年的,不过也才住了几天,就出去了,也没和掌柜的说一声,这么久才回来。” 阿乌脑海中出现了一副人头攒动的景象,异族人老老实实住在白驼城,果然,他经历过这一场景。他对这些外国人印象还是蛮深的……而且,很了解的样子。他脑子里浮现出一个络腮胡子的壮硕汉子,那是……团长?叫马可?自己一定近距离见过这个人。 “白皑使团到哪里去了?”阿乌稳住心神,继续问。 “还不是回他们自己的国家了。不过……”店小二神秘兮兮的说:“我听边境上回来的老客说,他们其实并没有回去,在边境不远的地方等着呢。不知道安的什么心。咱们的军队一直跟在那里,禁止一切人过去。” “这些天有人找过我吗?”阿乌留神问道。 “没有,公子。” 阿乌似乎自言自语道:“这帮家伙,都忘了老子了。” 店小二赔笑道:“公子以往都是独行侠呢,原来也在等朋友。” 阿乌说:“我常去的那几个地方还好吧?” 店小二说:“公子常去当铺看人当东西、淘宝贝,那地方,当然生意一直兴隆。” 阿乌按捺着心里的渴望,最后说:“我付你们多少银子了?你拿账本过来,我看看再付多少。”他想看账簿上自己的签名是什么,那个签名,就应该是自己的名字。 店小二怪异的看着他,阿乌立刻觉察出了,一定是自己哪儿说错了,可是,是哪儿? 话已出口,覆水难收,阿乌只好用眼皮强撑着,回瞪着店小二。 两人的目光火花四溅的坚持了会儿,店小二那麻利的口舌都郁闷的打结了:“您……啥时候交过钱了?” “……” 阿乌那曾经闯风冒雪、杀人无数、黑熊在前心不跳的老脸,几乎要烧成一张透明的锅底!他一到店,就受到热情接待,得知自己还住着店里最好的房,一下子就定下半年,完全是土豪的做派,再说,既然自己都怀疑自己是谍子,那一定是超级有钱的,几个店钱算什么?谁知道…… 店小二说:“您倒是一直说自己有钱来着,可是要不是您救了翠翠,掌柜的怎么会破例没有先收钱……” 阿乌臊得说不出话来,但是,但是店家登记的名字对他来说太重要了,重要到大过了可怜的脸面的尊严,于是,阿乌狠心说: “唵,那什么,我怎么记得,好像,似乎……” 店小二不再说什么,转身走了。 阿乌独自站在客房里,面对着空气,手还尴尬的举在半空。 不,不!不要紧。阿乌给自己打气,大不了晚上自己偷偷过去看,那时候脸红也不会有人看见。 正在下决心,楼梯板响,店小二拿了一个粗陋的账簿上来。 忍着尴尬,阿乌大模大样的翻开,只见上面记着:二楼甲字号房,租半年,房租未付。时间是从九月初十开始。阿乌眼光迅速扫向后面的签名: “马飞腾。” 哦,马飞腾。自己原来叫做马飞腾。 这得之不易的名字。 阿乌忍了半天的热汗这才刷的下来了,比搏斗一场还耗神。 好歹有名字了。 只是,像穿了别人的衣服一样,怎么不亲切? “总共多少钱?明天全交上。”看着旁边的小二,阿乌连忙表态。 小二瞅着他,心道:“拿什么交上?看不出来。难道你要去抢钱庄?” () 第14章 一床被褥引发的 躺在棉布被褥铺就的床铺上,阿乌很确定自己还记得这种感觉:躺在床上的无比舒服、幸福、踏实的感觉。 他感叹的总结:能够躺在床上,简直是人最幸福的事情。 在此前的十多天里,他睡血泊、睡骆驼、睡茅草、睡雪地,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但是,只有躺在客栈简陋的床铺上,他才知道,原来自己是多么喜欢躺在这干爽、松软的被褥上面。 客栈的床,实际上并不是草原上通常的“床”,而是正宗天行大陆中原地带的“床”。这个客栈引用中原北方的民间传统,盘的土炕,炕内连着灶房的烟道,冬季可以利用热烟取暖。并不是人人都用得起熏炉、木炭,要不如此,盖多少被子,也绝对难以抵抗白驼城真正滴水成冰、擤个鼻涕掉鼻子的严冬。 床上铺的被褥,也不是什么高级货,不是羊毛褥,甚至并不全是棉褥,而是在最底下一层,垫了厚厚一床用“暖和草”填充的垫子。这也是天行大陆中原民间的做法,草原上牧民多用羊毛毡之类的东西取暖,但是白驼城建成后,大量中原人涌进来,也就带来了中原更便宜简单的做法。只不过中原老百姓是用麦秸、谷糠等填充的,草原上没有这种东西,但是有草啊,“暖和草”就是草原上一种野草,这种野草最惠及百姓的地方就在于,把它填充在布胆里,可以保暖,还比羊毛便宜。有的苦哈哈的苦力,还把它填充在鞋子里,充当过冬的棉靴。 阿乌舒适的躺在这褥子上,感受着自己的躯体对这一切的熟悉感、回归感。 他忽然明白,自己真的来自于天行大陆的中原,还是中原的北方地带! 因为这种熟悉感来自他的灵魂深处,他的躯体永志不忘。他甚至恍惚看见两个小男孩儿在这种舒适的炕上打闹、嬉戏,不知为什么,他的眼眶湿润了。 他是多么想念那一种时光。 阿乌知道,那是自己,那就是他的根。 即使他已经忘了一切,但是他的灵魂,还在永远的怀念着故乡。 他闭着眼,留恋的体味着这种美好回忆。 拭去泪珠,阿乌试着继续展开联想。 后来呢? 后来的景象不清楚,但是,那也是一种非常美好的感觉,意气风发,感觉美好的未来正在打开的感觉。 这种美好,让现在的阿乌倍感凄然。 他躲在这样一个寒风呼啸的边城小客栈里,躲在被窝里一个人落泪。 后来呢?后来发生了什么? 阿乌的头开始痛。 他心里清楚,后来一定发生了什么,改变这一切的东西。 他的大脑在排斥这个东西,所以,每当他模模糊糊触及到这种痛苦的边缘时,他就什么也记不起来了。 他的心底,只剩了一种模糊而坚决的意志,他要做一件事情,他一定要做一件事情。 阿乌默默的体会着这种坚决的意志,他发现,这种坚决的意志,就是恨。 为什么? 他已经不知道为什么。 这些天的奔波终于终结在一铺暖和、安全的床上,阿乌终于放下心来,种种心绪同时爆发。 他完全放开心神,任凭思绪漂到遥远模糊的地方。 阿乌的思绪,像一只没有桨的小船,在天水一色的湖面上飘荡,一会儿平稳轻快,一会儿风雨如晦。 莫达说的搏斗、冰雪、冰水的刺激,远没有这舒适的炕头唤醒的东西更多。一些栩栩如生的画面浮现在他脑海: 那圆窗外可以看见的层层飞檐,檐兽威武如生的蹲在上面,丝衾的柔滑覆盖在皮肤上;那淡淡的花香,若有若无的丝竹,纤纤的素手,袅袅的老茶,如水的月色洒在雕花的栏杆上;那秋水边的长空,清风穿过胸怀,酣畅淋漓的字迹,围着爱上层楼的三五个人;微雪中的炉火,安静的醇酒,精美的瓷器映着雪亮的刀……这些场景历历在目,那心中的快乐满足感弥漫如漫天飘落的幸福雪花。 生命是短暂的,与其盼望长寿,不如盼望享受。 这些感受全是自己的,所以阿乌心里充实而踏实。很美好,很自豪。 这些思绪涌上心头,令阿乌喜悦而自怜:自己一定是个热爱生活、喜欢享受的家伙。 那些画面精美到极致,自己一定是个追求极致、追求完美的人。或者可以说,自己似乎是个贪图享受的人。 阿乌不明白,这与雪原里唤起的无数的杀人记忆截然相反。在这些破碎的记忆里,自己欣赏着美好、享受着精致,精益求精,击节赞叹,几乎不会破坏任何美好的东西。 而在草原的回忆中,自己经历过无数拼杀,无数次死里逃生,无数次艰难取胜,冷静冷酷,再残忍的画面也不会让自己动容。 自己已然成了毫不相干的两个人,自己与自己的形象经常打架。比如就说刚才发生的,如果像老莫达说的,自己腰缠万贯,可是为什么没钱付店钱? 到底自己是怎样的人呢? 老莫达说的对,自己就像一个破碎的泥人,找不到记忆,也就找不到了自己,他不再知道自己是个怎样的人。在这无助的世界中,他只有一点点找出素材,重新凝聚自己的记忆,重建自己。 他只能一点一点开始找起,一点点推测。 比如,他此时真切的确认:自己是喜欢享受的。哪怕只是这干爽的床铺。 喜欢享受。 凡是贪图享受的人,几乎都是追求利益的人;凡是追求利益的人,都是无所不用…… 等等! 阿乌的思路被自己打断了一下。他想,为什么自己要这样想?自己是想证明什么?还是想要证明不是什么?老莫达的那句话,一直像毒蛇一样咬着他的心,他从来不说什么,可是,人的心理,越是害怕什么,就忍不住越去想什么吧? 不要想这个了!这条道路上的推断太让自己抓狂。 让我来想点别的。 阿乌强迫自己转移思路。他躺在床上,用游移的眼神,打量着房中的一切,重新默默感受着自己的思绪。 半个月前,他还是一个记忆正常的人,那时他躺在这个床铺上时,他在想什么?他从某个繁华享受的中原大城市,不会是无缘无故来到一个即将风雪满城的地方吧? () 第15章 书与图 他九月初十来到这里,包下这间客房半年。嗯,他打算在这里住半年。是个长期打算。问题是打算干什么呢? 他的目光划过屋顶的房梁,划过墙壁,落到地板上。再从地板上升到屋梁上。如此反复几次,他忽然翻身下炕,躺在地板上,重新开始打量。 果然,这角度很熟悉。他伸出双手,在身边摸索,他的手,在最旁边的一块方砖那里停住——那是炕洞的入口。 打开炕洞,阿乌小心的伸进手去,慢慢试探着在炕洞里摸索。 没有东西。只有旁边一块鼓起的泥包,已经被烟气烤成硬泥。阿乌不死心,拔出从湖边顺来的靴筒中的匕首,敲开泥包。泥巴簌簌而落,他的手,触到了一个油纸包。 阿乌抑制住心脏的狂跳,慢慢取出油纸包。 …… 阿乌呆呆的盯着桌上的东西。 一本旧到卷边的书——这就是油纸包里的全部。 书面上,是工工整整的两个大字:《论语》,除此别无其他。封面很干净,大字铁骨铮铮,一股凛然正气扑面而来。打开书,第一页上写着: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有子曰: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 阿乌一头迷雾。这样一本普普通通、每个读书人都会有的《论语》,值得这样珍而重之的藏起来?!鬼才信。鬼信自己也不信。 老莫达说,自己昏迷的时候曾经呓语“六尺之孤、千里之城”什么的,这正来自《论语》。为什么自己这样青睐《论语》?如果说这两者还有什么千丝万缕的联系的话,可是自己还呓语过“硕鼠硕鼠”,这出自《诗经》啊,与《论语》又有什么关系?是什么意思呢? 这些文字,阿乌看到第一句,后面的就会如流水般从心里汩汩流出,都不必加以思索,阿乌简直要怀疑,难道自己是个教书先生不成?可是,有谁见过被多人围杀的教书先生?教书先生又怎会随时改变自己的容貌?难不成读书之余躲猫猫?还有哪个教书先生会懂得那么多毒药知识? 等等!毒药…… 阿乌迅速跳下床,从自己的背囊中找出一种干草,泡成水,然后将水小心撒在书卷上。 最后的卷尾空页上,慢慢的,一些文字和图形的痕迹显现出来。最终,“山川布防图”几个字出现在阿乌眼前,阿乌惊呆了! 布防图!这确定无疑是军方的情报! 自己怎么会有这个东西?不不!这是店小二说的以前卡伦哨所遗留的吧? 可是他马上就否定了这个天真到荒唐的想法。 自己从哪里弄来的这个东西?自己到底是谁?自己弄这个东西做什么? 阿乌的头猛地剧痛起来。 从他醒来,十多天以来,他的心底总有一个阴影,一个关于边境谍子的阴影。不知道为什么,他害怕着这个阴影。 老莫达曾经质问道“难道你不是一个谍子?”那时候他就无言以对,痛苦万分。以后的每一步,每当有记忆证明他可能是一个谍子时,他都会更加害怕。 可是,他为什么要这样害怕?!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作为一个谍子,他为什么害怕自己是一个谍子? 是作为一个谍子先天的害怕心理吗?害怕别人识破他?可是,他心里的害怕、痛苦,比这个担心更深重,这到底是为什么? 他不知道。 阿乌痛苦的闭上了眼睛。 可是他还不能被痛苦打倒,现在还远不是时候,他还有好多疑问没有解决。 第一,他到底是谁?是个什么人? 第二,有谁知道他?——一定还有人知道他是谁!这个人在哪里?他为什么还不出来? 第三,如果他是一个谍子,那么,他为谁服务?他的上家、下家都是谁? 第四,那些要杀死他的仇家又是谁? 第五,温泉湖边的黑衣人在里面是什么角色? 第六,半个月前,自己匆匆骑马出城去做什么?走得那样匆忙,藏在客栈的图纸都没处理? 阿乌用手捂住剧痛的后脑勺,竭力稳定心神,开始理顺脑中的碎片。在今后的日子里,他要竭尽全力回答这六个问题。 以上六个问题是倒着相串联的。最关键的是,半个月前自己出城去干什么了?就是这次出城,自己经历了一次搏杀,被众多人追杀,以至于失去记忆。 对此,黑衣人大约是知情的。如果他们是山右八大家的人,那么,商人为什么追杀谍子?除非,商人也参与了谍子的活动。 仇家是什么人?是黑衣人吗?还是还有其他人? 上家是什么人?如果说,城外的仇家以为已经杀死了自己,可是自己的上家呢?手中的“布防图”还没有送出,一定有人在找这份东西! 想到这里,阿乌惊出一身冷汗。 客栈是安全的吗?不见得!这“布防图”更是烫手。 阿乌马上起身,要把“布防图”从书上撕下来。可是他的手又在半空止住:自己把这本书如此郑重的收起来,不会只有这一个秘密吧?犹豫了一下,他还是原样把书恢复原样,趁着夜色溜出客栈,顺着墙角,循着气味,来到一处地方——一处骚臭交加的地方:马厩。 他一面伸手安抚着有些吃惊的马匹,一面隐到墙角处,挖了一个深洞,将手里的东西埋下去,再恢复原貌,最后不忘请一匹老马把这里踩实,并在这里留下马粪,然后才溜走。 自己干这样的事情轻车熟路,想来做过多次。 回到房间,阿乌借口房间多日无人入住、冷的很,逼着店小二给调了一个不起眼的房间,然后才关门躺下。 只是这一次,无论床铺多么舒服,阿乌也难以安然入睡了。想到身后那不知是谁的上家,阿乌心里充满了焦虑。 再联想到自己疑似谍子的身份,阿乌更是难以入眠。 还有一种可能,阿乌一开始根本没敢想,那就是:也许自己是一个军人?这样的话,手中有布防图就可以说得过去了。 以前在没有一点记忆的时候,自己对自己还是自信的,至少是无愧于天地之间的,可是,今天只找到一点印记,心情就已充满阴云。 那么,自己到底是什么人? “不!不到有确凿证据的时候,我不会认为我是谁!”阿乌面露狠色。 过去的他的记忆,已经是狂涛中的一片落叶,所以现在无助的他一定要坚强,要在狂风中牢牢掌住正确的舵,找回正确的自己。 他已经失去了记忆,不能再失去自己! 是的,证据!他需要证据!谁说也没有用,一定要有证据证明,他才会相信自己是谁。 阿乌狠狠的定下了自己的原则。 同时,阿乌心里有沉重的阴云。从这几天和自己的相处、琢磨中,他确认自己并不是一个冲动易怒的人,他敏感温和、多愁善感。但是,他的心底,却不知有什么东西,使他对某种方向充满恨意,似乎正是这种深深的仇恨,左右着他的心绪,推动着他一定要去做某件事。 可是,那些是什么呢? 呵,自己的心,比海还深。 既然想不起来,他就暂时不去想。他已经定下铁的原则:看实证。 他还有不少事情要做,明天就去取出钱庄里的钱,其他判断,走一步看一步。 至少,给店小二的店钱一个交代。 他自嘲的想。 () 第16章 轻裘变色龙 为了取出银子,阿乌早早就来到了闹市中钱庄街附近的商铺,先在一家包子铺吃早点。 冬季本就是白驼城忙碌的时分。一般内地客商夏秋季出发,将货物翻越山山水水运到这里,冬季整个是交易季节,直至来年开春,客商重返内地,准备下一个交易年度的货物。所以,即使是早上,一会儿功夫街上客流量就多起来了。大宗买卖多在商铺的大院里进行,不过现在,一些有北疆特色皮毛成衣铺门前,客人也是川流不息。 阿乌盯着看的,就是这样几家成衣铺子。他马上就要去钱庄取钱,穿着草原上过来时这一身破烂衣裳实在不像,连店小二都看不起,只怕钱没取出来,他先被人轰出来了。要是买一身像样的行头呢,他没有银子。在温泉湖边搜罗来的一点碎银子,已经所剩无几了。于是,他就看着对面铺子。就像老莫达说的,他特别善于观察。 一个管家模样的中年人,带着一个小厮,进了一家铺子。 “老太太的狐皮褂子一件,老爷狐皮袍子一件,大夫人紫貂大褂一件,二夫人银狐披风一件,大少爷紫貂斗篷一件,小姐貂鼠大褂子一件,熊皮褥子10条,狼皮垫子10条……”管家一边掰手指一边念叨。 “还有呐,张大爷,你忘了小姐还要一件乌云豹的披风,大少爷还要一件海龙皮的小鹰膀褂子,说是昊京最流行这些个呢。”小厮在身后提醒着。 小厮说一句,那店家就眉开眼笑的应一句:“有眼光!这乌云豹是沙狐颈下的皮毛,又轻又暖,当的轻裘二字!海龙皮是上好的熏獭皮,少爷们穿着最帅不过了!” 管家张大爷很是不耐,那小厮却又不知死的腆着脸又加上一句:“张大爷,好张大爷,还有,您可千万别忘了,还有给下人们的灰鼠褂子10件呢!” 管家张大爷索性挥手道:“都包好了,整理的漂漂亮亮,麻麻利利的,过了晌午,我们家的马车来装箱,可别误了我们行程。要是还有需要的,我会打发人来说,到时候一总儿的银钱交割清楚。” 店家点头如小鸡,一叠声的答应着,客人怎么说怎么是,这样的大客户,一天专门只招待他一个都上算。 管家张大爷带着小厮匆匆又往下一家商铺而去,继续完成他的采购大事。 过得片刻,那小厮去而复返,原来,忘了小姐叮嘱的昭君套了。店家眉开眼笑答应着,希望这小厮多跑回来几趟才好。 果然又过片刻,又有人来,不过不是那个小厮,是个脸色微黑的小伙子。小伙子急急跑进来,说:“张大爷让我再加一件,给老爷的狐皮袄子和褂子。” 店家连忙拿出最豪华的五彩刻丝银狐袄子、大毛黑灰鼠里子里外发烧大褂子。 小伙子憨笑说:“张大爷说要这两件。”说着,他有些不好意思的指了指一件黑色哆罗呢狐皮袄子和一件毫短而劲的海龙皮褂子。 店家连忙应着,殷勤问道:“还有什么?” 小伙子憨憨的笑着说:“想起来张大爷会让我再来说的。这两件能不能先送到我们客栈?想给老爷试试身。” 店家看了看正在忙着打包的伙计,有些舍不得时间。刚才那张大爷要的熊皮褥子,实际上他们店里存量已经不足,正想差伙计去相熟的铺子倒几件呢。于是店家为难的说:“正忙着给咱们准备货呢!” 小伙子也为难:“要不,您亲自跑一趟?” 店家心想,这关键时刻,我怎么能给你们送货?于是,他对小伙子说:“我们正忙,要不你自己先拿回去试试?” 小伙子连忙摆手:“不成不成!我笨手笨脚,你们这么贵重的东西,弄坏了算谁的?我可不能沾手。” 店家笑道:“我们都包得严实,也不会弄坏什么。张管家都是我们老客了,我们信得过,你还怕什么?早拿回去早交差不是?” 小伙子嗫嚅道:“我只负责传话,我也很忙的。” 店家说:“不要紧,穿着合适的话,你直接留在那里就好了,不用再跑回来了。” 小伙子小声说:“那你可不能和张大爷他们说,我怕他说我,砸了我的饭碗。” 店家笑眯眯的说:“放心,谁也不会说的。” 小伙子抱着一大包衣服出了门,向福来客栈走去,他仍然憨憨的笑着,却是像一头憨厚的狐狸——正是小狐狸阿乌。 …… 片刻之后,阿乌走进了瑞蚨祥钱庄的大门。 坐在柜台前的伙计看到一位派头十足、打扮低调的客人走进大门,立刻精神起来。 坐柜台的伙计往往长着一双精明的眼睛,钱庄坐柜台的伙计更是有着火眼金睛,只一眼,就能看穿一个客人有钱没钱,有大钱还是有小钱。有的客人,如果兜里没有钱,即使穿着光鲜,钱庄伙计也能从光鲜的表面下看出他的小来。而有的客人,即使他很低调平常,柜台伙计也能从一些不为人知的地方,觉察到他真正的有钱人的气场。 眼前进来的这位就不容小觑。只见这客人貌似普通,相貌毫无特别之处,一眼之下甚至很难记住他的模样,但是他面容宁静,走进贵气的钱庄大堂就像在自家院子里漫步一般,对富丽堂皇的装饰如视平常,如视空气。客人穿一件黑色哆罗呢狐皮袄子,外罩海龙皮褂子,通身没有夸张的颜色,但是样式却正是昊京最流行的样式。尤其是看到客人狐裘的哆罗呢面子,伙计微微一笑。当地富豪往往喜欢用缂丝、团花做狐裘的面子,只有大城市来的、识货的人才认这种西洋传过来的哆罗呢,这才是真正有身份的人。 因此,钱庄伙计马上判断道,这位客人,是一位有钱人,而且,还是那种往往有大钱的人。 阿乌面无表情的站在钱庄大堂中,他努力克制着自己想抬头四处打量的冲动,什么也没看,哪里也没看,将一切视为空气。 其实他也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他不记得自己进过钱庄,他也不记得钱庄业务是怎么办的。进门之后,该往哪边走?该找谁?该说什么?他其实一无所知。 幸好,那个已经得出结论的精明的伙计马上迎过来了。 看着伙计热情的笑脸,阿乌想,这就是人靠衣装的好处了。 () 第17章 十万贯 冷冷的看着钱庄伙计笑容满面的脸,阿乌用冷漠才能压下心中的警惕。 钱庄内,今天来办业务的人不多,柜台前空荡荡的。这空荡荡的场景给阿乌一种不太好的感觉,像是一张大网已经张开,而自己是那只自动走进网里面的小鸟。 像这样的钱庄,一定会有高手保镖在看着的,只是他不知道他们躲在哪里。他总觉得在高高的柜台后面,在拉着的窗帘后面,在大堂里间的门后,不知何处都有警惕的眼睛在盯着他,一旦发现他有什么不对,就会马上蹦出来围住他。 而他,现在根本不知道,怎样做是对的,怎样做不对。 一切得靠直觉。 他甚至有微微的后悔,自己仅凭小摊上茶博士对钱庄“百年、专业”的点评,就相信了这家与自己身上重要证物有唯一联系的钱庄,相信它不是一个等待自己落网的巢穴,是不是有点草率。 可是他没有谁可以相信和依赖,他只能相信自己的直觉。 …… 钱庄伙计很得体的把客人让进店里。 在他眼里,这是一位不太爱说话的客人,当然,真正有身份的大人物都不太爱唠叨,这叫气度,他懂。于是,他恭敬而周到的介绍了自家钱庄的业务,然后轻声问客人办什么业务? 客人不在意的问道:“兑现银、换小额银票都可以?” 钱庄伙计微笑道:“一切以客人的需求为先。我们钱庄还有一种货物兑换的业务。” 这位客人——阿乌不易觉察的皱了皱眉头,钱庄伙计连忙介绍道:“这个专门针对外国客商。因为咱们白驼城地处和老毛子做生意的最枢纽位置,朝廷还规定老毛子商队进昊京必须从咱们白驼城走,所以存在和老毛子外商货款结算问题。在以货易货之外,有的心眼灵活的老毛子外商将货物运到后,交给当地行商处理,双方到钱庄开具专门信用证,按规定期限,一年以后,或者三年以后,凭着信用证,再来钱庄结算货款和利息。这种,一般是大宗货物,银钱数目较大的。” 见客人看着自己,钱庄伙计连忙接着说:“一般银票凭证是纸质的,只有在这种对外贸易中,为防损坏,极特殊的用合金牌,但是数量很少。合金牌做成古钱币的模样,咱们钱庄外面挂着的旗子下面缀着古钱,就代表咱们钱庄可以做这一种生意。” 阿乌点点头,浑不在意的从兜里掏出两样东西,扔到柜台上。 钱庄伙计一看,立刻瞪大了眼睛!被扔到柜台上的,正是一对儿“古钱”!他刚刚提到的大生意! 伙计吞了一口唾沫,愈加恭敬的对阿乌说:“您老稍坐,我去请掌柜的!” 阿乌警惕瞪了他一眼,伙计赶忙解释:“这种层面的交易,只有钱庄大掌柜的,才有资格做。您老稍等!” 说着,伙计双手捧着那对儿“古钱”急忙进了柜台后面。 留下阿乌自己在空荡荡的大堂里。阿乌神色漠然的抚着手指上的茧子,静静的等在大堂,百无聊赖的看着大堂墙上挂着的字画。 他竭力神色漠然。 但是,他的心跳已经加快。他实际上已经口干舌燥了。 他的牌已经扔出去了,等待他的将是什么? 那块古钱到底是真是假?他是否会暴露自己?片刻之后,会否有大批黑衣人手执钢刀杀向自己? 大堂有前门和后门各一个,如果意外发生,从前门退出去将是最快的路径。 …… “让您久等了!”一个如沐春风的声音首先传入阿乌的耳朵,一个满面笑容的老者出现在阿乌面前。阿乌的眼睛瞥了一眼老人身后,没有什么可疑的人跟着。 老者一面吩咐上茶,一面殷殷的对阿乌解释:“这种业务是我们总掌柜的从南方对外开埠的海州那里学来的新鲜玩意儿,很少使用。小伙计不懂得处理,也没有权限处理,让您久等了。” 阿乌微微点头:“无妨。” 老掌柜的四顾阿乌身后,笑着问:“您怎么自己来了?外商那边……” “嗯?”阿乌只从鼻子里发出一个音,瞅一眼老掌柜的。 老掌柜的心里莫名一寒,赶忙说:“无妨。按一般情况,双方都会到场的,大家都知道今年对外商使团要求严苛,他们出不来。虽然人未到……反正您主牌和客牌都齐了,那就按要求办理。您再稍等,还有些手续要办。” 阿乌心中悄悄吁出一口气,原来,这两枚“古钱”一主一客,是一对儿,幸亏自己没有贪财只拿出一枚。外商那边?他们也应该来人?钱是他们那边流过来的?是什么人?不知为何两枚古钱都到了自己手里。 想来老掌柜的在内室中已经仔细核对了铜钱上的记号,确认过真实无误后才出来的。阿乌见他打开一个抽屉,从里面拿出一把钥匙,一个管事模样的人,同时拿出自己身上的钥匙,用这两把钥匙,打开了走廊尽头一间密室的门。 片刻,管事的从密室套间搬出一个上锁的盒子。老掌柜的拿出拴在自己腰间的一串钥匙中的一把,打开盒子,扫了一眼里面的东西,然后说: “请到柜台上坐!” “嗯?不到密室里吗?”阿乌似笑非笑了一下。 掌柜的吃了一惊:“这是按照您留下的要求办的!” 我的要求?这实在很反常,但是他马上转换了笑脸,笑一笑说:“看来你们执行约定还算是认真的嘛。” 老掌柜的一笑:“客官说笑了,岂敢不认真?” 他坐在阿乌对面,把那一对儿“古钱”放进盒子里,管事的和几个伙计远远站在几丈开外的地方,毕恭毕敬的伺候着。老掌柜的从盒子里拿出一个上锁的匣子。打开匣子,拿出一个信封。阿乌眼睛敏锐,马上看见信封背面上写着“赵国忘世”四个字。 这是什么意思? 忽然,他瞥见钱庄大堂墙上挂着“赵氏连城壁,由来天下传”几行字,心中一动。 这是钱庄的密语了。“赵氏连城壁,由来天下传”,这十个字代表着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十个数目字。“赵”代表数字“一”。“国”应该代表单位,不是千就是万。 这原是钱庄鉴定银票真伪的手段之一,阿乌使用的是特殊“古钱”,自有他们鉴定真伪的其他手段。阿乌不知是什么手段,但是既然“古钱”已经通过了鉴定,这一层就不必担心了。 老掌柜的从信封里拿出一张纸。阿乌视力极佳,已经隐约看见那上面画着一幅画,是极简练的……大约是一个鸟头?这画设计的非常传神,几笔之间,已经将那鸟顾盼、睥睨的神态呈现了出来,一眼之下,阿乌已将这只鸟深深印到脑海中了——也幸亏这是一幅画,如果是一行字的话,隔这么远,阿乌视力再好,也不会看清写的是什么。 可是,为什么是一幅画?难道不是一个签名? 但是,等等!那只鸟栩栩如生的眼睛仿佛在年轻人脑海中活了过来! 再等等!他记起来了,他脑海中有这只鸟的印记!这不是一只鸟,确切的说,这不是一只普通的鸟,这是一只——乌鸦。 掌柜的笑道:“您这次买卖看来办得很顺利,这么快就完成交易了!”说着,把画鸟的那张纸放下,拿出下面一张纸质优良的纸片来:“请画押!” 阿乌接过那张纸片,只见纸片的四边印着繁复而精美的花纹,正中写着几行字:纹银一万两,货银两讫。 十万两!即使阿乌已经知道自己“腰缠万贯”,但是他还是被这个数字惊住了!这真的是一笔巨款。 不动声色的深吸一口气,他装作抱怨的模样,笑着对掌柜的说:“画押?画在哪里?你这上面哪里还给我留了画画的地方?要不,我就在你这字的上面画一幅画?” 掌柜的连忙给他指了指“货银两讫”下面的一个空格处,赔笑道:“您老开玩笑了。这是一个新鲜玩意儿,许多老客都没用过呢,难怪您不清楚。在这里,不是画画,当然是签上您的名字——您当时留的暗语。” 暗语?阿乌脸上的笑容不易觉察的有点僵。他心里第一感觉,首先否定了“马飞腾”这个自己的名字。肯定不是签这个,虽然这是他的名字。 阿乌屏住呼吸,竭力平静下来,在心里对自己说:“看着它,联想!联想!你想到了什么?” 他脑子里闪过那只栩栩如生的乌鸦,那么签什么? 脑海里那只眼神炯炯的乌鸦嘲弄的看着他,似乎在说:“选这样一个冷门儿的暗语,我看你忘了怎么办?” 这个声音渐渐响了起来,变成了一个似乎真实而熟悉的声音:“我看你怎么办?” 不,这声音真的存在过!是谁,为什么对自己这样说? 阿乌的鼻端似乎闻到了青瓜蒜泥的香味,这味道……对,凉拌! “还要怎么办?凉拌!我就要定了这两个字!”阿乌脑海里响起这个声音,这是他自己的声音,他正对着对面的一个人说话。是谁?是谁?阿乌的头又开始痛。味道!联想!他痛苦的闭上眼,鼻翼不由自主的翕动。 “两个字……两个……字!”这声音一直在他脑海里回旋。 掌柜的忽然听不到客人的动静了,不禁愕然的抬头,正看见客人鼻翼扇动,脸上似乎不是很好看的样子。 “对不住!对不住!后门那儿是我们小厨房,正在做午饭,大师傅大约又做了蒜泥!熏着老客了!” 阿乌一下醒了过来,脸上猛地露出淡淡的笑容:“不要紧,味道极好。笔在哪里?” 掌柜的赶忙递上笔,看客人握住笔,潇洒的签上两个字:“乌鸦。” 和信封里留存的暗语、笔迹一模一样。 () 第18章 腰缠万贯 老掌柜的笑了,将那张纸片收好。然后问道:“这就办完了。给您换成银票?” 阿乌无可无不可的说:“成。大小夹杂,换成银票。部分利息换成现银。” 几个伙计赶紧过来伺候,手脚麻利的给阿乌换银票,老掌柜的一一签字画押。管事的收拾好匣子和盒子,分别上锁,然后抱着它们退回到走廊,进了密室。 阿乌慢慢把银票放进怀里。 钱到手。 现在他真的腰缠万贯了。不,十万贯。 怀揣十万贯的人,走到哪里都可称富豪了。此时的青鸢朝,天下殷实,一两银子能吃到回春楼的鲍翅宴,十两银子能买一匹上好的五花马,能买一个清秀的小婢。十五两银子就买到一栋不错的宅子,能开一间颇具规模的铺子,能够小康之家半年开销,能够包下一等红倌人一个月…… 十万两银子,可以用上“挥霍”两个字了,可以做许许多多的事了。 至少,店小二那十两银子是有着落了。阿乌心里无声的一笑。 而钱庄伙计敬畏的看着眼前的客人。 一般来取钱的人,都是几十文、几两的取,上了百两,就可称大额交易了。而眼前这人,十万两啊!怀揣如此巨大数额的一笔钱,自制力再强大的人,脸上也难免会露出如老狐狸般满足而慈祥的笑容吧,但是眼前客人仍然云淡风轻,仿佛他只是过来喝了一杯寡淡无趣的茶,一切不值一提。 甚至他走得兴味索然,慢吞吞似乎怕会摔倒。来时如闲庭信步,退时似老僧入定。 果然有钱人的世界,不是草民能想象的。 阿乌没有理会身边伙计的眼光,此时他是真的懒得在脸上做出什么表情,他真的在思索。 准确的说,在等待。 因为他还不能肯定,他怀里揣着的,是万贯金钱,还是待炸的爆竹。 他的心里,一半是如沐温泉的舒适感,一半是如临烈火的焦灼感。 那种笼中之鸟的强烈感觉一直笼罩着他的心。他觉得自己是那只警惕的小鸟,是一寸待点燃的引信。短短的引信点燃之后,会出现什么?漫天烟花,还是粉身碎骨? 就在眼前,就要揭晓。 一步一步,步步沉重。 阳光就这样照下来。 直到从钱庄大门光明正大的走出来,阳光照到他脸上,阿乌才感慨:居然不是龙潭虎穴?居然就这样轻轻的闯过了?这让他有一种用力过猛、反被晃了一下的感觉。匕首还好好插在靴筒里,头发里两根淬毒的黑针连动都没动,袖筒里的毒粉、自己在草原上改制的暗器,统统没有用武之地。 难道这个和自己唯一有确切联系的地方,真的没人监控?阿乌没有看出钱庄里任何人有异样,像自己的敌人,或是自己的同盟。 难道今天真的是一个好日子?阳光普照世界? 他摇摇头,站在钱庄门前,习惯性的扫了一眼周边。 门前为什么敞亮了很多?侧面算命的卦摊正在收摊,卦摊的主人匆匆离去。如果说他是回去吃饭了,那么右边那个卖馄饨的摊子为什么也不见了,而现在正是中午小吃摊火热的时候? 阿乌加快了脚步。 快点走吧,小鸟要飞出去了。 因为紧张,他的后脑勺开始痛。他思索着,在快要走出钱庄街的拐弯处,阿乌下意识的回头望了一眼。 街上依然熙熙攘攘,或者说空无一人——没有阿乌眼睛里的人,没有他在等待的人。 街头上一阵逆风吹过来,卷起阿乌的衣摆,阿乌下意识的抬手遮了遮眼。忽然,一丝汗味传入阿乌鼻子,怎么,自己紧张的出汗了? 不,不对!阿乌动了动鼻子,那汗味里混着极淡的腥苦味道。 他的心骤然一沉。 鱼胆汁,这是鱼胆汁的味道。这东西无毒,但是一旦沾上,味道持久,非常难以去除,而且它的味道像极了人的汗味,一般人根本不会觉察,只有下毒的人知道,他对谁下了毒。这东西用于跟踪、找人,几乎万无一失。 也就是说,在不知不觉中,阿乌已经被人“做了标记”。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阿乌没有觉察,根本就不会知道有人在找他,以及谁在找他,很可能会在懵懂的状态下,就落到敌人手中。 幸亏,阿乌鼻子不是一般的灵敏,而且,失去记忆之后,嗅觉似乎更加灵敏了,仿佛“它”也知道,身体出了大问题,原来的东西靠不住了,必须更加灵敏才能救自己。 从准备进入钱庄,阿乌就一直在暗中戒备,戒备杀手,戒备“大网”,却还是在不知什么时候,着了什么人的道儿。那里肯定有人监控,自己坐在大堂里堂而皇之的办业务,肯定引人注目。 引信点燃了,爆竹要炸了。 他又觉得自己像是掉到网里的小鸟了。阿乌身上发冷,即使他还穿着轻暖的狐裘。 狐裘!一道亮光划过阿乌脑海,他迅速向成衣铺那边跑去。 …… 成衣铺子门口,刚刚停下两辆马车。小厮扶着张管家下来,要装车会账,店家眉开眼笑的迎着,让伙计一样样货物往车上搬。刚搬两件,忽然发现柜上多了一样东西,打开一看,是上午那个黑小伙子捎回去试穿的那一套大毛衣裳。店家心想,这是不要了吗?这些人忙乎的都没顾得上和自己招呼一声儿。 眉头一皱,店家连忙打开衣包,不放弃最后一次机会,向张管家推荐:“张大爷,你看这件狐皮袄子多气派!多稳重!样式时髦!咱们真的不要了?” 车上闻声下来一位年轻人:“张大爷不要,少爷我要!” 张管家一看自家少爷两眼放光、眼睛长在脑袋顶上的样子,气的一声不吭,别过头去,懒得和他讲什么。 这边皮毛成衣铺子的生意火爆,引来周边其他铺子的微微的嫉妒,看见人家不费吹灰之力又卖出一套,伙计们不禁开始卖力的张罗自己的客人。 一个身穿白驼坎肩的小伙子也在那里挑东西,他已经东挑西捡的换了好几套衣裳了,一看就是个囊中羞涩的主,不过好歹也挑中了几件,换上了新衣裳,就像换了一个人似的,正在喜气洋洋又有些心疼的掏钱。看见这边热闹,也禁不住向这边注目。 正是阿乌。 “少爷眼光真不错!要想俏一身皂!好看着呢!”那边店家、伙计纷纷称赞着少爷,希望他逛一逛,再多买几件。 大少爷兴致勃勃就在店里穿上这套衣裳,禁不住伙计们的撺掇,果然又神气活现的在店里挑拣。 不知谁家的一条黄毛大狗在人群里钻进钻出,阿乌脸色一变,连忙躲到一位脂粉气浓烈的大姐身后,一面眼光炯炯的看向外面的人群。 那大狗似乎闻到了什么好闻的东西,一扭头进了对面皮毛成衣店。伙计连忙往外赶,那大狗却呲出了大牙,向着伙计威胁的低吼,伙计立刻吓得住了声:管它呢,也许一会儿它自己就走了。 刚刚换上新衣的阿乌,顺手带上一顶皮帽子,目不转睛的向外看着。在他眼里,身边的人群像是流水,大家呈现漫无目的的自然状态流动着,只有几个人,像是流水里的石头,脚步有那么一丝停滞,目光有那么一丝游移,尤其是时不时的游移到大狗身上。在这一刹那水落石出,阿乌一一默记了他们的模样。顺便说一句,他们身上的特征太明显,太好记,远不如自己刻意模糊特征、浑身平淡无奇来的专业。 阿乌全神贯注,五官全开,六路在耳,八方在心。 那边也换上新衣的大少爷走出店铺,爬上马车,准备出发回家。突然,店铺里的大狗窜了出来,张开恐怖的大嘴,一口扑在大少爷身上,将大少爷撞进了车厢。 惨叫声、惊叫声一齐响起,街上骤然混乱了,人群像是被狂风吹乱的稻草,倒伏在一起。阿乌看见那几个被他重点标记的人长身而起,其中一个彪形大汉打着手势,趁乱靠近马车,一把利刃隔着车板插进马车中。 血腥味骤然传进鼻端,接着才有血迹从马车上流下。 大狗嘴上带血,疯狂的叫着,逃向远处,仆役小厮们追向那条莫名发疯的狗,却没注意到,他们的少爷,已经被另外的人放倒在车厢里了。 阿乌的心一沉,寒冷的感觉笼罩了他。他只是想试一下谁会出现,要干什么,没想到他们直接在光天化日之下,毫不犹豫的动手了,连问询、求证都不做,直接击杀!他们不管是谁,问味儿不问人,凡是被标记了的,格杀勿论。 这些人手法娴熟、配合默契,大约是训练有素的了。所以阿乌马上判断:这是仇家。他们要杀自己,肯定知道自己是谁——可是,他心里又犹豫了一下:他们真的知道自己是谁吗?为什么他们杀错了人还茫然无知呢? 他低下头,挤到几个女人堆里,逼尖嗓音,尖声喊道:“杀人了!马车流血了!捉拿杀人凶手啊!” 人群更加混乱,有些眼尖的人也发现了马车上流下的血,跟着一起尖叫起来。 那几个追击者看见得手,有条不紊的在人群中散去了。 …… 阿乌也趁乱走了——悄悄跟着那个大汉走。他已经记住了全部五个追击自己的人的特征,只要他们再次出现,他一定会认出。阿乌觉得这真是讽刺,他已经失忆了,但是他的记忆力仍然如此之好。 他断定那个大汉是为首的。他不敢跟的过于近,只是远远缀着。他把白驼坎肩反过来穿着,露出粗糙的皮面,在人群里毫不起眼。好在街上太乱,有无数乱哄哄的人为他提供掩护,所以那人走的虽快,阿乌却能远远跟在了后面。而且这大汉处于得手后的自信与轻松,走得潇潇洒洒,于是让阿乌跟得轻轻松松。那人自信已经除掉目标,阿乌自信很快就能找出这伙人的老巢。 那人折回钱庄街。令阿乌吃惊的是,那人根本没有进到瑞蚨祥钱庄里面,他连头都没抬,看也没看就从钱庄前面过去了。 那么,他们不是钱庄的人! 是了,如果是钱庄要杀自己,他们大可以在钱庄里面,当自己拿出那一对古钱时,就把自己骗到密室里杀死。 那么就是钱庄里有人报信了,同时在自己身上下了标记。钱庄里那几个人都有嫌疑。 就在阿乌一愣神的功夫,前面一队马车冲过。车队过去之后,阿乌发现,竟然已经不见了那人的身影。 () 第19章 开启闸门 马儿长嘶,一辆马车按照惯例在白驼城兜了一圈后,回到一个看起来普通的院落,一个彪形大汉志得意满的跳下车来。 正是阿乌跟丢的那个大汉。 马上有人上前,在他耳边低语了些什么。 “不可能!我们已经杀死他了!” 彪形大汉猛地站起来,阴鹜的脸上更显狰狞。 “白驼城内我第一,没有我干不掉的人。大黄的鼻子不会错!除非里面的人标记错了。”大汉气势汹汹。 “李大彪你耍什么横?人都能杀错,嗯!?里面的人是你能议论的?再说一个字,死!”一个文士模样的人淡淡的说,偏偏凶狠的李大彪就怵这个秀气的文士,才不敢再说话。 “你还是想想怎样将功补过吧。”文士目光如电,扫了李大彪一眼,扔下这句话,抽身就走了。 身后咔嚓一声巨响,是李大彪气愤不过,一掌劈裂了身边的桌子。他自负武力值在白驼城是数一数二的,这一次却连莫名其妙杀错了人,丢了大脸,不禁气愤填膺。 文士听见声音,眉头一跳,眼中杀机一闪。要不是看在李大彪武力不错,现在又无人可用的份上,怎能容他到如今? “里面的人”是精心安排才进去的,是极机密的事情,李大彪这张大嘴,迟早会坏了他们的事。 …… “不可能!他已经死在山外山了!” 浑身裹着布带、明显身受重伤的房五间惊叫起来,苍白的脸上满是不可思议的震惊: “他不可能再出现!九月十七,在山外山,他被我们十多个人先后刺中要害,而且我们暗中的帮手,也在他想不到的时候发起偷袭。我亲眼看见,多人围攻之下,他当场倒地身亡,身上插着一把刀,尸首从山顶滚下了山崖。” 回想当日情景,房五间浑身颤抖:“那场战斗的惨烈,你们没有经历过,难以想象。他以凶残著称,果真凶残如魔鬼,江湖传说他修的是杀人技,每一招下去,都是必死之地,一招毙命,绝不眨眼,是个纯粹的杀人机器。在山外山,若不是亲眼所见,怎么也不会相信,他竟然同时能使破剑式!一剑破十剑!专破咱们这边的兵器,邪恶无比。咱们这边的战力,你们也都了解,咱们势在必得,派出的几十个人,哪一个不是名门正派、顶尖高手,且杀人无算的?两强相遇,凶上加凶,惨烈无比。我是咱们这边唯一活着回来的人,我能活着逃回来,是因为我在外围,而且咱们有人暗中帮助,有提前安排的层层接应断后,他单枪匹马,伤重到那种程度,想跑也跑不了。除非,他真的是魔鬼附身!” 旁边文士低声对一个中年人说:“是的,大哥。那天,守在山外山出口处的兄弟们也确认了,没有人从那里离开,就连流金河上,也没有任何人、甚至尸首飘过。” 喘了口气,房五间又说:“即使退一万步讲,他也逃走了。大哥你都看到了,我回来后,有优越的条件养伤,养到今日,不过这幅模样,他伤比我重,无人救护,在这样恶劣的天气和环境中,怎么能恢复身体?大家看看我这样子,可以出门吗?可以气定神闲的去钱庄吗?” 大哥房向阳从阴影里抬起头来,深深皱眉说道:“无论你们怎么说,事实是:今天有人去钱庄把钱取走了。那个标志只在他手里。钱庄里的不是他,难道是鬼?” 三个人面面相觑。 房五间说:“今天大彪出手,不是已经把钱庄出来那人干掉了?” 文士低声说:“刚刚的事后调查结果出来了,被杀死的,是一个羊牯,根本不是钱庄里的那个人了,不知在什么时候被掉了包。” “什么,大黄的鼻子也被骗了?” 三人心寒,脸色苍白的房五间脸色更加难看:“看这手法,像是他……” “把钱庄里的内线秘密请来,精细画像,让大彪带着他的人马上行动,今天下午就开始,在白驼城里挨个客栈查找,地毯式搜索,掘地三尺也要把这个人找出来,格杀勿论!管他是谁,这个人一定要死!” 房向阳阴沉着脸下令,文士匆匆出去安排。外面大院里一阵喧哗,一队队的人马派了出去。到客栈去找人,对他们来说,轻车熟路。 “还有你,也该出动一下了。”房向阳对房五间说。 “哥,我……”房五间眼里流露出畏惧。 “你什么?在山外山你就应该死了!他们都自裁尽忠了,就你怕死非得逃回来。要不是你是我弟,我早就一刀宰了你了。既然带着罪孽回来,就要将功补过,发挥你的价值。你现在是唯一见过他面目的人,你不去确认谁去!” 房向阳厌恶的看着这个弟弟,狠狠的说。弟弟从小贪生怕死,他当然深知,只是毫无办法,只能一次次包庇,心里厌恶透顶。 “他们都没见过他的真面目,所以很容易被掉包,掉了包还不知道,还在自鸣得意,蠢货。你见过他,你亲自出去查找,无论是不是他,都要有个结论。我倒要看看,他到底是谁。” 房五间绝望的看着哥哥,他读懂了他的眼神。 …… 房向阳把文士叫进来,吩咐说:“求援吧。咱们在山外山一战中,这里的精锐几乎全军覆没,李大彪只在西北商路上跑过,哪知山外有山。那些人有勇无谋,干不过他,请求再调高手过来!” 文士说:“是!况且,李大彪那张嘴,什么也兜不住。” 房向阳说:“不该告诉李大彪的,一个字也不要说。我们真正的目标,也不要告诉他。该怎么说,你去办。” 文士躬身答应。 房向阳说:“调人的事,要快!十万加急。以前咱们每一步,都被他抢了先,截了胡,搞得处处被动,情况越来越不妙。这次一定要扭转过来。” 房向阳一拍桌子,骂道:“这是什么世道?做谍子都有人竞争。” 文士回答:“这是好事,说明青鸢气数尽了。” 房向阳说:“他不行了,山外山之战,我们重创了他,只要他是人不是鬼,就一定元气大伤,如今他还敢出来冒头,一定是逼急了眼,要狗急跳墙,我们要将计就计,把他揪出来,除掉这个祸患。” 抬头看了看黑沉沉的夜空,房向阳心情沉重的说:“钱庄里的标志是他以前特意放出风声的,就是要抢名声,抢那个资格。以前,咱们还说可能是个圈套,那笔钱数目太大,放在里面只是装样子的。可是如今,钱庄里的钱一动,那就说明这是动真的了,意味着——行动开始了!” 房向阳紧了紧身上的皮袄:“各方人等,都会饿虎扑食般投入到这个修罗场中,他亲手开启了血雨腥风的闸门!闸门一开,洪水奔涌,裹挟一切。从此以后,敌我纠缠到一起,行动的节奏由不得我们了!大家都上了这条贼船,就看谁的手快了!看谁能活着下船!” …… () 第20章 不可能 钱庄的消息正通过各种渠道传播出去。 “不可能!” 一个不起眼的布庄老板惊讶的嘀咕,声音里充满了吃惊、紧张以及一点点愤恨。不过马上就收敛了,代之的是思索。 “怎么会把钱全部取走了?!是谁?!” “一个面目模糊的人?一个富商?一个消失在人海的人?是不是他?” 老板在自家铺子里转圈。 明面上,他是一家布行老板,实际上却是青鸢尚虞处设在白驼城的情报办事处主管。 尚虞处是青鸢朝的正式机构,机构不大,级别不高,却足够闻名遐迩。 青鸢取代朱雀朝以后,取消了朱雀朝臭名昭著的锦衣卫以及东厂、西厂。 圣皇曾经说:“朱雀两大弊端:厂卫和阉党,将止于青鸢。青鸢绝不设立锦衣卫,也绝不会有阉党。”他做到了,青鸢从此没有锦衣卫。 但是,臣民逐渐发现,有一个叫尚虞处的不起眼的小机构,却是比锦衣卫还可怕。因为这是一个表面上为皇族琐事服务、实际上却是圣皇耳目的一个机构。老百姓甚至给它取了一个诨号:“粘杆处”,就是说,粘知了的,实际上呢?大家不敢再多说。 尚虞处在全国各地都有分支,许多都是明着挂牌办公的,大家心知肚明而已。 布行老板对于上面派自己来负责的白驼城的分支机构,还是踌躇满志的。因为白驼城重要,是尚虞处在全国设立机构的重镇之一,仅次于昊京和江南几个大城市。这是个要职,几年之后,必定要升的。因此,虽然偏远,他还是毫无怨言,准备大显一番身手。 白驼城的重要性还表现在,尚虞处分支与其他地方不太一样,这是一家隐蔽的办事机构。官员们想,也许是圣皇为了尊重北山大法师,不好意思在这里明着设立特务机构吧。但是,这个机构,是一定要设的,因为白驼城位置太特殊、太重要了。 白驼城地处北疆,谍报任务当然是第一要务。办事处不但要传递众多信息,还要监视众多人等,上至金马族的王公,下至芸芸众生,无所不包。 在这些人当中,肯定是有重点的,从今年秋天以来,确切的说,从今年九月以来,办事处就接到一个重点任务:监视那个人。至于那人是个什么样的人,上面讳莫如深。 同时,还附带了一个小任务,监控瑞蚨祥钱庄里的一笔钱。监控这笔钱的人,不由他们办事处出,他们只负责接受里面人传出的信息。 那个人一直没有什么出格的举动。作为尚虞处的老人,布行老板自然明白自己任务的性质,不声不响把任务完成的很好——直到九月十五日夜,那人不见了。 在城门处的“针”看见,那天傍晚,就在关城门前的最后一刻,一个疑似的人打马狂奔出了白驼城。办事处的人措手不及,没能跟上。从那天后,就再没见过他。也没有看见他的任何痕迹。应该是出了什么问题…… 办事处自请处分。听说,上面勃然大怒。 这次的消息,是关于这个任务的那个附加任务:钱庄里的钱。钱被取走。 “到底这次是谁?钱落到谁手里了?糟糕,我们外围还完全没有发现异样。马上查!”布行老板又懊恼起来,恨不得马上分派人手,去查个水落石出,否则大佬们问起来,他怎么回答?这样一个重要任务,全部被他办砸了,他还要不要干下去了? “是他吗?他已经消失很长时间了,不是传说已经死了吗?” 然而,他的心情还不是当下要考虑的内容,他需要第一时间马上报出。这笔钱的安全是他要重点监控的内容,但是,什么人会有权取走,他不得而知。他只知道,这个信息十万火急。 他亲自操作,马上将信息装到一个竹筒里,绑到一只百无聊赖、挑剔着食物的红鹰腿上。 “鹰儿啊鹰儿,赶紧飞到昊京去,把消息带到家里。” 红鹰愉快的振翅高飞,在苍茫的暮色里飞上草原的高空。 红鹰要飞越千山万水,去往很远的地方。那里的大人物要做什么样的反应,他不得而知,但是,那一定不是小事。 望着红鹰远去的方向,布行老板内心充满了紧张和振奋。 他预感到:这个消息报出后,要有大行动了。自己只是庞大系统的神经末梢,对这个消息都感到吃惊,远方的神经中枢那里一定会掀起轩然大波。几天之后,就可以得到消息了。今后一段时间,这里将进入非常忙碌的阶段,他要精神抖擞的做好准备,也要嘱咐孩儿们操练起来,这回,再也不能出差错了。 他马上吩咐下去,全体“针”进入紧急状态,取消休假,严密监控白驼城一切应该监控的地段。 从现在起,他就要专心等待红鹰的再次归来。 …… “看!一只红鹰!怎么可能?”白驼城外的驿站里,一名驿卒惊讶的指着天空。在青鸢国,红鹰是军方专属的信息传递工具,也就是军队以及驿站专门饲养和应用的,民间是不允许私养的,于是,驿卒二话没说,就抽出了弓箭,箭在弦上,对准了天空的红鹰。 “慢着!”驿长连忙拦住了他:“你新来的,不懂,草原上有些特殊,白驼城有些特殊。在这里,还有其他机构和人员可以使用红鹰,虽然他们一般不会动用。但如今红鹰飞得这样急,怕不是有紧急信息?” 驿长抬头望着远去的红鹰,陷入沉思。是什么这样急,难道边境要开战了?!他是知道的,那个可以使用红鹰的机构,与军方关系最密切,因为他们总能提供军方最需要的消息。 在全国都惧怕那个机构的时候,也只有军方懂得他们的价值。 …… “不可能吧?” 在红鹰的脚下,极远极远的下面,一个完全无人注意的地方,毫不起眼的房子里,一个儒雅的人一袭白衣,悠闲的抚摸着一个碧绿的鼻烟壶,笑眯眯的想。 他也得知这个消息了。 “有意思,有点意思,越来越有意思了!钱居然真的被取走了。还敢在这时候露头,胆子不小!不过,我喜欢。” () 第21章 坏消息 白驼城飞出的红鹰,没用飞到遥远的昊京,在中途一个驿站就遇到了收信人——一个高大威武、面如冰雕的胖子。 取下红鹰脚上的竹筒,展开布行老板写来的情报,胖子的眉头更加深深的拧在了一起。 钱庄巨款被取走。 这是一个非常坏的消息。 为什么这两天的坏消息,一个比一个坏。 而钱庄巨款被取走,对胖子来说,是最坏的消息。 胖子很恼怒,很迷惑,很不解。 是“他”干的吗? “他”为什么这样干? 九月十五日夜,“他”消失在白驼城外之后,去了哪里?做了什么?见了什么人? 为什么“他”回来之后,就做出如此令人吃惊的举动? 这些重要的情报,在尚虞处的大网中,竟然一片空白! 在两国即将划界的关键时刻,在最前沿的地方,尚虞处竟然失算了。 这是他胖子的耻辱。 以及痛心之所在。 这个胖子脸色阴晴莫测。 虽然他胖得浑身肉颤,但是没有任何人敢因为他的胖而小瞧他,反而一提起“赵胖子”三个字,即使当朝权贵大佬,也会后背发凉。 因为他,就是赫赫有名的尚虞处第8处的堂官。 青鸢国设在国内的所有情报机构,都归他管。所有大小的“针”,都归他管。 本来,赵胖子已经组织得力人员,制定了详尽、可靠的绝密计划,调动各方人手,铺开了瞒天大网。 然而,随着划界准备的暗暗推进,却突然诸事不顺起来。 前些天,“那人”竟然摆脱了监视,消失在尚虞处的视野之外; 紧接着,是“白骆驼”在山外山遇刺重伤。 然后,就是今天这个重磅坏消息。这消息不啻是又一记响雷,将他的计划震得有些分崩离析。 暗流,一定有暗流在涌动。 历来两国谈判划界之时,就是各种暗战最激烈之时。 真不知道那个布行老板是干什么吃的,居然让这么重要的人漏出了监控视野。而且,没有觉察这一区域刺客的异动。 整个白驼城,就没有监控到有用的信息。在白驼城情报站这样重要的岗位上,做成这样,就是失职!真不知道这样的人长没长鼻子,会不会闻一闻、嗅一嗅当前的局势。 虽然,这样的职能,是不会写进尚虞处的手册里的,但这是这一行中优秀人才应有的素养。 而他赵胖子,就拥有一流的嗅觉。所以在青鸢官场,许多人暗中把赵胖子称之为老头子的“第一疯狗”。 没有他找不出的线索,没有他咬不住的人。工作够疯狂,嗅觉够敏锐。 可是此时,他的嗅觉深感迷惑、不对劲儿。 说不上是什么地方不对,也没有证据支撑,可是,他心底就是觉得不对。 请相信一个在血腥、残酷、阴谋、暗算中浸泡了半辈子,且成功活下来的老变态的心底直觉。 赵胖子面无表情坐在椅子上,点燃旱烟管,默默的一口接一口的吸。 下属知道这是赵胖子在全神贯注思考问题、决定大事的时候,于是都走得远远的,一丝声音也不发出。 红红的旱烟烟头闪耀在赵胖子的大脸上,袅袅的青烟无声的盘旋,越发使这雪雕般的胖脸,更加高深莫测,以及诡异的庄严。 怎么处理这个坏消息? 这是摆在赵胖子面前最棘手的事情。 其实,对于巨款被取走这一类的事情,他们第8处是有针对性的预案的。这个预案,包含了对事情性质的判断,也包含了对事情的应急处理。 总之,那人必死无疑。 这些预案,都是经过了老头子的首肯的。 一般情况下,老头子都决定了的预案,还有什么好思考的?立即执行就是。但是,赵胖子往往与众不同。他从小跟着老头子,满朝大臣都知道,赵胖子是老头子最信任的人——大臣们私底下的说法或许是,他是老头子最信任的一条狗,还是一条穷凶极恶的疯狗。 现在,他该怎么做? 默默思考良久,赵胖子站起来,然后整一整腰间的腰带,脸上恢复了往日的威严。 他开始叫人进来,发布一道道命令。 他叫进一位身材瘦高、满面病容愁容的汉子。 “赵乙,你不必跟大队去白驼城了,马上带第二组人员,径直去找流金部福林王爷,通过他找到白骆驼。要快!找到后,你亲自动手,看能否尽量救回他。” 赵乙虽然自己病容满面,但是他没病,相反他是一位名医。除了名医,他还是一位刑讯好手,很少有人能在一名医生的刑具下不开口。第8处的名医,想想就令人不寒而栗。 “如果白骆驼不治身亡,也要在他死之前想办法让他开口——什么办法都可以,通过他亲口确认,是什么人行刺,具体情况怎么样,将情况直接报我。有线索,就直接追,同时报我。” “是!”赵乙默默的领命而去。 他又叫进一个身材瘦削、面容普通的汉子说: “赵丁,你是我第8处跟踪隐匿方面最棒的人员,也是唯一见过那人的人,从今天起,你就不要跟随大队走了,快马加鞭,先行潜往白驼城,寻找那人的踪迹,想方设法一定找到他,盯紧。他偏向于反其道行事,又大概率刚取了钱,你如果速度快的话,说不定还能在白驼城找到他。 记住,你的任务是盯人,只要把人找出来就行,遇到事情不要轻易出手,注意观察,有情况按第十套密语守则,单线跟我联络。马上出发吧。” 那不起眼的汉子无声的行礼出去。 赵胖子又叫进亲兵,命他立即传令白驼城办事处: “即日起,密切注视出入白驼城的外来人口,尤其是昊京来的人,摸清他们的目的,观察有无异常举动。把这些人列一张清单报我。启动‘深针’,全面监控白驼城的重点人物,尤其是重点人物与外来人口之间有联系的,有异动立刻报我。监控全城车马行,有异动的立刻报我。” 赵胖子又沉思片刻,重新装上一袋旱烟,站起来焦躁不安的来回走动。这对他来说,是十分罕见的事情。再三思虑,他终于召来一个惫懒的汉子。 () 第22章 第二战线 一个惫懒的汉子出现在赵胖子面前。 与其他来见赵胖子的人明显不同的是,那些人都轻手轻脚,毫无声息,走路犹如猫一样,出现在赵胖子跟前像幽灵一样,一望而知是极专业的人员,只有这惫懒汉子做派不同,身上邋里邋遢,走路踢踢踏踏,一眼看去,就像哪家店铺里偷懒的伙计。 赵胖子开门见山: “赵戊,你即刻返回昊京,从这里带一部分人手,再暗中从江南召回部分较深、未露过面的‘针’,集中力量监视各部主官,尤其——军部。” 赵戊耷拉着眼皮,无可无不可的说:“不是有赵甲在昊京掌总吗?” 赵胖子道:“不,你单线跟我联系,只听我一个人号令。” 赵戊诧异的抬起眼。 赵胖子说:“他在明面上,你不要去联络他,也不归他管束,你和他互不隶属,你是暗面的。你重点查看各府的通信、联络情况,凡是有同白驼城联系异常的,立刻严密控制,并马上报我。” 听到可以独立行事,赵戊才重新看了看赵胖子,慢吞吞的说:“你想开辟第二条战线?不至于吧?” 赵胖子冷冷的说:“咱们行事,什么时候只有一套方案?本来这次行动,就是一招险棋,也是被逼无奈,可是将希望寄托到那人身上,也不现实。现在,那人失联了,还把巨款取走了,怎么办?咱们还不赶紧自救,难道要等死吗?” 赵戊满不在乎的说:“我是担心你。你身边人已经不多了,我再带走一些,你安全保障够不够啊,想杀你的人可多了去了。” 赵胖子摇头,冷冷的说:“不要管我,你先管好你自己吧。这些贵人全面监控,够你做的,想想怎么行动吧。江南的人回来还有一段时间差,现在是关键时刻,没有人手,你把自己劈八瓣?” 赵戊嘿嘿笑道:“说难很难,说不难也不难。贵人多是不假,可是他们分了派别啊!我重点盯派别就成了。” 赵胖子狠狠的一拍桌子:“胡闹台!你跟哪个衙门里的官老爷学的这一套?敢如此敷衍了事!现在是什么时候?风雪欲来!一个不小心,我们全体就要脑袋搬家!叫你严密监控,就是因为现在明面上的派别真真假假,派别谁不知道?要是那些表面上的情况可靠,还用你做什么?” 赵戊也不生气,诧异的说:“老大,真到了这种时候了吗?” 赵胖子沉重的点点头:“这次我们的对手实力很大,且在暗处,很可能已经渗透到我们之中了。有些消息已经有泄露迹象了,必定有内鬼。我们还一点头绪也没有,我只能相信你。” 赵戊想了想,问道:“你没有危险吧?” 赵胖子没有回答,而是说:“记住,你回到昊京就潜入水下,只听我的号令。你我之间的联络方式,还是老一套。” 赵戊说:“皇子皇孙,一并监视?” 赵胖子冷着脸说:“自然。” 赵戊收起了惫懒神色,忧虑的说:“这么说,你派我回去,是担心——” 赵胖子摆摆手,制止了赵戊的话:“这次,我亲自来做过河卒子,因为白驼城的事情,是现在所有事情的关键。” 赵戊脸上现出凝重的神态:“老大,你是不是因为几十年前那个瞎子的预言,他说圣皇祸起萧墙——” “噤声!”赵胖子狠狠的喝住了赵戊:“别听那个瞎子胡说八道!” 赵戊忧虑的说:“外面人不知道,咱们还不知道吗?那瞎子是咱们亲身见过的,你否认什么?凡是他说的预言,一一都验证了,从无虚言。” 赵胖子深深吸了一口旱烟,稳定了一下颤抖的手,皱眉说:“不许信谣言!干正事吧。老头子身体不如往年,现在各皇子挣那把椅子,已经快到白热化的程度了——这就是一切的根子,不过你也不是不知道老头子,他是好惹的?这天底下,哪里还有比他更英明的主儿?” 赵戊说:“哼,你还是那么崇拜他。可是老话说的好,猫老了,就要避鼠。” 赵胖子说:“行了。猫老了,我们可没老。前两天出了使团遇刺的大事,这说明有人已经耐不住了,总有人要动手的,而且,快了。交你的事儿,很快就有头绪了。” “你留在昊京,你要找出伸向白驼城的手——我预计,他们已经提前派出自己的人前往白驼城了,有人在那里,就总是要联络的,你就盯好了这条线。我亲自去那边找人。我们尽最大力量扑灭坏事的苗头。” 赵戊说:“成,老大,我替你好好看着昊京,等你回来带我们度过风雪。” 赵胖子摇头:“不用等我。无论下什么雪,我都是要跟着老头子的。我只有一种选择,我是老头子的人,除了他,我不相信谁,谁也不会再相信我。但是你们不一样。你在8处排名不是很靠前,反而是个好事。” 赵戊说:“老大,这些你早就想到了,故意做的这样安排,是不是。” 赵胖子没有回答,转而说:“我还有几件事交给你。” 赵戊很干脆的摇头:“不,我不接你乱七八糟的事。我不给你擦屁股,你自己的事,自己回昊京搞定。别把什么事情都吩咐给我,自己弄得跟风萧萧兮易水寒似的。既然放心不下那些事,就保证自己好好的,全须全尾的回来。” 赵胖子不耐烦的说:“不是我自己的事。可能我想多了。你只是个备胎而已,叫唤什么。只是常规性的提前预备。我几十年的经验,多做几手准备,总是好的。” 说着,他拿出两块小牌子:“这是存档的两块绝密腰牌,我全部从处里取出来了。我去白驼城,随身留一块。另一块,你贴身带着,怎么用,你知道。” 赵戊有些震惊:“怎么,你认为在我身上比在处里还安全?” 赵胖子说:“你是暗线,一般人不会发现你,也想不到。以你的仔细劲儿,肯定会保存好。而咱们处里,在明处,多少人都盯着,反而太显眼了。咱们在的时候戒备森严,一旦有什么事情,那些戒备就全成了摆设。还不如交给你放心。” 赵戊皱眉头:“老大,你这样搞得很不吉利,怎么跟交代后事似的?不好。” 赵胖子只一笑:“什么吉利不吉利?干我们这一行,这都是常事儿。平时又没积德,难道还想求老天爷保佑不成?还是自己多几个心眼吧。狡兔还三窟嘛。” 懒洋洋的赵戊很快就从驿站消失了。 甲乙丙丁戊戌,一直排下去,这都是第八处的代号,实际上没有人知道他们的真名字——除了赵胖子。 赵胖子依然坐在那里沉思,有下属来报: “昊京密报!”说着呈上一个明黄的小匣子。 赵胖子打开,原来是新的使团团长即日从昊京出发,秘密前往白驼城。团长是军部尚书文木成。赵胖子木着脸,一行字看了好一会儿,才毁掉。 “探子传回消息,前面有一队搜捕营的人,早咱们两天脚程,也在向白驼城进发,据说是奉命搜捕前一阵子在昊京越狱的一个重犯。” 赵胖子一摆手:“他们干他们的,咱们不和他们接触。” 说完,他却又叫回来人:“不,要盯着他们的动静,但是不要与他们接触。” 布置完毕,这些人就不再沿着驿路前进,化成几拨后,以各自的面目,潜入了风雪之中。 () 第23章 十二甲首 风雪来临之前总是平静的,台风的中心也往往平静的不像话。 比如此时的阿乌,忘了一切的阿乌浑然不知外界的狰狞变化。 他,站在街边上发愣。 阿乌自信自己跟踪的没有问题,这也太奇怪了,那个杀人的大汉插翅飞了不成?眼看自己就要找到这伙人的巢穴,找出他们是什么人了,竟然就这样凭空消失了? 无辜的鸟儿跟丢了它的饵,而身后的大网正在飘摇——阿乌一阵焦躁。 “一定要找到他!”那个声音又在他脑子里轰响,让他的心跟烧红的铁一样坚硬滚烫恐怖,而且深深的痛恨。一定要找到他。 “他”是谁,阿乌还不知道,可是现在,他连这个“饵”都跟丢了。 阿乌焦虑的站在路边,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这里已经到了十六寺的边上,周边到寺里礼拜的信众很多。阿乌混在人群中四处观察。 他们是十六寺的人?这种可能性不大。十六寺是北山大法师修行的地方,为了表示对大法师的尊重,白驼城根本没有朝廷的驻兵,一切以大法师的管辖为主,整个白驼城都是大法师的,草原都是大法师的。十六寺要想捉拿一个人,大张旗鼓派出教兵就可以了,完全没必要遮遮掩掩,派这种打手、凶狗什么的。 他们躲在寺里面?似乎可能性也不大。十六寺里面除了修行的僧人,就是为寺里服务的奴隶——寺丁,是一个很严肃的地方,怎会容纳这样的人? 阿乌困惑的四处望去,他的目光停留在紧挨着钱庄的山右会馆的飞檐上。 是山右会馆?不知为什么,阿乌对山右会馆有一种特殊的关注。在草原上,当他不喜欢的少主出现时,他马上猜测少主是山右的人,此时跟人跟丢了,他同样马上怀疑进了山右会馆。是他对山右人怀着直觉的怀疑呢,还是在失忆以前他就对山右人格外有敌意? 现在已经不得而知了,他只能按照心里的好恶,进行判断,却不知道这个判断对不对。 阿乌的脑子有点乱,就像这乱哄哄的人流。 随着人流进入山右会馆,阿乌才发现这里面正热闹到鼎沸——时已正午,却没人吃饭,院子里人头攒动,都在伸着脖子看向最大的那座大厅。大厅最上首坐了三个表情肃穆、脸上写着“德高望重”的人,三人面前却摆了两张相对的桌子,桌子上堆满了各种纸张,桌边各自站着一个人。左边是一个白净文雅、令人一见而心生好感的老者,右边是一个脸色铁青、眼中几乎要喷火的青年人。 阿乌见二人都穿着儒衫,大厅里在座的也大多文人打扮,就问旁边人:“干啥?斗诗文?”旁边人从鼻子里喷口气:“斗、钱!” 阿乌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瞅了瞅周边,看见有张桌子还有空座,围观的人却没人去坐。他顾不得多想,过去一屁股坐下,问旁边一个满脸紧张的白胖年轻人,问道:“兄弟,这是在做啥?” 年轻人正紧张得无处宣泄,见有人问,马上竹筒倒豆子的骂道: “****!!选今年的十二甲首,打擂台呢!白驼城的规矩,做买卖可以,但是商人们要组织起来,形成保甲,城内12甲,再公推一个甲首,居中维护、协调买卖秩序。甲首每年末换一次。白驼城的买卖一般都是山右人在做,咱山右人出奇抱团,外人水泼不进,往年这12甲首都是咱们山右各大家族象征性的选一选,说是谁家货值大,就由谁家做,实际上差不多是各家轮流做。 今年却他*的出了幺蛾子,有个外乡人突然崛起,刚刚发难,一定要抢这个甲首做,他抓住谁的货值大谁做甲首这一规矩,提前调来极大的货值和头寸,而山右的各家根本没有防备,手里头没有那么多货值和头寸,也来不及串货,货单都已登记了,就被他僵在这里。山右各家势力最大的王家已经倾尽家底了,还是仅仅能和他拼个平手。 他*的,老子平时不那么大手大脚就好了,这时候只要有千两银子,就能成为骆驼上最后一根稻草了……唉,我昨天把那银子留着就好了……” 他还想喋喋不休的说下去,忽然发现旁边这人掏出两张纸:“给,这些够不够?” “啥?银票?”白胖年轻人瞪大眼,对面这个不起眼的黑小伙子递给他的,可不就是两张见票即兑的千两龙头银票?两张啊,足够了。 “啥意思?”不过到底是商家子弟,白胖年轻人一看到钱,马上清醒过来——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这就是他从小受的教育。 “不是差钱吗?我这里有,拿去,先用。”黑小伙子很直爽,一点也不拐弯抹角。 “这,素不相识的,你想?” “嗐,我最痛恨人出阴招!这钱是借给你过个桥,又不是不让你还,你紧张什么?” “过桥利息?” “什么利息?我不懂。” “就是你想要什么?”白胖小子虽然白,虽然胖,但是眼睛贼亮。一切都可以交易,这也是他从小受到的教育。所以他要先问一问对方要什么。 “哦,你这是怕我讹你。”黑小伙子回过味儿来。 “不,怕你是那位的托儿,给我挖坑。我昨天刚被他坑过,怕了。”白胖子朝台上一努嘴,出乎阿乌意料,他指的不是那位面相很凶的年轻人,而是那位让人有好感的儒雅老人。 阿乌咧嘴一笑:“怎么会,我最恨这种人。得了,你要是不放心,就把这钱给我入个股子。我听说你们山右人点石成金,挣钱的本事天下第一。我不会挣钱,你要有心,这钱就算放在你那里,帮我挣个钱,就算你还我的情了。” “这个好说!在下姓常,名叫常熟,这份情,领了。” “不客气。我叫阿乌,我只认你哈,别给我声张了,我不喜欢抛头露面。” 白胖年轻人咬咬牙,拿着银票一猫腰挤进人群里去了。 果然,台上局面随后为之一变。最终,山右王家以仅仅一千两银子的微弱优势,夺得本年度甲首。台上本来面色铁青的青年人缓过一口气来,眼里不再喷火,动作从容下来。而那个被称作外乡人的儒雅老人,白净的面色骤然变得青白,死人般阴沉可怕,他眼睁睁看着自己谋划多时、算到骨头里的必胜之局——他连几大家每一个子弟手里的零花钱都算计到、设好陷阱了,却被莫名其妙蹦出来的两千两银子破掉,以至于在最后时刻功败垂成,坏了大事,不禁顾不上继续伪装气度,手上青筋暴露,手里的茶杯被直接捏碎。 阿乌注意到他捏碎的那只茶杯,不禁想,至于吗?咦,还是个练家子呢,居然文武双全?这个人物不容小觑。 阿乌若有所思,眼光开始注意此人身后,第一看有没有年轻人跟随,趾高气扬的那种;二看有什么样的保镖跟着,彪形大汉的那种。 不过,结果很令他失望,年轻人有,但是身材高挑严谨,不是少主那样的人。保镖也有,不过是精华内敛的精干中年人,不是街上追杀自己的人。阿乌关注的两种人他都没有看到。 () 第24章 重要消息 常熟对阿乌印象相当好,执意请阿乌留下吃饭,并且很精乖的找了一间僻静的雅间,阿乌也不推辞,爽快的留下了。 阿乌只说自己不是商圈的,但没有说自己是做什么的。常熟居然也没再问。阿乌觉得常熟非常聪明、识趣,今后一定是个精明的商人。常熟则认为阿乌聪明、豪爽,是个做大事的人。既然大家都是聪明人,有些话何必说的那么透明? 阿乌借给他银票时要说清楚,此时则不必说清楚,到底怎样的度才算清楚,大约只有当事人清楚。总之阿乌和常熟相视一笑,共同饮掉一杯酒。 人和人之间的交往呐,看机遇,也要看缘分。阿乌一心想要进入山右大家族的圈子,谁知机缘巧合,认识了常熟,偏偏这常熟,还是个不讨厌的人。 “你家伙计们怎么不喊你少主呢?”阿乌开门见山就问道。 “少主?这个称呼有点大吧?我只是个商人的儿子,怎当得起少主二字?嘿,我还没有自大、狂妄到那种程度。”常熟说。 “咦,他们说你们山右世家的圈里都这样称呼。许多牧民都说见过这么一位十五六岁少年、自称少主的呢。” “谁说的?根本不可能。说这话的大约不知道我们这些人真正的状况。比如我,顶多人们就称作常家三少,三少爷,别的也就没有了,在家里,我奶奶还让丫鬟们直呼我小名呢。” 阿乌见常熟一副悻悻的模样,忽然想逗一逗他,就低声问:“说说看,你小名,叫什么?” 常熟不知为何一点也不想避讳阿乌,苦恼的说:“叫……叫胖头。” 阿乌哈哈大笑。 常熟说:“外人都不知道,我们可没有他们想象的那样穷奢极欲,家里规矩严着呢。我爷爷说了,要想成为传家的大族,必须规矩足、家训严。我们从小要读书,要勤奋,要学习,要诚信,要谦恭,否则家法伺候。” 阿乌忍笑:“那是,不能把你们当纨绔。” 常熟也笑了:“说实话,读书真没什么意思。但是,只有我读过了,才有资格这样说。至少,我们是读书的纨绔,穿儒衫的商人。” 阿乌揶揄道:“读书也不耽搁做别的。” 说着心里冒出一丝惆怅,是呢,读书也不妨碍做别的,自己肯定是个读书人,可是,不也做了……别的? 话题一转,阿乌说:“穿儒衫的商人,这倒是个新鲜的说法。真的呢,本来我正要问你呢,为什么你们山右商人都喜欢穿儒衫,上午一进大门,黑压压穿儒衫的文雅人,我还以为是斗诗大会。后来听你说是甲首之争,我还奇怪,为什么都穿着儒生的服饰呢?明明是一帮子有钱的大商人!” 常熟道:“你有所不知,咱们山右商帮,最重儒教!咱们敢为天下先,喊出以义制利的经商原则,推崇乐善好施,办学赈灾、服务乡里,所以,在穿着打扮上,也崇尚儒衫。” 阿乌小声说:“那不怕服饰僭越吗?士农工商,商人不是不准穿儒衫吗?” 常熟笑了:“山右八大皇商,是圣皇亲封,那也算半个官身是不是?不过说实话,我家不是皇商,我家号称山右第九家。可是我中过秀才,是正经儒生,穿儒衫天经地义。不过,一件衣衫而已,现在谁管那么多?而且,别看各家主事人忙着经营商务,其实家族里有许多人都是秀才出身,进士也不少。” 常熟与阿乌碰杯,又饮下一杯酒,笑道:“山右这地方有点邪门,其他地方商人不入流,可是山右不一样,顶尖人才经商,二流人才才读书做官,做了官,也是与商人密切联系的。山右商人也热心国是,且不说远的,当前西北战事将起,还不是山右商人准备专营输送的粮草?” 阿乌听了,恍如醍醐灌顶:“厉害!佩服!那么说,民间传说的每一个成功的商号背后总有一位朝廷大佬,是真的咯!”他心里隐隐觉得原来有个不解的问题,就要捅破那一点窗户纸了,却一时找不到突破口。 常熟笑而不语。 阿乌说:“怪不得你们山右人能赚钱。” 常熟说:“也不是这个缘故。我们山右人赚钱,一是不怕腿吃苦,能到天南海北贩运货物,千山万水只等闲的闯荡,顶风冒雪到这不毛之地来经商,才能赚到一点钱;二是不怕脑子吃苦,能动脑,善创新。比如,长途贩运,就诞生了驼帮;银钱往来,就诞生了钱庄……” 阿乌一愣,脑子里面一堵墙壁轰然倒塌:“什么?你是说,钱庄是你们山右人开的?不是来自昊京吗?” 常熟笑道:“天下钱庄,开创自山右,虽然并不能说所有钱庄都是山右的,但是排名靠前的几家大钱庄都是山右的。来自昊京,那是不错,昊京是全国中心,谁不把最大的店铺开在那里呢?不过是山右人开的罢了。” 阿乌问道:“钱庄街上那几家钱庄,都是山右人开的咯?” 常熟以为阿乌说的是上午挣甲首的钱的事情,就解说道:“只有瑞蚨祥是山右人开的,那是周家的产业。不过,你不用不理解,十二甲首的争夺规则规定:钱庄资产不算在可用资产之内……” 阿乌这次是真的如醍醐灌顶了:钱庄是山右人开的,怪不得有人通风报信!由此一来,他更加确信,要杀自己的人就在山右八大家,那个少主也在山右八大家。 阿乌点点头,不着痕迹的将话题又转回来:“怎么你们山右今天在这里争十二甲首的,多是年轻人呢?台上那个是,你也是。也没有个老成持重的坐镇。” 常熟笑道:“各大家其实都没把甲首一事放在心上,让年轻人自己磨练的。只是我们年轻这一辈,血气方刚,不想让甲首落入外乡人手中。” 阿乌一笑:“英雄不在年高。年轻一辈中,看起来你是最小的。八大家里这种孩子不多吧?有也是你的跟屁虫。”阿乌旁敲侧击问少主的事。 常熟感慨道:“不多,白驼城里我是最小的啦,见着谁都要喊哥。老家那边,倒是有些岁数偏小的,还是些井底之蛙,没见过世面呢。” 阿乌含笑想道,这个词形容的确切!那少主,确实像个井底之蛙——骄横的几乎要横过来走了,真正成熟、有本事的世家子弟,哪会如此浅薄? 从常熟这里得到的信息,可以判断,白驼城里没有这个少主。要找他,还要到别的地方。看来,有必要走一趟山右了。无论他躲在哪里,阿乌都要把他挖出来。 …… () 第25章 来看风雪 相谈甚欢,送走阿乌后,常熟心里还是很畅快。忽然,家里老仆把他请到一个安静的房间。 看到房间里盘腿坐在榻上的老人,常熟又惊又喜:“爷爷!您怎么来了!” “白驼城要起风雪了,我来看看。”一个瘦削的白发老头叹道。 “有什么风雪值得您亲自来?您什么时候到的?” “嗯,昨夜就来了。” “什么?您昨天就来了?那今天上午怎么不露面?有您在,我们争那个十二甲首根本不会那样吃力的……”常熟想不明白,既然爷爷出现在白驼城,那资金就根本不是问题,为什么今天打擂台他一直不露面、让自己这些人急的如热锅上的蚂蚁? “你们这些年轻人,号称山右少壮派,连自家和对家是什么人都没搞清楚。” “爷爷,怎么敢不搞清楚?对家不就是专门做‘熟青’药材生意的李家吗?白皑国吃肉为主,所以大量需要咱们的茶叶和熟青,咱们山右别的生意都掐在手里,唯独熟青是被他家控制的。不过,熟青虽然赚钱,可是不至于妄想凭着这一门生意就挤进我们山右帮的市场吧?这种人,自然是狠狠打压才是。” “哼,他们是做熟青生意的,这个谁不知道?你们知道他们背后是什么人吗?” “什么人?朝里的大官?咱们后面也有朝廷大官,谁还怕谁不成。” “幼稚!大家背后都有大佬撑腰,这有什么稀奇的。身后不是大佬撑腰的,才稀奇。” “不是大佬,那会是什么人?”常熟这才真正惊奇。 “是朱雀。” “啊?什么?朱雀?!”常熟震惊,下意识的四处查看,唯恐被人偷听了去。 朱雀不是一只鸟儿,而是青鸢前朝——朱雀朝,40年前被青鸢灭掉。 “朱雀灭朝已经40多年了,哪里还有朱雀?莫不是……余孽?”常熟小心问道。 “切,紧张什么,我们是商人,又不是官员。朱雀是已经灭朝多年,可是一直有人试图死灰复燃。据说,这些人手里掌握着朱雀遗宝。” “怪不得他们能不声不响调动那么大的货值和头寸。” “他们的所谋,肯定十分之大,而且与我们绝不是一条路上的,对于他们这样的人,和他死磕干什么?再说,八大家里面,早有人与他们接洽了。”老头淡淡的道。 “什么?”常熟吃惊。 “那么,咱们是不是也应该像您一直教导我们的,打不过的,我们就和他们合作?”常熟小心翼翼的问。 “所以,知道你们错过了什么吗?你们错过了一个王朝的复辟,带来的巨大生意。”老人悠悠的说。 “可是爷爷,这家吃相太难看,为了争个甲首,就弄到出阴谋诡计的地步,我觉得他们难成大器。” “呵呵,那是当然。当今圣皇何许人也?英明神武,千古一帝,历朝历代无出其右者。他怎能让复辟者成功?何况他们还是你说的这种小鸡肚肠的人。但是,我们是商人,不是官员。他成,我们有成的做法,他败,我们有败的做法。在政治上,它不可能成功,但是在生意上,它最能获利。我们是生意人,我们关心的,自然是最大获利。” “爷爷,那我们错了?还可以弥补吗?” “已经做出的决定,就不要反复。反复反而遭人小看。决定做出了,就走下去,把握好自己这条路上的商机就好。条条大道都有可挖掘的商机。” “是,爷爷。” “不必在意一次成败。做生意这件事,永远有赚有赔,一次机会错过,不必纠结后悔,因为永远还有下次的机会。你只要及时总结教训就好了。” “是,爷爷。您说我接受那两千两银子错了?” “不,机会送到你面前,你接受是对的,不接受才怪异。这也算是命运对你的选择,顺势而为吧。那个借钱的小伙子大约真的不疼钱,和贩熟青的那帮人不同。我猜你已经有个初步判断了,那人大约是草原上的刀客剑客之类,你和他保持交往没有坏处,这种人往往豪爽,你也不要小气了。” “为什么?” 老头纵声长笑:“你忘了,咱们是仗剑行商的?没有剑,怎会有我们山右商人?当年朱雀末年,山右人就是凭着在刀林剑雨中行商,才挣下如此偌大的家业的。没有了剑,我们又如何从山右到了白驼?在将来,听说,前方小口子之外,要兴建买卖城了,我们兴许能从那里走出国门,怎能没有剑呢?” 老头幽幽的说:“你们这些年轻人,以少壮派自居,眼界得打开才行,不要光盯着铺子那么点地方,也不要光盯着白驼城,世界大着呢。” 常熟兴奋的目光闪动。老头儿说: “我这次来白驼城,就是想看看,白驼城的风雪中,我们还能找到什么机会。” “爷爷,您认为白驼城要有大事情?” “白皑使团刚刚回国,我听说他们根本没回去,只是在边境上等着,青鸢和白皑国划界谈判在即,买卖城设置在即,落阳部私下侵吞流金部族牧场已经不是偷偷摸摸的事了,说不定青鸢对落阳部也会有所动作,你说白驼城有没有大事情?哈哈,连贩熟青的都想掌握甲首之权了,你说呢?” 常熟摩拳擦掌:“这次,我可要在爷爷身边大开眼界了。” 白发老头儿点点头:“我们得到的情报,大概率是十四王爷掌兵权,出兵西北,打击落阳部。常规的事情,比如军饷,粮草,物资,还是八大家和朝廷在接洽,我们家只是占个小头。但是,我总觉得,机会就要来了,白驼城还会有别的惊天大事发生。在山右,我常家被八大皇商压制,如今,机遇在前,我们要好好把握。” 常熟扶老爷子起身,心中热血沸腾,充满期待。老爷子与他共同在白驼城布局,对他来说,白驼城这一场风雪,将成为他接触家族核心事务的起点。那么,让暴风雪来的更猛烈些吧。 “哦,家里人报告说,你那个刀客朋友身后跟着尾巴,他自己好像还没有发现的样子。”老头儿漫不经心的说。 常熟心中一凛,他和阿乌畅谈许久,居然也没有发现跟踪之人。真的像爷爷说的,白驼城的浑水要被搅动了吗?是什么人呢?他对白驼城已经比较熟悉,是哪家人马在行动?这个刚刚认识的朋友,惹了什么人? “要帮就去帮,没什么好犹豫的。”老爷子说。 () 第26章 心事要了直接了 与常熟分手后,阿乌从山右会馆的一条偏僻便道闪出来,拐进一条无人的小巷。 山右会馆他来过一遍,就已经记住了所有的出口。像这种偏僻无人的小出口,更是他优先的选择。 “我为小鸟,人为大网”,那种浓重的危机感一直压在阿乌心头。自从进了白驼城,他就总觉得,一张大网已经张开,专等自己走进去。 可是,他不能不走进去,他要找到自己,还要找一个“一定要找到”的、但是没有面孔的人。他醒来时什么都忘记了,唯独没有忘记心底那一抹恨意。 恨,原是人最强烈的情感。 除了能感知到的恨意,自己心底还隐藏着什么,阿乌并不知道。他只知道,答应老莫达的事情,他就要一定做到,哪怕,大网在前。 他今天上午取出巨款,已经引爆了预计中的“爆竹”,现在,时间不多了,他必须抓住那些人以为已经杀死他的转瞬时机,赎出达达。 这就是他马上要进行的第二件事:去十六寺找到达达。 阿乌没有停留,也没有回客栈,马上折向了十六寺。 十六寺香客熙熙攘攘。阿乌牵着寄存在寺外车马行的老骆驼,转到僧人及杂役进出的后门处,对守门人说,自己是这里面寺丁达达的亲戚,家里有要事要转告达达一声儿,请门人行个方便。说着,一块碎银子从他的袖筒里到了看门人手里。 看门人暗暗掂了掂碎银子,让阿乌进了门,转身唤了一个半大小子,让他去找达达。 过了半天,半大小子喊出一个瘦瘦的少年来。少年十岁多点,头发蓬乱,身上沾着干草,疑惑而警惕的看着阿乌。 从少年的脸上,那双眼睛,那下巴轮廓,隐约可以看出一点老莫达的影子,就是他了。 “我是莫达的朋友,受他的委托来找你。”阿乌走到他跟前,对少年说。 少年上下打量着阿乌,眼神里满满都是不相信,而且这孩子毫不掩饰自己心里的想法,像一头小兽那样,就在脸上直白的表露出来。 阿乌从腰间解下一个老旧的酒囊,递给少年看。 少年的眼神从满满的不相信,变成了满满的震惊。想必他认出了这个酒囊,但是少年仍然没有出声。 阿乌不知该怎样描述他与莫达的关系,只得实事求是说:“我在草原上遇到你爷爷,他救了我,嘱咐我来找你。” “你爷爷说,他平生最大的遗憾,是没能按照自己的心意学医,希望你能摆脱这个命运,能够去学自己想学的任何东西。” 少年的眼神变成了嘲讽。只是他从头至尾没有开口说话,阿乌疑惑这少年会不会是个哑巴?莫达也没跟自己说啊。如果是这样,那可就太糟糕了。 阿乌难得温和的说:“不要不相信你爷爷,他是个草原上的好医生。我被他救活,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你爷爷救了我,要求我作为回报,来帮你赎身。你去打听一下,赎身需要多少钱。” 少年打量着阿乌脏旧的衣裳,眼神更加嘲讽。 阿乌无奈说:“你爷爷没告诉我,所以我不知道。” 少年终于开口了:“我爷爷呢?” 阿乌很替莫达高兴,这少年开口问的第一句话不是银子,而是自己爷爷的状况,也衷心高兴,这孩子好歹不是哑巴。 少年看见阿乌露出高兴的神情,回答的答案却完全不是高兴的事情:“你爷爷死了,所以不能和我一起来见你。这事儿需要你去打听一下。给你赎身嘛,你总得为自己跑个腿儿。” 少年神情一震,有些不太相信的样子:“死了?我不相信。” 阿乌无言,机械的问:“为什么?”问完了,才发现自己问得多么愚蠢。 谁知那少年冷冷回答道:“我爷爷擅长装死,你不知道?” 阿乌微恼的说:“这次不是装的。你爱信不信。” 少年语气很冲的说:“赎身要三头大牲畜,或者三十两银子,你有?” 阿乌穿着的还是莫达从草原上给他的衣服,华丽富贵的衣服已经还回店铺,现在的确破烂不像样子。 但是,他慢慢摸出银票,从里面捡了两张面额最小的,递给少年:“一张一百两。拿着去赎身,剩下的,去学点什么,做点什么,不要辜负你爷爷的期望。” 少年惊呆了,他没想到眼前这个穿着破烂毫不起眼的人,竟然一出手就是二百两银子!竟然真的能帮自己赎身!而且拿这么一大笔银子帮自己,竟然说帮就帮毫不含糊!在他的世界里,从没见过这样慷慨的人。 “这,这……”少年的脸涨得通红,他自己也说不清是激动、震惊还是羞愧。 “银子自己藏好,不要让人知道你手上有钱。” 少年猛地点头。 “我自己还有麻烦在身,不能照顾你。一切都得靠你自己。” 少年又猛地点头,然后小心问道:“你有什么麻烦?达达可以帮你。我在这地方很熟的,而且,我也有点小本事的。” 阿乌不由的微笑了:“不用你,你再有本事,对我也是个累赘,你管好自己就好了。你也不欠我的,我是在还你爷爷的救命之恩。” 少年很崇拜的看着阿乌,他的崇拜很简单:穿这么破,身上还这么有钱,帅!这么有钱,还穿这么破,更帅! 阿乌在达达的注视下有些不自在,于是没话找话问道:“有什么打算?” 达达热切的说:“我想先去草原跑一遭,享受一下在草原上自由驰骋的感觉。然后,去内地看一看,据说那里的板升(城市)比草原上要繁华的多。我想学着写字,学会看青鸢国的书。我听说,青鸢的规矩是,只要你能考试,就可以做大官。我想试一试。” 阿乌忍不住笑了:“很好,很好的理想和目标。要去草原么?你爷爷那匹老骆驼我带过来了,就转送给你吧。” 达达也笑了,露出洁白的牙齿:“你说的是老黄牛啊!我熟悉它。” 阿乌:“?” 达达笑着说:“那是它的名字。它真的好像一头老黄牛啊,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什么都做,还有跟黄牛一样的大眼睛和黄毛,所以被叫做老黄牛。” 阿乌说:“黄牛给你了,酒囊就不给你了,我今天就走。” 他急于处理完这里的事情,好大踏步进入下一个环节。有花堪折直须折,心事要了直接了。 此时,黄牛交给达达,酒囊收入腰间,草原上的承诺终于完成,阿乌如释重负,百感交集。 () 第27章 一只叫乌鸦的细犬 达达也是如释重负。 奴籍解脱,好比他背了十多年的重负一朝被拿掉,喜悦溢于言表,无以表达,他直接大叫两声,在空地上连翻了十几个筋斗。 阿乌含笑看着他发疯。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一句话没头没脑的出现,阿乌也不理会。 翻完筋斗,略略发泄了胸中的激动,达达对阿乌说:“我也一天不能等了,我也今天就走!走,走!出城,到草原去。嗯,唯一的心事就是,我这里还有一只小狗,还在吃奶,不能跟我去草原上野,我把它留给你可好?” 阿乌马上皱眉道:“小狗?不——” 达达却不给阿乌反对的时间:“你等着!”说着一溜烟跑了进去,很快抱着一只小狗出来。果然是只小奶狗,正不分场合的咬着达达的手指头傻呵呵的玩儿。 “这是只草原细犬,最好品种的狗,听说昊京城里的皇帝最喜欢细犬,我们这里是管家大人想办法弄来的种。前一阵母狗因故死了,留下几只吃奶的小狗,没办法,就拿到我的马厩里来吃马奶——我是养马的。这一只本来都快死了,管家顺便就给了我,所以你放心,它是真正属于我个人的。我费了好大心血,好歹才把它养活了。” 阿乌直接拒绝道:“我不方便养狗。自己也不知道活到哪一天,怎么能连累一只狗。” “阿乌叔叔!它泼辣着呢,命大,不会给你添麻烦!它鼻子尖得很,还能帮你做事,你不养它的话,它自己活不过这个冬天。”达达恳求道,急得眼睛里都快涌出泪水了。 其实从看到这只狗时,阿乌心里就一动。仿佛有谁养了这么一只似的,一群细犬跟着那人嬉戏,那个人似乎跟自己很亲近。一些画面在雾中浮现,阿乌心里有什么在轻轻跳动,有一种难言的东西在流淌。 “阿乌叔叔,你怎么了?”达达的声音飘进阿乌的耳中,同时一股温热、安全的真实触感从他手上传来,阿乌醒了过来,看见那只小狗正在舔着他的手,就像那天雪夜里他万念俱灰躺倒在雪地里,被老骆驼唤醒一样,天哪,竟然是这些什么也不知道的温柔的动物,给了自己内心深处支撑下去的勇气。 阿乌摸着小狗的头,发现自己说不出拒绝的话,这只小狗有着似曾相识的熟悉感。 而且,似乎可以用它来对付鱼胆汁的主人?使用鱼胆汁的弊端就是它的主人身上必然会留下鱼胆汁的味道,极易被人反跟踪。如果自己也有狗,就可以找到那人。 “以后,你就跟着阿乌叔叔了。你要乖乖的听话,不给叔叔惹麻烦。要勤快的干活儿,证明自己是条好狗,不能白吃阿乌叔叔的饭。叔叔是个好人,以后他就是你的主人了,要记得护主、忠心,明白吗?” 达达拍拍小狗的脑袋,把它交到阿乌手上,让它闻着阿乌的味道。 阿乌把它举到眼前,盯着它乌溜溜的眼睛,一字一句跟它说,仿佛它能听得懂:“咱们可说好了,我不是什么好人家,你要跟着我呢,就得接受这种命运,咱们富贵在天,生死有命。活着或者死了,那都是你的命了。真不知道,作为一条狗,到底是跟着穷苦奴隶好呢,还是跟着不知生死的无记忆者好。” 达达高兴的说:“一个穷苦奴隶的狗,没那么多讲究的。跟着你就很好,我放心。” 阿乌说:“嗯,我叫阿乌,你又是条小黑狗,那你就叫——乌鸦吧。” 达达奇道:“它明明是只小狗,为什么叫乌鸦?” 阿乌说:“那老黄牛明明是骆驼,还叫老黄牛呢。” 达达挠挠脑袋,笑了。 阿乌对达达说:“以后一个人闯江湖,不要这么直来直去的,要学会察言观色、曲折委婉。” 达达直接的说:“什么叫察言观色?” 阿乌指着小狗崽说:“像它现在这样,就是察言观色。” 只见那只小狗崽睁着黑漆漆的眼睛,一会儿看看达达,一会儿看看阿乌,听着二人说话,鼻子还在一动一动的嗅着什么,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看见达达说完了话,看向了自己,马上爬过去,舔了舔达达的手,流露出恋恋不舍的神情。 达达马上也就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哦,你说话我不能明白,可是你拿这动物来打比方,我忽然一下子就懂了。我从小和小动物长在一起,能听懂它们的话。” 他又问:“那什么是曲折委婉?” 阿乌哈哈一笑:“比如,这小家伙明明是只狗,却叫乌鸦——这就是曲折委婉。” 达达眼里一下子露出恍然大悟的神色。 阿乌捞过小狗,让小狗闻了一下自己身上染了鱼胆汁的地方:“闻闻,记住。以后闻到身上有这种味道的,就叫,就咬!” 达达盯着小狗的眼睛,对着小狗比划了一阵,小狗懂事的呜呜了两声。 “它懂了!”达达很高兴。 阿乌给逗乐了:“你确定这是它懂了?这么个小东西?” 达达笑了:“我说过我有点本事的,我能听懂动物的话,动物也能听懂我的话。要不我能养马养得管家都服气?我刚才跟它说了,它确实听明白了,阿乌叔叔,你可不要小瞧动物的灵性。” 阿乌心道,这孩子吹牛的习性,也跟老莫达像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随了老根儿,没办法啊。于是摇摇头:“不要说大话,说多了人家就不会再相信你了。” 达达的脸一下子涨红了:“不是!我不是吹牛,我真的能听懂它们——好吧,不是听懂,可是我就是能懂,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阿乌叹口气,这孩子就像一棵小树,无人教导。可是自己自身难保,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更加无人教导。所以,就只好如此了。 拍拍达达的肩膀,阿乌说:“好了,以后的路自己小心走,自己摸索规律,总有一天,你的理想会实现。哦,为了你的安全起见,如果有人问起,不要说你认识我、见过我。记住,咱们从未见过,素不相识。好了,我这就要走了,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再会吧。” 说完这句话,阿乌犹如心头去了一块大石,只觉得一阵轻松。 达达脸上却露出了为难的表情。 () 第28章 踏破铁鞋无觅处 达达为难的说:“可是,寺里规定,寺丁赎身,必须要家人亲自来赎……” 阿乌扶额:怎么这么麻烦! 沉吟一下,就下了决断:“我借用一下你居所的一点东西,然后马上带你去赎身。” 是的,要快,他只想快速、马上的帮达达赎身,完成这一件事,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去做。 来到达达简陋的住所,阿乌让达达去剪一把马鬃,又要来清水、污泥、灯油、草根、烧酒等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然后对着水缸里的倒影,在自己脸上揉搓了片刻。 等他再抬起头来,达达呆住了,他看见了一张和自己颇为相似,或者干脆说和老莫达颇为神似的面孔,胡子拉碴、面孔扁平、皮肤黧黑,甚至嘴里还喷着和老莫达相似的一点酒气,走路姿势更是像极了老莫达。 “愣什么?走吧。” 达达揣着银票,带着阿乌,牵着骆驼,到了一处安静整洁的院落,拜见了管家,说明了来意,打算马上就走,连住所也不回了。 “昊天是仁慈的,既然你家里人来赎你,我也没有强留你的理由。不过,今天寺里刚来了几拨贵客,人手有些忙不过来,你忙过这几天再走怎么样?”慈眉善目的管家说。 “这……”达达为难,正在想理由拒绝,忽然门外传来一声清脆的小姑娘的声音:“管家大叔!管家大叔!” 老管家听到声音,连忙迎了出去。 达达还未反应,阿乌却是浑身一震!这声音,这声音太熟悉了!踏破铁鞋无觅处啊,这正是少主的美艳婢女的声音!她怎么到了这里来了?她到了这里,那么,少主一定也在这里!他,他也是从钱庄那里跟踪来的么? 阿乌连忙给达达使眼色,拼命用口型告诉达达:“答应!答应!” 达达懵懂而极不情愿的点点头。 那边小姑娘叽叽喳喳的声音跟老管事要了一堆的东西,什么脂粉,什么香薰,什么书籍,什么纸张,什么鹦鹉,什么马驹,阿乌听得头有点大,总之都是些小姑娘的物事,也就没去管她。 老管家回来后,阿乌恭敬的说:“侍奉昊天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荣幸。既然寺里有贵人,达达这孩子多侍奉几天也是无怨的。如果忙不过来,我帮把手也是可以的。” 老管家脸上还带着刚才见那小姑娘时留下的笑容,高兴的说:“那就好,我已经为达达办好一切手续,忙完他直接可以回家了,守卫不会再难为他。既然你是达达的家人,要是没有地方去的话,也可以在寺里和达达一起住两天。” 这正中下怀,阿乌赶紧合十感谢。 老管家对阿乌印象不错,加之此时心情极好,就多说了两句:“昊京城里皇宫的采办们也来为主子们采买今年的皮草,也住在咱们寺里,所以忙着呢。” 阿乌好奇的问道:“刚才那小姑娘真年轻呢,也是采办吗?” 老管家呵呵笑道:“不是采办,是大施主呢。” 阿乌点点头,大施主,那一定是山右的大财主了。常熟还不承认,除了他们,在这里还有谁能称得上大施主?山右首富是王家,似乎没听说有这样岁数的少主?那是谁家?或者,是新冒出的暴发户? …… 十六寺院舍极多,在一处僻静而且森严的院落里,那个婢女兴冲冲的跑进来,叽里呱啦的嗓门打破了午后的寂静。 “好消息!好消息!”她故意大声喊着,眼睛瞄着屋子里立在窗边的一个背影。 “别再来哄我,我够了!不听不听,王八念经。既然把我囚在这里,我就谁也不听,谁也不见,谁也不睬,以后,你们就叫我三不先生。记住了!我叫三不!”那人发脾气。 “嘻嘻。”那婢女挨了批,却不以为意,一吐舌头,依然笑嘻嘻的,把鹦鹉架子挂到一边。一只绿毛大鹦鹉飞上架子,殷勤的叫道:“美女回来了!美女回来了!” 时下富贵人家流行养鹦鹉,但是,体型这样大、尾羽这样长的,却很少见,足以看出这只鹦鹉品种的名贵,所以这只鹦鹉常常莫名骄傲、信口开河。 那婢女佯装怒道:“不许再叫我美女!在我们面前,以后不准说美女、小姐之类的称呼。记住了,他叫三不先生,我叫——强哥!” “强哥回来了!”大鹦鹉点头晃脑,马上改口。 叫强哥的美艳婢女喂了一点鹦鹉食,不再理会窗边的人,只是和鹦鹉说话:“大鹦鹉,你猜,我刚才看见谁了?” 大鹦鹉肯定的说:“你看见一个帅哥了。” 强哥道:“嗯,比帅哥还帅呢。我看见了一匹老骆驼。” 大鹦鹉用翅膀掩口道:“老骆驼?哇,你口味有这么重吗?难道它比我还帅吗?” 强哥瞪它一眼说:“你有什么帅的,连名字都没有。那老骆驼可是有名字的,我叫它,它还会答应我。” 大鹦鹉悲愤的说:“你们不给我起名字,我怎么办!——那老货叫什么名字?” 强哥怒道:“不许再说脏话了!” 大鹦鹉缩了缩头:“好吧,我不说了。” 强哥说:“它叫黄牛。我叫它,它就答应,还舔了舔我的手呢。” 窗边的“三不先生”一下子回过头来:“真的?” 强哥得意的说:“真的。” 鹦鹉叫道:“这有什么了不起,我也会。” 两个人却都不理会鹦鹉。 强哥说:“真的是那头老骆驼。它是莫达老头的,我不会认错。它出现在这里,那么,老莫达甚至那个熊人可能也出现在这里。这是一个机会!这真是叫什么来着,铁鞋踏破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我们正需要这么个不声不响、谁也不认识的人,谁知道昊天就把这个人送上门来。” 窗边的人眼光闪闪,在急速的算计着什么。 强哥继续说:“如果熊人也在,那就更好。熊人功夫不错,虽然武力值只是一个备用的保障,但我们溜出去的把握就更大了。” 三不先生问道:“咱们的金叶子和东珠还有吗?” 强哥诧异道:“还有,足够。难道要收买他们……” 三不先生白了强哥一眼:“不收买他们,难道还要和他们套交情?你和他们很熟吗?至于收买的钱,咱们头寸充足,为什么不?能用钱摆平的办法,是最节省时间的方法。那帮家伙要作怪,我现在最要紧的就是时间紧迫,一定要尽快出去,否则就来不及了,抱憾终生。” “可是,这样不令人讨厌吗?”强哥小心翼翼的问。 “我管别人作甚?我所在的位置,别人怎么能明白?在我殚精竭虑的时候,别人在哪里?我焦虑痛苦的时候,别人能替代我吗?所以,别人的看法与我何干。” 顿了顿,窗边的三不先生沉吟着说:“而且,我还要看一看。” “看什么?” “……” 三不先生没回答,而是转而无奈的说道: “还有,蔷薇,拜托你,以后再也不要自称强哥了好吗?” 那个美婢吐吐舌头,笑了。 …… 阿乌换上达达搞来的寺丁的衣服,戴上一顶帽子,基本没有破绽了,然后勤快的干起活来,寺丁们很高兴,由着达达带着这人到各处去。 大致情况很快就清楚了。一个教兵把守、戒备森严的两进院子,就是那个美婢的居所,外人不得入内。另外几个气派富贵、客人不断的院子,则是那些采办们住的地方,这些人大多是为昊京里贵人们做事的,自觉背景高深,难免眼高于顶。所以阿乌很诧异,为什么这些眼高于顶的家伙们,住的地方反而不如那个年轻的少主的美婢。 也许,那少主也住在里面?可是那里搞得这样戒备森严做什么?又不是王公大臣出行。这少主真是架子大到极点,令人讨厌到极点。而一向清高矜贵的十六寺居然也任由这个少主胡闹摆架子,也是一件奇事。 由此更证明此人令人厌恶。 () 第29章 试探 达达的忙碌,多集中于买办们的院子,美婢和少主那边的院落,他只按管家吩咐,送过一头小马驹来,就再也没什么事来过。这边无人走动,十分安静,一队教兵手执长枪,腰配短刀,神情肃穆的静立在院门边。没人能进去。 阿乌扛着一筐木炭,特意慢慢从门口走过。 忽然一个古怪的声音道:“卖炭翁,卖炭翁,伐薪烧炭南山中。” 阿乌吃了一惊,抬头望去,只见院墙上站着一只绿毛大鹦鹉,正歪着头瞅着阿乌,看见阿乌回头,那大鹦鹉又说:“你瞅谁?” 阿乌手里的木炭险些掉到地上,而两边的教兵却目不斜视、听耳不闻,想来是熟悉这只鸟的德行了。 阿乌站定,回道:“瞅你咋滴?” 大鹦鹉大喜,它在门口说了这么多话,没有一个人敢理它,只有这一个黑黑的卖炭翁看起来还有些意思,它一振翅膀飞过来,大声叫到:“我出个谜语,你敢猜吗?” 阿乌干脆放下木炭,慢悠悠的道:“有何不敢?” “断桥残雪看不足,打一字。” 正在此时,院内传来一声娇斥:“憨货!又卖弄去了!回来,再不回来打断你翅膀。” 大鹦鹉吓了一跳,呼啦啦飞走了。 阿乌慢慢寻思着,继续送木炭。 半晌之后。 那只大鹦鹉又从墙上探出头来,不过,这回院子前又恢复了冷清,可没有人与它搭讪了。 忽然,它的视线被地上的一团东西吸引。 那是一只黑色的小奶狗,一团毛似的,不知从什么地方蹒跚着过来,仿佛迷了路的样子。 大鹦鹉精神一振,马上叫道:“小乖乖,小乖乖,到这里来。” 小狗抬头一看,见这只鸟会说话,它还能叫自己,不辨好歹,竟然就跌跌撞撞走了过来,在大鹦鹉的引导下,进了院门。门口的教兵继续视而不见。 可是一会儿功夫,一个神色焦虑的寺丁服色的少年出现在门口,嘴里轻轻呼唤:“乌鸦!乌鸦……”正是达达。 他马上听到院里有小狗的回应声,达达为难的恳求门口的教兵让自己进去,教兵拒绝,但是认识这是自小就在十六寺的小寺丁达达,所以答应代为通报。 代为通报的方式就是教兵轻轻呼唤:“蔷薇姑娘!蔷薇姑娘!”原来,教兵也不允许进入院子。 很快一个美艳的姑娘出现,请达达进去。教兵只好选择无视。 院子里传来大鹦鹉高兴的叫声、小狗呜呜叫声,还有马驹跑动的声音。 …… 终于,少年达达抱着小狗出来了,慢慢回到自己住处。 房门一关,躲在暗处的阿乌冒了出来,他两眼放光,马上问少年达达:“怎么样?进去了?有什么人?听到什么?” 达达说:“很奇怪。那地方守卫很是森严,谁也不能靠近。但是院子里却空空荡荡的,我只见到一个叫蔷薇的美丽姑娘,其余什么人没看见,院里仿佛没有其他人。没有黑衣人,没有你说的那个本事高强的小德侍卫,也没有看见什么少主。” 阿乌道:“哼,他怎能让你看到,那是一个眼睛长到脑袋顶上、尾巴翘到耳朵上边的人。莫名其妙。” 达达说:“可是那里连多余的器具都没有,真的没看见你说的这个眼睛长到脑袋顶上的人。” 阿乌疑惑道:“小德不可能离开他,这样的人,能离得开美女,也不能离得开保镖,没人看守,他怎么敢独自在外?难道他不在?在那院子里的真的只是一个婢女?也是啊,如果他在的话,以他的跋扈,不可能不露面。他真的不在白驼城?是了,温泉湖那夜,他们被掳走,男的没什么用,女的被留下进贡了,都怪那婢女长得太艳了……” 阿乌的思路越飘越远,还拐了弯。 …… 同一时间,蔷薇与三不先生也在对话——他一直躲在窗帘后面。 “我悄悄跟过去看了,果不其然,那少年住的地方,就是老黄牛拴着的地方。我就说嘛,一眼看上去,那少年和老莫达就像一个模子刻出来的。那么,这个少年可以利用。稍后就再找到他,许诺给他金叶子,让他给骆驼主人带信。然后,咱们俩……” “你别去找他了,避一下嫌疑,想办法让他来找咱们。不,让外面的卫兵主动求着去找他们过来。” …… 黄昏,这个原本清净的院子却是噪杂的很。 “初一到十五,十五的月儿高,那春风它摆摇,杨呀杨柳梢,姑娘风中坐,锈了个秀荷包。头画树鸳鸯鸟,锈针的功夫好。十五呀到初一,月亮呀不见了,那春风它摆摇,摇呀那杨柳梢,姑娘风中坐,锈了个秀荷包。锈了个秀荷包,不知给谁好,张三太风流,李四是草包,李花他太老,他家不可靠……” 一个古怪的歌声在门口飞扬,一只绿毛大鹦鹉在门口唱歌。 教兵脸上露出古怪的笑容,却不敢大声笑,憋得好辛苦。这情景实在不严肃。 “别唱了!”领队低声喝到。 大鹦鹉白他一眼,转头换了一曲: “大了红的公鸡毛了腿的儿腿,吃不上些东西白跑了个腿,索拉索拉拉拉索拉栽呀呼嘿,巧不的个拉大拉大衣呀呼咳。杨柳叶冬夏常青,一粒果果一粒果果,哟儿衣哟儿衣、衣哟衣哟儿衣……” 这大鹦鹉原本是民间高人训了卖给富家子弟取乐的,偏这憨货十分聪明,也不知从哪里学了一箩筐的山歌,像这种高难度的山歌居然也被它唱得吐字清晰,只是声音实在怪异,它没完没了的唱,教兵们被聒噪得不行。 “别唱了!行吗!求求你了!”领队哀求道。 “不唱也行,你把今天那只小乖乖狗狗找来陪我玩儿。”大鹦鹉神气的说。 “什么乖乖,什么狗狗?”领队问身边人。 “就是达达养的那只小奶狗。今天跑出来了,让这货看见了,就没完没了要找狗玩。” “去,去,把达达找来,带狗来!” 鹦鹉终于停止了聒噪。 …… …… 乌鸦留在院子里玩耍,达达却很快回到住处。 “怎么回事?”阿乌问道。 “那姑娘,给了我这个。”达达从怀里掏出一个金光闪闪的东西,在烛光下,差点闪着了阿乌的眼——那是一张金叶子! “那姑娘姐姐说,她认出了黄牛。她想离开这里,让黄牛的主人帮她,事成之后,再付给我们5张这东西。”达达忐忑的说。 阿乌爆了一句咒骂的话,低声道:“她想离开,就自己走呗。脚在她自己腿上。黄牛的主人不欠她的,金叶子我们不稀罕。” “她说她被卫兵看着,没法离开十六寺。她说价钱还可以再商量,求我们帮忙。她,她很可怜。”达达说。 阿乌横了达达一眼:“她哀求你?还掉眼泪了?你这个没见过世面的小子就这样被她打动了?” 达达辩解道:“没有,她没有哀求,她举止都很正常,只是很焦急,似乎有很重要的事情。她说她没人可信任,除了黄牛的主人。”嗫嚅了一下,达达小声加了一句:“我也这样认为。” 阿乌气乐了:“你到底是哪一边的?” 达达不语。 阿乌说:“钱虽然很重要,但是小命更重要。这要是个陷阱怎么办?” 达达说:“我不是因为钱。是那姐姐很可怜,一个姑娘,那样焦急,却没有办法,所以很可怜。反正我们也要走了,能帮她就帮一把呗。” 阿乌说:“你自己一文不名,还敢说不为了钱?我告诉你,小子,钱是一定要收的,因为那是你的价值。你什么也不收,你就成了白用的人了,久而久之,你就会成为无用的人了。再说,你少拿自己的境遇去跟她比,她有的是钱。去,跟她狮子大开口,多要钱,你值这个钱。” “阿乌叔叔,你不是不爱钱吗?” “怎么不爱?不要污蔑我,傻子和虚伪的人才不爱,我都不是,我爱的很。你不是向往自由吗?我告诉你,有了钱,你才会有真正的自由。否则,你就只是从奴隶主的鞭子底下,到了窘迫生活的鞭子底下。” 阿乌说:“能要到多少钱,钱都归你,我只要一个问题的答案。要想我们帮她,你就问她:鬼子姜是什么人?我需要他的信息。如果她拒绝提供,我们就不会帮她,多少钱也不行。然后她会同意,讨价还价的事情你去搞定,出头露面的事都由你来做。男子汉就要挣钱养活自己,要挣钱就要付出努力。同时做好准备,一旦谈好价格,就是我们要离开的时候了。” …… () 第30章 人约黄昏后 “狮子大开口,她也会答应?”达达吃惊的问。 “放心吧,她会答应的。”阿乌肯定的对达达说。 鬼子姜已经死了,而且鬼子姜是追杀过她的人,所以,鬼子姜对蔷薇来说,并不值什么。她如果真的那样焦急,一定会答应。 “阿乌叔叔?” “嗯?” “你那天不是问我,为什么我不相信爷爷已经死了?” “为什么?” “因为,爷爷会假死。刚才我想到一个法子,我们可以让蔷薇姑娘假死,然后帮她逃出十六寺。” “……” “你不是说,想挣钱,就要付出努力吗?所以我努力动脑筋想了。” …… 出乎达达的意料,他小心翼翼提出的狮子大开口的价钱,蔷薇姑娘想都没想,一口答应,达达心想,阿乌说得对,这美丽的姐姐真的不差钱。 但是对于他提出的关于鬼子姜的事,这姐姐却吃了一惊,表示要慎重考虑一下。 如此一来,达达对阿乌的崇拜就更上一层楼,自己辛苦考虑了半天才提出的大价钱,蔷薇姑娘想都不想就含笑答应了,而阿乌这个轻飘飘的要求,却使得大方大气的蔷薇姑娘脸色凝重,以至于要苦思冥想才能决定。这也给了达达一个重要启示:动脑子的东西更值钱。 蔷薇姑娘不愧是有决断力的姑娘,闭眼思索半晌,她就很果断的答应了。但是,对于达达接着提出的“装死”出寺方案,使得她再次变脸。 达达心里小小得意了一下:看吧,还是得动脑子。 达达耐心告诉蔷薇,这药物很安全的,他亲眼见人用过。只要她服下,就几刻间就会昏迷不醒,继而“死亡”,这样寺里就会派马车将她运到寺外,这个活儿达达会接下来,他就会神不知鬼不觉的将蔷薇“正常”的送出寺里,任何人不会怀疑。几个时辰后她会自动醒来,什么也不耽搁。这简直是一个完美的计划,达达很为自己动脑筋后得到的计划而得意。 但是蔷薇对这个计划表达了的强烈反对——她不放心这段“死亡”时间,她是真的不放心啊。 达达就是不明白这一点:有什么不放心的?!怕她自己醒不过来么?她大可先试一下嘛。怕扔下她不管了?开什么玩笑,她还没有付钱哪,自己怎能把金主给丢了? 蔷薇只是不同意,可是又不说为什么,急的达达直跺脚。 达达最后恼了:再不接受,那就一拍两散,自己不干了。想借助自己逃走,可是又不听安排,自以为聪明,有这么多主张,谁能伺候得了? 蔷薇难得的一时有些彷徨,思忖半晌才答应,眼里已经盛满了泪水。 达达更加不理解:这是怎么了? 终于,双方约定:明日下午,在天光开始偏暗时,发动计划。黄昏前,蔷薇按时倒下、“死亡”,然后,在各方人员准备吃晚饭、寺里走动的人最少、查验最放松的时刻,出寺,在城门关闭之前,出城。 蔷薇表示同意后,看见达达就已经从口袋里拿出一小包药物——原来他早就笃定自己会答应。 …… 入夜,将要被假死的蔷薇姑娘怎么也睡不着,但是她并不是为自己。 “这个李代桃僵的主意,会不会出问题啊!你一个人在外面几个时辰。那真是个馊主意!” 三不先生的声音听起来倒是很从容: “我要瞒过所有人的眼睛逃出去,只能这样。没事的,你相信我的眼睛和判断。盗亦有道,老莫达和熊人虽然贪财,但他们这种人,是做事的人,赚钱是一回事,同时,把事情做好,也是他们追求的。一件事情,即使没有雇主要求,他们也总要完美的完成,心里才过得去。比如,老莫达一定要救熊人,他们那天夜里一定要冒着风雪把马队带到温泉湖,都是很好的例子。” 三不先生居然有心情笑了:“和这样的人合作,其实是比较省事的——他的目标太明确,只要你一直有钱,就能一直得到自己想要的。不像那些复杂的人,你还要思考:他到底要什么?你能不能付的出那利益?如果钱都不能解决的事,你想用什么解决?何况,咱们与他们也不熟,除了钱,我们还能给出什么,可以快速达成一致?” 蔷薇说:“我太、太担心你的安全。那时候又不能跟着你出去。” 三不说:“没事儿,这里根本没有人见过我的真面目,你扮作什么样都没人知道。你那边呢,虽然你美艳一些,但是把我化妆成你,也不是什么太难的事儿。” 蔷薇也笑了:“你总是取笑我的容貌——我是担心你这么耀眼,怎样才能化妆成我。” 三不说:“我知道你担心什么。你把我画的死得可怕的样子,再在衣服上撒些麻痒的粉子,对外号称得了传染的瘟疫,估计不会有人动手动脚。咱们不是还有只装火铳的箱子吗?那里面有机关,回头我死了,反正这里你说了算,你把我装到那里面,关上之后,一般人打不开,只能等我醒了自己从里面打开。” 两人密密的商量半天,种种善后,种种联络,种种下一步的打算,总算解决了所有担心的事情。 蔷薇睡不着,又说:“可是,按理说,他们不应该这样贪财。看不出来啊,老莫达和那个熊人还真敢狮子大开口,要这样离谱的价格。” “钱财于我没什么用,唯一的用处,就是充当试金石。它的作用已经完成,蔷薇你还抱怨什么。这些无所谓。”黑暗中三不的声音平稳,听不出喜怒。只是最后幽幽的叹了口气。 一个人,小处贪婪点没什么。可是,做大事的人,绝不可以贪财。他,三不先生,就是天生做大事的人。 而且,并不是人人贪财,小德就不贪财。十张金叶子的价格,试探明白了一个人的品行,从此,这个人身上,就被打上了“不可信任”的标签。这个代价还是值得的,能看明白一个人,不贵。 蔷薇点点头。明白中也有一丝不明白,她知道这主儿不是心疼钱,那么还叹息什么?心疼什么?或者,有一点点幽怨?幽怨从未试出一个知己?蔷薇摇头,这主子心思太深,她只有服的份儿,不必多想。 黑暗中三不又说: “那些都是小事,真正可虑的,是他们的要求,想知道鬼子姜的信息?这是什么意思?”黑暗中三不困惑的说,这个问题是多少张金叶子也不能解决的问题,因而使他的声音充满了迷惑、苦恼,甚至是特别的恼怒。 蔷薇跟着分析道:“是啊,说他是纳兰那边的人吧,他在那个雪夜又曾与鬼子姜拼命厮杀,不像认识的样子。说他与鬼子姜无关吧,无关的人打听鬼子姜做什么?他甚至不知道鬼子姜的真名。真是奇怪透了。” “不要紧,见机行事吧,我们先出去要紧。” “是。” “我让你准备的东西,都齐了吗?” “老管家答应明天准备好。” “那匹小马驹,一定要去吃角门外的树林里的草,让它的爸爸妈妈都陪着。” “好的,这些事情管家全都答应了,只要不是我们出门去吃草,他无所谓。” …… 这一个夜里,阿乌却是睡得很好。他不想再猜测,蔷薇和少主到底什么爱恨情仇关系,为什么只身一人在十六寺,为什么要逃走,他只想先得到一点消息,慢慢找出自己的身份。自己原本是要找少主,找少主是为了找出黑衣人嘴里的自己的消息,其实以少主的脾气和骄傲,即使自己捉到他,他也不一定配合,不如先以合作的方式,从他的婢女这里得到有用的消息,然后再谈下一步。 而达达则高度紧张。按照阿乌说的,以及他自己开动脑筋想到的,第二天一早,他马上到寺外车马行定了三辆马车,以及几匹快马——他一度想打寺里那几匹宝马的主意,只是那马太过神骏,反而不易隐藏,才算了——这个进步还得到了阿乌的赞扬:我们只是要偷偷的溜走,要那么扎眼做什么?有病! 第二天,刚过早饭时间,大管家就让马夫达达把那几匹宝马牵到角门外的树林里吃草,说那里的草最鲜美。 达达一边纳闷:谁说的那里的草最鲜美?这不是睁着眼说瞎话吗?一边想起,自己与这几匹宝马再也没有相见之日,不由得恋恋不舍。 准备好了车马,以达达的心细,他还备好了粮食和水,并且贴心的为阿乌备了几袋子酒。但是阿乌让达达为自己准备几件暖和的衣物,这个少年倒没放在心上。 车马行的伙计好奇的问达达:“寺里的上师们要出门吗?”达达笑而不答。 …… () 第31章 茶饮密谈中 这个冬日的白天,十分晴朗,完全没有常家老爷子说的暴风雪要来的迹象。 太阳刚刚开始洒落暖意,一队威严而风尘仆仆的队伍进了白驼城,那精悍的护教骑兵,那豪华的车轿,都表明这支队伍的身份不凡。队伍疲惫而快速的径直进了十六寺,路边不少信众默默跪下磕头。 暖阳照着那个清净的院落,蔷薇正在神经质的一遍遍收拾东西,以及往三不身上隐秘的地方藏各种自卫武器。 “大法师回来了,请您过去喝茶。”一个护教亲兵走进院子,恭恭敬敬的对一个人说。 “西风叔叔,你们回来了?待我换件衣服。”那个从来没有在院子里出现过的隐身人三不,对来人例外的客气,因为,大法师回来了。大法师是草原上没人不尊重的德高望重的人。大法师是他必须尊重的人,以及必须有召必到的人。无论他对蔷薇说过多少遍“谁也不见、谁也不听”,这个人一出现,他还是要乖乖有礼的对待。 来人叫西风烈,大法师因为早年在昊京待过,十分喜爱中原的麻将,因而身边的几个亲兵,都以麻将牌为名。这位西风,就是大法师的亲信之一。 西风上前一步,低声说:“大法师说不必繁文缛节,请您即刻觐见即可,时间紧。他……受了点伤,不宜久坐。” 三不大吃一惊,来不及更衣换装,连忙整了整衣衫,披上一件朴素的披风,就跟着护教兵出门了。 “我也要去!”绿毛鹦鹉在架子上小声说,见无人理睬,它把心一横,一扇翅膀,跟着两人出了门,只留下蔷薇在院子里发呆,根本没心情管它。大法师回来了,是不是意味着他们要被更严密的看管,下午的计划还能不能按预期实现…… …… 西风带三不来到一座清幽而普通的白墙青瓦院落中,一位身穿绛红色僧衣,白发白眉、面目极老的老人正坐在一个蒲团上,正是万民爱戴的大法师北山。 一直不曾在公众面前现身的三不抢到老人面前,跪倒在地,行了一个大礼:“拜见大法师!” 一句话说完,他抬起头,膝行到老人跟前,焦急的问道:“您受伤了?怎么回事?要不要紧?”说着眼里滚下泪珠来。 老人笑道:“怎么还是这样爱哭?没事的,没事的。” 老人摆摆手,西风退出房间,一直退出院子,顺手关上了院门,嘱咐护教兵在院外严密守着,然后去了武器库。 “您不是有圣皇钦赐的侍卫吗?怎么会受伤?他们是干什么吃的!” “我不要紧的。时间有限,你听我说。” “我刚从边境回来,是划界使团出了点事。半个月前,有一批可疑之人行刺使团团长白图雪耶,他身受重伤。我们对外宣称他重伤不治,同时严厉谴责等候在边境上的白皑国使团,指责他们为了破坏划界谈判而阴谋刺杀我主持划界的使团团长。这里面的原因我不多解说,你知道的。实际情况是,雪耶只是身受重伤,昏迷不醒,并没有死——这话我就对你一个人讲,这是高度机密,你懂得。” 隐身人说:“这是为了在将来的谈判中占得主动地位,我懂得。” 北山压低声音说:“我要跟你说的,还不是这个,而是在这种背景下,我刚刚收到的绝密信息:朝廷里出了一位身份极高的卖国者,他将在这次划界谈判中出卖我方消息。此人身份非常高,但目前尚不知是什么人。圣皇十分震怒,但是迫于形势,又不能不快速完成西北划界。我要告诉你的是,你即将与皇室联姻,皇太后正在积极掺和这件事,在此时此刻关键时分,不要贸然接受任何一个看起来很美的联姻建议,哪怕是皇太后亲口提亲。必要时,不惜实行拖字诀,拖过这段时间,等局势明朗再说。这个信息,是圣皇亲自知会我的,整个青鸢不超过7人知晓。我不能告诉你父母,但是冒险告诉你,是不想一段联姻毁了你,你是济尔根家族的希望啊。” 三不脸上全是震惊和难以置信:“那个卖国者……为什么?!” 北山说:“不难猜。圣皇年事已高,30个皇子都在虎视眈眈,各方势力都在选择队伍。这个人一定是个想铤而走险的,妄图借白皑国的势力,达到自己的目的。只是现在还不能确定是什么人、哪一个,几乎人人都有嫌疑。这样的事,别说圣皇不能容忍,朝廷尊严不能容忍,我们,也不能容忍。卖国者必死。” “圣皇是亘古难逢的圣君,此事既已知道,肯定已经做了雷霆部署。圣皇指令我们在其中配合,下一步会有安排。但是,在找出那人之前,圣皇必然会麻痹众皇族和高官,假装赐婚是很常见的手段。为了大局牺牲一个联姻对象是很正常的。所以,你要避免成为这个倒霉的对象,不惜一切手段躲过去。” 北山法师疲惫的闭上眼睛:“其中的轻重你懂得,我不必多说。” 三不说:“我会想办法。” 北山睁开眼,慈爱的看着他说:“许多事,你要学着自己担起来了。我八十多了,所剩无几了,不能永远护着你了。” 三不说:“不!我要永远跟着你。” 北山笑道:“跟不了几天了。早些年宋元老瞎子曾预言,我过不了明年的。” 三不气愤道:“宋元老瞎子是谁?不要听他的。” 北山说:“宋元老瞎子是我们那一代的传奇,早年跟我还是麻将搭子呢。不要听他的?你可知道,青鸢朝取代朱雀朝,就是他预言的,而且时间上一年都不差。咱们流金部归顺青鸢、并入天行大陆,也是他预言的。早年我还不信,与你爷爷在草原上拼杀多年,然而越到后来越心惊,国运如此,命运如此,个人是抗不过去的。于是在落阳部大举进攻那一年,果断归入青鸢,从而保住了流金部一脉。” 三不说:“我不相信——” 北山呵呵笑了:“对,你不相信天是蓝的,你不相信雷的回声。你还年轻,是得有这种我命由我不由天的锐气。” 三不说:“哪天我要会一会这老先生。” 北山说:“你是见不到了。他已经过世了,我倒是说不定哪天就去见他了。” 三不说:“我还以为他这么神,会长生不老呢。” 北山悠然说:“嘿,谁能长生不老。唉,他就是天机泄露太多,所以眼睛才瞎了的。早些年眼睛好的时候,也是风流倜傥的一条汉子。当年,圣皇,我,还有瞎子,我们三个是好朋友。” 三不大吃一惊:“您还有这样的往事!圣皇居然也如此让人难以想象!” 北山笑了:“圣皇当皇帝的水平无人能及,可是,老瞎子就是嫌弃他是皇帝,才跟我更好一点的。” 三不说:“听听,还有如此胆大包天,敢嫌弃皇帝的。” 北山说:“他当年桀骜不驯、无法无天,曾说过绝不拜皇帝,绝不当官的。” 三不说:“如此大逆不道,圣皇还能跟他做朋友?” 北山说:“圣皇六岁登基,十五除奸臣,二十平三藩,瞎子是出了大力的。那时候,他还没瞎。” 三不吐吐舌头:“我还想让他帮咱看看流金部的命运呢。” 北山说:“那老瞎子说了,到关键时刻,他会派人来说的。你记住,一个姓宋元的人,不要不相信。” 三不说:“这算命运的本事也可以遗传么?” 北山说:“我看不能。几百年也就出这么一个罢了。朱雀朝初年,也曾出过一个,二百多年后这才出了另一个,以后大概不会再有了。” () 第32章 我怕他拆了我的庙 吩咐完毕,北山也就转了话题:“这次山外山的刺杀,即使不是白皑人亲手组织,也一定与他们有关,谴责他们是正确的,决不可妇人之仁,或者书生之见,以为真正抓住他们手脖子才可以发声。我也不认为是白皑国的人干的。这在两国划界前,是个大忌。那个白皑国的团长马可,是个极其精明的政治人物,怎会犯这样的错误。不过,把这口大黑锅给他背到身上,倒是很合适。” 三不说:“难道没有抓住活口?” 北山法师叹息道:“是的,那些人组织严密,受过专门训练,见机不对马上自杀,没有留下活口,不过,最后倒是发现了内奸——和你们家黑衣人有关。” “什么?”三不大惊。 北山摇头:“不,你父亲并不知情。” 三不继而大怒:“我早就觉得那一批人不可靠,果然是这样!果然出事了!我千怕万怕,还是晚了。我要去找出那个嫁祸于我家的王八蛋出来,看我不把他抽筋扒皮!” 北山道:“你父亲当时就与白图雪耶在一起勘察边界,得知黑衣人的事,勃然大怒。幸亏有明证,可以证明与你父亲无关。但是,管教家人无方这顶帽子,是已经扣定了。如何处分,将看圣皇心情。涉及到家族前途命运,你父亲心情十分恶劣,所以迁怒到你身上,把你关起来,你不要怪他。” 三不木着脸,没什么表情,只是问:“那后面怎么办?” 北山说:“朝廷很快会派新的使臣过来,继续进行勘界和划界谈判。这是大方向,不会因为谁而改变。” 三不低声问:“我父亲呢?” 北山说:“他应该还会留在使团里。这里没有人比他更熟悉地形的了,划界谈判,还是必须熟悉边界情况才能划。” “我曾经劝过父亲,不要过多参与此事,白皑国蚕食了我土地甚多,不先夺回来,而是划界,岂不等于承认了白皑国的占领,便宜了白皑国?朝廷此时急于划界,并不是个好时机……” 北山摇头道:“账不是这么算的。圣皇何等英明,已经将疆土拓展到历朝都不及的范围,你一个小娃娃能想到的,他怎会看不清这大局势?只是国家大事,并不能意气用事,综合钳制的事项太多,要通盘考虑。他只是想速战速决,与白皑国划定西北边界后,获得一个稳定的大西北,然后腾出手来,集中精力对付落阳那些人,这才是他的心腹大患。” 三不凝神听着。 北山低声道:“也是我们流金部的心腹大患。自古以来,我们守着流金河,他们守着落阳山,彼此牧场明确,但他落阳部却屡屡蚕食我流金部的牧场和子民,多次挑起争端,我们并入青鸢朝所为何来?就是要依靠青鸢的强大,对抗落阳部的蚕食,所以,此时圣皇先腾出手来对付落阳部,既是圣皇综合考虑的结果,也是要对我流金部有个交代。” 三不说:“可是此时划界,不怕白皑国狮子大张口么?” 北山笑道:“白皑国虽然气势汹汹,但是他们也有相求于我们的地方,那就是通商。现在白皑北方七国的西方,正在进行春秋战国般的乱战,海上商路已断,倍受欢迎的青鸢商品已经到不了西方了。白皑国急于打开陆上东西方的商路,求经商心切,必将同意与青鸢划界。圣皇的的底气,就在于以商制夷。” 三不说:“以商制夷?没有武力做后盾,岂能长久?” 北山道:“我们流金部的铁骑,不就是武力吗?我一直在推动提高流金骑兵战力,你是知道的。哦,我最近得了一把当世最先进的武器,送给你吧。不光是给你把玩的,你研究一下,咱们怎么也能做出这样的兵器。” 说着,北山从身后箱子里取出一把小巧的手铳来,比之军队常用的鸟铳要小很多,只比三不的手掌大几寸,果真世所罕见。 三不道了谢,也就将之藏到了袍子底下。 忽然听得院外传来人声,两人均住了口,然后看见一个身材高瘦的汉子匆匆走进来,原来是圣皇御赐北山的两名侍卫之一,张矛盾,是一个著名的大内高手。北山的受伤让两个侍卫十分内疚,已经决定轮番不离身的护卫北山。今天回到了十六寺,大法师马上赐给了当值的张矛盾一柄宝刀。因为那是一柄名刀,号为“战狼”,为表示尊重,张矛盾刚刚亲自去拿宝刀,此时匆匆而回,不再离开。 “大法师!您身上有伤,又旅途劳顿,还是赶紧休息吧。”张矛盾忧心忡忡。 “不碍事,我们就谈一点小事。”北山笑着说。 张矛盾赶紧躬身谢罪道:“大法师请见谅!最近局势不好,我们不敢离开您身边!” 北山大度而无奈的一笑,示意无碍。然后对三不说:“你说你怎么回事?怎么还离家出走了呢?我是看着你长大的,比你父亲和你在一起的时间还长,你现在是怎么了呢?怎么一点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子了呢?你父亲说你像个皮球,一碰就跳,越拍越跳。你父亲很生气。” 三不说:“我也不愿意这么快长大啊,可是小时候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没办法,那一天终究会来。您也知道,在那一天到来之时,我肯定会承担起我的责任。这一点您放心,也请转告我父亲。可是,在那一天到来之前,我想抓住最后的时光,在草原上自由任性的转一转。恐怕,以后不会再有这样的时光了。” “时间差不多也就回吧,你母亲也会担心的。” 三不笑道:“我母亲可不是那些只会弄胭脂、摸骨牌的女人。她的眼光,您还不知道?我觉得她会支持我的。何况,我只是出去逛一逛,谁也不认识我,没有什么人看见过我的面容。甚至连我的真实声音,都没人听见过,您放心好了,我不惹事。” 然后他摇着北山的胳膊说:“您把我放了好吧?我到草原上再逛一逛,就回家!” 北山捋着白胡子,笑着说:“这我可万万不能。你父亲很快就会回来了,到时候你亲自求他吧。我要是一时心软把你放了,你父亲心情不好,非得来拆了我的庙不可。” …… () 第33章 兔子急了也咬人 这个密定的出逃之日,白天天气出奇的好,难得的暖洋洋的。 阿乌想了想所有细节,然后起身,率先出发。 他计划先回客栈,取走自己的背囊。这次出城,是为了去获取蔷薇提供的消息,顺便送走达达,顺利的话很快就回,但是如果能得到有用的信息的话,说不准他还要顺藤摸瓜顺势查下去,也许很长时间不能再回来,背囊里有一些应用的东西,还是带着比较方便。 他从十六寺出来,还是一幅达达亲戚的模样,也不惹人注目。乌鸦还趴在阿乌怀里睡,小身体暖融融的,十分乖巧。 因为顶着一张生面孔,阿乌就没从客栈前门进,而是绕了一个圈子,打算从后门进去。 刚到后门处,就看见几筐牛羊肉、鸡蛋、米面等物事堆在门边,应该是清晨刚刚采购的食物,而一个胖厨娘正在放声大骂,骂送货的人不懂规矩,也不给她搬进厨房。 阿乌眉头一皱,连忙上前去帮忙:“兰花花姐姐!我帮你!”他只说自己是住客,喜欢吃厨娘做的菜,看见今天这情景愤愤不平,所以帮忙。 厨娘兰花花正愁自己要搬这么些重物,只要有人帮忙,管他是不是住客呢,于是一叠声答应。 阿乌笑呵呵的开始搬东西,将一筐菜肉扛到肩膀上,挡住了脸,进了客栈。他也不知道自己从哪里学的这一套,反正他顺顺当当进了门。 一进大门,他的眼睛忽然一尖:一个人,正坐在柜台后与店老板说话——正是昨天在街上击杀过他的彪形大汉!这人太显眼了,即使此时他躲在柜台后面,小山似的身材还是难以掩饰,满眼杀气也不懂得收敛。阿乌忍不住摇头。 进厨房放下东西,阿乌悄悄问厨娘:“花姐,柜上那人是谁?新招的伙计?小二呢?” 胖厨娘却是糊涂得很:“哎呀,你不说我还没注意。我去问问。”说着,就扭着腰身向柜台走去。 “老板,这位兄弟是谁?新来的?真威武啊……” 店老板幽怨的瞅了厨娘一眼,吓得胖厨娘兰花花出了一身冷汗:“这掌柜的是怎么了?那眼神怎么如此幽怨、暧昧?莫不是看上老娘了?哎呀这可不行,他家里母老虎彪悍得很,老娘也不喜欢他那样儿的……” 旁边那位“很威武的兄弟”扫了一眼花姐圆滚滚的身材,眼中生出强烈的警惕之意,将一样东西重重的放到柜台上,花姐这才真的吓了一身冷汗,那是一把沉重的钢刀。惊吓之余,花姐眼神忽然好使了,她甚至看见刀身不起眼的地方,还残留着一缕血迹。 再看一眼神情更加幽怨的店老板,花姐忽然明白了老板的处境。 这时一个人走上前来,展开一张纸,露出上面一个人的画像,问花姐:“见过这个人吗?”花姐只知道拼命摇头。 退回到后门处的厨房,被一刀吓退的花姐喃喃不停:“是道上的人,在找人。是道上的人……” 阿乌心里一寒,他们这么快就找来了吗?还画了像? 那种“我为小鸟、人为大网”的焦虑感又在阿乌心中弥漫,他唯一感到庆幸的是,昨夜他到十六寺去了,想来那伙人暂时没能进入十六寺撒野,否则说不定他现在就已经陈尸客栈;而且幸亏他转移了自己的秘藏,否则自己住过的房间一定会遭到他们地毯式搜索。 眼看着他们在客栈支好大网,专等自己去落网,自己的东西不知所终,而太阳正一点点上升,阿乌一阵焦虑。 花姐一边神经质的念叨,一边不知所措的把鸡蛋收进橱子里。 忽然,鸡蛋拿光以后的筐底,露出一个破信封,似乎只是用来垫鸡蛋篮子的破纸片。但是阿乌看得清楚,信封上写着字。兰花花不认识字,阿乌一看,却心砰砰跳,信封上潦草的写着:阿乌收。 阿乌连忙拿过来,打开信封,里面只有一张纸,写着寥寥几个字:“昨天有人跟踪你”。落款处,画着三根鸟毛。 阿乌强抑住激动:这是有人联络他了吗?是“自己人”吗?三根鸟毛,是什么意思?乌鸦羽毛? 昨天有人跟踪他?可是昨天他没有回客栈,他直接去了十六寺,并住在了里面。 那么,昨天跟踪自己的人,与今天客栈里的大汉,并不是一拨人。 到底还有多少人卷入在这里面呢?还有多少人在暗处虎视眈眈呢? 思虑翻滚着,阿乌就看见有两个人走到后门处,蹲在阴影中,守在了门边。 自己的东西,还在吗?阿乌心里升起浓烈的不安。 阿乌碰了碰花姐,花姐吓得差点叫起来。阿乌无奈的说:“花姐姐,是我。你不要这样害怕好不好?那些人是干什么的?” 花姐魂不守舍:“道上的人。他们的刀上有血。” 阿乌说:“你知道他们是那条道上的?” 花姐摇头说:“不知道。” 阿乌问:“咱们白驼城都有那些帮派?” 花姐还是摇头:“不知道……厨子帮算不算?他们曾经叫我入伙,我没同意。” 阿乌无奈,厨子帮?那是什么帮? 阿乌心中急转,眼光一瞥间,却看见昨天那只凶猛的黄狗,正被人牵着,在院子里东嗅嗅西闻闻。糟糕!他们现在知道了自己的藏身之处,自己埋藏在马厩里的东西就危险了,不行,他要马上取走。 阿乌说:“花姐,我的行囊还在房间里,你帮我看看还在不在,好吗?”说着拿出了一块碎银子。 花姐看见银子,这才恢复了点精神,也忘了考虑为什么阿乌自己不去取,转身拿了钥匙,就上楼去了。 “站住!什么人?”果然,楼梯上响起低沉的问话声。 “我,我是厨娘,到楼上……打扫房间!”兰花花姐姐终于聪明了一回,找了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楼上的人无声的退开,看着花姐一间一间房门打开,毛毛躁躁的胡乱“打扫”。柜台里的大汉,也警惕的站起身来,上楼去了。就连那条大狗,也被招呼上了楼。 看到这些人的注意力,都被吸引到了楼上,阿乌悄悄出了厨房。 阿乌要的,就是这段时间。 虽然他们人数众多、以逸待劳、守株待兔,但是,不要忘了,兔子急了也咬人,何况,这是一只不吃素的兔子。 () 第34章 你负责卖萌,我负责狙杀 阿乌没有急着奔向马厩。 他走出厨房,毫不迟疑的摸向后门那两个放哨观望的人。 冬季里罕见柔和的风吹过白杨树,吹过后门,吹着阿乌的头发。忽然怀里一动,乌鸦醒了过来,动了动鼻子,打了个小喷嚏。阿乌想,小家伙倒是挺灵敏的,只是现在是关键时刻,小家伙可千万不要拖自己后腿。 乌鸦睁开眼睛,继续耸动鼻子,呜呜的叫了两声。见阿乌不理自己,乌鸦急了,用刚露出头的小牙咬了阿乌的手一口。 阿乌作势要打,忽然想起了什么,停住了脚步。乌鸦邀功的看看阿乌,然后焦急的呜呜乱叫,就要窜出阿乌怀里。 这不是要捣乱的表现,这是发现了什么。 “不会吧?不是你小子真的闻到了什么吧?”阿乌难以置信的看着乌鸦,乌鸦继续呜呜叫,然后讨好的舔舔阿乌的手。 阿乌记得自己曾经让乌鸦闻过那残存的一点鱼胆汁,并向它下达过唯一的一个命令:找到有这种味道的人。 乌鸦今天的表现,难道真的就发现了那个有味道的人?懂得鱼胆汁的人,一般是用毒的人,难道前面有用毒的人? 对于他们如此快就确定自己没死,并找到自己,阿乌就感到后背发凉。这伙人力量很大,行动很快,手段很血腥,而且,透着一股疯狂。此时确定了前面可能有用毒高手,阿乌一点也不敢大意,悄悄伏下身子。 突然,怀里乌鸦一跳,挣脱怀抱跳了出来,向后门那两个人跑去。 阿乌只得感叹这不听话的小家伙命运实在不好,这里哪是闹玩儿的地方?它跑向的那两个人,都是狠人,遇人都杀,何况是狗?出事儿自己也没办法救它。 后门的两人听到动静,警觉的握紧刀剑,看向声音来处。只见一只圆滚滚的小狗出现在视野中,一边晃着身子向前走,一边呜呜叫着,似乎在卖弄,在撒娇。 原来是只小奶狗,两人笑了。其中一人更是心中一动,李大彪凭借那条凶猛的大狗,屡次立下功劳,自己明明用毒技术不错,却只能给他打下手,凭什么?要是自己也摆弄来一条狗,说不定也能有所建树。想到这里,他心中火热,忙把手中武器插回鞘中,把手中扣着的毒药收回,对同伴说了句什么,就蹲下身子来逗小狗。他的同伴岂能不知他的想法?也就一笑置之,看他如何摆弄这条小狗。 一狗两人正开心时,忽然一个身影从他们身后掩出,迅雷不及掩耳的扑倒两人。两个人未及发声,就软绵绵的倒了。 乌鸦回过头来,呜呜叫着,邀功的摇着尾巴。 阿乌把乌鸦捞进怀里,轻轻赞了声:“乖!” 阿乌将两个人拖到暗处,披上其中一人的大氅,嗅了嗅袋子里的东西,心中有了数。拿起那人的短刀,闪进客栈。 冬日暖阳照进客栈大堂,将这里渲染的无比温暖、宁静。然而,钻进鼻子的血腥味,提示着在这温馨画面下的恐怖阴森。 阿乌看见店小二被蒙住口眼,捆住手脚丢在柜台底下,身上血迹斑斑。 他继续贴着墙根到了马厩,伏下身子,躲在一匹老马身后,用短刀迅速挖出自己埋下的东西。将那油纸包取出的刹那,阿乌松了一口气,赶紧放进怀里最里层。 阿乌把土层回填回去,身边老马不安的叫了几声,阿乌忽然浑身汗毛倒立,他本能的快速一躲,一股疾风刮过他的脸颊,一只锋利的尖爪擦着他脸颊而过,同时一张毛茸茸的大嘴咬向他的脖子。 正是那条凶猛的咬死过人的大狗。 它此时竟然毫无声息的就袭击上来了,令阿乌又惊又怒。 马厩地方狭小,还有马匹碍事,阿乌活动不开,只好如滚地葫芦,在马腿与狗嘴间躲避,一时惊险又狼狈。要不是从后门那人身上剥来的羊皮大氅厚实,阿乌早就被咬上好几口了。 阿乌腾挪间用短刀砍断几匹马的缰绳,同时把怀里的乌鸦一抛,抛上了马背。 乌鸦从小是吃马奶长大的,岂会害怕马匹,马背上原是它最熟悉的摇篮。因此一跃上马背,乌鸦就开始狂叫,浑身的毛都竖起来了,如果它的狂叫能翻译成人话,那一定是狗对狗最严重的挑衅。 那条凶狗见阿乌皮糙肉厚难以下口,手中短刀威胁极大,而这只奶娃娃狗竟然对自己如此挑衅,是可忍孰不可忍,马上丢下阿乌,转而追击乌鸦。 客栈内潜伏的人早看见此处的异状,纷纷持刀围了过来,却正好看见他们的头号杀手大黄狗,正愤怒的向一条小奶狗开战,而那条小奶狗,竟然匪夷所思的骑在一匹老马身上。 大黄狗凶猛异常,可是小狗也呲牙咧嘴,身下老马更是身经百战、懂得避险,还频频用蹄子威胁大狗,大狗更加疯狂。 大黄狗的主人,那位追杀阿乌的身材魁梧的大汉李大彪,是个善养狗,也识得狗的人,一看这小狗虽然年龄小,但却是正宗草原细犬!而且腿长耳立,毛亮眼明,在老马身上毫不畏惧,野性十足,显然是一只极聪明的狗崽子,不禁起了“爱才”之心,因此存心要看一看狗崽的表现,所以挥手制止了手下汉子们的动作,凝神观战。在这家客栈里,他李大彪人要抓,狗也要抓。 其他汉子们也是从未见过如此奇事儿,不禁评头品足,大声呼喝。 忽然,一个汉子挠挠后颈,踉跄了几步,退出人群,跌坐在地上。又一个汉子捂住脖子,软了下去。因为这几个人依次倒下的速度极快,所以直到第三个人倒下时,这群人才发现异常。那身材魁梧的李大彪抄刀在身前飞速拨动,拨飞了几只小袖箭,才免遭毒手。 大汉们显然训练有素,一发现情况不对,立刻背靠背形成防卫圈,抄刀在手,可是,院子里静悄悄,空无一人。而倒地的那三个人,已经面色乌黑,七窍流血而死,显然中了剧毒,还是他们自己人善用的剧毒。 恶狗鼻子一动,奔向一棵大杨树。众人仰头看时,只见一人在头顶的树冠上跳跃,随手又甩下一波箭雨。这剧毒袖箭触目惊心,正是守后门的同伙身上的,却是被阿乌得了去。众人纷纷小心抵挡,拨开箭雨。而树上那人影,趁着这千钧一发的功夫,跳下树来,落到那匹背上有小狗的马背上,从院门呼的逃走。 想走?怎么可能?客栈里的大汉倏地追出院子。 () 第35章 我来当人质 阿乌奔上街道,拼命催动身下老马快跑,怎奈老马已经被恶狗咬伤,加之年龄已老,速度万难提高,身后追兵的距离越来越近了。 再跑几步,老马终于连这也不能支撑了,前蹄一软,跪倒在地上。 阿乌抱着乌鸦,早已借着马速,跳上一家院墙,在房顶与院墙之上不择方向的奔逃。 但是糟糕的是,前面屋舍竟然越来越少,而身后追兵却越来越近。跳过一道高墙,抬眼看见那金碧辉煌的屋顶就在前方,原来已经进了十六寺的范围。 可是如此一来,不但那些彪悍的汉子在墙外追自己,寺里的护教兵也被惊动了,开始在集结,跟着自己的身影盯过来。踩在屋顶上四面望去,墙外是追杀自己的人,墙内是奔过来的兵,自己已经成了瓮中之鳖,插翅难飞了。 惶急中,眼光向下一掠,正好看见一个僻静的院落里,一名极老的僧人正在送客,衣饰华贵,看来身份不低,身边只跟着寥寥几人。阿乌脚下一转,向那个院子落去,人还在空中,手就已经伸去掳掠那个老人。 手掌还没沾到老人的衣角,一股极大的力道向自己撞来!阿乌人未落地,竟然已经遭到前所未遇的强力袭击!眼光一闪,看清是旁边一个瘦高的侍卫! 阿乌大吃一惊,这是什么人?怎会有如此强大的力量?自己平生未见! 生死之际,阿乌迸发出强大的反击力。他的力量,本是遇强则强,此时与瘦高侍卫强强相遇,两人均是气血翻涌,阿乌更是被击的蹬蹬退了几步。他身上的毒箭已经用完,客栈里捡的短刀已经丢掉,眼看身上已经山穷水尽。 就在阿乌被击的退到门口之际,阿乌猫腰从靴子里拔出一柄匕首,不向前刺,反而回手刺向门边的侍卫,那侍卫一刀即中,马上软到。阿乌顺手抄起侍卫的长枪,向着院中的几人扫来。 一寸长一寸强,阿乌将长枪使得呜呜作响,院子里冷风激荡。 院中那瘦高的汉子却傲然屹立不动,举起手中一把黑黝黝的不长的刀,迎向长枪,长枪倏地扫到黑刀上,哐啷一声! 阿乌大吃一惊,竟然不是将黑刀磕飞,而是长枪断为两截!好一把宝刀! 阿乌脸色大变,瘦高汉子不由冷哼一声,想过他大内高手张矛盾的封锁?白驼城还没人能做到。 如果说那个彪形大汉李大彪号称“白驼城内数第一”,那么,张矛盾就是整个青鸢前十名,根本不可同日而语。对上李大彪时,阿乌都选择巧取,那么此时对上张矛盾,他能怎么办?还能凉拌吗? 阿乌手中断枪毫不迟疑的飞出,整个身子却已经要向后逃走。张矛盾料敌先机,踏上一步,鬼魅般转到阿乌身后,已然封住他的退路。 阿乌脸现惊慌,牙一咬,疯狂的向张矛盾攻过来,左手枪柄,右手匕首,就地一滚,悍不畏死的向着张矛盾脚上剁去! 对于阿乌这种泼皮般的打法,张矛盾从容一笑,潇洒的跳起,如同仙人般衣带飘飘。阿乌已经绝望,身子一矮,低头拿出蛮牛架势,冲向张矛盾。张矛盾人在半空就已伸出宝刀,横于身前,拦住阿乌的去路。 阿乌猛地发力,却诡异的以低头向前的姿势,身子向后射去,弹簧般弹到那老人和他身边的客人面前,倏地出手,一手抓住老人脉门,一手执匕首抵住客人脖子。 张矛盾此时脚刚落地。 “站住!再动我就杀了他们!”阿乌厉声喝道。 张矛盾一个轻敌,竟然被阿乌摆出的假象所骗,拿住了主子,他还从来没有经历过这种失败,不由大怒,听而不闻,继续向前,阿乌应声将匕首刺落在客人脖子上,鲜血立刻涌出。 “不要!”老人和张矛盾同时喊出。见阿乌竟然毫不手软,血溅当场,张矛盾心中惊惧、痛悔,再也不敢妄动。 “让开!带我出寺!否则他俩都得死!”阿乌狠厉喝道,推着两人就往外走。 “且慢!我跟你走,你放了我小爷爷!”那个客人不顾自己脖子流血,冲口喊道。 “闭嘴!”阿乌喝道。 “你不是要个人质吗?我一个人就可以了。保证你平安出寺!”那客人年纪虽轻,却自有一股从容镇定、发号施令的气势:“张矛盾,你退后!约束所有人退后!” 奇就奇在那个侍卫高手虽然眼里要喷出火来,却还是立刻听从了这年轻人的号令,约束众护教兵和侍卫不得妄动。 年轻人满面血污,却极其镇定的看向阿乌:“放了大法师!我来当人质!” 大法师却说:“先包扎伤口!” 阿乌这才惊讶的得知,自己手上这老人,就是白驼城,乃至整个草原上都深得民众爱戴的北山大法师。自己竟然阴差阳错的拿住了大法师。 年轻人质忽然唇角微微翕动,低声道:“快决定,再迟就来不及了!” 阿乌一动。此时寺里已经大乱,涌向这边的兵丁越来越多,寺中高手可不止眼前这一个,如果再多上一个,阿乌就没有把握能留下人质了。 仅就身份而言,草原上没有谁的身份高过大法师,以他做人质自然是最大的护身符。然而阿乌委实不愿挟持大法师,一则是他心中不愿做这逆民心的事;二则他只想离开这里,不想搞得轰轰烈烈,大法师这张护身符虽然大,但是太大了、反而不好拿;三则大法师岁数已经极老,带着这样一位古稀老人,行动太过不便,而且造孽。 相较之下,带走这个年轻人则方便的多。阿乌一眼之间,就判断这个年纪极轻、衣着极普通的年轻人实际上并不普通,虽然刚才激战中没来得及看清他的面目,此时被鲜血抹得满脸诡异,更是眉目不清,但是阿乌能感觉到那一种处于上位者已久的气势,何况他说的话极好使,侍卫头子对他噤若寒蝉,应该也是一张好用的牌。 转瞬之间,阿乌已经做出决断, 他的匕首仍然放在年轻人脖子上,却向侍卫说:“你的刀,你的大褂,借用一下。你们的人,不许跟。” 张矛盾急怒攻心,却毫无办法,他不是个有急智的人,唯有把刀掷给阿乌。阿乌接住了刀,松开了老人,押着年轻人快速退去。 年轻人随便从身上抽出一条绸带,包在脖子上,暂时止住了血。原来伤口并不像看起来的那么深。 那些教兵不敢上前,可是也没有放弃,就远远缀着。那个高手侍卫张矛盾,更是直接向十六寺的最高建筑奔去,那里一目了然,阿乌到哪里,他们都能知道,阿乌想就此出寺,也是很难。 阿乌带着人质左转右转,竭力丢掉追兵。转过一道矮墙,几个瑟瑟发抖的寺丁出现在眼前。阿乌出手如电,转瞬就将他们击晕,只留下两人,逼着其中一人披上张矛盾的深红大褂,将另一人的手绑缚了,命令他们两人拉在一起向十六寺前门飞奔——阿乌用张矛盾的刀切断一根捡来的长枪,狠狠威胁道:“这就是样子!跑不快的就要被砍死!跑!快跑!” 两个寺丁没命的向前门跑去。 “在那里了!”果然,远远缀着的教兵都跟着那两人跑去。 金蝉脱壳之后,阿乌则拉着人质,反身向十六寺深处跑去。 他不能被这样一群护教兵阴魂不散的缀着出门。他记得寺里有一个地方,这两天杂人很多,他现在需要杂人掩护,越多越好。于是他向那边奔过去。 () 第36章 出寺 虽然阿乌只在十六寺待了半天一夜,但是他是有心的,早已将去过的路记在了脑子里。 此时他拉着人质迅速前往的,是十六寺的客房群——一个叫迎宾馆的大院。大院里有成排的独立院落,这两天从昊京来的买办们,就住在这里。因为年关已近,买办们的时间也很紧迫,所以,从昨天开始,这里就已经人来人往、高朋满座了,各种商人带着货物,带着伙计,前来拜访和展示货物,希望能被买办们相中,买回昊京的皇宫和贵人们的官邸去。 白驼城这里最著名的货物就是皮毛和北方七国以及更西面国家的稀罕物儿,许多货物需要用马车拉,所以迎宾馆外面的空地上,停满了车辆,以及大批揣着手等候召见的商人。 阿乌拉着人质悄悄的混进等候的人群,当然,一只匕首一直抵在人质后心上。在阿乌的逼迫下,人质脸上的血污已经被擦去,取而代之的是黑灰,对于善于伪装的阿乌来说,满脸涂上黑灰是最低级的伪装,然而在逃跑途中,也讲究不得,总之让人认不出他原来的样子就好。人质很配合,一直默不作声,阿乌让做什么就做什么,所以,阿乌也没有太多注意力在他身上。 阿乌心中焦急,面上却是心平气和,脚步也一丝不乱,眼神更是平静朴实,很像正在等待老板出来的伙计。奇妙的是,人质也没有慌乱表现,平心静气的走向人群,倒像他是老板,而阿乌是那个老实巴交的伙计。 恰好,一群人出现在院门口,一拨谈完生意的人出来了。一个颇有器宇的中年人正在和一个年轻的白胖青年拱手告别。人群中有人低呼:那是杨掌柜的,内务府的买办。 阿乌微微一笑,杨掌柜的身边,正在诚恳的拱手的,却是他的新朋友——常家的常熟。常熟出现在这里,那是再正常不过,昊京城里的买办来了,山右的大商人当然要率先接洽。 常熟转身向车马这边走来,身后跟着两个伙计抬着一个看起来很有分量的箱子,箱子盖着盖子,众人只觉得那箱子经过身边时,热烘烘的。 众商人纷纷和常熟打着招呼。大家都不知道常家这次打算卖什么稀罕货物给内务府,肯定不是皮毛,不是呢绒,也不像自鸣钟,众人只在心里猜测,却也不敢打听。 经过阿乌身边时,阿乌很熟络的和常熟问候。常熟看着这笑容只觉得有点面熟,却怎么也想不起来是哪位。不过,敷衍功夫是商人的基本功,他也很熟络的回应着,甚至拍了一下阿乌的肩膀。 见这边伙计们忙着打帘子请常熟上了第一辆车,并把那箱货物抬上了后面一辆特制的大车,阿乌连忙拉着人质跟着其他伙计上去,一边上一边嘴里还说着:“胖头少爷叫我们上这辆车。” 一听“胖头少爷”这四个字,车上的伙计会心的笑了。这个名字可是少爷的逆鳞,绝对传不到外人耳朵里,这里伙计们谁也不敢乱叫,能这样叫少爷名字的,不是老家来的,就是少爷身边亲近的小厮。大家亲眼看见少爷拍了拍这人的肩膀,前天老太爷从山右过来了,这肯定是老人家带来的。于是大家无话,一起坐在车上,堂而皇之的出了十六寺。 马车刚启动,就看见大批的护教兵涌向迎宾馆。阿乌微笑着心想:看来那个侍卫反应不慢啊,可惜,仍然晚了一步。 车外一片肃杀,车内却暖意融融,简直热浪扑面。 “我靠,这是什么?”阿乌盯着那个热烘烘的箱子。 一个伙计笑嘻嘻的打开——原来,里面是一只铜质的小火炉,明亮的红色木炭正在隐隐发光。 “怎么样?这玩意儿厉害吧?是三少爷从白皑毛子那里弄来的。”一个跟着常熟进去伺候的伙计得意的说:“咱们常家,今年要卖给内务府这个!” “这是什么木炭?怎么比御制的细木炭还好用?”阿乌脱口说。旁边人质听他说出“御制”两字,不由皱了皱眉。 抬火炉的伙计却想不了那么多:“老毛子那里终年寒冷,木材耐寒,长得慢,但是材质坚硬,制成木炭后,质量特别好!毛子木材卖过来便宜的很,制成木炭可就贵不可言了。” 伙计满眼佩服:“别人家都往宫里卖皮草,三少爷说,咱们来个釜底抽薪,卖他们木炭,暖和得他们再也穿不住皮草!皮草一年才卖几件?木炭一年消耗多少?这账算的,叭叭响!” 另一个伙计却说:“我看,那杨掌柜的一开始根本不是很上心的样子,直到咱们三少爷说,这木炭老毛子用来制作黑火药,比寻常木炭好用得多,他才留上了心……” 阿乌猛地吃了一惊,旁边人质同时愣住,两人不由得同时抬头,对视了一眼——看完才想起来:我看他作甚! “一硫二硝三木炭”,种种口诀流水般从阿乌脑海中流淌,他脑海中崩的一声破了一层窗户纸,只觉豁然开朗,记起了很多东西——火药的混合、研磨、浇水、晾晒等等,那场景细致到连研磨器具的花纹、木槽的磨损他都记得清楚。自己怎么会对这些东西如此熟悉?因为自己很可能是个谍子? 慢着!如果说自己很可能是个谍子,所以才知道这一些,那么,身旁的人质为什么也知道? 他的眼光一下子变冷,冷得像冰刀霜剑,向人质扫过去。 人质警醒了过来,微微翕动嘴唇,用极小的声音说:“沈括《梦溪笔谈》有记载,我恰好看见过。” 阿乌怔住。人质这样一说,他也想起来了,是的,有书籍记载过。除了《梦溪笔谈》,像《武备志》等书也多有记载。他真的还说不出什么。不过,这样的书,都是一些偏门的书,他这样一个瘦弱的人质,怎么也涉猎得到? 两个抬炭的伙计继续在探讨。 “那你猜,杨掌柜的会采购咱们的木炭吗?”一个伙计担心的问。 “我看,不好说。”那个沉稳些的伙计说:“要说他不感兴趣吧,他亲自把少爷送出大门,着实亲热、看重。要说感兴趣吧,怎么觉得怪怪的。” “我觉得少爷这个创意很好,很有天分!” “嗤!做生意只是做生意,与创意什么关系?你想想,买回去一件精美的狐皮大氅,贵人们心中多么愉快?圣皇看见,留在心中的印象也深,说不定能成就一段佳缘。贵人们心中高兴了,不得想起来,谁给我买的大氅?赏!可是木炭呢,谁在乎脚下的木炭?谁记得谁带来的温暖?” “再说,那个杨掌柜的是白驼城的老客户了,每年冬天都会来这里。他虽然也积极接见山右商人,其实,他可以亲自接洽白皑国的商人的,当采办这么多年,他有自己的路子。只不过,今年白皑的商团被圣皇赶到边境去了,他自己才无法联络了,只好从咱们手里买东西。我觉得,悬。”老伙计摇头。 阿乌本不想马上下车,还想听一听车上伙计们在八卦的事情,不过听伙计说,他们要直接赶回自己家铺子,向老太爷汇报情况。老太爷一般是惹不起的人物,阿乌才改了主意,随便编了一个理由,请他们稍一停顿,自己与人质就在某处下了车。 人质也想听听伙计们的议论,无奈身不由己,只好在阿乌的胁迫下,跳下车。 () 第37章 回马枪 下马车时,阿乌“顺便”拿了一顶帽子,不知是哪个伙计嫌热放在一边的。 他不确定大街上有没有那些杀手混在里面,下了马车,严严的戴上帽子,拉紧身边的人质,有了这两件“道具”,站在街边熙熙攘攘的人流中,阿乌才觉得有一点安全感。 阿乌拽着人质,在人流中快速前进,人质以为他要向城门走去,自然,此时快速出城是最安全的选择。但是,快到城门的时候,阿乌突然拐了弯,拐进一条巷子。在巷子里走了好久,又换了几次路口,才快步向一个人流较少的街区走去。人质自傲于自己的方向感和记忆力,却在这东绕西绕的绕圈中,彻底迷失了方向,只是渐渐看见,前方出现了一排排高大的白杨树。 白杨树下面,是一栋结实的客栈,一块别致的牌子,上面写着:小白杨客栈。人质诧异,难道这个劫匪要住店?这可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阿乌的想法,人质猜不透。 阿乌笃定刚才那批杀胚不会马上再回到这里。早上自己只把油布包取走了,还有背囊藏在这里没拿呢,此时不取,更待何时?等他们回过味来,自己早已处理完事情了,自己要的,就是这个时间差。 阿乌同时在心里打赌,熟悉自己的店小二和兰花花此时都不会在客栈里,早晨的惊魂一刻一定会令他们终生难忘,何况店小二受了伤。那些凶神恶煞的人一走,他俩一准儿跑的比谁都快。 在店门前,阿乌随便打量了一眼,就断定自己的判断正确无疑。依仗着自己现在是这样一副生面孔,还拽着一个可供掩护的“同伙”,阿乌就这样拖着人质,堂而皇之的走进客栈大门。 果然,客栈一片冷清,院子里死掉的那几个人,已经被遮挡了起来,向十六寺护教兵报了案,但是十六寺目前自己还乱着呢,根本抽不出精力来管他们。只有掌柜的因为职责所在,家当所在,无人顶替,不能走开,只得在脑袋上贴了两块白膏药,神不守舍、一副病容的撑着,另一个陌生的不再饶舌的店小二在忙活着收拾被糟蹋的一团糟的客栈。 见此时还有人来住店,掌柜的和店小二都麻木不仁的给了钥匙,即无人殷勤相送,也没有热水毛巾。可是这正合了阿乌的意。 阿乌很快就自己拿着新的房间钥匙,上了二楼。他过去开了一下门,然后径直去了自己原先住的房间。 门虚掩着,一目了然,空无一人,里面地板上脚步杂乱,床铺被翻得只剩下炕席,但是,自己的背囊还在原地方放着——一根老旧隐蔽的房梁上。阿乌踩着凳子,上去仔细观看,旁边的灰尘并没有动过的痕迹,自己做的隐秘的记号也完好无损,这才放心的取下,检查了里面的东西,然后背在身上。 想了想,阿乌又在房梁上自己放背囊的原处,放上了一团撒了药粉的布团,要是今天之内,还有人重新回来翻检的话,如果他足够运气好,能找到这个位置的话,会有“礼物”等着他。阿乌也不担心会误伤好人,好人怎么会无缘无故过来看房梁?再说,他的药粉有限,时间一过,就没有多少效力了。 人质听着阿乌忙碌——他被绑在门框上,被用可疑的肮脏黑布蒙住了眼,心中气得发狂,却也惊惧阿乌的细致和手段。 忙完这些,阿乌拖着人质来到厨房,伸头确认厨娘兰花花确实不在,只有一个新的男厨子在忙碌,这才大声招呼道: “大师傅好!花姐不在吗?” 大师傅回答:“不在!病了!” 阿乌又问:“阿乌来了吗?” 大师傅正在忙的汗珠摔八瓣,根本没听清阿乌说的是什么:“什么?谁?” 阿乌闲闲的回答:“早上送菜的伙计啊。” 大师傅说:“明天早上才再次送菜呢,也不一定买谁家的菜。” 阿乌说:“要是明天叫阿乌的伙计再来,你就告诉他:乌鸦找他!” 大师傅头也不抬的应了。 “别忘了!” “不忘不忘!让他到哪里找乌鸦呢?” “城外!” 阿乌潇洒的走了,只是在客栈墙上没人注意的地方,在没人注意的时候,阿乌用厨房里顺手摸来的炭棒,在上面画了一只潦草的乌鸦。 他确定这个图像有不一般的意义,他希望有人会找到自己。至于他画这个图像想表达的意义,他不知道,他看着这只张着嘴巴的鸟儿,觉得它似乎在呐喊:“别让我做孤儿!别让我做孤儿!快来找我吧……” 但是,精明如阿乌,却是也没有注意到,在乌鸦头像不远的墙上,不知是谁也画了一个东西:一个有缺口的圆圈,边上还有三根潦草的射线。 …… 阿乌押着人质,到了钱庄街,进了瑞蚨祥斜对面的一家酒店中,上了二楼,要了一个清净的雅间,点了几个小菜,这才坐下来,喝一口热茶,长舒一口气。 人质仍是沉默着,什么也不说,只有偶尔肚子里发出的“咕噜”声,暴露了他的真实状况。只是也多亏他能忍,脸皮够厚,即使听到这尴尬的声音,也能强自镇定,假装没听到,假装不是自己发出的。 饭菜上来,两人均是吃得极快,偏又无声无息。阿乌是习惯了快速、无声的解决吃饭问题,人质则是饿极。难道他早上没吃饭?难为他在这样饿的情况下,还能保持优雅和大家风度,即使风卷残云,也不闻半点碗筷之声。 阿乌吃完,又专门向店小二要一碗奶,小二挠挠头,下楼去操持羊奶。 这时,人质小声说:“你已经出寺了,也不需要我了,就放了我吧。” 阿乌考虑了一下,比较认真的对人质说:“再等一等!出了城我就放你!” 人质是一个很好的幌子,在这大街和店铺里,单身一人总是惹人注目。 人质问:“你什么时候出城?” 阿乌说:“天黑以前。” 人质不再说话。 阿乌却递过一块热毛巾:“洗洗脸。” 人质一阵感动和愕然。 阿乌下一句却是:“我给你重新抹一下脸上的黑灰!太不专业了。” 人质一口气差点上不来。他忍了忍,从怀里掏出一张绵软纤薄的东西:“我不用你收拾,我有更合适的东西!不会影响你的专业。” 阿乌一看,认得大约是人皮面具之类的东西,心想这人质真是天生该被他掳来,竟然怀里提前备了这东西。既然他有合适的东西用,自己也就懒得帮他伪装,好歹躲过能这个下午就成了。 店小二终于弄了羊奶上来,阿乌极细心喂了乌鸦。 人质这才知道,在阿乌怀里的,是这个小东西,不由得直眨巴眼。乌鸦喝完了奶,鼻子在空中嗅着,疑惑的看着旁边的人质。阿乌不准它乱走,一把捞过来,又放进怀里。 人质低下了头。 () 第38章 报复 吃过饭,阿乌把窗户打开半条缝儿,聚精会神的看着楼下斜对面的瑞蚨祥。 他反复回想着那天他进去取钱时,先后出现了3个伙计,一个掌柜的,一个管事的。那么,在他身上不知不觉洒下鱼胆汁的,必定在这几个人之间,单凭推想,他无法确定是谁干得。但是,他身上正好带着“神器”——乌鸦。鱼胆汁的弊端,就是下毒之人身上必有余味。因此,只要阿乌能看见这几个人,他就一定能找出那个报信的人。 他要报复这些把他当做小鸟的人。 已经带上人皮面具的人质一直偷偷注视着阿乌,看见他脸上虽然一副冷漠、平静的样子,但是,他那闪闪的眼神,暴露出阿乌一直在紧张思索中。他究竟在想什么? 人质顺着阿乌的视线,斜睨着眼看过去,只见阿乌正在看瑞蚨祥的门口。而瑞蚨祥是一个钱庄,目前正常的很,一派祥和宁静景象。中午时分客人不多,阿乌就这样眼不错珠的看,别的什么也没动。可是人质觉得阿乌是在算计什么。 午饭时间点儿过去,客人才多起来,不断有人进进出出,钱庄生意兴隆起来,进入繁忙时段。 人质的感觉没错,阿乌正在心里默默的计算瑞蚨祥的客流量。他先从客人进出的频率,推断出当前开了几个柜台,他清楚的记得,瑞蚨祥大堂里有3个柜面,从目前客流看,3个柜面已经全开,那3个伙计应该全在柜台上。而掌柜的和管事的,也不太可能在内部密室。但是,为了保险期间,他还要用些别的办法。 阿乌不再看了。他拍了拍怀里的乌鸦,说:“记得你的任务,这次只找人,告诉我就行了。” 站起身来,阿乌又加了一句:“记住了,不准私自跑出去,否则后果自负!” 乌鸦呜呜的答应着。 “还说你呢,听见就答应一声儿!”阿乌懒洋洋加了一句。 人质愕然的转头,果然看见阿乌正目视自己——原来后面这句话,是对小狗和自己同时说的,不由大怒,却不敢就此惹怒阿乌,只得恨恨的锤了桌子一下,桌子上杯盘和酒壶一齐跳起。 阿乌接过桌上的酒壶——根本一口都没有喝过的,他一仰头,把一整壶酒全部倒进嘴里,却只是漱了漱口,又全部吐出来。借着满口喷出的酒气,阿乌用力扶住人质的肩头,瞬间就醉醺醺了,步履不稳的出了酒店的门。 人质感到山一样的重量一下子全部压到了自己身上,不由得郁闷的吼了一声。阿乌斜睨他一眼: “我喝醉了,什么事都干得出来。”说着,钢爪般的大手就在人质肩上一用力,人质痛得差点叫出声来。 “好好配合,出城就放了你。”阿乌醉眼迷离,说着醉话。人质真不知道他是真的量浅、就此醉了,还是假装醉了。刚疑惑完,马上自己就想给自己一巴掌,这粗鲁凶残的家伙,当然是假装醉了! 人质以为阿乌要进瑞蚨祥,但是他猜错了。阿乌歪歪扭扭走到了瑞蚨祥对面的茶馆里,一屁股坐下,招手叫来一个文气且有点傲气的茶博士,要了茶,又喋喋不休的问茶博士,知不知道对面瑞蚨祥的掌柜的是从昊京来的。 茶博士矜持的说:“好像错了吧?管事的才是昊京来的,掌柜的是江南来的。” 阿乌不屑的说:“说得好像你认识似的。” 茶博士一下涨红了脸,辩解了几句,于是两个人的对话不知不觉就变了味儿,较上劲了,最后阿乌带着酒意说: “你要是能把掌柜的和管事的同时叫到大堂里,和你说上一句话,这一两银子就输给你!” 一锭亮闪闪的银子咕噜噜在桌子上滚,茶博士伸手摁住,冷笑一声,就放进了怀里,阿乌也不以为意。 于是,下一刻,三个人同时进了瑞蚨祥。在这里,阿乌似乎受到里面富丽堂皇的气氛的压制,人也不得不变得斯文起来,乖乖的排队等着一个伙计办业务,和正常客人没什么区别,除了偶尔斜眼瞅一瞅茶博士,看不出来两人相关。 茶博士那边很是顺利,不愧是瑞蚨祥的老邻居,借口咨询业务,他真的请出了掌柜的和管事的,一时间店里的伙计、管事的等等,几乎全部在大堂里了。 阿乌惊奇的像个乡巴佬一样,依次从每一个柜台前经过,然后向掌柜的他们靠过去。 经过一个人身边时,阿乌怀里的乌鸦忽然动了几下,开始叫起来。 阿乌似乎不胜酒意了,作势要呕吐,扶了那人一把,踉踉跄跄穿过人堆出去,众人侧身避让,嫌恶无比,让他快点过去,自始至终没人懒得看他的面孔。阿乌消失不见,众人长舒一口气,重新打起笑脸,继续交谈,以及招呼大堂里正在办业务的客人。 茶博士不动声色的咨询完问题,连声道谢的离开了。那个酒鬼已经不见,大约已经醉得不胜酒力了,茶博士白赚一两银子,乐得无人再来骚扰自己,优哉游哉的换了壶茶,笑眯眯的品了起来。 而钱庄一直忙碌,直到打烊,一众伙计才放松下来,送走最后一个客人,关上店门,整理着各自的单据。忽然,一个大伙计脸色苍白起来,汗珠从他头上冒出,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忽然一头栽倒在地上,浑身抽搐,嘴吐白沫,转眼不省人事。 瑞蚨祥全体人员都惊呆了,赶紧喊医生来救,并反复回忆他接待的最后一位客人是什么样子的,到底做了什么手脚以及为什么…… …… 阿乌的醉意持续了钱庄街一整条街,直至他闪进一条小巷子里。 “你能让我不知不觉的着了道,难道我就不能?你给我鱼胆汁,我送你半日倒。与其让你继续在那里做钉子,不如我先拔掉你,免得后面碍手碍脚。”阿乌心中边想边冷笑。 人质看着他两眼放光、神清气爽的样子,哪里还有半分酒意? () 第39章 无人的汇合 太阳渐渐西斜。冬天的天,黑的早,黄昏很快就要到了。 十六寺后门巷子口外,是一条宽阔的大街,直通北城门。街上有一家规模挺大的车马行,因为靠近十六寺,出城又方便,所以十六寺经常雇佣他家的车马。今天一早,小寺丁达达过来定了三辆车两个车夫,以及几匹马,说好下午用,提走车后,却一直没有动,一直停在巷子口外的集市边上,和那些拉货的、卖菜的、等客人的车混在一起,似乎还在等人。车夫也不敢问,反正有人给钱,在车上晒太阳打盹儿,也挺好。 拉车的马儿无聊的喷着嘴儿刨着蹄子,引得马车后跟着的几匹马一齐打响鼻。车边达达焦急的转圈,车上的车帘子不时被掀起,一个人从里面不停的向外看。只有一匹老骆驼半闭着眼,老僧入定似的不理睬这些骚动的马,和焦虑不堪的少年。 达达知道自己出来的有点早了,可是上午十六寺闹出那样大的动静后,他实在坐不住了,他心里虚。而就在他心虚难忍的时候,已经换成男装的蔷薇主动跑到他这边来了,手里还拿着他给的药——这位美女的境况比达达更惨,往日在达达面前的端庄大气、智慧从容,全都丢到了爪哇国,她一直要护着的人,要阴谋偷偷出寺的人,竟然被外面的劫匪当做人质抓走,一去不返了,当她确认这一点后,犹如晴空霹雳,震得懵了。虽然大法师一再保证那人不会有事,但是蔷薇还是心都碎了,她决定自己亲自出去找,无论历经怎样的艰难困苦,她也要把那人找回来。寺内混乱,无人管她,原来密密议定的计划已经泡汤,也用不着了,所以,趁着混乱蔷薇就跑到达达这里了——至少,计划的下半段可以用上。 两个焦虑到魂不守舍的人一合计,一拍即合,马上就收拾东西出了寺。要不是达达死活坚持在预定的地方等着阿乌,蔷薇早就要把马车赶走了。 达达不肯走,蔷薇急得没办法,她还要用这些人,只好按捺下焦虑,在车厢里枯坐。“每临大事,要有静气,每临大事,要有静气,”蔷薇默默念着,好久才生出一点静气,开始习惯性的观察窗外。 他们虽然有三辆车,但是这个地方最适合观察的位置,并不在他们这里。那个最适合观察的地方,左可以观察十六寺,右可以观察远处的城门,那里恰好也停着一辆马车,马车的帘子也是打开的。 蔷薇不由得心生好奇,是什么人,也像我一样焦虑的观察着这里的情况?隐约可以看见那人脸色不太好,偶尔还有一两声压抑的呻吟声传出,蔷薇更好奇了,病人在这里干什么?她敏锐的觉得有些奇怪。 眼看着日头向下落,寒风渐起,十六寺后门处的信众,就像被风吹起的落叶,渐渐的稀少了,还有半个时辰就关城门了,谁不回家呢。只有集市上卖小吃的摊位,开始进入一天的最高潮,各种烤羊肉串的、卖羊肉泡馍的、卖沙葱莜面的、卖筋头巴脑的,慢慢热闹起来。 达达望眼欲穿的远远盯着十六寺的方向,对飘进鼻子的香气置之不理。 然而那香气锲而不舍的往他鼻子里灌,他皱着眉头侧目看去,只见一对从市场里走出来的小夫妻正从他身边经过——都不怎么俊美,很普通的样子。男的黑红脸膛,女的则面容僵硬,还挺着一个大肚子,披着一件俗气的花披风,那女的身上脂粉气扑鼻,难为她丈夫还很体贴的紧紧扶着她。 令达达诧异的是两人身后跟着的马匹,两匹大马,一匹小马驹。此时三匹马身上胡乱搭着些破旧的货筐、毯子之类的东西,像是进城买东西的牧民,天光渐暗,别人也不太注意——达达却猛地瞪大了眼,那些马匹,没人比他更熟悉,是十六寺里养着的宝马,是他达达亲手饲养的宝马!这些马一次都没舍得让外人看见过,早上他刚送到十六寺角门外的,怎地到了这样两个惫懒糟乱的男女手里?难道是贼? 达达刚要惊呼,忽然听那男的笑着对女的说:“扯!黄牛不拉车,乌鸦不会飞。要问哪里去?山上有石堆。咱们不如分头走吧?” 达达猛地咽下了自己的话,这声音,这声音——。 这时,听见那女的回答道:“强哥儿!强哥儿知道吗?田园将芜,宜栽李树。” 车里的蔷薇也是猛地震住,眼泪夺眶而出。 那一对小夫妻旁若无人,说说笑笑的慢悠悠走向城门,虽然朴素寻常,倒也令人羡慕。 这边达达和蔷薇却同时动了。 达达念叨着:“曲折委婉,曲折委婉!”竭力镇定,可是他的双手都有些颤抖了。 而蔷薇仍然不比他强多少,一直对自己打气:“每临大事有静气。”可是她的脸色有些苍白了。蔷薇打开车门,将一个包裹扔给达达:“替我转交!咱们也分头走。” 说完直接命令车夫:“快!以最快的速度,去十六寺前门!”马车掉头要走,蔷薇又说:“撞那马车一下,我给一两银子!车上的莽夫老看我作甚!”她直觉那辆马车不太对劲儿。 车夫不明所以,听见有银子赚,立刻乖乖的驾车冲过去,以一个巧妙的角度,将那辆有病人的车子狠狠撞了一下,然后绝尘而去。被撞的马车反应过来,火就大了,立刻驾车来追。 达达学着阿乌的样子,吩咐剩下的那辆马车,去钱庄街等在路口,告诉他有人从那里上车。然后自己驾着最后一辆马车,带着身后的马匹和骆驼,去了白驼城东门。 一伙人不知从哪里冒出来,跟着无声无息的散开,向马车消失的各个方向而去。 达达驾车拼命奔跑,他驾车的技术并不输给车夫,这辆车,原本就是留给他们自己用的。只是没有想到,这一天中发生了这样多的变故,他焦虑了半天,临到最后,在最意外的时候,震惊的听到阿乌的声音,计划中最精彩的重头戏没有上演,而意外的重头戏却出现了。于是达达马上按照策划好的预案,奔向东门。只是,现在天色太晚了些,不知能不能赶上城门关闭。 远远就看见城门正缓缓的关上了一扇,阿乌急得满头冒汗,如果赶不上,今天晚上他无论如何是出不了城的。忽然看见正在关城门的护教兵停止了动作,看向城外。 趁着这个难得的时机,达达的马车飞奔到门前,恰恰好的出了城。 他这才好奇的看见,一队穿着制服的人匆匆进了城门。达达不知道这是些什么人,白驼城以往从未有这样的人出现,他只隐约听见守城门的护教兵说着什么“京师搜捕营”,达达这才知道,是京师来的官爷,幸亏有这些稀客也在此时入城,堂而皇之的喊住了城门,自己才赶上了关门前的最后一刻。 等这些风尘仆仆的官爷验完文书,全部进了城,城门才再次缓缓关闭,在硕大沉重的城门即将关上的最后一刻,一只老骆驼才眯着眼,从里面悠悠然走出来。 …… () 第40章 为了蔷薇 远方天边压着厚厚的黑云,黑云边上却像是着了火似的燃烧,给苍茫的草原留下最后的光芒,也预示着一个暴虐的天气即将来临。 城门在夕阳余晖中缓缓关上。 从北门出城的,自然是阿乌和人质。 阿乌毫不犹豫的向着远方飞奔,把身边一同出城的贩夫走卒们甩在身后。草原的地平线平坦笔直,这几匹矫若惊龙的骏马,在暮色里奔驰,久久之后,才消失在天边。 …… 此时,人质袍子里塞的枕头已经取出,身外的花披风也拽了下来,被胡乱扔在筐里。他被阿乌胁迫着做这些事,毫无办法。 阿乌骑在一匹马上,把人质的手绑了,放在自己身前。人质气愤的想反抗,却遭到阿乌无情的镇压。 身后筐中传来一个古怪的声音:“放我出来!放我出来!” 阿乌打开筐上的伪装杂物,一只绿毛大鹦鹉奋力钻了出来,抓住阿乌身前年轻人肩膀。 听到这声音,阿乌怀里的乌鸦忽然欢叫起来。 绿毛鹦鹉吃惊的说:“小乖乖,怎么你也在这里?” “闭嘴!” 绿毛鹦鹉和乌鸦欢快的寒暄,立刻被两道声音喝止住。 两只小东西立刻闭嘴。 其实,阿乌并没有人们看到的那样跑出很远。在一个微微隆起的山坡边上,他就已经拐了弯,停下来默不作声的等着。 白驼城的北面,面向的是草原和荒漠混杂的荒野,望去一望无际。他们所在的山坡,其实只是一个沙丘。 夜已经黑了,只有人和动物的眼神在幽幽的发光。大鹦鹉几次想说话,但是看到阿乌严厉的眼神,还是没敢说。它是在十六寺角门外和小马驹玩耍时,遇见阿乌和人质的。阿乌和人质诱骗了马匹,它也就自然而然的跟着他们走,却被阿乌粗鲁的塞进了不知哪里弄来的破筐里。 阿乌淡淡的问人质:“这鹦鹉是你的?” 人质觉得这个问题有些难回答,正在沉吟,那憋了半天的大鹦鹉抢着回答道:“爷们我是美女们的!” 阿乌看了大鹦鹉一眼,转而问它:“你叫爷们?你认识他?” 大鹦鹉刚要回答,忽然看到年轻人质的眼神,于是回答道:“你猜?” 阿乌不得要领。 一个时辰之后,远处官道上有马蹄声响。片刻后,一个瘦小的黑影出现在坡顶上的石头敖包旁边。 阿乌学了声鸟叫,那黑影立刻向这边跑来。跑近了,看清原来是达达。 “你没事吧?里边动静怎么弄得那样大?”达达急着问。 “没事儿。惹了一些人,捉了一个人质过来。” “后边一直有人跟着,我就放那几匹马继续向前跑,自己过来了。”达达说。 “干得不错!动脑子了。”阿乌赞道。接着问道:“蔷薇小姑娘呢?” 达达焦虑道:“我们已经在寺外接上头了,然后分头行动,她却一直没有出来。我等到现在,也没有看见人影。是不是被寺里发现了,给抓回去了?” 阿乌道:“不会。”想到旁边还有别人,就先收声,对那个人质说:“现在我可以放你了,不过马匹不能给你。” 人质看见达达,心中已经不那么大吃一惊了:果然,是这个小子! 此时见阿乌就这样放了自己,人质略有些踌躇。听到他们在说蔷薇,于是借着活动绑的酸麻的手,一时不肯离去。 阿乌沉吟,对达达直接的说:“或者,她把你甩了?不想履约?” 达达说:“不会的,蔷薇姐姐不是那样的人。” 阿乌说:“她是哪样的人,你知道?这种神神秘秘、依附权贵的美艳女人,什么事情做不出来?没有几下散手,怎做的了那种女人?” 达达说:“哪种女人?” 阿乌说:“她一个做婢女的,与主子苟且,我亲眼所见。有那样的主子,也难怪有这样的婢女。她的主子对她很宠爱,你也看见了,金叶子一大把的不心疼——不过这些金叶子你也没赚到,倒是很可惜呢。现在与主子反目,又求人帮她逃走。这样的女人,说话如同风过耳,没法信,你以后遇见的多了,就会了解,信不得的。” “背后议论女人,非君子也!” 阿乌正说着,忽然被一道声音打断。回头一看,那被释放的人质还没走,正颇含怒意的看着阿乌。 阿乌嘲讽道:“阁下是不是男人?难道没有议论过女人?我兄弟是清纯少年,我教他识破江湖诡计,又分什么男人女人?” 那人质却不理会阿乌的嘲讽,也不再害怕阿乌杀掉他,质问道:“你认得蔷薇?还是认得蔷薇的主子?” 阿乌想自己确实没看见过少主的脸,没与蔷薇说过话,因而摇头道:“都不认得。” 人质振振有词说:“那你就信口雌黄侮辱一个姑娘的清白!污蔑女人!” 阿乌奇道:“侮辱?他们睡一个帐篷,是我亲眼所见。婢女伺候主子,也没什么稀奇,不伺候才是稀奇,这还需要污蔑?蔷薇要逃走,我亲手经办。蔷薇赖钱,我亲身体验,一样一样都是真的,怎么就污蔑了?” 人质猛地想起一些细节——只是其中缘由怎能对这个贪婪、卑污、长舌的人说? 阿乌见人质张口结舌说不出话,冷笑道:“蔷薇这小娘皮人缘儿真不错,得她主人宠爱,还得你这白痴贵公子的信任。” 他转头看达达:“还有你这愣头青,也喜欢蔷薇。这小娘皮段位不低啊。越是这样,我越要和你说清楚:这样的女人,结交不得。太美艳,心眼太多,不是你能对付的。你忘了?是她毫不犹豫要拿钱收买你的?一个善良人家的姑娘,会有这样的魄力和手笔?你还忘了?她答应给你的金叶子,实际上根本是个泡?她答应给我们的信息,更是空中楼阁。踩着男人的肩膀做自己的事,就是这种女人。她略略长得齐整些,对你刻意笼络些,你就晕了头了?一个女人,不要看她怎么对你说的,要看她怎么对你做的——这样的话,没人告诉你,除了自己人。我也只告诉你一遍。” 达达怔怔的听着:“为什么只告诉我一遍?” 阿乌踢了他的屁股一脚:“因为我要踢你走了。我的承诺已经完成,我也把你带出了城来,咱们得按照先前说好的,各奔前程了。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我不记得你,你也别记得我。”他心里自嘲的加了一句:反正我自己都不记得自己。 达达的眼圈有些红。 “无情无义,非人也!”那个还没走的人质忍不住又跳出来,打断阿乌和达达的告别。 阿乌抹下脸来:“你懂个牛粪球!怎么还没走?在提醒我你还是一个人质吗?” 人质却没有人质应有的自觉,他傲然的拿出一把金灿灿的东西,直递到阿乌鼻子底下:“瞧见了吗?蔷薇答应你的金叶子,一片也没少!她不会白白使用人,也不是你说的那种人,和她的主子,更不是那样的关系。你关于蔷薇的那些说法,都是错的,含血喷人。” 他把全部金叶子都塞到达达手里:“拿着,不要给他。” 达达却退后一步,警惕的看着人质:“你是谁?你抢了蔷薇的东西?” 人质说:“我是——蔷薇的一个朋友。这本来就是蔷薇托我交给你的。因为——蔷薇要送出寺的,本来就是我。我被囚在寺里了。她说她认识你们,信任你们,托你们把我带出来,但是因为种种原因,没来得及告诉你们真相。” 他马上把达达和蔷薇商量好的计划一五一十说了一遍,达达低头,这些事情是他与蔷薇亲口商量的,有些细节连阿乌都不清楚,这个人质能这样清楚的说出来,只有蔷薇告诉过他这一条途径。 “你手里的包裹,就是蔷薇要捎给我的。” 达达一想,果然如此,就把包裹抛给人质。 人质指着大鹦鹉:“不信,你们问它,这个畜生不可能撒谎。”然后他问:“大鹦鹉,我是蔷薇的朋友吗?” 大鹦鹉马上回答:“是!你是蔷薇的好朋友,你们两个好得不得了。” 达达默然,虽然蔷薇确实没有不付他金叶子,但是,蔷薇也确实骗了他。他毫不客气的接过金叶子,第一次觉得自己拿这些钱是天经地义的。 人质哼了一声,转身就走。 一个人拦在他身前。 “你就是蔷薇要送出来的人?你对蔷薇的计划很清楚?那么你一定知道,蔷薇还答应了一件事。”阿乌冷冷的看着他。 “还答应了什么……”人质忽然想起来,是的,还答应了鬼子姜的事。 () 第41章 鬼子姜 阿乌把人质推倒在地,重新绑了起来。 “说吧。” 人质被阿乌推搡得大怒,他自从打娘胎出来,哪里经历过这种不敬?何况,没有他,哪会有蔷薇的金叶子?他们竟然如此不尊重金主。 阿乌盘膝坐在地上,看着人质: “不要说你不知道我们和蔷薇达成了什么意向。你一定知道,如果没有这个信息交换,就是你搬一车金叶子来,我们也不会跟你们合作。所以,即使你的身价很值钱,在我们眼里也什么都不是。” 阿乌从怀里掏出一张纸,在人质眼前晃了晃,让他看清楚,那是一张千两的银票。然后慢慢的一张一张的继续向外拿,最后拿出的是包在油布里的厚厚一摞。 “看见了?老子不差钱。所以,并不稀罕撕了你这个肥票。把你那一套有钱人的优越感收起来。”阿乌冷冷的说。 人质有些吃惊,以至于吃惊的忘了害怕,他竟然咕哝道:“你这么有钱干嘛还狮子大开口?贪婪。” 阿乌不耐烦:“娘娘腔!既然你有冲冠一怒为红颜的勇气,那么就负责到底,把蔷薇那小妞该带来的信息拿出来。” 人质稳了稳心神,说道:“关于鬼子姜,蔷薇只知道一些基础信息。” 阿乌用眼神示意他继续说。 “鬼子姜本名叫姜子贵,是天行人氏。早年踪迹不详,门派不详,武功极为驳杂,功力很高。但是在江湖中口碑很一般,以诡计多端、心狠手辣著称,传言他隶属于某个组织,专门替权贵和富商做事。” “隶属于某个组织?”阿乌第一次听说这样的事,非常感兴趣,问道:“什么组织?” 人质迟疑的说:“这只是传说。江湖中有一个著名的杀手组织,叫‘守夜人’,专门替人做些法外的极端之事,该组织非常隐蔽,收费极高,手段也极高,要杀死谁,就一定能杀死谁。对他们来说,人没有对错之分,只有死活之分。死在他们手里的人很多,名人尤其多,从这些被杀死的人来看,完全看不出政治倾向和善恶标准,所以,只能说金钱才是他们唯一的标准:谁给的钱多,就杀死谁。这是一个令人闻风丧胆的组织。” 阿乌皱眉道:“鬼子姜这个人,不像你描述的‘手段极高’的样子。” 人质略微尴尬道:“所以说,那是传闻,因为无法证明。反正鬼子姜这个人,只要有人收买他,谁知道他会做什么。” “那么,鬼子姜,黑衣人,或者说守夜人,为什么刺杀蔷薇的主子?” 人质说:“可能,背后有阴谋?” 废话。 阿乌默默思考,鬼子姜是守夜人?怪不得那些黑衣人在雪地里还穿黑衣服,也许是守夜人的一种特殊装束?可是,守夜人为什么要杀自己?是谁在买通他们?金主是什么人? 少主肯定不是这个金主。如果他是金主的话,早就杀死自己了,也不会留着自己,放纵莫达变着花样救自己一路了。 少主肯定是鬼子姜的主子,或者说雇主。如果鬼子姜是守夜人,他和少主只是雇佣关系,那么,鬼子姜认识自己就不等于少主的人也认识自己。这个逻辑很简单。 这岂不是说,少主这条线就此断了?但是,为什么阿乌心里隐隐觉得鬼子姜和少主,关系没有那么简单呢?毕竟,这是唯一一条确定的线索。 还有一个可能。 想到这个可能,阿乌后脑勺开始隐隐得痛,他的心不由自主沉重起来。 这个可能性,他一直不愿意去想。可是此时此刻,在捋顺了少主这条线索后,剩下的守夜人这条新线索,他就不得不硬着头皮去面对。这个他不愿深思的可能性就是:如果鬼子姜属于守夜人,鬼子姜又认识自己,那么……自己也有可能是守夜人啊! 联想到自己出现时的场景,对黑熊的利用,自己的身手,对毒药的熟知,变脸的能力以及一些跟踪的技能,阿乌的心几乎要跳出胸膛。 老莫达当时说过的一些话一句句在他脑子中闪过:你是一个使刀的高手,你的脸不是现在这个样子,正经读书人怎会出现在这里?你不是一个普通人,你身上腰缠万贯,你特别擅长几句话取得别人信任……尤其是他身上暗中携带的巨款,几乎就是他作为一个高价杀手的明证——正经读书人、生意人,不会有这样的携款方式。除了去杀一个人,正经人怎会在这样的季节,受着这样的伤,出现在这样的荒野? 可是,自己身上还有那张要命的布防图。 阿乌问人质: “守夜人也买卖情报吗?” “也干吧?传递个信息什么的。其实吧,这个业务,就看对方出多少价了。价格高的话,怎么不可以呢?” 嗯,价格高的话。自己怀里,可不就是有一大笔钱吗? “他们也做谍子吗?”阿乌终于问。 “这个,我要是知道这个,还在这里陪你问话呢。”人质觉得匪夷所思。好奇之下,突然问阿乌:“你为什么问这个——你是便衣捕快吗?”说完马上懊恼的轻轻打了自己一巴掌。 然而这个愚蠢的问题却使阿乌心里非常欣慰:这个傻人质觉得自己是捕快,而不是谍子。注意,这是人质的第一感觉,脱口而出的,所以无比珍贵。一瞬间,阿乌觉得这个执拗、别扭的人质可爱起来,就连一开始令人感到恼火的执拗,也成了坦率天真的代名词。 人质却真的懊恼,他从小到大,就从来没有问过如此可笑的问题,到底是什么,竟然使得自己脱口而出的?也是傻到家了。眼前的人明明是个劫持人质的歹徒,劫持的人质就是自己,自己的脑子,怎么就拐到捕快上去了?难道他脸上写着“正义”俩字? 阿乌心里转而有些凄凉:如此一句蠢话,就能如此让自己开心,可见自己是多么盼望自己不是杀手,不是谍子。他不愿意承认,但是在内心深处,他已经想到:自己,很可能就是当了谍子的守夜人了。虽然,他对于这个组织,已经什么都想不起来了,虽然,眼前还没有什么确切的证据。 想到这里,他心里有一种刺痛。他闭了闭眼睛,猛地站了起来。明天一早,达达必须走,不能跟着自己卷进黑组织,卷进追杀,越早越好。 阿乌静下心来,搜索了自己仅存的记忆库,确定自己对守夜人这个惊人的组织毫无印象。但是,他同时也很肯定,现在的自己,对这个组织十分感兴趣。自己很可能就是守夜人,自己要找到守夜人。要找守夜人,还是要先找黑衣人,要找黑衣人,还是要先找少主。问题又回到了原地。 人质很明显是一只江湖菜鸟,他转述的蔷薇提供的这些信息,只是一个很模糊的大概,基本上相当于什么都没说。阿乌已经确认,蔷薇这小娘皮是在敷衍自己。 阿乌凝视着人质:“你知道蔷薇的情况?” 人质马上扭过头:“知道也不会告诉你,用刑也没有用。” 阿乌想到这傻小子对蔷薇的名誉都誓死维护,对蔷薇的信息大概是真的不会说了。 阿乌又问:“蔷薇主子家是什么人?” 人质说:“蔷薇说,你只能问鬼子姜的事。” 阿乌骂了一声:“狡猾的小娘皮!” 阿乌继续问:“怎样能找到守夜人?” 人质目视阿乌,轻轻说:“你不是江湖中人吗?你不知道?” 阿乌被轻轻巧巧的噎住,过了一会儿才回答:“是老子问你,还是你问老子?明天天一亮,你就老老实实的滚。” 夜已深,达达聚拢来马车、马匹和骆驼,燃起篝火,简单休息。 蔷薇捎给人质的包裹里,有一个小巧轻便的帐篷,打开来正好容一人休息。人质在篝火边最好的位置撑开了帐篷,帐篷靠在老骆驼身边,要多安全有多安全,要多暖和有多暖和。他也不让让阿乌和达达,径直钻帐篷睡了。他自己随身藏着的东西极多,蔷薇准备的物品丰富,甚至还给他带了一块狐皮垫子,十分暖和。 阿乌和达达也不理睬人质,上马车睡了。睡前却是把乌鸦叫醒,让它值夜。 大鹦鹉想了想,也钻进马车睡了。 () 第42章 对面相逢应不识 今夜的白驼城,却远远没有草原上那样安宁、平静。 阿乌带着人质走出白驼城北门时,他们头也没回,没看见白驼城里面,就在他们刚刚离去的市场旁边,马上就上演了两车相追的惊险一幕。 在北门前的市场旁边,一辆马车猛地启动,冲向街道。在它就要拐过弯的一刹那,它忽然车头一偏,车辕撞向旁边停着的一辆车,只见被撞的马车剧烈后退,里面发出一声惨叫。 第一辆撞人的马车毫不停留,扬长而去,被撞的马车怒火中烧,紧紧跟上。两辆马车均是车技高超,于是在傍晚的街道上逢人过人、逢车过车,又在即将咬上的刹那,倏忽避过,只听得身边撞碎杂物无数。 第一辆马车直奔十六寺正门而去,马儿在守卫的护教兵面前人立刹住,护教兵大怒,刚要捉拿那个大胆的车夫,马车里忽然伸出一双洁白的小手,一个美艳少年跳了下来,直奔寺门。护教兵一个照面,忽然僵住:这个人,这个人正是他们收到严令,决不可放出寺门的人,怎么今天忽而从寺外进来了?而且还改了男装?那么他是什么时候出去的?——幸亏当前他只是从自己守卫的地方进门,而不是出门! 护教兵立刻退下,躬身行礼,那人堂而皇之的进去了。马车转而奔向东门。 后面跟的马车就没有这样幸运了,它也在十六寺前急刹车停住,却挨了护教兵夹头夹脑的一顿鞭子。 车里也伸出——一张苍白的面孔来,正是那个从山外山逃回的伤号,房五间。护教兵的鞭子正无情的打过来,房五间空有一身本事,却不敢还手,于是苍白的脸色,马上变成此时不正常的酡红了。他奉命在北门处盯守,却受到那辆肇事马车狠命的一撞,致使他旧伤撕裂,疼痛难忍,怒火中烧,于是一路追来,却发现事情急转直下。 车夫慌忙拨转马头,逃向一边。房五间头脑一热,想起这辆马车还有一个同伙来着——他在那里观察了一下午,看得清清楚楚,那辆马车奔向东门了,现在这辆车也向东门去了!于是他催着马车,又疯了似的奔向东门,终于在怒火中,远远看着厚重的城门正好在那辆马车身后关上,他又被无情的关在了门内。 呆呆的停在东门口,一股寒风吹过房五间包扎着布条的脑袋,心底压抑已久的一股不安浮上心头,他才猛地想起一个被他忽视的细节——北门那人的左手! 这一刻,那人与自己马车擦肩而过,扶着大肚子婆娘出城时的景象清清楚楚出现在他脑海里,那人用左手,熟练的一扬鞭——就是他!还有他嘴角的笑容,他的面容可以变,但是那笑起来嘴角上扬的样子,不是他是谁?那是他!那一定、真的、确实是他! 怪不得自己一直心里惴惴的,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儿!可是,如今五雷轰顶般想起这个细节时,已经晚了。不但城门关闭了,而且,他也已经从那人出逃的北门,疯狂跑到了不知所谓的东门。 瞬间,他由浑身是汗,转为如坠冰窟。大哥那杀人的眼光浮现在他心上。 这一切都是诡计!他愤怒而痛苦的想。要不,怎么会在那人与自己擦肩而过时,正好有一辆发疯的马车冲过来撞自己的车?以至于自己勃然大怒,没来得及细细观察,就追着那辆该死的马车跑了?以至于越错越远,一直到了东门? 怎么办?他的心里迅速寻找着急救方案。 等回到住地,他已经是一幅头发散乱、伤口破裂的悲壮模样了,他传神的表达出了自己为了完成大哥交代的任务,所付出的不惜一切代价的努力。他眼神散乱,悲愤而急切的说:“就差一点,我们望门兴叹啊!都怪我,都怪我啊!是个伤号,不能下去代替马儿奔跑,以至于就差那么一点没追上!” 房向阳惊喜交加,不敢相信,在自己的人上午埋伏不力、追杀不力、堵截不力的情况下,竟然在天色已黑的时刻,意外获得了那人的信息?那人出了城,这点他并不担心,反而心里踌躇满志,在草原和大漠,谁能比他更专业的追人、找人?草原和大漠虽然看起来大,但是,没有了城市和人群的遮掩,反而是更加便于他们找到人的。如今冬季来临,晚上并不适合奔跑,他跑不远。明天一定能杀死他了吧? 顾不得多想,房向阳马上部署人手,定于明天一早出门追击。 …… 带头大哥在分派人马时,命令一层层下达,排山倒海,人马振奋。可是,总有一些消息,通过某些缝隙传了出去。 比如,一个拿鼻烟壶的人。只不过,他得到消息时,时间已经很晚,天已经亮了。 这都怪钱庄那个伙计不明不白的死了,否则他何至于拖到现在才拿到情报?还语焉不详至此? 拿着鼻烟壶的胡柚风脸色不太好看,神情也已经没了前两天的闲适、潇洒。本来他一直隐蔽良好,处于上风地位,昨天那人进入钱庄取钱时,他的眼线:那个大伙计,也迅速通知了他的人。他的人不动声色,从钱庄开始跟踪那人,那人根本没有发觉。只可惜,他的人跟踪技艺是高超,可是身上的银子太少,自从那人和常熟在山右会馆最顶级的馆子里吃饭,他的人没能跟进去后,就再也没看见那人。 而且,更令胡柚风措手不及的是,第二天,那个大伙计,他辛辛苦苦在钱庄里埋下的桩子,就被不知何人给杀了。手段诡异,无迹可寻。他暗中惊惧,难道自己做的埋伏被发现了?那可是自己颇费了些心思,才在钱庄内做成的暗扣。在人不知鬼不觉中,那个伙计早已成为自己的人。表面上,他是替那些人做事,实际上,是自己的人。这也是为什么自己对那人的跟踪更准确、更隐蔽的原因。 这样一个双面棋子,就这样不明不白的死了,真是可惜。不过,话说回来,做这样的棋子,可不就是这样死去,才算死得其所?难道他还有其他死法?不,他走上这条路的时候,这个结果就注定了。 幸亏胡柚风还有备用的后手,找不到那人,就索性不再跟那人。没了钱庄的人,他就不再盯着钱庄。而是跟踪了常熟和房向阳那边的人。于是,虽然他不再能第一时间得到准确信息了,但是他仍然能得到房向阳那边的线报:那人出城了。 他稍微安慰的想:只要风筝的线还在自己手里,他们谁也跑不出自己的手掌心。 应该说,那人出城,并没有出乎他的意料之外。如果他猜的没错,那人必然是要出城的。是的,在今年冬天这个异样的环境下,谁都不敢轻易出城向北去,但是,那人必须要去。他何不如此这般? 他静下心来,慢慢思索下一步的棋子布局。 () 第43章 心有灵犀一点通 有经验的老牧民都知道,冬季里白天反常的温暖时,往往是要变天的前兆。这个白天如此晴暖,已经有人暗中防备风暴了。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老牧民会紧张、张惶。 比如,十六寺的那位资格最老的“老牧民”。 即使白天经过了那样多的纷扰,又有伤在身,但是北山大法师的日程仍然雷打不动。 晚上,大法师依然在酥油灯如繁星的大殿内盘膝念经。他的脸上一片慈悲、悲悯、平静的表情,看不出太多焦虑的痕迹。 晚课念经完毕后,亲兵过来搀扶起他,在他耳边低语了几句,大法师点头。 一个面容凶恶的中年汉子侯在殿外,正是西风烈。他的面容也就是在寺庙内的氛围内不违和,在灯光的加持下显出怒目金刚般的肃穆,不至于让人心里打突,要是放到外面,一定会惊到路人的。 西风见了大法师一个躬身施礼,大法师并不多说,等着他汇报。 “有消息传来,那孩子已经出城了,现在平安。”西风首先向北山法师汇报了他最想听得消息。 大法师点点头,并不意外的样子。 “我们发现了特殊记号,是在一家叫小白杨的客栈那里。已经调查清楚,劫持十六寺的劫匪,就是从这家客栈出来的。今天早上,客栈刚刚遭到另一伙暴徒打劫,打劫客栈的暴徒的真正的目标,其实就是今天大闹十六寺的劫匪,这劫匪是被暴徒追赶,慌不择路才落到十六寺,正巧遇到您送客,所以才劫持您以求自保。从种种情况看,这名劫匪应该是无意中闯进来的,不是刻意针对您的刺杀。” 西风接着排除了刺杀的可能性,身后紧紧护卫着北山的张矛盾听了,暗中舒出一口气。 最重要的两点说完,西风烈才继续说: “上午那个劫匪在寺内劫持人质后,咱们的人一直在追击劫匪,但是为了保证人质安全,没敢靠的太近,所以给了劫匪可乘之机,在暗处施出了金蝉脱壳之计,逼两个寺丁充当替罪羊去了十六寺前门。咱们的人在前门发现人已经掉包后,分了两路追击,一路去了城门,一般情况下,劫匪快速出城,是最常规、最安全的逃跑方式;第二路搜查十六寺,因为我们判断,劫匪还在十六寺,他根本没时间出去,也没机会出去,因为我们马上封了各个门。当时害怕劫匪采取‘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的策略,怕威胁到您的安全,因此对十六寺进行了地毯式搜索,就连迎宾馆那边也不例外。但是,经我们仔细检查,十六寺内没有那人的踪迹,他不可能在寺内。” 看北山自始至终没有说话,西风就继续说: “今天全天,我们的人马都在进行堵截和搜捕,但是,据出城追击的人回报,没有发现任何痕迹,那人应该还在城内。直到刚才,咱们的密报才得到一个消息:劫匪已经出城,从东门出的,是在今天下午关城门的最后一刻才出去的。因为那人太善于伪装了,所以咱们的人没有查到。” 这时,张矛盾插话说:“既然他善于乔装,那么,是什么人确定他出城了呢?” 东风说:“是我们的‘针’从黑道上传来的消息。据说,有人以前见过这个劫匪,并和这个劫匪交过手,清楚一些劫匪的特有习惯。今天下午,那人正好在城门附近,阴差阳错与劫匪擦肩而过,过后仔细回忆,确定是那个人,那人已经出城,身边劫持着我们的人质。只能确定,他们是安全出去的。” “他们说的可靠吗?”张矛盾迟疑的问。 “可靠吧,黑道上的势力已经根据这个情报开始布局了,如果不可靠,他们不会这样蠢蠢欲动的。” 北山大法师听完,苍老的面容在灯光下显得格外疲惫,他没有接着西风的话往下说,而是首先吩咐道: “放出风声,对外就说有歹徒在十六寺劫持了一名商人,护教兵正在全力追击。” “火速调东风回来,命他不必回城,就手在草原上寻找劫匪,务必平安救回那孩子。” 吩咐完一系列的事情后,众人退下。只有张矛盾仍是贴身伺候。 “大法师,先休息吧?”他心疼的看着八十多高龄的老人疲惫的身影。 大法师摇了摇头,命张矛盾磨墨,他展开一张宣纸,开始写信。 张矛盾看见旁边的明黄色匣子,知道大法师这是要给圣皇上密折,不敢再说什么,退到门外。 “……老臣得以脱险,多亏有人舍身相救、自愿代臣充当人质……”大法师一边写,一边心里叹气。 他与那孩子相处多年,情逾师徒,即使说不上心心相通,也至少心有灵犀。那孩子心思灵动在想什么时,他也早已经想到了。这是他教出来的,这是他看着长大的,那孩子做出这样的反应,他心里有数。所以,当那孩子捏一捏他的手心,跨到他身前挺身而出时,自己没有反对。当人质逼着那孩子离去时,他故意慢了半拍反应。这点默契,他与那孩子还是有的。 那孩子的安全,他有把握保证,毕竟这是白驼城。虽然后来事情的发展有些出乎意料,那个劫匪的轨迹有点超出了他的控制,不过,这点担心随着傍晚时分一个小丫头的闯入,也已经解除。 小丫头焦虑慌乱的闯关求见,当时还是身着男装,虽然美艳依旧,却十分狼狈。她说自己刚从城门处回来,要求屏退一切人员,然后才跪在大法师面前,涕泪涟涟、梨花带雨,讲述了一件关于主仆策划逃跑的事情,以及阴差阳错,想逃跑的人却被雇来解救自己的人劫持的故事。 大法师听后莞尔,心道,原来那倒霉熊孩子还给自己准备了这样一口黑锅,好在,现在有人充当背锅侠了。 心中愉快,但是表面上的功夫还是要做的。他怒斥那个小丫头,命她老老实实呆在十六寺,扮演好一切没变化的模样,否则,家法伺候。虽然那丫头楚楚可怜,又忠心耿耿,但是没办法,他这里也需要一个背锅的。 想到这里,大法师微微一笑,继续写道: “……臣日夜悬心、深深担忧,唯恐听到不测的消息,心中煎熬,实不能备述。唯有多派人手,密密查访。臣恳请圣皇转告圣皇太后,臣愿竭尽全力,一定保那孩子不失……” 大法师略微停顿,虽然他相信,那孩子自保手段挺多,从小只有他让人吃亏、没有人能让他吃亏的,肯定不至于有性命以及安全之忧,但是确保安全仍是第一位的。所以,在得知他们已经出城后,他马上调四大家将之一的东风前往营救,相信东风定能不负所望,也相信那孩子心里有数,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做。 “……此子忠孝两全,感天动地……”北山法师终于收了笔。 …… () 第44章 相忘于江湖 凌晨时分,有小雪洋洋洒洒飘下。 原来真下雪了。 在白驼城这个地方,冬日晴暖是反常,天天飘雪才是常态。 人质被冻醒,起来发现篝火将熄,连忙加了一些干柴,也不知他怎么弄的,篝火居然在小雪中重又燃烧起来,不再熄灭。 阿乌冷眼旁观。 雪色映照,天亮的更早。只是阴沉的天空降低了天地间的亮色。 乌鸦“呜呜”叫着,拱着阿乌的头。阿乌其实早已醒来,叼着一根干草棍在瞅车窗外的雪飘。 那只大鹦鹉也紧靠在阿乌身边睡觉,还没有醒来。阿乌踢了它一脚:“爷们!起来了!” 达达笑着说:“什么,爷们?” 大鹦鹉听了,从睡梦中直接笑醒:“我叫爷们,这名字好!威武!我也有名字了。” 阿乌却谁的话也不接,爬起身来跳下车,也不梳洗,直接就对达达说: “达达,你走吧。记住我曾经对你说过的话,我们互不相识。你从来没见过我,从不知道我这样一个人。” 达达以为自己早上起来犯迷糊,出现了幻听,他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怔怔的看着阿乌。 阿乌说:“早说好的。就这样,就现在,走吧,早走早不受拖累。拿着你的东西,粮食什么的也都归你。爱去哪儿,就去哪儿。” 达达呆呆的看着阿乌因失眠而苍白的脸色,这张脸此时已经转为无情的铁青,心里十分担心,小声说:“我跟着你可以帮助你……” “没必要!绝对不可以!你跟着我只会拖累我,快走吧。”阿乌斩钉截铁:“找我的人都是一些心狠手辣的人,绝不会仁慈。带着你我还要分心护着你,不合算。” 阿乌心想,自己即使死,也想死得无牵无挂,带一个小孩子算什么。 达达黯然。 阿乌又说:“你我并不熟,我们刚刚认识两天,你没必要受一些教条的蛊惑,傻乎乎的挨义气。我再说一遍,我帮你是还你爷爷的救命之情,我们约好了的,他救我,我出钱赎你,现在我们两不相欠。” 达达马上辩解:“我不是为了你欠什么,我是自个儿愿意和你在一起的。” 阿乌怒道:“你这傻小子怎么纠缠不清呢?一会儿觉着这个姑娘好,一会儿又觉得那个叔叔好,老是想跟着一个人过。告诉你,你谁也不能靠,只能靠着自己,谁也不会让你靠的,你得自个去闯天下。现在你自由了,也有钱了,不用跟着我了。我跟你说清楚,即使你喜欢我,也不能跟着我,我不需要。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你懂不懂?” 达达憋得脸通红,说不出话来。 “你怎么这样不讲理?他愿意跟着你是对你的信任,你就应当有个老大的样子,维护他!”又是那个人质,从帐篷里伸出头来,自以为是的插进话来。 阿乌恼火的盯着人质,烦躁的一摆手:“阁下以为自己是谁?老爱管人闲事。走!走!好走不留。” “是这样,我叔叔失去记忆了,他忘了自己是谁了,怕遇到危险,所以让我离开。”达达小声儿解释。 “啊,原来如此!原来如此。”人质大吃一惊,继而恍然大悟。 阿乌却恼怒得眼里要喷出火来,他瞪着达达:“你非得逢人就说是吧?你非得心直口快是吧?你非得把我卖干净是吧?你非得——一张开嘴就要让人看见肠子是吧?!” 达达委屈而惊恐的看着阿乌,他从来没看见过阿乌如此雷霆愤怒的样子,也没听他骂过如此难听的话,可是,他做错了什么? “不!我没有,我不是……” 阿乌狠狠的指着旁边人质说:“他是什么人?你知道吗?他和蔷薇那小娘皮联手耍了咱俩,你知道吗?他们打的什么鬼主意,你知道吗?下一步他是要老老实实,还是要把你推到火坑里,你知道吗?你这个二杆子,啥也不知道,就把老子最要命的东西讲给他听?你赶紧离我远远的,老子迟早要被你害了!” 达达小声辩解:“他不会的……” 阿乌大怒:“他不会的,你能保证?你是谁?你一个奴隶,他一个狡猾的贵公子?你保证?保个*!走!” 达达委屈而倔强的站在那里,却不知道要说什么。 阿乌疲惫的低下头,摆一摆手:“你赶紧走吧,早日去过自己想要的生活,拜托,不要再掺和到我的事情里来。走吧。” 达达低下头,脸色煞白。 阿乌烦躁,重又回头,看见人质在旁边一副欲言又止、不吐不快的模样,就恶狠狠的对人质说:“怎么,你也不想走?听见我刚才说的话没有?再不走,小心老子宰了你灭口!” 阿乌突然凶狠的眼神让人质心中一寒。达达正在心中难过,也不再理睬人质,人质无言以对,心中暗骂今天早上自己像个傻子。于是,默默的卷了自己的东西,扭头向驿道那边走了,大鹦鹉愕然的跟上,颇为不舍。 人质一走,阿乌就大声骂达达:“你是个娘们吗?非跟着我做什么?你忘了这辈子你想做什么了?滚,滚,快去做!” 达达热泪终于流下来了。 阿乌扭过身去,却是让这一句话说得自己也心中豪气顿生。心想老子也要认认真真去找自己,找到了,也要去做自己这辈子最想做的事。不再管什么谍子,什么布防图,什么追杀。 达达流着泪,一样一样收拾东西,一边小声说着:“这些给你用,这些我拿着。” 阿乌看也不看,不耐烦的说:“别跟我搞得跟过日子分家似的!走走,你全拿走,我什么也不要。” 小狗乌鸦似乎觉察到了气氛的不对,一声也不吭,只用黑溜溜的眼睛一会儿看看阿乌,一会儿看看达达。然后,耳朵猛地竖了起来。 一阵密集的马蹄声接着从远处传来,在晨光中格外惊心,将阿乌的豪情、达达的悲情全部都打断。 一个瘦瘦的人影正站在那边坡顶上,在雪花中向着马蹄声的方向直摇手。大约是怕那马队看不见坡顶上的自己,那人解下一根红色的围巾,拴在一根捡来的木棍上,在坡顶上拼命的摇。 正是那个还没有走远的人质。 “不好!有大队人马来了!”达达擦干眼泪,紧张的看向那边。 草原上一马平川,远远就看见地平线上冒雪奔来一群骏马。阿乌数了数,竟有三十匹之多。每一匹马上,都骑着一个大汉,身体前倾如同贴在马背上,一看就是马术极精的。 阿乌马上排除了商队的可能性,也排除了马贼的可能性。自己昨天劫持了十六寺的人质,最大的可能,自然是十六寺的人马追过来了。只是,自己已经避开了从白驼城出来后的大道,躲到这个不起眼但是又比较隐蔽的地方,一般别人会认为自己一定会第一时间逃得越远越好,不会想到自己竟然选择藏在白驼城不远处的地方——他们怎么会识破自己的诡计的? 小坡顶上的人质快速摇动红色围巾,犹如一面醒目的旗帜。 阿乌和达达看了几眼,同时变了脸色。 人质打出的,确实是一面旗帜,他在用这面旗帜,打出一系列旗语。阿乌来不及思考自己为什么看得懂草原上的旗语,而达达是个马夫,耳濡目染,自然略微懂得旗语。 人质打出的旗语的意思是:散开队形。包围这里。 而三十匹马也确实正在散成扇形,准确的向着沙丘这边包围过来。 所以,两人脸色全变了。 () 第45章 却相聚于逆旅 沙丘是路边不远处的一个小丘,高度不高,面积不大。三十匹快马包围这样一个小丘,一点也不难。 人质站在沙丘顶上,西南边是快速奔来的马队,东面是站在那里的阿乌和达达。 达达已经把自己的弓箭拉开。在草原上,并没有不会弓箭的小孩儿,何况他是一个养马的骑奴。达达心中不怕反喜,追兵出现的正及时,这样自己就有留下来和阿乌叔叔在一起的理由了。 阿乌扫一眼达达,恼火的踢了他一脚:“你要干什么?和全副武装的三十个人拼命?你还不够填牙缝的!上马!逃命,快跑吧!” 达达迟疑:“那黄牛?” 阿乌说:“管不了那么多了,让它就卧在这草丛里吧,那些人为了追杀我们,不会浪费时间来杀一只老骆驼。” 坡顶上,人质看见马队开始排开队形,绕圈子包围小丘,就放下了红色旗帜,双手背在身后,表情傲然的看着马队冲锋。 突然,一只利箭带着嗡鸣声向他这边射过来,人质一皱眉头,搞什么搞?他巍然不动,他不相信那些人会射箭伤害自己。 这一箭果然落在他身前的沙土里。人质斜睨了一眼——利箭上没有携带书信,也没有将箭头拗去! 该死的!人质咒骂一声,迅速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圆筒,放到眼前向马队望去。 不知他看到了什么,马上脸色大变,转身就逃。 可是已经晚了,下一只利箭接着到了眼前,人质大骇躲闪,却没有完全躲过,那利箭射进他的小腿,疼得他眼泪立刻迸出眼眶。然而现在不是喊痛的时候,他倒是果断,自己伸手就拔下利箭,然后转身拼命向小丘东面奔逃,奔逃中一跤摔倒,竟然滚下沙坡。也幸亏他是极快的滚下来的,因而躲过了无数只向他飞去的箭矢。到了坡底下,他爬起来,不顾腿伤,拼了老命的向着达达的阿乌那里逃去。 这变故的发生就在一瞬间。 阿乌刚刚往那辆马车的马匹屁股上捣了一拳,使马匹吃痛,拉着马车疯了一样逃向南方,以暂时扮作疑兵、冲破越来越近的马队包围圈——就看见人质像瘸腿兔子一样冲回来。而已经接近侧翼的马队的人正弯弓搭箭,追赶猎物似的射击人质。 “救我!救我!”人质嘶声吼叫:“人多力量大!” 阿乌心道,还以为他要喊“我给你们钱”,他喊得却是“人多力量大”,不得不承认,就是这句话让阿乌的心马上动了一下。他已经看出人质只是略有点武功基础,不足一哂,但是这家伙随身带的东西很不错,比如那顶帐篷,设计实在精巧,让他顿生兴趣。而且,阿乌已经看出,外面的马队是实打实的要射杀这家伙,自己不救他,他立马就要死在眼前。虽然此人很可疑,但是,权当人多力量大吧。 在脑子想到这儿之前,阿乌的手臂早已在达达马背上一击,驱使那马向着包围圈还未合拢、力量最薄弱的东方奔去,同时自己早已骑马飞身奔向人质。 达达眼泪又出来了,阿乌叔叔到了这样的时刻还不肯原谅自己…… 在达达的悲泣中,阿乌已经闪电般奔到人质身边,弯腰一抄手,将人质提溜上马背,转身也向东方跑去。 达达一句话没想完,就听得身后马蹄迅疾,阿乌的马早已超越了自己,向前方奔去。身后那匹小马驹,也空着身子快速跟着,达达来不及擦眼泪,咧嘴大笑,一夹马肚,猛地跟上。 大鹦鹉还想自己在空中跟着飞,却被人质伸手捞住,按在了马前。 达达和阿乌骑的,都是十六寺的宝马,本来就是达达养的,因而达达对这些马最是熟悉不过了,这些马对他也是服服帖帖、指哪儿奔哪儿,一声唿哨,三匹宝马四蹄翻飞,如踏飞雁,在包围圈即将合拢的最后,冲出圈子,带着几匹马向远处遁去。 …… 朔风扑面如刀割。 三个人,凭借着马快,冲出包围圈容易,可是在冬季的草原上,即使骑的马快,要想摆脱三十人组成的精良马队,依然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 何况马队的马匹也明显不弱,要不是正巧对上了十六寺的宝马,阿乌他们大约连包围圈也冲不出去。 因此,即使阿乌心里再如何百般不愿带着两个拖油瓶,也要拼命想办法甩掉追兵。 奔出数里之后,身后马影渐少,但是阿乌心里也嘀咕起来。他对这一片地形毫无概念,换句话说,他只顾奔逃,但是,他不知道这是到了哪里。 斜眼去看达达,达达只是兴奋的纵马狂奔,一切唯阿乌的马首是瞻,毫不考虑方向的问题。 阿乌就知道,这样的问题根本不必问他。 身前的人质呢,正在咬牙忍受伤痛。他腿上的箭伤虽不是太深,可是也鲜血淋漓。阿乌选择视而不见,让这个可疑的人质痛苦一下也好,反正一时不会死。 只是两人共乘一马,人质的鲜血一路撒到阿乌的腿上,将阿乌的裤脚浸湿,湿漉漉、冰冰凉十分难受。阿乌暗骂一声,一边纵马狂奔,一边分出手来,给人质胡乱包扎了伤口。人质看上去娇弱,此时倒是硬气,咬牙不发出一声呻吟。 阿乌知道追兵在身后远远缀着,决不会放弃。 他正焦躁的琢磨怎么应对,身前的人质发出虚弱的声音: “你这样跑,跑一天才会到小青山脚下,草原上视野开阔,始终甩不脱他们,没用的。现在,沿着河道,向右手边跑,不远处有一片树林,去那里,设伏,干掉他们。” 阿乌大喜,正要回答“那就再好不过了”,忽然想到一个问题:“你怎么知道的?” 人质痛得直翻眼皮:“时间紧迫,先灭追兵,其他的回头再细说。” 阿乌冷冷的说:“我们凭什么相信你?” 人质说:“到时候,我给你们信物。” 阿乌不再说话,此时此刻,他不得不与这个人质合作。 …… 果然,一个树林出现在视野。 竟是一片黑沉沉的松树林。 () 第46章 优秀后勤 松树林并不大,几十棵树而已,但是,也已经是千里草原上一块风景独秀的所在,犹如一块厚厚的绿毯,铺在枯黄光秃的冬季草原上。 人质低声说: “这个地方名字叫做‘一棵树’,早先,只有一棵树,就是最老的那棵樟子松。后来,有昊天信徒经常在大树下歇息,感念大树的庇护,就尝试着在大树周围栽树。其他树都种不活,唯独樟子松不畏寒苦,活了下来,若干年来,形成这片难得的松林。” “樟子松又叫鸿雁松……” 这段故事,人质一说开头,阿乌就已经想起了结尾。他脑子里也储存着这些内容。相传古代远赴西域的英雄苏武,在北海牧羊十九年,因为思念家乡,每年在北海边以松子喂养幼雁,等它们南归时,就把书信系在鸿雁脖子上。而鸿雁在这里落脚时,粪便里带有松树种子,就长成了大树。 于是他马上打断了人质的话: “那么,后面跟着的那些阴魂不散的鬼,也会知道这个地方了?” 人质说:“一般是这样。” 阿乌说:“毫无悬念,那还伏什么击?” 人质说:“就是要一个大家都知道的地方。”说着,人质不由唇角带笑。 阿乌看不见他表情,但是从声音能听出一点端倪,心里马上一动,隐约猜到了人质的打算:“怎么,你有出其不意的法子?” 人质说:“试试看。” 说话间,几里的路程转眼就到,三人匆匆下马。人质抱着他那个滚下沙坡也死不松手的包裹,阿乌背着自己特意回客栈拿回的背囊,只有达达空着手,他细心准备的一系列东西,都在放在马车上,被带着跑了。 人质没有开包裹,却是首先从袍子底下取出一件东西,诚恳的递给阿乌,阿乌和达达一看,全都楞了眼。 那是一把精美而又杀气腾腾的手弩。世上最精美,没有之二。 手弩的弓背,是一只罕见的白牛角制成,晶莹温润,却又显得韧性、老辣十足。弩臂较长,用的是以轻而硬著称的黄檀木,弩机、悬刀和弓枢均为白铜,白铜上镂刻着牡丹图样,所以整个手弩淡雅莹润,精巧华美。 这么精美的东西,用来把玩就好,怎么做武器?难怪阿乌和达达都瞪大了眼。用来杀人,简直暴殄天物,简直难以下手。 然而,最让阿乌目不转睛的,是它的弓弦。弓弦是牛筋做的,这不出奇,出奇的是,这个弓弦,是通过一个机关,可以折叠拉开的。 在它弓弦处,多了一道装在弩臂底下,与弓背正对的反弓状的机关,弓弦的两端,是上在这个机关上的,然后才连到弓背两端的圆环上,最后,顶到弩牙上——也就是说,这把手弩,通过那个神秘的机关,延长了弓弦,这也意味着更大的拉力、射速以及射程。 这个构思太巧妙了,阿乌一见之下,心就跳动。他肯定这个东西绝对好用,不要问为什么,他阿乌也是一个善于制作的好手,一眼就可以看出关键。 这把手弩,明显很奇特。 寻常来说,牛角大弓,以及精妙手弩,其中任选一件,都是不可多得的精品,这人竟然奢侈到把这两样东西,结合在一件物品上。阿乌心道,真不知道,这到底算豪奢呢,还是无知。 人质指着手弩身上磨得光滑如包浆的弓背说:“这是我随身用了多年的武器。为表诚心,我拿出来,以做公用。” 见人质首先缴了自己的械,阿乌心想这确实可算他路上说的信物,这人质决断倒是果决。 阿乌说:“这东西漂亮是漂亮,但是弩的功用性并不如弓。射速太慢,弓射十箭,弩也就射三四箭。而手弩,问题更多,射程尤其是个问题。”阿乌一看见这手弩,脑子里就知道了这些东西。 人质抚摸着手弩的弩臂,示意他们看:“不要小瞧这小东西,这是一只连发弩,弩箭都排在这里,不用射完一支再装一支,它可以连发十箭。至于你说的射程,别人的手弩可能有这个问题,但是,这只手弩是经过我改进的,射程已经有了很大进步。” 阿乌不相信:“你?改进的?” 人质说:“我设计,请人改的。” 阿乌毫不客气的收下这只手弩,端详了一下,就递给达达:“你劲儿小,你用它,来做伏击。” 然后阿乌拿过达达的弓箭:“这个我用。”虽然这只粗陋的弓箭对于达达来说已经超大,但是,对于阿乌来说,只能勉强一用。好在伏击距离不会太远,这方面问题不大。问题大的,是只有十支箭。三十个追兵,十支箭,怎么用? 人质从靴子里拿出一把匕首,阿乌和达达又是倒吸一口冷气。 这是一只造型古朴,看上去黑漆漆、暗哑无光的匕首,只是在开刃处,映着光线时倏地闪过一线寒光。这恐怕是一只削铁如泥的利刃。 人质说:“这个,我自己用。” 达达下意识问:“你怎么用?” 人质微微一笑:“一旦失败,用来自裁。” 阿乌和达达默然,心想这也太大材小用了吧?杀鸡焉用牛刀?况且宝刀? 人质然后才打开他的包裹。只见他的包裹与众不同,不是把一堆东西卷在一起包住的,而是一个多分层、多口袋的“包袱”,衣服、器物,大小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各归各位,大小相补,极尽空间利用之能事。所以他的包裹看起来不是太大,却装了各式各样的东西。 时间紧迫,阿乌和达达也不能一眼看尽。 人质首先抽出一个瓶子,还是递给阿乌:“石油。一会儿放火用。” 阿乌马上信口回答:“石油?又是沈括《梦溪笔谈》?”心想,这个东西,比当初鬼子姜放火用的火油可高级多了。 人质点头,双手不停,又分别拿出了爆竹、绳索、铁丝、白斗篷等各种物件。 阿乌想:果然,自己没有看错,这个主儿好东西不少,自己的直觉还是管用的。 然后,人质踌躇了一下,慢吞吞的拿出两个纸包:“毒药……我平时都不会用的,敬而远之。只是要出远门,路途凶险,蔷薇才给我装上的……” 阿乌没说话,马上从自己背囊里拿出一堆纸包:“这些,全是毒药。” 人质又惊又喜:“你,你也用这东西啊?我还以为,我还以为……” 阿乌说:“刀杀人是杀人,毒药杀人也是杀人,还区分什么高级、卑鄙?” 人质才羡慕的说:“你有这么多啊。我这真是小巫见大巫。” 阿乌和达达一起想:你那些才叫人羡慕。 人质谦虚的说:“都是蔷薇那丫头准备的,做个后勤官,她还是挺称职的。” 最后人质拿出一把小巧的铲子,铲子的柄竟然是折叠的。 阿乌说:“马上行动。说说你有什么出其不意的招儿?如果这个地方大家都熟悉的话,常规套路诡计就不会有用。” 人质说:“那是自然。要的就是大家自以为挺熟悉。” 阿乌说:“说说吧,打算怎么弄?” 人质把铲子给达达:“你去挖坑。” 阿乌:“挖坑?就这样?” 阿乌第一个念头是:这真是给我挖了个坑!上了这绣花枕头的当了,还以为他有什么好主意。 () 第47章 联手狙击 李大彪骑在马上,笑了。 看着前面视野中出现的黑松林,他信心满满,且充满了对那个该死的对手的鄙视。自己对这条商路无比熟悉。、黑松林里的每一棵树,他都熟悉如自己的手掌,里面何处可以挖坑,何处可以藏人,他一清二楚。他们跑到自己的老窝里面去了,真是自寻死路。 雪花扑面,李大彪觉得意气风发。昨夜他们布置任务时,李大彪就耍了一个心眼,说那人是从东门逃走的,但是,只有他自己心里清楚,真正的方位是北门。所以,清早城门一开时,他带的人马就第一批赶了出来。然后在大黄的帮助下,趁着雪还没下起来,没把气味和踪迹掩盖掉,及时找到了对手。 所有人都没想到把?那个对手没想到吧? 看着他仓皇逃逸的模样,李大彪心里充满了快意。 “他*的,在城里,老子追不上你,在草原和大漠上,你就是老子的一只野兔,跑不了的。” 被追逃的人里多了一个人质,李大彪丝毫不放在心上,那个人质更傻,居然跑到坡顶上给他们打旗示意,如此蠢到家的人,一刀杀了便是,省得人看了生气。 李大彪一马当先,紧紧咬着前面的人,始终保持对手在自己的视力范围内。如此一来,身后跟着的人的渐渐少了,并不是所有人的马,都像他的那么上品。 慢慢接近黑松林了,李大彪放慢了脚步,并再次把凶狗大黄放了出来,大黄低头嗅着,回头望着李大彪,表示他们要追的人就在里面。身后跟上来的七八个人停下,李大彪打算等后面人到齐了,就死死围住这里。 忽然一声刺耳的武器撞击声传入耳中,打破了此时的宁静! 接着就是恐惧、气愤的嘶哑声音:“你,你居然暗算我!” 另一个阴测测的怪声音说:“这就是李闯藏宝图吗?要不是想在这松林里挖坑伏击追兵,你这图还掉不出来是吧?如今图已经落到我手里,我怎能放你?” 李大彪神情一变,什么?李闯藏宝图?他做梦也没想到,能在这样一个专心追击目标的时刻,意外的听到这样刺激的内容。 民间盛传,朱雀朝末年的李闯流民大乱中,贼首李闯将京城财富,包括皇宫的珍宝,洗劫一空,然后运回山左、山右一带,秘密藏了起来。更有甚者,说为什么山右巨富辈出?就是因为他们挖掘了李闯的宝藏。 李大彪作为江湖人士,对此深信不疑。 此时猛地听到李闯藏宝图几个字,马上联想到是啊!那个人质就是山右商人,那个原本凶残的对手一反常态的不杀此人,一定带着此人逃走,此时他立刻明白了原因。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啊!那是因为人质手里有藏宝图啊!一切合节合拍,李大彪焉得不兴奋? 他屏住呼吸,又听到风中传来惨叫声: “啊!有毒!你这图有毒!我的手!” “图在我手上,我宁肯毁了,也不会给你。那些贼人马上就到了,你也逃不脱!咱们同归于尽罢!” 接着又是剧烈打斗的声音。 李大彪再也忍耐不住,怕这珍贵的图毁于一旦,那就悔青肠子了!他马上招手示意大家下马,抢先进入松林。自己八个人,对方是已经受伤的两个人,自己后面还不断有人来,30人对2人,怎么也是不怕的。而且在松林里他们能避开设伏的地方,几乎就是万无一失。 他示意大黄不要叫,大黄迫不及待,噌的一下冲进了松林,不见了。 果然,在一入松林,最适合设伏的对方,他们马上眼尖的发现了两根套索。想在这里套住人,自然是极好的设想,可惜,面对的是他们这些人,他们已经在这里,同一个地方,设过十次八次的伏了,闭着眼都能躲开。 在最适合挖坑的地方,他们看见挖了一半的坑,不禁嘴角带起蔑视的微笑。那两个人挖了一半,就打起来了。 两个人既然在打斗,那么,最适合人躲在树上放箭的那地方,就不会有人。果然,那棵树上是空的,但是,有被人动过的痕迹,想来他们也曾经想过在这里留人设伏的。 李大彪示意身后的分散开,三个人跟着自己这边,四个人去搜索所有可以藏人的地方。 “砰砰!” 忽然两声巨响从松林深处传来,震得人耳朵嗡鸣,有爆竹似的味道传来,烟雾弥漫了松林,视线变得模糊。 可是模糊中,也能透过硝烟,隐约看见远处一人从树上掉下来,摔在树下,一匹马刚刚启动,正试图钻过树林,向着树林外逃去。 要逃!快去追! 李大彪身边跟着他的三个人马上明白他的意思,脚下发力,眼睛紧盯目标,离弦之箭一样窜向那个逃跑之人的后心。 这些人都是彪悍之辈,奔跑的马儿都能追的上,何况是一个刚要逃出树林的人?那一定能拿得下。 李大彪放心的转而奔向那个躺在树下的人,可是下一瞬间,他浑身的血似乎都被凝住了。 他的眼睛余光已经看见,从他身边冲上去的那三个人,齐齐被什么东西一阻,仰面倒在地上,咽喉处鲜血喷出。李大彪回转头,这才看见,前方雪光中,烟雾中,几棵树之间,一根细细的锋利铁丝正在滴着血滴,那三个下属在烟雾中哪里看得清?于是在飞奔中被铁丝割喉! 李大彪又怒又惊的呼喝散在树林中的另外四个人,回答他的,只有细细的雪花声。 李大彪心知不对,马上从后背抽出一柄飞刀,飞向躺在地上那人。飞刀噗地一声没入那人身体。 李大彪立刻跃向这边,搜索此人身上。虽然此时诡异,但是没有什么比找到那幅图更重要的了。不让他搜索一下这人身边的话,他真的会焦灼而死。 李大彪的手摸到那死人身上,他心里忽然呆住,不好!这,这是个人形包裹! 就在此时,不知何处飞来一只短箭,嗖的钉到李大彪身上。不知是李大彪撅着屁股目标太明显,还是射箭人准头不够,这一箭居然就射在李大彪屁股上。 李大彪大怒,倏地转身,却是人影全无。 嗖的又一声,又是同样一只短箭,这次钉入了李大彪的大腿。短箭秀气之极,美丽的箭尾白羽在大腿上颤动。 李大彪猛地发觉,短箭似乎不是从树林里射出来的,而是来自树林外。可是树林外那匹跑掉的马已经离开一段距离,绝对在短箭的射程之外。 就在此时,李大彪听到了来自树林外自己人马的声音:“李头儿!李头儿!”那是后面的二十多匹马终于赶上来了。 李大彪首先想到,外面那人逃不了了,然后回答道:“老子在这里!” 可是诡异的是,他明明张开了嘴,却什么声音也没发出来,这时李大彪才觉察到,一股迅捷的麻意正从自己腿上、屁股上扩散开来,过电一样冲上头顶,自己的嘴巴根本没有张得开,一切是自己头脑里的想法而已,然后,这头脑里最后的想法也消失了,他庞大的身躯沉重的倒在地上。 () 第48章 绝杀 从外面追赶过来的人,看见停留在林外的只有马匹,自己的人一个都不见。正纳闷间,松林里传来李大彪的怒吼,然后一切声音戛然而止,仿佛被一只大手掐断一样。 此时的安静没有给众人带来踏实感,反而带来一丝丝的恐惧。 仿佛回答他们的恐惧,这时候,他们忽然听见一种古怪的悉悉索索的声音,像是无数只细细的脚在地面上走,又像是什么东西在翻动土堆。 这些人面面相觑。 他们本来也认为,如果进了这个林子,那两个被追杀的人,绝对不是自己这些人的对手,甚至有人认为,自己这边任何两个人就能把他们全部杀光。何况李大彪他们这里曾有8个人之多?再说,他们还有大黄呢,在这种地方,大黄可比高手还要厉害。 可是现在,里面有什么古怪? 低声商议后,他们决定先把林子围起来再说。不管里面发生了什么,围起来困也困死里面的人。 12个人负责围住这片林子。剩下的10人,每两人一组,背靠背进入树林,一棵树一棵树的地毯式搜索。 李大彪的副手发了狠,松林并不大,就这样认真细致的搜索,还怕搜不出两个人来?笑话。 第一组人手执刀剑,神情警惕,背靠着背,慢慢移动进松林。 他们首先看见的,也是在那最适合设伏的地方的那两根套索,绳子已经被人拉出一半,极其显眼的堆在那里,这一准儿是李大彪那些人干的。于是他们没有理会,直接就过去了。 后面的几组一对对跟着进来。 最后的第五组进入松林时,最前面的一组已经开始挨棵树的搜索了。这两个人谨慎的踩着前面人走过的地方,进入林子。 忽然啪的一声轻响,地上散作一团的绳子忽然毒蛇一样弹了起来,缠住两个人的腿,倏地收起,将两个人头下脚上,吊上了树顶。 “啊——”两个人长声惨叫。 离他们最近的第四组人大惊,赶紧回来相救。看着眼前被吊起来的两个人,简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那绳索,不是安全的吗? 两个人的惊讶就定格在了此时,因为有两只利箭等的就是这放松警惕的一瞬,立即从不知何处钻出来,准确射中两人心口。一招命中,两人无声无息的倒下。 树上两个人见此,再次大叫起来:“有人!” 伴随着这叫声,第三支箭冲他们过来,一人马上哑了,另一个人也哑了。第一个是被射死,第二个是被吓的,不敢再发声。他闭嘴之后,果然箭不再射他,而是射向了第四个人——折回来的第三组人。 第三组人却是有了警惕,腾挪中没有被射中,只是被溅上了血迹——树顶吊着那人的血。这人伸手擦了擦脸上的血迹,忽然感到脸上、手背上一阵麻痒,这是中了剧毒的表现!他马上绝望的大叫一声,向后退去。 跟他一组的人莫名看着他疯狂的擦着满是血水的脸,嘴里发出恐怖的吼叫,也不再和自己后背相靠,而是转身跑了,不由感到一阵寒气袭人。 “啊——”那人更惊恐的声音在里面响起来。 跟他一组的人顾不上其他,跟着跑进去,眼前的情景让他激灵灵打个冷战。 一根白布条,在他们惯常挖坑设陷阱的地方阴森森的飘摇!那里新隆起一个低矮的土包,土包前面,是一根冒着袅袅青烟的阴香。而发出惊叫声的同伴,已经跪倒在土包前,瞪着土包里伸出来的半条腿瑟瑟发抖。 那是第一批进松林的同伴的腿。 毫无疑问,这个土包里埋的,就是他们的同伴。旁边,是那条战无不胜的大黄狗的尸体! 巨大的惊恐之下,他马上警惕回身,等待他的,却是松林的静默,和阴香的气味。 紧张的喘着粗气,呼吸着松林中的阴香,慢慢的,他也跪倒在土包前。 另外两组人,强压着心跳和恐惧,没有奔回去查看,他们牢记一个准则:这片林子并不大,每一棵树他们都熟,只要他们一棵树一棵树的查看过去,总会逼出里面的人。 …… 这一招,确实不好破。 阿乌躲在一棵树顶上,看着树影里慢慢出现的四个人,摩挲了一下手中仅剩下的一支箭,想了一想,又放回腰间,还是没舍得用。 他把手伸向旁边的树干,从上面“折”下一根树枝,非常细的晶莹剔透的“树枝”:已经削得笔直,底下带尖,枝身挂满了冰,如同一根锋利的树挂,有一排这样的树挂已经挂在树枝上。在阿乌折下它的时候,还有水滴缓缓的流在那一排冰枝上——阿乌在上面的主干上,放了一根浸过石油的极细的木炭,木炭持续的微热融化了树干上的积雪,化作细细的水珠顺着削好的细枝流下,在这滴水成冰的季节,马上就变成了一排冰溜子,笔直而坚硬无比,完美的弥补了细树枝的不足。 阿乌遗憾时间有点短,这些冰溜子粗细不太一致,但是,笔直度和硬度,都有了。 瞄准第一个出现在射程内的敌人,阿乌弯弓搭冰,射出冰箭。 一招致命。 那人胸口涌出的热血马上融化了冰箭,但是,他已经死了。 既然已经发动,阿乌就不再停手,连珠箭射出,三人悄无声息的立刻倒下,只有最后一个,冰挂有点融化,影响了准头,射在了他的肩膀上。 那人倒精乖,马上自觉的倒在地上。不再有箭射过来,他正在庆幸,忽然感觉头顶风声响起,同时惨叫声就到了他的耳朵。轰的一声,一个臭气熏天的沉重布袋砸在他身上,两声惨叫同时响起,一声是这人自己的,他已经被砸的两条腿齐断,另一声惨叫是砸中他的“布袋”发出的,他从天而降,虽有同伴的肉体垫底,但是很不幸他的腿被困住了,他的身体无法转动,于是他仍是大头朝下的姿势砸下来的,头触地,马上身亡,而他的嘴巴刚刚在半空喊出的惨叫,此时尾声刚刚消失。 树林里再没有惨叫声了,断腿的人已经痛晕过去。 树林外的十二人再次彼此对视,隔着飘雪的一段距离,都从对方眼里看见了惊恐和寒冷。 此时领头的是李大彪的副手,一个满脸横肉的狠厉的人,血腥和恐怖反而激发了他的狠劲儿,他大吼一声,决定一不做二不休,放火烧了这座林子,反正他们已经用了多次,够本儿了。至于苦心栽种这片树林的昊天信徒的艰辛,草原上一片松林成长的不易,那都不是他们所考虑的。 又至于,损折在里面的李大彪和其他兄弟是否还有活着的,就更不在他的话下,李大彪不死,他怎么快速上位?里面的人全死了,谁知道他在外面放的火? 横肉副手传令其他手下,命令死守各自方位,不得异动,只要有人从里面出来,格杀勿论。 此时地上已经有覆盖了一层积雪,只有在一个方位,积雪像是被风猛烈的吹过,露出了一丛丛枯草,甚至在枯草从中,还有不知什么人割下晾晒的一束束干草,最适合点火。于是横肉副手就在这里,亲手点燃了脚下的枯草。 枯草慢慢燃烧起来,向着松林烧去。等到烧着那一束束干草时,更是火焰腾空而起,火势越来越大, 横肉副手看着雪天中的火光,哈哈大笑。 笑声被猛地一阵北风卷回,烟气入口,横肉副手剧烈咳嗽起来。 咳嗽中他恍惚看见一个不能相信的事实:北风不但卷着雪花,还卷着火苗,从侧面倒烧过来,仿佛有什么助燃一样,很快绕到了他的身后。而且火势比他放的还要猛烈,打着璇儿的雪粒,都不能使这火苗稍有减弱。 被命令不动的手下有的大惊,赶紧过来扑救,有的仍然“严守”命令,冷眼旁观中带着一股快感:让你烧自己兄弟!报应马上来了吧,这火不烧别人,偏偏跟着你烧,活该! 这火确实奇怪,竟然呈圆圈的样子,猛烈的烧向横肉副手,火焰中不时冒出蓝色的怪烟,气味辛辣,刺鼻刺喉,令人窒息。 于是,横肉副手和身旁几个受到烟熏的人真的很快窒息。 倒是他下的不准擅动的严令,救了没来救火的人,使他们免于烟熏窒息的痛苦死法。 是的,他们的死法相对痛快。 松林另一方向的守卫人没有受到烟熏,也没有看见有人从这个方位突围,那是因为,分别有一根冰凌拜访了他们,顺便结束了他们的生命。 边上很快有人看出不对,树林里有高手!于是他们聪明的选择远离树林,向着树林上风向逃奔。可是没跑出几步,不知什么地方,反正不是树林里,射过来一件不知所谓、带着白色羽毛的什么东西,狠狠钉在身上,大多并没有伤及要害,也没有令他们恐慌,可是他们忽然手脚酸软,无知无觉,很快不能动了,也就最后失去了意识。 只有在最侧面待命的三个人得以跳上马背,向着来路拼命逃回去了。 阿乌扛着昏迷不醒的李大彪走出松林。 () 第49章 你还不能走 看着逃回白驼城方向的三个漏网之鱼,阿乌眯了眯眼。 此一役,他们俘虏一人,杀二十六人,仅有三人逃脱。战果很辉煌。而且松林被完好的保存下来,只烧了一块荒草地,没什么大损失。他们用石油和积雪,分别构筑了燃烧带和防火带,在石油的引导下,两边的火向着中间同一个方向烧,烧到中间接上头了就会熄灭,很简单的道理。 达达很兴奋,他虽然参与了整个战斗,但是他觉得自己一直像个旁观者,看了一场颠覆他印象的战斗。 他原本以为,三人对三十人的恶战,就是你来我往、捉对厮杀,就是杀一个够本儿杀俩赚一双,就是横刀跃马、铁血悲歌,就是拼尽最后一滴血。 结果阿乌和人质双双颠覆了他对厮杀的认识,人质只是想了一些乱七八糟的招儿,用了些乱七八糟的绳子、铁丝,点了些灰不溜秋的香火和野火,还有让自己趴在雪地里歪歪扭扭射了几小根弩箭,大鹦鹉在树林子里演了些无人能信的戏,这些人就被人质牵着鼻子走了。而阿乌,只是拿着他原本从十六寺里随手带出来的粗劣弓箭,用了九支箭,以及几根冰溜子,就把那些人干掉了。 阿乌脸上什么表情也没有,对付一群战斗力低下的乌合之众,还几乎用光了所有武器,这并不是什么大胜。而且这里离白驼城并不远,逃脱的三个人回去报信的话,很快就会再有人追来。 他敲了一下傻乐的达达,吩咐他去把匪徒身上剩余的武器、粮食、棉衣集中过来,包括他自己射出去的弩箭,准备马上就走。 阿乌的想法比较现实,他们现在实际上已经快弹尽粮绝了,看起来很多的毒药也所剩无几,实际上要不是人质拿出的毒药厉害的话,他们还不能如此快的结束战斗。 人质的毒药……阿乌心中陷入了沉思。那毒药和自己匆忙采制的毒药绝对不是一个档次的,那是当今最顶尖的毒药。可是,自己是什么人?身经百战、杀人无算的疑似间谍,也只见过那宝贝一次。这人质又是什么人?可以奢侈的随随便便的拿出两样顶尖毒药而毫不在意? 阿乌觉得心中有什么呼之欲出的东西在深深困扰着他。 他瞥了一眼达达和人质。 达达正是无知者无畏的年龄,初战告捷,使他兴奋的小狗一样撒欢。 人质看起来却不怎么兴奋,云淡风轻、心不在焉的样子,与他的年龄严重不符。也许是有意克制着兴奋?就像许多这种年龄的少年所追求的:毎临大事有静气? 阿乌看不透人质所想。 实际上人质此时确实心中很冷静,没什么可兴奋的,诱敌深入,消耗对方的有生力量,并放几个回去报信,本来就是他的目标。目标达成,是应该的。他想要实现的目标,很少有不能实现的。 但是,阿乌表现出来的超人丛林技能,让他很吃惊,而阿乌对地形的利用、对一场战斗的总体把握,最让他吃惊。 诚然,这次的狙击地点,是人质自己选的,狙击大策略,是自己定的,但是,他只是选了个地点,说了两句话,阿乌就完全懂得了他的意图,完美的制定了作战方案,并且更加完美的几乎以一己之力,实现了这个方案。 几乎可以说“英雄所见略同”了!但是,人质马上又在心里哼道:英雄?谁配和自己一起并称英雄? 对于阿乌,人质有些踌躇。他在心里感慨人的复杂性:武力高强的,往往过于残忍,心思缜密的,又往往过于算计。像阿乌,就是既残忍又算计。 当然,他能力是很不错的,但他早已给阿乌打上了“不可信任”的标签,他只能有条件的与阿乌合作,而不能完全信任阿乌。这个阿乌,太贪财了。在人质看来,这是阿乌难以摆脱的缺陷。只要他贪财,人人都可以利用他这一点来使用他,他就可以是任何人手中的刀,而不是他手中专门的刀。 阿乌观察人质,人质也在冷眼观察着阿乌。 看阿乌在草地里残忍补刀、杀死每一个中了麻药的倒地匪徒,而在杀死每一个人之前,让达达搜寻他们每人身上所剩的能用物资——连羊皮袄、皮靴都不放过,人质心里不由升起难以抑制的鄙视:果然!贪婪至斯。 是的,有些情绪自己也难以控制。鄙视,就是一种很难控制的情绪。 “带这么多东西干嘛?我们又不是转场的牧民,看你们的样子,要是有牛羊的话,你们也一并要赶着走了?”人质忍不住出言嘲讽。 阿乌目光如刀的看了人质一眼:“阁下倒是暖衣轻裘、准备充分,你看看达达都穿的什么?稍后变天,暴风雪下来,你要冻死他吗?” 说完这一句,阿乌都懒得理睬人质。又是一个眼睛长在脑袋顶上的人,只顾及自己感受、从来看不到别人的疾苦。 人质一愣,马上看了一眼达达。达达身上的羊皮袄很是破旧,而且短小,明显是去年的袄子已经跟不上少年的长个儿,这孩子的靴子只是一双单靴,现在也许感到寒冷了,里面胡乱塞着一些现采的暖和草。 人质自己身上不冷,就没有觉察别人都穿的什么,此时心里一震,才发现达达原来穿成这样。长冬刚刚开始,他身上的这套衣裳根本挡不住草原上的白毛风。更不要提稍后如何度过极寒的夜晚了。而阿乌,也好不到哪里去,衣衫颇为单薄,只有一件驼皮坎肩比较新。人质心里闪过一丝疑惑:他不是很有钱吗?怎么穿这么破旧?难道,还是贪婪所致,以至于舍不得?要钱不要命到这种程度,那也太匪夷所思了吧。 此时,从匪徒那里剥下来的皮袄、皮靴,已经换到了达达身上,他终于有一点暖和些的衣裳了,很高兴的样子。剩下的,也被他装到了马背上。达达还给大鹦鹉用松枝编了一个简易的笼子,外面罩上一层捡来的棉衣,给它取暖。他惦记着大鹦鹉怕冷。 至于为什么要收集那些武器,阿乌懒得跟人质讲。但是人质本是晶莹剔透的人,阿乌说一个开头,他马上就领悟了全部,不由得懊恼起来:是的,没有棉衣,没有补给,也没有武器了。阿乌身上只剩下一只箭羽了,稍后再有大队匪徒追上来的话,没人能赤手空拳对付他们。带走马匹,那就更好理解了,一路奔逃,全靠换马赶路,才能逃脱追捕。 人质马上为自己刚才的话而脸红,冷汗就岑岑而下。 他心里对自己说:“打仗就是打后勤!小爷爷教导过的,这么重要的原则,我怎么就忘了!今天这一场追逃,是一场非常实际的小型战争演练啊,有诱敌,有埋伏,有狙击,有配合,当然还有后勤补给,实际上缺一样都很危险。纸上得来终觉浅啊,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躬行实践,我的初衷不就是如此吗……” 看见人质讪讪的,达达很同情。他把手弩还给人质,人质一看,早已擦拭干净,还替他把所有的十根弩箭找了回来,整整齐齐摆到了箭匣里。 人质翻身上马。 达达问:“你要自己走?” 达达对人质其实还是有些佩服的,因为在这场战役中,阿乌的能力当然是最厉害的,但人质也出了一些厉害点子。比如让自己披一件白斗篷趴在雪地里,端着手弩伏击。自己从来没有想到过,披一件白斗篷趴在雪地里,就会谁也看不见,这么简单的道理自己居然没想到,真是可笑。 人质一时有些踌躇,善于决断的他竟然一时难以下决断。 北山大法师曾经教过他,要善于审时度势,果断决定。此时,松林里逃回去的人往白驼城一报信,十六寺那边必然也会得知消息,相信很快就会有人来救自己,自己应在附近等待他们为宜。自己已经借这次劫持事件金蝉脱壳,合理合法的离开十六寺的软禁了,下一步,相信大法师明白自己的心意,会把这批人马交给自己,自己还要带着这些人去查清山外山刺杀事件的真相。 但是,阿乌这个人有些奇特的地方,自己挺想跟着再看一看。流金河领域的草原大漠以及山外山区域,自己只是从堪舆图上熟知,并没有亲身体验过。十六寺那些人,自己也是熟识,和他们一起在草原上行走,只怕是从堪舆图的熟识上,到了一个惯常框子的熟识里,没什么新意,也终究摆脱不了家里的控制,这一点想起来就让人丧气。 而跟着阿乌他们在一起,是一种全新的体验。人质相信,他一定能见到很多以前不曾看到、不曾留意的东西。面对完全陌生的环境,陌生的人,一起去看那些向往已久地方,经历从来不能设想的事情,才能激发从未发现过的自己。也许,那才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真谛。 这个念头一旦生出,人质心里就涌上就难以遏制的渴望,他想要到完全陌生的环境中去奔驰、去探索、去发现。他仿佛听见草原深处发出野性的呼唤,在他心头撩拨、萦绕。这是他最后自己做主的自由时刻,唯一放浪形骸去流浪的时刻,他怎能不抓住?他凭什么不抓住? 况且,自己可以引导他们去山外山,借助他们的力量,调查山外山刺杀真相…… 正在出神,忽然一样冰冷的东西逼到了他脖子上,他惊讶回头,竟是阿乌用刀鞘指着他,用的还是劫持自张矛盾的那柄战狼。 “你还不能走。”阿乌冷冷的说。 本来还在犹豫是否跟阿乌在一起的人质马上炸了毛:“为什么?” () 第50章 再斗 阿乌问道:“为什么故意放走那三个人?” 人质翻了个白眼:“我的武器都给了你跟那小子,我手上没武器,拿什么拦住他们?” 阿乌说:“原本由你早早跑出树林,就是要你在外围防备他们逃跑的——他们那时已经是惊弓之鸟,你手中根本无需武器,你只要骑马在那里出现,他们肯定就会望风而逃,进入无人区,那里正是达达的射击范围,那样一个都跑不了。” 人质心中暗骂阿乌推断的真准,嘴上却说:“我怎么会知道他们是惊弓之鸟?” 阿乌说:“阁下建议在这松林里伏击他们,对人心把握的精准,少有人及,怎么这会儿谦虚起来。” 人质说:“马有失蹄,我也有算不到的地方。” 阿乌说:“谋略大师居然耍无赖,很好。” 人质昂首骑在马上,不理阿乌的嘲弄,心里急速盘算如何应对。 阿乌说:“那么阁下再解释一下,早晨在沙坡上打旗语的事吧。” 达达马上想起了此事,瞪大了眼睛,愤怒的看着人质,心想,我看你怎么说。 人质愣了一下,大约没想到阿乌能看懂他打的旗语,这件事极难解释过去——他眨巴了几下眼睛,心里马上就下了决断。北山没有白教他。 他尴尬的一笑,然后收敛笑容,端庄了神色,低头对阿乌和达达二人行礼: “这件事我做的不好,我道歉!我以为是十六寺派来接我的人,怕他们看不见,所以打旗语告诉他们:我在这里。” 人质的坦诚出乎意料。 至少达达不由自主相信了他,马上觉得心中好受了很多,他甚至认为,敢于承认过错,就是有担当。有担当的人,几乎都可以称作“汉子”了。 阿乌却巍然不动,说:“是吗?那旗语是这个意思?我怎么看着,你打的是:散开,包围这里?” 阿乌的手已经握住了腰间的刀。林间的血腥气还在这里飘荡。 人质瞪大了眼睛:“不是这个意思!你看错了!……我知道了,我面向他们,你们在我身后,你们和他们看到的是相反的意思。我是要他们赶紧集中队形,过来接我。” 达达说不上话来,阿乌心里也是愣了一下,旗语还有反正面之说?毕竟,他是个失忆的人,也许真的是看反了记错了? 人质接着又说:“其实,这件事吧,你们不能完全怪我。咱们一码归一码,我讲讲道理。是你们劫持了我,所以就算我真的是让他们包围你,也是正常的啊,你想,谁愿意自己被俘虏的消息传播出去呢?你站在一个人质的角度,就知道这样的事不是针对你的,任何一个劫匪和人质,都会上演这一场,谁让我们身在其中,扮演的是这样的角色呢?” 达达听了马上糊里糊涂,居然觉得有道理。 阿乌后脑勺猛地疼了起来,人质这话当然还是狡辩,但是这话里似乎有什么触动他心底的玄机,让他很感慨。“角色扮演”这四个字在他心底回旋,让他深深震动,却不知道是为什么。 达达愣了一下,马上嚷道:“要我们原谅你,你就必须要保守我们的秘密,保守阿乌叔叔的秘密!” 人质缓缓的说:“这个自然。从过去的今天早晨开始,你们已经放了我,我也离开了你们,从那时起,我已经不是人质,你们也不再是劫匪,经历过松林之战,我想,至少我们是共同战斗过的。共同战斗过的人,叫同袍。我们是同袍,战友,我们应该彼此保守秘密,我绝不会泄露你们的秘密。” 达达说:“你向昊天起誓!” 金马族人大多数笃信昊天教,因此向昊天起誓,是一个很重大的承诺。 人质庄严说:“我向昊天起誓!” 人质虽然身体瘦弱,武力不佳,但是他天生有一种能说服人的能力,达达就很快被说服了。 阿乌脸色冷漠。 在短时间内获得别人信任,这种能力他也有。老莫达曾经说,“你整天想着几句话就获得别人的喜欢和信任,累不累。”从那时起,他才放弃了这种生存模式,变回了不想说话就不说的模式。但是他知道,所谓“短时间内使人信任”的人,除了少数天生如此的人,大多是刻意为之的后果。 也就是说,没有看起来那么值得信任。 所以,他的刀,还是搁在人质脖子上没有任何移动。 人质看向阿乌:“拿开呀。”他开始耸动脖子。 阿乌似乎在低头想什么事情,神色漠然,眼神不知看向哪里。 人质见阿乌没有理睬自己的请求,就继续耸动脖子,继而扭曲身子,他扭了一下身子,猛地向后一仰,说时迟那时快,他几乎倒贴在马背上,同时端起了手弩,瞄准阿乌扣动扳机。 阿乌还在不知想什么,距离如此之近,阿乌必被射中无疑。 达达眼睁睁看着变故发生,大叫一声,合身扑了过去,怎奈离得太远,根本来不及。 “咔嚓”一声轻响,接着“噗通”一声落地声音,然后是“啊”的一声惊叫。 “噗通”落地的是扑过来的达达,他终于没能救到阿乌。 惊叫的是人质,他不能相信自己看到的事实。 事实就是,阿乌依然端坐在马上,只不过他手中的刀,已经从人质脖子上,到了人质的手弩上,“咔嚓”的那一声响,就来自刀砸手弩,在人质扣动手弩扳机的那一刻,刀鞘准确的击打在手弩的弓弦机括上,手弩是被扣动扳机了,可是同一时刻,满满受力的弓弦突然松掉了,即将射出的弩箭就歪歪斜斜的射到雪地上了。 阿乌在早先惊艳一瞥时,就已经看出这手弩的关键部位了,因此人质扣动扳机的同时,他也砸碎了这个机括。 冰冷的刀鞘,又回到了人质的脖子上。 人质万万没有想到,还会有人破掉他的手弩,毁了他视作珍宝的机括,重将钢刀架到了他的脖子上,一时间,又惊又恐,又怒又恨,又心疼,急痛攻心,一口鲜血喷出,险些晕了过去。 () 第51章 驴向导 人质被捆了起来,扔到马上。 人质大喊大叫:“你们言而无信!早上已经说过要放我走了,现在又反悔。你们过河拆桥!用我的东西,打败了追兵,现在又绑我。你们,你们是毛驴子!喂不熟的狼……” 人质气得很想破口大骂,只可惜他听过的骂人话有限,翻来覆去不过是言而无信、过河拆桥这些“很严重”的责骂。可惜,阿乌和达达不这样认为,至于毛驴子和狼,阿乌和达达则根本不关心。 阿乌叉腰站在他面前,冷冷的说:“我是劫匪,我有权利改主意。” 人质鄙夷的说:“你当劫匪都不合格!第一,劫匪怎么会说‘我是劫匪’?第二,劫匪更应该言而有信、盗亦有道,否则以后劫了人,谁还给你们送赎金?劫匪也干不长久。” 阿乌握起拳头比划一下:“你道理多,不过我拳头大,所以我说了算。” 然后暂时不管人质,阿乌的注意力,主要放在另一个俘虏,李大彪身上。李大彪是他特意留下的,因而在伏击时嘱咐达达用麻药手弩射他,事后也没有杀他。麻药劲儿很大,李大彪一时醒不过来,阿乌拿出一根针,在李大彪无名指上扎了几针。 达达问:“你这是让他不能动手了?” 阿乌莞尔:“我只是让他一时听不见。” 达达说:“他手指上有耳朵?” 阿乌说:“嗯。” 达达:“嗯?” 人质在旁边骂道:“胡说!胡说!你扎的是手少阳三焦经的关冲穴,手少阳三焦经虽然进出耳廓,但是哪本典籍说过扎关冲穴可以让人听不见?那你怎么不干脆剁掉他的手指头?” 阿乌听人质喊出手少阳三焦经的名字,心中暗道,“我的技术又岂是典籍所能记载的?” 可是想完这句话,阿乌又有些发呆,这句话,似乎不是他自己说的,是谁告诉他的,给他留下的印象很深,所以此时一下子浮现在心中。可是,是谁对他说的呢?自己又是跟谁学的这些技巧呢?阿乌确信,自己用独门手法扎过这李大彪后,李大彪一段时间内,会什么也听不见。自己如此笃定,是因为自己已经用过很多次了。 暂时不能深想,阿乌又用黑布条,紧紧扎住了李大彪的双眼。然后,手脚捆的结结实实,丢在一匹马的马背上,再捆在马上。 阿乌手持一根细细的针,接着看向捆绑结实人质。 人质看见阿乌的目光,马上恐怖大叫:“不,不要扎我!”他虽然骂阿乌胡说八道,但是以身试针,那是绝对不干的。 阿乌说:“那你就闭上嘴。” 人质马上紧紧闭上嘴巴。 然而,阿乌到底是个无耻的人,并不守信用,仍然一步步走过来,人质终于大叫:“不要过来!君子说话算话——”他忘了,他已经多次怒斥阿乌“非君子也”,君子的要求自然管不到阿乌。 阿乌木然,嗤的一声,撕开人质腿上的布条。人质眼睁睁的看着他上好药,重新包扎起来,已经吓得一头汗,此时才知道是虚惊一场。 收拾完两个俘虏,阿乌吩咐达达:“达达,把这些马分成两拨,一拨跟着咱们备用,另一拨,让它们分头跑。” 达达麻利的把20多匹马分成两部分。 “嘿嘿,这些马,其实和人一样。它们是两伙儿的,忠诚老实能干的这一拨,跟着咱们,偷奸耍滑撂蹄子的,往那个方向跑。” “真的?” “你要相信一个马夫的话。”达达很严肃。 阿乌心中一动,又去捡了几具尸体,绑在另一拨马匹的马背上,这才算完成。 人质嘴上不敢开口说,只在心里骂道:“老奸巨猾!这是要把追兵迷惑死啊!” 天空中的雪停停下下,积着薄雪的草原上起起伏伏,一望无际,没有人烟,没有目标,就像阿乌此时的心情。 去向哪里?阿乌心中有踌躇。 发现蔷薇提供的信息无用后,他第一时间想的是回白驼城。但是,他现在改主意了。从进入钱庄开始,他似乎就被一只无形的大手推动着,走进一张已经张开的大网中。而且,他现在心中有一个巨大的疑问。他不打算被那只大手推着走了。他暂时不回白驼城了,他要先去山外山,到那里看一看,九月十五自己星夜赶赴那里,是为了什么?和什么人搏斗?以至于有了后来跳进流金河,靠着熊遁才脱身?是为了——找那个自己一定要找到的人吗? 阿乌要按照自己的节奏来行动,依次回答自己那六个问题。现在,他要回答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他去山外山干什么? 到山外山,就要先到小青山,再过小口子。 从白驼城向北,草原就渐渐过度成戈壁荒漠了。草原荒漠中有路,但是他们要避开追兵,就不能走大路,要一直在荒野中前进,怎么走呢?现在又不能问人质了。 忽然马群一阵骚动,接着看见一群长耳朵、花屁股的野驴从远处呼啸而来。 达达大喜,晃动手中的套马索,待驴群经过时,振臂一甩,套中一匹健驴。 “达达,我们已经有这么多马匹,不需要驴子了,带着反而是个累赘。”阿乌说。 达达笑道:“不是为了骑驴,我这是请了一个向导。” 达达向阿乌解释,在草原上,到了冬季,野驴有短距离迁徙的习性。它们活动很有规律,清晨到水源处饮水,白天在草场上采食、休息,傍晚回到小青山深处过夜。每天要游荡好几十甚至上百里的路程。它们跑动时喜欢排成一路纵队,鱼贯而行。由于经常沿着固定路线行走,所以在野驴经常活动的地方,会留下特有的“驴径”。只要跟着适当的“驴径”走,就一定能在天黑前到达前面的山区,那是野驴过夜的地方。 阿乌说:“我们跟着刚才那一群野驴跑,不就可以了?” 达达说:“这野驴精着呢。有人尾随它们,它们就不会专心往回跑了。有时候还会派出哨兵驴,故意引诱人朝着驴群的相反的方向跑,以确保驴群和老巢的安全。” 阿乌说:“那你捉住这一匹,有什么用?不怕这驴子犟脾气上来,不给你当向导?” 达达笑了:“我去跟它商量商量。” 说着,达达从口袋里掏出一小块干酪,然后凝视着野驴,一边举着干酪示意野驴闻一闻,一边嘴里发出含义不明的“啊-呃”的声音。 野驴竖起耳朵,瞪着大眼,看了达达一会儿,忽然伸出大舌头去舔干酪,达达抚摸野驴的头顶,继续“啊-呃”的说话。一人一驴“密语”半天,达达示意,可以跟它走了。 阿乌又惊奇又好笑,想起达达曾经跟自己说过,他的本事就是跟动物相处,原来这并不全是吹牛。阿乌将人质再次捞到自己马前,亲自看着他,准备好出发。 达达将另一群马赶向相反的方向,马群嘶鸣而去。 草原上驴径宽约一尺,纵横交错,伸向各处。野驴只捡着其中一条,毫不犹豫的迈开四蹄奔跑。达达指挥自己这边的马群像驴群那样,排成一条直线,依次跟着野驴,越来越快,向前奔去。 跑出约10里地,就看见先前的驴群正停在远处,支愣着耳朵看着这边,望见那头野驴带着一群马跑过来了,那群野驴赶紧跟在马群后面,也一起向前跑去。 这野驴本是极好奇的动物,经常跟着没见过的东西奔跑,甚至对猎人也会奔跑一阵停一阵,见猎人追不上来,就停下回头观望,直至看见猎人再次出现,才会撒腿再跑。野驴奔跑时速度极快,有时候马匹以及野狼都追赶不上,所以它们才能优哉游哉的观察猎人而不担心。 于是,草原上驴马相间,一字排开,浩浩荡荡,向着小青山方向奔去。 草原上只留下了驴群的蹄印,再也找不到马群的痕迹。 () 第52章 争食 野驴白天奔驰到草原大漠上,是为了寻找积雪下荒漠中仍然存在的饲草,因而遇到干草茂密的地方,野驴群就会停下吃草。 民以食为天,驴以草为天。在这一点上,无论达达怎样跟野驴“密语”,野驴都不放弃吃草,达达也就没办法。好在马儿们也需要补充体力,吃草休息。 况且,乌鸦已经饿极了。它从昨天晚上之后,就再也没有吃喝过东西,虽说穷人家的狗子耐饥寒,但是这次是饿很了,小乌鸦已经前胸贴后背了。 万幸的是,虽然达达准备的食物已经被马车带走了,但是一皮囊酒和一皮囊牛奶,还挂在达达的马身上。达达趁着野驴吃草,点燃一个火堆,将已经结冰的的奶化开,用一块皮子做成简易的“碟子”,一点点喂乌鸦喝奶。 阿乌和达达就简单吃了点干粮。人质嫌弃这些干粮来自那些匪徒身上,埋汰得很,因而宁可忍饥挨饿,也不吃一口。可是毕竟一天下来,从昨天晚上开始,水米未进,而且还受了伤,经历了一场围杀。此时一旦停下,不禁饥渴难耐。 匪徒那些干粮,他是打死不吃的。看着达达喂乌鸦喝奶,人质不由得舔了舔自己干裂的嘴唇。醇厚的奶香飘过来,人质眼前仿佛出现了奶酪蛋子、奶皮子、奶嚼口、奶豆腐、奶包子、奶茶、奶酒……饿呀,自从他出生以来,从来没有这样饿过,他从来不知道挨饿的滋味这样凄凉。他觉得自己都快饿成一只干瘪的皮囊了。 他注意到,达达喂乌鸦,奶都是从那只皮囊里面倒出来的,嘴巴和手都没有碰过皮囊的口子,那是保持干净的一皮囊奶。于是,趁达达不注意,人质悄悄拿过奶囊,咕咚咕咚就喝了几大口奶。那鲜润的滋味,堪称甘霖啊。 人质深深陶醉,没有看见一双黑漆漆的眼睛正愤怒的望着他,刚刚露出头的小牙正呲出来——那是即将炸毛的乌鸦。 乌鸦平时看起来非常乖,其实那得看对谁,狗子是最会看主人眼色的动物。达达养育了乌鸦,阿乌是乌鸦的主人,这两个人,都是乌鸦深深敬畏、亲近的人。可是人质,就连乌鸦都明白,那是“敌人”,是“可以欺负”的人。 牛奶是达达给自己的,属于自己,乌鸦深信这一点,每一只狗子都会为食物而战,小奶狗也不例外。看到人质正偷偷喝自己的奶,乌鸦简直气炸了肺,尤其他喝完以后还昂起头深深陶醉,令乌鸦是可忍孰不可忍,于是噌的上前,咬住人质的手,狠狠来了一口。 “哇!”人质哪里想得到有狗偷袭?虽然没那么疼,可是受惊不小,大惊之下手一抖,奶囊洒在草地上,泼了一半。 达达惊叫着赶紧抢起奶囊,看见里面只剩下了一小半,不禁悲从中来。 冬天的草原上,是找不到野生的奶的。草原上的野生动物,几乎都选择在春夏季产崽,秋天断奶,因为彼时水草肥美,易于觅食。到了冬季,草原几乎天天飘雪,食物短缺,哪有多余的体能储备喂奶?所以除了人饲养的牛羊,野外是没有奶的。这也是达达一定要把乌鸦留给阿乌的原因。没想到事情变化极快,他们还是一同带了乌鸦出来。 考虑到出来以后没有奶,达达才准备了一皮囊牛奶带着,不过也不知道能支撑几天,只能精打细算。乌鸦身体底子本来就弱,没有了奶,提前吃硬食,天寒地冻的,乌鸦一准儿是要闹肚子的,一旦生病,也不知能不能挺过去。要是挺不过去,可怜从小命运多舛的乌鸦还是要死在草原上。 这是他作为一个奴隶,拥有的唯一的一件属于自己的东西,也是自己送给阿乌叔叔的唯一的东西,如果连乌鸦也死了,阿乌叔叔再要和自己相忘于江湖时,一准儿很快就忘了自己。 达达越想越悲,既悲乌鸦,又悲自己,悲上心头,难以自已,眼睛里涌上了泪水。 人质呆呆的看着地上撒泼的牛奶,看着达达眼里竟然涌上了悲伤的泪水,吓了一跳。心想,难道我打翻的不是牛奶,是金子?是昊天赐予的圣水?达达怎么如此一幅吓人的表情?自己不过是想喝一口奶而已!怎么会弄得人怨狗怒的?人质也委屈郁闷的想哭,想大吼一声老子不干了! 可是,更加郁闷的就在于,没人能听自己的委屈,也没人会听自己辩解,为什么和一只小狗争奶!自己算是跳进黄河洗不清了。人质憋住气,反复的对自己说:“忍住!这是对我的磨砺!磨砺!” 倒是一直板着白板脸的阿乌问达达:“怎么了?” 达达说:“草原上冬天没有野生奶,没有了奶,乌鸦会死的。” 人质心里暗骂:怎么不关心我没东西吃,会不会死?可是生气归生气,少不得还要收拾自己闯祸的烂摊子,人质打起精神说:“谁说没有野生的奶?野骆驼就有奶。” 达达说:“哪有冬天下崽的野骆驼?” 人质说:“野骆驼不是冬天下崽,可是它的崽吃奶的时间长,别的动物一个来月,小骆驼得一年多。现在草原上小骆驼不过才半岁,正是奶水好的时候,对强壮小狗身子很有好处。” 一席话又说的达达破涕为笑,浑然忘了泼洒牛奶的悲伤,转而开始向往骆驼奶了。强壮身体,那对乌鸦正合适呀。 阿乌心道:“又来了,又是几句话说的达达反怒为喜了。不过,这人质之博学,真是无所不知,十分罕见。看起来他也不像见过野骆驼的人,肯定又是书中得来。” 达达马上就去“请求”野驴带他们寻找野骆驼,也不知他怎样跟野驴“商量”的,野驴居然真的带他们到了一片出现了缓缓圆坡的地带。 看着远处清晰的山影,那就是小青山,达达与野驴“告别”,马群与驴群就在此分道扬镳。 又是达达施展能力,果然在一个圆丘下,找到一小群野骆驼,许是骆驼天性温顺,而达达又与骆驼渊源颇深,达达居然说动一头母骆驼允许乌鸦直接去吃奶。 乌鸦十分开心,人质也长舒一口气。 考虑到人质的特殊需求,达达专门为他挤了一大皮囊骆驼奶,和乌鸦的分开,以供人质后面路上喝。达达毕竟是善良的。 人质捧着那一皮囊骆驼奶,心中五味杂陈:第一次凭一己之力而不是家庭原因打赢了小狗?赢得了人生第一桶奶?怎么想都有点悲欣交加。心里想:“得道高僧圆寂之前,留下偈语说:悲欣交加。我此时悲欣交加,是不是修行又有精进?”如此胡思乱想着,心境也就平和下来。 人质背着阿乌和达达,拿出他仅藏的一小块点心末末,悄悄的喂给乌鸦,以作贿赂。乌鸦从来没吃过如此好吃的东西,不免摇头摆尾。只是到了夜间乌鸦咳嗽不止,拼命喝水,达达和阿乌都不知何故,只猜是不是受了风寒?人质此时才知道,狗子不能吃甜食。 不过人质仍然偷偷喂乌鸦软烂的面食,好在乌鸦并没有出现不适,倒是从此以后,开始逐渐添加了辅食。 () 第53章 愤怒的小猪 阿乌已经解开人质身上的绳索,以方便他饮食以及“方便”,这里是一片荒野,谅人质即使逃走,也无法生存,更无法回到白驼城,所以阿乌不在意。 人质喝着驼奶,心中百感交集,不禁怔怔的发呆。忽然一回头,却马上大怒。 那边上,阿乌正在一声不响的摆弄他的手弩。 这架手弩,无论从哪方面看,都是制作精良的上品,可是,先前却被阿乌一刀打中要害,毁了弓弦机关,成了无用之物。 现在阿乌竟然悄没声的鼓捣这把毁在他手的手弩——这是怎样的无耻?人质已经出离愤怒了。在这一天里,从早到晚,他已经不知道愤怒过几次了,“制怒”两字早已被抛到脑后七十里之外。 “不要动我的手弩。”人质克制住愤怒,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冷漠的字。 阿乌眉毛一扬,同时手里拿着手弩一扬:“我动了,怎么了?” “……” 人质气得什么也说不出来。树无皮难活,人无皮难敌,他今天算见识了。 “一把手弩而已,那么宝贝做什么?”阿乌一副平淡样子。 “什么?一把手弩,而已?!你知道制作一把手弩需要多精妙的技巧?比一把弓难多了!”人质鄙夷阿乌。 “正是因为如此,弓箭一直被使用,而手弩则快被淘汰了。”阿乌仍然淡淡的说。 人质的愤怒突然一滞,因为阿乌说的不错,而且正说到点子上了。 一般手弩看起来跟弓箭外形、原理都差不多,但是手弩除了有弓背、弓弦,还有固定的弩臂、弩机等机关,制作的精巧程度非常高,正是因为如此,手弩制作成本高,制作周期长,远不如弓箭简便,所以,手弩已经渐渐退出军队装备了,而弓箭,还是军方的普遍装备。尤其现在,有了红衣大炮之后,就连以前极为重要的攻城弩也几乎退出军队装备了。 “但是,手弩的好处也是弓箭不能比的。最大的好处是简单易学,不必像弓箭手似的必须经过长期严酷训练才能成才。无论什么人,稍一训练就可使用,不需要特别的臂力,也不需要特殊的武林高手,男女老幼、士农工商,都可以快速的形成战斗力。”人质沉下心来,凝神辩论。 “你说的没错,但是在使用上,手弩的缺陷也是明显的:射速慢,射距短,并且因为手弩必须是横端的,占位置大,不利于军队排兵,所以真正军队使用手弩的不是很多。”阿乌说。 人质的眉毛也扬了扬,看来阿乌很了解手弩,他有一种棋逢对手的快感:“所以,这东西要不断改进。要使它适应真正的需求。比如这把手弩,就是改进过的,增长了弓弦,相当于增加了力臂——哦,抱歉,你不明白什么是力臂……” “不,我明白。怎么?不要说你也看过《几何原本》和《物理基础》。”阿乌两本书的名字脱口而出,说完之后,他才想起,自己也是刚刚想起这两本书的名字,在此之前,他已经忘记了自己看过这两本书。 “哦,再次抱歉,我恰巧看过。”人质毫不示弱。 两人不由互相凝视。这已经是第三次两人恰巧看过同一本书。第一次,是关于火药,第二次是关于石油,都出自《梦溪笔谈》。这一次,是关于手弩的受力。这些都是相对偏僻的书,而且,《几何原本》和《物理基础》都来自西方,科举考试不考,青鸢国人对此感兴趣的不太多。而同时对这三本书感兴趣的,整个天行大陆,大约也是万里挑一、十万里挑一。要让这样两个人碰面,那简直是针尖恰巧对上了麦芒,比张飞遇见孙猴子还难。 “我一直认为,人应该充分利用和改进工具,而不仅仅是修炼自身。”人质说,然后又挑衅的补了一句:“包括利用毒药”。 阿乌说:“这样基础的理论,还用说?人和禽兽的区别,就是会利用工具。人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会利用工具的动物。除此之外,再无其他。飞鸟翱翔,骏马奔驰,游鱼潜水,都是利用自身。所以,人才是万物之灵。工具就是人身体的延长。有了合适的工具,人人可以当大侠。” “说得好!当浮一大白!”人质已经忘了和阿乌的碰撞,豪爽的干了一口驼奶。 阿乌瞪着人质。人质神采飞扬、眼神明亮的样子,他忽然觉得很像一个人。像谁呢,却又想不起来。 “你那把手弩,其实还可以改进。在弓背上装弓弦的地方,你现在用的是两个圆环,这样不够润滑,会影响拉弦的速度。” “哦?” “圆环改为滑轮……” “果然!” “不过,这样就又回到一开始的问题了:过于精巧,反而太耗成本。不过,如果不是装备军队,仅仅作为个人爱好,那也无所谓了。” “不,不仅仅是个人爱好。你对手弩很了解,但是你还没有说出手弩最大的优点:可以长时间瞄准、开弓待发,而不必担心臂力不支。这种特性适于做什么?”人质狡黠的一笑。 阿乌的心,咚的一跳:可以做什么?当然是狙杀!难道这人质竟然是个杀手?可是想到这里,自己也觉得荒谬,他一个富家子弟,做什么杀手? 人质哈哈一笑:“假如,一支队伍中,设有这样几个人,隐蔽于某处,专门在关键时刻狙杀敌方首领,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岂不是效果惊人?” 阿乌的心再次咚的一跳。这想法看起来异想天开,但是一定很有用。然而,这样一个身材瘦弱、却又勇于当人质,博览群书、而又琢磨着狙杀的人,他有点看不透人质这个人了。 人质也对阿乌兴趣大增,笑眯眯问道:“你在军队待过?” “……”阿乌无言以对。 “哦,我忘了,你……你真的忘记过去了?”人质很好奇。 “……”阿乌依然沉默。 人质见阿乌不答,伸伸舌头,做个鬼脸。这时才显现出与他年纪相称的活泼,他看上去也就是十五、六岁的样子,只比达达大几岁。 气氛随着人质的忘形而放松。 阿乌简单点点头:“我叫阿乌,他叫达达。你叫什么?” 人质犹豫了一下,说:“三不……” 达达哈的一声笑出声来:“三不,这是个什么名字?” 人质飞快的说完:“三不……小珠儿。” 达达笑得更厉害:“哈哈,你为什么不叫……三只小猪儿?” 这回连阿乌也忍不住大笑起来。 人质涨红了脖子——他的脸上贴着东西,看不出颜色,怒道:“就叫这么个名字,怎么地吧!” 金马人喜欢起名叫什么什么珠,取其珍宝之意,阿乌和达达都没在意。只是,这个名字太好玩儿。 阿乌忍笑说:“嗯嗯,没什么,很好的名字!很好的名字。以后我们就叫你小猪,怎么样?” 人质愤怒的说:“不行!你们要叫我全名!” 达达接着说:“那就是三只小猪喽?怎么,一只小猪不行,非得三只全出来?” 达达正是少年顽劣的年龄,笑个不停。 达达问棉布笼子里的大鹦鹉:“爷们,他叫什么?” 大鹦鹉躲在里面说:“三不!三不先生。” 达达惊讶的张大了嘴巴:“真叫这个名字?” 大鹦鹉又说:“他还叫……嗯,小珠儿!” 人质怒道:“闭嘴!” 大鹦鹉不敢再说。 人质气愤的转过身,再不理这两人一鸟,心道,自己怎么想的,怎么会脱口而出这样一个名字!简直全天不在状态。 () 第54章 借问 继续前进,终于赶到了小青山脚下。 小青山是草原荒漠地带上一条小山脉,高度不是很高,但是足以隐蔽一些需要藏匿的人。 阿乌寻了一个背风的地方扎了营。 这里前有起伏的圆丘做遮挡,后有茂密的树木做篝火,可以过夜了。明天从这里进入小青山,再穿小口子,继续前往山外山。 小雪已经停下,落山前的太阳还剩最后一点暖意。阿乌和达达趁着天光还亮,赶紧行动。阿乌去打猎,达达搭帐篷,人质小猪拖着伤腿,什么也不做,就张着手站在那里看。 从匪徒那里收来的帐篷只有一顶,达达什么也没想,谁知撑起来后,小猪却是把他的小单人帐篷,也撑在了达达撑的帐篷里面,占据了帐篷里的半壁江山。 达达惊问:“你这是……” 小猪理直气壮:“我必须放在这里面,否则晚上太冷了,我的小薄帐篷挡不住寒气。” 达达气愤:“你这个帐篷占地方太多了!把它放进去的话,我和阿乌叔就挤得没地方了!何况,我们还要放个俘虏进去,否则这个天儿他在外面就冻死了。” 小猪说:“冻死就冻死。真不明白,你们千里迢迢带着累赘干什么。” 达达说:“阿乌叔要用的,他必须跟着我们。” 小猪还待辩解,达达恼火了:“你自己有帐篷,要么你出去自己睡,要么你就把帐篷收起来,和大家一起挤着睡,否则这里面全是你了。” 小猪这才苦恼的说:“我,我从小没和别人一个帐篷睡过,有外人在旁边,我睡不着。可是放在外面,又撑不住寒冷。” 达达耸耸肩:“凡事儿都会有第一次,你出来混,总要做好吃苦的准备。” 金马人的习俗,是全家都在一顶大帐篷里,帐篷是毛毡构成,帐篷中央燃起火堆,所以一般的风雪是不怕的。 但是此时他们用的帐篷只是一层薄毛毡,又要挤进四个人,已经只有很小的余地点火堆了,小猪再坚持在里面撑起自己的小帐篷的话,就挤掉了火堆的位置,会很冷。 二人争执不下,却是以达达的坚持为最终胜方,小猪心情很不好。 一时阿乌回来,带回了几只野兔,清理之后,叉在树枝上烧烤,不一会儿就香气大作。达达固然馋的咽口水,却还不是最馋的。最馋的是小猪,他本来在生气,现在就像发现了好东西的馋猫,盯在烤肉前一步不走,两眼放光,只等烤熟就吃。达达看见就来气,什么活儿也不做,就知道吃。 达达讥讽道:“三只小猪,你这是多长时间没吃过肉了?” “我不是馋,我是饿。”小猪头也不回的回答,声音还蛮严肃的。多长时间没吃过肉?他自己心里算了一下,不多不少,两天。前天在十六寺还吃过。但是,他一天一夜没吃东西了,他从来没有想到饥饿的滋味是这样可怕,简直摧枯拉朽,摧毁了他的严重自尊,也摧毁了对阿乌和达达的气愤。吃完再生气。 阿乌走过来,往那几只烤兔上撒了一点细盐和辣椒粉,火焰猛地窜起,爆出耀眼的火花——馥郁的香气也同时飘散开来。小猪再也忍不住,伸手拿下一只,顾不得烫嘴,就开了吃。不过,即使如此猴急,却也没忘了保持就餐礼仪,不声不响,举止优雅。 达达摇头:“怎么馋成这样?会不会待会儿这几只野兔不够吃的呀?”想到这里,危机感大作,他也赶紧伸手取肉来吃。 小猪和达达比赛似的大嚼,路上蛮横而凶狠的阿乌倒是不着急,掏出小刀,一条条割下,然后蘸着他准备好的调料吃。 阿乌的背囊里有调料,这让小猪很是吃惊。他亲眼看见过,阿乌从他的背囊里拿出过一袋又一袋的毒药——这会儿阿乌又拿出这样那样的调料,两种小袋子看起来很相像,他会不会不留心拿错了?嗯,拿错了才好,阿乌倒地,他一个人足以对付的了达达。 可惜事与愿违,阿乌专注于吃东西,似乎在默默想什么心事,完全没有中毒的意思。终于小猪忍不住,试着蘸了一下,立刻暗暗后悔,为什么早没发现?如此美味,可惜已经到了结尾。 饭毕,达达自去树林中照顾那群马匹吃夜草。 熊熊篝火前,阿乌淡淡问道: “似乎还好吃?” 小猪这才知道,自己的猴急吃相已经全被阿乌看在眼里,待要贬低阿乌的作料,已经来不及,哼,是真名士自风流!于是破罐破摔,率性说道:“岂止好吃?可称作美味。” 美味?阿乌心里飘过惆怅,自己似乎曾经吃过无数美味,可是现在已经荡然无存,什么都忘记了。 阿乌面无表情,说:“那你知不知道我为什么说,你还不能走?” 阿乌的转折有些神奇,然而小猪也没有失措,他见招拆招,凝神看着阿乌,回道:“确实不知道。” 阿乌的眼睛看向漆黑的夜色,嘴里说:“我有问题想请教。” 小猪不动声色:“客气了。你想问什么?” 阿乌说:“你可认识一位十五六岁,被称作‘少主’的人?” 小猪脸上什么表情也没有,但是心中犹如惊雷滚过。他昂起头,思索了片刻,问阿乌:“为什么问这个人?” 阿乌听了小猪的回答,就已经知道自己问对了人:小猪知道少主。但是,他肯不肯回答呢? “因为他认识鬼子姜,而鬼子姜认识我。我要向他请问一下:我是谁?” 这个问题十分可笑,但是小猪没有笑,他板着脸,又是仰头一阵思索。他转头盯着阿乌: “你拿什么来交换这个问题。” 阿乌说:“你的自由。” 小猪说:“你岂能用我的自由威胁我?” 阿乌说:“抱歉,我没有办法。这是最后一次。” 小猪说:“这件事非同小可,你要起誓,绝不对任何人提起。” 阿乌严肃的说:“我起誓,绝不对任何人提起!” 小猪说:“你们中原人不信昊天,起誓没诚意。” 阿乌说:“如有违反,就让我,让我永远找不到自己。” 小猪又说:“因为某些特殊的原因,我可能被迫有所保留,你能否接受?” 阿乌点头:“接受。” 小猪盯着阿乌的眼睛:“记住今夜你说过的话。” 阿乌说:“自然。” 小猪转过身去,用低低的声音说:“‘少主’是我……弟弟。” 阿乌大吃一惊,心里原来许多不解的地方豁然而解,怪不得,蔷薇要拼命帮小猪逃出来,怪不得小猪对少主和蔷薇的关系那样敏感! () 第55章 似曾相识 接着阿乌又想,少主和小猪还真有那么些相像的地方,比如,都很高傲,比如,都爱摆谱。可能大户人家的子弟,都是如此。 阿乌又在心里想到:小猪比少主可爱、诚恳多了,虽然也有瑕疵,但是博学聪敏,足以抵得过那些小小缺点。还有,小猪这个名字,比什么少主,那也有意思的多。 阿乌很愉快,除了小猪比少主可爱,最重要的,既然小猪是少主的哥哥,那么一定也是认识鬼子姜的,也是熟悉黑衣人的。看得出来,小猪有很重的戒心,他不会逼迫小猪多说其他东西,他只要知道鬼子姜和黑衣人的信息,足矣。 阿乌马上说:“原来如此。那么,我不找令弟了,我问你。” 小猪说:“你问。” 阿乌问:“鬼子姜到底是干什么的?” 小猪道:“我打个比方,你可以理解为,是我家里雇佣的一伙家将中的一个。” 阿乌说:“听命于什么人?” 小猪说:“理论上,听命于我父亲。但是,最近才知道,那伙人里出了叛逆,擅自行动,参与了不该参与的事,卷进了极大的阴谋之中,给我父亲惹了大麻烦。肯定有人在暗中指使他们,嫁祸我父亲,所以,这些人真实的身份是什么,我现在也不清楚了。” 小猪马上接上了一句:“不过,我正在追查这件事。我昨天一定要急急忙忙逃出十六寺,就是为了搞清楚这件事,找出幕后之人。” 阿乌蓦地想起,还在温泉湖边,初次遇到黑衣人和鬼子姜时,少主曾经斥责鬼子姜的话:“你们是参与那件大事了?……小心办出让子孙后代唾骂的遗臭万年的事!” 阿乌心想,他们所说的事情,一定是件极其重大的事情,他心里又浮现出那种“他应该知道”的奇怪感觉。 “什么事?” “不是你应该知道的。”小猪淡淡的说。 阿乌心里却有种很奇怪的感觉,他固执的认为,那件事,是他应该知道的。也许,他九月十五那夜,从白驼城匆匆赶出来,就是为了参与那件“大事”?那股一直在他心底蛰伏的执拗感又出来了:他一定要去做那件事,一定要做……做什么事呢?与小猪嘴里说的“大事”又有什么关系呢? 他的头又开始剧痛。 小猪眼看着阿乌沉默着,带着一丝痛苦闭上了眼睛。那痛苦,不仅仅是头痛的痛苦,它像闪电击中阿乌的心,是那样强烈,以至于震撼了小猪的心底。呵,一个这样痛苦的,男人。 半晌,阿乌睁开眼睛,问:“发现除了叛徒……那是什么时候的事?” 小猪说:“大约半个月前才发现。” 阿乌又说:“鬼子姜要杀死你弟弟,你知道吗?” 小猪点头。 阿乌不解道:“我不明白,他一个家将,为什么要杀死少主人?而且,像你们大户人家,聘用家将,都是用的家生子奴隶,如果不是,那也要使用死士,怎么会出叛逆这种人?” 小猪黯然道:“大户人家有大户人家的麻烦。那家将,的确是个家生子,不过不是我家的,是……我父亲妾侍家的。” 阿乌恍然大悟。这必然是一个大户人家里面互相倾轧的故事,关乎地位,关乎家产,关乎争宠,他不想深问,于是皱眉道:“你昨夜说的,鬼子姜属于一个组织,叫‘守夜人’,是真的?” 小猪说:“这是鬼子姜自称的,并没有什么人能证实这一点。守夜人在江湖上神出鬼没,一时也不能确认。但是,鬼子姜确实是因为自称是守夜人之一,我父亲才使用他的。你要问我,我只能这样回答。” 阿乌平静了一下心绪,缓缓的问小猪: “那么,我有可能是鬼子姜的同仁吗?有可能也是你家的家将吗?” 这个疑问,在他心里已经憋了好久了,今夜火光熊熊,映照寒夜,他不吐不快。 小猪惊讶的看着他,没想到阿乌会问出这样的问题,他以前只知道阿乌失忆了,今天晚上才看到阿乌痛苦的一面。而阿乌直接问出的这个问题,又坦率的像一把没有鞘的刀,闪着慑人的寒光,带着令人怜悯的脆弱。 他可从来没想到过,自己家将里会有这样的人。 阿乌继续问:“你——你以前见过我吗?” 小猪脸上看不出表情:“不,我从未见过你与鬼子姜在一起,也未在家将名册里看见你的名字。” “见过一个叫马飞腾的名字吗?”阿乌问。 “没有。”小猪果断摇头,他才知道,这是阿乌的真名。 阿乌稍稍有点放心。他看小猪,总觉得哪里见过似的,有些似曾相识的奇怪感觉,心底中总害怕自己以前与小猪见过——以鬼子姜同仁的身份。如今小猪矢口否认,使他放心了一些。不知为什么,他认为小猪今天晚上讲的话是可靠的,不同于昨天晚上。 不是家将的身份,那么,会不会是守夜人呢? 见阿乌低头思索,小猪马上就猜到了阿乌所想,于是再次沉不住气,忍不住出言讥笑道:“不要想太多了。守夜人都是极厉害的人物,如果你是守夜人,那我还要恭喜你。” 阿乌说:“你家有什么敌人?” 小猪冷冷的说:“我家的敌人,有很多,明里暗里,数不清。” 阿乌摸不着头脑:“比如?” 小猪随口说:“比如,各种仇家,可能有白皑国的人,落阳部的人,朝廷里的人。” 阿乌纳闷:“你家怎么得罪这么多人?” 小猪说:“哼。” 阿乌说:“我是说,我有可能是你家敌人的敌人。” 小猪心中升起一股压不住的怒火:你把我绑起来时,怎么不这样认为?于是马上反唇相讥嘲笑道:“你的意思是说,你有可能是我家敌人的敌人,也就是我的朋友咯?” 阿乌无语。确实,他们之间,不但不算朋友,而且还是敌对关系。自己劫持了他,又一直食言,不放他,折磨他。 阿乌叹了口气:“我只是就事论事,做一个推断。” 虽然自己的推论理论上也是对的,但是,事实上这种可能很小,他们之间,仍然是活生生的敌对关系。而且,小猪这人死犟,又浑身是刺,说话尖刻,也不让人……喜欢。 然后小猪就闭了嘴,无论阿乌再问什么,他也不开口了。 忽听身后树林里哗啦哗啦作响,达达拖着一个黑乎乎的东西走过来。 看清楚达达拖的东西,阿乌笑了:“原来是这东西醒了。” () 第56章 李大彪的恐怖生活 是的,李大彪终于醒了。 最先醒来的是他的痛觉,剧痛、酸痛、麻痛、颠痛,种种痛在他身上醒来,然后把他本人痛醒过来。 他的触觉是慢慢恢复的。 浑身酸痛,以及四肢麻木,以及如坠冰窖,种种感觉同时加在他身上,使他痛不欲生。 他看不见,这个他不害怕,他已经觉察到自己的眼睛被蒙住了。 令他可怕的是,他的听觉一直没有恢复。他本来以为,就像触觉一样,身上的感官会一样样慢慢回来,可是,听觉如石沉大海,再也没有回来。 一个江湖中人,没有了听觉,几乎等于命没了一半。 他的心也凉了半截,作为一个横行几十年的老江湖,他马上觉察到,自己是在一匹马背上,可是马儿没有向着什么地方飞奔,而是很诡异的在缓慢的移动,不时有灌木、树枝扫到他的脸上,过了一会儿他才醒悟,是马儿在吃草。 他看不见,也听不见,全身恐惧,于是张口大喊,喊不出声音,才发现,嘴巴里也塞上了一块破布。他拼命挣扎起来,发出模糊的呜呜声。 接着,他就感觉自己的身子被人翻动,还没等他反应,身子忽然落空,马上剧痛传来,原来自己跌落到了马下。身上的绳子一紧,李大彪觉得自己被拖在积着薄雪的地面上,砂砾、石块和荒草擦过自己的脸,热辣辣的疼。 终于停止了移动,李大彪又开始挣扎,不管外面是什么人,先打开他的嘴巴和眼睛也好啊。可惜他的愿望落空,头上某处一阵麻痛,他接着昏了过去。 …… 阿乌和达达在帐篷后简略用树枝搭了一个草棚,把马儿都赶进去避风、取暖,又在草棚边、帐篷边多生了几堆火,然后挤进帐篷。 阿乌意兴阑珊的允许小猪使用他自己的帐篷,达达见阿乌答应了,也就不再言语。小猪躲进大帐篷里自己的单人帐篷内,一向挑剔的他也没有更好的办法,这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 阿乌在帐篷里面唯一的空地上,挖了一个坑,把烧好的树枝做成木炭放进去,上面用树干搭了一个简易“熏笼”,一下子提高了帐篷内的温度。小猪暗暗道,这人看起来沉默寡言、凶狠冷漠,实际上倒是心思敏捷、心灵手巧。 然而阿乌把李大彪拖进来后,却没有马上入睡,先是把大鹦鹉放出来,密密教了一些话,又嘱咐了达达,然后又刺了李大彪的手指一阵。 …… 李大彪再次慢慢醒来。不过这次令他惊喜的是,他的耳朵,终于能听见声音了,这使他大大的松了一口气。试了试,浑身仍然是绑着的,眼睛也是蒙着的,但是李大彪不怕,他天生神力,等到适当的机会,他会伺机逃跑的。那两个施暗算的人,他还真没放在眼里。 听力恢复之后,李大彪觉得什么声音都是美好的,包括此时有人悉悉索索进帐篷的声音。 这个声音一直向他身边过来,李大彪放缓呼吸,装作还没有醒来的样子。 然后,有什么粗糙粉末落到自己脸上,密密的一层。 “够了!再放多的话,他脸上的肉就要全烂掉了。”一个压低后仍然极其怪异的声音说。李大彪一下子就听出来了,这就是白天在松林里说秘藏的那个声音! 秘藏,李大彪的心里又火热起来……等等!他刚才说什么?什么要全烂掉了?接着,他就感到脸上开始一阵阵的麻痒。脸,那声音说的是脸要烂掉!李大彪打了一个寒战。 只听另一个陌生的声音说:“不要紧,烂掉肉还有骨头呢,不怕。” 李大彪听了心里恐惧的蹦蹦跳:你不怕,我怕啊! 一会儿那声音又说:“我刚才又采到了一些腐肠草,师傅说过,这东西可以让人的肠子在肚子里腐蚀掉,可是外面人还看不出来,不知道他自己的肚子里已经成了一滩脓水了。平时没人给咱们当试验品,咱们也不能拿人试一下效果,今天好了,抓了这么个羊沽,可要把平时不能试的东西全试一遍。” 那个怪声嘎嘎的笑了起来:“试完了,估计这羊沽就只剩骨头架子了,真过瘾!” 李大彪听了全身寒毛都竖起来了。 陌生声音说:“咱们已经先后把跟踪咱们的人都干掉了,今夜实验完毕,咱们就马上取宝藏。你说,李闯留下的宝藏会不会东西太多,咱们两个拿不过来?” 怪声音沉吟道:“有道理,要不,咱们再到外面去抓一个人来,当搬运工?适当分他一点宝贝也不要紧。” 李大彪听到这里,心里急得如同火烧,他一个劲儿的想说:“我!我呀!我可以帮你们!你们不要杀我不就行了。”可是嘴里塞着破布,难以发声。 仿佛老天爷听到了他的强烈心声,陌生声音说:“你说这个人行不行?”说着踢了李大彪一脚。 “也行。”怪声音说:“就是不知道他大清早带着一群人,追到黑松林干什么?追谁?这些事情不弄清楚,咱们可不能要他。” “问问他不就得了?” “他不说实话呢?” “哈哈,我先给他灌上腐肠草的水,不说实话,就不给解药,还继续灌毒药。只要他不傻,那就知道怎么选呗。” “也不怕他耍花样,后面还有一个他的同党呢,他不说,立刻杀了他,咱用那个人。” “还有,两个人说的话,要对照一下,谁说的不一样,也是杀了。还怕他们作怪?” “选死还是选发财?这不是很容易吗?哈哈!” “对,谁先说实话,就先用谁,说晚了的一刀杀掉。” 听着这两个人老是在转圈子、慢悠悠的说话,被蒙着眼、堵着嘴的李大彪都快急疯了,他心里已经一万个愿意了。 觉察到嘴上的破布被猛地拿掉,李大彪就喊:“我——” 一个字没说完,一竹管苦涩的水就灌进了他的嘴巴,下巴被一推,苦水就全进了他的肚子。李大彪魂飞魄散,知道那恐怖的腐肠草已经进了他的胃肠,他甚至觉察到一股绞痛马上在他腹部隐隐出现,他头上的虚汗立刻冒出。 一把冰凉的刀刃搁到了他的脖子上:“闭嘴!我问,你答,有半句假话,立刻死得很惨!” 李大彪吓得马上老实了。 () 第57章 审问 一声装模作样的咳嗽声之后,有人问话了。 “你叫什么名字?” “小人李大彪。” “是男是女?” “……”身材魁梧的李大彪差点崩溃,审问他的人不但声音怪异,问的话更加怪异。 “是个女的?”那怪声恶作剧得逞,更加得意。 “咳咳!我来问。” 这是换了一个人。 “你是哪儿人?” “小人白驼城人氏。”李大彪的回答中规中矩,如同小学生见先生。 “你是做什么的?” “小人是驼帮的……头号打手,小人的武功,白驼城内数第一。” 阿乌和小帐篷里旁听的小猪一齐想:可惜,脑筋也是数第一——倒着数,原来是浑人一个。 李大彪被放开嘴巴后,唯恐再次被堵上,于是不待人问,立刻滔滔不绝的说起来:“我们驼帮是白驼城内第一大帮派,西北所有车马行都是我们的,消息最灵通,什么也瞒不过我们的眼线。大到王公们最宠爱哪一房福晋、手里有多少洋货,小到青鸢朝要和白皑国划界,没有我们不知道的……” 帐篷里的小猪大吃一惊,失声问道:“划界?谁说的?”还小?这还是小事? 李大彪也吃了一惊,他不知道这里还有第三个人。 小猪是实在忍不住了。这个浑人第一句话就石破天惊,“划界”二字,可绝对不是普通小混混儿能编造出来的。 小猪心道,北山法师不是说,划界现在是一件机密的事情吗?怎么这样一个没脑子的无名小卒都知道了呢?看来,划界的消息真的是走漏了。这走漏风声的人,很可能与自己家叛变的黑衣人有牵连,甚至,走漏风声的人,就是策动黑衣人叛变之人! 那么,是谁故意走漏风声? 阿乌则心里猛地一震,小猪的话,把他从混乱中惊醒:划界!如果真有划界的话,那就是一件大事吧?就是那件“搞不好要遗臭万年”的大事,以及“自己应该知道的大事”吧?他一时没理清楚,自己应该和划界是什么关系? 李大彪说:“帮主说的。帮主手眼通天,还认识皇帝……” 小猪呵斥道:“胡说!打嘴!” 李大彪不服气:“我听帮主说的。我偷听到他和一个人谈话,他们就是这样说的。” 阿乌和小猪一齐问:“那人是谁?” 李大彪说:“我也不认识,反正是个大人物。” 小猪鄙夷道:“圣皇何等样人,你们这样的人也配认识。” 李大彪说:“帮主认识的是皇帝……的孙子,是皇孙。” 小猪的心砰砰跳:皇孙!来了!北山法师说过,两国划界谈判期间有高层叛国者,难道这人竟然是一个皇孙? “什么皇孙?哪一个?”小猪马上追问,两眼放光。 “是……是那个,朱雀的皇孙。”李大彪终于说了出来。 “呸!胡说!”阿乌和小猪又是一齐呵斥。 “朱雀已经灭国40年了,朱家早就死绝了,哪来的皇孙!”小猪说。 李大彪把头一梗:“帮主他们就是这样说的。” 看着李大彪那样子,阿乌觉得他不像是撒谎,可是,朗朗乾坤,突然冒出来朱雀的皇孙,那岂不是荒唐? 这个消息虽然惊人,但是没头没脑,暂时无从追究。阿乌按捺住心中的烦闷,把话题重新拉回来: “你们今天早上在追什么人?” 李大彪露出吃惊的神情,心道:追什么人?您们还不清楚?难道那个人真在抢宝的内讧中死了?可是他不敢如此说,只得答道:“呃,追一个卖国的谍子。” 静寂。 帐篷里一时什么声音也没有。 阿乌即使已经有了心理准备,还是震惊无比,他的心,无声的沉到了井底,一片苦涩。 过了一会儿,才问道:“他卖了什么国?做了谁的谍子?” 李大彪答:“自然是卖了青鸢国,做了白皑国的谍子。” 阿乌:“他都卖了什么给白皑国?” 李大彪说:“情报呗。” “具体点,什么情报?” 李大彪哪里知道?给逼急了,就大声说:“青鸢要和白皑国划界了,他一准儿是出卖划界的情报呗。” 阿乌说:“你们怎么知道?” 李大彪气愤的说:“他取走了钱庄里的巨款!如果不是出卖情报,怎么会有这样一大笔钱?一个人,做什么能有这样的巨款?*的!这么一大笔钱,为什么不给老子?给老子的话老子也干。” 又是静寂。 阿乌的心继续下沉,沉到不知名的所在。当初取钱的时候,他就怀疑过这是一笔什么样的钱,可是,此时被人如此明确的说出来,他心里还是如遭重锤。 小猪眼光复杂,他当然想起了前一天阿乌刚劫持他时,曾把他带到瑞蚨祥钱庄的情景。现在想来,当然是因为……李大彪说的什么巨款。而且,小猪自己亲眼看见过,阿乌从怀里拿出的一叠一叠的银票,他身上,千真万确带着巨款。 阿乌比自己有钱多了。自己有钱是因为家庭,阿乌呢? 李大彪虽然人很混蛋,但是他这话说出来,还是比较符合逻辑的。 人证物证俱在,铁证如山。 小猪倒吸一口凉气。他刚刚觉得阿乌可爱了一些,就得知信息,阿乌原来是个谍子。 偏偏这时候阿乌问:“李大彪,你说那人是白皑国的谍子,有证据吗?” 小猪心说,还要什么证据? 李大彪一愣:“我帮主说的,还不能作证据?他取了钱,还不能说明问题?” 阿乌苦涩想道:“那么,如果全天下都说我是什么,我就得是什么吗?”心中忽然一阵凄凉,觉得真有这样一天的话,结局多半会是如此吧? 阿乌沉声说:“你帮主凭什么这样说?那人取了钱,就一定是卖国的钱吗?证据呢?” 李大彪说:“做谍子这样的人,怎能让我们轻易抓住证据?人人能抓住他证据的话,他早就死了”。 帐篷里又静了下来。 脑筋糊涂的李大彪这话说得有点胡搅蛮缠,可是别人也驳不倒他。 所以,他说的很像是真的。 大家的目光忽然集中到了阿乌身上。 就连小猪也是安静的。 李大彪见众人不再说话,得意洋洋的说了一句话:“卖国的谍子,人人都可以杀之!” 还是没人说话。 沉默,就是默许。 混蛋李大彪前一秒钟还在遗憾为什么不是他拿了钱做了谍子,但是他此时嘴里说出的这句话,却无人能反对。 连阿乌也不能反对这句话。 “想携款潜逃,更加要杀死!”想到巨款,李大彪气愤难平。 () 第58章 今夜无人入睡 帐篷里一片静寂,只听得寒风从帐篷顶上呼啸着刮过。 阿乌一句话也没有辩解,只是默默的低着头。 “哀莫大于心死。”看着阿乌的样子,小猪心里冒出一句话,最令人悲哀的是,这个失去了记忆的人,还是他自己亲自问出这个结果来的。 这句话冒出之后,小猪马上又警觉:什么哀莫大于心死?一个谍子,怎值得同情? 可是他接着不自觉深深的惋惜:阿乌还是有才能的。一路观察下来,他心里已经得出了结论:阿乌这个人,瑕疵很大,但是能力绝对有。这样一个人,竟然是个谍子,真是可惜了,太可惜了!在此之前,无论阿乌有多大罪过,哪怕是杀了人,他都可以帮忙摆平,可是,谍子,不行。叛国,不行。 大法师说过了:叛国者必须死。 想到这里,小猪心里一阵寒冷,不由得在自己的小帐篷里往边上缩了缩。他想到一个很现实的问题:阿乌会不会恼羞成怒,杀了他们几个灭口?——如果进行角色推演的话,这是阿乌的最佳选择。 如果阿乌要杀自己这几个人,以阿乌的武力值,以及残酷,他们是毫无还手之力的。小猪不由得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腰间。 这一刻小猪心里想到了很多,但是,帐篷内一片寂静,什么也没有发生。 阿乌低了一会儿头,又倔强的抬起了头。 小猪看见阿乌的眼睛已经发红,闪着困兽般的光。困兽犹斗,小猪想到的就是这个词。 果不然,阿乌低哑着声音说:“必须有证据,否则你们谁都没有权利,说谁是谍子。” 李大彪说:“帮主肯定有证据。帮主没有的话,他的朋友肯定有。再说,为什么一定要有证据?这样的人,宁可错杀千人,不可使一人漏网。” 李大彪本身就十分阴鹜,这番话又说的理直气壮,更显得狰狞可怕。 一直没有说话的达达忍不住说:“我看你比谍子更可怕!” 李大彪转头向声音的来源,他糊涂了,不知道这里面到底有多少人了。 李大彪重又凶悍的说:“我可怕?是,我李大彪杀人放火,奸淫掳掠,无恶不作,是白驼城的头号凶人,可是我杀一个谍子,别人只会给我叫好。而那个谍子,无论他多本事,多和气,只要做谍子,就是永生的污点,就是可杀!” 帐篷里又是默然。李大彪这个无赖行事令人不齿,可是他这番话,无人能说不。 这就是“大义”之所在。 哪怕一个人渣,只要他站上了“大义”的制高点,他也能振振有词,也能碾压阿乌。 而阿乌,哪怕他心中有万种情怀,只要他被怀疑是谍子,他就永不翻身。 阿乌再次抬起通红的眼睛:“不,没有证据,你就不能指责任何人!”他横下一条心,死死不退。 虽然他经常在心里偷偷怀疑自己,可是,自己可以怀疑,别人不可以。在有真正可靠的证据之前,他不会承认自己是一个谍子,他不会输掉心里的这口气。 听到阿乌斩钉截铁而嗓音低哑的话,在这一刹那,小猪都替阿乌不忍心:已经很像了!阿乌从一出现,就很像一个谍子,可是阿乌竟然选择抵死不认。他自己忘记了自己是谁,可是他不承认自己曾是一个谍子。这个场面真是令人怜悯。 小猪的心里也刮起了风暴,阿乌真的是一个谍子吗?自己要不要出手除掉他?小猪的心里飞快的闪过他认识阿乌的一系列画面,在这些画面里,无论阿乌曾经多么让自己气愤,可他的确没有做任何谍子的举动。 小猪的心,就像在坐跷跷板。 “即使阿乌劫持了自己,可是他从没有想过奇货可居,拿自己换情报什么的,这是阿乌最让自己放心的地方。反之,阿乌一次次出乎意料的要放走自己。只不过因为各种原因,自己没走成。这不是很反常吗?难道,仅仅是因为阿乌失忆的缘故?” 小猪在反复的思量,达达却什么也没有想,他无条件的相信阿乌,寂静中,达达还带有童声的声音在斥责李大彪: “你胡说!没有证据血口喷人!你吊儿郎当,根本不把人命放在眼里,又怎么能辨别谁是谍子?你那些都是杀人的借口。” 李大彪说:“是呀是呀,你说得对,我管他是不是谍子呢,谁做谍子就去做,关我什么事?我要跟着你们去挖宝藏!” 阿乌冷静了一下,继续问:“驼帮在什么地方?帮主叫什么?” 李大彪:“在白驼城,总部是千里车马行。帮主叫房向阳。” 阿乌想,车马行,怪不得那天自己跟踪李大彪时,一辆车过后他就不见了,原来是这样。 “你帮主的朋友,叫什么?” “叫什么掌柜的。” “你说的朱雀的皇孙,叫什么?现在在哪里?” “不是已经告诉你了吗?就是那个什么掌柜的,叫什么我不知道,反正他现在在白驼城。” 什么?这人就在白驼城?阿乌和小猪都感心惊,预感到白驼城真的要不平静了,要有大事发生。 “那人长什么样子?” “我没见过。只听声音文绉绉的,还咳嗽。” …… 李大彪被再次砸昏了过去。 帐篷里再次寂静无声。 小猪久久不能入睡,也不敢入睡。 “李大彪口口声声谍子必死,可是眼前这个谍子会不会死,现在没人知道,李大彪却肯定是必死的。李大彪指责阿乌是谍子,阿乌坚决不承认,要抹掉这件事,首先就要杀死李大彪。第二个要死的人,就是房向阳。阿乌已经详细问明了房向阳的地址、相貌、擅长功夫以及亲友,这是知己知彼百战不殆,阿乌很快就会回白驼城杀房向阳。第三个要死的人,是所谓帮主的朋友。这条线上的人,都要死。然后,自己也要死。” 想到自己,小猪苦笑一下,从角色推演来看,好像是这样。不过,自己也不是没有反击的一战之力。枕戈待旦吧。 小猪真的把什么东西取出,放到了枕下。 …… 帐篷里不算太冷,可是阿乌觉得彻骨的寒冷。 他一动不动,不翻身,也不动作,只是睁着眼睛,看向什么也看不见的黑夜。 只有在无尽的黑暗里,他才能尽情宣泄他的……无助。 他心中很无助,也很愤怒。 愤怒于他看不见的无尽的黑夜,愤怒于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愤怒。 他不知道以前发生了什么,他不知道现在为什么这样,他不知道自己心里为什么有那样多的愤怒。 他愤怒难耐。 达达则翻来覆去。 “睡吧。”阿乌对达达说。 而小狗乌鸦,也开始不停地咳嗽。它不明白,为什么吃了那好吃的东西后,会如此痛苦。 () 第59章 哀莫大于心死 无论你睡或不睡,黑夜都会过去。 无论夜晚多么难捱,清晨都会来临。 就像外面再次落雪的山地,这片小营地的氛围也有些清寂、寒冷。 出乎小猪的意料,阿乌没有趁黑夜杀死他们,甚至连该死的人渣李大彪也没有杀死。相反,他再次把李大彪弄得听不见了,砸晕了绑到了马背上。这是要带着这个死累赘跋山涉水去? 小猪不明白,他越来越看不透阿乌。最开始他和蔷薇要借助阿乌逃走时,他曾经给他打了一个“不可信任”的标签,但是在后来的接触中,他却在不知不觉中,反而给予了阿乌极大地信任,由此可见阿乌的复杂和吸引力。 现在阿乌被认定为谍子,小猪不由得反复在心里进行角色推演,思考阿乌可能采取的更深远的谋略——因为他知道,阿乌是一个狡诈的人,他的谋略能力不差于自己,那么,他带着李大彪,是不是有更险恶的打算呢? “如果回到白驼城,把李大彪交给十六寺,让他们追查朱雀皇孙的事情,这件事很重要。”阿乌对达达说。 小猪怵然而惊,是了,他怎么忘了这一点?将使白驼城陷入危机的,就是那个所谓的皇孙啊,而李大彪知道这个人,还有比这重要的人证吗?阿乌百忙之中能想到这一点,那么,他到底是不是个谍子呢? 小猪的心,再次坐上了跷跷板。 阿乌的脸色明显很难看,小猪选择视而不见,达达则是怕触动阿乌心事,特意避而不谈。于是一行人静悄悄的,包括昨天晚上曾经过了嘴瘾的大鹦鹉爷们。爷们心想:我也不说话,我聪明着呢,比那只小乖乖狗还会察言观色。 默默无言的这一队人马,很快越过小青山。 朔风夹着雪花,扑面袭来,干硬寒冷,劲力强大。 地面上不再有枯黄的草,全部是荒凉的戈壁和沙漠。朔风过处,细尘和着雪末一溜烟的飞扬。 “往小口子方向。”阿乌淡淡的对小猪说。 小猪一愣,这是让他指方向,带路?这是命令他?阿乌怎么知道自己一定知道路?以往只是觉得阿乌有时候讨厌,可是现在知道他是一个谍子之后,小猪忽然觉得阿乌冷森森的,不由心中有些害怕。 因此,此时惴惴不安的小猪不敢推诿,从怀里掏出一样东西,摆弄了几下,就指出一个方向。 达达好奇的看过去,咦,一个圆盘,里面有根会动的针,这是什么? 阿乌看都不看小猪一眼,仿佛早就知道小猪会有东西指明方向。 马群向着那个方向奔去,带起飞扬的烟尘和雪流。 …… “口子”一词,是青鸢民间对一些关隘的称呼。 青鸢国的北部,是广袤的草原、荒漠,从昊京出发,在几千里的草原荒漠上,矗立着两道险峻的山脉。山脉阻隔了通道,只在一些豁口处可以通行。 天行大陆上,历朝历代都在豁口上据险设立关隘,关隘往往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关隘与关隘相连,形成草原、荒漠上的孔道。千百年来,那些孔道又被称作走廊,而这些豁口又称作:口子。民歌所谓《走西口》,指的就是这些口子。 由昊京向北,著名的关口有两个:一个叫王家口,一个就是白驼城。从昊京出发,出平原,上高原,第一道关口是群山中,朱雀旧长城上的王家口。长城上关口有六七个,唯独王家口是控制昊京至草原的通道,因而最为有名,现在也已经发展成为中原与草原之间的大城市。 王家口再向北,是白驼城。王家口位于昊京与白驼城正中间,向南千里,是昊京,向北千里,是白驼城。 从白驼城再向北,过了小青山,进入荒漠戈壁地带,还有一个著名的关隘就叫做“小口子”。 只不过,这道关隘不像王家口那样是长城上的关口,也不像白驼城是高原上孔道,它是沙漠中必经的绿地,所以叫做小口子。 小口子再向北,就是荒漠。然而荒漠以北,却渐渐又成了草原。过了草原,就是著名的北海。北海是个深邃的湖泊,几千年前,《北海牧羊》的故事,说的就是那里。 北海之北,是茫茫林海。 …… 异样静默的奔驰中,路途过得飞快。前方远处现出几个排列如棋子的圆丘。圆丘本是一块块巨石,被荒漠中的罡风以鬼斧神工之力,切割成圆形,像蘑菇,又像一颗颗棋子,伫立在荒漠的棋盘中。 小猪想,原来那里就是著名的棋盘丘了,过了棋盘丘,就可以看见绿地了,小口子,快到了。 迎着风雪疾驰,阿乌他们三个穿着臃肿的人身上,都积了薄薄的一层白雪,像是三个雪人。阿乌腰间悬着的宝刀战狼,也积上了一层雪。 “欲将轻骑逐,大雪满弓刀。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阿乌心头涌上乱七八糟的句子,心中悲凉。 “汪汪!”寂静的落雪声中,一声清脆的狗叫打断了阿乌的悲凉。 “哎呀,乌鸦会叫了!”达达惊喜的说。 几个人勒住马,看向阿乌怀里,就连怕冷的大鹦鹉,也从小猪怀里探出头来:“会叫,有什么了不起。” “爷们,你不知道,小狗可不是生下来就会汪汪叫的,一般两个月才会叫,乌鸦才40多天,就会叫了,聪明……” 阿乌一个手势,止住了达达的笑谈。 乌鸦一副又是高兴,又是焦急的样子,耳朵已经竖起来了——难道,它听到了什么? 阿乌看向前方耸立的土丘。 在那里搞个伏击,还是挺合适的。 他冷冷的看了一眼小猪,小猪明白,这是警告自己不要像上次似的打旗语了,意思就是要自己不得妄动,不得耍小聪明。 小猪心里也有些疑惑,难道,是十六寺的人埋伏在那里?他决定当机立断,表明态度。 “爷们,你有翅膀,飞过去看看,有没有人?是些什么人?注意,看仔细了,有时候人会穿着白衣服趴在雪地里。还有,别乱说话,别和人搭讪,去去就回,小心箭,别被射着。” “太,太冷了!还下雪。” “飞一飞就不冷了,爷们嘛,就要有个爷们样儿。”一路上,小猪也已经无奈的认可了大鹦鹉的名字,就像他也无可奈何的认可了自己的名字。 爷们闻言,才不情愿的从暖和的怀里钻出来,振翅飞上天空,向着前方的棋盘丘飞去。 这边几个人就看见爷们很快飞到那边绕了一圈,突然,它像受了惊似的从低空拔起,猛地飞升到高空,然后扑闪着翅膀,手忙脚乱的向回飞。 它的身后,是几支突飞的箭羽!那些轻盈迅捷的箭羽,几乎要追上它长长的尾羽了。 爷们尖声大叫,拼命往回飞。 小猪马上判断不是十六寺的人:十六寺的人看见爷们,绝不会伤害它。 阿乌的心一沉。白驼城向北走,必过小口子。如果算好这一点,在这里堵人,确实是最佳狙击地点。 土丘后面,马蹄轻捷,一队劲装汉子转了出来,向这边而来。雪光中,那些人手中的长剑反射出如冰的寒光。 阿乌出手如电,一把抓住了小猪。小猪脉门被扣,半边身子麻掉,手脚都不能动,不禁绝望的想:“他要灭口了,要先杀我……” 绝望中小猪的身子飞起,准确的落到一旁空身轮休的十六寺宝马上,耳中听到阿乌大声说:“做个交易,我放你走,但是你要带着达达,这孩子有些傻。” 眼前一花,阿乌换上了一匹普通马儿。 小猪胸口一滞,来不及说什么,已经听到达达大喊:“不——”喊声中,达达和乌鸦也被抛上了宝马。 阿乌打断他:“来人是中原人,武功很高,你们两个拖油瓶没用,冲上去只是炮灰,骑上宝马,向白驼城逃命,还有一线机会。” 阿乌把一件坎肩抛给达达:“如果我不敌他们,那一定就是死了。你们把这东西带到温泉湖,帮我埋了。” 刹那了停顿,阿乌马上又极快的说:“如果,能查清我的身份,就麻烦埋东西的时候顺便跟我说一说。”这是冲着小猪说的。 小猪不知该不该答应,身下马儿却已经撒开四蹄,向着远处奔去。 “哀莫大于心死。人之将死其言也哀。直到死,阿乌都不相信自己是谍子啊。”小猪心里反复涌上这句话,心情复杂中还带着一丝莫名深深的痛楚。飞驰中,别过头回看阿乌,只见他端坐马上,正在把从匪徒那里收集来的箭矢一支一支的射出去。 而视野中的那些人,还是越来越近的围住了阿乌。 …… () 第60章 棋盘丘 小猪没想到他们的结局竟然是这样。 他和达达跑出不很远,就看见两个雪人立在前面路上。 虽然心里觉得怪异,可是逃命途中,再怪异的事情也只在心中一闪而过。 就在他们的马儿从这两个雪人身边一闪而过时,雪人却爆了!一只青紫的手闪电般伸出,按在马脖子上。马儿受惊,继续狂奔,却始终不能摆脱那一只魔鬼般的手,那手搂住马儿脖子,人和马抱在一起,在积雪的路面上划出长长的拖痕,终于停下。那人单手竟然生生将疾驰的马儿遏制住。 小猪的骑术也算是颇精的,但是也承受不住这巨大的冲力,栽下马来,差点摔晕过去。腿上的伤口破裂,涌出一股股鲜血。 回头看达达比他要略好一些,毕竟是马上长大的,在遇袭的那一刻,就已经钻到了马肚子下,然而却没有什么用,被雪人一把揪住,摔在雪地上,半天不能动,看来肩膀已经脱臼。 小猪脸色苍白。他从小见多识广,却从来没见过如此怪异的高手。难怪阿乌让他们逃,可惜他们运气不怎么好,终于也没逃得脱。 小猪想了想,只好束手就擒。 两个雪人抖掉身上的雪,原来是两个手执长剑的白衣人。雪人把小猪和达达两个人捆住,扔到马上,奔回到棋盘丘这边。 大鹦鹉只得飞上天空,却不敢飞远,只能在后面跟着,伺机找地方藏起来。 …… 棋盘丘这边战局已经变化,混战的人已从马上战到了马下,地下已经倒着几个人,鲜血一滩一滩,浸透了雪地,那是阿乌杀掉的人,可是此时,他也已经被七八个人围在了中间。如果这些人都和两个拦马的人功力相当的话,阿乌处境很危险。 一个仙气飘飘的老者跃了过来,森然道:“孽贼!听说你会使破剑式,使出来吧,我们七剑联盟领教领教。” 话音未落,老者手一挥,围住阿乌的那几个人身形一分,分别站住几个点位,众人手中长剑同时招式一变,七八柄长剑如虹如练,原来散乱薄弱的单兵力量立刻连成一片,罩住阿乌全身,忽然风雷声动,隐隐有大河倒悬、摧枯拉朽的气势。 阿乌手中战狼立刻被全盘压制了,场间局势大变。 这就是招式的厉害了。招式是武林高手创造和总结的最佳出手套路,经年累月之后,大浪淘沙,留存的都是战斗力极强的精华。如果再配之以内功心法,勤练不缀招式的话,就会踏足于高手之列。 天行大陆经过了朱雀末年的兵荒马乱、群雄乱起,武功重又发展繁荣起来,江湖人物开山立派渐多,聚众学武,呼啸江湖。只是凡人不是仙,毕竟要吃饭,武学逐渐成了一门营生。 而招式,就成为各门各派最重要的内容和标志了,什么“杨家枪”、“董家剑”等等,每门每派都有自己号称密而不传、压箱底的东西。 为了将自己的功夫发扬光大,每套功夫都有定式,每个定式还都有一个名称。现在诸如“黑虎掏心”、“白鹤亮翅”的名称已经不流行了,神秘莫测才是王道。 一些灵活的门派更是请文人助阵,将招式的名字取的高深莫测,集诗词歌赋禅于一身,美轮美奂、意境高深,令人闻之即生敬仰之意。随着青鸢朝民生的稳定,这种招式的繁复已经到了登峰造极的时刻。 偏偏阿乌一无所知。 “什么破剑式?不知道!” 阿乌冷冷回答,手中战狼宝刀抡起,竟然什么招式也不是,就这样抡圆了,风车一样迅捷无比的挥了出去。 只听见“当当当当”连成一片的急响,配合进攻的五六把长剑,无论是从哪个方位刺进来的,对上阿乌的宝刀,同时断做两截,迸落到雪地上。 他们引以为豪的七剑联盟合剑式,竟然就这样让阿乌简单粗暴的破掉了。 你有千般招式,我只有一个字:杀! 任你三十六计,我只知道直线最短! 那几个剑手马上大喊:“他是宝刀!用宝刀作弊!不要脸!有本事你用普通刀剑和我们比试。” 被捆在马上、肩膀脱臼的达达立刻大声回骂:“刀好就是作弊?那你们怎么不用光手?你们要脸?十个人对一个!” 其实对方也没有十个人,达达拼命往多处说,以更加显示出他们的无耻。 场间阿乌一瞬得手,得理不饶人,手中宝刀跟着一刀一刀递过来,一刀快过一刀,刀刀带起血花,喷洒在雪地上。在阿乌切瓜砍菜的攻势下,瞬间六七个人全部受伤。 老者喝退这些人,身形飘逸,长剑斜挑,接下阿乌的攻势。押着小猪和达达回来的那两个人加入战团,与那老者一起,和阿乌缠斗在一起。 这三个人才是这伙人中的顶尖高手,他们又已经看出阿乌宝刀厉害,因而剑身游走,从不与阿乌宝刀相碰,只攻阿乌的要害。 阿乌宝刀发挥不出优势,速度比不过白发老者,力量对上两个雪人也不占上风,几息之间,局势又变,竟然已经挂了彩。 持剑的老者三人互相使一个眼色,大喝一声,同时抖出手中长剑。阿乌眼前一暗,三柄剑隐隐形成一团气场,生出极强的黏力,将风雪都吸进战团。 外面的人只看见一团风雪猛地包裹住了四个人,巨大的力道带起的剑风刮面如刀,周边的几个人同时腾腾腾退出几步。 小猪和达达脸上变色,知道那是极高明的内劲功夫。在天行大陆,内功功夫是最顶尖的功夫,据说飞花摘叶皆可伤人的,更何况是三把明晃晃的利剑?阿乌这下完了!小猪心中一凉,达达更是急得涌出泪水。 只听得风雪中“珵——”一声长响,余音练成一片,久久不绝,几乎要震破耳膜。 三个人同时跌出风雪,弥漫的风雪散开,惊惧、不敢相信的声音从三个人那里发出: “破剑式!果真是破剑式!” 阿乌拼尽全力,一刀逼退三人,大喝一声:“这不是什么破剑式!你们是什么人?” “我们是山外山诸位勇士的师兄!” “师弟!” “亲人!” “师父!” 最后一声是那个老者发出的。阿乌浑身是血,那老者却还能保持整齐,不过眼神凝重,早已收起了开始的蔑视表情。 阿乌心中一沉。山外山几个字刺痛了他的心。 如此看来,自己肯定去过山外山。他想不起来了,可是这些人还记得,他到山外山去干了什么,这些人也知道。 “山外山?”阿乌凝神苦思。 持剑老者满脸阴霾:“孽贼!山外山的勇士,果然是你杀的,刚才的破剑式,就是明证!” () 第61章 乱如棋 阿乌发楞:“什么破剑式?我就是那么抡刀一劈。” 老者仰天打个哈哈:“你随手一劈,就能破掉我们三人的剑势?你未免狂妄了些。” 阿乌奇道:“破了你的剑,就是破剑式?” 老者阴沉的说:“我薛家剑天下无敌,无人能破,除了破剑式。这一招,山外山的贼人会使,你刚才也会使,不是你是谁?” 阿乌道:“天下人那么多,怎见得就是我?” 老者恨恨的说:“这招式天下就一个人会使,江湖规矩,他只能传给一个弟子,所以,这就是一个标记。说吧,贼子赵震军是你什么人?” 阿乌想了想,的确没印象:“什么赵震军?我不认识这个人。” 白发老者见明明已经验明阿乌的正身,阿乌却仍然不肯说实话,不但不认仇家,连师门也不认了,一味装呆卖傻,不禁大怒: “赵震军不认识,那么这柄长剑你总认识罢!” 老头再次出手,手中长剑剑风大变,凌厉异常,剑尖竟然吐出道道青芒。 其他人惊喜叫道:“剑芒!” 在天行大陆,剑芒是一个传说。传说只有剑术修行最顶级的人,才能将长剑使出剑芒,这东西已经多年不见,许多人甚至怀疑,剑芒是否真的存在。谁也没有想到,今天在这老者身上,竟然见到了传说已久的剑芒。 老者今天乃是第一次在众人面前使出剑芒,剑芒一出,一鸣惊人,老者意气风发,心中若有所动,不禁在微雪中仰天长啸,源源内力连绵不绝,啸声中雪花反飘,风势停顿,满地衰草气为之夺,众人无不景仰。 真不愧是……天下第一。 在这个年代,能够练出剑芒的人,肯定是天下第一,天下无敌。 近些年,江南习剑的人士模仿古人的雅事,就在薛家剑总坛所在地的最高峰西山,每五年组织一次“西山论剑”,邀请所有门派比武竞技。老者是薛家剑的长老,已经夺得上一次“西山论剑”剑术类天下第一的名头,自是天下闻名,教出的门人弟子无数。 此次他通过某种法子练出了剑芒,但秘而不宣,一直想找机会破掉破剑式后,再光明正大的向天下公布,因为,传说中剑芒就是克制破剑式的,不破破剑式,怎能踏实公布? 前些日子恰巧消息传来,有人用破剑式杀了他的门人,他怒不可遏,同时感到时机已到:杀掉此人,报仇、祭剑!昭告天下! 如果对上成名已久的赵震军,他没有把握必胜,因为谁也没有见过剑芒,不知道剑芒应该是什么样子的,更不知道剑芒是否真的可以破掉破剑式。但是这个初出茅庐的小子,应该正是他试剑的好机会!于是匆匆赶来,要牛刀小试,杀戒大开,以剑芒破掉破剑式,一举报仇并收获天下第一的名号。 小猪心中暗叫糟糕,看见那吞吐的剑芒,听见老者自称薛家剑,那么,这位老人的身份也就呼之欲出了——薛剑神! 薛剑神,那是什么样的江湖存在?那是神一样的人物!江湖上,已多年未见薛剑神的对手出现,除了西山论剑的选手,已经没人有机会和薛剑神过招了。这个江湖,是他们的江湖,是他的江湖。 老者长剑既已刺出,风雪再次在他身周凝结,更加显得他仙风道骨、声势惊人。 迎风而立,唯有阿乌。 阿乌凝视着风雪仙人,缓缓说道:“你的剑……我也不记得了。山外山……关我何事?” 薛剑神大怒,他还从未见过对他如此蔑视的人,此人不杀,天理何在?当即身形没入风雪,瞬间来到阿乌跟前,剑光凛冽,剑芒吐向阿乌。 剑手们发出欢呼。小猪脸色苍白,达达紧张得忘了呼吸。 眼见薛剑神的剑芒出现在阿乌面门,阿乌迅捷的举刀相隔,谁知剑芒竟会突然大涨,如同实质,刺入阿乌胳膊,鲜血横流。 危急时刻,阿乌身子一拧,刀交左手,横刀去削如影随形的剑芒。阿乌的左手刀竟然比右手使得更加快捷,剑芒被无声的削作两段,虽然断而不绝,但是已不能继续吞吐。 局势一滞。 旁边那几个受了伤观战的剑手一起大喊: “贼子必死!为山外山的弟兄报仇!” 六七个人陡然齐声呼喝,阻风断雪,震人心魄。 小猪心下暗惊,他知道,在中原一些会道门中,有一些神神叨叨、不可理解的东西,请神念咒什么的,不在话下,听说十分难缠,比打斗还不好对付,不由眉头紧皱,思索破解之法,却一时彷徨无计。 阿乌削掉一截剑芒,再次听他们说到山外山,忍耐不住出声道:“山外山怎么回事?” 那个狙击小猪的假雪人已经恼得哇哇叫: “贼子!装什么假惺惺?山外山你杀了我们三十多人!” 阿乌一愣:“我,能杀你们三十多人?” 假雪人嘴上一滞:“都算你的!有些死在你手上,有些是你不杀伯仁,伯仁因你而死!” 一边上达达听不懂什么意思,急得问小猪伯仁是什么,小猪说:“他们的意思是,那些人不管是不是阿乌杀的,但是都算是他杀的。” 达达说:“怎么能这样算?这不是不要脸吗!我听不懂,你懂你骂他们!” 这时爷们不知从哪里钻出来说:“我来骂!” 小猪忽然看见爷们,大喜低声道:“你不要忙着骂人,给我们解开绳子先!” 爷们:“我怎么解?” 小猪:“用你的大弯嘴!” 阿乌分出心神思索山外山的事,心中茫然,脑中空空如也,一时忘了薛剑神的剑芒,只是随手挥出战狼,剑来刀当,被剑芒刺中也浑然不觉,大部分心思用在了山外山上。 谁知他误打误撞,竟然暗合了对抗剑芒的路数——那剑芒,重在伸缩不定、出其不意,扰敌心神,阿乌不在意剑芒,也就不会受干扰。 “说山外山我杀了你们的人,你们亲眼所见?” “当然是有目击证人!你以为他们都死了就没人指证你了吗?不要妄想狡辩!”一个剑手说。 一开口说话,阿乌就中了一剑,但是薛剑神的剑芒也就此破掉。 “他支持不了多久了!”有人喜道,然后众人再次齐声大喊:“贼子必死!为山外山的弟兄报仇!” 薛剑神见阿乌对待剑芒竟然视而不见,随手抵挡随手破解,心中大怒。 继而大惊,他已经多年没遇到过对手了,难道自己的剑芒破不了他的破剑式?虽然阿乌不承认那是破剑式,可是,打败不了阿乌,就不能说剑芒是成功的,就不能说自己是无敌的。现在这个恶魔一样的杀手,不但杀了自己门下几十名高手弟子,还如此蔑视自己苦练出来的剑芒,不将他杀掉,自己的颜面何在?尊严何在?今天他必须死,肯定死。 眼见阿乌如坠魔障一般,一味追问山外山的事,薛剑神略一转念,于是舌战春雷,大喝一声: “咱们的勇士,是到山外山杀划界的卖国贼的!怎与你无关。” 阿乌心中更加迷茫,马上思考山外山、划界、卖国贼之间的关系,以及究竟什么人是他们口中“划界的卖国贼”,迷茫之中身上再中一剑,鲜血如注,他的快刀也已经不那么快了。 这时一个清脆的声音从旁边传来: “谁说划界的是卖国贼?你们到底是什么人?”是小猪出口了。 () 第62章 怒袭 小猪看到阿乌既要和三个顶尖高手斗剑,还要与那些伤的七七八八的人的“咒语”斗争,早就急了,只是一时插不进去。此时薛老头运起功力大喝一声,震慑了阿乌,也同时震慑了那些伤号,此时不插话,更待何时? 何况这老头话里信息很多!杀划界的卖国贼,不就是指的划界使团团长?原来是他们干的。自家黑衣人中的内奸,也一定与他们有关,这个问题岂能放过?虽然阿乌已经被指为疑似谍子,小猪也在考虑要不要杀死这个谍子,他和阿乌各有各自的目的,但是此时在这些人面前,他们必须并肩战斗。必须。 于是他接过话头,替代阿乌担起了舌战的主力:“是什么人?躲在这里做偷袭的乌龟?” “老子坐不改名、行不改姓,刚才已经说过,我们是七剑联盟!”一个受伤颇重、萁坐在地上不能动的汉子大声说。他现在不能上场厮杀,只能在地上嘶喊,心中愤懑,不由的开辟新战场,与小猪展开舌战。 小猪听了心中一凛,立刻大声道:“骗人!假的!打着七剑联盟的名头栽赃的吧?七剑联盟是薛家剑、三清剑、雪峰剑等七家剑派的联盟,七家全部在江南,怎能跑到这里来?” 那人大笑道:“你这小子居然还有点见识,识得七剑联盟。不过,你做梦也想不到吧?我们远在江南,还能来北疆杀人?我们的勇士杀了划界的大官,他们一定会青史留名!我们也一样,留取丹心照汗青。” 小猪眉头紧皱,心中暗惊,嘴上继续说道:“胡说!什么划界?哪个大官?谁骗你们来的?” 那汉子鄙夷道:“什么骗人?我们军师神机妙算,哪是你们这些偏远之地的小民可以想象的。” 小猪冷笑道:“你们才是偏僻之地的无知之人,你们在江南,西北划界,你们懂什么?” 汉子说:“军师说了,让青鸢的划界不成,敌袭不断,后院不稳,就是我们的机会。” 小猪骂道:“我看你们才是卖国贼!青鸢后院不稳,百姓就要遭殃!你们胳膊肘往外拐,你们到底是那一部分的?” 汉子正气凛然说道:“我们是朱雀义军!推翻青鸢,就是我们的目标。” 一句话说出口,小猪惊了。旁边苦苦支撑、又多出几道伤口的阿乌也惊了。昨天李大彪说到朱雀皇孙时,他们都以为荒唐。没想到今天就马上见到真的、活的朱雀义军了。 只有那些剑手一脸平静,显然这汉子说的,他们早已熟知在心。而且根本不怕被他们知道。 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阿乌、小猪他们就要死了。只有面对死人时,他们才会毫不顾忌的说出如此大逆不道的话。 显然,他们认为阿乌、小猪和达达是笼中之鸟,穷途末路,必死无疑,所以根本不在乎让他们知道自己的身份。 也是,此时小猪、达达已经被绑成粽子,阿乌已经成了一个血人,被薛老头剑芒牢牢压制着,眼见支撑不住,马上就会倒下。想在剑神手下逃生?想也不要想。 然而,被强敌包围,被长剑指着,小猪还是怒了,他大声呵斥道:“无耻!青鸢划界,关死了的朱雀什么事?” 地下的汉子振振有词的说:“谁说不关朱雀的事?这天下,原本就是朱雀朝的,是青鸢抢了去的。” 小猪气得手都发抖:“你,你放……屁!你现在所在的这个地方,也是朱雀的?这里是我流金的领地!你让老朱家的人从坟里钻出来看看,这里和他有什么关系?让他自己说,当年朱雀朝的北疆界限在哪里?不过是长城一线。现在青鸢的北疆界限又在哪里?早过了长城几千里了!他无耻不要脸!” 地下汉子说:“青鸢取自朱雀,只要朱雀再把江山夺回来,青鸢的江山就全是朱雀的!嘿嘿,青鸢是为他人做嫁衣了。” 小猪愤怒至极,拿起一块东西就砸向那汉子:“呸!呸!无耻!朱雀当年连老百姓都养不活,现在国泰民安,还好意思来捣乱!你们当年连长城都守不住,还好意思说把江山夺回去!” 众人听得小猪发怒,一时没有想到,小猪的手怎么忽然就得自由了。 “噗”、“噗”!轻微的响声刺破雪花落下的声音,随着轻响,那坐在地上的汉子仰面倒下。 “射得好!”一只绿毛大鹦鹉大声叫道,爪子上还抓着一截绳子。见众人杀气腾腾的注视着它,这大鸟马上一缩头,退到众人看不见的地方,并趁人不注意,悄悄拱到昏迷中的李大彪的皮袄里藏起来。这里又有李大彪体温的暖和,又无人注意,甚好。 场间众人的目光已经被小猪所吸引,这才惊诧的发现,小猪手中端着一只雪白的手弩,正在射出弩箭。 这是路上阿乌暂时替小猪补好的,虽然没了机关,射程没原来的远,但是此时近距离射出,已经足够。 小猪深恨那汉子强词夺理,直接两支弩箭,全射在那人脖颈上,那人马上气绝。 小猪手弩使用的比达达精准多了,专射人脖颈,或是重要部位,何况弩箭上还残留着昨天的麻药,因此射到人即倒下,剑指二人的剑手马上被清除。 众人惊愕,只有阿乌心里雪亮,立刻抓住这一瞬间,压制已久的宝刀突破封锁,直逼白发薛老头。 薛老头却看出阿乌已经接近力竭,小猪手中的手弩威胁更大,因此不管阿乌的进攻,宁肯自己受伤,也要先杀掉小猪,手中长剑脱手,呜呜声响,掷向小猪。 正在掠向老者的阿乌也立刻放弃撩杀,如影随形掷出手中战狼宝刀,撞向老者的剑。 战狼后发先至,两柄利刃在空中撞击,爆出耀眼的火花,长剑断为两截,一起坠落到地面,砸在一个剑手身上,剑手怎想的到祸从天降?一声未出就已气绝。 小猪怒犹未尽,恨道:活该! 场间还剩下的几个人立时行动起来,手执长剑,攻向阿乌三人。 那白发薛老头接过众人抛来的长剑,立刻对阿乌展开绝杀。阿乌身上伤口已经极多,此时手中宝刀已失,赖以护身的武器没了,不禁没了招架之力,薛老头的剑从阿乌的胸前掠过,又带起一蓬血花。 而小猪那边,正好射完最后一支弩箭。 () 第63章 是他 马蹄声。 密集的马蹄声。 密集的马蹄声踏破风雪而来。 “糟糕!他们的帮手来了!” 无论是阿乌、小猪、达达还是白发薛老头,以及剑手们,每一个人心中都这样想。 在这一瞬,场间众人脸色都变得难看。 黑色的旌旗如同鬼魅在雪花中出现,一队沉默的马队旋风一样出现在视线中。 马队人不算太多,十来个人,除了最前面一个老实巴交的平民汉子,其他人都着黑色衣甲,衣甲不算鲜明,颇有风尘之色,但是胜在整齐、肃穆。 小猪立刻认出,这不是军队,但是,比军队杀气更重。这支队伍堪称是青鸢朝的特种军——是搜捕营。而前面那个平民汉子,一般是个向导。外地人进荒漠,一般会找个当地人做向导。 搜捕营主要活跃在昊京以及江南的那几个大城市,西北地区很少出现,一来西北是北山法师以及金马族那些贵族王爷们管辖的地界儿,搜捕营等闲不愿过来讨人厌、搅混水,二来西北是苦寒之地,除非朝廷重犯,搜捕营也不愿到这儿来自讨苦吃。 现在,他们来了,还是这样亮明旗帜、盔甲整齐的来了,那只能说明,真的出了朝廷重犯了。 在场所有人都吁出一口气,均想:“不是来抓我的。”然后又想:“原来他们是重犯,那太好了。” 从搜捕营那黑色的旗帜出现以来,阿乌三人就在绝望中看到了希望,于是死死支撑。而薛剑神等人虽然不惧官府的搜捕营,但是也不想和他们照面,愈发加快了招式,恨不能立时将三人毙于剑下。 只是这三人已经看到希望,怎能不做垂死挣扎,愈发不好杀。甚至小猪找到一个机会,迎着搜捕营黑沉沉的队伍跑去,先声夺人喊道: “大人!这里有朱雀余孽!他们谋杀朝廷命官!”薛剑神等人心中一凛:怎么忘了这茬。 在青鸢,谋逆是一等一的大罪,江湖中有反意的零星组织,已经被清理的差不多了,那些脑子里有想法、不慎流露在笔端的书生,更是满门抄斩,血淋淋的事实已经将全国之人都吓成了寒蝉。 七剑联盟一直是个隐蔽的组织,但是近期有些活跃,难免头脑发热。他们这一批人又仗着功夫一流的高,江湖上没几个人被他们放在眼里,对这几个小贼胜券在握,也没放在心上,就说出了来历,谁知此时真的来了官兵,这可不是闹着玩的,要杀九族的。 一个脑筋稍快的剑手已经喊道:“胡说!他们才是杀了朝廷命官的凶手!白图雪耶就是他们杀的!” 领队的搜捕营军官吃了一惊。 他叫韦应保,正在带队搜捕重犯。韦应保在搜捕营已经熬了很多年,却一直升迁很慢,如今年近四十,还是个把总。他正在发愁怎样运动运动往上走走的时候,今年8月出了个大案子,有人偷窃军部重图,被捉拿归案后却又逃脱。上头很恼火,命令搜捕营负责将人抓回。正好当红的那几个搜捕营干将都另有任务,就把这个活儿派给了韦应保。韦应保接命令后,心中发狠,一定要借这次机会好好表现一下,让那些大佬们看一看,到底谁是有真本事的。要说韦应保也确实是有真本事的,竟然让他找到不少线索,于是从昊京不辞辛苦、不畏艰难的一路追来。到了白驼城,又在白驼城发现蛛丝马迹,于是顶风冒雪追了出来,将将在此时到达棋盘丘。 韦应保这边一路追来还没等展开工作,就有两帮人从雪里冒出来,抢着向他报告有谋逆之人。这么说,无论是哪一帮,总有一帮人是凶手,是谋逆,这是板上钉钉的事儿了。 韦应保的脸被冻木了,心里却是活跃的,马上打起了算盘:有人说西北荒凉地区逃犯成堆,有重犯的可能性是极大的。他知道,谋逆案一向是大案要案,是圣皇高度重视的案子,去年江南吴某某,就是因为首发谋逆案有功,连升三级。自己不求连升三级,只求能力被认可,升一级也可以。自己正在艰苦追拿的逃犯案,营里的大佬并不是很重视,要不也落不到自己手里。那么,即使追不到也不要紧。可是,如果自己能抓到一件谋逆大案的话,大佬们一定会感兴趣的,升迁肯定有戏。 主意拿定,韦应保手一指:“你来说!”他指着那名第一个跑来向他报案的人——一个极年轻的小伙子、甚至可以说是一个少年——旁边那个十岁冒头的小孩儿,达达。 他们搜捕营的人整天与重案犯打交道,眼睛都是贼准的,所以,他更相信这个金马族憨憨的小孩儿一些。 “将军,幸亏遇着你们呐!我们从这里路过,忽然这些人从天而降,嘴里说着我们听不懂的话,把我们没干过的事往我们身上赖,我们问他们是干什么的,他们说自己是什么七剑联盟、朱雀义军,要推翻青鸢。我们骂他们大逆不道,他们就要杀了我们!”达达脸上确实一副懵懂的模样,口齿也不甚清楚,但是意思表达的很清楚。 听着这小孩儿说的又是朱雀、又是青鸢的字眼,韦应保都吓了一跳,难道真的碰上一个要命的谋逆大案? “他胡说!”一名剑手马上分辩。 “住口!还没让你说话。” 韦应保眼光扫过这片场地,心知这里一定发生过剧斗,地上已经躺了好几具尸体。这边一个青年、一个半大青年、一个孩子,已经苦苦支撑到末路了,全都浑身是血,披头散发不像个人样,那个回话的小孩儿甚至双手还是被绑着的,肩膀也挂在那里,显然脱了臼。跪在地上喘息的重伤青年大概是他们的主力了,这人满脸血污,但是眼睛很干净,除了愤怒就是茫然。 而另一方,人员壮实,穿着的衣服统一、齐整,佩戴的宝剑也是一模一样,一看就是同一个组织的。七剑联盟是吧?韦应保听说过,但是还没有报告说这个组织谋逆。 “是谁杀了朝廷命官?你说。”韦应保指着地上一个受伤的拿剑汉子说。 “他!就是他,他杀了朝廷命官白图雪耶!”那汉子指着那个受伤极重、眼睛干净的青年,大声喊。 韦应保看见那青年眼中马上现出了震惊的神色,接着是惧怕、茫然,甚至似乎还有一点点悲哀? 韦应保相信自己几十年积累下来看人的眼光。这青年应该是第一次听到自己杀朝廷命官的事情,所以被震住了。所以,这青年绝不是杀害朝廷命官的人。 还有,他们所说的朝廷命官白图雪耶,韦应保听说过,那是理藩院的一个官员,普通百姓应该知之甚少,这些人怎么会知道的?白图雪耶应该人在昊京吧?为什么这些人言之凿凿他死了?追捕途中朝廷邸报并没有提到这一点。 () 第64章 剑神与鸟枪 韦应保精悍的眼光从这些人脸上一一扫过。 从神态上看,七剑联盟的剑手们,显然都知道白图雪耶,而这边一青年俩小孩儿的,则明显不知道白图雪耶为何人。那个最小的孩子甚至没听明白他们说的什么。 一边儿是组织严密的江湖组织,一边儿是三个嘴上没毛的毛头小子,到底谁能干出杀掉朝廷命官的事,韦应保心中自有论断。 七剑联盟是一个江南的组织,这个韦应保是知道的。一个江南的组织,盯理藩院的人干什么?理藩院最近管理的事务多在西北。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白图雪耶的确被别有用心的人盯上了。 当韦应保的眼光从众人脸上扫过时,薛老头已经明显觉得不对。这狗官虽然没有一丝表态,但是,作为一个活了几十年的老头来说,他已经觉察出韦应保的心思。他马上当机立断,朗声说道:“就是那个人杀了白图雪耶,时间是九月十七,地点在山外山。我们联盟多名剑手在旁边都看见了。” 韦应保黑黑的脸上仍然没有一丝表情,只是问:“你是谁?” 薛老头傲然说道:“我乃薛家剑长老,薛剑神!” 韦应保心里吃了一惊:原来是他,江湖中的大人物。 同时心中极隐秘的一喜:此时有人报案说这江湖大佬犯了谋逆大罪,他心中也倾向于如此。侠以武犯禁,圣皇最忌讳这些人,早就以各种理由,着手清理这些江湖门派了。据消息灵通人士透露,朝廷大佬们已经在商榷出台《禁武令》了。现在自己遇到了很好的机会,这是一条大鱼,还自己来咬钩了。 他不动声色,背起的双手在身后做了一个信号。身后的下属们不动声色的忙碌起来。 韦应保打量了一下薛老头,淡淡说:“原来是薛剑神,失敬了。这些事情,你怎么知道的?” 薛剑神见韦应保对自己根本没有对剑神应有的尊重,心中不快,说:“是我的徒弟和门人亲眼所见,绝无错误。” “哦,这些证人现在在何处?” “他们,他们已经被这恶人杀死了。” “哦?”韦应保双眉一挑:“杀死了?死了怎能告诉你这些的?” 薛剑神耐着性子,说:“有一人幸存。但是身受重伤,不在这里。” 韦应保点点头:“当时贵徒弟在干什么?” “呃……”薛老头舌头稍稍打结,他自恃武功高强,生性傲气,并不是心思灵活的人,略一思考才说:“他们,是路过。” 韦应保再次点点头:“薛剑神,你当我也是你的徒子徒孙吗?还是当我是小孩子?我敬你是江湖成名人物,耐着性子听你说,你就说这些哄小孩儿的话给我听?” 薛老头再也忍耐不住,心中杀机大动,心想这里大雪荒漠,无人看见,何不趁机杀了这十来个狗官?青鸢狗官一向长于骑射,不精武功,此时距离已近,弓箭施展不开,而我这里还有五六个人,个个修炼剑术多年,杀这几个狗官应该绰绰有余。 想到这里,薛老头仰天大笑:“你这狗官,死到临头,还要弄这么清楚干什么?”笑声未绝,挺长剑向韦应保刺去。他身后那六七名剑手也纷纷杀向官兵。 薛老头不愧是天下剑神,一动之下,已经迫到了韦应保马前几丈的距离。他志在必得,一上来就是剑吐青芒,使出了最厉害的招数。 阿乌和小猪在旁边暗暗叹息:完了,这官员挡不住的。他们还想靠着官兵脱身呢,看来不成了。 突然“砰砰砰砰”巨响震耳,刺鼻的硫磺味儿呛人,黑烟弥漫,韦应保马前一片模糊。 片刻之后,黑烟才散尽,众人惊愕的看见,薛剑神挺立在韦应保马前,怒目圆睁,长剑高举,气势吓人,然而身上血洞密集,血水喷洒,竟然已经死去。 韦应保冷冷的用一根还在冒烟的长枪把薛剑神的身子一推,薛剑神轰然倒下,砸起一片雪沫。 双目圆睁,也无人给他合上。 一代剑神,竟然就这样死了。 原来,搜捕营装备的武器,是火枪,而不是弓箭。 此时搜捕营的十多个人,个个手持青鸢特有的的兵丁鸟枪,握柄置于脑后,脸贴着枪管,仍保持着射击的姿势,枪口残余的黑烟还在袅袅消散中,长长的火绳缠在左臂上,统一的九龙带斜跨于身上,里面装火药的小竹筒整整齐齐,牛皮铅弹袋挂在腰间,捣子弹的搠杖挂于手上,浑身散发着不一样的杀气。 火枪在战场上速度不及弓箭,但是此时近距离射击,十多人一起开枪,怎能不把人打成筛子? 雪天也不是雨天,荒漠中的雪天仍然干燥,韦应保和他们对话那么长时间,足够士卒把火药子弹准备好。 众人目瞪口呆。 阿乌心里一阵寒冷。 是的,他又一次感到了在白驼城第一次躲避李大彪他们追杀时的紧张了,不,甚至比那时更紧张。那种恐惧和焦虑,比“我为小鸟,人为大网”更可怕,因为现在是“我为小鸟,人为鸟枪”。 他感到了极大地威胁。而且对这种危险,他还有一种无力感,难以对抗。 因为他认得搜捕营官兵手里拿的那些武器:火枪。当他看见薛剑神浑身是血倒在马前时,他的脑子里也轰的一声,想起了这件武器的方方面面。 火枪,是青鸢继承自朱雀朝军队的武器,又叫鸟铳,鸟枪。里面装的是火药和铅弹或者铁砂,点火之后,火药发力,铅弹铁砂射出,击伤敌人,威力极大。青鸢自身骑射能力很强,但是当年在对朱雀的征战中,吃足了火枪的苦头。因此,圣皇对于火枪、红衣大炮十分看重,军队中已经开始火枪和弓箭混合使用了。 但是同时,在青鸢,火枪的使用范围规定的很严格,只有三类人能用,第一类是皇帝和皇族,用鸟枪来狩猎;第二类是给昊京及昊京附近的中央守备部队、搜捕营等士兵用;第三类是给地方的绿营军用。 火枪与弓箭相比,也有许多缺点,射速慢,准头差等等,所以许多青鸢将领并不愿意使用火枪。这位韦把总能让自己的下属全部装备上火枪,也算是很有眼光的了。 阿乌的脑子里清晰的出现了火枪的构造图。那手指长、弯曲的蛇形杆,是激发火药的,那长长的火绳,是浸泡过药物的,那个可以打开的铁盖,里面就是药池,是填装火药的……每一个部件的详细结构,他都清楚。火枪的优点是什么,缺点是什么,他也清楚。 甚至,圣皇拥有的一杆叫做“虎神枪”的火枪,他也如在眼前、历历在目,那是圣皇在木兰秋荻时射杀过猛虎的。猛虎都可一枪射杀,何况人的血肉之躯。 其他诸如青鸢朝的军队里,火枪的配备比例,操练规程,他也是清楚的。 为什么?阿乌脑子里一阵痛楚。为什么他不但随身携带者布防图,还清楚青鸢军队的装备情况、火枪的制造情况? 这不是很明显吗?阿乌心里自嘲的一笑:大约,只有谍子才这样处心积虑吧? () 第65章 十六寺的人 黑烟散尽,雪地里尽是呆滞恐惧的人。 七剑联盟剩下的那些剑手,浑身是血,直接倒下,侥幸没死的,也已经是伤势严重。那些搜捕营的士卒看他们的目光,已经就像看死人了。 是的,火枪的伤势极难治疗,它不像刀伤、箭伤,只要缝合好,伤口愈合即可,这些枪伤里面都深深的嵌着铁子甚至铁砂子,取不出来,伤口怎能愈合?一般医生看不了这伤病,何况在这寒冬的草原上。 如此一来,倒是那个一开始就受伤,躺在地上的汉子,因为不能行动,反而保全了性命。 那汉子已经惊得三魂去了两魄,哆嗦着嘴唇说不出一句话来。他们的师祖,天下顶尖的剑客,被江湖中人共同奉为剑神的,他们依仗的最大杀器,薛大河,薛剑神,就这样死了?世上还有天理没有?老天还是那个老天吗?变天了啊! 士卒从薛剑神身上搜到一封染血的密信。 韦应保看了看信,点点头,黑黑的脸上终于露出一丝微笑。这封信,是一个叫房向阳的人写给七剑联盟的,向他们表达了共同起事、收回河山的意愿,并说发现了他们的仇人,请他们速来报仇云云。 所谓“收回河山”,是朱雀余孽大逆不道的说法,有这封信在,就是铁证如山了,他要马上赶回昊京,请令杀往江南,捣毁七剑联盟的老巢。大功一件,就这样到手了。 士卒们一直在紧张的看着韦应保的表情,见他脸露微笑,才放下心来。不过也不能放松,仍然围在韦应保身边,因为韦应保还不打算放过阿乌这几个人。 收起一闪而过的笑容,韦应保冷峻的问:“你们是什么人?” 他用目光示意达达回答。作为一个搜捕营的资深人士,韦应保的眼神里不自觉的都带有一股血腥的杀气,所以,他的目光看向谁,谁才敢开口说话。 达达咽了一口唾液,紧张的说:“我……我们是十六寺的寺丁,奉管家的命令出城办事……” 说到这里,达达心里一边念叨着阿乌告诉自己的“曲折委婉”,直到想起乌鸦有时候干了坏事而装作无辜的样子时,心里才平静一点:“不信你问我,十六寺里那些人我都熟。管家大名叫乌尔玛,他最喜欢抽水烟。十六寺的二住持叫怀素,他最喜欢养狗,最近一直在忙着养细犬。呶,这只小细犬,就是二住持送给我的……”达达从怀里掏出乌鸦给韦应保看。 韦应保脸上又慢慢浮现出笑容,越听脸上笑容越大。达达说的乌尔玛、怀素,他一到白驼城就率先拜访过了,到了白驼城,怎能不去拜访十六寺的头面人物?这几个人,确实如达达所说,是这个样子的。 作为一个搜捕老手,韦应保是知道的,越是细节,越见真章。达达如数家珍,显然是对十六寺极熟的。而且,达达掏出的小狗,一看就知道是只上好的细犬,这可是贫苦人家弄不到的,除了十六寺,也没有别人了。 于是韦应保做了一个手势,示意手下可以放松了,士卒们齐声欢呼,开始分头行动,有人检查并捆绑那几个没死的剑手,有人打扫战场。由于他们所佩戴的青鸢兵丁鸟枪有一人高,十分长,带着行动不便,就集中放在一个稳妥的地方,有专人看守。不过不看也无所谓,这里的人除了伤员就是孩子,也没人懂得这高级武器。 韦应保这边,有两个士卒受了点轻伤,骂骂咧咧的,自有人给他们裹伤。 韦应保叫过人来,给达达松绑,也没人注意到,达达双手一得解放,马上自己推上了自己的肩膀。老莫达的孙子,接骨还是会一点的。 韦应保又命令下属给阿乌用上他们自带的上好伤药。 “这是我们自己从昊京带来的,是全青鸢最好的。我们一路上没与敌人对上,也就没用的着,看来今后也用不着了,就给你用了吧,算你运气。” 毕竟,不看僧面看佛面,照顾一下十六寺的人,在草原上只有好处没有坏处的。而且是这几个人的悲惨遭遇,才使得他遇到这一场大功劳。 阿乌和小猪赶紧极客气的道了谢。 这些青鸢搜捕营的人包扎、疗伤都是极专业的人手,加之上好的伤药用上,阿乌很快就觉得伤口疼痛暂止了。经过搜捕营的人的检查,阿乌虽然浑身伤口多的吓人,但是竟然没有致命伤,也是奇事一件。 阿乌微微一笑,他似乎在哪里学过,怎样躲过致命伤害。因此,看起来可怕的伤口,其实不会死人。 一名下属捧着那把战狼宝刀过来,小猪笑着说:“这是十六寺张矛盾侍卫暂时借给他用的。”小猪指了指阿乌:“他是个傻子,什么也不知道,就是力气大一些。多亏了这口宝刀削铁如泥,我们才勉强在那个老头手底下支撑下来。” 韦应保点点头,这才对嘛,要不,普通人怎抗得过薛剑神的神剑?他拿着战狼仔细的看,一边看一边赞不绝口。 小猪马上说:“您要是喜欢,就送给您吧!这把刀据说是草原上的名刀,叫做战狼,取其锐气如草原狼的意思。这刀在那傻子手里,我都替这刀委屈得慌,红粉赠佳人,宝刀送英雄!送给大人这样的追凶英雄才相配嘛!我们回去跟张大人说一说就行,张大人听说给了您,一准儿也很高兴。” 韦应保笑得眼睛成了一条缝儿,开心是开心,但是仍然保持着头脑的清醒,笑道:“谢了。不过,十六寺的宝物,我们可不敢收。” 胆儿肥了才敢收张侍卫的东西,那是圣皇派到草原上的一等侍卫,拥有密折奏事权力的,也不用怎么样,回头张侍卫在给圣皇的密折上提上一句话,说某某到草原上,接受了馈赠宝刀战狼,就够他这个小小把总喝一壶的。 正谈笑风生,聊的开心,一名下属走过来,严肃的说:“把总,向您报告刚收到的情报。”说着,把韦应保拉到一边,显然是有机密情报要汇报。 韦应保心里十分奇怪,在这荒郊野岭、没有人烟的地方,哪里来的情报?即使有情报,也是传到白驼城,不会跟着到这里的。多年的抓捕生涯使他养成了不露声色的习惯,虽然心知有异,却仍然保持着笑眯眯的神色,不露声色的跟着下属到了一边僻静的地方。 () 第66章 左手 下属用只有两人才听见的声音说:“把总大喜!刚才给那个人包扎伤口时发现,那人的左手,与咱们要追的在逃重犯一模一样!” 韦应保心里“别”的一跳,故作镇静的说:“没看错?” 下属小声说:“绝对没错!这人的左手的小手指长过无名指第二骨节,指尖向内弯曲,是重要特征,小的记得牢得很。” 韦应保奇道:“他自己没有藏起自己的左手来?” 下属也奇怪的说:“谁说不是呢。按说这样重要的特征,他应该躲避一下。毕竟我们也没有怀疑他,他稍稍一藏,也就过去了。可是,这人就像傻了一样,就那样赤裸裸的把左手伸在那里,我不看都不行,这一看还真的看出问题来。我又试探了一下,他果然擅长左手,他就是个左撇子。” 韦应保沉吟。 下属又说:“发现他的左手特征以后,我特意又把重犯的图像拿出来比了一下,虽然脸面不太像,但是,那向上翘起的嘴角,是他的特征无疑!” 韦应保急速思考:据描述,那人是相当狡诈诡异的。而此时,他故意暴露自己的特征,这是明显的诱敌手段啊,他一定有什么阴谋诡计吧? 下属又说:“人脸上的其他位置都容易伪装,唯有这嘴角,很难改变。所以,下属觉得,他身上其他地方一定做了伪装,否则很难说得过去,他能从昊京一路平平安安逃到这里,能从戒备森严的大狱里逃出来。” 韦应保低头在雪地上慢慢踱步,步步缓慢,步步沉重。 要不要抓捕?自己十多人孤身进入大漠,怎样抓捕才能成功?韦应保反复权衡。 这人身上有符合要犯的特征。韦应保的原则一向是:宁可错抓,不可不抓。搜捕营一向的做派是:有一点泥土也要挖出一个大萝卜,又叫做:绝不空手。 但是此时,韦应保感到此事不很好办。首先是直觉这个人不像。干搜捕的人,都很重视自己内心的直觉。那人眼睛非常纯净,不像一个满腹诡计的人。但如果真的是他,那就太可怕了,可怕到韦应保觉得抓住他的把握不大。 其次这太凑巧,太刻意,他们正往小口子赶,就在路上捡着要犯了?就像等在这里似的。那逃犯手上有特征,就这样伸出手来给他们发现的机会?想那要犯是一路逃跑的,怎能见了自己这些人连躲避都不会?他傻了不成?事出反常必有妖。而自己,还没发现他设的陷阱是什么,贸然上去抓捕的话,恐怕要吃亏。 最重要的,这人和十六寺的人在一起,韦应保确定另外那两人真的是十六寺的人。如果抓错了,在草原上,十六寺可不是自己能惹的。如果按照韦应保的原则,是平民百姓的话,早就抓了,不用犹豫。 下属又悄悄的说:“他有个包裹,就坐在他自己的屁股底下,我们看不到。我试了几次,他都护着不让我们动,我们因为怕打草惊蛇,也没有强行拿过来查看。那东西,不知道在不在里面……” 韦应保正好踱到第七步,听到这话,他断然停下:抓! 宁可错抓,不能不抓。抓了先审,审完再说。 他急速的筹划了一下,对下属说:“先派一个探子,去四周看看,有没有可疑情况。把他们周边的武器全部清空,连一块石头也不能放在他们身边,我要让他们除了白雪,什么也拿不着。要智取,先麻痹这三人,趁其不备再动手,人尽量抓活的,上面严令要抓活的。东西一定要抢到手。我们的人分成两拨儿,一拨儿抓人,一拨儿抢包裹。” 下属问:“其他那两个人怎么处理?怕真是十六寺的人。” 韦应保冷冷的说:“既然动手,就是宣战,还能分开对待吗?朝廷不是一直在找他的同谋和帮手吗?这两个人即使是十六寺的人,也是积极给他打掩护的,不是同党是什么?再说,如果他们不小心死了,谁知道他们是十六寺的人?” …… 小猪脸色不太好看。 他心里在激烈斗争。他要不要投向这位官府的把总,并跟着他回白驼城呢?产生这个想法很容易,难的是去除这个想法。 因为,阿乌是个谍子,是个谍子就是他的敌人。他不能再被谍子劫持了。 可是。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所以一定要珍惜生命。一想到自己的小命,小猪就果断下了决心、压了赌注:不能跟这位把总走。 所以,当你因为某些原因犹豫不决、下不了决心时,不妨想一想,把你的小命交给谁你更放心。 至于不选把总的原因,小猪没有很明确的原因,这位把总也不是很可恶的官员,甚至非常和蔼可喜,但小猪说不出为什么,只是觉得他不可靠。 把总像猎人,阿乌像野兽。小猪觉得,还是跟着野兽更安全一些,即使,这头野兽是个疑似谍子。 他决定,等逃到绝对安全的地方之后,再对付谍子。 说阿乌像野兽,这一点也不夸张。因为刚刚阿乌低声耳语的告诉小猪:韦应保和他的下属在商量抓捕自己三人。 小猪亲眼看见,阿乌的耳朵在向着把总那边转动。真奇怪,阿乌的耳朵还能动。小猪记得有位老军人跟他说过,一般人耳朵不能动,一旦出现耳朵能动的人,听力就特别好。这种人,天赋异禀。 小猪已经知道阿乌的鼻子特别好使了,这会儿又见识了他的耳朵。难道真的是昊天在关上一扇门的时候,会给这个人打开一扇窗?阿乌是失去记忆了,但是他的五官却开始出奇的好用。 而此时阿乌的表现,让小猪觉得,这是他自从看见阿乌以来,阿乌最紧张的时刻。他从未看到阿乌如此心神不安、恐惧焦虑过,比前些时刻,阿乌一看到薛剑神手中的剑,就让自己和达达逃跑时,那种对危险的判断和感知还强烈。 阿乌凑在小猪耳边,用蚊子般的耳语说:“火枪,厉害。十多条火枪一起排射的话,我们对付不了。” 小猪也低声道:“火枪射击需要九个步骤:第一,装引药,第二,装发射药,第三,取铅弹塞入枪口,第四,捣实……” 阿乌像看怪物一样,瞪大眼睛看着小猪,自己熟知火枪的一切,已经非常让自己吃惊以及自怜了,怎么这个怪物也如此熟知火枪的一切?固然《火枪操作手册》是军营中的必备手册,但是,这手册是保密、不准外泄的。像《武备志》、《练兵实纪》等书也提到过火枪的发射步骤,但是有几个人会看过并且熟记在胸呢? 小猪只是眨了眨眼:“所以,你有时间用战狼解决掉他们。” 阿乌没好气的说:“战狼不是让你送了人吗?” 小猪说:“他如果收了,肯定早放了我们了。就是不收,才惹出这么多事。” 阿乌皱眉说:“如果他们一半人用火枪,一半人用弓箭,你说的法子就不好用。再想一想,怎样浇湿火绳才行。” 小猪说:“大漠深处,滴水成冰,哪来的水?” () 第67章 福无双至 韦应保跟下属部署完抓捕方案,再次回到这边,脸上的笑容越发意味深长。阿乌半躺在地上,脸上因失血而蜡黄,估计战斗力已经没有多少了。韦应保瞥了一眼阿乌的屁股底下,果然露出了一个包裹的一角。 士卒们正在把尸体都拖到一边,派出的打探人员还没有回来,韦应保想再找个什么话题,继续和小猪他们说下去。他不是善言之人,让他找一个聊天的话题,简直比找一个嫌疑犯还麻烦。 韦应保正在想,小猪正含笑期待的看着韦应保。 阿乌的手里却满是冷汗,他还没有想出法子来,怎么办呢。看见士卒把战狼也收走了,他就明白了韦应保的想法,不由得紧绷了身体,紧张的思考自己怎样、何时才能够暴起伤人,能够在这些人手中自保。 忽然,一个嘶哑的声音喊了起来: “大人!有人骗了你们!我愿戴罪立功!我要揭发交代!” 众人身体一僵,全部停在那里。 原来是一个一早被阿乌砍伤,一直躺在地上的剑手。 韦应保脸上肌肉跳动:嚷什么嚷!我们还没准备好,差点激起变故。如果不是要留着这人当证人,早就一枪结果了。 至于有人骗了我们?要揭发?在这个地方还有能逃出自己手心的吗? 韦应保看了一眼神态有些受惊的阿乌,心里骂道:最好的抓捕时机还没到,只好再等一下,等阿乌防备松懈的时候。 于是摆摆手,止住了下属一触即发的紧张状态,示意那人先说。顺便等一等派出去的探子。 小猪对那人嗤之以鼻:怕死必然贪生,这句话最对也没有了。不过,这人愿意交代,小猪就要顺便听听,毕竟,到底是谁杀了白图,刚才吵嚷了半天,还一直没有结论。而杀白图的人,必然与他家叛变的黑衣人有关,这是他最关心的。 那剑手脸色苍白的说:“大人,我什么都交代,我愿将功折罪!七剑联盟在江南立誓,要推翻……要谋反。罪大恶极!” 韦应保打断他说:“说直接的,谁骗了我们?” 剑手硬着头皮说:“他们!他们说谎!他们也是谋逆!”剑手指着阿乌三人。 小猪哼道:“污蔑!攀咬!垂死挣扎,借刀杀人,他这是要拿大人当他们手中的刀!” 韦应保视线冷冷的盯着剑手,心中却在想:攀咬?快攀,快咬!攀咬正是搜捕营所喜欢的。不攀咬,哪来的层出不穷的线索? 剑手急忙说:“大人,你不要听他们挑拨。我们是江南人,我们为什么在这风雪冒烟的该死季节出现在这里?那是有原因的。九月十七,七剑联盟的人在山外山被那个人杀死了三十多个。听说这人出现在白驼城,七剑的人日夜不停赶了过来,发誓要拿住这人报仇。” 韦应保皱眉,不耐烦再听:“这事薛剑神已经说过了。” 那剑手连忙说:“可是七剑联盟的人为什么要和那人在山外山死战,那也是有原因的。今年七月,风传军部有一张图,好像和西北的白皑国有关,和划界有关,挺重要的,于是七剑计划派人去偷。” 听到这里,韦应保心中吃惊:“怎么,图?图和他们有关?自己虽然一直在捉拿偷图的人,却不知道这图还有这样的背景。”不由得收起了不耐烦的神色,竖起耳朵专心听。 那剑手见韦应保上心,心中得意,十分兴奋,马上卖力的继续说: “七剑的师伯他们,不,是谋逆首贼他们,已经安排好了人手,前去偷图,可是不知怎么,被那人抢了先。天下都知道有人偷了图,就连白皑国的人也知道了,他们心里暗暗高兴。于是圣皇大怒,将当时正在昊京的白皑国使团赶出昊京,军部派兵押送,严令不准任何人接触使团。” 阿乌低头听着,心想:原来如此。 他知道这个剑手一定是要指证自己,可是他心里竟然也渴望这人继续说下去,因为……他自己也想知道自己到底干了什么。 所以他与小猪完全不同,他不反驳,不说话,只是低头安静的倾听。 剑手接着说:“七剑的人没抢到图,就跟踪着那人来到白驼城。七剑联盟的逆贼们想要杀死青鸢划界团长白图雪耶,以扰乱局势。可是偷图的人不知如何,又得到了消息,也赶到了山外山,与七剑的人争夺白图雪耶。他总是与七剑联盟的人作对!结果杀死了白图。” 韦应保心道:七剑的人也在跟踪那要犯,怪不得自己一路行来,那些线索已经十分清晰的样子,原来已经被人挖出来了。 韦应保转念一想,有七剑的人告发阿乌,真是再好不过,刚才自己还在为是否抓捕而犹豫,现在不用了,这人供出了逃犯的确凿线索,不但给自己吃了定心丸,也能毫无破绽的堵上十六寺的人的嘴!这三个人,他必抓无疑! 再想到一个关键问题,韦应保沉声问道:“到底是谁杀死了白图?” 那剑手大喊:“是这个贼子!就是他!” 剑手激动的指着阿乌。 阿乌抬起头,吃惊而迷茫的看着那个歇斯底里的剑手。他这才知道,那张图是怎么来的,以及自己到山外山去做什么。 原来,自己是去刺杀朝廷命官去了。或者说,与七剑联盟的人作对去了。 只是,自己并不记得自己去杀那个什么白图大人了。更加想不明白的是,自己处处与这个七剑联盟的作对,是为了什么呢?七剑联盟的人刚才给他留下非常不好的印象,神神叨叨,纠缠不清,而自己竟然专门与这样一群不太正常的人纠缠,真是难以理解,说不过去。 而且,自己偷那张图干什么呢?不会是仅仅和七剑的人作对吧。 “他是一派胡言,大人不要被他蛊惑!”小猪大声喊。 韦应保“嗯”了一声,不置可否,皱眉思索。 剑手喊完之后,望着韦应保那喜怒不形于色的脸,心里瞬间有十万头野驴踩踏奔过。他念头电转,忽然恐怖的想到:这个官员,恐怕是希望我们的人杀死的白图吧?那样才能把七剑联盟牢牢钉在谋逆的大罪上。七剑联盟的罪过越大,他升官的可能性就越高…… 剑手的脑筋急转:“山外山那边,虽然当时在现场的人都死了,但是我们的人说,是我们杀死的白图,这是板上钉钉的事了。我是为了把那个人拖下水,才说是那贼子杀的白图。现在这人已经铁定被拖下水了,我的目标实现了。至于是不是他杀了白图,那个大官根本不关心,他只关心是不是我们的人杀了白图。” 念及此处,那个剑手战战兢兢的说:“也可能是……是七剑联盟的人杀的白图。当时在场的人,都死了。七剑联盟的军师已经宣布说,是七剑的人杀了白图。” “嗯。”韦应保又从鼻子里哼了一声。早有专业的士卒举着火把,烧开了墨冰,在一边做好了笔录,并让那个剑手按了手印。 看见那个鲜红的手印,韦应保脸上绷得住,心里却简直控制不住的开了花。 这次已经抓住了谋逆大犯,如果再顺便抓住逃犯的话,这成果就太丰盛了!硕果累累,皇天不负有心人啊!自己的运气简直就太好了!都说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可是今天自己竟然捷报频传、一箭双雕,难道自己时来运转了?是老天爷看到自己前半生运气太差,被自己的苦心感动,所以决定给自己改运了?一定是这样的!运气来了挡都挡不住啊! () 第68章 昊京往事 那剑手忐忑不安的看着韦应保。他把阿乌摘出了刺杀命官,韦应保就很高兴的样子,难道韦应保真的想要庇护阿乌? 小猪却心里一动:“这个剑手一开始在撒谎。八成是他们的人伤的白图。” 小猪心里开始将一片片碎片拼接起来:“嗯,是了,阿乌从山外山受重伤后,以熊遁,从流金河逃出,被莫达救了。然后阴差阳错,在温泉湖遇到鬼子姜带领的黑衣人。鬼子姜要杀少主,那他一定是黑衣人中的叛徒。是黑衣人中的叛徒联合七剑联盟的人伤了白图。而同时,鬼子姜要杀阿乌,那么,阿乌不是杀白图的人。 最大的可能,是阿乌赶到山外山,要与七剑联盟的人竞争杀白图,但是,七剑的人在黑衣人叛徒的帮助下抢了先手,双方苦斗,阿乌受重伤逃走,以熊遁,这样整个逻辑圈就完整了。” 可是小猪望向阿乌,心里升起一团疑云:“只是不明白,他为什么要杀白图?为什么和谋逆的疯子搅在一起?这肯定不是无缘无故的。那么,和北山大法师说的青鸢高层叛国,有什么关系?到底谁派他干的?” 韦应保得到了剑手的口供,心里十分满意。这件事如此了结,才是十全十美。 谋逆者既有口头宣言,又有杀害朝廷高官的事实,罪大恶极,是建国以来都少见的大案!而逃犯,多一项罪名,少一项罪名,都一样。抓住逃犯,自己任务完成而已。孰重孰轻,一目了然,他倒不是想要为阿乌开脱。虽然此时看起来,他真的是在替阿乌开脱。 也好,麻痹他们一下。 “你污蔑!”忽然一声尖利的童声在众人耳后响起,是达达。 达达趁人不备,已经扑到了那个不受待见的告状剑手身上。那剑手虽然受伤,但功力和眼光还在,捡起地上的一把断剑,刺向达达,两个人鲜血飞溅,扑打在一起。 几个士卒嫌弃的扭过头,根本不想管这狗咬狗的事儿,慢慢才起身,敷衍的过去拉两个人。 谁知达达蛮性爆发,又踢又咬,与那个不能动的剑手居然像金马人摔跤一样在地上滚来滚去,那剑手毕竟是个成人,力气大些,一个翻身,就把达达压在身下,达达拼命挣扎,抱住那人脑袋张口去咬,那剑手大叫一声,两人一起滚了起来,越滚越远,正好撞上了士卒们放着鸟枪的地方,撞倒好几支。只是两个人厮打到昏头,哪里管撞到了什么? 几个士卒赶紧过去,费了一些劲才把他俩收拾开,也不知谁身上的伤,鲜血喷涌得士卒们身上到处是血,他们暗叫晦气,一人一掌,将两人劈的嘴巴肿起。 众士卒正咒骂着,远远看见探子飞奔回来。韦应保隔着长长的距离,看见探子已经打出了平安无事、没有陷阱的手势,心中放心,眼睛转过身边众人,见小猪正不知想什么,而阿乌明显心神震荡、神飞天外,而且两手空空,正是大好时机,此时不动手,更待何时? 韦应保一个眼色,士卒扑向阿乌和小猪。 看似激荡的阿乌反应迅速,头一偏避过冲击,一只手顺势在小猪的靴子里一淘,拿出一柄乌黑的匕首,在头顶上挥过,惨叫立刻响起。 小猪身上藏着的武器,别人不知道,阿乌和达达知道。阿乌对付不了薛剑神,但是对付几个士卒,还是可以的。 惨叫声,则是因为小猪手里弩箭也同时射出。他的手弩,在韦应保他们到来前的混乱中已经收起,方才达达一得自由,首先想到的就是把小猪的弩箭收了回来,因为是小孩子,无人注意,使得小猪一击成功。 “韦把总,你昏聩!你竟然敢杀十六寺的人!你听信谣言,杀良冒功,国法难容!你擅杀信众,教会难容!” 小猪每说一句话,韦应保的心就一抖,小猪说到了他最害怕的地方。小猪手里的武器,也令他忌惮。阿乌临时找到的武器,更令他头痛。他头上青筋窜起,厉声喝到:“我奉皇命捉拿逃犯,谁敢阻挡!” 小猪喝到:“皇命在哪?尔敢矫诏!” 韦应保深感十六寺的人不好对付,此时双方对峙,情势不利,为了打消后患,马上命人打开随身携带的文书:“念!念给他们听!” 一个士卒打开文书,大声念道: “逃犯马小车,原东宫旧人,时任军部武库司第二库库头。于八月十五日夜,趁昊京举行中秋佳节庆祝大典之际,潜入军部后勤司档案室,打晕档案室守卫员,偷盗军部绝密地图一份,意欲卖图叛国。后被军部抓捕,投入大狱。在入狱期间,马犯小车不思悔改,拒不交出被盗图纸,而且阴谋串联越狱。” 念到这里,那士卒停顿了一下。 小猪他们包括阿乌在目光灼灼的望着他。那士卒心道,难道这人真的是个傻子?自己做了什么自己还没数吗?还非得摆出听故事的样子,要老子给你念?你以为这是表彰书呢。 达达差点就要问出声:“越狱成功了吗?” 后来一想,当然是成功了,否则阿乌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小猪心道:靠!马犯小车,名字比我还别致,到底哪个才是阿乌的真名? 那士卒清了清嗓子,继续念道: “八月十七日夜,马犯小车教唆他人,组织越狱。幸被狱卒及时发现,将参与越狱人员全部抓回,为首者处斩。” 达达的心一阵紧张。“处斩”两字使得他的心一哆嗦。失败了,那怎么办呢?虽然知道阿乌后来肯定出来了,但他就是紧张。 “八月十八日日间,马犯小车趁大狱人手不足、人员疲惫,借审讯之机,暴起发难,再次越狱。” 这一次,达达不敢往下想了,只是盯着士卒。 小猪心里说,出其不意,这一手玩的漂亮。嗯,说不定还是声东击西,第一次教唆他人越狱只是一个幌子。 阿乌没有达达和小猪那么复杂的心理,他什么也没想,因为什么也没有回想起来,这士卒念着他的事,就真的像是在说别人的故事。 士卒顿了顿,才说: “马犯小车击伤多人,越狱成功。后来潜出昊京,被列为头号通缉犯。” 士卒念到这里,冷冷的扫了阿乌一眼。心里想,就是你这个逃犯,害的我们这一批弟兄顶风冒雪,艰苦万分的追到荒漠里。 那个剑手惊喜非常,自以为立了大功,不由得大嚷大叫:“大人,我说对了,这是将功折罪了呀,您放开我吧,我愿跟着您继续立功!” “住嘴!就凭你?”韦应保大喝。 一个士卒轻蔑的说:“知道我们大人从昊京风尘仆仆的来这里是干什么的吗?我们跟了这贼子一路了!还用你告诉我们?你不过是个菜鸟、羊沽,还想装大尾巴狼。” 韦应保的人和阿乌、小猪双方互相瞪视。 小猪本来是为了吓唬韦应保,谁知道真的问出大问题来了?这会儿韦应保文书在手,理直气壮,自己再也不能从言辞上找出破绽。 而阿乌只一瞬间,心里想通了无数东西。 要说证据,这文书就是再有力不过的证据。自己手里还真的有布防图,这次连自己也无话可说了。而且,照文书上所说,自己出身东宫旧人,东宫太子已于五年前第二次被废,失去了继承大位的资格,那么,自己因此心怀怨恨,也是说的过去的,这证据链条完整无缺,难以撼动。 自己一醒来时,就发现自己心底有恨意,难道就是这种怨恨?那么,连自己的心理历程也丝丝入扣了。 原来,自己真的是一个偷盗了国家机密的、卖国的、谍子。 唯一的疑惑是:为什么自己对太子这个称呼毫无概念呢?自己为这样一个人愤恨到至死不忘,可是为什么连一些模糊的细节也没有?不,疑惑不是唯一的,还有,自己要把这图送给谁?自己心里一直轰响着的那句话“一定要找到那个人”,是怎么回事? 来不及等阿乌想明白这些细节,韦应保手一挥,剩下的士卒向后退,不再靠近阿乌,而是围成一圈,齐齐端起鸟铳,对准阿乌他们。 小猪算计的不对,在他拖延时间的时候,拖延下的时间对于搜捕营的士卒也是宝贵的,他们用这个时间捣实了弹药,夹好了火绳。 “发射!”韦应保下令。 阿乌的匕首上鲜血流淌,小猪的弩箭也在弦上,可是,在这一瞬间,他们面对的是鸟枪齐射,连薛剑神都死在这上面,不用说他们。 望着韦应保闭合的嘴巴,阿乌和小猪心中一寒,不由对视一眼,心知这次难以幸免了。 “*!火绳被谁浇湿了!”一个士卒失声喊道。 这时所有的士卒,都发现自己火铳上的火绳早已经被浇湿、而且已经被寒冷冻结实了。难怪事前没发现异样。 用来浇湿火绳的液体,原来是血。 阿乌大吃一惊,达达这傻孩子,小猪说荒漠上没有水,他刚才就用自己的血浇湿了火绳啊。 达达却露出白牙一笑,他的手上是染满了血,不过不全是他自己的,那个剑手的更多。 韦应保心里一阵后悔:轻敌了!这个只身逃出大狱、逃窜千里的要犯,既然能作下那样惊天的大案,就一定是个狡诈、凶残到极点的人啊,自己怎么就被胜利冲昏了头脑,放松了警惕呢? () 第69章 那东西在哪里 对峙中。 小猪瞬间放下心来。韦应保的人只剩下不到十人了,自己和阿乌合起来,应该还能支撑得住。这个韦应保,果然打着不可告人的目的,还想把自己也算成谋逆一窝端了,想得倒挺美。 然而阿乌充耳不闻,仍然全身肌肉紧张,紧盯着韦应保。 因为只有韦应保手里的鸟枪还是完好的。 阿乌和韦应保之间相隔几丈,互相瞪视,呼吸可闻。 没有人知道阿乌心中的紧张。阿乌的确比所有人都了解韦应保手中的火枪,比韦应保自己还了解。 韦应保为什么还不开枪? 肯定是他还没有最后装好火药! 电石火花间,阿乌已经想明白这点,只要自己掷出匕首,肯定抢在他前边杀死他! 两人的对视,只不过两息,阿乌的手已经提起了匕首的柄,下一刻就会掷出。 可是! 他忽然听见旁边几丈远的地方,有极轻微的嗤嗤声和硝烟味道,他马上明白,那是火绳燃烧的声音,侧后方还有人持枪,已经点火!*的,是那个跑出去的探子! 他来不及转身劈向那人了,也来不及通知小猪。 这是一瞬间的事。铅弹已经在枪膛中,火药已经在燃烧中。 身后这一枪必然放出,自己要掷匕首杀韦应宝,就躲不开这一枪。自己躲开这一枪,就没时间掷匕首杀人。 如果掷匕首杀身后之人,就意味着即使躲开身后的一枪,也不能在躲开身前韦应保的一枪。即使侥幸避过后方这人的子弹,也不能再次躲过韦应保手里即将点燃的鸟枪。 无论他怎么做,韦应保和身后那个人,总有一个能打中他们。 而且。即使他躲的了,小猪躲不了。 他和小猪,总有一个要死。 甚至两个全部会死。 两把鸟枪,就足以逼死一个英雄汉。 “不要开枪!我投降!”关键时刻,阿乌扔下手中的匕首,同时将小猪压在一边。 这也是冒险之举。 他赌:韦应保本身不想死!韦应保也不想自己死!所以鱼死网破是最不可能发生的! “砰”的一声在耳边响起,硝烟弥漫。 阿乌和小猪倒在地上,堪堪躲过身后的弹药。 韦应保手下的搜捕营士卒都是老手,抓机会快、准、狠,见此机会,已经一拥而上,压住了阿乌和小猪,缴了他们的械,狠狠的把他们捆了起来。达达也在身后束手就擒。 好在韦应保重点要查验阿乌,急着搜检阿乌屁股底下的包裹,就只把小猪和达达推在一边,与那几个受伤的剑手绑在一起。 韦应保顾不上看阿乌什么情况,抢先打开包裹,然而他失望了,里面就是一点硬硬的干粮,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有。 “不用找了,那东西在白驼城。”阿乌开口。他不希望他们继续搜检。再搜检,他藏的东西就要暴露了。 韦应保也没有吃惊,因为他们从来没有在要犯身上看见过那东西,它到底在哪里,一直是个迷。所以,也没有指望现在能在阿乌身上发现那东西。 韦应保上前,恶狠狠的拉出阿乌的左手,死劲儿的盯了片刻,果然,这人左手小指向内弯曲,与常人不一样。回想方才的搏斗中,他的确左手更擅长。 果然是他。 韦应保狠狠扇了阿乌几个耳光。他不能把这人打死,但是打一顿出气还是必要的。这个装孙子的混蛋,竟然又差点骗过了自己,他身上还用着自己从昊京带来的伤药,以至于现在受伤的弟兄们反而无药可用。 一个搜捕营士卒过来,往阿乌头上泼了一碗凉水。凉水酒气扑鼻,原来不是水,是酒。趁着酒水还未结冰,那士卒手法老到的在阿乌脸上一抹,一团带着血水、毛发的东西应声而下,而阿乌的脸上,虽然颜色晦暗,但是明显清秀了许多。 小猪心道:哼,原来阿乌是这个样子! “把总,是他!”那士卒惊喜的叫道。 “哼,你跑到天上老子也能把你追下来。”韦应保冷冷的说,心里突然溢满了自豪和豪情。 阿乌突然说:“我可不可以看看你的文书?” 士卒给气乐了,请示韦应保,韦应保一脚踢过去:“想看?等你到了昊京天牢再看不迟”。 阿乌说:“你给我看一看,我就告诉你那东西藏在哪里。” 韦应保眼睛一亮,马上说:“给他看。”他的下属们已经搜过阿乌以及小猪的行囊了,里面除了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根本没有有用的东西。如果能找到那张图,给他看看又何妨。 阿乌近距离、仔仔细细的看了一遍这张公文,白纸黑字,通红的大印,是真正的公文无疑。上面写着自己的罪行,还画了图像,眉清目秀,眼睛狭长,果真是自己的原形,当时老莫达曾经给自己看过,自己印象很深。 那么,这确实是自己无疑了。 韦应保把文书收起来,然后问:“说,图在哪里?” 阿乌一脸死灰,慢慢才说:“在白驼城,钱庄街,瑞蚨祥钱庄的密室里,是最靠里的那间。” 韦应保心中暗道:这地方选的好!钱庄密室,那是警备最严密的地方,等闲人靠近不得。而且,韦应保知道,阿乌曾到那钱庄交易,据说是取巨款。说不定,不是取,是去放了一样要命的东西。 韦应保问道:“那里面你的联络人是谁?” 阿乌闭着眼不想回答。 韦应保狠狠的一鞭子抽在阿乌腿上,阿乌一阵抽搐,雪地上多出一条血迹。 想了片刻,阿乌终于小声说:“大伙计,姓王。” 一旁的小猪瞪着阿乌,心想:“呸!姓王的大伙计不是被你亲手下了毒的吗?你费了半天劲,还拉上我和茶庄的茶博士一起去设的局,这会儿又把黑锅给了这个大伙计。这个大伙计说不定早已死了。真是狡猾!睁着眼说瞎话!祸水东引!要不是我亲身经历了瑞蚨祥钱庄的事,我也会被你蒙骗过去。你这个人,绝对不能相信。” 小猪忘了,正是他一次一次的提醒自己不能相信阿乌,而又一次一次的选择相信了阿乌。 韦应保摸着下巴思考,琢磨着阿乌的话的可信程度。他已经信了八成。对一个搜捕营的老手来说,信了八成,就相当于全部信了。 韦应保又琢磨着下一步怎么行动,以及回到白驼城,怎样才取出那图。 前路漫漫,他需要一步步走好。 () 第70章 终于来了 韦应保一边琢磨,他的眼睛顺便瞟了一下绑在一边的小猪和达达。 小猪一看韦应保看自己,心里就暗叫不妙。他马上做出惊恐到极致、受伤虚弱到极致的样子,浑身发抖,软成一滩烂泥,蜷在那些尸体旁边,和一条尸体也没有太大分别。达达不知小猪用意如何,但他是佩服小猪的,于是有样学样,也在瑟瑟发抖。 韦应保心里轻蔑的一笑,十六寺这两个小崽子,话说的响亮,实际上如此不中用,这样的人是最好的抓捕和审讯对象,容易攻破,适于作为同党来处置,那么,就充数做个同党吧。至于是不是真的同党,到了天牢,自然有人帮他问出来。于是,暂时歇了处置两人的心思。 现在得马上决定行进的方向了。 韦应保把那个吓坏了的向导叫过来,询问前边情况。 向导期期艾艾的说: “过了棋盘丘,不远就是小口子了。那里有简易的市镇,有客栈,你们去住就行了。我……我已经把你们带到,就不再陪着你们了。是不是……是不是先把工钱算一算?” 他看见这些人杀人如麻,早就想走了。 韦应保说:“嗯,你继续带路,把我们带到客栈,帮我们找大夫救助伤员,找几辆能装上所有的俘虏和一具尸体的马车,做完这些,就给你工钱翻倍。” 那向导一幅又惊又喜、又算计的神色,挣扎片刻,终于拗不过对银子的渴望,才不情愿的答应下来。 韦应保想,到小口子那里过一夜是比较稳妥的选择。然后明天一早出发往回走,快马加鞭行走一两日,就可接近白驼城了。到了白驼城,一切就好办了。 计较妥当,韦应保命令收拾战场,将活着的俘虏统统捆结实,扔上马,连成一串。又命令向导帮着干活儿,把薛剑神尸体扛到马上。向导百般不愿,只是没办法,一边扛着个薛剑神的尸体,一边魂不守舍,撞到韦应保身上了都没发觉,待到觉察撞到什么东西了,吓得嗷呜一声叫,扔下尸首就跑。 韦应保摇头皱眉,也不管他。 所有这些人里面,薛剑神已死,尸首不能作怪,危险程度最大的就是阿乌了。所以,韦应保亲自上前,拿着小猪的手弩,对准阿乌,只要阿乌稍有异动,马上就会弩箭透心凉。他要亲自看守这个狡猾的要犯。 阿乌则一声不吭,此时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被牢牢捆住是不可避免的,想再多也没什么用了,现在,阿乌的身上除了伤口,什么也没有了。 小雪还在飘飘洒洒的下着,韦应保看了看天色,命令属下继续前进。 棋盘丘被甩到了身后。 半个时辰后,迷离的小雪中,隐约看见前面出现了一线黑影。众人心中发出不同含义的概叹: 到了,小口子。 达达怀里的乌鸦不安的动了动,小声呜呜了几声。它本来刚刚学会汪汪叫,可是雪地一场恶战,使得这只敏感的小狗一下子噤了声。但是它的耳朵仍旧好用,此时忍不住发出呜呜叫,声音还不敢大了。 阿乌、小猪和达达对视一眼,心知前面必定有情况。 马队又向前走了一阵。 前方的白雪里,那道暗影清晰了一些,原来是一道敦实的黄土墙,已经被雪花积得斑驳,土墙有一个圆拱的门洞。 黑黑的门洞前,一个黑风帽、红缨穗、穿黑色大氅的汉子,冒着如絮的白雪,负手立在门前。 汉子身旁,是一匹黑色的健马,轻轻刨着蹄儿,黑黢黢的眼睛正在看着漫天飞雪中走来的这一队人马。 雪落得飘飘洒洒,那汉子站得从容适意,仿佛如幕的天底下,就这样只有一墙、一人、一马。 乌鸦更加紧张的呜呜叫起来。几匹老马也不安的停顿了一下马蹄。 阿乌猛地抬起头,他感到了一股浓烈的杀气。他看不清那人的脸,但是能看到风帽边上露出的长长的狐毛在无风而动。 旁边小猪抬头看见这情景,咧嘴一笑:“他**的,终于是来了。我等得花儿都要谢了。”然后歪了歪头,适意的试了试此时是什么风向,满意的叹道:“红酥手,黄藤酒。好酒。” 阿乌扭头看小猪,小猪昂起头,浑不在意。 韦应保也感觉到了异常,挥手止住队伍行动,凝神注目那人。 非常之时的异常之人,令韦应保心中十分警觉,十分恼火。 “都说西北荒漠之地气候诡异、地理险恶,多有异人、邪人出现,果不其然!怪不得营里的人都不想到这里来。不过,老子也不怕。” 其实,韦应保最怕此时出现在这里的,是匪人同党,也就是七剑联盟的人。但是这人一出现时,七剑联盟还活着的人中,没有一个有相应表现的,都是一副迷糊样子,所以,不可能是七剑联盟的人。顶多是路过的马贼。 他韦应保是搜捕营出身,什么怪异的事情没见过?他是官府中人,等闲魑魅魍魉是不怕的。如果真有不知死的,他手中还有两把完好的鸟枪和一把手弩呢,连阿乌这样的凶悍要犯都在两把鸟枪跟前缴了械,他还怕眼前这个无名之辈吗? 但是诸葛一生唯谨慎,小心驶得万年船。为了保险起见,韦应保向身后打了一个手势,说了一个暗语。身后的士卒都是跟老了的老人,配合极默契的,马上挥掌劈向小猪等几个俘虏的脖子,将这几个活人劈晕过去,除了阿乌。怕的是阿乌一掌劈不晕,反而闹起来坏了大事。 身后的下属默契的变了队形,两名枪法好的鸟枪手走到前列。其他人握住了腰间的佩刀。 韦应保眯了眯眼睛:对付无关之人,要智取!不要节外生枝。总之保住胜利果实是最重要的。 见这边不再前进,那黑衣汉子就袖着手,迈步向前走,已经可以看清,风帽底下,是一张英气勃勃的脸,尤其一对漆黑乌亮的八字胡,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这是一个三十多岁的英气汉子,气度非凡。他随意看了一眼韦应保身上的搜捕营服色,神态倨傲的问道: “这位把总,是从白驼城过来?” 韦应保见他架子奇大,认官场级别奇准,一时摸不着他的底细,不便得罪,可是也不想多事,只是淡淡点头。 那汉子接着问:“那么,路上肯定见过两个结伴的青年了?” 韦应保马上摇头:“没有见过。”他心想:我们见到的是三个,不是两个,所以你问见没见过两个,那就是没见过。 “咦?”那人挑起眉头,马上笑了:“不可能。” 韦应保刚想解释一下,就看见那人一摆手: “搜!” 后面矮矮的围墙底下,立刻幽灵般冒出一队黄褐色衣裤、白色斗篷的人,分成四路,迅捷的奔到韦应保的人马之前。先前这些人立于围墙下面,钉子似的一动不动,完美的与围墙融为一体,以至于韦应保这些远来之人都没有发现。 韦应保心中一沉:“这是些人?怎么变脸如此之快?他们要干什么?” 蓦地,他想到一种可能,不自禁的打了一个寒战。 () 第71章 追宝的人 韦应保立刻惊疑的止住了属下试图的反抗。 因为他心里已经想到了一种他最不想遇到的可能:十六寺的人! 刚才这个黑衣汉子问他是否看见两个结伴而行的青年,那说的就是小猪和达达啊,虽然小猪尚算不上青年,可是这一点也不必纠结了,总之这人要找小猪和达达,那很可能就是十六寺的人。怪不得如此跋扈——这些人沉默着并没有发出一点声音,可是韦应保就是感觉到了扑面的跋扈气息。 只是,他为什么要找小猪和达达?是营救他们?还是捉拿反叛?韦应保从黑衣汉子脸上看不出端倪。 理论上,十六寺的人与官府的人是友不是敌。但是韦应保的脑子里,第一时间想到了,小猪和达达这两个十六寺的人,和隐藏着的朝廷要犯在一起!那个迷糊的小寺丁说的一些细节丝丝入扣,是真的十六寺的人无疑。 那么问题来了,如假包换的十六寺的人,带着一个逃犯,大冬天的,在无人的荒漠上干什么?而黑衣大汉这样一个气度非凡的人,带着一群服色不明的人,跑到小口子来干什么? 韦应保想到一个可怕的可能:十六寺要包庇这个逃犯……呸,这不可能,如果十六寺要包庇的话,不会这样放逃犯出来。那么,就是十六寺也刚刚发现逃犯,要抓回去?呸,也不像。 但是总之此时,逃犯不能落到十六寺的人手里!他们,是要争功的。 也不怪韦应保如此想,因为这实在是太容易、也太经常发生的事情。十六寺势力庞大,这里人烟稀少,把他们这几个人干掉,那真是无人可知。 一阵狂风刮过来,将大汉的黑衣卷的呼啦啦响,韦应保脑海中忽然想起一个人来!他神色大变,立刻下马,躬身行礼道: “昊京搜捕营把总韦应保,见过东风大人!” 是了,如此气势,如此背景,如此年纪,如此……小胡子,不是那位著名的东风大人,又能是谁? 韦应保是一个精细的人,早在出昊京之前,已经暗中把西北这一片上的达官贵人、军方将领、权势人物等等,打听的一清二楚。 北山大法师身边有四大亲信,分别以东南西北风命名,叫做东风恶、西风烈、北风紧、南风窗。 那位东风大人,位列四大亲信之首,是金马族人,只有三十多岁,英气勃勃,两撇漆黑的小胡子是其标志。喜欢穿一身黑色大氅,十分有气势。这位东风大人颇富计谋,行事果断,深得北山法师器重,虽然不是金马族的高官,但是权势很重,绝不是韦应保一个把总可比的。 东风不置可否,没承认也没否认。心道这位把总倒是机灵,但是我却不会承认。 东风越过韦应保的位置,跟着手下一起,一一巡视韦应保带着的人。 韦应保他没想到东风竟然亲自过来搜检,心里越发紧张,暗恨道:“即使他是东风,也不要想把自己的功劳抢走”。这心情却不敢流露,也赶紧过来候着。 阿乌本来由韦应保亲自押着,位于队伍中心位置,东风首先就看见他了。 韦应保马上说:“这是我们捉拿的昊京的要犯。” 东风视线一晃,就从阿乌身前走过。韦应保心里长舒一口气,不是他,这就好了。 接着是七剑联盟的人,东风也一一看了,都是一眼即过,一声不发。 韦应保心里嘀咕起来:“他在找什么?当他看到小猪和达达时,我该怎么说?”韦应保的心提到了嗓子眼里。 但是。 东风看到昏迷的小猪和达达时,同样没有任何表示。他甚至把韦应保的人也仔细审视了,还是没有收获的样子。 东风焦躁起来,命人把尸首也打开查看。 血淋淋、灰扑扑的尸首看过——是薛剑神的,东风面上仍然没有表情。 忽然一个声音从最末端的一匹马上发出来:“呜——” 一下子吸引了众人的目光。就连韦应保也一时没想起来那是什么人。一个下属连忙在他耳边说:“那三个人带来的马匹上,原来就绑着的一个人。” 韦应保奇道:难道是在找这个人?在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也后悔,自己一直忙着捉拿七剑的人、捉拿要犯马小车,竟然没想起来讯问一下马小车带着的这个人。里面有什么大秘密不成? 那边,原来是李大彪醒了。早在李大彪发出“呜呜”声时,大鹦鹉爷们就在叫苦:“这家伙醒了,不行,自己马上悄悄逃走!”于是在众人还没发觉的时候,就从李大彪皮袄里钻出来,溜到一匹驮着俘虏的马肚子下。 东风的人三下两下撕掉李大彪眼上的黑布,掏出嘴里的布团,就听见李大彪破口大骂: “**,你们说话不算话,骗老子!” 这些人都摸不着头脑,马上大声呵斥李大彪。 偏偏黄衣兵呵斥李大彪的话,李大彪耳朵仍然听不见,还在自顾自大吵大闹。 东风上前,在李大彪耳前一点,李大彪忽然就能听见了。此时他脑子清明下来,慢慢眼睛也适应了光线,看清了眼前的众人,不禁大吃一惊,惊诧莫名。 “你是什么人?”一个很威严的黑衣大人问他。 生在白驼城,李大彪对十六寺的风格还是认识一点的,并且从骨子里是敬畏的,马上意识到了这是些什么人,知道惹不起,于是老老实实回答:“我是白驼城车马行的李大彪。” 东风很感意外的看着这个彪形大汉,点点头。东风又问:“你怎么被这些人抓起来了?” 李大彪:“我,我也不知道!他们仗着人多,埋伏了我们,把我弟兄们都杀了!” 李大彪其实也不傻,于是就把自己带着众兄弟追赶仇人——他只说阿乌杀了车马行的人,自己与众兄弟如何追赶,如何中埋伏,如何答应自己去挖宝藏一一说了,特意详细说了李闯宝藏的事,说完又是破口大骂。 韦应保目瞪口呆。他心道:“我就说西北是片神奇的热土,我在这里拿住了谋逆犯、拿住了逃跑的要犯,已经觉得一箭双雕、十分神奇了,没想到还有更热血的事——宝藏啊!那可是李闯搜罗了整个昊京里朱雀朝的财宝啊!” 韦应保马上断定,东风是为了宝藏而来的,心中一时十分心热。 () 第72章 东风恶 东风目光深邃,不知想到了什么。 东风回过神来,看着李大彪说: “你就是李大彪?” 李大彪一阵惊喜:“大人,你也知道我?” 东风淡淡的说:“白驼城内第一蛮人嘛,谁不知道。” 李大彪却没有去细分蛮人的含义,只是十分得意。 东风问:“埋伏你们的是多少人?” 李大彪低下头,羞愧的说:“大概四个或者五个,或者更多?”说着,他拿眼睛不停的扫着韦应保的人。 韦应保的人心中有气:你说埋伏你的人,看我们干什么? 东风问:“你能认出他们来吗?” 李大彪气愤的说:“我一直被蒙着眼睛,要不我肯定能认出来。” 搜捕营的士卒听了,不禁微笑,原来,第一蛮人是这个意思。 东风又问:“你怎么到了这儿的?” 李大彪说:“我……我不知道。”说到这里,不禁又气又恼,胡乱指着韦应保这些人说:“是他们把我弄到这里来的!” 早有搜捕营士卒鄙夷的说:“谁弄你?我们赶路走到这里,看见两帮人打架,你老兄就在这匹马上昏睡,谁知道你是属于谁的。” 言下之意,把李大彪当成了货物。李大彪大怒,越发咬住这些人不放松。 东风转而问韦应保:“把总,怎么回事?” 韦应保正色道:“我们奉朝廷命令,捉拿军部失图案的要犯。按线索追到这里,正好失图案的两方要犯因利益不均、反目成仇,在这里决斗。因此,我们就一体拿下了。” 韦应保这话说得,可谓义正词严,句句扣到朝廷严令、扣到军部失图案上,把两帮人都说成要犯,就是防备东风抢功、要人。 东风眼中晦暗不明,不知想的什么,只是问道:“这些人是盗军图的?可有证据?图呢?” 韦应保叹道:“他们太狡猾了,图放到白驼城了。” 东风又问:“他们都是什么人?” 韦应保马上命人打开朝廷海捕文书给东风看,指着阿乌说:“就是他了。我们已经派人回去报告兵部了,明天就押送回京。”韦应保并无派人报信,如此说,还是要防着东风抢他的功。 东风看了阿乌一眼,没说什么。 韦应保又给他解说其他俘虏:“这些是江南七剑联盟的。不但参与盗图,而且,还在山外山杀了白图雪耶大人。是可忍孰不可忍,一定要押回昊京受审、处死!” 随手指着那具尸体,略微得意的说:“那就是七剑联盟中,著名的薛剑神。侥幸被我们打死了。” 东风一皱眉,说:“把这些俘虏弄醒,我要问几句话。” 韦应保有心不从,却又不敢。这位东风大人看起来也没有要发飙的意思,也许没事?这样想着,让人把几个俘虏都弄醒。只不过,在弄醒小猪和达达的时候,下了一点暗手。搜捕营的人,要做点手脚,还是可以做到的。 东风果然审问了这几个还活着的俘虏。那几个七剑联盟的剑手或慷慨激昂,大骂东风,或苟且偷生,一味求饶,不一而足。但是,他们都是七剑联盟的人,这点是确定无疑了。 至于小猪和达达,他们两个虽然醒来,却只能张开嘴,说不出话了。 阿乌大惊,不知道搜捕营的人给他俩做了什么。 他知道小猪在韦应保之前,就认出了东风,小猪说的“红酥手,黄藤酒”,后面的词就是:“满城春色宫墙柳。东风恶,欢情薄……”东风恶啊,就是这个人的名字。小猪在说这话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有轻松、抱怨,还有喜悦。后来韦应保称这位黑衣大人为“东风大人”,那么,这位东风就是十六寺前来救小猪的人了。 只不过小猪带着人皮面具,这位东风大人没认出来。可是,这件事不能由阿乌说出来,他是朝廷要犯啊。 阿乌忽然看见一匹马肚子底下绿毛一闪,心中灵光一动,马上喊道:“爷们!爷们!出来!” 众人不知道他在发什么疯。却看见一只大鹦鹉飞了过来,落到小猪身上。 小猪“呀呀”发声,急切的看着爷们。爷们聪明的紧,马上歪着头问东风:“你是谁?” 东风一见,非常惊奇:“你又是谁?” 爷们说:“我是十六寺最著名的大鹦鹉。你没听说过吗?” 东风不由得嘴角带笑:“听说过了。原来是你。你怎么和谋逆犯搅到一起了?被劫持了?” 爷们怒道:“怎么会?我是跟着主人出来散心了!” 东风奇道:“你跟着主人出来了?你主人是哪个?”他眼光扫了一眼眼前各人。 爷们说:“就是他!”它傲然站在小猪肩膀上。 东风说:“你没弄错吧?”他的眼里闪烁不定。 爷们说:“怎么会把主人都认错?” 东风说:“老张不要你了?” 爷们斜眼看了一眼东风:“老张从来都不是我的主人,他只是代养。这是早就说了的,你什么都不知道?还想诈我?” 东风指着小猪,问:“他叫什么名字?”接着又说:“你过来,只告诉我一个人。” 爷们鄙夷道:“我过去,你还不得抓住我?我没那么傻。你不是问他的名字吗?我告诉你,他叫,一只小猪。” 众士卒莞尔。东风愕然。小猪对爷们怒目而视。 阿乌和达达都咧嘴笑了。 东风眼睛转了转,忽然想明白了什么,也笑了:“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小猪又气又恨,又恼羞成怒。 韦应保也跟着笑,不过不知为什么,他心里觉得不是很好,有一种说不出的怪怪的感觉,就好像这一群人在欢颜叙旧,而自己是个说不上话的外人,并不知道人家在笑什么。 他正想解释一下,打个圆场,忽然一样雪亮的东西从他胸前伸出,他愕然不解,接着看见鲜血染红了这窄窄的雪亮的东西,是谁的血呢?他奇怪。然后心口一阵剧痛传到脑中,他忽然醒悟:是自己的血!他*的!自己被人偷袭了!快来人…… 想到这里,他的想法戛然而止。 搜捕营的众士卒还在张着嘴巴笑呢,忽然看见他们的长官韦应保表情奇怪,双手捂住胸口,拿着半截刀子,接着就轰然倒下。然后他们愕然发现,身边不知什么时候冒出手执利刃的黄衣士卒,干净利索的把利刃刺入自己的胸口。 十余名搜捕营的官兵全部倒下,只剩下那个瑟瑟发抖的倒霉向导。 () 第73章 世情薄 剩下的人都吃惊、不解的看着东风和他的手下,唯有小猪昂头不语。 东风笑眯眯的走过来,先施了一礼,然后伸出一个手指,在小猪后颈点了一下。 “呸!韦把总这个丧心病狂的,竟然想黑了我!”小猪一旦能发声,立刻暴骂韦应保,看见他死了还不解气,上去恨恨的又踢上两脚。 “东风见过……少爷!”东风向小猪再次施礼 阿乌听在耳中,心中剧烈跳动:“这人穿着黑衣服,也是小猪家的黑衣人吗?他也认识我吗?” 可是,这激动马上又戛然而止:“他是不是黑衣人还那么重要吗?我已经从韦把总的文书那里知道自己是谁了,也从七剑联盟的人那里,知道自己曾经干过什么了。黑衣人什么的,我用不着了。” 小猪同时对着东风施礼:“谢谢东风叔叔相救!” 东风笑道:“不客气!大法师十分挂念你。不过,即使我没来救你,你也能自己找到办法逃脱的。我对你有信心。” 原来,东风就是大法师派来接应小猪的人。 小猪说:“这次真是好险。那贼子点了我的哑穴,要黑了我。你不知道,他已经把我的手弩都抢了去了。” 东风说:“有点危险,我差点没认出你来。你这是戴着老四给的面具?” 小猪一笑:“是的,我戴着面具,所以叔叔也认不出我来了。” 阿乌听着小猪和东风叙旧,心想原来东风是北山的人,不是小猪家的黑衣人。 小猪这算是得救了,安全了,可以回白驼城了。自己再也不用挂念他的安全了。 东风说:“我先处理一下。” 小猪也去找自己的匕首和手弩。 东风来到几个被绑着的俘虏跟前,倏地出刀,第一个杀死了那个求饶的七剑剑手。 “我最恨这样的人!” 然后,刷刷几下,把其他几个人身上的绳索全部切断,也包括阿乌。还把达达的哑穴也解了,达达赶紧给阿乌上好了胳膊。 东风走到李大彪跟前,玩味的看着他。 这时小猪叫道:“东风叔叔!留着他,他知道一些白驼城的……事儿。” 然而却是喊晚了,东风的刀已经落到李大彪身上,李大彪在迷惑不解中摔倒在地上,就此死去。他到死也不知道东风为什么杀他。 东风遗憾的摇了摇头:“好吧,剩下的都不杀了,都放掉吧。咱们离开这里,去做咱们的事。” 小猪也有点遗憾,李大彪毕竟知道一些朱雀的事。白驼城下一步的危机,还要着落在这些人身上,才能化解。听到东风说剩下的人都放掉,小猪却一个机灵: “不!不能!” 小猪指着阿乌说:“这个人不能放!” 阿乌呆呆的看着小猪,心在下沉。 小猪说:“因为他,是一个谍子!谍子不能放!” 阿乌心里像被泼了一大盆雪水那样透心凉、冰冷刺骨,他早知道会有这么一天,但是却没有想到,这一天来的如此之快。无论如何他是一个谍子,谍子人人可以得而杀之! 他也早知道小猪必然会与自己为敌,但是也没有想到这一刻来的如此突然。 东风看见阿乌吃惊的张大嘴看着自己,不禁又是一阵大笑: “你,偷图的!”他用下巴指了指阿乌:“我早就知道你的大名了,敢偷军部的图,有胆子,佩服!怎么,你还是一个谍子?怪不得,传闻你还是白皑国伊丽莎白公主的朋友,能和他们国的第一美女打上交道,佩服!原来是冲冠一怒为红颜,为此当上了谍子。嘿嘿,如今世上,当得起我两个佩服的人,不多!” “!!!” 阿乌浑身嗡嗡作响!这句话,比利箭更快捷、比鸟枪更犀利的一枪中的,穿透了他的心,把他那敏感、鲜活、跳动的心脏直接爆成血沫!震得他大脑中所有坚固的信念全部倒塌,脑海中出现了死亡般的空白,一刹那,他什么也听不见,什么也看不见,他心里只盘旋着东风那句话:你是白皑国伊丽莎白公主的朋友!你是白皑国伊丽莎白公主的朋友…… 一句白皑话激流一样涌上嘴边:“白皑国的玫瑰。”是的,伊丽莎白号称白皑国的玫瑰。他知道,他真的知道,在东风说出这句话后,他脑海里所有的白皑话都复活了。东风说的没错,他熟知白皑语言,熟知白皑国的皇室成员,甚至那个国家还给他残留着一丝亲切的感觉! 像一个闪电在他头脑中炸响,他过往所有的行动逻辑开始形成一个完美的闭合。他为什么要做谍子?他凭什么能做谍子?他盗了图要送给谁?这些问题一一迎刃而解。 原来自己真的是一个货真价实的谍子!毫无疑问的谍子! 如果真的是这样,他现在需要做的,不是震惊,不是伤感,而是——赶快逃跑!跑得越远越好,离开这里连绵无尽的追杀。是啊,连小猪都要翻脸无情的追杀他,又遇到东风这样的绝顶高手,他不赶紧跑,更待何时? 来不及多想,无论如何他都要逃——这次,是首次作为一个真正的谍子,他必须逃跑! 东风将他的绳子解开还不到两息,但是毕竟已经解开了。他早已看见战狼还在韦应保身上,于是以一个意想不到的角度,突袭到死去的韦应保身边,拽下战狼,顺便拿走了韦应保的鸟枪,火折子、九龙带、铅弹袋也一并扯到自己身上。 变故发生的太过突然,人人还没有回过神来,唯有那几个像阿乌一样刚得自由的剑手,迅速反应过来,纷纷抢夺武器,奋力抢马,准备逃跑。 小猪大喊:“抓住他!他是一个谍子!别让他跑了!” 可是此时场间混乱,而且那些黄衣人在没有得到东风的指令之前,谁也不会动手。因为东风只说过让他们走,还没说抓住他们。这些人只听东风的。 眼看着阿乌跳上一匹马,向外跑去。 小猪情急之下,推了东风一把:“东风叔叔,机不可失,不要犹豫,快快行动!” () 第74章 错!错!错! 东风好似刚刚有一点明白,回头看了小猪一眼,小猪却在焦急的盯着阿乌,没看见东风看他的眼神。 “好吧,你说得对,机不可失!”东风答应着,向小猪这边一转身。 东风到了小猪身后,就在转身的瞬间,两条粗壮有力的胳膊勒住了小猪的脖子,扭住了小猪的胳膊。 “……”小猪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不自禁的回头看了一眼,这次正对上了东风的眼神。 那是一种什么样的眼神?眼神深邃、冰冷、狰狞、狂热,说不出的可怕!就像小猪小时候不巧遇到的一头野狼! 小猪大惊,拼命挣扎,却哪里挣扎的动? 东风的个子本来就比小猪高很多,更加像老鹰抓小鸡,牢牢控制住了小猪,任凭小猪怎样挣扎,却不能撼动东风半点。 这边的变故更是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一时间,所有人都回头看向他们俩,震惊莫名,不知道这两个主子是怎么回事了。 “哈哈哈哈!”东风放声仰天大笑,震得雪花都不能靠近他的身边。 已经抢到十六寺宝马的阿乌也惊呆了,不知道这两个人要上演一出什么戏。 东风笑声初歇,冲阿乌挥了挥手:“走吧!都走得远远的,逃到你们该去的地方去吧!” 东风站在雪地里,气概非凡: “你是白皑国公主的朋友,我的身份也不弱于你。看在咱们目标一致的份上,我就不难为你了。以后会有人跟你联系的,拿着你的图,去找白皑国的使团吧,他们就在北海外面,等着自己国内的使团到来。使团一到,两国谈判就会开始,你的图就会发挥作用。” 听到“目标一致”这几个字,阿乌一凛:“你是谁?” 东风又指了指仅剩的两个受伤剑手:“还有你们,快去找你们的头子吧,他们起事就在不远了!前天他们的信件刚刚交给我,我们订下的攻守同盟余温尚在,我怎会杀你们?快走!” 东风见这些人仍然傻愣愣的看着自己,没有一个人能够相信,于是又说: “看来我是忘了做自我介绍了。我原本是金马族落阳部的人,以贵族的身份,屈尊降贵,流落在流金部多年,原以为今生不会回归故乡了,谁想还能有机会。如今我想要的东西已经拿到,而且落阳与白皑、与朱雀的联盟已成,今天还额外得到了另一样难得的东西,我就要提前回去了!哈哈哈!”东风的笑声充满快意。 阿乌心里充满了不可思议:这个人,原来是落阳部安插在北山身边的谍子!太可怕了!小猪一心想抓住自己这个谍子,却没想到他自己就被一个他信任的谍子给抓住了,真是报应啊。 落阳与流金,本来就是草原上的百年仇家!它们的关系史,长达几百年间都充满了爱恨情仇、阴谋与背叛。 这两个部族,同是金马人,同在大西北这片广袤的土地上生息,牧场接壤,犬牙交错。 以落阳山为起点的叫落阳部,以流金河为主要活动区域的叫流金部。流金部是百多年前草原王黄金可汗的直系后裔。在草原上,黄金可汗的霸业太过辉煌,没有任何一个金马人甚至金马族的神人能够相媲美,所以,一向只有黄金家族的人当金马族的大汗,才被认可,而不像天行大陆其他地域,可以天子改姓、改朝换代。 因此,流金部一向看不起“外姓”的落阳部,落阳部也看不起交好青鸢的流金部。落阳部与流金部,不断彼此争战,抢夺领地。近几十年来,却是落阳部不断崛起,十年前再次挑起战争,流金部战败,愤而并入青鸢朝,形成今天的局面。所以说,这两个部族是地地道道的世仇。 北山大法师是流金部的宗教领袖,地位崇高。能在他身边安插下谍子,可见落阳部从多年前就开始布局了,是下了多大的功夫,是何等的处心积虑,实在是可怕。 可是,阿乌仍然想不明白,如此费煞苦心才安插的谍子,为什么突然要自我暴露、选择离开?他继续留在北山身边,岂不是收益更大? 仿佛是为了回答阿乌心中的疑问,东风狂笑道: “北山法师精明无比,只肯把我当家将使用,差遣我干一些零零碎碎的事情,我已经干够了。这一次,我拿到了他的一样东西,还得到了‘便宜行事’的手谕,可以大干一场了。可是,最终能使我下定决心的,还是你!我还要谢谢你帮我下定最后的决断!” 说着,东风摇了摇紧紧箍在他胳膊里的小猪。 “平时,你都是深居侍卫丛里,至不济也有好几个侍卫跟着,只在城里晃悠,没想到这次,你居然也有失算的时候,孤身一人出现在荒漠里,这不是昊天给我的机会吗?这比十个情报还重要!” 阿乌惊疑的看着东风,觉得他心里一直隐隐疑惑的一件事情就要有答案了。 “是的,我要抓住你,把你献给白皑国!这就是我要送给他们的一样不可多得的礼物——流金部福林汗的爱子!济尔根家族的希望!有这样一个人质在手,无论是落阳部的要求,还是白皑国的要求,福林汗必须乖乖答应!拿出牧场和牛羊来,拿出划界的好处来!” 阿乌再次被震惊的合不拢嘴。 他真是难以相信自己的耳朵: 什么?小猪是流金部福林汗的爱子! 伴随着这石破天惊的一句话,以往一系列不明白的事情,忽然像闪电一样,在阿乌心里迎刃而解。 为什么小猪那样高傲?为什么小猪身上的金叶子流水一样使不完?为什么小猪浑身都是宝物?为什么蔷薇那样的美婢要竭尽全力的帮小猪?为什么他家养着厉害的黑衣人?为什么他家的孩子叫“少主”?为什么北山的十六寺对小猪那样客气?为什么小猪读过那么多偏门、无用的书?等等,等等,都是因为,他是草原上真正的天之骄子,天之少主啊。 阿乌只以为小猪家里很有钱、很有钱,却没想到,他家里还如此有势力、有权力。阿乌只知道小猪很骄傲,现在才知道,原来他还可以更骄傲一些。 这是真正的权贵。 自己竟然真的瞎了眼,没看出这样一位贵人来。 不过,眼瞎的似乎不只是自己一个。小猪自己,不也是没看出东风的真实身份来?这小子还想借东风的手来抓住自己,不想反被人抓,真是痛快。现在,自己得自由了,他却要尝尝被抓的滋味,真是报应。六月债还得快,活该。 但是阿乌的心接着一紧。刚才这疯狂的东风说什么来着?说要劫持小猪做人质?要把他带给落阳部和白皑国做砝码?要以此来威胁青鸢朝划界?这,可是真正的劫持,是真的会威胁到国家,威胁到划界、威胁到草原安宁的大事情。需要把小猪救出来。 阿乌皱起眉头,巨大的犹豫塞满了他的心。他知道,自己刚刚逃脱一路的追杀,刚刚摆脱搜捕营的紧追不舍,刚刚可以像小鸟一样逃离大网、自由的飞走,大好的自由世界,在等着自己,自己还要去享受那昊京的繁荣、江南的奢靡,太多想做的事情,在召唤自己去做。如果在此时返身回去,就未必再有如此的幸运了。而且,即使自己回去救出小猪,小猪依然还是要抓自己。这是不可调和的。 可是。划界。自己不是一直在心底认为自己与这件大事有关吗?那么,怎能让一个小猪,影响了划界的进行?堂堂一个国家,怎能被要挟? 这些想法在脑海里只是一瞬闪过。 “啊——”是小猪的惨叫声。 阿乌从来没听见过小猪如此悲惨、狼狈的叫喊过,忍不住回头看去,只见东风狞笑着捏住了小猪的下巴,想来小猪是想咬舌自尽——阿乌也觉得,对小猪来说,此时死掉才是最好的选择。他这时才想起来,小猪一直随身带着一把用来“自裁”的匕首的用意,而当时,自己和达达还耻笑过小猪来着。 而现实就是这样冷酷,小猪现在想死也死不了,活着又是巨大的折磨。 阿乌头皮忽然发麻。 () 第75章 最大的帮助就是杀死你 阿乌头皮发麻不是为了小猪,而是为了自己。 他不知道自己的头皮是不是足够铁。 脑子里还在想这个问题时,他的脚已经催动了马儿。 向着东风和小猪奔去。 “你这头蠢猪,我要杀了你,你竟敢出卖老子!”阿乌厉声嘶喊。 黄衣兵丁们没想到阿乌忽然要报仇,东风也没料到阿乌如此愚昧、蛮横,不禁眉头一皱,带着小猪向旁边一躲。但是他也没有惊慌,即使是阿乌,想从他身边杀人,那还嫩了点。 东风的动作当然将力道、时机,都拿捏的恰到好处,正好轻轻巧巧避过阿乌。 然而,他身边的小猪却还是活的,胳膊被勒住了,腿还没呢,而且此时一心求死,哪里还管其他?小猪借着东风勒住他脖子的力道,纵身跳起,双脚伸向那疾驰的马儿,眼看就要被折断双腿。 阿乌看见小猪身子一耸准备发力时,就明白了小猪的用意,身子从马背上向下一探,一手就扯住了小猪的双脚,另一只手在他腿下一拖,顺了过来,将横力变纵力,扯着小猪向前冲去。 小猪身子被大力拉扯,脖子上的还勒着的劲道立刻使他翻起了白眼,伸出了舌头,眼看就要被勒死、扯裂。 东风心中暗骂阿乌残暴、蛮横,要想小猪不死,不得已只好跟着这股力道顺了过来,双手还是牢牢箍住小猪。只不过如此一来,他就被阿乌的拉力带的身子摔倒,和箍着的小猪一道,被马儿拖着在地上划出长长的拖痕。 早有东风的亲兵上前拦住了阿乌的马,马儿扬蹄停住。 阿乌的手松开小猪的脚,顺手在小猪靴筒里一摸,摸出了那把乌黑的匕首,顺势滚下马来,就向东风身上撩去。 匕首削铁如泥,何况血肉?匕首从东风腋下插入,直抵心头。 阿乌早已算计好时间,东风一吃痛松手,他马上一手扯过小猪,翻手扔上了马背。 东风在剧痛中仍保持清醒,不理阿乌,只追小猪,蒲扇般的大手马上闪电般去抓小猪的脚,绝不让他逃脱。小猪一躲,却仍然被他拉住皮袍,嗤啦一声,厚厚的皮袍竟然被东风扯下半面。 落在地上的阿乌突然盯着小猪被扯掉皮袍的腰间,毫不犹豫伸手也去扯。 小猪大惊,这两个人同时对付他,他只有束手就擒啊,不禁心中大悔:为什么刚才没有顺势拔下匕首自裁! 忽然腰间一紧一松,一紧是被东风扯住,一送是阿乌从他腰间抽了一样东西。来不及思量,小猪已经被东风的大手重新扯下马来。 小猪落下时,阿乌已经快速滚开,离开了东风身边。 小猪重重摔在地上,东风忍不住放声大笑,笑声中带着几声咳嗽,重又扼住了小猪的喉咙,小猪也不管他,只有双手拼命挣扎,努力去拔那柄插在东风身上的匕首,务求自裁,一刀必死。 兵丁们涌过来,地上的阿乌也再难跳上马了。 阿乌猛地一拧身,不理会马上就要扑到他身上的兵丁们,正对着小猪和东风,一扬手,“砰”的一声巨响,黑烟笼罩了地下的他们三个。 浓烟中巨响连接不断,这次伴着兵丁不绝的惨叫。 温热的液体爬上小猪的脸,小猪拼命挣脱东风按在他喉咙上的巨手,拔出匕首,刚要举刀自裁,忽然发现自己居然能够挣脱!东风的手松了。一发现这一点,小猪猛地醒了过来,一个挺儿跳起来,在黑烟中摸到那匹马,不顾一切的爬上去。身后又有一只手摸过来,小猪下嘴就咬,“啊”的一声低呼,原来是阿乌! 耳中听到阿乌被刀剑砍中的沉闷声响,阿乌身子一晃,掉了下去,但是接着又有什么重重的砸到小猪身上,似乎被谁接住了扔上了马背。还是不知谁,替他们拼命捶打马屁股,马儿吃痛,一个高窜出去,跳出黑烟,踢倒一个挥刀上前的兵丁,又连接跳过几个拦截的兵丁,向着雪野跑去。 …… 小猪浑身颤抖,胳膊已经脱力,却仍然不肯松开那柄匕首。他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只要能自裁!只要能自裁!他就满意了!就要感谢昊天了! 直到他感到身后有人挣扎着试图爬起来,嘴里发出含义不明的呻吟声,小猪才从刚才的激荡中回过神来,意识到自己已经逃了出来,不禁身子一软,差点摔下马来,幸亏他身后有东西挤着——回头一看,是一个浑身血污的人面孔朝下,爬在马背上,四肢还在不停挪动,试图爬起来。 小猪一看他身上的衣服,就认出他是阿乌,毕竟他们太熟悉了。想起最后关头,是阿乌冒死跑回来帮他“自裁”,小猪哼了一声,手上却没停顿,颤巍巍的拉了阿乌一把。 阿乌艰难的翻过身来,在马背上坐起来。他的一只手的手背上,清晰印着两排牙齿血洞,小猪想起来这可能、肯定是他咬的,心中暗惊:自己怎么下了这样狠的死口!差点把阿乌的手背咬穿。 就是这只伤手,紧紧握着一样东西,艰难的递给小猪。 小猪一看,眼圈一红差点落下泪来。这样东西,正是从十六寺出来那天,北山法师送给小猪的那把小巧手铳,小猪一直把它隐秘的藏在腰间,原本是预备在最危急关头时防范阿乌的,没想到却被阿乌拿去,打死了东风,他们才得以逃出来。 也没想到阿乌居然会用手铳,这把手铳不是用火绳的,它是自来火的,用的是燧石打火,要知道即使在整个天行大陆,会用鸟枪的不少,但是,这种手铳见过的人都不多,何况是紧急情况下的使用。也幸亏阿乌会用,否则,没有这把手铳的话,即使阿乌再怎么救自己,自己两个也是死定了,不,比死还可怕。 阿乌另一只胳膊上,赫然是一个新添的伤口,正在汩汩的向外冒血。本来阿乌在与薛剑神的拼斗中,就受了不轻的伤,后被韦应保的人包扎了。然后在与韦应保的人的拼斗中,阿乌伤口早已崩裂。 刚才与东风那一场拼智力、拼武力的殊死争斗中,阿乌又受了一些伤,尤其最后关头,被小猪咬了一口,从马上掉下来时,被东风的兵丁又在胳膊上砍中一刀。此时,他确实伤痕累累了,胳膊上的伤口必须马上包扎好,否则就会面临失血的危险。 小猪停下马来,撕下一段衣襟,替阿乌把胳膊仔细扎好。又从阿乌自己身上,撕下一团布条,也把他手背上的伤口包上。一阵寒风吹来,小猪和阿乌齐齐打了一个哆嗦。小猪是冷,他的皮袍已经被东风撕掉了身前的大半,阿乌则是失血过多,已经快要支持不住了。 看着四周白茫茫、光秃秃的雪野,无一物可用,小猪愁眉不展。 怎么办呢。 忽然,身后雪野中隐隐传来马蹄声,还不是一匹马的声音。 回头看着雪地上自己马儿清晰的蹄印,小猪警惕的抬起头来,脸上露出狠厉的神色。 () 第76章 白马啸西风 小猪把手铳重新插到腰里,对阿乌说:“后面有人追来了。我把你绑在马身上,你不至于掉下来。战狼给你,你拿着自卫,或者,在我不能自裁的时候,帮我一下。”有阿乌在身后,小猪心里踏实多了,至少不用害怕到时候自己死不了。 然后,小猪把背在阿乌身上的抢自韦应保的鸟枪拿过来,点燃火绳,上好弹药,手铳里的弹药也准备好了。匕首还是在靴筒里。小猪相信,自己这些装备,干掉两三个人,还是有把握的。只可惜手弩没能带出来。 小猪也不催马逃跑了,他勒住缰绳,转身对准马蹄声来的方向,端起鸟枪,瞄准上面的准星,静静的等待。 马蹄声越来越近了。 听声音大约有三四个人。 小猪摒弃一切杂念,平心静气,只是静静的等待视野里出现的人。只要他进入射程,必死无疑。 马蹄声又近了一点。 小猪呼吸平静悠长,只待来敌。 忽然,身后阿乌动了动,扯了扯小猪。小猪呼吸一滞,枪头歪了一歪。 小猪皱眉,刚要发怒,听见阿乌虚弱的说:“有……爷们的声音,还有乌鸦。大概……是达达来了。” 小猪不相信,重新调整了呼吸和心境,仍然举枪对着来路。 有几匹马从雪影里冒出来,影影绰绰的,只有一匹马上有人,其余几匹马,都是空着身子在跑,隐约还有一匹小马驹。 这些马儿还没进入射程,小猪就听见“汪汪汪”稚嫩的狗叫声,还有爷们和达达的拌嘴声。 果然是他们。小猪赶紧调转枪头,北风吹得他鼻子发酸。 …… 真的是达达。 作为阿乌的头号跟屁虫,达达谁的话也不听,他就只相信阿乌一个人。无论是韦应保,还是东风,无论他们说什么,做什么,达达都牢牢盯着阿乌的举动。当情况紧急,阿乌返回去救小猪时,达达同时也动了,他趁乱招呼了十六寺的马儿们,还有一路跟着自己、能听懂自己话的马儿们,紧紧跟着阿乌和小猪的马跑了。 据达达说,那个东风八成是已经死了,因为那时场间一片混乱,黑烟久久不散,一些兵丁死了,还有那些兵丁都忙着呼天抢地的抢救东风了,也没有人手过来追赶。剑手们?也许跑了,也许死了。 达达和小猪赶紧把阿乌扶下马,达达跑去把阿乌和小猪的背囊都拿过来了——原来这孩子一直没忘了这些行李。小猪从自己行囊里找出伤药,给阿乌敷上,用上好的棉布重新包扎好。 达达点燃一个火把,化开酒囊里的酒,喂给阿乌几口,好一会儿,阿乌才重新醒过来。 达达手脚不停,又化开驼奶,分别给小猪和乌鸦喝,他自己弄了点干粮吃。小猪手一伸,不客气的跟达达要干粮。 达达说:“你不嫌弃了?” 小猪狠狠咬了一口干粮:“都死过好几回了,还嫌什么弃。” 此时他的脖子被勒的一片青紫,咽东西都困难,但是小猪也不在乎了,疼怕什么?吃饱了好有劲儿逃跑。 然后小猪又从达达带的那些皮袄行李中,捡了一件勉强能穿的皮袄,又把自己那件破了的皮袄穿在外边。达达一看,这是什么穿法?破烂皮袄,还拄着拐,比乞丐还奇怪。 小猪莫口子的夸奖达达想得周到,做得好,达达羞涩的一笑,把那匹小马驹喊过来,骄傲的撸起小马驹的长尾巴,小猪差点被晃了眼——一把金灿灿的金叶子,就藏在马尾巴里面。 小猪开怀大笑,这还是自己给达达的,往事如在眼前。 休息了片刻,小猪拿出那个指南针,重新确定了方向。阿乌陷入昏睡,这里就由小猪做主了。趁着天还亮着,他们向东北方向而去。 找了一片土丘,小猪拿出那柄铲子,让达达挖了一个半凹的沙土洞,今夜就把帐篷搭在土洞里,门口生起篝火,安全又暖和。阿乌一直在昏睡中,额头稍稍有点热,不过呼吸平稳,没有大事。小猪把自己的小帐篷也撑起来,把阿乌塞进去,这样暖和些。他和达达一边一个。 这一天过得,如做梦一样虚幻曲折不真实,又像一年那样漫长难熬压力大,小猪和达达什么也不想说,很快陷入沉睡,仍由乌鸦守夜。 这一夜,寂静的一夜空白,一夜无梦。 直到他们被清晨的天光叫醒。 但是,阿乌不在帐篷里。 那柄小猪放在阿乌身边的战狼也不见了。 小猪赶紧爬起来,跑出帐篷,帐篷外空无一人,天地间空空荡荡。 达达马上跳上一匹马,追了出去。 阿乌走了。 小猪早就知道,阿乌心情不对,小猪还没想好怎样跟阿乌面对。可是没想到他居然就这样干脆的不见了。 而帐篷内,脚边有一块白色的大石板,上面字迹宛然。 小猪心中一沉。 那块石板他不想看,可是上面的字就在眼前,不看都不行。 那些字是碳条写的,寥寥几个,很寂寞的两行。 “我走了。以前拜托你们的事仍然有效。达达,和你说过的也仍然有效。留下一样重要东西,请小猪处理。还有一样,是从东风身上摸来的,可能对小猪有用。” 一个油布包就在小猪身边,小猪打开,竟然是一本书,封面上写着《论语》。小猪随手一翻,在书的最后面,赫然是一张图,图上写着:北方布防图。 小猪的心轰的一声响:阿乌竟然把这重要的东西交给他处理了! 小猪霎时觉得自己手上沉甸甸的。 “这就是一路上韦应保他们都在找的图吧。阿乌费尽心机才把这张图偷盗出来,为此还被全天下追杀,可他,为什么又不带走这东西了呢?” 小猪忽然又很气愤:“就这样一走了之吗?把这块烫手山芋甩给我,他就悄眯悄的走了?还把达达这个傻子也甩给我,就这样走了?呸!缩头乌龟!” 骂完之后,小猪心里总觉得哪里有什么不对劲儿,是个大大的不对劲儿。很严重的问题,而自己还没有发现。 是什么呢? 小猪表情肃穆的坐下来,苦苦思索。 突然,他猛地跳起来,忘了腿上的伤: “是了!就是这个问题!……” …… 雪野里,一匹马正在漫无目的的跑着,旁边跟着一匹空身的。 马上一个神情萧瑟的乘客,正在看着自己的手。 手背上,是几个清晰的牙印,一看就是咬得挺狠的。 他的手心里,还攥着一块不知从哪里撕下来的布,上面用血迹潦草的画着一只鸟头。阿乌已经看了很多遍了,起初心里那种震动已经平息,但是仍然激动。 是的,这正是那只钱庄里的密押——简笔的乌鸦。阿乌牢牢记着这只乌鸦,而且,他知道,这只乌鸦是自己亲自设计的标记。那么,画出这只乌鸦的,定然是真真正正的自己人。 这是他在与东风最后的搏命中,他被小猪咬了一口,又被人砍了一刀,掉下马背的那一瞬间,感觉一双手及时接住了自己,并马上把自己抛上了马背,自己这才能逃出杀戮。那双手在把自己抛上马背的同时,塞到自己胸口一块破布。这块破布上,就是这只乌鸦。想来是那人在紧急时刻极潦草的画的。 阿乌不知道那是谁,但是,那人救了自己,那人是可信任的自己人。希望他能平安。 如果在昨天早上,阿乌还会盼着与这人见面,听他讲讲自己。可是现在,阿乌心里只有沉郁和荒凉。他不想再去找自己了,他已经找到了自己,现在他只想到一个没有人烟的地方躲起来。 他曾经发狠:在有真正可靠的证据之前,他不会承认自己是一个谍子,他不会输掉心里的这口气。 可是现在,真正的证据、可靠的证据,都出来了。他就是一个谍子。他输了。 阿乌万念俱灰。他要离开这个陌生的、不友好的世界。 他骑着达达带出来的马,把十六寺的宝马一家,留给了小猪和达达。 这匹马儿向远方跑着,发出一声长嘶,西风吹起它的鬃毛,它心里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的主人,要离开那些人,孤零零的跑向荒原深处呢…… () 第77章 两个小乞丐 大雪狂飞。 白毛儿风横扫一切,雪花狂舞,使人睁不开眼。 暴风雪就这样起来了。 而寒冷比风雪更厉害,滴水成冰,擤鼻涕都会冻掉鼻子。 小口子的寒冬就是这样。 日暮时分,两个破破烂烂的小乞丐,蒙头包脸像两头小熊,顺着冒烟的风雪,进了小口子的土墙城门洞。 其中一个还是瘸子。 两人从风帽中露出的眼神迥异,一个警惕四顾、心事重重,一个从容无谓、好奇张望。他们身后跟着的几匹马,不停喷着白气、抖着鬃毛,被这风雪搅得烦躁不堪。 从容无谓的这个是瘸子。自从进了土城,瘸子少年乞丐就向上抬起了风帽,露出乌溜溜的眼睛,好奇的打量着这个著名的边城小寨。 在他心目中,坐落于荒漠绿洲走廊上的小口子,扼西北荒漠的出口,自古以来就是边城要塞,不知有多少《边塞曲》,写的就是小口子昔日的荣光。千年前“无数铃声遥过碛,应驮白练到安西”的繁华,就像在梦中一样,令人神往。 后来几百年的连绵征战,加上绿洲连年萎缩,小口子几近荒废。直到近些年,青鸢与白皑之间的商贸开始流动,小口子重又复苏。但是复苏到什么程度,他想象不出来。 如今一见,不禁稍稍有点失望。 说小口子是边城,其实哪里有一点“城”的样子?它更像一个霸道的村子,风雪弥漫中,土墙敦实,房屋敦实,勒勒车敦实,烟囱敦实,风雪肆虐,却挡不住烟囱中向外冒着的黑烟,一切都透出一股子“我是土著别来惹我”的彪悍气息。 低矮狭长的土墙里,一条主要的土路从东到西,早已被白雪覆盖,路两边是高高低低敦实的土房子,规模大些的是客栈、车马行,小些的不知是什么人住在里面。 此时天光暗淡,简陋的街上空无一人,这样的恶劣天气,本来就没什么人出门。 少年乞丐风帽下目光闪闪,露出一丝精明,他在茫茫白雪中,辨认了一下建筑模样,径直向着土城里边走去。趁着风雪加大、风迷人眼,走到一个院子前,鼓捣开院门,带着马儿们闪了进去。 这是一个两排房子加一个院子的所在,房屋虽然看着齐整,但是烟囱上一点气息也没有,显然无人居住,是个寒冷无比的空房子。 是了,乞丐是没钱住客栈的。 “小猪,这是什么地方?你怎么知道这里?你来过吗?”小一点的乞丐一连串的问。 正是达达。 小猪正在打开房门,头也不回的答道:“这是小口子的卡伦。我也是第一次来,不过我知道这里。” 达达点头:“我知道卡伦,就是哨所,不过怎么没有人啊?” 小猪说:“青鸢的卡伦有三种:常设的、移设的和添撤的。小口子的卡伦是去年刚设的,就是移设卡伦。也就是说,春夏季,过路的商人涌入,这里就有十名士兵常驻,秋冬季,大雪封路、商队集中到板升内进行交易,卡伦的人就撤回到荒漠以南。” “像牧民转场?多麻烦?” “小口子位于荒漠之中,资源有限,养不了太多的人马,冬季没有客商通行,人马在这里处于窝冬状态,还不如撤回。” 达达咕哝道:“你怎么什么都知道。” 小猪说:“这些都不知道,怎么当乞丐?” 达达说:“东风不是说,你是流金汗的儿子吗?干嘛王子不当,当乞丐?” 小猪说:“当王子天长地久,做乞儿却只是曾经拥有。我觉得这会儿当个小乞儿、四处自由逛荡也很好。” “包括喝着西北风跑一天?伤口疼痛没有药?”达达对这种少爷式的思维方式表示不能理解。 小猪微微一笑,带着一丝凄楚:“一切终将过去,而那过去了的,都将变成美好的回忆。” 说话间,已经进入了室内,就连他们身后的几匹马,也都赶进来一起取暖。达达是爱惜马,小猪是无所谓,室内一时人马相杂,狗吠鸟叫,热闹的有些拥挤。 小猪瘸着腿,指挥着达达去院中取柴、生火、烧炕、做饭。虽说小猪也是第一次来,可是这里有什么、怎么存放的,他都一清二楚。 其实,小口子的卡伦也不完全是哨所,因地处商路,平时卡伦的士兵就负责维持秩序,保证交通安全,稽查逃人,解送马匹,护送贡物,传递文书等,因此,此间存放的物品倒是还有不少,甚至还有药品,因此两个人都清洗了伤口,上药包扎了。 达达认真的说:“怪不得你不住客栈,敢情这里可以白吃白喝白拿。” 小猪一翻白眼:“咱们带着那么一大把金叶子,还怕没钱?我最喜欢拿钱开路了,还需要白吃白喝?” 达达心道,那是,小猪就曾经拿钱砸过他和阿乌。 小猪老气横秋的说:“我怕的是,能在这地界混的,都不是善茬。这地方的客栈,多半是黑店,咱俩两个小乞丐带着这些耀眼货去住店,还不得让人给坑死。否则,我拿金叶子砸死他们。” 达达忽然想起来:“喂,金叶子是我的!留着以后去中原用的,你不要打这个主意。” 小猪诧异:“真的是你的?不是阿乌诳你的?” 达达冷笑道:“你这个人,自己最拿钱当回事儿,却偏偏以为别人是贪财的,告诉你,阿乌不贪财,有钱靠自己挣,他最磊落。” 小猪幽幽的说;“早知道他如此,也许我们可以开诚布公一些,不至于今天……” 提到阿乌,两个人都有些沉默。尤其小猪,达达的话让他一阵恍惚:也许自己真的看错了阿乌? 阿乌正是这天凌晨离开他们的。 达达在附近努力寻找了一圈,当然什么也没找着。 小猪也关心阿乌的下落,但是他知道,阿乌既然决心走掉,就不是他们寻常能找到的。他更急着回白驼城,东风是落阳部安插的谍子的消息,需要紧急传回去,否则怕有更大的损失。 阿乌走时,除了把那个油布包留下了,还留下了一样从东风身上摸来的东西:十六寺调兵的虎符。小猪不知道东风还带走了什么,需要紧急通知北山法师。 但是当天就起了风暴,连绵了几天的小雪终于变成了暴风雪,两人饥寒交迫,在荒漠中也没有给养,又都受了伤,根本回不去,只好就近来到小口子,想看看在这人烟汇集的地方,有没有什么办法。 入夜,达达在火炉旁,给乌鸦和爷们缝制简单的棉背心,否则出门它俩受不了冻。乌鸦趴在达达身边,爷们趴在乌鸦身边。 小猪在火炉另一边,就着火光,打开那册《论语》,皱着眉头看。 达达知道这本书是阿乌留下的,是一件至关重要的东西。 现在找不到阿乌,他就决定帮着小猪把这件东西处理好,然后按照阿乌那天托付给自己和小猪的话,去一趟温泉湖,了却阿乌的心事。再然后,按照阿乌一直跟他说的,自己独立起来,去闯荡江湖,但不是相忘于江湖。他坚信阿乌还活着,坚信自己还能见到他。 生活有了明确的目标,达达一下子成熟了许多。 两人就在卡伦里偷偷的住了下来。 …… () 第78章 夜读 夜里,狂风暴雪仍在继续。 小猪一直在看那本书。 白天出去打探消息,晚上小猪就看这本书。 他每夜都在看,越看眉头皱的越紧。 达达的眼光,他根本没看到,他已经完全陷入到旁若无人的苦思状态中。 书尾的那张图,不对劲。 因为他看不懂。 这就是不对劲儿。 在这个草原上,他看不懂的图,就是不对劲儿。 这句话听起来骇人听闻,但事实就是如此。 别人觉得骇人听闻,但对小猪来说却是理所当然。 因为他是福林汗的……爱子。 那张图,那张韦应保苦苦在追的图,那张东风也关注的图,那张确切证明阿乌是个不折不扣的谍子的图,也就是阿乌留给他的那个巨大的包袱。 西北布防图。 然而西北布防,没有比他更清楚的了。甚至整个西北的堪舆图,他也早已烂熟于胸。他就是看着这些图长大的。他唯一欠缺的,只是还没有实地去看过而已。其实为了弥补这一点缺憾,他已经自己偷偷的出门去看过一部分了,还专门做了测量,留了笔记。 但是说到纸上的图,没人比他更清楚。 但是,他这样清楚的一个人,对着这张图,竟然看到现在,也没有看明白。 他深觉诡异。 且不服。 本来他很好奇,阿乌偷了张什么图,让那些人全部如临大敌。 可是现在竟然看不懂。 “*驴子狂奔不看路,该死。”小猪忍不住低声咒骂。 达达知道,小猪只有在极其愤怒或者恼火的时候才骂人,可见此时非常焦躁。 “难道这是最新画图法,我没学过?不,不可能,军部那些画法,没有我不知道的。” “那么,是加了保密措施?这倒有可能。但是,我也能破解。” 小猪干脆从火炉中夹了一根碳条出来,开始在地上比划。有弯弯曲曲的线,那是河流和山川,也有一个一个的点,那是兵营、卡伦、城堡和粮仓。 小猪一边画,一边想,几乎把那张图原样搬到了地上。 然后凝神看,慢慢解。 小猪默数那些点,如同将军在点他的兵。 “不对,不对。数不对。”小猪摇头,想了想,在一些空白处加上点。 “还是不对。” 小猪又拿来一根木棒,在那些点之间测量距离和比例,嘴里咕哝着只有他自己听明白的话。 一段时间过去后。 很遗憾,小猪还是没能破解。 “怎么还不对?” 他对着最先画在地上的那条曲线发呆。那条曲线,在地图上代表流金河。这是流金部的母亲河,他从小就清楚它,而且,前些日子,他刚刚实地考察过这条河,对某一段的河流做了很详细的实地测量。 就是这里了,他在图上找到自己刚刚去过的那一段。 用木棍量了量这个地方,他眉头紧皱。 这地方图画的不对。他很肯定这一点。恼怒之下,他把这条曲线擦掉,重新画上正确的一块。这是他勘验过的,没错。 “这样才差不多。” 看着这张调整过的图,他猛地想起了什么,坐直了身子:如此一改的话,那就不是破解几个点位加密的概念了,而是说,这条河的位置,都改变了。 这不可能。 所谓加密,是在山川地形固定不变的情况下,对布防点位的加密,不过是以双方事先约定的方式,或者以图形,或者以颜色,或者以虚实,等等大家能想到的方法,将真正要传达的点位掩盖在杂乱的图形中。 就好比说,把一棵树,以特定的方式藏到树林里。可是,如果连基础的河流走向都改变了,那就好比说,这片树林根本都是虚的。 那这幅图还怎么看?谁能看得懂? 那么,那么——小猪心里轰的一声,仿佛往干草堆里丢下了一支火把,大火腾地就燃烧起来了。 他的头脑中,蓦地出现了另一种破解思路。 他那细长的手指都有些颤抖了。 按照这种想法,他快速用木棍在图上测量之后,将流金河做了改动,将另一处“山梁”的长度也做了改动。如此一来,有一个点就正好在河流之中了。小猪迅速把这一个点去掉。 然后,用这种方法,他一边比量,一边苦思冥想,一边动手改动。 有些地方还需要苦苦思考,毕竟,有些地域的实际数据他也还没有。不过,他相信,如果他没有,军部也不会有。这个图上更不会有。 如此这般,小猪一直在着了魔一样的写写画画,涂涂改改,地面上的图形已经面目全非,看不出什么了。 夜已经深了,小猪呆呆的看看地上乱七八糟的图,再看看书上的图,他的手止不住的颤抖起来。 一个念头,一个可怕的念头,在他心底缓缓升了起来。 然后牢牢扎根,再也不肯离开。 这张图,是一张太过异常的图。 而且,一般人很难发现。 如果不是恰巧被小猪看到,如果不是小猪恰巧刚刚去过流金河实地考察,如果不是小猪恰巧对流金河区域的布防了如指掌,那么,一眼之下,不会有人发现这张图的特殊性的。 这,意味着什么? 小猪的眼睛里燃起晦涩难明的光。他的心里,一半是惊涛拍岸,一半是烈焰腾空。 理智尚在,此事的可能性也有很多,但是这一瞬间他想起了很多事情。昨天清晨发现阿乌离开之后,他就想到的那个最大的不对劲儿,此时重又翻腾起浪花。 他恨不得阿乌就在眼前,他有许多事要问阿乌。 “你这个死阿乌,我有许多事情要问你!” 可是,他身上还背负着更沉重的责任。东风的叛逃,整个流金部还都蒙在鼓里。在落阳部厉兵秣马的前夕,在青鸢与白皑谈判不定的时刻,这样一个高层的叛逃,带来的危险和损失,是难以估量的,也是极其可怕的。 东风偷走了十六寺的虎符,可见他的图谋十分巨大。此时虽然虎符已经截下,东风也大概率死了,但是谁知道东风还有没有其他安排?当然将这个消息马上传递给北山法师,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可是,在如此明朗的选择面前,小猪竟然犹豫。善于决断的他,再一次难以决断。 …… 达达一觉醒来,就看见往日神气的小猪,是一副痴狂、傻呆的样子。达达揉揉眼睛,赶紧上前摇晃一下小猪。 “不,我没事。”小猪声音沙哑而淡定的说。太淡定了,像是深思后的冷酷。 没事么?达达看着小猪脸颊赤红、眼睛如同燃烧、手指颤抖的样子,哪像没事的样子? “你发烧了!”达达惊叫。伸手去摸小猪的额头,果然有些烫。 “不,我没发烧。我只是心里在燃烧。”小猪的声音确实很冷静,但是他的眼睛发出极亮的光,他整个人,都像一支能量极高的火把在燃烧。 达达甚至觉得,一夜之间,小猪已经肉眼可见的消瘦了,达达不由自主的悄悄抬眼瞥了一下小猪的头发,生怕那里面会突然多出几根银丝。显然今夜小猪消耗心智极多。 但是,又极其兴奋,兴奋到冷酷的那种兴奋。 “可以下决断了!可以下决断了!”小猪站起来,摇摇晃晃的在屋子里走了几步,毅然决然的说。他的脸上流露出破釜沉舟的凶狠。 达达知道,小猪一定是做出了重大决定,否则以小猪以往每逢大事有静气的做派,他不会这样的。 “达达,我发现问题了。”小猪极其冷静的说。 “什么问题?”达达紧张起来,心都提到了嗓子眼。他想,如果小猪的下决断是去抓捕阿乌,那么,自己马上就用板凳把他砸晕。 “……” 小猪轻轻说了一句话。 “哐啷”一声,达达手中的板凳掉到了地上。 “不要激动,你听我说。”小猪仍然很冷静:“我猜他自己是不知道的,所以,我们要马上找到阿乌,通知他。” 达达马上说:“小猪哥,你说怎么办,咱们就怎么办。” “我们需要分头行动。这张图只有我能说清楚,我去找阿乌。但是,东风是落阳谍子的事情,也非常紧急,必须报告北山法师,这件事,你去做。我们俩,分头去做自己擅长的事情。” 达达思考了两个呼吸,下定决心说:“好,你说怎么办,就怎么办。不过,你要小心安全,毕竟你是……” 小猪一笑:“上次是没想到东风,以后不会了。阿乌也别想骗到我。” 说到这里,小猪想起阿乌不爱说话冷冷清清、然而一开口又呛死人的样子,呸了一声。 小猪写了一封简短的信,让达达亲手交给北山。然后褪下手上的一串珠子,说:“拿着这个,北山大法师就会知道是我了。” …… “达达,你能召唤来饿狼吗?”小猪突然问。 达达为难:“我一般要看到某只动物后,要看见它的眼睛,听到它的声音,才能做出交流的反应。” 小猪发呆。 “你……找饿狼干什么?”达达问。 “让它们去啃一啃城外的那些尸体。”小猪心不在焉的回答。 “啊?!”达达跳起来,这,这也太变态了吧? “你反应这么大干什么?只要有饿狼去吃过那些尸首,哪怕只是象征性的啃一口,人们就会相信,有的尸体是被吃掉了。那么,就会有人相信……阿乌已经死了。” “不!阿乌叔叔不会死!”达达叫起来。 “唉,你叫什么?”小猪头痛的看着达达:“怎么还不明白?只要人们相信阿乌死了,那些追杀他的人,不就不再追杀他了么!他不就安全了?” 达达眼中大放异彩。 “可是,我叫不来饿狼。” 就在此时,城外一声长嗥传了过来。 “好了,不用你叫了,看来,它们来了。” 达达却是凝神听起了狼叫,希望在下一次需要狼叫的时候,他能学会。 () 第79章 疑阵 暴雪已经下了几天了,但是第二天清晨,外面的雪还在扯絮似的没完没了的下,北风还在树梢上吼叫着刮过,暴雪还是没有停止的迹象。 这样的天气,适合找人么?能找到阿乌么? 达达忧愁的看着小猪,却发现小猪难得的精神奕奕,大约昨夜终于睡了一个好觉的缘故。 现在地上的图已经被小猪全部抹去。 昨天头发都快愁白了的小猪,今天神色平静,但是,达达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他总觉得小猪的眉毛不由自主的要往天上飞。 需要弄些给养。 出了门,小猪胸有成竹,大踏步径直向那家车马行走去。 今天的小口子,仍然冷清,车马行门前尤其冷清。 小猪扫了一眼车马行里烤火的人,认准一个在抽旱烟的人,走过去说:“掌柜的,借一步说话。” 那掌柜的一愣,心想:这臭乞丐怎么在这么多人中,认得出我就是掌柜的?真的是能到小口子的人,都不是善茬,连小乞丐也是如此?又或者我具有与众不同的领袖气质? 不过他没放声,也没挪动脚,只是用眼光打量着眼前的两个小乞丐。 大些的乞丐低声说:“彪哥让我们来的。” 掌柜的一听,眼里闪出精光,马上拉下脸来: “哪个彪哥?” 几个车马行的大汉听到“彪哥”二字,闻声也围了过来,面色不善的看着大乞丐。 小猪心说,都来看,都来看,人越多越好。 一面故意露出神秘的神色,压低声音回答说:“彪哥说,你们一看这个,就会明白。”说着呈上一把小小飞刀,掌柜的一看,果然认得是李大彪的飞刀。 但是,掌柜的不但没流露出“明白”的神色,反而厉声道:“你们什么人?” 小猪瞅掌柜的一眼,一把夺过李大彪的飞刀,转身就走。 掌柜的没想到一个小乞丐居然这样脾气火爆,一时下不来台,可是又不能放他走,只得高呼:“小兄弟,留步!” 暴风雪来临之前,小口子城外发生血斗,他们原本只是看热闹,却万万没想到,那些不明身份的彪悍马贼走了以后,他们最后搜查战场,意外的发现了李大彪的尸身。 李大彪是车马行的人,尤其是西北这一片的名人,现在他横死在小口子,小口子车马行却不明内情,也打探不出消息,正在发愁不知如何上报帮里面,现在忽然有这样两个小这乞丐找上门来,掌柜的心中还是一喜的,只是习惯性的唬一唬、诈一诈,谁知这小乞丐脾气硬得很,不吃这一套。 一个老伙计连忙面上堆笑,上来打圆场:“哎呦,这不是大彪的家伙吗?两位小哥是从哪里得来的?” 小猪冷冷的说:“看在彪哥份上,不和你们计较。彪哥托我们带个话,不知哪位能做主?” 掌柜的这才拦住两个乞丐,说:“我们这里确实是彪哥的兄弟。有话请讲?” 小猪说:“彪哥在城门口恶战中被害了,杀他的人叫东风,原来是十六寺的人。” 掌柜的大吃一惊,不知道十六寺大名鼎鼎的东风为什么突然盯上车马行,难道是因为……那件事?他有些惊疑不定。 小猪冷冷的扫了掌柜的一眼,说:“彪哥让我们传两句话,第一句话就是:东风是十六寺的人,不知为何又与搜捕营的人勾搭到一起,请帮主小心。” 掌柜的更是吃惊。李大彪这口信是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掌柜的不由得问出了声。 “什么意思我们也不知道。彪哥就是这样说的,当时时间紧迫,彪哥也没说为什么。” 小猪心道:什么意思?让局势更混乱一点的意思。 搜捕营代表了朝廷,让东风与朝廷的人有一腿,什么意思自己去猜吧。至于东风是落阳部的谍子这件事,小猪故作不知,提也不提。 小猪接着说:“第二句话,那人死了。” 掌柜的不由得再次问出了声:“什么意思?” 小猪迷惑的说:“我们也不知道。”然后悲戚道:“只是,彪哥说完这句话,就……就死了。” 掌柜的沉吟。毕竟李大彪是怎样的人,兄弟们都清楚。 “怎么,你不相信?”小猪泛起讥讽的笑容:“你不相信也不要紧,彪哥说,这消息是要你们传给帮主的,你只要传给帮主即可,彪哥的口信就算带到了。告辞!” 说着,小猪冷冰冰的转身就要走。 “哎,小兄弟不要恼嘛,你这气性可真大。来来,来两碗早上新鲜的羊汤面,给两位小兄弟去去寒。”如此一来,掌柜的反而有些信了,笑容满面的让人上了面。 这面倒是鲜香酸辣,闻之咽口水。小猪眼睛一亮,也不客气,西里呼噜大吃起来。 达达早已知道,这小猪看见吃的走不动道儿,一点也不像个大家公子,倒是地地道道像个乞丐。 看两个乞丐吃得狼吞虎咽,掌柜的才细细问道:“到底怎么回事?” 小猪脸色这才变过来,带上了一点温和模样:“我们也不懂,好像还有什么叫七剑联盟的人在里面,功夫很高,东风的人、搜捕营的人和七剑的人互杀,最后,场面一片混乱,我们才趁乱逃了出来。” 说着,小猪给掌柜的看自己破皮袄上斑斑的血迹,指了指自己瘸了的腿,又给他们看达达身上的伤。这都是铁证哪。 车马行的伙计纷纷过来围观,议论纷纷。 一个老年伙计凑到掌柜的耳边:“嗯,跟我们后来打扫现场看到的场景一致。” 车马行掌柜的本来有些犹疑,此时他已经相信了,七剑联盟是江南的组织,他自然是知道的。可是北疆的乞丐,怎么能知道?所以,这样的消息,根本不是两个小乞丐能编造出来的。 “而且……”小猪犹豫了一下。 “而且什么?”车马行的人被吊起了好奇心,马上都问。 “而且,这个东风,好像跟朱雀的前朝皇孙,关系还挺好的。”小猪随手撒了一把胡椒盐,心道:我先打一下草,惊一惊蛇,逼他们自己慌乱,北山法师也好趁乱发现端倪。 “什么?怎么说?还有前朝皇孙?话说前朝的末代皇帝不是在临死时杀了所有的皇子和公主?……”车马行的人八卦之心开始熊熊燃烧。 “他亲口说的,我也不知道。”小猪耸耸肩,只留下个线头,让这些人自己展开无限的遐想以及瞎想。 掌柜的目光炯炯的问道:“就你们两个逃出来了吗?其他人呢?” 小猪心里火花一闪,马上答道:“惨哪,就我们俩,还有两个七剑的人逃出来了,其他的,全死了!彪哥和他要追的人,同归于尽哪。” 掌柜的无语。那天城外确实是尸首一片,场景凄惨。 掌柜的马上叫来两个最得力的伙计,密密的一通嘱咐,命他们马上出发,回去报信。天气虽然恶劣,但是关乎帮里的大事,下刀子也要报回去的。何况,李大彪死在他们眼皮子底下,怎么说也要立刻报告个说法的。 这样的天儿,别人不能赶路,车马行的人,还是有办法的。 俩伙计冒雪离去。 () 第80章 真正的目的 “终于完成彪哥嘱咐的事了,愿彪哥在天之灵安息。” 掌柜的也舒了一口气,无论怎么说,这两个小乞丐还是帮了他的忙的,他应该怎么谢谢这俩小东西?要不,再给些吃的?红粉赠佳人,饱饭送乞丐嘛。 却听得小猪说: “彪哥说,咱们消息通天,什么也瞒不过咱们。不晓得咱们知不知道,前天城门外杀人的那些人到哪里去了?” 打探阿乌的下落,才是小猪真正的目的。在这茫茫草原上,驼帮遍布每一条动脉中,他们的消息,才是最快捷的。 车马行掌柜的早已放下了戒心,略一沉吟就说道:“看方向,那些人应该去了落阳部那边。流金部和落阳部是仇敌,他们为什么去那个方向?里面不知道有什么事情。一两个中原人打扮的,都受伤不轻,他们的方向可能是回了白驼城,不过,遇到这样大的风雪,那些江南人,我猜他们不一定能扛得过去。” 小猪又说:“这几天有没有发现附近有什么异动?我们四处流浪的也好避一避,不要再碰上他们。” 掌柜的笑道:“也是,一年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你问的挺及时,昨天刚收到的消息,有一拨人在追一个落单的汉子,但是不知道他们去了哪里。” 小猪的心一跳,问道:“在哪儿发现那个落单汉子的?” 掌柜的说了一个地方,也不知道小猪明不明白。 小猪请教道:“掌柜的,以您多年的经验推测,他们能去哪里呢?这风雪酷寒的,应该没有多少地方可去。” 掌柜的一笑:“说的是。能去哪儿?消息说,那个被追的人好像身上受伤不浅,我看他在这样天气下,坚持不了多久。这样的天儿,如果被人赶进了荒漠的话,大多要冻死在里面了。要是我,我就直接把人赶进荒漠了冻死算了。” 小猪眼珠子乱转,他已经肯定这就是阿乌了。在这样的天气,不会有其他的人马行动了。 小猪马上说:“这样啊,幸亏问了你。我们要到青城去,那就从你这里租两头骆驼吧” 掌柜的扫了几眼小猪和达达,不说话。 小猪笑道:“掌柜的,我们有钱!” 说着,就目视达达,示意他拿钱,小猪身上是没有钱的,他从来不带钱。 达达马上痛并快的拿出了几两银票。 掌柜的吃了一惊,没想到两个小崽子还有这样的大票子,真是有点走眼了。 小猪说:“风吹鸡蛋壳,财去人安乐,钱花了才是自己的。掌柜的,不用找了,麻烦你再给我们准备些水、酒、奶以及食物、药物,羊皮袄什么的。最重要的,要多多来一些黄酥油、奶酪蛋子、奶皮子,再来一袋子炒米,火候要好。” 掌柜的心道:一听他们要的东西,就知道真是乞丐,就挂住吃。 达达白了小猪一眼,心说这得多能吃?马上补充说:“最主要的,我俩都受伤了,多来点药。还有,来点给马披挂保暖的毯子。”他想,阿乌全身都是伤,找到了肯定最需要药物。他还心疼那几匹马,心中暗暗腹诽小猪只知道自己的嘴,看不见别的东西。 小猪一转念,又说:“再来两张弓,两壶箭。” 掌柜的一一应了,心想这两个小羊羔子,难道他们真的要雪天儿赶路?看他们小身板儿,也不像能拉弓射箭的主。嘿嘿,不要以为车马行的伙计能赶路,他们也可以了。 掌柜的说:“你们确定今天出门?这天气可真坏。” 小猪说:“对咱乞丐来说,有的吃,就是好天儿。没得吃,才是坏天儿。其他的,对咱有什么区别?我们想赶到青城去,那儿人多,机会多,有的吃。” 掌柜的一听,是这个理儿,这个大乞丐还挺明白的。转头看见大乞丐身上的皮袍缺了前面的半片,已经不像个样子,掌柜的难得的发了一回善心,让人把自己一件八成新的老羊皮袄拿来,送给了小猪。小猪眉开眼笑,当即穿上皮袄,转眼从一个金马族小乞丐,变成了一个中原少年……乞丐。 于是让人去牵骆驼。车马行的伙计习惯性的欺负两个乞丐年幼无知,给了他们两匹脚力疲弱的骆驼,达达不同意,说:“我不喜欢那个颜色。”然后自己去换了两匹。 伙计瞪着小孩儿,看这个小孩儿装模作样的挑骆驼,竟然随手一指,就把自己驼群里最好的那两匹挑走了,不禁心中暗骂:小兔崽子,运气倒好,随手就挑了两匹好的。 看着骆驼身上满满的、实打实的给养,达达憋出一句话:“小猪,你不干乞丐可惜了。” 小猪云淡风轻的一笑:“小爷我干什么都能干得好。” 达达挑选了一小部分物资,背到了身后。 看着小猪和达达出了门,拐进了胡同,车马行掌柜的对手下说:“我心里怪怪的,派人跟上他们,两只小兔崽子不太寻常,去看看他们要干什么?这城里还跟什么人接触?” 这鬼天气,去跟踪小乞丐?两个力气大、心眼憨的伙计就被派了这个活儿。 两个伙计远远跟着小乞丐在土城里一转,只顾盯着骆驼了,却没有注意到,此时骆驼上只剩下一个小乞丐了。另一个小乞丐,早已经带着补充好的行囊,悄悄骑上了准备好的马,出了土城门,进了风雪中。 …… 小乞丐真的冒着风雪上路了。 两名的车马行伙计远远跟上去,虽然人是憨的,可是也有些不情愿。这样的天儿,他们也不想出门,只是掌柜的命令难以违抗。 他们想,这两个小东西,在这样的天儿进了荒漠,估计很快就会回来。毕竟,酷寒的天气,进荒漠?去青城?不是疯了就是傻子。 这两个人都是多年跑商路的老练的驼手,极稳妥极有经验的。他们远远看着这两个小乞丐,慢悠悠的跟着。 可是很快,他们就发现事情有点不太对劲。这两个小兔崽子驾驭骆驼十分老到的样子,骆驼跑得速度非常快,几乎接近他们车马行中赶骆驼的最高速度了,生生把商用骆驼赶出了赛驼的风采,他们差点跟丢了。 他们哪里知道,作为金马族的贵族,小猪乃是赛驼赛马高手。 () 第81章 雪夜里的一把火 两个大伙计又惊又怒,使出百般能耐,才能远远缀在两个小乞丐身后。 他们发现,两个小兔崽子对路线的把握也十分精准——完全没有避开掌柜的说的那个地方的意思,相反,他们就是照着掌柜的说过的方位去的,丝毫没有绕路。 进入荒漠后,在小口子几尺深的雪,在荒漠中却只有薄薄一层。再往荒漠深处走,连这薄薄的一层也没有了,只剩下黄沙和干冷干冷的风。 天地间,由原来白茫茫一片,变成了昏黄的一片。 一个伙计说:“我怎么觉得他们老是回头看,还用个什么东西在眼睛上比量,是不是发现咱们了?” 另一个伙计说:“在眼睛上比量?这个距离,人眼睛怎么会看见?我们俩经验这么丰富,还得不时查看蹄印才能跟的上呢。” 那伙计想想也是。 两个大伙计预料的,小兔崽子很快就会回来这件事,从早到晚都没有发生。而且小兔崽子跑得很快,搞得两个伙计疲于奔命,饥寒交迫。 可是看起来,前面那两个小兔崽子却一直精神的很,除了短暂的歇息,再没有停留。 “小孩儿火力旺啊,我们跟不上了。” “这两个小兔崽子什么也不懂,他们自己瞎闯不要紧,不会把我们也带到荒漠深处,连累了我们吧?” “你说的对,大概掌柜的也没想到他们这样能跑。” “咱们回吧?不跟着他们乱窜了吧?” 说归说,两个人却不敢就这样回去。 而且,他们发现,荒漠中的蹄印多了起来,还不时有暗沉的血迹出现,肯定有人在这附近厮杀过。 转眼到日暮时分,两个人更加叫苦连天。 远远望见两个小乞丐停了下来,找了一处地方扎下了营,两个伙计却开始扎手了,看着光秃秃的沙地发愁:没有柴火,没有牛粪驼粪,怎么生火?不能生火,怎样生活? 商队的行走原则,尽量不进荒漠,即使迫不得已进去,也在边缘,总能有灌木可烧。而且每个驼夫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背着布袋捡拾自己看管的骆驼的驼粪,以做烧火用。 可是今天,他俩追得急,根本没有捡驼粪,也没有那么多驼粪可捡。现在已经进了荒漠深处了,这里没有木柴,怎样燃烧篝火?没有篝火,在这极寒的夜晚,岂不是要冻死? 怎么办?在这样的地方,前进是死,往回返也来不及了,还是死。两个人一时彷徨、恐惧。骆驼卧倒在沙地里,他们两个蜷缩在骆驼怀里,止不住的发抖。 为什么前面有火光了?难道是他们因为太渴望而产生幻觉了? 是那两个小兔崽子的位置,为什么他们不但扎下了营,还隐隐有火光? 这不可能!没有柴,哪来的火?难道这两个什么也不懂的小傻瓜,竟然是把他们的补给给烧了吗?两个伙计越想越是这样。肯定的,一准儿没错的,他们不可能比自己这些老手还高明。 可是,不管他们烧的是什么,那也是火啊。在这极寒的荒漠中,火就像金子一样宝贵。 又一阵透心的寒风刮过来,直刮到骨头里。两个大伙计实在看不下去了,忍不住了,那红红的火光看起来甭提多明亮、多暖和了,就像魔鬼一样对着两个大伙计亲切的招手。 怎么办?两个大伙计一合计,忽然觉得这件事情很简单,直奔过去,一起烤火,不就行了吗?跟两个小乞丐客气啥?再说,掌柜的只说让自己跟着看看他们干啥,也没说非让自己隐匿行迹啊。 再说,如果他不让自己烤火,那就刀子说话。 于是就这样愉快的决定了。 两个伙计投奔火光而去。 耿耿星河之下,一个小身影正抱膝坐在火边烤火,很是愁苦的样子。 似乎直到两个伙计奔到那人身后,正在火边烤火的人才发现来人。 看见来人,小猪仰头,眼睛里阴晴不明,他安静的说道:“咦,怎么又见面了?你们也是要出门赶路吗?” 两个大伙计见小猪一眼就认出自己两个来了,也不知接什么话好,只好实话实说:“是啊,掌柜的要我们来的。” 小猪说:“这样啊,我正在发愁人少呢。” 对呀,另一个小崽子呢?两个伙计这才发现只有小猪一人,不由得为自己的迟钝而惊讶,可是,也没明白小猪这话的意思。 一个大伙计急着去看小猪用什么烤火,却看见他烧的根本不是木柴,也不是牛粪马粪,而是几块方方的石头。 那石头有婴儿拳头大小,四五块堆在一起,没有火焰,没有烟气,却通身燃烧,发出极明亮耀眼的光,通红透亮,热力十足,十分喜人。火堆上还架着一个小铜壶,正在煮着什么东西,诱人得很。 一个伙计问:“喂,这是什么鬼东西?” 小猪笑道:“这叫石炭。你们山右郡有不少出产,用来燃烧,最好用不过。怎么,你们不知道?” 那伙计瞠目道:“我以前是铁匠,打铁用过这东西,不过它烧出来的铁发脆……我们当然知道,可是这东西还可以这样用?” 山右郡确实盛产煤炭,虽然朝廷禁止开采,可是不少人仍然盗采,用来取暖,当然是好的。只是,商队背货物还来不及,当然不会背着这样沉重的石炭赶路,所以自己这些人从来没想到,在荒漠里用它取暖。还有,这个小兔崽子是从哪里弄来的? 小猪笑盈盈的和他们说话,心道:从哪里弄得,还不是从卡伦的卡房里拿来的,那些“黑石头”堆在角落里,也无人理睬。大雪天闯荒漠,这东西才是好东西,这会儿果然有用。 两个大伙计对视一眼,也不客气,当着小猪的面,慢腾腾的坐在了火堆旁,然后伸手去去火堆上烧着的小壶。 小猪问道:“你们要干什么?” 大伙计干笑几声:“干什么?喝水,吃饭!”说着晃了晃手中的刀。 小猪道:“怎么,要杀我?” 大伙计说道:“有可能。” 小猪哑然失笑:“就为了这么点玩意儿?你们就要杀人?我又不是不让你们烤火,你说你们是不是傻?杀了我,你们只能得到今晚上的炭火,明天晚上呢?你们想要的信息呢?” 两个伙计有点迟疑。 “哼哼,是掌柜的让你们来的,是不是?那你们知道他为什么让你们来吗?你们知道李大彪的秘密吗?” 两个伙计面面相觑,听了小猪的话,觉得自己确实有点傻,脑子都快理解不过来了。什么明天晚上?什么秘密? 小猪叹道:“我真不忍心骗你们哪,骗你们太没劲。” 一个伙计忍不住问道:“什么意思?” 小猪意兴阑珊道:“没什么。你们要是不杀我,就一起烤烤火,吃点东西。要是想杀我,那就拉倒。” 两个伙计对视一眼,说:“我们只会拉骆驼、杀人。能不杀人就可以烤火、吃饭,当然更好。” 小猪说:“想烤火,就把刀扔了。” 两个伙计说:“就凭你一个小乞丐说的?” 小猪白他们一眼:“你什么时候见李大彪和乞丐交过朋友?要不是……” 两人一想,也是。于是把刀扔到脚边。 小猪懒洋洋的说:“乌鸦,把刀给我拖远点。”拿一根绳子把刀拴在一起。 只见一只黑黑的小狗崽钻了出来,叼着那根绳子,拖着刀,飞奔而去,速度十分惊人,两人想追也追不上了。 两个伙计挺吃惊的。 小猪想:能动嘴解决的,还真的懒得动手。 () 第82章 我要找到你 “快说,李大彪什么秘密?” 小猪坐在一堆干草中,都懒得动:“李大彪是因为李闯藏宝图才送了命的,他就是太贪了。他想追的那个人我也想追,那人就在附近。行了,就这样,明天你们就这样回去告诉掌柜的吧。我说的句句实话,都懒得和你们叨叨。” 两个伙计马上说:“我们也去追。” 小猪说:“我坦白跟你们讲,我最不赞成你们这样贪婪的,听见钱就像鱼儿闻见了饵,不管死活都要上。你们什么也不懂,去了就是送命。” 伙计摇头说:“我们懂得沙漠跟踪术,我们熟悉这里的地形,不会送命。我们……就喜欢发财。” 小猪说:“我最讨厌你们这种贪财的人。” 两个伙计说:“我们不是贪财,我们是喜欢发财,这不一样。咱们山右人,走西口、走东口闯荡天下的,还不是为了发财?” 小猪哼一声:“别怪我没提醒你们哈。还有,想去发财,就先把骆驼喂了。” 说完,小猪添了添火堆,然后大咧咧的抱膝假寐。 当然,乌鸦趴在小猪身边。有乌鸦在,有手弩在,小猪不怕这两个伙计。 小猪这个人,天生自有一股让人服从的气势,而且善于令人信任,两个伙计脑筋有点慢,竟然自去喂骆驼,包括小猪的那两匹。 忽然,漫天灿烂的星斗中,一个黑影从风中落了下来。 两个伙计惊得大叫起来。 那黑影长着一对翅膀,径直落到小猪肩上。 就着火光,两个伙计看见那怪东西有一个圆圆的软布身子,绿色的翅膀、红色的脑袋,金色的大眼珠子正在咕噜噜的看着他们。 “妖怪!”伙计拼命扯了嗓子叫。 那“妖怪”的金色眼珠子冷冷的看着他们,忽然爆发出怪诞的狂笑:“哈哈,笑死我了,叫我妖怪。” 伙计见这东西会说话,更加惊恐。妖怪是这个乞丐的,难道这个乞丐是一个神仙变的?听说神仙都喜欢变成乞丐来考验凡人…… 这个妖怪,正是穿着软布背心的大鹦鹉爷们。 爷们说:“看什么看?没见过穿衣服的鸟儿?” 两个伙计很诚实:“没见过。” 大鹦鹉:“土堆堆里的山药蛋。” 小猪一言不发,爷们赶紧停止胡言乱语,回复说:“再往前边,就在那个方向,有火光。” 小猪一跃而起:“走!我们赶过去。” 两个伙计傻眼了:“晚上?赶路?这么大的风?” 小猪横他们一眼:“要发财的就跟上来。要不就算。” 两个伙计赶紧牵着骆驼,精神百倍的过来。 小猪把炭火埋在沙地里熄掉,然后放进一个布袋子,挂在身前取暖。乌鸦和爷们也都挤在这个袋子边上。 小猪指了一个大致方向,告诉两个伙计,要找一群从这里经过的人,两个伙计就去颠颠的寻找辨认荒漠上残留的蹄印、马粪,这是他们的长项,很快就判断出具体路径。三人合作竟然十分融洽。 在半明半暗的荒漠里跑了很久,才到了一个沙丘边上。 两个大伙计却找不到追踪的路径了,指着地上的已经被风沙掩埋了一半的蹄印对小猪说: “他们在这里兜了一个大圈子。” “如果不是遭遇鬼打墙,就是被人布下迷阵了。” 小猪心中哼了一声,布迷阵么,阿乌还是擅长的。那么说,快找到他们了。 登上沙丘,几个人同时捂住了嘴。就在沙丘下面,远远的两堆火正在燃着。 沙丘上风很大,小猪伏在骆驼上,围巾掩住了面孔,只剩下两只眼睛。他拿出一支小圆筒,放在眼睛上向下望。 大伙计心说:“看,神眼来了。” 两人对小猪越来越敬畏。 …… 两堆火,在沙丘起伏的背风处燃着。 有一群马、七八个人正在休息,另有三四个人在警惕的看着远处。 地上有人躺到着,马背上有长条的、人形的东西。夜黑,看不清。 小的那一堆火明显小很多,狂风中只有几根木炭和马粪在燃烧,孤零零的样子。火光努力的在做最后的挣扎,发出有限的热量,在如此大风寒冷的冬夜,这火光和热量仅仅是个安慰罢了。而且,火光摇摇晃晃,也越来越小,眼看快要燃尽。 火堆旁,寒风中,一个人孤零零的盘膝坐在地上,背对着火光,正在缓慢调息。 那一小堆火,终于在最后的摇曳之后熄灭了。 盘膝而坐的人摇晃了几下,被狂风刮倒,无声的歪在一边。 沙丘顶上的小猪看着下面的情景,心里猛地一抽。 他知道,阿乌支持不住了。 …… 枪声大作,烟雾弥漫。 沙坡顶上传来嗷嗷的呼喝声,狂风中烟尘大起,不知有多少匹骆驼冲了下来。 这突然冒出来的疑兵让落阳部的人大吃一惊,阵脚有些散乱。 而速度极快的手铳的近距离射出的枪弹威慑力惊人,血肉炸开的恐怖中,那些落阳部的人受到极大冲击,一时呆愣住。 沙尘滚滚中,小猪带着两名伙计、一条狗从坡顶上冲下来,大鹦鹉狂呼乱叫助阵。几枪之后,已冲入敌阵,手铳来不及装弹,小猪手中手弩连发,倒也威风凛凛。 奔到那倒地的汉子那里,小猪跳下骆驼,扳起那人的脸——竟然不是阿乌,只是一个七剑的剑手!而且已经死了。 小猪一看不对,立刻跳上骆驼。 一个深目高鼻的汉子指挥众人包抄过来。 “杀了那个人!”小猪嘶吼,指向这个头目。 两个伙计各骑一匹骆驼,向着那人飞驰过去。那深目高鼻的人看见两个伙计两手空空奔过来,眼里露出狡黠的神情,马上往枪筒里倒进火药和铅子,拿出木杆,捣实弹药,打算再开一枪。 不想那两个伙计骑术极精,转眼已经奔到面前,俩人同时伸出手臂,把什么东西一拽,从那人身边呼啸而过。 沉闷的响声在两人身后响起,令人恐怖的一幕出现在众人面前:深目高鼻人的人头齐根断掉,热血从腔子里喷出,人头沉闷的落地,身躯依然挺立不倒。 两个伙计回过身来,还有时间从那人手里抢过他的鸟枪和手里的缰绳。两个伙计早已看到,这个首领模样的人,身边是一匹上好的马匹,马背上驮着一样层层包裹、华美异常的行李,想必是他们的重要财物,岂能不抓到手里? 俩伙计举起手里拽着的杀人利器,赫然是小猪的暗器钢丝。 “啊——”惨叫声响起,其余落阳部的人目眦尽裂,围了过来。 “撤——”小猪尖叫。 几匹骆驼和马匹狂风般扫过战场,奔驰远去。 暴怒的马蹄声在身后传来。 “一刻不停,跑!”小猪疾呼。一边喊,一边把手弩里的剩余的弩箭泼水一样全部射出。 追兵被连珠的弩箭一阻,速度慢了半拍。两个伙计手里的钢丝闪着夺人心魄的寒光,令追兵无比忌惮,不敢放马提速。几息之后,小猪他们已经与追兵拉开距离,向着西南方向疯狂的奔去。 身后追兵却死死不放,紧紧咬在身后。 幸好这些人带的是鸟枪,就没有配备弓箭,否则以金马人的骑射功夫,小猪他们早就被射于马下了。 还好这些追兵的马儿已经追人追了两天两夜,早已人困马乏。而小猪他们骑的,是精选的骆驼,速度快,耐力也极强,越跑越有长劲。那些追在后面的追兵绝不想放弃,奈何马匹却是越来越慢,距离越来越大,直到消失在视野中。 此时,身后的天边出现了第一抹亮光。 小猪心有余悸的停下来,才明白自己追错了人。 一回身,却看见那两个伙计正在目瞪口呆的看着他们拼命也要拉走的落阳部的“财物”包裹。 “有什么好看的?”小猪喝到。 “不……不好看。”一个伙计结结巴巴。 小猪走过去一看,却是大叫一声,欣喜莫名。 两个伙计更加敬畏的看着小猪,不明白他为什么这样狂喜。 因为,在地上,打开了的层层精美包裹里,是……一具灰扑扑、狰狞可怕的尸体! () 第83章 我不相信 两个伙计看着尸体发呆。 他们是会杀人,可是死人不是银子,变不来钱,有什么意义? 而且,对他们来说,尸体虽然说不上可怕,但也绝对不是美好的体验,为什么小猪反而欣喜异常? 这也太……变态了。 小猪验明正身后,让两个伙计把尸体包好。 “你们发财的机会来了!想不想去干这一票?”小猪问。 两个伙计眼睛发亮,当然愿意。 “把这具尸体送到白驼城去,会有重赏。” “多少钱?” “一百两银子?”小猪不太确定,他也不知道应给赏多少。 一百两银子,差不多两个伙计不吃不喝干十年才能挣到。 两个伙计对视一眼,走到一边商量了半天。 “我们可以干,不过,我们有个条件。” 小猪惊讶的挑了挑眉毛:这才半夜过去,居然会讲条件了。 “说。” “我们以后要跟着你干。” “啥?” “我们不干车马行了,我们跟着你干。你收下我们,我们就听你的吩咐去干这一票。” “你们这么贪财,谁敢用你们?” “我们不是贪财,是喜欢发财。我们觉得,跟着你干,才有发财的希望,跟着别人都不行。跟着你干,不但能挣大钱,还……爽。”一个伙计扬了扬手中的钢丝。 另一个伙计补充说:“女怕嫁错郎,男怕入错行啊。我们也怕跟错了人,没前途。我们要跟着你。” 小猪抹下脸来:“跟我的人必须有一个前提,绝对忠心于我。你们做不到。” 两个伙计赶紧发誓。 小猪头大:“你们先把这人送回去再说。” 两个伙计答应了。 其中一个说:“我们一个人回去就行了,留下一个伺候你吧。总得有人帮你干些粗重的活儿。” 小猪听了这个,真有些动心。他不是不能吃苦,只是从小被人服侍惯了,喂骆驼、生柴火这些事儿委实不愿自己动手。 可是想到自己要找的阿乌身上的种种谜团,小猪心里才压下这个念头。 “不用了,你们把这尸体送到十六寺去。”小猪草草写了几个字,命两人收好。 “他们收到尸体后,会按照字条付钱给你们。” 然后,小猪又让两个人给他指了一条去往山外山最便捷的路,他猜,阿乌有可能去山外山。 两个伙计这会儿学精了,把自己带的药物全都给了小猪,抢自落阳部那人的鸟枪也给了小猪。 两个伙计走了。 …… 小猪再次让爷们飞上高空,察看没人追上来,才坐下来休息。 他脸色苍白,呆呆地盯着即将破晓的天空,喃喃自语:“我不相信。我不相信。” 此时地平线上半明半暗,阴阳即将割昏晓,昏暗的夜色在飘荡。 忽然,一抹亮色冲出那一线之隔,光明如剑,斩过肃穆的大漠,一瞬千里。小猪站起来,向着光明高声喊道:“我、不、相、信!” …… 小猪盘膝坐在地上,沉思良久。 他看着自己的对面,喃喃说道:“来,我教你做角色推演。” 他拿起一块石子,在地上分别写道: 阿乌。 叛国者。 白皑国。 七剑。 驼帮。 朱雀。 黑衣人。 落阳部。 他把“七剑”、“驼帮”、“朱雀”三拨人划到一个圈里。驼帮帮主房向阳与朱雀皇孙勾结,而朱雀与七剑又是一伙的,所以,他们三家就是一伙的。 小猪把“黑衣人”上画了一个箭头,连到七剑上面。 小猪说:“黑衣人跟在我父亲身边,父亲与白图一起在勘察划界,七剑去刺杀白图。那么,黑衣人与七剑的交汇点,就在山外山七剑刺杀白图的时候。 但是,在此之前,一定有过联络、勾结,他们通过谁?这是我要搞清楚的。等我找到这个人,我一定剥了他的皮。敢在我父亲身边弄鬼,胆子不小。” 咕哝完,小猪在以上四家:“七剑”、“驼帮”、“朱雀”、“黑衣人”,都连了一根线、一个叉号到阿乌那边,表示他们都要杀阿乌。 “七剑”、“驼帮”、“朱雀”、“黑衣人”这四拨人,所处地域不同,地位身份不同,行业不同,主子不同,竟然都做了同一件事:杀阿乌。 阿乌真是个值得琢磨的家伙。 小猪在“落阳部”上也画了一个箭头,连到“白皑国”上,落阳部与白皑国有勾结。 同时,“落阳部”上面有线连到“七剑”和“朱雀”上,因为落阳部与七剑、朱雀已经达成联盟,东风亲口说的。 地面上已经有密密麻麻的一张人物和连线的图了。 小猪问对面:“你看出来了吗?” 对面不回答。 因为对面空无一人。 可是小猪还是向着对面说:“你看,地面上所有的这些人物,都有连线的连接:或者同盟,或者仇杀。唯独有一个,是什么也没有连接的。” “你看出来了吗?嘿,你没有。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你现在什么也看不出来。” “现在,那个唯一与其他人物没有连线的就是:叛国者。” 小猪得意的看了一眼对面,仿佛看见对面那个家伙困惑的眼神。 小猪压低声音说:“据说,有高层人物要叛国,为白皑人提供消息。你也已经知道了,青鸢与白皑即将划界。” 对面……的空气震惊无比。 小猪一笑:“震惊?疑问?嘿嘿,不用怀疑,这消息当然可靠。我跟你说完这句话的时候,青鸢国知道这件事情的人,刚刚增加到8个。希望到你这里为止。” 小猪说:“本来我也想不到这上面的。可是,你这个被追杀者,是偷了军部的西北布防图的,而杀你的这一群人,又去杀负责划界的白图。那么,他们,还有你这个什么都不记得的傻家伙,一定与划界这件事有关。” “在这样敏感的时候,有一群人在划界这件事上搞谋杀,搞阴谋,说他们与打算由此出卖国家利益的叛国者无关,我是不相信的。” “你知道,我是一个极其聪明的人。”小猪自己嘿嘿一笑,仿佛对面也投来赞成的目光。 “我有个更靠谱的直觉:你不是一个人。因为在青鸢这样一个安防严密的国家,你那些胆大包天、肆意妄为的事迹,不是一个人能办的到的。” 小猪指着地上那个孤零零、高高在上的“叛国者”,说:“高层人物自然不能自己亲自出马,总要有人担任中间人和联络员。” 小猪专注的看着对面,仿佛那里真的有人一般。 “我怀疑,你就是那个——联络人。当然,你已经忘记了。” “让我来揭开这件事。” …… () 第84章 风雪夜归......马 狗 鸟 小猪坐在地上写写画画,乌鸦坐在他身边,爷们坐在乌鸦身边。 “是谁,来和你接头呢?” 小猪问对面。 对面一片沉默。 小猪问乌鸦,乌鸦汪汪叫。 小猪问爷们,爷们眨眨眼,下意识的重复道:“是谁,来和你接头呢?” 小猪向着对面踢出一脚。 “谁来找你,谁就是大坏蛋!” 对面……当然没有人。 不知道谁会和阿乌接头,但是,大漠上出现了其他的人。 当第一根黑色的旗子在大漠地平线上露出时,小猪就站了起来。 接着是第二根、第三根……无数的旌旗出现在大漠上,旌旗下是黑色的战马和穿黑甲的骑士,黑色的皮甲在阳光下反出暗哑的光。 黑色的队伍呈扇形出现在小猪周围,黑甲骑士整齐下马,跪倒在小猪面前: “请您回城!” …… 小猪皱眉:“可惜手边没有红鹰,不能马上传信。”说着转头去看大鹦鹉爷们。 爷们赶紧说:“不要看我!我的特长是说话。会飞、会传信的鸟儿有千万,可是会说话的鸟儿只有我!” 小猪说:“是个鹦鹉就会说话。” 爷们赶紧说:“我会唱歌,会背诗歌,会给你解开绳子。” 小猪转回了头,自言自语:“我已经遣了两拨使者回去了,也不知白驼城怎么样了。” 爷们松了一口气。 可小猪转头就对乌鸦说:“乌鸦,你陪着爷们回去吧?你充当爷们的保镖,负责保证爷们的安全。” 爷们马上说:“太远了,飞不回去。我们可不是红鹰那种狠戾阴沉、翅膀大的傻鸟。” 爷们又看乌鸦:“乌鸦你这只小狗狗,快对主人说呀,说你还在吃奶!你跑不了那么远的路!” 小猪说:“不用你们跑,我给你们马,你们骑马回去。” 爷们说:“马儿四蹄发达,头脑简单,没有主人,他根本不认识路啊。” 一匹马不高兴的在旁边刨了刨蹄子。 小猪说:“它不认识,你和乌鸦认识啊。红鹰、鸽子,都会观看天上的星斗、地上的河流以及道路,借此飞到目的地,你可不要说你不会。” 爷们马上腿一伸,装死。 小猪不为所动,拍了拍它:“即使你不认路,乌鸦也会认。狗子认路,那是天下一绝。” 小猪继续说:“好了,别撒娇了。我给你们带上足够的保暖装备、水和食物。给你们指出正确的方向,爷们你能飞到高空瞭望,乌鸦你能跑,又聪明,狗子都是认路的,你们一定能回去。” 爷们尖声大叫。 小猪说:“你叫啥?来,我跟你说一下,你见到北山大法师后,跟他说什么……” 小猪说:“到十六寺后,找北山法师,记住!这些话只能对北山大法师说。其他人,怎么引诱都不能说!要想保住你的小命,就谁也不能说!明白吗?信带到之后,你们就去找达达,他会带你们回来的。” 小猪拿出指南针,找到白驼城的方向,对爷们和乌鸦说:“你们直接朝这个方向去,很快就会找到驿路,顺着驿路,就能到白驼城。荒漠中没有什么阻碍视线的,找不到的时候,爷们就飞到天上看一看,道路的痕迹是很明显的。” 爷们唉声叹气,悲愤地啄着地上的石子,乌鸦却兴致勃勃,在地上直摇尾巴。 末了,小猪夸道:“乖爷们,你最棒了,又会飞,又会说话,比我写信要强上一百倍!信要是被别人拿去看了怎么办?可是在你脑子里那就万无一失了!你是最棒的!你们一定能成功。 这一仗要是成功了,你就是整个白驼城,不,整个大鹦鹉界,最了不起的大鹦鹉!想一想,那些往日趾高气扬的红鹰怎么看你?那些鹦鹉姊妹又怎么看你?” 爷们被小猪这么一夸,心中也得意起来,又有些跃跃欲试,表情活跃起来。 小猪把达达弄的那个窝绑到马背上,盖上羊皮袄,搞得很暖和。把乌鸦和爷们放进窝里。 然后,对乌鸦说:“草料也放在背囊里了,别忘了喂马。” 乌鸦汪汪叫着答应,十分兴奋。 …… 不管人怎么想,这一马、一狗、一鸟欢快的踏上了征途。 荒漠犹如天地间展开的黄色绸缎,曲线优美的起伏着,有些地方还在莫名的发出莹莹反光,景象十分奇特。 大地是平川,平川之上,只有一马奔驰,马背上只有轻飘飘的一狗、一鸟,所以马儿跑得的十分迅捷。 时间一长,大鹦鹉爷们就有些无聊起来。 过了一会儿,爷们建议:“要不,我们开始吃东西吧!” 乌鸦说:“不行。主人说一天之中,只能早晚两次吃东西,一次只能吃一份。现在还不到时候。” 爷们说:“就吃一点。” 乌鸦:“不行。” …… 爷们再一次飞上高空,查看地形。 “喂,我看见大地一半是白的,一半是黄的,走哪边?” 马儿不耐烦的喷鼻子:“白的是雪,黄的是沙,这些我们不管,路呢?我们要走驿路。” 爷们也不耐烦起来:“雪盖住了路,所以没有了。不知道雪窝窝里走路道道滑么?当然走黄的。” 马儿一想,冰天厚雪自然没有戈壁硬路好走,于是达成一致,从荒漠里穿过去。 一般商旅是绝不会这样选择的,因为荒漠之中容易迷路。但是这队组合中,因为有爷们可以时时飞上高空,指明正确的方向,所以不怕迷路,由荒漠中直插白驼城,比寻常路径快了不少。 待得非上驿路不可时,才发现驿路上得积雪已经很深,果然不如荒漠中路程好走。 因为驿路上开始出现行人,爷们和乌鸦也不敢吵闹了,钻进羊皮袄里躲着取暖。 “嗨,老马,我们躲在这里面,就看不见路了,你行不行?” 老马喷着气说:“哼,这条路我走过多少遍了,闭着眼都能跑回白驼城。有一个词儿,叫老马识途,说的就是我啦。” 爷们纳闷的说:“我以为只有我才会偶尔吹一吹牛,原来你这样看起来憨厚老实的马儿,也会自吹自擂。” 马儿辩解道:“我哪里是憨厚老实了?我这叫做英俊潇洒!有个词儿叫骏马,说的也是我啦。” 乌鸦觉得,这老马,八成是被爷们带坏了。 吵闹之中,白驼城的大城,已经在前面出现了。 …… (第一卷结束) () 第85章 风冷雪无情 暴风雪终于来了。 天地间转瞬茫茫,白驼城被淹没在风和雪的波涛中。 密集的雪花如箭矢,如大刀,迅疾的横飞过来,猛力击打在白驼城的城墙上,无休无止。 这样的暴雪,恐怕没有几天不能停。 就像遥远的小口子一样,白驼城虽是一座大城,在这样的天气下,也是街道空荡荡,行人稀少。 城门虽然还照常开启,但是,每天却只开半扇门。守门的护教兵用巨木把门固定好,生怕被这不停的狂风吹坏。 行人稀少,可还是有的。 第二天下午,就有一个骑马带刀、看不清面目的客人冲进了白驼城。 他首先到了不远处的万里车马行,在如此风雪中,下马动作居然还很沉稳。 “劳驾,掌柜的,我想在咱们店里谋个活儿干!我什么都能干的,大雪天儿的,就收留一下吧。” 店里伙计却看也不看就轰人:“我们不招人的。走吧走吧!” 那个骑马客连热水也没喝上一口,就被推出了门。 他没有说话,牵着马,低着头,在空旷的街道上走着,慢慢就不见了。 …… 在这样的天儿,车马行没什么生意。 但是旁边宅子里住着的房向阳,却依然在屋子里转圈,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怎么还是没有消息传回?” “没有消息就是好消息。薛老先生亲自上阵,没有不成的道理。可能是雪太大了,他们先去小口子暂避风雪了。无论如何,很快就会有消息了。”文士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 “上边有动静吗?” “也没有。大家都在等,等这个消息定乾坤。” 那人会不会再次逃脱……房向阳心里涌起荒谬的感觉,如果在将近五十名高手的追击之下、在一位天下第一的剑客的必杀之下,那人还能活下来,那……除非这漫天飞雪倒飞回天上,那就真的是咄咄怪事了。 没有任何道理他会逃脱。 想到这一节,房向阳心中稍稍安定。 所以,他没有想到,他心中正在惦记的“那人”,此时正在他铺子的柜台前,请求在他的店里打工干活儿、却又被伙计赶走了。 他在想着那人的消息。 那人却想混进他的店铺谋些好处。 他们相隔的,曾经如此之近。 …… 暂时放下心事,房向阳和白驼城的其他老百姓一样,在这风雪天儿里,躲进暖和的屋子里,和兄弟,和稚子,和全家一起,吃了顿暖洋洋、热辣辣的火锅。 看着自己兄弟房五间虽然火锅吃得热烈,但是受伤后的身体始终没有复原的样子,他心里叹了口气,用小漏勺捞了一块鹿筋,放到弟弟碗里: “补补吧,从山外山回来,你这身子一直不见好。” 房五间难得见哥哥温存对自己,立刻受宠若惊: “能从山外山活着回来,已经是托哥哥的庇护了。我现在做梦都常梦见那可怕的厮杀。” “不用怕了,那人,恐怕已经死了。” “真的?太好了。来,我敬大哥。” 几杯酒下肚,房五间愈加兴奋。 “行了,不要喝了,身体要紧。” 饭毕,闲聊一会儿,大家也就早早钻被窝了。冬夜漫漫,风啸雪飘,不早睡干嘛呢。 房向阳心情郁郁,在三更时做了最后一次巡夜,也就回自己房了。雪花在窗外飘着,催人入眠。 风从房宅的屋顶上依次刮过,各房里的灯火也渐次熄了。 良久之后。 偏院的一间厢房顶上,一团雪被风吹下屋檐。恍惚间,一个与雪同样颜色的人影,从雪里露了出来。 他轻轻跳下屋檐,走到正房门前,仔细倾听片刻,然后用匕首拨开门,闪了进去。 他查看了一下炉火,撒上一点粉末。屋子里立刻充满了一股微微呛人的味道。 睡梦中的房五间酒气熏熏,却被什么东西拍醒。 “啊?”他吃惊的睁开眼睛,却觉得头有点昏昏,心跳快得似乎要从胸膛里出来,眼前金光闪闪、黑雾弥漫,整个神魂处于一种恍惚、激动、渴望倾诉的状态。 “房五间,山外山一别,你过得挺滋润呀,也不管我在风雪里受苦。” 一张清秀苍白的笑脸出现在房五间眼前,一道鲜血正从这张笑脸的额头上清晰的淌下,淌过眼睛,瞬间狰狞。 “别找我!我没杀你,是七剑那些人和黑衣人干的。”房五间颤抖着声音说。 “可他们都已经死了。” “是啊,我现在是唯一看见过你面孔的人,所以,我梦见你了?”房五间不确定的拧了一下自己的大腿,似乎真的没有痛感。 “他们为什么杀我?” “哈哈,你还不明白?因为你和我们抢着杀白图,和我们抢生意!” “和谁的生意?” “和白皑人的生意。” “这生意你们赚多少钱?” “哈哈,我哥说不是为了钱,他要干大事。这是江湖人的责任。” 房五间脸上露出狂热的表情,想起哥哥今天对他很好,脸上露出开心的笑容。 …… 天亮了,雪仍在下。 一向晚起床的房五间仍然晚起床。 直至中午。 “啊!”一个大着胆子进房伺候的伙计惊叫起来:“五老爷过了炭气了!” 等房向阳赶过来时,众人已经将房五间抬到了地上,门窗打开散炭气,房间里已经什么味道也没有了。 房向阳看着他的弟弟穿戴一新,脸上露着开心的笑容。 他的弟弟,房五间,就这样死了。 …… “帮主,没有异常,是因为炭气的缘故,可能喝得也有点多,五爷才……”一个下属没有继续往下说。 “没有可疑之处?没有下毒、迷药的痕迹?”房向阳眼皮有点跳,这两天心神不宁,房五间之死,使他心头的不安更加浓重。 “什么也没发现。帮主,节哀吧。”文士说。 房向阳沉默了。 关于是否有人毒杀房五间,总得有理由。有什么理由毒杀一个车马行的杀手呢?要杀,也是先杀车马行的大老板、驼帮的帮主。对付一个小喽啰,有什么意思? 房向阳再没有什么其他想法,他只是觉得有些荒谬。他难得和弟弟把酒言欢,弟弟就过了炭气死去了。他心里空荡荡的,以后再也不用照顾他了。 …… () 第86章 天黑杀人,天亮窥视 雪仍在下。 阿乌的心情仍然不痛快。 “毫无新意,这狗日的命运,还是毫无新意。找到这个唯一的知情人,他的说法居然还是毫无新意!” 自己竟然、仍然、还是那个跟车马行抢着做谍子的人! 他相信,在自己手中的迷药之下,再坚强的人也会吐露一二真情,所以,房五间所说,应该是真的。 这一点,真的让人不痛快。 阿乌非常希望,某一天突然出现一个人,冲到自己跟前,对自己说:那一切都是假的!你并不是一个谍子! 但是,并没有。 仍没有。 一直没有。 从来没有这样一个人出现。 这个幻想,就真的成了幻想。 甚至是妄想。 阿乌并不是一个满脑子幻想的人,所以他很坚决的甩掉了脑子里最后的希望,开始脚踏实地的,抽丝剥茧的,寻找事情的真相,寻找自己心里一直在找的那个人。“一定要找到他”。 只是在这白茫茫、静悄悄、孤零零的时候,满腔的郁闷,烈酒也不能浇灭。 何以解忧?唯有痛骂这个贼老天。 天要下雪,娘要嫁人,随他去吧。 那天凌晨,阿乌悄然离开小猪和达达,他心灰到只想找个无人之境躲起来。 他以一个谍子之身,绝不合适继续与小猪和达达在一起。 他孤身一人,带着两匹马,在荒凉的大漠里疾驰,尽情发泄心中的郁闷。 就在那天,贼老天酝酿了好几日的暴风雪终于来了。 阿乌带着满腔激愤,满心自暴自弃,迎着风雪,不躲不避,疯子一样奔驰在雪野中。 在风雪中,阿乌毫不顾惜自己的身体,也毫不在意自己的生命,一意孤行,全速奔驰,指天骂地,放浪形骸,恨不得就此被贼老天收了去也罢。 可是,贼老天一声不吭。 阿乌与肆虐的风雪对抗了半天,心里的激愤倾倒一空,看着无边的暴雪,只觉得,白茫茫大地一片真干净。闲将往事思量过,贤的是他,愚的是我。 只是心意稍平之时,心底那一股隐隐的悲恸,和贴在脑门处的无由怒火,却怎么也不肯熄灭。 阿乌知道,那里面,一定有难以解开的大心结、大悲痛,否则,不会如此执著的刻在他的心底。 罢了,图已不在我手,烂事我不管了。 甩脱那些让人头痛的事,甩脱一直想甩脱的人,但是,我要听从心里的召唤,“一定要找到他。” 找到他。 阿乌要隐匿起来,专心干自己想干的事情:比如,报仇。比如,揪出车马行背后的人。 心神渐渐平静下来,他也已经在风雪中闯荡了两天。 阿乌不管方向胡乱走,身下的马儿却是识途老马,竟然向着白驼城一路奔来。 大隐隐于朝,中隐隐于市。 于是,他顺势来到白驼城。 他本想用最简单的混进车马行的法子,接近车马行,谁知车马行根本不招收新人。 于是,他只能想别的办法。 他想的办法很简单粗暴,那就是:天黑杀人,天亮窥视。 …… 昨夜,阿乌已经在暴雪的配合下,悄无声息的去杀人了。 此时,他正伏在白驼城最高的建筑:钟楼顶上。 钟楼是十六寺的钟楼,在十六寺最北边,从这里俯瞰十六寺北面的车马行以及旁边的房宅,角度正好。 只是距离有些稍远,眺望风景合适,用以窥测下面一个院子里的人、一条街上的人,未免太远,任谁也不会如此糊涂的想从这里看清楚下面的人和事。 但是,阿乌有神器。 他特意偷了一把白驼城十分少见的千里镜在手,足以看清他想看的事情。虽然不及小猪身上那一把,看不清人的面部五官,但是用来看一看有没有人出来,往哪边走,还是能办到的。 普通百姓不会想到从高处窥伺白驼城,只是因为他们不知道千里镜的存在,或者偶然有人知道,却一时想不到如此应用。 钟楼一天两次有人上来敲钟报时,平时基本无人过来。阿乌在这里面,倒是颇逍遥自在。 …… 杀死房五间,并不仅仅是报仇那么简单。 一方面,房五间是现在唯一见过阿乌的人,杀掉他,白驼城无人能再认出阿乌。这个链条是一定要掐断的。 另一方面,车马行是一个非常低的层级,它里面许多人,比如李大彪这样的,只知道杀人,压根不知道为什么杀人。要想发现点什么,必须找出隐藏在它背后的人。阿乌想利用房五间的死,打草惊蛇,惊一惊车马行和房向阳,看看他们和什么样的“上家”联络,以方便他找出车马行背后的人。 通过那根从某富商店铺里偷来的铜制千里镜,他看见房宅的仆人奔来奔去的忙碌,将房五间停放妥当。 他也看见有人从车马行那边赶过来,围着房五间的房间和尸体进行查看,对着院子的门窗、墙角、房檐进行检查。车马行里,自然是有他们的专业人士。 阿乌看见他们忙忙碌碌,聚在一起窃窃私语,不知道发现了什么。 但是,远在钟楼上盯着的阿乌并不担心。 因为,他有人帮忙。 那个被他骂的“贼老天”,就是他的帮手。 从昨天到现在,雪就没有停过,早已掩盖了一切可能的痕迹。此时,雪还在下,要找出昨夜的蛛丝马迹,基本不可能。 他还看见,有人在研究房五间的火炉。那只倒霉的、沉默的火炉被搬到了院子里,被人一点点拆开,里面的残余炭渣,也被倒出来细细闻嗅。 阿乌仍然面无表情。他对于自己的药粉十分自信,根本不会留下另类的灰烬。何况,房间早已被发现事情的伙计们门窗大开,散过气味了,仅有的一点的可能,也被车马行自己的人动手毁掉了。 一切天衣无缝。 但是,阿乌没有任何得意的表情。 因为,他想看到的,一直没有出现。 没有人急着到外面去,连民间最基本的向亲友“报丧”的程序都没走。民间风俗,有人故去时,家属要派出得力人员,在规定的时辰内,跑到亲友家里履行通知职责。 房家,连这一道手续都没有做。 甚至,都没有人哭泣。 更没有人去向背后的“主子”报告。 一直等到人去院空,都没有异动。 阿乌皱起了眉头。 打草,蛇却不惊。 趴在钟楼的横梁上,阿乌心里有点后悔。 他后悔自己太认真,太一丝不苟了。 昨夜,他把现场做的太逼真了,完全像是自然死亡的样子,以至于车马行的专业人士也没有发现异常。 没有异常,就产生不了惊惧。没有惊惧,哪来慌乱?没有慌乱,哪来的向身后隐藏之人联络?不联络,自己怎样找到他? 阿乌自嘲的骂了自己一句。 同时,他也意识到,恐怕,房五间的分量不够让“背后的人”关注,所以房向阳才把这件事完全当做私事来办。 换句话说,没有人在意房五间,所以,不需要向外面送信。 那么,谁能产生震慑效果呢?房向阳吗? 可是,阿乌舍不得杀了房向阳。如果他死了,谁来和后面的人联络呢? () 第87章 孤独的鸟儿总是一个人奔跑 雪仍是下了一天。 苍茫暮色中,一个脸色苍白如雪的人,在白雪漫漫的飘落中,走到了一家客栈旁边。 再漂泊的旅人,再落魄的商贩,在这样的风雪天,也要找一个地方隔绝一下直灌脖子的雪片,躲避一下无处不在的寒冷,然后在一盏昏黄的灯下,吃一口热饭,暖和一下孤独的心。 否则,那就太落魄、太漂泊了。 以至于不像一个人,而是像一只饿狼,一条无家可归的流浪犬,一片从树头飘落的枯叶。 阿乌想,自己不是饿狼,自己是腰缠万贯的饿狼。 自己也不是流浪犬,自己是藏起牙来的流浪犬。 自己也不是枯叶,自己是深埋在落叶下面的地下老根。 只是,他很想念那一床干燥温暖的床铺。 想念一碗热汤。 几天来精神和身体的亢奋正在逐渐消退,一旦亢奋消退,伤痛、疲惫,就像潮水一样慢慢涌上他的脚边,顺着身体爬上来,要摁住他的心,占领他的头。 …… 也许走累了,他扶着墙边休息了一会儿。 阿乌站在墙边,用手把客栈外面墙上积的雪拂去。 在墙上不起眼的地方,厚厚的积雪下面,一只生动的鸟头逐渐露出来,正目光闪闪的看着他。 这,还是他离开白驼城那天亲手画的。 他不知道怎样联络“自己人”,他只是模糊记得这鸟头是自己亲手设计的,它有特殊含义。所以他离开时,把鸟头画在了客栈外墙上,希望能有人看到,能明白自己发出的呼救声,能过来帮自己。 眼前的鸟头似乎有些无奈,它摇摇头,并没有人来找他。 甚至这面墙上厚厚的雪,都没有人动过。 一切冷冷清清。 风雪打着旋儿吹过来,鸟头上寥寥的羽毛似乎都瑟缩了一下。 阿乌的心也跟着寂寥起来,仍然没有人出现。 他心里如同这大雪天儿一样,寒冷寒冷的,空旷空旷的。 自己仍然像这鸟头一样,孤零零的埋在雪底下。 阿乌不死心,他把这整面墙上的雪都拂下了,鸟头旁边,却仍然空白一片。 突然,他眼光一闪,在一个更加不起眼的地方,看到一块被刮掉的墙皮。 被刮掉的,不知是什么。 那位置,离鸟头很远。 可是,那茬口,却似乎很新。与鸟头的新鲜程度,差不多。 它和鸟头有关吗?看起来,是没有关系。 阿乌确定,如果跟自己有关,它应该出现在鸟头旁边。 他甚至怀疑,如果那信号出现了,自己是否还记得? 而且,如果真的出现“自己人”,是否也是一个谍子? 阿乌愁苦了。 那只乌鸦鸟头,也在愁苦的看着阿乌。 是擦掉这只鸟头,还是一直留着? 这是个问题。 …… 风雪还是很大,客栈门外挂着的“小白杨客栈”几个字,已经大半被积雪挡住,只露出“白杨”两个字,还在坚强的挺立着。 阿乌沉吟,是不是还到这家客栈暂时休息? 按说,作为一个“训练有素的谍子”,他不应该在这同一家客栈反复居住。 但是,如今他的模样,跟他离开时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虽然仅仅几天时间,但是伤、累、煎熬之下,他眼窝深陷,两颊突出,胡子拉碴,即使不做装扮,店家也肯定认不出他。何况,他还是做了些准备的。 他对这家客栈有执念,他想住在这里。 他已经三天三夜没有休息了,实在非常疲惫。 他还想在这家客栈,旁观一下有没有人来找他。 于是,他推开了大门。 刚要迈进门厅,就听见有个大嗓门对着厨房那边在喊: “喂,我是送菜的阿乌,谁还找我?” 阿乌一震。 自己埋下的线头,起作用了。 当时自己离开白驼城时,曾收到一封关照的信,信里说:昨天有人跟踪你。落款是三根鸟毛。于是,离开客栈时,自己请厨房大师傅代为寻找“送菜的阿乌”,相信有心人一定知道什么意思。 如今,“送菜的阿乌”真的来了。 是谁? 是他等了良久的“自己人”吗? 也是一个……谍子吗? 阿乌有些心跳,赶紧伸头去看。 …… “你这混小子,发痴不成?你大你娘怎么不看住你?天天过来嚎什么,没人找你,快走吧。”客栈的人不胜其烦。 “我不是……” “走吧。” “送菜的阿乌”是个小伙子,被人奚落了一阵,他怏怏的离开小白杨客栈,一步三回头的走了。一天找不到人,他就要天天过来喊,哪怕是暴雪天儿。 他离开客栈所在的清静区域,来到繁华的钱庄街。 穿过钱庄街,绕过十六寺,到了一大片殷实热闹的商铺区。这个区域的宅院大多前店后宅,是许多大商家聚集的地方。 走到那家气派的“常记布行”门前,他就要往里迈步。 “原来是常家,那一定是常熟。不是‘自己人’,而是‘局外人’,难为他与自己萍水相逢、一面之缘,还想着为自己通风报信。” 跟在小伙子身后的阿乌已经明白,这是常熟的伙计在找自己。至于常熟会不会是“自己人”,阿乌是断然否定的。他知道,常熟只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外人罢了。 只是他为什么知道“有人跟踪”自己,可能只是一种巧合。 可是,一个外人,也许是这时候最合适的人? 阿乌忽然心中一动。 常家是山右派巨商,也许,这正是自己可以隐身的地方? “嗨,送菜的阿乌!”他冲那人喊。 小伙子回头,看见一个极瘦的、蓬头垢面、面目不清的人在冲他招手。 “我就是你要找的人。” 小伙子一喜,赶紧迎过来:“你就是?你让我找的好苦!我天天都去那客栈找你。” 小伙子也不知道怎么称呼阿乌,只知道这是“送菜的阿乌”要找的人。 “你家主子呢?” “嗨,别提了!”小伙子忽然唉声叹气起来,令阿乌摸不着头脑。 小伙子带着阿乌,兴冲冲的来到后院,在一个清幽的跨院中,打开正房门帘,请阿乌进去。 室内十分温暖。 然而比暖气更先一步扑入阿乌鼻子的,竟然是浓重的药味。 () 第88章 难言之隐 阿乌定睛一看,只见靠窗的木榻上,躺着一个白胖的年轻人,不是常熟,又是谁? 只是,他的一条腿被包裹的严严密密,显然是断了,胖胖的头上也缠着布条,当是受伤不浅。 一位老大夫,正在榻边为他搭脉。 “你怎么了?”阿乌脱口而出。 “你怎么了?”常熟也脱口而出。 两人相视,忽然一齐哈哈大笑。阿乌看常熟裹成了粽子,常熟却是看阿乌瘦得脱了型。两人彼此彼此,十分快活。 旁边伺候常熟的家人十分惊异,这是谁?居然让心情恶劣、已经两天没有正常脸色的少爷笑了?还笑得如此开心? “你怎么了这是?”阿乌问道。 “别提了!**##”常熟一长串愤慨的话冲天而起。半天阿乌才听明白,他是前天被一辆马车撞了,万幸因为天冷,他车厢里垫的被子很厚,这才只撞断了一条腿,没有出性命之忧。 但是,腿断得很严重,大夫说有可能长不好,会成为一个瘸子。 “我**的才十八,就他*的要成一个瘸子了!”常熟眼里蹦出泪花。 阿乌不动声色说:“我来看看。” 正在给常熟搭脉的白发老大夫听见了这话,却是理都没理这个胡子拉碴、瘦如饿鬼的年轻人。 阿乌一靠近常熟的床榻,老大夫就从阿乌身上闻到了药味、伤口腐败的味。不禁鄙夷:自己一身伤都弄不好,还装模作样给常公子看腿,真是荒唐可笑狂妄。 见老大夫冷着脸不让座,阿乌没有理他,径自走到常熟榻边,也不搭脉,直接用手摸了摸他的伤腿。 “哎呦,痛!”常熟一咧嘴,马上呼痛。 也是,阿乌手上是使了五成劲儿的。阿乌的五成劲儿,已经很够看的,何况常熟的腿还是断的,阿乌捏在他的腿骨断处,当然痛彻心扉。 “你干什么?不要动!影响了病人腿骨的接合!”老大夫大喊。 阿乌却只是一笑:“无碍。”说着,已经手快的打开那层层包裹。 “你懂什么?快走!”老大夫不顾自己年事已高,气愤的绕过床榻,亲手来推阿乌。 阿乌轻轻一闪身,那老大夫就推了一个空,险险摔倒。 阿乌笑道:“老人家火气太旺了,会影响诊脉的。” 常熟马上笑道:“王大夫,别上火,我朋友就是来看看我。” 阿乌转头问道:“谁说的这腿长不好了?还吓唬你说要瘸?”瞥了那老大夫一眼。 老大夫一听,更加生气:“是老朽说的。老朽行医大半辈子,说这话是有根据、有经验的。不像有些什么也没见过的年轻人,光会嘴上说好话、哄人开心。” 常熟对阿乌说:“这位王大夫,是白驼城最好的大夫了。” 不怪那位老大夫傲慢,他是白驼城第一名医,还有谁比他更有发言权? 可是,如果他能知道阿乌的师傅是谁,也许他就不会这样想了,他只是白驼城第一,而那位,在整个青鸢都可以排进前三。 当然,他不会知道。 因为,阿乌忘了。 就算没忘,也不会告诉他。 常熟为阿乌介绍这位老大夫的地位,一是好意提醒阿乌,再者,他不相信。阿乌说他的腿无碍,常熟当然听了开心,但是他内心深处,却是相信老大夫说的,以为阿乌只是哄他开心的。心中不禁黯然。 阿乌说:“他的腿骨虽断,也有几块碎骨,但没有伤成粉末,只要接准了,就有愈合的可能。他这样年轻,骨头可以长得很快的。” 老大夫毫不掩饰的嘲讽说:“听你的意思,好像只有不是伤成粉末,你都能保证接好咯。” 阿乌愕然,面对老大夫的挑衅,他自然有信心能以事实教训这个胡子一大把的人,但是,有什么意义? 于是,阿乌低头一笑道:“老先生,当然你是大夫,您说的对。不过,我就是特别希望我的朋友恢复他的潘安之貌、玉树之风,心急了一些。” 老大夫听阿乌说得恳切,心里却道,此时向我说软话,晚了! 阿乌愈加诚恳的说:“我自己就是一个久病之人,有一点点心得罢了。稍后我还要求老大夫帮忙呢。我愿给您打个下手,咱们共同把我朋友的腿治好,如何?哈哈,治好算您的,治不好算我的。” 老大夫一拂袖:“荒唐!” 阿乌笑道:“趁着您在眼前,也趁着骨头刚接上还未长上,我现在就动手,扶一扶正。” 说着不待老大夫表态,就双手一握常熟断腿两边,极稳极快的一抻一对,常熟还未呼痛出声,他已经完成重新对骨。接着双手在断骨处摸索、捏合了几下。 这才上夹板,再把层层布条裹上。 看着阿乌快如闪电的那一瞬,看见他行云流水一样的手法,老大夫有些瞠目,他是行家,自然识货,心里这才隐隐相信,阿乌对这一门手艺,可能是极熟练的。但,那又如何? 常熟看着阿乌神乎其技的操作,心里也是重新燃起了希望的小火苗。 阿乌笑着问常熟:“能不能先来点吃的?” 伙计们一叠声的答应着去了厨房,现成的饭菜热腾腾端上来。 阿乌稍稍吃了点,众人已经看得心惊:该不是这家伙几天没吃饭了吧?怎么这样能吃? 垫了垫肚子,阿乌才有些气力一笑:“请伙计们不要在这里旁观了,我要请这位老大夫给我也看一下。” 心思灵动的伙计已经在眼珠子乱转了:如此避人耳目,难道,这位有那个难言之隐? 只剩下榻上不能动的常熟,与坐在椅子上瞪眼的老大夫了,阿乌才除下衣衫,请老大夫帮忙诊治。 倨傲的老大夫立刻看得目瞪口呆。 这人从胸到背,胳膊以及腿,全身伤口无数。肋间塌下一块,应是肋骨断了一根。各种伤口重重叠叠,使得这个人看起来像个破碎的泥人一样可怜。 这些伤口虽然大多经过了处理,但明显是多日前处理的,后来又添了不少新伤。难道这人在受伤如此之多的情况下,还与人又动手了? 老大夫立刻想起,刚刚阿乌还说过,自己是久病之人有些心得,敢情这就是“久病”?这就是“心得”?如果是这样的话,这位爷确实是很有发言权的。 想到阿乌刚才说的“只要没碎成粉末骨头就能长好”,老大夫心里打了个寒战,这是什么样的人?这简直就是个杀神!久经世事的老大夫立刻深悔自己竟然呛了他半天。 吓出了一身冷汗。 () 第89章 就要泄私愤 阿乌苦笑道:“是不是吓着老大夫了?命苦之人没办法啊,总要混饭吃,保住小命儿。还请老大夫妙手回春。” 老大夫定了定神,才开始给阿乌仔细处理。这下,可是使出了十二分的努力。 决不能让一个“经验丰富”的人说出半个不字,这是一个老大夫的尊严问题。 也决不能让一个杀神对自己刚才的不当言行而记恨,这是一个老头子的人情世故问题。 …… 常熟目光闪闪,心情大愉悦。 看来自己的腿是保住了,不用当瘸子了,此其一。没有看错阿乌,此其二。自己与阿乌相处得十分相得,此其三。 也不知为何,人和人之间的相处就这样奇妙,有些人素未平生,风马牛不相及,可是不用多说一句话,就能成为投契的朋友。 常熟一句也没有问阿乌发生了什么,对于近几天白驼城外发生的骇人听闻的事情,他也有所耳闻,虽然真假莫辩,但他心中更加钦佩阿乌。 阿乌与老大夫之间一番刀枪剑戟、春风化雨,又使常熟十分欣赏、喜欢阿乌。 “嗯,这才是真人!我喜欢。” 只不过常大少爷心情一好,有些人就要倒霉了。 车祸以后,常熟前两天一直在疼痛与恐惧、沮丧中度过,还没来得及寻思报仇的事,今天一切稳定了,他又在榻上拘着一动不能动,当然静极思动,要找事情做。 比如,报仇。 常熟坚信车马行是故意的。因为在撞车的一刹那,两车交错,他看见过那个车夫的眼睛。 那眼睛里没有震惊,没有慌乱,有的只是狠戾、怨毒。 这画面一闪而过,但是牢牢印在常熟心中。 只是他讲给众人听,听者无不认为这是荒唐的。且不说车夫为什么如此怨毒,只说撞车的一刹那,车厢就翻了过去,常熟怎么会有余暇看见车夫的眼神?没有角度能看到啊!所以,那一定是常熟在震惊之下的幻觉。 连常家老爷子也这样认为。 只有常熟心中愤怒。 所以,他一定要出气。 饭后,几个心腹大伙计围坐在常熟旁边。常熟的榻旁,抵足加上了另一张榻,阿乌被强令躺在上面。 “大家来说说,怎么去报这个仇!”常熟被吊着腿,阴恻恻的说。 阿乌躺在旁边榻上,闭目养神,迷糊之间也已经听明白了事情的大致经过。 前天暴雪初下之时,常熟急着从外面赶回店里,路上又行人稀少,所以跑得很快。谁成想,在过一个路口时,一辆马车发疯一样冲过来,狠狠撞上了常熟的马车,一下子就把常熟的马车撞翻,车厢翻滚,带的马儿与车厢摔在一处,车厢散架,马儿脖颈折断,当场死亡。 目睹车祸的人都认为常熟定无活下来的道理,谁知,因为常熟怕冷贪舒服,在车厢里多堆了十条松软的棉被,竟是被这棉被救了命,只是摔伤了腿,擦伤了头,其他的出人意料的没有伤。 常家大怒,要是没有这棉被,自己家老太爷最爱的孙子,岂不是就要没了? 肇事的车夫已经抓住,是万里车马行的伙计,奉命去给一户人家送炭,他中午喝了不少酒,车上石炭分量又重,所以才出了这个意外。 那个肇事伙计自己受的伤,倒比常熟还重,当天夜里就死去了。万里车马行陪尽了小心,掌柜的亲自上门致歉,赔上纹银两千两,又承诺所有的医药费他们掏。 常老爷子没有说话。毕竟,车马行背后是驼帮,驼帮与山右商人的关系,那就像鱼儿和水,两者是密切相关的。山右商帮的万千货物,都是靠驼帮从青鸢广博的各个疆域运来。千山万水,凡是有山右商人的地方,必有驼帮的车马。 但是,常老爷子不发话追究,不等于常少爷不能发泄心中的愤怒。 此时伙计们七嘴八舌,乱出主意。伙计们出的主意,不外乎找人打驼帮的人一顿,找小混混堵在车马行的门口,搅了他们的生意,阴了他们的货物等等小手段。 常熟听了,觉得找小混混去堵门比较靠谱,这几天暴风雪一起,很快周边的乞丐就会涌进白驼城,找这些乞丐干点事,应该是很轻松的。乞丐们饿极了,有什么不能干的? 常熟主意已定,正要发号施令,忽然想到,身边有一个做这种事的祖宗,何不问问他的意见?回头去看阿乌,阿乌却是眯着眼盹着了。 “你给点意见呗?” “啊?”阿乌惊醒 常熟不放过他,一个劲儿问:“说一说嘛,你怎么看?” 阿乌揉揉眼睛,打着哈欠说:“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我们这些粗人,做事时喜欢学着你们商人,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而你们这些商人,做事时反而喜欢用我们粗人的法子,用个混混什么的。我真是搞不懂。” 常熟一听,心中电石火花一闪:“你是说,用生意的手段打击他?”他本是极聪明、极有想法的一个人,又是正处于标新立异的年龄,阿乌的话就像在他心中开了一扇窗户,让他顿时觉得妙不可言。 阿乌:“……”我说什么了? “对!我就要用与众不同的手段打击他!让他看清楚,我与那些人,是不同的!”常熟心花怒放,觉得阿乌说得对极,用小混混这样的手段,是大哥他们那些人才用的手段,上不了真正的台面,我这样出众的一个人,报复人,当然也要用标新立异的手段。 反正下雪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 常熟进一步想到:有些事爷爷不方便去做,自己“还小”,去做一做是无所谓的。即使惹出什么事来,到时候爷爷往“年幼无知”上一推,不就得了?就像车马行这次,不就是往伙计身上一推,说他喝醉酒了吗?你们坑我,我也坑你们。 想到此处,常熟高兴的面带笑容,招呼伙计们想想,用什么生意手段打击他们。 “断了他们货源?不成,这招儿损人不利己。” “我们也成立一家车马行,和他们对着干?” “也不成,那样虽然本钱用不了多少,关键是人,重新招募车夫、苦力,牵扯精力太大。再说,那种出苦力的生意,怎及的咱自家生意的利大?丢了西瓜去捡芝麻,不值得。” “西瓜,芝麻……咱们就弄个西瓜如何?咱们本钱厚,就弄个高端车马行如何?不拉货,只送人,树立一个高端的名声,就为了打打他们的脸。” 有持重的伙计听着少爷有些异想天开的想法,不禁微笑。少爷主要为了出气,反正花钱不多,只要他觉得解气,怎么都行。 () 第90章 闭门造车 常熟见老成持重的伙计都不反对自己,很是高兴,马上讨论下一步。 按照他的心思,当务之急,是造一辆一鸣惊人、震惊白驼城的高档马车! 他日常乘坐的马车已经毁于车祸,反正爷爷也是要给自己造一辆的,不如自己现在就造起来。 要知道,一个17岁的大小伙子,被迫躺在榻上不能动,是多么的令人恼火。 “咱们有的是木材,造什么车都行。就是雪天,木材上油漆不易干啊,怎么也得等开春才能造好。” “胡说,放你*的屁!等到开春,黄花菜都凉了!要快!雪停之后,我就要看见那辆车。” “这怎么可能?少爷……” “这……对了,仓库里还有几块推光大板……”说到一半,伙计自己先住了嘴,真是神使鬼差,说这个干吗?难道还能用那样高档的大板做马车? 所谓推光大板,指的是山右郡的一样著名特产:漆器。 所谓推光,指的是纯以人的一双肉掌,将层层上漆后的漆器推擦出特殊的光泽。漆器经过十多道复杂的制胎、上漆、描金、研磨、揩清之后,纯以人之手掌,蘸植物油拌细瓦灰,反复推动磨擦漆面,使漆面逐渐现出神奇的内蕴之光泽。如此以物力、人力交相配合做出的漆器,莹然温润,辉煌雅致,乃山右一宝。 自家仓库里存的大板,自然是要用来卖大价钱的。 即使少爷不差钱,不用它来卖大价钱了,定要用它来做马车,那也只好没什么。 可是,有了推光大板做的顶级车厢板壁,那就得用更顶级的车轮吧?难道还能用金子的?还有车辕、车顶呢?用什么来配啊!小老鼠拖木锨,大头在后面哪。 伙计后悔已经来不及,这话一说常熟就明白了什么意思,马上眉开眼笑,顿觉只有它才能配得上自己心目中的车,再也不肯换别的。有现成的大板?那就更好啦。 只是其他配件用什么好呢?怎样才能体现他山右常熟的卓尔不群、富而不俗呢? 窗外大雪洋洋洒洒,窗内众人埋头苦思,怎样助少爷耍的别出心裁,一时窗内窗外俱是寂静,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想造马车。 “咳咳,咱们把马车样式造得别致一点,在样式上下点功夫,如何?” “嗨,那还不如在材料上用心呢。材料嘛,至少咱们有钱能买得到,新样式这个东西,却是有钱也买不到。现如今,谁去琢磨什么新样式?” 常熟忍不住又去看闭着眼的阿乌:“你见的世面多,你说怎么弄?” 不见有回答,却是阿乌已经睡着。 常熟白天躺在床上,已经睡得再也睡不着,哪能忍得住?于是再把阿乌推醒。 “啊,什么?要想样式新,你就做个四轮的马车呗,那东西,洋相。”阿乌半睡半醒,随口敷衍。 一个伙计为难的说:“可是四个轮子的车,由于加了俩轮子,车架就太长了,寻常拐弯,拐不过来。虽然坐着舒适、气派,可是不如两轮的便捷。” 阿乌即将进入梦乡,迷糊中应道:“谁说四轮拐弯不行?老毛子那边的马车都是四轮的。他们是有窍门的,其实很简单。” 伙计们面面相觑,没想到这位爷竟然说出这样一句话。 要知道,在青鸢朝,朝廷海上有海禁,陆上也不允许私自与外国人交流,所以极少有人能了解外边的情形的,像阿乌这样顺口能说出这样话的,大概绝无仅有。众伙计都以为阿乌在吹牛。 而且,青鸢朝一向认为自己乃天朝大国,物华天宝,地大物博,是周边诸国的领袖、天下的榜样,怎会把他国的东西放在眼里? 老毛子的商队,最近年年来,他们见了咱大青鸢的物品,无不垂涎三尺,眼珠子都快出来了,他们还能有什么好东西?还能造出比咱们还先进的玩意儿?这怎么都是不信的。 更令人抓狂的是,即使他有先进的玩意儿,他们怎能告诉咱们?现在白驼城连个毛子都没有了,上哪儿找人打听去? 待要再问,却发现这位爷已经真的睡着了,怎么叫都不待醒的了。 没人知道,他已经多日未能睡一觉了。 常熟惊骇的看着他,不知这位爷干什么了,累成这样。 …… 阿乌睡得了一时,睡不了时时。一觉醒来,就看见两个伙计在他身边等着呢。 解铃还须系铃人,伙计们要问一下他说的“四轮马车”到底怎么造。 不管他说的老毛子的事儿是真是假,只要能造出车来,就好。不管白毛黑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 阿乌醒来时,已经忘了自己在半迷糊时说过什么了,矢口否认。伙计以为他要耍赖,急得红了脸。 听伙计给他复述自己说过的话,阿乌自己也觉得茫然:自己真这样说过?怎么以前自己从来不知道自己还知道这些东西?但是,听伙计一提醒,阿乌心里却真的浮现出了一辆四轮马车的样子。想到四轮马车车架过长、拐弯不易的问题时,脑子里竟然自己就出现了一个图样,一个如何让马车拐弯灵便的图样! 这真是不可思议!自己脑子里都装着些什么?阿乌自己不禁心下骇然。 还有什么是没暴露出来的?自己真的去过白皑国? 头开始剧痛,阿乌只得停止思索。 就在伙计心里铁定认为阿乌是装模作样时,阿乌拿来一张纸,在上面简单勾勒了一张草图: “就这样?” “可以吗?” 两个伙计迷茫了。 “不要紧,很简单,你们可以先做一个小模型试一下嘛。”阿乌随意说。 几个时辰后,两个伙计就像看见神人一样看着阿乌:“爷,成了!真的能行!” 阿乌摆摆手,没有和这些崇拜他的伙计多话。因为他也不知道,自己脑子里这些奇怪的东西来自哪里。 如果真是自己失忆以前就知道的东西,那么,自己一定不简单。 现在,连他自己都这样想了。 …… 大雪还在下,白驼城里的街道上还是行人稀少。 无论是商旅还是信众,都还躲在家里数雪花。 常家布行的大仓库里,却是悄悄的一片繁忙。 大门紧闭,他们在……造车。 几天之后,一辆样式奇特的马车,悄悄出现在常家布行的仓库里。 最引人瞩目的,是它有四只轻便的轮子,车厢两侧的板壁上,竟然镶嵌着最时髦的透明玻璃。 而车厢的板壁,则是最好的推光漆板,底色全黑,仅用金笔绘制着一幅精美的《鬼谷子下山图》。 图中,两只虎、豹拉着一辆神撵,撵上坐着一位眼光湛然的仙人。整幅画笔致细腻,虎、豹身上的金色虎纹和豹点纤毫毕现、栩栩如生,鬼谷先生颌下微髯,双眼半睁,睥睨众生,眼神尤其传神生动。 马车一走,让人恍惚觉得神撵也随之而动,坐车之人与画中神人隐隐合为一体,十分神奇。 这辆车明明金壁辉煌、富丽堂皇,可是却又高大威武、雅致脱俗,令人一见倾心。 至少常熟是一见倾心的。 伙计特意把马车开进常熟的小院,给不能移动的少爷“献礼”。为此,常熟不惜拆了小跨院的别致月洞门,就为了让这辆马车进来。 马车进院时,没有辜负常熟的期望,很灵巧的拐了这个有点小的弯,其灵巧便利,超乎常熟的想象,使他乐得合不拢嘴。 () 第91章 挑衅 雪终于停了。 按照白驼城的规矩,大雪一停,家家户户都要出门扫雪。 不是“各人自扫门前雪”的雪,而是要上街,清扫门前公共大街上的雪。 各家店铺更是要将自家铺子门前的雪扫干净,规规矩矩的将雪堆到路边指定区域,谁家门前扫得净,就是谁家招牌好。这就好比,卖布的伙计要露出雪白的大衫衬里,茶馆要将八仙桌擦得亮可鉴人一样,是个精气神。 所以,这雪一停,大街上就热闹起来,各家铺子标着劲儿的干,一会儿就露出了整洁的青石板,把那些不肯让路的积雪,在路边堆成了整齐的一道雪墙。 各家铺子竞相施展手段,在门前堆雪人,搞冰雕,吸引雪后出来透气的客人。一些小孩子更是穿戴的如同圆球,在雪地里打雪仗。 街上很热闹,空气很清新。 “嗒嗒、嗒嗒”,清脆沉稳的马蹄声,从清扫一新的大街头上传来。 一开始,也没人关注。 可是,当第一个人不经意抬头,看见那辆从街头驶来的马车后,就再也拿不下眼睛。 “天啦!那是什么?” “马车吗?怎么有四只轮子?” “哎呀,好威风,好漂亮!” “那车窗怎么是透明的?哎呀,我都看见车里坐着的人了,是个美女哎。” “真是个土豆。那叫玻璃!” “天啦,这车厢是什么?我们村里王财主家的宝贝屏风都不及它。” 马车身后立刻跟上了一群看热闹的人。 这辆“移动的屏风”也非常体谅大家的心情,矜持的走得很慢,并在大街的十字路口,当街表演了一下马车拐弯。 只见这辆漂亮而威风的马车轻轻巧巧的就实现了拐弯、掉头,竟是比寻常两轮马车更方便些。 马车再次启程,向着城北慢慢驶去。 马车后面的人越聚越多,好像在这个雪后晴日出来的所有人,都跟在车后了。 “车厢顶上还有杆小旗子呢,上面写的什么?” “嗯,写的是:奔驰车马行!” “哦,车马行?” 心思灵动的人已经猜到马车要去的地方了:城北,那不就是万里车马行所在的位置吗?那么说,这辆马车是去炫耀的?叫板的? 这个消息马上在人群中传开,看热闹的人立刻像打了鸡血一样兴奋。 因为早在今天之前,大雪将停未停、雪片子还在犹犹豫豫的下的时候,就已经有消息在白驼城里流传了: 驼帮最近不知为何蛮横得很,已经不太将白驼城的民众放在眼里了,前天居然纵人行凶,将一无辜的少年撞成重伤,仅仅赔了点银钱就了事,全然不顾那少年尚未弱冠就成了残疾之人,他还没有娶亲哪,可怜。 驼帮本来就是白驼城的一大帮会,帮会哪有不是以暴邀财的?帮众仗着有些强硬的打手,会些武艺,难免有令人敬畏侧目之处,有令人敢怒不敢言之事。 被帮会欺负,大多数百姓的选择就是敢怒不敢言,花钱消灾,捏着鼻子绕道走,但是内心深处焉能不愤恨? 本来,青鸢西北民风就彪悍,若是白驼城的平头百姓,被欺压的狠了,也许会抬着棺材板到驼帮车马行门前示威,那样虽然激烈,但总是过于悲壮、凄惨了些,被欺压的人不解气,围观的人更生气,没有什么快感。 今天,听说是被撞的人家气不过,生生造了一辆车,开了一家同样的车马行,立誓要在生意上打垮帮派,这新颖、霸气、牛叉的报复手段,围观的人群怎能不振奋? 万里车马行门前,积雪正在清理。因为雪后一些生意,几辆马车也正停在车马行外面的街边。因为大雪刚停,车马行人手不太够,马车上的积雪和往日的浮尘,还没有清理利索。 忽然就看见这样一辆恍如神车的马车,在一大群人的簇拥下,庄严的驶来,车马行的伙计都惊了。 “神车”缓缓驶过车马行的车边。两种车并排而立,对比鲜明,后面跟着的人群立刻发出了哄笑声。 而几位租了马车要出去办事的小老板,正要提着皮袍下摆上车呢,忽然看见这阵势,看见这煌煌“神车”,再看一眼自己要上的车,就像看见凤凰的山鸡,忽然觉得好生惭愧,好生没面子,这脚步就怎么也迈不上去了,一甩袖子,走了。 人群发出更大的更满意的笑声。 快意恩仇,喜闻乐见,就是这么简单。 还有不少白驼城的人低头暗骂:“我*!你们这些欺行霸市的人,也有今天!”心中无比痛快。 …… 车马行里的伙计和掌柜们,一方面要忙着车马行的事情,一方面还要商议房五间的丧事,正忙得不可开交,忽然听到外面传来哄笑声、喧哗声,不同以往,不禁吃惊,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事? 很快有伙计来报,听了事情原委,伙计们和掌柜的大眼瞪小眼,心想,这两天光忙着帮主家里的事了,倒是把这档子事给忘了,不过话说回来,这事儿不是帮主已经摆平了吗?怎么又生出事端来? 赶紧禀报房向阳。 房向阳也有些摸不着头脑,眼里忽然闪过一丝寒光,然后狐疑的看向文士:“难道他们发现了?……” 文士摇头:“不会,咱们安排的十分妥当,肇事伙计也已经死了,死无对证,不会是他们发现了什么。不要慌,我们再看看,静观事变。” 房向阳脸色有些不好看。他本来打算,雪停之后,好好为弟弟做一场白事,最后完成照顾弟弟的义务,没想到雪一停,竟然先出了这样一件令人恼火的事。 这不是什么大事,一辆花哨的马车,根本掀不起什么风浪。生意?笑话,驼帮的生意在万水千山的货物运送上,又不以城里人租车为大头,一辆车能有什么? 但是,这又是一件大事,因为这是脸面的事。 帮派的脸面,十分重要。 脸面就是旗帜,有人打了你的脸,就是撅了你的旗。旗倒了,谁还怕你?在江湖上,没人怕,就意味着你完了。 按照驼帮以往的风格,是没有人敢如此大胆,特来撩拨自己的虎须的,毕竟驼帮不是吃素的。可是想到被撞之人的身份,更想到“上面”最近的计划,想到一日紧似一日的风声,他怎么也不适合在此时节外生枝。 文士劝道:“帮主,大局为重。” 房向阳才按捺了一下心情,吩咐道:“不理他!” 伙计小心翼翼的出去了,帮主的这种应对手法,是近年来很少见的。 房向阳气愤的一拍桌子:“那边怎么还没有消息传过来?” 桌子应声而碎。 这是帮主最近拍碎的第三张桌子了。 () 第92章 一车激起千层浪 常熟的爷爷,那位常老爷子,听到孙子的“壮举”时,常熟的“嚎车”已经完成了它在白驼城的第一次亮相。 常老爷子听老友形容:“满城的人都在说,你家胖头弄了一辆‘移动的屏风’、‘四只轮子的怪兽’,居然用山右推光大板做车壁,偷你的吧?你不知道吧?” 常老爷子脸色就阴沉了下来。 老友观察着常老爷子的脸色,“好意”劝解道:“一块板板,才几个钱?你也不要那么小气。娃年轻嘛,难免奢侈浪费、不知所云……” 常老爷子听着,阴恻恻一笑,说: “是啊,世风日下,不但离经叛道,而且寡廉鲜耻。对了,你家小六儿怎么样了?舅爷劝好了?那寡妇家安抚好了?” 一句话说过,老友耳中如闻惊雷,老头子气恼的看着常老爷子: “你怎么又知道了?你这个无孔不入的老算盘子。再这样下去,你就快赶上圣皇的粘杆处了。” 常老爷子哈哈一笑:“我只是听人瞎传,到底怎么样,你跟我说一说,说不定我能帮你参详一下。谁叫我家胖头与你家小六儿关系好呢。” 那老头子,赫赫有名的山右八大家之首——王家老爷子,这才悻悻然转了话题。 送走王老爷子,常老爷子心里不是滋味,叫进来自己的心腹伙计:“少爷到底怎么回事?” 大伙计却是忍着笑,把今天常熟的马车大出风头的情景讲述一番。 据他说,寻常百姓以及那些少爷们,当然喜欢这新鲜玩意儿,但是,白驼城的上流、主流人士,那些见过大世面的家主们,老成持重的掌柜们,敬天修己的昊天信众们,读过圣人书的儒生们,却斥责为“奇技淫巧”、“哗众取宠”,根本没有将这样的东西放在眼里、搁在心上。 这样的话,大部分人不会明说,但是暗地里,议论就是这样的。也只有王老爷子这样的老友,才会巴巴的跑到常老爷子跟前来学给他听、看他热闹。 常老爷子叹口气,这怪东西有什么做生意的正经用处?靠租车赚钱?老爷子摇了摇头。 但是,踌躇满志的孙子摔了腿,能否恢复正常还不好说,所以他心里充满了对孙子的怜爱和歉疚,如果胡闹能弥补孙子心里的创伤,那就由他胡闹好了,老爷子不打算管。 小孩子心气难平,发泄一下,也是好的,别憋在心里憋出毛病来。 万里车马行那边,撞了人,就要让被撞的人出气。 至于这样做打了驼帮的脸,估计驼帮的人不会忍气吞声,忍气吞声不是他们的风格。可是,老爷子也根本不怵,等驼帮闹到不可开交时,老爷子再出面也不迟。 老爷子正在想心事,忽然有孙子跟前跟着的小厮来请自己,说是少爷请爷爷过去。 常老爷子摇摇头,从常家总店来到常熟住的布行后院。 一进院,就看见拆了的院门,和停在院里的那辆惹火的马车。 这车挺漂亮呀,哪有老王说的“移动的屏风”那样恶俗不堪?可见传言都是不实的,尤其对自己孙子的传言,统统都是造谣中伤、羡慕嫉妒恨。 早有伺候的常随和小厮在院门伺候着,按照常熟的吩咐,请老爷子上马车一坐,在大院子里走了两圈。 老爷子很给少爷面子的坐在车上,闭目感受。 嗯,平稳度很好,声音很小,感觉很轻便,简直就像一根羽毛轻轻的在水面上滑动。 这感觉出乎老爷子的意料,他睁开眼睛,正好看见四轮马车轻巧的拐过一个弯。 咦,还有这一手? 老爷子真正睁开了眼。 作为一个走南闯北几十年的老行商、老江湖,常老爷子对马车还是十分了解的。四轮马车是舒适,但是不能拐小弯,是它的致命弱点。试想,一辆拐不了弯、掉不了头的马车,怎么用?更不要说在崎岖的山路上,在不平的村路上了。 可是孙子这辆车让他刮目相看。 这里面一定有道道,这让老爷子很安慰。 孙子常熟脑子够聪明,就是从小喜欢鼓捣稀奇古怪的东西,爱热闹,喜冲动,年纪又小,还没走上正轨。所以,今天他的这辆马车,虽是意料之外,但也是情理之中。 老爷子心想:我可不是白驼城那些老朽,会以“奇技淫巧”、“哗众取宠”来评价孙子的车。 躺在榻上吊着腿的常熟早已以手行礼,两眼亮闪闪,请爷爷上座,屏退了身边多余的人,才对爷爷说: “大雪天打扰爷爷,是因为我想到一件事,请爷爷来参详。” “哦,还有想法?说说看。”老爷子笑吟吟,同样两眼闪闪。 此时看上去,常家这一老一小,互相对视,不但模样长得像,而且这笑容,这闪闪的眼睛,更是十足的相像。 “爷爷,咱们全国买卖货物,全凭长途贩运,运输是大头。且不去说,遥远的昊京那边、闽南郡那边、湖南郡那边,只说进入草原以后,从王家口至白驼城,全程两千余里,运送货物靠的是骆驼和老倌牛车。一匹骆驼驮两百斤货物,秋出冬回;一辆牛车装四百斤货物,春出夏回。 而我测算了一下这四轮的马车,一车至少能装五百斤货物,甚至更多。如果牛车换成四轮的,这运货量岂不是大增?” 常老爷子没有表态,只是笑问:“那又如何?” 常熟兴奋的说: “当前,王家口至白驼城的货物中,其实内销金马族的占了大头,与白皑人的买卖终究是有数的。 可是爷爷说过,这白驼城很快就有希望开埠与白皑人做买卖,由官商专营,开放为私商皆可做买卖。孙儿想,一旦放开此例,那货物量,想必是十分惊人的,比当前的货物量不知要翻几番。 爷爷还记得,前年带我去过的海州?那是全国唯一开埠的沿海码头,那里的货物,一船一船的送走运来,那货物量,才叫货似云集。” 常老爷子饶有兴趣:“所以?” “所以,一旦白驼城放开买卖,这里将成为海州第二,陆上的旱码头。 为将来未雨绸缪着想,爷爷,咱们真的应该开一家车马行。至少,也要建立我们老常家自己的驼队,不用看驼帮脸色,也不用给驼帮抽成。” 老爷子哈哈大笑。 在这笑声中,常熟的长随为自己的少爷惭愧:少爷这是认真要开车马行啊,车马行,那是苦力才干的行当啊。 常老爷子说:“就为了省这几个车马钱?” 常说说:“车马钱也不是小钱啊,占了价格的四成呢。除了车马费,孙儿想,主要是方便咱们自己能走得更远。” 常熟看向窗外的天空,眼睛里隐隐有光。他一直记得爷爷说的,世界很大。 常老爷子虽然岁数大了,可是和常熟一样,眼睛放光: “可是,王家口至白驼城,草原、戈壁之上,道路并不好走。” 常熟笑道:“可是,草原上比中原平坦的多,更适合跑大车。何况,王家口至白驼城的驿道,朝廷正在修葺、营建啊。这条驿道,孙儿虽然没有亲眼考察过,听过来的伙计们说,新翻修铺的是砂石路,每几十里地就会视水井情况,建有一座驿站,那情景,想想都美,圣皇真是大手笔,堪比草原王当年修建草原驿道的壮举。孙儿估计,这条道路,将来一定大火。” 常老爷子笑道:“这还差不多,有点目光长远的样子。” 常熟说:“爷爷说,白驼城要有大事,孙儿想,咱们总得早做准备才是。” 常老爷子满意的点点头:“你的思路不错。不在于马车不马车,也不在于马车有几个轮子,而在于有了这个思路,咱们许多事情,就都能做得。” 常老爷子很欣慰。 一些内幕,其实孙子并不知道。但是,他能从无知中,仅仅凭借嗅觉,就能觉察出这里面的商机,这是非常令老爷子开心的。因为,敏锐的嗅觉,正是一个成功的商人必备的首要条件。 () 第93章 惊起一滩鸥鹭 常老爷子笑眯眯的说: “建自家车队?你打算把我存的推光大板都用光吗?” 常熟嘿嘿笑道: “那是糊弄人的烟雾弹,打招牌用的噱头,回头我自己用,保证不给您浪费喽。车队可不能用这宝贝,您真当我是败家子儿呢。” “你这四轮车的构造,是不是有什么道道儿?”常老爷子很感兴趣。 “嘿,又让您看破了。这是我朋友告诉我的……” 常熟跟老爷子详细介绍了一番,老爷子叹道:“原来,就这样简单。可是如果这层窗户纸不捅破,那又是极难。你朋友呢?” “他……走了。” 常老爷子忽然想到一摏事儿,眉头一皱,吩咐常熟将此事保密,尤其将造车的工匠控制起来,绝不允许他们透漏一点制造机密出去。 又将自己的一名保镖叫来,命他专门负责看护这辆车,不准任何人偷窥。 常熟笑道:“还是爷爷想得周到。不过……” 常老爷子瞪一眼:“不过什么?” “不过,这样的事儿很难防备,防得了初一,防不了十五,因为也不是多么神奇的事儿。我觉得,总有一天,这技艺要被人偷了去。” “哦,依你说?” “依我说,不如咱们干脆拉一些人入股得了。凡是想加入的,都可以知道其中的奥妙,但是,凡是使用这技术的,必须加入常家车马行——至少一年。一年以后,咱们的车马行也就已经站稳了市场了,该签的驼工也能签上了。” “嗯,也不是不行。给你那朋友一成干股子,按山右规矩,跟店里大伙计一样,就当是人身股子。” 常熟又笑了:“这个,我那朋友已经入过股子了。”于是,悄悄把阿乌的事情说了。 常老爷子沉吟道:“那你就看着办吧,我不干涉了。不过,这事儿当下不用着急,先看看风声再说。等你腿好了,再忙乎这些事。” 老爷子乘兴而来,尽兴而归,临走时,忽然想起来,告诉常熟: “王小六家里出了点事,他在白驼城的风流韵事被丈人家知晓,打上门来,气得他爷爷亲自赶过来,把他禁足了。” 常熟叫起来:“我不能出门是因为没办法,他怎么也这样倒霉。” 角落里站着的阿乌忽然想起李大彪曾经说过的一句话“没有我们车马行不知道的事”,他心中一动,说道:“是谁告的密?听说车马行的人知道不少小道消息。” 常老爷子也一怔,然后说道:“这些事,你们不用管,我自有分寸。” …… 常老爷子没有想到,他吩咐常熟“先看看风声”,这个观望期竟然如此之短,短到只有半程路的时间。当他从自家布行回到总店时,厅里已经有客人等着了——竟然是昊京的皇宫买办们连玦而来,他们要试乘试坐一下常家的马车! 常老爷子怔住了。 买办们笑吟吟的说,这样的马车正好适合在皇宫里跑!又气派,又舒适豪华新奇,圣皇是个心胸极宽阔、极喜爱新鲜玩意儿的英明皇帝,一定会对这东西感兴趣的,他们想先试一试,然后再决定买不买。 常老爷子心中暗骂这些买办无耻,谁说自家马车要卖的?这是要保密的! 可是脸上却依然灿烂准确的笑开了花,说道:“众位大人好眼光!自家这车是新成立的奔驰车马行的招牌车,老常家的招牌能打到皇宫里,这也是普天下独一份了!” 众人一起哈哈大笑。 有买办就好奇问:“常老爷子,听说你这车是仿着白皑国的马车造的?你们家谁去过白皑国了?” 常老爷子面色如常笑着否认道:“我们小门小户,哪有机会去白皑国呢。是我孙子被撞断了腿,无聊得紧,成立了一家联合车马行,一个伙计瞎捉摸的,不着调,不着调,‘奇技淫巧’、‘哗众取宠’,让大人们见笑了。” 另一个买办就接话道:“这话说的不错,我看白皑人想不出这么大气的马车来。” 常老爷子与众人定下明天试车的约定,然后在总店摆下丰盛的宴席,热情款待难得过来的买办们。 宴毕,送走客人,常老爷子不顾年事已高、微有酒意,连忙着人套车,赶往王家总店。 王老爷子正在烫脚按摩,准备睡了,见常老头急冲冲闯进来,吓了一大跳,心想我这只不过白天刺激了你一下,你不能这样小心眼,晚上过来算账吧? 常老头马上屏退身边所有人,密密的跟王老头谈了两件事: 一是白驼城里万里车马行可能掌握王小六秘密; 二是王老爷子你跟我,咱们俩已经是奔驰车马行的大东家和二东家了! 做买卖的事情,老王头的心思是极灵动的,山右第一皇商,那不是掰的。老常头一提车马行的开头,他就明白了整个关窍。于是当仁不让,做上了二东家。 略一沉吟,王老头已经收起了笑意,脸上也不见了老态,眼神锋利起来,杀伐果断之意毕现: “老常,咱俩的交情,我就不说多余的话了。只告诉你,最迟明年,朝廷就会在西北用兵,咱们山右人,自当为国出力。其中,我老王家将争取把运送粮草军需的事情承担下来。我会尽力把你们常家拉进来。 这件事,小六儿已经在暗中准备了。你说的这个车的事儿,很有用。回头就让小六儿和你家胖头多沟通吧。” 常老头凛然答道:“故所愿耳。” 常老头心中叹道:你我交情好是不错,可是这些年来,你也总不舍得让我加入到办军需的大事中。大军所到之处,也就是买卖所到之处,谁不想奋勇争先呢?今天看在马车份上,终于吐口了。 然而此时不是感慨的时候,俩老头还有要商量的: “军需之事当全力以赴。只是车马行的事,如今迫在眉睫,这车一旦入了买办们的眼,他们以圣皇的名义征用了,这秘密就会保不住了,一定要赶在他们下手之前,把自己车马行的名声先打出去,抢占先机。到时候,他们给圣皇坐也好,给贵人们坐也好,就都是给我们打招牌。那么,这事儿还再拉上谁?” 两个老头窃窃私语,总之要赶在那起子龌龊买办决定之前,把这件事做成板上钉钉。 …… 令常老爷子吃惊的事情接二连三。 送走了买办们,又有一个客人让他吃惊。 是熟青马家。 就是与王小六、常胖头争夺十二甲首的那个熟青马家。掌柜的马自芳亲自过来拜访常老爷子,也是为了常家马车。 年约四十的马自芳在常老爷子眼前,做足了后辈的姿态,态度十分低调谦恭,完全没有和王小六争夺甲首时的气焰。 常老爷子当然投桃报李,待之十二分的亲热,客气而熟稔的寒暄: “你家当家的还好?我几年前见过他。” “承蒙挂念。我们当家的还好,就是近几年身体有点微恙,所以不太出门了。” “哦?不过他岁数不大,比老朽可就年轻多了,多休养休养,肯定还会生龙活虎的来到白驼城。” “那是那是!承您吉言!” 双方格外客气,气氛格外融洽,常老爷子豪爽的答应了马自芳的请求。 不过,送走客人之后,常老爷子却在椅子里坐了良久,心中十分警惕,兼之十分纳闷。 别人不了解马自芳的背景,他常老头可是一清二楚。 马家是陕甘郡人氏,是白驼城里唯一不是山右商人的“外乡人”。而常家,则是山右商人在白驼城里唯一不是皇商的白丁商人。也许是这两个唯一,让马家看到了一丝共同点,所以,马自芳曾经邀请过常老爷子一道“做生意”,已经被常老爷子婉拒。 上次,常熟与马自芳就争夺十二甲首之事的冲突,就意味着老常家与熟青马家,以及与他们身后的朱雀旧影,走的不是一条道儿了。 如今,马自芳来打听马车,又不明说为了什么,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真的是为了做买卖? 常老头是不信的。 …… 还有一些正经的客商也来看车,其中,一位手拿翡翠鼻烟壶的白衣客人,给常老爷子留下了深刻印象,因为那人不太像是个商人,倒像一位饱读诗书的雅士——除了他手上的鼻烟壶,所有这一切,都让常老爷子印象深刻。 雅士自称姓胡,叫胡柚风,今年刚开始做白驼城的买卖。 常老爷子心想,怪不得面生。 像其他人一样,胡柚风也是好奇的问道:“听说您家这车,是从白皑国传过来的?” 常老爷子苦笑道:“越传越离谱了,哪里是什么白皑国的东西?这就是地道的青鸢马车嘛。壁板上的画,《鬼谷子下山》,那还不是咱们老祖宗传下来的故事?” 胡柚风笑道:“老爷子真风趣,我说的是这四轮拐弯的技术。咱青鸢,哪有拐小弯的四轮车?” 常老爷子却根本不认:“怎么没有四轮?圣皇的大辂不就是四轮大车,那可不是比白皑毛子的马车强上一万倍?” 可是,常老爷子越是不认,白驼城传得越是凶,都说这是一辆“洋车”。 常老爷子嘴上不认,心里却很为这种议论而窃喜。 …… 大雪覆盖下的白驼城,早已经进入寒冬。 往年的冬季,正是青鸢人与白皑毛子洽谈价钱、交割货物的忙碌时刻。然而今年因为圣皇的盛怒,把白皑人直接赶出了青鸢,大批货物不能处理,大小商行的掌柜的、伙计们,也就难得的清闲下来。 厚雪压着屋顶,生活就有些无聊。 可喜的是,老常家的马车以及围绕马车的话题,为无聊的生活增添了恰恰需要的新奇和活力。 都说,老常家的孙子,为和万里车马行找晦气,特意做了一辆奇怪的马车。 这件事的起因,非常无聊,说到底,就是一个即将变成瘸子的年轻纨绔要泄私愤,所以以小卖小、仗势欺人。 但是,世事的奇怪就在于,越是无聊、卑劣、无耻、可怜的事情,越能引发无聊之人的围观。 总之,白驼城里很热闹。 当然,这是普通人的看法。 只有像常老爷子这样的老家伙,才会在喜感的热闹中,嗅到一丝不寻常,就像,一池水,动起来了,沉沙晃起来了。 更像那位才女所说的:“惊起一滩鸥鹭。” …… 所以,以上所有的吃惊,都不及一件事情,使常老爷子更吃惊: 当全城的鸥鹭都动起来的时候,有人不动,很奇怪。 这个让常老爷子动容的、最奇怪的人家,就是被针对的万里车马行,它居然一声不吭,连派个小喽啰出来骂两句也没有,没有派人暗处扔黑石头,更没有像那些客商一样,上门来套近乎、看热闹。 这不正常。 () 第94章 少爷的新伙计 少爷常熟心情很愉快。 要不是大笑会震动伤腿、十分痛苦,他真的会大笑三声。 “洋车”引起的轰动,太爽了。 在以往自己手下人的基础上,常老爷子派了几个伙计、保镖等给他使唤,不过,这两天,常熟最喜欢的,还是跟自己的一个新伙计聊天。 一个一口山右土腔、土得掉渣的伙计。 而阿乌,已经走了。 就在大雪将停未停那一日,老大夫再次上门,为常熟少爷看腿,顺便给阿乌换药。 常熟的腿一点问题也没有,看来是向着好的方向在发展,常少爷的腿算是保住了,老大夫也高兴,同时心里又侥幸又庆幸,所以非常敬佩阿乌。 出乎老大夫意料的是,阿乌看来不打算亲眼看着少爷的腿痊愈了,他要告辞。 “你,还不能走!你的伤还没好。”老大夫严肃的说。 “早说了我是个苦命的人儿,得出一趟远门,干个活儿,没办法。”阿乌淡淡的说,有意无意的透露了一点信息。 老大夫看到了阿乌眼中那一抹寒光,明白这样的人“干活儿”是什么意思,但是仍然勇敢的劝道:“少年时一味任性,不知保养,不知道老了时会遭罪。” 阿乌自嘲一笑:“自己还不知道能不能活到老来后悔的那一天呢。” 伙计们出来相送,阿乌骑上马,在寒风中出城去。 阿乌走后,少爷身边就多了一个新伙计。 新伙计一口山右土腔,一脸忠厚老实,看起来干净利落,大约是老爷子从山右老家带过来的。 常熟少爷十分喜欢这个新伙计,看来也很信任这个新伙计,把自己报复车马行的一应事务,全权交给新伙计处理,而且常常屏退了其他人,只两个人一起说笑。 “乌哥,你这主意真不错!”常熟打心眼里高兴。 新伙计转过头来,忠厚的脸上淡淡微笑,挠头说道:“也没什么了,只是小打小闹,还没查出那个肇事车把式的死因呢。” 听声音,赫然就是刚刚“离去”的阿乌。 不错,这正是阿乌。 前两天,阿乌因为满身伤痕,不得已请老大夫治疗,几天下来,以阿乌身体的强悍恢复能力,已无大碍,于是阿乌跟常熟商量,来个金蝉脱壳、暗度陈仓。 用阿乌的话说:“这是为了你好。那天你说的跟踪我的人还没有找出来,最近白驼城这么乱,我又一身是伤的出现在你身边,传出去不好。你让我在你身边待一段时间,这可以,但是,得保证我俩的安全。” 阿乌心中是有思量的。那个老大夫给他看过伤,自然清楚这样一身伤,如何才能获得,怎样的人才能获得,最重要的是,他因此也清楚他的身体特征。这是阿乌非常不安的地方,上一个知晓他身体特征的人,还是老莫达。因机缘巧合,老莫达是值得信任的,而这个人呢? 为安全起见,阿乌其实是应该把他灭掉,死人是不会乱说话的。 但是,阿乌犹豫了。 他不想再以这样暴烈的准则来对待这个世界。 他想,隐退的更彻底,更加静悄悄,更加平淡如水。 于是他给自己找了一个理由:自己不耐烦亲手伺候常熟的腿,而这个老大夫,无疑是最好人选。杀了他,谁来干活儿? 当然,这些心思,他没有对常熟说。自己毕竟是一个孤单的谍子,还是要隐藏得更隐秘一些。 于是他绕了一个大圈子来说这件事,而常熟同意了。 于是,蓬头垢面、胡子拉碴、骨瘦如柴的阿乌走了,满头青丝、满脸忠厚、脸颊有肉的伙计来了。 在那辆出风头的马车,在常老爷子的主持下,客似云来的时候,阿乌却在幕后悄悄的调查常熟的车祸事件。 以前,伙计们都不知道阿乌叫“阿乌”,如今新伙计来了,常熟介绍说:“新伙计,阿乌。” 于是,就有了新伙计阿乌。 新伙计阿乌坚决不肯和少爷住在一个院里,少爷呼噜声如雷,隔墙穿耳,没有几个人能受得了。常熟无奈,只得给阿乌找了一个布行仓库,让他暂住在那里。 阿乌看见这个院子在商铺区相对清净的地段,又在巷子最头上,作为商铺来说,这个位置,是整条巷子最不旺的地方,但是,对于阿乌来说,这里是最适合他居住的地方,清净,宽敞,无人打搅,行动自由,再好不过了。 于是阿乌搬了进去,每天早出晚归,像一个勤勉的伙计一样。只是做老板的常熟却是根本不怎么见得到阿乌。 常熟对阿乌十分特别,两相信任,但心照不宣。常熟从来不过问阿乌都去做什么了,这个伙计,只是名义上的伙计。 阿乌像只勤奋的蚂蚁一样,按照自己的心思,把这个偏僻的小院武装了起来。 最外围,设计了预警系统。而常人看来,只不过这个小院的主人非常喜好风花雪月,廊上挂着些别致的、小小的风铃,窗前挂着些晾晒的红辣椒、黄玉米,窗台上还有忘记收的萝卜干儿,院里过早的移栽了些藤藤蔓蔓的植物,挖了一个储藏冬季萝卜白菜的地窖。 其次,是防卫系统。院中室内,阿乌分别在不同的要害位置,隐藏下了各种机关,在各种不起眼的地方,隐藏下了不同的“武器”,有各处藏着的刀剑,更有厨房里的菜刀、碗柜里的匕首、咸盐边的毒药、炉灶旁的火钳子、大门边的顶门杠、树上鸟窝里的蛋…… 阿乌按照脑海里的“知识”摆布这一切。 这些“知识”,显然不是“布行伙计的自我修养”里规定的,也不是一个会过日子的殷实小伙能想到的。阿乌不知道这些知识是从哪里来的,但是他脑子里有,这些都是现成的套路。 …… 阿乌天天报到的地方,是十六寺后门的大街上,一群乞丐堆的旁边。 常家在这里建了“舍粥棚”,周济附近的乞儿,阿乌派两个舍粥的伙计担负起了监视车马行的重任,他自己不时窝在这里,或者溜到十六寺的钟楼上,“巡查”着周边的一切。 从这里,可以看见斜对面的万里车马行,可以瞥见势力范围内的十六寺后门,还可以远远看见北城门,实在是个很好的“旺角”。 但是,他的“买卖”还是没有开张。 就在常家马车那么热闹的时刻,这个被打脸的车马行,居然一点动静也没有。 阿乌一直在盯着万里车马行。 他相信,车马行背后一定站着更大的人物,比如,李大彪所说的那位“朱雀皇孙”,比如,七剑其他的人物,再比如,房向阳背后那位真正想杀自己的人。 至于房向阳,他笃信房向阳只是一颗棋子,只是那张大网里面的一个网眼,真正手握大网的人,还没有露面。 以往,是“我为小鸟,人为大网”,今天,他却躲了起来,在观察着那张大网,并时不时的悄悄踢一脚大网。如果网有异常,那个手握大网的人,应该会出来看一看吧? 所以,常熟要闹车马行,正和了阿乌心意,因此他不遗余力的帮着常熟出主意,并着手调查车祸背后有没有什么幺蛾子。 本来,他不太相信这背后有幺蛾子,可是看着车马行的反应,阿乌心里渐渐升起了疑问。 常熟被撞坏的马车他检查过了,那情景十分惊人,马车被撞得稀碎,阿乌想,这得极大地冲击力,以及极其巧妙的角度,甚至极强大的高手,才能做到。 他一直在寻找撞坏常熟马车的那辆车,却在房宅一无所获。 如果不是被转移了,就是已经被隐匿了。 常宅、万里车马行,都没有什么动静。 房向阳也真沉得住气,一点也没有慌乱的表现。车马行相当低调的处理着日常事务,在白驼城广大人民的奚落声里,闷头不吭声,不接招,也不慌乱。 车马行没动静,阿乌也不着急。他就像一位耐心极好的猎人,趴在雪堆里,瞄准着狐狸窝,好整以暇的等着狐狸露头。 因为,他坚信,狐狸一定会露头。 阿乌不着急。 因为,他现在的心,很静。 一旦静下来,他就能与周边环境融为一体,让人难以察觉。 而他的敌人,由暗处转到了明处,如果它们受不了他的撩拨,即使是深水中的鱼儿,也一定会冒出气泡、发出涟漪。 () 第95章 武器要靠自己造 在心里特别静、悄然守候的时候,阿乌心中最大的愿望,就是有一把趁手的武器。 战狼已经收起。到了白驼城以后,他请常熟帮着换了一把普通的刀鞘,他决定,在白驼城,在张矛盾的眼皮子底下,能不用这把刀,就不用这把刀。毕竟,张矛盾对他憋了一肚子火。 阿乌手中没有其他武器了。 阿乌从来不是一个单靠身体对抗身后那些追杀的,他总是有意无意的准备足够多的武器:刀,毒药,绳索,一切可以利用的东西。 这点他和小猪很像。 就像他对小猪说过的,人是所有动物中唯一会使用工具的,而工具就是人身体的延伸。 对于自己的身体,他有相当程度的自信。 但是前段时间,薛剑神的事情给了他极大地刺激。 薛剑神用自己的武力,给了阿乌第一个震撼。 阿乌原来以为,在战斗中,自己身体自动拥有的那一种快准狠、一击制胜的本事,是最实用、最有效的方式。 但是,现实活生生的证明,如果对上顶级高手,他就会全面被压制。 薛剑神显然不怕他的这种快准狠的方式,因为薛剑神比他更快、更准、更狠。 他差点败在薛剑神手下,最后,薛剑神也不是他杀死的。这就是事实。 如果不是一队黑沉沉的搜捕营出现,如果不是一排鸟枪的轰鸣,自己和小猪、达达就已经死了。这个故事,也就已经完了。 虽然,故事的最终,活下来的是他阿乌,死去的是薛剑神,但是,这不是因为阿乌的神勇,而是这里面有太多幸运。 阿乌活下来了,所以他要小心翼翼的总结经验,争取下次、以及下次的下次,他都要幸运的活下来。 总结的第一要务是反省自身。 那么,薛剑神为什么强过自己?薛剑神居然能练出剑芒,那是什么东西?阿乌不懂。 那是传说中的内力? 说到内力,大约薛剑神是有的,虽然阿乌已经不能向他求证。 阿乌很清楚,内力这玩意儿,自己呢,是真的没有。他已经偷偷试过好多次了。 原先以为,自己可能因为失忆,导致忘了内力这件重要的东西。但是,试过多次后,阿乌不得不承认,自己失去的只是记忆,而内力就像力气,并不可能跟着记忆而得失。 自从他在流金河畔醒来,他就没有练过“功”,他不知道自己应该怎样练,他已经全面搜索了自己幸存的记忆,不指望能有内功心法,但是他希望找到自己的“法”。 他惊喜的发现,穴道、经络这些东西,他是懂的,但是,又很惭愧,这个“懂”,仿佛只是为了“下毒”或者什么来用的,并不是修炼内力的。 没有内力,但是阿乌心里并没有因此而自惭行愧,这一点,应该是自己未失忆时就形成的心理状态。 那么,自己应该是有点“什么”看家本领的。这个“什么”是“什么”,他还不知道。 薛剑神用自身的死,给了阿乌第二次震撼。 内力,是敌不过鸟枪的。 内力,是敌不过鸟枪的。 这声音在阿乌脑海盘旋,与阿乌初见鸟枪时的巨大恐惧合二为一,也就是说,阿乌在失忆之前,就是知道这件事的。 阿乌摊开自己的手,看着掌中那几处淡黄、微硬的茧子。 老莫达曾经说过,阿乌手上有一些茧子,是拿刀磨出来的。还有一些地方的茧子,他也不知道是做什么磨出来的,反正不是拿笔、不是打算盘。 那天用过鸟枪和小猪的手枪之后,在小猪怀疑的目光中,他就已经赫然发现,自己手上不明原因茧子的位置,竟是握枪最受力的地方。 毫无疑问,那是他握枪留下来的。 在别人练刀练剑留下茧子的时候,他已经留下了练枪的茧子。 阿乌不知道是该笑还是该哭,因为鸟枪是很厉害,连薛剑神也不能抵挡,自己心里很为自己会用枪而小小自豪了一把。但是,问题是,他根本弄不到枪,就算他留下了练枪的茧子,他也无枪可用。 自己是谁?竟然熟悉枪,还有条件练枪练到起茧子。 在青鸢,鸟枪是受到严格管制的,兵营里的每一杆枪,都会有登记,制造者是谁、使用者是谁、以及隶属于哪支部队。 普通人不会有枪,除了像小猪那样大有身份的人。 没有枪,可不可以自己造一把? 造马车的工匠还在常家,常熟已经在悄悄的招兵买马聚集工匠、准备造车了,阿乌可以使唤这些工匠,在常熟的人手中,仅仅缺一个铁匠了。 而且,最重要的,在阿乌脑海里,他知道鸟枪制造的详细流程,所以阿乌难免心痒。 但是阿乌马上又否决了这个想法,枪械是朝廷专营,不允许私人制造。即使自己会造,那些工匠也不敢。即使工匠敢,也没有相应的工具和材料。 无奈,阿乌按捺下心情,开始想其他的办法。 在屏住气息,监视房向阳的时候,在布置小院,设下层层防卫的时候,阿乌在心里不可遏制的想拥有一件武器。 阿乌画了一些零件的设计图,混在其他工程里,让工匠一点一点做些看起来不相关的小东西。 还让外面铁匠做了一个小东西。 还自己动手制作一部分。 然后阿乌把它们最后组装起来。 终于,一把比小猪的手弩更小巧的手弩,出现在烛光下。 当然没有牛角,也没有弓弦,箭也少,只能放三只小箭。 但是,这只手弩,可以装在袖子里! 它仅有的三只秀气小箭,见血封喉。 它不是传统袖箭,它比袖箭射程更远,射速更快。 放下袖子,外人丝毫看不出来,袖子底下还有这样的大杀器。 想到手弩在袖子里出其不意的攻击效果,阿乌得意的笑了,他仿佛看到了小猪看见这件宝贝时会有什么表情。 也不知道小猪和达达现在到了哪里,有没有再遇到危险。 想到这里,阿乌才发现,自己难免还是非常记挂小猪和达达的。 还是……不想了吧。 阿乌强行扭转了对他们的记挂,把注意力转到小猪的那把手枪上。长长的鸟枪不能造,那么,造一把小巧的手枪,难度总会小一些吧?手铳枪管短,做起来容易些,不用火绳,用燧石,激发的机关也不一样。世人没有见过,也许可以瞒天过海? 阿乌心里狂热起来。 他开始悄悄做些事情。 () 第96章 肇事的马车 阿乌看着车马行里进出的人。 冬季,暴雪过后,车马行的生意清淡得很。 本来在城里还有些租车的生意,也已经被常熟搅得七零八落了,因而车马行面前真的门可罗雀了。 而鸟雀,也不会到车马行门前去了,因为天已经擦黑了,鸟雀们飞回了自己的窝,其中一部分,回到了钟楼顶上。 阿乌起身,翻身下楼,给鸟雀们让地方。 他悄悄绕房宅一周。 忽然,身后一声门响,他眼睛一亮,余光看见房宅的角门里出来一个面生的人。 这人和前几天进出车马行以及房宅的伙计、驼夫都不一样,因为这是一个文士。 文士并没有鬼鬼祟祟、掩人耳目的快步行走,他光明正大、施施然走出房宅,向旁边的食肆走去。 阿乌连忙掩身到粥棚,小声问常家的伙计:“那是谁?” 伙计瞄一眼,说:“哦,房家小孩儿的教书先生。常在房宅的。” 阿乌:“前几天怎么没看见?” 伙计:“我们……怎么知道?” 阿乌随手将粥棚的半袋子米背到身上,悄悄跟上。 天已将黑,路上行人无不匆匆而行,赶着回家吃饭。 那文士也像一个急着归家的人,提着一包吃食,向一片民宅走去。 阿乌跟过去,看几眼,果真就是一座民宅,方方正正,不大不小,前厅后院,一应俱全,也没什么毛病。 文士回去,早有一个妇人做好了饭菜,点亮了灯火在等他,正常的不能再正常了。 阿乌皱起了眉头。 就是这个“正常”,才显得非常“不正常”。 因为,阿乌已经知道车马行实际上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匪徒窝子,是李大彪这样的人的老窝,是所谓的“朱雀义军”,更是落阳部暗中的联盟。 在这样一个组织中,在房宅能够几天几夜都不出来的人物,他是一个相妻教子的温馨男人吗? 答案很明显。 事出反常必有妖。 因不知深浅,阿乌不敢靠得太近,只能远远监视着。 直到半夜,房中正常熄灯入睡,阿乌才离开。 第二日,文士一早赶往房宅去了。 阿乌才借着风声,翻进小院,故技重施,送了些迷烟进房。 房内的女人忽然觉得今日困倦异常,不禁暗道,春天还早着呢,怎么就春困了呢?不由自主就重回被窝,美美的睡了一个回笼觉。 …… 阿乌悄无声息的进了门。 院外看着这房子很普通,进来之后才发现,其实这宅子,还是很奢侈的,江南的真丝,白皑的细毛,山右的家具,在这房间内应有尽有。 更有墙上悬着的几幅字画,差点让阿乌挪不动脚。 其中一幅画,画的是一轮清冷的半月,照着寂静的古城,一户人家的圆窗里,露出一名仕女,正在望月怀远。画风十分清雅,旁边题的诗句是:“长干女唱平辽曲,万户秋声息捣砧。”落款为:东涧老人。 阿乌看到这里,心头发怔,这诗句,这落款,隐隐熟悉。却一时想不起来是何人,为何熟悉,以及为何感觉不太对劲。 只是可以断定,这画必为某人真迹。 这哪里是车马行伙计的家?这哪里是私塾先生的家? 这简直就是一个富贵文人的房间。 可是,慢着! 阿乌一眼就看出,床边小几上的烛台,其实是一柄利器,桌底下的暗格里,大约也藏着匕首之类。 这哪里又是富贵文人的房间? 阿乌熟悉的找到了墙里藏着的壁柜。不要问阿乌为什么如此熟悉这些东西,他忘了。他也不想明白为什么。 打开壁柜里暗藏的匣子,第一格,金银珠宝耀着阿乌的眼,让他倒吸一口凉气。第二格,几根老山参全须全脚。第三格,是几轴古雅的字画,品相不俗,八成是真迹。 只可惜,没有找到书信之类的东西。 第三格的卷轴下面,倒是有一叠字纸,只是纸上不是写的字,而是画的画,画的质量,与卷轴根本天壤之别,就是些寻常的画,笔力粗糙,内容是十二生肖,与这宝贵的卷轴放在一起,实在奇怪。 …… 阿乌一直想打草惊蛇、引蛇出洞。只可惜上次被杀死的房五间,看起来是级别不够,死得又太正常,所以没有起到应有的打草惊蛇效果。 这个文士,看起来分量要重得多。阿乌猜,他应该是房向阳的谋士之类的人物。 车马行里有这样一个人,是很显眼的。所以,如果对这样的人出手,应该会有一定的效果。 至于房向阳,阿乌是不舍得一刀杀死的,他死了,自己就再也找不到幕后人物了。 那就只好先动一下这个文士。 从文士宅子里的情况看,这个文士显然不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书生。从他在房宅的地位看,他也不是李大彪那样的草莽之人。 惊扰这个文士,要吸取上次对付房五间的教训,不能直接杀了,也不能一点痕迹不留,要犹抱琵琶半遮面,要横看成岭侧成峰,要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 于是,阿乌将那十二生肖的图,取了一幅出来,放进怀里。 想了想,他又捉笔在手,比照着这幅画,画了一幅拙劣的仿品,放回了原处。 …… 房间里没什么特别收获,阿乌来到院子里。 院子里也没有什么特别收获。 突然,阿乌的视线,被后院角落里一个雪堆吸引了。 院里其他地方已经扫过雪了,露出了干净的路面。院里栽的植物,也已经清掉了身上积的雪,唯有那一处什么东西,家主人却异常懒惰的不肯清理。 阿乌走过去,轻轻拂了一下雪。 雪下,露出了一截断掉的车辕。 是一辆破马车。 等等! 仔细看去,断掉的只是车辕上的木头。木头底下,是黝黑的铁臂! 车轮已碎,车厢已残,车架勉强存在。 阿乌没有再动车上的雪,他俯下身来,从车架下面仅有的空隙看上去。 触目是一片同样在破木板中露出的黝黑铁板! 这辆马车的车辕、车板中,竟然在木板里面,包着铁板! 那将是何等的重量?何等的冲击力?何等的坚硬尖锐? 两车相撞,更坚固者,才能生存。 这是很明显的道理。 如果这辆车与别的普通马车相撞,一定如刀切豆腐一样,把对方撞得粉碎稀烂吧? 如果对方马车里面有人,一定会被这坚硬的黑铁撞死吧? …… 阿乌没想到,竟然在这里发现了那辆肇事的马车。 残存的车板壁上,还隐隐留着血迹。 不知是这辆车的车夫,还是被撞马车上常熟留下的。 在这样一辆坚固的马车上的车夫,按理说不会受太重的伤,可是那个车夫,据说已经死了。 那个驾车的车马行伙计已经死了,但是这辆车,还在无言诉说着那场车祸的惨烈……与阴险。 常熟能活下来真的是侥幸。 可是,阿乌想不通,车马行谋害一个人畜无害的公子哥儿,是为了什么? 表面看起来,车马行与常熟,与常家,那是风马牛不相及的。 其中原因,也许要问一问常熟,才能有所进展。 阿乌悄悄从不起眼的地方掰下一小块木头,藏进怀里。 …… 再次躺到钟楼顶上的横木上,已是正午。 阿乌一边远远观察着下面的车马行,一边在琢磨,怎样才能把这个文士整治一番。 整治成一只“饵”。 忽然,阿乌的视线停在了城门处。 他调了调手中的千里镜,聚精会神的观看起来。 () 第97章 有客自远方来 城门处。 白驼城的北门,只开了一半。 前几天的暴风雪,对白驼城影响很大,城墙外的雪已经积到半墙多高,城门处的雪也堆积如小丘,只留下窄窄的通道。 城门内的雪旋扫旋下,城门外却不能有这样的力量,根本不能清出落脚的地方,层层积雪被人踩马踏,早已经压实,冻得梆硬,踩多了以后,滑得如明镜般,十分难走。一些寻常的马匹、骡子,背货物的百姓,无不走得战战兢兢,一步三滑。 偏生暴雪之后,积攒了多日的过客、商贩人数大涨,因此城门虽然照常开着,但是过关的行人排起了长队,十分缓慢。 当然,阿乌远远的在钟楼顶上,看不见细节,他的目光,牢牢的被远处驿路上奔过来的三匹骏马吸引住。由这三匹明显不凡的骏马,他的目光,才移到马上之人身上。 那三匹骏马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被阿乌盯着看、被人们议论的那个小乞儿神色焦躁,看着队伍停滞不前,不禁恼怒,竟是打马直接向城门挤过来。 那小乞儿身上的皮袄明显不合身,隐隐的还有血污。满面尘色,眼窝深陷,眼睛里却像是有火在燃烧。 阿乌把千里镜调到最远,死死的盯着这个小乞儿。太远了他看不到这些细节,但是,这人和他太熟悉了,只是模糊的看一眼,他也知道这是谁。 这个小乞儿,正是达达。 达达与小猪分手,离开小口子后,心急如焚。怎奈漫天风雪肆虐,不要说奔驰,就是正常行走都困难。 当小猪在荒漠中看到雪停之时,他这里正是风雪横行。沙漠自古少雪,草原却不一样。 达达风雪兼程、日夜兼程,说不尽的艰难。暴雪停后,道路依然难走,虽然小猪把十六寺的宝马都交给了达达,马好,吃得饱了,达达又精于马术,一路上给养又足,两匹马轮换着跑,但是由于风雪的阻隔,竟是多日之后才赶到了白驼城。 与那几夜的小猪一样,他也肉眼可见的瘦了一圈,不过眼睛里也同样在燃烧。 进城的缓慢,令达达焦躁不安,他急得喉咙冒烟,马上举着小猪给他的手串信物,向前就挤。 他人小平衡好,马匹也是非凡之物,不怕打跌,可是旁边被他推搡的人,就不是这样幸运了,难免有摔倒的,就开始咒骂达达。 达达一律充耳不闻,只是往前挤。 旁边一个汉子脾气暴躁,见有人插队,马上不爽,就要动手,却被人制止住。 达达飞奔进去以后,有人问守门护教兵:“什么人?怎么了?” 护教兵没好气的说:“说是十六寺的,有紧急情报。” 阿乌一直盯着达达,看见达达挤过人群,进了城门,径直向十六寺驰来,心中一笑,心知必是小猪遣他回来送信的。 阿乌看准方向,立刻溜下钟楼,向着达达所去的大殿奔去。 …… 凭着手上的珠串,达达第一时间就得到了北山大法师的召见。 呈上小猪的信,达达就看见,平时喜怒不形于色的大法师神情大变,砰的一掌砸在眼前的案子上,长长的白眉毛都掀了起来。 大法师一句话都没有说,起身就去了外面。 稍后,就有人来安排达达先去休息,等待大法师传唤。 达达不知道小猪的信里都说了什么,但是他猜,大法师是去安排处置东风事变的事情了。 达达只猜到了一半。 北山大法师看到小猪的信后,惊怒悔急痛,五内俱焚。 惊怒之下,这位老人血管里的血重又咆哮起来。他细小的眼睛里闪着阴冷的光,瘦削的身体仿佛重获生机,佝偻的后背挺得笔直。 他们要战,那就战! 东风的叛逃,给了他沉重的打击。然而在他眼里,东风毕竟只是个小人物。 叛了,那又如何? 虎符已被小猪收回,小猪消息传的及时,根本未造成实质损失。 他所有的怒火,来自对他逆鳞的触碰,想劫走珠儿,他们怎么敢! 北山大法师马上下令,护教兵新兵独立团,马上集结,准备开赴大漠! 大法师深悔自己前次轻敌了,经年旧恨,眼前新仇,都在这一刻爆发,他一定要他们血债血偿! 正在派遣人手,亲兵上前来报,在北山耳边轻语几句。 北山听毕,脸现愕然,立刻随亲兵来到院中。 …… 阿乌一直远远缀在大法师身后。 忌惮着张矛盾等侍卫,阿乌不敢靠得太近,好在因为以前在十六寺的那些日子,他已经对十六寺的各个建筑牢记在心,又因为天天到钟楼窥视,弄了一身寺丁的服侍,混在各处倒是看不出来。 达达那边,他是不打算出面相认的,既然对这孩子放手,他就彻底放手,免得连累。 小猪会对北山说什么,阿乌大致猜得出来,只是北山的反应稍稍出乎阿乌的意料:他竟然要为了小猪,而兴兵对付落阳部! 阿乌心中不由感叹,小猪在北山大法师心目中的分量。 此时看到北山大法师急急赶到院中,他不禁好奇,这又是怎么了? …… 一个守城门的护教兵,两个风霜满面的伙计,两匹骆驼一匹马,以及一个长长的包裹。 护教兵看见北山大法师,赶紧上前禀报。 原来,刚才他们在城门处,查到这两个可疑的人,带着一具尸首入城。虽然守城条例没有规定,不准带尸首进城,可是这终归是一件可疑的事情。护教兵检查了半天,却又什么都查不出来,只得放行。 但是,这两个伙计声称带着这具尸首,是去十六寺,护教兵怕出什么意外,就派人跟来。 两个押送尸首的伙计马上呈上一张纸条。 接过亲兵呈上的那张潦草纸条,北山终于放下心来,命人打开“包裹”。 层层包裹打开,一具乌青的尸体出现在众人面前,正是东风。 此贼已毙。 北山脸上露出放松、欣慰的表情。 躲在寺丁群中的阿乌,看着这一切,心中纳罕:难道,这又是小猪的把戏?这家伙,花样真多。 不过,本事也真是有的,居然千里之外,就把东风给送回来了。 北山安排好此间事宜,正待返回,空中传来怪异的叫声:“大法师!大法师!” 众人都愕然的抬头,就看见高空中,一个灰影直落了下来。 () 第98章 妖孽回城 “护驾!” 侍卫张矛盾大喊一声,立刻和另一个侍卫李小刀一起,将大法师护在中间。 张矛盾手中,赫然是一面牛皮盾牌,高举着挡住空中之物。 那团灰影转眼落到近前,翅膀翩翩,大家才看清,原来是一只穿着灰色棉背心的绿色鸟儿。 张矛盾挥刀驱赶那只恼人的鸟儿。 “小猪儿派我来的,我有话说!” 尖锐的声音响起。 大法师本来刚要走,听到这句话,硬生生停住。 …… 大鹦鹉能对大法师说什么?大鹦鹉对大法师说了什么?无人能知。 因为这一人一鸟,是在密室里谈的话。 所以,阿乌也不知道,爷们对北山大法师说了些什么。但是,他一点也不着急,只在心里暗笑,小猪的花样实在是多,连派三道人马回来,这三道人马又各不相同,出人意料。 阿乌脸上一直带着笑,不知为何心里暖洋洋的。 也许,是见到故人,心里高兴,也许,是看到小猪招数百出,心里又好笑,又与有荣焉。 不过,细细一想,阿乌也有隐隐担忧。小猪的三拨儿信使同一天到达,应该是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派出,然后受到暴雪影响的缘故。 如此看来,小猪身边能派的人以及鸟,都派出来了,要不他的第三拨儿,也不会是只鸟。他的子弹,应该打光了,身边没有什么可靠的人了。落阳部的人还在草原上饿狼一样寻找他,不知他的安危如何。 虽然北山大法师已经第一时间派出的搜寻队伍,但是,在此之前呢?小猪一个人在茫茫大漠中,孤零零一个人,怎么办呢? 阿乌虽然下定决心远离达达和小猪,但是此时的担心,却还是抓挠着他的心。 爷们被寺丁带走了,阿乌知道它会到哪里,所以不急。他仍然跟着大法师。 让人带走鹦鹉后,北山大法师脸色严峻,马上停止了护教兵新兵独立团的行动,而是将西风召了进来。 满面杀气的吩咐道: “从独立团中,挑选部分精锐新兵,组成特遣队,便装,找到小珠儿,一切听他调遣。” “派个妥当的人,去昊京,查一个叫马小车,或者叫马飞腾的人。不,直接派幺鸡去办这件事,不要惊动人,要快,要准。” 听到“马小车”三个字,阿乌猛地大吃一惊。他已经好久没想这个名字了,此时听到,他才恍然记起,这个名字,说的就是自己。 查自己,什么意思?还要到昊京去查?那就是说,查自己的“前世”了?小猪到底跟北山大法师说了些什么? 一愣神间,北山大法师刚才说了什么就没有听到,此时听见他说: “全城戒严,城门许进不许出。盯紧车马行。” “那只鹦鹉,那只鹦鹉……” 北山大法师喃喃自语。他的内心里,觉得是灭掉那只大鹦鹉,因为它知道的太多了。小珠儿使用鹦鹉传信,而不是写信,大法师知道他的想法,这样更保密。可是,这一信息传递完毕后,再留着鹦鹉就会成为危险。 只是,大法师心中不定,这只大鹦鹉是小珠儿的心爱之物,自己杀了它,虽然能做得神不知鬼不觉,但是小珠儿少了一件心爱之物,自己总是不忍。 罢了,留着这畜生吧,派人看好它就是了。 阿乌听得却是心惊肉跳。大法师自言自语的这几句话,阿乌已经清楚听到了他的杀机。虽然这杀机一闪即逝,但已经足够阿乌听明白。 …… 动荡非常时期,大法师需要处理的事务极多。密议之时,已经不是寺丁能靠近的了。阿乌在很远的地方,看着大法师房里的灯光。 许久之后,大法师才处置完一应的事情,白驼城里的重要人物们一一走出大法师的院子。 大法师仍未熄灯。侍卫们仍然密密的守在周边。 火烛之下,北山大法师静一静心思,马上给圣皇写密折。 朱雀余孽在白驼城冒头,七剑联盟已经谋反,落阳部蠢蠢欲动,等等事宜,这些都不容小觑,必须马上与圣皇通气。 白驼城,真的是风雪欲来了。 洋洋洒洒,密折写到最后,大法师写到:“老臣深为痛悔,当日竟然没能将小珠追回,虽则此子福泽深厚,此次发现以上种种谋逆、动乱、识破谍子敌情全赖此子智谋,但是一想到此子深入大漠、差点杀身成仁,老臣就忍不住老泪纵横……” 给圣皇写完密折,又马上给福林汗写信。信末专门加上一笔: “……虽然你的家事我不管,但是,大局如斯,大敌当前,你一定要理智果断,分清孰大孰小,对家奴之事处理清楚。另,一定要全力支持小珠儿……” 写完信,已是两更。 …… 阿乌隐在一根角落的廊柱后面,耐心盯着那处仍然不熄的灯火,看着有人将那个明黄色的匣子封好,星夜出城而去。 那一定是北山大法师的密折了。 想到北山派去昊京调查自己的人一定也出发了,阿乌心里不知什么滋味。 北山大法师的灯火,终于熄了。 阿乌在等待侍卫换班的那一刻。最近这些天,他已经把十六寺侍卫的活动规律摸得差不多了,知道换班之时,他们会有简短的交接,那时,就是他出寺的机会。 忽然。 阿乌身子一僵。 有东西摸到了他的脚上。 阿乌手上立刻多了一把漆黑的匕首,同时他的眼睛向脚边瞟去。 一团小小的黑影。 一双明亮的小眼睛。 一张乖巧的不发出声音的小嘴巴。 是乌鸦! 乌鸦咬住阿乌的裤脚,欢快的摇着尾巴,却精乖的一声不出。 阿乌心头狂喜,弯腰捞起乌鸦,放进怀里。 …… 夜已经深了。 守城的两个护教兵还在喋喋不休,谈论着今天一系列古怪而晦气的事情。 继有人驮着尸首进城以后,在关城门的最后一刻,一匹空身的马儿自己跑进了城门。 护教兵十分怪异,迅速报了自己班头。 班头很认真负责,招来人手对马匹进行检查。 随着马儿脚下一道进来的,还有一只小黑狗。没人注意,也许就算注意到了,也不会多管,这样冷的天儿,就让小狗进来吧,城里面毕竟人马多来有饭吃。 那匹马儿身上驮着一个奇怪的像是动物“窝”一类的东西,身上搭着背囊,背囊里原来应该装着水和食物,但是现在看去,盛水的皮囊身上不知被什么东西啄了一个大口子,皮囊早已空空。 还有一个瘪瘪的布袋,大约原来是装食物的,但是也已经空空,不但空空,而且干净异常,一丝食物的渣子也没有,只剩下食物的香味隐隐透过来。 人呢? 护教兵怕马的主人跌落在城外,就派人去城外搜寻了一番,方圆几里范围内毫无人息,并没有发现马的主人,也没有发现有冻僵的人迹。 护教兵们头皮发麻,后背发凉,听老人们说,大雪之后,经常有草原上的妖孽进城,不由得狐疑,这算什么妖孽。 那匹妖孽马儿的身上,倒是有车马行的印记,护教兵只好把马儿送到车马行,顺便问一下怎么回事。 车马行的伙计也很惊奇,证明这匹马确实是他们家的马,查了查记录,是几天前十六寺的达达订的。当时订的马儿可不止一匹,如今,只有这一匹马回来,算怎么回事? “这算怎么回事?会不会真的有的野外的妖孽混进来?” 一个年轻的护教兵一直在问年纪稍大的那一个。 “嘎嘎!嘎嘎!老子只不过是重回故地……” 一个古怪的声音在窗外响起,接着却又鸦雀无声,好像那说话的“人”突然被谁捂住了嘴。 “汪——”一声不太正宗的狗叫声随后在远处响起。 “啊——”年轻的护教兵终于忍不住大叫起来。 () 第99章 马小车死了 夜已经很深。 偏僻处的一个小院悄悄被人打开,又被悄无声息的关上。 越过自己设下的重重机关,阿乌回到自己的屋子。 屋子里并不冷,阿乌没有给常家节省石炭,这里白天也封着炉火,晚上回来,只要将风口打开,石炭就会重新欢快的燃烧起来。 阿乌也没有点烛火。 因为那两位客人都不需要。 一位客人,专门擅长夜间看家护院,黑夜挡不住它的眼睛。 另一位客人,虽然在黑夜中视力一般般,但是它的听力很好,就算在黑暗中聊天儿,也不影响它什么。 晚上不随便暴露烛火,阿乌还是很注意这一点的。就算身边的邻居都是商户,他也严格按照一流高手来防范。好习惯还是很必要的。 来的两位客人,自然是乌鸦和爷们。 一进门,两位也不客气,先要吃的。 看着它俩狼吞虎咽的吃东西,阿乌抱怨道:“小猪怎么回事?怎么把你俩饿成这样?” 乌鸦抬起头叫了两声,爷们马上补充道: “还不是为了你!” 阿乌悠悠的说:“怎么能赖到我头上?我又没跟你们在一起!” 爷们说:“为了去找你呀!雪那么大,天那么冷,把我冻得,翅膀都伸不开了。” 阿乌奇道:“找我?小猪那家伙,不是又为了抓我吧?” 爷们说:“嗯,我也不知道。” 阿乌贼忒兮兮问:“他们都说什么了?” 爷们为难的说:“说了很多很多,我记不住。” 阿乌瞪着它。 爷们说:“我只是一只鸟儿,我记不住那么多。” 阿乌斜眼看它。 爷们说:“我不相信!” 阿乌:“你不相信什么?” 爷们又说:“阿乌你这个死东西,我有很多话要问你!” 听到这里,阿乌忽然领悟:“这是他们曾经说过的话?” 他马上又更正自己:“不,这是小猪说的话。” 他问爷们:“小猪说,他不相信,是什么意思?” 爷们摇头。 阿乌只好问:“他们都干什么了?” 爷们说:“我们到了一个小城里。小猪看书,每天晚上都看。我睡醒一觉,他在看,我再睡醒一觉,他还在看。他无休无止的看书,看得眼窝子深陷,头脑发烧,达达说他发疯了。” 阿乌沉默了一下,问:“后来呢?” 爷们:“后来,他们去骗了很多吃的,就冒雪走了。达达和小猪,各走各的。” 阿乌:“小猪让达达走的,对不对?” 爷们直点头。 阿乌沉吟,看来是小猪让达达回来报信的,他今天看见达达,应该是达达穿过暴风雪而来的。 阿乌再问:“后来呢?” “后来,我和乌鸦跟着小猪进了大沙漠,那里面不下雪,不过好冷。” 阿乌聚精会神看着爷们,听它讲故事。 爷们停住了:“你怎么不问,后来呢了?” 阿乌只好问:“后来呢?” “后来,小猪骗了两个人,半夜带着他俩去偷袭好多拿鸟枪的人,我和乌鸦都骑在马上,跟着一起大喊助威,耳边砰砰放枪,可吓人了。我知道,小猪以为你在里面,可是那个人不是你,我们就逃跑了。” 阿乌张大了嘴巴合不拢,听爷们的意思,小猪这是深入大漠,去找自己了? 阿乌忘了问爷们“后来呢”,爷们也不再往下讲,想起了什么似的,开始怪声大叫:“我、不、相、信!” 阿乌:“小猪到底不相信什么?” 爷们:“他不相信太阳!他对着太阳大声喊,你说他是不是傻?” 阿乌心中一动:“是傻。” 他想笑,忽然却又鼻子发酸。 小猪跑到大漠里,半夜去救他,对着太阳说他不相信,不相信什么? 阿乌渐渐有点明白了,心中难以置信,但是鼻子已经率先酸了。 小猪,他怎么能不相信呢?他怎么会不相信呢?他不能因为自己救了他就不相信事实啊。 事实是什么?事实就是,他是一个躲起来的谍子。 沉默半晌,阿乌低沉的问:“后来呢?” “后来,小猪让那两个人带着一具尸体走了。” 阿乌问:“后来呢?那你和乌鸦怎么也到白驼城来了?” 爷们偏了偏头,说:“后来,有一大群穿黑衣服的人找到了我们,小猪就让我和乌鸦,以及老马,到白驼城来了。” 穿黑衣服的人?嗯,那是小猪家的黑衣人。看来,小猪,要回家了。 阿乌问:“小猪派你们回来传什么话?” 爷们:“小猪说,我要想活命,就谁也不能说。” 阿乌气结。 阿乌乜斜着眼看着爷们,问:“小猪光让你们给北山大法师带信,难道没给我也带个信儿?” 爷们很快的回答:“带了。他说,如果有朝一日能遇到你,就给你带个话。但是,如果你不问,就不用告诉你。” 阿乌:“他!……” 阿乌咳嗽一声,问道:“小猪让你告诉我什么?” 爷们换上很严肃的表情:“马小车死了。” 阿乌一愣。 马小车?那不就是自己?自己还活着,怎么就死了?难道小猪以为自己死了?啊呸,不对,这是给自己带的话,自己死了还用带什么话? 爷们再次重复:“马小车死了。” 阿乌心中电石火花一闪,他忽然明白了。 他试探着问:“马小车死在哪里了?” 爷们:“死在小口子外面,被饿狼吃了。我们都听见狼叫了。” 阿乌嘿嘿的笑了。 真是:生我者父母,知我者,小猪也。 阿乌不愿意叫“马小车”这个名字,也从来没有以“马小车”这个名字出现在白驼城。在他心中,“马小车”确实已经死了。 现在活在白驼城的,是阿乌。 如果让全天下的人都认为马小车死了,那么他的那些敌人就不会在追击他了,他就可以真正隐在某个自己乐意的地方了。 阿乌心里一阵安乐。 这么多天来,他第一次感到心里安乐。 …… 阿乌给爷们和乌鸦“脱下”身上的背心。 “一看就是达达缝的,跟他爷爷一样,阵脚大的吓人。咦,你们俩穿的都臭了。” 阿乌拿出针线,常熟家的仓库里有的是各色上等棉布,他给爷们和乌鸦重新缝了新的背心,里面还缝上了轻暖的山羊绒毛。 乌鸦无所谓。 爷们却是很新奇,它的眼睛能辨别丰富的色彩,因此叽叽喳喳说个不停。 爷们:“这背心是灰色的,跟你的衣裳一样颜色。” “这背心是黑色的,给我的?哎,这就是传说中的夜行衣?” 阿乌:“嗯,给你的,夜行衣。” () 第100章 真正的药引子 第二天一早,爷们坚持不肯留在阿乌的住处,它要跟阿乌一块儿出去,阿乌去哪儿,它就去哪儿。 它再也不想住在笼子里了。 哪怕在外面辛苦些,寒冷些。 在高空飞过之后,它的心,再也收不回来了。 阿乌无奈,再三嘱咐以及恐吓之后,才让它穿上与自己一样颜色的衣服,躲进自己怀里,一起出门。 看门的任务就交给了任劳任怨的乌鸦。 阿乌例行爬上了钟楼。 不过,今天的十六寺戒备明显森严了一些,阿乌进来还颇费了一些功夫。 当阿乌最终还是像往日一样,躺在了钟楼的横梁上时,森严的、异样的感觉更明显一些,尤其是十六寺的一些人出现在车马行附近。 那些人穿便装,一般人也许不会觉察。但是,阿乌本身就是在监控车马行的,车马行附近的异样,他马上就感觉了出来。 十六寺也在监控车马行? 仔细一想,阿乌也就不惊讶了。小猪昨天让达达和爷们分别带回来的消息,车马行与七剑的事情,肯定是仅次于东风叛逆的第二等大事,十六寺岂有坐视不管的道理? 他们没有马上抄了车马行,大概已经是听从小猪的告诫了吧。只是,这样一来,车马行肯定会谨小慎微,不敢有明显行动了,这样怎么能找到后面的人?真是败自己的计划。 转头看十六寺,十六寺也很忙碌,一大早,隐隐就有外客来拜访北山大法师。建筑和树木的掩映中,匆匆的各色人等出入不停。大约北山大法师在紧急应对。 阿乌不可避免的想到小猪。这小子,虽然人在千里之外,却还是把白驼城搅得风雪弥漫。只是令人不解的是,北山大法师为什么这样重视小猪的话? 这个问题没有想多久,阿乌马上就又发现一个问题;车马行外面的十六寺的人,突然消失了,就像他们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阿乌百思不得其解。 阿乌在横梁上纳闷,爷们却已经待得很闷。 它早已钻出来,好奇的跟着阿乌向外看。 这里的视野果然开阔。 但是,对一只鸟来说,这点高度还是远远不够的,爷们不禁鄙视的看了看身边的阿乌:阿乌这个人,怎么都好,就是不会飞,可惜。 爷们发现,阿乌在看城门处,于是,它擅自振翅一飞,向着城门飞去。 阿乌在钟楼里徒呼何何。诚然自己不会飞,也不可能去追它。 阿乌正在生闷气,爷们忽然快速飞回来了。 阿乌用眼睛“严厉”的批评着它。 爷们却顾不得“听”,只是用嘴巴示意阿乌向下面看。阿乌严令它不准擅自说话的。 阿乌诧异,顺着爷们指的方向,拿起千里镜,向下面看去。 排队进城的队伍。 队尾。 两个刚刚排在那里的人。 风尘仆仆,十分憔悴,想必是经历过暴风雪,远途而来。 但是,马是好马,且一人双马,显然不是寻常百姓。 阿乌用眼睛问爷们。 爷们把嘴巴靠近阿乌,小声说:“小口子车马行的人,我认识。它们是回来送信的。” 阿乌心中一凛。他马上就想爬下去,可是一瞥间看见爷们,他又改变了主意。 “去,跟住他们,听听他们去哪里,说什么。注意安全,小命儿第一。” 爷们领命,得意的飞走了。 阿乌调整千里镜,观察着那两人。 镜头下的两个人进了城门,拐上大街,也没有隐藏行迹的意识,急急匆匆的进了万里车马行。 阿乌一笑,安安稳稳的等着。 很快,爷们就飞回来了。 爷们刚刚落到阿乌身边,未等开口,阿乌突然示意爷们禁声。 因为就在此时,他发现,下面房宅里的人,动了!前几天,他使劲儿打草,都始终没有惊蛇的房宅的人,动了。 就像一颗石子投入到水塘里,水塘里泛起阵阵涟漪。 两个送信的伙计刚从房向阳屋里出来,就开始有人不停的进出房向阳的屋子。 接着,有几个人从不同的地方赶过来,全部脚步匆匆的奔向房向阳的屋子! 车马行的氛围紧张起来。 阿乌一阵兴奋。 蛇,要动了。 阿乌立刻带着爷们溜下钟楼,悄悄潜出十六寺后门,来到车马行和房宅门前猫着。 “他们说什么了?”阿乌悄悄问爷们。他不明白,为什么那两个人一到车马行,车马行的人就像被马蜂蛰了一样,立刻乱动起来?他们从小口子带回了什么消息? “他们说,东风勾结朝廷,李大彪要杀的那人死了。”爷们无所谓的说。 “哦?你没听错?”阿乌一愣,李大彪要杀的人,那不就是自己吗?他们怎么会认为自己死了?明明李大彪并没有完成杀死自己的任务。 爷们不屑:“切!这些内容我早就知道了,不会听错。” 阿乌看着爷们。 爷们得意的说:“因为,这本来就是小猪告诉他们的,他们听到小猪说的,才回来送信的。” 爷们就把小猪和达达如何去小口子车马行“行骗”的事情,讲给阿乌听。 爷们讲得不是很清楚,重点也不突出,但是基本事实讲出来了。 阿乌心里五味杂陈。 自己的消息一来,他们就马上动了起来,难道,他们在等自己的消息?确切的说,在等自己死去的消息? 阿乌咧嘴一笑,自己一直想打草惊蛇,可是人家动也不动,自己还纳闷为什么,原来,还是因为自己。 有关自己的消息,才是能触动他们的消息。 自己就是那个“药引子”。 而这个消息,居然又是小猪放的,没想到居然在此时帮了自己,否则,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找到合适的“药引子”。 恐怕他很难找到,因为他没有想到,那个引子是自己。人总是不容易看到与自己相关的东西。 而且,小猪已经提前“安排”饿狼吃了尸体,那就不怕有人去查对。 爷们又说:“小猪就是用这个消息,骗了人家的好吃的。” 阿乌又是咧嘴一笑。 两声笑,含义大不同。 第一次咧嘴笑,是自嘲苦笑。第二次咧嘴而笑,是好笑小猪的狡诈。 心中慨叹着,等待着。 果然不一会儿,一个不寻常的人出现了。 那个白天从不出门的文士,匆匆出现在门口。 () 第101章 死当 一辆马车无声的靠过来,文士上车,绝尘而去。 阿乌看了看方向,从另一个胡同抄过去。 果然,车子停到了文士“家”门口。 阿乌不敢跟进去,就在房屋墙后侧耳细听。 寒冬,窗户封闭,即使以阿乌的耳力,也听不见什么,只在文士出门时,听见他在门槛上又吩咐道:“这次不比寻常,要快,马上送到。” 阿乌沉思。 这是让那个女人去送“信”? 稍待片刻,文士又匆匆而出,继续上车前进。 阿乌低头思忖,让爷们跟着他,看他去哪里,见什么人,说什么话。 爷们无声的飞上了车顶。 阿乌继续在附近等了片刻。 果然。 那个女人匆匆走了出来,围巾把面孔掩的严严实实,也不叫车,自己向外走去。 她走得极快,阿乌紧紧缀在后面,远远看见她出了胡同,七拐八拐,最后,进了钱庄街。 阿乌心头一紧,快步跟上。心想,钱庄街啊,那是咱的老相识了。 那女人走到瑞蚨祥门口,向里张望了一眼。 却没有进去。 她继续向前走。 阿乌一愣,难道她发现自己的跟踪了?不会啊,自己并没有出什么破绽。 却见女人进了瑞蚨祥钱庄旁边一座高大店铺,店铺墙上,写着黑色触目、大大的一个“当”字,两串巨大的络钱,挂在店门两边,下悬红布飘带……原来是一家当铺。 阿乌想了想,掏出常熟送给自己的一个扳指,跟着进了当铺。 一进门,迎面是一堵高高的影壁,将人的视线堵得严严实实,影壁上写着一个“当”字。 转过影壁,又是一堵高高的柜台,足以与人齐眉,压迫感十足。 柜前的那个女子须得仰视,才能与里面的人交涉。 阿乌跨进门时,几个精明的朝奉正坐在高柜上面,查看那女人的东西。 阿乌个头略高,但是也仅能看见那是一张纸。或者说,是一幅画。 他的眼光扫过柜上的几个朝奉,心中猜测着:哪位最有可能是收信人?耳中却不放过他们之间的任何一句对话。 只听一位朝奉低声说道:“师傅,这彩牌子您老看一下?” 阿乌皱眉,料想这是他们的行话。 一个老朝奉接过那张纸,看了两眼,就说:“无名之辈,近期之作,画作低俗,不值几个钱。” 那女子忽然开口说:“当死当。” 老朝奉说:“那就再加一点钱,不过,顶到天1两银子。” 阿乌眉头皱得更紧,在思索“当死当”有什么含义。 女子十分飒利,痛快的答应了,当票也不收,直接转身走了。的确按文士说的,速度很快。 阿乌愕然,这样就走了?消息已经送出了吗?给了谁?他还没有看出来。 刚要跟着那女子出门,忽然听见老朝奉压低声音对自己徒弟说了一句话。 阿乌耳朵尖,听见那低低的声音说:“去告诉张爷,又一个死当来了,是他想收的东西,请他来看一下。” 阿乌皱眉,但是他心中立刻明白,也许这个“张爷”才是收信的人? 他马上将向外的脚步扭成向柜台那边的。 忽然一个人影挡在他前面,抢先站到了柜台前。 阿乌一惊,下意识的就要伸手去摸腰间。待到定神看去,是一个衣衫破旧的年轻人,神情带着焦虑悲苦,虽然衣衫整洁,但是破旧粗陋,掩不住那一股潦倒的意味。 他手里拿着一件皮货,高高举着,交给朝奉。 阿乌顿了一顿,默默的退了一步,看着他先办理。 朝奉却没有伸手去取他的衣物,任由他举着,先回头嘱咐了身后人几句话。 愁苦年轻人一直双手举着皮货,那朝奉拖了半刻,才接他的东西,摊开在柜台上,却是百般挑剔,百般贬低,将这件皮货说得虫吃鼠咬、光板无毛、破烂不堪、一文不值,愁苦的小伙儿更加愁苦,只是低声的恳求,希望能够多值几个钱。 朝奉说:“要不你当个死当吧,死当给你加一两个钱。” 愁苦小伙儿别无他法,只好答应。取了朝奉给出的几个钱,也许是冻饿交加,愁苦小伙儿一跤跌在地上。 阿乌赶紧上前扶起他,先坐到一旁喘口气。 阿乌陪小伙儿在角落板凳上略坐一坐,顺便问道:“什么是死当?” 小伙子黯然道:“你是第一次来?死当,就是永远也不赎回的当。当铺可以任意处置——一般为求多得几个钱,不得已才当死当。” 阿乌问道:“刚才你前面那位大姐,也是当了死当呀。” 小伙子说:“我是因为家门不幸,常来当铺,有时也碰见她,她从来都是当死当,痛快的很。” 阿乌奇怪道:“我看她的穿着,不差钱。” 阿乌心里暗道,岂止不差钱,还非常趁钱。她来当铺,当然不是为了当东西换钱。 小伙子低声说:“有时候,有些人是为了出手某物,直接当个死当。” 阿乌一听,心领神会,原来,这也是销赃的一种手段。 只是,那车马行的文士,要销什么赃?为什么此时“销赃”? 当然,也许他不是销赃,而是定向转让某物? 比如,刚才朝奉请人来看东西,说女人送来的东西“是他想收的东西,请他来看一下”,那意思就清楚了:文士让女人来当了一件不会赎回的东西给当铺,当铺又恰好知道,有人要收这样的东西,所以,东西一到,就会通知那人来查看。 原来是这个意思。 如此一来,要悄悄传递什么东西的话,也算神不知鬼不觉了。 阿乌倒想看看,是什么人来“看货”,或者“取货”。 思虑已定,阿乌慢慢劝了几句小伙子,然后才慢慢去当自己的扳指。 他苦苦的跟朝奉磨着,极力夸赞自己这只扳指如何值钱——像所以的当客一样,为了多挣几个银子。哦,刚才那女子除外。 当然,阿乌只是为了合理的在当铺里耗着,好等着看看是谁来收文士当的东西。 他在苦苦纠缠着扳指的价格,同时,心里也在苦苦的猜着:谁会是收货人? 他期待了这样久的人,也该登场了。 () 第102章 收货的 阿乌心里做好了打持久战的准备,和朝奉一个劲儿的纠缠,但是,出乎他的意料,根本没用多长时间,就有人来了。 一个叫“张爷”的阴郁中年人。 悄无声息的进了当铺的门,悄无声息的站在了高柜前面。以至于阿乌都没有觉察到这人是什么时候进来的。 阿乌心中暗惊,他此时一直处于全神贯注的紧张等待中,等的就是来人,怎么会没有觉察来的人? 张爷木然、寡言,没有什么令人记忆的特征,但有阿乌能感觉到,虽然他面无表情如一张白板,滤掉了一切可能给人印象的特征,看起来只是芸芸众生之一,但是这人有一种发自内心的冷漠,令敏感的阿乌心中一动。 掌柜的看见来人后,只是一笑,却不走出柜台,就在高柜的一边,拿出一张纸,展示给中年人看。 阿乌好奇的瞥了一眼。 他目力奇佳,一瞥之下,就已经认出,那果真是一幅画。 一幅还算熟悉的画:十二生肖图之一。 阿乌心里有些后悔,他在文士房里见到那十二生肖图时,就曾经觉得有古怪,但是他那时竟然没有仔细查看一下。 现在他断定,这幅十二生肖,就是文士藏着的十二生肖之一。 阿乌只瞥了一眼,就扭转了头,不再去看,装作毫不在意的模样。 掌柜的与中年人的低低对话声却依然传入耳中。 “好极!就是我想要的!” “那好,还是老规矩。” 两个人都很简洁,想必这样的事情已经做过很多次。 阿乌虽然不再看那边,可是耳中听着这中年人的话,仍然感到一丝荒谬:这个中年人,虽然身上有一股别样的气势,但是气势不是气质,他怎么看都不像是喜爱字画的人,他没有那一丝文气、一点痴顽。尤其他身上隐着的冷漠之意,跟十二生肖这种极富烟火气的东西毫不相干。 如此一个人物,居然收藏字画,或者说,不计拙劣的收藏字画,真是一件很好玩的事情。 阿乌眼看着中年人很豪爽的付出一个大价钱,直接将画拿走了。 阿乌已经唉声叹气的当掉了自己的东西,落寞的出了门。 落寞的……跟随那中年人而去。 中年人已经将要消失在人群中。 阿乌大吃一惊,这人走得好快!赶紧打起十二分的精神,于一位行人身后,再次发现他的身影,不敢懈怠的紧盯在那人身后。 但是,一边紧紧缀着,阿乌心里一边变得十分寒冷:这人,非常善于隐匿行迹,是自己从流金河畔醒来后,遇到的第一个善于隐蔽的人。 阿乌自己当然是非常善于隐匿和跟踪的人,他头脑里有不尽的知识与经验,让他可以发现跟踪、摆脱跟踪,以及紧密而不露痕迹的去跟踪一个人。 眼前自己跟踪的人,这种能力似乎不比自己差。 好在自己也是十分专业的,阿乌时而隐于树后,时而与路人“邂逅”,时而向某位大嫂“问路”,终于跟着那人到了一处巷子。 一闪身进了巷子,阿乌才惊愕的发现,他跟的人,丢了。 巷子不长,有十多户人家,院门皆掩着,看不出哪扇门曾经打开过。而巷子头上,隐隐传来人声,原来接到了一条大街上。 阿乌愣了。 跟踪至此,他已经不能判断,那人去了哪里。 一切皆有可能。 阿乌慢慢走出这长长的、长长的巷子,巷子里没有遇见一位丁香一样忧郁的姑娘,却只是跟丢了一位雪花一样阴郁的中年人。 阿乌走出巷子,来到大街上,看见这里正好是一条繁华的大街,街上各种商铺林立,前铺后院,正是白驼城典型的格局。 阿乌有些郁闷。 顺着大街,拐过一个弯,就到了布行街,常熟的布行就在不远处。 阿乌顺便就慢慢的走进了常家布行。 昨天发现肇事马车的事情,还没有跟常熟讲。 …… 常熟破口大骂。 听了阿乌讲过发现肇事马车的情况,由不得这个少爷不怒。 他人生的旗帜刚刚飘起,他在生意场上刚踏上半步,他还什么坏事都没来得及做,他只是白纸一张,就遭到这样阴险的车祸陷害,是可忍孰不可忍。 要知道,无辜的事情,最令人愤怒。无辜的少爷常熟,又岂是受气的人? 阿乌笑道:“无故加之而不怒,此之谓大丈夫。” 常熟怒道:“我不是大丈夫,我是无辜少年郎!子曰,以直报怨,以德报德,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忽听门帘外一把声音传进来:“腿都摔断了,怎么还不消停?” 话音中,一个倜傥青年走了进来,正是前来找常熟商量车马行的王会军,王家小六儿。王少爷仍然倜傥,只不过脸色憔悴些,神情阴郁些,说的话也隐隐带着郁闷。 常熟回道:“我只是断了腿,又不是断了嘴。” 说完也不管王小六儿的郁闷,常熟马上把车马行涉嫌故意撞他的事情滔滔不绝讲给王小六儿听,那义愤填膺,犹如挨揍后见到亲人的小孩儿,格外委屈,格外激动。 王小六儿却是越听脸色越不对,眼神越阴郁,直到常熟说完,王小六儿一言不发的站了起来。 “六哥?”常熟觉察到王小六儿的不对,停住诉说,拉了拉他的袖子。 王会军抬起头,阴阴的一笑:“原来是这样。” 常熟:“六哥,是哪样?” 王会军淡淡的说:“没什么。不过,我爷爷也刚查出来,前两天我家里出问题,就是车马行的人捣的鬼。我到那……谁家去,一向是不敢用自家马车的,都是随机雇车的。谁知就被人盯上了,把消息捅到我丈人家。” 王会军的丈人家,也是山右八大家之一,对王家助力很大。但是他的婆姨却是个山右醋坛子,婆姨家里兄弟又多,喜欢帮姐姐出气,丈人又护短,于是王小六儿的“家务事”就比较多。 这次事情闹得比较大,王小六儿的一个大舅哥都打到白驼城来了,要不是王老爷子赶过来帮孙子平息,谁知道王小六儿还会出多大丑,王家的脸面,男人的尊严,在这一地鸡毛中丧失殆尽,这比杀了他还难受。 这两天王会军闭门不出,形容憔悴,就是因为此事。 这会儿轮到常熟发呆:“车马行同时对咱俩下手,这肯定不是无缘无故的。” 阿乌插嘴问道:“你俩得罪过车马行?” 常熟马上怪叫起来。 () 第103章 验证 常熟怪叫道:“一般人肯定都这样想,可是,问题是我俩根本没有、也不会得罪车马行,因为不相干,犯不着,车马牛不相及。” 阿乌说:“你俩一起做过什么?” 常熟说:“我俩一起做过的事,那多了去了,从小一起玩儿,摸鱼逃学,打马吊、推牌九、喝花酒,应有尽有。” 王会军说:“只考虑最近我俩一起做过什么事。” 常熟:“喝花酒。” 王会军:“喝花酒也不得罪人,你抢粉头也抢不过别人……” 说道喝花酒、抢粉头,常熟忽然一拍身边的被子:“我想起来了!抢粉头那次,是被马家那老家伙设计了……你们记得不?我俩一起做的事,就是上次跟老马家抢十二甲首做!” 常熟回头看着阿乌:“还有你,那次在山右会馆,你也有份。” 王会军眼睛一亮:“有道理。” 阿乌却是被雷轰了一下似的,猛地想起来,刚刚来常熟这里之前,他跟踪那个阴冷的中年人,在一条巷子里丢失了他的踪迹,可是,出来巷子后,在那条繁华的大街上,与布行街相连的,起手第一家商铺,就是马家熟青! “是的,有道理。”阿乌也缓缓说。 收货的人,原来是熟青马家。 常熟他们挡人财路,以至于被人买凶“修理”,也许是符合逻辑的。 万里车马行的背后是驼帮,帮人收拾个人,也是常做的事。 可是,常熟、王会军与熟青马家争的只不过是一个甲首而已,熟青马家值得如此大动干戈的报复两个年轻人吗?更何况,还搭上了车马行一个伙计的性命,车马行也太不计成本了。 因此,阿乌疑惑的问:“这个甲首,有什么重大权力吗?” 王会军皱眉道:“这只是个面子,不是权力。” 常熟解释道:“甲首,只是个商人自治机构首领罢了,一方面打理商人们之间关系协调、公共事务,另一方面,打理与官府以及十六寺的关系。 这里面没有强制性,靠得是甲首的威望和协调能力,不但没有重大权力,有时候还要贴人力、贴钱财,要维持商业正常秩序、安全等事务,要代表大家把相关人等打点好。” 阿乌道:“这就奇怪了。一个费心费力的活儿,他们这样拼死的争抢,图个啥?” 常熟猜测道:“难道他们妄想以甲首这个名目,不但在白驼城站稳脚,还要堂而皇之的打破我山右人的把控?” 王会军说:“这还真的是妄想,一个虚职,怎能实现在买卖上的把控?我看马自芳这个人,睚眦必报,大概是嫌我们两个落了他的面子,心中不忿,才出此毒计。” 常熟道:“除了这个,也没有别的解释了。” 王会军冷冷的说:“我在进门之前,正好听见胖头你在说什么以牙还牙、以眼还眼?说得不错。” 阿乌却想得更多一些:如果不是因为利益上的原因,仅仅因为心中不忿,就派车马行报复,这不是商人做派,这是江湖人的做派。 而车马行那边,以那辆肇事马车的坚固,赶车的伙计本不至于受伤死去,那伙计的死,更像是杀人灭口。为完成马家报复这件事,车马行付出了一个伙计的命,明显也不是为了钱财,而只是纯粹为了完成这件事。 由此可见,车马行与马家,都是打着商人的幌子的江湖人。他们之间的关系,也不是商人合作关系,而是江湖上上下级关系。 马家命令车马行做什么,车马行不计成本也要完成。 但是,外人不知道他们之间的关系。比如王会军和常熟,他们最多能从受害人的角度,从切身经历的蛛丝马迹中推测到,是马家买凶害人。 甚至车马行和马家,他们自己……也好像不明确知道彼此的关系。他们对此讳莫如深,极力掩饰着这种关系。比如,车马行的文士,他就不会直接到马家店铺登门拜访,而是通过曲折的渠道传递信息。 只有阿乌,他恰好站在一个奇妙的角度,通过车马行报复常熟和王会军,看到了车马行与马家之间的关联。又因为车马行派人追杀他,从而看明白了马家的性质。 他不动声色。 其实,这就对了。 只有这样的组织,这样的关系,才是要杀死自己的组织。 商人,不会追杀自己。 …… 当然,以上只是阿乌依靠逻辑,进行的推测。 他是个重视证据的人。 所以,他还想再次验证一下。 事到如今,验证已经不是很困难。 因为自从前天小口子的信使们一拨一拨回到白驼城,阿乌忽然发现,自己的消息,原来才是刺激他们最有效的消息。 他很荣幸的充当了这个“药引子”,当然他就要充分利用一下这个信息优势。 说起来,这个优势,其实还是小猪为他巧手编织的。 当事情还在暴风雪下封锁着的时候,当小猪还远在小口子的时候,就顺手抛出了这些信息。 当这些消息到达白驼城的时候,阿乌正好暗中利用。 他要趁着浑水之际,去摸一摸那条大鱼。 所以,阿乌想要再次确认一下,希望这次能够跟踪的到那阴郁得像一只白板的中年人的去处。 当天夜里,阿乌自己穿上黑衣,带着同样穿黑衣的爷们,来到房宅之外,让爷们悄悄的在房向阳的办事“书房”门口,放上了一封信。 信里只写了一句话: “那人的尸首已经发现,如果想要,后日三更时,将一千两银票放在十六寺后门的母狮子底下。” 阿乌现在都懒得自己再进房宅。有了会飞的,何须自己再出手。 银票只是一个借口,他要看的,只是这些人的反应:谁在动?谁是下命令的人? …… 第二天,果然房宅再次沸腾。 阿乌如愿等到了文士的出门。 轻车熟路跟到了文士的“家”。 跟昨天一样,文士和那女人前后脚出门,女人又来到当铺。 今天阿乌没有进当铺,他只在外面盯着。 等到那阴郁白板中年人进到当铺,阿乌就走到钱庄街的头上去了。 他等着那个白板。 等到中年人快步出来,阿乌已经提前在前面走着了。 此时,虽则是阿乌在跟踪中年人,但是看起来倒像是中年人在跟着阿乌走。虽然那个中年人仍然在小心的避免被跟踪,可是,他怎么想得到,跟踪他的人是在他前面呢? 拐进巷子,一只大鸟从阿乌怀里飞了起来,落在巷子里一棵大树上,密切的盯着下面巷子里的情况。 阿乌已经提前到了巷子外面的大街上。 他确信,有自己在巷子外,爷们在巷子内,这次无论中年人进到哪里,自己都能找到他。 中年人走得很快,阿乌刚在大街上隐蔽好,他就从巷子里走了出来。 仿佛感觉到有人在看自己,那中年人的两眼扫了一下身周的行人。 阿乌的心中咯噔一下,不知那阴郁白板的中年人为何如此敏感。心中暗叫侥幸,幸亏自己是在前边跟踪他,而不是如往常般跟在他身后。 顿了一顿,大约觉察到身后没有尾巴,白板脸穿过大街,直接进了……马家熟青店。 阿乌平稳了一下呼吸,转身拐回到巷子里,招呼爷们从树上下来,悄悄走了。 在阿乌转到巷子里不久,那个中年人仍然面色阴郁的从马家店铺里走了出来,抬头看了一眼同样阴郁的天空。 …… () 第104章 布局 阿乌走得有点匆忙。 他还要去一个地方。 虽然阿乌认定文士的去向只是一个烟幕,但是为了确认的更全面一些,他还是转而匆匆去了一个圆顶土房子。 也就是昨天文士去的那个地方。 昨天爷们跟着文士来了这个地方,但是文士做了什么,它不知道。它只看见文士进了这里面,它就飞回去了。 阿乌昨天就特意让爷们带他去看过,是一座异域风情、圆顶的土房子,在一座小院中。 但是当阿乌靠近时,却发现这里决不允许生人靠近,匆匆一瞥间,阿乌看见土房子里正在膜拜磕头的人,听见悠扬的念经声。他心里才恍然明白,这是一座真神教的小小的庙宇。 昊天教信奉昊天,真神教信奉真神,两者是不同的。 原来,在这北山大法师的城市里,已经有真神教的聚居地了。 那个文士,信奉真神教? 一个富贵文人,一个江湖人物,会信奉真神? 阿乌愈发觉得事情复杂。 所以,他今天也要到这里来看一下。 阿乌不能亲自紧跟着文士过来,那时他正在想办法看住阴郁中年人。毕竟,这个白板脸,才是情报的主线。 这就是人手不够用的坏处了,阿乌不能分身为二,同时监控阴郁白板脸中年人和文士。 况且,真神庙十分排外,外人很难进入到他们中间。好在阿乌是有备而来,等他到了小庙宇院门前的时候,已经变成了一个头戴小帽、身穿条纹宽袍的汉子。 他的袍子上干干净净,但是,一股隐隐的血腥、油腥以及膻味还是浮现在身周,只要熟悉这一行的人,一鼻子就会明白,这是一个屠宰行的伙计,专门屠宰牛羊的。真神教的信徒中,有很多是做这一行的。 所以,守门的汉子沉默的看着他进了院门,却没有任何阻拦的举动。 阿乌进到里面,看见小土屋方方正正,面积不大。层层幔帐之下,最上首的蒲团上,坐着一位上师,下面则全是虔诚跪拜的信众。 上师此时没有在讲解经义,而是正在回答信众的提问。 “……我们信奉的真神,在成神之前,也像我们许多兄弟一样,是一个沙漠上拉骆驼的,每天起早贪黑、披星戴月,辛苦的照顾骆驼、看管货物,但是他相信有一个主宰整个宇宙的独一无二的真神。就在他的虔诚信仰下,四十岁的时候,他听到了真神的召唤……” 阿乌听了,心中一动:真神在未成神之前,是一个……拉骆驼的? 青鸢什么地方拉骆驼的最多?那肯定是行北和行西的商路上了。确切的说,在白驼城未兴起之前,是行西的商路上拉骆驼的最多。现在呢,是白驼城越来越多。 如果说,真神的原身是一个骆驼客,那么白驼城里成千上百的拉骆驼的,岂不是人人都可以成真神? 阿乌以前只知道屠宰行的伙计与真神教十分密切,此时才明白,与真神教最密切的,原来是拉骆驼的。 也就是驼工。 也就是车马行。 车马行的驼工中,一定有很多信奉真神教的。那么,文士到车马行来,就不是一件难以理解的事情了。 只是,这个小小的真神庙,显然是近期才出现的,非常窄小,院落也不大。信众都在在大厅内敬神、听经,并没有多少可做其他隐秘事情的场地。比如,会客,面谈,交换情报。 院落里的后院和厢房,也只有寥寥几间房屋,大概就是上师们的住处,门半开着,并没有避人的意思。 阿乌的眼光一一扫过,想不明白文士到这里来,能做什么。 也许,只是念经,顺便布下一个烟雾迷局?为那个女子送信打个掩护? …… 阿乌把重心放回到熟青马家。 熟青是什么? 熟青是青鸢国所产的一味药材,具有攻积滞、清湿热、泻火、凉血、祛瘀、解毒等功效,如同茶叶一样,这熟青深受白皑人欢迎,被白皑人视为治疗一切疾病必备的药物,因此十分抢手。 熟青的买卖量不大,利润却是比茶叶、丝绸都高,难怪熟青马家自视甚高。 按照王会军提供的信息,熟青马家不是山右人,这家人发家于草原南端的青城。青城在王家口之西,马家靠的是西行商路,由青城,向西经西域,跨云岭,向白皑人贩卖熟青,由此慢慢起家。大约也是因为白驼城和白皑人的生意逐渐走俏,他们从去年开始进入白驼城。 虽然山右人极力阻止马家进入白驼城,但是,因为马家掌握了与白皑人买卖熟青的途径,兼之白皑人十分认马家,所以,一时不能将马家熟青怎么样,只能捏着鼻子接受马家进入白驼城的事实。 如今王会军和常熟仅从动机上推断,马家是幕后黑手,要先确切的证明,还需要一点手段。同时,想报马家的一箭之仇,恐怕真的要好好筹划一番。 而万里车马行,就是一个首当其冲的目标,已经是板上钉钉要对付的了。 一来是买卖上的竞争,常熟发起的奔驰车马行,是一定要干掉万里车马行的,且常熟他们的想法,比万里车马行的格局要大得多,所以,万里车马行只是他们的第一个竞争对手而已。王会军来找常熟,本来就是商量这件事的; 二来车马行是对常熟和王会军下手的直接黑手,不管是马家买凶也好,车马行与马家直接有勾连也好,这只黑手,不斩断它,那都说不过去。 三来要确定熟青马家是背后买凶之人,还需要车马行的验证。 万里车马行并不是纯粹草原上运送货物的商行。它的势力,主要在于驼帮,也就是对驼工的控制。王会军已经查过,车马行老板,也就是驼帮帮主,房向阳,以前并不是专干这一行的,他是山右形意拳的大弟子。因此在江湖上有些地位,黑帮、马贼都卖他的面子,所以手下驼工越来越多,买卖越来越大,才成立了万里车马行。 要对付车马行,恐怕还是要擒贼擒王。 常熟和王会军商量了半天,确定了几个意向。 …… () 第105章 夜宴 匆匆一日过去,第二天,是常家与王家作为大东家与二东家,共同举办的奔驰车马行扩股招商的大日子。 按照常熟的建议,以及常老爷子最初的设想,这个车马行一开始就是为了一个宏大的格局而准备的,所以,除了常家、王家,他们还想再拉几家有实力的山右同行进来。 一是在今后行北的商路上,大家抱团取暖,互相支持,一致对外。二是多拉几家进来,以后无论是哪一行当的货物,都会天然的优先使用奔驰车马行。第三,就是常熟说的,使用这样一种方式,对抗即将发生的技术流失问题。第四,是商人们联起手来,提前昭告那些皇室和贵人的买办们,这个车马行,是他们商人的。如果贵人们想插手,到时候……总不好意思那样一毛不拔的直白吧? 总之,这是一场盛宴,也是一场看不见的博弈。 所以,参与这次盛会的,除了曾经表示过兴趣的商家,各位昊京来的买办们,还有白驼城各行业的大佬们,甚至还请了十六寺那位大管家。 常熟自然因腿伤不能到场,王家小六儿也因最近风声不好没有出现。 老头子们自然不会在意一两个小字辈的状况,再说,今天也没有小辈儿们的什么事。今天要洽谈的,是大方向和大框架,如此重要的决断,是需要在老头子们的品茶赏曲、打趣戏谑、觥筹交错中轻飘飘敲定的,至于细节,那是以后的事。 常熟不能到场,阿乌却不能不到场伺候局,怎么说,他也是老爷子钦定的奔驰车马行一成股子的持有者。要知道,今天到场的许多大佬,也许最终持有的,也不过是一成股子。 为了办好这次盛会,常家、王家直接把山右会馆给全部包了,常熟那辆烧包的马车,也赶进了会馆宽敞的院子里,哪位客人感兴趣的话,可以现场试乘试驾,娱乐一番。 当然,就像常老爷子说的,这辆车只是个供各位贵客娱乐的噱头,奔驰车马行的主要业务,并不是在城市里租赁豪华马车。 当前白驼城的前景,草原上的路况,大多数客人都是行业的大佬、经商的老手,自然一点就明,得失利益自会权衡,不需要多说。或者保守一些,只愿意守住主业,或者野心勃勃,想把手伸得更长,或者想靠上大树,搭个便车,每个人想法不一样。 坐罢这辆常老爷子死活不承认的“洋车”,有客人提议:“咱们这个车马行,以车为主,以车为特色,干脆叫做:奔驰车行,怎么样?” 常老爷子笑而不语。 又有客人说:“以白驼城向北的地理环境看,大漠还是有很大面积的,骆驼肯定少不了,不如叫做:奔驰之驼?” 众人皆耻笑。 华庭笑谈之后,众人进入室内,开始了隐在笑语和小曲中的各种询问和试探,几番交锋,无论是想参与的,还是不想参与的,都在寻找他们心中满意的内容。 品茶听曲的环节过去后,已是冬日暖阳西下,山右会馆里早早挂上一排排的大红灯笼,在一楼最大的那个花厅中,一直摆了将近十桌,山珍海味直如白菜萝卜般流水介上来,山右烈酒白开水一样一杯杯的满上。 山右民风豪放,酒风也豪放。加之每个人各怀想法,于是,开头的矜持之后,桌上就乱战起来,老朋友或者老对头,纷纷捉对厮杀,或者人以群分,群起攻之,场面热烈起来。 山右人再怎么互相灌酒,终究是一体的——相对于昊京的贵客而言。 平日里,众山右商家都敬着昊京的买办们,今日烈酒上头,或者根本就是借着烈酒的掩护,纷纷放浪形骸起来,一个个、一双双、一队队的,来到买办们的主桌上,热热闹闹的来敬酒,不怀好意的来敬酒,踌躇满志的来敬酒。 买办们岂有不知这些草原上的群狼的意思的?只是仗着喝惯了昊京烈酒的身子强健,倒也不怵,撸开袖子,开始反击。 一位姓杨的买办——伙计们认出来,就是那位对常熟少爷特别客气的那位,与常老爷子把酒言欢,窃窃私语。 这些心思灵动、一直关注着常老爷子的商人们注意到,常老爷子脸色沉了下来。 片刻后,厅外就传来喧哗声。 一个伙计走进花厅,大声禀报道:“老掌柜的,有人……偷车!” 一言既出,四座皆惊。 伙计见众人注意力全都集中到这里了,才细说到:“他趁黑躲到车底下,妄图偷咱们豪车的技术。” 常老爷子阴沉着脸,说道:“他偷着了?” 伙计回道:“怎么可能,咱们已经采取保密措施了,他就是跑到车底下,甚至把车拆开,也看不懂咱们的技术。” 常老爷子脸色稍霁。 王老爷子冷笑道:“把那偷车人拉上来,大家看看,谁的人谁带走。这样的行为,也不怕恶心人。” 说话间,常老爷子眼光有意无意的瞟过熟青马家马自芳。 众人都是七巧玲珑心,无不讶然。 花厅里一片嗡嗡议论声,在酒意中逐渐被放大。 被众人瞩目的马自芳酒气上涌,嚯的站起来,大声嚷道:“常老爷子!你说有人偷车也就罢了,你为什么拿眼睛溜我这边?关我什么事?你把话说清楚!” 常老爷子淡淡的说:“带人上来。” 一个五花大绑的人被拉了上来,他惊恐的看着满堂的人,却不敢呼救、喊冤,正是马家带来的伙计。 马自芳还在强自辩解,常老爷子一挥手,让人带走,然后说:“看清楚了?这件事情,我们稍后分解,我给你机会。但是,现在,不要影响大家喝酒。” 说着,率先举起酒杯,笑着向大家致意,先干为敬。 众人也就一饮而尽。 常老爷子向杨买办举杯微笑。 马自芳嚯的转头,向杨买办怒目而视。 王老爷子则转移视线:“这唱的什么东西?白驼城的歌女太差劲,唱的曲子软绵绵的一点也不中听。” 忽听最角上一桌有山右口音的汉子应道:“常听少爷说,咱们西北大汉,应当持铁绰板唱大江东去,小人不会唱大江东去,就给各位老爷唱个山右小曲,聊以下酒,不知道行不行?” 王老爷子一看这伙计会凑趣,笑道:“行!怎么不行?” 只见一个憨厚的汉子站起来,手里拿着根筷子,一边敲,一边张嘴吼道:“想亲亲想的额手腕腕软,拿起个筷子饿端不起个碗,呀而吆!想亲亲想的额心花花乱,煮饺子额下了一锅山那个药蛋,呀忽海!……” 众人一听,哄堂大笑,嘴里的好酒都喷了一地。 场间气氛重新活跃起来。 这个憨厚的伙计,自然是阿乌,他唱的山右小曲,自然是跟爷们学的。也不怪阿乌唱得怪模怪样,爷们就是这样唱的呀。 花厅里众人一时笑岔了气,纷纷大叫:“唱得好!赏酒!” 一杯杯的酒端到了阿乌眼前,阿乌来者不拒,几杯下去就涨红了脸。 “再来一个!” 阿乌酒壮怂人胆,红着脸,又开口唱到:“二道卯糜谷阳洼洼长,我看那妹妹好人样,俊格蛋蛋脸脸柳叶眉,你把哥哥的心魂魂迷,头一回见你难开个口……” 又是一波叫好声,又是七八杯酒端上来。 阿乌醉态可掬,终于倒在桌边…… 起更了。 …… () 第106章 东厢记 阿乌在山右会馆的夜宴上喝得酩酊大醉,被伙计抬到一个小房间休息,再也无人打搅。 可是。 伙计刚走,“大醉”的阿乌就睁开了眼睛。 黑暗中他眼睛闪亮,哪有一丝醉的样子? 他吃下一颗药丸,嘴里、身上的酒气很快消失。 本来,他是一个无名的伙计,不必这么小心装醉,但是,作为一个谍子,他还是习惯谨慎对待一切事物。 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不能让人怀疑到自己这里。 他悄悄离开了山右会馆。 他回到家里,带着乌鸦和爷们出门,在一处地方,将它俩放下。 两个小伙伴按照阿乌早已交代的,飞奔而去,消失在黑夜里。 安排了乌鸦和爷们后,他就悄悄的进了一座大宅子。 他知道,宅子的主人,并不在宅子里。宅子里的护卫,也有一部分会去十六寺后门。 此时刚刚起更,许多人还沉浸在晚饭后的懒散中,他们的警惕性,还没有上升到最高峰。 所以,他选择在这个最薄弱的时节,来夜探此地。 这座宅子,就是马宅,熟青马家店铺的宅院。 马自芳此时正在山右会馆生着闷气拼酒,他心情十分不好,因为他的伙计因为偷常家的马车技术,被抓住了。估计,酒后人散去,常老爷子、王老爷子,和马自芳还会就此事有一番擂台可打。 阿乌相信,马自芳多数情况下,会大醉,会回来的很晚。 至于马宅的护卫,当然是因为另一件重要的事情,去了十六寺后门。 这是马宅内里最空虚的时候。此时不来,更待何时? 阿乌十分忌讳那个到当铺取书画的白板脸张爷,希望他也去了山右会馆,或者十六寺后门。 阿乌心中紧张而警惕,但是越是紧张,他越是施施然走在马家院子里。 他的身上,并没有穿着一身黑色的夜行衣,他只是寻常穿着一身普通的衣服。 可是,如果有人知道马家的情况,就会发现,这样的一身普通衣服,恰好是马家的伙计们穿的衣服。 阿乌的这个“恰好”,是因为在山右会馆,那个被捉住的马家偷车伙计,早已经在惊恐和迷惑中,“恰好”被人剥去了外衣。 因此,只要不是和院内的人碰了个面面相觑,远远望去,谁也不会怀疑阿乌。 阿乌首先进了书房。 然而,他居然很快就出来了。 因为,马家的书房里面,并没有多少书,叫做账房反而更恰切些。但是,阿乌看不太懂那些账,也不耐烦浪费时间去查账,他只搜检了一番有无书信、信物之类的东西,但是非常令人失望,没有任何书信。 难道马家掌柜的不识字? 阿乌又潜入到正房门外。侧耳倾听了一会儿,竟是毫无人息,后院里居然没有家眷。 正房有两层,二层是卧房。阿乌进了卧房门,开始快速而细细的搜检,就连床底下、栏杆处也不放过。 不过,这次更加失望,卧房里空空如也,抽屉及柜子里面普普通通,没有珍宝,没有银子,没有暗器,床底下也没有暗格,甚至床上的被褥,似乎都很久没人动了。 阿乌深深惊愕,连忙溜了出来。 没人住在这里? 不可能。这个宅院的格局与其他店铺相似,前店后宅,旁边带跨院,没有很复杂的样子。 前面店里有不少伙计,院里的厢房里也住得有人,不可能正房的大房子没人住。 阿乌悄悄的进了东厢跨院。 一迈进门,阿乌就马上一闪身,躲在了月洞门边上的一棵海棠树下。 有人在悄无声息的巡视。 待那人过去,阿乌伏在黑影里,顺着墙根儿溜到了北屋柱子边上,然后再次凝住身形。 又一个人影儿无声的从对面墙根儿下露出身形。与先前那人对了一个手势,各自交错,继续前进。 一个不大的跨院里,竟然有两名高手在巡逻。 阿乌心头一紧,这里的戒备,要严密得多了。 阿乌在柱子后面小心移动着身子,始终处于对方的暗面。待那人转弯,趁前面那人没有回头,他没有发出任何声音的身子一窜,双手一长,勾住柱子顶端的横梁,翻身上去。 他耐住性子等待。待那两个人巡视了两圈下来,阿乌已经摸到了他们巡视的间隔规律。 等到第三圈巡视完毕的时候,阿乌刚想翻身落地,却见两个人改变了原有的巡视路线。 阿乌大惊,有什么问题?自己刚摸到他们的规律,他们可不要随心所欲开启新的模式。 那两人巡视交叉后,一同转身,向旁边走去——推开厢房门,进去休息了。 阿乌无声的透了一口长气。 立刻翻落下地,拿出怀里的工具,悄悄的打开了房门,一闪身进去。 那把锁,依然挂在外面,不凑近看,不会觉察异样。 阿乌人一进门,马上行动。 他的时间不多,外面的两个人随时会发现不对。 这是一明两暗的三间房子,东边有床,西边有榻,原来是一套卧房。 阿乌恍然大悟,原来马家的主人,并没有住在外面看起来像是卧房的房间内,而是住在东厢。 房间内异常洁净,异常整齐。 说明它的主人非常整洁,非常谨慎。 阿乌越查越焦躁,因为什么也没发现。 如果什么也没有,外面那两个人为何如临大敌的严密看守? 所以,这里一定有什么。 阿乌查遍了每一个可疑的地方,仍然一无所获。 他沮丧的一屁股坐在地上。 地上的视线低了下来,他举目四顾,竭力让自己安静下来。 他的目光在房间里快速扫动,突然打了一个突。他蓦的停住视线,慢慢回头,将眼光集中到那张靠墙的榻上。 阿乌前两天刚刚被常熟强迫着在榻上躺过一夜,所以他对榻记忆犹新。 而眼前这张榻,却有些不太一样。 常熟家的榻,是木质的、可移动的,类似单人床的一种低矮家具,眼前的榻,却是长长方方,像一个炕。 它和榻有什么不同? 榻是可移动的,可以抬起来走的,炕,却是在地上垒的,不能动。 这张榻,似乎就是固定不动的。 阿乌飞快的爬过去,细细查看。 果然,这张像榻的东西,并不能动。 阿乌爬上榻面,将上面层层的狼皮褥子和垫子掀开,细细摸索。果然,他摸到了一道四四方方的木缝,和一个小小的凹槽。 这是一块可以活动的木板。 它的里面,藏着什么? 阿乌心头一阵跳动。 “卡塔……”忽然门口处传来一声极轻微的响声。 然而传到阿乌耳朵里,却不啻惊雷。 () 第107章 夜遇 阿乌立刻恢复了垫子和狼皮褥子,一个滚儿从榻上滚了下来。 继续滚,滚到了窗下。 房门则继续轻响。 的确是很轻微的声响。 阿乌觉得那声音如炸雷,充分证明他的做贼心虚,也证明他耳中那声音的一丝一毫都被放大到缓慢、细致的地步,以方便他浑水摸鱼。 果然,配合着门的轻响,阿乌把自己一进门就已经打开了的窗扇,推开了一点。门的声音巧妙的掩护了窗的声音。 窗已打开,阿乌才松了一口气,他至少可以在那人进来的同时,跳出这间整洁得过分的屋子了。 阿乌判断,门外最大的可能,就是那两个巡夜的发现了什么,过来探看了。 但是,为什么只有一人的呼吸声?另一个躲在哪里? 他一只手推着窗子,一只手拿刀,两只眼睛却全部盯着门口。 门终于开了一条缝,一个黑影灵巧地闪了进来,反手关上门。 就在他进门的那一刹那,阿乌看见一双极其冷漠的眼睛。 他心里一震。 即使蒙上了脸,他也认得这人。 是白板脸。 阿乌最先想到的就是,怕来什么就偏来什么。 自己在马宅,最不想遇见的就是这个白板,可是,冤家偏路窄,有缘终相会,他还是遇见了这个人。 白板并不是外面巡夜的人,巡夜的人还未被惊动。 那么,在最坏的相遇中,此时是最好的时机。 阿乌抓住这个最好的时机,猿臂轻舒,推开窗扇,身子跃出窗栏。 这回的声音终于惊动了刚进屋的白板,他只愣了半息,马上就退了出来。 难怪,房门的锁是开着的,原来里面有人。 白板闪出门外,只看见一个灰影子,从月洞门里飘了出去。 两个人的声音终于惊动了东厢的巡夜人,巡夜人跳出门时,却只来得及看见一个黑影子倏忽消失在月洞门外。 两个巡夜人没有追出去,只是吹响了口哨,通知宅子里的其他人。他们两个,则仍然潜伏在这个东厢。 他们唯一的任务,就是守护东厢。 …… 阿乌急速的离开了东厢,隐迹于马宅的树木、山石之后。 他比白板脸早出来三息时间,在时间上占优势。有时候,三息,足够做很多事情。 何况阿乌自信自己的隐迹能力,几乎比所有人都要高一些,专业一些。 所以,即使听到哨声后,马宅里面立刻出现了许多面露狠色的伙计,阿乌也一点不着急。 不但不着急,阿乌还加快速度,向着他们冲了过去……与他们的身形汇合在一起。 不要忘了,他本身就穿着马宅伙计的衣服,不仔细辨认的话,很难发现异常。这群窜出来的伙计,反而成了阿乌天然的掩护者。 阿乌脸上平静,心中稍稍有点得意。 他想,白板脸一时不会发现自己。 但是,他错了。 白板脸像一只大鸟一样,准确的跟在他身后。 阿乌眉头一皱。 他隐于树后,隐于石旁,隐于屋角的暗影,他恰到好处的、简洁流畅的,利用了每一个最佳隐匿处,他对节奏的把握、对院中伙计的利用,妙到巅峰。 但是,那位白板脸,也随着阿乌在利用风声、借着树影,或快或慢的跟住了阿乌的身影。奇妙而令阿乌心寒的是,这位白板脸眼光之佳,判断之准,甚至超过了阿乌,似乎他能够提前判断出阿乌将要在哪棵树后停顿、哪片暗影里猫身。 阿乌心中越来越凉。 这个白板脸,怎么这样厉害? 难道,今夜自己将被这个狡猾的猎人抓住? 此时,自己唯一可以用的,就是马家人不知出于什么考虑,通通默不作声,不论是白板脸,还是众伙计,都在摸黑、静悄悄的捉拿自己。既然他们不敢声张,那自己就还有逃跑的可能。 罢了,罢了,没想到自己精心测算,还是没有避过这个人。刚刚要有所发现,却在节骨眼上被打断了,被跟上了。今夜浑水摸鱼的计划,大约是实现不了了,可惜这样的好机会了。 既然如此,那就不再恋战,撤吧。 阿乌果断的放弃了继续游击的战术,不再躲避,直起身子,直接混进人群,向着后园摸过去。 大约白板脸没有想到,阿乌会如此大胆、如此行险,就这样大摇大摆的现了身,也一时没想明白,为什么众伙计居然不捉拿他。白板脸在后面顿了顿,又被一群伙计一挡,竟然与阿乌拉开了不小的距离。 眼看着阿乌身形几个起伏,就要靠近后墙,白板脸只好放弃了捉活口的想法,快如闪电的扔出一样东西。 那黑黑的东西钉上阿乌的身影,阿乌身子一晃。 而白板脸这边的出手,终于惊动了那一群沉默而狠戾的伙计,他们向白板脸的所在地方归拢过来。 …… 阿乌跃起。 就在他的身体将要跃上后墙的时候,突然一阵杀气极寒的气流在身后袭来,如果阿乌身子继续上升,那股极寒的杀气正好钉上他的后心。 阿乌在半空中强行将身子缩成一团,低伏下头,猛力向地面坠去,后肩头倏地剧痛,一把利刃插在了……皮袄上面,擦伤了阿乌的肩头。 阿乌像块石头落了下来。 又像片落叶,不见了。 …… 阿乌心中震惊不已。 缩成一团的他,本该落到坚硬的地面上,但是没有。 他一直在落,在漆黑里下落。 这最初的一瞬间感受,在阿乌心里却像一天那么长。 紧接着,他的鼻子几乎窒息。 因为他闻到了菜蔬的味道,以及毒气的味道。 这毒气不是真的毒气,而是菜蔬散发出来的令人足以死亡的味道。 阿乌心中马上了然,这是一个菜窖井。 北方天气寒冷,人们为了保存菜蔬、食物,往往会挖一个菜窖。而白驼城天气极寒,菜窖就演变成深深的井。 阿乌落下的,大概就是这样一口菜窖井。 阿乌心念电闪,马上伸脚、探手,摸向井壁,终于在坠落井底之前,在井壁上停了下来。 还好,这个菜窖井不知为何,修造的十分狭窄,伸出手脚,就可以撑在井壁上。 这时,才有簌簌的枯枝败叶跟着落下,大概是盖住菜窖井的盖子。 肩头虽然是擦伤,却是异样的麻痒起来。阿乌心中一凛,知道那利刃上喂了毒,马上从怀里掏出一粒药丸,送进嘴里嚼了。 幸好,这毒自己能解。 阿乌从皮袄上拔下那把利刃,来不及细看,身在井底也不容他细看,暂时插进靴筒。 阿乌叹口气,轻轻屏住呼吸,慢慢手脚并用,向着菜窖井的顶上爬去。 () 第108章 夜围 夜宴正到高潮。 山右会馆热闹喧天。 而距离山右会馆不远的十六寺,却是一片宁静。 二更。 十六寺后门处,二更后一刻钟,一个黑影悄无声息的靠了过去。趁守门护教兵换班,黑影贴着墙边,到了门前的石狮子边上。 他弯腰,往母狮子底下飞快的放了一个极小的布包。 几乎一沾即分,那黑影迅速消失了。 护教兵一无所察。 后门处仍然宁静如初。 但是,黑影并没有远离。他凭借着自己如灵猫般的身形,以及人在现场的优势,隐蔽在了一处房顶上。 即使十六寺后门处微弱的灯笼光晕不足以照亮门前的所有边边角角,但是,有没有人影从这里经过,他还是自信能够一目了然的。 何况,他不是一个人在观测。 在他身后,在他身周,在他远处,在房顶上,树杈上,在十六寺后门外那一排停着的马车上,到处都是他们的人。 今夜,车马行剩下的高手,几乎全部出动,洒在十六寺后门附近,以及附近的道路上。 这种如临大敌,不用说有人从这里经过,哪怕一只鸟从这里经过,他们也能拦截的下来。 他们要看什么? 还不是两天前,有人潜进帮主宅院里,放了一张字条进去,说那人的尸体发现了,如果他们想要的话,就在今夜二更后,在十六寺后门的石狮子底下,放上一千两银票。 房向阳经过向上边汇报,决定,那具尸体,他们要了。 因为这对他们太重要,那人死了,这个消息很重要,他们已经得知。但是,毕竟事情的过程太过离奇,而他们自己派去刺杀的人却又一个未回。 如果有尸体证实一下,那就十全十美了。 而如果死不见尸的话,十之八九不是不见尸的问题,而是根本没有尸可见。 所以,一定要得到那具尸体。 哪怕他贵得要命。 文士腹诽,论斤称的话,简直比龙肉还贵。 腹诽归腹诽,该做的还要做。 所以,他们会按照要求,把银票按时送到这里。 只是,他们要暗中查看。 如果有谁来取,立即就会有人跟上。 等到尸体真的到手,再跟这人算账。 银票虽然花得肉痛,但实际上并不痛,因为它很快就会回来。 车马行派出了强大阵容,水桶一样团团围住了这座后门,这条街,这一区片。 没人能悄无声息的取走银票。 放长线,钓大鱼。他们不但要得到尸体,他们也想知道,这个卖尸体的人,是何方神圣? …… 等待中。 夜很黑。 他们无一例外,都紧紧盯着那座石头狮子。 远处山右会馆的灯火通明,更衬托了此地的漆黑如墨。 大街上一片寂静,并没有行人经过,几声偶尔响起的狗叫,衬托的这寂静更加寂静。 几条小狗在十六寺后门附近互相撕咬,发出幼稚的叫声。他们都知道,那是十六寺的几条狗崽子,到了例行遛狗的时候了。它们由专人饲养,每天早晚定时出来溜,白天则进行训练。 狗子们热闹的叫了一阵,然后互相追逐着,在十六寺的小路上越跑越远。不知到了何处,惊起了夜间已经睡下的飞鸟,哗啦啦拍着翅膀飞向夜空。 然后,这一区域重归寂静。 …… “塔塔”,轻微的脚步声响起。 终于有人走过来了。 来人没有提灯笼,一个人摸黑走在漆黑的街上。 他走得很慢,很谨慎,很犹疑,似乎在试探有没有人埋伏在附近。 于是,所有的埋伏人员全部屏住呼吸,保持低伏不动。 那人停了一下。 众人心里一紧。 待听到来人继续“塔塔”的前进,才重又放下心来。 只是那人脚步颇重,在寂静中听得格外清楚,格外惊心动魄。 有人手痒痒。从来人脚步声看,他似乎并不是一个武林高手,于是黑暗中摸着飞刀的手,直想一刀飞过去,狠狠盯在来人身上。 来人仿佛觉察到了什么,开始跑了起来,“塔塔塔塔”的声音越发响了,他像只受惊的兔子一样,向着大街奔跑起来。 跑过车马行门口,跑过……十六寺后门口,居然没有做任何停留。惊慌失措像一只受惊的兔子,能跑多快就跑多快,完全像个……无辜的路人甲。 黑暗中埋伏的人面面相觑,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 有人做出手势。 黑暗中两个人直起身子,悄无声息的跟了下去。 …… 负责指挥的,是那个文士。 他也很好奇,是什么人,敢到车马行这里来卖尸体。 房向阳认为,可能是京师搜捕营的人。因为情报显示,搜捕营的人是他们追杀行动中出现的最大变数,正是他们打乱了薛剑神等人的行动。 搜捕营与东风联手,杀了己方李大彪、薛剑神等人,最重要的,这些人当中,只有搜捕营的人,因工作性质,才有保存尸体、搜集尸体以作证据的习惯。其他的人,根本不会想到把一具尸体千里迢迢的运回到白驼城来,更加不会想到自己这些人对这具尸体的渴望。 这种种特征,除了搜捕营,再无他人。 搜捕营的人有可能利用职务之便,赚一点外快。 房向阳想得没错,的确搜捕营的人作为官府一员,有搜集尸体以为证据的习惯,但是房向阳却没有思考到,如果是搜捕营的人,这尸体他们自己留着还来不及呢,怎么肯区区一千两银子就出手? 归根结底,房向阳还是情报不准确的缘故。 文士自己的情报要比房向阳多一些,他自然知道,并不仅仅是搜捕营的人喜欢存尸体。 但是,这个人,是什么人呢?他也很好奇。 所以,今晚他亲自带队埋伏在这一区域,等着揭开那个人的面纱。 可是,今天晚上,这一区片的人居然很少。仅仅出现过的两拨人,他认为都不太可能是,但他仍然也分出了人手缀了上去。 宁可错跟,也不能使一人漏网。 不知不觉中,三更了。 文士兴奋了起来。因为他知道,江湖上许多人物动手,喜欢选在三更之后。 前边的路人,都是开胃菜。 三更了,那人快出来了。 他总不能把费心弄来的银票不要了吧? 那银票大家盯得紧,确实没有人靠近过。 三更的梆子响起。 …… () 第109章 夜来风声 三更以后,十六寺后门外面埋伏的人,才开进入兴奋期。 他们等的目标,就快出现了。 文士想得不错,江湖人物的确是喜欢三更以后才行动。 史庆明就是三更以后开始行动的。 不过,他虽然来到了十六寺后面的大街,但是,他没有如那些人的愿,走到埋伏重重的十六寺后门处,他只是进了一个院子。 而且是悄悄的进来了。 他早已发现,十六寺后街处,有不少江湖人士在打埋伏,但是,他不怕。 胆子大,是因为艺高。 也是因为,他一旦发现异样,就走了更后面的一条小路,贴着城墙,就到了他想到的那个院子。 这都是早已勘察明白的。 随着一阵风声,他落到了地上。 不过,他进来之后非常奇怪:为什么大名鼎鼎的驼帮帮主的宅子,竟然没有人防守?人都到哪里去了?十六寺后街那些人,难道是车马行的? 他不由得一笑,这也太巧了。 不过,他喜欢。 他要用的,就是这段时间。 其他的地方,有其他人负责。 他只管到一个小院,见一个人,与他说上两句话,动动嘴,再动动手。 …… 史庆明把面孔蒙上,很轻松的到了那个小院。 那个小院,还未熄灯。 那个人,正坐在烛光下沉思,似乎是在等着他的到来。 史庆明推开门,满面笑容的走进去,就像见到久未相见的老友,对着烛光里的那个人说: “房帮主,久违了!” 房向阳一动未动。 他未约人。 他等的也不是他。 房向阳满眼警惕,凶狠的看着眼前这个忽然出现的蒙着面的不速之客,手掌一动,就要摸桌边上放着的刀。 一根轻飘飘的长杆隔空点了过来,轻轻点在房向阳的刀腰上,那把刀竟然像被巨石压住,房向阳再也拿不起来。 房向阳大骇。 他也是成名已久的江湖人物,等闲小视不得,却被这人一点击败。 这不是最可怕的,最令房向阳心中震颤的是,这人用的手法,他很熟悉。 他的眼里,蓦的射出骇人的精光。 房向阳决断很快,他马上老老实实放弃了桌上的刀。 而是飞身向后,令人眼花的摘下了墙上挂着的一柄长枪。 蒙面人并未做反应,他一味的面露微笑。即使他的脸被蒙着,房向阳依然可以感觉到他的笑,莫名其妙的、令人心寒的笑。 蒙面人一侧身,留出一个位置,他的身侧忽然多了一个抱着孩子的另一个蒙面人来。那小孩儿大约六七岁,双眼紧闭,不知生死。 “圆儿!”房向阳大叫一声,长枪在手里,再也刺不出半寸。 蒙面人手里抱着的,正是他的独子,房幼圆。 房向阳才想起来,今天晚上,房宅的大部分力量,都投入到十六寺后门去了。他一直觉得,十六寺后门距房宅只有几步之遥,有事相召,完全来得及。 现在看来,完全,来不及。 蒙面人怜爱的接过房幼圆,笑着对房向阳说:“放心,我不会伤害令公子,我只是来问一句话。” 房向阳冷静下来,说:“你问。” 蒙面人问道:“有人想知道,最近的马车肇事一事的真相。” 房向阳利落的回答:“有人要给常家一个教训。” “谁?” “不知。” “王家的事呢?” “也是如此。” “那你们怎么知道办这些事?” “真神教小庙,那里会发布消息。” 一阵沉默,似乎蒙面人在考虑房向阳说的话的真假。 房向阳说的,似乎是真的。一些江湖消息,的确是通过这样的手段传播的。 蒙面人笑了。 “嘿嘿,你还是那样坦诚……师兄。” 房向阳的血液都要被寒冷冻住。片刻,他才回答:“果然是你。” “呵呵,我乃无名小卒,不值得师兄记挂着。” 房向阳目光再次变冷,他已知,今夜之事,极难善了了。 蒙面人轻轻说:“你我师兄弟的事,是一个毫无新意的故事。但是,因为这个故事,我极端了解你。所以,你还是坦率的说一说吧,到底怎么回事?” 房向阳咬牙说道: “师弟,不是我不说,实在是有难言之隐。你也是江湖人物,江湖上反青同盟,你总知道吧?不要说你不知道,咱们师傅在同盟中坐第7把交椅,你总知道的。你反出了师门,可是我还在,师傅死后,把这一切交给了我。我年轻,江湖地位一般,必须听同盟号令,所以,我只是听人命令行事。” 蒙面人又笑了:“师兄,师傅死了,你又拿师傅背黑锅。当然,师傅活着的时候,也没少给你背黑锅,以及当枪使。但是,你要知道,这些道道儿,在我这里不好使。” 房向阳看见蒙面人的笑,心中就发颤。可是今夜,蒙面人却是笑了又笑。 蒙面人说:“师兄,你至少要告诉我,幕后是谁?” 面带微笑的蒙面人慈爱的看着房幼圆,另一个人则冷漠的看着自己手里的刀。 房向阳打了一个寒战。这两个蒙面人,不但能轻易杀了他的儿子,还能杀了自己。 他从牙缝里吐出一个字:“马家。” 蒙面人点点头,并不吃惊。 “真正的原因?” “常家和王家的小崽子得罪了马家的人,所以,他们要干掉他们。” 蒙面人细声满语的说:“师兄,你还是不肯说实话。也罢,那原因不知也罢。可是,人家说,你要杀人家的子孙,人家就要杀你的儿子作为回报。很公道的。” 房向阳身子一颤,脸上现出绝望的神色:“师兄,能不能网开一面?看在……圆儿也是她的儿子的份上?” 蒙面人不笑了,他用非常轻、但是非常清楚的声音说:“师兄,你怎么还是这样无耻呢?” 蒙面人很认真的盯着房向阳的眼睛,说:“你为什么不说,拿你的命,来换幼圆的命呢?或者,拿师傅的使命,来换幼圆的命呢?” 房向阳痛苦的说:“我不能违背师傅的遗命。” 蒙面人哈哈大笑,直到笑出了眼泪:“房向阳,真有你的,你对师傅阳奉阴违的事还少吗?你这一辈子,都是在大义的名堂下干龌龊恶心的事儿,师傅活着,你拿师傅当枪使,师傅死了,你还要压榨他最后的可用之处。” 蒙面人说:“祖师爷是朱雀总兵,朱雀败后,他创立了本门。但是,师傅不想当总兵,他只想看家护院。即使江湖上把他推上了什么第几把交椅,可是他终究只是江湖人物。可是,房向阳,你不同。” 蒙面人鄙夷的说:“你不就是想当个总兵过过瘾吗?当不了青鸢的,就当朱雀的?” 房向阳极为怨恨的看着蒙面人,终于低下头,嘶哑着说道:“我……我拿万里车马行,来换圆儿的命。” 两个蒙面人对视一眼。 史庆明说:“写契约,按手印。” 另一个蒙面人手一伸说:“拿账本,盘点,封账。” 居然很熟练的样子,而他刀交左手后,伸出来的右手上,明显有打算盘留下的薄茧。 房向阳低声说:“契约可以先定,但是,要在一年后车马行才移交。否则,上面人不会放。” 史庆明马上说:“那好,幼圆就在我这里待一年。” 史庆明并不知道房向阳为什么要定个一年之期,但是,那是别人要操的心了。 虽然常老爷子也没有让他收万里车马行,但是,他与老王家派来的杀手兼账房仅仅对视一眼,就已经一致决定,收个车马行,比杀了一个小孩子,要合算得多。 () 第110章 夜阑静听 三更的梆子终于响起。 更远处更黑暗的区域。 一个小黑影出现在阿乌所住的小院。 这个黑影是那么小,那么黑,以至于不仔细低着头看的话,根本看不出来。距离远了,那更看不出来。 黑狗么,它就是这么黑。 乌鸦欢快的进了院子。 它今天晚上跟自己十六寺的狗崽兄弟们玩耍了一会儿,当然,没忘了把阿乌要求的那个东西,从石狮子底下叼出来,交给空中的爷们。 随着乌鸦进了院,空中呼啦一声,一只大鸟也落了地,它的爪子上,赫然就是车马行放到石狮子底下装银票的布袋。 爷们把布袋随意丢到屋角,就再次飞出了院门。 …… 爷们飞出院子之后,飞向一个大宅子。 现在谁也拦不住长翅膀的爷们,它想到哪里去,就到哪里去。 它熟门熟路的飞到一处宅子里。 刚起更的时候,阿乌就进了这座宅子,但是一直没有出来。 …… 阿乌正在一筹莫展。 那口深深的笔直的菜窖井,当他爬到距离井口仅余几丈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再也爬不上去了。 因为,这里的井壁,全部结了冰,光溜溜一片。 不但如此,井的宽度到了这里,不但没有变宽,反而怪异的收窄了,使这口小井更加狭小。阿乌能从墙上恰好掉进这里面,不能说不是一种奇妙的巧合,或者说,倒霉的巧合。 阿乌心里有一种古怪的感觉,这井就像小时候他挖过的,知了猴的地下通道,明明地下是一条圆洞,可是在地面上,却只是一个小眼。这是知了猴对自己通道的伪装,为了躲过人类的捕捉。 井壁倾斜向内,遮在头顶,是攀爬中最困难的一种岩壁。 他试了几次,除了差点失手栽下井去,一无所获。 他只好像只壁虎一样,躲在井壁上。 马宅的人不是没来查看过,当阿乌听到脚步声过来时,他深深的向下滑了一段距离,在井壁上向内稍稍凹陷的地方躲着。 来人看了看空无一人的井底,看了看光溜溜的井壁,十分放心的离开了。虽然井口掩盖的枝叶跑到了旁边,但是风这样大,什么可能都有。 阿乌伏在井壁上,只好一筹莫展。 他听到了三更的梆子声响起,知道已经三更了。 难道,他要在这井壁上一直呆到天亮? …… 阿乌摸出靴筒里的利刃。 白板脸差点刺中他的那一把。 他手持匕首,轻轻挖着井壁上的冰,直至挖出一个冰的凹痕。 他设想,他可以挖出一排冰洞,然后借助这些落脚点,就可以出去了。 可是,很快他又失望了。 井壁上的冰太薄了,挖出来的凹痕,只是一个凹痕,他的手摸不进去,他的脚也落不上去,那个浅浅的痕迹,不足以承受他的体重。 阿乌喘息了一会儿,决定反其道而行。 他把自己的外衫撕下了一块,团成一团,然后……弄破自己肩头的伤口,趁着热血流出,蘸到布团上,然后闪电般按到井壁的冰上。 极寒的天气中,那团布,立刻冻在了井壁上,形成了一个小小的凸起。 这是达达曾经用过的法子,用热血,浇灭火绳。 阿乌能够借此出去,只是惨烈了一些。 肩头的伤口本来不大,出的血不多,这次却要自己多弄出一些。 从这个位置爬到井外,不知需要几斤热血。 忽然,一声鸟叫传入他的耳中。 似乎是被什么惊醒的鸟儿,在睡梦中发出的怪叫。 阿乌笑了。 他倚在井壁上,休息了一下疲惫的胳膊,嘴里也发出一声鸟叫。 不过,阿乌只会发出“布谷”的叫声,也无暇细想,在这春天未至的寒冬里,是否有布谷鸟出现。 一会儿,一只黑影出现在井口。 …… 一条绳子,终于垂了下来。 阿乌试了试,能吃住自己的重量,这才拉住绳子,爬了出来。 一出井口,就看见爷们关切的站在井口,而绳子的另一端,挂在一棵大树身上。 踏上坚实的土地,阿乌心中才松了一口气。 他仰躺在冰冻的土地上,浑身发软。 耳中没有其他声音,马宅已经恢复了平静。 一旦安全了,阿乌马上又不甘心起来。 这次的机会,多好啊,刚刚发现的线头,还没来得及看上一眼。以后不见得有机会再进去了。 他处理了绳子,抹去了此处的一切痕迹,嘱咐爷们赶紧回家休息。 然后,他像一只狸猫一样,悄无声息的又返回了东厢。 三更多了,大概马自芳很快就会回来了。此时,是最后的机会了。 好在阿乌已经轻车熟路,那个白板脸,大约也想不到,仅隔半个时辰后,阿乌就再次出现在这里。 完美的错开了巡夜的人,阿乌再次闪进东厢屋内。 这次他没有任何多余动作,直奔靠墙的木榻。 轻轻掀开了榻上的木板,热切的看向那个期待已久的秘密。 没有藏着密信。 也没有耀眼的珍宝。 没有阿乌所能设想的任何东西。 只有……一条空空的梯子。 不知通往何处。 不知里面有什么。 阿乌呆住。 这时,院子里传来脚步声。 脚步虽多,但是轻快不乱,向着房门口而来。 阿乌脸色一变。 不早不晚,就在这节骨眼上,马自芳回来了。 阿乌已经来不及窜到窗边,不容多想,他毫不犹豫的钻进了榻上的小洞,还没有忘记伸出一只手,将垫子整好,一切复原,然后才关上木板。 房门打开,许多脚步涌进来。 一声咳嗽之后,有人开始禀报今天夜间有小贼闯进来的事情。令阿乌遗憾以及轻松的是,这个禀报的声音,并不是白板脸的。 禀报的内容,自然是贼跑了,但是由于发现的及时,盗贼刚进房门就被赶跑,也没损失什么。 “十六寺那边呢?”这是马自芳的声音。 “还没有回信。” 马自芳又说了些什么,阿乌没有听清。 繁杂的脚步声离开房间,只剩下一个人,在房间里踱步。 马自芳身上是有功夫的,而且功力不弱。十二甲首争夺现场,阿乌曾亲眼看见他两根手指捏碎了上好的茶杯。 一个功力不弱的人,按说走路是很轻的。但是此时马自芳的脚步声却有些肆意的重,连棉拖鞋拖地的声音都听得出来。 阿乌心想,马自芳此时,恐怕酒意颇重。 而且他的心情,恐怕是十分郁闷的。 自己的伙计偷车反被抓,怎么说也是极其削面子的事情,还不知怎样被人嘲笑甚至斥责,堂堂一个大掌柜的,脸往哪儿搁? 况且,常家和王家已经知道,是马家陷害常熟和王小六,对马自芳已经恨之入骨,不趁机整治马自芳,更待何时? 说不定,就连那个被抓的伙计,也是他们已经安排好的双簧。 马自芳被人联手打压,大约有苦难言。 不知他会不会发一发酒疯。 果然。 阿乌听到了不正常的声音。 但,不是阿乌预想的怒吼,或者发疯。 马自芳在笑。 起先是小声的,压抑不住的嘿嘿笑,偷着乐似的,然后声音越来越大,控制不住的变成哈哈哈,畅快肆意,开怀大笑。 竟然,很快意? 阿乌叹道,果然喝醉酒的人无法理喻。 有的人喝醉酒后哭,有的人笑。看来,马自芳是后一种人。 马自芳一直笑到喘不上气来,连连咳嗽。 咳嗽声止之后,马自芳许久没有任何动静。 阿乌凝神静听。 他并没有走远,一直立在梯子上偷听呢。他本来就是来探听消息的,怎会一逃了之。 此时,是诡异的安静。阿乌袖中的暗弩,一直在对着上方的木板处。但是,不到最后关头,他不能暴露这件杀器。 阿乌仰起头,盯着头顶的木板,不明白马自芳在做什么。 忽然,阿乌一个机灵。他马上跃下梯子,飞快的向着通道深处无声的奔去。 危险,他感觉到了强烈的、无声无息的危险,就在刚才他的头顶之上。 就在阿乌身影刚刚转过通道拐弯的时候,梯子顶上的木板,嚯的一声被打开。 () 第111章 夜夜夜的黑 阿乌在漆黑的通道里无声的奔逃。 他不知道马自芳是觉察到了自己,还是仅仅进行一次被盗后的突击检查。 他也不知道,如果是马自芳发现了自己,那么他是怎样发现的。 一个卖熟青的,怎样在夜半、酒醉、怒火、发疯之后,还能狡猾如狐狸、耐心如野狼、快速如鹰隼的准确发现目标的。 总之,马自芳这个人非常不简单。 非常……狡诈、阴险、可怕。 阿乌在奔逃中越发体会到这一点。 脚下的通道越来越深,深不见底,不知通往何处,曲折盘旋,不可判断,就像马自芳深深的心机。 阿乌只能凭着自己惊人的目力,和在黑暗中时间已长的适应性,勉强在黑暗中如一缕风似的逃窜。 而他的身后,阿乌那媲美乌鸦的鼻子,已经闻到了一丝丝的酒气,如幽灵般似隐似现的紧追不舍。 绝对的黑暗中,阿乌沉静下浮躁的心,进入空无一物的状态,沿着渐渐宽阔的通道潜行。宁可跑得慢一些,也要保证悄无声息,不让后面的人有一丝觉察。 忽然,他耳边的几根发丝轻轻拂动。 风。 是轻微的风,正从黑暗中,从前面某处吹来。 阿乌精神一震。 有风,就意味着快到尽头,快到出口了。 阿乌循着风的来处,更加快速的奔跑。 一丝模糊的微亮的光,出现在前面,风就是从那里来的。 阿乌奔至微光处,马上顿住了脚步。 却是愣了。 这里是个岔路口。 一条岔路继续向前,一条岔路,却是笔直的伸向上方。 脚下,是深渊。 阿乌抬头,苦笑。 向上的岔路,是一口井。 就是阿乌曾经落下来的菜窖井。 向下,井还在延伸,一些菜蔬的味道,就是从那里传上来的。 向上,就是那w w w . t x t 8 0 . c om个他爬过一次的,极难爬的井口。 原来,这只是一个假的菜窖井,主要功能是为了给这个通道出气。怪不得阿乌当时就觉得很怪异。 身后的酒气又近了一些。 阿乌故技重施,叹着气向井上爬去,在最适合隐藏的一块凹陷处,紧贴着井壁藏了起来。呼出最后一口气,他闭住了呼吸。 向前的那条岔路,他不敢冒险继续勘察了,万一,是条死胡同呢? 轻如狸猫的脚步声传来。 有人出现在洞口。 许久不再有动静。 但是,阿乌已经经历过一次许久没动静后的突袭,知道马自芳的手段,此时自然不会有任何轻举妄动。 他只是将耳力扩展到最大,不放过任何一个细小的声音。 闭住呼吸,放缓心跳,甚至清空了心中所想,就像一块石头一样,死气沉沉的融在了井壁上。 天地之间,万籁俱寂。 但是,那一团酒气,还在底下。 四更的梆子响了。 忽然一声怪异的声音在井底响起。 阿乌心中微微一笑,原来,是一个酒嗝儿。 打嗝这种事,总是很难控制的。 喝酒误事,可见一斑。 阿乌听到极轻微的呼吸声浮出井底。 随着一声打嗝儿,马自芳无趣的结束了秘密侦查,无聊的将一块石子,踢下了井底,同时放肆、畅意的打了一个大大的酒嗝儿,窸窸窣窣伸了一个懒腰,踢踢踏踏拖着棉拖鞋走了。 无声世代结束。 他的视察结束。 酒劲儿上来了,他终于控制不住了。 最主要的,他什么也没发现。大约,一切只是自己的多疑。 马自芳的声音消失了。 但是,阿乌仍然不敢妄动。 他已经让马自芳在房间里的那回马一枪吓破胆了,轻易不敢相信这个狡诈的人。 万一他是装的呢? 阿乌还是那颗石头。 又过了很久。 阿乌几乎要真的变成一块冰冷的石头了。 这时,外面黑黑的夜空中传来一声鸟叫。 阿乌的眼泪几乎要流下来。 他侧耳倾听之后,才轻轻的回了一声口哨。 簌簌的声音在脑袋顶上响起,一条粗大的绳子,再次垂在了井壁中。 …… 爷们看着再次从井里爬出来的阿乌,吃惊的瞪大了眼。为什么阿乌居然真的又掉到井里了?不是说,人不能同时掉进两条河里吗?为什么阿乌要一晚上两次掉进同一口井里? 自己飞回这地方纯属好奇、无聊,压根儿没想到会碰到阿乌,毕竟没有人会那么蠢,那么倒霉,这就像在同一根木桩前等兔子一样,可谁知,阿乌……就是这么蠢,就是这么倒霉。 不,不,真正的问题在于,其实阿乌这小子是运气好到了极点,要不是自己实在好奇,不见阿乌出来后,又飞回了原处,阿乌岂不是出不来了?这一次相救,堪称经典。 阿乌抱着爷们眉开眼笑,谁叫自己就是这么好运气呢?两次被困井底,两次被同一只鸟儿救了出来? 重逢的喜悦、得意,让阿乌心里很满意。 这次马宅之行,阿乌也是满意的。 虽然没有明确查出什么,没找到真正的幕后之人,但是,自己已经幸运的发现了一点线索了。原本混沌一团的马家,已经露出了一点点破绽。 …… 阿乌终于离开了马宅。 四更天,是人最困倦的时候,也是天最黑、夜最静的时刻。 阿乌把爷们揣在怀里,爷们此时终于进入沉沉梦乡了,它太累了。 阿乌还不能睡,尽管他一晚上斗智斗勇斗力,已经十分疲惫。 但是有人比他还疲惫。 所以,阿乌要去看一看。 阿乌绕上了钟楼。 他首先看到房宅里,竟然还有灯在亮着。 不是应该熄灯了吗?人死如灯灭,人死了灯还留着干什么。 阿乌知道,今夜常老爷子在夜宴的同时,对车马行有行动。那自然不是挑灯夜谈,共话巴山夜雨时。只是,灯亮到现在,是个什么意思。 如果房向阳还活着,那么,阿乌就把事情继续做下去。 阿乌当然也有行动,他的行动与常老爷子井水不犯河水,甚至可以隐隐互相利用。 看到房宅的灯,看到十六寺后街依然的黑。 阿乌点点头,那些人还在。于是他悄悄回到了附近的一个胡同。 一辆万里车马行的马车,正停在黑影里。阿乌不知从何处拉出一匹马,套上了马车。 轻轻一赶,马车转出胡同,向着十六寺后街的车马行慢慢走去。 十六寺后街,仍然一片寂静。 马儿孤单的拉着车,走上黑黑的街道。它有些茫然,于是停在了车马行门口。 …… 文士的身上有些寒冷。 他几乎等了一晚上,还没有发现端倪。 现在,在这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一辆马车自己驶来,停在门口。 他忽然意识到,可能,不会有人再出现了。 他示意一个人去查看。 那个伙计无声靠了过去。 马是自家的马,车是自家的车。 车辕上没有人。 撩开车前的门帘,那个伙计捂住了自己的嘴。 一个人,坐在车厢里。 腥臭味道扑鼻。 惨白的面孔吓人。 这,这,这是一具尸体。 () 第112章 夜晚过去是清晨 马车面前的伙计浑身发抖。 都说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候,是阴气最重的时候,他已经觉察到身边的阵阵阴风了。 可是,他还是以极大的勇气,伸出手,拉住马儿,向着车马行的后院赶去。 因为,他知道自己这些人在十六寺后街埋伏一晚上是为了什么。 就是为了这具尸体。 确切的说,为了看一看卖尸体的人,更为了把这具尸体买回家。 现在,银子还未取走,但是尸体已经来了。 于是,他收下这句尸体,头也不回的拉走了马车。 文士远远的看见,心知有变,脑中急速转动,更加提高了警惕。 在这坚守了一夜、人最疲惫的时刻,在这收到货物、人最放松的时刻,其实就是他们最值得警惕的时刻。 也许一个不小心,石狮子底下的东西,就会被一个扫地的人,或者一个乞丐,或者一个早起的信众,在他们眼皮子底下拿走。 所以,他以及他们,仍然守在各自的位置。 眼珠都不错一错。 …… 文士所想的以上的各色人物,一个也没有出现。 于是,文士自己派了一个扫地的伙计,装作不在意的靠近那个石狮子,破笤帚装作不耐烦的样子伸进了石狮子底下。 然而,什么也没有。 居然什么也没有了! 石狮子底下的石子,都全部被扒拉出来了,可是那个装着银票的小布袋,却像这渐渐消散的黑暗一样,在渐渐明亮的天光里——消失了。 文士很愤怒,很头痛。 他们十多双眼睛,竟然没有看住一个小布袋。 …… 回到房宅,不出他意料的,房向阳还在等着,烛台上留着一滩滩的烛泪,不知燃了几根蜡烛了。 房向阳脸色不好,但是也没有对文士多说什么。 文士想,虽然没见到那个神秘客,可是毕竟已经得到那具尸体了。 这买卖,差强人意也算做成了。 他很急切的想看到那具尸体。 跟在房向阳身后,来到后院。 一具伤痕累累的尸体出现在面前,文士疾步向前,细细观察。 面孔已然大半毁掉,胸部一个巨大的伤口敞开着,仍然青黑一片,这是火枪留下的伤口,也是致命的伤口……符合那个人的死法。 文士的眼睛,投向尸体的手。可惜,两只手都已经残缺不全,像被什么动物咬过,惨不忍睹。 尸体的腰间,挂着一条链子,链子上系着一枚铜钱,还有一条血污的、仅剩下一半的鱼头。 房向阳脸色很不好看。如果房五间没有死,那么他一定会辨认出,这到底是不是那个人。 房五间一死,谁还能辨认? 房向阳问文士:“你怎么看?” 文士低声说:“七成以上的把握。至少在致死的情形上,与情报一致。” 房向阳沉默了一会儿,说:“上报吧。” …… 旭日初升,山右会馆一片亮堂堂。 阿乌起床吃了一碗酸辣面,据说宿醉后的山右人,都喜欢这一口。 然后就出了门,踱步来到不远处的钱庄街,坐到茶馆的二楼上,喝茶发呆,一幅宿醉未醒的模样。 茶博士看着这个哈欠连天的年轻人,自作主张的冲了一壶浓茶。 阿乌尝了一口马上皱眉,让茶博士换了茶。 即使他昨夜睡得少,即使他此时忙着等人,可是,茶就是茶,任何时候不能敷衍。 是的,他在等人。 这两天,他等人的环境是越来越好了,今天竟然能够优哉游哉的喝上茶。 这一切,都基于他的判断。 他判断:今天凌晨收到自己送去的尸体后,那些人一定会做出反应的。 为了这个反应,他已经将那具尸体尽量照着自己的样子处理过了,务求在每一个细节上都相符,包括自己身上系的那根绳子,绳子上挂的东西。 阿乌也希望,自己这一举动,可以将“马小车死了”这一件事坐实了。 日上三竿之时,文士家的女人来了。 还是那样飒利,直接进了当铺,很快就出来了。 阿乌打着哈欠,继续看。 白板脸板着一张白板脸,漠然的进了当铺的门,也是很快就出来,阴沉着脸走了。 阿乌付了银子,笃定的向着白板脸相反的方向走去。 他既然已经能够推断得出白板脸会到哪里去,那么,他直接去那边候着好了。 他直接走到一道高墙下,听了听动静后,攀援进去。 他把爷们留在外面,然后自己跳进了……井里。 爷们瞪圆了眼睛,不明白阿乌这是为什么,着了魔似反复的跳井。 爷们心中进行着的腹诽还没结束,就看见一只钢爪嗖的从井里飞出来,牢牢抓在旁边地上。 绳子晃动,阿乌见了鬼似的飞快爬了上来,来不及说什么,捞起爷们,又鬼鬼祟祟原路爬出了马家高墙。 出了墙,阿乌才低声骂道:“他*的,居然上了门,门还上了锁!” 原来,地下通道的两边都已锁上了门,进不去了。大约他们晚上开门通风,白天么,就紧紧锁上了。 说不定,还有人在暗中警惕看门。 那简直是一定的。 所以阿乌当机立断,马上爬了出来。 当然,这次没用爷们帮忙,用的是自己带来的绳子。 …… 阿乌有些狼狈的匆匆赶到马宅前门。 那是马家熟青的店铺。店铺早已开门,但是客人不多,与旁边的布店、茶叶店不能相比。 阿乌在对面看着这里。他相信,信息已经送进了马宅里。 守株待兔,是最笨功夫的一招,但是阿乌没有办法,只能用这最笨功夫的一招了。 好在阿乌运气好,一会儿就看见一辆车从院里面出来了,后面跟着几个目光精明的伙计。 虽然看不见里面是谁,但是阿乌觉得,那就是马自芳。 他悄悄缀在后面。 却见马车驶向了十六寺,向着迎宾馆直冲过去。 阿乌诧异。 马自芳怒气冲冲的跳下马车,大踏步就闯了进去。 阿乌放开爷们,示意它进去看看。 没等爷们出来汇报,就听见里面吵了起来,声音很大,场面激烈。 原来,是马自芳和什么人在叫骂。 再仔细听,阿乌摇头,他听出来了,马自芳在和那个买办吵架,就是昨天夜里那位姓杨的买办。 听马自芳的意思,是这个杨买办在常老爷子那里告了一状,说马自芳要偷车,常家才抓住那个马家伙计的。马自芳不服,今天这是专程来干架的。 马家经营的是熟青,需要熟青的是白皑国,不是青鸢国,更不是昊京的贵人,所以,他们马家与昊京来的买办没什么生意上的交情,也不需要卖他们的面子,如今杨买办欺负到马自芳这条地头蛇头上,马自芳二虎脾气爆发,岂有不来找事儿之理? 阿乌倒是没有想到,这马自芳的脾气竟是如此暴躁,竟然能放下手里的正事儿不管,先来吵架。 不过,联想到马自芳为了报常熟抢他十二甲首一事的仇,居然就要动用手下的力量杀死常熟,这个人睚眦必报的性情,倒也不难解释。 那么,马自芳会杀死杨买办吗?阿乌摇摇头。 阿乌只是有些郁闷,马自芳肯定已经得到“马小车”尸体的消息了,怎么还不做出决断? () 第113章 幕后之人 阿乌跟了马自芳一天。 跟着他到十六寺干架,据说他跑进那位买办屋子里,把门一关,就开始和人家吵架,还几乎和那位买办动手了。也有人说,实际上已经动了手的,因为屋子里面的动静实在有些大。 直到十六寺的寺丁来干涉,马自芳才恶狠狠的走了。 在十六寺闹完之后,他又去了常家。然而常老爷子以身体有恙为理由,不见他。 从常家出来,马自芳去了万里车马行。 阿乌很吃惊,这双方,不是正在通过某种渠道联络吗?怎么马自芳又亲自到场了呢?这两家真的互不相识、只通过当铺联系吗? 马自芳到车马行,是去订骆驼,据说他家要往行西的商路上走一趟。不订车,只订骆驼,据说,是因为西行的商路十分艰难的缘故。 …… 一天下来,马自芳去了很多地方。 然而阿乌一无所获。 马自芳十分狡猾,他所去的地方毫无规律可言,他甚至去了青楼,所以,阿乌难以判断,他到底有没有见过幕后之人。 阿乌并不相信马自芳就是最终的幕后之人。 马自芳只是个商人,而且,还是一个不算大的商人。虽然他垄断了西北的熟青生意,但是,熟青只是一种比较偏的药材,只针对白皑国,所以,他的影响力充其量,就在西北一隅。 凭他的力量,支使不动包括薛剑神在内的七剑联盟。 阿乌看着眼前纷乱的局面,想起李大彪曾经说过的话。 李大彪说,房向阳是与朱雀皇孙见过面的,还进行过密谈,这就说明,所谓“朱雀皇孙”,目前就在白驼城。这个人,很可能就是整个这一批人的领袖,因为他占了身份与血统上的“大义”。 历来扯大旗的人物,必得有一个大差不差的皇族身份,比如,卖草鞋的刘备,号称是“皇叔”,就会有人拥护。 这个“朱雀皇孙”,大概也是如此。 马自芳不是皇孙。就凭他的冲动莽撞,他也不可能是皇孙。 但是,他的身份层级,在车马行房向阳之上,因为房向阳要向他汇报。 同理,马自芳一定要向他的上级,或者干脆就是“朱雀皇孙”本人汇报。 但是,那人到底在哪儿呢?是谁? …… “哦,是哪几家?”阿乌很感兴趣的问常熟。 在马自芳那里一无所获后,阿乌就到了常熟那里,正好常熟急着找他。 “昨天夜里的夜宴,咱们收获不小,山右八大家中,有三家愿意加入咱们,其他几家也表示,以后会用咱们的车。明确要加入奔驰的,有周家、李家、黄家。” 阿乌问:“马家呢?” 常熟说:“马家确实挺热乎的,非常想加入咱们,可惜,昨天晚上被偷车的事情一闹,也没脸加入了,虽然他们自己死不承认。相反的,提前一步跟咱们透漏消息的杨买办,老爷子挺承情的,杨买办为了讨好咱们,不惜跟马家结下了仇,也可以从中看出他的决心、诚意和果断,加上咱们迟早要进入昊京市场,杨买办是个不错的支点,所以,杨买办也算一个合作伙伴。” 阿乌说:“听说今天一大早,马自芳就去找杨买办的晦气了。” 常熟眉开眼笑:“这岂不是你我乐于见到的?马家敌人越多,我们越容易对付他。” 阿乌皱眉道:“这个马家,未免太嚣张。” 常熟笑道:“这人的生意手段、为人处世,都十分令人讨厌,真不知道白皑人怎么会看上他们,专跟他家做熟青生意。不过这些咱不管,咱们这边的造车计划,就要提上日程了。爷爷已经开始着手买地、建厂子了!” 阿乌一听这个,才动容,这也是他盼望已久的事情啊。只不过,常熟一门心思想的是车,他想的,却主要是别的。 这件事值得好好计议一番。 常熟眼睛里全是兴奋的光,要不是一条伤腿吊在榻的上方,他早就一个高蹦起来了。 看到常熟那样兴奋,阿乌笑话道:“这才开始计划造车,你就这样兴奋?真沉不住气。” 常熟哈哈大笑道:“岂止这一件事?你可知道,咱们把万里车马行给收了?” 阿乌大吃一惊:“什么?万里车马行?不是史叔……” 阿乌真的很意外,万里车马行被常家收了?昨天夜里,常家不是派人去杀车马行的人吗?怎么仇杀情节变成做买卖了?常家真是有本事,能把任何事都变成买卖。 怪不得,车马行那灯光彻夜长明。 常熟得意的说:“对!就是昨夜,史叔去找车马行的房向阳要债,房向阳舍不得命,于是提出拿车马行来换。” 常熟拍着自己完好的那条腿,摇着头大力感叹说:“他**的,这是老子用一条腿换来的!” 阿乌难以置信的揶揄道:“你这条腿?虽然比别人胖些,可是也太值钱了吧?” 常熟慨然说:“你看到的,不是一条胖腿,而是替我到阎罗殿走了一遭的、剩下的我的命!再加上王六哥的事儿,两条人命,换车马行一条人命,不算欺负他吧。他舍不得人命,所以,自愿送出车马行。” 常熟觑着阿乌的脸,怕阿乌这样快意恩仇的江湖人物会不以为然甚至鄙视这种以钱换命的事儿,但是阿乌却皱眉说道: “吾未见好德犹如好色,亦未见舍财重于舍命。” 他的意思是说,商人都是重利的,人都是舍命不舍财的,房向阳怎么会如此痛快的舍了财? 常熟笑道:“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鱼与熊掌不可兼得,舍鱼而取熊掌者也。他没有法子,总要舍出一样来。这是他自愿的。” 阿乌还是摇头:“不是这个道理。” 常熟却意气风发:“小爷我不管!有本事他让时光倒回去!回到暴雪来临那一天,他别伤我的腿,也别想着要害我的命,我也不屑要他送上他的车马行,看老子凭真本事,在商场上一样打败他的车马行!” 阿乌摇头撇嘴。 常熟说:“你别不信,我天生就是做买卖的料,这不,刚刚收了车马行,车马行就有大买卖上门。” 阿乌:“什么大买卖?” 常熟说:“有人要雇驼队,走西域。” “哪家?”阿乌表示诧异,到了白驼城了,还想走西域?那根本是两个方向,谁家这么不嫌浪费银子? 常熟笑道:“熟青马家。” () 第114章 西域去不去 阿乌一愣,马上想起今天上午,马伏芳亲自去过车马行,就是要定驼队去西域的。 只是,为什么呢? 常熟说:“马家本来就是走行西商路的,这次是想到白驼城来抢机会,没想到碰了一鼻子灰,朝廷今年不和白皑人的商队交易了。据马家的人说,他们家的熟青,不同于别的货品,因为是药材,是讲究新鲜程度的,今年的货压一年,明年就成了旧货,不值钱了。所以他们宁可多费些路费,也要把货物卖出去。” 这话说得好似有道理。 但是阿乌沉思了。 马自芳的这个主意,是他原本就有的呢?还是刚刚产生的? 毕竟,距离朝廷说不和白皑人商团交易的事,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了。这样长的时间内不做决定,偏偏得知“马小车死了”这个消息后,才发布走西域的决定?是否有猫腻呢? 再往深处想一想,朱雀麾下这批人,车马行以及七剑联盟,一直在说自己抢他们的生意——争当白皑人谍子的生意,自己把“马小车已死”的消息放出、尸体交出后,他们马上就决定走西域——走西域当然要卖货给白皑人,要卖货给他们就必然会主动与白皑人联络。 他们这样做,也不是没理由啊!大概也是觉得竞争对手死了、没人和他们捣乱的缘故。 现在,唯一的不解,就是谁下令与白皑人联络的?也就是说,决策者在哪里? 阿乌跟踪了马自芳一天,没发现他与什么人秘密接触,他从哪里得来的指令? 如果没有人出现,那么,只能说,马自芳就是一个级别非常高的人员,拥有自主决断的权力。 难道,马自芳本人,就是拥有最高决断权的“朱雀皇孙”? 否则,无法说明今天的事情。 还有,阿乌心里一直有个怪怪的感觉,他觉得马自芳从昨夜,就似乎十分开心,压抑不住的高兴。 昨天夜里,马自芳酒后大笑不像是伪装的。都说酒后吐真言,那么他酒后的大笑呢?应该也不是假的。 今天一天,虽然阿乌没有看见马自芳,但是他觉得马自芳一路上都十分兴奋,你看,他亲自去跟杨买办吵架,亲自去车马行交代雇驼队的事,他还跑到青楼喝了一阵子花酒。怎么看,怎么也不像一个投资项目被拒绝、名誉受损害的人,也不像一个平日里十分小心谨慎、从不与车马行直接交代事情的人。 阿乌心里各种念头涌动,只是十分茫然,分析不出头绪。 至于用万里车马行,马自芳本来就是车马行的上家,让车马行接这单生意,真可谓肥水不流外人田,根本就是自己人接单,可靠又保险,不会出任何纰漏。 当然,前提是,车马行还是房向阳的车马行,而不是常家的车马行。看来,马自芳并不知道车马行易主的事情,房向阳在瞒着他。 想不明白的事情,阿乌就暂时抛开。 阿乌对常熟说:“你的车马行接单马家的生意,马家找你帮他跑西域,那不是兔子敲门,送肉来了吗?你们要报复熟青马家,还没找到缺口呢,他就自己送上门来。” 常熟说:“呃,车马行现在还不算我家的,因为他们有个附加条件,就是一年以后,才将车马行交到我家手里。” 阿乌沉思:一年以后? 常熟说:“不要担心。我爷爷听到这个消息,就让史叔马上进入车马行,开始监控车马行的日常运营。这次跑西域,更是干脆让史叔做‘领房人’。爷爷说,我们不在这趟生意上动手脚,以求报复,因为我们要维护车马行的规矩和信誉,保证我们接手时,是一个良好的车马行。但是,如果他们想动什么手脚,搞什么猫腻,那也是不可能的。” 阿乌插话道:“等等,什么是‘领房人’?” 常熟说:“你不知道?嘿,草原上谁不知道?行北的商人谁不知道?一只驼队,里面有三个重要人物:‘领房人’、‘先生’、和‘掌柜’。 ‘领房人’,是指一只驼队的指挥、向导、总安排。驼队都按照‘房——把——链’来计数,一链子骆驼从十三到十八峰不等,一把子有两链子,四、五把子组成一个房子,而这只驼队的领头人,就叫‘领房人’,他负责找路、找水、避沙暴、绕税卡,做翻译、做交涉,等等,一应事务,都是领房人的事儿,他就是羊群的头羊。 史叔早年拉过骆驼,去过西域,懂得领房子。” 阿乌说:“原来如此。” 常熟笑道:“我专门要和你说的是,史叔说,他去当这个‘领房子的’没有问题,但是,他想把你要去,跟他一起经营车马行,这次跑西域,更是希望你和他一道去。” 阿乌瞪大眼:“为什么是我?我根本不懂拉骆驼。” 常熟促狭的笑了:“听说,昨天晚上的夜宴上,某些人大展歌喉来着?唱的小曲儿,把老爷子们都逗乐了!全场没有不记忆深刻的!啥时候,你也给咱们唱个听呗?” 阿乌恍然大悟,继而扭捏:“山右人,谁不会随口唱个曲儿?” 常熟一拍大腿:“不会的人多了去了。史叔就是看中你会唱曲,说是路途漫漫,会唱曲可以给大家解忧愁。” 阿乌悻悻道:“我还以为他看中我武艺高强呢。” 常熟说:“他要是知道了这个,那更得让你去。现在呢,他只当你是个会唱曲儿、性情诙谐的好伙计。所以,我先征求你意见,你想不想去?不想去的话,我就压根儿不告诉他,你还会武艺的事。” 阿乌颇为心动。他很想去跑一跑鼎鼎大名的西域,去看看“无数铃声遥过碛,应驮白练到安西”的盛景,更要紧的,他心底一直又害怕、又盼望的,想去看一看白皑人,想试一试自己到底是不是熟悉白皑人的谍子?是不是白皑公主的朋友? 可是。 满足自己的好奇心,似乎不是眼前最重要的事。他还想顺藤摸到朱雀皇孙,摸到那些幕后之人,找出那一张“大网”。 这些人,应该还都在白驼城内。 阿乌低头不语。 () 第115章 “先生”可能持剑 阿乌问:“车马行那边怎么说?” 常熟说:“房向阳勉强同意了,不过,史叔担任‘领房人’,他们的人就担任‘先生’,马家的人担任‘掌柜’。” 阿乌目视常熟,常熟就知道阿乌不知道这一些,于是解释道: “驼队中,‘先生’主要负责货物的清点、钱财的交易,在途中对驼夫、货物进行日常的管理,在遇到关卡时交税以及水草费,总之,‘先生’管钱管账,管花销。而‘掌柜’就是货物的所有人,就是东家。一般情况下,东家可以跟着驼队,也可以不跟着驼队,这不是必须的。” 常熟索性继续说:“车马行那边,‘先生’是他家的教书先生,倒是个真正的先生,给房向阳儿子教书。” 阿乌一听,心中一惊:就是那个文士?这个人,不同寻常,不知道史庆明能否对付得了。 阿乌沉吟着说道:“这个人,非常狡猾、谨慎,底细不明,但是,他身上有功夫,又是个文人,还负责替房向阳和马家跑腿,是个仅次于房向阳的人物,请史叔小心些。” 常熟说:“房向阳说,他与我家的协议,并无第二人知晓,文士是上面派到他这里的人,请此人担任‘先生’,也是支开此人的意思。” 阿乌想起文士家里挂着的那副画,以及画上题着的那句诗。那句诗说:“长干女唱平辽曲,万户秋声息捣砧。”落款为:东涧老人。 他心头感觉有些不安。不把这件事回忆清楚,他怕史庆明会出事。 于是阿乌问常熟:“你也是读过书的人,知不知道‘东涧老人’是谁?” 常熟皱眉思考:“东涧老人?有些熟。” 阿乌又念道:“长干女唱平辽曲,万户秋声息捣砧。” 常熟听到这句诗,恍然大悟:“是他!” 阿乌问:“谁?很有名?是个武林高手?” 常熟笑道:“很有名!大大的有名!虽不是武林高手,但在武林中颇具号召力。” 阿乌见常熟笑得有些鬼鬼祟祟,就问道:“什么事情让你笑成这个不怀好意的样子?他既然如此有名,你怎么看起来不是很尊重的模样?” 常熟笑道:“这不怪我,我先给你讲个故事。” 阿乌诧异道:“故事?” 常熟娓娓道来: “当初,青鸢大军攻破朱雀昊京城后,一路南下,直逼江南。一路上遇到抵抗甚重,青鸢军大开杀戒,连屠三城,造成骇人惨案,一些朱雀旧大臣纷纷以死报国,以示文人气节。 一日大军到了金陵城,兵临城下,城内朱雀臣子不少,其中最有名的是一位文人领袖,在城池将破之时,他的夫人以为自家老爷是天下文胆、当朝礼部尚书,最是崇尚气节、崇尚英雄,一定会宁死不屈的。于是二人相携来到水池边,相约投水报国。 夫人一纵而下,老爷却是踏进水里,复又出来,踌躇往复多次,最后说道:水太凉!下去不得! 于是上岸去也,自去城外,与众人一起跪在雨中,迎接青鸢大军进城。 这就是著名的‘水太凉’的故事。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就是这位东涧老人。他的夫人后被救起。那个女人也是一个名人,曾是秦淮河上第一名妓。世人常感叹,一个妓女都晓得投水报国,一个堂堂的礼部尚书,却大言不惭水太凉。” 阿乌问道:“后来呢?” 常熟道:“后来,这位老爷先是在青鸢继续为官,仍然做他的礼部侍郎。但是后来,圣皇也鄙弃其人品,于是此人在官场失意。据传,不做官以后,这位老爷竟然又心念旧朝,辗转出现在江湖,开始支持朱雀余部的反抗活动。那些反抗者呢,也不嫌弃他的反复无常,所以,他在反抗青鸢的江湖中,尤其在江南,还是有一定号召力的。” 阿乌问:“他会武功吗?” 常熟道:“嘿,会什么武功?此老的功夫,全在一支笔上,是个地道的文人。唉,所以我不愿意做文人甚矣,我宁可当个自由自在的商人……” 阿乌打断他的话:“这个人现在在哪里?在做什么?” 常熟说:“听说此人已经死在了朝廷追究他之前了,你怎么想起他来了?” 阿乌说:“原来如此。哦,我听说那个教书先生特别喜欢东涧老人的诗句。” 阿乌开始思索,文士把他的诗句挂在家里墙上,一定是此人的仰慕者、追随者,至少也是同路者。 这就对了,东涧老人支持江南的反青活动,七剑联盟是江南的朱雀余孽,那么,东涧老人一定与七剑联盟有瓜葛,而文士把东涧老人供在自家里,他与东涧老人或者七剑一定有关系,车马行与七剑联盟有瓜葛,房向阳又说文士是上面派来的人,那么,文士很可能就是七剑联盟的人。 如果文士是七剑联盟的人,那么,他的剑术一定是不俗的。可能比不上薛剑神,但是肯定比一般人要高得多,绝对不是他看起来的那副文弱模样。如果谁要是把他看做单纯的书生的话,一定会吃大亏。 阿乌马上正色对常熟说: “请你一定转告史叔,车马行的那个教书先生可不是个文弱书生,如果我猜得没错的话,他很可能是江南七剑联盟的人,跟江湖上的薛剑神也可能有联系。所以,他的武功比我们猜测的只高不低,请史叔一定小心应对。” 常熟脸色也郑重起来,当然,他依然没有问题阿乌是如何知道这些的。常熟只知道,阿乌劝告他的,一定是值得重视的。 常熟说:“你让我转告,那么你是不去了?” 阿乌笑道:“等你腿好了,等咱们自己的车马行开起来了,咱俩一起去闯一闯大漠!” 常熟一听,豪气顿生:“好,咱俩一起去!” 然后又说道马家的人选,常熟摇头:“暂时还不知道是哪一个。” 阿乌心里犯嘀咕:“不会是白板脸吧?是他倒好,他走了,就没人能让自己如此忌惮的了。” () 第116章 地下 阿乌想起白板脸,就想起了马宅。 想起了马宅,就想起了马宅地下藏着的惊人的通道。通道复杂、庞大、坚固,越往深处,越是宽敞,它通往何处,阿乌还没有探究完毕。但是可以肯定,那绝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也不是一个商人的财力,就可以支持的…… 阿乌怵然而惊! 既然马宅如此戒备森严、卧虎藏龙,那么,为什么不是“朱雀皇孙”就藏在马宅里面呢?! 如此一来,自己跟着马自芳跑了一天而一无所获,就找到合理的原因了! “朱雀皇孙”就在马宅,马自芳又怎么用得着到外面去汇报?恐怕白板脸一把情报送进马宅,那个“朱雀皇孙”就已经听取汇报了,而且马上做出决断了。所以,马自芳只是出来,按照“朱雀皇孙”的布置,一步一步执行就好,哪里用得着再去联络人? 怪不得阿乌找不到马自芳的破绽! 阿乌头上微微冒出一层汗。 阿乌几乎要断定,“皇孙”应该就在马宅。 马宅地上的房子,阿乌已经全部查看过,没有住着可疑的人。 而那个明显警卫级别高于其他地方的东厢,守卫的也不是人,而是一条通道出口。 那么,事实已经昭然若揭:“朱雀皇孙”,大概率是住在地下通道内! 正因为如此,这个地下通道才造得那样庞大复杂、门户重重、通风周到,原来,这里藏着一个地下王国。 阿乌心中立时充斥了惊喜以及焦虑。 驼队已经在准备出发,那么,最近几天一定是“朱雀皇孙”频频发命令的时候,自己应该马上找到他,否则,当他沉寂下来,又不知何处去寻了。 “你怎么了?怎么忽然跟魔怔了一样?”常熟在阿乌耳边喊道。 阿乌惊醒过来,摇头一笑。 …… 阿乌真的着了魔。 当天夜里,从起更开始,他就着了魔似的,第四次去“跳井”。 不过,这次准备的更充分一些。 马家的伙计衣服,他做了精心的缝补,继续穿着,面孔也做了修改,变得非常像白板脸。阿乌没有机会近距离观察过白板脸,但是,凭他的技巧,至少能做得看起来像白板脸的兄弟,黑暗之中,也许可以鱼目混珠。 久不露面的战狼也带到身上了,毒药、迷药以及一些应用的工具准备了一堆。身前背了一个布袋,布袋里装的,是乌鸦。 把爷们继续留在外面预警。 阿乌野猫一样下了井。 井下通道里的门,果然在夜间是打开的。 因为有了准备,阿乌留意看去,原来门还不止一道,边上还有小岔道。阿乌暗暗将这些记到心里。 在前进之前,先看好退路,这是阿乌的原则。 也许,这只是一个谍子的原则。百忙之中,阿乌自嘲的想到。 但是不管是谁的原则,如果想活命,看好退路,找好躲藏之处,那就是必须的。 阿乌先溜到马自芳那边,听一听他房里的动静。 房里没人,很安静。 主要是怀里的乌鸦也没有示意,所以阿乌能够快速确信这一判断。 否则,以马自芳的狡猾,阿乌还真的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 阿乌既失望,又放松。 他开始悄悄的在这地下通道里查看。 果然有流动巡查的人。昨夜没碰到,一是可能阿乌运气好,二呢,可能昨夜人手都出去了。 好在阿乌有“神器”在手,一只小狗乌鸦,可以提前预知附近有没有人出现。 固定的暗岗也出现了,在洞壁的凹陷里。 如果不是乌鸦机警,阿乌几乎发现不了,在这安静的洞壁里面,还悄无声息的藏着一个人。 阿乌很小心的不去靠近暗岗,退出,或者另觅岔口。 惹不起,躲得起。 现在还不是开战的时候。 不到最关键时刻,阿乌不想惊动任何人。 所以,这一整天,白天到黑夜,地上到地下,阿乌仍然是一无所获。 …… 但是阿乌着了魔。 第二夜,他又准备了一些东西,再次下井。 这一次,阿乌终于越过菜窖井,到通道的对面去了。 他首先从怀里摸出两个小小的黑色石头,向空中一扔。 石头被扔出很远……在最远处时,“石头”却不落地,而是忽然伸开翅膀,无声的飞走了。 原来是两只被弄醒的蝙蝠。 阿乌相信,这两只小东西飞进地道,至少会干扰那些暗岗一下,给自己带来可乘之机。 随着小蝙蝠的飞走,阿乌也轻轻跑动起来。 这边更加复杂,岔路开始变多。 阿乌忽然眼前一亮,“菜窖井”再次出现。 既然留了不止一个的通风口,那么,这条地下通道,可能很长。 阿乌不确定,现在是否还在马家的院子底下。 确认此处暂时没有任何明岗暗岗,阿乌马上顺着这个“菜窖井”爬了上去。 如果不能确定这个井口通往哪里,不能把整个地下网络的图纸放到脑子里,阿乌心里是不安定的。 相对于马家的“菜窖井”的光滑笔直,这一条“菜窖井”相对粗糙,更窄小、湿滑。再往上爬,井壁上已经完全是结冰的状态了。 阿乌恍然大悟,这一区域看来是土层中含水量较大的地方了,此时正处于寒冬,所以,整个井壁都是冻土了。 含水量大,意味着地下通道不能再往前挖了,怪不得,地道在这里转了一个弯,通往别的方向了。 冻土,光滑的井壁,现在已经难不倒阿乌了。他从怀里掏出索钩,静听片刻确定无人后,奋力扔出井口。 索钩搭在井沿上,阿乌沿索而上。 很快攀到井口。 一从干枯的树木掩住了井口。 大约从外面看,这里也就是一只旱獭的洞子而已。 阿乌没有出去,而是透过枯枝向外面望去。 首先看到厚重坚实的墙壁。从井口望出去,墙壁看不到头。 阿乌惊讶,以他经常翻墙、出入某些地方的经验,这堵墙,是十六寺的后墙! 以阿乌对十六寺的了解,这应该是在墙外,并没有进到十六寺里面。 阿乌马上在心里画了一张图。从马宅到十六寺,最近的路线,是通往十六寺西面高墙的。而十六寺内的西方,正是十六寺的花园,花园里面,正有一个海子,最是十六寺风光最美的地方。据说也是白驼城风水最好的地方。 怪不得地下水分含量这样大呢,原来到了湖水的附近。 阿乌心中有微微的不解:看来,他们原本是想把地道挖进十六寺的,难道他们还想攻占十六寺不成? …… 阿乌再次下到地下,顺着较宽的主通道,继续向前走。 忽然,怀里的乌鸦躁动起来,而且很不安的样子。 阿乌马上躲了起来。 没有躲到洞壁上,而是躲到了洞顶上。从身后扯出一条黑色的斗篷,掩住了自己,将自己变成了洞顶的一抹黑暗。 杂乱的脚步声传过来。 一群人,还有灯光。 这是阿乌首次在洞里看见灯光。 当先一人,正是马自芳。身旁是一个持灯笼的伙计,身后跟着一群人,端着家什……像是一口锅,隐隐还有饭香。还有人捧着笔墨纸张。 马自芳脸色阴沉,一句话也没有,不知在沉思什么。 他们快速向前走去。 暗处的暗岗躬身行礼。 阿乌悄无声息的翻下来,塞好斗篷,露出马宅伙计的衣服,踏准前面人群的脚步节奏,紧跟在他们身后……不远的地方,像前面那群伙计一样,手里也捧着一个软软的黑布袋,急急跟着,就这样大摇大摆的通过了暗岗的位置。 脚下的路越来越坚硬、宽敞。 一刻钟之后,灯火下视野豁然开朗,来到一个“大厅”。 他们要在地下……聚餐?写字? 阿乌摇头。 他屏住呼吸,大人物快要出现了。 伙计们把家什搬进侧面的一个“房间”,然后躬身退了出来,就在“大厅”候着。 阿乌手上的家什不能放进去,因为那里面装的,只是一条小黑狗。 他也不敢靠得太往前,怕被这些人觉察。 马自芳只身一人,走进那个“房间”,关上了门。 阿乌心里砰砰跳。 看外面这些伙计恭谨的模样,莫非大人物就藏在这里面? 只有马自芳一个人走了进去。 () 第117章 地底幽灵 阿乌躲在远处,什么都没有听到。 直到他听见一声尖锐的瓷器碎裂声。 在这幽深的地底,格外沉闷,格外惊心。 大约是一只茶杯,或者一只碗,被摔碎在地面。 阿乌心中一动,心想:怒了?是谁怒了? 他马上想起马自芳那捏碎茶杯的往日镜头,难道是他?敢在大佬面前发脾气? 转念又想,也许是大佬发脾气呢?长期在这地底,也许脾气会更暴躁些。 阿乌热切的希望他们都暴躁一些,动静闹得更大一些,最好吵架,吵得……他也能听见内容。 可惜,事与愿违,摔茶杯之后,又是一片寂静。 而那些站在门外的伙计们,眼观鼻,鼻观心,目不斜视,置若罔闻。 阿乌心痒难搔。 所以,他做了一个冒险的决定。 一刻钟后,当马自芳面无表情的离开地下房间后,当灯火远去、通道里的暗岗和“大厅”里的留守人员潜入黑暗中后,阿乌留了下来。 他太想知道,那个幕后的神秘人物到底是谁,以及他们为什么要紧紧追杀自己。如今,可以近在咫尺,他不想放过这难得的、机缘巧合的机会。 为此冒一点风险是值得的。 马自芳带着人走了,神秘大佬也没有出来送客,地下恢复了平静。 阿乌终于从黑暗中走出来了。 是的,就这样一脸平静、一身从容的走出来了。 当然,在走出来之前,他先吞了一颗小药丸,也给乌鸦吞了一点。 那个他已经看到的暗岗,以及在这黑暗中伺候房间里的大佬的人,可就没有这样幸运了,没有解药丸可吃,于是,他们都困倦的倒在地上,美美的睡着了,脸上还兀自带着甜美的笑容,好比海棠春睡,全然不顾地下的冰冷。 阿乌施施然走进了那个房间。 房间的封闭性比较好,里面的声音传不出去,同样,外面的烟气也暂时没能进来。 所以,里面的人惊愕的看着阿乌进来,却保持清醒,没有睡过去。 而阿乌,也远没有他看上去的那样平静、洒脱,他的内心其实充满了紧张和压力。 谜底就要揭开,谜底这里有没有藏着令他措手不及的大杀器?未来如此未知,他心内紧张。 而且,他只有一个时辰的时间:那缕迷烟只能起一个时辰的作用,一个时辰到来之际,他必须离开此地——这还是没有外人闯进来的情况。 阿乌非常擅长控制与自己内心完全不符的面部表情,所以当他看见房间里那个大佬时,即使他的内心立刻如雪崩一样肆虐,但是他的面孔也仍然像静夜里的灯火一样宁静。 房间的角落里,就有这样一盏淡淡的黄豆似的灯火,正在安静而顽强的发出微弱的光。 这一点微弱的光,照着房间里唯一的一个人。 一个老人,长着半腮花白的胡须,脸色极度苍白病态,但是眼光极度寒冷似冰。 这寒冰一样的目光,阴郁、愤怒、凶狠、不羁地盯着阿乌。 老人头发凌乱,眼神凌厉,像一头雄狮。 这,就是马自芳的上家?或者,就是传说中的“朱雀皇孙”? 阿乌心念电转,无数念头奔过。 很奇怪,首先涌上心头的,是在危险环伺、极度吃惊下仍然冒出的心里的下意识:嗯,从气势上看,有那么一点点上位者的气势。 老人大约50来岁的样子,从年龄上看,很符合朱雀皇孙的身份。小猪曾经说过,朱雀灭国已经40多年,当年宫里的皇子皇孙、皇后皇妃都已死去,如果有逃出来的皇孙,它的皇孙至少已经快五十岁了。 以前,也曾经有人跳出来,声称自己是朱雀皇孙,可是,那二三十岁的精壮年纪,却是根本不对。 而眼前这个老人,很符合朱雀皇孙的特征。 终于找到这个隐藏如此之深的“朱雀皇孙”了,心头理应是松了一口气的。 但是,阿乌却是大吃一惊,心中犹如被暴风雪狂卷。 不是因为对面的人是朱雀皇孙,也不是为了他的眼神,而是因为——这个凶狠的老人,独自躺在一张床上。 他的全部气势,都在眼睛里。 一个堂堂的朱雀皇孙,独自躺在一张窄小的床上,这也太诡异了。 阿乌的眼光马上扫描了床下:并没有人。 屋角、屋顶,都没有人。 整个房间里没有其他人,没有阿乌担心中的护卫高手,或者适合搞突袭的杀手。 也没有侍立在侧的忠心老太监,以及伺候的伙计。 只有他一个人。 阿乌马上敏感的发现:老人的眼神凌厉,那是因为,他的全身,大约只剩下眼神可以动了。 阿乌心念动得很快,他觉察到,这个老人,虽然气场强大,但是,被子底下的身躯全身僵硬,毫无生机。 阿乌马上做了他进入这个房间后的第二个下意识的动作,他一个箭步窜到了床前,伸手如电,搭到了老人的手腕上。 果然,脉象虚浮涩滑,隐有异动,正是中毒的表现。 阿乌出手如风,马上翻看老人的眼皮,又一掐老人的下巴,看了看老人被迫伸出的舌头。 阿乌确定了心中的判断:这老人是中毒了。他中的毒药,很特别,不是让人七窍流血而死,而是让人身体僵硬,瘫痪在床。而外表看起来,却像是自然的中风,或者其他。 阿乌眉头一皱,这种毒药,往往用来瞒天过海式的毒害人,明明是用了毒药,却使人误以为是自然生病。 这种毒药,一定是敌人想悄悄的除掉某人时,才对这个人下这样的毒。 换句话说,有人对老人下了毒,却要伪装起来。 或者说,有人对“朱雀皇孙”下了毒? 阿乌时间紧迫,他不想多绕圈子,因此他用最刺激的方式,直接对老人说: “你这是中毒了。” 老人用看白痴一样的目光看着阿乌。 阿乌一惊,莫非老人自己知道这一点? 没有取得意料中的效果,阿乌不清楚自己这句话说得哪里不对,只得单刀直入,接着说:“我能治。” 老人眼里猛地发出异样的光。只是这眼光很是复杂,有吃惊、疑问、戒备,种种不明含义的含义,在老人眼里闪着凶狠的光芒。 阿乌迎着这闪耀着刀枪寒光的目光,继续平静的说:“我能治,不等于我可以治。” 老人一愣,忽然声音难听地呵呵笑了起来。 () 第118章 你贵姓 “你是谁?”一个嘶哑的声音响起,就像许久未曾开口说话一样。 阿乌平静的说:“我是谁,并不重要。” 说着,他拿出一颗黑黑的药丸子,无所谓的在手心里把玩。 老人的目光更加复杂起来。阿乌如此幼稚、直白的把戏,一把年纪的老人一眼就看穿了,可是看穿不等于看淡,反而……那种希望的心情更加炽烈起来。 老人看着阿乌,说:“你不是马自芳的人,虽然你穿着一样的衣裳。” 老人微微一皱眉,忽然肯定地说:“你是他的仇人。” 阿乌微微一笑,很赞赏老人一眼就发现了问题的关键所在。 阿乌不置可否,而是问道:“你是谁?” 他也肯定地说:“你是马自芳的上级。” 老头眼睛里有光一闪而逝,黯然、仇恨、缓慢的说:“曾经。” 这就是变相承认了,自己就是“朱雀皇孙”。 可是阿乌听出毛病,他一挑眉:“曾经?” 难道马自芳胆大到毒杀以及囚禁了“朱雀皇孙”?囚禁了这个人,他们怎么能扯虎皮做大旗?大义从哪里来?号召力从哪里来? 老人的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淡到如白水一般,他用枯燥的声音说:“他曾经是我的得力助手,后来利用这层关系,给我下了毒。现在我还算不算他的上级,嘿嘿,我可不知道了,你自己算。” 阿乌没想到,事情竟然真的如自己所预料。 那么,七剑的人追杀自己、与东风的合作密谋,都是此前定下的事情了。 如此说来,此人被毒害,就是暴风雪之前几天的事情。 阿乌问道:“那么,薛大河是你派出去的?” 老人说:“大河是我派出去的……你说什么?薛大河?你搞错了。不是薛大河,是——咦,你问这个做什么?” 阿乌捏了捏手中的药丸,盯着老人不说话。 老人脸上表情一阵变幻,终于自嘲一笑,主动的配合说:“不是薛大河,是李大河。我觉察到一丝不对,就提前将李大河派到青城我们的大本营去了,仓库在他手里,大半的力量就还在。” 阿乌脑子一阵发蒙,不是薛大河?是李大河? 到底是哪个大河? 不对,薛大河肯定姓薛,因为薛剑神姓薛,因为是薛剑神不是李剑神。 李大河又是何方神圣? 阿乌又问:“那个……什么大河,被你派去追杀什么人?” 老人笑了:“大河要是能杀人,我派他躲到青城去干什么?还不是看情形不对,才把他遣走,以保住我的力量?” 阿乌心中如同被浇了一盆冷水,他上前走了一步,死死盯着老人,问道:“你贵姓?” 老人熟络的应道:“免贵姓马。” 阿乌冷冷的反问:“为什么不姓朱?” 老人愕然:“为什么姓朱?” 阿乌冷冷的说:“因为,朱雀姓朱。” 老人说;“朱雀姓朱,那就姓嘛,总不会要强令全天下都姓朱吧?” 老人蓦的想到了什么,马上变色道:“你姓朱?” 阿乌说:“那又怎样?” 老人脸色变得很难看,他咬牙说道:“罢罢罢!原来你姓朱!前面那些话,权当我没说。” 阿乌说:“哦?” 老人说:“马自芳是朱家的一条狗,我向你求解毒,那真是瞎了眼,与猪谋皮。” 阿乌脸色也变得难看:“原来你不是。” …… 寂静之后,阿乌终于承认现实。 阿乌当然不姓朱,那个老人,也不姓朱。 “朱雀皇孙”不会这么容易找到。 他问老人:“你到底是谁?” 老人说:“我姓马,我叫马伏芳,熟青马家的当家人。” 阿乌说:“怎么证明?” 老人冷静的说:“没法儿证明,不过,我被马自芳关在这里,本身就是证明。” 老人乃是久经世事的人精,虽然阿乌穿的与先前那些伙计无异,但是他已阿乌的言谈举止中,看出了一丝不同寻常,他早就判断阿乌是马自芳的仇人,也明白“坦诚”在此时的重要性,因此,压下心中的不安,用那双凝聚着全身仅有的精气神的眼睛,看着阿乌,不待阿乌询问,就主动讲了起来。 “马自芳是我堂弟,原是我的一个掌柜的。就像方才我对你讲的,他曾经是我的得力助手,谁知自从去年我派他到江南开拓市场,打通通往海州的渠道,回来后他就变得不一样了。 可笑我还待他如从前,两个月前,我来到白驼城,想开拓白驼城的商路,可能他早就开始给我下毒,我毫无防备,一无所知,后来我身体毒性爆发,他就把我关在了这里。” 阿乌问:“他为了什么?” 马伏芳说:“唉,还不是我们家树大招风,被朱雀那批人盯上了。姓朱的想要我们马家。” 阿乌问:“为了谋你家的财产?” 马伏芳摇头:“并不。我家虽然有一点薄财,但是,对朱雀那些人来说,还不是顶重要。他们是看上了我家与白皑国的关系。” 此言一出,阿乌大吃一惊,不禁心想:难道,这马家……也是谍子?谍子世家? 马伏芳看了阿乌的神色一眼,说: “你想岔了。我家与白皑国的关系,是指我家与白皑国贩卖熟青的关系。我从年轻时就开始倒腾熟青,因为人手上有些功夫,打服过白皑国的大商人——他们就服强者,同时我的熟青质量绝对上乘,从不做缺斤少两、以次充好的事儿,哪怕自己吃亏,也绝不损害交易,一来二去,闯下一些名头,白皑人就认我的熟青。 咱们青鸢人,和白皑人做买卖的有很多,但是,做到能让白皑人如此服的,大概就我们一家。所以,被朱雀那些人看上了。我猜测,无非是想借着我马家的名头,从白皑人那里讨些不能对人言的好处。 这是与谋逆相若的杀头抄家的大事,我哪能答应?可能他们看我铁了心不和他们一条路,所以才动了狠心,要囚杀我。” 阿乌倒没有想到,是这样一回事。他问: “那么,今天夜里,马自芳来做什么?” () 第119章 一线生机 马伏芳说:“哼,他逼我给白皑人写一封信,表示以后马家的生意,由他继续。我怎能写这样的东西?我们马家最重要的,就是和白皑人的这份关系。在青鸢之内,熟青人人可贩,但是和白皑人的生意,整个西北,我马伏芳是独此一家。 这样的信一写,我的死期就到了,我儿、我孙的死期,也就到了。我们马家的一线生机,就全在这里。” 阿乌说:“他自己带着熟青去卖,难道白皑人还会不买?” 马伏芳脸色苍白,但他仍然快意笑道: “只要我在,白皑人就不会,他们怕得罪我。他们毕竟要考虑一下,是用十多年的老关系合算,还是冒失的启用不熟悉的人合算?我跟白皑人的关系,可不是打打杀杀吓出来的,也不是动动嘴皮子说出来的,而是十多年真金白银打交道打出来的,是经过了银子的考验的。我坚持原则,且眼光长远,以至于白皑人信我,而且只信我。我不砸自己的招牌,他们就不敢乱换人。” 阿乌冷不丁问道:“那你不在了呢?没有张屠夫,还要吃带毛猪不成?” 马伏芳承认:“你说的是。只有两种情况,白皑人会换人。第一,我死了,且没有留下后人。第二,有人出了极其低廉的价格,其利益足以动人心。” 阿乌奇怪道:“朱雀那些人,为什么偏偏看中你?那些卖茶叶的,出货量岂不是比你大多了?” 马伏芳摇头:“你不了解熟青这个东西,在他们白皑国的地位。茶叶只是上层人喜爱的奢侈品,但是,熟青却是他们认为包治百病的神奇药物,他们几乎什么病都要用熟青,这是必需品。 并且,除了他们本国用,他们还会转手高价卖给更西方的国家,利润比茶叶可高多了,其价格甚至以黄金折算,是西方最紧俏的商品之一。 也许你都想不到,在白皑国,熟青是官府专卖的货物,他们将之命名为‘皇冠熟青’,由官府卖往西方,与西方市场上的‘印地熟青’相竞争。其实,‘印地熟青’也是我青鸢国从海州出去的熟青罢了。” 阿乌叹道:“原来如此,这真是隔行如隔山,我还从来不知道,咱们青鸢国还有这么牛的东西。” 马伏芳道:“这东西这样牛,我这个控制了熟青出货渠道的人,自然也就比一般商人牛。嘿嘿,也更早被他们看在眼里。” 阿乌问:“马自芳经常来逼你干这件事?” 马伏芳摇头:“不,今天这是第二次提出。以往即使我写了信也没有用,因为他们见不着白皑人。我猜,他此时来跟我要这样的信,大概是他们要与白皑人联络了。” 阿乌低头沉思,“马小车”尸体的出现,与马自芳就来到这里逼问这件事、与就要跟白皑人联络,有没有关联? 阿乌问马伏芳:“那么,他们怎样跟白皑人联络?” 马伏芳说:“当然是做买卖了,卖熟青给他们。” 马伏芳脸上现出遐思:“应该是白皑人的使团快到白驼城了,双方要开始冬季交易了。” 阿乌问:“你被关起来多长时间了?” 马伏芳说:“我在地下,不知昼夜。今天是什么日子了?” 阿乌低声告诉了他。 马伏芳恍惚的说道:“原来已经快两个月了。” 阿乌说:“今年的冬季交易,恐怕是取消了。” 马伏芳大为吃惊,他在地下,竟然不知道这个消息。 阿乌问:“如果不是通过冬季交易,你们怎么见到白皑人呢?” 马伏芳说:“在白驼城见不到白皑人,我们就从青城,走行西的商路,从西域那边,与白皑人交易。” 阿乌一愣神:“难道,他们真的想从行西商路找到白皑人?” 马伏芳说:“西北的商路,自古以来就有行西和行北两个方向。行北是近几年刚刚兴起的,行西商路却是持续了几千年了,西方人管这条商路叫做‘丝绸之路’,我们马家,原来就是走行西商路的。” 谈起买卖来,马伏芳滔滔不绝,完全不像那个瘫痪在床的病人了。 …… 不知不觉,时间过得飞快,阿乌起身要走了。 今夜,不能说没有收获,可是也不能说有真正的收获。 马伏芳低声喊道:“且慢!” 阿乌回首。 马伏芳决断很快,毫不拖泥带水,飞快回答道:“请你救我!事成之后,我把马家一半家产赠送与你。” 阿乌愕然。 马伏芳却不给他回味、思索的余地,马上说:“你把纸笔取给我,那是刚才马自芳拿来的。我写一份契约,一封短信。契约约定给你一半熟青家产,信你拿去青城,见我们马家在青城总店的李大河以及我儿马思成,他们就会明白我的处境,就会支持你的,需要什么,你跟他们说。” 阿乌说:“我不要你的家产。” 马伏芳惨然一笑:“你必须要。给你一半家产,是我的诚意,也是我的破釜沉舟。因为,如果你救不了我,这契约也没法儿生效,我们马家,也就全部完了。” 阿乌看着马伏芳那纷纷乱如剑拔弩张的头发,心里忽然冒出一句话“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又想到“壮士断腕”这几个字,等等乱七八糟不太贴合实际的悲凉想法。他心中一阵冲动,张口就说道: “好,我答应。” 说着,阿乌掏出一颗药丸子,不由分说喂进了老人的嘴里,按住马自芳胸口,迅速往下送去。马自芳不由自主的咽下,被憋得脸色一变,但是心里却是一宽。 不过,马伏芳马上看清,这不是阿乌手中那一粒。 阿乌不好意思的苦笑:“我身上没带合适的丸子,只能先给你服一颗护住心脉,回头再给你配。” 马伏芳想想也是这个道理,阿乌怎么这样凑巧,手上恰好有解自己毒的解药? 老头岁数大了,极看得开,也就呵呵一笑,骂道:“狡猾!” 不过心里因此多了几分希望。在马自芳面前,一个狡猾的人,总比一个厚道的人胜算更大吧。 “你想个办法,让我的手腕有力些。”马伏芳说。 …… 一份契约,一封短信,匆匆写就,马伏芳让阿乌将他的小指刺破,按上手印。 “嗯,只有我儿才知道,我按手印时,并不是循常规按食指,我的小指,最具权威。同时也说明,这是我自己自愿按的,并不是被人胁迫的。” 阿乌瞠目,小小一个按手印,原来也藏着陷阱。这样的人,和白皑人做生意,大概是不会赔本的。 “我配完药,会尽快送回来,你不要着急,也许时间会很长。你先忍耐,不要露马脚。找到合适机会,我才能救你。记住,我的样子,并不是你现在看到的这幅面孔……” …… 叮嘱完马伏芳,阿乌飞速的出来。 叮嘱马伏芳的话言犹在耳,但是当阿乌悄悄翻出马宅,在黑暗的街上差点与一个人相撞时,阿乌还是忘了自己说过的话——他已经不是自己的面孔了——直到那人怪异的盯着他的面孔看时,阿乌才猛地醒悟过来,自己现在的样子,是白板脸的样子。 那个人明显有些诧异的看着阿乌,令阿乌一阵极不自在。 阿乌赶紧掩面走掉。 可是身后仍然能感觉得到那人的目光。 () 第120章 狭路相逢 只几日时间,马家的奇怪驼队就出发了。 可见他们是心急的。 但是让阿乌失望的是,白板脸并没有随队出发。 一想到白板脸,阿乌就想到了昨天夜里,自己在马宅外面遇到的那个人,顿时又觉得浑身不自在起来,仿佛有什么东西黏在自己身上,又像有谁的目光一直阴恻恻的在什么地方盯着自己。 这种感觉很不好,阿乌心里涌起紧迫感。 他心里还惦记着马伏芳到底有没有给他们写那封信,现在是否还安全,于是急匆匆配好药,又潜往马家。 不知是阿乌心中有鬼、过于敏感,还是因为他对马宅格外关注、一丝一毫变化都看在眼里的原因,阿乌觉得,现在马宅连外围,宅子外面的街道、附近区域,都加强了控制,多了一些常人不易觉察的“暗岗”。 这些暗岗,一般人大概根本觉察不出来,但是阿乌却明显觉得不对。 马家的防备更加的严密了。 阿乌心中暗自着急,看来马宅这里最近要有什么大的动作,可是自己还是没有摸到头脑,没找到“朱雀皇孙”。 为避开这层层暗岗,阿乌颇费了一些时间,好在就像阿乌自认为的,他是精于此的,所以,最终还是如愿跳了井。 按照上次闯出来的路数,阿乌闪身进了那个地下房间。 如豆的灯下,马伏芳正瞪着双眼看着枯燥的洞顶,忽然看见阿乌来临,不禁喜出望外。 阿乌喂他服药,同时低声询问马宅是不是最近有什么大事? 马伏芳说:“既然你说驼队已经出发,那么最近的大事,就是与白皑人联络接头的事情。一旦他们与白皑人接头成功,必然会需要大量货源,你得尽快赶往青城,与我儿联系,让他想办法拖住仓库内存货,断了马自芳的货源。这样,他们无货可供,联系上了白皑人也就白搭。白皑人,那是不见兔子不撒鹰的。” 阿乌点头。但是,他觉得,马宅的氛围,好像不是这样一件事情。只是马伏芳也说不上来了。 解毒不是一日之功,阿乌跟马伏芳交代了服药以及隐藏的方法,又低声商量了下步的计划。 …… 这一次,阿乌办完事情就匆匆而返。 他没敢继续探索地下通道。 他已经三次使用同一种方法进入地道了,从专业上来说,这是一个忌讳。 一件事情,如果前三次都是成功的,那么,第四次你就一定不能再使用它。 这是他们这一行不成文的规矩。 也许只是迷信,只是心理作用,但是,对于时刻踩在生死线上的谍子来说,错一步都会万劫不复,所以,即使只是迷信,大家还是没有谁敢突破。 阿乌自认自己是个优秀的谍子,所以,他也认真遵守这一规矩。 尽管,他还是要想办法引蛇出洞,但是他需要等待一个契机,一个马自芳和白板脸不在马宅的机会,那时,他会再次进入地下通道采取行动。 但是,最近他需要消失一段时间。 他再次从菜窖井出来。 用时很短。 的确,事情很顺利,顺利得几乎不像是真的。 阿乌翻墙落地后,刚走了几步,忽然看见前面拐角处走来一个人。 一个穿着普通、毫无特色的路人。 普通到人人都可以与他擦肩而过而毫不在意。 但是,在与他擦肩而过时,阿乌……很紧张。 他心里警铃大作。 半夜三更,寂静的街道,正在翻墙而出的时候,忽然冒出这样一个人,阿乌不确定,刚才这人在哪里?有没有看见自己刚从高墙上滑下来? 更何况,这人身上的气息刺痛阿乌的眼睛。 这个突然冒出来的人令阿乌心头一沉。 但是,此时两人已经互相看见对方,撤退已经是不可能的。 此时宽宽的街道,犹如变成了窄窄的狭路! 而狭路两边,是万丈悬崖! 狭路相逢,阿乌已经不能退。 阿乌一如既往的“外松内紧”,心里紧张得绷紧了每一根神经,脸上却仍然云淡风轻,毫无表情。 愈紧张,眼睛里愈无情无绪。 愈紧张,愈专注,在他耳中,一切声音被放大,在他眼里,一切动作都变成了慢慢的分解动作。 世界变慢了。 缓缓的擦肩,冷漠的眼神……冷漠的互不注视,马上就要擦肩而过。 忽然,就在错过的那一瞬间,那个人不经意的,不起眼的,将佝偻在胸前的右手手指轻轻一翘,一双普通的手立刻具有了柳的柔弱、花的美感。 阿乌低着头,眼睛的余光看着这只手明明极快速、却偏偏感觉极缓慢的绽放,心中迷茫、恍惚,这是攻击的前兆? 在阿乌的迷茫之前,阿乌的右手忽然极其自然的,随着步幅摆动到胸前,拇指和食指自动对在了一起,对准了那只柳一样柔弱、花一样娇美的手。 两个人未发一言,眼光也没有一丝纠缠,只有几根手指,在黑暗中,在不为人知中,私自做了个小动作。 然后,擦肩……而过。 右手的手指还捻在一起。 然而,阿乌自我意识控制之下的左手,几乎就要摸上刀柄,砍人夺路,因为,它感到了强烈的杀气。 但是他的右手,却自动的、天真的拈了一朵并不存在的花。 然后,对面那人,就被这朵小花征服了、“打”败了,一言不发的走了,远去了,没入了黑暗中。 阿乌肯定,那人并不是寻常路人甲或者路人乙,他在这里的出现,也不是顺路经过。 他是马宅的外围守卫之一。 他前一刻几乎就要将自己刺于墙下。 但是,后一刻他没有。 为什么? 阿乌摸了摸自己的脸。 脸上一片僵硬。 他忽然醒悟:这张脸!并不是自己的脸,他做了一张模仿白板脸的脸。 对面那个杀气极重的人,当然是认识白板脸的,所以,他没有杀自己。 一念及此,阿乌暂时放下心来。自己早就说,模仿这张脸,也许是有些用处的,没想到真的用上了。 可是,阿乌的头脑中,却不停地出现那只柳一样柔弱、花一样娇美的手——手的形状,而他自己,总是不由自主伸出右手,拇指和食指轻轻一搭,指尖笑眯眯的对着那朵花。 他叹了一口气。 是的,令他苦恼的是,他的右手这样做了,但是他自己的心,不知道为了什么。 () 第121章 夜之花 阿乌并不认为自己的手指无意中做了一个动作、对面那人就敛去了身上的杀机、平和而去,那一定是有某种意义的。 老莫达曾经说过,越是无意中想起来的事情,越容易帮他想起所有的事情。 那么,这是无意中想起来的小手势,意味着什么? 阿乌从无意识中惊醒! 是不是自己知道他们的一些什么?——比如这个神秘的手势,比如……知道他们要做谍子,所以跟抢着他们做? 自己怎样才能知道如此隐秘的事情?当然是因为……自己是他们中的一员。 曾经。 否则,不会有其他解释,为什么自己知晓他们如此多的事情,包括这些见面的小细节。 回顾他曾经得到的关于自己的一些碎片,阿乌慢慢还原着自己的面目: 自己曾经是东宫旧人,因为旧太子被废,怀恨在心,于是加入了一个以朱雀旧部为旗帜的反青鸢组织。然后,基于不太清楚的什么原因——这必定是一件极大地影响了自己的大事件,由于这件事情,自己与这个组织反目,分头做起了谍子。 如今,这个组织慢慢开始露头了。 车马行、七剑联盟都是这个组织的成员,甚至是外围成员,而熟青马家则因为与白皑国的关系的缘故,是一个较近的成员。 组织的最高领导人,“朱雀皇孙”,就是通过熟青马家在遥控一些事情。 阿乌猛地定住了身形。 …… 突破口。 他苦苦追寻的突破口就在这里。 他一直为找不到“朱雀皇孙”的下落而焦虑苦恼,可是此时他遇见了一个该组织的成员,而且该成员还不提防自己,这岂不就是一条很好的线索? 马自芳那里无处下口,那就从其他地方入手吧。 阿乌轻柔的一转身,化作一缕夜风,缀在那人身后。 令阿乌自豪的追踪隐匿技术,没有使阿乌失望,他果然紧紧的缀住了这个寻常而可怕的人。 一只大鸟无声的飞了过来,落入阿乌温暖的怀里。 阿乌轻拍它的后背。 …… 夜已经深了。 路上早已没有行人。 所以,当阿乌看到这个仍然灯火通明、香风拂动、人声喧哗的地方时,有些吃惊,有些恍惚,又有些后悔。 这是一座华丽的小楼,夜愈深,它愈生动。 它的牌匾上,写着“思思楼”三个大字。 这是一座青楼,白驼城最著名的青楼。 两天前,阿乌在跟踪马自芳时,还跟着他来过这里。正是那一天,阿乌跟了一整天,都没有发现马自芳的破绽,没有发现马自芳是在哪里和“朱雀皇孙”联络的。 如今,跟着那个看起来普通的、会翘兰花指的可怕人物悄悄进了思思楼,阿乌才叹息。 原来,自己竟然忽略了这个重要的地方。 原来,问题在这里。 …… 阿乌紧跟着那人进了楼子,守门的清秀小伙子对他微微一笑。 阿乌自忖,显然,他顶着的这张面孔是这里的常客。 阿乌保持白板之脸,进了楼。 幸亏白板脸是一张白板,不需要他做其他表情,否则,阿乌还真不知道该对楼里的人摆什么脸色才对。 楼里面丝竹声声、笑语盈盈,里面不少的宾客似乎还在热闹的喝花酒。 那人在二楼楼梯拐角处忽然不见了。 阿乌跟着上了楼梯,一抬头,看见二楼的雕栏上也挂着一架鹦鹉架子,一只鹦鹉正在上面梳毛,阿乌不禁微笑了。 …… 片刻后,一只华丽的大鹦鹉飞过走廊,跟着忙碌的姑娘们和小厮们在各个香风拂动的房间内出入,也没人在意。 酒正醇,花正香,谁在意一只鸟儿? 一会儿功夫之后,它就飞回到阿乌身边。 阿乌正挑了一个姑娘,进了一个包间。老鸨神色殷勤的布置酒水。 阿乌心中暗自感叹:原来自己对这一套……十分熟悉,十分内行。 然而一应布置完毕,阿乌就急着把房门关上。 一掌轻劈在姑娘后颈上。 姑娘软软倒下,阿乌把她放到大床上。 然后绕到床后隐蔽处,快速寻找起来,很快找到了他想找的东西。 那是一个不起眼的小孔,就在床后的层层帷幕下面、床头边上。 阿乌用一块抹布,结结实实把那一个小孔堵上。 阿乌拍拍手,幸亏自己是懂得这些青楼的伎俩的,否则这个带铜管的小孔,会把房间里的一切声音传回到想听的人那里。 这种小孔非常不易发现,要不是阿乌这样“内行”的人,一般不会发现。否则,客人们没有安全感,谁会来? 设置这样的偷听装置,倒不一定是青楼变态,而是另有他用。 青楼本是杂乱之地,可是越是杂乱,越是各种消息汇集之地。尤其是许多江湖人物喜欢在这种地方掩人耳目、交换信息。更何况,酒酣耳热之地,耳鬓厮磨的枕头边上,许多不易刺探的消息往往会暴露出来,所以,有这样设置的青楼,往往背后另有背景。 换句话说,这里可能有阿乌的“同行”。 把别人想听自己的渠道堵上了,可是,自己要想听听别人说什么,怎么办呢? 爷们已经把一个房间名告诉阿乌了。马自芳果然在这里面。 好在此时是夜间,思思楼的灯光故意做成昏黄暧昧的色调,看人不是很清楚,方便阿乌乔装打扮。 阿乌溜出房间,向一楼角落里一个房间摸去。 这个房间不像其他房间那样宽敞、华丽,只是简单、厚重、沉默,如同一个储物间。 阿乌轻声拨开门锁,极快的闪身进去。 房间里面竟然还有一道门户,阿乌凝重的打开这道门。 里面只有一灯如豆,光线更加昏暗。 昏暗的灯光下只有一人。 然而却有无数声音。 怪异的、变形的声音。 借着声音的掩护,阿乌一步就到了那人身后。 并没有劈他的后颈,而是将一块手帕捂到了他口鼻之上。 那人无声的软倒。 阿乌将他拨到一边,自己坐上他的位置。 一排黄铜的、敞口的“大喇叭花”出现在阿乌眼前,每朵“大喇叭花”都连着一根铜管,每根铜管都是从房间顶上传下来的。 房间里的声音,就是从这些“大喇叭花”里传出的。 阿乌一笑,将耳朵凑到“大喇叭花”边,侧耳倾听。 () 第122章 玩的就是心跳 阿乌直接去听标着“思君”标签的那朵“大喇叭花”。 “思君”就是马自芳所在的那个房间的名称。 其他的,阿乌也不想听。 不出所料,“思君”里面并没有丝竹之声。 只有几个人断断续续的说话声,有马自芳,还有两个陌生的声音。 说的都是熟青货源、驼队线路等事情,大约是说,现在时间紧迫,已经出发的驼队会走一条路途艰险的捷径。 阿乌暂时听不出什么问题,不免有些郁闷。 突然,马自芳接下来的一句话使他眼睛放光。 “此次事关重大,路上的防卫力量就靠守夜人了。” 有个人说:“这个早已经联系妥当,他们的人已经跟进去了,但是这人是匿名的,我们也不知道驼队里究竟哪一个是守夜人的人。不过,这也是他们的老规矩了,不用怀疑。” 阿乌抑制着心中的激动,在听到“守夜人”这三个字时,他脑海里马上浮现出今夜路遇的那个人,以及他的兰花指。 小猪说过,“守夜人”都是顶尖刺客,难怪那个兰花指给人的感觉杀气逼人。 耳中又听见马自芳咬着牙说:“虽然他们说,保人不保货,只肯保证人的平安,不负责货物安全。但是对我们来说,只保人的平安就是一条最低线,至少能保证我们的人能见到使团的人。” 那人苦笑说:“这还是格外破例了,本来他们是不接押队这样的活儿的,嫌苦,挣钱不够容易。只是据说他们守夜人的老祖宗出来了,才破例接了咱们的活儿。” 阿乌点头:果然,他们借着驼队的行商,去联系白皑人了。这是要开始卖国了?只是那张布防图还在自己手里——不对,还在小猪手里,小猪是绝对不会将它交出来的,他们是凭什么和白皑人交易呢? “守夜人”混进了驼队,而驼队还不知道是哪个?怪不得,小猪家的黑衣人中就不知不觉混进了守夜人,并参与了刺杀朝廷命官白图的事情。 还有,“守夜人”的老祖宗出来了?在白驼城吗?那将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 阿乌把耳朵更近的贴在了“大喇叭花”上,他渴望听到更多“守夜人”的事情。阿乌脑海里立刻出现了一个老态龙钟但是两眼精光的老者形象。 正在遐想,忽然几声惊呼以及呼喝声响起: “什么人?” “是谁?” 似乎是有人突然悄无声息的闯进了马自芳的房间。 阿乌暗暗心惊:是什么人?能够悄无声息的闯进马自芳那个老狐狸的房间? 只听到几声破空之声,伴随着马自芳身边那人的轻笑声: “呔!朋友,怎不将脸儿转过来?” 这声音说的轻描淡写、调笑意味十足,难道来人是个女子? 但是阿乌知道,那几声破空之声极是凶险,出手之人十分厉害。 可是不速之客的一方却依然悄无声息,仿佛那几声凶险的破空声融化在了空气中。 一个平淡无奇、甚至有些木讷的声音说: “我谁也不是。不过,有一个人你们可能感兴趣。” 马自芳喝道:“哪个?” “马小车。” “马小车,马小车怎么了?”马自芳声调一变。 “马小车还活着。” “哈哈哈!”马自芳放声大笑。 阿乌却如坠冰窖。 马自芳说:“胡说!他的尸体我都见过了。” 那个平淡的声音说:“这消息来源绝对可靠……” 忽然,这个平淡之人惊呼一声,脚步声快速响起。 阿乌不知道房间里面发生了什么事,只有耳朵紧紧贴在“大喇叭花”上。 耳中却嗡的一声巨响,刺得阿乌耳中嗡鸣不断,十分难受,接着什么声音也没有了。 阿乌一怔。 他忽然反应过来。 那个传声筒,自然也是被人发现、且被堵上了。 阿乌飞快的把倒在地上的那人扶上椅子,坐端正了,飞快的给他嗅了一点解药。 百忙之中,阿乌还快速的在一排“大喇叭花上”听了一听。 自己包下的那个房间上,什么声音也没有。除此以外,还有一个房间无声无息,阿乌瞥了一眼标签。 然后悄悄溜出房间,消失了。 …… 下一刻,阿乌已经上了二楼。 他躲到一根柱子后面。 正好看见“思君”厅内闪出一个人影,身法十分飘逸快捷,几闪之下,就不见了人影,阿乌只来得及看见一个普普通通的背影。 这样的背影最难辨认。 是谁? 是谁能够笃定的说出“马小车没死?” 是谁能够发现那个秘密的偷听之处? 是谁此时溜得如此之快? 阿乌心里有一万个问号。 那人知道马小车没死,那么他知道马小车就是自己吗? 阿乌心情骤然沉重。 那种久不出现的“我为小鸟、人为大网”的感觉又逼上他的心头。 阿乌马上回到自己包下的那个房间,快速的将堵住传声筒的破布拿开,把那位还在昏睡的姑娘移近传声孔边,让姑娘轻轻的打鼾声送进传声孔。 然后,才心情沉重、脚步轻飘的再次溜出房间。 …… 思思楼里的丝竹声、笑闹声达到鼎沸。 这里的夜生活,正是最热闹的时候。 一个清秀的小伙计,提着一只大壶,穿梭在各个房间中。 他身上的衣服,大约有点大,袖子可能有点长,有意无意的盖住了他的左手。 这个伙计,自然是阿乌。 他已经果断放弃了白板脸的面孔,匆忙卸了妆,在厨房略做装扮,就成了一个清秀、新鲜的小伙计,下颌尖尖,眉清目秀,跟思思楼内其他的小伙计倒是风格很像,乍一看并不太能分得清。 然后打倒一个小伙计,剥了他的衣衫套上,转眼成了思思楼的小伙计。 在一个房间之前,他抬头瞥了一眼上面的标签,跟着前面送酒的人进了房间。 这个房间,就是跟他一样,堵住了偷听孔的那个房间。 里面一定有他的“同行”。 但是,房间内看起来一切正常。 一桌酒宴正在进行中。 酒筵非常丰盛,全是思思楼最拿手的酒菜,围坐的人也是一派富贵模样,大约是一群富商正在宴客。 唯独奇怪的是,坐在主客位置上的……是一个小小少年。 说他是少年也好,孩童也好,反正他年龄尚小,只有十岁出头的模样,身上衣衫却是寻常,并不像在座的其他人那样富富态态。不但不富态,而且还称得上寒酸,怎么看怎么像是寺丁的打扮。 偏偏在座的几个成年富商对这个小孩儿十分和善,甚至是巴结,乃至哄着这个小孩儿。 小孩儿明显有些不太适应,脸上现出扭捏、尴尬的神色。 那竟然是达达。 () 第123章 老头子说的总是对的 阿乌低下了眉眼。 桌上那个小孩儿,竟然是许久不见的达达! 达达出现在这个地方,是令阿乌最惊讶、气愤的地方。 是谁?竟然对一个小孩子下手? 阿乌低着头,静心屏气,只用眼睛余光扫着在座的人。 坐着的共有5名富商,立在桌后服侍的还有两名伙计,却没有姑娘们相陪。 其中两名富富态态如发面白馍,四十多岁,一名相对干瘦,两名普普通通,说不上胖瘦。五人均是服饰讲究,非丝即毛,不过分也不低调,是清清楚楚、一望而知的商人。 由于位置的原因,有三人的面孔阿乌可以看见,有两人只能看见后背。 这些人都是一望而知的商人,然而,却是阿乌一个都没见过的。 阿乌自信自己的记忆力过目不忘——当然,失忆除外。何况,前两天,常家刚刚举行过大型夜宴,邀请了白驼城一多半的富商,那些人阿乌只见过一面,就可以记得清楚。所以,阿乌很确定,这几位客人,全都是自己没有见过的。 而坐在次位上的那两个背影,也是普通富商的背影,富态如面团,是商人最常见的背影,阿乌一天不知见到多少个。 阿乌殷勤的想给全桌添上热茶,马上就被一个老实伙计手疾眼快的接过去了,这个伙计浑身毫无特征,唯一的特征就是“老实巴交、没有特征”,然而他反应相当迅捷,滴水不漏,他接过茶壶,然后微笑着示意阿乌可以出去了,阿乌竟然没能再向前迈一步,更不用说看清那些人的面孔了。 阿乌谦卑、腼腆的笑着,倒退着出了房间。 只是,一只跟着进来的鹦鹉跳上了屏风后的帷幕上,却无人注意。一来,思思楼的鹦鹉原本就喜欢在各个房间飞窜,客人都习惯了,二来,一只大鸟而已,飞进帷幕中,和花花绿绿的丝绸混在一起,倒也不容易觉察。 大鹦鹉飞进帷幕中,首先按照阿乌说的,用嘴巴把那团布悄悄叼了出来。 …… 富商们脸上带笑,一边品凭着思思楼的菜肴,一边亲切的与达达说话。 达达却什么也不肯说。 “达达,你一直住在十六寺,一定是个寺丁了?” 达达马上想起阿乌为他赎身的事,嘴角不由得带上一点弧度。想到阿乌,他忽然想说一点点话。他学着阿乌的样子,简洁而深沉的说: “曾经。” 在座的富商听到达达嘴里吐出这两个字,大喜过望。 他们也没有想到这个小孩儿这样难对付,小小年纪,居然会徐庶进曹营一言不发。其实,他们不知道,达达只是……见小猪骗人的次数多了,已经天然对骗子有了免疫力了。是的,达达坚信眼前这些人就是骗子。 不是骗子,能把自己从十六寺里掳到这里来吗? 一个抽着旱烟的富商笑眯眯的说:“曾经?那就是说,你已经赎了身了?” 他兴味盈然说道:“让我来猜一猜,谁替你赎的?是阿乌,对不对?” 说到这里,他哈哈大笑起来。 笑得堂堂正正,笑得如沐春风。 在他的笑声中,达达的小心情如冰雪融化,眼中流露出“猜得真准”的神情。 身后立着的老实伙计心里笑了笑:嘿嘿,再狡猾的小狐狸也斗不过老猎人。如沐春风?嘿嘿,谁不知道,抽旱烟就是自己的主子在思索问题时的表现?这个大佬在宴客的时候从不抽烟,他只在审人的时候才抽烟。 所以,那名富商和达达聊的天儿,在老实伙计看来,句句包含深意。不管达达这个小孩子回答或者不回答,富商都能从小孩儿的神态中了解一二。这点读心术的功夫他是绰绰有余。 “阿乌这个名字挺有意思的,是他自己取的吗?”春风胖富商继续聊天儿。 而达达想着,这些鸡毛蒜皮的琐碎事什么也不能说明,况且,爷爷已经死了,死无对证,于是逐渐放松了警惕。 “不,我爷爷给他取的。” “哦,为什么叫这个名字?” 达达没回答。因为他牢记,上次他把阿乌失忆的消息告诉小猪时,阿乌是多么的愤怒。所以,他不再告诉任何人为什么。 可他没想到,此时他的不回答,以及他随口说的几句话,不但使人没有得到他应该知道的消息,反而被引上了另一个方向。 “是因为……乌鸦吗?”胖富商大胆求证。 达达毕竟是个小孩儿,根本想不到一条小狗的名字里有什么玄机。 “不,恰恰相反,是因为阿乌叔叔叫阿乌,所以才把小狗叫乌鸦。” “哦?”富商眼中又发出闪光,他狠狠抽了几口旱烟。 乌鸦啊。 那笔巨款的取款密押,就是乌鸦。 “阿丁,再去拿一些点心,还有水果,给达达尝尝。还有,这孩子身上的衣服根本不合身,你去找几件适合他穿的衣裳来。”富商转头对身后的伙计说。 富商一边抱怨道:“阿乌真是小气,带着那么多钱,也不请达达吃点好吃的,起码换身合适的衣裳。我最看不上他那小气的样子!” 达达终于忍不住,辩解道:“阿乌叔叔不小气。他把我们赚的钱都归我。” 胖富商瞪大了眼:“你们还赚钱?他拿着那么多钱,还不够?”这会儿富商是真心瞪眼,不是演的。 达达说:“阿乌叔叔说,有了钱,才能获得真正的自由。否则,你就只是从主子的皮鞭下,到了生活的皮鞭下。” 达达觉得这句话说的特别好,简直打开了他眼前的另一个世界,所以忍不住向这群富商炫耀。 胖子富商瞪着的眼就不曾眨动过,心想:难道,这就是理由?这就是那人冒险取走那笔巨款的理由? 那句话,是他的语气,他的风格。胖子富商相信,他一定也是这样想的。他能这样想,不足为奇!那么,一切都对上了。 好久之后,富商才眨了眨眼,自言自语道:“老头子又一次什么都想到了。唉,老头子说的,总是对的。” 富商再次对老头子佩服的五体投地,这就是天纵英明吧,他总是把什么都算到了,哪怕仅仅是一个小谍子。 富商忽然觉得有点冷。 他竟然无意中,从小孩儿这里找到了那人的作案动机。 原来想着绝无道理的事情,忽然有了一个理由。 有了作案动机,那么,他下一步要干什么? 富商忽然想到了他最后出现的地方,不由得沁出了冷汗。那是小口子,出了小口子,过了山外山,就会出了青鸢国界了。他要逃到白皑去,举手之劳。 “什么老头子?老头子是谁?他说什么了?” 达达问。 他只觉得这个胖子富商的脸一下子变得冰雕一样寒冷,就像从春天变回了寒风呼啸的严冬。 () 第124章 小楼故事多 随着达达身子的软倒,胖子富商的脸色更加严峻,再也没有一丝笑容。 对达达嘴里透露出来的信息,他已经做出了最直接的反应。 “把这小孩儿带走。” 一个富商站起来,把达达抱在手上。一旦站起来,他身上的气质陡然变了,不再像一个富商,而是更像一个……稍微圆胖些的杀手。 “怎么处理?”他请示道。 “按照惯例处理!”胖富商不耐烦的说。 那名富商带上门,出去了。 “那件事?”又一名富商站起来,拱手请示道。 “你们自己看着办!”寒冬中的胖子富商心情明显不好。 请示之人不敢再说什么,躬身出去了。 …… 重新在一楼偷听的阿乌大惊,不知道他们要怎样处理达达,顾不得探听消息,先救达达要紧,连忙赶了出来。 此时夜已经深了,思思楼的喧嚣渐渐歇息,楼道里几乎已经没有人了。客人们走的走,散的散,剩下的,也都要入睡了。 灯光更加昏暗。 阿乌习惯性的在路过楼梯时先抬头看楼上,这一看,他的脚步忽然一僵。 两条黑影,正从楼梯上方略过。 阿乌略一思忖,放弃了立即出门,他手臂一长,搭在了楼梯板壁上,直接粘在了楼梯下面,从楼板的缝隙里观看这些人。 两条黑影,脚步落地快捷而无声,向着二楼楼道拐弯处摸去。 阿乌听着极轻的脚步声,心中暗暗计算着:往马自芳的房间去了……马自芳的仇人中,阿乌只能想到十六寺里的那个买办。但那个买办,不太可能在马自芳的地头上动手的。 马自芳的仇人,还有常家,自己怎么忘了?但是,常家今夜并没有动手,这一点阿乌清楚。而且,常家似乎不知道马自芳与思思楼的关系。 脚步声离马自芳的房间近了……过了。 原来不是去找马自芳麻烦的,不是马自芳的仇人。 阿乌继续倾听。 脚步继续前进。 向着劫掠达达的那个房间。 这些人都是江湖人物,能惹来江湖上的恩怨,也是在正常不过了。 阿乌等着看,是什么样的江湖人物,来动劫掠达达的那些不明身份的人。通过这两个刺客,他也好简单判断那些十分像富商的伪富商到底是什么人。 脚步声再次近了……也过了。 竟然也不是去找他们的。 阿乌暗道:难道,这座香风拂动的小楼里,还有第三方江湖人物? 这个思思楼里的故事,看来很多,值得常来看看。 他们要去对付什么人? 脚步声继续轻响。 阿乌脸色忽然变了。 他忽然发现,那脚步声,正向着……自己包下的那个房间扑过去。 阿乌心中一寒。 原来是针对他的。 他不知道自己哪里出的问题,但是总归是他暴露了。 暴露到谁的眼里了呢? 阿乌马上想到,刺客不是针对马自芳和伪富商的,那么,也有可能就是他们派出来的人。 而自己与劫掠达达的那些人素昧平生,今夜是第一次发现,不太可能是他们的人。 那么,很可能就是马自芳的人了。 他马上想起了他连续进入马宅地下通道,出来时遇见过的那双令他心悸的眼睛,以及今天夜里遇见的兰花指。 阿乌心里猛然醒悟:看来,问题就出在这上面了。 难道,自己这样倒霉,在这个地方碰到了白板脸本人?!任是谁,碰到有人假扮自己的模样的话,都会立刻起疑的。 何况,白板脸本身就是个十分谨慎、敏感的人。 阿乌不由得立刻后悔自己太太大意了,竟然能够做出连续几次假扮白板脸的昏招,所以很容易被识破。 后悔也来不及了,幸亏此时的他早已经不是进门时的面孔和装扮了,他此时也没有在屋里。自己的运气,真的不是一般的好。 不容他再犹豫,趁着那些人进门的机会,阿乌赶紧悄悄溜之大吉。 阿乌离开思思楼后,并没有马上回自己住处。 他还来不及细细思考眼前的一切。 他鬼魅一样折向了十六寺。 他不放心达达。 原本,他想与这孩子彻底断绝联系,希望他能走上一条相对阳光的道路,没想到这孩子还是因为自己的缘故被人盯上了。 既然如此,还不如直接把达达救出来。 趁着今夜有人劫持达达,他再浑水摸鱼一把,去把达达“偷出来”,也好转移一下别人的线索,让人想不到达达到底被什么人劫持走了。 …… 阿乌来到十六寺的时候,达达已经被放到自己房间的床上了,正在昏睡不醒。 阿乌试了试,达达大约是中了某种迷药,他马上喂进达达嘴里一颗药,然后顺手牵羊,把达达背了出来,回到了住所。 …… 而思思楼里。 胖富商挥挥手,让其他人也撤走,只剩下那个老实巴交的伙计在身后。这伙计如此老实,却被富商单独留下,足见他的特殊。 胖富商吸着旱烟,旱烟一明一灭,他的目光也幽深如鬼火。 “阿丁,你是咱们第一拨到白驼城来的人,你见过他,你怎么感觉?” 阿丁皱着眉头,凝神思考了片刻,才说: “他是一个非常狡猾、非常令人迷惑的谍子,而且胆大,疯狂,超出常人思维。他看起来无害,但是他身边很快就死掉了一个天下剑神、一个朝廷命官、一个部落大谍,还有朝廷使团团长。而且,我们跟踪他到现在,他竟然没有让我们抓住一次小辫子,没做任何有价值的事情。” 胖富商瞅了他一眼。 阿丁马上醒悟道:“哦,不是,不是跟踪到现在,而是跟踪到十多天前……是属下办事不力,把他跟丢了,以至于咱们……已经断了线索。” 阿丁低下头,痛心疾首。 真的是他大意了。他原本以为,那个谍子,就在他的手心里的,因为谍子在明,自己在暗,谍子并不知道谁在监视他。许多人都想利用这个谍子、抓捕这个谍子,自己曾是离他最近的人,谁知,竟然让那个谍子稀里糊涂的消失在暴风雪里了。 一段时间以来,已经有多路人马投入到寻找那人踪迹的行列中,但是那个该死的谍子,竟然出乎意料的再也没有露面,这样一个大活人,就像气泡一样,凭空破灭,不见了。 也使他的计划,就像个气泡一样,凭空破灭了。 更可怕的,阿丁心里忖度道:恐怕,这人的消失,也使老大的计划,像气泡一样破灭了吧? 千里追踪,全国布局,胜券在握……谁知,一切计划,竟然在白驼城这个风雪小城,被冻成了冰。 () 第125章 杀无赦 富商的白脸,犹如冰山。 从小孩儿达达那里无意中得到的信息,他必须要做出反应,并重新评估。 其实许多事情并不需要太多的佐证,他找到了谍子取出巨款的动机,就等于找到了一切。 谍子要逃走,要去白皑国! 他心里已经做出了判断,但是他还想最后理一理线索。 他没有说话。 阿丁只好继续说: “在暴风雪里丢了他的踪迹之后,十多天前,大暴雪期间,根据咱们的情报,曾经出现在白驼城的那个重伤之人,很可能就是从东风手里逃脱的他。只是我们的反应慢了一点,他很快就离开白驼城了,再也没有留下痕迹。” 富商的眼睛里闪现出玩味的光:“你认为,他会让那个给他看过伤的大夫还活着?” 阿丁说:“呃……我们也不知是出于什么原因。但是大夫所讲述的身体特征,是符合他的。姓王的大夫已经答应,如果再次看见他的话,马上通报我们。” “那么,他回白驼城干什么?” “大概取那份布防图。” “搜捕营从他身上搜出巨款了没有?” “似乎……没有。” 胖子富商心里冷哼一声。 阿丁继续说: “后来我们也调查过当时收留过他的常家少爷,这少爷的确是伤了腿,在家卧床养伤,他身边的人,都是山右老家带来的老伙计,没有生人。 那日他们常家开夜宴,咱们的人也进去观察过,没有什么异常之人。 夜宴的同时,常家袭击了万里车马行,出手的是房向阳的前师兄史庆明和王家账房。这只是一次寻常的复仇,没有特殊线索。 同时,那天夜里卖尸体的人没有找到,但是,应该是个图钱的骗子,而且与常家无关。 所以,常家应该不知道他是什么人,也没有长期收留他,只是寻常的一次偶遇。常家与车马行的冲突,也是起源于常家少爷车祸的一次普通冲突,与车马行的背景无关。 目前,白驼城内,以常家、车马行、马家为主要参与者的纠纷和混战,应该是纯粹私仇与商业上的混战,与他,也没有关系。” 老实人阿丁口若悬河,看外表,倒是看不出来老实的他,能有如此严密的逻辑和如此清晰的口才。 富商闭目沉思。 老实人阿丁说:“我们也曾经秘密抓过几个疑似的卖尸体的人,不过,也没有问出什么。总之,他……他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找不到了。” 胖子富商问道:“怎么,你认为他现在死了?” 阿丁笑道:“这个……以您的判断为标准。不过……属下以为,他即使活着,也跟死了差不多了。” “这话怎么讲?”胖富商不动声色。 阿丁觑了觑胖富商的脸色,笑着说:“剔除事情本身,我觉得吧,这个谍子不知道为什么,他的表现有说不出的怪异,我只能说,要么,他的演技太好了,要么,这人有毛病。” 胖富商也不睁眼,只说:“嗯?” 其实,他心里在冷笑:异常,大概就对了。 阿丁道: “最主要的是他的眼睛。他的眼睛里多数时候似乎……魂不守舍,不知有什么东西在困扰着他。以至于韦应保这样的搜捕老手,一开始也没看出他就是他们要抓捕的谍子。 他心不在焉,有一些很反常的地方,屡屡犯错,完全超出了一个谍子能活下去的底线……” 阿丁说: “比如今天晚上那个小孩儿人质。谍子和这个小孩儿相处了那样长的时间,最后谍子身份曝光,竟然也没有杀这个小孩儿灭口,其实他只要杀了这个小孩儿,我们就什么也得不到了。这不能不说也是一个错误。 一个屡屡犯错的谍子如果长时间没有任何信息的话,干我们这一行的都知道,那他很可能是死在什么不知名的地方了。 作为一名谍子,他不可能,也不应该在此时如此风云激荡的关键时刻不出现,这是不正常的。因此,属下判断,他死于我们不知道的阴沟的可能性,十分大。” “不,他没有死。”胖子富商马上打断阿丁的话。 阿丁一惊,问道:“老大,理由?” 胖子富商说: “他并不是长时间没有信息出现——他的尸体不是出现了吗?这就是他的信息。 这具尸体传递了什么信息?它传递的信息就是:这具尸体不是他!你看,最关键的身体部位:脸、左手,都已经没了,难道是巧合?” 阿丁说:“我们得到的信息说,他的尸体被野狼啃过。” 胖子冷笑:“野狼看得懂搜捕营的文书?专门啃这些身份证明部位?这你也信?” 阿丁:“巧合……也不是不能有啊。他身上还有野狼咬不烂的东西呢。” 胖子怒道: “你是说那枚铜钱?他们不仔细,你这么个老手,怎么也不仔细?你没留意他身上那枚铜钱是什么时候的吗?咱们的情报是,他身上带着一枚从不离身的铜钱,铜钱是康宁通宝,是三十年前的铜钱,现在这一枚却是熙阳通宝,恐怕前天是刚从集市上换来的!区别大了去了!” 阿丁擦擦汗。他心里早就怀疑那谍子似乎还活着,但是疑云太多,没经胖子的权威推断,总不放心。此时胖子话音刚落,他心里一块石头也落了地。 胖子继续发怒: “在白驼城,知道他信息的人并不多,我们算是一拨,搜捕营算是一拨,可是搜捕营的人已经死光了,那么,除了我们,还有谁知道他的信息?——当然是他自己。这个人还活着,就是不知在哪儿看我们笑话! 他不但还活着,他八成就在白驼城!你们这些饭桶,去,加大力度,把他找出来,杀无赦!我一脚踢死他!” 阿丁只能唯唯:“是,是。” 一通怒火之后,烦躁的胖子把阿丁也踢出去了。 他的怒火还是不能熄灭,他把旱烟倒掉,狠戾的自语道: “静默时代结束。” “既然果真如此,按照老头子的策划,开始启动第二方案!” () 第126章 第二方案 胖子重新装上一锅旱烟,独自坐在椅子上抽了起来。 在真正启动第二方案之前,他强迫自己慎重思考。 他渐渐安静下来。 屋子里烟雾更加浓重,胖子恍然不觉。 此时屋内已经一个人也没有了,就连贴身护卫也没有了,他的眼睛才有一点迷离,以及一股汹涌恣肆的愤怒和不知名情绪。 这情绪如此复杂,也只有他这样复杂的人,才能产生。 这情绪如此强烈,也只有他这样强力的人,才能拥有。 这强烈的爱憎,总之,别人看不懂,翻译不出来。 他平时,也从不流露。 此时一旦冲破心防,就是汹涌澎湃。 以至于他低低的咒骂起来。 他确实很愤怒。 “实施第二方案”,看似是他果决之下的决定,其实他已经被逼入了墙角,事实上他并没有多少选择余地了,时间不多了,而对手又太狡猾。 他必须完成自己的使命。 要完成这个使命,就必须有人死。 现在看来,谍子已经失去存在的意义,他身上又有重要的东西,就要必死。 如果他们能抓得着他的话。 他们必须要抓住他。 …… 有第二方案,自然是有第一方案的。对于一个目标,老头子胸中,从来不是只有一个选择。 第一方案与第二方案一样,都是老头子亲自敲定的。 那些人都说自己厉害,他们都害怕自己的杀戮,殊不知,老头子才是自己这群人的大脑。 这一次,为了真正的实现目标,以至于,这个目标到底是什么,天下没几个人知道,只有老头子、他以及寥寥几个人知道。 偌大的组织为这个目标服务,除了他之外的其他人,只知道有第一方案和第二方案。 删繁就简,简单说,为了那个目标,阿丙和阿丁等人,同时在跟踪两条线索,其中,阿丁等人跟踪的是这个谍子,要通过这个谍子,追索出背后的人物和集团,这就是第一方案。 阿丙等人跟踪的是江南的谋逆案,本来是在江南,谁知跟到了西北来,与谍子案相交叉、纠缠,成为渐渐浮出水面的、与谍子紧密关联的一个平行集团,由这个集团,也能追索出背后的利益集团,这就是第二方案。 在任务起始之际、事情只有萌芽的时候,在两条线索理顺之前、只有谍子信息的时候,谁也没有想到第二个平行集团会自己出现——老头子想到了;在追踪碟子追得很起劲儿的时候,谁也没有想到谍子会逃跑——老头子也想到了。 所以,老头子是五百年才出一个的天纵英明的人物,胖子认为,天下所有的智者加起来,也赶不上老头子的一根小指头。 能遇到一个英明神武的上司,是一个人的福气。对老头子他早已誓死追随,几十年甘为马前卒、门前狗、架上鹰,这一次,也一样。 老头子派他亲自到白驼城里,就是要千方百计完成任务。因为,这也是老头子大棋局中的一步而已,后面,还有更浩大的事情开展,所以,他必须完成,还必须快速完成。 既然第二方案适逢其会,那就马上启动。 第一方案目前已经入到一个复杂的境地,实际上还没有直接的证据表明失败,他只是凭着自己的头脑以及多年的经验,判断那谍子要溜之大吉,要逃亡白皑,按说,他需要证据,需要亲自核实,但是,他的时间不多了。老头子让他亲自到白驼城来,就是因为时间不多了,他……等不起了。 那谍子沉入水底的时间太长了,长到连他都等不起了。 他心里很是唏嘘。 而且,没有人知道他的愤怒,他一定要亲手抓住那个谍子,他要把他……五马分尸、大卸八块,亲手送到阴曹地府去。 …… 夜已深。 胖子才挽起袖子,自己给自己磨墨,摊开一张纸,悬腕静气,要给老头子写信。 既然要开启第二方案,当然要向老头子汇报,并且需要老头子许可和配合,他们才能在这昊京与白驼城之间,下一局好大的棋。 棋盘早已摆好,局势的发展走向,也在预料之中,现在需要一些人慢慢出现,自己走到棋盘上来。 要使这些人出现,他现在需要一个关键的引子,这个引子就是:重启白驼城与白皑使团的贸易。 这是一个爆炸性的消息,肯定会带来巨大的反应,尤其对于经商的人来说。但是在胖子笔下,这个消息,只是一个引子。 这是早就预备好的方案,没有什么好啰嗦的。 …… 面对这洁白的信纸时,胖子的脸已经自然放松下来,既不是阳春白雪,也不是寒冷冰峰,变得庄重、认真、亲切。 说完正事儿,他又不嫌啰嗦的开始写自己这些天在白驼城的见闻,商铺如何,民俗如何,饮食如何,以及富商的八卦、十六寺的故事、白皑人的传说。 写完之后,他却把这些信纸收好,藏了起来。 只写了一张小纸条,放进了一个拇指大的小小竹筒。 …… 黎明时分,一只大鸟从思思楼飞上夜空,消失在黑暗中,不知飞向了何方。 出巡的更夫揉了揉眼睛,怀疑自己把什么鸟看成了红鹰。 “怎么会有红鹰呢?真是眼花了。” 与此同时,胖子富商揉了揉手腕,涮了毛笔,准备休息了。 “我去!这是什么?”在接近床的时候,他忽然发现床上帷幕下有一件斑斓的可疑物品! 一柄黑色的弯刀瞬间出现在他手中。 那可疑物却仍然一动不动。 黑色弯刀逼近可疑物。 挑起可疑物。 原来,是一只鹦鹉,是思思楼里那只到处乱窜的鹦鹉,不知何时到自己这边来了。 胖子哑然一笑。 摸一摸鹦鹉身上还温热,不知死活。 回头看看自己房间里缭绕的烟雾,才明白是烟雾把这只鸟熏死了。 鹦鹉如此害怕烟熏?真是好笑。看来,自己真的要考虑戒烟了。 看着被这只鹦鹉啄得乱七八糟的帷幕,想来临死前它十分痛苦,胖子心中歉然。所以看到被啄出一半的堵在偷听孔上的丝绸时,胖子心中顿生荒谬感。 好在自己真正机密的话语,声音压得很低,相信离自己身边稍远些就会听不清,何况这个小孔。 胖子摇头,打开房门,四望无人,才鬼鬼祟祟的把鹦鹉仍在二楼的窗台上。希望老鸨不要发现鹦鹉是自己熏死的。 …… () 第127章 达达的梦境 达达做了一个复杂的、长篇的梦,他梦见了阿乌。 他心中清楚的知道这是一个梦,因为他已经多次在梦中与阿乌相见了。 自从他带着小猪的信息返回十六寺后,按北山大法师的吩咐,他就一直呆在那里,等小猪的消息。 前一阵接到小猪传信,仍然没有阿乌的消息,但是小猪要他在十六寺继续等待,小猪可能会回到十六寺。于是达达就在寺里安心住下来,并找了几位上师学习认字、读书。 他牢牢记着阿乌对他说过的话:自己想做的事情,就要抓住一切机会努力去实现。 阿乌就像他生命中的一道阳光,照亮了他的内心。 他清楚的知道,阿乌改变了自己。 他是如此的想念阿乌。 所以,每当梦见阿乌的时候,他虽然意识到这只是一个梦,但是他仍然很快乐、很珍惜与阿乌“在一起”的时光。 可惜梦境总有醒来的那一刻。 达达带着一丝留恋、一丝哀伤缓缓睁开眼睛。 天光已经大亮。 首先映入眼帘的,不是自己房间里灰色的帐顶。 而是……一只金色的、圆溜溜的大眼睛! 是一只斑斓的鸟头,正歪着头,凑到自己眼睛前,好奇而仔细的瞅着自己! “啊!” 达达大叫起来。 这个梦境,这个梦境太逼真了!他居然连爷们头上那一丝丝的羽毛颜色,都梦得如此清晰! 而此时手上忽然一片温热,这感觉也如此清晰!他低头看去,果然,一条黑色的小狗正在殷切的舔着他的手,黑漆漆的眼睛热切的望着他。 是乌鸦! 他发现自己也很想念爷们和乌鸦,想念得热泪盈眶。 他翻身抱住爷们和乌鸦的身子就开始哭。 在自己的梦境中,自己就是无人可见的主人,达达打算趁机大哭一场,把他所有的想念都哭出来。 爷们吓了一跳,赶紧从达达怀里挣扎出来。 达达心里一愣,心道:按照梦境中自己的心意,难道爷们不是应该与自己抱头痛哭吗? 谁知道爷们大叫道:“阿乌!快出来,不好了,达达疯了!” 达达越发纳闷:难道今天这个梦境要如此出人意料吗? 只见一个人果然出现在自己眼前,不是阿乌又是谁? 达达抹了把眼泪,冷静的微笑道:“阿乌叔叔,咱们又见面了。” 阿乌如同爷们一样,也很吃惊:“达达,咱们什么时候见过面?哪来的又?” 达达微笑道:“嘿嘿,你不记得?这不怪你,毕竟,我们每次见面,都是在我的梦中,而不是在你的梦中。” 阿乌脸上的诧异也是那么真切,而且他很焦虑的样子,拍了拍达达的脸:“喂,醒醒!他们到底给你吃什么药物了?怎么把你弄成这样了?” 达达恍然想到:他们?是了,那些把他掳到那栋香气扑鼻的楼里面的人,原来他们给自己用了药物了,怪不得自己的感觉如此怪异,这个梦境如此绵长而不破灭。他听阿乌说过,有些药物可以使人头脑兴奋,产生自己愿意看见的迷幻。 接着达达看见阿乌脸色阴沉下来,马上抓住自己的手,两根手指搭上了达达的手腕。 那触觉惟妙惟肖,阿乌手掌的温度就像真的一样。 原来迷药产生的幻觉如此真实啊! 阿乌叔叔生气了,他一定是气那些人对自己下药。阿乌叔叔始终是关心自己的,他从不愿意别人欺负自己。 达达满意的看着自己的心意在梦境中实现,他不愿意醒来。 他看见阿乌拿来一颗药丸,在碗里化成水,喂他服下。 阿乌站起来,喃喃说道:“这下一定没事儿了。我把最珍贵的化毒丹都给你服了,应该没事儿了。” 达达快活的说:“我没事儿,就是看见你们太高兴了。我要慢慢的享用这份高兴,不能一下子就用完了,可千万别叫醒我,我要慢慢享用去。” 说着,达达又闭上了眼睛。 阿乌一怔,看着达达。 爷们在一旁说:“他是不是也是被烟熏的缘故,所以有些傻了?烟熏的滋味太难受了!我以后再也不去看那个胖子了!” 阿乌白了爷们一眼,皱眉沉思。 那些人给达达服用了很厉害的迷药,如果不是自己恰好遇见,马上给达达用了解药的话,这个孩子不一定能醒的过来。 换句话说,他很可能已经被那些人“处理”了。 好可怕的手段。 天幸自己遇到了他,那么,就不能让这孩子再回去了。 达达又睡了很长时间。 他觉得很满意,因为自己的梦境居然能够连续的做下去。他清楚的记得,在上一个梦境中,他已经梦见过阿乌叔叔、乌鸦和爷们了,没想到在现在这个梦境中,他又接着做了下去,阿乌、乌鸦、爷们再次出现在他梦中。 他非常开心,唉,但愿长梦不复醒。 他看见阿乌拿了一碗水,递给自己喝。 达达早已觉得口渴,这碗水喝得如饮甘露。他就知道,在梦境中总是这样,你想吃饭时,你会看见食物,你想喝水时,你就看见甘泉。 “好些了?”阿乌问。 达达点头,没有比这更好的了。 阿乌伸手又拿来一块手巾,直接敷在达达的脸上。 冰凉的感觉刺激得达达打了一个激灵。 “哦,不!不要弄醒我!”达达大叫。 他感觉自己越来越清醒了,他知道梦境就要醒来了。 “不!”他继续大叫,他已经发现梦境越来越不受自己控制了。 阿乌继续用凉水给达达洗脸。 达达觉得自己真的醒了。 可是阿乌还是在眼前,笑眯眯的看着自己。爷们不屑的歪头瞅着自己,乌鸦伏在自己身上,焦急的看着自己。 达达惶然的掐了一下自己的手,痛得大叫起来。 “难道我不是在做梦?”达达一咕噜翻身爬起,问阿乌。 阿乌哈哈大笑。 …… 久别重逢,自是有一番难以自禁的喜悦。 只不过有了达达先前的表现,快活的气氛里增加了两分揶揄,达达也不好意思再次掉泪了,他只是兴奋的连翻好几个跟头,乌鸦高兴地在他身后疯跑。 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情,就是从梦中醒来时,发现梦境已经变成了现实。 () 第128章 从明天起,喂马劈柴 木柴发出轻微的噼啪声,炉火在愉快的吐着火苗。 阿乌躺在一张铺着熊皮的躺椅上,达达坐在旁边的小杌子上。 乌鸦兴奋的摇着尾巴,爷们顾盼着在架子上梳毛。 达达开始呱拉呱啦的给阿乌讲述别后的经历,虽然先前爷们也给阿乌讲述过,不过,一只鸟终归是一只鸟,哪里讲得过人?达达的讲述,与爷们的只言片语互相辉映,让阿乌清楚的看到了事情的全面和细节。 在听到两个小乞丐躲在哨卡里以及去骗车马行的掌柜的时,阿乌脸上露出笑容。 在听到小猪说有重大发现时,阿乌也不禁心动神摇:小猪发现了什么?自己的身世?地图的秘密? 但是转念一想,如果真的是发现自己的身世的话,大概他早就会告诉自己了。即使不告诉自己,也会告诉北山大法师。如今他谁也没说发现的是什么,那么,肯定不是这些内容。 想到这里,阿乌苦笑着摇摇头,还是不要抱希望了。 达达的讲述,到离开小猪的时候为止。 后来的事情,是爷们、乌鸦与小猪在一起,爷们也向阿乌断断续续说起过,阿乌牢牢记得,小猪说,他不相信。 达达喝了一口水,润了润嗓子,又接着说起了小猪后来的事情。 “等等!那时候,你不是已经离开小猪了吗?你怎么知道的?”阿乌醒了过来。 爷们和乌鸦也好奇的看着达达。 达达开心的一笑:“你们猜?” 阿乌说:“好小子,几天不见,学会卖关子了!” 达达说: “不是我故意卖关子,而是这里面的巧合,实在是很巧合,巧儿她妈妈的孩子,果然叫巧儿。” 阿乌说:“快说!” 达达很高兴的说: “嘿嘿,原来阿乌叔叔也有猜不到的时候。是这样的,我给北山大法师传完信后,就到后面的寺丁客房里休息了。等我一觉醒来,已经是第二天下午了,这时,忽然有人来敲门。” 达达顽皮的问:“猜猜是谁?” 阿乌脚指头一翘,说:“还用猜?是蔷薇那个小娘皮!” 达达笑了: “我当时也是这么想的!可是,错了!来的不是蔷薇姐姐,而是两个壮实、憨厚的汉子!” 阿乌也瞪了眼。 达达狡黠一笑: “据说是睡在我隔壁的邻居!——蔷薇姐姐后来告诉我,讲故事就要曲折、出人意料,我这个故事够曲折、出人意料了吧?” 阿乌马上给了达达一个栗子,喝道: “啰嗦什么?快讲!” 达达一伸舌头,笑着说: “我住的地方是十六寺内部的客房,北山大法师把我安排在那里,是因为我是小猪的送信人。这两个汉子也被安排在这里,与我做邻居,原因是一样的,他们也是小猪派回来送信的。只不过,我送的是口信,他们送的,是一具尸体!” 阿乌马上想起那天的十六寺,在一天之内到了三拨信使,第一拨是达达,第二拨……送回来的是东风的尸体,谁送的倒没注意,第三拨,自然就是爷们和乌鸦。那么,第二拨送信人,到底是谁? 达达笑着说:“那……是俩憨厚的财迷!” 阿乌心道,不是财迷,也不能风天雪地的替人送尸体。 达达说:“不过,我看他俩的意思,和你教给我的意思,差不多。就是那个——有了钱才能自由的意思。” 阿乌瞪眼:“我什么时候教过你这个?我说的是:自由很重要,钱也很重要,不要鄙视钱,没有钱就没有真正的自由。” 达达说:“意思差不多,总之他俩很想挣钱,很想光明正大的挣钱,又不是偷和抢。” 达达就把他们是小口子车马行的伙计,因为奉命追踪小猪,反而被他折服,以及小猪都做了什么,如何冒险袭击救人、如何抢了东风尸体等等讲给阿乌听。 阿乌才第一次清楚的知道达达和小猪在自己走后的经历,心中不禁地动山摇。 尤其是小猪的一举一动,甚至是他无意的自言自语,分别从一只鸟、一个小孩儿口中说出,说者无意,听者动容。 他感动于小猪的坚持和疯狂。 小猪以一介贵胄子弟,而能冒风雪、进大漠、追强敌,千里走单骑,只为寻找他,他阿乌从来没有见过如此疯狂、如此执着、如此不畏凶途、如此舍生忘死的人。 阿乌慨叹:这份气概,绝对配得上他的骄傲。 只有经历过阿乌这般深深的无助、惊慌、绝望,才能体会这种对自己的舍生忘死有多么珍贵。 以往,他只是将小猪的骄傲视作骄横,现在他才知道,小猪的骄傲,是因为他能为常人所不能为的事情,他不一样,所以,他骄傲。 至此,阿乌终于心折了。 小猪是个奇人,不能以常人的标准去看待他。 如果说,在这个世界上,他仍然没有找到自己,仍然是一个“空白人”的话,达达和小猪的一举一动,却给他空无所有的人生增加了浓重的色彩和温情。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阿乌脑子里涌上乱七八糟的诗句。 总之,他阿乌没有便罢,拥有的,都是人间极致。 他阿乌……也是个极骄傲的人。 这一点顿悟,就像薄薄的一层纸被什么东西点破,就像淡淡的阳光照到了新的大地,阿乌忽然觉察到新的自己。 不,不是新的,而是已被遗忘的原来自己的一角。一股亲切的、生动的、喷涌的生机在他心里涌现,一个新的世界打开。 他的记忆虽然还没有回来,但是他的“心”,已经在渐渐觉醒。 窗外虽是寒冬,但是他觉得自己的心底,有什么东西正像春天一样发芽。 那就是他自己。 原来,自己是那样一个人。 骄傲的、生机的、干爽的一个人。 而不是近些日子里那样的彷徨、躲避、惊吓、不安,以及深深的自责、自卑。 他的心底涌上自豪。 他确认这股气息就是自己的气息。 虽然他还没有完全醒来,但是此刻他知道,自己,绝不是庸人。 春风唤醒大地,大地光彩重生。 他不必自卑,他也要抛弃彷徨,以勇气,以智慧,对抗惊吓和不安,找到黑暗中的答案。 从明天起,喂马,劈柴。 从明天起,做一个勇敢的人。 …… 这躺椅上的一刻钟,阿乌已经从冬天到春天。 只不过这一个春天,注定是花开如剑戟的春天,白驼城里朱雀皇孙也好,熟青马家也好,乃至于守夜人、七剑联盟,或者车马行、白板脸、兰花指等等,越来越多的人出现在这里,但是他阿乌不再惧怕,不再躲避,他要挺身而出,为达达,为自己,开辟出遮蔽风雪的一席之地。 () 第129章 劈柴,打铁 达达继续在说他的邻居: “他们俩来找我,是因为他们想要跟着小猪干,却被小猪嫌弃,小猪嫌弃他们不能做到忠心,于是,他们就要找机会表示忠心。他们找不到别的人,只知道我一个‘自己人’,于是来表达心意了,说他们可以帮我。” 达达说;“帮我就是可以帮你啊,这样你可以多几个帮手。” 阿乌直摇头,达达这孩子心眼善良,看谁都是好的。 达达说: “我觉得,他们其实人都挺老实的,就是比较倒霉。他们两个,原来是山右的铁匠,本来打铁打得好好的,却又受人欺负,与人口角,继而发生打斗,没办法才远走他乡做了拉骆驼的,才成了车马行的人。” 阿乌问:“在乡里,铁匠是有手艺的人,又多孔武有力,谁敢欺负他?” 达达说:“就是另一伙铁匠欺负他们。” 阿乌:“铁匠打群架?这倒新鲜。” 达达说: “你说新鲜也对,他们是为了什么枪管子,这可不就是新鲜事儿?山右铁匠奉朝廷指令,给军爷打造火枪。枪管子是铁匠打的,据说程序十分繁琐,得一锤一锤的敲出来,具体我也不知道,反正几个月才打一支,很费劲。 别的铁匠不耐烦细致的干活儿,就做得粗糙,做出来的活儿看起来一样,其实铁缝儿合得不结实,用一用后容易炸膛。验枪的人不知道,可是他俩知道,于是心直口快给军爷说了。 结果,众铁匠们不高兴了,就联手排挤他俩。 想不到的是,对这件事军爷也不高兴,他们既什么也不懂,又嫌他俩没事找事,于是偏袒那些铁匠,要治这俩人的罪,把这俩人给赶走了。 他俩别看块头大,有力气,可是人憨厚,手艺又全在铁锤上,不会种地,不会做买卖,只好去干最苦的拉骆驼。 可是他俩没有拉骆驼的一技之长,所以在车马行总受欺负,也很憋屈。 他们俩总想着,自己有力气会干活儿,一直想干事发财,可是总也发不了财,看见小猪后,认定他是个可以领着他们发财的人,就一门心思要跟他干了。” 阿乌咳嗽一声,故作镇定的说:“你说他们两人以前是铁匠?做过火枪?” 其实在达达说着这件事儿时,阿乌的脑子里就自动浮现出了枪管子——枪管子是怎样打造出来的,他一清二楚,那些画面,就像活的一样在他脑海里展开,一块铁,如何延展打成铁板,利用何种工具,如何将铁板卷成铁管,如何接合,如何抛光,全流程都在他脑中。就像他亲手做过,亲自观看过。 阿乌不知道这些影像为什么会在他脑中出现,但是他知道,只要给他一个铁匠,他就能打造出一支火枪。 所以,在听到有两个铁匠要来投奔……自己时(他自动把投奔小猪等同于投奔自己了),他的心情是太过惊喜,以至于难以置信。 达达说:“是啊,铁匠,会打铁。他们自己说会做火枪。据我观察,他俩并不傻,只是有些直。这些天在十六寺,他们没事儿干,就在琢磨小猪用过的石炭,说是要试验石炭炼铁。蔷薇姐姐一听是小猪做过的事,也不管青红皂白,就一味支持,他们倒是有事儿干。” 阿乌一听,心中大定:“明天,你请他们到钱庄街的小菜馆,就说小猪的……嗯,小猪的大哥要和他们聊聊天儿,看他们来不来?” 达达马上说:“阿乌叔叔,你要打铁?” 阿乌矜持点头:“是的。” 达达:“你不是说,不相信他们吗?” 阿乌说:“是啊,所以我要想办法让他们变得能让我相信,我也需要忠心。铁匠,是个好东西啊。” 达达:“什么?” 阿乌:“我是说,嗯,铁是个好东西。” …… 阿乌很开心。 但是出乎阿乌的意料,达达虽然十分狂喜与自己以及爷们、乌鸦的重逢,但是,他拒绝了与阿乌同住的邀请。 “这一阵子,我经历了很多事情,我在十六寺也观察了很多事情,我觉得,我在十六寺,可能对你帮助更大一些。”达达严肃的板着脸说。 阿乌又气又好笑。 达达长大了。 就在他不注意的时候,这个小孩子已经在悄悄的成熟了很多。也许是经历的事情太多,促使这个孩子早熟起来。 这个孩子已经学会自己动脑筋了,不再是自己初次见到时的那个愣头青了。他知道为自己的阿乌叔叔考虑问题了,而且,一下子就找到了关键所在。 虽然,别人在套他话时,他还是忍不住往外说,但是,毕竟是一个孩子,难为他了。 “为什么?”阿乌笑着问。 达达说:“我现在在十六寺很自由,大家对我很客气,我猜,大约是小猪对北山大法师说过些什么。我才发现,地位和身份,有时候是很有用的东西。” 阿乌点头,嗯,曾经只和动物说话的愣头青小马倌儿、小寺丁,居然也知道地位是什么东西了。 达达说:“现在,大家都想不到我已经与你联系上了,没有谁怀疑我,就连昨天夜里那群人也想不到,所以,我可以利用这个机会,替你跑跑腿,帮你办一些事情。” 阿乌笑道:“你能办什么事情?” 达达说:“比如,你需要什么信息,我去打听。你需要什么东西,我可以去弄。我现在与蔷薇姐姐几乎天天见面,以蔷薇姐姐的能力,你要什么她都能办得到。” 阿乌笑了,他也想起了那个能力超强、百宝箱一样令人羡慕的后勤官。 但是,出乎达达的意料,阿乌一口拒绝了。 “现在除了你之外,我谁也不能相信。尤其蔷薇那个小娘皮,太狡猾,我可不想死在她手上,玫瑰花好看,可惜刺儿扎手,我宁可不去找她。” 达达笑着说:“你需要什么告诉我一下?我想想办法,以我的名义跟她要。” 阿乌道:“别去惹她。需要什么,我自己会弄。” 阿乌郑重的告诫达达:“昨天夜里掳掠你的那伙人,以后躲着他们点,他们心狠手辣,今天,你差点死在他们手里。” () 第130章 唯有故人来 阿乌问:“昨天夜里那些人是做什么的?怎么找到你的?” 达达说:“我不认识他们。是有个人突然出现在我房里,说认识你。我一看他们就是撒谎,如果认识你,怎么不知道你叫马小车?还一个劲儿阿乌阿乌的称呼你。他们根本不知道,阿乌这个名字是爷爷给你取的,只有我和小猪才知道,你以前的朋友,肯定不知道这一点。” 阿乌刮目相看,这才几天,达达就能头头是道儿的分析事儿了?还挺在拐的。 达达说:“小猪和我一起乞讨的时候,我眼瞅着他整天去骗人,一来二去,就明白骗人是怎么回事了。” 阿乌哈哈大笑。 达达说:“我不知道他们是什么人,但是我知道他们都是很厉害的人。因为我从他们身边经过时,就像从一群野马身边经过一样,能感觉得到那种气血涌动的野性和杀气,总之,和常人不一样。” 阿乌仔细想了一想,达达和那些人说的话,他也偷听了大半,都是些家常、琐碎的话,明知道那些人是在套话,可是也听不出来有什么玄妙,不知道他们能有什么收获。 毫无疑问,那些人在打探自己的行踪,虽然装作文质彬彬、和蔼慈祥,但是,就连达达这样笃实、单纯的小孩子,也能看出他们在撒谎来。 和七剑那些人的粗野直接相比,他们更加冠冕堂皇而已。 只是不知道为了什么,他们这群本事明显在七剑之上的人,在时间上反而会落后了七剑。 不过,这不是他阿乌管的事情。 他只要战胜他们,就已经足够。 阿乌又问达达:“十六寺都有些什么消息?” 达达说:“十六寺在监控车马行。” 阿乌解说道:“是小猪送回来的信的缘故,车马行被监控,是首要的事。” 达达说:“可是,后来又不管了。其实吧,我觉得北山大法师十分恼火,可是居然忍着没动车马行。” 阿乌说:“嗯,他想放长线钓大鱼,挖出所有隐患。” 达达疑惑的说:“可是,我已经告诉大法师,七剑联盟也是他们一伙儿的,怎么也没动静?” 阿乌:“北山大法师只能管草原上的事,江南的事,他管不着。” 达达:“还有……北山大法师说,故人要来了,这个算不算?” 阿乌眼睛一缩:“什么时候说的?” 达达:“前天。据说,不知是谁给他送来一个信封,里面有一只扳指。北山大法师看见了扳指,就这样说。” 阿乌的心瞬间咚咚跳了起来,在江湖激荡的今天,他直觉这是一件很重要的事。 阿乌问达达:“信呢?信上……说什么了?” 达达疑惑的说:“没有信,里面只有一只扳指。” “北山大法师很害怕吗?” “不,大法师脸上出现了微笑,他拿着扳指,很感慨的说了那句话。这是蔷薇姐姐告诉我的,据蔷薇姐姐说,她觉得,大法师心里面八成喜悦多过害怕。” 达达想了想,又有些八卦的说:“这件事在十六寺并不是秘密,当时许多人都在现场。所以,寺里有些传言,有人说,是大法师的老情人要来了,所以,大法师是很高兴的。也有人说,是大法师的老仇人要来了,大法师只是故作镇定。叔,你认为呢,是哪一种?” 阿乌说:“那可说不准,人上岁数了,老朋友和老仇人恐怕是一般多的。尤其是北山这种大人物。老情人嘛,你们就不要瞎想了,大法师是信奉昊天教的,昊天教的人不能婚娶,没有老情人。” 达达说:“知道知道,不能婚娶,才会有老情人嘛。我看大家的意思也是这样,还是希望来一个老情人的,那样,比较有人情味儿。” 阿乌说:“大法师人缘不错呀。不过,扳指明显是男人的东西。” 达达看着阿乌脸上的表情,说:“叔,你心里已经有判断了,对不对?” 阿乌说:“我忽然想到了我昨天夜里听到的一个字眼:老祖宗。” 达达若有所思:“蔷薇姐姐说,故人,就是很久以前密切接触的人,能做大法师的故人,肯定也是了不起的人,至少岁数和他差不多。那么,能和‘大法师’相配的,也就是‘老祖宗’了。 咦,你一说,我也想起来了,我昨夜在那座香香的楼里,也听见那些富商说了一句话,可以和‘大法师’、‘老祖宗’这样的称呼相配,那就是——‘老头子’!那人对老头子十分敬畏!” 阿乌一笑。 是的,他心里第一时间就想到了马自芳提到的守夜人的‘老祖宗’,以及在掳掠达达的那些富商那里听来的‘老头子’。 这是一种直觉。 没有任何理由的,没有什么道理,就是心里瞬间直达的一种指向。 守夜人的老祖宗,会和大法师是故人?听起来难以置信,可是,小猪说过,守夜人是一个久远之前就存在的组织,他们那个年代的人,生于动荡的年代,社会倾覆、生灵涂炭、朝代更迭,一个艰难求生的部族之子,与一个创建杀手组织的刺客,与风云际会中相逢,从而产生友谊,谁说得准呢。 北山大法师是谁?他的同级人,不可能满天飞,整个西北出一个,也就是了。 区区一座白驼城,大约只能出现一个‘老祖宗’或者‘老头子’。 因为这个人,和北山大法师是一个层级的,是旧相识的。 同时,‘老祖宗’和‘老头子’,意思是接近的,可以互换着用,可以被不同的人称呼同一个人。 ‘老祖宗’和‘老头子’,可以就是一个人。 这样说也是非常顺畅的。 ——在马自芳提到的守夜人,就是掳掠达达的那些富商的前提下。 如果以“‘老祖宗’就是‘老头子’”这个假设为前提,进行倒推,得出的结论就是:掳掠达达的伪富商们,就是守夜人。 阿乌想到的推论,就是这个。 终于找到你了,神秘的守夜人。 阿乌原来在心中就已经怀疑他们是守夜人,现在,有了佐证,他就更加确认。 只不过,对于他自己来说,他已经搜索过自己脑海中残存的记忆,没有关于“老祖宗”的任何印象。是了,他连守夜人都忘记了,何况守夜人的老祖宗? 这些人打探自己的消息,自然还是与山外山刺杀白图的黑衣人有关吧。黑衣人里面混进了守夜人,鬼子姜死后,应该还有其他人,所以,会对自己穷追不舍。自己在山外山做了什么?以至于这些人阴魂不散跟着自己? 阿乌摇摇头。 这个“老祖宗”来白驼城做什么?他不管,他也不想惹,人家是一条过江老猛龙,偶尔出江湖巡视一番,而自己,只是一条沉入水底的小小变色龙,即使老猛龙搅皱一池春水,可是关他鸟事? 他现在唯一不能确定的,就是:自己失忆之前,究竟是朱雀皇孙这边的人呢,还是守夜人这边的人。 或许,是守夜人打入朱雀皇孙里的人?阿乌自嘲的想,反正都是个谍子,也无所谓了。 现在白驼城的局势就清楚了: 因为,守夜人的老祖宗,到白驼城来了。 所以,守夜人的徒子徒孙、大队人马,可能也就出现在白驼城了。 这就解释了为什么马宅四周突然出现了一群神秘高手——马家,或者说“朱雀皇孙”,凭天时地利,雇佣到了一批守夜人。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马自芳和守夜人同时出现在思思楼。 因为,他们要有大的行动了。 这个大行动,就是与白皑人的联络,以及联络后的动作。 思思楼,这个有什么偷听设备的青楼,大约是江湖上某个势力的老窝,甚至有可能就是守夜人的老窝。 一个专门干刺杀的组织,有这样一个情报机构,也不奇怪。 一大群猛禽出现在天际了,它们要开战,要吃肉了。 但是,这些猛禽只是助力,并不是主子。那么,这一系列事情的幕后主使,到底在哪里? 阿乌心想,我得快一点了。 () 第131章 “贼”至如归 达达领了阿乌给的任务,回到了十六寺,自去忙碌不提。 阿乌吸取了假扮白板脸被识破的教训,不再四处晃悠。 现在,有一个知道“马小车没死”的人存在,连马自芳那些人也知道了,阿乌觉得自己不能再假装一只小鸟随意溜达的了,他必须是一只更狡猾的猛禽。 他们只知道“马下车没死”,但是不知道“马小车是谁”。 所以,他只以正常的常家伙计的身份,忙碌的筹建奔驰车马行,这是他真正喜爱的事情,干起来十分投入,因此,更加逼真——本来就是真的,所以不会有谁看出破绽。 阿乌甚至认为,这两天是自己在流金河畔醒来后,最像一个正常人的时候:心里很踏实,因为知道有朋友真心关爱自己,生活有目标,因为有喜爱的事业在忙碌。 阿乌微微一笑,可能比这样的正常人更刺激的是,自己还有无数的阴谋有待挖掘。 天又阴沉了,大约又一场大雪要下了。下雪,才是白驼城的常态。 就像有阴谋的生活,才是阿乌的正常生活一样。 阿乌同时奔波于各个商家之间,他现在是常家忙碌的伙计,到各种商铺去是他的本职工作——他就不信了,那夜思思楼上的五个富商,就会一个也不露面。 他的山右土腔,也越发纯熟,原来爷们教他的那一些,早就融会贯通了,现在没有会怀疑他不是山右人。 事实证明阿乌的想法是正确的,两天之后,他果然见到了想见之人:那夜思思楼上,与达达坐在一桌的一个富商。 这人竟然真的是个富商,是一家布行的老板,叫做董明经。他家经营的布行,不算很大,也不算很小,总之不大不小,正合适。 更巧合的是,董家布行的店铺,就在布行街的头上,离马家熟青铺子不远。而董家布行的仓库,就在阿乌所住的常家仓库的附近,隔壁第三家就是。 阿乌啧啧称奇,用达达的话来说,这就是巧儿妈妈的女儿,果然就是巧儿。 住得如此之近,阿乌竟然没有发现董家布行的异常,而董家——也就是守夜人的基地,竟然也没有发现就在他们眼皮子底下的阿乌。 这就是阿乌平时谨慎的好处了。也许,守夜人同样谨慎呢?以至于他们谁也没有发现对方。阿乌嗟叹不已。 果然是,谨慎一万遍,都没有坏处。否则,只要阿乌稍有不慎,他一准儿就会被那些经验老到的杀手们发现了。而现在,他能在他们眼皮子底下悠然的活到今天,不能说不是一个奇迹。 而此时,是阿乌先发现的他们。 此时金风玉露一相逢,就会铁马冰河入梦来。在守夜人助“马”为虐的形势下,阿乌与他们后面的干戈与冲突,肯定是不能避免的。 不过,阿乌在明,他们在暗,阿乌还是占了上风的。 所以,趁着自己他们还什么都不知道,趁着自己还占优势,阿乌马上去夜探董家布行仓库。 阿乌是从后墙进去的,落脚处果然并无陷阱。 阿乌不由得再次嗟叹。 这个进入位置的选择,是爷们帮着他从院子上空飞翔数次观察过的,然后是他自己精心推算的。 经过一人一鸟的共同努力,才找到了这样一个安全的落脚点,毕竟,那些人也不能把院子里密不透风的全部布上陷阱。而换个普通人,恐怕一踏进院子,就会落到不知什么陷阱中。 阿乌的嗟叹,还在于……这个地方,和他住的小院,太相像了。 院子的建筑格局本身就很像,因为这一条街上的院落,都差不多是这样建造的。 而且院子里的预警系统,也很像,阿乌一眼之下,就看出了机关在何处,哪里是伪装,哪里是实地。 还有防卫系统、装备系统,都是大同小异。 自己……就像回老家似的。 虽然,自己实在并不认识任何一位这“老家”里的人,就连一丝丝好感和亲切都没有。 看着这熟悉的滑稽一幕,阿乌忍不住叹气:难道,真的是一个师傅教出来的? 而且,不知道是对方懒,还是自己懒,两个院子的布置竟然相似到大同小异,连一些细节都不愿改。 “抄袭!赤裸裸的抄袭!”阿乌气愤的想。 但是,到底是对方抄袭自己,还是自己抄袭人家呢?这还真的不好说。 阿乌惭愧的想:自己好像有些心虚,可能,是自己抄袭人家的。因为,自己完全是照着脑子里残存的一个图纸做的——注意,自己脑子里的是图纸,并不是实况,所以,自己是从某“书”上看来的,人家才是正版。 当时自己觉得这个模板已经很完善了,就没有细想是哪里来的。 根本没有想到,原来,原版和赝品,只隔了三家院落。 而且好笑的是,因为阿乌已经在这里出入习惯了,街上的这个“同学”街坊对阿乌是毫无防范的,因为,他的确就是他们的街坊。 而且,“同学”街坊对自己的预警系统太相信了,压根儿没想到有人会不触发任何警报的进来——这其实是很难的,所以院子里的人并没有发现阿乌的偷袭。 但是,让阿乌自鸣得意的是,经过观察,他认为自己比这里的人,还是高了那么一点点的,因为这个院子里的一些布置,阿乌轻易就发现了破绽,就是一些毛糙、不细心的地方。 说不上是错,但是很容易被看破,反正,自己是不会那样干的,自己一定会做得非常逼真的。 仓库也与阿乌小院里的仓库差不多,仓库里堆满了各种布料,就连花色、质地都差不多。一看之下,阿乌差点以为自己还是在自家仓库里。 谈不上温暖亲切,但是足够看破一切。就是那种一切尽在手、答案我已尽知中的愉快感觉。 虽然还混杂着一丢丢竟然如此的荒谬感。 但是总之,那种“贼”至如归的感觉真的很好。 然而,这种好感觉并没有维持多久。 随着阿乌走到仓库深处,他很快就愤怒了。 不,他几乎要被气炸了。 () 第132章 徒有其表 “原来,他们的日子这么好过!” 阿乌都快出离愤怒了,因为,他很容易的就在布匹下面,发现了大批“货物”:刀剑匕首、钩锁轻甲、伤药毒药…… 都是他梦寐以求的物资。 其中最勾起阿乌愤怒情绪的,是几个匣子里藏着的——火枪! 阿乌想这个东西都快想疯了!他甚至不惜找人偷偷制造!可是,这些人,就这样寻常的拥有这这些宝贝,还将这样的宝贝,就弃置在仓库不用! 岂有此理!太令人眼红、羡慕嫉妒恨。 …… 气愤了好一阵子,阿乌才发现自己气糊涂了,反认他乡是故乡!这里的宝贝再好,管他鸟事?要他如此气愤? 阿乌承认,直到此时,他的似曾相识的感觉才消失殆尽,因为这里的东西,是他完全陌生的。 这些东西,他都没见过,更谈不上熟悉了。 他只是凭借着对这一行当的了解,能够一眼就看出某物的真实用途。而这些物品构思之巧妙,让他如此惊艳,又如此嫉妒。 比如,那两支火枪,修长苗条,漂亮帅气——最要紧的是它没有长长的火绳,它那弯曲的蛇形杆,也不是普通的蛇形杆,它的“蛇头”上,装着一小块燧石!这是燧石激发火枪,不是火绳火枪! 阿乌知道燧石激发火枪,也见过某一种粗糙些的燧石激发火枪,最近他还在小猪手上,真正用过燧石火枪,只不过小猪那把是精巧的短枪,这一支,是修长的长枪。仅看枪管子,就知道它的射程,肯定是比小猪那一把要远得多。 小猪那一把,阿乌用它射杀了东风,也幸亏那把燧石火枪不用点燃火绳等一系列动作,只需撞击燧石就可以产生火花、点燃火药,所以他才能在极短的时间内,抢在东风的反击之前,将他打死。这种火枪,真是好东西啊。 这一支,比阿乌以前见过的燧石激发火枪,要精密的多。 火枪还可以做成这样的!不仅短枪可以,长枪也可以这样做。 阿乌摸着火枪的枪身,真是爱不释手,这杆火枪,甚至比圣皇的“虎神枪”还要棒! 阿乌同时也就纳了闷了,自己绝对算得上是对火枪十分了解、熟悉的,火枪的构造图,就像活的一样在他的脑子里,可是自己为什么没见过这里的这种火枪? 自己不是……“也曾是他们中的一员”吗? 此时,体会着火枪对自己的强烈冲击,阿乌不禁强烈怀疑起这一点来。 还有,他在这仓库里还发现了一种软甲,虽不是真正战场上的盔甲,不是铁的,也不是皮的或者棉的,不能和真正的铠甲的坚韧相比,但是它是一种特殊的丝物织成的背心,胜在轻薄方便,可以贴身穿。 有时候,这样一件小小的防护,就可以救命,阿乌还是识货的。 但是,问题马上就来了,为什么自己对这样的“宝物”一无所知呢?以自己对防身利器极度重视的性情,这不应该的。 话说回来,如果有这样一件悄密悄的软甲贴身穿在身上,自己当日在山外山,还会伤成那样、以至于差点死去吗? 这,说不通。 自己到底是不是……“也曾是他们中的一员”? 他心里甚至恨恨的想:就算自己只是抄袭,为什么就只抄袭了外面院子里那些没用的东西,而真正的宝贝自己却一无所知? 自己是“徒有其表”啊。 很可能,自己不是这高大上的“守夜人”的曾经成员,而只是朱雀那一群中的一员。 真倒霉,做谍子也没能做个高大上组织中的谍子。 不过,唯一幸亏自己慧眼识珠,能看出这些东西的用处,顺手取几件,倒是很不错的事情,贼不空手,空手必遭天谴。 他原本嫉妒得要骂人,可是到了真正决策的时候,阿乌已经冷静下来,他很克制的只取了两样东西,一把火枪,一件贴身轻甲。 那支火枪,即使十分长、十分惹眼,阿乌也要斩钉截铁的带走。 同时阿乌心里也明白,这两把珍贵的火枪,之所以躺在布匹堆里睡大觉,和那些杀手更喜欢用小巧的冷兵器有关。除了他阿乌,还有哪个杀手喜欢带着一把火枪四处行走呢?即不方便,又动静太大,还不如一把小巧的匕首来得实在。 所以,便宜他了。 毒药他会制作,虽然麻烦一些,但是自己制的,更合乎自己的使用习惯,所以他就不拿了。 贼不空手,可是也不能太贪。太贪容易暴露。 那软甲数量颇多,阿乌取出一件后,小心在原来的位置上放上了一块同样颜色的布料。火枪的匣子里呢,他放进去了一根长长的烧火棍。 取完东西,他又逼真的伪造了现场,消除了一切痕迹,然后再次翻墙出去。 出去后,没有马上回自己的家,而是谨慎的跑到车马行的位置溜了一圈,经过了马厩味道的熏陶,他相信,鼻子再灵的犬,也不会再发现他的踪迹了,然后才在穿越半个白驼城,回到自己的院落。 将乌鸦遣到院子里把风,无声无息的关上房门后,阿乌才欣喜的检视战利品。 长枪在手,虽然这枪身与自己手上老茧并不是完全贴合,但是阿乌仍然感到强烈的熟悉和自信。 阿乌自己也说不上来,为什么自己偏偏这样喜欢火器。 那件背心,虽不是什么宝贝,但是阿乌马上就动手,在心的位置上,自行缝制上了一块铁皮。这是在他脑子里想过多次的、对抗火枪的法子。如果在野外,藤牌可以抵挡火枪的子药,可是如果近身,阿乌就想不出什么更好的办法了。 他自己也想不明白,为什么自己心里想的,都是与火枪有关的攻和防。 想不明白就不想,反正他今天已经很开心了,他已经很多天没这么痛快、开心过了。 不是说嘛,人生最重要的,就是开心。 他想不起来是谁说过的了,不过这不要紧,今天他开心。 至于他到底是谁家的谍子——呵呵,这很重要吗? 反正,他取得了想要的宝贝,还有一个丰富的仓库,就在隔壁,随时等着自己去取。 () 第133章 天降良机 阿乌开心的睡着了。 直至被擂门声惊醒。 他猛地爬起来,灵猫一样凑到窗上的一个小孔观察。这个小孔通过几面镜子的反射,可以看见大门外的情景。 一个气喘吁吁的伙计正在擂门,伙计是常家的,常熟的贴身小厮。 阿乌松了一口气。 一定有什么大事发生了,但是,只要是常家伙计,那就还不是事关性命的事。 “来了来了!”阿乌披上一件皮袄,喊着去应门。 一边在院子里跑,一边就问:“什么事?” 那小厮回答:“我也不知道!是少爷在生气,不知为什么找你,要你快去!” 阿乌答道:“知道了,马上就去!” 他不知道常熟这个精力充沛的少爷又有什么新主意。 小厮也不知道,大家都不知道,所以,大家都头痛。 …… 常熟很紧张。 看见常熟那一幅紧张、认真的模样,阿乌很诧异。 常熟少爷什么时候这样严肃过? 一见到阿乌,常熟马上屏退所有人,低声对阿乌说: “发生大事情了!” 阿乌镇定的说:“大事情?多大?” 常熟:“大于白驼城。” 阿乌看着他。 常熟焦虑的说:“白皑人要到白驼城来了。” 阿乌大吃一惊,跳了起来:“什么?白皑人要开战了?” 常熟几乎要跳脚,可是他现在只能摇手: “不是的不是的!是白皑人的使团,要到白驼城来了!” “什么?他们敢偷渡?” “不不,是朝廷允许的。这是昊京传来的绝密消息!白驼城还不知道!” 阿乌眼光一闪。 马家人组织驼队去找白皑人了,可是白皑人就要获准正常的来了。 白皑人来了,意味着大量的买卖要开始了,这不但是商人的天降良机,也是……谍子的天降良机。 常熟看着阿乌眼光锃亮,就知道他已经明白。虽然他明白的明白,与阿乌的明白,并不一样。 常熟气愤的说: “你明白了?在生意场上,消息就是金钱,白皑人的使团要到白驼城来,意味着圣皇松口了,白皑人可以与我们做生意了!这意味着,巨大的商机!白皑人胃口很大,对咱们青鸢的货物需求很多,基本上备多少货都能卖出去!” 常熟说:“常家的布行、茶叶等,那是爷爷以及我父亲、哥哥们准备的事,可恨我们的车马行正在筹建,今年的买卖,来不及了。” 常熟懊恼的要吐血。 阿乌心中灵光一闪:“谁说我们今年的买卖来不及了?我们……要做大买卖。” 常熟:“来不及了。” 阿乌恨铁不成钢: “不是车马行!是熟青!” 常熟:“熟青?” 阿乌脸色冷峻,他冷静的看着常熟说: “是,熟青。咱们要想对付熟青马家,此时是一个绝好的机会!” 常熟看着阿乌,马上有所顿悟:“你说,你想怎么办?” 阿乌说:“我们此时就开始,暗中吃进熟青,囤货做大头,到时候异军突起,狙击他一把,在市场上把他杠下去。” 提到具体生意,常熟马上头头是道: “熟青这种东西,它的产地在山左、山右以及天凉郡,其中山右郡与山左郡交接的泾阳镇,是青鸢熟青的交易汇集之地。马家也是每年到泾阳镇大量收购,然后运到西域以及白驼城,通过这些渠道,与白皑人交易。现在我们再到泾阳镇采购,时间太短,显然是来不及的。” 阿乌狞笑道: “不,我们不用去泾阳镇,我想在现货市场,冒险直接从马家手里收购存货。很简单,我们抢在马家得知消息之前,暗中吃进他持有的货,直到把他的货吃光。这样一举两得,待到白皑人过来,我们是大头,而他,货源底朝天。” 阿乌严肃起来: “现货交易,价钱必然会比批发收购高出一截,但是,我预计白皑人的出价,还是会高于我们的成本。所以,我们是有利可图的。 即使到了最坏的情况,白皑人出价低于我们的收购价,生意赔了本钱,可是,我们至少达到了抽空马家货源的目标,马家不但赚不到大钱,还会因为手里货源骤减,而丧失他们在熟青上的话语权。” 常熟皱眉:“问题是,马家怎么会平白无故的把熟青卖给你呢?” 阿乌说: “我并没有必胜的把握。但是,现在我们的优势是,消息在我们手上,马家并不知情,他们还在为今年的熟青卖不出去而发愁。如果此时我们发动一场暗中收购,一定会得到大批货源。” 常熟摇头:“我们只有几天时间,短期内马家怎么会卖出天量的货?尤其是不会卖给咱们。” 阿乌说:“咱们不会出面,你们家也不出面,咱们委托第三方,人不知鬼不觉的来办这件事。” 常熟也是当机立断的人,何况马家的仇他是必报的,于是说:“好!咱们一起做。” 他十分佩服阿乌的脑瓜子,阿乌虽然一向说自己不懂赚钱,不懂生意,但是此时这个计划,机会抓得竟比生意老手还老到。 阿乌说:“我没做过生意,具体怎能弄,你筹划一下。” 商场如战场,大战在即,常熟紧张起来,他紧皱着眉头,开始考虑具体事宜: “现在最主要的问题是三点,一是时间!二是头寸!三是由谁去买!这还必须有熟青资质。” 阿乌看向常熟。 常熟说: “先说时间。正常消息大约几天后传到白驼城,这个消息正在驿路上快马加鞭传递。我们可用的时间最多有三天,非常紧张。时间就是金钱,我们必须抢。” 阿乌:“我们能不能把这个消息传到白驼城的时间拖延一些?” 常熟说:“我们是商人,能提前得到消息,已经是极大的能力了,想拖延的话,没有官方配合,绝对做不到。” 阿乌说:“如果驿路上出了马贼,驿卒出点小毛病?” 常熟摇头:“通常情况下,这种消息除了驿卒送信,肯定还有军方的红鹰传递消息,即使驿卒可以挡住,十六寺的红鹰是没有人能阻拦的。那时候,即使驿卒没到,可是消息一定会到达十六寺。十六寺消息一传开,我们的优势就不存在了。” 常熟迟疑一下又说:“我可以请爷爷再活动一下十六寺的关系,看看能不能起点作用。” 说到十六寺,阿乌忽然强烈的感觉到,要是小猪在这里就好了。小猪……是头专门解决问题的小猪,他那是什么身份?有他一句话,将这个消息拖个一天两天,那都不是问题。都说朝中有人才能做大买卖,一点也没错。 可惜,小猪不在。 阿乌发现,自己真的很想小猪。 想一个人这件事,不能开头,一旦开了头,就会连绵不断的想下去。 阿乌相信,如果小猪在这里,他一定主意多多。 可是转念又想,主意多多什么?出主意帮一个谍子做生意还是打击对手? 可是再转念,小猪不是已经请人去昊京查探自己身世了吗?不知道有没有消息传回。 如此兜兜转转,阿乌想了很长时间。 最后,才集中到一个问题上: 怎样才能找到小猪? 这件事,只有小猪才能帮自己。 达达似乎说过,小猪让他在十六寺等,他可能很快回来。 由达达想到蔷薇,由蔷薇想到……阿乌忽然立住了。 由小猪的婢女,他想到了小猪的鹦鹉。 爷们会说话啊,这真是好。 …… () 第134章 钱到用时方恨少 常熟看着阿乌发呆、陷入沉思,就没有说话。 他知道阿乌在考虑怎样延缓消息进入白驼城的事。 阿乌的计划,他赞成。 马自芳既然想杀掉他,就要承担由此带来的后果。 而他,常熟,不要马自芳的命,他只要用生意,打败他。 这将是他生意舞台上,第一块磨刀石,第一块试验田。 看见阿乌脸上如释重负,甚至露出狡黠的笑容,常熟的心里也跟着一笑,他相信,他和阿乌这两个初生牛犊,将干掉一只大老虎。 …… 常熟点点头,继续说: “再一点就是购货的头寸,哦,本钱。我家族不参与的话,就不能动用家里公中的钱,家里也在积极筹备与白皑人的买卖,头寸紧。我自己的私房钱不是很多,得找朋友以及钱庄拆借。” 说到这里,常熟懊恼道: “要是我平日节俭些就好了。我总觉得自己不需要钱,不把钱当回事,现在一看,原来自己手上没几个钱!以前只觉得做买卖是赚钱的,不是花钱的,谁知道真正要做成大事,是要先花钱的,而且要花大钱!要有大把的钱,才能转圜如意,才能痛快的砸人! 唉,估计我的朋友与我差不多,身边的活钱不会很多。那么,我们需要跟钱庄借,钱庄的抵押好说,我有的是房产,就是手续、时间和利钱。借款需要时间,消耗了我们本来不多的时间。还有,如果算上钱庄的利钱,我们的成本就会更高。 最重要的一点,我们要想在极短的时间内、不留后患的把马家的熟青拿过来,就必须干净利索,只能用现银,迅雷不及掩耳的把货吃进来。 可恨!钱到用时方恨少!” 阿乌没做过生意,他也很少看见常熟为钱而发愁,现在听常熟这个商人世家子弟,为钱而恼恨,暗忖这里面的资金量恐怕是巨额的。 他以前听人说过,凡是大笔生意,需要的银钱都不是一般人能想象的,所以他也不想象了,直接问道: “大约需要多少?我们先凑一凑?” 阿乌盘算着,自己手里有一批银票,凑不够的话,就去找蔷薇那个小女人借钱,她肯定有钱,到时候再相办法去除她的怀疑。 常熟随手拿过一张算盘: “需要多少?我算一算。嗯,目前的现货价格,大约1两银子3斤熟青,但是,这只是一个起步价,我们要想快速买到货,就要把价格适当抬高一点点,给人甜头,才能买货痛快。 而且我们不可能一把结束,要蚂蚁吃大象,分批买进,每批价格都要比上一批涨上一点,还不能涨得让人生疑……总之,这里面很有技巧,但是技巧千万条,银子第一条,都需要高出现价的银子做后盾。 同时,还要防备马家趁机加价,把价格炒到天上去,我们手上要有充足的预备资金。 在数量上,怎么也要买上2万斤,才能压得住市场。 此外还有占到资金四成的脚价、税务、药师检验费、人工盘费,再加上不可控的通关费,那么,也就是说,我们至少需要一万五千至两万两银子,才勉强够用。 他**的,没有大把银子,做事真不痛快。” 阿乌揉揉耳朵,以为自己听错了。 他斜眼看向常熟: “胖头,你说错了吧?” 常熟愕然:“哪里错了?我算盘打得很好的,算不错。” 阿乌说:“我是说,你说错了吧?” 常熟:“什么说错了?还漏了什么?” 阿乌说:“你……不是把十五万说成一万五了吧?” 常熟斜眼看他:“当然不会,你以为我真的是纨绔?不,我脑筋清楚得很。” 阿乌挤眉弄眼了一阵,才说: “我是说,就需要一万五千两银子?你……你连一万两银子也……没有?” 常熟并不觉得脸红:“就?连?也?这是一万两,不是一两!我当然没有。” 阿乌说:“山右商人不是各个财大气粗、家财万贯吗?” 常熟说:“唉,你是真不懂。我们有钱,那是不错,可是钱都沉在房子和地里。而且此时头寸都压在货上呀,货不但还没卖,还需要再大量吃进呢,正是资金紧张的时候,哪里来的一万五千两闲银子?” 常熟脑筋很快,他忽然想起什么,狐疑的打量阿乌:“听你的意思?你不会是……” 他马上快速的说:“不!不要打那个主意!” 阿乌一头雾水:“为什么不?你不是缺钱吗?” 常熟摇头:“不!做买卖借钱、赔钱是一回事,但是,去……那个,是另一回事,不划算!” 阿乌茫然:“你说我要哪个?” 这下轮到常熟挤眉弄眼、支支吾吾了:“那个,那个……劫富济贫。” 阿乌一听,乐了:“贫,你还贫?贫你个大头鬼!我原本还没这么想,你一说,倒提醒我了。” 常熟长出一口气:“我……不是那意思,你知道。” 阿乌说:“幸亏你小子说的是不划算,否则我就不知道你安的什么心了。” 不划算——既然可算,那就还是“生意”的一种,生意无贵贱。 说着,阿乌马上从怀里摸出一叠银票,豪气地拍到常熟手里:“钱不用愁了,哥哥我解决!钱到用时方恨少——怎么才用这样少?哈哈哈!” 特意揶揄的加上一句:“我赚的。”他自己拿凭证光明正大去钱庄取的,并不是偷的、抢的,自然算是自己赚的。 常熟顾不上和他说话,赶紧数银票,没错,如假包换、见票即兑的龙头银票,足足两万两! 他平日总觉得自己是富豪,别人都是土包子,敢情真正的富豪是自己身边这位,还特别像土包子,特别悄没声儿的! 常熟一拍大腿:“靠!我就说你小子不是常人!好!这事儿才痛快!” 常熟此时是完全不管阿乌钱的来路了,有钱就行。 常熟慨叹道:“钱算什么?以前人家说,钱能解决的问题,都是简单问题,我还不理解,今天一看,果然如此。银子有了,可是我们代理人以及熟青资质,还没有呢,急赤白脸的,到哪里去找?” 阿乌:“资质是个什么鬼?” 常熟说: “听我说。买卖熟青需要资质。凡是与白皑人做买卖,必须有朝廷理藩院颁发的执照,熟青是国家控制的药材,同时还要有专门的熟青资质。这个问题不算太大,我们只要找到一家有资质的店铺,就可以一并委托给他们做。关键在于,这人要熟悉、可靠。” 两人正说着,小厮忽然来报,老大夫来给常熟例常看腿了。 阿乌眼睛一亮,悠然一笑:“来了!大夫都是有药铺的……” 常熟说:“好小子,原来你把主意打到他头上了!” 阿乌一笑:“好好谈着!看见他我想到一个主意,你搞定他,买货的事情,我搞定!” () 第135章 大买卖 阿乌没有留在房里陪常熟,这样机密的事情,出面的人越少越好。 这位白驼城第一名医,虽然性情高傲,但是与常家多年交好,且最近专门替常熟治腿,月余时间来,几乎天天都要到常熟这边来看视,常熟与之关系极好。 常熟一人就能搞定,阿乌相信。 而且时间如此紧张,他还有别的事情要做。 阿乌立马回到家中,把爷们叫起来,细细叮嘱了它一番话。 爷们不辨真假,听了阿乌的嘱咐,就振翅一飞,向十六寺飞去了。 看着空中爷们的身影,阿乌觉得有些不好意思,总觉得小猪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在冷冰冰的看着他。于是坐下来,动手给小猪写了一封他现在看不到的信,第一时间把这件事跟小猪解释清楚,无非是事急从权,假借一回他的名义——虽然小猪并不能第一时间看见这封信。但是,有了这个心,估计小猪心里的感受会好一些。 …… 近几天白驼城天气阴沉,因此即使到了正午,太阳也还是模模糊糊的,没有多少热气。 各家店铺都不是太景气,马家的熟青铺子更是如此。 一个童子推门进来。 “掌柜的,来一斤熟青!”童子声音清脆。 一个伙计从瞌睡中醒来,探头看来,见是医馆的小童,老熟人了,因此一边笑着替他称药,一边笑话道:“你家老爷那么大的名气,那么大的医馆,怎么好意思的只买一斤!” 小童撇嘴说:“你家的熟青卖这么贵,比内地的要贵上一倍!我家老爷这是有急用,才打发我来买一斤试试。” 伙计麻利的包药,顺便问道:“你家老爷有什么急用呀?” 小童得意的说: “你可不要告诉别人!我家老爷的亲戚来了,是一位军爷,说西凉郡的军中流行时疫,因我家老爷名气大,请他去祛除疫病的。老爷说熟青兴许合用,叫我来买一斤,先配点药试试,回头就叫那军爷亲戚回西凉准备熟青。所以,你家这一斤,只是试用罢了。” 伙计一听,心中一动,忙拉住小童问:“你没听见他们要采买多少?” 小童不耐烦:“我哪知道?” 伙计连忙从怀里掏出几个铜板塞到小童手里:“辛苦小哥打听一下!我们家的熟青比西凉郡的熟青质量可好多了。” 小童收下铜板,才迟疑的说:“需要多少我不知道,我只听见我家老爷说,每人每天饮用什么熟青生姜饮加减,一剂大约需要熟青七钱。” 伙计飞快的在心里心算了一下,大致有数了,才把小童放走。 待小童走远,伙计飞奔到后院,直接到东厢求见马自芳。 “掌柜的!大买卖来了!” 伙计迫不及待的把从小童那里听来的消息禀报马自芳,末了,急切的说:“大军中每天每人七钱,那得多大的量啊!咱们得了消息,一定要赶在西凉那帮子药商反应过来之前,做成这一笔啊!” 马自芳问:“这么重大的消息,西凉郡的人又不是傻子,该早知道了吧?” 伙计得意的说:“我仔细问过那小童了,他说王神医那亲戚只是奉命来请老神医出山的,哪里知道他想用什么药?用到熟青,是老神医今天中午刚刚琢磨出来的,说什么史书中曾经记载,熟青专治军中疫病。所以,要用熟青这个消息,目前只有我们知道。” 马自芳身边有几个亲信,其中一个非常赞同伙计的话,说:“掌柜的,咱们可以试试嘛,去试探一下消息,如果不是真的,我们也不损失什么。如果是真的,就做个大买卖,那样,我们今年的亏空,也就赚回来了。” 伙计也极力诉说这桩买卖的好处,马自芳有些心动。 这时,一个面貌老成的大伙计缓缓说了: “掌柜的,咱们马家熟青,一向是和白皑人做生意的,虽然一年只开张一把,但是货量足够大,常年细水长流,稳定扎实,可以长久做下去。而且,白皑人的价格,总比咱们零售要好很多。” 那个店面伙计不敢得罪这个大伙计,只好小声说:“可是,今年白皑人不来了呀。” 赞同的那个大伙计也说:“与白皑人的买卖固然货量大,但是稳固则不然。比如,像今年这样,不就把我们甩在岸上了吗?我们备了大批的货,赔上了运费、储藏费、人工钱,却颗粒无收。这不是一年白干了吗?现在有机会出清,而且,需要的货量不比白皑人少,我们为什么不争取呢?” 老成大伙计说:“与毛子做生意,就得担这个风险,没有风险的,也没有什么大利润。现在白皑人只是一时不能与我们联络,要是哪一天咱们联络上了,他们按照惯例要货呢?我们拿什么给他们?供不上货事小,由此断了关系可就麻烦了!” 赞成的大伙计针锋相对的说:“麻烦什么?做买卖嘛,先买者得,价高者得,这又不是我们故意不卖给他们,是他们不能来,责任在他们不在我们,他们怎能因此断了买卖关系?哪有这样不讲理的?” 老成大伙计怒道:“你懂个毛球!这个关系,是老掌柜辛辛苦苦才搭建起来的,轻易不能毁了。” 提到老掌柜,赞成的大伙计脸上一红,马自芳脸色也不好看,他低声喝道:“都不要争了!我们在青城仓库还有存货,没什么要紧的。我先去老神医那里探一探究竟再说。” …… 马自芳赶到医馆,正好看见医馆在收拾东西,准备上门板关门,院子里一群身着便装、但是身材魁梧、神态彪悍的人,身上铁血气息甚浓。 马自芳暗暗点头:虽然衣服是便装,脚上的鞋子,却是军靴。这些人太不注意细节。 这群汉子,人人身边一匹神骏的马,看起来正要出发的样子。 马自芳笑道:“老神医,你这是干什么?” 王神医看见是马自芳,神情不太自然的一笑,说:“老家有事,我回去看看。” 马自芳哪有耐心与他周旋,马上笑着说道:“老家有事?恐怕是军爷有事吧?” 王神医脸现愕然,左右回顾,不解的说:“你说什么?” 马自芳强自拉着王神医的手进了里屋,笑着说:“我都已知道了!” () 第136章 痛快 王神医不敢接话,只是怔怔的看着他。 马自芳察言观色,恳切的说:“咱们这么长时间的邻居,您老人家还不知道我吗?我报效国家的心是火热的!” 王神医抽了抽被握得极紧的手,尴尬的说:“那是,那是,有目共睹。” 马自芳却不放手,接着说:“西凉军中有事,我也是想报效的。” 王神医大惊说道:“军队的事,你怎么知道的?那是军中机密,杀头的大事!” 说完,王神医忽然觉察自己的失态以及失言,不禁捂住了自己的嘴。 马自芳说:“哈哈,你告诉我的啊,你忘了?你说要采购我的熟青,让我此时赶过来,你忘了?” 王神医脸上变色。 马自芳哈哈大笑:“开玩笑!开玩笑!老神医不要当真。我只是来恳求老神医的,我家的熟青质量,你是老用户,也不是不知道,那是西凉郡那边没法比的。你是神医,这些专业的事情,没有比你更懂的了。” 王神医干笑:“那是,那是,有目共睹。” 马自芳说:“老神医在白驼城一向提倡用道地药材做好药,所以大家都信服你,愿意到你家药店买药,老神医最知道药材质量的要紧性了!” 王神医:“那是,那是,有目……那个,医者仁心,必须用好药的。” 马自芳再次诚恳的说:“今天,老神医你一定给老弟我一个面子,从这里采买熟青,价格嘛,好商量,抽水也好说……” 王神医直摇头:“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你的熟青太贵。” 马自芳一笑:“量大就可以商量嘛。” 这时,外面院子里有一个壮硕汉子喊道:“叔!怎么了?” 说着大步走了进来。 马自芳见这人虎背熊腰,双眼湛然,气势不凡,就顺势放开了王神医的手。 王神医马上退到门口:“我一介草民,什么都不知道,你们谈,你们谈。” 王神医退出门去,上了门口早已准备好的马车,径直走了。 壮硕汉子转头盯着马自芳:“你要谈什么?” 马自芳如沐春风的笑道:“我是熟青马家,当然要谈熟青。马家熟青质量第一,抽水……也第一。” …… 马自芳是第一次与行伍之人打交道。 这个气度不凡的壮硕汉子是王神医的远房侄子,但是他坚持不肯说自己的姓名、军职,大约是怕马自芳背后说些什么。 马自芳暗中一笑,也就不再问。但是,马自芳从他的气势、他的佩刀以及他的用度上,看出这是一个职务不低的军官。否则,能跟军中老大推荐自家叔叔去当神医吗? 军官一再表示,军中疫情紧急,买药能救兄弟们于水火之中,他就“将在外先做主买药了”,想必大将军见自己动作神速,一定也很高兴。 马自芳想到:果然军职不低,否则能自己做主采购药材吗? 几句话下来,马自芳就发现,这人压根儿不懂熟青,也不懂生意,唯一的好处是痛快。 因为他的时间确实急迫,需要马上返回复命,又加上他官架子比较大,喜欢定事儿,所以事情很快就定下来:马自芳报的价格,统统砍三折,马自芳报的数量,统统砍一半,只买一万斤,不许还价。当然,他也不知道此时应当有个药师对货物进行检验。 马自芳巴不得他不检验,好在以往白皑人对熟青质量要求苛刻、甚至有专人拿钻头钻开熟青查看质量,所以马家熟青的质量确实是不错的。 军官急着赶路,又不怕马自芳骗他,加之真的什么也不懂,所以,一应契约、公证、验货、称重、分期付款等等,什么手续也不管,就先把全部货款给了马自芳。 马自芳看着手上一大叠银票,心中又惊又喜。 马自芳心想,他的那个远房叔叔一定没来得及跟他说西凉本地熟青现在是什么价格,他老人家大刀一砍,看似砍下马自芳不少价钱,实际上,还在本地价之上。 当然,马自芳早已准备下了理由,他已经反复向军官强调了自家熟青的质量,那简直是,比其他商家贵一倍都是应该的。 而且,让马自芳喜出望外的是,这帮军爷给现成银票,上万两银子,眼睛都不眨一眨。还是军爷痛快、实在! 至于购买数量,虽然不及往年白皑人购买的数量,但是那军官一句话让马自芳不敢再啰嗦:“有肉大家吃,怎么也得给别人留点儿。” 一句话道破天机,原来不是他不需要这么多,而是他要给自己的老关系留点机会,这军爷原来是个个中老手!大约是因为马自芳说抽水高,所以才不嫌麻烦、不计成本的从这里采买。 马自芳才明白,不是这人傻大黑粗,而是这人根本就不怕自己搞猫腻!他笃定自己家的买卖都能攥在他的手掌心里,所以才如此混不在乎。 马自芳心底最后一点疑惑烟消云散,于是心甘情愿、乖乖的奉上了丰厚的抽水。 一通忙碌,杂而不乱,交接迅速。 到了晚间,一笔笔账算下来,马自芳在这笔买卖中赚的钱,非常可观!虽不如往年从白皑人那里赚的钱多,但是与成本价相比,与内地其他城市的买卖相比,利润已经够厚了。 而且好处是痛快,一把就结束,干净利落,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当天下午,当兵的就押着装满货物的大车走了。 不像往年与白皑人交易,因两个国家货币不通,还不能使用现钱,必须以相应的皮毛折算,要验货、清点、搬运,麻烦无比。 而且……即使今年与白皑人的交易按期进行,还不知什么状况呢。 面对老伙计们发出的不同意见,马自芳安慰道: “我知道你们的想法,怕白皑人回过头来要货,咱到时候交不了货。不要紧,这帮子西凉兵买走的只是一部分。他们只从咱这里买了一部分——说真的,他们不全买,我才能放心卖给他们。所以,我们在白驼城还有的是货。 再说,咱们在青城仓库里,也还屯着一万五千斤,足够用了。这次买卖不错,至少我们现在就已经把本儿都回笼了,利润也很厚,稍后过年少不了大家的红包!” 既然掌柜的已经考虑得这样周祥了,众伙计这才放心。 其实,他们都不知道,马自芳心里打的什么主意,为什么表情那样奇怪。 () 第137章 疯狂的熟青 本以为一件大事尘埃落地了,熟青店的伙计们甚至都以为今年的买卖到此为止了,谁知,第二天一开门,马上涌进不少人来买熟青。有普通民众,也有大户,有买一斤、两斤的,也有买成百上千斤的。 伙计心中诧异,赶紧打听。才知道不知什么人传出的谣言,说西北将有大疫情爆发,而熟青就是能治这种疫病的唯一药物,所以,不管是不是真的,大家都先来买上点存着再说。 伙计心中暗暗好笑,只有他才知道是怎么回事,这谣言倒是传的快,说起来,他们还是这谣言的始作俑者。不过这谣言有利于他们卖货,他喜欢。 所以,当买熟青的老客向伙计求证谣言真假时,伙计一本正经的说:“老神医说过,熟青能对抗大疫情!他说这是史书上记载的!” 他很聪明的借了老神医的嘴,买熟青的人们越发不明所以。 为了证明自己买对了,买了熟青的人见人就说:“这是老神医说的!老神医说他在史书上看见过!” 于是来买熟青的人竟然越来越多,还源源不断,竟然超过了旁边的布店,惹得布店伙计好不嫉妒。 熟青家伙计一边慢条斯理的收钱卖货,一边心中乐开了花,他很得意他昨天一个敏锐的反应,竟给店铺带来如此绵绵不绝的收益。自己真是聪明,今年的红包掌柜的一定会给自己一个最大的。 一个上午,他很快就卖出去了一千多斤熟青,他激动地想,奇迹,自己就要创造奇迹了! 中午,他又殷勤地跑到马自芳那里做请示,有谣言的助推,熟青要不要提一提价?奇货可居嘛,城里虽然也有其他卖熟青的小店,但是没名气,没人去。 马自芳听到汇报,略一思考,就同意了提价请求,将价格提了一成。提价后,如果白驼城里的人还愿意买,那就买,嫌价高不买了,那也无所谓,反正零售也卖不出多少,不是他们家的主要营销方式。 殊不知,他不提价还好,此时他家一提价,恐慌氛围立刻在白驼城传开。本来大多数人还是摆着不相信、等等看的态度,毕竟这谣言来得稀奇,但是这会儿马家悄无声息的一涨价,立刻坐实了这条消息。 大家都说这是真的了,连熟青马家都提价囤货了,再不买价格更高,再不买就没货了…… 没有什么比银钱刺激更大的动力了,提价就是银子啊,虽然提价只提了一点,但是由此造成的恐慌已经变成实质性的了。 早买就意味着赚钱。 别人都买,我为什么不买。 再不买,就买不着了。 恐慌像着了火似的传开了。 于是下午就有更多的人来买熟青,就连山右王家、周家、常家等巨商,都闻风而动,而他们出手自然豪阔,又自觉家大业大,需要的地方多,竟然每家买了一千斤。 他们的大批量采购,反过来又刺激了全城的百姓,看见了吧,山右巨商都坐不住了!他们买走那么多,此时一定所剩无几了吧?恐慌再次加大。 更过分的,最后得知消息的山右李家,竟然一怒之下,要买两千斤。马家被迫将价格再提一成,可是李家不在乎,提价?尽管提,我们有钱。凭什么他们几家都有,我们没有?不行,我家一定要压他们一头。 而马家还不能不卖给李家,李家毕竟是大户人家,专门不卖给他家,什么意思?还想不想在商圈混了? 至此,马家已经到了不能不卖的地步了,熟青店外罕见地排起了长队,大家都要买熟青。 卖货的伙计惊呆了。 马家已经骑虎难下。 马自芳在兴奋之余,心底开始强烈不安。 他召集大伙计们开会,紧急判断局势,商量对策。 马家粗略估算了一下,仅这一天零售卖出的熟青,就已经接近一万斤了! 这是一个很令人震惊的数字,恐怕白驼城建城以来,就没有出现过如此辉煌的战绩,也没有出现过如此疯狂的事情。 马家一年的总走货量,也不过三四万斤。 马自芳问:“白驼城总共多少人口?怎么能买走如此多的熟青?” 众伙计面面相觑,没人能够回答。 一个大伙计勉强笑道:“这是因为有大户在里面斗气,所以卖的才过分了一些,应该不会再持续了。除去大户们买的,散户买的还不算过分……” “还不过分?熟青又不是茶叶,可以天天喝。那是将军猛药,普通人喝点都会腹泻不止的!” “全白驼城的人都买了熟青去喝,万一引起众多人的腹泻、甚至……如果疫病没来,熟青病先爆发,那……那我们的罪过就大了。” “不会不会,白驼城里人口有限,放开口子,任他们抢,很快就会饱了,就没人抢了。” 那个聪明的店面伙计嗫嚅着说:“我发现……有人多次往返来购买,有囤积……囤积嫌疑。” “照现在的数量看,早已超出白驼城人口的用度了,可是还在抢,这就不是一般的囤货。” “可是,他们囤熟青做什么呢?想不通啊?一般的药铺都不需要囤太多的。除了大量人群防止疫病,这东西不是常用物品,抢购没道理啊?” “到底为了什么呢?” “把价格提高到吓人的程度,吓退那些人,怎么样?” 老伙计叹息道:“此时我们已经很难办了,故作镇定,不再提价,抢购会继续,而且货物会被大户囤走。继续提价,则会招致更疯狂的囤货……”他终于鼓足勇气说:“要不,去问问老掌柜的怎么办?” 马自芳面皮紫涨,脸色极难看,低声喝道:“不行!谁也不许去!否则,否则格杀勿论!” 老伙计心里叹气,只好无奈的说:“无论什么原因,都不能再卖下去了,否则,要出大事情。” “出什么大事情?” “我也不知道。” “明天……明天盘点吧!盘点总允许吧。” 马自芳心中也强烈不安,他也想不明白这是为什么。 在朱雀大事上,他自信自己是谨慎严密、杀一儆百的,自己身边的人是铁桶一块,没有什么问题。 自己一直担心的事没什么问题,反而是自己有一搭没一搭在经营的买卖,很被动的出了乱子,这是他想不明白的事情。 为什么会发生这样莫名其妙的事情? 马家以往的熟青经营,都是老掌柜的马伏芳做主,马自芳并没能深入参与。现在自己接手了这一摊事务,忽然遇到了事儿,他心中极为不安、有愧,所以绝对不想,也不会去见马伏芳。 不过,总算青城的熟青有存货这个事实,给他心中一颗定心丸。 他早已安排人手去控制仓库了,一切尽在掌控。 正在讨论,伙计来报十六寺请马掌柜的走一趟。 () 第138章 霹雳金刚 马自芳心知这是因为熟青的异动,引发十六寺的关注了。他不想去,可是没有法子,只得恭恭敬敬跟着护教兵来到十六寺的议事厅。 大管家坐在里面。 “今天白驼城的谣言,是你们店放出去的?”大管家劈头就问,一点面子也不给。 “不,不,小店什么也不知道!我们也是受害者!小店也觉得奇怪,正在商讨对策呢!”马自芳一听大管家语气不对,连忙否定,并把自己摆上了受害者的位置。 大管家流露出一副“你以为我傻?”的表情,不容置疑的说:“这股妖风不会无缘无故的自己刮起的,一定有幕后推手!你们店是最大受益人,所以,你们嫌疑最大!” 马自芳赶忙喊冤:“不,我们不知道!我们也是受害者!我们的库存快告急了呀!我们正打算明天盘点,不开门了呀。” 大管家冷冷的盯着马自芳: “你们最好不要耍什么花样!马上配合十六寺扑灭谣言!不准闭店制造恐慌,要正常营业,货量充足。从今天晚上就开始,你们马上贴出告示,声明一切是谣传,没有疫情,熟青无用!” “大管家!熟青不是无用啊!” “嗯?你们还贼心不死?还想做什么?” “不是,不是……” “还有,今天晚上你们的人员全体出动,马上去走访客户,一一说明情况,清除谣言,告诫客户不要私自将熟青入药,危险!不要以为我是金马人,就不懂你们那套东西。如果你们在白驼城搞出乱子来,我先把你们赶出去!” 马自芳有苦难言,可是绝对不敢放声,十分气闷。 “那些大商户,本管家替你去说。其余的,你们自己搞定。”大管家冷冷的说。 “大管家辛苦!”马自芳又气又恨,还不得不掏出银票,慰问大管家的辛苦。 熟青马家的伙计们一夜忙碌,奔赴各处辟谣。 马自芳也亲自出动,第一站就去了十六寺迎宾馆,给那些昊京来的买办说明情况。原来,那些买办们也闻风而动,买了熟青了。 其中,在杨买办门口,马自芳死活不肯进去,还是身边的伙计好说歹说,才把他劝进去。不去不行啊,十六寺的护教兵在身边跟着呢。 但是,一夜下来,人困马乏,也不知收效如何。 第二天,原本计划关门盘点的熟青店,在十六寺的勒令下继续开业,又有民众来买熟青,却看见熟青店铺门口站着两列十六寺的护教兵。 店铺门外醒目处贴着告示,说明此次熟青的事情纯属谣传,根本没有疫情,熟青也不防治疫情,相反随意吃了会有危险,等等。 护教兵严令不准造谣生事,不准哄抢熟青。凡是进店买熟青的,必须有大夫的药方,才允许进店。 有护教兵把守,民众不敢强行进店。 接着就在马家熟青旁边的大街上,十六寺搭建了莲花平台,有精通昊天教的上师登台给民众讲解“去除刀兵劫、饥馑劫、疾疫劫”的经义,述说不行“十善业道”才会导致疾疫的道理,只有修行无上昊天梵行,净信固心,舍生、老、病、死、忧、悲、苦、恼,才能脱离苦海。 上师讲得慈悲平静,入心入理,民众深受感染,慢慢平息下来。 据说,十六寺多位上师将在此进行为期三日的“弘法会”,宣扬昊天神启,守护白驼城,化解戾气,增添祥瑞。 在弘法的同时,十六寺护教兵宣布马上进行护教弘法神圣演习。 大队的护教兵鲜衣怒马,刀甲晃眼,行列整齐,呼啸着奔出白驼城,开始了本年度的冬季专题演习。 虽然演习是护教兵经常进行的项目,但是白驼城内的有心人均心知肚明:这是针对近几天闹得如临大敌的疫病谣言而进行的。十六寺的反应还真是迅速。 演习将白驼城方圆五十里的范围设为演习区、禁行区,禁止一切无关人等窥视、查探,据说演习进行了护教兵年度以来最新式、最全面的实地训练以及实战模拟。 白驼城内的居民虽然看不见演习的内容,但是能看得见天边升腾起的滚滚烟尘。与以往颇为不同的是,此次演习不但有马匹踩踏出的接天蔽日的烟尘,还发出了声势惊人的剧烈的声响,以及随后传来类似爆竹的味道。 有些虔诚的昊天教信众从来没有听过这种巨响,归结为昊天派出了雷神为他们去除疫病,以至于马上向着响声传来的地方磕头。 消息灵通的信众则知道这是护教兵新配置的武器,虽不知是什么武器,但是无疑是十分强大的,心中也对十六寺的护教兵产生了极大的敬畏。 总之,不论城里的人们是怎么想的,这次演习都对城里的民众产生了极大的震慑、震撼,心怀异样的人自然是被震慑,而普通民众则是备添信赖感和安全感。 由于演习封锁了所有通往白驼城的道路,禁止内外人员往来,所以交通被暂时隔断,如此一来,也就同时隔绝了谣言向草原深处的传播,以及已购买熟青的出城贩卖,最大限度的遏制了谣言事件的进一步发酵。 护教兵的演习只进行了三天,而三天下来,白驼城内已然平静下来。 当护教兵回城的时候,虽然阴沉的天空中终于飘下了雪花,但是氛围已经安宁极了。 护教兵回城后,再次震撼城中百姓。队伍从城门进,压根儿就不回营,而是队形一改,直奔各重要部位,加强了对白驼城的守卫,严禁歪理邪教趁机聚众传谣。其中一队如迅雷不及掩耳,将城西的一座真神教小庙予以了取缔,对异教者进行了劝退和警告。 在疫病传闻人心惶惶、十六寺护城势如雷霆的大局势下,白驼城民众对一切异教者高度警惕和敌视,自然而然的对护教兵的行动衷心支持,以至于那些真神教的被取缔信众竟然无人同情,真神教的信众也不敢有任何异动。 护教兵并无二话,直接用马匹拉着滚木,将真神教的小庙轰倒,就此拆除,夷为平地。小庙就像没出现过一样,就在白驼城消失了。只余一地残垣瓦木,在寒风中瑟缩。 真神教的几名教会人员被护教兵马上收监,待谣言扑灭之后,再行放出驱逐。 由于十六寺辟谣、传法、维护稳定措施得力,雷霆霹雳手段迅疾,竟然将白驼城内一场谣言迅速的控制住了。 于是,一场莫名其妙起来的谣传和混乱,就又莫名其妙的烟消云散了。 只是,只是某些人手中的熟青......悄然易主了。 () 第139章 第二拨行动 护教兵开始护教弘法神圣演习第一天的时候,常熟正式下地了。 腿上的夹板仍然没有拆除,但是他迫不及待的拄着双拐站在了榻下。 他太兴奋了,兴奋得怎么也躺不住了。 他也没有想到事情会以这样的局面展开,发展成一场全城的大型骚动。 为了他和阿乌的目标,整个白驼城都摇晃了。 阿乌还笑话他:“为了报你的仇,差点赔上一座城。” 常熟辩解道:“我也没想到马家人居然这样配合咱!不但卖给咱货,还上赶着非要宣扬什么疫病爆发的事儿,以至于他们手里的货像下坡的毛驴一样,拉不住了。” 阿乌越发笑话他矫情: “按你这么说,不但马家配合咱,就连十六寺也配合咱咯?他们把马家制得跟孙子似的,到处小心翼翼的解释。” 常熟正色说:“十六寺配合咱……那不叫配合,那叫支持咱,帮助咱。咱去求了十六寺的管家,人家大管家就搞了一场演习,封了城,还专门说禁止一切人进出白驼城,这样一来,那个要命的消息,肯定就会延迟到达。” 阿乌心知管家没有这样大的能量,这肯定是托爷们假传小猪“信息”起了作用,他也没想到北山大法师手笔这样大,居然为了小猪的小小要求,就搞了一场军事演习出来。 这老头儿,够意思! 而且,仔细琢磨,阿乌对北山大法师越发佩服,这老头儿对机会的捕捉,更在自己之上。 关于熟青的谣言一起,他马上就做出了反应,手中神来一笔,借着阻断谣言,立马进行军事演习,毫无痕迹、天衣无缝的就完成小猪拖延消息的要求,就算圣皇在眼前,也不能为此挑剔什么。高,实在是高啊! 这件大事儿与局势完美得结合在一起,而且完全是放在桌面之上进行的,扎扎实实,堂堂正正,你不能说哪一件事是搭了便车的,因为每一件事在它的局势里都是必须的。 大法师竟然实现了每一件事都是一石二鸟,厉害!姜是老的辣,小猪大有北山之风。 阿乌问道:“那么,拖延两天的话,咱们的时间够了吧?” 常熟说:“现在,咱们手里已经有一万四千斤了,还差六千斤,需要这几天搞定。我不确定会做到什么程度,当然时间拖得越久越好。” 阿乌横了常熟一眼:“难道还要拖到明年去?我估计朝廷是希望速战速决。” 阿乌想起朝廷要划界的事,如果想与白皑人划界,那肯定不能把两国之间的生意一直僵着,生意做完了,估计划界就要提上日程了。 阿乌甚至估计,这出捉放曹的戏码,根本就是圣皇他老人家自己演出来的,贸易肯定是要做的,不做贸易,怎么划界? 但是做贸易之前,先打你一把,然后给的枣子,才格外甜。 时间,其实不多了。 常熟说:“马上开始第二拨行动,争取护教兵回营时,咱的收尾完成。” …… 熟青抢购事发的当天夜里,十六寺乌尔玛管家到各大富商府上亲自做了关于谣言的说明,以及十六寺对他们的期望。 期望么,自然是期望他们不信谣言,停止抢购熟青。 最好么,能把他们手里已经抢到的熟青拿出一部分来,以做平抑市场之用。 当然,这是极大地期望,乌尔玛管家也不指望他们真的完全做到,这些商人善于漫天要价落地还钱,他们能做到一半儿,他的目的就达到了。 各大富商当然是极买乌尔玛管家的面子的,纷纷表示支持。但是,别的支持行,把抢到手的熟青拿出来这一点,很多人表示考虑考虑。 到了第二天正午,护教兵已经出城演习了,还没有富商出面吐出熟青来,乌尔玛管家也就不存希望了。 正在寺里忙碌,忽然有寺丁来报,说常家老爷子亲自来拜访。乌尔玛管家舒了一口气。 常老爷子知道乌尔玛管家忙,也不啰嗦,直接表明,常家已经按照乌尔玛管家说的,把抢到的熟青吐出大半儿,只留了100斤备用,其他九百斤熟青,已经原价卖给白驼城内一家药铺了。 常老爷子请乌尔玛管家谅解,他说马家造谣卖熟青,他不愿意把熟青再退回马家,卖给药铺,也算物有所用。 乌尔玛管家大喜,送走常老爷子之后,立即对这件事情进行了大肆褒扬,并请北山法师亲手写了常老爷子求了好久的字。 消息一传出,富商们都后悔了,立刻争先恐后的纷纷行动,仿照常家的做法,将熟青卖给那家药店,自己只象征性的留了一点。王家甚至根本没要钱,把抢到的熟青全部捐给了药店。 此事在白驼城是一件大事,立刻引起极大地轰动,迅速将人们对“疫病将来”的恐惧给压下去了,也把谣言的风头给压下去了,成为白驼城老百姓议论的新话题。 乌尔玛管家很得意,自己这一手做得漂亮极了,轻轻一件小事,就立刻扭转了白驼城的舆论风向,配合着弘法、军演,将“疫病”谣言的影响完全抹除了,还顺便树立了为富乐施的好风气,多好! 都说山右商人喜欢做善事,以后怎样把他们做善事的习惯,给拉到白驼城来,那才是大事一件。 小老百姓则想:富商的行动,充分表明,前期的谣言,真的只是个谣言。那么,自己花高价抢购的熟青就不值钱了,没有用了。怎么办呢?不能眼瞅着赔钱吧? 要不,咱们也卖给药店? 跑到药店一试,药店居然来者不拒,百姓们大喜,纷纷把自己抢来的熟青给卖掉了。 也有心眼多的,不差钱的,还是把熟青留在了自己手里。 不过,两天下来,自己人收购的,加上那些当托儿的,常熟的采购计划,已经顺利完成了。 …… 时间不多了。 阿乌预计,熟青出了这样大的乱子,马自芳肯定要与朱雀皇孙联系,因为他们的时间也不多了。 可是,从这件事情启动,他就一直盯着马自芳,却是一点异常也没找到。 马自芳给乌尔玛管家逼着,去给客户解释,这些客户众多,却没有哪一个像朱雀皇孙。何况,见客户时,护教兵都跟在马自芳身边,也不太有机会。 除了见客户,马自芳就是深居简出,憋在院里哪里也不去了。很明显的是,他没有再去思思楼。 阿乌心里一沉,将思思楼这个选项划掉了。那里有守夜人,却没有朱雀皇孙。 阿乌纳闷,马自芳到底在哪里见了朱雀皇孙呢? 他现在足不出户,难道,朱雀皇孙还是在地下通道里? () 第140章 神秘的对家 白驼城内沸反盈天之时,思思楼内却丝竹悦耳,几个富商正在笑谈。 不时有清脆的“啪啪”声音传来,原来,是四个富商在打麻将。 “老大,我们那边管这个叫马吊,怎么你们那里叫麻将?”一个富商问道。 正是阿乌认出来的布行老板董明经掌柜的,他问的是自己的对家,那个胖子富商。 胖子正摸着一颗牌琢磨留下还是打出,随口回答:“哦,我是听老头子这么说的。” 董明经一听是“老头子”说的,立刻肃然起敬,马上改口称“麻将”。 旁边一位笑了:“老董,和老大打麻将,你不用这样小心紧张,尽管放开手段赢他的钱,老大有的是钱,还在乎你这点?他要的是打麻将的真感觉,你小心翼翼的专门喂子让他和,那他还有什么意思?” 另外一个也笑着说:“大丑说的对,放开手打!反正放开手你也不一定能赢老大。” 叫大丑的趁机起哄:“阿寅说的是,老大,今天没事,给我们讲讲麻将经呗?” 很显然,屋内麻将桌旁的四个人,以胖子为老大,而董明经是最末位的那个,其余两人跟胖子显然极是熟稔。 胖子富商圆胖的手指灵活的抛出一颗麻将子儿:“三张大饼!” 然后才笑着说:“又算计我的钱!” 他专门对董明经说:“老董你不要听他们的,他们这是说反话呢,我打麻将就是换换脑子,热闹热闹,休息一下,顺便给他们输几个钱,笼络笼络他们,你要当真就先输了。” 大丑说:“看出来了吧,他专门和我们这些不动脑的粗人打麻将,像阿丁那些人,脑子好使得和什么似的,他就从来不和他们打。” 董明经一笑,他知道昊京来的这批人中,以天干命名的都是做情报的,以地支命名的,都是干武力的活儿的,也就是俗称的杀手。他看着胖子春风般阳光的大脸,心里捉摸着到底谁在说反话。 阿寅与大丑一唱一和:“就是,他们脑子好使的,陪他布个大局,下围棋,我们这些脑子笨的,只好陪他打麻将。” 胖子也不反驳,只是说:“不过呢,我也不怕说给你们听,你们说,打麻将的要诀是什么?” 大丑懒洋洋的说:“这个谁不知道?看死下家、盯死对家、仿死上家。” 胖子说:“不就是瞒上家、防对家、扣死下家?嘿嘿,口诀都懂,怎么就是不赢?告诉你们,打牌不会变,至少输一半!” 说到这里,胖子回头对一边弹琴的两个姑娘说:“思春、思夏,去,给我们安排一下中午的菜肴酒水。” 两个姑娘知道他们这是要说体己话了,虽然麻将秘籍她们也想听一听,但是客人家保密,也就含笑下去了。 胖子一边摸牌,一边说:“你们说,如今热热闹闹的白驼城这张麻将桌上,有几家坐在牌桌上?” 阿寅说:“我看是四家,咱们一家,十六寺一家,那卖熟青的一家,还有一家,至今未露面。” 董明经一愣,才知道他们已经开始说到正经事儿了。 大丑也说:“剩下的这一家,我看就是传谣言的。找出是谁造的谣,把白驼城搅成这样,谁就是第四家。” 阿寅摇头:“造谣的就是卖熟青的自己,这牌很清楚,历来在这种时候造这种谣言的,就是最大受益者——不过,我看他们家这把牌打得烂臭!” 大丑说:“我砰!就是,太臭了。不过,十六寺的牌打得很精妙。” 胖子问:“那么,谁是庄家?” 大丑和阿寅一齐回答:“当然是咱们!” “上家?” “勉强算十六寺吧。” “下家?” “卖熟青的。” “对家?” “看不见的那家。” 胖子敲着手里的牌,说:“本来,牌桌上只有两家:咱们,以及卖熟青的。这事儿要在白驼城做,十六寺是地主,所以一定要拉上他。现在,忽然冒出了一个搅事儿的对家,你们怎么看?” 大丑笑着说:“这对家虽然不知道是哪家,不过目前来看,出牌出得不错,挺配合我们的,我们还没开始收拾卖熟青的呢,他倒先动手了,时机还选得恰恰好。” 胖子问阿寅:“你说,这件谣言事件中,最大的受益者是卖熟青的吗?” 阿寅看着胖子的笑脸,忽然想起一件事来,不禁倒吸一口冷气:“我的个亲娘!这里面最大的受益者不是卖熟青的,相反,最大的损失者是他!因为,因为……白皑人要来了,而他手上的货却丢了。” 胖子笑眯眯的说:“麻将经说:有赢而输,有输而赢。卖熟青的这一把和了,下一把可就要大输了。” 大丑说:“输得好!本来就是要他输。现在变成我们三家暗中联手做牌,干他一家,他不输也得输。” 阿寅说:“老大,麻将经里这一招叫什么?” 胖子说:“麻将经里可没有这种局面,这是一个神仙局,也就是牌桌上三方各打各的牌,都想要和牌,谁知乱拳中,竟然一致打死了同一个目标。我也没碰见过这种牌面。” 大丑说:“我看这个牌面就是你这个大庄一手做出来的,还不承认呢。” 胖子说:“庄是我做的不错,但是我也没想到还冒出了这么一家。” 大丑叹道:“只能说这个机会太好,那个神秘对家抓得太及时,而这个下家卖熟青的呢,又太愚蠢。所以说,手里的牌这样好,咱们一定能赢。” 胖子皱眉道:“还早呢,不好说。而且,马家掌舵人马伏芳,并不是这样一个昏聩的人,他能把白皑人都吃定,根本不简单,你们不要小看他,后面的牌,还要不骄不躁,稳稳地打。” 阿寅说:“从马家买走大批熟青的那帮人,在城外就奇怪的消失了,难道真的是西凉的人?” 胖子笑着问董明经:“老董,你是地头蛇,你怎么看?” 董明经见问道自己,就说:“属下以为,这个不是没有可能。疑点就在他们能够短时间采购大批熟青上,那得上万两银子。而白驼城城内的人,属下大致了解,在这个时候,他们没有谁手里还能拿出一万多两闲银子——银子都压在货上呢。” 阿寅说:“已经发函询问西凉的人了,大约几天后就会有消息。” 大丑说:“我倒觉得,就是这批人最可疑!他们很像是神秘的对家。” 董明经说:“既然如此,属下加大对白驼城内相应人等的监视。” 胖子摆摆手: “所以我刚才说,打牌要变通。 此时,对这个神秘对家,不着急对付,放他们跑两步看看,必要时,配合他们一下,因为他们现在做的,正是我们想做的:就是要使劲儿惊扰这个马家。 他们出面做,比我们自己做更合适。有时候庄家欲做大牌时,可以将另两家需要的牌尽数供给他们,不要紧。” 胖子说: “对十六寺,也不用刻意隐瞒,有些情报及时通报他们,这一次我们需要他们的通力合作。 同时,我们对他们的行动,也要配合,比如,压制谣言,不过,我们要做得艺术一点,帮他维持民生稳定,把打草惊蛇的范围放小。 再比如,我看大法师有延缓那个消息进城的意图,今天竟然搞演习去了。不要紧,咱们也派出几个人,在路上将驿卒阻上一阻,给白驼城里这些人充分表演的机会。” 胖子已经丢下手中的牌了,他站起来: “最重要的,盯好这条蛇,盯住他的一举一动,看他往哪里去。一切行动以此为目的,禁止一切急功近利的举动,不能提前暴露,不改变现状,不能杀他,要让他活着,活得惊慌失措,活得慌不择路。 现在,还远不到收网的时候。为达到这个目标,必要时,也可以护他一护,总之,他得活着。” 他目视董明经。 三位下属一齐躬身称是。 () 第141章 再现出口 白驼城内几家欢乐几家愁。 马自芳不再出门。 那天,他受到了皇孙殿下的劈头狂骂。 “难道我缺银子?需要你卖熟青给我凑?你为什么能有今天这个地位,凭的是什么,难道你心里还没有个死数?我要的是熟青!蠢货! 是你的脑子让狗吃了?还是你存心和我对着干?我前脚刚派人去联络白皑人,你就自作主张把熟青卖了?你以为那熟青还是你的?你忘了你是要做什么的了?你以为你还是那个小老板?蠢货! 滚!快去!趁着十六寺逼你,去把熟青都收回来!” 殿下一掌将一块砚台砸的粉碎。 看着那碎了一地的渣子,马自芳心中冰冷一片。 他终于看清眼前的形势了:熟青,比他的性命更重要。 他知道这次自己犯错误了,犯了一个不可饶恕的错误。他一时得意,忘了自己姓什么了,他已经不姓马了,整个熟青店也不姓马了,那些熟青,也早已不是他手中的货物了,他,现在是朱家的马前卒了,一切要听命于殿下,不能有自己的想法了。 按照皇孙殿下的指令,他马上贴出告示,回收熟青。并把身边能干活的人都派了出去,去回收熟青。 同时火速派人回青城调货。现在,青城的存货成了他心中唯一的救命稻草了。 现在,什么都不重要,熟青最重要。 …… 阿乌知道马自芳就在马宅。 阿乌也知道此时危险,护教兵就在城内巡查,守夜人层层守着马宅。 可是他不想再被动等下去,他必须主动“探望”,因为他再次怀疑朱雀皇孙就在马宅的地下通道内。 为此,他主动出击,请常熟帮忙。 很快,常熟消息来了,今天晚上,就在护教兵下午回营之际,趁着这个由头,白驼城十二甲首将举办“弘法护城商界恳谈会”,请乌尔玛管家以及各大商人到会,共同商讨配合十六寺维护白驼城稳定的事宜。 这是正经大事,而且是马自芳感兴趣的事,他必须参加。 支走了马自芳,阿乌就“跳了井”。 他这次下了决心,采取激烈手段,务必要把人找出来。 他事先服了解药,一下井,就使用了迷烟,地下通道内一切生物,都将暂时昏睡上一个时辰。 这种烟并不是旱烟那种烟,而是没有颜色的,极难发觉。这是他自创的迷药,所以,就算守夜人在眼前,他们一时也解不了,只有受迷的份儿。 在地下通道内,最怕的就是这种毒烟、毒气,即使这套地下系统设计了若干通风口,可是遇到阿乌的厉害药物,还是不能幸免。 效果很符合阿乌的预期,通道内的暗岗果然都已经倒下,一路畅通无阻。 障碍清除,乌鸦就在他怀里,一人一狗迅速搜索每一个分岔,每一个隐蔽的藏身之处。 重点搜索以前没到过的那一部分区域。顺着通道,阿乌猫腰疾行,忽然,他停住了脚步。 这里的地面,明显高了起来,通道在向上走。 上面,是哪里?难道是另一个出口? 阿乌心中一亮:明白了,马自芳是顺着地下通道到了朱雀皇孙的住处!所以自己在地面之上,怎么跟踪马自芳也找不到破绽。 自己还真是愚笨,以前都知道有地下通道了,居然没想到这一点。 那么,这个出口将十分要紧。 因为,阿乌已经明确,在这套地下通道内,其他的“菜窖井”都只是通风口,真正的出口,只有两个:一个在马自芳卧室里,一个就是眼前这个。 那么,表明了这个出口,就是马自芳平日与外界联络的“秘密通道”! 阿乌设想:马自芳的一些信息,是通过这条通道,到达了出口处,然后通过出口处,报告给了他的上司。 或者,他的上司就在这个出口处,两人就在那里会面、密谈! 已知的一处出口在马自芳卧室,那么,这个出口,又在谁的卧室? 这个人,会不会就是自己一直在找的朱雀皇孙? 即使不是,这个出口,也一定是朱雀皇孙的一个重要联络点、中继站。 阿乌心里倾向于这一点。 因为在寻找这个朱雀皇孙的过程中,阿乌发现,此人真的是非常狡猾、细密,几乎有点见首不见尾的样子,明明处处都有他的指令、他的痕迹,可是就是找不到他。 如此一个心思曲折的人,大约不会建立一个点对点的联络方式,他一定还会再转一层。 上坡路走到了尽头,接着是一条垂直向上的通道,就像马自芳房里那条通道一样,这条向上的通道里,也有梯子。 阿乌将警惕调到最高,袖中的暗弩也首次打开,随时准备着一场硬仗。 阿乌抬起手弩,慢慢爬上梯子。 他侧耳倾听。 寂静无声。 …… 木板打开,首先是一阵极细的烟尘袭面。 阿乌心中暗叫不好,静默这样长的时间,自己以为无人,乌鸦也没有示警,原来敌人早已经药粉等着了! 这醍醐灌顶的烟尘撒下来,怎么也避不开。阿乌当即闭住呼吸,手中匕首顺势向上一递! “咔啦”一声响,一块什么东西被劈开,更多的烟尘涌进来。 阿乌大惊,顾不得其他,挥舞着匕首奋力跳出洞口。 寒风扑面刺骨的刮过来,点点凉意粘上面孔——阿乌一怔,旋即大喜,觉得这寒风从未如此亲切过! 因为,这风,是旷野的风!四周一个人也没有! 风是旷野的风,脚下却有一些残存的残垣断壁、残梁断木,这里是——今天下午刚被拆除的那座真神庙! 被阿乌挥匕首砍断的,正是一截断梁,断梁压着一块木板,阿乌正是从那里面出来的,那些细细的粉尘,是残余建筑的尘土。 原来,真神教的那个小庙宇,就是地下通道的另一个出口。 不知道什么原因,护教兵没有发现这个秘密,也没有派人看守此处,也许觉得人已抓走,没什么可看的了? 而马自芳那边,可能下午真神庙刚刚被夷为平地,护教兵刚走,他们还没来得及处理! 总之,现在这里空无一人! 阿乌顾不得考虑别的,脑子里立刻闪过一个念头。 “那件事!——这是一个绝好的机会!过了这个村,可就再也没有这个店了!” 阿乌马上返回地下通道,拼命的奔跑起来。 …… () 第142章 初相逢 布行老板董明经没有去参加“弘法护城商界恳谈会”,他心里很清楚,现在最重要的事情是什么。因此,他派了一名副手去参加会,只要把会上的信息带回来就成。他们只是一家不大不小的布行,也没人关注去的是大老板还是二老板。 董明经亲自带队在马宅附近猫了下来,毕竟他们是本地人,不但地形熟,而且脸面熟,一旦有什么意外,也好说话。像大丑、阿寅这样的高手,大约被放到某个关键位置了,像外围监视这样的活儿,还是自己亲自承担起来吧。 董明经的布行本来距离马宅就很近,马宅附近的几户民宅里,也早已经被董明经盘下,建立了监视据点,各个潜伏点上人员也充足,流动哨都是经验丰富的老手,所以,他不担心,他现在需要的,是耐心,是细心。 将马宅周边要点巡视一遍之后,董明经很满意。 马宅的慌乱他尽收眼底,每一个出门的伙计,他都派了人手跟着,这些人见了谁,做了什么,他都知道。 街头的寒风吹过来,董明经感到的不是冷,而是踌躇满志。 他瞥了一眼尚有行人走动的大街,信步向着马宅更外围的街道走去。一个暗哨不远不近的跟在他身后。 董明经在附近几条街上溜达着,眼前出现一条三岔口,从这里走那条大的路口,就会回到繁华区域,而走那条小的路口呢,则会越来越远离中心区,去往偏僻的西城了。 董明经停步,想了想,调转方向,迈步向城西走去。 今天下午,城西那边刚拆了一座真神教的小庙,按照往日规矩,他们应该前去查看以及最后做收尾确认的,最近人手全安排到马宅监控上了,今天这件收尾的事情就没办。正好他今夜走到这里了,就顺便过去看一眼,完善起这个程序来。 越走两边越偏僻,终于看到那片被夷为平地的地方。 原来有一条土路通往这里,两边也有些房舍,如今路被铲断,房舍全部被拆除,原来的院子更是片甲不留,在幽暗的夜色中,这里显得格外空旷、凄冷。 “这里已经被拆得稀烂,人员又全被抓走,看来自己要失望而归了。”董明经默默的想,但是,他还是按照规定,细细查看起来。 风渐渐的大了,一阵猛风卷着细细的尘土刮向董明经,憋得他好久喘不上气来。 他捂住口鼻,弯腰伏在地上,暂避风头。 突然,前面不远处,一根断梁自行竖了起来…… 董明经蓦的睁大眼,只觉背后毛骨悚然,浑身汗毛都竖了起来。 他摸出刀。 眼前的断梁“咔啦”一声倒地,一块木板跟着打开,一个黑黢黢的人影冒了出来。 董明经倒吸一口凉气,这里果然“有货”。 那个人影身形臃肿,似是有些行动不便。 董明经正屏住呼吸,准备趁他不备一刀看下去。忽然,那人影像是觉察到了他的心思,猛地转头向他这边看过来。 董明经大骇,没把握这影子是人是鬼了,他怎能隔这样的距离觉察自己呢? 顾不上恐惧和多想,董明经寒刀一闪,人已跃出,劈向黑影。 那黑影似乎真的行动不便,只单手拿兵刃与董明经对了一记,远远跟着董明经的暗哨也赶紧加入进来。 一时间,黑影真的有些左支右绌。 董明经已经看出来,黑影行动不便是因为他身后背着一个一动不动似乎昏迷不醒的人! 董明经畏惧之心大减,手上的刀越发凌厉。 他已经影影绰绰的看见,黑影穿的并不是真神教人员常穿的服侍,而是马家熟青伙计常穿的衣服,如果是和马家有关的人,就更加不能让这两个人走掉。 董明经欺他不便,立刻一手持刀,一手摸出一把漆黑的匕首来,左右开弓,剁向黑影。 黑影肩上立刻着了一记。 董明经大喜,挺刀上前。 突然他胸前一痛,黑暗中看不清有什么东西刺进了他的前胸。他愕然的看着那黑影倏地收回对着他的胳膊——原来是那人放的暗器,同时董明经就觉得胸前伤口一阵麻痒,他跟着大惊,这是中毒的表现! 接着他就看见黑影就在他身前掀开地下的一块木板,跳进一个洞口,不见了。 跟着他过来的暗哨立刻跟着跳下,董明经马上听到一声低低的惨呼,就知道暗哨也中了暗算了。 董明经挣扎着起来,暗运最后的真气护住胸口,踉踉跄跄的向着来路跑去。 …… 阿乌背着马自芳再次跳进地下通道。 通道出口有人,是他万万没想到的。 不,应该是他没想到来人会出现的这样快。这个出口,肯定会有人出现,阿乌本想打个时间差,没想到,却正好打在点上了。 那人功夫很硬,还是两个人。而阿乌身上背着马自芳,行动力又大打折扣,因此,想突破那两人逃走,是非常难的。 而最难的在于,他很难摆脱那两个人的追踪。他已经看出,拦住他的人,正是布行老板董明经,那个守夜人中的小头目。守夜人已经遍布马宅附近,他一定被追踪,根本逃不脱。 对这样的人,阿乌一开始就没想硬拼,他一直在想退路。因此,在和董明经的拼斗中,他一直在向着洞口处移动,到了洞口后,马上果断的给了董明经一记暗弩。那只弩箭虽然小巧,但是淬了毒药,足以阻住董明经的追击。 进洞之后,阿乌飞奔。 时间已经不多了,一个时辰很快就到,洞里的人快醒了。 在洞里跑,当然不是再回到马伏芳的囚禁房间,也不是再回马家宅院。 幸亏他早已对着地下通道的图形做了记忆,此时大变发生,他也没有慌不择路,而是很冷静的向着一个方向跑去。 从那个出口爬出,阿乌把马伏芳用绳子拽了上来,百忙中没忘把伪装做回去,他背着马自芳再次飞奔。 …… 马自芳慢慢醒了过来。 他马上敏感的觉察到了,这里不是地下深洞之中了! 因为有风,在吹拂他的额头! 风虽然刺骨寒冷,但是马自芳却被这风激动得热泪盈眶。 他马上又觉察到他在一个人的后背上,有人正在背着他飞跑。 是这人救出自己来了? 马伏芳刚要开口,被他的那人已经觉察,马上说:“是我。不要说话,我们刚从地下出来,后面还有追兵,听我安排。” 马伏芳听出这人正是给自己解毒那人的声音,就不再出声。 他已经看出,这人背着自己,正在一堵大墙下面奔跑,还时不时地停下来,躲避巡逻的队伍。 过了片刻,他们来到一棵大树探出墙头的地方,那人向着高墙扔出一根飞爪,然后背着他,顺着绳子爬上了高墙,四望无人后,跳了下去。 这人似乎对这里地形很熟,果断的顺着一条树木掩映的小路轻声奔跑,躲过人影,翻身进了一个小院,打开房门,掩了进去。 马伏芳被放到床上。 此时马伏芳手脚已经能动,他的手上湿漉漉、黏糊糊的一片,味道血腥,他惊问:“你受伤了?” 那人示意他禁声。 马伏芳摇摇手,颤巍巍的自己下地,站了起来。 他秘密的服用阿乌给他的药后,毒已解了大半,已经可以活动了,只是在地底下,为了麻痹那些人,他一直不敢稍动而已。 阿乌笑了。 黑暗中,马伏芳只能看见他闪亮的眼睛。 果然不是那也初次见面的模样,马伏芳知道,他是易了容的。好在他认识他的声音。 阿乌匆匆为自己包扎了肩上的伤口,用极低的声音对马自芳说:“这房子的主人是我朋友,你暂时避在这里,继续养身子,别出门,藏着。我让它来找你。” 阿乌把乌鸦从怀里抱出来。 马伏芳认识这只小狗,点点头 阿乌转身要离去,马自芳低声问道:“这是……哪里?” 阿乌一笑:“十六寺。” 马伏芳在身后说:“保重。” () 第143章 善后 董明经拼上了命往回跑。 他知道弩箭上有毒,马上第一时间给自己嘴里塞了一把解毒丸子,以保证自己能够在毒发之前,能被人接应,送到胖子那里。 董明经坚持着见到胖子,说完发生的事,才一头晕倒。 胖子听董明经禀报完,一声不吭,立刻起身,赶往十六寺。 时间,在此时,时间就是信息。 抢到了时间,他就能抢到消息。 路上马车行进间,大丑和阿寅已经得令,中途潜往真神教废庙了。 胖子则星夜求见北山大法师。 北山看到求见的帖子,马上就放下手头的一切,立刻接见了胖子。 胖子开门见山: “向大法师借两个人用。” “什么人?” “今天下午刚刚抓来的真神教中的两个人。” 胖子就跟北山法师说了刚刚的发现:在真神教的庙宇废址上,发现了通往马宅的地下通道。 而自己的人刚刚在真神教废庙的通道出口那里,与马家的人碰了一面。为了避免打草惊蛇,须将此事中,自己这边的人做成真神教人出现的样子。毕竟,真神教的人是这个地道原本的知情人。 至于查处真神教与马家的勾连,这是下一步要做的事,当前首要之事,是把自己手下人出现的痕迹抹平了,不能让他们觉察到有“外人”在监视他们。 自己借人之后马上去废庙那边做现场,为了这边的时间足够,还需要北山大法师派人跑一趟那个“弘法护城商界恳谈会”,把马自芳拖一下。 北山大法师听了这个信息十分吃惊,没想到真神教果然有不法的行为。此时不是追究的时候,大法师很爽快,二话没说,马上支持,将赵胖子想要的人现场交给他。 赵胖子安排人手去做。 他自己也没有回思思楼,他直接到了董明经的布行。 这里全是自己人,铁桶一般,有话方便说,有事直接做。 很快大丑和阿寅就回来了,两人脸色凝重。 “老大,都按你的吩咐做好了。那两个真神教的人,一个让他死在了洞口,一个让他死在了洞里面的一个房间外——因为,那个房间里,已经有一个死人!” 胖子目视大丑。 大丑接着讲:“死的人大约50多岁,面目被砍伤,模糊不清,但浑身血肉猥琐变色,像是长期中毒的人。旁边桌上有凌乱的一叠纸,里面只有一张写了字,写的字是:熟青授权书。” 阿寅说: “洞里还有四个昏睡的人,应该是迷迭草引起的昏睡。四个人看样子是守洞的人。我们把其中一个拖到洞口附近,用真神教那人的匕首干掉他,已经做好二人争斗以致两败俱伤、全部死掉的现场。 这样,洞中的局面就是:两个真神教的人去地下通道偷什么东西,被洞中人追杀,以至于死了两个。而真神教的人都死了。” 胖子问道: “洞里已经死去的那个老人,手上是否老茧很厚?茧子的颜色是否偏黄?” 大丑和阿寅对视一眼:“是的。” 胖子说: “这人不是一般马家人,也不是守洞人。” 大丑和阿寅一齐问:“那他是谁?你知道?” 胖子哼一声:“他很可能就是——久不露面的马家掌舵人:马伏芳。” 大丑说:“你怎么这样肯定?” 胖子慢慢说: “马伏芳是马家掌舵人,十分桀骜、精明,凭一己之力,生生建立了与白皑人的生意关系,十分热衷于生意,此时白驼城内熟青风波这样大,他却一直不露面,非常不正常。 马家人说他身体有病,在休养,可是,你们对马宅也算刺探多次,可曾看见如此一位病人?这就大大的可疑。 而洞中人正是50多岁,年龄符合。 旁边有熟青授权书,这授权书只有马伏芳才能够条件写。 同时,马伏芳多年与熟青打交道,熟青乃是根茎药物,晒干后如同马蹄状的粗陋木头,所以马伏芳手上的茧子一定很厚,而熟青呈黄色,常年饲弄熟青的人手上一边会留下淡淡黄色。 这人既然这几条都符合,很可能就是马伏芳——他这是被自己的好兄弟马自芳关起来了。我猜,八成是桀骜不驯的马伏芳不愿接受朱雀余孽挟持的缘故。” 大丑说:“那为什么又死了呢?还面目全非?” 胖子道:“这就留着你们去发现啊。我全知道了,还留着你们做什么。” 阿寅说: “我们搜过那个地下通道了,非常大,非常复杂。嘿,没想到马自芳这小子还真是狡猾,在地底下建了这样庞大的地道。 地道出口有好几个,其中两个在马宅里,一个就直接在马自芳房间里。那个从洞里冒出来、打伤董兄的人,大概是从马宅那条通道里出去了,我们在那条路上发现了他的血迹。但是,没有找到那个人的痕迹,他可能早已离开。 为了避免打草惊蛇,我们只是查看,没有动他们的人。可是,我们也没有白白下去,我们洒下了鱼腥草,如果有人进去过,我们会发现并找到他。” 胖子说:“说一说那个洞里冒出来的人。” 董明经已经被抬下去治伤,他胸口受了一弩,弩箭上还有毒,要不是身上穿了软甲,要不是第8处解毒的本事天下第一,大约这一箭就会要了他的命。 那箭上的毒,乍一看,和第8处常用的毒药很相近,但是,它里面不知道加了一味什么东西,竟是让第8处的解毒高手费了半天劲,也只保住了董明经的命,而董明经到现在也没有醒来。 大丑就替他说: “这人挨了老董一匕首,也已中毒。老董曾经说过,这人很可能是马家内部的人,只不知为什么身后背着一个人。也许,他们出了内讧?或者,是有人想逃跑?” 胖子听后,也沉吟不语,想不明白是怎么回事。 但是,此事极为可疑。 “彻查各医馆、药铺,凡是治伤、买伤药、买对症解毒药的,一律清查。待董明经醒来,先找出此人的特征,务必要找到这个人。” 这个突然冒出来的人,在他们的预料之外,观察之外。 他是一个变数。 对于他们来说,变数从来都不容小觑。 千里长堤溃于蚁穴——他们的老大,赵胖子经常这么说。 () 第144章 权力新格局 赵胖子离开后,北山大法师端坐在蒲团上,良久不语。 乌尔玛管家小心地端上参汤,压低声音问北山: “大法师,您怎么问都不问,就把人给那个胖子了?” 大法师微微一笑: “你以为那个胖子是谁?” 乌尔玛大管家说: “我没有大法师的天眼呀,怎么能够知道?我今天第一次看见这个人。不过,这个胖子倒是胖而不蠢,还挺英武的。” 大法师笑道: “你竟敢评论他。天底下最著名的胖子是哪个?阳春白雪的名头,没听说吗?” 乌尔玛管家闻言,脸色大变:“是他,是他……那个魔头!那条著名的疯狗!怪不得,您也得给他面子。” 乌尔玛大管家怎能不知道?昊京城里,尚虞处堂官赵胖子,外号“阳春白雪”,是说他的脸可以像阳春三月的春风那样温暖和煦,与每个人都是亲切的好朋友,可是下一秒,也会像冰冷白雪一样冻死个人,只要被他抓住把柄,那你就完了。 难道这个魔头也来到白驼城了吗?他什么时候来的?有没有发现自己的一些小聪明?……不过,像他这样的大人物,不会为了自己这号蝼蚁动脑筋的,自己充其量就是一条稍稍肥点的蝼蚁,蝼蚁而已。 乌尔玛大管家受到惊吓,惴惴不安。 北山笑着说: “吓着了?不要紧张,待会儿你去替他办件事儿,也算提前结个善缘。” 乌尔玛听了,才好受一点,忙问: “什么事?” 北山说: “今天晚上,你要替我跑一趟山右会馆,把刚才胖子说的那人拖一拖。” 乌尔玛才知道,马自芳原来早已经就在赵胖子视野里了。不知这马自芳犯了什么事儿,被赵胖子盯上了。 北山说: “你把桌上的匣子拿给我,我有几件事要跟你说一说。” 乌尔玛大管家把桌上那个明黄匣子呈给大法师,大法师从匣子里取出一封信,叹道: “唉,该来的还是来了。” 乌尔玛不解。 北山大法师沉重地说: “福林,被降袭郡王了。” 乌尔玛的手一抖,差点拿不住那个匣子: “为什么?” 北山说:“还不是他身边的人出了问题,导致白图遇刺的原因。不过,公开的理由将是溺职。” 乌尔玛看看四周,然后小心的说: “虽说,白图大人身为划界使团团长,遇刺是大事,但是……但是,白图大人,已经不是原先的一等公、‘白图舅舅’大人了呀。他离京来边,参加谈判,已经从高峰上跌下来了。他只是……只是一个被罢黜的官员,以及失势的皇亲罢了。圣皇怎能因为他,就降袭福林汗呢?” 白图,本是圣皇宠臣,出身贵胄,是圣皇母亲孝懿仁皇后的幼弟,论起来还是圣皇的舅舅,是一等公,曾任理藩院尚书、吏部尚书,曾经满朝文武在他的名字之前都加上“舅舅”二字,是为白图舅舅,当年气焰也是极其嚣张的。 大法师摇头: “此事不在于白图是谁,不在于白图是否还是国舅、一等公、吏部尚书,只在于他代表了青鸢天朝,一旦出现在划界桌旁,他就是朝廷的化身,怎能允许被刺杀? 福林因为用人不当,致使朝廷化身被刺杀,在如此敏感的时候,圣皇是不会允许任何有污点的人出现在划界桌上的。” 大法师叹了一口气,心道,圣皇想抓有问题的人,还没有抓到呢,怎么会允许有问题之人,继续在使团身边?划界是涉及子子孙孙、千秋万代的事,焉能马虎。 大法师说: “再说,福林私下与白皑人做生意的事,也已经事发。” 乌尔玛大管家这才默然。在他心目中,这件事,比白图遇刺要严重的多。 白山说: “圣皇这道旨意,还没有明发,但是也快了,因为划界谈判已经正式启动了。你也知道,圣皇已经同意白皑人来做买卖了,他答应这个条件的前提,就是要求白皑人的划界正使,立即赶到青鸢。在白皑人正使赶到之前,绝不允许白皑人商队入境。 目前,白皑人的正使,已经到了茶路口了,和福林接洽上了,所以,商队才能准许入境,到白驼城来进行交易。” 茶路口,是往年部分商人北上与白皑人交易茶叶的一个小互市,因位于万里茶路的关键节点上,因此得名。青鸢人称之为茶路口,白皑人则称之为“有茶叶的地方”。 而白皑人在白驼城做完交易,带着大批茶叶返回白皑时,也必经此地,所以双方使团约定在此地会面。 乌尔玛大管家点头道: “我就说呢,如果没有什么好处,圣皇怎么会忽然无故答应进行交易了呢。” 北山微笑道: “这话不要乱说。圣皇自然是走一步看十步、一块石头打三只鸟儿的人,哪里是凡夫俗子能想象的。” 乌尔玛兴奋的说: “这是拿贸易当鞭子,逼着白皑人赶紧划界呢。这是不是就是说,划界之后,就可以跟落阳那边……开战了呢?” 北山叹息道: “开战必须要有大义上的理由,这还要看局势发展。不过,划界之后,青鸢要的是边境稳定,白皑人要的,却是加大贸易,所以,白驼城与白皑人之间的贸易量,肯定会大大增加,这一点,你一定要留意,要提前做好准备。” 乌尔玛躬身称是。他又想到一件事: “福林汗降袭多罗郡王原爵的话,谁来做流金汗呢?” 北山缓缓的说: “是阿海,福林的二叔。” 乌尔玛点头: “好在,还是济尔根家的人。没想到,是叔叔继了福林的汗位。” 北山摇头: “多难兴邦,我看着济尔根家的这些孩子,唉,得我心的没有几个。” 乌尔玛大管家打起精神,凑趣儿道: “不是还有一个多寿济尔根嘛,能带兵打仗,立志要赶跑落阳人,论起来还是阿海的堂叔呢。三辈之上,是同一个老祖宗呢。” 北山道: “是,所以我打算把新兵拨一部分给他。这次福林必然要离开划界使团,那么,就由多寿代表济尔根家,进入划界团吧。” 乌尔玛躬身称是,他知道,今夜这一番话,实际上已经奠定了流金部今后几年的权力格局。 北山此时才对乌尔玛大管家说: “这些事儿之间的关联,就是如此,你清楚了?” 乌尔玛知道今天晚上的谈话至关重要,连忙严肃回答: “清楚了。” 北山说: “这些事情都要一样一样的办,最近白驼城的大事,就是做好准备,与白皑人做生意。贸易各种准备工作,由你牵头来办。 今天晚上,现在,你马上就去山右会馆,帮那个胖子善善后,拖一拖该拖的人,同时借此机会,给那些商人透漏消息。你也积个善缘,今后贸易这块儿,你要做好。 过两天,圣皇钦定的贸易大臣会到达白驼城,你先把一应工作做好,省得大臣长途跋涉之后还要费心。” 乌尔玛大管家心领神会,在听取北山大法师的指示后,迅速往十六寺赶去。 …… () 第145章 霹雳消息 赵胖子在善后的时候,乌尔玛大管家也在帮他善后。 他的善后手法,与赵胖子颇为不同。 他亲自到了山右会馆。 大管家屈尊纡贵,主动参加商人的会议,这是非常罕见的事情,商人们被震住了!因为,他代表的是十六寺,那是比“官”还要厉害的所在。 到达山右会馆时,临时得到消息的商人们已经早在门前静候了,见到大管家的车驾,众人恭敬行礼不迭。 大管家今夜格外平易近人,连声称赞众商人果然为国分忧,顾大局,识大体,以民为先…… 商人们心情激动,十分兴奋,同时也在心中打着小算盘,都在猜测,大约是前几天白驼城内的疫病谣言引发混乱的缘故,大管家对自己这些商人才格外关注。 而大管家能够参加自己这些人的聚会,当然是对自己这些人配合十六寺交出熟青、平抑价格有关。今晚自己要怎样做,才能更……利益最大化呢? 众商人欢欣鼓舞,在盘算着怎样既得了面子,还要再得里子。 只有马自芳心中有鬼,来不及考虑利益的事情,他只暗暗心惊此次事件十六寺显露出来的迅速反应能力,就像一位平时慈眉善目的佛像,突然露出了金刚怒目的真身。 这十六寺不光会念经文啊,手段很强硬啊。今天刚刚回城的护教兵,听说也演练了厉害手段,绝不是那些江南的汉子们所说的“不堪一击”、“腐朽堕落”,反倒感觉,白驼城牢牢控制在十六寺的手心里。 马自芳心中暗自警惕着,忽然看见大管家一反常态,正在向他招手,马自芳心中惊疑,差点拔腿就逃,接着又看见大管家脸色和善,这才战战兢兢的走到身前。 大管家问道:“我代大法师问候你!大法师说,一定要问一问你怎么样,受谣言影响,造成的损失追回来了吧?要不要紧?” 备受敌视、苛责、怒骂的马自芳乍闻这暖心的话语,差点感动的掉下眼泪来,他叩头谢恩,心中却马上醒悟过来,这只是大法师传达的姿态而已!要做的事情,早已经强逼他做了。 可是,此时不管大法师心内怎样想的,人家能当众亲自关怀自己,已经是天大的面子了,马自芳赶紧低声向着大管家汇报了自家店铺的情况,大管家还详细询问了熟青的回收情况,并关切的问,银子够不够?不够的话,先从十六寺支取一点。 马自芳感动地又要行礼。 大管家连忙拉住马自芳,又细细问了当日什么人造谣、到底什么缘故? 马自芳心头正郁闷,于是详细的向大管家讲了当日的情况,大管家频频点头,周围的其他商人,也是第一次得知事情的真正内幕,不由的嗡嗡声响成一片。 这时,大管家身边跟着的人赶紧出来说: “大管家!已经派护教兵查过了,那王大夫确实是有事要回老家,他两日之前就已经到咱们这里报备了,说是他侄儿要娶媳妇。 至于他家的药童,怎么我们这边的消息是,他七八天前就已经从医馆辞出不干了,前儿怎么能又出现在马掌柜那里呢?这分明不对……” 商人们各抒己见,倒真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什么说法都有。 大管家今天肚量极大,耐心极好,倾听了每个人的意见,然后表示明天赶紧派人着手捉拿造谣之人。 一场盛会开到很晚,氛围很热烈,对查谣言一事大家都表达得很充分,常老爷子看时辰已经不早,于是频频暗示大管家是不是该休息了。 众人也觉得尽兴,不约而同静下来,等待大管家做最后的总结发言,好使这场盛会在顶峰中结束。 马自芳也心情稍觉舒畅。 …… 大管家面带微笑,在众人期待的目光中,发表了他的总结性讲话: “昊天说,信民一点心,大如须弥山。众位贤商与我一样,生活在这白驼城,热爱这白驼城,我们每一个人为它所做的每一点事情,不在大小,而在心意。我们的心意,都是为它的发展繁荣昌盛,为信民的生活越来越好。 刚才大家说得都很好,这两天做得就更好,我相信,有了大家众志成城、共同维护白驼城的心意,白驼城明天会更好,而各位贤商的生意,也会越来越红火。 昊天说,凡有善念者,必得善报。今天晚上,我不避夤夜,亲自来到这里,一来是为了表达大法师以及十六寺对大家的感谢,二来,我要亲自与大家共同见证一件善识,一件善事,那就是:凡有善念者,必得善报。 因为,今天晚上,十六寺刚刚得到红鹰传信,一件与大家都相关的大事、好事,发生了!” 说到这里,大管家略一停顿,双眼精光闪动。 众商人睁大了了眼睛,不解地、惊异地、期盼地望着大管家,不知道有什么重大事件,竟然会惊动大管家亲自来宣布。 大管家微微一笑,目光扫过全场,朗声宣布: “圣皇已经明确:白驼城与白皑人的冬季交易,恢复正常!也就是说,白驼城与白皑人商团的买卖,将正式启动了!” 山右会馆内先是寂静可闻针,接着就是喧天的欢呼!众商人不顾得形象、不顾得矜持,也不顾得大管家还在现场,一起发出欢呼声。 交易启动,意味着赚钱机器开启! 众商人回过味来,整理衣衫,一同向大管家再次行礼。 大管家笑道:“圣旨稍后就到,大家稍安勿躁。我知道众位贤商肯定还有许多事务要做准备,那么有些事情还要提前跟大家讲一讲。具体规矩,与往年略有不同。” 乌尔玛大管家乃是最早知道此事的十六寺心腹,早已准备好了,此时也就流利的与众位商人讲解今年的规矩。 …… 今年的新规矩,无非两个字:“管制。” 圣皇对白皑人使团的余怒未消,只是考虑白皑国民众对货品的需要,以及两国商人们承受的压力,所以才网开一面,允许交易。但是,为了避免不法事情发生,白皑人与白驼城内众商人的交易,要全程在监管之下进行。 白皑人商团也不允许往年一拥而上的做法,而是要求他们派出为数不多的代表,集中进行买卖,这些代表也是全程由青鸢军方派人跟随,只能进行与买卖相关的事情,其他事情,一律不准。 青鸢国内到白驼城做生意的商人,也要听从朝廷管理,持牌照有序经商,有组织的进行买卖。严禁进行与买卖无关的信息透露。 承担此次管制任务的军队,就是十六寺的护教兵和附近卡伦的边兵。 …… 大家耐着性子听乌尔玛管家讲解规定,心却早已飞到了自己买卖上,有多少事情需要马上动手做啊。 待得这次兴奋的盛会结束,商人们冲出山右会馆,欣喜若狂。 飘飘的鹅毛大雪已经从乌云中洒落下来,商人们毫不在意,欢笑着,打算回自己家再挑灯夜战。 唯有马自芳感到彻骨的寒冷,从嗓子眼儿一直冷到了脚后跟儿。白皑人果真要来了,可是他的货物,已经卖光了。人人都在欢呼,摩拳擦掌准备挣钱,只有他,他的心在痛悔中滴血。 这时候,猛一抬头,他忽然看见人群中昊京来的杨买办冷冷的、嘲讽的盯着他,更是激灵灵打了一个冷战。 然而,回到马宅,马上就有伙计前来密报。 马伏芳死了。 真神教的人内讧。 马自芳腾的站了起来。 然后慢慢的软倒。 …… () 第146章 奉旨抱团儿 大雪下了一夜,天亮也仍然没有停止的意思。 而白驼城内没人管大雪,人人都漫卷货物喜欲狂,一片忙碌。 据说,各个卡伦、白皑人那边,都已经接到交易重开的信息了,白皑人的商队已经在往白驼城行进的路上了。 山右会馆更是忙碌,今天上午,它这边还有一个重要的集会:十二甲首首次召集各甲首的会议,紧急商讨应对今年交易新情况。 马自芳强忍着恐惧、愤怒、痛恨,赶来参加会议。今天的会议由甲首倡议召开,但是十六寺的乌尔玛管家也会参加。有昨天夜里北山大法师和护教兵对商会的加持,他不敢不来,况且,人家点名他必须来。 还是那个熟悉的大厅,还是这些熟悉的人,看着山右会馆内参加会议的大佬们人人掩在严肃面容下的喜悦,马自芳更加心境阴冷。 所以,当他在门口正好遇到昊京买办杨买办时,看着杨买办毫不掩饰的嘲讽神情,马自芳忽然忍耐不住的发起飙来,与杨买办从口角迅速发展成动手,竟至于两人抱在一起滚动! 这件事震惊了所有人!震惊于马自芳疯狗一样的疯狂。商人们勾心斗角是家常便饭,可是发展到如此斯文扫地、不像样子的,他马自芳还是第一个。 不过,大家自然是好笑的多,鄙夷的更多。 作为甲首的王家赶紧喝令两个人高马大的伙计上前,把两人分开,好在马自芳也没真的敢揍杨买办,否则杨买办被打死也有可能——以马自芳手上的功夫。 阿乌在不起眼的地方冷眼旁观着。 他依然在盯着马自芳。如今局势已经如此紧迫了,马自芳肯定要与他的上头联络的。 …… 门口的插曲很快过去,因为今天商人们真的有正事儿,没人关心那些糟乱事儿。 很快言归正传,今天召集各甲首以及买办开会,是有正事儿要办的。 能够到这里来的,都是各甲的甲首,以及昊京买办,人不算多,都是有头面的大商人。 乌尔玛管家首先传达了圣皇对北山大法师的喻示: “着北山与商人明示此喻: 此次与白皑人重开贸易,非以前贸易可比,断不可显露情愿贸易,暗增白皑人对象价值。此特为尔等利益,若不令白皑人倨傲,尔等始有获利,妄增价值使白皑人倨傲,尔不能获利。要一体遵守章程贸易。 应通行明白晓示禁止事项: 不得透露系官方交办;不得显露情愿与白皑人贸易之貌;商人亦不许暗增价值。 着文成木办理此事,北山协办。文成木未至之时,北山暂先办理。着二人知悉,密查制度,密示商人,应妥协办理。 钦此。[1]” 众商人楞怔之下,回过味来,忙忙山呼万岁、跪拜行大礼,心中激动:这是圣皇亲口喻示他们这些商人的!千古难逢的隆恩!这得多深的关怀?多大的……面子? 这是千古未见的盛事! 天行大陆几千年来,从未有过如此盛事,国家打开国门,组织商人与另一国的商人做买卖! 这魄力,这眼力,圣皇真不愧是千古一帝! 咱商人,为国争利,就是为国争光! 士农工商,咱商人被挤在最后一位,受尽鄙视白眼,如今也得了旨意了,咱们要奉旨行商了!终于出头了! 这还是一件有利于全体商人的好事,有朝廷强大实力给自己做后盾,有行会、铺甲给自己维持秩序,大家拧成一股绳,共同对付白皑人,这买卖做起来,才叫一个爽! 在座的都是买卖精,这里面的道理不言而喻,大家心照不宣,难掩欣喜。 跪拜爬起来,每个人脸上都带上了激动和庄严。 现在,咱们是奉旨做买卖的了!还要奉旨抱团儿定价!倍儿爽! 此时坐在山右会馆的所有商人,都在庆幸自己的先见之明、自己的目光如炬!自己怎么就这样英明,看好这条商路,看好白驼城这个枢纽了呢?这将是自己这辈子都难以超越的超前选择了!将来应该写到墓志铭上去。 …… 因为不许透露官方交办的信息,所以此事还是由十二甲首出面来办理。 价格要一体商议。 不许私自降价。 不许私下交易。 商议出来的价格必须向朝廷报备。 乌尔玛管家也颁布了罚令: 商人内若有图利不尊禁令者,被巡查拿获,或者被人发现首出,除货物入官外,革除买卖执照,并送地方治罪。私下向白皑人透露我方商业秘密,如价格、需求量等的,立即拿获,杖五十,人入狱,货物入官,生意交由他人来做。 从现在起,各甲首开始办理商定价格事宜。 今年的甲首们,朝廷加持在后,左手买卖禁令,右手护教兵弹压,实在是风光无限。 阿乌不禁暗自想着:早些时候马自芳就一定要争这个十二甲首,难道他早有如此的预见?——可是以马自芳在应对熟青抢购一事上的表现看,他没有这份能力。 这不是他自己的决定,一定是他幕后之人的决定。这些人在许久之前,就已经在策划夺取白驼城的商业话语权了。 可惜,马自芳没有抢得过常熟他们以及自己。 …… 既然朝廷有明令,十二甲首王家的当家人,也就当仁不让,开始部署事务,总要让圣皇老爷子,以及天下的官员们,看一看山右商人的能力和风采。 王老爷子亲自出面,他是经年老商人,身家、资历、往日的传奇,都摆在那里,此次老头子有面儿又有里儿,令行禁止,办得分外妥帖。 本来,白驼城内百业具兴,十分繁杂,每样物品都要事先商定好价格,是件十分难办的事情。 但是王老爷子是谁?他心里清亮得很,第一招就是射人先射马。 老头子一声令下,马上进行分类。 现有白驼城内,从商人的角度分,共分三大类。 第一类就是杨买办这样来自昊京,由内务府派出的,给皇宫以及皇亲贵戚采办货物的,所以杨买办他们也必须来参会,只是他们是属于只买不卖的; 第二类,就是马家熟青,这是重要的一类。马家熟青以其一家之力,而独挡一面,可见他的重要性; 第三类,就是势力庞大、占到总数八成的山右商人。 商人分清楚了,王老爷子就按照货物行当划分,将白驼城的买卖划分为:帛细、布匹、绒线、细清茶、粗茶、草烟、糖果、瓷器、熟青等若干大类。 这下整个白驼城的买卖就清晰可见了。 王老爷子第二招,就是擒贼先擒王。 每一行当选出行头,也就是由货物最多、且人又老成、德高望重的商人担任——大多是白驼城内各甲首,行头和甲首负责自己行业的定价商议。 王老爷子就在山右会馆分出若干房间,每一甲单独一个房间,由甲首带领,闭门开会,商定价格。 甲首们举双手表示赞成。 往日每一行业都有暗中的底价,如今,咱们奉旨一致对外,抱团儿商定价格,那更是应当的,也是普惠大众、人人拥护的。 所以,王老爷子的吩咐,大家是一呼百应、轰然允诺。 在这些商人当中,比较另类的就是昊京来的买办们。此次交易,采买物品的价格也要统一,要一体进行。 但是所买物品价格,要看白皑人给出的价格数目,再进行砍价,而砍价的依据,要看当时我方货物的多寡、白皑人需求的多寡,并以此为基础,与白皑人展开博弈。 因为那些昊京买办只负责买,所以,他们可以不在此时定价,只待汇总出的买价告知他们,他们照此执行即可。 于是,这些人可以退出讨论,先回十六寺了。 但是有一样,也必须遵守保密协定,绝对不允许私下出价竞争。 () 第147章 两千匹小狼和一部电影——手记 每天晚上,我都在寂静、漆黑的草原上追逐狼群。 我需要干掉两千匹小狼。 砍杀、射杀、诱杀、捕杀、扼住喉咙杀……无论用什么办法,只要我把这两千匹小狼关进我的营地里就行。 这个营地,就叫做《追凶迷途》。 我每天,必须至少写足两千字。 每一个字,都是一匹小狼。它们从来不安分听话、如羊群般涌进栅栏里,它们总是桀骜不驯,总是狡猾的躲在山包后面。 看着我这个猎人时而烦恼。 字数,真是我的痛。 这一本书,字数少一些,可能更紧凑。虽然一点点铺陈开,我自己也很有乐趣。 我每天都在想着,怎样让我的读者阅读得更愉快一些?可是每次把小狼赶紧圈里,我心中总是有一点愧疚:对不起,我又没有打开谜团。 所有的人物,都在更远的山包那里,排成一排,向我招手。 而他们,只有当他们转过身来时——你才能最终看清他是谁。 以及他是谁的人,谁是终极大booss。 我也很着急,可是我和他们之间,还隔着那么多狼。我还需要一只一只把它们赶进圈里。 所有的情节,在我脑海里转换成画面,我想,相对于文字,这个故事可能做成一部电影更好看,一些线索可以互相映衬着来。不需要的文字直接去掉。 路漫漫,其狼群亦漫漫。 嗯,我会好好写,我要把这些野性的狼,变成生机勃勃的文字,一只一只,一群一群,呈现到你们面前。每一个人影,我会让他慢慢转过身来,让你们看清他的脸……最终的结局,肯定是意想不到的。 感谢读者,尤其感谢那些留言的、热情投出推荐票的读者们:舒海飞、阿柳读书中、招财小猫咪以及遇见等的书评,谢谢你们! 么么哒! () 第148章 甲首在行动 接下来是忙碌的一天。 甲首带领各商人,纷纷开始商议自己这一行中,各种商品的细目和价格。 万事开头难,一开始做定价,总要多付出心血。即便这都是些买卖老手,可是也禁不住这种新鲜事儿的事务繁杂。 从成本、运费、人工、税费多个方面,加上利润,再加上以往的经验,确定初步的统一价格。 同时,以一个老到的商人的眼光,再议定各种详细预案,哪一项、哪种情况、何时,应折价,何时应增价。既有原则,又极其灵活。 但是,即使价格有增减,也要甲首共同研讨之后确定,禁止暗中争相竞价低卖。 所有既定价格,都要报朝廷代表备案。 大家都是做实事的,很快有甲首提出:关于买卖时间和顺序,因为同一商品之下,商家众多,那么,谁先卖货?谁靠后? 建议按照每家票照登记的时间,以及货物到达白驼城的时间,做一个整体登记,然后以时间的先后排序,依次与白皑人交易。 十二甲首王老爷子召集各甲首商议,一致通过。 同时王老爷子也提出:买卖期间情况变化很多,为避免僵化和错误,每天晚上各甲首都要聚到一起会商,根据当时情况,灵活确定第二日的买卖准则,例如,不应当再换白皑人哪些商品,或者应增加己方哪些商品,要把节奏把握好。 这条提议也得到了众商家的同意。 …… 与各甲首忙碌与商家会商的情况不同,有一家商家偏偏鹤立鸡群,悠闲自在。即使不能出山右会馆的大门,可是这个掌柜的优哉游哉、摇着扇子到处逛的情景,还是惹得众商家侧目。 这就是熟青马家。 因为马家在熟青交易上一家独大,往日几乎是他一家在和白皑人做熟青生意,所以,在熟青这一行里,他不需要和任何人会商。 熟青就是马家,马家就是熟青。 熟青全是马家的,所以什么价格马家自己说了算,卖多少,也是自己说了算。 看着众人眼睛里掩饰不住的气愤、嫉妒以及其他什么的,马自芳这才在心里感觉到了一丝报复的快感:让你们嘲笑老子,这会儿,知道老子的厉害了吧! 马自芳没事儿到处闲逛,遭到了众商家的一致抵制: “别在我们这里逛游,要是我们的商业机密透出去了,算你的还是算谁的?走,走!” 马自芳只是冷笑,仰着头不理睬别人。 这时,十二甲总甲首王老爷子走了过来: “马掌柜的,你来一下。” 王老爷子把马自芳带到一个大花厅,原来乌尔玛管家、常老爷子也在这里喝茶。 王老爷子和颜悦色的说: “马掌柜的,看你闲庭信步,想来你家的价格早已经你定好了?既然如此,说来听听?” 马自芳刚要说“管你屁事儿”,忽然想起来今年的规矩,然后看到乌尔玛管家鹰一样的目光盯着他,身后的护教兵刀光闪亮,马上缩回了嘴边的话,大大咧咧的说: “是啊,这么点子小事儿,早已经订好了。” 乌尔玛管家不悦的说:“早订好了?怎么不来报备?” 马自芳无赖的一笑:“正想找您呐,谁知您在这里喝茶。” 乌尔玛管家怒色显现,王老爷子适时插话说: “哦,那就一起说一说吧。” 马自芳说:“我告诉了你们,你们给我透出去怎么办?” 王老爷子瞅了马自芳一眼,心道:这货敢情是被刺激傻了?这样的话也能说出来?这是疯狗呐?跟谁都较劲? 乌尔玛管家脸上的怒色已经没有了,他换上一副公事公办的神情: “哦,不想报备?那好。”他一招手,两名护教兵跑过来。 “这位马掌柜的不想遵守圣喻,按规定,赶出白驼城。另,为避免泄密,先将他关起来,等白皑人走了再说。” 马自芳冷笑道:“你敢随便抓我?熟青可是白皑人必要的货物!没有熟青,白皑人怎会与你们做生意?这白驼城内,做熟青的可只有我一家!” 乌尔玛管家大怒,这混账商人居然敢要挟他! 但是马自芳说的,也是实情,要是白驼城的交易里面没了熟青,那是不可想象的。 马自芳正得意的看着乌尔玛管家的愤怒,忽然身后有一个和蔼的声音响起: “谁说白驼城内就你一家做熟青的?” 回头一看,正是常老爷子。 乌尔玛管家也缓过神来,期待地望向常老爷子。 常老爷子笑着对乌尔玛管家说: “马掌柜的不说,我们还真是都忘了。前两天,大家都把手里的熟青卖给谁了?那家铺子,可是也有熟青资质的!” 乌尔玛管家一听,如醍醐灌顶,马上想起来这回事了,这还是他亲自动员全城的人去卖的熟青呢。有这家在,就好办! 王老爷子也哈哈大笑起来: “是了,是了,这是老朽的错儿!居然忘了还有这么一家熟青店铺!开会之前居然没有请人家来,他们估计还不知道白皑人要来做买卖这一档子事儿呢。” 一边说,一边请护教兵:“快去请!城西有一家药铺子,叫……叫什么来着?你去问西城甲首!” 几个人一阵说笑,马自芳惊呆了,他也是刚刚想起这回事来。居然还有一家店铺?早不出现,晚不出现,偏在此时出现,让自己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趁着三个人正在安排人去叫那家来开会,马自芳悄悄往回撤,却听见头顶上一声断喝: “你,姓马的,别走,给我站住。你还没说清楚呢,这买卖你不干了?好啊,你不干有人干。按照今年的买卖规矩,你违反禁令,就马上有其他人取代你来干!” 正是一直盯着他的乌尔玛管家。 “来!护教兵,把这个目无法纪的人拖下去!” 马自芳大骇,马上服软告饶: “乌尔玛大管家!是我一时失言,求您大人大量,别把我的疯话当真!我给您赔不是了!这……这白驼城大贸易在即,我也是想和您一道,把这件大事儿办好不是?您坐好,我马上给您报价!” 乌尔玛管家轻轻一笑: “我不和你这猪狗一样的人计较。不过呢,按照规矩,现在卖熟青的可不止你一家,这价格嘛,可不是你一个人就能说了算的。我们要等着那家到了之后,看你们商量的结果!记住,不可私自定价!不可坏了规矩!” 马自芳马上抽了自己一个耳光,自己这是哪根筋不对了?怎么惹出这样的麻烦事儿来? () 第149章 同台叫价 马自芳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他简直恨死了自己这张臭嘴,怎么就说出那样的话?以至于让这些原本什么都不记得的甲首,忽然想起了那个旮旯里的小店铺? 他就是这两天太生气了,太受不了了,所以才浊气上脑,说出那些不过大脑的话!他本来……他本来只是想气一气那几个老头子,出一出心中的恶气,谁知道弄巧成拙,惹出这样大的事儿来! 本来,熟青价格由他一家说了算,这里面基本上没有什么阻力。 而价格,而价格……恰恰是皇孙殿下给自己的死命令!要保证价格——足够低! 他也明白皇孙殿下的心里想什么,殿下想通过熟青这一特殊物品,与白皑人建立起牢固的、而且自己还有说话分量的关系! 在白皑人和青鸢的贸易中,所有的商品都有替代物,唯有熟青不可替代!也就唯有熟青,可以用来制衡白皑人。马家拥有熟青,就等于拥有与白皑人打交道的砝码。 马伏芳那个老家伙到死都不肯给他写授权书,拿不到授权书,就继承不了马家与白皑人的关系,就只能重新建立关系。 而在此时建立关系,大概就只能在熟青价格上打主意了。 如果不把熟青价格压得足够低,怎么能在短时间内取得白皑人的信任? 这些道理,马自芳都懂,可是他就是控制不了自己暴怒的脾气,他就是控制不住自己要找事挑衅的心! 皇孙殿下给他的指令,还在他怀里余温尚存,皇孙殿下看他的目光还在他的脑海里盘旋着,可是,自己都干了些什么? 马自芳一屁股坐在了椅子里。 …… 很开,那家小药铺的掌柜的就来了。 一看就知道来得仓促,他身上还穿着干活的皮围裙,手上满是药渣子,大约做梦也没想到,白皑人突然可以跟白驼城做生意了,自己居然就混迹于大老板们的行列了。 这个掌柜的四十来岁,憨厚朴实,但是也是精明的商人,一看他的眼睛就知道了,他的两眼锃亮。 王老爷子和蔼的对他说: “李掌柜的,对不住啊,我们也让前两天熟青的事儿折腾糊涂了,这次全城商人大会,竟把你家给忘了,好在没有错误到底,在马掌柜的提醒下,终于想起来了,还好,没耽搁事儿。” 李掌柜的一听,马上向马自芳抱拳道谢,搞得马自芳又一阵怒火冲头。 王老爷子耐心地给李掌柜的讲解了白皑人马上要来做交易的消息、圣皇的口谕,以及这次冬季交易的不同之处,怕李掌柜的不懂,着重讲了此次交易必须按照既定的价格、数量来交易的事情。 李掌柜的又惊又喜,开心地不知说什么好,一个劲儿的表示: “这样最好不过!我们从来没和白皑人做过熟青生意,正不知怎么出价合适呢!咱们统一商量了价格,肯定是赚钱的,我们就听从指令,跟着买卖就是了。” 马自芳打心眼里看不起李掌柜的这种小商人,运气好捡了便宜罢了,什么也不懂! 不过这样也好,自己说什么,他就要听什么,省了不少心事。 王老爷子说:“好!既然你是这样的态度,那咱们就不浪费时间,直接开始吧。你们这行业就两家,也不用再开房间了,就在这里直接说吧,我们顺便帮你们参考一下。” 马自芳却不乐意:“这样不好吧,我们的行业秘密,怎么能让不相干的人参与呢。”他怕这些人在场,李掌柜的不好控制。 乌尔玛大管家却不咸不淡的开口了: “行业秘密?此次交易全程朝廷主导,你还想瞒着朝廷做点手脚不成?哪里也不用去,就在这里,马上开始。后面还有十多个甲首等着汇报他们的情况呢,不要白占着我们的时间。” 李掌柜的闻言,毕恭毕敬的马上允诺,马自芳狠狠的盯了他一眼,却也不能出去了。 王老爷子首先说: “按照惯例,先说说你们的商品数量吧,谁家量大,以谁家的意见为主。” 马自芳暗自琢磨:他在白驼城的存货已经不多了,大概只有一千斤左右的样子,青城仓库里还有一万五千斤,共一万六千斤。 而对面这个李掌柜的,手里的货无论如何不会超过一万斤,因为整个白驼城,他面向全城卖出去的大概只有一万斤,就算全部卖给了这个人,他手上的货,也不会超过自己。 不管怎么样,先报两万斤吧。 于是,马自芳报了两万斤。 李掌柜的皱眉,为难的说:“我们一点准备也没有,手里的货还没有完全整理、称量入库,所以,我们手上的数量,还不是很确定。” 王老爷子问:“大概有多少吧?” 在座的人都像马自芳一样,也早在心里算过一遍了,所以都不认为,他会超过马自芳。 李掌柜的不自信的说:“大约,大约几千斤是有的……吧。” 马自芳心里嗤笑不已。 王老爷子说:“好吧,以马家的为主。” 他看向马自芳:“那么,马掌柜的,你的价格?” 马自芳慢吞吞的说:“我们的价格,就是……一两银子四斤半熟青。” 此言一出,在场的人都大吃一惊。 王老爷子夸张的揉揉耳朵,问道:“什么?一两银子四斤半?” 马自芳点点头:“是的。” 王老爷子疑惑的说:“你的意思是,你卖给白皑人的价格,比你在白驼城内的零售价都低?” 熟青的零售价是多少,大家心知肚明,就在几天前,他们刚刚亲手买过。 马自芳再次点头:“大量的批发,价格总是便宜些的。” 王老爷子笑了: “马掌柜的,你当我们这些老头子都没做过买卖吗?泾阳镇熟青的批发价格不过是一两银子五斤熟青,就算大批量的买卖,你就只卖一两银子四斤半?敢情你家做买卖不用长途贩运?不用人工费?不用交税?” 马自芳做出沉痛的样子: “您老圣明!可是,我们家的价格,不是我们定的呀,是我们老掌柜的马伏芳早年定的。他跟白皑人约好的,一直是这个价格买卖。所以,我们买卖不好做呀,根本挣不了多少钱呀!” 乌尔玛大管家与王老爷子对视了一眼:难道,马家与白皑人一直以来的熟青单线关系,就是这样建立起来的?可是,天底下赔钱的买卖,怎么能长久做下去? 还没等他们再说话,那个李掌柜的大叫起来: “不,不行!这个价格绝对不行!我家收购熟青的价格就是一两银子二斤左右,难道你让我家赔着银子给白皑人供货?这不是傻了吗?我们青鸢人辛辛苦苦,竟然只给白皑人白送货?天底下哪有这样的事?” 马自芳冷冷的看着他,心里充满鄙夷:让你收我的货,活该! 马自芳说:“没办法,谁让我家的货比你多呢?” 李掌柜的被逼得团团装,他突然咬牙切齿道: “慢着!你说你的货物数量多,就多了?到底有没有那么多?咱们开仓验货!” () 第150章 青城夜雪 验货,马自芳……也不是不敢的。 虽然他在白驼城的仓库里,确实已经没有多少货了。但是,他在青城还有。 只要把这些货运过来,他就什么也不怕。 派去运货的人几天前已经出发了,奉的是十万火急的命令,估计很快就能赶回来。到那时,谁开仓验货都不怕。 但是,他还是指着那李掌柜骂道: “你懂不懂做生意?居然想到对外人开仓?” 李掌柜的反唇相讥: “我是不懂生意,可是我也没有不要脸的把熟青白送给毛子。” 马自芳怒道: “好,验货就验货,我还怕你不成?不过,你说今天验货就今天验货?等着吧,五天后再验。”马自芳有恃无恐。 “五天后再验,凭什么?”李掌柜的不服气。 “凭什么?就凭五天后我的大批存货就到了!” 李掌柜的呆住。 马自芳终于吐出心中一口恶气:“刚摸进这行当,就敢和我叫板?也不看看我是谁!别以为吃了老子那点的货,老子就没办法了,还早着呢,老子的存货足得很,足以压死你这个小人!” 李掌柜的不干了: “喂你嘴里不干不净的说什么呢?谁吃你的货?谁是小人?你说清楚!要不是十六寺大法师和大管家出面动员,我还不爱接你的烂摊子呢!怎么,你前脚刚把白驼城搅得乌烟瘴气,后脚又胀饱了不是?还骂人,我看你才是忘恩负义、吃里扒外的小人!” 王老爷子与常老爷子对视一眼,王老爷子说: “既然你还有存货,五日后才到,那我们五日后开仓验货。李掌柜的,你也回去整理好你的货物,到底多少斤,一起开仓检验。 不过,按照规矩,咱今天话可先撂在这里:谁的货先到,谁先卖,李掌柜的货已经在这里了,马掌柜的货还在路上,到时候马掌柜的可要认清时间,不要再胡搅蛮缠。” 两人刚要往外走,乌尔玛大管家说:“护教兵,跟上!一天十二时辰的跟着这两位掌柜的,不允许他二人向外通报信息。” 二人临出门的时候,常老爷子忽然问了一句: “马掌柜的,你家老掌柜的怎么不露面了?难道回青城了?” 马自芳一惊,支吾道:“他……他病了。” 常老爷子还想再问,马自芳却已经飞也似的走了。 常老爷子盯着他的背影,长时间没说话。 …… 雪下得越发大了。 同一片天底下,同样的大雪飞舞。 青城也在下雪。 在马自芳叫嚣着他“仓库里还有大量存货”的时候,他的仓库里,确实还有大量存货。 而且,就在头一天的夜里,仓库里还站满了人。 马自芳派出的运货人,正赶在这一天到达了青城,赶到了马家熟青仓库。 马自芳派出了三个人,为首的正是他的心腹大伙计马前程,也是马家熟青的老人,熟悉一应手续,也熟悉一应留守青城的人员,这种调货的事情,往年他已经干了不下十次八次,派他去办这件事,最是妥当。 为了保证安全,还有两名杀气甚浓的高手随行压阵,一般情况他们都对付得了。如遇阻碍,就直接开杀戒。 马前程赶到仓库时,出乎他的意料,少东家马思成正好也在那里。 马前程赶紧上前行礼,并出示了马自芳的调货手令。 马思成并不在意,他平时待伙计一向很是客气,此时见天已晚,雪正大,于是亲热的要请伙计们先吃一顿热乎饭,喝上一顿接风酒。 马前程小心道:“少东家,我也很想跟您去吃一顿热乎的,可是,眼下调货这事儿挺紧急的,我得连夜备车、装货,明天一早就出发,这次就没福气吃您的饭、喝您的酒了。” 马思成诧异道:“什么情况这样紧急?咱家从来没有这样的事儿。再说了,今年冬季白皑人不准到白驼城交易,根本也用不着调货。到底怎么回事儿?” 马前程心中叫苦,怎么会这样不凑巧,碰见这位最不想碰见的少爷?可得想个什么理由把他蒙过去呢? 马前程急中生智,连忙说: “咱们碰到一桩大买卖,军队上需要熟青,把咱们白驼城那边的货买光了,自芳掌柜的说,要预备白皑人要货,所以调货过去。” 马思成笑道: “有道理。不过,要是白皑人需要的话,前两天咱们不是走西域卖给白皑人货了吗?走西域的话,从青城出发,可比从白驼城出发要近很多啊。” “啊?啊,是啊,自芳掌柜的也这么说。不过,不过,这次预备的是白皑人从白驼城要货。” 马思成温和的说: “原来是这样啊,有道理。不过,这样的话,就更不用着急了,只不过是预备一下嘛,你说是不是?自芳叔叔不会那么怪异,非得要你连夜准备的。” 马思成一笑,狡黠的说:“我知道了,一定是你这个老货,怕被我灌醉,逃避喝酒,是不是?我可不信自芳叔叔会说出那样莫名其妙的命令来。 走,先去喝酒!不去就是不给我面子。我知道了,你这个老货,现在眼里只有自芳叔叔,没有我这个少东家了——” 马前程一听,赶紧否认,吓得心都砰砰跳,心想:他*的这少东家,说得也太准了!吓死个人,可千万不能让他起这个疑心,等我把货拉走了,谁还管他。 马思成又说:“你是不是这样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你去跟我喝酒,就不这样,你不去喝,就是眼里没有我!” 马前程急得发誓赌咒,马思成又嘻嘻一笑:“那就跟我去喝一杯呗?就喝今天这一次,明天一准儿放你走!你要是真着急,就让他们先干着,点货、装车,误不了你的事儿!” 马前程百般无奈,只好答应,心想耽搁一夜,也没什么。这少东家太难缠了,大雪天的,竟然让他弄出了一身汗。 马前程三人跟着马思成,前呼后拥的到了一家酒楼,要了一个雅间,菜肴美酒流水介上,马思成及其手下流水介敬酒,就连那两个跟班的高手也不错过。 马前程酒量极好,自然不把少东家这点子敬酒放在心上,马思成这个毛头小子有多大本事,他还不知道?想灌他酒?那就来好了。 那两个跟班自忖功夫高深,等闲酒水就像白水,对他们根本无用,所以来者不拒,倒是喝得痛快,一时觥筹交错,宾主尽欢。 马前程心中有事,并不敢放量。头脑也一直清醒,自信绝不会喝醉,绝不会误事。 可是,三巡之后,烤得滋滋冒油的羊排刚刚端上来,马前程和两个跟班忽然一齐头晕目眩,接着熏熏然趴倒在桌子上。 “他们喝多了!绑了!”马思成欣然站起身来,意气风发。 身后房门开处,一个小孩儿和两个健壮的汉子出现在眼前,正是达达和他两个铁匠邻居。 是了,如果没有达达带来的迷药,这三个高手怎能被一杯水酒灌倒? 早在白驼城封城之前,达达他们就已经奉阿乌之命出来了,正好提前两天到达青城,与马思成以及李大河联络上之后,说明一切。 马思成见到父亲的亲笔信和暗号,再与李大河所讲述的前情相对照,马自芳的阴谋已经昭然若揭。 于是,这几个人合伙设计了一场鸿门宴,专等着把马自芳派来的人拿住。 达达掏出一封信,交给马思成身边一个汉子:“大河叔叔,你拿这封信到可汗府,就说蔷薇姑娘的信,他们就会把这个三个贼子押起来的。” 马思成这边已经换好衣服,对达达和两个铁匠一抱拳: “思成已经准备好了,咱们出发吧!” () 第151章 最清楚的人 大雪继续在下,落到思思楼精巧的屋檐上,屋檐渐渐变白了,把那一排小小的檐兽都埋在下面。 思思楼内部却依然温暖如春,姑娘们穿着薄薄的衣衫,展现着窈窕的身材。 一个胖子也穿着薄薄的衣衫,只不过那身材,却是重如落阳山。 不过此时却无人敢在意他的身材,屋内几个人都在皱眉沉思。 又到了一天汇总情报的时候了,却依然、仍然没有发现线索。 这对于第8处来说,简直是史无前例。 地下通道的几个出口都已经监视起来了,却没有人进出。相反,真神教那个出口已经被马家迅速封死了。 连接发生了如此重大的几件事情,那个马家熟青却缩头不动,根本没有出头联络上司。 “这不可能。” 胖子脸色漠然,独自抽烟。 大家知道,这是老大在进行激烈的思考,所以大气也不敢出。 阿丁担心地看了看胖子,重新将那张联络图打开,再次一一排查。 手下的弟兄们已经把马自芳这两天见过的人都记录在案,并画出了联络图,可是他们仍然找不到那个上家。 他手边上还有一张图,就是十月以来,从昊京到达白驼城的人员图。 然而,马自芳与这些人几乎没有来往。 但是,从马自芳的精神面貌以及应对手法看,他前面沮丧,后面却打了鸡血似的发生了转折和变化,他肯定已经得到了最新指示,有人对他的每一步行动在指挥,可是这个人在哪里呢? 赵胖子又换上一袋烟,重新理顺这两天发生的事情。 昨天晚上,北山大法师宣布了白皑人要来白驼城的消息,这对马自芳来说,肯定是不啻晴天霹雳,这个消息他要报给上司; 同时,这一天晚上,他马宅的地下通道内发生伤亡大事,一个看似被囚禁的人物死了,这肯定也是大事,也要上报上司; 可是,这一天夜间,马自芳哪里也没去,地下通道的出口里,也没有人出来。 第二天一早,十二甲首召集会议,马自芳到山右会馆开会,开完会之后,突然像变了一个人似的,精神状态好了,有了主心骨似的,甚至敢顶撞乌尔玛大管家,还甚至于,他竟然连熟青的卖出价都准备好了——要知道,这个消息是头一天晚上刚公布的,许多行当的甲首正在与众人商量呢,他就如此肯定的有了? 这其中,就在这其中,有人给他明确指示了。 …… 赵胖子猛地站起来: “那个朱雀皇孙,一定就这这些商人里面!否则,不可能不传信就能通知到马自芳。 因为同是商人,所以,白皑人要来白驼城的消息不用再传递,大家都在现场呢。 因为都是商人,所以第二天大家是在一起开会的,有什么明确指示可以当面说! 只有这样,才能解释这一切! 这个朱雀皇孙,甚至很可能就是山右八大家中的某一家!” 但是这些推断,他没有说,他只是挥挥手,让大家出去,他要独自静一静。 他要再想一想,还有没有遗漏的地方。 他的心神,有些不宁。 可不要算错了什么。 如今很明确了,朱雀皇孙就隐藏在那些商人当中,真是狡猾得很。 同时,这也说明此人也是具备一定的实力的。 但是,熟青马家那天夜里发生了什么事?老当家的马伏芳死了,那一定是被马自芳囚禁了。那个背着他出来的人,很可能是马伏芳以前的忠心伙计。 现在,这个人在哪里? 咦,不对! 如果马伏芳是死在地下房间里的那个人,那么,那伙计身后背着的那人是谁? 赵胖子感到一阵迷雾即将散去,另一阵迷雾却又随即涌来,总是让他看不清真相。 重头再想。 越到此时,赵胖子反而嘴角噙着一抹笑容,这些动脑子、抽丝剥茧的东西,他最擅长。他赵胖子,可不怕有人跟他玩儿这个。越迷乱,他越振奋。 嗯,那马家伙计身上背着的,肯定是活着的马伏芳,死了的那人,八成是迷惑人的幌子,否则,将那人面目毁去作甚? 想到这里,赵胖子忽然感到一丝熟悉的感觉:是什么?怎么会有那么一点点熟悉的感觉? 哦,尸体! 熟悉的尸体处理手法! 这跟制作那个假谍子尸体的手法,如出一辙。 都是毁去面部,只影影绰绰的、欲盖弥彰的保留几个关键部位的证据,以引人上当! 嘿嘿! 想到这里,赵胖子兴奋起来,禁不住笑了。 他是真的忍不住啊,高兴。 这原来,是同一个人! 哈哈,他终于忍不住又露头了。 如果真是那个家伙的话,就太好了。 看我胖子不把你捏在手心里!你再逃?逃往哪里去? 赵胖子晃晃酸涩的脖子,镇定了一下雀跃的心,继续冷静下来做分析: 他原来藏在马家伙计里面,怪不得自己找不到他!他救马家老掌柜的做什么? 难道,是与朱雀皇孙打的同样的主意,想通过马伏芳,与白皑人接上头? 好逃跑?想得倒怪美的。 那么,他被董明经截住以后,又钻进了地下通道,是去了哪儿了呢? 又回到马宅?很可能。这家伙一向喜欢玩“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那一套。 那么,看好马宅,还是重中之重。 嗯,有意思,马家老掌柜的原来还没死?那么,马自芳就要倒霉了,可怜这家伙今天在山右会馆还那么嚣张,还大嘴呱拉呱啦把自己的底牌都亮了出来,嗯,他要倒大霉。 但是,以上这些人,其实都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是谁与马自芳接的头? 王家、常家、李家、周家等等,这九大家都要一一排查。这九大家商人背后,其实都站着达官贵人,那么,只要自己找出是哪一家,他背后的势力,也就要显形了。 胖子叹了一口气,美美的吸了一口旱烟。 大的格局他已经想清楚了,就不再迷惑,白驼城眼前的迷雾,在他眼前一一退去。 可能,如今的白驼城,他是最清醒的人了。 胖子开始眯着眼,纯粹的抽烟享受。 仰头放松心身中,早已经过去的一些对话,一段段又冒了出来,在他心中慢慢回放着,胖子陷入无意识状态,只任凭这些对话碎片在脑海里自行流过。 忽然,胖子僵了一下,他坐正了身子,猛地抓住心里正在回放的某段对话,又重新想了一遍。 () 第152章 遗漏的消息 那是阿丁在向他汇报情况时,曾经说过的一段话: “那谍子不知为什么十分反常。他明明狡猾而冷酷,可是同时又愚蠢得不可思议。 例子很多,比如,他的左手特征十分明显,但是在京城搜捕营面前竟然不加掩饰,反常!在东风面前,他本来有逃走的机会,却为了愚蠢的报复,转身回去杀那个王爷世子……” “王爷世子?” “就是那个从十六寺绑架的人质,他一直没能从谍子手中逃脱,后来东风出现时,才知道这个人质竟然是流金草原上福林汗的儿子,真倒霉这孩子。” 这是自己与阿丁的一段对话。 由这段对话,他的脑海里又浮现出另一段: “小猪哥哥不是寺丁,虽然他只比我大几岁,可是我们完全不一样……” 这是那天夜里,自己派人抓来的那个叫达达的小寺丁无意中说的话。 小猪哥哥。 只比我大几岁。 胖子心里砰的一声,立刻惊涛拍岸、卷起千堆浪: 因为——他知道,福林汗并没有这样年龄的儿子! 他根本没有十多岁的世子! 福林汗的大世子已经年近三十,但是因为体弱多病,并不常在草原上行走。 小世子今年不到十岁,是一个幼童,怎么会“只比我大几岁”?! 这个情况,绝对没有错。 作为第8处的头目,所有朝廷高官的情况,都在他心里,没人比他更清楚了。 上次阿丁做汇报时,自己没注意到年龄这一点。 后来将达达“请来”,注意力又没在这上面。 直到今天,偶尔想起来,才发现,这是一个大大的岔子! 也许乍看起来没什么要紧的,那个人质年龄幼小,而且只是一个临时的人质,在这件事情中相当于路人甲。 但是此时,胖子一下子就敏感了:一个假世子,混到谍子身边去干什么? 这两个人看似无意的搭配,是否某种故意的接触? 会造成什么后果? 他觉察到,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漏洞。 他心中暗骂了一声。 胖子皱起了两条黑而粗野的眉毛: 福林汗没有这样年龄的儿子,那是很肯定的事情。所以,这件事应该与福林汗无关。整个流金河流域的草原都是福林汗家族的,他有什么理由勾结谍子?勾结白皑人? 胖子还知道,福林汗身边的家将出了问题,划界使团团长,呃,前任团长,白图,也是因为福林汗的黑衣人的关系,遭刺杀身受重伤。莫非,这个假世子是黑衣人里面的人?是那一伙人勾结了这个谍子? 如果是这样,那么,情况就更加复杂了。 因为那一伙人的情况,至今还是模糊不清,他们背后都站着谁,也隐藏在迷雾中。 自己在追谍子这条线索时,因为谍子与福林汗毫无交集,所以没有把这两件事连在一起考虑。可是,今天这个假世子的出现,忽然使局面为之巨变! 胖子猛然醒悟:谍子怎么会跟福林汗没有关系?他跟福林汗的黑衣人,同时出现在山外山,“共同刺杀”了白图!这是一个巨大的相交点。 这两者是有关系的。 而且仔细想来,关系巨大。这说明,还有一伙人,他们在暗处,且已经走在自己前面了。自己是后来才亲自深入白驼城的,而这一伙人,早已经在福林汗那边提前布点了。 赵胖子忽然打了一个冷战:莫非,自己一直心里觉得不安,是因为这件事情? 那么,在白驼城这张麻将桌上,坐着的可不止是四家呢,应该还有一个阴险的家伙,正隐在旁边,看着桌上的输赢押漂呢。 除了已知的自家、十六寺、马家,以及刚刚露头的搅动熟青局势的那一家,现在,福林汗身后,也隐隐的站着一家。 说这一家站在福林汗身后,并不是说他们是福林汗的人,恰恰相反,他们是借福林汗的位置搞事情的人。 福林汗身边的情况复杂,他的亲兵团黑衣人,卷进了白图遇刺的事,他的那个假世子,又卷进了谍子事件。 这一代草原雄主,怎么身边这么多事儿?怎么什么事儿都与他有牵扯?这伙人,迟早要把福林汗坑个底儿朝天。福林汗要倒霉,胖子预计。 这伙人能量很大,就连福林汗都被利用,就连白图,都至今生死不明。 而早些时候被派去寻找白图的赵乙,反而一点信息也没有,也足以令他不安。 如果,事情真的像自己推断的,与福林汗本身无关,那么,福林汗身边一定出了叛徒,出了大问题。 一个草原可汗的大问题,就一定是草原上的大问题。 草原上的问题,必然与白驼城息息相关。 而草原上的问题,白驼城的问题,归根结底,还是北山大法师的问题。 草原上****,教还在政之上。 北山才是草原上的主心骨。 看来,自己明天还要去拜见北山大法师,他要与大法师好好交交心。福林汗的事儿,老头儿最清楚。这次,俩人必须携起手来,互通信息,联合做牌,才能打赢这一把。 据赵戊传回的信息说,有几股势力都在查第8处的密档。能想到查第8处的密档,这些人在想什么,意图是什么,赵胖子心知肚明。 凡是做这件事的人,都很可疑。 而这可疑之人,居然包括了北山大法师的人,局面之复杂,就是如此难以置信。 赵胖子不相信大法师会背叛草原,但是,这里面一定有猫腻。明天,自己还要敲一敲这个狡猾的老头子。 赵甲传回的信息说,随着圣皇开放白驼城交易的旨意,从昊京到白驼城的人,还有理藩院的人,以及内务府的人。 内务府的人也千里迢迢赶往白驼城了,其中有皇宫的人,也有四亲王、八王、十四王的人等等。 这些年长的皇子,都是早就开府建衙、拥有不俗势力的成年皇子,他们此时派人到白驼城来,自然是加大采购量。 但是,凡是这个时候,加大与白驼城联络,来蹚浑水的,都很可疑。皇子,就尤其可疑。在这些人里面,四爷、八爷、十四爷,这些具备“问鼎”实力的人,都是重点怀疑对象。 自己在昊京布下的监控,已经开始起作用。 赵胖子将手里的麻将子丢到桌上。 现在他已经清楚的看到,自己眼前的这张麻将桌子,早已远远超出了白驼城这么大。 这张桌子,就像老头子所说的,还要大得多。 从今天起,自己就要把目光从白驼城里,放到更远的地方、更多的人身上。 现在,白驼城里有一桌麻将,麻将桌上,有四家斗牌。 但是,旁边押漂的人,已经绝对不止一家。 围绕白驼城的这一桌小麻将,整个天下,已经在下一盘很大的棋。 赵胖子嘿嘿冷笑几声,自己看似在白驼城打麻将,实际上,他正在天下,下一盘围棋。 …… 胖子心中还是有些不安。 “这都什么东西乱七八糟的?”胖子自言自语。 再想了想,他召进一个悄无声息的、影子一样的人: “阿亥,你亲自跑一趟福林汗那边。” 阿亥,排在最末尾的一个影子杀手,他身边最隐秘的护卫。 他低声跟阿亥交代了任务,阿亥马上低声说:“我不去。谁也没有您的安全重要。我离开您这边,您身边的防卫力量越发弱了,我担心……” “担心什么?谁还能动得了我?放心,老头子还给了我可用的力量。你放心走吧,这件事只有你能办。” “老头子”这三个字如同有魔力,阿亥听到这里,才不再勉强,再一次像影子一样消失了。 () 第153章 家务事 赵胖子再次拜访北山大法师。 不过这一次却是青衣小帽,一幅家常打扮,还给大法师带了一个礼盒。 北山大法师长眉一挑,笑了。 赵胖子亲手将礼盒打开。 礼盒是紫檀的,打开之后,里面露出翠绿晶莹的……136张翡翠麻将子儿。 北山大法师哈哈大笑: “你倒是知道我的喜好。不过,我已经很多年没玩儿过麻将了。” 赵胖子笑着说:“谁敢跟您打?那还不净等着输钱?” 北山笑意更浓:“看来,我们那些往事,你主子都跟你说过了。” 赵胖子掩口笑道:“是。主子常说,要论打牌,他不及您。” 此时的赵胖子,乖巧得像一只胖猫。 北山露出开心的笑容:“嘿嘿,你主子牌技一般,不过心胸是极宽广的,睿智更是无双。” 北山眼里流露出怀念的温情。 赵胖子见北山真心高兴,刚要讲出自己的来意,北山忽然一笑说道: “你送来这副麻将子,我倒是想起一件事来。你送我这么重的礼,俗话说,重礼于人,必有所求。你先不要说你的事,我先跟你说一件事。我们当年的一个麻将搭子,他的后人将到白驼城来,到时候你关照一下。” 赵胖子立刻哭笑不得: “大法师,我是来求您的,您倒好,先给我安排上事儿了!” 接着一拍胸脯:“有事儿您说话,保证水里水里去,火里火里去!” 北山微微一笑:“你先不要话说得太满,这位故人的事儿,一般不会小。” 赵胖子一惊,猛地想起一个人:“您说的,不会是那……” 他蹭的一声站了起来。 大法师点头:“正是他。” 赵胖子踌躇道:“这个,这个……不是我不帮忙,有可能我人微言轻,不够格帮忙。” 大法师笑道:“不用担心。他所托之事,绝不会毁坏我青鸢利益,绝不会违法。再者,那些决策的大事,当然由你主子来定,你只是帮他牵一牵线、搭一搭桥,别为难他就是了。” 赵胖子躬身道:“这个没有问题。” 不过他又嘟哝道:“什么事儿还是您解决不了的?” 大法师说:“我护他周全是没有问题,不过,你是天子近臣,我猜他要办的事情,却是由你来办更方便。你放心,他也是你主子的故人,而且,我会在身后支持你的。” 赵胖子这才放心。 大法师很高兴的从内室拿出了一枚扳指,交给赵胖子: “他见到这个,自然知道你是帮他的人。” 赵胖子叹了一口气,装进贴身的兜里。自己这还没开口呢,就先被大法师给安排上了。 他虽然不知道将要面对什么人、什么事,但一定是件大事、难事。不过,大法师交代之事,岂能推脱?现在也管不了那么多,先把眼前之事做好。 大法师这才笑着对赵胖子说:“说吧,何事?” 赵胖子说:“既然您这么跟我不见外,我就跟您掏掏心窝子。” 大法师:“哦?” 赵胖子诚恳地说:“大法师,我……我很担心您的安全。近来形势不太安宁,一是白图遇刺,至今生死不明,二是福林汗身边家将出了问题,三是,我听说前一阵子,您这边也闯进了歹人,还劫持了一个人质?” 大法师:“无事。人质已经救下了。” 赵胖子:“我听说,人质号称是福林汗的世子。可是,您也知道,福林汗并无这样一个世子……” 大法师叹了一口气:“你想错了。” 赵胖子:“怎么可能?王爷有几个世子,咱们都是清楚的。” 大法师:“不,我是说,你的念头,想错了。人质的事,我早已经通过密折报告了圣皇了,这点你放心,也不要再追了。唉,这里头,涉及的都是福林的家事。” 赵胖子听大法师说得含糊,心想家事?难道真的是一个私生子?怎么自己不知道?于是立刻跟上一句:“在草原上,可汗无家事。” 大法师说: “我可以说给你听,以解你心头疑惑,你是干这个活儿的,我不能让你心存疑虑,让你惦记上了,可是后患无穷。但是,法不传六耳,只能你知我知,毕竟,这是家务事。” 赵胖子马上点头。 大法师说:“你是圣皇的家臣,自然知道圣皇的六公主,就嫁给了福林汗?” 赵胖子应道:“是,这位六公主被封固伦公主,极得圣皇真传,也极得圣皇宠爱,红颜不让须眉,文武双全,是一位响当当的人物。” 大法师叹道: “问题就出在这里。六公主修身治家,样样来得,就是让她去平天下,那也来得。只是这样一来,未免太过强势,少了女孩儿的温柔。她又是有封号的公主,自然身价不凡。 可是,福林汗也是草原上的雄鹰,心气极高傲的,一来二去,二人就闹得不是很开心。唉,众多的家事也难以一一断得清楚,反正几年以后,福林汗索性建了别院,常年不回公主府上。如今这么多年了,竟是没有改善。” 赵胖子心中暗暗点头,这事儿他其实是知道的,只是此事无可劝解,也无法解决。 公主能力极强,又身奉圣皇旨意,在西北料理政务,说一句大俗话,她就是替圣皇来看着西北的!公主能力高强,位置超然,流金部、西凉郡等各政要都要向公主请安。 但是,人人都奉承着公主,唯独她自己的夫婿,却常年不到她府上,这份儿尴尬、难堪、没面子,也真是让人难以忍受。 对这样的事,他赵胖子只是一个臣子,连评论的余地都没有。圣皇年事已高,大家只尽量瞒着圣皇,不提这事儿罢了。 大法师继续说: “福林长住别院,倒是定期去拜谒公主,只是这哪里像正经过日子的模样?……于是两边闹得不可开交。 宅院不宁,对男人来说岂是好事?前些日子,福林的家将队伍黑衣人中,就出了问题。他正在解决,料来不会再出问题。 至于那人质孩子,我不便多说,只能保证他绝对没有问题,而且,已经向圣皇那里报过备了。很快,你就会知道我说的没错。唉,那也是个可怜的孩子……而且,与他杠上,对你也没有好处,你莫要惹他。” 既然北山大法师亲口说那个人质绝对没有问题,赵胖子就没有理由不相信。 不过,大法师这话,怎么觉着有点子怪? 对自己没好处?莫要惹他?自己是天下闻名的魔头,只有人避着自己走,哪有自己“莫要惹他”的事儿? 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变态纨绔? 不过,这仍不关他赵胖子的事儿。 本来,这些大家族的阴私事,知道多了都不是好事。 只是赵胖子不愧是疯狗,却又不屈不挠的问了句: “大法师,冒昧的问一句,现在福林汗的别院里,由谁当家?” 大法师瞥了赵胖子一眼,说:“福林的侧福晋,纳兰氏。” 赵胖子低头道:“哦。” 大法师说:“我查过了,没什么问题。” 赵胖子又应道:“哦。”不过心里却在说:你查不出问题,不等于我也查不出问题。这个人,一定要查! 大法师又说:“这些事,都是济尔根家的家事,不愉快的事,涉及脸面的事,本来我是不会跟人讲的,不过,我可以不跟别人讲,不敢不跟你讲呀,万一你起了什么疑心,济尔根家就有口难辩了。” 赵胖子马上诚惶诚恐:“大法师见谅!您这样说,我就是二百斤的身子,也承受不起呀!” 他马上顺势把自己昨天夜里的怀疑合盘讲给大法师听。 开什么玩笑?平白无故惹北山大法师以及济尔根家做什么?连圣皇都要好生笼络他们。自己只是条疯狗,又不是傻狗。当然要拿出十足的诚意。 这次是做足了准备,才来找大法师的,当然不会破坏关系。不是说要交一交心吗?这就是好机会。 听到赵胖子毫无保留的把自己的怀疑讲给自己听,北山大法师的脸色也缓和下来: “福林的家事,你们最好不要插手,让他自己悄悄的解决,否则,大家都不好看。你们有什么怀疑,也只悄悄去做,不要放到明面上,明白吗?” 赵胖子答应着,心里却说,嗯,您说晚了,我的人,已经过去了。 赵胖子沉吟一下,又说:“大法师,昊京有人正打着您的名义,在做一些事,您可知情?” 北山大法师直接说道:“我让人去查那个曾经闯进十六寺劫持人质的劫匪了。他们查到哪里了我现在还不清楚,怎么,查到你地盘上了?与你有关?” 赵胖子斟酌道:“圣皇亲自下令,着我们追踪这个人。目前,我们也失去了他的踪迹。您这边要是有人发现了,还请通报我们一声。” 北山说:“你们都找不到,我们怎么会找到?你们要是有他的情况,也通报一下十六寺吧。” 赵胖子一笑。 然后又说: “马家的密道,直通到真神教小庙里,要不,您逮住的那几个人,我帮您审一审?” “那个回家省亲的王神医,听说临走前到咱们管家那里报过备?不知他现在到哪里去了?这人比较可疑。” …… 谈完正事儿,北山大法师忽然笑道: “怎么样,有没有兴趣陪我摸一把麻将?真是好久没打了。” 赵胖子马上谦逊: “哪敢跟您打?我水平太臭。” 北山遗憾的一笑。 赵胖子也遗憾的一笑。 遗憾么?有点儿。不是为了麻将,而是此行没有把福林家儿子的事情摸清楚。 但是有了北山的支持态度,也不算完全没有收获。 而且,他看了看戴在手指上的扳指,慢慢想着:怎样利用一下这人呢? () 第154章 翻脸 白驼城内,赵胖子联手十六寺,开始加大对熟青马家的监视。 他断定朱雀皇孙就在眼前的商人们中间,他一定能找出来。 十六寺那边是明面上的,乌尔玛管家已经命令护教兵全程跟着马自芳。 马自芳看着跟在身后的护教兵,气愤之下,指桑骂槐,但是也不敢过分,他心中暗暗警惕:护教兵里面什么时候有如此武功高强的高手了…… 赵胖子手下的人,则在暗处监控着马宅的一切行动,重点寻找某一个……伙计。 但是,这个伙计像是消失了一样不再出现。 马自芳也再次闭门不出。 …… 马自芳闭门不出,阿乌对他的“龟息大法”也没有办法,他只能暗中查看马宅的进出人等。 这两天,马宅对牛羊肉等需求明显加大,每天都有屠宰行的伙计抬着宰杀好的牛羊肉进来。 这,自然是因为马宅招募了数量较多的护卫甚至杀手的缘故吧。 阿乌暗中计算了一下数量,不由得心中吃惊:这得供养多少人?马自芳招募的人,可真是数量惊人。 阿乌不由得心中更加警戒。 …… 即使马自芳再怎样足不出户,时间依然长了腿似的跑得飞快,五天时间很快过去。 第六天,山右会馆那边早早就遣人来问,可否进行开仓验货了? 马自芳说:“风雪太大了,可能路上不太好走,申请延一天。” 十二甲首那边同意了。 第七天,山右会馆又遣人来问,马自芳有点坐不住了: “再等一等,已经派人去迎了。” 乌尔玛大管家有些不高兴,派人来说:“到底有没有?怎么一直拖?” 马自芳有些狼狈,但是还是坚持道:“有,存货大量,足够。” “大管家说,有就有,没有就没有,都不要紧,没人怪你,要紧的是别耽搁了全城的大事。” 马自芳生气,瞪眼,然而词穷。 只得再次派出人手,出城去迎接。 煎熬中,一个时辰、一个时辰的过去,仍然没有消息,马自芳急得眼冒金星、嘴上起泡。 到得中午时分,雪下得小些了,只听得大门外马嘶声声,一阵喧嚣,一个接一个的伙计喜气洋洋的连接来报: “掌柜的!来了!货来了!” 马自芳一个高儿蹦起来,直奔大门。 马自芳先看货物,只见大门外清一色的健马拉的大车,排成一长列,大街上都快挤不下了,足足有几十辆。 一般草原上运送货物,都是用老牛拉的老倌车,轻易不舍得用马,这次青城运货,居然全部用马匹,可见赶路急切,下了本钱了。 马自芳放心了,看这些马车的数量,就知道拉来的货物至少一万五千斤,那是足够的。 接着看见领头的一辆马车那里,一群伙计正围着运货之人寒暄。 见马自芳来了,众人赶紧让出一条道路。 马自芳兴冲冲的大步上前,马车前那人笑着回头,马自芳却愣了。 这人,并不是他以为的自己派去的心腹大伙计马前程。 反倒是他最不想见的人——少东家马思成,马伏芳的儿子。 但是此时不是他不想见就可以不见,这位少东家是他最应该应付好的人。不过也不要紧,老马都不在话下,何况小马?一匹没出过门儿的小马驹子罢了。 于是打起精神,满面笑容的迎过去,惊讶的说:“这么大的雪,思成你怎么亲自来了?” 马思成一丝不苟的行礼,问候自芳堂叔好,然后才笑着回答:“我来送货!也是惦记父亲了,好久没他的音信了,也不知他为什么连封信也不写。” 马自芳眉头一皱:“呃,你父亲……稍后进屋我再和你细说。” 马思成心中大跳,马上问道:“我父亲呢?他人呢?” 马自芳只得继续说:“你父亲……呃,病了,比较麻烦。七日前,他听到山右有一位著名的王神医,善治那种病,就赶过去求医了。” 马思成只觉得眼前金星乱冒,虽然明知道马自芳在撒谎,可是听见这样的话,还是忍不住更加焦急,张口就说: “胡说!我父亲好好的,怎么会突然病了?” 马自芳皱起眉头:“在这里嚷嚷做什么?没看见街上这么多人在看?进院里说。” 马思成却已经知道,这院里是万万不能进的,进去了,恐怕就出不来了,于是站定了脚跟,就是不动。 马自芳心中暗怒,见马思成不动身,只好岔开话题:“马前程这个家伙呢?” 马思成面露无奈: “我也不知道啊。那天夜里他到达青城之后,我一见堂叔你的信,就马上着人准备货物,马前程老叔和跟着他的那两个人不知为什么事嘀嘀咕咕,有些口角的样子,我们也没在意,谁知第二天早上他们三个就不见了。 我急得没办法,等了他一天,他还不现身。我想着堂叔说这批货急,就只好亲自送来。” 马自芳眉头皱得更紧了,心道,马前程他们三个搞什么鬼?——幸好货物是安全到达了。 马前程的事儿一时难以辨别,马自芳就先看货物: “总共一万五千斤吧?” “哦,自芳堂叔,这是一万斤,父亲常说,行西线路要备点货,我就留了五千斤。” “你!” 马自芳乍听此话,得知自己盼了多日的货物竟是打了这样大的折扣,气得眼都红了,再也忍耐不住,劈头骂起马思成来: “你懂什么?叫你送一万五千斤,你老老实实送来就是了,哪来这么多毛病?误了我大事了!” 马思成脸上挂不住,反口说道:“误了你的大事?你给谁做事?” 马自芳一听,刚要怒骂,却又半路改口道: “你知道什么?白皑人就要来白驼城做生意了,大买卖来了,你明不明白?你明不明白?” 马思成却不吃马自芳这一套: “白皑人的买卖?别以为我不知道,每年白皑人进多少货是有数的!白驼城已经备了两万斤,我再送来一万斤,不多不少,正好!青城的五千斤走西行线路,今年的买卖才正好全部出清!” 马自芳道:“白驼城的货物?早已经出清了。你还做梦呢。” 马思成犹自不相信:“出清?你在这个节骨眼上居然不囤货,反而出清了?” 马自芳张口诌道:“你父亲决定的。” 马思成大怒,高声说道:“我父亲断然不会做这种事情!到底怎么回事?” 说着,马思成的目光一一扫过大门口迎接货物的白驼城的伙计们,伙计们却眼观鼻鼻观心,不和他视线接触,无一人站出来说话,哪怕打一个圆场。 马思成心中一片冰凉,心知这边已经全面失控了。 马自芳也火大了:“你一个不经世事的小毛崽子,怎么知道大人们做事?别在外面现眼了,赶紧进院,卸货!然后马上写信给青城,继续火速送货!” 马思成强忍住心头的怒火和悲酸,倔强的昂头说道: “休想!马家还不是你说了算!” 说着,竟是直接跳上一匹大马,高声命令道:“掉头!我们走!” 马家店铺乃是在繁华的大街之上,周边全是各种大商铺,前几天熟青马家刚闹出天大的风波,所以今天看见马家来货了,许多人就在那里探看。 现在看见叔侄两人闹将起来,事情越来越有瞧头,围看的人不禁越来越多,已经发展成众目睽睽之下的大事件。 马自芳又气又恨,赶紧示意身边的伙计去往回拉,谁知马思成把脸一沉,冷笑说道: “你们都是谁家的伙计?我竟然不知道了!谁也不许拦我,让开!” 众伙计见马思成发怒,又骂在点子上,不禁心虚,加上旁边看热闹的人开始起哄,护教兵也在注视着这里,这些伙计竟然不敢用强。 马宅的伙计对马自芳令行禁止,而押车来的伙计,却是只听马思成的。于是,众人眼睁睁的看着车队立刻启动。 马思成骑在马上,高高的俯视着众人,亲自拦住马宅伙计们,看着车队掉头,离开了这条大街,这才恨恨的回头扫一眼众人,骑马走了。 () 第155章 较量 几个老成的伙计醒过神来,赶紧跟着马思成后面跑: “少爷,少爷!您消消气儿,都是误会!快回去吧。” 马思成理都不理,径直去到山右会馆。 山右会馆本已经封门,不再住客,可是听说来的是熟青马家的少掌柜,倒是特别客气,请马思成住了进去。 山右会馆自然有相熟的货场,让马思成带来的车队租用、卸货,并住在里面。 …… 谁都知道马家出了毛病,可是第二天的熟青商讨会还是要开。 就在山右会馆的花厅,马家的人来了两位,马自芳和马思成互不搭理,各站一边,奇异的是,李掌柜这边反而一个人也没出现。 乌尔玛大管家直皱眉头,只得再次打发护教兵去请。 片刻,就听得外面杂乱的脚步声、喘息声,以及……拐棍儿敲地的声音。 房门开处,护教兵带着一位花白胡子的老头儿走了进来,老头儿拐杖落地声倒是响亮有力,可是这岁数真的不小了。 老头儿进门来,倒是不啰嗦,直接抱拳见礼,马上说明情况,原来李掌柜因昨夜吃东西不得当,从清晨开始,就上吐下泻,病得实在爬不起来了,只得委托他们药店的看堂师傅:李药师,暂时代替他来一下。 乌尔玛大管家、王老爷子倒还没什么,马自芳先从鼻子里哼了一声;这都什么人?懒驴上磨屎尿多。 既然李掌柜生病,李药师代替,那也可以,双方报个数而罢了,也不麻烦。 于是王老爷子咳嗽一声,报数开始。 李药师岁数虽大,人却很爽快,马上摸出一张纸,念道: “李家药铺,共有熟青——八千斤!” 马自芳一听,心里又耻笑了一声,他张口就要说话,岂料一个声音已经抢在他前面说道: “马家熟青,一万斤!” 正是马思成的声音,把马自芳憋了一个筋斗。 王老爷子双手虚按了一下: “好!双方都是痛快人,报数环节干净利索,既这样,马家一万斤,李家八千斤,自然是——” 忽然,他的声音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打断: “报!李家又来人了!” 接着门被急速打开,一个小伙计急匆匆闯了进来,也不知道先给厅里的大人们行礼,直接就冲着李药师喊道: “李……李爷爷!您老人家拿错了!您手里那张纸是大前天整出来的数儿!那数儿不对,您说了没?可别耽搁事儿!” 厅上众人楞了,李药师马上去看自己手中的纸,又接过小伙计递过来的纸,一看之下,脸都变色了: “哎呀!差点误事!” 他接着回过身来,冲乌尔玛管家、王老爷子等连连作揖: “对不住!对不住!我没管过这回事儿,忙中出错,拿错报数的单子了!这可怎么办?王老爷子,您正好还没宣布,我马上更正一下!马上!” 乌尔玛有些头痛的看着场间的混乱。 马自芳则是心中鄙夷:这都什么人?干的什么事儿?这也能报错?八千斤,已经差不多是他们能收到的极限了,难道是报多了,怕一会儿被查出来,所以急忙忙的改正? 于是马自芳马上大叫: “做买卖的,说个话落地生根!怎么能乱改?” 李药师眼睛里一阵慌乱,一张老脸又青又红,十分难堪。 王老爷子摇头道: “要是平日做买卖,签了合同,自然是落地生根,谁也不能反悔。不过,我们只是对个数儿,是为了大家都做好买卖,一时口误,也不要紧。何况,老朽还没有宣布哪家为胜呢。李药师,你说。” 李药师惭愧的无地自容,又对王老爷子感激不尽,这才捧起那张重于磐石的纸,认真念道: “李家药铺,共有熟青一万斤。” 话音刚落,座中诸人立刻互相对视、窃窃私语。 没想到,李家最新的数字,竟然与马家相同,这可怎么判? 在座的有乌尔玛管家、王老爷子,还有几位德高望重、财力更重的商界大佬,比如常家老爷子,李家掌柜的,等等。几个人都互相私语,商量这个事儿的判断。 就连乌尔玛管家身后站着的护教兵,也在互相对眼色,尤其有一位身材高瘦的护教兵,眼光不住扫来扫去。 马自芳正想恼羞成怒,闹上一场,不承认李家的第二次报数,这时,一道冷冷的声音传过来: “自芳堂叔,关键时刻,咱们还是先合起来吧。你那边有多少存货?总还有点吧?” 是马思成。 马自芳又一口气给憋在了嘴里,他楞在那里。 不得不承认,马思成此时说的对,马思成手里的货,马宅尚存的货,都是马家的货,只要他们两个加起来,怎么都会比李家多。 于是马自芳点点头,说:“我这边还有……一千斤。” 马思成是真正鄙夷的看过来:“就剩这么点了?” 马自芳不得不点头。 马思成哼一声,不再理他,朗声说道: “方才李家重新报数,我们马家也想重新报一下。因为刚才我报的,是此次运过来货物的数量,加上马家在白驼城的存货,共有一万一千斤。” 嚯! 场间又一片窃窃私语。 这太出人意料了,不过呢,又在情理之中。虽然两位姓马的闹意气,但是马家的货物,自然是要两家合起来算。 王老爷子双手虚按,平息场间的声音,然后宣布: “应当如此。所以,马家是一万一千斤,李家是……” 数字还未报出,有人扯他的衣袖。 王老爷子愕然,停住了声音。 扯他衣袖的,是乌尔玛大管家。 大管家低声说:“刚才与几位大佬沟通了一下,大家有一个想法,想把自己手里还存的一点熟青底子都捐出来,共同襄助对外联手贸易的大事。大家手里的底子,加起来共是一千斤,我们想捐给——” 他扫了一眼花厅里站着的几个人,慢慢说: “我们想捐给为白驼城着想的——李家。” 他的声音虽低,但是在场的人都足够听得清楚,这下却是雅雀无声了。 什么?捐给李家一千斤? 这,这不是成心要和马家杠上吗? 就连李家的代表,李药师,都满脸迷惑的看向那一排大佬。 王老爷子缓缓点头,继续宣布道: “马家是一万一千斤,李家也是一万一千斤。所以,数量,平!” () 第156章 冬天里的一把火 不管场间马家、李家谁家欢乐谁家愁,结果就是这样。 为了安慰两家,王老爷子特意加上了一句: “当然,这个数量是到目前为止的。如果你们两家还有其他货源,还可以加。反正,我们的价格,是每天都会现场商讨的。” 马家和李家,都沉浸在震惊中,以至于都默默无语,在震惊中接受了这个结果。 于是,王老爷子宣布: “先去现场开仓验货,至于价格,验货之后,明天继续商议。这个事儿嘛,就是要不断协商的。” 一行人首先踏雪验货。 开仓验货,并不需要一一称重。 大家都是行家,手边的行家里手就更多,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 负责验货的伙计只需看一看货仓,就能大致估算出数量。 马自芳像是行尸走肉一样,跟在众人身后,去马思成的货仓内看货。 一看马思成这货,即使再挑剔的掌柜的,都得赞一声:好棒的货物! 然而,看了李掌柜的货,这群人同样也得挑大拇哥:货物棒极了! 为么呢?这两家的货,其实,原来都是马家的货啊! 只不过李家这边阴差阳错,无心插柳,无意中囤了进来。 马自芳却是极其尴尬,并且第一次褪去了趾高气扬的表情,掩饰不住的沮丧,一路上不再说话。 验完货,已是日暮时分,王老爷告知众人,明天继续商讨价格事宜。 …… 思思楼里,红烛高照,赵胖子照例在汇总情况。 他的重点,是在白驼城的一众商人中间,找出朱雀皇孙。 今天山右会馆,马家、李家较量的事情,他全程在后面的小屋里观看了,而阿癸则是充当了乌尔玛大管家的护教兵,就在现场看着呢。 “今天到会场的人,都有嫌疑,阿癸,你怎么看?” 阿癸身材瘦高,然而眼睛极其灵活: “我怎么觉得,那个常老爷子有点不同寻常。这样判断,我有两点理由: 第一,纯粹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角度看,比如我,我是带着目的去看这场争斗的,所以我的眼光老是在那几个人身上打转,寻常人则不会如此。然后我就发现,场间还有一个像我一样眼光四处转悠的人,这个人,就是常老爷子。 他满面微笑,但是眼睛在微笑之下,狡猾的看着马家和李家,他的那双老眼,简直会说话,奇也怪哉。我觉得,这很可疑。 第二个理由,是马自芳表现得比较反常,规规矩矩的,不抢不争,不言不语,没有像往常那样四处出头、撒泼用强,今天他的表现,倒像是小学生见了先生,有点太规矩了,不合他的常态。 这是不是因为,他的顶头上司就在眼前的缘故呢?” 众人都觉得阿癸说的很有道理。 这时,赵胖子轻轻问了一句: “那么,众位商人决定给李家捐助熟青时,是谁开的头?” 阿癸说: “是这个老常头。当马家报出一万一千斤时,老常头就拉着大管家在嘀咕了,接着响应的就是山右李家。我想起来了,常家、李家他们共同成立了一家新的车马行,他们是共同股东,利益共同体,所以同气连枝、一呼百应。” 赵胖子又说: “如果常老头是马家的上司,那么,他为什么要关键时刻使绊子,拆马家的台?” 阿癸说:“也许,他只是撇清一下?那个十二甲首不是说了吗,还可以再加,这个数儿还可以变。” 赵胖子:“验货过程中的情况呢?” 阿癸: “验货过程中,护教兵已经清了场,闲杂人等一律不准近前,没有外人靠得进来。 而参与验货的这些人中,马自芳成了真正的孤家寡人,没人愿意靠近他,一路上都是众人聚堆儿站着,他自己一个孤零零在另一边,没有人跟他搭讪。” 赵胖子思索片刻,扭头问大丑:“你那边怎么样?” 大丑刚从马宅回来,还穿着一身护教兵的衣服,他的任务重点在马宅那边,大丑马上说: “马自芳心情很不好,几乎不和任何人说话,只是叫了许多鲜羊肉,在家大吃火锅。” 阿癸奇道:“他还有心情吃火锅?” 大丑说: “心情很差,有些彷徨无计,回去后也不召集伙计开会研究应对之策,只是叫了羊肉吃火锅。我看他是还没有接到上头的指令,不敢轻举妄动。 我因为到点换班,就先回来了,连羊肉都还没吃呢。” 阿癸说:“吃吃吃,天天吃羊肉,也不腻得慌。” 大丑说:“咱不知道,反正这个马自芳是不腻,天天吃。” 阿癸说:“说到吃的,我有点饿了。咱们叫点宵夜来吃吧、都这么晚了,也该加餐了……” 赵胖子:“去去!别拐弯,先说正事。” 然后问第三个人,董明经手下一个面无表情的汉子: “老张,药铺那边的情况?” 面无表情的汉子回复道: “那边没什么异常。早晨李掌柜的确实是上吐下泻,不像作伪。那李药师也是铺子里的老人。” 大丑说;“上吐下泻?要是吃上咱们一包散药,要他上吐下泻很容易。” 正要继续往下说,门外突然传来敲门声,三轻三重,正是自己人。 门打开,一个负责外围的汉子脸色不对的奔进来: “不好了,城西药铺……起火了!” 屋内几个人嚯的站起来。 刚才还在说毫无异常,这异常就突如其来的袭来了。 “老张,阿癸,你们去看看。仔细些。大丑,马上去马宅!”赵胖子下令。 “老大,帮不帮这个药铺救火?”阿癸问道。 “当然帮!此时这些熟青都是青鸢的,一斤也不能少!” 几个人领命去了。 …… 城西药铺的位置,已经火光冲天。 红色的火光,在浓黑的夜空中,格外显眼,格外恐怖,就连此时零星的雪花,也被火焰吞噬。 阿癸心里暗叫惋惜,看这火势,不知得有多少熟青被烧? 熟青这东西,就是熟青的根,炮制、晒干、切割后,形成的一块一块的药材——说白了,这就是些干木头!极易燃烧的。而且一旦烧起来,那就会火烧连营,很难扑灭。 试想一下,一大堆木头仓库起火,那是很难扑救的。 恐怕李家要损失惨重了。 而这场马家与李家的熟青之争,结局已经很清楚了。 () 第157章 火锅 火光艳红。 夜色浓黑。 而赵胖子的脸,是雪白的。 这说明,他心情极其不好,弄不好要杀人的。 肯定是什么地方出了岔子了。 自己铁桶般防着马自芳,却还是让他神不知鬼不觉的放了一把火。 这就是问题。 赵胖子深吸一口旱烟,盘膝坐在椅子上,静下心来,开始从头梳理。 …… 一个时辰后,赵胖子开始叫人。 “大丑,马宅这两天经常吃火锅?” 大丑有些诧异:“是的。那马自芳是真神教教徒,按教规,只吃牛羊肉……” 赵胖子继续问: “除了送羊肉的,这些天还有哪些外人进过马宅?” “没有了。” “哼。马自芳都是什么时候叫的羊肉?” “嗯,今天,昨天……最近这些天一直如此。” “一直如此吗?” “嗯,从护教军军演之后,好像更频了。” “护教军军演?那不就是真神教小庙拆除的时候?” “呃,也是。” “你发现问题了没有?” “哦,送肉的!……是,我们以前疏忽了,只想着马家是真神教教徒,只吃牛羊肉,所以,对此并未禁止,也没有多加关注。” “哼,真神教与马家有脱不了的干系,地下通道一头是马自芳卧室,一头是真神教小庙,二者怎么会没关系?他们频繁进马宅送肉,居然没有引起注意?疏忽啊,疏忽。” 赵胖子的脸上现出恼怒的神色,一息之后,他接着说: “真神教的头目们不开口,那也不要紧。马上查,今天还有谁定了屠宰行的牛羊肉!哼哼,这条线索出来,你跑不掉了。” …… 清晨,赵胖子吃着奶豆腐、喝着奶茶之时,大丑已经来汇报了: “那家屠宰行是白驼城最大的一家屠宰行,是去年进入白驼城的,来自西域,经查,店主、店员均信奉真神教。 山右各富商、十六寺、山右会馆、思思楼以及各大饭馆等,都与这家屠宰行有长期送肉关系。 其中,昨天,向这一家屠宰行要羊肉的共有10家,包括马家、山右李家、山右常家、十六寺迎宾馆、如松酒楼、钱庄街酒馆、同福客栈、小白杨客栈、万里车马行以及南门里一户娶媳妇办酒宴的。” 赵胖子说: “去除偶尔跟他家定肉的。” 大丑说:“那就去除了南门里那户。” 赵胖子:“再去,去除定肉频率没有明显变化的。” 大丑说:“那就去除如松酒楼、钱庄街酒馆、同福客栈、小白杨客栈,这几家都是固定期限,几天一送,基本不变。” 赵胖子:“再去,去除定肉不频繁的。” 大丑:“那就再去除万里车马行、山右常家。” 赵胖子:“怎么,常家不频繁?” 大丑:“是的。常家已经多日没有定牛羊肉了。只是昨天突然定了一点,数量也不多。他家的老爷子不吃羊肉,据说是孙少爷定了自己吃的,所以量并不多。” 赵胖子沉吟。 大丑说: “现在,就只剩下马家、山右李家、十六寺迎宾馆了。” 赵胖子目光幽深起来:“山右李家?十六寺?” …… “李家?不太可能吧?” 阿乌和常熟也在讨论羊肉的事情。 阿乌早已经注意到马宅近几日每天都买进牛羊肉的情况,联想到真神教与马宅地下通道的关系、真神教与屠宰行的关系——阿乌还冒充过屠宰行的真神教信徒进入过那座小庙呢,阿乌很快就把视线转到屠宰行上面了。 在探究地下通道的作用时,阿乌就已经怀疑,真神教小庙是朱雀皇孙的信息中转站,现在小庙没了,信息要继续的话,就要有人承担这个任务,跳出来的还是真神教的人:屠宰行。 因为提前怀疑真神教的屠宰行,阿乌请常熟也要了羊肉,并跟踪送肉的伙计跑遍了剩余的那几家。 而就在这一天夜间,城西药铺离奇起火。 说是离奇,那是外人看来。在阿乌眼中,一点也不离奇,肉送完,就放火了?所以,不但不离其,脉络还越来越清楚了。 这一天,白天时马自芳与李家药店打擂台,一整天都垂头丧气,直到晚间羊肉来了,才转换精神,振奋起来,并果断派人点火烧熟青。 那么,朱雀皇孙就在这几家之中。 阿乌的推断方法与赵胖子类似,也是去掉偶尔出现的客户、固定不变的客户,只看近几天突然要肉频繁的客户,那就只剩下了山右李家和十六寺。 对于十六寺,大约是因为小猪的关系,也因为达达的关系,阿乌对十六寺有一种天然的放心,所以,他第一时间锁定了山右李家。 当然,阿乌没有跟常熟讲朱雀皇孙的事情,他们只是在讨论是谁挑唆马自芳烧了他们的货。 谁知一提李家,常熟马上反对。 “为什么不是山右李家?”阿乌非常好奇常熟如此笃定。 “唉,你不知道——那马自芳背后,有人。” 常熟回头左右看了看,见无人在房内,才压低声音说: “你不知道,这件事也不要跟任何人说——马自芳背后,是前朝余孽。” 常熟比了一个小鸟飞翔的动作,他用嘴型无声的说了两个字:“朱雀。” 阿乌愣了,他真不知道,常熟居然知道这件事。 “嗨,做生意的人嘛,得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咱们不去惹这些人,但是,有些信息还是要掌握,免得被人坑。” “那,为什么说李家不可能?”阿乌是真的好奇了。 “因为山右老李家,发迹就在朱雀末年。 当时,天下大乱,朱雀贪官遍地、民不聊生,被压得喘不过气来,而朱雀北方的青鸢恰于此时崛起。 那几年,正赶上天灾人祸,冬季大寒、春季大旱,接着蝗灾肆虐,疫病流行,天下都乱套了。 同样遭灾,朱雀因为地处富庶的中原,家底还是有的。底层百姓流离失所,富豪照样朱门酒肉臭的。 而青鸢就不同了,它虽然势力发展飞快,可是毕竟偏居一隅,靠渔猎为生,国家底子薄,几乎无隔日之粮。天灾一降,青鸢牲畜纷纷冻死,粮食日渐吃光,物资告急,缺少食盐、铁器,生死存亡就在关口上。 他们的头领,也就是当今圣皇的老爹,看着飘不完的大雪,都快急疯了,心道,莫不是老天要亡我青鸢? 这时候,朱雀与青鸢已经打了若干年的仗了,朱雀也了解青鸢的困境,铆足了劲儿要困死苦寒之地的青鸢。为封死青鸢,边关各口子严阵以待,重兵把守,严禁朱雀商人出关卖货,违者杀无赦。 就在两国打红了眼,拼死对峙的时候,就在大雪的掩盖下,总有商人能找到通道,将买卖做到了青鸢:粮食、棉衣、铁锭,甚至还有火药。 老皇爷喜出望外,亲自接见商人,大把的金子、人参拿出,将这商人视为座上宾,十分善待。 青鸢不缺金子,大把买货,得以度过难关,喘息过来之后,一举干掉了朱雀。 所以,有一个暗中流传的说法,道是商人断送了朱雀的江山,朱雀皇族尤其如此认为,他们不反省自己的腐朽暴政,一味把责任发泄到商人头上。 而这些商人,就是山右商帮的起源。 青鸢夺取中原后,感激山右商帮,亲自封了八大皇商——李家,不但是这八大皇商之一,而且稳居皇商之首。因为,当年就是他家,首先突破封锁,将救命的物资送到了青鸢。 朱雀皇族恨透了八大皇商,恨透了李家,怎能反过头来,和他们串通一气?” () 第158章 烤羊排 原来如此。 的确如此。 阿乌听常熟讲完这长长的故事,也感到荒谬,照此说来,朱雀皇孙确实不会找李家做联盟,不可能隐藏在老李家。 此时用排除法,如果不是山右老李家,那就是——十六寺。 联想到马家地下通道那个在十六寺高墙边上的通风口,阿乌想:如果不是那地方有海子阻挡的话,这条地下通道就会一直挖到十六寺内某个地方,也许,这才是他们的初衷,只是后来被迫改道? 想到这里,阿乌马上告辞常熟。 常熟笑道:“你不用太焦急,反正咱们在暗,他们在明,咱们防范严密,早有准备,他们占不了多少便宜。只可惜了昨天夜里为了麻痹他们,烧了我不少过冬的木柴。” 阿乌闻言,亦莞尔一笑:“你心疼木柴?说你胖,你还喘上了。” 两人告别,分头忙碌不提。 …… 阿乌把达达叫了出来。 达达已经从青城回来,还真的如他所说,他在十六寺住着,比和阿乌住在一起,要更加有用。 还是在钱庄街那个小酒馆,阿乌找了一个不起眼的小房间,两人密密的说话。 阿乌问: “达达,你从小在十六寺,我问你,十六寺的牛羊肉难道要从商铺里定?” 阿乌心想:如果是这样,那么,去年这家屠宰行到白驼城之前,十六寺吃什么?这不太可能吧? 达达笑了: “十六寺的供养,有专门的人服务,怎么会从商铺中订购?十六寺有自己的寺产,有草原,有牛羊,有店铺,有买办,有数不清的人为十六寺服务,大法师何等尊贵,怎么用得着外面的人?” 阿乌问道: “那为什么十六寺迎宾馆,还从外面的牛羊肉屠宰行定羊肉?” 达达诧异:“有这事儿?” 他想了一想,说:“这肯定不是十六寺要的,大概是住在迎宾馆的客人自行定的吧?他们吃什么,得自己掏钱,也许和寺里吃的不一样。” “迎宾馆的客人?” 阿乌心里恍惚间似乎看见一线光明: “怎么没想到这里面的人?” 阿乌心中快速思考:自己以前先入为主、视而不见,这块儿竟成了一片盲区了! 此时回想,这批买办身份尊贵,年年会来十六寺,以十六寺为幌子在这里建一个指挥点,实在是非常隐蔽、可行的。 而且,今年买办们早就来到白驼城了,所以,车马行房向阳说在白驼城见过朱雀皇孙,是十分可能的。 第三点,每当马自芳这边有突发性大事时,马自芳总是有机会见到买办们。比如,熟青莫名疯狂大涨那一天,十六寺勒令马自芳控制局势时,马自芳的第一站,就是亲自到迎宾馆与买办们解释情况。而北山大法师宣布与白皑人生意重开时,买办们与马自芳一样,同在山右会馆。 如此看来,买办这边嫌疑更大。 那个朱雀皇孙,很可能就是隐藏在买办之中。 天哪,自己以前怎么没有想到? 阿乌有点懊恼。 又有点庆幸,幸亏自己在他们意识到之前发现了这点。 自己拨开一层一层的迷雾,快靠近目标了。 这就好,目标明确了。 达达问:“怎么回事?” 阿乌说: “这样,你去查一下,昨天晚上,迎宾馆哪一位客人要了羊肉?” “羊肉?” “是的,要小心,千万小心这个吃羊肉的人。” 达达骇笑道:“我又不是羊,为什么要怕这个吃羊肉的人?” 阿乌说:“因为,他吃人的时候,都是不吐骨头的。他披着一张最普通的人皮,你还看不出来。” 达达说:“哇,我都起鸡皮疙瘩了。” 阿乌再三嘱咐:“小心,安全第一。另外,你告诉……铁蛋和铁柱,这两天要这样……” 达达连连点头。 很快,达达就通过爷们传回了消息: “羊肉是迎宾馆的大厨定的,但是付钱是客人付的。大厨做了香烤羊排。吃羊排的有两位客人,一位是杨买办,据说是八王爷府里的,另一位是张买办,据说是四王爷府里的。” 阿乌点头: 买办们的活动几乎都在一起,张买办出现的场合,杨买办也会出现,两个人岁数也差不多,所以,很难纯粹用推理的办法确定谁是朱雀皇孙。 谁嫌疑更大?再怎么用去除法? 要是……能把屠宰行这条线暂时阻断,逼着马自芳必须见到那人本身,也许就最后甄别出来了? 没有火锅吃,没有羊排吃,也许马自芳就要狗急跳墙了。 当马自芳狗急跳墙,那么,他最终见哪个人,哪个人就是阿乌要找的人。 阿乌预计,马自芳很快就要狗急跳墙。 …… 因为李家药铺起了火,原定第二天进行的要价就暂停了半天,等待李家整理出个结果。 下午,山右会馆,花厅。 人人都有些同情的看着李家药铺李掌柜的。 李掌柜的病、急交加,一天之内,脸上就瘦了一圈,明显十分憔悴。 然而叫价还得进行。 现在,毫无争议的,马家力压李家一头,成为叫价主导者。 马自芳马上来了精神,立刻抢在马思成之前叫出了价格: “一两银子四斤半熟青!” 马思成惊呆了,立刻转头去看马自芳。 马自芳对马思成的目光视而不见,高举着手不放。 马思成不顾场间众人,马上愤怒的对马自芳说: “住嘴!你说什么?四斤半?你疯了吗?我家熟青哪能卖这样低价?” 马自芳看也不看马思成,举着手不理他。 马思成一步窜到马自芳跟前,一把揪住马自芳的衣襟,咆哮道: “你住嘴!你没权力把我家熟青卖掉!” 马自芳轻轻一晃身子,就把马思成晃到了一边。 马思成马上向着乌尔玛大管家以及王老爷子等人连连作揖: “大爷叔叔们!这个恶奴欺主、篡权!我家熟青不能这样贱卖!” 乌尔玛和王老爷子等人面面相觑。 马自芳却冷冷的说: “你嚎叫什么?你才是没权力管事儿的那个。各位都是商界大佬,我青鸢商家规矩,老东家没有交权之前,即使是少东家,也严禁干涉掌柜的做生意!马思成一天没掌权,就一天什么都不是,只能吃股息!” 众人沉默,青鸢商界确实是有这个规矩,这是为了保证掌柜的们不受少东家掣肘,有做生意的自主权。 马自芳扫了一眼上面的众位大佬,接着说: “这个少东家,为了争夺家产,把脸丢到了大街上,这是我们马家的家务事,让众位见笑了。他不要脸,我却不能凭借他一个小毛孩子的几句话,就把马家生意丢了。 在座诸位都清楚,我才是马家的掌柜的。咱们不能被一个毛孩子左右正事儿,我们还是继续吧。” 花厅里落针可闻。忽然一个声音响起来: “我不同意!马自芳的价格连成本价都不到,怎么能这样卖给白皑人? 他家往年怎样同白皑人做生意,那是他自己的事,我不管,我只要求公证公平的卖货! 货物怎样定价?无非是我们的成本,加上一点利润。或许各位要说,能定多少价,得看买家出多少价。可是,现在白皑人压根儿还没来,还没表示他们愿意出多少价呢,我们就自己把价格落到地底下去?哪有这样的道理? 如果马自芳坚持卖低价,我怀疑他通敌卖国!他就没有资格代表我们白驼城其他商人定价!” 说话的是李家药铺的李掌柜,他虽然因病中气不足,可是这一番话却是说得掷地有声。 马思成马上跟道: “就是这样!我也反对马自芳的价格!那一万斤货物在我手里,我不同意,他就不能定。” 马自芳瞪着马思成: “你手里?昨天你已经当着大家的面儿,把它放进马家的大盘子里了。” 马思成毫不畏惧:“货在我手里,你就别想定价。” 马自芳冷笑道:“这是你父亲亲自定的价,你敢反对?” () 第159章 晚来天欲雪 马思成闻言一怔,他自幼在父亲的严厉管教下长大,父亲的话,就好比圣旨。 可是他马上就醒悟过来,父亲已经给他写了亲笔信了,哪里还会定出如此离谱的价格? 马思成马上咬牙道:“不可能!” …… 双方争执了一整个下午,完全不能达成一致。 马自芳要求一两银子四斤半,而李家药铺要求一两银子一斤,完全谈不拢。 眼见又是天黑,只得再次休会,明天再议。 乌尔玛大管家脸色难看,他对王老头说:“明天,一定得出结果,不能拖下去了。” 王老头闻言默然,心中却是有了计较。他冷笑,总不能让马自芳这个王八蛋贱卖了熟青。 …… 这个焦头烂额的下午,阿乌却没有在山右会馆。 十六寺迎宾馆里,倒是多了一个厨子……哦,不,多了几个厨子。其中有两人,是乌尔玛大管家派人送来的,说是来厨房学习,让他们先从打杂干起,送个菜什么的。 阿乌就是那个时间混进来的,大厨心中正在猜测新来的打杂的是否是乌尔玛的亲戚——因为厨房现在不缺人,所以大厨也没留心,厨房里实际是多了三个人,反正新来的面孔大家都不熟。 厨房的人把他当新人,新人把他当厨房里的人。 阿乌奇怪,这是谁,也在关注迎宾馆? 在这个时候关注迎宾馆,自然是为了那几个买办。是谁,和他想的一样?也在追查他们? 此时能够大模大样、走官方渠道混进迎宾馆的,一定是很有背景的人。 不管他们是谁,此时大家在做同一件事,那就暂时“同舟共济”吧。 新来的打杂人员一点也没有新人的自觉,既不干活儿,也不巴结大厨,大厨很不喜欢。 大厨喜欢的是另外两个新人,不过人家不是他的人,只是两个无意中常来玩耍的人,是十六寺的客人,诨名叫做铁蛋和铁柱。 两人前些天闲得无聊的时候,就到这里闲逛,跟大厨建议用石炭烧火,大厨试了一下,效果很不错,火硬得很,炒菜火候超级棒。 大厨喜欢这样的人,所以铁蛋和铁柱在迎宾馆可以随意走动,在后厨随意聊天。 阿乌看着操刀挥勺、指挥如意的大厨,心中莞尔:大概,这位胖老兄怎么也不会想到,此时他的厨房里,已经是卧虎藏龙、群英荟萃了。 …… 后厨是从下午就开始预备晚餐,但是今天一直到黄昏,却还没人来送羊肉,急得大厨直骂屠宰行不靠谱。 门外一个伙计匆匆跑进来: “老大,别骂了,屠宰行那帮人不会来了。刚刚听说,昨夜火烧药铺的嫌疑犯找到了,就是屠宰行的人,护教兵下午已经把那里包围了,说一个人也不许走漏,正在逐个审问呢。所以啊,别等羊肉了。” 大厨咒骂连连,只好另起炉灶,做别的打算,同时让伙计去通知今天想吃羊肉的客人,抱歉今天吃不到了,要不明天? 阿乌听到这个消息时,震惊的从凳子上站来起来,他是该笑呢,还是该畏惧?为什么他肚子里刚刚想什么,什么就马上实现了呢? 他上午还在想,要是能把屠宰行卡住、让马自芳狗急跳墙就好了,下午屠宰行就被人收拾了。 最近他在白驼城的事情,有些特别顺利,似乎老天爷都在帮他。 老天爷突然对自己这么好,为什么? 稍稍一冷静,阿乌就知道这是为什么了。 因为,这根本不是因为他来的,这后厨里面,还有两个来执行任务的呢,这条措施,分明是为这两个人创造条件的。 阿乌心道:还是他们的面子大。 不过,自己搭个顺风车,也很好。那就闷声发大财,不吱声吧。 很快,那个送信的伙计回来了,说道,要了羊肉的几位客人表示了,没事儿,改天再吃。其中,杨买办身体不适,在自己房里静养休息,命人不必打扰。 …… 饭菜飘香,夜幕降临。 伙计们提着精美的大漆食盒,去给各位客人房里送菜。 买办们有十多位,那两位新人伙计只管提着食盒往张买办那边去。张买办掀开盒盖,挑剔着饭菜——阿乌放心了,张买办在这里。 放下这边的饭菜,两个新伙计将食盒往阿乌手里一塞,接着又去往杨买办门前。 杨买办的手下已经在门口等着,领了食盒,说明天送回,不必等了云云。 两个新伙计确认了两人都在,就退出了,身影慢慢消失。 消失在迎宾馆院中的假山里。 假山顶上有个亭子,这在迎宾馆的院子里,是一个制高点。阿乌大致能猜到,那两个新伙计,藏在什么地方。 而他,独自提着食盒往回走。 一条小黑狗,趁着夜色,在院子里奔跑。 到了杨买办的院子底下,从墙角排水沟里,钻进院子。 阿乌等了一会儿,没看见小狗出来,这才慢慢回到厨房。 乌鸦在杨买办的院子里潜伏下了,没有出来,也没有发出警报,这说明杨买办确实还在院子里。 阿乌放心了。刚才没见着杨买办人,他还是有点疑虑的。 他老老实实的又送了十几家饭菜,这才在不起眼的地方,不见了。 …… 阿乌确实很老实。 他很老实的窝在一个……雪洞里。 此时的白驼城,大雪已经下了好多天了,房前屋后均堆满了一人多高的雪堆。如果没有特殊情况,这些雪堆大概要到春天才会自然融化。 即使是十六寺的迎宾馆,也不例外。 所以,阿乌在四处送菜的时候,就已经选好位置了——就在杨买办的房后,一个大雪堆白蘑菇似的趴在那里,似乎在欢迎阿乌进去。 阿乌将衣服翻出白色的一面,拿出锋利的匕首,快速切割出一个雪洞。 然后,将食盒的盖子顶在头上,钻进,封洞。 就这样不见了踪影。 阿乌在雪洞里面,向上留出了一根出气孔,向前,向着墙壁,顺着墙缝的泥土,切出一条肉眼几乎看不见的缝儿。 然后,就屏住呼吸,老老实实充当冬眠熊。 …… 张买办的屋后,正好是一条道路,所以很遗憾,没有雪堆。 但是,他的门前有一棵大树。 大树上积雪颇多,树身很滑,但是,一只白色的猴子还是灵巧的爬了上来,然后就栖息在上面了。 这只白色的猴子,自然是达达。 …… 半夜时分,小雪花在黑暗中飘一阵儿,停一阵儿。满耳都是雪花落地的声音。 一个黑影儿,从杨买办的房门外出现了。 黑影走出小院,走出迎宾馆,消失在门前的树林里。 阿乌能听见有人开门出去,但是,他一动不动。 就在黑影消失的一刹那,另一个黑影从假山上掠下,悄悄缀了上去。 阿乌不为所动。 这座院子里的声音,他不能全部听到,不能判断出去的是谁,但是,乌鸦都没有动静,急什么?乌鸦的鼻子,比人的眼睛,要好用一百倍。 至于假山上的人追出去了,阿乌并不知道,他也不理这些,他只是安分守己的等着。 他今夜的目标很明确,能确认哪一个买办是朱雀皇孙,就算完成任务。 所以,他有可能一夜都不必动。 又过了一会儿。 雪花簌簌声中,一根树枝似乎承受不住雪的压力,径自断了。断枝轻轻的落到雪地上。 阿乌点点头,来了。 …… () 第160章 能饮一杯无 极轻的脚步声在外面响着。 只是,这脚步声一会儿在这边,一会儿又远去。 似乎有一个人在兜圈子。 又像……一只狡猾的狐狸,在陷阱周围故意试探、挑逗着猎人。 阿乌屏住呼吸,安详的在雪中一动不动。 他有足够的耐心。 他已经等了好久好久了,所以不急这一点点时间。 以往他是小鸟,人是大网,他惶惶不可终日。 如今,人是小鸟,他是大网,这心情……真的是非常令人安详。 足足半个时辰之后,阿乌才听见开门声。 阿乌侧耳倾听。 …… “混账!谁让你到这里来的?我刚派人去找你!”一个愤怒的压低了嗓音的声音,愤怒之下,还夹杂这几声咳嗽。 “殿下!情况紧急啊!传信的人被堵住了,我不得不冒险前来!” 阿乌听了,心里面简直要佩服他们。 是杨买办,原来是他!他跟马自芳不是仇敌吗?看来一开始,这两个人就在演戏!就是算计好了以此掩人耳目! 两人第一次反目成仇,是为了常家的马车,一个做贼,一个捉贼。其实现在看,当时如果做贼成功,他们会掌握车的秘密,做贼不成功,则杨买办可以凭借检举贼而获得常家的信赖,他们也能得到马车的秘密,总之羊肉烂在汤锅里,得实惠的总是他们。 两人第二次大闹,是阿乌送出假尸体,造出“马小车死了”的事实,马自芳第二天一早就跑到杨买办房里大闹——当时自己还疑惑,马自芳为什么不赶紧找他的上司汇报,谁知那时马自芳就是在用这种方式,第一时间跟杨买办汇报了。 所以才会有马自芳马上就决定走西域的事情。这个决定,原来是杨买办做的,马自芳只不过是快速执行罢了。 两人第三次相见,是十二甲首聚会时,马自芳果断的“揍”了杨买办一顿。大约在两人滚在一起时,杨买办的命令就已经进了马自芳的衣兜吧。 可恨自己竟然被他们完全迷惑,完全没有想到这些,还在绞尽脑汁的寻找马自芳怎样联络他的上司,还一遍遍到地下通道去找朱雀皇孙。 想明白了这一切,再听马自芳那个带着哭腔的声音——他马自芳什么时候这样卑微、这样畏惧过?也就有些了解。马自芳老早就在朱雀皇孙手里捏着了。 当前,这还都不是重点。 重点是那一声“殿下”! 这个称呼一出,阿乌终于断定,屋内那个人,就是传说中的朱雀皇孙!就是他找了无数次的人! “禁声!不准这样称呼!”那个愤怒的声音说。 “是,是,老大。” “快说!”愤怒的声音很急躁。 “他们非得要定价一两银子一斤,我,我顶不住了。明天这个事情一定是要结束的。” “那个马家小崽子,不是让你干掉他吗?怎么还让他活着,在这里捣乱?” “他住在山右会馆,那里有护教兵,咱们下不了手。” “你是他堂叔,你不能把他骗出来?还要我教你?” “现在,来不及了。” 杨买办想了片刻,冷静下来说: “改策略吧,实在顶不住,就权且接受,先保住熟青贸易的位置。一定要留住这个位置,跟白皑人接上头。 马家那个小崽子,你要是下不了手,就让守夜人的人去做。他务必不能活着。 还有那个马小车,不是也还活着?虽然看不见这人在哪里,不过,我总觉得他就在眼前。他活着,就没有好事。这人也一并交给守夜人去做,这次一定要死,不论花多大价钱。” “属下明白。” “好,就这样,快走吧。” 再一次的开门声响起。 趁着开关门一刹那的声音,阿乌稳定而快速的拔出了墙壁上的匕首。 然后,他再次听到那兜圈子的脚步声音去往远处。 阿乌想,马自芳一定是向着张买办那边去了,看来,这个张买办就是杨买办——不,朱雀皇孙早已准备好的幌子。 就是不知道,假山上的人在做什么。 ……阿乌忽然想起一件事。 朱雀皇孙要求马自芳找守夜人杀死马思成和自己,如果这件事真的提上日程,自己和马思成将永无宁日,而且很可能在不知什么时候,就悄无声息的死掉。 他再善于伪装,再善于斗争,他一个人,也对抗不了整个守夜人组织。 这个守夜人,资源太庞大、太丰富了,最关键的,阿乌承认,那些人,都是高手。 那么,唯有此时抓住薄弱环节,把马自芳干掉,这个事情才能被暂时阻断。 至于以后,以后他已经知道朱雀皇孙是哪一个了,朱雀皇孙却还不知道自己是谁,自己再找机会把这个皇孙干掉,也就是了。 他不能让屠刀落到自己身上。 无论自己是什么人,都不能坐以待毙。 这个朱雀皇孙,为什么心心念念一定要自己死?从车马行,到七剑联盟,再到如今,他为什么一定要自己死? 既如此,唯有反击。 既然老天爷让自己知道了这个消息,那就是老天爷在提醒自己。 与其明天在被动中躲避,不如今夜先下手为强。 想到这里,阿乌精神一震,他马上改变策略,再次无声的从雪洞里退出来,完美的借着一阵风声,从雪洞里钻了出来。 春天雪化时,雪堆里面将出现一只食盒,不过,这就不是他所考虑的事情了。 他贴着墙角,快速前进,保证自己处于假山上看不见的角度,向着张买办那边摸过去。 走出很远后,他发出了一声狗叫……信号。 他给了达达他们信号,可以撤了。 剩下的事,只能是阿乌自己搞定。别人都帮不上忙,那就不要出现白白送死了。 …… 阿乌很快就发现了马自芳的身影。 他已经绕过张买办的住处,不向迎宾馆大门外,反而向着十六寺的里面跑去。 阿乌略一思索,就明白了他的想法,马自芳这是要穿过十六寺的花园,从花园外面那个地道通风口,回到马宅。 可惜,这个通风口的情况,自己也知道。 马自芳想到地下通道里去,正好合了阿乌心意。 在十六寺里面动手,总是顾虑太多,这里面危机重重,一旦被发现,什么事情也做不了。 如果进了地下通道,说不得,自己先给马自芳一把毒药吃。 只要马自芳死掉。 怎么死的,不重要。 这是自己和小猪共同的想法。 呵,小猪,不知道他此时在哪里。 也不知道自己还能否活着再见到他。 …… 马自芳一门心思在躲避十六寺的巡逻护教兵。 身后,似乎没什么人在跟踪了。 其实他自己知道,当他离开马宅时,身后有些可疑的人。但是到了十六寺之后,这些人反而没有了,马自芳认为,这是因为十六寺戒备森严的缘故。 在这样戒备森严的十六寺内,只有他这样的高手,才能来去自由。 殿下从来不允许他这样私下来见他,真是太谨慎了。其实十六寺的护教兵,也就那么回事。 马自芳一路畅通无阻的穿越了十六寺的花园,到了围墙下。 他小心的四顾身后。 小雪飘舞,空无一人。 自然是空无一人,阿乌已经在他之前,提前翻出围墙了。 阿乌怕马自芳在洞口下面有人接应,于是埋伏在洞口外侧。 他决定,当马自芳往洞口跳时,他直接用手弩射死他。 这是最快捷、最难防备的方法。 一个身影轻轻的落下地来,是马自芳。 马自芳在墙下再一次定住身形,侧耳倾听。 阿乌心中一笑,他这一套把戏,要不是自己早经历过,还真不一定会否露马脚。 过的片刻,确认周边确实无声无息、此处安全之后,马自芳弓身一跃,跳到洞边。 马自芳眼睛再次扫视四周,一边看,一边身形倒退,向着井里跃下。 阿乌一动不动,算准他的速度,连按手弩机栝。 就在机栝射出弩箭的那一刹那,阿乌身边的一块“大石头”突然崩裂,一股大力撞上阿乌身体。 那两支射向马自芳的弩箭一下子被带偏,一只射中马自芳的胳膊,另一只则直接射空。 而马自芳已经落入洞中,再也不见。 阿乌第一时间已经抽出匕首,刺向那块“石头”。 飘飘的雪花中,那块“石头”已抖落身上的碎屑,露出一张人脸来。 是白板脸! () 第161章 流金醉 阿乌来不及后悔没有早发现此间埋伏有人。 那白板脸已经挥舞一把黑色的匕首,幽灵一样向着阿乌剁过来。 阿乌的匕首已经与他对上,论速度与刁钻,竟是毫不逊色。 而且,阿乌手上这把匕首,本来就是上一次与白板脸狭路相逢时,白板脸飞刀插到阿乌肩膀上的。 二人这是,第二次相逢了。 也许有了第一次遇见时的经验打底,也许两人事后都曾经反复琢磨,这两人竟是棋逢对手,谁也制服不了谁。 二人的反应速度都是极快,从白板脸暴起发难,到二人胶着在一起,实际上只有两个呼吸的时间。 阿乌的耳中却听到不远处的杂草堆里,又有人跳出。 这自然就是白板脸的同伙了。 阿乌右手持着匕首,一招紧似一招的杀向白板脸的要害,他准备跑了。 白板脸与阿乌对战这两息之际,却感觉两息长于百年。阿乌招招逼近他的必死之地,他既防范得惊心动魄,又感觉这套杀技莫名熟悉。难道是因为自己已经多次在梦中与他相战的缘故? 因为了这种熟悉,白板脸自信,如果给自己稍长的时间,自己一定能够应对的越来越稳,直至拿住这个可疑可恨的人。 白板脸也听见了身后同伴起身的声音,他更加相信,这回一定能抓住这个突然冒出来的人。 阿乌的匕首贴着白板脸的脖子冷冽的划过去,白板脸熟稔的将头向左一偏,将将好的避过了这致命一刺。 白板脸的脖子还未回复到原位,他的眼睛余光突然发现一枚同样乌黑的针,已经到了自己右脸的边上! 白板脸大骇,眼睛看清是阿乌的左手捏着一枚细细的黑针,正以绣花般精准而稳定的姿势,刺向自己面颊。他居然擅长左手?!白板脸拼命将脖子反向转回,然而这回却是心里明白,脖子已经做不到了。 那枚黑针,轻轻的就刺进了他的面颊,一种很轻的刺痛伴着麻木啄上了他的脸,就像被蚊子叮了一口。 然而,这只蚊子掀起了滔天巨浪,他的意识瞬间陷入黑暗,而此时,他手中的匕首仍然按着身体的惯性,劈向阿乌的脑袋。 阿乌侧头避过,这时身后的动静已经越来越近,那人的喘息声已经如在耳边,那人手中武器的寒意,已经逼到了阿乌的后背。 而阿乌的身体,却还在躲避白板脸的动作过程中,眼见是避不开这一下了。 突然空中雪花力道加大,一股劲风袭来——向着身后那人袭去,一团长着翅膀的黑球掠过身后来人的头顶,一双利爪直扑他的眼睛。 那人大骇,下意识的闭上眼睛,双手挥刀在头顶,向后翻身躲避。 等他一气退出十几步,感觉眼前没有危险后,才睁开眼睛,眼前却已经空无一人。 而地上,他的同伴,已经一动不动。 …… “砰”的一声巨响,桌上茶杯跳起老高。 “马自芳遭伏击?以至于生死不明?逃走?回了马宅?咱们自己还折了一个弟兄?关键,那人还跑了?” 赵胖子声音暗哑,脸色更吓人。 他非常愤怒。 然而此时还不是发怒的时候,如果他还想放长线钓大鱼,他就得赶紧想办法善后。 马自芳遭伏击,虽然伏击的人不是自己的人,可是此时最不能让朱雀意识到的,就是有人在伏击他,伏击,就意味着早已进行的监视。 只要有人伏击朱雀的人,不管伏击的人是哪一部分的,都会让朱雀缩回脑袋,消失在人海。 他们布了大局,好不容易才找出了朱雀,怎能让他再缩回去?功亏一篑啊。 上一次善后,是让真神教的人顶了缸、背了锅,这回,怎么说? 赵胖子心里面其实有现成的善后人选,那就是十六寺——十六寺在自家墙外捉拿一个翻墙而出的可疑人物,是说得过去的。 大法师肯定也不会在意当一回背锅侠,但是,但是。 赵胖子压下心中的愤怒,凝神思索。 但是,此时的形势就好比高手过招,一颗雪花就能改变视线,一缕风过就能改变嗅觉,一丝不对就能改变格局。 更何况一抹雪泥、一根稻草、一线蛛丝、一孔蚁穴? 对方是极敏感、极谨慎、心思极灵动之人,风向稍有不对,他就会逃遁。 如此明显的破绽,如此大的窟窿,自己去补救,还有用吗? 赵胖子心神出窍,犹如进入雪后的湖心亭,寂静、空灵。 在这个环境里,他想的问题,在心里瞬间就有了答案。 不会。 那人当然是不会相信的。 这次的意外,已经暴露了监视的存在,这就像一大团墨点,怎么掩盖都没有用了。 既然监视已经暴露,那就变暗为明吧,虽然这样难度会大为增加,可是没有办法了。 好在,白皑人还会过来,这只洋“饵”,那个朱雀总是要吞的,自己就严防死守——用最笨的办法,看到底吧。 赵胖子回过神来,马上下令:马宅外围人员张开口袋,捉拿那个杨买办从十六寺派来找马自芳的人。 如果能截住他,自己或许还能多得一夜的时间?事实上,只要这个人没有迅速回到十六寺,十六寺离派他出来的杨买办,就会知道事有异常。 马上监控十六寺迎宾馆,尽量缀住那个杨买办。 一把大好的牌,怎么看怎么都是自己要和的牌,居然打成了稀烂,赵胖子恼得直想踢人。 …… 布置完任务,手中的人出去了大半,赵胖子才揉了揉疲惫的眉心,开始处置第二件事。 那就是:谁?是谁伏击了马自芳?为什么? 马思成?不可能。这只雏鸟没有这个能力。 李家药铺?也不可能,那家药铺自保都费劲,也没有能力伏击马自芳。 一个人选跳入赵胖子的脑海。 ——上一次从马宅地下通道跑出来的那人。 这个神秘的、不按规矩出牌的、总是给他捣乱的人。 目前在赵胖子的视野里的,也就是这个人了。 “阿寅,详细说一下当时的情况。”赵胖子耷拉着眉毛,沉着脸,对阿寅说。 阿寅身上的衣服还是湿的,脸上还有意犹未尽的气愤、尴尬以及不可思议,他说道: “我和老张潜伏在十六寺外面的地道通气口处,其中老张的长期监视的班儿,我是这一夜的班儿。所以,他在洞口边上,有伪装器材,扮了一块石头。我因为是短期的,就在后面不远处,躲在草丛里。 半夜之后,我们听到十六寺里面有脚步声到这边来,接着有人跳墙出来,伏在洞边。我们本着监视不动的原则,就只看不动,我们当时都以为这个人是给马自芳护驾的。 接着马自芳也出来了。这个马自芳十分狡猾,观察了很久才开始动作。谁知道先前伏着的那人耐心很好,也是不动,这就更像是护驾的。 就在马自芳往井里跳的一刹那,伏击的那人才瞬间行动,也不知他怎么做到的,浑身上下毫无预先动作,就有东西向着马自芳射去了! 此时电石火花,仅在一瞬间,做什么都来不及了。老张当时就在伏击之人身边,于是尽力一撞,让那人射出的东西失了准头,没中胸口,大约射中了胳膊肩膀,直接掉进了井里。 那人接着就和老张搏斗在一起。那人动作极快,下手极狠,他用的兵器,也是黑色的,在黑夜之中无声无息,竟然和老张不分上下。这时我马上向前救援,谁知就在呼吸之间,那人出人意料的突使杀手,也不知用什么东西,在老张脸上碰了一下,老张就中了招。 这时候我也到了那人身后,匕首已经伸出,正待刺进他的后背,可是突然眼前有东西闪电般向我袭击!有尖利的东西擦过我的眼皮,要不是我避得快,眼珠子都要毁了。” 说到这里,赵胖子瞥了一眼阿寅的眼框,一道细细的红色痕迹长长的斜过阿寅的眼眶和额头,确实凶险。 阿丁这时接着说: “已经验过张兄弟的尸身了,他是脸颊上被极细的利器刺伤,中了剧毒,当场就死去的。” 在场的人听到这话,脸色都很阴沉。 阿丁继续说: “属下认为,那种利器,很可能是针,他用的,是黑色的毒针。” 赵胖子听到这里,心里狠狠的抽搐了两下,一股说不清的辛辣情绪弥漫心底。 赵胖子对阿寅说: “你演示一下他当时的动作。” 阿寅让阿丁配合,自己拿出匕首,详细演示了当时伏击之人的动作:怎样刺出匕首,怎样用毒针贴上老张猝不及防的脸颊。 赵胖子闭上了眼睛。 片刻后,他又问阿寅: “袭击的怪物,到底是什么?暗器?那里还有其他人?” 阿寅仔细回想: “不,当时没有其他人,也……不是暗器。那东西会飞!对,他虽然是个圆溜溜的东西,但是,我在闭上眼睛之前,隐约看见了羽毛!是很长的羽毛,不是寻常鸟儿的那种短羽。” 接着阿寅摸了摸自己的眼眶: “他**的,这道伤痕,难不成是鸟的爪子抓的?他**的,这到底是什么怪物?” “长长羽毛的鸟?”赵胖子心里猛地一跳,他想起了那天晕在他房里的那只鹦鹉,马上对阿丁说: “去,把走廊里那只鹦鹉抓过来!” 阿丁莫名其妙,但还是飞快的出门,悄悄的把架子上的鹦鹉抓了进来。 赵胖子拿着鹦鹉飞过阿寅的头顶: “是不是这样?” 阿寅:“老大,你简直……神了!你怎么想到的?” 赵胖子没回答,他心里也在狂叫:原来那天他就在这里!达达那小孩儿被掳来的时候,他就已经出现在自己身后了。阴险! …… 赵胖子把所有人都赶出了房间,他打开酒柜,看着里面存的美酒,挑了最烈、最火辣的“流金醉”,一个人开始喝酒。 如此烈酒,他喝了4瓶,一边喝,一边骂人,一边……流眼泪。 他醉了。 因为……他难受。 () 第162章 踏雪寻梅一胖子 赵胖子很少喝醉。 一方面,是因为他酒量巨大。 另一方面,干他这一行的,如果没有深深信任的、可靠的人在身边,怎敢喝醉? 即使是他深深信任的人,又怎能保证他就信任对了? 这一行里,最不缺的就是各种阴谋,如果不是阴谋,那一定就是……阳谋。总之,心里的弦,是不能够放松的。 此时赵胖子在如此敏感的时候,把自己灌醉,可见他心中的痛苦和压力。 他是一醉方休了,可是门外的属下们,却是着了慌。 “怎么办?咱们得进去一个人照顾老大。” “守则第4条,在老大没有自卫能力的时候,禁止有人单独跟他在一起。” “你这是什么意思?难道咱们之间,还有对老大心怀叵测之人?” “要不,进去两个人。” “两个人?法不传六耳,万一老大酒后说了什么真言,那第三个人可怎么自处?” …… 赵胖子并没有像普通人那样,一醉就要睡一天。 就在清晨公鸡叫到第头遍的时候,他像往常一样,精准的醒了。 他醒了也如同醉了一样,毫无异动的躺在被窝里。 他在想昨夜的事情。 呵,“他”出现了。那只鹦鹉是“他”的。 哦不,“他”一直都在。自己就算隐在幕后了,可“他”居然隐在自己身后,还与自己盯上了同一个目标。自己该哭还是该笑? “他”,就是自己最大的秘密。 但是,他为什么要隐在自己身后?为什么要偷听自己? 看来,自己要再试一下,去找他。 呃,胸口有些烦恶。 赵胖子稍稍一动。还未睁开眼睛,就觉得额头上多了东西——嚯的睁开眼,却看见一双白嫩如柔夷的小手,正在轻轻给自己揉着额头以及太阳穴。 怪不得,觉得有些舒服。 见他睁开眼,一张桃花般粉嫩的面庞出现在赵胖子眼前,黑漆漆的眼睛带着促狭的笑意望着赵胖子: “醒了?喝点汤吧。” 一碗一直在温着的醒酒汤送到赵胖子嘴边,赵胖子喝了几口,才觉得心里好受些。 “思思,你怎么在这里?”赵胖子难得有些迷茫。 思思楼的老板娘思思掩口一笑: “你忘了?” “忘……了。” “忘了就不告诉你了。” 赵胖子转动眼珠子,不言语,只盯着思思看。心里却在检讨,昨夜是否真的“酒后吐真言”了。 思思笑道: “啊呦,眼睛都哭肿了?喝醉后又想起你的初恋来了?” 赵胖子嘿嘿一笑。 思思又问:“不过,我记得几年前,你的初恋不是叫阿花吗?怎么昨夜变成阿珍了?你换了相好的了?” 赵胖子猝不及防,鼻子酸了一下。 “这白驼城哪里有梅花?我想去逛逛。宿醉不消,难受,梅花能解酒,我去醒醒脑。” “我这里燕瘦环肥,什么花都有,你却偏去看梅花,讨厌!” …… 赵胖子悄悄溜出思思楼。 他到白驼城以来,怕惹人注目,从来都是躲在屋里不出门,只出去过两次,一次到十六寺,一次去布店。 今天趁黎明出门,小雪扑面,寒风轻吹,竟觉得格外舒爽,烦恶的心头也清新了一些。 他今天扮了一个西域胡人的模样,胖胖身材,配上两撇乌黑的小胡子,还挺精神的。 一路行来,雪中尚无行人,天光微白,朦朦胧胧。 到了一处大宅之外,远远已经有暗香袭来,密密的一片梅林,正在雪中绽放。 那是山右李家的宅院,他家将梅花种到了白驼城,将白驼城的风雅度,生生提了好几个档次。 但是,赵胖子常年居于昊京,什么样的梅花没有见过? 所以也就是点头一笑,继续往前走。 一边走,一边随意观赏街景。 竟是信步走到了一处稍偏的地带,一座小客栈,正在微雪中窝在雪地里。客栈的门前招牌上写着:小白杨客栈。 赵胖子点点头,是了,就是这里了。 他们说这里有野梅。 果然,白杨林的边上,夹杂着一株大梅树,一树梅花,独向人笑。 好风景。 赵胖子观赏良久,扶着小白杨客栈的外墙,看了很久。 然后,他尽兴前往,有花堪折直须折,折了一枝后,胖手催花,将这枝梅花折成一个可笑的造型,然后随手插在墙下,雪中大笑而去。 …… 阿乌看着那个雪中大笑着离去的背影,呆在雪地里。 雪花已经积了他一头一脸,可他犹如不觉。 因为那个雪中的背影,好潇洒啊,好……触动他的内心啊。 他早已知道,自己未失忆以前,一定是个月下舞刀、雪中饮酒的人物,踏雪寻梅,他也喜欢,乘兴而来败兴而归,他也喜欢。 这个胖子,他……也喜欢。 这个潇洒的胖子,犹如一把潇洒的钥匙,打开了他心底的一方空间。 一股熟悉的东西,正从他心底升起。 那是一种心情。 一种温暖、潇洒的心情,一种熟悉无比的心情,一种失而复得的心情,这心情愉悦得令他差点落泪。 这种心情,一定是他以前经历过的,在他心底留下烙印的,使他永远不忘的东西。 他的记忆没有恢复,但是他的心情,却有一丝觉醒。 老莫达曾说过,熟悉的环境、熟悉的东西,会触动他,使记忆恢复,那么,这场景一定是他所熟悉的了。 阿乌几乎呆立成了一个雪人,浑然忘了他一开始的目的了。 昨夜刺杀马自芳失败,阿乌马上意识到了自己处境的危险,所以,凌晨时分,他就到了守夜人的老巢思思楼来看守,打算主动出击,干掉可能出现的马自芳的人。 但是,他没有看见马自芳的人,倒是在天亮的时候,看见了一个胖子走出思思楼。 阿乌不知道为什么,这个胖子,他看着好奇怪,好……莫名其妙的感觉,于是被磁石吸引的铁块一般,他就跟了这个胖子一路。 看着他一路赏梅,直至最后,毫无悬念的折花。 胖子潇洒的走了,留下阿乌一个人在雪里缅怀他一去不返的过去。 别人的过去,还有记忆可供追忆,而他,却是一片空白,什么也没有。 阿乌好久才回过神来,慢慢往回走。 经过小白杨客栈的院墙边时,墙上一只栩栩如生的鸟头还在看着他。 这就是当初阿乌从小白杨客栈逃走时,满腔迷茫地刻画在这里的,直到如今,这只鸟头依然在对着天空呐喊,渴望被家人领回家。可是没有,什么也没有,鸟头已经略有斑驳,但是它旁边依然一片空白。 阿乌喃喃自语,拿匕首将这只鸟头刮去了。此处再也没有乌鸦了。 他已经不是他了,那个他已经死了。 所以,这只无依的鸟儿,还是消失吧。 阿乌脚下碰到一个东西,是胖子扔在这里的梅花。阿乌自嘲的一笑,踩着梅花走了。 () 第163章 僵卧风雪半老丐 十六寺的夜里,杨买办赶走马自芳之后,就一直在等。 可是,那个被派出的心腹一直未按时返回,他马上就知道不对了。 这个地方静悄悄,唯一的原因就是这个地方被监视了。 所以,他不能马上从这里逃走。 那个从这里出去后没回来的人,就是现成的例子。 于是,他将手下分成几组,分批潜入十六寺空置的院落,进行第一步潜伏。 天亮之后,果然观察到有鬼鬼祟祟的人,扛着笤帚,到他们居住的院落进行试探,发现人去楼空后,惊慌失措的跑了。 他们就趁此时,混在已经开始活动的迎宾馆的各类人之中,从容的出了院子。 手下各人,按照他的布置,奔向各自的潜伏之地,消失在雪花中。 而他自己,则向城西行去。 很快,一个衣衫褴褛的老乞丐,出现在城西的一条街道上。 乔装改变后的杨买办,现在已经成了一个乞丐了。 刚刚脱下暖裘,换上单薄破烂的棉衣,他不禁哆嗦成一团,很快身上逼真地青紫起来,脸上也变得蜡黄。 他踉踉跄跄的继续向西走,终于支撑不住,倒在一家房檐底下。 不多久,房门吱呀一声打开,一个伙计打开铺门,马上吓了一跳,他看见一个老乞丐,冻毙在自家店铺门前。 听见他的叫声,又一个人出来,却是一个白发苍苍的老者,一看有人伏在雪堆里,马上搓手说: “还站在那里干什么?赶紧救人啊!药铺门口,怎么能死了人?” 说话的,正是李家药铺的老药师。 原来,这里是李家药铺。 药铺么,传统就是治病救人。只要人没断气,一般就能救过来。何况这人大约就是受了冻饿,不是什么不治之症。 果然,那个老乞丐抬进屋里后,暖气一熏,热乎乎的老酒一灌,很快就醒了过来,看见被人救了,不禁满面惭愧,道谢后就挣扎着要走。 只是还未出门,就又一跤跌倒,昏厥了过去。 老药师心地善良,看不得有人因冻饿而昏死在自己眼前,可是今天又实在事儿多,就让伙计先把老乞丐抬到自己房里,稍后自己亲自救治他,现在,先让他休养一下。 李家药铺里伙计不多,人手严密,多是前两天掌柜的请来的“亲戚”,只有老药师是药铺多年的药师,众人对他很是客气。因为今天还要忙着到山右会馆与马家竞价,因此,没人注意到老药师的房里多了一个养病的老乞丐。 杨买办于是住了下来。 老药师前脚关上门刚离开,老乞丐——杨买办就睁开了眼。 他偷偷听着前院传来的人声、搬运货物的声音,从门缝儿里看见大批的货物正源源不断的搬进仓库,不禁暗暗心惊: 这得多少货物?他们前边一定打了埋伏!这家的真正熟青货量,绝对不是马自芳所以为的一万多斤。看着货量,能干翻两个马自芳。 马自芳一定被人设计了,中了圈套了。背后有手啊。 如今,马家和李家的熟青交锋快到关键时刻了,看来李家药铺是打算关键时刻才迎头痛击,展现自己最终的底牌,这是图穷匕见啊,阴险!狡诈! 他仰面叹息:马自芳必败! 在熟青这一仗上,自己已经颓势难掩了。 他恨,恨的眼睛都红了。 但是,还没到最后,笑到最后的不一定是这些人。 自己不是已经到这里来了吗? 利用不了马自芳,他就利用这一家,总有一家是要被他利用的。 他还有底牌。 …… 杨买办静下心来,专心“休养”,他的所思所想,也一幕幕的在心头回放。 他一直以来,就有远大理想。 他的理想,是——当皇帝。 是啊,他从小就聪明过人,那些傻帽在他手心里团团转,他相信自己能统治好那些人。 他无比希望自己能坐上那把龙椅,高高在上,俾倪众生,所有的人都要臣服于自己,向自己跪拜,向自己效忠,都要俯首帖耳,以自己的意志为意志,以自己的喜乐为喜乐。 和那些皇帝相比,他所缺的,只是一个身份,一个血统,一个皇帝爹。可是,王侯将相宁有种,他可以创造。 尤其在朱雀、青鸢朝代更迭之际,青鸢的龙庭还不那么稳,朱雀的旧人还在一拨一拨的起来造反。这些,都是他的机会。 尤其是当他得到朱雀的玉牒和玉玺之后。 玉牒和玉玺的真假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能振臂一挥了,他有旗帜,有钱财,有谋略,于是聚集了不少支持朱雀的人。 对他来说,这还远远不够,他要一步一步瓦解青鸢——在军力不够的情况下,他要靠谋略。 当今西北的乱局,给他提供了完美的机遇。 青鸢皇帝的野心很大,竟然要把整个西北收入麾下,他承认,青鸢皇帝的野心,比他还大,竟然要把朱雀朝都从未得到的西北拿下来。 但是,这片疆域可不是那么好拿的。内有金马族大大小小部族林立,盘踞在这片草原上,外有白皑人气势汹汹,虎视眈眈也想拿下这片疆域。 而他朱雀皇孙,虽然没有获取这一疆域的意思——他只要原来朱雀的土地就可以了,但是,他要敏锐的抓住机会,在青鸢和白皑人之间,做一场生意,以小小的手段,挑起青鸢的内乱,进而借助白皑人的兵力,灭掉青鸢。 然后,白皑人得到白皑人想得到的,自己得到自己想得到的,岂不是两全其美? 为了达到这一目标,他首先要分化青鸢,使青鸢这内部的铁板一块,变成粉碎的渣子。 怎样才能做到这一步? 很简单,他要勾搭一个目标,使之背叛他现在的主子——圣皇。 他之所以认为这很简单,是因为他看到了那些人的需求:他们,也跟自己一样,想得到那把最高的龙椅子。 他设身处地,非常理解他们的想法。为了这个目标,一定有人不择手段,一定有人跟他一样,要打白皑人的主意,借白皑人的手,得到那把椅子。 所以,他经过周密筹划,放出了风声,他是白皑人的老朋友,可以作为白皑人的中间人,帮助有需要的人达成与白皑人的“合作”。 他的确能做到这一点。作为一个有着买办身份的内务府商人,他多年与白皑人打交道,建立了自己的人脉渠道。 当然,那些“人脉”都只是一些小商人,所以他唯一所缺的,是高层渠道,是能左右白皑人生意的砝码。 为此,他看中了熟青马家。 他真的心存赞叹:没有比这更好的资源了!白皑人离不开熟青,熟青是他们贸易的必买之物,那么自己就有了与上层的沟通渠道,就有了搭桥的可靠性。 这个完美的计划只出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同行是冤家,有人与他激烈竞争,就是那个叫马小车的,事事与他做对,他虽然进行了大规模追杀,但是效果不是很好。 好在现在委托了守夜人,他们是一定能搞定的,守夜人从无失手。价格高一点,也能接受。 他相信他的潜在客户,正在不知什么地方,冷眼看着自己,一旦自己与商团的高级头目接上头,他心目中的客户就会自己蹦出来,毕竟,他们更着急,青鸢和白皑人划界就要开始了,如果有人想跟白皑人“合作”,此时是最好的机会。 相信白皑人亦是求“贤”若渴——划界时分,谁不需要信息呢?谁不想知道对方划界的底线呢? 这就是他的机会。 他会好好把握的。 () 第164章 酒后诸葛亮 赵胖子施施然回到思思楼的时候,只不过是清晨时分。 他已经乘兴而出尽兴而归,思思楼里的大多数人,都还没起床呢。 他悄悄溜回自己房间,钻进暖和的被窝,舒服的呻吟一声,继续睡回笼觉。 直至日上三竿,赵胖子才重新起床。 虽然精神不错,但是脸上还是有宿醉留下的痕迹。 他也不开门叫人,却自己坐在了琴凳上,粗圆的手指开始轻拢慢捻抹复挑。 可惜,他弹的既不是霓裳,也不是六幺,只是一句旋律,简单明了的,反反复复的,胖子就只弹这一句,就像学琴的蒙童刚刚开始练习,只会循环往复的这一句。 堵在铜管上的丝巾,早已被他拿下。听,都使劲儿听,都听清楚了。 听赵胖子弹琴,不但思思捂着小嘴在笑,外面的姑娘们也相视而笑:哎呀,他弹的是小曲儿《如果没有你》,没想到这个胖胖的大老板,还是个如此多情细腻的人儿。 弹到尽兴,赵胖子才洗漱净面。 洗漱完毕,思思打开门,对着门外娇媚的说道: “姑娘们都进来吧,老大醒了。” 阿丁、阿寅等几个人鱼贯走进赵胖子屋里。 思思扭身出去:“我去准备早餐。” …… 老实人阿丁首先说: “属下先汇报一下昨夜的情况。昨夜属下跟随大队到了马宅……” 他这句话还没说完,其他人齐齐看他:他这是在向老大透露一个信息:你昨夜喝醉的时候我不在你身边,我什么也没听见——*的,黎明时分,大队收队之时,那时才出去,也算出去?真狡猾,人不可貌相。 “属下重回昨夜十六寺墙下,清理了痕迹……”阿寅也不甘落后。 赵胖子一摆手: “不要说这些,我清醒得很,也没有什么酒后真言给你们听。说正事儿。” 众人这才停止了挤眉弄眼。 赵胖子直接问道: “杨买办呢?现在人在什么地方?” “清晨已经请十六寺的人过去试探过了,人……已经不在了。院内空无一人。” 这本是在预料之中,赵胖子没什么表情,说道: “请十六寺也不必封锁消息,按正常程序办理。” 然后赵胖子又问: “十六寺监控的情况呢?” 阿癸挠挠头: “属下一直在迎宾馆的制高点监控整个院区,却没有发现异常。” 赵胖子微微一笑: “嗯,如果我没有预计错的话,今天清晨,十六寺的人去试探杨买办院子时,杨买办还没有走出迎宾馆,他大约在哪个地方猫着……” “那属下现在就去把他捉出来!”阿癸心急的起身就往外走。 “不用了,晚了,现在,他可是已经走了。”赵胖子摆摆手。 “放他一条路,让他走吧。下一步监控和搜索的重点,就是找到这个人,重新监视上,继续盯。他不会离开白驼城。” 众人点头。 赵胖子又问: “马自芳呢?” 大丑收敛了笑容: “马自芳侥幸没死,但是,断了一只手臂。这只手臂,据说是他自己砍断的,他也中了毒,全靠自断一臂,才保下了性命。这人,够狠。” 赵胖子说: “对这个人的监控,一点不能放松。杨买办的指令,已经发布给他了,看他下一步行动。” 赵胖子继续问: “杨买办昨夜派出的人呢?” 阿丁回道: “拿住了,正在审问。还没有结果。” 赵胖子揉了揉稍显“瘦削”的脸,尤其是揉了揉稍微水肿的眼睛,开始下令: “第一,将情况迅速通报十六寺。但是请他们以通常状态对待发生的事情,包括以后将要发生的事情。 第二,继续全力监视马自芳,那个杨买办肯定还会与马自芳联系,尤其是白皑人进城的前后。这样,我们就还有机会找出杨买办。 第三,查找白驼城内所有人家的鹦鹉,或者隼、鹰等猛禽,查找白驼城内所有善于用毒的人,一经找到,不可惊动,速速来报。 第四,痕迹不清理也罢。从今天起,放出风声:马小车未死,他人就在白驼城。就说,嗯,就说他躲在马宅里。 第五,放出消息,请守夜人的人,来见我。就说,扳指在我手里。 第六,这两天如果有人来找我,不要拦,马上通报过来。” 众人听了,都是精神一震。 老大的这个想法,真是……神了。叫什么来着?祸水东引?挑起内斗?不,不,不是这些,是……神来之笔!就是这个词儿。 如此一来,就不用费心找别人背锅了,这个虚幻的、不知在何处的马小车,原来才是最佳背锅侠。 他不是一直在和朱雀的人争夺吗?朱雀的人不是一直在找他吗?他们不是一直在厮杀吗?这个人要杀马自芳,才是最合乎逻辑的。 他既然没死,不杀朱雀皇孙才是不正常的。 然后,声称他在马宅,那么,马宅里的人,就互相怀疑吧,就人人自危吧,马宅有了缝隙,自己这些人才有可乘之机。 还有,这不就是目标一和目标二交叉到一起了吗?这不就意味着方案一和方案二合并了吗?两套人马,做一件事,肯定更有效。 老大就是老大,是干这一行的天才。 自己这些人,永远弄不明白老大的脑袋是怎样想的,他怎么就能大笔一挥,画出如此天才的设想。 普通人和天才之间,差距还是巨大的。 大丑嘿嘿一笑,说道: “李白斗酒诗百篇,老大你是斗酒……酒后诸葛亮!厉害!” 赵胖子差点把一口茶水喷出来: “你这话,听着怎么不像好话?” 大丑很诚恳的说:“怎么不是好话?我是真心的。老大,你要允许属下说真话……” 正在此时,开着的窗户外忽然传来鸟的鸣叫声。 “红鹰!是红鹰回来了!” 众人既兴奋又郑重的将红鹰接进房间,扭头看看无人注意,迅速关上了窗户。 赵胖子打开竹筒,不禁有些怅然。 白驼城年度贸易大臣、青鸢与白皑划界使团团长、军部尚书文成木,将于近期到达白驼城。自己将要配合他的工作。 还有,流金部换大汗了,福林被降袭郡王。 这对局势,将有什么样的影响呢? () 第165章 雪中独行狼 正在架子上打盹的爷们猛地晃了一下脑袋,无缘无故的打了一个喷嚏。 “咦,谁在骂我?” 阿乌笑道: “当然是被你抓了一下的人在骂你。我估计,他们不光要骂你,这下,还要全城大索,要将你捉拿归案呢。 所以啊,这几天你就不要想着出去野了,老老实实在家里趴着吧。你要是落到那些人手里,哼,你自己想想吧。” 爷们抖了抖羽毛,想起昨夜那些诡异、凶恶如幽灵的人,不自禁的打了一个哆嗦。 是的,那些人太可怕了,它至今想不明白,自己当时怎么有勇气冲下去救阿乌的。 阿乌这会儿弄了西域葵花籽以及冬季里很罕见的水果丁给爷们吃——这还是从迎宾馆厨房来顺来的,好好地犒劳了爷们一番,并真诚的表达了感谢。 爷们很爷们的说:“为朋友两肋插刀,是江湖道义,这是兄弟我应该做的。” 阿乌差点让葵花籽卡住嗓子,自己什么时候,有了一只鸟“兄弟”的? …… 阿乌也在反思昨夜的事情。 找到了真正的朱雀皇孙,这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但是放走了马自芳,却是一件重大的隐患。 他没想到敌人那么强,居然提前就隐蔽在了十六寺外的洞口边。不过,想一想也就释然:马自芳决定从那里回马宅,当然要有人接应。 只是,这感觉有一点怪,怎么好像,当时那两个潜伏的人,已经在那里潜伏了很久、很久的感觉? 久到,就像这两个人是洞口边的守护石狮子?没有人想到他们会活过来——包括马自芳!就是这一点,让人最疑惑。 这些人真变态。 如果真的像杨买办指令的,守夜人开始追杀自己,自己恐怕会面临很危险的境地。 今天自己去思思楼探听消息,又莫名其妙走了神儿,跟着一个怪可爱的胖子去赏雪看梅去了。 后来再回思思楼,却听见守夜人的包房里一直在弹一支曲子。阿乌是精通乐理的,可是他完全听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 无论如何,自己必须做好准备。 …… 雪渐渐大了起来,并没有因为天亮的缘故,就停止了飘洒。 白驼城的冬季,几乎无日不飞雪。 风渐紧,雪渐大,带起了道道雪沫,迷得人睁不开眼睛。 顺着风势,肉眼看不见的迷雾进了那家院落。如果里面有人,大约会不知不觉睡上一会儿。 “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飖兮若流风之回雪……” 阿乌心里吟诵着流水般涌现的词句,借着“流风之回雪”时的风势雪影,悄然落进“邻居”家院落。 他此时冒险白天来到这里,一是因为时间紧迫,二是他要出其不意。估计没人想到,大白天的,就会有人来偷他们仓库。 阿乌的目的,还要更深远一些,他要装备自己,同时,他要神不知鬼不觉的毁掉这间仓库。 毁掉敌人的武器仓库,意味着自己更安全一些。 只用了半刻钟,阿乌就无声无息的翻墙出去了。 而仓库里,一切原样未动的样子。 但是,如果打开火枪的匣子,就会发现,两根真枪长短的棍子惟妙惟肖的躺在里面。 所有的药物,变成了香灰和细尘的混合物。 软甲,变成了软甲一样颜色的棉布。 刀剑、匕首、指环、绳索以及各种器材,消失了若干。那些带不走的,不能销毁的,则在刀柄、剑鞘等处,抹上了毒药,谁来碰,谁染毒,轻则遭罪,重则丧命。 …… 回到自己住处,阿乌将偷来的物资放进地窖里。 然后,拿出一把锯子,开始锯一样东西——火枪。 他现在有两把火枪了,所以,可以忍痛拿出一把来改造了。 阿乌决定首先把长长的枪管子锯短,把枪托锯短,把它变成一把短枪的模样,那就可以藏在身上,随时带着了。 只要有人敢惹他,他就要以枪还击了。 他相信,只要有枪在手,他在白驼城就是无敌的。 带回来的毒药,阿乌全部进行了混配,每样里面均加入了自己的独门药品,这样,就算遇到这毒药的原主人,他们也解不开。 那些软甲,也被他改造过了,现在,他全身都是软甲。只要敌人不是想通过攻击他的脚后跟杀死他,那么,他几乎就是杀不死的。 在那些精巧的暗器和设备中,阿乌也捡了几样自己喜欢的,分别改造之后藏在了身上。 在某一时刻,阿乌在往身上装上最后一件物件时,他忽然想起了小猪,恍惚间,自己也像小猪一样,拥有全身都是的“宝物”了。 …… 傍晚时分,阿乌冒着大雪出门一趟。 很快就得到了消息,激烈争吵了几日的熟青价格已经谈妥,取了一个双方都做了让步的中间数,哦,中间偏上,距离李家药铺的价格更近一些。 原因竟然是,马家掌柜的马自芳病重。 小道消息说,马自芳断了一只胳膊。 阿乌皱了皱眉头:病重?那就是没死了。断了胳膊,原来他是靠这种断臂求生的办法活下来的。 他嘘出一口浊气。 还有一个消息,让阿乌心头更沉重了些。 杨买办,不见了。 十六寺没有公开宣扬,但也没有特意掩盖。所以,达达很容易的就得到了这个消息。 阿乌见达达,第一方面是通一下消息。 第二方面,他是要告诉达达,近一段时间,蛰伏起来,不要和自己联络了——他怕守夜人会连带伤到达达。 并且他告诉达达,最近会很危险,不要轻易出十六寺了,就老老实实呆在寺里,认字、读书吧。 如果一时找不到自己,也不要担心。只要他一心上进,好好的做好自己,总有一天会与阿乌一起做大事。 阿乌特意告诉达达,他隐蔽好自己,就是帮阿乌的大忙了。真正大事到来的时候,他在十六寺,会起大作用。如果有事情,阿乌会派乌鸦通知他的。 阿乌来见达达的第三个目的,是把爷们带给达达,让达达把爷们还是养在十六寺里一段时间,因为爷们露了相,很可能有人要抓捕它。在十六寺,毕竟大家都知道这是大法师的爱物,没人敢怎么样。 阿乌对爷们说:“你也好好再学一门语言吧,学好了再交给我,咱俩一起闯天涯,多棒。” 爷们忙不迭的答应了。它歪着头想,再学一门什么语言好呢?要不,学一学白皑国的语言?那它将是第一只会说白皑话的鹦鹉咯?想想都开心。 还有铁蛋和铁柱,阿乌就让他俩悄悄到白驼城东郊的常家奔驰车马行去,自己在那里等他们。 达达已经会思考很多问题,阿乌如此一说,达达也就明白利弊,一一答应下来,只是担心阿乌。 阿乌一笑,临走前给了达达一件背心,嘱咐他一定贴身穿上,大也不要紧,包着屁股和大腿就更好。 又给了达达一把小巧的匕首,让他藏在靴子里,做防身用。 看到匕首,达达接过后,兴奋的从腰上解下了一根绳子——哦,不是绳子,是一根软鞭。 “蔷薇姐姐送我的,并且,她在教我用软鞭。我很喜欢,以前我赶马,鞭子就用得很好,现在学鞭法,很顺手。蔷薇姐姐说我很有天赋。” 阿乌恍惚想起来,蔷薇原来是少主的婢女,少主就是擅长用鞭的,所以,蔷薇会用鞭也不稀奇。 如此一想,原来一个多月时间已经过去,往事不由得纷沓而至。 () 第166章 车水马龙何所似 此后几天,阿乌和乌鸦“相依为命”,极低调的在白驼城内生活着。 他要尽量降低自己的存在感,免得守夜人早早找上门来。 乌鸦已经长得比较高了,阿乌再也不能把它揣在怀里了,即使装进布袋,也不容易了。 阿乌初见乌鸦时,它还没满月,还需要到处给它弄奶喝。如今,这“毛孩子”长得飞快了。 即使刚刚两个月大,乌鸦腿长腰细、机警威猛的特征就已经显露无疑了,表露出优秀草原细犬的天赋:追逐速度快,能掐会咬,嗅觉灵敏,尤其喜欢追逐猎物、追踪踪迹,它把这当成有趣的游戏乐此不疲。 一般草原细犬都是黄色居多,黑色比较罕见,也更彰显了乌鸦的血统不凡。 阿乌经常放乌鸦回十六寺,与它的兄弟们一起参加“专业训练”,以满足乌鸦越来越强的“猎性”。 …… 也就几天之后,雪终于停了。 而白驼城的南大门,隆重的打开了。 衣甲鲜明的护教兵摆出阵势出城,白驼城的头面人物列队相迎。 原来,圣皇钦定的本年度总理青白两国贸易大臣,军部尚书文成木文大人,今天正式到达白驼城了。 前几天由于风雪的阻碍,文大人在百里外的驿站多住了一段时间,现在天气转好,立刻马不停蹄地赶到白驼城了。 文大人的队伍很庞大,仪仗很齐全。 也难为他们,怎么在这风雪天儿里,把这些旌旗车盖什么的弄得这样齐整。 队伍里甚至还有几个金发碧眼的外国人,不过白驼城里的百姓,从上到下,都与白皑人打惯了交道,对外国人倒是没觉得特别稀奇。 入城仪式很是热烈。 阿乌夹杂在城外的人群中,像所有看热闹的老百姓一样,把手揣在厚厚的袖筒里,暗中观看这位贸易大臣。 “嘿嘿,一看就是位大官儿!” 人群中的老百姓悄悄议论。 “怎么说?” “你看人家那头,头顶圆厚,下颌有肉。你看那身板,腰圆背厚,一品王侯。” “你说的不就是脸面圆胖、挺胸叠肚吗?” “人家这叫不怒自威!” “啥?我看就是当官当得足够久,官架子十足。你看那眼光里、那嘴角上、那面皮中,没有一个地方不在摆着官架子,你说一看就是个大官,倒不在于你说的那些,只在于——人家有官架子,所以一看是个大官,都在脸上写着呢。” 阿乌心中一乐,继续边看边听。 要不说,小老百姓看事情有时候一针见血,贼准,这位文大人确实一看就是个官,确实官威十足。 得嘞,这种人千人一面,都这德性,走哪儿都让人觉得眼熟。 文成木五十余岁,头发花白,骑马、佩刀,这时阿乌才想起他的原本官职:军部尚书,这人大约是军方出身。 都说当今圣皇是一个特别知人善任的皇帝,怎么会想到派一个军人,来处理做买卖的事?不明白,有点怪。 不过,他带的队伍那么长,里面肯定跟着理藩院以及户部等的人做副手。只要副手专业够强,那也能把活儿干好。何况,十二甲早已把一切料理明白了。 这不关阿乌的事,阿乌只是在心里无聊的随意乱想。 在迎接的人群中,阿乌没有看到北山大法师。 他心中一笑,这个老头儿挺有意思的,竟然干脆倚老卖老,不出来迎接“天使”。文成木官职没法和北山相比,但是他是代表了“天意”来的,老头儿居然也不给面子,摆明了“我就不出来,你能咋地”? 文成木即使官架子再大,也真不能咋地,只得耐住性子,和出城来迎接的大人物们一一致意。 于是仪仗摆开,军乐奏起,鞭炮热烈的响起来,面色严肃的大人们开始行礼。 忽然,阿乌的觉得眼睛一跳,仿佛有什么场景似曾相识,有什么东西刺了他一下。 他心里仿佛有什么东西睁开了眼,一股似曾相识的模糊的熟悉感笼罩了他的整个身心。 是什么? 他看见了什么? 那一定是他以前所见过的、能勾起回忆的东西! 阿乌睁大眼睛,拼命在刚才眼光经过的地方搜索。 他心底有什么东西被点燃,一根引信在嗤嗤燃烧,他的某处记忆被触动了,那东西很重要,可他却抓不住它! 有什么东西炸开了! 他要抓住它! 可是总找不到线头。 阿乌连忙按照老莫达跟他说过的,静下心来,放松精神,恬淡无为,默默的呼唤属于他的那一点记忆再次回来。 然而,没有任何图像、信息出现。 只余下袅袅的微烟,从心底浮起。 从心底浮起的,是一种浓烈的情绪,是一种不问自知的、无比亲切的、心神相连的、属于自己的,情绪。 一种由淡淡忧伤、无比委屈、极度愤怒、深深悲恸组成的情绪,浮现在阿乌心底。 阿乌知道这是他,这是以前的自己——的情绪,回来了。 他的记忆没有醒来,但是他心底某种强烈的情绪,醒来了。 他很悲伤,像个无家可归的孩子,没有一只大手可以拉住,可以掉眼泪。 他很愤怒,愤怒于某些……不可扭转的事。 他很悲恸,悲恸到要把他的心底的锚连根拔起。 “一定要杀死他!” “一定要杀死他!” 这句话,再次在他心底回荡。 阿乌抱住脑袋,在人群后面蹲了下来。 他快要支持不住了。 从流金河畔醒来之后,这是他第一次快要支持不住了。 就因为一个捕捉不住的微弱信号。 …… 阿乌极其艰难的站了起来。 他还不能倒下,也不能尽情悲伤,此时,他连掉眼泪的时间都没有。 他要马上查看、观察、搜索,到底是什么,让他如此受刺激。 这样东西,一定与他的失忆有关。 他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刚才,他看见什么了? 雪后初霁的天?大漠上雄壮的城? 飘舞的黑色旗帜?鼻端里极其熟悉的硝烟味道? 大人物们端庄行礼的严肃?护教兵盔甲整齐的威严? 他……看见了宏大的仪式。 他看见了一群人的跪拜。 他看见了白驼城的大官入城仪式。 一群贵人正在出城迎接,谁和谁刚才还在施礼问安。 一片嗡嗡的声音在耳中回响。 无数的百姓在议论纷纷。 就是这。 这些老百姓已经与他混迹了很长时间了,不会是他们。 这群贵人,大多数阿乌也已经见过,包括十六寺的人,包括那些富商,还有谁是自己第一次看见的? 现在这群人正在转身,阿乌只能看见一排高矮胖瘦、错落有致的背影。 阿乌恨不得在每个人屁股上踢一脚,把他们翻转过来,让自己好好看看他们的脸。 可是,已经来不及了。这些人有的骑马,有的已经坐进了轿子、车子,正在随着贸易大臣的车驾回城。 难道还有刚才露了面、但是自己没意识到的人? 那个大官,那身上熟悉的官威?那些仪仗带来的莫名的刺激感? 这一切的一切,所组成的巧合? 阿乌再一次确认:自己一定对这一切是熟悉的,自己来自于昊京,自己见过好多大官。 但是。 自己对这一切并无好感。 甚至心底下还有那么一丝丝的嘲讽。 难道,是基于此,自己才选择做了一个谍子? …… 进城仪式在热闹中结束。 富丽堂皇的仪仗队、威武的马队都已经不见,看热闹的老百姓也纷纷离去。 车水马龙,凡夫俗子,人间烟火,都在渐渐离去。 阿乌慢慢走出城门洞。 车水马龙何所似? 何所似? 飘飘飘飘……天地一沙鸥。 () 第167章 千鹿滔滔踏雪来 老天爷没有顾及阿乌的心情,白驼城的大事件接着发生。 青鸢方的文成木到达白驼城几天后,白皑人的队伍,也终于来了。 阿乌又是挤到人群中去围观。 他相信,在这些围观中,也许自己会得到有用的信息。 即使对自己的记忆无用,也会对自己下一步的行动有用。 他坚信,自己……就是为了白驼城的大事,才出现在这里的。 自己就是为了白驼城的大事,才……失忆的。 一定要杀了他。 不杀掉“他”,自己的记忆死不瞑目。 …… …… 漫天的雪雾在北方的雪线上升腾起来,似乎有潮水般的人马正从雪雾里出现。 阵阵踢踏踢踏的巨响如闷雷般在天际响起,犹如两军交战前的冲锋。 白驼城北门前,层层列队的护教兵以及文大人带过来的兵,正端坐于马上。 “嗯?”文大人眼眉一挑。 “不要紧,白皑人就爱耍这些吓唬人的阵仗。他们身后,是咱们的兵。”骑马在文大人身边的乌尔玛大管家回答。 说着,乌尔玛大管家彪悍的一挥手,马上有一队打着旗子的护教兵,旋风般迎了上去。 护教兵好似黑色的箭头,直插前方,在白色的雪地上格外醒目,他们在距离白驼城城门几里外的地方停住,一字摆开,拉开一条笔直的长线条,黑色的旗子在寒风中烈烈飞扬。 为首的两个人打马向前一步,稳稳地停在雪地上,等着白皑人到近前。 风吹着他们身上的铠甲,微微作响。 他们磐石般的脸上毫无表情。其中一人面容凶恶、怒目金刚,正是西风。他旁边那人却白净文秀、眼光灵活,但也是挺立笔直,此人,就是与西风齐名的南风窗,南风。 两个人并排立与队列之前,不用说什么,就自有一股顶天立地的气势发散开,坚不可摧,直上云霄。 身后这一长列标枪般钉在雪地上的护教兵,巍然不动,唯有他们手中的长旗,在风中暴烈舞动,将这一行人的气势播撒到风中,随风直上青云。 这一行寥寥数百人,以静制动,隐隐将远方奔驰过来的白皑人的气势压制了下去。 那暴风般狂野的雪雾慢慢降速,慢慢清晰。 众人的视野里,天际线上,出现了宛如长蛇的一条看不见尾巴的商队,正不断向白驼城而来。 最前面的,是一队马队,而马队之后,是一辆接一辆的——“车”,车行速度极快,没有轮子,直接在雪地上飞快滑行; 拉车的不是憨厚的牛,也不是金贵的马,而是一头头高大健壮、头上长着威武大角的——驯鹿! 几百头驯鹿聚在一起,头上的巨角张开,长角分枝繁复,密密麻麻如同森林,它们的长腿不知疲惫的奋勇争先,硕大的蹄子落在雪地上,踏起迷蒙的雪雾。 几百头野性十足的驯鹿狂奔,催风卷雪,气势惊人。 白驼城这边的人群里,马上响起惊呼: “四不像!他们用的是四不像!” “啥四不像?” “看见那拉车的神兽没?头像马、角像鹿、颈像骆驼、尾像驴,所以叫做四不像!” 马上就有人反驳: “呸,你正好颠倒黑白,这个叫做‘假四不像’,你看是不是所有的鹿都有角?那四不像叫做麋鹿,只有公的才有角。这个家伙,则是公母都有角。” “就是就是,四不像那种鹿,生活在暖和的地方,哪会出现在白皑人那边的苦寒之地?只有大驯鹿,才会生活在那里。” “你们都没说到点子上,这家伙跑得快,力气大,那是不错,但是,最关键是能跑路,还耐寒。要论长时间的忍耐极寒,白皑人的矮种马,也比不上这些头上长角的家伙。冬天赶路,用这些家伙拉车倒是不错。” “他们拉的,那是车?那是雪橇好不好?” 人群里一阵哄笑。 雪橇这玩意儿,白驼城也有,所以不稀奇。就是那驯鹿,一开始挺震撼人的,不过现在大家知道了出处,也就不稀奇了。 还有心思灵活的人,已经在考虑,这次交易,要不要买只驯鹿看看?牵回山右老家,倒是挺稀奇的西洋景。 这时众人已经看得清楚,每辆雪橇上都堆着如小山的货物,捆绑结实,整整齐齐,毫不掩饰的显现着白皑人的渴望和野心。 白驼城的商人们相视一笑,这些,才是他们真正感兴趣的东西。 在车队的后方,渐渐出现了一支骑马的队伍,甲胄在身,弓箭在身,神情彪悍,正是监视白皑人商队一路过来的青鸢边军。 看见前方巍然不动的白驼城的人马,这边白皑人的队伍终于也停了下来,为首的两名白皑人骑马向着西风这边驰来。 来人白肤金发,满鳃胡须,体格健壮,正是白皑人商团团长马可。 马可熟络的对西风两人抱拳行礼,西风微微点头,南风笑如南风,却是同样熟络地答了一个白皑人的脱帽致意礼。 寒暄之后,南风把这次贸易白驼城这边的规矩讲了,请白皑人就在自己队伍所立线条之后扎营,没有允许,不许擅自进入白驼城。白驼城将帮助白皑人搭建帐篷。如有商谈和交易,将由青鸢方军队在旁“护送”。 这是此次重开贸易早已说好的事情,与往年白皑人商队的衣食住行均有青鸢朝廷包办大有不同,白皑人没了往年美好待遇,自然不乐意。可是虽然不乐意,也已无法改变事实,所以不会浪费口舌再做争执,还是谈买卖做正事要紧。 白驼城早已在城外划出专门区域,供白皑人搭建帐篷,建立营地。 于是大队人马就此停下,开始扎营整货,护送的青鸢边军也就此扎营,继续“看护”。 马可与两位助手马上前来拜见青鸢的贸易大臣。 这时,一路“护送”白皑人商团的青鸢边军将领,也骑马上前,拜见自己的上司的上司:军部尚书文成木。 文成木见此人年纪轻轻,却极是沉稳,加之所带队伍肃杀严密,将一众白皑人看得规规矩矩,心中很是满意,于是勉励了几句,又随口问道: “嗯,做得不错。你是哪个营的?” 那个年轻将领肃然答道:“末将乃青鸢漠北定边北副将军麾下骁骑校。” “你叫什么名字?” “回大人,末将小德。” 文成木点头。 () 第168章 我不想出风头啊 正在苦苦寻找灵感的阿乌站得远,没有看见老熟人小德。 他也压根儿没想到,在这里又能遇到小德。 他的目光,被另一个“老熟人”吸引过去了。 那个白皑人的商团团长:马可。 阿乌一看见他,就知道自己见过他。 只是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以及其他的所有信息,都不记得。 这个白皑人马可,据说经常到青鸢来,是个“青鸢通”,就在今年夏天,他还在昊京来着。 也许自己在那时见过他? 可是,见他作什么呢? 自己身上的巨款,是否来自他那里? 问号一个一个的出,阿乌却一个也解答不了。 再看其他白皑人,虽不认识,但是对他们的长相毫不惊讶,亦不稀奇,大约也是见过的。 可是,可是——阿乌心里有一个隐秘的、难以启齿的问题:为什么自己这样熟悉白皑人的长相,却一点也想不起来白皑国公主的模样? 他们都说,自己是那个伊丽莎白公主的好朋友。自己能清晰的记得,伊丽莎白号称“白皑国的玫瑰”,美貌倾国倾城,在西边那些国家里面是颇负盛名的,可是,对于这样一个美人儿,自己为什么没印象呢? 这,不合常理啊。 她那样级别的美女,普通男子如他,必当一见之下,惊为天人,再也不会忘记才是。 阿乌很遗憾,他真的忘了她了。 阿乌都佩服自己:就这样,忘了,不带走一片云彩。 …… 阿乌正在胡思乱想,忽然听到身边一阵骚动。 他连忙回过神来,顺着众人的目光向前看去。 ……什么?他没眼花? 他看见,白皑人马可,正满面笑容的向自己走来! 而城门附近的众人,包括那几位高官、巨商,都在目光灼灼的看着自己! 阿乌手足无措,紧张地从马车上跳下来。 是了,他今天的任务,是赶马车。赶着的,就是常熟和他一起造出来的那辆风头大劲的“洋车”。 按照文大人的要求,凡是能体现青鸢国的强大和文明的东西,都要摆出来震一震老毛子,给他们一个下马威,灭一灭他们的气焰,免得在稍后的交易中“倨傲”。 打击白皑人的倨傲,这是圣皇的要求,所以白驼城上下都很积极。常家作为山右大商,四轮马车作为前期引起轰动的洋气物件,那是一定要摆出来的。 为防备白皑人问出别人不能回答的问题,所以,明确要求阿乌这个马车“设计师”要亲自赶车。 于是,阿乌就骤然成了众目睽睽下的……众矢之的。 …… 可是阿乌绝对不想曝光的,虽然他刻意对自己的容貌又做了一番掩饰,但是他还是担心守夜人的人会目光如炬认出他来。 此时他恨不得自己变成马车前面那匹顾左右而不言的黑马。 可是,容不得他躲避,白皑人果然被这辆富丽堂皇的马车吸引了,白皑人的团长马可亲自走过来了,阿乌避无可避。 他只得尽量低下头,做足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小伙计的本分,惊慌、紧张、腼腆的行了一礼。 “好漂亮的马车呀!非常棒!”马可操着流利的青鸢官话,发出赞叹。 文成木就陪在马可身边,傲然中带着一丝满意,说道: “雕虫小技,不足挂齿。这只是我们一家马车行的日常用车罢了。” 马可非常感兴趣:“哦,真是太美丽了!请问贵国皇帝陛下能否赠送给我们一辆呢?我国的圣皇帝以及我国美丽的公主殿下,都非常喜爱青鸢的艺术品。” 旁边陪同的青鸢人齐齐在肚子里暗骂白皑人无耻,看见什么好东西都想要!这都是以往被惯出来的毛病! 也是,以往白皑人组织商队到青鸢,大青鸢是按照朝贡体例来对待这些异国之人的,不但长期包吃包住包花销,走的时候还会赏赐大批珍奇珠宝,一来二去,就养成了这些鬼家伙见了好东西首先就想要一件的习惯。 文成木一怔,对方既然是一团之长,他提出的请求相当于代表他们国家提出的请求,怎样回答得有礼有节,还需思索。 正在此时,一个怯怯的山右土腔说: “额们这个车车,可不能白白滴送给你们。 额们的圣皇大大,还说要先入额们的股,再坐额们的车,这叫童叟无欺,上国气度。 额们夫子大大说,不问而取谓之偷,不劳而获谓之贪。 你想要,那就要拿钱买。不过,额们这个车车可贵滴很,你们不一定买得起。” 文成木憋不住哈哈大笑: “马可团长,这个娃娃说,你得拿钱买,才是上等人的做派。他怕你买不起呢。童言无忌,童言无忌,你别和娃娃一般见识,走,咱们进城去。” 马可却也不恼,依然笑眯眯的说: “哦,我懂了,回头我们再谈!” 常老爷子代表的老常家就在欢迎团队里,这时常老爷子春风满面地向马可团长一拱手: “常家商铺,欢迎使团客人光临!” 马可颇有风度地向众商人抱拳致意。 这时,马家掌柜的马自芳也挤到了马可跟前,专门抱拳行礼道: “熟青马家问马可大人安!” 马可一愕,瞬间想起了什么,脸上有一瞬的阴郁、不快,可是马可毕竟是见过大世面的商团老人了,随即脸色如常,非常有礼、但是明显冷淡的回了一礼。 马自芳面色有些难看。 马可却不理会这些,与文成木携手,边走边笑谈不断,缓缓进城,商人们跟随其后。 众商人谁也不理睬马自芳,纷纷向常家老爷子致意: “你家开门红哪!白驼城第一炮,就在你家打响啊。” “干得好!解气,打掉这些白皑人的傲气。” “常老爷子,你家行啊,实力雄厚的棉布和茶叶不用说了,今儿个连马车都率先开张了!” “说不得,得把小刀磨得风快,宰这个送上门来的贪心货!” “哈哈哈……” 说着说着,不知不觉又把话题转到了阿乌身上: “你家那个土得掉渣的小伙计不错啊,说话实在,还能把老毛子顶回去。” “你们还记得不?有一次常家请客,宴席上有个伙计出来唱山右小曲,什么想亲亲想地额手腕腕软,呀呼嘿,拿起个筷子额端不起个碗。就是这个土小伙儿吧?” “什么土不土,洋不洋的?我看咱山右土小伙儿就好得很!” “哈哈哈……” 阿乌躲在队伍最后,低着头,满面忐忑、腼腆的模样。别人打趣他,他也不理。 他是真的不想出风头啊! 只不过那个马可说话太过分,他才忍不住怼他一句,谁知惹出这样大的轰动。 对他来说,轰动就是麻烦啊。 () 第169章 前夜 不过,马可虽然记住了阿乌,却也不得不按程序进行。 因为今年的程序特别严格。 阿乌借口不会做买卖,一切都交给常家的管事去谈。 商队安顿下来之后,各方的交易,就逐步进入了正轨。 由于此次交易是受管制的,因此,就不能像往年那样,商人自由进出白驼城,到需要的铺子里看货、讨价还价,而是组成商团代表团,每天由青鸢士兵“陪同”,来到白驼城。 进入白驼城后,白皑商人就按需求,到相应的青鸢铺子里,挑选所需商品。 若对商品满意,就在青鸢士兵的看护下,在十六寺、十二甲首中至少四名甲首以及青鸢贸易团的人的共同监督下,白皑商人和该店铺的青鸢商人,一同坐下来喝茶,进入讨价还价环节。 这其中,第8处有多少暗探混在周边,那就没人知道了。总之,交易过程是被监视的水泄不通,谁想做小动作,那是绝对没有机会的。 价格谈妥之后,几方人员共同来到仓库,当面将成交的货物仔细封装好。 封装完成后,双方再一同前往城外白皑人的营地,由青鸢方的卖家,去挑选他想要的货品。挑完与他所卖货物等值的货物后,也要当面封装,然后两家进行货物交割。 由于两国并没有共同的可流通的货币,所以,交易严格地限定,以物易物。作为交易中间货物的,此时是江南细布。待到后来买卖量更加增加以后,中间货物才改为茶叶——这是后话。 两家货物交割完毕,这一项买卖才算完成。 一般情况,青鸢卖出最多的,是茶叶和熟青,换回的多是皮毛、呢绒。 在白驼城的贸易完成后,双方商人才将各自“换到”的货物,运输回各自国家腹地,进行流通贩卖。 对于白皑人来说,青鸢的货物到了他们国家,也还只是中转站,他们还会继续向西,将青鸢的茶叶、熟青、丝绸等精美货物,贩运到大西州,赚取高额的差价。其利润之高,远超过他们本国的贸易,所以白皑人总是孜孜以求地要与青鸢国进行贸易。 白驼城骤然忙碌起来。 “原来,这买卖是这样做的。”阿乌这是第一次参与到边境贸易之中,倒是看得兴味盎然。 而他的“买卖”,早已经运筹帷幄、布置好了,相关人等全部就位,一切尽在掌中,所以他隐在幕后优哉游哉,只待开市。 …… 开市的这一天很快到了。 按照规矩,交易的前夜,卖家与甲首以及总甲首,青鸢贸易商团的代表,要进行最后的情况通报和价格确定。 马自芳、马思成以及李家掌柜的,悉数到场。 还是由王老爷子主持。 “到今天为止,你们双方的货物量可有变化?” “有!”两家同时回答。 然后同时瞪了对方一眼。 王老爷子缓缓说:“马掌柜的,你先说。” 马自芳底气很足的说:“我们又增加了一千斤。所以,我们现在是一万两千斤。” 他增加了,而李家药铺的货,已经被他烧掉大半,无论如何,也比不上他们的。 李掌柜的慢慢的说: “我们,增加一万五千斤。所以……” 他的话还没说完,场间就发出了惊呼声。 “什么?你、你说错了吧。” 李掌柜的很镇定的说: “没有说错,我们增加了一万五千斤。所以,我们现在的总量是,两万五千九百斤。” 马自芳惊叫:“你们从哪里弄来了一万斤?市面上已经没有这么大的量了!” 李掌柜的说:“这个渠道么,就不方便告诉你了。” 马思成看着惊慌失措的马自芳,心里涌起报复的快感,心想,市面上是没有,可是我有!可是我不给你! 马自芳失态的说道: “你们的仓库不是被烧了吗?” 李掌柜的看了他一眼: “我们烧没烧,马掌柜的怎么知道?难道比我们还清楚?” 马自芳瞠目结舌。 李掌柜的对几位主事的大人物说: “我们店铺被歹人放火,幸好我们早有防范,所以损失的只是一些冬季取暖的柴火,熟青损失只在百斤以内,因此,我们今天的存货量是两万五千九百斤。” 王老爷子捋着胡须笑道: “没有大的损失最好。那么现在就清楚了,李家药铺货量大,李掌柜的,你们对价格还有什么说的没有?” 李掌柜的恳切的说: “我们没有什么大的要求,只想把价格再稍微提一点点,提到一两银子一斤半,这比我们原先定的还要低一点呢。” 王老爷子点头道: “说的有道理。从这两天的交易情况看,白皑人的需求非常迫切。在此种情况下,要价不宜太低。” 马自芳哼了两声,却也没有再表示反对。因为杨买办已经跟他交代过,价格可以先放过,但是要保住与白皑人对接的机会。而且,马自芳也试过了与白皑人沟通,然而青鸢士兵寸步不离的盯着,竟是没有任何机会。 接着就是买卖先后顺序的问题,马自芳坚持他们要首先交易。 王老爷子不悦: “当初不是说明白了吗?那时你的存货只有一千斤,人家李掌柜的已经一万斤了,是李家优先。” 马自芳狡辩道: “他那时还没有报出一万斤,他只说有几千斤。然后,我家的一万斤就到了,而他的一万五千斤,却是后来才加的。所以,还是我家更占先。” 王老爷子有些生气,如果照这样算,白皑人一年买的熟青货物量大约在三万斤,马自芳抢先卖的话,他就占了一万两千斤,那么,李家药铺——也就是老常家和自己家这边,岂不是只能卖一万八千斤了?剩下那七千斤卖给谁去? 他正要说话,忽然觉察有人暗暗的拉他的衣袖,于是停住嘴。拉他衣袖的是老常头,这家伙精得很,且先看下去。 常老爷子在王老爷子耳边低低的说了句什么。 李掌柜的说: “我家当时所有的货都在白驼城——不信回头可以查仓库租赁合同,只不过当时我家人手少,没有称量清楚罢了。不过,我也不拿量来压你,你想先卖,也行,不过你先卖的数量不能超过一万斤。” 马自芳一听,心中开始琢磨。对他来说,现在卖多少斤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要拿到第一个与白皑人贸易的优先权。皇孙殿下要在白皑人到第二家熟青店之前,先入为主给白皑人一个信息,要达成一项协议。 在马可刚刚入城的时候,自己曾经专程向马可报过家门、表示过意思,他以为,以马家与白皑人多年的交情,还有自己早已派出的那支商队的接洽——自己的人连划界团长都替他们杀了,诚意不可谓不浓,马可怎么也会对自己有所表示的。 谁知那个洋鬼子竟然一脸冷淡,真是见了鬼了。 马自芳怎么也不会想到,他在心里以为的对白皑人的诚意,在马可看来,真是糟糕透了,无知透了。马可怎么也不会想到,这些青鸢人竟然能在划界之前这样的敏感时刻,昏了头一样,去刺杀划界大臣——这不是授人以柄吗?这不是给自己添乱吗? 所以,马可是不会理睬这些愚蠢有余、帮忙不足的人的。 马自芳怎能想得明白这些? 此时他一算,李家掌柜的提出的要求实在不算过分,对自己让步很多,也就顺坡下驴,答应了。 于是王老爷子宣布马家优先。 马自芳拿到了优先权,心头一块大石落地,不禁松了一口气。 这时,王老爷子才像刚刚想起什么似的,闲闲的问道: “还忘了问了,你们马家二位,是你说了算,还是马贤侄说了算?” 马思成马上跃跃欲试,可是不等马思成说话,马自芳马上说: “按规矩,自然是我说了算。” 马思成叫道: “按规矩,是我爹爹说了算!我爹不在,就是我说了算!” 马自芳冷笑道: “你爹爹在眼前,自然是你爹爹说了算。可是,你爹爹不在,那就我说了算。如果你爹爹明天就站在我眼前,我马上拱手退后,二话不说。” 王老爷子点头道: “自当如此。” 自当如此这四个字,在不同的人的耳中,自然有不同的理解。 当下,马自芳满意,马思成也很满意。 马自芳不禁有些小小的诧异,怎么,这个幼稚的小堂侄儿,竟然如此好骗?或者他以为,他的爹爹是神仙,只有呼唤,就能从天而降? 马自芳冷冷的哼了一声,转身走了。 () 第170章 熟青应该这样交易 晨光初现,新的一天到来。 阿乌早早洗漱完毕,带着乌鸦到了熟青货场。 城外白皑人的商队已经入城。 今日代表白皑商队来买熟青的,竟然是马可本人。 马思成已经讲给阿乌听,这是因为,在白皑国,熟青乃是国家专营,由皇家熟青商铺进行交易,并不允许私人买卖。 所以,马可亲自担当此重任。 买卖双方以及监视人员,首先来到的是马家熟青商铺——哦,不,应该是马思成货物存放的仓库。 马思成的手下早已将熟青开箱。 马可等人检视的非常详细,他所带之人,亦是老手。 先每箱都抽检,进行目测手测,看是否马蹄形、是否形大体干、是否新鲜、是否密实无孔。 然后,随行人员拿出他们的螺钻,将随机检出的熟青穿透,细细查看内部有无腐朽。随后拿出小刀,刮去无用的外皮,只留下内部芯材,以查验优劣。 阿乌一边看这些白皑人操作,一边心里嘀咕,这些白皑人真是仔细到苛刻的程度,这熟青买卖还真不好做。真不知道马伏芳老爷子怎样将这些苛刻的白皑人降服的。 半天时间过去,白皑人才检查完毕,对这些熟青的质量还算满意,于是双方开始谈价格。 对于马家提出的一两银子一斤半的价格,马可皱起了眉头: “太贵了吧?” “这……”马自芳拖长声音,一边用眼睛看身后的马思成。 马思成说: “今年交易格外艰难些,我们的成本被推高了,没办法啊。” 马可说: “可是,这比你们往年的价格要高。你们原来的东家,老马掌柜的说过,和我们的交易,价格要保持平稳的。” 马自芳心中暗暗幸灾乐祸:你们不是想要提高价格吗?白皑人不同意呢。 马思成说: “是相对保持平稳,可是也不能一成不变啊,我们这边的收成、价格,都是有大小年的。一成不变,我们就太亏了。” 马可说: “老马掌柜的呢?我们一向是只同他做熟青的生意,你们这些人,都太狡诈了。” 马思成道: “老马掌柜的是我爹,难道我们不是马家的人吗?” 马可说: “你们没有老马的授权书,在我们眼里,就不算原来的马家。” 马思成说: “难道你一定要与我爹爹做生意?他说的价格才可以?” 马可说: “对!除非你们降价!大大的降价!才能说明诚意。” 马自芳心中乐开了花:看见没?老毛子聪明着呢,这是看准了马伏芳不会出现,坐地起价呢。让你们非得提价,这回非坏了事不可。 马思成叹了口气,对着天空自言自语说道: “看见了吧?你老是不放权,不放手,又没有授权书,这下好了吧?人家不认呢。” 马自芳心道,授权书你是永远拿不到了。今天你不降价,这熟青是卖不出去了。 马思成继续对着天空郁闷“发表演说”: “唉,爹爹,你总是不信任儿子,一直不让儿子走到一线管理事务,这下知道坏处了吧?” 他还要继续讲下去,忽听一个不耐烦的声音在门外响起: “好了好了,别借机发牢骚了!我都知道了。” 门一开,进来一个50多岁、神情桀骜的老汉。 这老汉一进来,有两个人大吃一惊。 一个是马可,他一惊之下,马上上前热情的握住老汉的手: “哈哈,老马啊,你终于来了!你不在,我还以为你出了什么事情呢。你来了,我就放心了。” 另一个就是马自芳。马自芳站在一边,就像被雷打了一样,从里到外焦透了!他本能的想溜走,可是一想他身上还有任务没完成,殿下的话还在耳边,又哪里敢走? 可是——马自芳忽然醒悟过来,马伏芳一出现,自己就永远没有机会将密信交到马可的手上了,再不走,连这封要命的信,都会被人截下! 想到这里,马自芳激灵灵醒过来,趁着马可和马伏芳寒暄,众人惊讶于马伏芳的突然出现,马上身子后退,向着大门退去。 马思成这边早有人盯着他呢,哪里会允许他逃走?几个有功夫的伙计围成一圈,堵在门外——还是不想家丑被老毛子看见。 马自芳马上把一团纸塞进了自己嘴里,吞了下去。 …… 马伏芳与马可寒暄后,马上过来与王老爷子以及十六寺的人、贸易大臣的人一一见礼,诚挚感谢他们对马家的帮助。 别的人不明底细,唯有王老爷子捋须而笑,好生与马伏芳交谈了几句。 马伏芳隐匿在十六寺养伤已经多日,此时出山,红光满面,气色十分之好。前一阵子他与阿乌共同策划熟青的进进退退,当真是如鱼得水。儿子马思成早先抱怨他不放权,他还一直不听,这次事件给了他深刻的教训,又听见儿子当众抱怨,再也藏不住了,这才按计划出现。 马伏芳拉着儿子的手,走到马可跟前,郑重跟马可介绍: “这是我儿子马思成,以后如果我有事情,就由他出面,来办理熟青交易。” 马可也郑重点头,算是承认了马思成的地位。 于是重新上茶,马伏芳亲自与马可谈价。 马伏芳笑道: “马可团长不要嫌我们出的价格高,你也知道,我家熟青的质量,那是没说的。” 马可点头: “质量是很好,可是,价格也不能如此之高。” 马伏芳笑道: “我看你们每次验货,都是又钻又剥的,十分麻烦。要是这项工作我家替你干了呢?我家按照你们的要求和办法,再把质量提上一个档次,花些力气,把小的、松的、陈的都去掉,到时候你只管把精选好的货运走呢?” 马伏芳笑眯眯的看着马可,马可怦然心动。 他们国家对熟青质量要求很高,那也是出于无奈,因为毕竟有遥远的路途要走,运费占了很大的成本,要是运输一次,运些次货过去,就非常不合算了。 而马伏芳提的这个建议,一来可以提高质量,省心省运费,二来他还可以省了药师等检验人员的费用,那些专业人员千里迢迢来到这里,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最主要的是,马伏芳办事,他是放心的。这件事交给所有其他青鸢人做,他都不放心,唯独马伏芳,可以。 马可沉吟着,眼中已是意动之色。 马伏芳淡淡的说: “当然,你也知道,如此一来,我的成本就会大幅提高,挑出的残次品,都得我自己包着,而且这活儿十分繁琐,关键要有责任心。所以,你若同意一两银子一斤,我就费费劲儿,替你办了,保证你每年拿走的,都是纯的上等货。” 马可听到马自芳把价格又提了一点,马上摆手要反对。马伏芳不等他说话,接着又说: “你不要觉得这个价格贵,你想一想,这些熟青,你运到你们的国都圣城堡,得卖多少钱?然后再卖到你们西边大西洲那些国家呢?又是多少钱?你要翻倍了是吧?” 马可瞅了马伏芳一眼,没想到这老头对西方的行情竟然门儿清。 马伏芳继续说: “你再想一想,如果我自己组织驼队,亲自贩卖过去,这些钱不都得是我的?可是我不会这么干,我还是把利润空间留给你,你既得了利润,又省了心,何乐不为?” 马可辩解道: “你们不能直接到我们那里做生意。” 马伏芳笑了: “现在不能,可是两国划界之后呢?两国生意走上正轨之后,谁说我们不能到你们的圣城堡去?到时候我去了,马可你可一定要请我喝酒哟。” 马可默然,心想这也不是不可能。 马伏芳又说: “再说了,你也知道,我这里的货,都是纯野生的,疗效极好,跟那些土耳其熟青不是一个档次,现在精品化以后,你的名头会更高,货物会更值钱。” 马可还在思索,这价格有些高,让他实在下不了决心。 马伏芳看了他一眼,又说: “我去年到海州城去了一趟,你知道,那是我们国家的大码头,而你们大西洲那些国家,都从那里走海路与我们进行贸易。我详细考察过了,海路的成本,要比我们路上运输,要便宜得多,而且运量极大,因此,我的货物如果从海上出去,利润空间会更大……” 这一句话一下子敲到了马可最敏感的神经上,因为正是由于大西洲陷入三十年内战,海路受阻,白皑国才有了从陆上贩运青鸢货物的独家买卖的机会,机不可失!于是马可马上插话说: “马掌柜的,你说的对,我原则上同意。不过,这件事不能我一人说了算,我要回去与商团其他人商量。” 马伏芳笑了: “好,爽快,那这次的价格,就初步这么定了?” “好,就是这样!” () 第171章 一只蛋以及它的主人 马可与马伏芳相视而笑。 马可说: “马掌柜的,你现在的货量是多少?按照我们以往的规矩,我只从你这里进货。如果你的货物量足够,那么,贵城市给我们提供的第二家熟青客户那边,我们就不去了。” 马伏芳嗟叹道: “不瞒你说,那家的货物,本来也是我家的,不过,刚才你也看到了,我的儿子和我的副手,闹了一点争执,趁我不在的时候,将我家的货物分成了两份,所以白驼城报给你们的商铺数,是两家。 现在我回来了,自然就不存在这种情况了,那家铺子,可以视为我家的分店。所以,我们也算没有坏了规矩。 你若不放心,尽管去看。你一看就知道了,那的的确确是我家的货。” 马可听到这里不存在问题,也就没有异议。 第二家熟青客户,自然是李家药铺。 马可到达这里时,这边已经做好准备,几个货仓全部打开,整整齐齐,利利索索。 马可等人上前查看,果然如马伏芳所说,与刚才马家的货一模一样,确实是同一批次、同一质量的货。 买卖双方坐下来喝茶,有马家的前例在那边,马可对这边也无二话。 李家掌柜的满面春风,准备了上好的红茶,也请众位前来监督的大人们、护卫的兵将们喝茶。 买卖双方共同举起茶杯,庆祝熟青交易达成。 正在此时,李家老药师亲自端了一盘茶点走进厅堂,笑道: “这是我们家独门的药物小点心,我亲自炒制、煎熬的,请各位品尝。” 大家一看,分别是炒红枣、阿胶糕、蒸艾团,色香味俱全,难得还是滋补药物,不由得面带笑容,纷纷品尝。 李老药师亲自端到马可跟前,弯腰呈上,不料一个不小心,一只小东西从他的衣兜里“掉落”,发出当啷啷一声脆响,吸引了全体人员的目光。 只见那个小东西金光灿灿,一直滚到厅堂中央才停下,却是一个从未见过的、金碧辉煌的、圆圆的东西,十分精美。看它身上的花纹和模样,不是青鸢的风格。 众人都是从未见过此物,还沉浸在惊讶、赞叹中,唯有一人脸色大变。 他就是坐在主位上的马可。 他眼睛猛地一缩,看了“蛋”一眼,又马上瞄着李老药师。 李老药师面带得意之色,在众人目光中伸手去拣那只“蛋”。 谁知他还未走到厅堂中央,一个人影快步过来,抢在他前面一把抄起了那只“蛋”。 原来是一个憨厚而英气的伙计——阿乌。 阿乌脸上带笑,心里面却是惊涛骇浪。 因为,这“蛋”一出现,他的脑海里立刻轰然作响,无数记忆在那里爆发,各种分沓而至的声音同时在他的脑子里响起。 这只“蛋”,他认识。 这是他的。 这是白皑国公主伊丽莎白送给他的。 他认识这只“蛋”,因为这只“蛋”,就是他参与造出来的!他清清楚楚的记起了这只“蛋”里面的构造,那是他呕心沥血才设计好的,所以,他记忆深刻。 这只“蛋”,不是普通的玩意儿!它代表着——一个重要的意义,它是一个关键的节点,一个身份的代表。 虽然阿乌一时想不清楚这只“蛋”具体的含义,以及如何到了李药师手里,但是,这代表着他的身份,毫无疑问。 那些藏在阴影里的、打算吞噬掉他的人,都知道这一点。 阿乌感觉自己站到了悬崖之上,烈风凛凛。他很清楚,如果他此时出面,他的身份必将暴露无疑——无论是作为谍子马小车的身份,还是作为被追杀者阿乌的身份。 如果他暴露,那么,他在白驼城所做的一切,将全部失去意义。包括他已经扎下根的车马行、有他一半股份的熟青生意、他兴趣满满的造枪大业。 如果他此时出面,那意味着他将继续作为一个他不喜欢的谍子而存在。 他出面,就意味着他是一个货真价实的谍子。 事实上,此时谁出面,谁就是谍子。 马可一定也明白,因为他的表情,已经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 阿乌此时最好的选择就是,继续潜伏,默不作声。如果有人替他做了谍子,那么他的“消失”将更加彻底,甚至再无人知道马小车去了哪里。 但是。 不知为何,阿乌心里却强烈意识到,如果他不出面,则必将是一个巨大的、不可挽回的错误。 是什么样的损失,他不知道,但是他知道那损失一定会存在。 而那种局面,正是他必须要制止的。 制止这种局面,就必须牺牲自己的安宁。 怎么办? 当这只“蛋”还滴溜溜在地上滚的时候,他的脑子里就已经快速思考对策了。 …… 就在阿乌将这只“蛋”托在手上的时候,李老药师也走到了阿乌面前。 还未等李老药师开口,阿乌马上说道: “李爷爷,你怎么又拿我的蛋了。” 李老药师愣了,他没有想到,竟然跳出来一个程咬金,还说“蛋”是他的! 李老药师不悦的说: “什么蛋不蛋的,小孩子家家的,别乱说,快把宝贝还给我!” 阿乌笑道: “你叫它宝贝?那么你知道它的名字吗?” 李老药师说:“我自然知道,但是也不告诉你。” 阿乌转头对马可说: “您说呢?” 马可很感兴趣的说:“跟大家说一说呗,它叫什么?” 李老药师只得说:“它……它是一个黄金龙珠!” 众人纷纷点头:“这个名字好!恰切!” 阿乌笑道: “真的吗?可是我叫它:复活节蛋。” 马可眼神闪烁。 李老药师说:“管它叫什么,还给我。” 阿乌说: “这是我的。你拿去了我还没怪你呢。” 李老药师说:“大家都看见了,它是从我身上掉下来的。” 阿乌道: “你口口声声是你的,可是你能打开它吗?” “打开?”这圆溜溜的蛋,怎么打开? 李老药师瞠目。 阿乌的手指在蛋上某个地方一触,只见这只圆圆的“蛋”,忽然顶上打开一个盖子,一只极精巧的小金鸟冒了出来,煞是巧妙、精美。 阿乌在某处一触,蛋上的小鸟就徐徐收回,蛋又变成了一只蛋。 众人发出赞叹的惊呼。 阿乌说: “我这只复活节蛋,是一位朋友送的。前些日子忽然不见,原来是到了李爷爷手里。” 众人见阿乌既叫得出宝贝的名字,又会开关这只蛋,那么,这只蛋八成就是他的。李老药师,嗯,平日也不像能有这样的东西的人。 阿乌将蛋收回到自己怀里,笑着问马可: “团长大人,您认为呢?” 马可已经认出,这位侃侃而谈的伙计,就是自己刚到白驼城第一天看到的马车的主人。能拥有这只精美的、只有皇室才能拥有的复活节蛋的人,自然也能拥有那样一辆西式风格、东式装修的马车。 这样的人是什么人,为什么要费心与自己相认,他心中早已有数,这就是那位风传已久的“中间人”啊。 因此马可微笑道: “我们那里,确实是把这东西,称作复活节蛋。送您蛋的朋友,一定很看重和珍惜与您的友谊。” 阿乌笑道: “我很想念她,如果马可团长有机会见到她,还请一定代我致意。” 马可意味深长的说:“一定。如果你有东西送给你的朋友,我很乐意效劳。” 马可也就不再多坐,约定明天最后确定价格,然后再去白皑人营帐里看细毛货物。 马可起身告辞,众人相送。 站在人群中,阿乌忽然觉得自己胳膊被人一触,一张纸条被塞进他手里。 阿乌没有看纸条,而是马上看身边,却只见一个小厮,已经混进人群里,跑远了。 阿乌立刻闪到一边,打开纸条,只见上面写着几个颇为眼熟的字: “今夜子时,小白杨客栈,墙下见。必须来!” 阿乌心中一沉,知道这是因为自己已经暴露了行踪。 他已经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了,所以马上就有人找上门来。 这么快! 而且,阿乌清楚地知道,守夜人一定也会行动了。 …… 一声狗叫,唤醒阿乌。 乌鸦正在咬他的裤脚。 阿乌一惊,他马上折身,才发现本来一直在他视线内的李老药师不见了。他马上向着老李药师在后院的房间跑去。 果然,李老药师歪倒在他房间的门后,已然气绝,但是身子还是温的。 () 第172章 十七辆马车 阿乌掠出李老药师的房间,却只看见院里众多的人群正在散去,没有任何人的踪影。 阿乌有一丝后悔,他还是行动晚了。 前几天就有伙计跟他提到过,李老药师收留了一个老乞丐,他没有引起重视,忙于众多事务的筹划,就把这里忽视了。 乌鸦闻过杨买办的气味,看它焦急的样子,杨买办很可能就是那个老乞丐。 李老药师手里的蛋,应该就是杨买办交给他的,大约他是想通过这种法子,与马可接上头,只是他们谁也没有想到,蛋的主人就在眼前,生生的破坏掉了杨买办的谋划。 于是,杨买办事败,杀了李老药师逃走。 自己要马上找到他。 找到他。 “一定要找到他!一定要杀了他!” 一个声音不可遏制的在阿乌心里盘旋。 不管这个“他”是不是杨买办,自己都要杀了他。 阿乌思忖一下,悄悄回到自己院子。 …… 今夜无星,天很黑。 但是阿乌不怕黑,事实上他穿的更黑。 他已经全副武装,跟着乌鸦走。 乌鸦默不作声,急速的在巷子里穿行。 循着气味,它到了一户民宅面前。 阿乌刚想进院查看,忽然两辆粪车驶过来,同时在门前停下。 院门一开,两个一模一样的黑影,分别上了这两辆一模一样的粪车。 两辆粪车,扬鞭在巷子里飞驰。 那强烈的臭味,严重干扰了乌鸦的嗅觉。 乌鸦摇摇头,甩甩鼻子,跟着向前跑。 走到前面路口,两辆一模一样的马车忽然分开,一左一右,继续奔驰。 乌鸦稍一犹豫,跟上了向右的马车。 阿乌加快速度,可是那马车也开始加速。 马上到了一个路口,马车倏地拐弯。 阿乌跟着拐弯,拐过弯,前面已然出现两辆同样的马车!已经不知道到底是哪一辆,才是原先那辆。 乌鸦略做辨别,锲而不舍的跟着,阿乌耐下心来,跟着。 再次拐弯,前面出现了三辆同样的车!跑到前边十字路口,三辆马车分别驶向三个方向! 乌鸦鼻翼煽动,显得极为兴奋。它毫不犹豫的跟上了其中一辆。 阿乌却是焦躁起来,这样分来分去,到底什么时候是个头?稍有不慎,就会跟错,就会留下难以弥补的遗憾。 于是他猛地加速,越跑越快,甚至超过了乌鸦,直接迫近那辆被追的马车。 乌鸦见阿乌追到身前,更加兴奋,再次加速追上阿乌。 那辆马车已经发现有人跟踪,也在拼命加快了速度。 阿乌深吸一口气,再次提速,渐渐接近马车。 近了,两丈、一丈……阿乌躬身一跃,抓住了马车后车厢,翻身上了马车! 阿乌在马车急速的颠簸中爬上车顶,可就在此时,迎面驶来一辆马车,就在阿乌向车顶爬的那一瞬间,两车交错,车中忽然有人交错一跃,两车中人就这样互换了位置。 阿乌惊怒交集,马上跳下这边的车子,转过身来追向对面。 乌鸦也已经同步转头。 可是,这样一个耽搁,竟然使阿乌与前面马车的距离拉开了好远。 阿乌刚才冲刺,已经透支了体力,也一时追不上去,只能跟前面马车的距离越来越远。 阿乌一阵焦虑,再次提气,加速追了上去。 这时,又有两辆马车加入到车队中。 再到一个路口,又有两辆马车加入。五辆马车一字排开,在大街上飞奔,每到一个路口,就有一辆马车拐弯分开,有时候甚至两辆同时背向分开,给追赶造成了极大地难度。 这时,城内马车的异样,已经引起了护教兵的觉察,马蹄声在街道远处响起,已经有马队过来了。 路边停着的马车突然有车不断窜出来加入队伍,也有马车不断停靠到路边,竟是玩起了抛石游戏。 好在——乌鸦是好样的,它越跑越精神,竟是牢牢盯住其中一辆,不知疲倦的向前奔。 又是一个路口,又一次新增马车加入,继续前奔。 乌鸦却忽然停下来,伸长鼻子在空中闻嗅,想了一想,转身向路边一排停放着的车子小跑过去。 而前面的三辆马车还在继续加速奔跑,并一如既往的在前面路口分开。 阿乌有片刻的停顿,但是他马上选择听从乌鸦。 他立刻向路边的墙边隐去,并发出一声狗叫——让乌鸦注意隐藏。 乌鸦的小步跑马上加速,并且变成了不规律的S形变速奔跑。 果然,就在乌鸦变幻路线的一刹,一支利箭已经射在它刚才的路径上,要不是它聪明地变化了跑动路径,这支箭就已经射中它了。 乌鸦一声不吭,黑色的身体简直融化在黑夜中,向着其中一辆马车跑去。 又一支利箭射出。 阿乌知道,就在这里了。 他猫腰隐形,暗中拿出家伙,向着那辆马车逼过去。 这时,对面有两辆马车奔过来,还未靠近这边,就有两个黑影从马车中翻身出来,手中弓箭连珠射出,向着乌鸦和阿乌所在的这一区域连射。 就在这压制性的连珠射的同时,停在路边的马车动了,一个人飞身跃出了马车。 一个小黑影立刻从车底跳起,咬向这个人。 那是乌鸦。 杨买办身在空中,脚掌却突然一痛,接着整个身体被一股大力,拉扯下来。 他闷哼一声,掉到地上。 阿乌从藏身之处冲出,一个拧身,脚步踏着旁边的墙壁向这边飞过来。 此时,那两个前来接应杨买办的人也到了杨买办身边,将乌鸦踢翻,飞快将杨买办架了起来。 而阿乌,此时身在半空,还距他们有几丈远,眼见是来不及了。 那两人手中各执长剑,无论阿乌投掷暗器,还是射箭,都会被拨掉。 杨买办看着远处的阿乌,脸上终于露出一丝胜利的狞笑。 阿乌身在半空,举起手中的家伙。 只听“砰”的一声巨响,一阵硝烟迷住了这边的情形。 阿乌落地,马上装上第二发铅弹,再次扣发扳机。 阿乌在硝烟中出现。 架着杨买办的两个人倒在地上,身上出现了深深的血洞,已经死去。 杨买办耳中全是嗡嗡的轰鸣声,还未清醒过来。 阿乌一把掐住他的脖子,给他塞进了两颗药丸。 他飞快的把两个死人扔上马车,挥鞭抽了马儿一下,那马车带着几具尸体,疯狂的向大街远处奔去。 远处护教兵呼啸一声,追了上去。 …… 阿乌把杨买办拖进一处地方。 杨买办睁眼一看,不禁苦笑,这里是马宅的地下通道。马自芳已经不见,这里终于乱成一团。 阿乌用那把修短了的火枪指着杨买办的头,问道: “你为什么一直要杀我?” 杨买办已经全身无力,心知今日必死,不禁冷笑道: “哈哈,为什么?我真失望,你居然问出这样幼稚的问题。 你和我竞争了这么久,还不知道我为什么杀你吗? 不错,最终你赢了,那好吧,这个做卖国贼子的机会,给你!你虽然赢了,但自有史家会把你永远钉在耻辱柱上! 去吧,去吧,你去卖国吧!我在九泉之下看到青鸢灭亡,也会瞑目。” 阿乌听着他恶毒的话语,悄悄打了一个冷战。 他问道:“你真的是朱雀皇孙?” 杨买办笑道: “怎么会?只不过我得到了朱雀的玉牒和玉玺。这样一个名头,就使得你们上来抢夺、最终替我实现目标,哈哈!” “你从哪里偷的我的蛋?” 杨买办冷笑道:“很想知道?” 阿乌说:“对。你说实话,我给你痛快。” 杨买办哈哈大笑:“我偏不告诉你,你的不痛快,就是我的痛快!” 阿乌马上在杨买办身上一搜,找出一个包扎严密的小包,正是杨买办说的玉牒和玉玺,阿乌放进自己怀里。 “不,你不能拿走!”杨买办叫道。 阿乌冷冷地对他说: “我拿走这东西,是为了不会再有人用它作妖。我杀你,也不是为了做谍子,我只是为了杀死你,为了我的心。” “你!……” 杨买办的声音戛然而止。 阿乌拔出了匕首。 不管自己是谁,那都不重要了,这个人,他都杀得没错儿。 卖国者,必死。 () 第173章 悲歌 阿乌出现在城东。 今夜这一程激烈的追逐,已经使他筋疲力尽。 离子时还有一段时间,他躲在大梅树上抓紧休息。 耳中听着城内越来越激烈的马车声、奔马声,以及护教兵的呼喝声,阿乌脸上露出一丝疲惫的笑容。 那边猫捉老鼠的游戏大概还没有结束,也许很多游戏的参与者还不知道,他们竭力周旋、竭力庇护的那个号称朱雀后人的人,已经死了。 自己把朱雀皇孙干掉了。 一定要杀死他。 不知道那个“他”,是不是这个他。 阿乌闭上眼睛。 城那边越激烈,他这边就暂时越安全。 稍后,他还有第二场硬仗要打。 那个约他来相见的人,快要出现了。 …… 漆黑的大梅树上,乌鸦忽然咬他的手,它在树干上警惕的伏下身子,望着前方。 阿乌摸一摸它的头,轻轻说了一句:“去找达达。” 乌鸦迟疑了一下,大眼睛望着阿乌,阿乌拍拍它的脑袋,于是乌鸦还是飞快的跳下树,跑了。 阿乌有一个不太好的预感,所以,他要把乌鸦提前放掉。 …… 远处黑暗中,隐隐有两个人影。 一会儿,一个人影消失了。 黑暗中,一个胖胖的身影慢慢出现了。 正是那天寻梅的胖子。 他来自思思楼,那么,他就是一直以来自己的敌人——守夜人的头领吗?守夜人要这样杀死自己? 可是,为什么自己还盼望与他一见呢? …… 阿乌从梅树上下来,手里拿着一枝梅花。 两人越走越近,在距离一丈的地方停住脚。 胖子脸上表情看不清,但是阿乌觉察到了一丝冷冽……以及复杂。 阿乌心里不知为何,有轻微的惧怕以及抗拒。 沉默片刻,胖子单手按在身侧的刀柄上,严厉的低问: “你可知罪?” 阿乌一愣,这句话是他万万没想到的开场白。他没想到潇洒的胖子一开口就是如此,心中不禁有气。 胖子见他不说话,恼怒的说: “胆子不小,敢偷取巨款?告诉你,别老想着你的什么自由!还有,那个假的流金王子,从哪里来的?找你做什么?” 两句话就说到了阿乌的心头刺上,阿乌倒吸一口凉气,冷冷的回答:“你是谁?凭什么问我?” 胖子被噎住,新旧恼恨一齐涌上心头,他怒气冲冲,噌的一声,把手中刀拔了出来,刀光雪亮,即使在黑暗中,仍然闪着幽兰的微光。 “凭它!” 说着一刀劈了过来。 阿乌随手拔出腰间的战狼,举刀一迎。 两柄刀极快的碰到一起,发出一声清凌的响声。 两人同时吃了一惊:什么?对方的刀不怕自己的刀?自己的刀不是削铁如泥吗?今天刀逢对手! 胖子更加恼怒,他将手一翻,手中刀顺势横着拖到阿乌眼前! 阿乌急忙后仰,惊险的避开这一刀。 刀光几乎贴着阿乌的眼皮过去,阿乌甚至看见了刀身上的花纹! “你可认得这把刀?”胖子怒问。 阿乌一怔,一句莫名的句子从脑中闪过:但惊十月有奔雷! 他的头忽然剧痛起来。 他肯定认得。 但是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认得。 “奔雷?”阿乌不确定的、近乎自语的喃喃说道。 “你还记得奔雷!你先吃我一刀!” 胖子的刀闪电般又到了阿乌面前。 阿乌在恍惚中仅凭着本能避过。他的心中一片混乱,奔雷,守夜人,守夜人的熟悉的仓库,这个胖子愤怒的问罪…… 此时胖子的刀极其诡异妖冶,一步逼近阿乌之后,犹如幽灵般缠住了阿乌!绝不给他喘息的余地! 这是要把阿乌置于死地! 阿乌头上冒出细密的汗水,他从未遇到过如此凶险的刀,这是他前所未有的危急时刻!比薛剑神那会儿危险百倍,死神的味道就在阿乌身边出现。 这味道,极其熟悉。 这刀光,极其熟悉。 这是来收割他的生命了。 阿乌本已经非常疲惫,此时大骇之下,他挥刀拼命躲避,百忙中,他的心底闪过一个念头:也许,这一次真的到了最后的时刻了? 把心一横,阿乌低声喝问与他缠斗在一起的胖子杀手,那把刀的主人: “你知道我是谁?是不是?你告诉我,我死而无憾!” 那胖子眼睛里流露出惊讶至极的神情! 他是聪明至极的人,就这一句话,他马上觉察到别样的意味,胖子恍然醒悟了什么! 他的眼睛里忽然流露出极开心的神情! 阿乌不知道他为什么反而是开心的表情,只见那胖子感慨的看着阿乌: “难道你自己不知道了?你是——” 忽然,不知从何处的黑暗中飞出一根阴险的利箭,闪电般刺入胖子的后心。 胖子竟然没有躲得开。 也许,他没有想到,箭会从身后飞来? 黑血立刻从胖子嘴角流了下来。 这是见血封喉的剧毒。 阿乌心里马上产生了一种极为不好的感觉。 他想都没想,立刻拿出一把解毒丸子,塞进胖子嘴里。 胖子却根本没有管自己的毒,他一直用锐利的眼光复杂的看着阿乌: “你,你……” 阿乌马上问: “你知道我是谁?我是谁?” 胖子发黑的脸上露出明悟的表情,他艰难而放心地笑了,奋力发出清晰的声音: “你自然是……我的人。” 说完这话,他再也挺立不住,身子摇晃。踉跄中他把一样东西塞给阿乌: “你的……证据。” 阿乌一把抓住胖子,胖子却接着将手覆到阿乌手上:“这是我的……” 胖子已经站立不住,他强行拄着手中的刀,摇晃着伸出带血的手: “给你……” 手上,是一枚带血的扳指。 胖子摇摇欲坠,却坚持不倒,他留恋的看向另一只手: “给你……” 他看的,是手中的刀。 胖子呼一口气,仿佛完成了极重要的事情。 阿乌颤抖着手,扶住将倒的胖子,胖子看着阿乌,再也不能支撑,倒向阿乌身上。 阿乌低声问道: “你到底是谁?” “……胖……哥啊。” 胖子睁开眼,奋起最后的力量,将一支焰火射到天上。 他欣慰的望着阿乌: “继续……找到他……报……仇……” 笑容停留在胖子脸上。 阿乌心里一凉,忽然觉得没来由的无尽悲伤。 他毫无觉察泪水已经在他脸上奔流,他一时处于茫然无措之中不能自拔。 他忽然非常后悔,他多么希望时间倒回,回到自己个这个胖子刚见面的那一刻,早知道这次会面如此短暂、如此反转,他一定不生气,一定先听胖子说完。 可是,世上没有如果,时间不能倒回。 忽然一声凄厉的哨声响起。 接着远处有各种声音骤然响起。 脚步声,树丛晃动声,踩瓦片声,甚至还有马蹄声。 阿乌从茫然的抬起了头,他清醒过来。 巷子头上忽然一声尖利的喊叫: “在这里!” 数不清的声音涌过来。 “他杀了老大!抓住他!” 阿乌被包围了。 他早已疲惫不堪,这些人太多了,太强了,他们人人眼睛通红,要与阿乌拼命。 阿乌不知道为什么这些人说他杀了他们老大。 他的大脑早已停止运转,他的心,也麻木得如同砂砾,只有他的身体,还在行尸走肉般奋起抵抗,不一会儿就伤痕累累。 阿乌边战边一步步后退,直到退无可退,抵到了小白杨客栈的院墙上。 要不是他全副武装、穿了三层软甲,要不是他早已服用了自家独门的避毒丸子,要不是他战狼、奔雷两大名刀在手,要不是他左手、右手同样娴熟……他早就死了。 面对这样多的人,这样近的距离,他的枪,根本来不及拔出。拔出也来不及装弹药。 那些人已经逼近到了他的身前一丈开外。 …… () 第174章 黎明前的守夜人 忽然,背后客栈的院墙忽然无声的开了一个洞。 一只人手迅疾的把他拉了进去。 马厩的味道扑鼻而来。 “跟我走吧。” 马匹就在眼前,一个人把阿乌扔到另一匹马背上,旋风般从客栈后门处飞奔而出。 追兵蜂拥跟了过来。 那人拿出弓箭,一一射出。 “刚才的箭也是你射的?”阿乌冷漠的问道。 “哦?什么?哦,那可不是我射的,我没那个本事,能把胖子射死。不过,你可以理解为,那是我的朋友。他为了救你,这下麻烦大了。” 那人一边射箭,一边回答。 阿乌冷眼旁观,这个人的箭术确实如他所说,虽然娴熟,可是与射死胖子的那惊天一箭相比,真的差远了。 两人马匹神速,与身后追兵渐渐拉开一定距离,到了一个转弯处,那人早已招呼阿乌一起跳下马背。 马儿继续向前奔,两人却顺着一道小巷子摸了进去。 巷子里早有人接应,一扇门打开,二人闪了进去。 阿乌心中疑惑,进屋之后,两人没有点灯火,他马上问道: “请问你是谁?为什么救我?” 那人转过头来,笑道: “我就是你一直在找的人。” 黑暗的微光中,他手中一只碧绿的小壶闪着荧光。 阿乌心中一震: “我一直在找的人?” 那人一声轻笑: “是啊,你费尽心机,把杨朱雀杀掉,不就是为了找我吗?” 阿乌不语,只是目不转睛的盯着那个人。 那人继续说: “我叫胡柚风,你不能知道我,可是我跟踪你已经很久了。我一直在坐山观虎斗,看你和杨朱雀竞争,我很佩服你的胆识和能力。 你既然已经跟马可联系上了,又把杨朱雀杀掉了,现在,赵胖子也可算是你杀掉的。一切障碍都清除了,我们可以交易了。时间紧迫。” 阿乌的心开始不受控制的咚咚跳: “你代表谁?” 拿鼻烟壶的男人矜持的一笑: “我代表我们王爷。” 阿乌不说话,只是用眼睛锐利的看着他。 胡柚风说: “我们王爷说了,由我来代表他全权谈判。你可以带我去见马可。至于报酬么,跟你上一笔一样,数目一样,方式一样。” 阿乌的心一阵刺痛。他冷冷的说: “证明你自己。” 胡柚风笑了: “证据当然有,我们王爷让我带了随身的印信。但是,我今天晚上是出来厮杀的,这重要的东西,在别处放着,我可没有随身携带。” 阿乌只冷冷的看着他。 胡柚风又笑了: “好吧,天一亮,我去把证据拿给你看,也把银票凭证一并拿来。” 胡柚风环顾了一下四周,说: “今天夜里,就现在这里凑合一下吧。这地方虽然寒碜,但是胜在安全可靠,没有人会想到这个地方的。你放心好了。” 话音未落,只听得窗户处“咯”的一声轻响。 …… 白驼城的冬季极寒,窗户一般是厚实密闭的,可是随着这声轻响,屋子的前窗被推开了,那窗栓已经被震断。 一阵冷风刮进屋子。 两个黑色人影随着冷风飘了进来。 其中一人随手关好了窗户。 而胡柚风在院子里守候的人竟然一声也没发出,想必都已经悄无声息的死了。 胡柚风脸色苍白,他的手忽的在桌上一按,桌底下嗖嗖射出两支黑箭。 进来的两人视而不见,身子轻飘飘的向前一步,那两支箭就落了空。 “你们是谁?”胡柚风喝问。 “我们是守夜人。” 其中一人木然说道,同时亮出手臂处刺着的一个图案。 按守夜人的规矩,他们在杀人之前,是要骄傲的亮明身份的。 他们不惧。 胡柚风看见图案,果真是守夜人,立刻大惊。 而阿乌惊讶更甚。他的心中泛起凉意,他终于见到守夜人了,见到他们……来杀自己了。 胡柚风忽然说: “我给你们出价两倍的钱!放过我们吧。” 守夜人说: “守夜人不贪钱财。” 胡柚风又说: “我是王爷的人。我们王爷权势很大。” 守夜人说: “守夜人不敬官府。” 胡柚风绝望的说: “那你们怎样才能放过我们?我们还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做!” 守夜人说: “我们不管。” 胡柚风说: “为什么要杀我们?是谁?” 守夜人说: “不因为谁,只因为你们该死。” 阿乌听着他们对话,不经意的一抬自己左臂——那里还有三支弩箭。 但是还未等阿乌抬起胳膊,一个守夜人冷冰冰的手就已经搭上了他的肩膀,顿时他的左肩一阵麻木,竟是再也抬不起来。 而此时胡柚风也出手了,只是他比阿乌更惨,身形一动,一柄匕首就到了他的脖子边上,相当于胡柚风自己把脖子送上了匕首,立刻鲜血飞崩,胡柚风就这样倒在地上,抽搐两下,很快的不动了。 两个守夜人非常从容冷淡的看着阿乌,其中一人拿出一根极细的铁丝。 阿乌知道他们要做什么。 只不过滑稽的是,在这生死关头上,阿乌看见那根铁丝,竟然不可控制的想起了小猪的铁丝,他的嘴角带上了一丝微笑。 看来,这回是再也见不到小猪了。 也再也不可能知道自己是谁了。 哦不,自己马上就可以去问“胖子哥”了,他一定就在前面不远的地方。 阿乌心里叹了一口气,忽然什么也不想了,他抬起手,慢慢擦了擦自己脸上早就想擦的污渍。 他的手上本来就沾满鲜血,这一擦,脸上污渍、血渍更多,而手上因为血渍抹掉,反倒干净起来。 “这是什么?” 一个守夜人忽然问道。 阿乌看见这两人正目不转睛的盯着自己的手——手上的那枚扳指。 一直从容镇定、杀人不眨眼的两个守夜人眼神波动起来。 甚至有点激动。 阿乌闭上嘴,不说话。 反正他也不知道。 两个守夜人对视一眼,互相点点头,同时后退,眨眼间从窗户里出去了。 再无声息。 阿乌这才知道又惊又怕,他马上站起来,查看四周,果然空无一人了。 阿乌马上开门,要离开这里。 一只脚踏出房门,他忽然想起一件事来,回到胡柚风身边检视一番。可是胡柚风却真的如他自己所说,只是为了厮杀出来的,身上一件可证明的东西也没有。 阿乌只好把那只翡翠鼻烟壶抄到手里。 …… 远处马蹄声响起。 白驼城里已经闹翻了天。 那27辆马车不知道是否已经全部捉拿到位。 阿乌却不能再纠缠这些,趁着黎明前最后的黑暗,他当机立断,立刻掏出钢爪,爬上附近的城墙——他从白驼城的第一天,就已经先看好了逃出城的路线,然后悄悄滑下城去。 …… () 第175章 城外的意外 城下悄无声息……黑压压的一队骑兵悄无声息的列队在那里。 城里的喧闹声传到城外时,军队怕白皑商团有失,早已列队起来,严阵以待,禁止一切人靠近白皑商团,也禁止一切白皑人走出营地。 城内发生的变故,很可能与近几日白皑人的商团有关,他们千里迢迢,防备的就是这个,所以早有成竹在胸,护卫周全。 即使听到白驼城内传来鸟枪的枪响,骑兵们也不惊慌。 再厉害的刺客,也不能和军队相比。 何况,这些骑兵,是按照弓箭手和鸟枪手混合的阵型装备的,是此时世上最先进的阵型,任是谁,单枪匹马也不能闯过去。 即使来一只小型军队,也不见得是他们的对手。 他们是金马军队的精英,受过专门训练,所以彪悍无惧。 …… 冬天的雪夜一望无际,即使没有星光,没有火把,可是微微的雪光,还是将白驼城下的一切动静,一览无余的呈现了出来。 更何况,东方的第一抹鱼肚白,已经冲破了黑云,洒出了微弱的晨辉。 骑兵将领手里拿着一支望远镜,正在盯着城墙上慢慢滑下的那个黑影。 所以,阿乌并不知道,当他从高高的城墙上专心致志寻找着落脚处、自认为像大鸟一样滑下时,他其实……是在进行一场“表演”。 城墙对面几里外的营地门外,几百名将兵正在聚精会神的看着他。 这支队伍,远远看见一个黑影从城墙方向出现,然后踏着白雪在路上狂奔。 但是整支队伍鸦雀无声,只是举起了弓箭和鸟枪,如静默的森林一般,齐刷刷的瞄准了阿乌。 只待一声令下。 而阿乌,奔跑了片刻才发现这一点。 糟糕,刚出虎口,又落狼窝。他忘了,最近城外驻扎有军队。 他马上顿住脚步,转身向骑兵所看守的白皑人大营的相反方向跑去。 他此时在射程之外,这些骑兵打不着他。 他还能延口残喘。 骑兵们从容地看着他掉头,整支队伍不为所动,继续严密的守住大营。 骑兵将领挥挥手,一队亲兵奔出。 将领吩咐副将几句,带着这一队亲兵,纵马向这边追来。 …… 忽听的白驼城方向一声巨响,原来是白驼城破天荒的提前开门了! 接着是暴雨般的马蹄声响,一队骑兵像杀红眼的群狼一样冲了出来。 正是昨夜追杀阿乌的那些人。 阿乌跑出去并没有很远,他回头探望城门处,心里马上凉了半截。被这一群饿狼抓住,他必死无疑——这些人认为他杀死了胖子,一定要拿住他报仇。 他们已经杀红眼了。 而自己还不知道怎样自辩,不,自己根本不知道从哪里说起! 胖子说自己是他的人,可是这些人为什么要拼命追杀自己? 想到这里,阿乌只有更加拼命的向雪地里奔逃,不到最后一刻,他还不打算放弃。 此时,他暴出最后的体能,在雪地里像只兔子似的时而飞奔、时而滑行,试图摆脱身后的视线。 他从昨天夜里已经两次超体力爆发了,体能已经快被压榨尽最后一滴了。 阿乌觉得自己可能不是死于被杀,而是会死于疲劳。 身后最靠近他的是那些大营里出来的骑兵,他们就像追赶兔子的猎狗,就在后面追着,却没有马上将阿乌射倒。 而在骑兵后面,是刚出城门的白驼城追兵,他们可不管阿乌的死活,一门心思要抓住阿乌,所以飞快的赶了上来。 骑兵见状,也加快了马速,始终赶在白驼城追兵的前面,向着阿乌冲了过来。 阿乌一跤摔倒,再也爬不起来,他仰面滚躺在雪地上,大口呼吸着新鲜的空气,心想:这一次,可真的、终于要死了。 那些头痛的事情,马上就不用再思考了。 阿乌用颤巍巍的手臂,把那把刀抱到自己的怀里,拉开刀鞘。 此时天已微明,阿乌抚摸着刀身,终于想起来,刀鞘上用银丝嵌着两个字是:“奔雷。” 这把刀,名叫“奔雷”。 阿乌忽然泪盈于睫。 他把刀柄蹭到自己脸上。 如果到了最后一刻,用这把刀死去,他很愿意。 …… 骑兵逼过来了。 眼见阿乌已经不能逃脱,骑兵马蹄声放缓。 他们有意识的守住四周,形成一个防卫圈,防备阿乌逃走。 骑兵身后的白驼城追兵也近了,他们的弓箭已经向阿乌这边射过来。 “杀了他!为老大报仇!” 更加密集的箭雨随着疯狂的喊声而来。 阿乌眉头一皱,即使到了必死的时刻,听了这喊声,他心中也十分不痛快,于是他用积攒了片刻的力气,翻身坐起,气运丹田,大声喊道: “不是我杀了胖子!是你们自己人背后射的箭!” 这声音压住了所有的弓箭声、马蹄声,震惊了所有的人。 阿乌其实很想再加上一句:“我也是自己人!”可是他不知道该怎样开口,说了恐怕也无人相信。 果不然,白驼城追兵那边听了阿乌的喊声,马上喊道: “休想狡辩!” 一边毫不停歇的冲过来。 而兵营骑兵这边,也被惊呆了。 尤其是一个瘦小的亲兵,阿乌一开口,他才听出来这是谁! 瘦亲兵马上打了一个隐晦的手势,向着阿乌冲过来。 阿乌看着这个率先向自己冲过来的骑兵,神色凛然地举起了手中的奔雷刀。 这个瘦亲兵神色焦急,喊道: “三只小猪救你来了!上马!劫持我!” 阿乌心里一愣,手脚却提前反应过来,就在马匹踏出雪雾旋风般奔到眼前的时候,准确的一把拉住马鞍子,翻身上了马背,大声喊道: “想杀我?找死!” 就在所有人错愕的眼神中,阿乌上了这匹马,开始向着雪原飞奔。 白驼城追兵已经距离阿乌十数丈距离,近在咫尺了,怎么能让他这样逃走?于是打马急追。 可是,那些兵营里出来的骑兵早已布好了防卫圈子,此时变故发生,他们立刻投入到追赶之中,有意无意间,插在了阿乌和追兵之间,两拨人马互相阻碍,反而大家的速度都慢了下来。 白驼城追兵一边焦躁地大骂,一边继续射箭,希望能将阿乌射下马来。 其中一人端起一枝长枪,舂实火药,瞄准阿乌发射。 “砰”的巨响之后,烟雾弥漫,阿乌肩头一片乌黑,却没有受伤。 那人骑术颇精,于飞驰的马上继续填充火药,发出第二枪。 阿乌想不到那人竟然还能在马上继续发射第二枪,仗着身上穿着三层软甲,把心一横,严严护住身前的瘦亲兵,一心飞奔逃命。 再一声巨响在阿乌后心炸响,阿乌后背剧痛,巨大的冲击力差点把他从马上摔下来,他紧紧咬住牙关,努力让自己不昏过去,毫不停顿的继续逃命。 …… “阿丁!怎么不用箭!”阿寅气急败坏。 “用鸟枪伤他,伤到就是死,谁也救不了!逃走了也没用,那人必死无疑!”阿丁脸色阴沉的回答。 骑兵们的出现,严重扰乱了他们的追击。虽然他们紧紧咬着前边那人跑了将近一天,但是最终他们在草原上转了一圈后,竟然诡异的让那人逃脱了。 但是,阿丁有信心,那人必死无疑。 因为,火枪之伤,无人能救。 白驼城上空集聚着更多的乌云,也许又一场暴风雪就要来了。 …… (第二卷完) () 第176章 后记 第二卷终于写完了,很高兴。 感谢各位书友不离不弃的支持,双手合十,诚心感谢!你们的支持,是我更新的动力。 感谢舒海飞每天的投票鼓励,感谢特别的四足兽和招财猫,感谢阿柳读书中…… 第三卷,我终于要修高架桥了——架空历史,总得有高架桥。写第二卷的过程中,我心里总是有个执念,对那一段特定历史时期的痴迷,所以下笔时总想在那一段历史里游荡,总想当年历史是否如此?是否是这种程度?是否出现了这种东西?——后来想到,自己定位就是架空,何必执着于历史真迹?何必念念不忘?大黄都被改称为“熟青”了,何况其他? 于是,第三卷我要做个修桥的。 做一个在桥上讲故事的人。 () 第177章 一半是湖水,一半是火焰 在最后的刹那,阿乌感慨万分。 他做梦也没有想到,会在这个时候,以这种方式,与小猪砰的一声重逢。 他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一夜之间,三次必死,却又每次在死前的刹那被改变。 他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刚刚要知道点什么,形势却又被血迹和悲恸一刀砍断,戛然而止。 带着这些做梦也想不到的事情,阿乌放下心来,终于坠入昏迷,做梦去了。 那个瘦瘦的亲兵,自然就是小猪。 阿乌在瞥见那个骑兵将领是小德后,心中也就恍然大悟了。小德是草原福林汗家的人,小猪出现在他的军营里,一切就可以理解了。 有小猪在,他就放心了,后面的麻烦事,自然有小猪去应付,他相信小猪能把他带出追捕圈。 他就是如此相信小猪。 至于小猪用什么办法,他就不管了。 …… 再一次醒过来,源自背部的剧痛。 接着是耳中哗哗的水声。 阿乌脑海中首先恢复的意识,是觉得奇怪:在这极寒的寒冬,怎么会有不结冰的流水?自己赤裸着后背,竟然一点也不冷? 然后才想起来,自己被小猪救了,在草原上躲避众多饿狼般追兵的追击之时。 小猪果然不负自己的信任,他逃出来了。 就在此时背上又一下剧痛,阿乌马上意识到自己是在趴着,小猪正在给自己清洗伤口。 阿乌睁开眼,目光所及,先看见一堆烂布条:正是自己身上的三层软甲,原来已经成了这种破烂模样,怪不得自己后背如此的痛,就是不知伤口情况如何。 目光稍稍放远,阿乌忽然吓了一跳,他看见了远处一片难以言喻的巨大火坑! 火坑无边无际,里面根本没有火苗,只是明亮不一的犹如实质的火焰,整个“火坑”已经被燃烧成透明,“火坑”从上到下都在燃烧,根本看不清那里面是什么在燃烧。 情形之恐怖,就像亲眼看见地狱。 阿乌张大了嘴巴,久久的合不拢。 唯一可安慰的,就是大火坑与自己之间,隔着一片大湖,湖上有轻微的水汽蒸腾,水汽还未来得及弥漫,就被不知何处而来的风一吹而散。 此时阿乌才看见四周高愈百丈、陡峭如镜的崖壁!敢情这个大火坑和大湖,是位于一个极深的天坑里的!也不知小猪如何带自己过来的。 不不,唯一可安慰的,不是火坑边的湖水,而是小猪正在自己身边。 有他在,就不会有什么大事。 …… 小猪却全然不知阿乌的心思。 他正跪在地上,艰难地清洗阿乌伤口中的铁砂子。 阿乌后背上血肉模糊一片,一个血洞之中,嵌着无数细小的铁砂子。 小猪初次看着这惨烈的伤口时,就已经呆住了。 这是最难处理的枪伤。 草原上最有经验的郎中,也会束手无策。 在这个时代,火枪的伤口,基本上等于不治。 因为火枪的创面太大,铁砂子嵌在其中,伤口难以清理,而且血肉的腐败无法遏制,根本无法愈合。 即使包扎起来,也阻止不了伤口的持续恶化。 小猪见过不少受枪伤的士兵,大多在熬过数日之后,自生自灭。 阿乌的伤,大约,也是如此。即使他能够醒过来,也只不过拖日子罢了。 阿乌要死了。 这将成为事实。 小猪感觉到真心地恐惧。 他根本不怕死,可是看着阿乌的伤口时,他忍不住了。 刚刚见到阿乌时的喜悦有多深,这时的恐惧就有多深。 自己能做什么? 他咬咬牙。 哼,老莫达能做什么,自己就能做什么。 等他走出这里,就去杀白骆驼救阿乌。 小猪冷静下来,狠了狠心,马上给阿乌清理伤口,先用湖水、再用烈酒冲洗阿乌伤口,洗不净,也一遍遍洗,他不能让阿乌死。 在这空旷无人的大湖和大火坑边,小猪在恶狠狠中忽然难以遏制的感到悲伤和凄凉。 他的悲伤,就像这深藏地下的大湖和火坑,深深荡漾,无声燃烧。 他悲伤地给阿乌上好伤药,悲伤地包扎起来。 …… 就在他心神动摇的时候,忽然有什么东西悄无声息的、轻轻地抓住了他的脚。 小猪心里一惊,飞快的拿起手边的匕首,毫不犹豫的剁下去。 “喂!我……”一个虚弱的声音响起来。 匕首“噗”的一声强行改插在阿乌手边。 “你鬼鬼祟祟吓死个人!”小猪怒吼。 “我……不知道你正在……害怕……” 小猪心力交瘁的一跤跪倒在地上,再也起不了身,他就地趴下,侧转头,与阿乌趴在地上面对面互相看着。 “你……”两人一齐开口。 “你先,你伤号。”小猪说。 阿乌也不客气,马上问:“这是什么地方?” 小猪说:“这里就是传说中的地狱之眼。” 阿乌:“你怎么又出来了?离家出走?” 小猪脱口说道:“比这个更惨,我逃婚。” 阿乌目瞪口呆:“为……为什么?那姑娘不好看?” 小猪眨了眨眼,后悔自己一时嘴快,他哼道:“先不说这个,你呢?” 阿乌一愣,他心里忽地想起一件事,那个胖子与自己见面时的每一句话,都不可磨灭的在心里流过,胖子临死前曾经说过“那个假的流金王子找你做什么”。 假的流金王子。 不知为何,他相信胖子的话。 阿乌激动的心犹如被兜头一盆冷水,顿时凉了半截。 他平息下来,眼睛直接看着小猪的眼: “逃婚?为什么?” 小猪的眼睛里闪过慌乱:“……” 小猪的慌乱落在阿乌眼中,他心里有些痛,忍不住直奔中心问道: “你不是流金世子,对么?” 小猪正在为心中所想之事慌乱,完全没料到阿乌会说出这样一句话,马上张口结舌:“我……” 他的脸腾的红了,就像被人抓住手腕的小偷。 小猪的脸很快又转为苍白,他说: “你很在意我不是流金世子?” 阿乌低声怒吼道: “呸!你是世子还是要饭的我都不管!我生气……你至今还想蒙骗我!” 阿乌的眼有些发红,他在这个世上,只信任达达和小猪,可是,小猪居然是在骗他,一想起这点,阿乌的心头就止不住的一阵阵发痛。 小猪的脸又涨红,他同样瞪着阿乌: “我从未亲口说过我是世子!而且,你不也是一直在欺骗我?你也根本不是马小车!” 阿乌一听,更加气急: “我什么时候说过我是马小车?我,我是不得已,我忘记了!我,我也不知道我是谁!” 说到这里,气愤的阿乌忽然觉得无限委屈,鼻子一算,差点冒出泪花。 小猪像头牛似的顶着阿乌: “我也有不得已的苦衷!当初在草原上我就说过,因为某些特殊的原因,我可能被迫有所保留,问你能否接受?你当时说接受!我说让你记住那夜你说过的话,你当时说自然!可是,你现在就忘了自己说过什么了!” 阿乌蓦的哑然,是的,当初他劫持小猪当人质时,为了问小猪问题,确实这样说过。当时小猪还让他发誓来着,自己发的誓言就是,如果有泄露,就让自己永远找不到自己。 难道,小猪那时候就预先想到了今天的情形? () 第178章 你不是马小车 小猪继续骂道: “我蒙骗你?图什么呀?西北布防?西北布防图就在我脑子里,根本用不着你。联系白皑人?我在白皑人的营帐里已经呆了半个多月,要找他们也不用通过你。你当宝贝的东西我一眼都不屑的瞧!” 回想当初草原上一路同行的种种,阿乌心中翻滚,小猪确实不是成心要到他身边骗他的,也确实没什么要图自己的。 可是他仍然小声说:“你图跟着我到草原上历险呗。在家里哪有这样惊心动魄得好玩儿。” 小猪道:“我呸!小命儿都差点丢了,还玩儿。” 阿乌说:“那不是有我救了你么?你这不是活得好好的么?再说,你本来就是要逃出十六寺……出去玩儿的。你敢说我劫持你时你没有主动配合我?” 小猪马上说:“被你劫持也叫玩儿?” 阿乌理屈,但是仍然死不认错地说: “我巴不得你不是什么王子、世子!可是,你不该一直骗我。” 小猪拿出一块小小的金牌,啪的一声扔到阿乌眼前。 “看清楚了!我虽然不是什么世子,但是我的确是济尔根家的人!也不算骗你。” 阿乌侧脸去看,只见那一块精美的小金牌已经磨得十分温润,显是长期佩戴。金牌上刻着雄鹰的图腾,那是草原上济尔根家族的家徽,有金马和青鸢两种文字,青鸢文字刻的是一个“珠”字。 回想小猪在十六寺的特殊地位、小猪身上数不清的宝贝以及东风等人对小猪的忌惮,阿乌早已信了,而且小猪确实说过,他的家庭爱恨情仇很复杂,也许他真的有难言之隐。 阿乌嘿嘿地笑了: “嘿嘿,你果然叫小猪。” 小猪鄙夷道:“我不是流金世子,让你失望了吧。” 阿乌咧开嘴笑道:“我高兴还来不及。” 确定了小猪没有骗自己,阿乌心情十分舒畅,甚至连背上的伤口都显得不那么痛了。 小猪不是那劳什子世子,阿乌是真心高兴。 但是小猪仍然不高兴,阿乌就故意岔开话题: “喂,你刚才说什么?说我也不是马小车?我什么时候说过我是马小车的?但是你怎么就确定我不是马小车的?” 阿乌自己也好奇。 果然小猪被这个问题吸引过来,他冷冷地哼道: “我请大法师派人到昊京帮我调查过了,东宫确实有个旧人马小车。” 阿乌:“真有?” 小猪冷笑道:“但是,他现年40岁,肯定不会是你。” 阿乌一惊:“什么?”什么,那么老? 小猪凝视着阿乌的眼睛: “你是真的不知道呢,还是假装的?” 阿乌叹气道:“我假装?这件事有那么好玩要假装吗?” 小猪哼道: “要不是我曾经一路与你同行,我才不相信。” 阿乌说: “继续说说……我呗?” 小猪道: “并且,关于马小车的一应档案,已经归于密档,一般人是查不出来的。他们只能知道东宫原来确实有个叫马小车的旧人,但是具体情况就不知道了。而东宫旧人因为前太子谋反,一应知情人士早已死的死、散的散,根本找不到了。” 见阿乌专注地在听,小猪继续说: “所以,你的身份是精心编造的。” 阿乌说了声:“哦。怪不得,我对这个名字一点亲切感也没有。” 小猪说:“呵呵,你倒无所谓得很。” 阿乌无奈的说:“你要我怎样?再复杂的往事,反正我已经忘了。” 小猪说:“有人替你编造了假身份,并把你弄进了军部,当了武库司第二库库头。若非如此,你根本拿不到军部的图纸。那人简直神通广大。” 小猪继续说: “拿到图纸后,你居然会不慎入狱,而且稀奇的是,图纸居然安然无恙,不知你藏在什么保密的地方,或者有什么人接应? 后来你居然越狱成功——要知道军部大狱,岂是那么好越的?没有内应,一般人做不到。你一个人,更加做不到。 所以,你绝对不是一个人在行动。你背后,有大人物。 能做到以上几步的人,必须手眼通天,势力渗透到各个角落。 你一个人?嘿,根本没可能做到。你不要高看自己。” 阿乌哑然,做一个逃跑的谍子也算高看自己?不过……也是,小猪所说的那一切,假如真的是自己做的,那么一定会名动江湖的。 他迷惑地说:“你……到底什么意思?” 小猪说:“我来给你做靠谱的分析。” 他拿着石子,在地上分别写道: 阿乌。 叛国者。 白皑国。 七剑。 驼帮。 朱雀。 黑衣人。 落阳部。 小猪把“七剑”、“驼帮”、“朱雀”、“黑衣人”上,全部画出一条箭头,指向阿乌,表示他们都要杀阿乌。 又把“七剑”、“驼帮”、“朱雀”、“黑衣人”、“落阳部”划到一个圈里,表示它们彼此有勾结。 小猪在“落阳部”上也画了一个箭头,连到“白皑国”上。 然后,在阿乌与白皑国之间,划上一条线,表示它们有联系。 小猪说:“你看出来了吗?” 阿乌:“看出什么来了?” 小猪说:“你看,所有的这些人物,都有连线的连接:或者同盟,或者仇杀。唯独有一个,是什么也没有连接的。那就是:叛国者。” 阿乌重复道:“叛国者?” 小猪迟疑了一下,他想了想,才下定决心说: “有一句话我对你说。但是,知道这句话并不是好事,你会压力巨大。因此,你自己选择:你想不想听?” 阿乌奇道:“既然你知道,那我就想听。” 小猪说: “自己的选择,后果自负。我只因为你也算当事人,必须知道这句话以后,才能做下一步的事情,所以我才说一句。整个青鸢,知道此事者,不超过十人。我说过后,你马上忘掉,权当没听见过。切记!” 阿乌愈加好奇,小猪这样说,谁还会不想听?于是马上点头。 小猪这才严肃地说: “有绝密消息,目前青鸢有高层要卖国,在即将的划界中暗通白皑人。” 阿乌惊呆。 小猪马上说:“你什么也没听到。” 阿乌说:“为什么要算绝密?这应该大张旗鼓地捉拿才对。” 小猪说:“关键是青鸢国还不知道这人是谁。如果大张旗鼓的话,那人不再露面,反而是更深的隐患。一定要悄悄地把这人挖出来才能永绝后患。” 阿乌说:“既然不知是谁,那又是怎样知道这个消息的呢?” 小猪说:“有一个密探,以自己的性命换来的。但是他只来得及送出这个消息,就被发现了,死了。” 阿乌说:“那人真了不起。” 小猪说:“所以,此事无法声张。而你,是我信任的此事的当事人,所以我告诉你——为了发现更多真相。” 阿乌点头: “你是说,那个未被发现的高层,就是叛国者?” 小猪指着地上那个孤零零、高高在上的“叛国者”,说: “是的。然而高层人物自然不能亲自出马联络叛国之事,总要有人担任中间人和联络员。” 说到这里,小猪看了看地上“阿乌”和“白皑国”之间那条连线。 小猪说: “这个联络员,必须同时是白皑人信的过的人,否则,如果青鸢给白皑人设陷阱,他们也受不了。” 阿乌的眼神已经渐渐露出明了以及不可思议的神情。 小猪说: “从你的经历来看,你是白皑公主的朋友,你具备这个条件。” 阿乌心中叹道,是的,以前只是猜测,现在也有了那个蛋作证明,白皑人都承认的一只蛋。 阿乌镇定的说: “所以,我就是那个联络员?” 小猪说:“看来如此。而且你不是一个人在行动。因为在青鸢这样一个安防严密的国家,你那些事迹,不是一个人能办的到的。你背后,有大人物。” 说着,他也看着“阿乌”与“叛国者”之间的那条线。 小猪说: “我猜测的画面是这样的:那高层派你去偷图,你得手了,但被抓。后越狱成功,在被追捕的局面下,你仍然到了西北。但是,你的内心是不愿意做谍子的——这点毋庸置疑,于是在失忆后,你就回归本心,不再为他效力了。” 阿乌低声说: “所以,你猜测派我做谍子的人,就是高层叛国者?” 小猪说: “很清楚,谁来找你这个失联的人,谁就是你的上家。你的上家,就是指使你做谍子的人。他要出卖情报,而你,就是那个被高层派出来联络的中间人。你是一个过河卒子,否则,一切无法解释。” () 第179章 是他 阿乌沉默不语。 小猪说: “咦,你居然不是很吃惊的样子?” 阿乌继续沉默,同时吃力地从腰间扯出一根腰链子。 腰链子上挂着两个小物件和一个小口袋。 阿乌示意小猪来打开小袋子: “打开看看吧,我也没来得及看过呢。至于我是谁,这里面的东西会说明。” 这是胖子临死前给他的,说是证据。他一路奔逃,真的还没有来得及打开细看。 轮到小猪震惊,他马上依言把袋子里的东西全部倒了出来。 里面只有两只小小的物件。 一只是一块黑魆魆的小牌子,另一只,却是一只黑魆魆的小虾米,而且还是扭曲着身子的。 阿乌一下子呆呆地看着那只小虾米。 虽然他今天也是头一次仔细观看这两样东西,但是一看之下,熟悉感立刻扑面而来。 阿乌的目光死死的盯着那只小虾米,虾米身子扭曲,触须上扬,似乎在奋力进行一场决斗。 他心中大震。 他颤抖着手,把自己腰间那只奋力扭曲的小鱼拉出来,缓缓将鱼和虾合在一起。 鱼虾抱成一团,再无缝隙,似在搏斗,身体神态,栩栩如生。 “鱼虾之战”!这叫做鱼虾之战! 阿乌脑海里轰的一声,似乎打开了什么重物,无数嘈杂的声音一齐响起,“一定要杀死他!一定要杀死他!”一句话响彻他的心底。 阿乌脸色苍白,后脑勺剧痛。 这是他的,这一定是他的,不用说这只小虾与小鱼能够完美地贴合在了一起,只凭他看了一眼,鱼和虾就生出了无数熟悉的气息,他就知道,这是他的。 而且,一看见这两条扭在一起的鱼虾,阿乌心里自然地浮出了一句话:鱼虾之战。 可是这鱼虾之战是什么意思?他的头又一阵剧痛。 这的确是他的身份认证,没有错了。 无论他阿乌怎样善于伪装,这块身份铭牌做不了假。而且他一直隐秘地藏着这条小鱼,肯定因为这条小鱼事关身份,十分重要。 即使他死了,失忆了,这块铭牌都会证明他是谁。 而另一块是小牌子,与小虾米材质相同,只不过上面刻着一个小字:“赵”。 胖子说,这是他的。 不知为什么,阿乌看着这个“赵”字,心里忽然涌上无尽的悲伤。 小猪看着神情悲恸的阿乌,轻轻问: “怎么回事?” 阿乌深吸一口气,平复了一下心情说: “我知道我是谁的人了,只是我不知道他是谁。” 阿乌对于昨夜的事情,心神十分激荡,只是苦于无人诉说。小猪和达达本来就是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相信的两个人,达达还小,不能对他说,此时小猪发问,他就一五一十的详细讲了一遍自己在白驼城的事情。 …… “啊,那个胖子,是不是又胖又高大?是不是脸很善变?是不是笑起来如沐春风?是不是武功高强?”小猪问。 “是的,虽然胖,但是胖得轩昂,让人情不自禁心生好感。武功……是的,很高强,他的刀法出神入化,我几乎没有招架之力。” 阿乌回忆道。他忽然想到,这胖子身手如此之高,还对自己怒气冲冲,可为什么没有一出手就伤了自己?反而,虽然他怒气勃发,但是自始至终,自己一点小伤也没有? 除非,他压根儿没想着要伤自己。 难道,自己真的是他的人? 呵呵,这个,不用再怀疑了吧? 难怪,自己一看见胖子时,就心生好感。 但是,等等!那又是一种极其复杂的感情,有亲近,可是又有愤怒、悲伤等等奇怪的情绪。 而听小猪的意思,这个人很著名? “他手下有很多高手,我曾经推断,我觉得……他就是那个神秘的组织——守夜人的头领,因为,守夜人的老祖宗正好到白驼城了,而白驼城里突然冒出那么多高手效忠于他。” 阿乌迟疑着说出自己的想法。他情愿那胖子就是守夜人的老祖宗。 “不,肯定不是守夜人。”小猪明确的说。 “为什么如此肯定?怎么,你……知道他?”阿乌心里又泛起不好的预感。 “是的,这是一个太著名的胖子。他竟然已经死了。”小猪惊叹道。 甚至小猪马上回头四顾: “你确定他死了?他这个人,曾经死过很多次,甚至有一次都已经下葬了,可是每一次都证明,他只是利用了死亡,并神奇的打败了他的敌人。你确定这次真的死了?” 阿乌说: “他……死在我怀里。我觉得,他当时已经意识到自己要死了……而且,那支致命的毒箭,是从他背后射来的。” 小猪点头: “嗯,这就有可能了。他这样的人,不会死于敌人,可是背后的箭,就很难说了。” 阿乌不安的看着小猪,等他继续讲下去。 小猪说道: “祖爷爷说过,这个人是个传奇,不能以常人标准去衡量他。 他出身卑贱,原本是一个任人欺负的小奴隶,有一次犯了死罪,将要行刑的时候,被圣皇遇见,是圣皇见他天生神勇,用十颗东珠将他从原来的主子那里换来,带在了身边。 这个小奴隶天生神勇,天赋很好,后来不知从哪里学了一身武艺,尤其刀法凌厉,早年充当圣皇侍卫时,在江湖中闯下了响亮的名头。 后来,圣皇需要有人替他做一些不上台面的事情,别人都爱惜羽毛,不愿做这些事情,是他挺身而出,不畏污名,组建了圣皇的贴身事务处理机构——尚虞处。” “尚虞处?”阿乌的头一痛,他依稀看见了一棵高大的老槐树,老槐树下是一方青瓦小院。 “那么,他是谁?”阿乌忐忑地问。 “他就是圣皇尚虞处第8处的赵堂官。也就是说,他是圣皇的密探头子,专门从事刺探、暗杀等阴暗处的事宜。” 阿乌问道:“为什么叫第8处?那前面的第一至第七处都是什么?” 小猪摇头:“我也不知,这一直是个迷,尚虞处是秘密机构,里面有哪些机构、哪些人,大约只有圣皇本人才知道。” 阿乌皱眉,陷入恍惚和苦苦追忆中:“尚虞处?哦,我……我……我不喜欢这地方。我不可能是这里的人。” 小猪怜悯地看着阿乌:“你是赵胖子的人,可不一定就是尚虞处的人。” 阿乌明白了小猪的意思,他是说,自己有可能只是赵胖子私下的人。 因为自己的铭牌,与赵胖子的官方铭牌,完全不一样,也不是一个路子。而且,胖子所有的手下,都不认识自己,甚至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存在,这就是明证。 小猪小心地说: “嗯,你是不太像那个地方的人。 大多数人不喜欢那地方。不过,对于一个国家,总得有人替当权者做这些事情。你不要怀疑,任何国家都有这样的机构。 也就是说,相当于赵胖子在替圣皇监视着百官,每个人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有什么把柄在赵胖子手里,也不知道他跟圣皇都报告了些什么,所以,几乎所有人都害怕他。 而且,赵胖子本身就是武道高人,手下又有一批密探,分布在全国各地,所以势力惊人。 做这样的事情的人,由于位高权重,一定得是圣皇信得过的人。赵胖子就是这样的人,他自幼追随圣皇,是圣皇心腹中的心腹。不过……” 小猪说到这里,迟疑了。 阿乌奇怪道:“不过什么?” 小猪斟酌着说:“不过,如果这样的人背叛国家的话,那也是极其可怕的事情,因为他几乎知道所有的国家秘密。” 阿乌惊疑地看着小猪: “你不是说,他自幼跟随圣皇,十分忠于圣皇吗?” 小猪摇头: “我是如此说。可是,忠于圣皇,与忠于国家,是两回事。” 阿乌点头。可是忍不住又说: “你是说,你是说胖子就是……那个……叛国者?” 小猪点头: “只是推断。我这么推断,原因只有一个: 就是因为你。 各个渠道反馈回来的信息以及证据,都指向你是……一个谍子,而他明确说你是他的人,现在事实也证明你是他的人。 而他正好是一个位高权重之人,符合高层的身份。 而且,这是唯一一个明确跳出来说,你是他的人的人。 也就是说,他就是你的幕后之人! 你只是一只风筝,他,才是那个拽着线的人。” 阿乌惊疑地说: “可是,你不是说他已经位高权重了吗?他没有动机这样做。” 小猪轻轻说: “你不知道圣皇岁数已经大了吗?你没听说圣皇的30个儿子正在暗中争夺椅子吗?像胖子这样的人,只能是一朝天子一朝臣,不会有新皇继续用他的,圣皇驾鹤西游之际,就是他完结之时。他此时不安排后路,更待何时?” () 第180章 地狱照我心 阿乌陷入沉默。 面对事实以及无懈可击的推理,他几乎无话可说。 他的心底一直不相信自己会是一个谍子,无论是草原上的奔逃,还是在白驼城的隐居,他一直说需要铁的证据,他也一直在寻找自己的幕后之人。 于是铁的证据就一样一样地浮出了水面,先是车马行、熟青马家以及朱雀皇孙众口一词的指证,接着是搜捕营白纸黑字的搜捕令,然后,是当朝最有动机的大特务头子拿出身份铭牌,证明自己就是他派出的谍子。 而且,他指责自己拿了巨款却不办事。 铁证啊,真的是铁证如山啊。 阿乌的心,被这座大山压得喘不过气来。 事情已经明了,阿乌不知自己该怎样面对小猪。 他是信任小猪,可是自己是个确信无疑的谍子,而小猪是这块土地的主人……阿乌沉默,他在想,这一次又该怎样离开小猪呢? 大火坑的火光熊熊,像地狱之火一样炼制着阿乌的心。 火光也照在小猪脸上。 小猪早有成竹在胸,看着阿乌闭嘴不言的神态,决定单刀直入。 他从怀里掏出一样东西,正是阿乌曾经留给他的那本《论语》。小猪翻到最后一页,他把那张西北布防图摊在地上。 阿乌觉得格外刺眼,刺得他几乎不能睁开眼睛。那是他偷的图,那是他的耻辱。 “这张图,是假的。”小猪直接说:“我和达达当乞丐时,我就发现了。” “……”阿乌好像听见小猪说了一句什么,但是说的是什么? “这张图,根本不是真正军部的图。”小猪再次说。 阿乌耳朵嗡嗡响。他的头,再次剧痛起来。 他两眼一花,看见满天金星。 就好像,他正背负着沉重的磨盘,在爬一座看不见顶的梯子,这时忽然有人把他脚下的梯子抽走一样。 …… 阿乌一直憋了一口气,要铁证如山才肯服气。 于是现实就给了他一座座如山的铁证。 这个铁证,差点把他的脊梁压断。 现在,忽然有人说,这里面有个铁证是假的。那么—— 冷静,保持冷静。阿乌对着自己默念。 即使有个铁证是假的,那也只有一半的可能说明自己不是谍子。 还有一半的可能,说明自己是个失败的谍子,偷了一幅假图。 远处大火坑里的火光映照着小猪,小猪直接问道: “你为什么不欢呼? 你也不确定你是不是谍子,对吗?” 阿乌不说话。 “这是你内心的直接反映。在你不确定的时候,你选择听从你的内心,对吗?” 小猪凝视着阿乌的眼睛: “你的内心是什么?” 小猪缓缓地自己回答道: “我来告诉你。你的内心就是: 当一支金蛋可能落入心怀叵测的人手里、而给国家带来损失时,你选择站出来阻止这件事; 当一个草原世子要被敌方劫持过去做砝码时,你选择救他。 你的选择逻辑很简单,那就是:当你的国家可能被要挟时,你会马上阻止。 哪怕,要为此搭上性命。 哪怕,要为此丧失得之不易的自由和财富。 在做这个选择时,你毫不犹豫,义无反顾。这就是你最心底的,没有任何利益诉求的,赤裸裸的内心。” 这说的是上次在草原上,阿乌从东风手里救回了小猪。这对于小猪来说,是刻骨铭心的大事,他早已想过千百遍,所以心内熟极如流。 阿乌却羞愧的低下头:不,他当时还不是毫不犹豫的,他犹豫了两个呼吸。他想过后果,失去宝贵自由的后果。 “你也想过,是吗?”小猪一笑,“你想过了,可是仍然坚持内心的选择,对吗?甚至,你一定还想过,你救了我,我还是要抓你,对吗?” 小猪点点头,说:“你猜的没错,我当时确实是想抓你的。我当时这样想并没有什么奇怪的,因为我把你看做一个谍子。可是。” 小猪加重了语气,再次凝视阿乌的眼睛: “可是,一个谍子,会做那样的选择吗?” “一个谍子最赤裸裸的内心,会把维护这个国家的利益,放在比自己的生命还高、比自由还高的位置吗?” “一个谍子下意识的选择,会是这样吗?” “你相信吗?我苦苦思考了几天几夜,我选择——不相信。” 小猪连珠炮地说,阿乌张大了嘴巴听。 小猪清晰地说:“我不相信你是一个谍子,即使你忘记了自己是谁,即使你不能证明你不是,但是我相信你不是。” 大火坑的热气不断的溢出圆圈,无形的热量使得小猪的头发无风自动,在火光的映衬下像一尊神坻。 阿乌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他自己已经从里到外、完完全全相信自己是一个谍子了,小猪忽然千里迢迢、穿越沙漠奔过来,出现在自己面前,还大声告诉自己:他不相信! 阿乌眼眶忽然发热。 他早已听爷们说过小猪不相信的事,此时亲耳听来,依然感动。 他终于沙哑着声音说:“不,不关你事,我救你也只是救你,你不要放在心上,也不要因此就认为我不是谍子。我是不是谍子,我自己清楚。有些事情,外人不明白。” 阿乌努力控制着声音:“那张图是假的,并不能说明什么。或者我是一个愚蠢的谍子,偷到了一幅假图还不自知。 你这样冲动,不好,你是济尔根家的人,对你的身份而言,你应该以国家利益为重……” 小猪一龇牙: “嘿嘿,你还记得我的身份,你还知道我身份的敏感,作为一个谍子,你怎能不知道? 不错,我的身份不知多少人暗中窥视,就连东风这样隐藏多年的谍子,也忍不住因为有活捉我的机会,而不惜提前暴露身份。 可是,你这个正经的、自己都深信不疑的谍子,为什么在这一点上,恰恰要把我放了呢?” 阿乌一怔,答不上来。 小猪站起来,背着手,昂起头: “让我为你细细分解。” 小猪在旁边慢慢踱步,火光将他的身影拉的很高,即使他比较瘦小,也毫不影响他的挥斥方遒。 “为什么在你已经完全得到自由的时候,你还放弃了可贵的自由,转而冲回来救我?不要说什么屁的兄弟情义,当时你并没有这种东西。我能感觉得到,只是因为东风说要拿我要挟青鸢,你才冒死来救我。 你救我,就是为了国家不被东风要挟。” 小猪用一块破手帕指着阿乌,继续说: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你救我只是一时冲动,或者也想奇货可居,拿我来卖国。两个谍子争夺炙手可热的人质,这也有可能。 那么,为什么在我们逃走之后,你又独自离开我和达达了呢?而且,还是深思熟虑一晚上之后做出的决定? 这是一个谍子的逻辑吗?” 小猪的质问掷地有声。 阿乌脑中往事纷沓而至,回忆起那作出决定的不眠之夜,那天之后自己就独自到了白驼城,几个月过去,他已经恍如隔世。他没有想到小猪仍然念念不忘这些细微之处,并做出了相反的推论! 不得不说,小猪分析得很有逻辑。 只是,这是他阿乌的心。 这只是他的心! () 第181章 终结与新的开始 小猪接着举起了手里那本《论语》: “最要命的是,你把这什么图,给了我。你已经拿着这张要命的图,穿越了大半个青鸢,来到西北了,只要再向前走一段距离,就能到边境了,就能完成你作为一个谍子的使命了。为什么事到临头,你又放弃了呢? 你应该很清楚,以我的身份,交给我,就相当于交给官府。 所以,你是特意的,这就是你深思熟虑以后做出的决定。” 小猪说:“深思熟虑之后,仍然选择把这幅布防图交给我,这就意味着,你已经清楚地放弃了谍子的行为了。这与你失不失忆毫无关系。 不管你曾经是不是谍子,不管你承不承认你不是谍子,你的这个行为就意味着,至少在本质上,你作为一个谍子已经终结。” 小猪转身面向大火坑,张开双臂,大声宣誓道:“已经终结了!” 随着小猪的吼声,大火坑里的烈焰腾的升空,将风中经过的一股微尘燃为灰烬,仿佛有鬼神在呼应。 火光映照着阿乌的眼睛,仿佛那里面也有火焰升腾。 而小猪眼睛里的火,更加鬼影幢幢。 阿乌的心,在剧烈跳动。是啊,随着胖子的死去,再无人知道他到底是谁——包括他自己,他实际上已经自由了。 噩梦已经终结。 他的手心里全是汗水。 忽然,一句话在他心底响起:“一定要杀死他!” 阿乌心里立刻涌起难言的仇恨。 不,他的事,还没完。 这件事,不关他人,只关乎他的心。 他一下子想起胖子临死最后一句话,他说的是:“继续……找到他……报……仇……” 还有,胖子最后那欣慰的目光。 为什么是欣慰?为什么? 阿乌的头又剧痛起来。 不管胖子是不是一个叛国者,至少,从私人感情上,胖子是与他关系密切的人。 甚至可以说,胖子是一个……宠溺他的人。因宠溺,反而更加生气——由于对某些事情的分歧。 胖子知道他是谁,他只是没有来得及说。可是,他给阿乌留下了线索。 阿乌攥紧了那只“鱼虾之战”,眼眶发热。 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的心底下,对胖子是一种怎样复杂的感情。 胖子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一定是极其重要的。 虽然,他想不起来了,但是,他还要一步一步去探索。 找到“他”,杀死“他”。 也找到自己究竟是谁、胖子是否是那样一个胖子。 阿乌的手触到了一个冰凉的东西,他马上知道那是什么,他的心也跟着变凉,冷静下来了。 他摸出一只碧绿的鼻烟壶。 并不是无人知道他是谁了,鼻烟壶背后的人,就知道。 而且,如果胖子有同伙,他们也知道。 阿乌把鼻烟壶推给小猪看。 小猪惊讶道:“你从哪里弄的这东西?这得是大富大贵的人家才能有的。” 阿乌把鼻烟壶的来历讲给小猪听。 小猪疑惑道: “听起来,像是你的……客户?难道,你真的以此赚钱?” 小猪挠挠头: “要不是我坚信你不是这样的,我几乎都要肯定,他就是你的客户了。” 阿乌说:“既然如此,这个鼻烟壶我就留着,他们也许知道我是谁。” 小猪忽然说: “我不建议你这样做。你的直接上家——赵胖子,已经死了,世界上再无人知道你是谁了,你此时最好的选择,应该是携带巨款,远走高飞。你应该趁机切断一切以往的联系,应该没人能找到你。” 阿乌说: “小猪,你自相矛盾。你一面说我是谍子,一面又绝不相信我是谍子。一面认为人应该尽自己的责任,一面又觉得我应该远遁。” 小猪坦然说道: “是,我是自相矛盾。反正我亲眼见到的阿乌,不是一个谍子,在你最无防备的时候,我看到了你的心,我相信这个就可以了。 至于你,选择消失真的是最合适的,你若不消失,圣皇饶不了你,朝廷饶不了你,尚虞处第8处的高手探子们饶不了你,你将陷入终生的麻烦。 理论上就是这样。” 阿乌笑笑,把奔雷刀推给小猪看: “看看这把刀,有没有名气?你知不知道?” 按说,一把不差于战狼的刀,应该也是一把名刀。小猪见多识广,没见过也应该听说过。 可是小猪摇头: “奔雷?好刀!好气势!我怎么没听说过呢?祖爷爷曾经给我讲过天下的著名兵器,怎么没有它?不过,我可以让人给你找这把刀的信息。” 阿乌情绪低落地说:“我与这把刀,肯定有极深的渊源。我甚至……睡觉都想抱着它。” 小猪心里忽然一阵酸楚。 阿乌说:“为了这把刀,我还要去杀一个人。我的心底一直有个声音:找到他,杀了他!所以,我还不能消失。” 小猪说:“你知道他是谁?” 阿乌:“不知。” “你记得他的模样?” 阿乌:“一团雾气,从来不知。” 小猪问:“为什么恨?” 阿乌:“依然不知。” 小猪问道:“恨到什么程度?” 阿乌眯起眼:“杀之,都不能后快。” 小猪说:“这像是仇人的感觉?你有仇人?” 阿乌摇头:“还是不知。不过,我觉得这把刀,会告诉我线索。” 胖子给他留的线索也可以? 小猪说:“好,这把刀交给我来查。” 阿乌说:“你说你看见了我的心,可是我自己都不记得自己心里都有什么了。唯一记得的,就是要杀一个人。不杀此人,简直死不瞑目。” 小猪忽然说: “你介不介意把这把刀送给我?” 阿乌一愣,面露不舍。他一时没有想到,小猪身上宝物甚多,并不会贪图利刃。 小猪笑道:“我挺喜欢这把刀的,在我手里,也省得你日夜沉迷于此。再说,我拿着它,也方便替你打听消息。放心,我会好好护着它的。” 阿乌叹一口气:“好吧,你说的有道理,它的确非常影响我的心神,就送你。不过,你让我再抱它一夜。” 小猪转过头,眼圈发红。放心吧,如果你死了,我会替你用这把刀把未完的仇报了。 阿乌却没注意到小猪的神情,他欢喜地说:“说到送你东西,我这里真的有一样东西要送给你,你看这个如何?” 说着,将自己手腕间的小手弩得意地展现给小猪看。 …… () 第182章 地狱无门 说了这么多话,天色早已经黑了下来,从天坑底部望出去,是圆形的、格外高远的荒漠夜空,星星像是被寒冷冻成了闪亮的冰晶,一粒粒的挂在那里。 而大火坑里燃烧的火光,又像是把他们带到了另一个奇异的世界。 阿乌心中尘埃落定,才有余力去看四周: “这地方真是造化奇景!” 小猪抿嘴笑道: “造化奇景?传说这就是地狱的入口。” 阿乌道:“地狱的入口你也敢来?” 小猪说道:“傻子,我哪里敢?” 阿乌心情甚好,他侧卧了身子,拍了拍身旁的地面,笑眯眯的说: “来,给我讲一讲咱们是怎么到了这地方的。” 小猪心有余悸,慢慢给阿乌讲述了一路奔逃的所见所闻。 …… 追兵们饿狼似的紧追不舍。 小猪只管向着前方疯狂的奔去。 幸亏小猪从小在草原上长大,骑术精良,那些追兵箭术厉害,但骑马水平一般。所以小猪虽然像被赶兔子似的在草原上慌不择路,但是追兵也一直追不上。 而且小猪又有小德的帮助,虽然他们不能光天化日之下拦着追兵,但是混在里面阻一阻总是可以的。 于是双方的距离反而越追越远了。 只是,追兵死不放弃。 终于,荒漠上通红的太阳下沉到地平线上。 又圆又孤独。 又红又恐怖。 因为身后一直有饿狼群一般阴魂不散的追兵。 “靠!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身后有追兵,这可怎么办?” 小猪心里骂道,看着落日沉入地平线,天地开始变暗。忽然,他的眼睛——直了。 因为就在他心里动念的一刹那,他真的看见了远方笔直的白烟,直冲天际。 不是“大漠孤烟直”,而是……无数道白烟,正在升上天空。 白烟的下方,一个巨大的黑红炽热的火圈,正在黑暗中显现! 它比刚才落下去的那一轮落日还要耀眼,甚至是狰狞。 它是一个椭圆的火圈,不,更像一只正在睁开的巨眼! 小猪几乎可以肉眼看见“巨眼”内部在剧烈的燃烧,在黑暗的衬托下,整个“巨眼”就像一圈正在融化、发光的金线,极其耀眼、极其可怕。 它极其明亮,但是它的光线,似乎被那一团金子诡异的吸引住了,发散不出来,只在那一个圆圈内耀眼,十分诡异。 火圈后面,是一座高到天顶的黑色的巨山,沿着天际线连绵不绝。 这根本不是人间能出现的景象! “地狱之眼!” 小猪马上想起了一个传说,据说在荒漠深处,有一个燃烧的巨大火坑,熊熊火焰无日无夜都在燃烧,从不熄灭,也从不减少,没人敢靠近,据说那就是地狱的入口。 那里到了夜晚,就会有一只巨大的鬼眼睁开,那就是地狱之眼,是专门看守地狱之门的。 被地狱之眼看到的人,非死即疯,到了地狱之门的人,没有能活着回来的。 可是,他回头看了看那一群饿狼似的追兵,脸上马上现出决断之色,他一提缰绳,继续向前跑去。 眼前地势开始变低,与那白烟相似的烟雾正在下面弥漫。 小猪给阿乌和马儿掩上口鼻,又用丝巾堵住自己的,义无反顾的冲了下去。 烟雾弥漫,渐渐什么也看不见。 小猪慢慢感到眩晕,这烟雾果然有毒。 小猪立刻从怀里掏出一颗药丸。这是一颗解毒丹,据说能解百毒,极是珍贵,就连他母亲,也只有一颗,她把这唯一的一颗给了小猪。 小猪毫不犹豫的将药丸掰开,阿乌一半,自己一小半,剩下更小的一小半,喂给了马儿。 这匹军马受过专门训练,责任心极强,既然主人没有命令停下,它就一直向前奔跑。 小猪忽然想起一事,他先前看见那白烟笔直的向天空升去,说明这毒烟比较轻,会浮在上方! 他马上下马,低下身子试了试,果然是越靠近地面,毒气越稀薄一些,地面上还隐隐有轻微的小风吹过。 他心中一喜,捡了两根树枝,粗粗一绑,然后把阿乌放到树枝上,让马儿拖着他走,同时也命马儿低下头。 一人一马低着头,像小偷一样,贴着地面向前走。 他们什么也看不见。 而这时候,身后已经完全听不见追兵的声音了。也许,小德他们这些草原兵,会把那些来自昊京的追兵引到其他地方? 越往前走,感觉毒烟越淡,小猪心中一喜。 地面上的风越来越明显,可能很快就要走出去了。 脚下感觉翻过一道小山梁之后,劲风扑面而来,口鼻心胸都说不出的舒爽。小猪带队走下向山梁。 突然,脚下一空,来不及反应,人和马一齐向下坠去。 小猪的第一反应:坏了!地狱之眼动手了! 第二反应才是:糟糕,这山梁下面是空的,要掉到大火坑里了! 都是地狱啊。 小猪脑子里想了如此多的事情,下坠却还没有结束,小猪想,完了,不是烧死,就是摔死,总之是一个死。阿乌这厮,昏迷不醒,倒是便宜他了,可怜自己不但要经受下坠的惊吓,马上还要目睹自己被烧死…… 正在胡思乱想,却听见“啵”的一声,接着口鼻一滞,无法呼吸——原来是坠入了水中,水中漆黑,只有前方隐约有光亮,于是小猪马上伸手划水,拉着阿乌向光亮处游去,在呼吸憋到极限时,终于从深深的水底浮了上来,一甩脑袋,冒出了水面。 奇迹的是,那匹军马居然也自己挣扎着从水里冒出来了。 两人一马,均未受伤。 这时小猪才发觉,自己到了一处大湖里,湖水很热乎,简直就像洗澡水。 抬起头,小猪惊呆了,与这湖水持平的地方,在湖面的远处,正在炙热燃烧的,就是大火坑里的“火”! 他们掉到大火坑里了! 不不,是大火坑旁边的大湖里。 这地方位于地下的极大空洞中,对面是火坑,这边是湖水。 大湖隐在火坑旁的地下空洞中,所以外面看不见。 而火坑的火光透过地缝映照出去,在黑夜中就形成了诡异的“眼睛”。 有火,就有毒烟,但是毒烟都升到地面上去了,这个大坑地下,正处于一个风洞之中,有风吹过,反而是安全的。 高声惊叫,也无人理会。小猪拍了拍胸脯,平静下来,七手八脚上了岸,与那大“火”隔湖相望。 () 第183章 所有的芝麻都开门 小猪从湖里爬上来,第一件事就是给阿乌清洗伤口,洗伤口的过程中阿乌醒来,后面的事情就已经知道了。 阿乌伤口已被处理,伤药暂时发挥作用,虽然阿乌因失血而脸色苍白,但是精神不错,不由哈哈笑道: “昨夜到今天,我有三次必死,又三次躲过。躲过之后,却阴差阳错来到‘地狱’,难道这是天意?我还要再死一次?” 小猪脸上变色:“哼,一点也不好笑。” 阿乌说:“来到这种传说级别的地方,难道你不想四处看看?” 一句话勾起了小猪的好奇心,马上扶起阿乌,沿湖边往前走。 阿乌心中暗笑,他就知道,小猪是一头好奇心颇重的小猪。 绕过大湖,靠近火坑,走得越近,越可以清楚的看出,火坑里没有火苗,只是明亮不一的火光,整条“坑”都在燃烧,就像里面关着按捺不住的魔鬼。 真的……像是从地狱来的可怕的火光。 小猪站到炽热的火坑边,忍不住向下面探望。 此时小猪才看清楚,大火坑里燃烧的不是木头,而是石头!很像他在大漠里曾经用过的石炭。 可惜除此之外,什么也看不见。 火坑边温度极高,不停有白烟从那里升上天空。 就像有只巨手,在里面鼓风。 毫无疑问,这地底下,有一条通风带。 …… 阿乌忽然伸出一只手: “那……那……” 他激动得说不出话来。 小猪一转头,一眼看去,也呆掉了:从坑边这个角度看过去,在湖的东侧,在坑壁凹陷的地方,竟然有座黑魆魆的大门! 漆黑闪亮,顶天立地的大门! 地狱之门?! “阎浮提东方有山,号曰铁围,其山黑邃,无日月光。有大地狱,号极无间,又有地狱,名大阿鼻……”经书中历来这样说。 这座黝黑的大门,符合经书说的“其山黑邃,无日月光”! 小猪马上跪在地上,急速念经。他是昊天教信徒,相信地狱一定存在。 那么,就是这里了? 阿乌也惊呆了。呆立半天,那大门也威严的静止着。 终于阿乌提起勇气,拿出奔雷,慢慢向大门走去。 黑色的大门不知是什么材质构成,浑然天成,没有任何纹饰,充满死寂的威压。 然而阿乌是谁?既然到了此地,就一定要打开看看的,如果阎王在里面,那也一定要打声招呼的。如果阎王手中有生死册,自己好歹也要查查自己是谁。 阿乌给自己打着气,力贯双臂,推向大门。 大门居然缓缓地开了。 阿乌奔雷刀握在手上,全神戒备。 然而,除了一股尘土气息涌出,再无其他异样。 没有鬼哭狼嚎声传出,只有一片死寂。 阿乌等了片刻,才向门内看去。 他首先看到的,居然是桌椅板凳! 竟然不是神殿,也不是惯常对地狱所描述的惨烈的刑罚场面! 里面是一个巨大的黑色石洞,洞里有桌椅床凳,都是黑色。石洞边上,立着一个特别高大的炉子模样的建筑,却是石头筑成,花白的颜色在这通体黑色的环境中格外显眼。阿乌觉得有些眼熟,却一时想不起是何物。 但是,这是人的东西,毫无疑问。 阿乌舒了一口气。 阿乌出去拉小猪一起进来。小猪已经念完整篇经文,面容严肃的跟着过来,嘴里还在念念有词。 见了洞中摆设,小猪很是吃惊,终于明白,这里不是阎王的住所,恐怕是人类的住所。 两人继续向洞里走。 石洞很深很大,但是空无一人,也没有任何遗骸,只是有不少人生活过的遗迹。就仿佛曾经有许多人在这里居住,只是不知为了什么,突然一夜之间走掉了。 一直走到洞底,就看见一面长长的石壁,石壁下堆着一些圆形的布满小眼的黑色土石,石壁上面刻满了线条简单的图画……以及文字。 居然有字!而且还是天行大陆的文字! 阿乌上前辨认,只见字体稚拙,语气浅显,不是经文,也不是秘籍,只是记载了一个人在做的某件事。 “……没有木炭,怎么办?这里石炭众多,只是杂质太多,不合用。 ……今天居然找到了炭晶!这里原来是一条石炭矿脉,只可惜不知什么原因自燃了。火坑后面是埋在岩石下阴烧的石炭,在这高温之下,竟然变成了炭晶。炭晶多孔,燃烧后变粘,然而正合我用,因为变粘之后就会在炉中形成纵横交错的支撑,不会渗进铁胎形成杂质了。 ……经过无数次试验,我终于找到了用炭晶替代木炭冶炼陨铁的方法,关键是比例!原来炭晶和陨铁的比例应该这样。这炭晶真心不错,比木炭的焰心温度高数倍,用于冶炼事半功倍。 ……我独立炼成了第一把神兵!作为我的十六岁生日礼物吧。古人欲炼神兵,往往需要舍身跃入炉中,以自身鲜血献祭才成。我今虽然没有献祭,但是苦思这种种方法,无数次试验混合比例,这里面哪里少了我的心血? ……哈哈,炼出了铁水!可以随意制造器具了!杂质也被炼成了水,杂质浮于上,铁水流于下,转瞬可分,真是快哉!铁水中加入我的秘方配料,可成金钢! ……可惜我们要离开了。这个地方得天独厚,世上再也不会有了。我的冶炼方法,世上也再难出现了!可惜!我记在这面石壁上,以作纪念。” 底下落款是“李旦”,时间是“天宝十四年”。 寥寥几段话,却使阿乌和小猪震惊在当地。 即使进到石洞看见阎王爷,他们也不会如此震惊。 好一阵子,俩人的眼睛才活过来,里面全是狂喜之意! 阿乌和小猪都是看过《梦溪笔谈》的人,自然一眼就知道“李旦”说的是什么。 他说的是冶炼术。 这比见到阎王更令人惊喜。 他落款的时间,天宝十四年,正是天行大陆上的盛唐时代,那是千年以前,那个时代,是天行大陆各个方面的顶峰。盛唐之后,虽然天行大陆的文明还在进展,但是没有任何一个朝代能再现“大唐盛世”的场景了。 而冶炼术,据传在盛唐也达到了顶峰,只是许多技术现在已经失传。如今“李旦”在石壁上留下的,很可能是当时顶尖的冶炼术! 阿乌已经和铁蛋、铁柱一起琢磨着炼铁,自然知道其中的艰难。冶铁最难的,是去除铁矿石中的杂质,留存纯铁。现在的方法,是用木炭将生铁炼成熟铁,再将熟铁,由铁匠千锤百炼,一锤一锤将杂质敲出来,十分艰难。 而且木炭炼铁,十分耗时耗力耗木材,温度往往达不到要求,杂质炼不出来。而石炭呢,温度可以,就是杂质太多,炼出的生铁十分脆弱,甚至一敲就断,不堪大用。 而“李旦”所说的“炭晶”,看来温度可与石炭相媲美,杂质又少了很多,可以冶炼出柔韧性很好的熟铁,如果以之为胎,冶炼武器,强度高了数倍,刃口锋利数倍。甚至可以冶炼出是“李旦”所说的“神兵”。 而最神乎其神的,是“李旦”提出的炼出“铁水”,“杂质浮于上,铁水流于下,转瞬可分”,还可以在其中再加密料,这简直是神仙手法了。 所以阿乌和小猪的眼神才如此狂热。 阿乌马上仔细查看“李旦”画在旁边的图,仔细揣摩。 按“李旦”所说,这里是一处石炭矿脉,而石炭经某种方式炼制后,会成为进一步的炭晶,炭晶与铁矿石按一定比例配置后,会炼出品质极好的铁,甚至是“李旦”提到的“铁水”。 炭晶的所在地,就在大火坑后面。 阿乌忽然注意到石壁下堆着的黑色多孔土石,“多孔”,难道这就是“李旦”说的炭晶? 记住每一个细节之后,阿乌后退一步,要拜一拜这面石壁。 伏地之时,阿乌的手忽然触到一个硬硬的东西。 () 第184章 小李和小旦 诚心拜完石壁,阿乌双手在地上一阵摸索,抓住那硬东西,哗啦一声,从土里提出两根木头模样黑乎乎的东西。 阿乌拿在手中,也没什么特殊感觉,只是刚才触碰时,怎么感觉那么硬? 走出洞后,阿乌把自己这两根“木头”对敲了一下,“木头”上裹着的杂物纷纷落下,可还是黑魆魆的看不清面貌。 阿乌再拿到湖水里清洗,一入水,那两根东西忽然消失不见! 而阿乌明明还紧紧握着手呢,手里明明还硬邦邦的呢。阿乌吃了一惊,连忙将手提出水面,这才发现,那两根“木头”洗掉杂物之后,露出的本体近乎透明,所以在水中几乎就像消失不见。 映着火光,随着水流滴答,那透明物体上忽然有璀璨的流光溢出。 原来是两把匕首! 匕首上闪现的流光一把淡金,做水波之纹,一把浅蓝,做冰裂之纹,在这一瞬间,流光乍现,极具震撼的美感,甚至隐隐有着磅礴的王者气象。 一瞬之后,匕首上水汽蒸干,流光跟着消失不见,又成为几乎透明、不存在一样的状态。 阿乌和小猪倒吸一口凉气,这是什么材质的东西?居然如此神奇?用这近乎透明的匕首狙杀敌人,谁能防备? 小猪见那刀刃极薄,但是试了试刀身又极柔韧,不禁啧啧称奇,一时好奇,就扯下阿乌一根头发,随手一扬,接着伸出匕首。 火光映照中,那根头发轻飘飘的落下,经过匕首时,毫无异样的,头发已经段为两截,可是仍保留着一整根头发的弧度,慢慢落下。 小猪很是兴奋,马上把阿乌靴子里的匕首拿出来,用这把透明匕首当腰一切。 无声无息的,阿乌的普通匕首立时断成两截。 小猪心喜难搔,马上把自己那把削铁如泥的匕首也拿了出来,不舍得横身做切割试验,怕万一被这小小匕首切断,于是只在自己匕首身上划了一下,一道浅浅的划痕立刻出现。 这大概就是“李旦”说的神兵吧? 阿乌和小猪相视一眼,放声大笑,十分快意。 小猪说:“咱们给这两把神兵匕首取个名字吧?” 阿乌一沉吟,说:“就叫——小李和小旦吧,以纪念李旦。发出金光的叫小李,发出蓝光的叫小旦。” 小猪欣然点头,说:“咱俩一人一把怎样?我要小旦。” 于是就这样愉快的定了。 小猪还要试验这匕首有什么其他神奇之处,只是两人身处地下,没什么试验对象,只得作罢。 阿乌一刻也不能等待,他马上拉着小猪去找“李旦”说的炭晶所在地。 为了能顺手试验一下,他带上了那支长的鸟枪,他没有办法啊,自己的普通匕首已经被削断,变得短极了,无法握住。而奔雷和战狼都不能用来糟蹋,他身上的“铁器”就只有鸟枪的枪管了,虽然不舍,但是与他想做的事情相比,还是值得的。 两人沿着大火坑走,很快就找到了“李旦”说的地方,这里在火坑的边缘,被埋在石壁下面,火已经熄灭,只留下满壁多孔的黑色“石渣”。 阿乌来到火坑与炭晶相连的地方——那里的火光尤为明亮,他试着把长长的鸟枪伸进火坑。 火坑中并不见火焰,但是,肉眼可见的,那只长长的精铁枪管,在明亮的火光中,慢慢变红,变软,变透,变得像融化的糖稀,终于“啪嗒”一声,掉进了明亮的火坑里。 真的能融化铁! 阿乌赶紧收回已经被烤得火热的手,那枪管,已经只剩下一半了。 阿乌欣喜如狂。 赶紧趁着枪管还比较软,拿出“小李”,将枪管的断面修理得平整如切。 阿乌心血来潮,还在上面刻上了一段花纹。 想起为制作上一把“短枪”,自己用小锯子费了半天的牛劲才把枪管据短,此时轻轻巧巧,不可同日而语。 阿乌对此处火坑炼铁的“能力”赞不绝口。 小猪问道:“你打算炼铁,打造神兵匕首?” 阿乌哈哈笑道: “我已经有神兵匕首了,一把足矣,再打匕首作甚?” 小猪说:“那你要打造刀剑?” 阿乌笑道:“我打造刀剑作甚?” 小猪纳闷道:“那你要作甚?” 阿乌晃了晃手中的鸟枪,大声道:“我要做这个啊!我要做枪炮!” 小猪一怔,马上明白了阿乌的意思。 阿乌顿了顿,又说: “刀剑顶多练到薛剑神的地步,可薛剑神在鸟枪之前还不是转眼就死? 神兵呢,我估计自己造不出来。 再说,神兵绝版,世上只有我俩小李和小旦这两把,岂不是也很好?” 小猪一听最后这句话,眉开眼笑,连连赞叹:“有道理,有道理。” 小猪接着问:“你知道枪炮怎样做?据说很复杂的,朝廷的红衣大炮都是西洲人帮助做出来的。” 阿乌说:“如果我说我脑子里有枪炮的制作方法,你信吗?但是,不要问我为什么,因为我也不知道。” 小猪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凝视着阿乌: “我忽然有点想不明白,你失忆前到底是做什么的了。” 阿乌笑道:“想不明白就不明白吧。我现在虽然不知道自己是谁,可是也由此心里少了许多羁绊,只想做些自己愿意做的事情,想想也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小猪点头:“嗯,你是越来越安贫乐道了,与我刚见你时,有很大不一样了。” 阿乌有些怅然道:“我自己也说了不算,不管变成什么样子,只要我的心还在,就算我还是我吧。” 小猪想起一事,说:“你造了枪炮之后,打算怎么用?这是朝廷禁止之事。” 阿乌说:“我还没想过这个问题。” 小猪笑眯眯地说: “不如卖给我们家。祖爷爷正在组建新兵营,打算尝试用鸟枪替代以往的弓箭,只是因为当前鸟枪的弊端还很大,所以难以完全替代弓箭。如果你能造出堪比弓箭的鸟枪,那就太好了。” 阿乌笑道:“固所愿也,不敢请耳。” 小猪抿嘴笑道: “如果你真的把这东西做好,我估计你会成为一个大富翁的。富到超过现在白驼城内任何一个大家族。” 阿乌笑了: “把自己喜欢的事情,做成一本万利的买卖,还有比这更美的事情吗?” 小猪心中一动,笑道: “既如此,咱们就算传承了李旦的本事了,李旦也应该不遗憾了,我去把那石壁上的字毁掉吧,免得落入他人之手。” 阿乌点头。 小猪飞快的跑到石洞中,销毁了字迹。 阿乌对小猪说:“关于小李和小旦,咱们作为把玩、欣赏、压箱底的后手就好,千万不能以它作为主要兵器。” 小猪说:“为什么?” 阿乌失笑道:“等我造出了火枪,一把小小神兵,又有多大扭转乾坤的能力?千万要记得薛剑神的教训!” 二人回到湖边,小猪弄了点吃的,二人心神都经历了大冲击之下,疲惫不堪,沉沉睡去。 () 第185章 地狱使者 凌晨时分,夜色最沉。 似乎有什么异常声音在身边响起。 迷迷糊糊中的小猪心中一惊,马上醒了过来,举目四望,却什么也没发现。 小猪压下惊疑,继续要睡,忽然听得身边阿乌发出粗重的喘息声,小猪伸手一摸阿乌的额头,滚烫。 浑身都滚烫,眼窝下陷。 怎么叫都没有知觉。 小猪怔怔的坐着发呆。 来了,枪伤的厉害来了。 晚上两人一起去探险石洞时,小猪还暗暗祈祷,阿乌遇见奇迹,从此好起来。 谁知,该来的还是来了。 阿乌的其他伤口都还好说,也都已经上过药,有了向好的趋势。唯独后背的枪伤,铁砂子深深嵌进伤口里,小猪只能洗出一部分,剩下的深深嵌在骨肉中,小猪束手无策。 怎么办呢? 束手无策、低头垂泪从来不是小猪的风格。 “就在这大火坑旁边,宰掉那匹马,像老莫达宰掉骆驼那样,重新来一次瑟必素?” “铁砂子仍然取不出来怎么办?那就先留在阿乌身体里,救活性命最要紧。” 小猪咬牙切齿的想。 想到就做。小猪马上爬起身来,狠下心拉出那匹马,拿出皮囊中的烈酒,拿出针线,撑上一只火把。 把阿乌拖到马儿身边,反趴在地上,露出后背的伤。 小猪也不知道瑟必素该怎样做,他只能按照老莫达趟出的路,亦步亦趋,学着做。 战狼已经摆在马儿旁边,小猪打算一旦缝合好伤口,就马上用战狼宰掉这头马,把阿乌放进去。 小猪穿好线,捏着针,龇牙咧嘴的缝伤口。 场面……悲壮。 忽然,马儿大叫起来。 小猪正低头寻找下针之处,百忙之中两手是血的抬起头。 一个长长的黑影,正从大火坑里面出来! 黑影无声无息,向这边走来。 火光耀眼的背景下,看不清这黑影的面部,不知“它”是什么东西。 地狱之门的守门人?!真正的地狱使者?! 心性坚毅如小猪,也觉得心头狂跳、口舌干燥、四肢僵硬,他抬头望着那黑影,脖子已经一动也不能动,可是小猪还记得他手里的针线决不能丢,不能跑。 黑影越来越近,小猪右手捏针,左手悄悄拿出“小旦”,准备无论来的是什么东西,都给它一刀,他还不信,“小旦”切不开那东西的皮。 “嘿!”黑影发出一声闷哼,然后“咳咳”的咳嗽起来。 “他是人!”小猪心里一松,接着又提起来,人?人更可怕。 百忙之中,小猪心思细腻,想到一件事情,马上用口袋里的炭条在阿乌眉骨和鼻子旁画了两下,把阿乌的衣衫包裹了一下,包住了他腰间的链子。 靠着微明的火光,小猪也已经看出,那果真是一个人……的样子,一个瘦高的、满面病容的老头。 这老头仿佛生着重病,脸色蜡黄,与阿乌的脸色比,不知谁高谁低。 老头穿着中原人的衣服,身后背着一个箱子,不知什么缘故,从大火坑里出来,竟然能够不被火烧掉。 老头在荒漠的凌晨,地狱之门这样的地方,突然发现前面有人有马,也十分惊异。 待走到小猪近前,看见小猪满手鲜血,捏着针线,针线还连在地下一个昏迷不醒的人身上,就更加诧异了。 “咦?”那老头毫不避讳的发出疑问声,然后也不见他怎样迈步,一下就到了小猪旁边,出手如风,点在小猪肩旁。 小猪立刻全身一麻,再也不能动弹,不禁大惊:这是什么鬼怪?看着像个痨病鬼,怎么出手如此之快?一言不合上来就点了自己穴道?躲都躲不开?自己还正在给阿乌缝伤口呢!人命关天啊! 小猪急得满脸通红,只是说不出话来。 那老头把小猪推到一边,从他手里接过针和线,在火把前一看,很生气的哼了一声,马上用一把不知哪里变出来的剪刀,把线剪断,针也扔到一边。 小猪急得眼中要喷火,奈何动弹不得。 痨病鬼打开自己的箱子,从里面拿出一把更小的剪刀,把小猪缝合的伤口全部剪开! 一行泪珠终于从小猪脸上淌下。 痨病鬼又是“咦”了一声,仿佛发现什么奇怪的事情。 他搓搓手,在箱子里找了片刻,拿出一把极小、极精巧的东西,然后放到火把上烤了一会儿,又用小猪准备好的烈酒冲在阿乌伤口上。 痨病鬼用那把极精巧的东西,在阿乌伤口里一探,马上收回,“当”的一声脆响,一粒铁砂扔到旁边的金属盘子里。 他手上动作极稳定、准确,再次从阿乌伤口里取出一粒铁砂。 随着“当、当”声响,已经十数颗铁砂被扔到金属盘里。 小猪早已停止了眼泪,张大眼睛,惊奇无比的看着那人动作,心中已经念了无数声经文,敬佩不已。 这地狱的使者,即使来自地狱,即使是一只鬼,只要能救活阿乌,那就是一只好鬼。 经历了非常长的时间,那痨病鬼终于把阿乌伤口里的铁砂子清理干净,再次用烈酒冲洗后,痨病鬼从自己的箱子里拿出一股透明的线,穿上一支极小的弯弯的针,开始在阿乌的伤口上缝合。 痨病鬼的动作,比小猪可娴熟多了。他十根手指头又细又长,像女人绣花,尤其动作起来,如蝴蝶穿花,缝一针,就灵巧地打一个结,令人眼花缭乱。 虽然取铁砂子费了很长时间,缝合伤口却是很快。待伤口缝合完毕,痨病鬼并不将金疮药洒在伤口上,而是洒在干净的敷料里面,将干净的敷料敷在伤口上,然后包扎起来。 此时,他才重新点了小猪的穴道,把他放了出来。 小猪马上施了一礼:“感谢神人相救!请神人把他身上其他的伤口,也救治一下吧!” 痨病鬼随便打量一下阿乌的身体,不高兴的说:“那些伤口还叫伤口?普通大夫就能看好,不用我。” 然后又加上一句:“又死不了人。” 小猪无奈,只好再次施礼问道:“敢问您是……哪路神仙?” 痨病鬼说:“你说什么?神仙?嘿嘿,我是厉鬼,不是神仙。” 小猪点头:“难怪我看见你从地狱之门里面出来……” 痨病鬼不悦道:“热气蒸腾,你看花眼了!我是从旁边走过来的。”心道,我说自己是厉鬼,那是比喻,你这眼睛骨碌碌的小子居然真信了!信了却又不害怕,扫兴! 小猪:“厉鬼仙人,你那箱子,可不可以给我看一下?” 痨病鬼板脸道:“厉鬼吃饭的家伙,哪能给你看。” 小猪看着地上趴着的阿乌:“厉鬼仙人,他怎么还不醒?” 痨病鬼说:“不碍事,我用了麻药和安神药,他会睡一阵子。” 小猪点头:“您就救人救到底呗?” 痨病鬼脸色一变:“不!我不救人。既然我这次帮你把他的命从鬼门关拉了回来,那你们就帮我做些事,咱们才算扯平了。你们跟我走吧。” 此时天坑外的天空已经微微亮,痨病鬼不容小猪反对,就直接把阿乌放到马儿后背上,然后示意小猪把他们杂七杂八的行礼也收拾好,放到马背上。 小猪无奈,毕竟阿乌还得靠这痨病鬼仙人救治,只得收拾了东西,牵上马儿,跟上那厉鬼仙人,向着火坑深处走去。 () 第186章 从眼睛里跳出来的人 小猪跟着那个痨病鬼神仙一路前行,向着大火坑直直走过去。 小猪吓得心砰砰跳,他怕这“人”真的是鬼怪神仙,要是带着自己和阿乌跳下火坑,自己怎么办?是跳呢,还是……跳呢? 痨病鬼神仙一步跃下火坑,小猪就在心里叫道:我说嘛,真的完了…… 却听见痨病鬼神仙说道:“怎么还不下来?” 接着一个脑袋从坑壁上探出来:“走啊?” 小猪定睛一看,才发现自己脚边有一处几乎看不出来的裂缝,那痨病鬼神仙,其实不是跳下去的,他只是顺着裂缝走下去的。 小猪嘘了一口气,探步向下走。可是走了一步,又回头为难地看着马儿。 那痨病鬼不耐烦了,又冒出来,把小猪也往马背上一放,干脆自己牵着马儿往下走。 也不知他使了什么法子,那匹马儿竟然不知死活、不知害怕的跟着他乖乖走下坑壁。 下了坑壁,小猪才发现,这是一条在坑壁上的“羊肠”裂缝,不下到坑壁上,几乎就不会发现。马儿虽然乖乖的跟着痨病鬼神仙走,可是马蹄却时时打滑,踩得石壁上松碎的石子一阵阵往下掉,吓得小猪的心,一阵阵急速地跳。 唉,太惊险了!太刺激了!太吓人了……小猪一边哀叹,一边止不住的好奇心又起,眼珠子骨碌碌的看着这难得一见的大火坑奇景。 顺着这条石壁上的羊肠缝隙,曲曲折折的向下走,直到火坑的温度快要让这一行人受不了了,小猪的头发都开始打卷了,痨病鬼神仙才一边咳嗽,一边找到了一条深入坑壁深处的缝隙。 小猪早已经看到,这坑壁上有许多条这样的裂缝,有的裂缝里跟大火坑一样,里面全是火光。这种没有火光的,是极其稀少的。 这条仅有的缝隙非常狭窄,马儿几乎挤不进来,可是痨病鬼神仙居然有本事不但让马儿挤了进来,还让它挨挨蹭蹭地擦着石壁继续往前走,遇到上高的地方,还能将这匹战马一把拉上去。 小猪目瞪口呆,因为他们几乎就是挤在山腹之中!如果两侧的岩石活过来,稍稍移动一点,就会把他们夹死!小猪觉得自己都要喘不上气了。任何头脑正常的人,都不会认为这样的缝隙可以过人,可以通往有生之天。 可是,痨病鬼神仙毫不犹豫的往石头缝里挤去。 好在最初的狭窄过去之后,缝隙渐渐宽松起来,他们也结束了向下的方向,开始逐渐向上攀登。 那匹可怜的马儿十分艰难,小猪已经主动跳下马背,帮着减轻负担。好在有那痨病鬼神仙,他总能在不可能之处,将马儿拉上去。 终于他们到了稍稍宽敞的石缝里的平台处,三人一马停下来休息。 小猪亲眼看见痨病鬼神仙给马儿吃了一颗药丸子。原来如此,这马儿受了药物刺激了。 小猪找出包裹里的吃食,送给那痨病鬼神仙。他倒不客气,接过就吃。虽然他冷着脸什么话也不说,但是吃得倒是挺香的。 如此走走歇歇,足足歇过三次。每一次歇息,痨病鬼神仙都让小猪加一次衣服。 加过最后一次衣服后,他们才从石头缝里爬出来。 猛烈的风吹到小猪脸上,他才惊喜的发现,这里已经到了平地了,再也不用钻石头缝了。 回望身后,小猪又是目瞪口呆。 他们所处的位置,大约在山脚下,面前正是昨天小猪奔过来时发现的那座高抵天际的巨石般黑色大山,而身后,是山脚下不远处一只大大的、燃烧着无焰之火的诡异眼睛!地狱之眼! 他们脚下踩的,大概就是“眼睛”的眉毛梢附近。 此时居高临下,结合自己沿途所见,小猪才明白,这只燃烧的大眼,实际上就是大火坑以及它周边裂缝炼成一圈形成的。自己,居然从“眼睛”里面爬出来了,想想小猪的腿就发软。 可是不等他回过神来,那个痨病鬼神仙马上催着他走: “快走!一会儿风向变了,这边就全是毒气了!你们几个小崽子,可是经受不住。” 小猪一听,马上打了一个冷战,麻麻利利地爬起来,赶紧跟着痨病鬼神仙走。 痨病鬼带着他们继续向山脚高处走去。 快到山根儿的时候,地上已经全部是石头的了,寸草不生。而那大山如同刀劈,如同断崖,巍峨不可仰视,连绵不知有多少里。 这次没有石头缝儿供他们钻了,他们只能绕着大山继续往太阳落下相反的方向急赶。 他们身后,白色的雾气已经开始升起,就像长了脚似的追过来。而他们刚刚爬出石缝的地方,已经被白雾掩盖了。 小猪心中骇然,因此不管多么疲累,都拼了命地往前跑。这真的是跟死神赛跑呐。小猪这才明白,为什么痨病鬼神仙费那么大劲儿,也要把马儿从石缝里弄出来,因为没有马儿,又带着阿乌的话,他们这一行人就根本跑不过毒雾啊! 难怪,这地方叫做地狱之门,难怪这地方无人生还。 …… 狂奔至半夜,转过一个山坳,一行人终于摆脱了毒雾的范围。 小猪最后一次回头,与那只黑夜里格外清晰的“大眼”作别。 小猪累到不行,腿一软就跌倒在地上。 那个痨病鬼神仙冷冷地说:“起来,除非你不想要自己那两条腿了。” 小猪闻言大惊,只得支撑着站起来。 痨病鬼神仙指着他腿上、身上何处穴道,木然说道:“不想腿瘸就揉一会儿。” 小猪对痨病鬼佩服的五体投地,他说什么就做什么,丝毫不觉得他的态度有问题。 同时,痨病鬼把阿乌卸下马来,同样给马儿按摩一番,才让它休息。 小猪与阿乌靠在一起,再也起不了身。 阿乌竟然一直没醒,小猪也是服了。 不过听得阿乌呼吸平稳悠长,小猪放下心来,转眼睡了过去。 小猪做了一个梦。 梦见自己又回到了小时候,在草原上尽情奔跑。春天里草原上野花怒放,连绵无际。小猪开心的在草地上打滚儿,躺在花丛中望着蓝天出神。他最喜欢的那匹大黑马踱了过来,伸出热乎乎的大舌头,舔着他的手,小猪痒痒地笑了起来。 他笑出了声,笑声一响,马上醒了过来,却不肯睁眼,心里还沉浸在美好的梦境中。 可是,手上热乎乎的感觉继续传来,他一惊,马上睁开眼。一睁开眼,他就惊呆了! 看着眼前的情景,小猪不由得又笑了。 () 第187章 路遇 一匹枣红马,正在调皮的舔着小猪的手,它的大脑袋,亲热地顶了顶小猪的头。 小猪笑了。 扭头看旁边,只见还有两匹马,正在与昨夜的马儿挨挨蹭蹭的亲热。 这些马,都是旧相识。 因为,它们都是小德军营里的马,昨天之前,还在一只马槽里挤着吃草来着。 小猪心里一暖,这一定是小德给他留下来的。虽然在大火坑那一边消失了小猪的踪迹,但是小德还是细心的在附近留下了马匹,他知道这些马儿会自己找到一起的,万一小猪有什么需要,这些马儿都可以帮得上忙。 没想到,它们真的在此相遇了。 现在的确是小猪正需要马的时候。 小猪检查了一下马匹,发现每匹马身上都带了武器和干粮、清水,不由得满意地点点头。 小猪转身,看见那个痨病鬼神仙正在眯着眼看着这边,显然他早已发现这些马儿,也看出它们与小猪熟悉了。 晨光之下,小猪才看清这个“痨病厉鬼神仙”的模样,他大约五十来岁,瘦、高,脸色发黄,神情冷淡,眼睛十分锐利。 看见小猪看向自己,他冷漠地别转了头。 小猪已经看明白,这的的确确,是个人,既不是鬼,也不是神仙,枉叫了他一路“痨病鬼仙人”。但是,人家愿意他这样称呼,他就这样称呼吧。 昨夜幸亏有他领路,要不自己和阿乌恐怕很难从那大火坑里出来。而且阿乌当时已经高烧昏迷,很可能已经不治。 想到这里,小猪连忙请“厉鬼仙人”来看一看阿乌,为何还没有醒来。 那“厉鬼仙人”虽不说话,但是也没有拒绝。 来到阿乌面前,搭脉、看舌、试额头,感觉他的神情都变了,不再冷淡,而是专注和深邃。 小猪问:“他……怎么还没醒?” “厉鬼仙人”停了片刻,似乎本来不想回答,想了想才说:“大约……迷药和麻药下的重了些。” 小猪瞠目。这,这也能下重了? “厉鬼仙人”说:“这是我自己刚刚琢磨出来的方法,还没来得及在人身上试验。” 小猪瞪大眼,不知阿乌作为首例“试验品”该庆幸还是不幸。 “厉鬼仙人”冷冷地补上一句:“他已经不会死了。” 小猪才放下心来,不过如此一来,他对“厉鬼仙人”的敬畏,也消失了一半。还要琢磨,还要试验,这妥妥的是人不是神。 不过,这样反倒更可靠一些,如果是神仙的话,神仙一走,找谁去? 他再次问道:“厉鬼仙人,那他……” 还未等说完,“厉鬼仙人”终于忍不住了,不耐烦地说:“我姓赵,行二。” 小猪马上欢呼道:“赵二爷,多谢您了。” 赵二爷说:“不用谢,你们要帮我做些事,两相抵消。否则,他还是活不过去。” 小猪惴惴不安:“什么事?” 赵二爷说:“我想一想。” 小猪眨眨眼。不过跟着赵二爷,小猪有安全感,于是遵命跟着他。 赵二爷看见有马琦,也不客气,就上马而行。 但是他让昨天那匹马空身子跑,看得出来还是很怜惜那匹马的。 小猪问道:“二爷,您要去哪儿?” 赵二爷说:“去山外山东麓。” 小猪问:“这里是哪儿?” 赵二爷:“这就是山外山西南麓。” 小猪呆住,这就是著名的山外山西南麓?那个号称瘴气弥漫、山林险峻、气候莫测、人迹难至的区域?果然惊心动魄。 一般人所说的山外山,其实指的仅仅是山外山东麓。 而实际上,山外山是一片连绵数百里的荒漠中的大山,大山之外,还有大山,不知何处是尽头,腹地复杂,人迹难测,所以叫做山外山。 只有东南区域一角有水和植物,连接草原,形成大漠中的通道。一般人说去山外山,都指的去山外山的东南山区,那里有几个山头还能攀登,过了那几道山峰再向里,就是荒山雪岭的无人区了。 前一阵父亲说的到山外山勘测划界地形,就是到的山外山东南的山峰。而阿乌所说的刺杀白图的地方,也是在那边,而不是这边。 原来自己从白驼城出来,急速奔逃慌不择路,进了大漠,从大漠中插直线逃到这个死地来了,如果不是遇到赵二爷,自己和阿乌真有可能出不来了。 小猪又问: “二爷,您到这山外山南麓干嘛来了?” 二爷停顿了一会儿才说: “嗯,我走错路了。” 小猪又是大吃一惊,他见二爷在大火坑里如履平地的把自己二人带出来,以为他是一个极其熟悉那处地形的人,谁知他是——走错路的! 小猪脑子极快,马上问道:“您知道这里就是山外山西南麓?知道还能走错路?” 二爷被小猪的话一噎,闷闷地说:“西南麓的特征是在纸上见过,我又没有亲身来过。” 小猪还想再问,二爷却不肯再说。 但是如此一来,当二爷又咳嗽连连的时候,小猪马上担心了,要知道这是人不是神仙呐!神仙怎么会走错路。 于是小猪赶紧翻出自己行囊里的狐皮褥子递给二爷: “二爷,听口音您是昊京人氏吧?您这咳嗽,是初来乍到受不了草原上的寒冬呢,给您这个,先挡一挡风。” 二爷翻翻眼睛看了看小猪,但还是接过了狐皮褥子,捂在了胸前,虽然他脸上没有表情,但是眼睛里还是显出一副享受的样子。 二爷难得的解释说: “我是早些年伤了肺,所以肺气一直很弱,已经无法弥补了。这次到草原来,是临时决定,来的匆忙,所以准备得不太够。” 小猪豪气干云地说:“不要紧,等到有牧民的地方,我给你弄一套特制的皮袍子穿,你就没事儿了。” 二爷不置可否。 随着离开地狱之眼越远,天气更加寒冷。到了下午,雪花又飘飘地下来了。 小猪作为草原土著,义不容辞的担当了选地方歇息、搭建简易帐篷、生火、准备吃食等活计。 他自觉身上责任很重,一个是沉睡不醒的伤号,一个是路痴加生活能力弱者(不懂准备衣物),都需要自己照顾哪。 幸亏小德留的马匹身上物资足够,两人居然还算美美地吃了一顿。 吃过饭后,二爷终于拿出自己的箱子,就在火堆旁边,要给阿乌换药。 小猪把火堆加到足够大,挡好风,然后好奇地在旁边帮忙,加观察。二爷也不理他。 打开阿乌后背上的布条和敷料,看见血水已经止住,不再往外渗,但是伤口依然狰狞吓人,二爷从他的箱子里拿出更浓烈的专用酒,给阿乌清洗过伤口,再次敷上秘制药物。 然后说:“无妨,明天他一准儿醒过来。” 接着开始用他自带的白布条进行包扎。 忽然,远处传来密集的马蹄声。 二爷手上不停,只示意小猪出去查看。 小猪伏在地上倾听,马蹄声从南面来,大约有十多匹的样子。蹄声密集而迅捷,不像普通乘客。 小猪脸上有些变色,但是此时离开已经来不及,更何况阿乌还没有包扎完毕,给阿乌的药还在瓦罐里熬着。 小猪低声把情况说了,二爷有条不紊的做着最后的收尾,并不害怕。 很快,马蹄声响,十多匹马停在了小猪他们的火堆旁,毕竟,小猪选的这个宿营地,是方圆几里内最合适的地方。 随着马蹄声传入耳中的,还有金马语言,小猪一下子放下心来,不是追兵!不是他们就好,其他的马贼也好,盗匪也好,他决定自己都不声张,低头低调,捱过这一夜再说。 那群金马人目光闪闪,见是一个病老头,两个瘦小伙,也就没说什么,只是挨着小猪他们不远,开始扎帐篷。 一会儿,一个精悍的金马人过来,客气地请求借一点火种,小猪心中嘀咕:哪有出门在外的金马人不带火种的? 嘀咕归嘀咕,小猪点头答应,让他们自去火堆中取。 “啊?是你!”就在小猪抬头的一刹那,那个金马人大声叫道:“他在这里!找到他了!” () 第188章 如旧 小猪心知要坏,可是他不知道原因是什么。因为他根本不认识这些金马人,而且他也已经带了人皮面具。 忽然他想到,这人莫非上次见过自己?因为自己带的这张面具,仍然是上次行走草原、遇到阿乌时的那一张。 在这个金马人开口喊叫的刹那,小猪已经下了决断,他马上摸出靴筒里的“小旦”向那人刺去。 这个金马人本来就是因为看到小猪竟然用的是流金部骑兵标准帐篷,存了查看之心,才找借口过来的,怎能不戒备?在小猪动的时候,他也已经动了,手中弯刀迎了上去。 他身高力大,是部落里的一个勇士,而小猪矮小瘦弱,只是一个半大小子,那人根本没放在眼里。 这个金马勇士眼前一花,珰的一声轻响,他手中的弯刀已经断为两截,接着鲜血从自己脖子上崩出,还没等他明白怎么回事,他已经倒下了。 小猪快速回身,将凉好的药汁灌进阿乌嘴里,二爷就在旁边,手在阿乌下巴处一点,阿乌已经将药汁咽下。二爷将他扔到马上捆住,与小猪二人翻身上马。 但是已经晚了一步,听到喊声的金马人早已围了过来。他们人多,尚未卸鞍,小猪他们被困在中央。 小猪高声问道:“你们是谁?” 为首一匹高大的黑马上,一个彪悍的大汉笑了,偏偏他学着青鸢人的样子在马上一抱拳,文绉绉的说道: “我们是落阳汗国阿拉木大汗手下,我们大汗听说流金部最骄傲的孔雀为了躲避我们的好意,要到白驼城去,于是命我们特来邀请。没想到竟然在这里不期而遇,这岂不就是有缘吗?” 原来是落阳部的人。 小猪脸色大变,气得大骂一声“呸!” 那彪悍的汉子竟然也不恼,仍然笑眯眯地说: “我们大汗的诚心日月可鉴,在福林汗那里没能见到您,十分遗憾,因而命令我等一定要邀请到您,还请您给我们这个面子。” 小猪气急,他伸手指着那人喊道: “你们若敢伤害我,你落阳部将面临流金部和青鸢国不死不休的报复!” 话未说完,随着他的话语一起出去的,还有三只秀气小箭!就在小猪抬手骂人的时候,他已经按动了手弩上的机栝。 三只小箭发射得毫无预兆,那些金马人本来正在笑吟吟地听小猪骂人,哪里想得到话里藏箭? 与小猪面对面的那个头领已然躲闪不及,三支箭插进他的肩头。 那些落阳部的人大惊,场面立时乱了,小猪等的就是这一刻,拨马冲出包围圈。四匹军马本来就是征战疆场的战马,见机极快,不等二爷拉缰绳,也已经自行冲了出去。 小猪争得这一瞬先机,马上拔出腰间阿乌的短枪,回头一枪。 枪声大震,这近距离射出的枪弹威慑力惊人,血肉炸开的恐怖中,那些落阳部的人受到冲击,一时有些呆愣。他们也带有鸟枪,却比不得小猪早有准备。 趁此机会,小猪飞快装弹,再发一枪,巨响和烟雾中,又有一人中弹。 稍一清醒,后面的追兵哪里肯放他们?立刻紧紧的咬上来。弓箭也嗖嗖的响起来。不过,他们专射小猪以外的几匹马,想是对小猪心存顾忌。 看着身边越来越近的利箭,二爷皱了皱眉,不被人注意地拿出一个瓷瓶,拔出塞子,顺风向身后一撒。 细小的几乎看不见的药粉迎面扑上后面的追兵。 “啊!”一声惨叫在身后响起,一个落阳兵痛苦的捂住了眼睛。其他人惊恐地看向他,又有几个人却马上觉得自己的眼睛也剧痛起来,跟着眼前一黑,什么也看不见了。 几匹马也嘶叫起来,渐渐跑偏,离开追击的队伍。 剩下七八匹马还在紧追。 二爷回头瞅瞅距离,从怀里拿出两只爆竹模样的东西,点燃扔到身后。爆炸声响后,烟雾格外浓重,偶尔有气味传来,小猪立刻咳嗽不止。 每扔一支爆竹,就有一两人坠马。 几次之后,身后的追兵终于减少,却始终不能摆脱。三四匹最顽强、最彪悍的人马仍在死死追着他们,而且他们也有了经验,绝不靠得太近,可是也绝不放弃。 小猪眼尖,已经看见二爷肩膀上插着一支颤巍巍的羽箭,鲜血染红了一片。 “二爷!”小猪喊了一声。 小猪已经知道二爷被射中了,可二爷不但不停下包扎伤口,还根本无视他的关心,一味冷漠。只是咬牙奔驰中,连连的咳嗽暴露了他的伤势。 小猪心中歉然。 渐渐的,脚下的地面不再是粗砂砾,地面坚硬起来。 再奔出半天,已经渐渐靠近了山脚。 奔到近前,顺着拔地而起的山脚继续奔跑,跑到一段距离之后,随着山势一转,黑黢黢的山壁在此处突然断开,就像被一把利斧劈断一般。 小猪毫不犹豫就带马跑了进去,他希望能够再遇到大火坑那样的山缝,那样易于躲藏,好歹自己这些人也有经验。 顺着山壁再转几个弯,渐渐有异样的气味传过来,小猪心中一动。 转过山壁,蒸腾的雾气扑面而来!一片荡漾的湖水出现在面前。 小猪眼睛一亮:他认得这处地方! 这里,原来就是温泉湖! 他们这是从温泉湖的另一面出现了。 怪不得他闻到熟悉的异味。 此时雪花飘落,热气升腾,温泉湖如旧。 “跟着我!”小猪对着二爷大喊。 绕着湖边跑了半圈,选了一处地方,小猪跳下马,又把仍然昏睡不醒的阿乌背下来,除掉两人厚重皮袍子。 “弃马!跳湖!” 二爷跳下马来,却一头栽在地上,上半身已经被鲜血染红。 小猪搓手,急得跳脚。两个人都这样,怎么办? 小猪一咬牙,拿出一根绳子,把两人都缚住。把自己和阿乌最重要的东西放入贴身行囊,一撇之间,又把二爷的箱子以及一袋干粮细软也捆住。 深吸一口气,咬咬牙,然后拉着二人跳进水中。 () 第189章 又见水妖 跃入湖中,小猪并没有马上游水,一路下沉,沉到水底。 沉到水底后,小猪才奋力滑动双臂,肩上是拉着阿乌和痨病神仙的绳子。 他没有游向湖对岸,而是一头扎进水底下一个黑洞洞的洞口。 洞口初入时不大,还有不少怪石嶙峋挡在眼前。 小猪却毫不犹豫的向前游去,绕过怪石,绕过一道石壁,眼前水道豁然宽阔起来。 水温非常舒服,暖暖的包围着身体,四肢百骸都要融化了。 小猪觉得自己也要化了——化成一块坚硬的石头,因为胸口的气息早已用尽,憋着的这一口气已经到了尽头。因为拉着沉重的人和箱子,原本够用的一口气,竟然快不够用了。 好在前面水底隐隐出现了一丝的亮光,小猪使出最后的力气,向那边游去。 …… 一股巨大的压力压在胸口,阿乌猛地咳嗽起来,一口温暖的水呛进了他的鼻腔——阿乌醒了过来。 他睁开眼,却赶紧闭了一下,因为他马上就意识到了,他在水底下。 等他调整了气息,再次睁开眼睛,就看见自己是在漆黑的水底,只有前方某个地方,隐隐透过来一丝淡淡的亮光。 在这淡淡的亮光里,他忽然看见一条大鱼的身影在奋力游动。 大鱼身上,一条长长的绳子一直拖在它身后,一直拖……拖在自己腰间! 阿乌发现了这一点,马上意识到是这根绳子在拖着自己前进! 看那大鱼的样子,游动逐渐缓慢,分明已经十分吃力。 阿乌心里自责不已,立刻滑动双手。仰头看见那大鱼似乎松了一口气。 一旦意识清醒过来,手脚恢复行动,阿乌马上向前游去。 手脚一动,才发现还有一个沉重的箱子还连在自己腰上,怪不得那条大鱼吃力,拖着一人、一箱在水下,焉得不吃力? 阿乌把箱子的重量移到自己手臂上,向那条大鱼追过去。 大鱼尾鳍摆动如裙裾,头上顶着密密的水草,水波暗流,冲得水草摇曳。 阿乌游到大鱼身边,满怀感激的从大鱼身上拿下绳索。 大鱼惊讶的回头,阿乌忽然看见一张人的面孔! 大大的眼睛里盈满了水波,纯净无辜如小动物,稍稍带着一丝的哀伤和焦虑,以及看见阿乌后的讶然! 它是——温泉湖的水妖! 阿乌认识它! 水妖震惊之下,脸上涌上一丝红晕,却一下子晕了过去。 阿乌抱住水妖,憋足最后的气息,拉起绳子,向着水面上的那一团亮光游去。 忽然身下又一条“大鱼”浮了上来,阿乌百忙中向下看去,是一个黑黑的人影! 那黑色的人影正滑动双臂,向着他这边冲击! 阿乌大惊,手上没有什么可以反击的,只能伸出双脚,向那人狠狠蹬去。 人影冒出一串气泡,同时身上溢出一缕血丝。但是,他伸出双手,死死抱住了阿乌的脚。 水下最可怕的情形,不是救人,也不是袭击敌人,而是被溺水之人不知所谓的缠住。 阿乌的情形就是这种最糟糕的情形。 而此时,那团模糊的光线就在头顶了。 他心中暗叹一声,放松了身体,吐出最后一口气泡,向着光明做出最后的挣扎。 …… 猛烈的空气呛进阿乌的肺腔,他剧烈的咳嗽起来。 顾不得呼吸进更多的空气,他把手臂里的水妖捞了出来。 接着听见身边哗啦水响,那个黑影人也冒出了头,在剧烈咳嗽。 阿乌立刻警觉的转头去看,同时脚下摆动,踩着湖水,快速离开这人身边。 阿乌四顾一望,只看见波光闪闪的水面,以及远处一个小岛。 阿乌立刻抢先向小岛游去。 上得小岛,脚踩上那坚硬的石头,占领了最有利的位置,阿乌心里才算有一点着落。 再看手臂里的水妖,却已经变幻成一个少女的模样,如海藻般长发,长长的睫毛带着水珠,眉目如画,衬托着玉石般的面庞,只觉得惊人的美丽。但是此时,她双眼紧闭,脸色苍白。 阿乌赶紧把她放平,侧头,助她吐出呛进胸腔的水。 终于,她长长的睫毛轻轻颤动了一下,阿乌放下心来,知道稍后她就会醒来。 阿乌浑然忘了,这是一只“水”妖,怎么会被水呛着? 身后哗啦哗啦的水声如影随形跟过来,那个黑影子人也上了岸。 阿乌戒备的握住双拳。 那人却不理阿乌,疲惫的直接扑到在岸上。阿乌才看见,这是一位高瘦的老者,他的后肩处,一片殷红,还有血水不断渗出。 阿乌想了想,走过去,把他拖上岸,找了一处干燥的地方,放下他,那人晕了过去。 阿乌侧耳倾听,只听到轻微的水波声,再没有其他声音。 四处巡查了一下,没有发现隐藏着敌人或者野兽。 断定这里暂时没有危险,阿乌才有心情打量这个小岛以及它的周边。 首先进入视线的,是那一线微光。 几根淡淡的光线,从很高很高的头顶某处洒下来,从这里仰头望,只能看见那一线细细的天光。 正是这细微的天光,使这处地方保持了隐隐的光明。 头顶上,是一片高高的石头洞顶。看来,这里是一处地下岩洞。但是这个洞顶并不是完全密封的,曲折的石壁互相咬合,像是要撞击在一起,却总是没有完全对撞上,那一条细细的缝隙始终在石壁之间游走,直至……万仞之高的洞顶之巅。 阿乌眼尖,已经看清,这里湖水荡漾,竟然是一个广深的地下水系,水温柔和,还是温泉。湖水浩浩汤汤,消失在视野最远处的黑暗中,不知通往哪里。 有了洞顶那细细的阳光,小岛上石壁层层包围之下,岛心竟然顽强的生着一株巨大的树木! 也许某一刻,某一颗种子恰巧洒落在岛心的泥土中,在温暖湿润的洞底,借着一点点阳光,它竟然一直生长了下来。也许它生长了千年之久,才能长成这样的大树。 阿乌正在看着大树发愣,忽然有一股拉扯之力从腰间传来,阿乌一愣,才想起还有一只箱子。于是双手互动,将水里的箱子拉上来,随着箱子拉上来的,还有一只熟悉的背囊——那是小猪的背囊。 阿乌怵然而惊,小猪到哪里去了?自己怎么忽然出现在这样一个地方?他和小猪,不是在荒漠地狱之门里面吗?难道,他们这是,进了地狱? 一丝丝的回忆在阿乌脑中复苏,他马上跳了起来,先去看那个黑影子人,黑影子人已然晕过去,不过看他的姿势,似是对阿乌没有敌意。 而且阿乌此时已经看清,自己身上的绳子,是与这人紧紧连在一起的,也就是说,自己与他,是真正的……一条绳上的蚂蚱。而这绳子的头上,原本是在水妖的背上,也就是说,是水妖把自己和他,一同拉到这里来的。 忽然,一声细细的声音传过来。 只见那水妖,缓缓的睁开了眼睛,它醒了。 它的眼睛慢慢适应了洞中的光线,慢慢有了焦点,一下子就看见了旁边注视着自己的阿乌。 “阿乌!你醒了!”水妖精神一震,坐起了身。 阿乌却大吃一惊! “你……你是谁?怎么把我弄到这地方来了?”阿乌退后一步,盯着那一双惊人美丽的眼睛,努力正色问道。 水妖脸上马上现出崩溃的表情: “怎么?你又失忆了?不记得我了?” 阿乌惊愕:什么叫“又”? 水妖叫道:“我是小猪啊!” 阿乌马上想起莫达跟他说过的话: “水妖会读人心……你心里最想什么,它就会变成什么……” 阿乌立刻喝问:“你把小猪弄哪里去了?你为什么冒充小猪?” 水妖:“……” 它目瞪口呆看着阿乌。 不过……这受惊发呆的样子也呆得……惊人的美丽。 阿乌的声音不由自主缓和下来: “我不会伤害你,但是,你也不要再假冒我的朋友了,你告诉我,小猪在哪里?” 水妖的大眼睛里充满了惊愕,它无辜的看着阿乌,那眼神,简直让阿乌心软、心碎、心融化。可是,小猪哪去了? 水妖忽然想起什么,立刻抬眼四顾,马上找到了一边的瘦高的人,它冲那人大叫:“嘿,二爷!你给他用了什么药?把他变成傻子了!” 那边上,高瘦冷面的人已经疲惫的坐起来,看看阿乌,再看看水妖,冷淡的脸上忽然诡异的一笑,他慢吞吞的从怀里掏出一块皮子样的东西,戏谑道: “姑娘,你是不是丢了一样东西?” () 第190章 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 “姑娘”两个字一出,阿乌和水妖全都愣住。 水妖反应更快一些,她马上去摸自己的脸,一摸之下,脸颊光光,往日的人皮面具,在深水冲击下,早已不知去了何方。 它的脸上立刻血色全无,可是马上又变得绯红一片,接着又是雪白一片,不知它到底在想什么。 阿乌蓦的也反应过来,他指着水妖:“你……” 出乎二爷的意料,阿乌的反应似乎比水妖更大一些,他指着水妖的手指都颤抖起来: “你是水妖?……你不是水妖?你你……一个半月前,你在哪里?” 二爷饶有兴趣地看着这两人,不过,阿乌不是要知道她是谁吗?问一个半月之前,是什么意思?水妖又是什么东西? 不等他想明白这些问题,一阵眩晕袭来,失血过多的他又歪倒在那边。阿乌和水妖却无暇他顾,根本没有看见他。 那水妖捂住脸,长叹了一口气。 良久,它站起来,直视阿乌,脸上显出缅怀的神色: “这个地方,就是我一个半月前发现的。” 它没有直接回答,可是一句话,已经承认了阿乌的怀疑:一个半月之前,它就在这里。 或者,是……她在这里。 阿乌的手仍然在颤抖:“那么……那么……” 水妖温柔的替他说完:“那么,上次也是我。” 说着,嫣然一笑,恍若上次阿乌见过的水妖回眸一笑的模样。 阿乌如被电流击过,震惊之下,话都说不完整:“你……到底是谁?” 水妖小动物般的眼睛看着阿乌:“我是我。” 阿乌说:“你……你的俗家身份是什么?” 水妖说:“我不是妖,我是小猪,我也是……少主。” 一听“少主”两字,阿乌“嗷”的一声叫,拔脚就跑。可是在这小小岛上,他又能跑到哪里去?飞快地奔跑,又飞快的出现,还是回到了水妖面前。 阿乌回身面对水妖,摸了摸额头那道鞭痕,咬牙切齿地问:“你打的?” 水妖点头:“是。” 见阿乌咬牙切齿,水妖马上说:“可是你绑架了我,割伤了我的脖子,咱们扯平了。” 呃,这话,倒果真是小猪的口吻。 阿乌伸出手,手上有几个牙印:“你咬的?” 水妖再次点头说:“是。” 未等阿乌再说,她马上抬腿说:“可是我因为你伤了腿。” 雪白的小腿上,还留着一道箭伤的痕迹。 阿乌看了看水妖湿淋淋的黑发:“我到这里,是你救的?” 水妖说:“那自然。” 阿乌低头想了很长一会儿,鼓足勇气,正视水妖那水波潋滟的眼睛,小声说:“上次我从水草里放走的,是你?” 水妖笑着小声回答:“是。” 轮到阿乌捂住脸,长叹了一口气,低声说:“看在你救我的份上,我不计较你打我了……” 水妖仍笑道:“是。” 阿乌偷偷看一眼水妖,再看一眼,偷瞄了无数眼,终于感慨万千的长叹道:“原来,你是个女的。” 终于承认现实。 水妖,不,小猪笑道:“很可怕?” 阿乌后怕道:“很可怕。” 阿乌低声说:“你打我的那一鞭子,我很气。” 小猪笑靥如花:“你绑架我,我也很气。” 阿乌说:“你还老记着呢,我向你道歉。” 小猪说:“你还得向我道谢,救你的白骆驼是我的,莫达做的这一切,都是我暗中允许的。他的烈酒,是我给他的,他给你的药,也是我给他的。还有那件白骆驼坎肩,是我做的。” 阿乌瞪着小猪说:“原来,一直是你做的!可是在外面你为什么又是那样讨厌的样子?——我知道了,你这样漂亮,如果不是行为怪诞一些的话,喜欢你的人就太多了!多得让人受不了!——那么,你一直知道是我?” 小猪笑了:“不过,十六寺再次遇见你,可就是昊天的意思了。” 阿乌说:“那么,小猪也不是你的真名字了。你……到底是谁?” 小猪笑道:“我的名字就叫:小珠儿,全名是:济尔根.掌珠。” 阿乌说:“你真的是济尔根家的人!” 小猪道:“是。” 阿乌恍然大悟: “怪不得你说你不是世子!原来你的确不是世子,你是郡主。又怪不得,你总说有不得已的苦衷!原来都是因为,你是女的。所以你经常闹小脾气,所以你骄傲得很,所以你不能忍受有人说女人不好,所以你和蔷薇那么好。” 阿乌盯着小猪那双让人掉进去出不来的如水的眼睛,再次感慨地说: “还所以,你要经常戴着人皮面具,要不,你这样惊世骇俗的美丽,哪里也不用去了,走到哪里,就会被哪里的人挤着看得走不动了。” 他自己再次低声道: “蔷薇也算一个美女了,可是和你一比,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完全不能比。 也难怪,东风听说你独自到草原上了,不惜丢掉隐藏多年的谍子身份,也要抓住你,确实值得抓。 还所以,你一直被看护得严严的,所以你要离家出走,要迫不及待地被我绑架,你要到草原上来玩耍!” 阿乌受刺激太深,虽然已经接受了水妖就是小猪的事实,可是心情激荡之下,一直忍不住说个不停。 小猪一笑,感慨地说: “是啊,我一直就想摆脱身边跟着的一大堆人,独自到草原上玩耍。你第一次在流金河畔遇到我时,我就是把那段日子当做最后的假期的,我要尽情地、自由地做一把自己想做的事情。” 阿乌问:“你想做的事情?当时你在做什么?”他一直很好奇,当时的“少主”早出晚归,命人扛着奇怪的家什,在做什么? 小猪大笑起来,这一笑,尽展小猪原有的豪情,也尽展她恢复女儿身的令人目眩的魅力。 “我当时在做什么?你们谁也想不到的,我在勘测流金河的地形。” “勘测地形!”阿乌恍然大悟:“怪不得,你当时手上有《徐霞客游记》!” 小猪得意地说:“否则,我怎么会看得出,你手上的布防图是假的?这张图,你就是放到军部官员那里,他们也分不出真伪的!” 阿乌赞叹,小猪真是一个奇……怪的女孩儿。不过,咳咳,他很喜欢。 他以前认为小猪是一个奇男子,现在看来,应该是个奇女子——奇异的女子。 忽然,他的脑子里想起一件事,急忙问道: “这一次你刚见到我时,对我说什么来着?你说,你又离家出走了?不不,比这更糟糕,你——逃婚?” () 第191章 济尔根家的女人 小猪的脸马上红了,片刻之后,才恢复往日的坦荡: “嘿,该记起的你都忘记,不该记起的你偏偏记起。是,我是因为逃婚,而离家出走了。” 阿乌问:“是怎么回事?” 小猪平复了一下,才坦然说道: “落阳部的阿拉木大汗派人到父亲那里求婚,愿意两家罢刀兵,止干戈,结为秦晋之好,永保草原安宁。” 阿乌说:“那阿拉木大汗,岁数不小了吧?” 小猪冷笑道:“即使他岁数年轻、英俊潇洒我也不嫁他。流金部和落阳部百年干戈,仇怨不断,我岂能嫁他?” 阿乌说:“对!你父亲逼婚,你就这样告诉他。” 小猪说:“父亲倒不会为这个逼我,阿拉木大汗心里打的什么如意算盘,父亲心里一清二楚,阿拉木哪里是为了草原安宁?他是为了吞噬我流金部的势力。” 阿乌奇怪道:“既然你们父女想得一致,那你就不用逃婚了呀?” 小猪说:“圣皇第27皇子,也派人到父亲那里,为他儿子求亲,其中还有皇太后的意思,我不得不暂时避一避。” 阿乌心念急转,惊讶地问:“为什么?” 小猪沉默了片刻。 暴露女儿身,是她完完全全不想的事情,这是一件要命的事情,平添无数烦恼!对阿乌,对她自己,都是如此。可是事已至此,抱怨也无用,她必须处理这件事情。 她必须把此事对阿乌的影响,降到最低。或者说,是对阿乌的伤害,降到最低,她不能把两个人都害了。 这,是仅次于生死的大事。 她一向是个果断的人,于是迅速调整了自己的心态,咬一咬牙,拿出一种近乎勇者的姿态,做出了一个决定。 希望阿乌不要怨她,她是为了他好。 哪怕,需要她自己默默地承担起背后所有的重压。 小猪缓缓地说:“因为当前局势不明,良莠不分,而我们济尔根家的女人,不能乱嫁。” 阿乌再次问道:“为什么?”他已经问了太多为什么。 小猪地说:“我们济尔根家的女人,是一定要做皇后的。” 阿乌的心一沉。 小猪故意笑道:“我不会随随便便嫁人。当前高层叛国者还未明朗,我要是点儿背,嫁给了这样的人家怎么办?” 小猪当笑话说,阿乌却完全笑不出来。他的心继续下沉。 阿乌看到小猪完全没有普通女子谈到自己婚事时那种扭扭捏捏、羞羞答答的状态,她很坦然: “我们济尔根家的女人,是一定要嫁到青鸢皇族去的。每一个济尔根家的姑娘,从小就知道这一点。 我们与青鸢朝的皇家,从朱雀年间,就互相联姻,到目前为止,已经有三十六位济尔根家的姑娘,嫁到青鸢皇族了。 青鸢一半以上的皇后,出自我们济尔根家。” 阿乌震惊,他喃喃的说:“为什么?” 皇后,是一个距离他非常遥远的东西,可是,身边的小猪,居然说她就是要做皇后的。 小猪慢慢跟他讲述: “别人家的姑娘嫁人,是与门当户对相关,与郎才女貌相关。 而我们济尔根家,则与血统相关,与家族相关,与历史相关。 因为我们济尔根家,是草原王的后裔,是黄金家族的正宗血统。 在草原上,你一定知道黄金家族是什么意思。 两百年前,草原王不但统治了整个天行大陆,还横扫了西面大西州的一半。他以一己之力,横贯了这片大陆,当时天下四大汗国,都是他的子孙。 到了今天,虽然四大汗国不复存在,分化成了数百个部族、汗国,但是本质上说,草原还是济尔根家的,只有济尔根家的正统后裔做大汗,才会被金马族人承认。如果不是黄金家族,即使他抢得了大汗之位,各个部族也是不服。 比如落阳部,他们在草原上也强盛了近百年,可是他们的祖上,只是草原王的家臣,并非黄金家族,所以他们受到各金马族的排斥。 草原上的民生,比中原人更加靠天吃饭,依靠的是水草丰美之地。大约40年前,天行大陆遇到极大的天灾,草原上比任何时候都严寒,牧草不存,牲畜骤减,民生摇摇欲坠。 而那时,正是天行大陆朱雀末年,中原总比草原资源丰富,于是青鸢与草原上各部落联合,共同进攻朱雀。从那时起,为了巩固两家的联盟,青鸢和金马族济尔根家开始了联姻。不断的联姻,把两家紧紧地绑在了一起,直到青鸢打败朱雀,正式建国。 你知道,青鸢王朝的疆域,是远远超过了朱雀朝的,朱雀朝的北界,只到长城,而青鸢的北界,至今尚未划界呢,整个天苍苍野茫茫的大片草原都是。而整个长城以北,都是我金马人在生活,在守卫,所以,青鸢朝必须与我族紧密结合。 青鸢能把草原统治得比任何时代都好、都固若金汤,这个联姻制度,是起了大作用的。” 阿乌毕竟是个读书人,这些历史掌故,小猪一说,他就清楚。这是摆在历史上清清楚楚的事情,无需争辩,也无需评论是非功过,事实如此,仅此而已。 小猪又道: “你不要以为我们这是靠嫁女儿获得利益,不是那样的。我们济尔根家的女儿,从小在草原上驰骋,骑马能战,建城能守,大多长于谋略、精于国是。 比如,著名的皇后大玉儿和小玉儿,就是济尔根家的姑侄俩,她们先后嫁给了青鸢第一代开国之主。而辅助当今圣皇走上皇位的圣祖母,赫赫有名的孝贤皇太后,也是济尔根家的女人。由此可见一斑。 在历史上,济尔根家的女人从来如此。在草原王时代,草原王带领将领攻城略地,像旋风一样横扫整个大陆,儿子们跟着他出征作战,女儿们则负责守城备战,制定法典,收罗人才,筹备物资,稳定大后方。 你也算是读书人,阿剌海别吉、秃满伦公主、唆鲁禾帖尼,这些名字听说过吧?什么?没有?我去……其中,唆鲁禾帖尼是忽烈大汗的母亲。那时候的史书记载说,她才能出众、智慧超群、机敏过人,所有的王公都对她的能力感到惊讶。有这样的母亲,才会有忽烈大汗那样的儿子。 所以我们济尔根家的女人并不像你们中原女人那样,躲在家里三从四德生宝宝。” 阿乌辩道: “我们中原的女人也不是你说的那样,我推荐你去看一本叫做《石头记》的书,看了这本书你就会明白,大家族里的女人,如果没有点能力,连老公在外边偷娶别的女人,都得忍着,连做个丫鬟,都被人欺负。 再说了,三从四德?如果你轻视这些三从四德的人,当你进了皇宫,分分秒秒就会要你好看,你就会知道你都有些什么样的对手。” () 第192章 不一般的烦恼与快乐 小猪一笑,说: “开玩笑罢了。所以,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也没有十全十美的事儿,所有的姑娘都有烦恼。 你不要以为,只有济尔根家的女人嫁到青鸢,其实,青鸢皇族的公主,也大多会嫁给济尔根家做福晋。青鸢开国以来,只有一位公主例外地嫁给了中原人。” 沉默了一下,小猪才继续说: “比如,我的母亲,就是青鸢的公主。” 阿乌小心地说:“但是我好像听你说过,你的家事,很复杂。” 小猪神色黯然: “是的,很复杂。令我从小就感到郁闷,也令我至今与父亲不和。不过,你也听到了,几百年的历史一起压下来的话,单个人是没有什么话语权的。哪怕她是圣皇最宠爱的女儿。” 阿乌说:“方不方便,嗯,说给我听听?” 小猪叹气说:“这些三姑六姨的破事儿,你也要听?” 阿乌认真说:“不是破事儿,是你的事儿。” 小猪一怔,然后才缓缓地说: “从我记事起,父亲就不和母亲住在一个王府里,他另有别府,也另有别的女人和孩子。那边别府里当家的侧福晋姓纳兰,我从小就恨她。” 阿乌心中暗自一笑,也许,这才是小猪心底的真正情绪,她毕竟,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少女。 小猪说: “这里面没什么道理好讲。也许,这些豪门宫斗的事,在别人看来,都是狗咬狗一嘴毛的烂事,都是几个女人争一个男人的破事,臭不可闻,俗不可耐。我也这么想,可是我仍然恨了十多年,即使此时,我也仍然是恨的。” 阿乌点头:“我明白。” 小猪说:“所以,我从小也恨我的父亲。小时候见父亲的时间本来就不多,几乎每次见他,都要吵架。 而看见母亲,我也很难受,她的一生,明明多姿多彩,却因着这个男人,而始终无法解脱。他使她成为整个草原、甚至全天下的笑柄。你知道那是怎样的一种难堪吗?” 阿乌说:“你不要太难过,那不该你事。” 小猪自嘲一笑:“怎么不该我事?我在这样的家里活了十多年呢。我的身上流着他们的血,我的头上刻着他们的烙印。” 阿乌说:“不,不,你只是你。” 小猪低声说: “我太贪心了,是吗?有时候想,我生在这样的家里,承受这样的痛苦,可是,我也因此锦衣玉食,有书读,有马骑,我想学的一切,都有最好的师傅来教。我的眼界,几乎高于所有的女孩子。想要的太多,是不行的。” 阿乌说:“你的确与天下所有的女孩子都不一样。”顿了顿,他说:“你并不是庸脂俗粉。要的多,和贪心不是一回事。” 小猪终于展演一笑: “小时候最快乐的时光,就是跟皇爷爷和小爷爷在一起的时候。 小爷爷,就是北山大法师,他是我父亲的堂爷爷,呃,也就是说,他跟我太爷爷是兄弟。当年,兄弟俩一个是流金部的大汗,一个舍身加入了昊天教,到雪原圣城学经,拜在当时教主门下,后来成了草原上的大法师。” 阿乌恍然大悟,当初,他在十六寺劫持大法师时,曾经听小猪叫过“不要伤害我小爷爷”,当时以为“小爷爷”是信众对大法师的称呼,原来不是,是因为大法师本来就是小猪的亲人。 小猪继续说: “我从小有很多时光是跟着他的,相比于父亲和母亲,小爷爷才更像我的家人。小爷爷学识渊博,而我又喜欢打破砂锅问到底,所以小爷爷教了我很多东西。因为女人不能在昊天教里担任职务,要不的话,说不定我还会加入昊天教。” 阿乌心里一惊:幸亏,昊天教不收女法师。 小猪说: “除了昊天教,小爷爷把他所有的都教给了我。包括当年我们流金部的艰难,草原上的纷争,当年一些大事的处理。所以,在我心中,家,指的是整个流金草原,是家族传承,而不是王府里那个痛苦阴沉的小家庭。” 阿乌心中一沉,说不出话来。 小猪又是自嘲的一笑: “当然,我眼界有限,也没见过什么幸福的家庭。我生在这样的地方,这样的时候,这真不是我能选择的。” 阿乌心情沉重起来。不过他勉强一笑:“这有什么好奇怪的?我也什么都不知道。” 小猪说: “皇爷爷——就是当今圣皇,我10岁到12岁的时候,曾经在他身边生活。圣皇有97个皇孙,我是唯一一个在他身边生活过的女孩儿。” 阿乌脱口而出:“那就是还有男孩了?” 小猪一笑: “是啊,当时还有一个唯一的男孩儿,是四爷家,也就是四舅舅家的弘历。那时皇爷爷说,他岁数大了,喜欢身边有些孩子的欢笑,所以找了我和弘历去畅春园陪他读书。 当时还有几家大臣家的孩子,总共有四五个的样子,大家跟着皇爷爷住在畅春园内,那时,皇爷爷在处理政务之余,就和我们一起读书、骑射,谈谈讲讲,有时候还唱唱歌,打打麻将。 在我们这些孩子面前,皇爷爷可一点皇帝架子也没有,就是一个慈爱的老人,性情和蔼,通透幽默,而且无比睿智,我们都非常崇拜他。那一段时间,也是很快乐的。 嘿嘿,我从小没有得到的父爱,竟然是从两个老人那里得回了一些,想想也是令人唏嘘,同时,这也是无比幸运的。又有几个人,能在海提时代,就得到这样两个智慧的老人的教导呢? 所以,想想这些,我也就心意平了。 每个人都有他的道路要走。而这些道路上,得到和失去的,并不一定是什么。总要学会接受。” 阿乌说:“这就是你要嫁给皇族也无所谓的原因?” 小猪温和地说:“不是无所谓,而是我肩上的责任不一样。” 阿乌说:“哪怕……有可能像你的母亲那样?” 小猪说:“不会。因为我会吸取母亲的教训。” 阿乌:“但是,你说你仍然恨。” 小猪无奈地说:“是的,仍然恨,从小就如此的事情,大约永远也改变不了。” 阿乌心情更加复杂,不由呐呐的说:“你们,好像也很可怜。” 小猪忽然一笑: “不,不!她们可怜,但是我不。” 阿乌看着她明艳动人的脸庞,问道:“为什么?” () 第193章 共剪西窗烛 小猪长舒一口气: “这件事,我从小就知道,所以从小就考虑,及至今日,我已经考虑清楚了。对我来说,婚姻更是一种责任,一项必须去做的工作,可是人的一生中,责任、工作又不是生活的全部。 只要我足够自强,除了这一部分我不能自由做主,其他领域我都能自己做主。这就像围棋,我舍了这一隅,但是我能得全局,也不算太坏。” 阿乌怜惜地看着她说: “不完整的全局,还能叫圆满的人生吗?” 小猪豪迈一笑: “君何太痴也!天底下,谁能得到圆满的人生? 我母亲?她守着大西北,却守不到自己的驸马。祖爷爷?他贵为天下四大法师,可是孤独一生,终生奉献给了昊天教。你?你身负武功、巨款,满脑袋奇思异想,却至今不知自己是谁。 或者是八大家的富商?他们富甲一方,却整日思忖如何投到权贵门下以求自保。贩夫走卒?求温饱都不得。小家碧玉?还不是奉父母之命嫁一个门户相当的人,而这个人,又保不齐不吃喝嫖赌、不娶三妻四妾。 就算是圣皇,也不可以,他号称十全老人,天下顶尖的人,可是他根本就没把这一项列进去。 所以,我不圆满,又有什么可抱怨的? 不圆满才是常态嘛,我应该勇敢地面对。” 阿乌更加怜惜地看着小猪: “有这样长的一大套道理,看来你已经无数次自我开解了吧?所以已经形成套路了吧? 原来,你的心底,是这样深深的悲观。” 小猪咬唇嗔他一眼: “你就是这样讨厌,专捡人痛处下手。可是我就是不让你得逞,我绝不自怜,也不需要任何人可怜。 你说我悲观,其实悲观到极处,就是乐观,我这是想透人生、绝处逢生,这才是人生大智慧。” 阿乌温和地说:“小猪,你就是这么倔强。” 小猪说: “要不怎么样?死吗?不,我总得活下去,而且,我还明告诉你,生而为人,我还要活得精彩,我要尽我的心意、尽我的所能地活下去。 这样,若干年后,你我都已成了白发苍苍的老头老太时,当你给你的孙儿讲故事时,你就可以自豪地告诉他:嗯,那个光彩夺目的女子,你爷爷我当年曾和她一起辩论过。” 阿乌笑道:“原来,那时候我还记得你。” 小猪说:“因为我一直在闪光啊。” 阿乌笑眯眯地看着她:“说,继续说。” 小猪晃着脑袋说: “我三岁认字,四岁读书,我所感兴趣的一切,都有优秀的师傅来教。我熟读诗文,爱好兵法,算的了数,格的了物,上的了马,拉的了弓,拿的起针,端的了枪。 从小圣皇、大法师就亲自教我国是,军政民政我样样精通。我这一身本事,总得施展,我的一腔热爱的各项物事,总得有着落。 为了让你到死都记得我,我一定凡事做到最好。 所以,左右都是嫁到青鸢皇族去,那么我索性嫁到最顶尖,我要做皇后。” 阿乌从未见过如此坦诚、大方,如此让他心痛的姑娘,气为之夺,声为之惑,不禁恶向胆边生,说道: “可是,你怎么知道哪个皇孙将来能做皇帝呢?嫁错了可回不了头!” 小猪并不生气,笑道: “所以,我躲了起来。在我真正现身之前,我是生死未卜的,嫁人这件事就不会动。等到局势明朗了,我总会做出正确的选择。我也总得有些筹码的。” 阿乌微微一笑道: “你想得天真了吧?以为嫁进皇族就进了天堂?当了皇后一切大吉?你这就像,小女孩总以为她长大以后要嫁给一个英俊多金又体贴的相公一样。” 小猪笑道: “我与她们的不同就在于,我可不是幻想,我是踏踏实实在做这件事的,我的整个家族会帮我运作这件事情。我早已说过,这不是我的理想,这是我家族的理想。” 阿乌说:“青鸢的铁规矩,后妃禁止干政,你以为你当了皇后就能怎样?” 小猪笑道:“我不干政,我只干人。” 阿乌不气馁,继续说: “那些皇子皇孙,你都见过吗?” 小猪失笑:“那怎么可能?圣皇有30个儿子,97个皇孙,他自己都认不过来,我怎么能见得全?” 阿乌说:“那你不遗憾?” 小猪说:“如果你从小就知道如此,你就没有遗憾这种东西了。” 顿了顿,小猪温和而坚定的说:“你打击我没用的。” 阿乌恶狠狠地说: “你就不忌讳皇帝要占尽天下美女?你就不厌恶他有无数女人?皇帝有三宫六院,你有什么?” 小猪面容平静:“我有……我有永远的草原记忆。” 阿乌哼道: “记忆?记忆有什么用?遇到事情,还不是像我这样,所有的记忆一扫光?” 小猪说:“我不会。即使以后我失忆了,也不会忘记这些。” 阿乌心中一软,说: “失忆了么?那好啊,你就会忘了自己要做皇后了。” 说着,他在地上画了一只憨态可掬的小猪,说道:“你要是忘了,我就画这个提醒你。” 小猪一笑:“你才是真正的猪。” 阿乌在地上又画了一只笔画简略、神态却栩栩如生的狡猾而憨厚的小猪,笑着说: “我宁可你还是这样的。” 小猪说:“只要你认为我是,我就还是。” 踌躇了一下,阿乌问道: “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一个姑娘家,这些事,你本来可以完全不说的。” 小猪那一双眼睛里立刻充满了荡漾的湖水,她看着阿乌: “我需要我自己明白这一件事。也需要你心神安全。” 阿乌的心,像是被大锤砸了一下。 小猪说的话,每一个字他都明白,可是他听不懂小猪这句话什么意思。 不不,小猪这句话的意思他明明白白,可是他仍然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他以为小猪不明白,可是听了这句话,小猪原来比他还明白。 不不,他以为自己不明白,可是此时他才明白,原来自己心里,也早已明明白白。 小猪什么也没有说,甚至小猪平静如水,可是阿乌却觉得忽然无比难过。 小猪那眼睛又像他第一次看到时那样,就像一只小动物般楚楚可怜。 亦楚楚动人。 令人无法再看。 两个人都是极其聪慧敏感的人,然而又都是青涩懵懂的年纪。 阿乌仰头大笑道:“我还以为你会说,好兄弟之间无需隐瞒。” 小猪说:“我们至少还是好兄弟……情侣之间会背叛,夫妻之间会反目,好兄弟则要长情得多。” 阿乌说:“可是有人说,宁可曾经拥有,不求天长地久。” 小猪低声说:“如果你那样想的话,就算我看错了你。” 阿乌哼道:“你是那世上的奇女子,我又岂是地上的拉拉樱?你放心,我自有我的道理。” 阿乌又画了一只小猪,三只小猪排成一排,有的娇憨,有的狡猾,有的豪迈,各具形态。 阿乌低声说:“嘿,三只小猪,在草原上时,你就说过多次的,我不是君子。” 小猪没听清:“你说什么?” 阿乌闭口不言。 () 第194章 相斗 两人说完这一段话,突然陷入了沉默。 明明还有很多话要说,可是却突然不知从何说起。 两人都觉得话还没有说完,可是彼此却已经一切都明了。 小猪已经下定了决心。 阿乌也已经下定了决心。 可笑的是,在此之前,他还在想,这一次要如何悄悄的离开小猪——就像上一次那样,可是此时,发现小猪就是“水妖”之后,尤其小猪说她“是要做皇后的”之后,阿乌却发现自己斩钉截铁的不想离开了。 本来阿乌还处于逃避之中,可是小猪的话,却让他全身都燃烧了起来,这火光,照亮了他那颓废、迷茫的人生中,他忽然有了明确的、强烈的目标。呵——“自己”本来是无形的东西,直到他遇到强烈阻力,“自己”才在对抗阻力中显现了它的形状。 而且,由于阿乌已经将前面的人生全部忘掉,所以一应的规矩、忌讳也全部消失。学富五车都喂了狗,三纲五常也喂了狗,清规戒律也喂了狗。 他唯一拥有的,是他的心,他唯一在乎的,是小猪怎么想。 所以,此时小猪的决心,阿乌知道。但是阿乌的决心,小猪却没能猜得到。 只是两人都心照不宣,一切都假装是原来的样子。 好像什么也没发生。 阿乌忽然叫道:“啊呦,我后背好痛!” 他似乎这时才想起来。 小猪很配合地赶忙喊:“二爷!二爷!快来看看他的伤!” 二人装作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切都像初相识。 喊了两声无人应,小猪跑到二爷身边,却看见二爷早已晕倒在一边,不知多长时间了。 小猪惊呼一声,想起来二爷也受了箭伤,急忙查看伤口,原来有两支箭插到了二爷身上,血流不止,怪不得二爷晕倒了。 小猪一边查看二爷的伤,一边顺便把大致情况跟阿乌说了一下。 阿乌说:“只好我们先救他。” 拖过二爷的箱子,打开,阿乌突然愣住。 奇怪的、熟悉感觉扑面而来。 箱子里面,装着各种稀奇古怪的器具:除了一把银针,还有十几把手指大小的各种小刀,刀头不一,有的圆头,有的尖头,有的还带弯钩,以及剪刀、针、线,还有一些根本叫不上名字、也难以描述的器具。 这些器具总的特征是:小,小到篆刻刀那么大,一望而知,也是像篆刻刀一样,是拿在手里,在细小的地方动作的。 这个细小的地方,大约就是人的身体。 总之,不是武器。 却比武器更冷酷地闪着令人不寒而栗的光。 阿乌楞在跟前,这些东西他压根儿不应该认识,可是为什么他却如此熟悉? 他不但知道每一种器械的名称,他还知道它们的用法,知道它们是做什么的。 他着了魔似的,拿起其中一把器具,将插在二爷肩头的箭头夹住,轻轻一拔,就把所有的箭杆都拔了出来。 然后清创、上药,如行云流水。 小猪呆住:“你,你怎么认得这些可怕的东西?你还会用?” 阿乌苦恼地说:“我不知道!” 他把二爷翻过身来,仔细看了看二爷的脸庞,惊疑不定地说: “我,我不记得这个人,但是,一看见他,心里就有一丝畏惧似的,我有些害怕这个人,就像小学生看见了先生的戒尺,我不害怕他箱子里那些怪东西,我只怕他,我也不知为什么。” 阿乌后退两步:“不,我得赶紧伪装一下,不能让他看见我的真面目。” 说着,他重新对自己的脸做了装扮。 阿乌说:“你去搜搜他的身,看看有没有什么可证明他身份的东西。” 小猪说:“你就吓成这样?不敢去搜他?” 阿乌说:“反正我不去。” 小猪无奈,过去搜查二爷。 她的手刚碰到二爷的衣襟,二爷就醒了:“嗯?干什么?” 小猪很坦然地欢呼:“二爷你醒了?快来看看他的伤,被水泡过,不知怎么样了。” 二爷一起身,就觉察自己肩上、腰间的箭伤已经被包扎了:“谁给我弄的?” 小猪眨眨眼:“我!怎么样?还成吧?” 二爷不置可否,打量小猪一眼:“你们的问题解决了?” 小猪笑着说:“我们有啥问题?早解决了。” 二爷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小猪莫名有些窘。 二爷走到了阿乌面前,阿乌早已自动趴在地上。 二爷刚要动手,忽然看见一旁小猪已经打开的背囊,因为被水打湿,正在晾晒。 背囊旁边,一本包在油布内、湿了一半的《论语》,也被打开着晾在那里。 二爷的目光无意地扫过《论语》上整整齐齐的字,忽然一滞,他抬头看了小猪一眼。 小猪却在看着阿乌的伤口。 二爷假装不在意,蹭过《论语》时,将它翻了一页,继续看过去。 目光扫过那关键的几行,他心里一沉。 二爷马上抬头看向阿乌和小猪的其他物品。 有两把刀,正整整齐齐的靠着背囊,放在一边。 一把刀柄赫然暴露在外,刀柄上用银丝嵌着两个字:奔雷。 二爷神色大变:这把刀,怎么在这里? 那本《论语》和这把刀,说明眼前这两个娃娃,要么与自己渊源极深,要么,就是自己的死敌。 不过,他那万古不变的冷漠面容没动,他对小猪说: “去,把我的箱子拿过来。” 小猪赶紧把箱子拖过来。 二爷打开,拿出一柄小刀,再挑出一点药粉,然后对小猪说:“解下他身上的布条。” 小猪不疑有他,马上听话地去解布条,就在她弯腰的刹那,二爷的药粉飞出,飞向了小猪。小猪还未有所觉察,已经头脑一晕,倒在一边。 二爷马上双手如风,点向阿乌后背大穴。 蓦的一股粉尘从阿乌身下飞出,直逼二爷脸面。 二爷大吃一惊,赶紧闭住呼吸,却是已经晚了,他马上塞进自己嘴里一颗药丸,然后一跤跌坐在地上。在倒地的那一瞬间,二爷手中小刀飞出,刀背准确的撞在阿乌后颈大穴上,阿乌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二爷呸的一声,吐出一口唾沫。 “还敢和我斗毒?鲁班面前弄大斧,也不睁开眼睛看看自己面对的是谁。” 这个歹毒的伤号居然偷袭他,幸好自己有所防备,及时闭住了呼吸,又服用了解毒丸,否则,还真的要在这小阴沟里翻了船。 他观察小猪一派赤子之心,而且聪明伶俐,冰封多年的心早已比较喜欢,所以破例救了他俩,没想到这个伤号竟如此阴险,大约小猪这姑娘也是受了他的骗。 然后二爷缓缓调息,想要勉强坐了起来。然而令他诧异的是,这药他虽然认识,也服了解毒丸,但是却依然抵不住药性的汹涌。 不好!这药里肯定还混进了其他毒药! 我靠!这回真的是在阴沟里翻了船! 他并没有真正解开这股毒粉,他只是比寻常人晚晕过去了那么几个呼吸。 二爷咒骂着,开始努力向阿乌那边爬去,想要在彻底昏迷前,能够搜索阿乌身上的东西。 可是已经晚了,他的手脚已经不听使唤了。 只剩下他的大脑还在做最后的挣扎: 这是谁家的子弟?居然能把自己毒翻? 这事儿为什么这样诡异呢? 我……我一定要查看个清楚…… () 第195章 听曲识论语 阿乌醒过来时,看到了一幅诡异的情景。 他自己趴在地上晕倒了,小猪在他身边也是同样,而那个叫二爷的,栽倒在自己身后。 他最后记得的情形是:小猪摔倒,他出手洒出了自己最后的药粉。 结果就是三人“同归于尽”吗? 他赶紧查看自己身上,一切完好无损,一切如旧。就连他脸上的伪装,都完好无损。 他松了一口气,原来这个叫二爷的被自己毒倒了。是的,很少有人能躲得过自己如此近距离的用药。 他感觉自己的眼睛和面孔都有些不舒服,仿佛浮肿的感觉,也许是趴了太长时间的缘故。 他先救小猪。 小猪迷迷糊糊地醒来,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 看到二爷倒在地上,小猪惊叫起来:“你干的?为什么?” 阿乌说:“他很可疑,我觉得他要袭击你。” 小猪摇摇头: “二爷这个人吧,看起来很冷漠,其实本质上却是挺热的,要不,萍水相逢,他为什么要救你?为什么要把我俩带出大火坑?没有他,我俩死定了——至少,你是死定了。” 小猪就把那天夜里的绝境讲给阿乌听,包括自己认定的“阿乌必死”,以及自己跟他要奔雷的目的,就是替“死去的阿乌”报仇。 阿乌听了又气又好笑,又后怕又感动——小猪跟自己要奔雷,原来是为了这个。 小猪然后说: “没人能救得了火枪伤口,二爷是我见过的唯一能救枪伤的。所以,如果没有他,你现在大约已经陷入最后的高烧了,而我,除了哭什么也做不了。” 阿乌说:“你不是说,他有事要我们做,用来偿还这些?” 小猪道:“可是,哪里有他自己还不知道要我们做什么的、而先救下我们的?我觉得这更像是一个借口,一个说给他自己听的借口。” 阿乌:“为什么他给自己借口?” 小猪:“我也不知道。不过听我的没错,我擅长从纷乱的现象中,看到真正的人心。” 阿乌莞尔:“对,比如我。” 于是两人扶起二爷,二爷看起来是中了他的药物之毒。 阿乌总觉得心里有些不对劲,他咬咬牙,把手伸进二爷的衣襟,想要翻看一下他身上都带着什么。 忽然二爷轻微地呻吟了一声。 阿乌马上停住了手。 二爷发出一连串的呻吟声,然后慢慢睁开了眼睛。 阿乌连忙躲开。 二爷咕哝道:“我这是怎么了?失血过多晕过去了?” 阿乌不答话。 好在二爷也没有继续追究。 小猪过来继续给二爷当帮手,看二爷继续处理阿乌的伤。 伤口已经无碍,但是处理过程中仍然很痛。 二爷在絮絮叨叨地说,w w w . t x t 8 0 . c om什么伤口最不能碰水,要保持干燥,保持干净,否则必化脓恶化,那时就没救了,云云。 阿乌听在耳中,只觉熟悉,却说不上为什么。而伤口极痛——这次二爷用的麻药似乎不管用了。 阿乌索性拿起那本快晾干的《论语》,忍痛看了起来。 见阿乌“看书”,二爷一笑,心里有了主意。他冷不丁笑着说: “呵呵,古人下棋刮骨疗毒,你看《论语》治伤,倒是风雅。你是个读书人吧?” 阿乌无所谓地说:“算是吧。” 二爷不怀好意的笑眯眯的说:“是哦,读书人首先要读《论语》。已经倒背如流了吧?听说有人自幼有过目不忘之能,三经五义都能背下来的。” 阿乌不说话。 小猪倒是好奇地问:“谁过目不忘?” 二爷哈哈一笑:“自然是有的。” 阿乌无动于衷道:“我可没有过目不忘的本事。我只是个普通的读书人罢了。”心说,过目不忘?那还能把过去全忘了? 二爷笑道:“是读书人?那你说说看,这本《论语》,和你们夫子教的一样吗?我怎么觉得跟我读的不一样呢?” “不一样?” 二爷翻动阿乌手上的书:“这里,这里,一样吗?” 随着二爷翻到的那几页,阿乌初时有些生气,可是随后细细看去,却发现的确在某些个字里行间,夹杂着一些似是而非的字眼!可是,因为前边两页都是完好的,这里面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这个别的字。 阿乌马上从头到尾仔细翻看这本书,很快,就发现了规律,一三五等单页,文字有异常,而二四六双页,一切正常。 这是为什么?联想到自己把这本书珍而重之地藏在客栈里,自己把布防图这样机密的文件也藏在它的封底里面,阿乌背上的汗刷就下来了。 这个……怎么回事? 阿乌抬头看向二爷。 二爷正在哼一段怪异而几乎不成曲调的曲子。 “你懂音律?”二爷见阿乌看自己,就笑眯眯地问。 阿乌早已知道自己精通音律,早在老莫达刚见他的时候,他就能弹奏老莫达的马头琴,凡是带弦的,他都会弹,凡是带孔的,他都会吹。 “我听说,有些人可以按曲谱,检索书页中的字?”二爷的声音出奇平静温和,他笑眯眯的问。 阿乌头脑中轰的一声,忽然记起了那种方法! 按曲谱对应成数字,再对应到具体的行和字! 阿乌耳中听着二爷哼的小调,按照从音律转化的数字,在那本《论语》中找到对应的字,连成一句。 他抬头看向二爷,当然这一句话是胡乱拼凑的,没有意义。 二爷说:“听说只要双方事先约定好,自然就会有隐含的意义。” 不知为什么,阿乌心里马上流过一只极熟悉的曲子——《如果没有你》,这是赵胖子在踏雪寻梅回思思楼之后,亲自、反复弹奏的。 阿乌的手有些颤抖,他马上按曲索骥,在这本特殊的《论语》上翻找。 一个个字眼找出,连成一句话。 这句话是:“已看见你画的图案。按梅花标记,来见我。” 阿乌的头一阵剧痛,如同被雷击中。 原来,这一点一滴,都是印迹,都是对自己的招呼。 曲子是,梅花也是。 可惜,自己一样都没听懂、看懂,那枝梅花,还被自己踩进了泥里。 如果不是自己因为复活节蛋暴露了,赵胖子还会一直找不到自己吧。 如果不是他一直联系不上自己,他……不会铤而走险、强行见自己导致身亡吧? 阿乌发呆。 二爷目光灼灼地盯着他。 () 第196章 赵钱孙李,甲乙丙丁 阿乌一阵恍惚,直到他看见二爷的目光。 不好!他对我做什么了? 可是,二爷并没有做什么,他只是轻柔的给阿乌上药,小猪在一边目不转睛的看。 二爷心中暗哼,老子是没有做什么,老子只是把麻药全部换成了迷药。 迷药,自会对阿乌的心神产生一定的影响。 不过,二爷也没有想到,阿乌这么快就摆脱了迷茫状态。他心里直嘀咕,难道是因为连续几天给他身体用药、他产生了抗药性的缘故? 阿乌的反应,让二爷更加迷茫。 这小子一开始显然是不知道书中的秘密,在自己的“循循善诱”之下,才极度震惊的样子,然后迅速的查看了什么,一副刚刚发现秘密的样子。 嗯,为什么?他到底是知道这种联络手法,还是不知道? 阿乌的眼睛则瞟过二爷的药箱。 他心里已经肯定,这个二爷,绝不是寻常人。 然后他在心里暗骂自己。 因为他马上看见了药箱底部暗格里藏着的那几种熟悉的药物。 这个二爷,一定是给自己下迷药了,否则自己不会那样心神恍惚。 二爷的举动,极是可疑。只可惜,自己的药物已经全部散落,手头没有可用的了。 二爷也看见阿乌频频瞟着自己的药箱,但是他不惧。自己药箱内的的装备,是自己独有的,天下无人识得。偷看?他看了也是白看。 处理完伤口,小猪长舒一口气,然后心情愉快的摆弄吃食。 阿乌吃惊地看着小猪拿出一样样东西,原来,小猪的背囊里,大半物品都还在。 阿乌很高兴。 很快食物弄好,三人饿极,狼吞虎咽地吃。 二爷虽然也很饿,但是下毒大家的习惯,他还是暗中试了食物,确定无毒之后,才开始大吃。 吃完之后,二爷正想再试探一下阿乌,忽然觉得天旋地转。 不好!这是中毒的表现!自己都已经试过了,没有毒的,为什么还会这样? 如果这俩小子是自己的仇人,那么自己死定了。 自己怎么……又一次阴沟里面翻了船! 带着深深的后悔,二爷晕了过去。 阿乌失笑,他用的只是寻常蒙汗药,又不是毒药,银针怎么能试的出?这还要感谢小德呢,军中备了这玩意儿,被小猪无意中带了出来。 这一回,阿乌扬眉吐气,先把二爷的手脚牢牢捆住,这才从容不迫地搜二爷的身。 身上只有一点碎银子,没有什么印信等可以表明身份的东西。 阿乌的手忽然触到一个硬硬的东西,打眼一看,脸色不禁变了。 “你看这是什么?” 小猪一看,也是惊讶不已,阿乌手里拿着的,是二爷身上的一样东西:一只黑色的小牌子。 只是这只小牌子,跟赵胖子的非常相似,唯一的不同,是上面刻的字,二爷身上这只牌子刻的是:“乙”。 看到这个字,小猪大呼道:“我,我知道他是谁了!” 阿乌问:“谁?” 小猪先把二爷靠大树放好,才说: “如果猜得没错,他叫赵乙,是赵胖子手下的人,赵胖子的第8处,手下得力干将都以天干地支命名。其中赵乙是个杀人名医,他是个名医不错,可是名医杀起人来连血也看不见,最令人惊恐。 他告诉我他姓赵,行二,那可不就是赵乙?而且他能治疗枪伤,如果说这世上还有人能治得了枪伤,那是他就没错儿了。 而且,他的脸上一直是冷漠僵硬的,符合那个‘冷面阎罗’的外号。 这块牌子,就更是明证。 我怎么早没想到呢?” 小猪有些懊恼。却不知道旁边昏迷中的赵乙赵二爷,根本没有想到过,有人居然能识破自己。 因为第8处的身份识别方式,本身就是秘密,外人怎么得知? 阿乌说: “你没想到,是因为他给你的第一印象太好、太震撼了。你一直以为他有一颗热乎乎的好心,自然想不到他就是赵乙。这下,你总得承认现实了吧?” 小猪迷惑摇头。 阿乌后怕地说: “怪不得,我一看见他心里面就害怕,就打怵。你知道,我这个人不太有这种想法。 原来他有杀人名医这样一个响亮的名头,我的直觉还是比较靠谱的,也许就是他身上杀气太重。 我怀疑我见过他。到现在我看见他,心里还是打鼓呢。” 小猪沉吟着说: “我……还是不太相信他是传说的那样。在你昏迷不醒的时候,我们共同逃跑的路上,二爷连拼命跋涉后马儿的腿都不愿看它废掉,亲自给马儿揉腿,怎么会那样冷酷血腥。别忘了,外边也在传,你是一个冷血杀手呢。” 阿乌说: “可是赵胖子的手下莫名其妙地要杀我,他既然也是赵胖子手下,难免会有相同想法。” 小猪摇头说: “二爷要杀你的话,为什么还要费劲救你?他只要不救你,你早就死了。” 阿乌:“也许,那时他还不知道我是我。” 小猪:“那他现在又怎么知道你是你的呢?” 阿乌挠头: “是啊,就是这点奇怪,赵胖子说我是他的人,可是他的手下却不认识我,看来,只能是你的那个解释了,我是他……私下里的一颗棋子。” 已经悄悄醒过来的二爷听了,心中有所顿悟。 二爷常年与毒药打交道,身上不知道试过多少毒药,平日又不知服用过多少防备的解毒丸子,所以,这种寻常蒙汗药,顶多能把他困住一小会儿。 没想到自己被迷晕了,反而能听到他们的秘密。 于是二爷继续装作昏迷不醒的样子,心中暗中琢磨阿乌可能是哪种情况。 二爷继续偷听,暗暗运气,努力解着手上的绳子。 只听阿乌非常忧郁地说: “我……我怎么觉得,赵胖子的死,与我有极大的关系呢?” 听到这里,二爷赵乙心中一震:什么!赵胖子的死?赵胖子死了?! 不不,他不相信。 赵胖子诡计多端,死也是假死。 可是也不对,自己不在他身边,谁帮他假死? () 第197章 你不是 二爷继续凝神听阿乌说话。 阿乌继续说: “我一直把他当做守夜人的头领,以为他是马家马自芳请来杀我的人,所以我很小心地隐藏着痕迹,谁也没发现,包括他。 我什么都不记得了,这本《论语》是做什么的,里面有什么暗号,我都不知道了,赵胖子在客栈墙外留的梅花记号,我也不知道了,我还把它踩进了泥里。可是,刚才听了二爷那一番话,我才知道,他……他一直在找我,只是我不知道。 我猜,当时赵胖子心里一定极其郁闷吧。 直到在熟青买卖现场,我出面拿走复活节蛋,才在大庭广众之下暴露了身份,于是,赵胖子约我半夜见面,就是这次见面,才要了赵胖子的命……” 阿乌说不下去了。 二爷赵乙也几乎听不下去了,他心里愈加惊疑不定。 阿乌说: “小猪,你分析说,赵胖子可能就是我幕后的人,可是,不知为什么,我对他的感情极其复杂,看着他死在我怀里,我当时特别悲恸,我觉得,好像天都要塌下来了。” 二爷赵乙听了,再也坐不住了。 阿乌说: “那根箭,我记得很清楚,是从赵胖子背后射来的,在一般情况下,暗箭这样的东西,是伤不到他的,你不知道他有多强!可是这根暗箭,他没有躲得过去,我觉得他似乎根本没有想到。” 听到这里,赵乙心里骤然冷了,他冷静下来。“那根箭,我记得很清楚,是从赵胖子背后射来的”,阿乌这句话在他心里反复回响。 阿乌越说声音越低: “虽然,他不是我杀死的,可是我心里仍然止不住的难过、内疚,虽然他有可能就是指使我做谍子的背后黑手,可是我,仍然没有恨的感觉。我只是,很复杂。” 小猪说:“既然二爷是第8处的人,我们正好可以问问二爷,看他知不知道其中的缘故。” 阿乌说:“你是说,我们套一套他的话?” 小猪说:“那多麻烦?我们问一问就是了。” 阿乌说:“你问,他怎能回答。” 小猪:“看我的。” 二爷再也忍耐不住,哼了一声,表示自己正在慢慢醒来。 阿乌吃了一惊,他没想到二爷这么快就会醒来。 …… 二爷悠悠“醒来”。 小猪把他身上的绳子也解掉了。 只是她没有注意到,二爷的手指轻轻一挑,一股无色的粉末飘洒出去,随风飘向阿乌。 小猪笑吟吟地说: “二爷,得罪了。我们已经知道您是第8处的人了,有些要紧的话,我们想问问您。” 二爷白了他们一眼:“你们是谁?我凭什么让你们问?” 小猪笑着说: “我们正是不知道自己是谁,所以才问您。 至于凭什么问您,原因有三。 首先,因为咱们要同舟共济,才能从这个地方出去。咱们现在是利益共同体,互相帮助怎么也好于自相残杀。 其次,咱们之间,你救了我们,我们又救了你,也算生死之交了,命都换过好几回了,何况就一句话呢?” 小猪说:“当然,您要是不愿意的话,我们也……” 二爷冷笑着看着他们:“我要是不乐意,你们还能怎滴?” “我们也有办法,我们……就要用这个。” 说着,小猪拿出一块小小的牌子。 正是赵胖子那一块。 第8处规矩,牌至,如主人亲临。 二爷一见,马上喝问:“这块牌子,你从哪里弄来的?” 阿乌不知为什么心神有些激动,他马上回答道:“胖……哥给我的。他让我留着它。” 二爷暴躁地自言自语道:“人在牌在,他怎么可能给你?” 他接着问:“胖子他人呢?” 牌至如亲临,想到这块牌子的主人有那么一丝可能永远不能亲临了,他心头不由自主地一悲。接着脖子一梗: “要想问我,必须先回答我的问题。否则,老子什么也不回答你们。牌至如主人亲临?呸,他赵胖子亲自站在这里,我也是这句话!赵胖子呢?” “他……他死了。”阿乌低声回答道。 “死了?胖子那样牛的人物,也会死?你胡说!” 二爷更加焦躁,他喝问: “怎么死的?” “被身后射来的箭射中,见血封喉。” “当时还有谁在场?” “我,我正在问他,我是谁。” “你是谁?” “不知道!” 二爷几乎要挥拳砸向阿乌。要不是他知道自己洒出的迷药已经在发挥作用,这个年轻人大概率不是在说谎,他早就要揍他了。 这块腰牌,只有腰牌主人才能摘下,如果别人去抢,那是抢不到的。胖子把这块腰牌给这个年轻人,意味着他信任这个年轻人,这是什么意思? 小猪问: “您也知道,这块牌子不会是抢来的。既然它的主人把牌子给了阿乌,恐怕您得照实回答几个问题。” 二爷哼了一声。 小猪开门见山问道:“他,是不是你们的人?” 她指着的,是阿乌。 阿乌目不转睛地盯着二爷。 二爷瓮声瓮气地说:“是不是,你们自己还不知道?” 小猪说:“要是知道,也不会问您了。” 二爷指着自己的牌子: “这个东西你有吗?有,就是。没有,就不是。” 阿乌拿出自己那块“鱼虾之战”:“我有这个。” 二爷瞥了一眼:“我没见过这个。牌子是唯一的。” 二爷又从不知何处摸出一把漆黑的三棱的匕首: “这个,你有吗?” 阿乌摇头。 二爷脱口说出一串奇怪的话,然后问道:“你知道什么意思吗?” 阿乌再一次摇头。 二爷恢复了冷冷的表情:“你不是我们的人。” …… 原来自己不是第8处的人。 二爷没必要撒谎,如果自己是第8处的人,他不可能不认同事。 原来自己不是。阿乌的心里既有淡淡欣喜,又有隐隐失落,复杂得很。欣喜于自己不是这样一个可怕机构的一员,失落,则在于——不是第8处的人,那是谁家的人?自己还像是无根的浮萍。这种失重的感觉,真的不舒服。 小猪拿起那本《论语》,问:“可是,你为什么知道这本书的秘密?” 要说,这本书她一直带在身上,居然没有发现秘密,这个二爷一眼就发现了奥秘,肯定有原因。 二爷冷冷地说:“也许只是巧合。” 阿乌拿起那把奔雷刀,问道:“这把刀,你认识?” 二爷赵乙淡淡的说:“认识。” 阿乌马上期待的问道:“这是……谁的?” 二爷说:“这是赵胖子的。” 原来如此。 仅仅如此吗? 二爷耷拉着眼皮,不再说话。 阿乌非常怅然,把刀抱在怀里,下意识的把脸贴在刀柄上。 二爷瞥了他一眼,问道:“你是谁?” () 第198章 催眠 阿乌悲从中来,说:“不……不知道。” 二爷赵乙瞪着他。 小猪心中一动,想起赵乙的名声,这世上加入还有谁能治失忆症的话,赵乙绝对要算一个,于是马上恳切地说:“他,失忆了。” 二爷瞪大了眼睛。 什么?失忆? 这真是一个出人意料、但是又合乎情理的说法! 二爷马上从鼻孔里冷笑一声: “手腕拿过来。” 这是要把脉验真伪了。 阿乌略一忐忑,就把手腕递到二爷跟前。 二爷闭上眼睛,沉默地感知着阿乌的脉象。 嘴巴会撒谎,脉象不会。 从脉象看,他没有撒谎。 之所以闭上眼睛把脉,是因为二爷心里已经掀起了巨浪。 失忆!原来是失忆了!怪不得不知道自己是谁了,而且谁也不认识了。 居然碰到这样的事情! 但是,在这节骨眼上失忆,那不也是很可疑? 而对于他自己来说,相当于奔跑到悬崖边上突然眼睛瞎了,危险的很。 二爷问道: “原因?经过?” 阿乌说:“原因不知,经过也不知。” 但是,他把老莫达说的那几条原因说了一下,还给二爷看了后脑勺上留的印记。 二爷心中叹息,原来真的失忆了。原本的愤怒,马上变成了忧虑。这人真的与赵胖子渊源颇深,但是这小伙子自己又不确定,问来问去的,到底怎么回事? 他心中一动,说: “我也问你几个问题,你知道什么就回答什么。心里放松,不要抗拒。如果抗拒,或者阻挠,或者撒谎,你的心神会受到更大的冲击。能做到吗?” 阿乌问:“你要做什么?” 二爷坦率地说:“我要做个简单催眠,进入你心里,做个测试。” 小猪担心的问:“会很危险?您……不会伤害他吧?” 二爷说:“不会。你可以在旁边看着。” …… 一柱香点起来。 二爷拿出两块小小的铁片,极轻柔、极单调的敲着。 阿乌盘膝坐在地上,盯着这袅袅青烟,听着那铁片声,神色渐渐放松。 二爷的面色也和蔼宁静下来。 二爷开始问: “你会下毒,是吗?” 阿乌:“是的。” 二爷:“刚才袭击我的时候,用的是什么毒?” 阿乌:“银魂散,不过我还掺进了一点白草末。” 二爷心说,原来如此,怪不得我没解开。 二爷:“为什么要掺进别的东西?” 阿乌居然笑了:“因为师父说过,毒性同药性,每种药物的配伍,都会产生不一样的效果,多尝试,会产生不一样的效果。” “毒性通药性?”二爷一震:“你师父是谁?” 已经捂住口鼻的小猪也在关切的看着阿乌,师父?从来没听阿乌提过他还有一个师父。 阿乌:“师父是……他不让说。” 二爷:“你自幼跟你师父学医吗?” 阿乌:“自幼?没有。我自幼读书。” 二爷:“你师父现在在哪里?” 阿乌:“师父他……走了,不知道去了哪里。” 二爷:“你师父长什么样?” 阿乌:“不……不知道。” 二爷:“你喜欢下毒吗?” 阿乌扭了扭身子,似乎这个问题令他产生了不适:“不……不……喜欢。” 二爷:“到底是喜欢,还是不喜欢?” 阿乌:“一开始不喜欢,师父老逼着我学,我见了他就害怕。可是后来,我慢慢觉得,这门手艺也挺好的。” 小猪才知道,阿乌以前是不喜欢下毒的,幸好,自己遇见他时,他已经喜欢了。 二爷:“从什么时候开始这样觉得了?” 阿乌:“从我……不断被人追杀的时候。毒药能救我命。” 二爷:“从什么时候开始有人追杀你?” 阿乌:“我……不记得了。” 看见阿乌开始显现迷茫的神色,不再记起什么,二爷点点头,拿出一把小小的金锤,在铁片上“叮”的一声轻敲。 阿乌猛地眨了眨眼睛。 他从催眠中清醒过来。 二爷却忽然把自己的药箱放到自己和阿乌之间,从里面拿出一柄小刀,在手里飞舞着刺向阿乌。 阿乌大吃一惊,下意识地就从药箱里也拿了一支小刀,与二爷的小刀缠斗在一起。 一寸短一寸险,两只手指大小的小刀在二人手里翻飞,刀光闪烁,几乎看不见刀的轨迹,只听见细微的噼啪相撞声。 小猪还未来得及惊呼,二爷就收了小刀,阿乌也如影随形地收了小刀。 阿乌心中大震,他怎地如此熟悉这些小刀、这些刀法? 忽然二爷一挥手,一样小东西“啪”的一声打中阿乌脖颈某处,阿乌眼前一阵发黑,激烈的麻痒倏地顺着一条线,下到他的脚尖,十分痛苦。 “想起来了?”二爷的声音如同缥缈。 “啊,想起来了!鬼抓手!这是师父的?”这剧烈难搔的麻痒唤醒了阿乌的点滴记忆。 “还有呢?”二爷威严地问。 “没……没想起来了,只想起了鬼抓手。”阿乌忍痛回答。 “嘿!没用!”二爷失望的说。 阿乌却难以压抑心中的激动,他站到二爷面前,带着七分期待、三分警惕,问道:“你……你是谁?你认识我师父?” 刚刚二爷给他催眠时他自己说过的话,并没有随着醒来而忘记,相反,他一句句记得清楚,由此带来的记忆也被唤醒。空空如也的记忆中,忽然被唤醒了一大块,令他倍感激荡。 这人肯定与自己的师门极有渊源,二爷的问题句句问在点子上,又会师父独门的鬼抓手,很可能就是师门中人。 怪不得,自己认识他那一套奇怪的器具,怪不得自己明明与二爷素不相识,却一看见二爷就觉得有些打怵——就像蒙童看见先生,原来,是因为他是自己师门前辈,与师父那模糊而又冷冷的气息十分相似。 但是无论如何,自己是有师父的人了! 阿乌不管三七二十一,马上向二爷行了大礼。 二爷却闪在一旁: “哼,别急着行礼,你什么时候想起来再说。” 小猪又惊又喜:“那么,您能帮他恢复记忆?您真是太神了!” 二爷说: “别高兴太早,催眠能唤起他一部分深层记忆,但是也对他的原有记忆有损伤,如果在催眠中他有遗忘的部分,那么,这一部分记忆,就有可能永远记不起来了。所以,这种法子,弊大于利,并不能常用,还是要靠他自己自然恢复。” 小猪说:“那您也有办法,是不是?” 二爷说:“其实我已经后悔刚才给他做催眠了。” “为什么?” 二爷:“因为最重要的那部分记忆,他有可能永远也想不起来了。唉,这也是命。” 小猪依然笑得眼睛弯弯:“遇见您,已经是他的好命了。” 二爷低头自己咕哝了一句:“对于他是,对于我,不是。” 小猪没听明白,但是她真切的感到:二爷后悔了。 () 第199章 二爷的往事 阿乌安慰二爷道: “我已经很开心了,至少我能真切的确定,自己不是无根的浮萍了,不是没有过去的人,我也有!” 二爷瞅着他:“有过去,这又有什么好开心的?”假如那个“过去”是噩梦呢?是枷锁呢?真是少年不识愁滋味,如今自己倒想把过去都忘记,可是能吗?有的人想忘忘不掉,有的人却在拼命往回找。 阿乌却真的高兴,他心里已经安定了大半。 古怪的师父,平凡的生活,恐怕自己一样都不缺。 这样就好。 虽然自己仍然想不起来。 这就像钱包,虽然自己可以一直不打开,但是它装着钱,在那里放着,就足够令人安心。 阿乌说:“你认识我师父,对不对?给我讲讲他呗?” 二爷说:“不讲!靠你自己想,你想不起来,这方面就永远不提了。” 阿乌说:“咱们师门是怎么情景?师……伯讲来听听?” 二爷暴喝一声:“不要叫我师伯,我听了膈应。” 阿乌却只是嘿嘿笑。 “师伯”都如此,自己师父听起来很厉害的样子。 那么,“当年”自己为什么不想跟他学呢?江湖人士哪有不想学下毒的?真是奇怪。 自己现在可是很想跟他学的,一想到可以更巧妙的使用更毒的毒物,可以治疗火枪之伤,阿乌心里就充满了期待。 不想学?真是脑袋被门夹了。 师父不在,可以跟“师伯”学啊! 阿乌暗暗打定主意,即使“当年”的自己不想学,现在的自己也不管,反正他要跟这个天上掉下来的便宜师伯学本事。 阿乌马上对二爷指了指他肩头和腰间的伤口:“这是我处理的,二爷您看怎么样?” 二爷回答:“仅得皮毛而已,差远了。” 和谁差远了?自然是与自己师父啊,阿乌心中大乐。 “那二爷您继续教我呗?” “想得美。” 二爷似乎心事重重。 小猪看着他们“相认”,就问道: “既然二爷是第8处的人,那么,二爷你说真话,阿乌是不是你们的人呢?” 二爷瞪着小猪和阿乌: “他是不是8处的人,与我无关。而且,我也不是他师伯。” 小猪:“那么,他到底是什么人?” 二爷:“我说过,我不知道。” 小猪看着这个怪人,无奈地说: “好吧,就算你不是他的师伯。那么,您师门是哪里呢?您从哪里学了这一身可惊可怖的本事呢?” 二爷只是摇头,神情开始落寞。 小猪又换了一个角度问: “二爷,您是这样厉害的名医,为什么加入了第8处了呢?” 二爷抬起了耷拉着的眼皮,眯眼看向天边那一线天,似乎想起了久远的往事。他想了片刻,像是终于打定了一个主意,下定了一个决心,脸上现出决然的神色。 “想听我的过去?那也不是白听的,你们要帮我做一件事才可以。” 阿乌一听,又来了! “做什么?” “知道我的过去后,你们要跑一趟我的老家,替我去上一上坟。” 阿乌小心地问:“是我们俩之中的一个去就可以呢,还是必须两人都去?” 二爷白了他们一眼:“你们此时是两个人之一在听呢,还是两个人一起在听?当然是必须两个人都去!” 阿乌一听,心中暗暗欣喜非常,这就好,希望你的老家在天之涯海之角,于是他马上答应,生怕——小猪出口反对。 二爷瞥了一眼小猪和阿乌,开始打开尘封的往事。 “刚才你们说谁都有过去,我的过去很简单,分为前半段和后半段。 前半段,平静幸福。那时,还是朱雀朝的时候,我是昊京的一名还算有名气的年轻名医。我家是世代行医,靠的是家族传承,也积累了一定的功德。朱雀末年,天灾人祸,动荡不安,流民起义,杀向昊京。而边境上青鸢大军压境,那可真是惊慌时刻。 流民成为悍匪,在昊京洗劫财物,从皇宫到官邸,已经杀红了眼。到了我家那一区域时,因为没找到值得抢的大户,悍匪就要抓人。附近的居民,那些被我家救治过的居民,为了保财活命,昧着良心集体指认我家是大户,引悍匪到我家。 可笑的是,他们居然是敲开我家家门的,因为我家家仆见是乡亲,按照惯例,怕有人患急病耽误治疗。 悍匪被引进我家后,直接大开杀戒,从80岁的祖父,到尚不会说话的娃娃,全部杀死,血泊浸透了狼藉的药柜子。那场景,我永世不忘。 我的心灰成了河,我当时就想自尽,却被一位碰巧经过这里的年轻人救了。从那以后,我心冷如铁,跟着那个年轻人走南闯北。 从那时起,我的人生就进入了后半段。 从离开家的那一刻,我就发誓,这辈子再也不治病救人了。那些救过的人,灰透了我的心。从那以后,我就立了个规矩,如果不小心救了人,也必须要他做艰难的事情偿还,我与人两不相欠。 我对治病的手艺不再钻研,只将心思放在下毒上。按说,毒性亦是药性之一,但是世人由此恐惧我,称我毒手阎罗。 我听了这外号,心里只后悔一件事:为什么我没有早早地成为毒手阎罗?如果我早一点做到这一点,我的家人也不会全部命丧黄泉了。” 短短几段话,讲述了一个血淋淋的故事,小猪和阿乌才明白二爷脸上永远带着的冷漠神色来源于哪里。 小猪首先问:“那些告密的人,后来怎么样了?” 二爷冷冷地说:“后来,也没用很久,只是一刻钟,悍匪杀完我家的人后,觉得钱财不够,就又回头去杀那些带路的人,那些指认我家是大户的人,十之八九,跟着我家之后也被杀了。” 二爷咬着牙说:“竟然让我失去了报仇的机会。” 小猪小声问道:“从那以后,您就进了第8处?” 二爷说:“第8处是后来成立的。当年救我的那个年轻人,就是——年轻时的赵胖子。” 二爷脸上露出微笑: “那时候,他还没有这样胖,也没有这样有名,那时,他是圣皇身边最英勇的小侍卫。圣皇当年的侍卫,也剩不下几个了。” 二爷忽的把视线转向阿乌,眼睛里隐含着某种意味难明的电光: “你见过圣皇了?” 阿乌目瞪口呆:“……” 什么?不是在说圣皇当年的侍卫吗?怎么转到这上面了?圣皇的侍卫,与我何干? 这……这不是应该问小猪的问题吗?怎么会问到了我头上? 圣皇?阿乌的脑海里,自然而然地浮现出一张严肃瘦削有亲切的面孔,这大概就是圣皇——他似乎在某张图画上看见过。 那个全国臣民都仰视的人?那个英明神武的人?那个6岁登基、12岁亲政、15岁击杀权臣、18岁收服三藩、20岁收回大岛的天纵英明的圣皇? 圣皇,自己怎么能见到圣皇? 二爷为什么如此问呢?他伤心之下有些糊涂了? 二爷又低下头,不再理会阿乌。 小猪问:“您也是圣皇的侍卫?” 二爷摇头:“我一个半路出家的中原人,怎么能做圣皇的侍卫?” 小猪又问:“您见过圣皇?” 二爷说:“自然。”他慨叹道:“圣皇是天底下最会做皇帝的人,既能运筹帷幄于千里之外,也能御驾亲征平定万里之贼。仅仅这大草原,圣皇就曾经御驾亲征两次,才把落阳部给打回了西域,这流金草原才有安宁。” 小猪羡慕地问:“当时您也在亲征的队伍中?” 二爷悠悠说道: “是的,我是随军的医务官,专门伺候圣皇的身体。那时候,落阳部的大汗还是戈尔大汗,狡猾骁勇,还有他的婆娘阿奴,勇猛无敌。但是圣皇亲自把戈尔打败了,戈尔兵败被自己人所杀。然后他那个侄子,那个阿拉木大汗才成为落阳部的大汗。” 小猪说:“那几次战役您都参加了呗?” 二爷:“当然。那几次大的战役,还历历在目。” 小猪说:“讲讲呗?” 二爷说:“不。” 小猪哭笑不得:不讲,那您嘚瑟什么? () 第200章 报应 阿乌被催眠后精神有些萎靡,在小猪和二爷对话的时候,他已经睡着了。 小猪和二爷的对话还断断续续传进他的耳朵,于是他做了一个梦。 梦中,一个瘦削老人,很严肃地对他说:“成败,就看你的了。” 阿乌一惊,接着就看见自己无数人在追杀自己。 他从噩梦中醒来,却看见小猪和二爷也分别盹着了。 小猪梦见了自己很久没有见面的皇爷爷,而二爷,则在半梦半醒中徘徊、辗转:遇到这两个小家伙,我的人生,是不是还要开启第三阶段? …… 随后的几日中,阿乌和二爷分别养伤。 小猪带的干粮虽然不多,但是湖水中游鱼极多,体肥鱼傻,味道鲜美,三人吃得赞不绝口。湖底还有蚌和螺,居然带有微微的咸滋味,恰到好处的调剂了饮食。 二爷要求每日与阿乌互相换药、处理对方的伤口。 其实,也不用这么频繁换药,但是,二爷坚持如此。 第一次换药之前,二爷就把小猪赶到“小岛”的另一端,说是“女人不宜”。 小猪撅嘴走后,二爷才让阿乌展示全身其他伤口,顺便做些处理。 看到阿乌身上那些被老莫达缝过的扭曲的针脚时,二爷气得放声大骂,说这简直就是给畜生看病。 阿乌莞尔,老莫达,可不就是一个兽医? 骂完针脚,二爷目光炯炯然而装作不经意的查看了阿乌的左胸和右腿。阿乌左胸胸口那里有一处灼伤,右腿大腿上有一处缝过五针的浅浅痕迹。二爷看到这里时,忍不住长叹。 阿乌问:“怎么了?” 二爷说:“报应!” 阿乌纳闷:这是说我? 二爷说:“让你骄傲!让你心急!一辈子改不了这毛病,报应来了吧?” 阿乌:“……” 也许二爷想起了什么往事,所以指桑骂槐?他给自己瞧伤,骂两句就骂两句吧。 二爷心情不好,处理伤口却很仔细,但是从今天起却一次也没有再加麻药,阿乌痛得头上冒冷汗。 二爷很快意地看着阿乌吃痛。 当然,他还可以使阿乌更痛——第8处刑讯好手,那可不是浪得虚名。 当然,二爷自己更快意于自己的吃痛,身上两处箭伤,那可不是玩儿的,二爷头上的冷汗比阿乌只多不少。 二爷似乎快意与此。 阿乌叹道,这真是自虐,以及虐人。 阿乌认为二爷是故意的,但是几次之后,随着二爷的“示范”、“吹嘘”以及比划,二爷的许多窍门,也尽数讲给了阿乌。 就是在这一来二去中,他终于学会了枪伤的处理。 这是拿深刻的痛苦换来的,所以阿乌记忆深刻,自忖就算再度失忆,这些也忘不了了。 二爷虽然声称不会教阿乌“手艺”,但是,如果阿乌问他问题,他倒是也来者不拒。 阿乌心中大乐,心道,会问问题才是最高明的学习,这个我懂。 除了处理外伤,二爷每天还要求阿乌打坐、调息,每日给阿乌用银针针灸,“以尽快回忆起有关细节,给我讲明白赵胖子的事”,这是二爷的说法。 阿乌从不说破,牢牢学习,闷声发大财。 心中却明镜似的,这个怪老头,只是嘴上不承认,而用这种方式教自己罢了。那么,对他给自己和小猪提的那个回老家的怪要求,他就用心去做,也算回报他的一番苦心。更何况,对他来说,和小猪去任何地方都行。 荒岛之上,只有这三个人,阿乌也就懒得再做面部伪装。 二爷每天看着阿乌那张清秀的面庞,都在心里说:“唉,报应!” …… “想起点什么来了?” 一线夜空之下,二爷不动声色地问。 阿乌摇摇头。 还是一无所获。 二爷皱眉,暗地里叹气。 他转头问小猪: “小姑娘,你怎么知道我们第8处的一些秘密的?比如,赵胖子腰牌的用处?” 小猪笑眯眯地说:“我姓济尔根。” 二爷眼睛一亮:“那你是福林家的,还是阿海家的?或者是多寿家的?” 还没等小猪回答,二爷自己又说:“你长得这样漂亮,一定是福林家的!” 阿乌问道:“咦,你怎么知道?她很有名吗?” 二爷鄙夷地看着阿乌: “敢情你不知道?福林汗家的女儿,号称草原上的凤凰,是当今第一美人儿,你跟她这样熟,居然不知道?她的母亲,是圣皇的六公主,昊京第一美女,她的外婆,当年是江南第一美女,你居然都不知道?” 阿乌坦然答道:“她以前一直骗我啊,你也知道,她一直带着人皮面具,装成一个小子的模样,我哪里知道她是什么美人?” 二爷恨铁不成钢:“傻子!” 二爷又指着战狼宝刀说:“那么这个就是北山法师给你的?” 他还不知道战狼已经被北山法师送给了张矛盾。 小猪说:“那是阿乌从张矛盾那里抢来的。” 说着嬉笑着把自己和阿乌在十六寺的“劫持”旧事说给二爷听。 二爷叹道;“原来如此。” 然后,他对小猪说:“我想起来要你们给我干什么事,以回报我从火坑救你们了。” 小猪问:“什么事?” 二爷说:“我这次出来,是要到山外山找你父亲,福林汗。可是走错路,又在这里耗了这些时间,虽然你们说赵胖子不在了,但是他给我的活儿,我还得干。” 小猪问:“您是要找我爹,还是找流金部的大汗?” 二爷问:“有区别?” 小猪说:“有。因为我爹已经不是流金部的大汗了,他已经被贬为郡王了。” 二爷说:“有这事儿?不过,我还是要找你爹,我要通过你爹,找到白图。” 小猪说:“我前几天刚从我爹身边逃出来,白图并不在他身边。” 二爷:“你知道他在哪里?” 小猪摇头:“我没注意。” 二爷说:“好吧,不管白图在哪里,你俩都帮我去找吧。” 阿乌又很高兴。 二爷说:“好了,伤好得差不多了,那我们明天离开这里。你们俩跟着我,直到给我找到白图。” 阿乌心道:嘿,求之不得! …… 第二天,阿乌和小猪从那棵湖心岛的大树上砍下一些树枝,做成了一只独木舟,三人又准备了一些烤鱼和吃食,然后带上各自行李,踏上小舟,离开了湖心岛。 船头插着一支小小的火把,三个人划着小舟,开始在地下河中缓缓而行。 小舟之上,二爷赵乙已经不像他们刚见面时那样冷漠,只是看上去多了些寂寥,开始对着幽深的河水发呆,也不知在想什么。 而一声声的咳嗽,更增添了二爷孤寂、落寞的感觉,使阿乌忽然想起几十年前那个只身从遭血洗的家里逃出的年轻人。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阿乌脑子里又涌上乱七八糟的东西,当年并没有杨柳依依,应该是“昔我往矣,血仇漫天,今我来思,孤独寂寥”吧? 二爷脸上冰冷僵硬的线条已经不见,取而代之的,是阿乌和小猪都意想不到的茫然神情。 小猪碰碰阿乌的胳膊。 阿乌到二爷面前搭话。 二爷从沉思中醒过来,看着阿乌和小猪,脸上又浮现出懊恼等等神色。 “唉,报应!”二爷又说。 小猪和阿乌面面相觑。 阿乌给二爷把脉,确实脉象如二爷自己所说,早年肺部受伤,如今年纪大了,身体越发难以压制住了。 二爷自己倒不在意:“我一个人在这世上,已经多活了很多年了。要不是有些心事还没了,我倒很想去跟家人团聚。” 小猪说:“呸呸!快呸!” 二爷笑了:“我是医生,我自己有数。” 阿乌和小猪互相看了一眼,二爷不是很久不承认自己是医生了么?今天怎么又承认了呢? 二爷说:“阿乌,你有过目不忘之能,我有篇东西,你记一下,等你们到我老家时,帮我在坟前烧了。” 阿乌说:“好。” 同时心里嘀咕,我什么时候说过自己过目不忘了? () 第201章 长长的地下河 于是在这小小的独木舟上,二爷开始念一篇非常拗口的文字,阿乌凝神听,果然一遍下来,阿乌已经大致记住,只是有个别字眼涉及到生僻字、多音字,还需要二爷确认。 三遍之后,阿乌已经熟记。 二爷欣慰的笑道:“过目不忘,还是有的。” 小猪问道:“二爷,我这么个大活人坐在你们身边,避无可避,你们说的,我都听在了耳中,怎么办?” 二爷戏谑道:“咦,还怕你记住?难不成你也过目不忘?” 阿乌挤挤眼:“只我一个人背,不公平!你也必须背下来!” 小猪嘻嘻一笑,真的开始张口背诵刚才的文字。 二爷张大了嘴巴合不拢:“过目不忘,真的是有的,还是一双,是不是太多了点?” 二爷温言道:“既然记住了,那就到你为止吧,不要再告诉别人了。” 阿乌和小猪一齐说道:“是,师父!” 阿乌和小猪二人均知,二爷把这篇文字一传,就相当于传授他们真正的核心内容了,因此不管二爷承不承认,他们必须要承认这一点。 阿乌更是高兴,如此一来,小猪怎么说,也是自己嫡亲的师妹了。 谁知二爷摆着手道:“不成,不成。” 小猪问:“为什么不成?” 二爷却说不出什么来,只说:“不成……” 小猪马上接口:“报应!” 二爷倒笑了。 阿乌和小猪不管二爷有什么奇特反应,总之二人改口称二爷为“师父”。 二爷正色道:“不可。你们之间搞什么把戏,我不管。但是,不要管我叫师父。” “……” 二爷脸色不是很好,让阿乌和小猪这两个能过目不忘的聪明人,想破了脑袋也不明白是怎么回事。 于是阿乌只能退而求其次,坚持小猪是他师妹。 二爷正了正神色,说: “学医这件事,不可玩笑。我自幼学医,三岁开始背诵典籍,又有祖父、父亲指导,至二十多岁时,才有小成。 你们两人现在才开始接触医学,已经晚了,切不可自恃聪明,号称是我的弟子,或者号称自己是医生,去误己误人。 你们唯一的好处,是均能过目不忘,或许能弥补一二。但是这并不重要,两条腿的书橱,那也是有的。 唉,罢了,我先把内功心法讲给你们,能领悟到什么样,就看你们自己的悟性和缘分了。” 阿乌奇道:“不是看病和下毒吗?怎么又会有什么心法?” 二爷嗤道: “世上为什么有手到病除的奇医,又有靠祖宗方子混饭吃的庸医?同样的学师,同样的典籍,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不同?外人想不明白原因,其实原因就在这心法上。比如切脉,不仅仅要有经验,还要有一定的心法内力,才能在细微之处切得真切!” 小猪点头:“我明白了,这就是很多名医多是国手的原因了。” 阿乌说:“可是师……二爷,我看你治疗枪伤的手法,明显不是祖传的,那时候,恐怕还没有火枪。” 二爷瞪了阿乌一眼: “法是死的,可是人是活的!难道我们就必须守着祖宗法子不创新了么?现世有什么伤,我们就要治什么病!难道祖宗所传的方子里没有的东西,我们就不能自己钻研了么?那要我们自己活在这世上,还有什么用?” 阿乌拍手大笑:“妙啊!二爷,你说到我心坎里了!” 看着阿乌欣喜的样子,二爷却叹了口气,没再继续说。 于是从这一天起,二爷开始打叠精神,给阿乌和小猪讲解心法的应用。 也正是从这一天起,在这幽深的地下河上,阿乌和小猪才算真正摸到医学和毒学的门槛。 至此阿乌才知道,以前自己“精通”的东西,只是最表面、最简单粗暴的东西:制毒,杀人,哪里想过手中药物可以致死,也可以致生?而生与死之间,还有无数层级的划分以及细致的变化。 小猪更不用说,以前她只知道家族里给提供了什么药物,她就用什么药物,哪里知道其所以然?就连手中药物价值几何,她都不放在心上。 而阿乌和小猪的好处,也是他俩的共同点,那就是对未知的东西极其好奇,二爷给他们打开了一扇前所未见的大门,他们俩人也就流连忘返、喜不自禁了。 讲述了核心心法之后,二爷命二人将心法的应用牢记于心,以待日后慢慢体会、修行,他接着马不停蹄,开始口述一些重要书案。 背书对阿乌和小猪来说,都不是难事,所以进程奇快。 二爷说:“这一部分,是我这些年来的心得体会。你们出去后,你出钱,你出力,就整理成书册吧。总之不能白得。” 阿乌和小猪忍俊不禁,又肃然起敬。 在毫不停留的背书的间隙,二爷也给阿乌和小猪讲解第8处的一些运行规则、联络手法以及在各地的联络点。 阿乌惴惴不安的问:“跟我们说这些,二爷你不怕泄密?” 二爷此时才哈哈大笑:“真是个傻子啊!当初赵胖子把他的腰牌给你,就相当于把第8处给了你啊!理论上,第8处现在这些人,都应该听你号令的。” 小猪问:“为什么是理论上?” 二爷说: “其一,这件事过于难以置信,阿乌要成为第8处的人,并获得第8处的信任,大家才能真正听他号令。 其二,你们不是说,赵胖子是被身后的箭射中的吗?如果真的是有人叛逆,那么他一定会千方百计阻止别人听从你号令。 其三,这只是赵胖子自己的权宜之计,待圣皇了解到信息、做出决断后,一切以圣皇的任命为准。” 阿乌哂道: “我才不想管什么第8处。我不喜欢这地方。这块牌子我回头藏起来,谁知道在我手里?” 小猪忽然想起一件事,问二爷: “二爷,你真的不知道阿乌的事?” 二爷摇头。 小猪:“那你说,阿乌可不可能是白皑人的谍子?” 二爷嗤之以鼻:“他?不可能!” 小猪惊讶于二爷的毫不犹豫,问:“为什么?” 二爷说:“切,他那么高傲的人,脾气又臭又硬,怎么能做这样的事?” 小猪:“人心难测啊!” 二爷:“本性难移呐!” 阿乌挠挠头,笑了,这下又多了一个愿意无条件相信他的人。 地下河虽黑,他的心里却一片亮堂。 可是,他能让他们如此信任吗? …… 河流虽长,地下虽暗,但是在一路奇异景象的衬托下,讲着奇异的医毒之道,三人一路行来,教学相宜,谈谈讲讲,毫不寂寞,只觉时间过得飞快。 终于三天之后,地下河里的光线越来越明亮,天光就在前方,好像到了河的尽头。 三人加紧划水,终于小舟来到一片明亮的区域。 可以看见前方水面上有风吹过,阳光在水波上跃动,一派生机活跃的景象。 小猪开始欢呼。 然而,船头的阿乌脸色却凝重起来。 到了那光线的边缘,小舟上三个人都已经清清楚楚的看到:在黑暗河道的尽头,是一处从上到下的铁栅栏,把通往光明的通道,拦了个结结实实。 这是人为的。 在这荒僻的地方,居然前面有人? 到了光明的眼前,居然出不去? () 第202章 湖边茶园 小舟靠到了栅栏边上。 这是一排手指粗细的铁棍,边缘插进了山石里,严密的挡住了入口。 阿乌马上下水,潜入水底,却发现这些铁棍直插水底。 也就是说,这里上上下下都被封死了。 他们已经重返了人间。 这里的人间貌似充满恶意。 二爷上前用双手握住两根铁棍,双肩发力,试图将铁棍拉弯,但是铁棍纹丝不动。 旁边的山石十分巨大,也不像能打开的样子。 二爷瞪眼,骂人。 阿乌和小猪却相视一笑。 阿乌说:“先用你的那把匕首,我不舍得用小李。” 小猪笑嘻嘻的把自己原来那把匕首递给阿乌。 阿乌想了想,却是再次潜入了水中。 二爷问:“他干什么去了?” 小猪说:“给您老人家开路去了。” 不多时,阿乌露出头来透透气,几次之后,阿乌握着两根被割断的铁棍浮上来了。 “成了!” …… 三个人从水底下掏出的小空间内,钻过了铁栅栏。 小舟被拆开,阿乌将小舟上的木条继续拦在被割断的铁棍处。 如果仅从表面看,这个地方还是原样未动,只有潜入水下,才会发现漏洞。 这边已经完全是露天的水面了,三人长舒了一口气,呼吸着带有阳光味道的清风,均有踏入新世界的感觉。 此处两边山崖依旧陡峻,但是已经看得见阳光在远处水面上波光粼粼了。 “闭眼,适应一会儿,不要看阳光。”二爷说。 阿乌和小猪连忙闭上眼睛。 适应了好一会儿,眼睛的不适才慢慢消失,三人向岸边游过去。 “哎呀!我的脚!”小猪忽然叫道,有什么东西缠住了她的脚。 阿乌一惊,连忙潜入水下查看,却看见一团网子缠绕住了小猪的脚,阿乌赶紧去解。 忽然手中传来一股大力,网子明显一紧,有什么在收网! 阿乌马上拔出小李,接着看见一个黑影从水底急窜过来,猛地向小猪袭来。 阿乌来不及思考,手中小李已经刺下去。 阿乌马上感觉刺中了什么,不知是人是怪。 一股血色冒了起来,水色浑浊起来。 阿乌马上收回匕首查看,出水时感到了一丝沉重,却见匕首上挑着一条黑色的大鱼,正是他们在湖心岛见过的胖鱼。 原来是它在作怪,刚刚稍稍有些惊魂的小猪笑了。 阿乌把鱼丢到水中,解开网子,三人赶紧靠到岸边,爬上了岸边的石头。 “看来,这道铁栅栏和这些网子,是为了拦截这些大鱼的。”二爷若有所思的说。 三人沿着岸边窄窄的石头向外走去。 水面从洞口处由窄慢慢变大,是一个喇叭形的出口。 慢慢走出了喇叭口,视野一下子开阔起来。 一面幽兰的大湖,出现在左手边,湖水清澈干净,可以看得见水底的石子和水草。见有人来,水中成群的游鱼飞快的汇集过来,似是等待投喂。 而右半面,是一片绿树! 树木并不高大,只有半人之高,然而一行行整整齐齐,树冠平整,似是有人时时修剪。树叶只有拇指大小,细长的椭圆形,竟然不是北方常见的树种。与白驼城里那些高高的白杨树相比,风格迥异。 “这是茶树!”二爷惊讶的说。 阿乌和小猪听二爷如此说,赶紧摘了几片叶子含进嘴里,略一咀嚼,却又马上吐出。 二爷笑了:“茶叶需要炒制,才会形成我们喝的茶,哪有你们像牛羊一样生嚼的。” 小猪只听皇宫里的皇外婆讲过她江南家乡的茶园,却从未见过,此时看见这秀气的茶树,尝着青色的茶叶,不禁对江南油然而生向往之心。 阿乌却在喃喃的念道: “……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山有小口,仿佛若有光。便舍船,从口入。初极狭,才通人。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 只有二爷面色凝重起来,此时正是寒冬,这里乃北方苦寒之地,历来茶树不过江北,哪里来的茶园?这是什么地方? 不过……不过这地方确实没有感觉太冷,他们刚从水里上来,也不冷。 小猪说:“看,前面有小屋!” 三人快步赶过去,果然是一间简单的茅屋,屋里空无一人,但是有木床一张,木桌一张,然后就是一排木架,上面搁着草编的袋子、渔网等物,屋内陈设简单,但是整齐干净。 二爷走到木架前面,检查了袋子里面的东西,惊讶地抬起头来说:“这里面装的,是鱼饵料。” 小猪听不懂这是什么意思,二爷就进一步说:“就是鱼食——喂鱼的食物,看来,外面竟然是个鱼塘?” 三人这才恍然大悟,原来他们遇见的地下河口的渔网,不是为了拦截地下河里过来的鱼,而是为了拦截这湖里的鱼不从那里逃走。 阿乌在木架顶上,居然还找到了半袋子米和一只铁锅。 三个人吃鱼为生已经多日,看见这白白饱满的米粒,不禁肚子咕咕叫。 二爷验过大米无毒,于是阿乌兴高采烈的去湖边淘米做饭。 眼见阿乌笑容满面的跑出去,可是下一刻,二爷和小猪就听见了阿乌的惊呼。 小猪飞跑过去,就看见阿乌呆呆地在看什么。 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只见石头堤岸下面,软沙连绵的湖边上,倒扣着几条小船在晒太阳。 而阿乌,就在呆呆地看着夕阳下的那几条小船,眼光闪烁。 小猪刚要放声询问,忽然被身旁的二爷举手止住。 “嘘!”二爷欣慰的看着阿乌,小声说:“他可能想起了什么。” 小猪也低声问:“你是说,他的记忆有恢复?” “是的。失忆症本来就是心志极其压抑时形成的记忆封闭,如果在一定时间内,心志得以调养恢复,记忆就能慢慢恢复。”二爷嘴角带笑,瞥了小猪一眼:“看来,他最近心情不错,心里燃着一把火,受到了好的刺激。” 小猪咬了咬嘴唇,若有所思。 阿乌回过头来,看着走近的二爷和小猪,双眼极度明亮:“我想起来了,我是在海边长大的,小时候,母亲就在这样的木船旁边补渔网。” 小猪轻声问道:“那是什么地方?” 阿乌眼神黯淡下来:“还不知道,我只记起了母亲坐在小船边的样子。” 小猪说:“不要紧,慢慢来,你会记起来的。到时候,你可要请我和二爷到你家去玩耍哦,我还没去过海边,没见过大海呢。” 阿乌听了,咧嘴笑了。 () 第203章 大河 晚上三人饱餐一顿,就在这茅屋中安顿下来。 阿乌和小猪心情愉快,二爷稍微有些心事,毫不放松的督促阿乌打坐,督促小猪背书,安排守夜。 但是这一夜却是过得十分宁静,没有任何东西来打搅他们。 天亮之后,三人继续出发。 二爷说:“既然这里有船,可见此间的主人日常是需要划船来往的,我们也上船。” 拖着小船来到湖边,他们发现水下有一道天然形成的岩壁,从山边蜿蜒而来,正好将地下河出口到此处的一大片湖水,与外面的分割开来,顺着岩壁,又是一圈木栅栏和网子,显然此间主人是把这一片围成了鱼塘。 三人一笑,看来他们将地下河那处割开的洞,要害的此间主人损失鱼儿了。 而他们拖来的小船,也与外面的小船颇有不同。看起来普普通通的木船,拖动起来才发现不知是什么木材制成,船身极轻,似乎还比较软,三人无不啧啧称奇。 船身相对细长,两头翘起,坐进船里,才发现船板上居然还有几根带子,也不知是绑什么用的。 船上除了有木浆,还有两根包了铁头的长竹蒿。 二爷见状,目光闪烁地思考了片刻,让每人把背囊背在身上,自己做坐船头,手持长竹蒿,小猪坐中间,阿乌坐船尾,持木浆。三人都用船上的带子将自己缚住,一切按船上的东西,物尽其用。 准备完毕,三人向着大湖深处划去。 清晨的光线十分明亮,昨天看不清楚的景象此时尽在眼中。 昨夜他们所在的地方,仍然算是大湖喇叭口的一部分,湖水依着山势而变幻形状,湖边的景象也明晰起来。 在湖边的半山坡上,一片绿色的全是茶树,直到半山之上的石壁,石壁陡峭向上,十分高险,可以看见远山的山顶上,顶着皑皑的白雪。 原来,这个地方,是高山环抱中的一片谷底。 高山从山顶到山谷,依次是白雪、石壁、草甸、灌木,最下边才是这郁郁葱葱的茶园,颜色渐变,景象奇异,令人见之难忘。 山谷中一侧是狭长的湖面,一侧是坡地和树木。 湖水的温度显然不低,水面上有袅袅的水汽升起。 忽然,三人觉察小船下的水流速度正在肉眼可见的加快,水面上澎湃起来,似乎湖水正在争先恐后的向着前方流去,隐隐有风雷声传来。 “不好!前面恐怕有问题!”二爷竹蒿一点,拨转船头,急忙命阿乌和小猪迅速划水,向着岸边靠过去。 三人吃力地划着水,对抗着越来越快的水流速度。 就在他们快要划向岸边的时候,一个漩涡浮出水面,小船猛地打了一个旋儿,水下一股暗流袭来,直接将小船冲向前方。 此时待要再次转向,已经为时已晚,竹蒿已经探不到任何着力之处,奔马一般的水流顶着小船冲向下游,湖岸瞬间就已看不见。 小船被巨大的水流冲击着,三人眼见身边的水流如利箭一般倒退,“抓紧!”二爷一声暴喝,三人就只觉得小船离开了水面,飘在了空中。 悬崖! 此处是一道高高的悬崖!湖水化成瀑布,飞流直下三千尺! 巨大水流轰鸣声传入耳中,无数水花急雨般打湿了三人,幸好三人早已将自己绑在船上,竟然没有被抛出小船。 而小船随着水流的急速飞上了天空,却也没有翻掉。 “摆桨!降速!”二爷声嘶力竭的呼喝,他的声音里加入了一丝内力,阿乌才能听得见。 二爷的话传进他耳朵,阿乌马上就明白了二爷的意思,他双桨横飞,击向身边的激流,两把桨舞成了一把巨大的风扇,在向下的力道里硬生生加入了横向的力道。 而船头,二爷也将手中的长竹蒿舞成了一团虚影。 小船还是在瀑布的激流里急坠,但是速度毕竟缓了下来,在这万马奔腾的水花里,像一片落叶一样顺着水流跌落瀑布。 “闭气!”耳中又传来二爷的喝声。 身下一股巨大的反力冲击过来,小船轻软的船身被冲击的两头更加高翘,几乎就要折断。高高翘起的船头忽的压上一道巨浪,像一片混不受力的树皮一般,从崖下的水波上滑过,冲向更远的下游。 三个人打开了呼吸,也睁开了眼睛。他们原以为小船会落入水中,沉入水底,没成想……这小船游鱼一样滑溜,居然借着巨大的冲力,从水面上飘了出去。 “太棒了!”阿乌首先叫起来,他浑身湿漉漉,头上滴着水,却是难掩激动地神情。就连小猪这个小姑娘,也抹了一把脸上的水珠,神经质的大笑起来。 二爷却什么也没有说,他手中长竹蒿在水中这里一点,那里一撑,险之又险地避开了急速撞来的水面上的礁石。 阿乌见状也将木浆插入水中,配合着二爷的竹蒿,在这边一划,那边一扳,将小船逐渐控制地游龙般快速游走。 直到此时完全摆脱了悬崖瀑布的威胁,三个人才回过神来,敢情这条船就是为了滑下瀑布的?无论是轻软的船身,还是高高翘起的船头船尾,以及那包了铁头的长竹蒿,格外长的木浆,都是有特别的用的。 三个人不禁对此间主人的奇思妙想、胆大妄为佩服到了极处。 此时回望来路,之间身后是一处形如半圆的山崖,雪白的瀑布奔涌而下,状如奔马,声如惊雷,气势惊人。瀑布奔涌形成了密集的水雾,而一条七彩的彩虹,正遥遥挂在水雾上,反射着光线,十分美丽。 那个大湖与其说是大湖,不如说是一条大河,河水到了断崖那里,汇集收束,一泻千里,落下断崖之后,河面才真正开阔起来,河水巨大的冲力消散在无边的湖面,这里的水面,才慢慢平静下来。 “咦,你们看!”小猪正在欣赏彩虹的目光,忽然落在断崖边上,只见在那断崖边上,树木的掩映中,竟然还有几处奇怪的建筑,像是水车,又不是水车,正在水流的冲击下转动。 它还能利用水流的冲力做事! 三个人对此间主人更加佩服了。 只是怎么也想不到,会是什么人住在这里?怎么从来没有任何消息传出? 忽然,一缕细细的琴声从水边林中传来。 () 第204章 水边的花妖 琴声柔和,穿林度水而来,更增添了婉转的意味,竟是十分悦耳。 这空无一人的大河上虽然清寂,但是琴声一到,四周的空气似乎也随之醒了过来,水边林中的树木,在暖融融的阳光下,也有了欢欣之意。 二爷瞪大了眼睛,四处张望,小猪却闭上眼睛,侧耳倾听。 “这是《春风引》。”小猪低声说道:“从琴声看,此人光明正大、中正平和,似乎没有恶意。” 那琴声果然如春风般柔和温暖,而又浩浩荡荡,充满了光明与浩然之意,三个人有些紧张不安的心,渐渐在琴声的意境中平静下来。 三人向着琴声传来的方向缓缓划船,果然在前面不远处的水边,露出了一角茅舍,茅舍旁边是一株雪白的大树,树龄极老,大树摇曳生姿,十分繁茂美丽以及妖娆。 三个人在水边的简易小码头边停了船,匆匆系好缆绳,整了整衣衫,向着那茅舍走去。 茅舍三五间,十分清雅。一个围着木栅栏的小院,干净整洁。院中一座小亭,亭中一个穿着清雅的淡黄衫子、宛若仙女的小姑娘正在轻拢慢捻地抚琴。 阳光照在那小姑娘的脸上。 听到几个人的脚步声,小姑娘抬头看过来,双瞳如水,十分惊艳。 阿乌呆了一呆,马上侧头去看小猪。小猪的美,是一种让人沉陷的、宛如神迹的美丽,而这个小姑娘,居然……也很美!而且与小猪不同,她却是另一种清秀、娇柔至极的美。 小姑娘眉目如画,眼眸尤其黑而柔润,眉目中有一种天生的娇柔,让人忍不住心生怜惜,但是不知为什么,这小姑娘一眼看过来,眼神幽深清澈,竟像是一触之下,就看到了每个人的心底。 而令阿乌感到匪夷所思的是,这小姑娘明明一眼能够看透人心似的幽深,但是幽深之中,却马上带上了一丝丝小姑娘的羞涩,更衬得这小姑娘娇柔无比。 阿乌感到深深迷惑:她明明只是一个眉梢还带着不少稚气的清纯小姑娘,为何目光如此成熟强大?她明明目光如此强大,却又为何如此羞涩腼腆? 这小姑娘有一种稚气和安宁、强大与腼腆混在一起的奇妙感觉!她身上的气息奇怪极了,竟是完全不像日常所见的女子。 阿乌本来以为小猪的美,就是天下无双了,谁知这位小姑娘,却有着另一种风格的、而且能配得上小猪的别样之美。他被惊呆了。 小猪的感觉更是奇特,她从小被视为草原上的凤凰,一向寂寞,没想到看见这个小姑娘,却油然而生亲切之心,不仅仅在于小姑娘清秀无敌的容貌,还在于她抚琴时身上流露出的一丝遗世独立的气质,一下子就拉近了小猪与她的心理距离。 二爷看着小姑娘,在惊讶之余,也叹了口气:现在的小姑娘,都这样漂亮了吗?一个比一个秀美,都不像人间的姑娘啊。 三人不由自主的迈开脚步,向小姑娘那边走去。 吱呀一声,一位老婆婆推开茅舍的门,走了出来。 老婆婆虽然已经是位老婆婆,但是后背笔挺,眼睛很亮,脸上虽然带着笑,但是眼睛里闪着精明强悍的光。她的头发虽然已经灰白,但是黑白混合的头发还十分浓密,在阳光下偏偏还显出一种光泽,就像……银狐的毛发。 阿乌心中一跳。 他想起了小时候听过的故事:在深山里,迷路的书生误入豪华的大宅,里面有一位姑娘和一位老婆婆,由此发生了一系列的奇遇故事……其实呢,老婆婆是一个老狐妖,而姑娘,多半是狐精,或者花妖。 眼前这景象,怎么就这样像呢。 阿乌看着小姑娘,心想,能弹出那样魅惑的琴声,有这样奇特的气质,她大约真的……是一位花妖吧? 阿乌遏制不住的这样想了下去。难怪四周空空,难怪这老少美女气质如此奇特,只有树妖花精,那才能完美的解释过去眼前的现象。 按照故事中的情节,下一步,这两人是要迷惑自己一行了,她们会怎样做呢?给自己这些人喝茶?那决计是不能喝的。 老婆婆微微一笑,指了指旁边的桌椅,桌子上,果然放着一套茶具。 “我家小姐正在弹琴,既然客人从远方来,一起听一曲,如何?” 那秀美的小姑娘略一点头,仍是继续弹奏。 琴声仍然透着一股光明正大的底子,仍然是方才的《春风引》,阿乌放下心来,细细听这琴声有什么古怪。 再听了一会儿,琴声中的和煦之意更加浓厚,大有草长莺飞,“暖风熏得游人醉”的感觉。 小猪首先有些困倦生出,仿佛不胜春日的慵懒困乏,又有无数柔情从心底生出,她直接坐在了茶凳上,双手托腮,迷离了双眼,娇美了脸颊。 接着二爷脸色凝重,也盘膝坐在了地上,开始调整呼吸,竭力抵抗难以遏制的放松感,耳边仿佛有个声音在柔和地劝他放下心中的重担,抛却一切痛苦和烦恼,闭上眼睛,享受春光,好好休息一下。 唯有阿乌还在站着,他的脸上显现出凛然之意,眼睛中有极明亮的光射出来,但是脸色却有些苍白,仿佛在竭力抵抗什么,又在竭力思考什么。 老婆婆笑眯眯的观察着三人。 琴声至此,不易觉察的一变,接着缓了下来,重又变得纯净平缓,仿佛阳春三月的郊外,繁花盛开的一天到了傍晚,引动草木发芽、花朵绽放的太阳落到了地平线上,余晖渐渐收敛,最后只剩下彩霞满天。 余音袅袅,二爷缓缓睁开了眼睛,只觉得人生似梦,好不失落、迷茫。 而小猪也坐直了身子,眼中恢复安静。 阿乌心中万马奔腾,无数画面闪过,他双目闪闪,有些震撼。 三个人都一时说不出话来,方才在那暖洋洋的琴声拨动下,有那么一刹那,自己仿佛喝了极醇厚甜美的酒,接着醉意深沉,他们心内最深处的一些念头忽然压抑不住的悸动起来。 诚如小猪所言,琴声光明正大,但是也醇美难言,就像一位值得信任的老友,使人忍不住要倾吐心中最真实的想法。 而最后这一段收尾的琴声,更是娓娓道来,轻声细语,安慰着每人心中的无奈。 “他们醉琴了。四喜,上雪山茶,客人醉琴了。” 小姑娘首次开口说话,声音轻、柔、软,婉转动人。 什么? 小姑娘再次歉意地说:“酒能醉人,茶亦能醉人,琴,自然也能醉人。” 这时,阿乌上前一步,拱手说道:“姑娘是否有箫?方才听了姑娘一曲,心有所感,想借箫一试。” 那小姑娘十分意外,扬了扬眉毛,黑白分明的眼睛看向阿乌。阿乌方才站立不倒,已经让她有些惊讶,此时还能有所感?于是姑娘又说道:“三元,把我的箫拿过来。” 很快,两个童子出来了,一个端茶,一个递箫。 阿乌把囊中最后的烈酒拿出,倒在这根碧玉箫上。透明的酒浆流过每一个箫孔,浓烈的酒香弥漫在空气中。 一曲柔和的萧声随着酒香响起。 萧声呜咽,幽幽的开始,似是轻柔的低语。 乐声缓缓的铺开,连绵而来,低沉而开阔,开阔中蕴含着令人安心的喜乐。曲调渐渐变化,如月光匝地,充满欢喜,箫声婉转,让人觉得欢喜之后,又隐藏着淡淡的哀婉、惆怅。 整个曲风中正、明亮,但是明亮之后,却又是说不尽的思恋、惆怅。 一曲终了,林间静悄悄的,无人说话,众人还沉浸在方才的惆怅之中。 “好箫!好曲!在我之上。”小姑娘缓缓说道,脸上有隐隐的红晕,眼睛却更加明亮。 阿乌放下箫,脸上似喜似悲。 小猪碰一碰阿乌:“怎么了?” 阿乌放下箫,低声说:“我也才知道,我会吹箫。” 小姑娘说:“请问公子,方才这一曲,叫什么名字?我孤陋寡闻,竟然没听过。” 阿乌说:“这一曲叫做《海上生明月》,姑娘没听过是对的。这是我自己做的,是为了……纪念我母亲。” 小猪惊喜地说:“你都想起来了?” 阿乌说:“受了这位姑娘琴声的激荡,我只想起了一点点,我想起了我母亲。” 小猪低声问:“你母亲大人叫什么名字?” 阿乌摇头:“在记忆里我的心中,母亲就是母亲,没有……名字。” 小猪叹息。 那姑娘闻言,问道:“怎么,这位公子……有疾?有这位神医大人在身边,怎么还没治好?” 小姑娘轻轻柔柔的一句话,在阿乌三人听来,却不啻惊雷:她怎么知道二爷的身份? 难道真的遇到花妖了? () 第205章 诉衷情 三个人震惊不已,尤其二爷浑身戒备,都要炸毛了。 “你怎么知道我是……那个……神医?”二爷眼睛贼亮,死死盯着小姑娘,他的手中,已经扣上了一枚毒针。 小姑娘不以为意地瞥了一眼二爷的手,轻轻说:“你身上背的,不是医药箱吗?这种医药箱在世间比较少见,能背它的,医术一般都能到一定程度。” 二爷再次震惊,这小姑娘说的……很有道理,他的医药箱,就是某个高人指点过的。而且这小姑娘一眼就看出了他手上的小动作,目光如炬,绝不简单。 小姑娘没有继续纠结这个问题,她继续看向阿乌:“这位公子,是……失忆了吗?” 阿乌点头。 小姑娘蹙起了眉毛,似乎在苦苦思索什么。 小猪马上看到了一线光明:“小妹妹,你会治这种病?”如果她是花妖,那么就很可能会! 小姑娘摇摇头:“如果我爷爷还活着,那还有可能。我思考了半天,没有找到合适的方子。” 这下连二爷都听出了一点门道:“思考”了半天,“找”合适的方子,再加上小姑娘一眼就看出他药箱的不凡,于是二爷问道:“小姑娘你也懂医,是吗?” 小姑娘腼腆地说:“我只知道一点皮毛,只是记了几个方子,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 小猪仍然不放弃希望,她向小姑娘施了一礼道: “小妹妹刚才你弹的曲子,不是已经唤起了他一点点记忆了么?这里面有什么窍门?能不能教授给我?我愿意重谢!” 小姑娘脸上又升起淡淡的红晕:“这位姐姐快请起,我可以教授给你,正好我也有几个问题想要问姐姐。” 那个精明的老婆婆笑着说:“正好天已过午,几位客人来用点粗茶淡饭吧。” 老婆婆只说这里是山外山,却绝口不提她们是什么人。 二爷十分紧张,小猪却毫不在意,她只关心学琴以帮助阿乌恢复记忆的事,其他的,都是小事。 阿乌也是十分愿意留下来,谁不想遇到一两个花妖……研究一下呢? 一时童子端上饭菜,菜肴十分清淡,竟然是江南风格。 小猪欢呼雀跃,阿乌白她一眼,嗤笑道:“小猪,你真是没叫错名字。” 小姑娘捂嘴笑道:“你叫她什么?小猪?是哪个猪?” 阿乌说:“就是你想的那个猪。你叫什么名字?” 小姑娘说:“我叫有有。因为奶奶们说,终于有了一个姑娘,所以叫有有。” …… 有有小姑娘在教授小猪琴曲的时候,也没有禁止阿乌在一边旁听。 为了避免二爷无聊,她还找出了一本医书给二爷看,二爷初时并不在意,可是越看越是心惊,最后竟然放下一切想法,专心致志的攻读那本小册子。 冬日山谷,日落很早,很快夜晚来临。 三人各怀心事,在小姑娘有有的小院里住了下来。 阿乌和二爷住在东厢,辗转反侧,却不敢异动,因为他们觉察到,这院里院外,还有一些呼吸绵长的高手没有露面。 小猪和有有却是相处愉快,二人抵足夜谈。 有有与小猪见过的世间女子都不同,竟然学识渊博不亚于小猪,性情率真可爱,一旦打开话匣子也就滔滔不绝,她的腼腆大约只是见到生人还不熟悉的缘故。 有有说:“小猪姐姐,你与世间那些俗脂庸粉都不同,与你说话真痛快。” 小猪笑道:“英雄所见略同!” 两人越说越投机,小猪很好奇,趁着夜晚漆黑,掩住了她的不好意思,大胆问有有:“你是花妖吗?” 有有一听,咯咯而笑:“我是哦!” 小猪听了,反而放心,她握住有有温热的手掌,笑道:“竟然敢骗我,看我不挠你痒痒!” 有有叹道:“我从小在这山林里长大,后来才离开,到了城市里,所以其实和花妖也差不多了。” 小猪说:“你一直在这山林里?那你吃的饭菜怎么是江南口味?” 有有说:“邵婆婆是江南人氏。” 小猪道:“邵婆婆教给你的弹琴?” 有有说:“这个倒不是,我有九个奶奶,她们教给我的。” 小猪瞠目:“九……九个奶奶?” 有有微笑说:“我爷爷年轻时放浪不羁,有英俊潇洒、略有薄名,女子都喜欢他,所以他娶了九个奶奶,这些奶奶们不但漂亮,而且琴棋书画,什么都会,连带的我也被灌输了一点点。近几年她们思念故乡,才回江南了。” 小猪说:“你自己在这里?怎么生活呢?” 有有说:“我会很多东西。读书、算数、养花、弹琴……” 小猪:“这些都不能养活自己啊,你以后怎么办?” 有有羞涩的说:“我五奶奶说了,女人不用自己养活自己,嫁人就行了,所以,我也没怎么学养家糊口的本事。” 小猪听了,马上语重心长的说:“你奶奶说的没错,女人要嫁人,但是,你没有什么本事的话,婆家人会欺负你。那些七姑八婆,可势利眼了。” 有有睁大眼睛:“哦?那怎么办呐?” 小猪说: “你至少还要学会管家呀,一是要管人,老祖宗、老婆婆,大夫人、二夫人、各位少奶奶,贵人和亲戚,偏房小妾,管事媳妇、小厮丫鬟,上上下下,都要管服帖了;二是要管财,会看账,懂经营,家里的收入花销,钱粮庄子,营生铺子,里里外外,都要明白,才能把家里的大权抓在手里,你才能活得有尊严。” 有有吓了一跳:“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我从来都懒得理,怎么办?……哦,我还会一样事,不知算不算本事?” 小猪揶揄道:“你还会什么?喝茶?” 有有脸有些红了:“不是。我还会……杀人。” 小猪一哂:“小白兔急了也会咬人那种?” 有有说:“不……不是,我不杀人,我只管着杀人的组织,杀人还能赚钱那种,这本事能不能镇住婆家人?” 小猪:“……” 她震惊归震惊,可是她知道有有不说假话。 有有叹了口气说: “其实,我奶奶们也不赞成我管这些事。我奶奶从小教给我做大家闺秀的各种规矩,可是我爷爷从小教我不用管世俗眼光,我自己呢,觉得也还挺好的。所以,这么些年也就这样了。” 小猪瞪大了眼睛:“有有,咱们算不算好姐妹?” 有有看她一眼,微羞说道:“你承认的话,就算。” 小猪说:“我当然承认。那以后我找你的组织办事的时候,可不可以打半价?” 有有容光焕发:“不!小猪姐姐,我免费送你!” 小猪立刻与有有一击掌:“说话算数!” 有有说:“可是你得替我保密!” 小猪:“那自然!就算我不替你保密,可是说出去也没有人能信啊!” …… () 第206章 复姓宋元 林间的晨光十分清新宜人,几个人在鸟儿密集的叫声中醒来,感到十分清爽。 阿乌趁着清晨,想要跑到大瀑布边上的“水车”那里去查看,不料却被林间冒出来的村民模样的人拦住了,阿乌心中暗叹,果然,这里是有主的。他只能远远看见那架大“水车”不停起伏,仿佛在做什么工。 回到有有的小院,老婆婆早已准备好了早餐,依然是精致可口,也不知她在在这密林中怎样做到的。 有有手里拿着昨天那根碧玉箫走过来,略带腼腆的说: “昨日听了公子的箫声,才知道人外有人,才知道天赋是天生的,强求不来。既然如此,罢了,今后我就不吹箫了,这把玉箫,就送给公子吧。” 阿乌见这玉箫通体碧绿晶莹,恐怕不是俗物,受之不妥,正要推脱,有有又说:“伯牙可以摔琴,我舍不得摔,送给公子,请公子不要以俗念为挂碍。” 有有这小姑娘年纪小小,娇娇弱弱,但是说起话来,有时候竟是完全不像个小姑娘。 阿乌一愣,这才收下。 有有十分欢喜的样子。 阿乌正要问有有“大水车”的事,忽然看见老婆婆背了一个包裹走了出来,三元和四喜两个小童子,也各自拿着包裹。 “您这是?” 老婆婆爽朗的笑道:“我们家小姐今天也要出山了。” “……”阿乌愕然,这也太巧合了吧? 小猪连日奔波,昨夜才能够在干爽清香的床铺上睡上一觉,不觉起的晚了,此时才睡眼惺忪的来到院中,看到此情景,心中也是一动。 她与有有十分投契,又略微知道有有不是一般的人,有有若是与自己这几个人同行,应该是只有好处,没有坏处的,心中不由十分高兴。 她忽然想起昨天有有在教她弹琴之前说过,有几个问题要问她,可是她现在还没问,于是静下心来,等待有有发问。同时也知道,恐怕有有昨天就已经决定要出山这件事了吧。 二爷最后出现,眼圈发青,显然昨夜没睡好。 趁着吃饭之时,阿乌问道:“这个地方,仿佛有人居住?这里叫什么名字?” 有有道:“这里是山外山的一个谷地,这个地方叫做‘送元宝’。” 阿乌说:“哦,这名字吉祥!就是元宝的元宝吗?” 有有噗嗤一声笑了: “你的想法倒是挺有意思!不过,我们这个‘送元宝’里的宝,是城堡的堡,不是元宝的宝。宋元是一个词,堡是一个词。就叫做宋元堡,是宋元城堡的意思。我家世代居住在此,我家姓宋元。” 阿乌正待再说,小猪忽然插话: “你们是姓宋吗?” 有有说:“不是,是复姓,宋元。” 小猪一震,盯着有有的眼睛,目光中有震惊,有释然,她轻声但是清晰地问道:“那么请问,宋元长风老爷子,是府上什么人?” 有有的眼神马上变得惊讶,她看了一眼老婆婆,老婆婆脸上也正露出惊讶地表情,摇了摇头,示意自己不认识。 有有说: “那正是我爷爷。怎么,你……不对,不是你,是你家大人,认识我爷爷?” 小猪一听,心中的猜想果然被证实! 她毫不犹豫地走到老婆婆面前,恭恭敬敬行了一个大礼: “掌珠济尔根,拜见邵婆婆。” 邵婆婆问道:“济尔根?你是北山什么人?” 小猪回答:“北山大法师是我祖爷爷,他是我爷爷的亲二叔。” 邵婆婆笑了:“原来是北山法师家的后人!怪不得这样漂亮。北山法师还好吧?他和我家主子,已经多年未见面了。” 二爷在听到“宋元长风”这四个字时,眼神已经变了,露出极度惊讶的样子,显然他知道宋元长风是谁。 有有一听小猪的姓氏,眼中也立刻流露出了然的神情,接着是十分欢喜。 他们之间闻弦歌而知雅意,唯独阿乌一头雾水。 小猪马上低声给阿乌解释: “宋元老爷子,是我祖爷爷和我皇爷爷当年的朋友,从少年时他们就在一起,老爷子曾经帮助皇爷爷击杀权臣、收服三藩、收回大岛,当年是皇爷爷最亲密的……朋友。老爷子最著名的,是推演运势,精准如神,他是一个……预言大师,他所做的预言,全部成真,无一例外。” 阿乌心中十分震惊,这岂不是说,圣皇的丰功伟绩,这人全部参与过?这不是神人一样的存在吗? 还未等他思考判断,有有已经转向阿乌: “嗯,小猪姐姐是多罗郡主。这位神医应该就是尚虞处赵二当家的。那么,公子是谁呢?” 阿乌回答:“呃,我也不知道。” 有有马上反应过来说:“你不知道?对,你失忆了。失忆到这种程度?” 阿乌说:“是的。” 有有眼睛里立刻露出强烈好奇的神情,虽然竭力掩饰,但是仍然流露在脸上,她忍不住问:“感觉……怎么样?”好奇的像个孩子。 其实,她看年龄也就是个小姑娘。阿乌丝毫没有觉得被冒犯,这有有姑娘就像一个妹妹,天真坦然,又真的关心,他愿意回答她的问题。 他皱着眉头回答:“感觉……很不好。你想,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不知道自己做过什么,迎面而来一个人,你根本不知道他是你的朋友还是敌人。人家说你杀过人,你也不能反驳。苦恼极了。” 有有说:“我帮你查一查?” 阿乌说:“好啊!”他马上又问:“你是用……家学帮我查吗?” 宋元有有说:“你指的什么?” 阿乌说:“就是那个……卜算。我是说,可以帮我算算我是怎么回事吗?小猪说你家老爷子顶会算。” 宋元有有对阿乌好奇,阿乌其实对宋元家的卜算更好奇。 宋元有有摇头:“不,这不是我家的家学,我家的家学不是这些。那卜算的本事,只有我爷爷自己会。可惜,他已经去世快十年了。” 阿乌露出未能得见的遗憾的神情。 宋元有有说:“不过,他留下了一本书……” 这时候,邵婆婆咳嗽了一声。 宋元有有一笑,接着说:“不过,你这样个人的事情,我爷爷即使在世,他也是不算的,他只是偶尔会说一说某些特定个人的事情。我爷爷常说的一句话就是,他不是算命先生。虽然世人往往把他当做最大的算命先生。” 阿乌遗憾的说:“看来我们生晚了,没能遇见老爷子。” 宋元有有笑道:“他们那个年代,确实是群星璀璨、山花烂漫的年代,但是没能遇见老爷子,遇见我,也很好啊。我爷爷常说,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事情。” 这下连旁边的小猪都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这个宋元有有,初看第一眼柔弱娇媚,可是一开口,却是很有些意思。 这时,一直在旁边的邵婆婆忽然又咳嗽了一声。 () 第207章 扳指 宋元有有听了一笑,乌溜溜的眼睛看着阿乌,说道: “我昨天说过,有问题要问。问题就是:公子手上这东西,哪里来的?” 大家的视线,都落在阿乌的手上。阿乌的手指上,有一枚黑魆魆的东西,正是那枚扳指。 说到手上的扳指,阿乌的脸色也认真起来,他并不知道赵胖子为什么要把这枚扳指交给自己,也不知道这枚扳指从何而来。那夜守夜人要杀自己时,也是看见这枚扳指后神情大变,然后收手离开,可见,这枚扳指绝对不是寻常之物。 他说:“不要叫我公子,叫我阿乌就好。至于这扳指……为什么问这个?” 宋元有有上前一步,从自己衣领里面拽出一根丝线,丝线底下,拴着同样一枚黑魆魆的东西——一枚同样的扳指,只比阿乌手上扳指稍小一点,有有戴在手上仍然嫌大,所以挂在脖子上。 宋元有有让阿乌把他自己的扳指翻过来,看里面。 阿乌从来没有注意扳指内壁上居然还刻有文字,在有有的提醒下,才看见里面刻的是:“彤弓”。 阿乌看到这两个字,恍然记起,这是传说中后羿射日用的神弓的名字。 然后有有给阿乌看她手里那枚扳指内壁上刻的字:“素矰”,这是后羿射日所用的箭的名字。 显然,这两只扳指,是一套的。 有有看着阿乌,笑道:“这下可以问了?” 阿乌嘘出一口气,原来原主人在这里,正好自己也可以问一下了。 于是阿乌说道:“这是一位……一位故人,在临终前交给我的,他什么都没有来得及说,所以,我也不知道这枚扳指从何而来。” 听了这话,那邵婆婆叹了一口气:“原来是这样。” 有有解释说:“前一阵子,我派人去了一趟白驼城,将这一枚扳指送给了小猪姐姐的祖爷爷,北山大法师。这里面,涉及到一个几十年前的约定。怎么到了你手里,奇怪。” 阿乌心里忽然划过一道闪电,他猛地想起当时达达曾经给他讲过的一件北山大法师的八卦:北山大法师的“老情人”给北山法师送了一枚扳指!难道,就是这一件? 他马上把目光投向了旁边那位极美的邵婆婆,难道扳指是邵婆婆的?这位邵婆婆,就是令北山法师多年之后仍然牵挂的“老情人”? 阿乌忍不住脱口而出:“邵婆婆,这扳指是您的?” 邵婆婆一愕,马上笑了:“那是我家小姐的。” 阿乌心里快速流过当时他和达达的分析,当时,北山大法师说故人要来了。他和达达曾推断,北山法师的故人,就是守夜人的“老祖宗”,就是这扳指的主人!而且,在白驼城的最后一夜,两个守夜人要杀自己时,正是看到了这枚扳指,才神色大变、转身走掉的! 阿乌倏地抬头,看向有有:“守夜人!” 有有一愣,马上笑了:“阿乌大哥好快的心思!” 这一句话,就是肯定了自己是守夜人的重要人物。 而此时,小猪心里已经雪亮!有有昨夜说的“杀手组织”,原来就是大名鼎鼎的守夜人! 阿乌吃惊:“你是?”他又看向邵婆婆,心里惊疑不定,到底谁是守夜人的老祖宗?或者,那个老祖宗去了哪里? 邵婆婆笑了,笑得像少女一样开心:“小伙子,不要看我,可不是我。我只管打打杀杀,别的事我不管。” 有有笑道:“你猜得没错,守夜人是我的组织。” 阿乌张大了嘴巴,怎么也合不上。 二爷也十分吃惊,怎么也不能相信,眼前的年纪小小的明媚少女,就是那个江湖上谈之色变的守夜人的头领!哦,不,“老祖宗”! 她昨天不是还在弹琴吗?那曲子不是和煦温暖吗?他一时头脑纷乱。 阿乌问道:“你就是守夜人的老祖宗?” 有有说: “我爷爷才是老祖宗。他四十多岁才创建守夜人,所教授的人又大多年幼,所以都称呼他老祖宗。他过世以后,这个称呼沿用了下来。后来我父亲厌倦了管理这些事务,就把守夜人交给了我。我只好勉为其难,当一当这个老祖宗。” 小猪好奇问道:“你家男丁,不管这些事?” 有有无奈的说:“我哥哥与父亲吵架,去年一怒之下游学去了,我没有办法才来管家里这些乱事。不过守夜人是爷爷留给我的。而且,我与哥哥订好了,五年之后,他回来,换我出去……游学。” 小猪说:“老爷子与圣皇关系莫逆,你哥哥完全可以直接入仕啊,为什么非要游学呢?” 有有噗的一笑:“我哥哥是到大西洲游学去了。” “什么?大西洲?”阿乌眼睛开始闪烁,他脑海里似乎想起了什么。 二爷道:“大西洲都是蛮夷之人,哪有我大天行的文明源远流长?何必舍近求远,到那样的地方游学?” 有有温和笑道: “咱们对大西洲有偏见呢。大西洲近些年来文明发展极快,绝不是天行大陆可以想象的。他们那里设立了好多大学,教授与天行大陆不一样的知识,我哥哥很喜欢。” 阿乌说:“等等,什么是大学?不是——太学吗?” 有有笑道:“嗯,就叫做大学,类似于太学,但是和太学又不一样。那里,教授的不是做官用的八股文,有物理、数学,等等。” “物理!我看过他们的书。原来他们讲这个,怪不得令兄非得去游学。只是,他们收外国人吗?”阿乌听了极感兴趣,一个劲儿的问。 有有掩口笑道:“我哥哥多交学费啊,看在银子面上,总会收的。” “再说,我爷爷在世的时候,早已经立下了规矩,明确我家的孩子要去大西洲游学。并且。” 有有转头对小猪说:“并且,我爷爷遗训,不准宋元家子弟在天行大陆入仕。” “为什么?”小猪大为奇怪。 有有一笑,没有再说。 小猪转而也就明白,物理之类的书籍,她也看过,一个精通这些东西的人,让他到青鸢来做官,估计他也会格格不入。 阿乌就问:“你刚才说到,这枚扳指,隐含着几十年前的一个约定?” 有有叹道: “既然扳指到了你手上,这就是定数,对你说也无妨。而且,这只扳指既然落到你手上,你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是这样的,多年前,我爷爷和北山大法师约定,十几年后,也就是今年——这时间由我爷爷确定,我家的人会以这枚扳指为信,出山办一件大事,北山法师要给予帮助。” 阿乌道:“那为什么北山大法师没有把扳指留在自己身边呢?我听说,收到扳指那天,北山大法师十分感慨。” 有有点头:“我猜,送给你扳指那人,一定是圣皇的身边之人,对吗?” () 第208章 守夜人 阿乌惊讶地点点头,他想起小猪说过,赵胖子是圣皇最忠心的密探头子。 有有问:“你那位故人是——” 阿乌说:“他姓赵。” 有有说:“原来是他,怪不得。怎么,他真的过世了?”作为守夜人的头领,有有也是有自己的情报渠道的。 阿乌又点头。同时有些茫然,为什么每个人听到赵胖子的死讯,第一句话都是这个? 有有沉思了片刻说:“那么,就要由你来助我了。谁拿着这枚扳指,谁就要助我一臂之力。他把扳指给了你,那你可就要必须帮我的忙了。” 阿乌说:“可是帮……什么忙?你有守夜人这样厉害的组织,还需要我做什么?我又打不过他们。” 有有说:“因为我要做的事,与圣皇有关。别人,都帮不上忙。” 这真是个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女孩,有有的话再一次石破天惊。 阿乌更加愕然:“与……与圣皇有关?那我更帮不上忙了。” 有有说:“既然他把扳指给了你,就一定有他的考虑。而且,这个扳指很些灵性,既然到了你手上,你就必须承担责任,不容逃避。” 有有叹道:“我也不知道你能帮上什么忙,但是既然扳指选择了你,那就是你了。这是定数。” 难道这就是她们家那神秘的卜算得出来的?阿乌腹诽道:我若是自己走了,甩手不管,又能怎样? 不过,现在不是说这话的时候。 小猪轻轻碰了阿乌的胳膊一下,然后说:“如果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我也可以略表绵意。” 有有一笑,略带深意的看了阿乌一眼。 小猪踌躇了一下,才疑惑的问:“可是,为什么不拿着这枚扳指,直接去找圣皇?宋元老爷子不也是圣皇的好友吗?” 有有莞尔一笑:“小猪姐姐,看来北山大法师没有跟你讲全当年的事情。当年,我爷爷就是因为跟圣皇反目,所以才到这个地方来了啊!” “什么?!” 在场的三人再次震惊。跟……跟圣皇反目?好大的胆子!而且,为什么呀?做圣皇的“好友”,不是特自豪、特荣耀的事情吗? 有有回答:“因为……一些理念上的不同。而且,我爷爷过于狂放不羁,并不适合做官。” 三人默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圣皇的理念,就是天下的理念,怎么会有“理念上的不同”?至于狂放不羁,小官不能,大官还不能吗? 阿乌惊愕之余,心中却油然而生敬佩之感,一个人,狂放不羁到敢与圣皇反目,那该是多么的狂放不羁。 小猪低声道:“是圣皇要杀宋元老爷子吗?” 有有轻声道:“差一点。” 小猪又问:“既然如此,你们又要出山办什么大事呢?”她的心砰砰跳:不是要刺杀圣皇吧? 有有说:“因为到时候了。当年我爷爷答应圣皇和北山法师,当有关系到天下气运的大事出现时,我家就派人出山。”有有说这话时,稚美的脸上自带肃穆之感。 阿乌心中猛地一动,他看着有有,脱口而出:“难道——守夜人的意思,是这个意思?” 有有眉毛一扬,赞许地看了阿乌一眼: “要是我爷爷活到现在,一定会引你为知己的!没错,我爷爷创办守夜人,本意并不是江湖上流传的暗杀组织的意思,而是——在漫漫长夜守护天下的意思。” 阿乌再次受到震撼:在漫漫长夜守护天下,这是多么宏大的气魄,又是多么大的勇气……以及口气。 有有说: “其实我爷爷并不是一个‘达则兼济天下’式的人物,他真的是非常狂放不羁,年轻时藐视天下,无所不为,并且他与常人的是非观完全不同,可以说是个毁誉参半的人。 但是,他常说,世人都是瞎子,看不见即将发生的大事。那些即将发生的大事,只有他知道。所以再如何不羁,他心里始终有心事,他觉得,那是他的责任。 所以,在四十多岁受到巨大打击后,他组建了守夜人。与其说,守夜人专门收高价替人杀人,倒不如说,他利用守夜人杀一些他认为该杀的人。” 阿乌点头,他想起那夜守夜人去杀胡柚风和他时,说过“守夜人不贪钱财,守夜人不敬官府。” 小猪问:“老爷子的巨大打击是什么?他那么神仙一样的人物,又能未卜先知,怎么也会受到打击?” 有有说:“一是与圣皇反目。二是……他的眼睛瞎了,世人都说,他透漏天机太多,遭到了天罚。第三,却是子嗣艰难。我有九个如花似玉的奶奶,但是那时爷爷没有一个孩子。他自己认为,如果说天罚,这才是真的天罚。 所以,从那时起,他就在世人面前消失了,洗心革面,隐居起来。后来,才有了我父亲,再后来,才有了哥哥和我。我爷爷笃信,这是老天的意思。 虽然爷爷不再出山说破天下之事,但是他一直有心事,有些时候难免郁郁寡欢。临终时,他交代说,许多事情他都能看破放下,但是有一件事,他始终不能放下,他说要试一试。 所以,我只好放下好好的日子,出来替他做这一件事。” 阿乌和小猪一齐问:“什么事?” 有有一笑:“这就是要阿乌大哥帮助的事了,与此次青鸢与白皑国划界有关,我出去,就是要办这件事。” 阿乌皱眉思索说:“划界……我可能帮不上忙。” 有有说: “那枚扳指一直在我爷爷手上,颇有些灵性。它既然选择了你,大概有它的意思。我爷爷说了,他要办的这件事,本身就是在与天意的对抗。如果做不成,只要我们努力试过了,也就不遗憾,他也就安心了。” 阿乌听了,眉头紧皱:这件事他始终放不下……与天意对抗……他心中灵光一闪,马上说道:“你爷爷他……是不是已经预先知道了划界的结果?所以,他要我们改变这个结果?” 有有收起脸上笑容,说道:“正是如此。” 小猪惊呼道:“已经有定数的事,怎么还能人为改变?” 有有说: “这件事,是我爷爷的临终遗言,他说,他的出现,本身就是打破定数的一个突变,焉知其他事情不能改变?既然如此,何不任性一把?可惜他到临死才想明白这件事。划界这件事对于他来说,如鲠在喉十分不快,所以,他吩咐后人,要试一试。” 阿乌皱眉道:“难道,老爷子已经预见到,划界的结果……很不如意?” 他的心里一下子沉甸甸起来,蓦的想起了自己心里一直以来的那种模糊的感觉:这件大事,是与他相关的。 难道,是自己的失忆,给这件大事带来了不好的影响?自己在这件事情里,真的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要不,这枚扳指,怎么会阴差阳错,到了自己手里呢? () 第209章 城堡 有有说: “有多少大事,我爷爷都放下了。但是能让他临终都念念不忘的,也许……真的应该替他办一下。 他一直说自己任性,说自己这一生,是抡圆了活的,可是,他这样一个做过无数大事的人,积累过无数功德的人,任性一把,也许,又有何不可?” 阿乌默然,这个任性,也确实豪迈,以一己之力,对抗天地定数,有谁敢?有谁能? 有有转头对小猪说:“而且,还有一件事,与你家有关。我爷爷答应过北山大法师的,所以此时我家要有人出山的。” 小猪一下子愣了,与她家有关?是指划界要划走流金草原的草场吗?还是……关于北山大法师本人? 小猪本是极其敏感的人,不知为何,她心里涌上不好的预感,也变得沉甸甸起来。 有有不再说话,几个人沉默下来。 几个人收拾停当,就有船出现在小码头边,来接有有等人出发。 也不知这些人先前藏在哪里,阿乌他们昨天竟然没发现。也有可能,这些人本来就是避着他们的,直到今天有有与他们一起出发,这才现身。 今天的小船不再是昨日冲下大瀑布的软船,而是正经的木船,比昨天的小船也大多了。 小船在奔流的水面上快速划过,渐渐的,大家觉察出,船身下面的水流缓慢下来,水面一转,大家视野一变,眼前的世界突然变得开阔,木船到了一大片平静的湖面上。 “看那边!”小猪发出一声惊叫。 她指着大湖的对岸,惊讶地说不出形容的话来。 晨光下,波光粼粼的大湖对岸,远远的显现出一片城堡的模样! 依着大湖岸边的巨石,一条长长的城墙延伸出去,城墙上面有角楼,有城垛,有瞭望窗,几个人神情一恍惚,差点以为自己到了长城。 二爷指着那片城墙和湖水,念道; “远看长城锯锯齿,近看黄河滔滔浪。” 小猪噗嗤一笑:“二爷,您还有这一套呢。” 二爷说:“我这么讲,是在说,这地方,是咱青鸢的,不是白皑人的!真是阿弥陀佛!” 阿乌和小猪心中一凛,均点头称是。不过,他们马上想到有有就在前面居住,这里自然是青鸢的地盘。 不过,山外山区域是一片未知的区域,人迹罕至,谁也不知道里面有什么,这地方距离白皑人经常出现的区域也不远了,会不会突然出现白皑人的城堡,也是很难说的。 当然,没有人能想象得出,在这雪山林立、毒气肆虐的山外山腹地,还能有这样一处山清水秀的地方。 有有说:“那里,就是宋元堡了。” 阿乌心中暗想,怪不得叫做“堡”,却真的是一座城堡。 木船慢慢向城堡那边驶去。 走得近了,才发现这城墙不尽然像是长城,不知是湖岸形状的缘故,还是城墙的设计缘故,这城墙每隔一段距离,就会伸出一个三角来,远远望去,就像这城墙上长了几个“大刺”,又像是一颗星星。 再靠近些,看得就更清楚,三角的两面墙上,都有黑洞洞的瞭望窗和射孔,虎视眈眈的望着下方。 “咦,这种结构,非常有利于防守拒敌。”小猪低声道。 她是跟着北山法师研究过攻防战术的,一眼就觉察出此种三角的好处: “你们看,这样无论什么地方出现的敌人,都会有两个角上的人发现,并进行交叉打击,敌人从出现,到每往前走一步,都会有两面的防守力量歼灭他。从城墙上的角度看,他没有任何防卫死角。如果城墙上使用的是火枪或者火炮,优势就更加明显。” 有有点头微笑。 阿乌和二爷细细一看,果然如此。可是心中也随之升起不解,难道,他这座城墙,是专门用来防备火枪、火炮的? 阿乌醉心于火枪,所以对这一点更加感兴趣。如果这种城墙是专门针对火枪、火炮的,那么,岂不是意味着,火枪和火炮已经成为战斗的主力? 可是,对于青鸢所在的天行大陆来说,火枪,只是近年来才出现的武器,而且在军队中装备并不普及,那么,这座城墙是异想天开呢,还是中原的城墙已经落后于此间城墙整整一个时代了? 阿乌手心里全是汗。本来他以为,自己对火枪的兴趣,已经是极其敏锐的领先于这个时代了,谁能想到,在这荒僻之地,他能看见一座已经能够对抗火枪的城墙?看来,这山外山真是山外有山啊! 三个人面面相觑,均觉得修建这个城堡的宋元长风,心思之巧妙,之超前,太可怕了。 只是,在这山外山的腹地,难道会有大队手持火枪的人来攻城?三个人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于是,他们一起看向有有。 有有面带腼腆笑道:“确实如小猪姐姐所言。不过,城堡修建起来后,倒是一次也没用上。我爷爷当初如此修建,据说也是心血来潮,是个任性之作。” 众人心中均想,这个宋元老爷子,行事当真是……不羁。 小船在湖上慢慢绕过两个角之后,就看见了一处湖边的码头,以及城堡的大门。 令三人觉得诧异的是,从昨天到现在,除了有有身边,一直无人出现,今天他们又特意在湖上绕城墙缓缓行了半天,此处竟然还是没有一个人出现。如果不是有有就陪在身边,他们真的要觉得诡异,而不仅仅是诧异了。 城堡上的角楼和瞭望洞中,一直空空如也,就像这个地方已经被人遗弃一样。 但是,细心的阿乌早已经发现,这地方整洁得很,根本不是无人居住的样子。何况,他们昨夜在湖边小屋过夜时,那里的大米还是十分新鲜的,说不定还是当年的新米,这里怎么可能没有人? 而且相对于此处流露出的种种精妙设计,这里不可能空无一人,也不可能无人发现。可是,为什么一个人也不见呢? 有有含笑说道:“人们都在前面忙碌呢,今天是除夕啊。” 阿乌抬起头,看向这里湛蓝的天空,原来,要过年了,自己奔波流离,竟然忘了这个。自己统统都忘却了,岁尽不知年啊。 …… 一行个人下船,迈步走进了城堡。 城堡的门洞给三人十分熟悉的感觉,这明明就像任何一个内地城市的城门洞。 门洞不是很深,但是看得出来结实异常。从近距离观看门洞里的砖石,感觉这座城堡的修建时间,并不是很久远。 从幽暗的门洞中出来,几人都是眼前一亮。 一个广场,沐着阳光出现在眼前,广场正中央,有一根笔直的、高高的旗杆,旗杆上光光的,并没有挂旗子,但是旗杆顶上有一只小小的金龙,在熠熠生辉。 这个广场莫名有些肃穆的感觉。 一条笔直的大道,从广场后面伸向远方。 大道的左侧,是一幢古色古香的建筑,那是一座……如假包换的关帝庙。 大道两侧,是密密连在一起的青瓦白墙的民居,里面商铺舍、酒肆样样都有。民居的深处,还能看见有飞檐以及戏台,隐隐的人声传来,大约那就是祠堂。 这就像任何一个小镇里的景象。 这里是青鸢的地盘,毫无疑问了。 可是,这地方又有一种奇特的感觉。 () 第210章 邂逅 有有带他们往城堡里面走去。 在一幢建筑之前,几个人不由自主的停住了脚步,因为,这是一座衙门,虽然里面空无一人。 小猪非常奇怪,因为她知道,金马人并没有在这片山区设置衙门。 有有说:“当年圣皇曾经赐给我爷爷官职。” 小猪说:“老爷子不是跟圣皇反目了吗?” 有有无所谓的说:“爷爷说,反正圣皇也没有收回这个官职,这个官职留下来还有用。不是为了他自己,而是为了青鸢,甚至更远的后人。过两天我们就会用到,到时候你们就知道了。” 过两天会用到?几个人听了有有的话,心里都古怪起来,有些心痒难搔。宋元老爷子威名之下,他说的话,一定会应验,几个人心里又充满即将见证预言的激动。 想到即将要办的事情,阿乌马上问有有:“不知你什么时候需要我的帮助?我要先去一趟山外山,我们答应二爷的。” 有有眨着眼睛说:“我们也正准备这两天出发。你们要去山外山,这里不就是山外山吗?” 二爷说:“我们要去山外山东南麓。”他索性说开了:“我们要去找福林汗。”其实,是去找白图。 有有说:“哦,还算同路。那就一起出发吧。” 几个人当然答应。 小猪问:“这是山外山的哪里?为什么外面从来没有记载?” 有有说:“这是我爷爷早年发现的,位于山外山腹地。爷爷查看了此地后说,这里将在未来一件大事中发挥作用,于是就在此地修建了城堡,并开始在此地训练守夜人。” 二爷惊讶的说:“怪不得外面传说,守夜人是在一个封闭的城堡中训练的……”说到这里,二爷就住了声。 有有却笑吟吟地并不在意,她年纪虽小,却好像特别笃定,对他人的说法完全不放在心上。几个人一想也是,宋元瞎子的孙女,那是能知一切天下事的,怎么会不镇定?只是她时不时出现的小腼腆,才提示大家这是一个小姑娘。 “外面传说堡主专门找些穷苦的小孩子,施以迷药之后,把他们带到密闭的城堡中,谎称那里就是天堂,让他们尽情享福之后,再将他们打入地狱一般的生活,小孩子为了回到天堂,就要充当刺客杀人——二爷,外面是这样说吧?你自己看呢?” 二爷说:“单看你们在大河上游准备的那种小木船,奇巧而又充满光明正大之意,就知道你们不是这样的人。你们奇思妙想远超常人,根本没有必要那样做。” 有有笑了。 “二爷,你这个神医来的正好,我们前一阵子救了一个人,那人受伤挺重的,时而清醒时而糊涂,昏睡的时间居多,你帮着瞧瞧,还有没有救。” 二爷答应了。 …… 到了城堡深处,遇见的人才渐渐多了起来。几个人才发现,他们上岸的地方,大约属于这座城堡的“后门”,不知是有有的吩咐,还是那里是“后花园”的原因,那地方是整个城堡中人最少的地方。 有有将他们带到客舍,这里有好几处院子,静悄悄的没有动静。 有人看守在这里,见有有来了,连忙恭恭敬敬将这些人引进一个小院。 进了房间,就看见屋里陈设很简单,病榻上卧着一个老人,病容满面,双眼紧闭,身上盖着厚厚的被子,只能看见头发已经花白。 小猪却已经敏感的觉察到,这老人虽然病容满面,老人斑满脸,但是面部皮肤还是挺细嫩的,显然不是草原上闯荡的人,倒是像大户人家保养良好的老爷子。 而且,他虽然双目紧闭,但是眼皮却还是在动的,应该是听见了自己这些人进来的声音。 二爷未等走到跟前,已经失声叫道:“白大人!” 众人惊讶的看向二爷,原来此人二爷认识?还是个“大人”?荒僻如山外山,怎会有二爷熟识的“大人”? 二爷已经快步走到榻前,握住老人的手腕,搭脉诊治。 那老人双眼仍未睁开,只是眼皮已经在急速颤动,显然已经听到了二爷的喊声。 大家不敢出声打搅二爷的诊脉,只静静的观看。 二爷诊完右手,又换左手,一边把脉,一边露出了不解的神情。 二爷招手,唤阿乌来把脉。 阿乌这是跟二爷学习以来,第一次“出诊”,不由得十分郑重,很严肃的伸出两根手指,搭在了老人的脉关上。 阿乌像二爷一样,露出了不解的神情。 从脉象看,这老人十分正常,十分健康,仅仅有些虚弱。他身上的伤,基本已经痊愈,不至于一直昏迷不醒啊。 这是什么疑难杂症呢?难道与自己失忆一样,这个人是“失醒”了?那又该怎样治疗? 他没有说话,侧头看向二爷。 二爷脸上已经带上了诡异的笑容,他盯着老人,缓缓说道: “白图老大人,我是尚虞处的赵乙,您已经安全了,请睁开眼吧。” 什么?眼前的老人是白图? 那老人的眼皮又一阵急颤,然后才慢慢睁开一条缝,眯着眼去看二爷。 “赵老弟,果然是你?” 老人虚弱地说,阿乌却看出,这老头在用虚弱掩饰着眼睛里的怀疑。 二爷马上说:“是我,赵胖子派我来救你的。”说着,他拿出腰牌亮了一下。 “赵胖子让你来救我?真的?”老人犹在怀疑。赵胖子那是什么人?他心里拿不定主意赵胖子是派人来救他还是杀他。 “真的,你也知道,我从不说谎。而且,在这关键时刻,你老人家怎能死去?”二爷话说得不太好听,不过老人听了,反而眼里精光闪烁: “我有救了!”老人马上一掀被子,坐了起来,那身形轻便的,简直不像久已卧床的病人,也不像老人! 有有吓了一跳,马上用责备的目光看向屋里看守的那个人。 那个人难以置信的看着将要跳下床的老人,张大了嘴巴合不拢,心中暗骂:原来你这个老头是装的!竟然骗了我们这样长的时间!怪不得自己一直治不好他。自己怎能治好一个装病的人? 阿乌也睁大眼睛紧紧盯着老人,他就是白图?那个九月十五之夜,自己去刺杀的那个人?自己的脑海里竟然一点印象也没有? 老人紧紧抓住二爷的手,仿佛溺水的人抓住了稻草,然后他才看见满屋子的人神情各异、不怀好意的盯着自己,不由得尴尬一笑:“我……” 他的目光接着就看到了阿乌,眼神马上大变,他指着阿乌叫道:“是他!就是他——” 二爷和小猪的脸色也同时变了,小猪一个箭步跳到阿乌身前,挡住了阿乌。 阿乌脸上似喜似悲,他吐出一口长气,心想:来了,终于来了,一切事情的起源,一切事情的真相,终于来了! 自己的种种遭遇,就是起源于山外山刺杀白图,没想到却在如此意想不到的时刻邂逅白图。白图显然也已经认出了他,甚至马上就开始指证他,那么,该来的,那就来吧,自己躲避是没有用的,自己坐下的事情,就应该自己来承担。 事情的真相终于要水落石出了,阿乌反而不再紧张,他心里充满了奔逃即将到达终点的解脱。 那该劈下的雷,就赶紧劈下吧。 () 第211章 真相 白图放开赵乙的手,快步走到阿乌跟前,一手拨开小猪,大声说道: “就是他,就是这个小伙子!那天夜里,几十人围攻我,我身边的侍卫都死了……” 二爷焦躁的截断他的话:“白图大人,说重点!” “哦,是的是的!”白图一拍桌子,说:“我这是看见自己人,高兴坏了!先说重点!那天夜里,我遇到刺杀,就是这个小伙子——舍身救了我!” 他一言既出,满屋寂静。 阿乌轻轻颤抖了一下,小猪眼睛迸发出亮光。 白图不解的停下了唠叨:“怎么?这是什么情况?” 二爷呼出一口气,他拿眼睛扫了一下屋子里的人,对有有说:“姑娘,我有话问他,烦请贵属下暂时休息一下。” 有有一示意,那名看守人员以及有有身边的邵婆婆和童子等无声的出了门,反手将门带上。 有有静静地立在屋里,二爷想了想,有有不出去,他无论如何不能将她赶出去。再说,这姑娘跟圣皇极有渊源,她爷爷又是那样神通的人,算了。 “还请姑娘勿将此间的话语外传。” 有有点点头。 白图不放心的问:“她到底是谁?” 二爷叹了口气,低声对白图说:“她就是宋元老爷子的孙女。” 白图听了,浑身一颤,昏花的老眼里闪过一道亮光:“你爷爷在哪里?快带我去拜见他!” 有有摇头:“我爷爷过世了。” 白图呆愣了半晌,失望之后,缅怀之情溢于言表: “过世了?唉,当年,你爷爷就曾经对我说过,让我五十五岁时收手,我没有听他的,才落得罢免一切官职、留用察看的结果。唉,他竟然已经过世了。” 二爷打断了他的缅怀,说:“白图大人,我奉赵胖子的命令,需要问您几个问题。” 白图缓缓坐下,说:“自当如此。你问吧。” 二爷说:“九月十五日夜,山外山您遇刺,到底是什么人干的?”他又一指阿乌:“他当时出现在现场了?都做了些什么?” 白图正容回答道: “九月十五那天,我们白天刚刚勘察了山外山东南麓,晚上又整理白天的资料,着人画图,忙到很晚才睡,非常疲累。可是就在黎明前,整个营地睡得最深的时候,一批身穿黑衣的人摸了进来。 他们的力量很强,值夜的哨兵被悄无声息的干掉了,直到他们出现在我的帐篷附近,我才被惊醒。这时候逃走已经晚了,我的卫队与贼人对上,相斗惨烈,几息之间,已经倒下一片。只有从京师带来的几个家将还在负隅顽抗。 关键时刻,王爷的黑衣人赶到,我心里稍感安慰。可是谁知那些黑衣人里混进了奸细,趁我的人没有警觉,出其不意把我带来的人砍翻在地,就冲我奔了过来。我挥刀与来人战了几个回合,刀就被磕飞了。 那人挺剑就向我刺来,我再也躲避不及,只得长叹一声,准备赴死。 就在此时,一个黑影从天而降,踹在那人肩膀上,那人的长剑从我脸颊旁边划过,削掉我一撮胡须,不过我也终于死里逃生。再看时,救我那人已经与贼人战到一处。 那人十分悍勇,出手迅疾刁钻,贼人顿时死伤数人。他马上回身拉着我逃出帐篷。可是,当时场间已经十分混乱,贼人与黑衣人混在一起,已经分不清敌我,那人虽然勇猛,可是混战中也受了不少的伤。 贼人的目标应该十分明确,就是要杀我,于是一个狡猾的贼人从暗处偷偷靠近我们,到了近处才当胸刺来。我躲避不及,那人正在我身旁厮杀,明明可以逃过一死,可是他发现我这边危急时,马上回过身来把我扑倒,生生替我挡了一剑。 贼人一拥而上,我和那人怎能束手就擒?自然是拼命厮杀。混战中,那人血流如注,而我,一条腿已经断掉。贼人也付出了几条生命。 那人当真能拼,在这样的困境下,仍然杀出一条血路,背着我向林间跑去。可是贼人中高手太多,跑不了几步,就被人追上,身后有人一剑袭来,双双削中我俩,然后就听得耳后风声响起,有人掷来大石,正巧砸中那人后脑,我俩就此扑倒,滚落山坡。 滚落过程中,身后追兵紧紧跟来,箭矢不断,暗器纷飞。大约是我们的厮杀惊动了林中树洞里冬眠的巨熊,一头大黑熊人立在半坡中。那人见机极快,一脚把我踢到熊洞中,自己则抱着巨熊继续翻滚下去。 我耳中听得贼人循声追了下去,心中大急。好在王爷的卫队马上就跟了下来,贼人再多,多不过军队,我才放心晕了过去。” 说到这里,白图伸手要了一杯茶,喝了几口润润紧张的嗓子。 众人看看白图,又看看阿乌,明明知道这二人都活了下来,可是心中均感到紧张至极。 小猪则是紧张中带着无限的欢喜,她早就知道,阿乌不会是杀害划界大臣的谍子。他是救了白图以后,从这山崖上,带着黑熊跌落流金河,然后被冲到当时自己扎营的地方,被老莫达救起。故事是从那里展开的。 二爷也放下心来。赵胖子只让他搞清楚一件事,那就是阿乌到底杀没杀白图?赵胖子虽然没有明说为什么调查此事,但是,基于二爷对尚虞处的了解,以及对赵胖子的了解,他明白,这个判断决定着阿乌的清白。这样的事,他见多了。 知道阿乌没杀白图,二爷心里也是一松。 唯有阿乌仍然在皱眉。 他倏地抬起眼来,望向白图,清楚地说道: “白图大人,刚才您是怎么认出我来的呢?” 这句话问的没头没尾,然而小猪听后,脸色马上变了。 是的,只有小猪知道,阿乌在流金河畔被救起时,并不是现在这个样子——那时,他是做了伪装的。那么,白图怎么会一眼就认出阿乌呢? 除非——除非他以前就认识阿乌!除非他在阿乌失忆以前,就和阿乌做好了双簧的打算! 说起来,白图也是王公大臣!是标准的青鸢高层,符合“卖国高层”的一切条件! 他是曾经权势显赫的国舅、礼部尚书!并且,他刚刚被圣皇罢黜了所有官职,这次是被贬到蛮荒之地戴罪立功的,他心里一定有怨恨,所以他不但有条件,而且有动机! 同时,他还身在划界使团之中,身为使团团长。如果他要出卖青鸢的情报,又有谁能阻挡? 通过有有的讲述,他们已经知道,此次划界,很可能后果并不如人意,那么,是白图出卖了青鸢的利益吗? () 第212章 是谁 大约是阿乌的神色特别严肃,严肃中还带着隐隐的肃杀之气,又因为二爷的眼神也有些怪异,白图有些不解。 不过,他马上就明白了阿乌的意思,不禁放声长笑。 阿乌面无表情,仍然在盯着他。 白图笑道: “那夜是九月十五,月色是很好的。那天夜里,所有的贼人都蒙着面,小伙子你也蒙着面,但是我可以清清楚楚的看见对面人脸上的表情和眼神。但是,最重要的并不是这些。” 白图一招手:“小伙子,你过来。” 阿乌不动。 白图怔了一下,摇头笑道:“是了,我应该过来。” 他走到阿乌身后,阿乌马上向旁边移了一步。 “小伙子,别动。” 白图一边说着,一边凑到阿乌身后,并把头放到离阿乌脖颈极近的地方,几乎要贴着阿乌的后脑勺了。 “你们凑近看。”白图招呼道。 小猪、二爷情不自禁就凑上前去。 “哦!”他们一齐发出惊呼。 唯有阿乌什么也看不见,不禁有些焦躁。 “看见了?”白图又问。 “是的,看见了!”众人频频点头。 看见什么了?阿乌倏地转头。 “别动!”二爷喝道。 “忍耐一下!”小猪喜滋滋地说。 他们在阿乌的后脑勺和白图的脸上比划。 就连有有,也好奇的过来围观。 阿乌狐疑地看着小猪的脸,小猪冲他伸了伸舌头。 “到底怎么回事?”阿乌再也忍耐不住。 有有笑着跟外面要了一面镜子。 小猪把镜子举到阿乌侧面。 阿乌斜眼看向镜子。 阿乌的侧面,与白图的侧面几乎靠在一起。一张英姿勃发,一张老气横秋。 “喂,看这里!不要对镜自怜!”小猪笑道。 阿乌瞅她一眼,才看向小猪提示的地方。 那是阿乌的耳下,以及白图的眉毛边。 一条几乎连成一条直线的伤疤,出现在镜中!而且,阿乌的耳下,原本应该是耳垂的地方,空空如也,一道切痕,在他的耳下,他的耳垂,不见了一小块!而这不见的地方,正好与白图眉毛边的伤痕,连成一条直线。 白图这才缓缓说道: “刚才我说过,我们俩在滚下山坡的时候,贼人曾经一剑同时伤及我俩,就是这一剑了,它切下了小哥的一片耳垂,切破了我的眉毛,差一点就刺瞎我的眼。 但是我的眼睛毕竟还好好的,所以我清楚的看见了那一剑,就在我眼前两寸的地方,切下了小哥的一片耳垂。那夜月色极好,我看得极其清楚,甚至连伤口倾斜的走向、血珠冒出的样子,我也看得清清楚楚,记得清清楚楚。 以至于我时常在梦中看见这一幕,所以,我绝不会弄错。即使我压根儿没看见过你的面容,我也能凭这片耳垂,一下子认出你来。” 阿乌不由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耳垂,他身上伤口颇多,哪里能记得耳垂上何时受的伤?他还以为,这是很久以前的旧伤。 原来如此。 原来,自己真的不是去杀他,而是救了他。 巨大的冲击之下,阿乌的腿忽然有点软。 白图正色道:“这位小哥,你叫什么名字?我真得好好感谢你的救命之恩!” 阿乌道:“何足挂齿。” 二爷瞥了阿乌一眼,对白图说: “他就是因为救你,后脑被大石砸中,加之全身伤势过多,没有及时救治,他——失忆了。” 白图大吃一惊:“失忆!你不记得自己是谁了?” 阿乌摇摇头。 白图内疚道:“这可怎么是好?”他又问二爷:“连你也治不好?” 二爷摇头,神情复杂。 白图忽然问:“你可记得自己姓什么?” 阿乌黯然:“不记得了。” 白图再瞅阿乌一眼:“有些像……你可有兄弟姊妹?” 阿乌:“唔?” 白图解释说: “我以前认识一个人,跟你长得有几分相像,但是他已经故去了。而且,他是个纯粹的文人,不像你那样悍勇。所以我才问你有没有兄弟姊妹。” 二爷插话说:“白图大人,哪怕您以前是他的熟人,但是您告诉他什么都没有用,他要自己记起来,才能算数。” 白图叹息不已。 二爷继续问白图: “可是,白图大人,您怎么出现在这里呢?” 白图的脸上显现出一抹尴尬,有有也正似笑非笑地看着他。 白图叹了一口气,终于回答说: “后来,我被自己人救回了营地。听说,我昏迷了几十天,大家几乎都认为我活不过来了,可是老天爷毕竟怜悯我,几十天之后,我又醒了过来。 这次虽然死里逃生,可是我心里也很清楚,危机并未解除,福林王爷身边,甚至我自己身边,可能都有贼人潜伏下的人。否则,我们的行踪是极秘密的事情,如果没有自己人透露,九月那次刺杀怎么会那样精准? 而且,那次刺杀中,明显有人在现场突然现身,帮助贼人,所以奸细肯定存在。 只要我没死,就一定还会是他们的目标。果不然,我又经历了一次投毒事件。于是,我就在我仅剩的两名家将的护卫下,打算偷偷离开大营,回到十六寺去。 谁知,我们人生地不熟,遇到风雪,又走错了方向,掉到了这个山谷里来,我也就成了人家的座下囚。” 有有笑道:“白图大人,我们可没有虐待您,不但好吃好喝伺候着,还一直请人给您治病,谁知您竟然是装病。” 白图笑道:“我也不知你们是宋元老先生的家人啊,这地方如此敏感,我哪敢暴露自己身份?要是落到白皑人手里,我可就成了国之罪人了。我身上的伤,还是要感谢你们的,要不是你们悉心治疗,我那样重的伤,怎能好得如此快?” 二爷若有所思:“那么,您和福林王爷的营地,离这里不远了?” 白图尴尬笑道:“我们走了四天,又是从山崖上掉下来的。” 有有说: “他们的营地离这里还很远,否则,那些人早就发现这里了。白图大人是从山崖上掉下来的,那里不算路。 宋元堡的位置,是山外山中的一个簸箕形的山谷,谷口向西,正好背离青鸢的方向,也就是背离他们的大营。从谷口出去的话,需要走很远。 不过,白图大人说的他们遇刺那一晚的营地,如果从你们来的那条暗河走的话,相对来说,距离这里不算远。” 二爷暗中计算道,他们在地下河中缓缓走,走了两天,相对来说,可能不算太远。 原来这样。 () 第213章 夜访 今夜是除夕,难得有这样多的人聚到了一起,有这样多的事情……也聚到了一起。 因和果凑成了一对,而新的因和未来的果,正在生成。 于是,他们决定,一起在这奇异的宋元堡里过个年。 什么事也比不上过年大。有钱没钱,回家过年。 虽然这不是他们真正意义上的家。 但是,阿乌无所谓,因为根本还没有想起来自己的家在哪里。 小猪呢,金马人基本上并不过年。往年她只是陪着母亲独自吃饺子。反而是今年,人多热闹,让她有一种真的过年的感觉。何况,阿乌在她身边,那就……更像过年了。 而二爷,二爷的家早已湮灭不存在了,在哪里,都可以四海为家。 即使对于有有来说,她也已经离开这里好多年了,这次只不过是为了爷爷的遗愿,故地重游。 但是她还是以主人的身份,招待这些人一起吃年夜饭。 按照北方的习俗,过年要吃大菜,包饺子,喝酒,饺子就酒越吃越有。 只有白图有些伤感,他这是真正头一次,离家万里,独自过大年。没有家人,没有如云的奴仆,没有家庙祭祀,更没有大年初一的入宫向圣皇拜年。 但是,在罢官、遇刺、被下毒,在如此糟糕的情况下,他仍然活下来了,仍然又度过了一个新年,这就值得庆祝。他很想得开。 于是,这些来自五湖四海的人,聚在一起过了一个蛮开心的除夕夜,还喝了不少酒。 阿乌很快就喝多了。他平时很少喝酒——失忆后他很少喝酒,但是今天不但是新年,对于他来说,还是一次新生,他终于找到了山外山的源头,证明了自己并没有杀白图,那么,所谓“与七剑联盟竞争杀白图”的说法就绝对靠不住。 这个说法靠不住,那么许多推论,许多传说,就没有了存在的基础。 他心里长久以来第一次感到了轻松。 何况这次小猪还在他身边,他感到由衷的安全,喝醉也就无所谓了。 好在他还有一点点酒量,并没有就地醉倒。 大家尽欢而散,各自回到各自的房间。 …… 有有稍稍有一点酒意,脸上带着一抹红晕。 不是她喝得少,而是她根本不易醉。 她刚刚回到自己的院子,还未进门,就听身后传来重重的脚步声,原来是阿乌求见。 有有扬了扬眉毛。 阿乌眼睛明亮,显然心情不错,酒意微醺,还不至于醉倒。 “有有妹妹,我来求你一件事情。” 有有笑道:“好说。” 阿乌走近一步,轻轻对有有说: “我想请你……帮助小猪毁掉一个想法。” “哦?”有有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好奇的看着阿乌:“大过年的,只有许愿,哪有毁愿的?” 阿乌低声说道: “她们济尔根家族的女人,都铁了心要嫁给皇帝。我想请你用一下宋元老爷子的神通,搅黄了这件事。嫁给皇帝,那该多么倒霉啊。” 有有哈的一笑:“你的说法倒是新鲜。可是姻缘既定,我们怎么能搅黄?” 阿乌目光闪闪的说:“今天你不是说了,老爷子说过,命定的事,也不一定是不能改变的!我们总要试过,才不遗憾!” 有有笑道:“你倒是一样胆大妄为。其实我爷爷并不管这些凡人小事的。” 阿乌急切道:“他不管,那才更好啊,我们如果能做成这件事,也不一定就是违反了天意啊。” 有有说:“可是小猪姐姐会不会埋怨我们?” 阿乌说:“嫁到皇宫里去的人有几个是幸福的?你想想这个就明白了。她只是为了家族责任,不得不嫁罢了。” 有有说:“我可不知道嫁到皇宫的女人幸不幸福。但是,你应该尊重小猪姐姐的意愿。否则,她不嫁皇帝,也不会嫁你。” 阿乌急了,刚要说什么,有有又说:“不过,我爷爷遗训,不准宋元家的女儿嫁给皇族。他说,男儿不得入青鸢做官,女儿不得嫁给皇族。” 阿乌眉开眼笑:“老爷子就是目光如炬!” …… 送走颇有酒意的阿乌,有有没等起身,童子报二爷求见。 邵婆婆很诧异,有有却是会心一笑,直接请二爷东厢花厅稍坐。 二爷很直白地说: “夜深了,我就长话短说,请有有小姐帮我个忙。” 有有说:“如能办到,那就没问题。” 二爷说: “我想请有有小姐配合,重新回一趟白图大人所说的山外山刺杀地点。” 有有眼睛里带出笑意:“哦?” 二爷恳切地说:“是这样的,机会难得……” 二爷确实长话短说了,而有有越听眼睛越亮。 一边的邵婆婆也笑道:“可以吗?真是……胡闹!” 二爷诚恳地说;“不是胡闹,是有依据的。” 有有笑道:“没问题。我也很想……帮一下忙。” 二爷作揖道谢。 …… 二爷刚走,童子来报,小猪小姐来访。 有有索性坐在桌边不动了。 小猪一步跨进房门,就看见有有坐在桌边,而桌上摆着几只茶杯,杯中还有残茶,她不禁心中一动。 有有看着她,只是意味深长的笑。 小猪心里更是异样。不过她还是开口道:“有有,我要求你帮一个忙。” 一句话没完,她就看见有有开始抿嘴而笑。 “你要去山外山刺杀处,对不对?” 小猪愕然:“你怎么知道?”她一转念:“这也能算到?” 有有索性笑了起来:“对,这也能算到,我还知道你的心事。” 小猪正色道:“不开玩笑。” 有有说:“对,不开玩笑。我已经知道你的来意,而且我已经决定,明天一早出发去山外山白图遇刺之地,还是要从你们来的那条路过去,还要麻烦你带路呢。” 小猪说:“你不急着出发了?” 有有说:“急啊,不过先去一下山外山可能更有用。我建议你马上去找一下二爷。嗯,他很可能现在就在白图大人那里。我想,他一定有事情需要你去做。” …… 小猪走后,有有果真吩咐人去准备船只。 “哎呀,这个年过得很有意思嘛。”她伸了伸懒腰说。 “胡闹。快去睡吧!小孩子熬夜的话不长个儿!这两天都不能有正经地方睡觉了呢。”邵婆婆脸上带着笑意,敦促已经打哈欠的有有去睡觉。 () 第214章 重现 阿乌的头有点痛。 他感到了刺骨的寒意。 忽然脸上感到点点冰凉,有什么东西在脸上瞬间融化。 哦,雪花,那是点点雪花,被寒风吹到了脸上,遇热即化。 四周黑暗寒冷,融化的雪花提醒阿乌自己的醒来,可是有一刹那,阿乌不知自己身在何处。 忽然,耳中听到稀碎而谨慎的脚步声,听得出,是有人在竭力隐瞒脚步。 阿乌猛地清醒过来,手中的刀给与自己冰冷而沉重的真实感。 “噗通”,黑暗中传来一声闷响,阿乌的汗毛都树立起来,浑身肌肉紧缩。 接着就是刺耳的兵刃碰撞声,浓重的血腥味儿传进他的鼻子。 蓦的一声大叫从脚下传来:“有刺客!” 接着是兵刃刺入肉体的声音,那个大叫声戛然而止。 许多穿黑衣的人涌了进来,举剑就杀,无声无息,危险至极。 阿乌才发现,自己是躲在一顶帐篷的顶上。 “你们是谁?敢来刺杀朝廷命官!”一个苍老的呼喝声响起。 阿乌脑海中中一震,猛地想起此人是谁,马上跳下帐篷,将刺向老人的利剑荡开。 “跟我走!”他低喝一声,拉起穿官袍的老人就向帐篷边角的一个破洞跑去。 血腥味更浓,强烈刺激着他的神经。他一手拉着受伤的老人,一手执刀拨开身后跗骨的追兵刀剑。 一切的一切,就像梦中一样,熟悉又模糊。 没等他多想,一柄长剑刺中他的肩膀,剧痛传来,几乎难以承受,温热的血流下肩膀,那清晰的痛感和触感使他差点呼喝出声。 可是他知道自己不能出声,他要带着身边这位老人离开这里,躲避刺杀,他和他,身上都背着沉重的使命……以及仇恨。 想到这里,他提上一口气,回身面对那一群黑衣人,用更凌厉的攻势,瞬间放倒两个追兵。 追兵闷哼两声,剑法变化,纠缠上来,他不得不使出全身解数,抵抗追兵的缠杀。焦躁、绝望、狠辣,诸般情绪闪过他的心里,他快支持不住了。 身边的老人冲过来,替他抵挡了一阵,他总算缓过气来,再次与老人一起逃窜,黑暗中,有人掷来大石,阿乌和老人一起倒地,滚下山坡,身边箭矢纷飞。 忽然一声野兽的吼叫从脚下传来,一头大黑熊人立起来,向着山上扑过来。 老人连忙拉着阿乌躲到旁边的树洞内,刚躲好,就看见黑熊如一阵风般冲上山坡,冲进追兵群里。 追兵们惊呼连连,反身逃窜。 阿乌这才喘息均匀。 月色照进树洞,旁边的老人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阿乌。 阿乌说:“白图大人,你这样看着我做什么?” 白图细声问道:“你见过我?” 阿乌说:“自然见过。您以前是礼部尚书,我在金殿传胪时见过您。当然,您不一定还记得我。” 白图小心翼翼地问:“你贵姓?怎么称呼?” 阿乌说:“我……免贵,姓于。” 白图惊叫道:“果然是你!我说我看着面熟!你……你不是……” 阿乌黯然道:“说来话长,此地不是说话的地方,我们赶紧逃!” 白图却坐在地上并不起身,他继续问道:“你怎么会来救我?” 阿乌回答:“我……恰好在白驼城,听到这一伙人私下密谋,要来杀您,我知道消息时已经太晚了,来不及通知他人,就连夜追来,幸好赶上了,没伤着您。” 白图紧紧盯着他:“你为谁服务?” 阿乌自然而然地说:“我代表赵胖子,我为青鸢服务。” 白图咽了一口唾液,紧张地问:“你……你都想起来了?” 阿乌莫名其妙:“什么?” 白图不再说话,拉着阿乌走出树洞。 树洞外面,火把闪闪,赫然站着几个人。 阿乌手臂一紧,马上抽出了手中的刀。 可是,他马上神情迷茫起来,他定定的看着其中一个人,脱口而出: “小猪!你怎么在这里!” 小猪惊喜交加,立刻咧开嘴笑了,眼里却是扑簌扑簌地落下泪来,她跑过来紧紧拉住阿乌的手,却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一个劲儿的滚下泪珠。 阿乌又把目光转向旁边:“有有,怎么还有你?” 有有拍手而笑。 阿乌彻底陷入迷茫:“对了……我们不是一起过除夕来着?怎么……怎么到了这里?怎么……” 阿乌忽然眉头紧皱,身子一软,坐了下去。 黑暗中二爷打了一个手势,命人把四周细细的香头熄了,然后把奔雷刀悄悄放到阿乌手边。 山野中,寒风夹杂着雪花飘下来,很有些寒意。但是众人都没有走动,而是安静的看着阿乌。 阿乌双手抓住头发,低头苦苦思索,眼睛里全是困惑和痛苦之色。 忽然,他猛地拉出腰间的链子,静静的看着那一条小鱼和小虾。他的手触到奔雷刀,他猛地一颤,把奔雷刀抱进怀里,忽然放声大哭起来。 “哥哥——”阿乌发出凄厉的叫声。 二爷眼圈红了。 他悄悄把众人都劝走,只留下小猪和自己看着阿乌。 阿乌的哭声像受伤的野兽,满是凄厉和愤恨,哭了半晌之后,哭声渐渐转成抽噎,就像小孩子悲痛欲绝。 小猪替他轻轻擦了擦满头的汗水,再给他戴上一顶帽子,然后将一件狐皮大氅披到阿乌身上。 篝火燃烧,雪飘无声,只有阿乌的悲声。 阿乌终于收了声,他定定的看着小猪。 小猪柔声问:“你都想起来了?” 阿乌红着眼点点头:“都想起来了。” 小猪问:“我是谁?” 阿乌说:“你是……三只小猪。”接着他在地上画了一只小猪,正是那天夜里他曾经给小猪画过的。 小猪心花怒放:阿乌还记得自己,还记得……那夜,他没有因为记起了过去,而忘了现在。 小猪又问:“你是谁?” 阿乌抹了抹眼中的晶光,说:“我是——于得胜。” 他把腰间的链子拿出来,指着那战在一起的小鱼和小虾说:“鱼虾之战——鱼得胜,我是于得胜。” 小猪眼中还有泪水,却也忍不住笑了出来。 阿乌又抚摸了一下奔雷刀:“我哥哥叫于得水,这把奔雷刀,就是他的刀。可是……他死了,我要为他报仇。” 小猪点点头。 这时,二爷凑上前来,轻轻问道:“我是谁?” 阿乌恭谨地说:“您是赵乙赵二爷。” 二爷板着面孔,继续问:“还有呢?” 阿乌马上说:“在地下河时,您教了我和小猪很多本事。” 二爷不笑也不动,继续问:“还有呢?” 阿乌眨眼:“还有?……要不,您就允许我和小猪喊您师父吧?” 二爷怒道:“不行!”说着,他站起来,面无表情一甩手走了。 阿乌若有所思:“二爷这是怎么了?” () 第215章 新年新的一天 小猪目光闪闪: “说起来,这次正是二爷救了你,他从听到白图大人说到遇刺那天的情形时,就想着重新布置当时情景,刺激你恢复记忆。 所以,除夕夜里,二爷趁你喝醉,给你喝了昏睡药物,然后我们大年初一,就火速从地下河重返温泉,从温泉到了遇刺地点。 我们马不停蹄布置了当时的环境,大家全部参加演出,力求一切逼真,宛如昨日重现,然后你果真由此醒了过来。 今天正是大年初一的晚上,你就醒过来了,新的一天、新的一年,你重新醒过来了,兆头很好呢。” 阿乌百感交集。 小猪又说:“我看二爷的意思,你们以前认识,而你没有记起来?” 阿乌再次思索:“可是,我想不起来了。而且,我以前问过他,他也说以前没见过我。不过,我懂得一些用毒的皮毛都与他相类似,他一定与我以前的师门有关联。可是,我的记忆里怎么没有关于师门的记忆呢?真是奇怪。” 小猪柔和的说:“你刚刚想起过去来,就不要在动脑子了,赶紧歇歇吧,而且你身上的伤还要赶紧处理一下呢。” …… 趁阿乌小憩,小猪来找二爷。 “二爷,阿乌他真的痊愈了吧?” “哼,没有。他的记忆恢复得不完整。”二爷很郁闷,正在自己喝闷酒。 “咦,你怎么知道他恢复得不完整?好像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呢。” 二爷哼道:“他自然意识不到。有人记忆力不好,忘了某事的话,他自己怎么记得起来自己忘了这件已经忘记的事情?” 二爷的话有些拗口,但是小猪听懂了。小猪却没有二爷那样心情沉重,只要阿乌能恢复记忆就好,哪怕只是一部分。 她笑嘻嘻的问二爷: “是不是你以前跟他认识,而他没有记起这一部分来?所以让你恼火了?” 二爷仍然哼了一声,却不回答。 小猪继续说: “不回答,就是默许了?让我来猜一猜,你一定与他的师门有关?是不是?上一次你使用催眠术刺激了他一部分记忆,让他想起了师父,但是也正是因为那次刺激得不完整,所以关于师父这一部分记忆,在他脑子里就遭到破坏,这会儿就没能出现,对不对?” 二爷仍然不说话,但是鼻息加重,小猪就知道自己的推测大约是对的。 小猪一笑:“所以,你上次才会一直说报应?” 二爷抬头瞅了她一眼:“当然……不完全是。” 小猪说:“这一部分内容,你直接告诉他不就得了?” 二爷坚决的摇摇头,斩钉截铁的说:“不!如果他自己想不起来,我就永远不说了。” 嘿,这真是个倔老头,还骄傲得紧。 小猪轻轻问:“那么,怎样才能唤醒这一部分记忆呢?” 二爷这才叹了一口气,闷闷的说:“看机缘。” …… 阿乌睡过一觉,再次醒来之后,五官面容没有变化,但是气质和神情却有了明显改变,一直在他脸上的那股若有若无的迷茫消失殆尽,取而代之的是深深的沉静,深如古井,深不可测。 他的面孔仍然是年轻英武,但是他的气质却变得极其成熟。他的背影依然寂寥,但是却不自觉的带上了一丝威严。 那一双眼眸尤其幽深静寂、深不见底,似乎蕴藏着无尽的隐秘事情、无穷的掌控之力,以及凛冽的绝决之意。 他想起来了,但是他更加内敛了。 小猪首先敏感的觉察到,阿乌更加不爱说话了。不过,想到阿乌刚从流金河里被救起时,就是个不爱说话的人,老莫达不是说过,“瘦瘦的人儿叫阿乌,不爱说话爱做工”?也许,这才是他的本性? 沉默而凛冽,如果不控制的话,他此时更像一把气场宏大的出鞘利剑。 看来,他一切都想起来了。 不,除了二爷说的那一部分。 白图早就等在一边了,这些人里面,他是第一个确定阿乌是谁的人。当阿乌说自己姓于,说金殿传胪时,他就知道阿乌果然是那个人,因为自己见过他。 虽然,刚才他说他代表赵胖子……自己不明白是什么意思。但是,在朝廷里混了一生的人,即使不知道,又有什么不明白的? 白图老头梳洗过后,穿上得体的衣袍,戴上华贵的皮帽,举手投足间,眼风过处,久居上位的味道就出来了。 但是阿乌的气场完全不输于他,看到等候他的白图,二人互相施礼,给人的感觉竟像是皇宫里太极殿前,两个大臣相遇后的寒暄。 “于大人,恭喜你身体痊愈!”白图满面笑意。 什么?大人?! 在场的人惊讶不已。只有二爷低着头不知在想什么,显然他是更早已经知道的。 “折煞小子了,我早已不是什么大人了。”阿乌也是笑容满面,十分谦逊,但是气度却是非凡,一点也没有被国舅大人官大一级压死人的感觉。 “于大人乃是名动天下的状元公,虽然你已不在江湖,但是江湖中仍然流传着你的传说!”白图哈哈大笑。 “惭愧惭愧!虚名不值一提!”阿乌毫不在意的模样。 什么?状元公?! 在场的人继续惊叹。 小猪瞥了阿乌一眼,这小子不像呀。接着莞尔,也许是不像自己想象中的状元公而已。 小猪惊叹之余,十分欣慰!慧眼!什么是慧眼?她掌珠济尔根的眼光,那简直是天下无双!在茫茫草原上,从一堆逃犯、谍子的罪名中,她一眼看见了他! 但是,就像阿乌结识她在仓皇奔逃路上,信任她一个小小人质,并不在乎她是乞丐还是王子一样,她也从来没想过阿乌的身份。 不过,小猪还是十分高兴的,状元公啊,在青鸢国,那也是文曲星下凡,万中无一的人物!那是有实打实的本事的人。她十分为他骄傲。 有有却是十分好奇,饱学之士她见过不少,状元却从来没见过,好像……嘻嘻,这头衔也没有什么特殊的,还不及阿乌吹一曲箫来的更潇洒。 阿乌说道: “虚名确实不值一提。白图大人前两天也说过,我是已经故去的人了,理论上,状元于得胜已经不在了。” 众人一惊,纷纷停止嬉笑,听阿乌说话。 阿乌恳切地对众人说: “所以,今天这里没有于得胜了,只有阿乌。在场的都是自己人,或者是当事人,这件事关系到天大的事情,也许还关系到宋元老爷子说的天意,所以还请各位一定严守秘密。” 阿乌说着,轻轻瞥了有有一眼。 有有马上说:“我们这边没有问题。今天到场的守夜人完全靠得住。”有有一笑,接着说:“再说,我们还有大事要你协助,所以你放心。” 阿乌点头,又看向白图:“白图大人,你老人家现在在青鸢的官方说法中,是中了白皑人的刺杀,至今昏迷不醒,你可知道?” 白图颓然点头。 阿乌微笑起来:“这消息对你来说,其实应该算是一个保护,有些人知道你一直不醒,就不会再加害你了。如果有消息放出,说你已经故去的话,那你就更安全了。” 白图想明白这一点,也点了点头。 阿乌笑道:“所以,咱俩是一样的,就当个隐形人吧。待事情结束,自然有来自上面的说法。” 白图一震,突然想到什么,不禁面容一变,严肃起来,他恭谨的一拱手:“愿协助尚虞处行事。” 二爷心想:嗯,这倒不是个傻子。 () 第216章 密令 阿乌笑着说:“诸位稍事休息,我与二爷说两句话。” 众人退到另一边休息,把空间留给阿乌和二爷。 阿乌也不多话,直接对二爷说道: “于得水是我哥哥。” 这样一句没头没脑的话,却令二爷心中大震:“什么?” 他细细端量一下阿乌:“是有一点相像。怪不得,怪不得!”说着他又仰天长叹。 阿乌说:“你认识我哥哥吧?” 二爷点头:“于爷的葬礼,是我和赵胖子一手办的。但是,我真没想到于爷还有一个弟弟。” 阿乌眼圈红了,说:“哥哥一直保护我,从不暴露我的存在。朝廷里除了圣皇,除了极少数几个人,比如赵胖子,很少有人知道我是他弟弟。” 二爷默然,干他们这一行,家人是一个软肋,非常忌讳曝光,就怕被敌人利用,牵连到家人。他已经孑然一身,所以在尚虞处能做这样久。 阿乌说:“你不知道他有弟弟,那你不怀疑我是假冒的?” 二爷摇头:“怪不得赵胖子把腰牌给了你。赵胖子认可的人,我都不怀疑。” 阿乌凝视二爷:“你见过我?” 二爷别转头,不做声。 阿乌沉默了一会儿,轻声说:“有密令。” 二爷马上挺直了腰板:“赵乙听令。”赵胖子腰牌给了阿乌,理论上他就要听从阿乌指派。 阿乌肃然说道:“有高层官员勾结白皑人,出卖青鸢利益,你要协助我,及时找出这个人。” 二爷说:“是。” 阿乌说: “我和赵胖子一直在执行一个计划。为了不打草惊蛇,我们的计划是一个绝密计划,所以你贵为赵乙,也不曾知道。可是现在,赵胖子死了。所以,我决定改一改。由我们俩,联手把这件事情做下去。” 二爷什么表情也没有,他只是说:“你命令我,我自然要服从。可是既然是绝密,那么告诉我肯定不合适吧?” 他这是变相的拒绝。他已经风烛残年,知道那么多绝密干什么?他不感兴趣。青鸢尚虞处的规矩,绝密的事件,只能是指定的人员知悉。 阿乌再次凝视二爷。事起仓促,他不能完全取信于二爷。即使他手中握着赵胖子的腰牌,可是二爷也不能马马虎虎跟他走,他毕竟不是赵胖子。 二爷说:“你不是第8处的人。” 他这不是询问,而是肯定。第8处的人员是秘密的,可是他是第8处的赵乙。“赵乙”并不是个名字,而是官职名称,恰好管辖第8处的人事。如果说,除了赵胖子,还有谁能够知道第8处的人员名单,那就是“赵乙”了。 二爷继续说:“按照尚虞处的规定,赵胖子只有将腰牌交到尚虞处的人手中,这个人才能暂时代理腰牌主人的职位,发号施令。”否则的话,如果交给了乞丐,尚虞处难道还听从一个乞丐的命令不成? 一旦谈到正事,二爷开始精光四射。私人交情是私人交情,公事是公事。即使阿乌是于得水的弟弟,是赵胖子托付的腰牌持有人,是他二爷的亲传弟子,也不行。 何况,还是那样大的一件公事? 二爷盯着阿乌,目光炯炯。 阿乌迎着二爷的目光,久久没有说话。 然后,他叹了口气,再次拉出自己的腰链,取出那枚“鱼虾之战”,掰开鱼和虾,对二爷说:“请看这里。” 二爷狐疑的凑过来,看向那一只小的不能再小的鱼背。 鱼背上是鱼鳞。 惟妙惟肖的鱼鳞细细密密,在这些鱼鳞的碎片中,二爷忽然发现有几片鱼鳞略微凸起,在火把下渐渐显出不一样的色彩。 二爷悄悄数了数,共有九片这样的鱼鳞。 “我是尚虞处第9处的。”耳边响起阿乌轻轻的声音。 “不可能!没听说过第9处!”二爷的第一反应。 可是他马上看到了阿乌稍稍带有讽刺的微笑,马上醒悟过来,这有什么不可能?世人只知道有第8处,哪里知道有其他机构?同理,这个第9处,自己虽然没听说过,但是它的标记表明,第9处是真的存在的。 而且,他也不能说完全“没听说过”,只是没有公开听说过罢了。那一定是比前面8个处更隐秘的所在。 阿乌垂下眼睑,只是淡淡的说:“我不想以此来说服你。我只想告诉你的是,赵胖子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找到他,杀掉他。”然后他不再出声。 二爷低头,半晌叹了口气,说:“好。”不合规矩的任务,他能婉拒,上级的命令,他可以敷衍,可是赵胖子的遗愿,他不能拒绝。 停了一下,阿乌又说:“我哥哥的死因,你可知道?” 二爷摇头:“我不知道。但是,于爷是第7处的堂官,他的死因,可想而知。” 第7处,是针对高层的密探,身份是绝对秘密,除了圣皇,几乎很少有人知道,甚至世人根本不知道还有第7处这个机构。 然而,二爷因为别的原因,恰巧与于得水相识。这只是恰巧。 阿乌说:“你说的是。他探知了一个消息,青鸢的一个高层要勾结白皑人,出卖青鸢的利益。但是他在送出这个情报时,遭到追杀惨死。所以,他用命送出的这一消息,我们只知道了一半,到底谁是那个高层,却无人知道。” 二爷惊愕的望着阿乌,显然他是第一次听到这个消息。 阿乌低沉地说:“所以,我答应圣皇,加入第9处,做了一个棋子,来找出这个高层。我是为了替我哥哥报仇。” 阿乌接着说:“我告诉你这些事情,是跟你交个底,我可不是尚虞处那些人。我不会和你们争功,我也不怕什么魑魅魍魉。我的目标只有一个:找到那个人,替我哥报仇。” 二爷白眼一翻,也说道: “既然你跟我交底,那我也跟你交个底。我和尚虞处那些人也不一样,要不我还一直做赵乙?以前是人生无事可做,所以一直跟着赵胖子,如今赵胖子死了,那我替他完成心愿。” 二爷眼神凶狠,然而声音里藏着一丝寂寥。 阿乌诚恳地说:“那好,我们目标一致,应该能够全心全意、精诚合作。” 顿了一顿,阿乌又说:“何况,你是我们的师父。” 二爷色变:“公是公,私是私。” 阿乌看着二爷,不解。 () 第217章 死去的人 二爷岔开话题,低声道:“原来这是圣皇的计划。” 阿乌说:“对,圣皇制定大略,面授机宜,一切的大网,其实是圣皇张开的,我,只不过是一颗过河的卒子。” 二爷又道:“原来你真的见过圣皇了。” 阿乌一抬眉:“你早已料到了?为什么?”他想起二爷曾经试探的问过他,是否见过圣皇。 二爷说: “好歹我也是在尚虞处干了几十年的人,又跟赵胖子熟悉,你一拿出赵胖子的腰牌,以及你自己那块奇怪的小腰牌,我心里就怀疑过。还有谁能获得比赵胖子更特别的腰牌呢?自然是圣皇给与的。” 二爷皱眉:“你是第9处的?为什么不是第8处的人?” 阿乌咧嘴笑了,露出洁白的牙齿:“你不知道白图为什么说我死过了?” 二爷说:“你们文官那一套,我不感兴趣,不打听。” 阿乌笑道: “我曾经是状元不假,但是我中状元没多久,就开罪了圣皇,招来圣皇的雷霆大怒,如果不是哥哥苦苦求情,我就掉脑袋了。” 二爷奇道:“人说状元都是天下的人精,入了圣皇青眼,才能被点为状元,你既然能考上状元,又怎么会开罪圣皇?” 阿乌笑了,轻轻说:“我反对他的文字狱。” 二爷半边身子僵住了。 文字狱,顾名思义,因文字谋逆而触怒圣皇,圣皇尤其痛恨,所以文字狱一兴,基本上是诛灭九族,一死几万人,无人敢劝。这个毛头小子,反对圣皇的文字狱?难怪圣皇要杀他的头。 这小子,当真胆子不小。 二爷问:“后来呢?” 阿乌说:“死罪可免,活罪难逃,我被发配到东北极寒地带,给披甲人为奴。” 二爷一愣,接着说:“原来是你。那是什么时候的事?” 阿乌说:“六年前。” 二爷郁闷地叹了口气,接着问:“后来呢?” 阿乌奇怪地看了二爷一眼,说道: “我当时是文弱书生,身上一点武功也没有,到了极北之地,第二年就开始生病。我身子极弱,后来就生了一场大病,病重,然后就死了。” 这话说得极没有道理,既然他现在还活着,怎么能说自己已经“死了”?既然当时“死了”,那就不可能现在还出现在这里! 不过,二爷脸上却没有任何不可思议的表情,他只是重复道:“怪不得!怪不得!”接着又是仰天长叹,追悔莫及的样子。 阿乌见二爷不奇怪,也就说: “你能猜到,对吧?是的,是我哥哥使了手段,报了我的死亡消息,实际上我并没有死。” 二爷闷头问道:“你当时是怎么死里逃生的?” 阿乌眨眨眼睛:“我当时病重,处于混沉状态,那一段记忆,竟是模糊不清了。” 二爷再问:“后来呢?” 阿乌接着说: “后来的时间,我就一直‘死’在极北的披甲人之地,没有回昊京,直到去年我哥哥出事。 我哥哥送出来的情报表明,叛国者就在高层,身边不知道谁就是隐藏的叛国者,一切皆有可能,一切皆不可信。 我假死的消息瞒得了别人,怎能瞒得过圣皇?所以圣皇启用我这个绝无可能、并且已经死去的人。我答应出来帮圣皇办事,圣皇答应不再追究。 我在昊京是个昙花一现的人物,又是死囚,记住我的人应该不多。在你们情报界又是个从没出现过的人,具有伪装成棋子的天然优势。 于是赵胖子胖哥将我封闭起来,他亲自教导,从武功到下毒,从伪装到追踪术,密集的把我集训了一段时间,然后给了我新的身份,我就以另外的面目出现了。” 阿乌摇头自嘲的一笑,他现在知道,为什么自己招式厉害,但是身上没有半分内力了。他半路出家,从零学起,当然不成。 但是,正因为他不是正宗的尚虞处出身,他也没有他们的思维定势,有他们不能具备的优势。 二爷眼睛里精光一闪:“那么,你就是前一阵子好几个部门都追踪过的偷兵部密图的谍子了?连我们都卷入其中,大张旗鼓的截杀你,你造了好大的声势。” 阿乌摇头笑道:“不把诱饵做的如此逼真,怎能瞒得过那个要吞饵的人?” 二爷看着他:“你也不怕追杀成真,真的杀了你?” 阿乌说:“真的差点被杀。关键我还失忆了,根本不知道自己不是谍子。可能,也正是因为这个缘故,所以我演得特别逼真?那条要钓的大鱼,差点就出现了。” 阿乌就把白驼城内发生的事情讲给了二爷听。 二爷点头:“原来如此。”然后问道:“下一步如何行动?既然你和赵胖子都到了白驼城,想必那个叛国者也到了白驼城。” 阿乌说:“他必将在接下来的划界中出现。前期我和赵胖子已经织了一张大网,将这个人诱出了头,所以,他一定还会出现的。” 阿乌说:“你们前期的情报中,可有一个叫胡柚风的人?” 二爷摇头,然后说:“赵甲在昊京主持情报,可以马上从他那里调。” 阿乌说:“不行。” 他雾沉沉的眼睛里闪过精光:“赵胖子是死在自己人手里的,你们第8处里面有内鬼。” 二爷说:“你怎知道我不是内鬼?” 阿乌说:“赵胖子死的时候,你还在草原上转悠呢。所以,他一定不是你杀的。而且,从我们这里得知赵胖子死了的消息之后,你的表现证明你不是内鬼。” 是的,内鬼自然知道是谁杀了赵胖子,不必像二爷那样费尽心思试探。 二爷又问:“那么,赵甲?为什么也不能用?” 阿乌揉了揉眉心:“如果赵甲那样可用,赵胖子一定会把他带到草原来的。因为,这次事情,草原才是主战场。” 二爷说:“那你说吧,下一步如何行动?”不知不觉中,他已经把自己放进了这次任务中。 阿乌将嘴里咀嚼的一根草根一口吐出:“这计划已经七零八落,还谈什么绝密?改一改也无所谓。” 二爷瞪着他:“这是圣皇定的计策,你敢随便改……还如此漫不经心?话说,你怎么胆子这么大?” 阿乌说:“我几经生死,被圣皇捉来拿去的好几遭了,不想再进入朝廷。我只想找出那个人来,报我深仇。我既不想做官,管他作甚?二爷,你想做官?那么这场大富贵我就送给你。” 二爷道:“我黄土埋脖子的人了,不想找那些不自在。我的手艺,已经给了你和猪丫头,第8处的老四也学过点皮毛。我也没心事了,我老了,想回家了。” 阿乌说:“那我们就这样……” () 第218章 合作 与二爷谈妥之后,阿乌又请有有相见。 同样开门见山:“这下你知道为什么扳指会到我手里了,希望我不会辜负它的期望。” 有有点点头:“嗯,你也是尚虞处的人。” 这小姑娘其实十分精明,见识、知识、心眼儿、智慧样样不缺,而且她家大人已经为她提供了足够高的肩膀可以踩,所以她的视野无人能及。 她只是年纪小,见的人少,所以有些腼腆罢了。但是那只是假象,她心里明镜似的呢。 想想吧,威名赫赫的守夜人在她手里,她怎能简单?阿乌只要一想自己曾经被守夜人差点毫不费力的干掉,就不会小看有有。 有有身上的气息、气质十分奇特,但是不要紧,他能欣赏,而且很喜欢。 况且,有有也一直毫不掩饰对他的欣赏,这就足够了。 所以阿乌说话很坦诚:“我们合作吧!” 有有抿嘴一笑:“怎么合作?” 阿乌说: “我尽心尽力帮助你完成心愿,你帮我找到一个人。这个人,很可能就是要出卖划界信息的人,他对你要做的事情,也是影响巨大。” 有有亮闪闪的目光看着他:“哪一个?” 阿乌说:“我正在找他——一个叛国者。” 有有一笑,眼睛眯成了月牙:“没问题!叛国者人人得而诛之。” 阿乌毫不客气,马上询问:“我在白驼城时,曾经被守夜人追杀,为什么?” 有有笑道:“有人出了大价钱——那时我们还不知道你就是你,直到他们看见你手上戴着的扳指。他们把消息飞速报回,所以当你们出现在我们的鱼塘边上时,才没有伏击你们,而是一直在观察你们。” 阿乌盯着她:“当时白驼城内,与我在一起的,还有一个叫胡柚风的,也是被守夜人杀掉的,他们说他该死?这个人是谁?” 有有说道: “这个人,是十四王爷府里的谋士,我们的人查到他一直在设法收集有关划界的信息——因为我们一直在关注这方面,他一个非官方人士,打探这样多的敏感信息做什么? 恰好我们又发现他暗中联络白皑人,因此他的存心昭然若揭,对于这样的人我们是不会留情的,不管有没有出钱,都要干掉他。” “原来如此,他是十四王爷家的人,怪不得他口口声声说自家王爷如何如何。”阿乌吐出一口气。 那么,那个高层叛国者就是十四王爷吗? 十四王爷,就是圣皇的第14个儿子,被封做“大将军王”的。 他的身份,倒是符合“高层”、“皇亲国戚”这一判断。 正在出神,有有问道: “怎么,他是你们的人?” 阿乌答道:“不,他是对家的人。我们布下了饵,是他来咬的钩。” 有有歉然:“哦,我们杀早了,抱歉!”她的脸上现出一抹红晕。 阿乌赶忙说:“那倒没什么,知道他是十四王的人,就好办了。” 有有说:“你要找的,就是他背后的人?” 阿乌说:“对。” 有有皱了皱眉头: “这人的背景,倒不是那么清晰。这个人不仅在十四王门下行走,还经常出入四王、八王等人的府邸。我总觉得,一下子如此清晰暴露出来的关系,好像哪里不太对劲儿。 他在十四王府的身份是公开的,许多人都知道,难道他就不避讳?就这样光明正大的往坑里跳?不会这样简单吧?” 阿乌说:“你分析的对,现在还不能说就是谁。他们的人还会露面的,我们要做的,就是在这次露面时,把他抓在手里。” 有有说;“没问题,我的人可以供你差遣。” 阿乌问:“那你这方面呢?目标?计划?要我帮什么忙?” 有有笑了:“先说第一件事,就是划界。爷爷说,要帮着青鸢据理力争,不要让傻子把地割出去,因为那是能留给后代的。” 阿乌很意外:“听起来是好事啊,你直接出面就行,为什么还需要别人帮助?” 有有说:“听起来是好事,对吧?其实在送信给北山大法师之前,我们也试探过圣皇。” 阿乌大吃一惊,他心里忽然有不太好的预感。 果然,有有接下来说:“不出所料,圣皇对抓住我爷爷的兴趣,远远大于划界的兴趣。此事我们早有防备,怎能让他得逞?况且,我爷爷已经真的死了,没什么好抓的了。” 阿乌心情低落下来,他问道:“既然老爷子如此威名,怎么会……怎么会让自己陷入这样的不堪的境地?” 有有倒是心情自如,可能是早习惯了,她细言慢语道: “我爷爷只是过于自信了。在他的前半生,他相信他与圣皇之间的深深情谊,毕竟,他们从少年时代,就在一起做了那么多震惊天下的大事。 可是,他能算天下运势,却算不了人心变化。他不羁狂放,崇尚自由自在,可是圣皇千古一帝,需要绝对权威。冲突在所难免,迟早要爆发。 况且,天下有几个君王,会希望自己的手底下有一个什么都能算出来的人呢?历来的‘国师’都是什么下场,你是状元,想必你心里很清楚。” 阿乌叹了一口气。 有有说:“所以,这次参与划界,只是我爷爷私下的一个心愿,我来帮助他实现,就这么简单。 但是划界是国之大事,一般人是难以参与的,必须有合适的人帮助,才能把我爷爷的想法巧妙的放进去。” 阿乌叹道:“做有利于国家的好事,还要不留痕迹?” 有有微笑:“正是。” 阿乌出神。这就是真正的不求名利了,阿乌毫不怀疑宋元老爷子的动机,像他那样窥破天机的高人,不会屑于在这上面玩阴谋的。 阿乌转过头,锐利地看着有有:“你们不相信圣皇,可是却相信北山大法师?” 有有在他的目光注视下有些腼腆,但还是马上肯定的点头:“是的。” 阿乌问道:“为什么?” 有有说:“因为,在我爷爷与北山大法师的约定中,我家人拿着这枚扳指去找他的时候,还有另外一件事情,那件事情才是对他来说很重要的事情。” 阿乌想了想,想不出来应该是什么。 有有缓缓说:“这就意味着,北山大法师即将过世了。我爷爷答应,会帮他处理后事,选择出一个合适的继承人。” 阿乌愣住,这是他万万没有想到的。 不过有有一说,他马上就明白了,北山是昊天教与朝廷同时册封的四大法师之一,是朝廷、昊天教和草原统治的连接纽带,无论是对于朝廷、昊天教来说,还是对于草原上的济尔根家族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 尤其他还是流金部的实际当家人,如果他过世,草原上的权力结构将面临重新洗牌,选一个什么样的继承人,关系着草原的稳定和济尔根家组的兴亡,这对北山大法师来说,是一个重大问题。 以宋元长风的大能,北山是信服的。所以,宋元长风许诺将帮助他确立合适的继承人,这件事将大于任何一件事,北山必然是全力支持宋元家的人。因此,北山大法师是可靠的。 “好吧,那说一说我们都需要做些什么吧。” …… …… () 第219章 出发 有有在地上画了一张图: “我们的目标,就是把整个山外山区域,以及山外山北部的北海,都确保划入青鸢的界限内。” “等等!”阿乌突然说道。 他是一个聪颖的人,有有前面已经说过,她此番是为了替爷爷弥补遗憾,而她此时说出的这两个目标…… “难道,此次青鸢和白皑人的划界谈判,竟是没有保住这两个地方?”阿乌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 也就是说,此时他们正站着的这片山脉,以及山侧面自己和小猪初次相遇的温泉湖,几个月之后,就要归白皑人所有了? 有有不说话,只是用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看着阿乌。 阿乌真的想不明白。此次划界,其实青鸢是暂时拥有优势的:贸易,就是他们手里一张很好的牌,白皑人急于与青鸢开战贸易,有求于青鸢,必然容易让步。 那么,这里面会有什么原因,使得青鸢会在占据优势的局面下,反而划界不力呢? ……是叛国者的因素吗? 有有细细的声音说: “这……确实有些遗憾。 北海早在两千年前就是天行大陆上国家的地盘,金马族的牧民也历来在此区域游牧。而济尔根家的草原王,二百年前就是从这里出发,打下了半个天下……” 接着有有摇头: “但是这里面也有很多因素。 金马人一向没有界碑这个概念,青鸢的卡伦,现在只到小口子、茶路口附近,反之,白皑人步步为营,近些年向东推进的厉害,很难谈判的。 况且......有很多突发事件。历史,由无数必然中的偶然组成。” 这些道理,阿乌一想即明。 最主要的,是圣皇的心思。 毕竟草原是一片非常广袤的区域,在圣皇之前,包括朱雀朝,还没有哪个帝王,能把如此浩大的区域纳入到王朝的有效统治之中。 现在,圣皇雄心大略,已经把原来朱雀朝的长城以北区域尽数纳入统治,又把流金部所在的流金河区域纳入了统治。 但是,现在大西北并不是真的安宁、巩固了。 流金部西面的落阳部,流金部南面的瀚海部,他们只是表面上称臣,但又总在翅膀变硬的时候跳起来反叛,还没有真正纳入王朝的统治。 国家的力量是有限的,他不能三面作战,只能一个一个的来。流金部北面的山外山区域、北海区域历来属于苦寒之地,无人区域,相比较于这片苦寒之地,西面的落阳部虽然也有很多荒漠地带,但是荒漠边缘的绿洲,还是很富饶的。 最主要的,从战略上来看,中原地区向西,自古以来的通道就在流金部、落阳部的位置上,向西,比向北要更有利可图。 而且,说句诛心的话,山外山区域的草原,只是金马人游牧的地方,根本不是他青鸢人的龙兴之地,割一小块,又有何妨? 但是。 但是像宋元长风这样的人,像阿乌这样的人,他们不愿意。 对阿乌来说,这块土地有他美好的回忆,有小猪美好的回忆。 以后万一小猪真的远嫁皇宫,她唯一的念想——草原上的美好回忆,都变成了别的国家的土地,那她会多伤心? 所以,阿乌也不想这块土地划给白皑人。 可是,能有什么法子改变这一切?阿乌知道,此时这场划界谈判,打败白皑人很难。而改变圣皇的心意、推进青鸢的划界底线,更难。 有有能有什么办法? 有有说:“总要尝试一下。我想这样……” 阿乌听了,眼中冒出光芒。 “来来,我再给你补充一点……” …… …… 商量完大事,阿乌身上的气质再次发生变化,那些锋利的光芒慢慢收敛,他逐步又变回以前的模样。 但是,只有小猪这样非常熟悉他的人才能看出来,他的眼睛里,多了许多意味难明的东西。或者,那就叫做深沉?只是,阿乌也在注意掩饰这些深沉,大多数时候,他看上去还是那个有些懵懂的普通青年。 “嘿!你都记起来了,为什么还要装?”小猪瞪着眼问他。 阿乌一笑:“啊,因为我记起来了,他们叫我变色龙。” 小猪摇头一笑,她和阿乌,在正常情况下,其实都属于心思深沉的人,一般人见不到他们的真实内心,可是这次命运捉弄、机缘巧合,不但他见到了她层层掩饰下最深处的真心,她也见到了他层层伪装下最深处的真心。 这到底是幸运还是不幸? 阿乌说道: “我必须继续装下去。但是我首先要向你坦白,我,本名于得胜,的确是个谍子,不过不是白皑人的谍子,而是青鸢的谍子。我要伪装成白皑人的谍子,做那个高层卖国者与白皑人之间的中间人,以此找出那个叛徒。 现在,我唯一的优势,就是我在暗处,就连第8处那些探子,也深信我是谍子。就在我与你相遇的那一夜,对方本来也露头了,不过他死了。我相信,下一步,还会有人来联络我。就像你以前给我分析的,前来联络我的,就是我的买家了。 这一次,我们一定要捉住他。 办完这件事,我还要帮宋元老爷子完成划界心愿。这就是我近期的安排。” 小猪轻轻问:“然后呢?” 阿乌说:“然后?你和我要去二爷的老家,替他上坟,这是咱们答应偿还二爷的事情呀!” 小猪微笑,眼睛里却是迷离。 …… 一行人再次回到宋元堡,筹备出发。 原计划是要将白图继续留在宋元堡的,但是白图坚决不肯。 阿乌说:“这是为了你的安全考虑啊。” 白图摇头:“国家有事,我已经偌大年纪,有什么好惜命的?而且,有尚虞处的人在,我就放心了。” 阿乌说:“可是,你现在是‘昏迷’状态,新任的划界团长,也已经到任了。” 白图说:“是不是团长也无所谓,最大的官我也当过,最大的权我也拿过,此时哪怕是个白丁,恰逢国家百年不遇的大事,我也想尽一份力。” “这……” “放心吧,我不是在口是心非,讹你带上我,我早已看开了。不过是想尽自己的一点能力罢了。” 有有点头道:“白图老大人还是比较熟悉这一带的,而且老人家能够据理力争,我们是相信的。” 白图闻言大喜。有有能如此说,肯定是宋元老爷子曾经有过定论,能得到老爷子如此评价话语,那也是值了。 第二天正是大年初三,三六九利于出行,于是热热闹闹放了鞭炮,一行人出发。 () 第220章 交换 这次是从宋元堡的正门出发的,大家依然走的是水路。这才发现这宋元堡果真是建得十分隐秘,又易守难攻。河道一直向下,途中又经历过几个瀑布,如有人来攻,守山的人只凭借这居高临下的河道,就能立于不败之地。 河道在峡谷里穿行,越往外走,风的寒意愈重,峡谷两侧崖壁上的植物越少,环境越荒凉。 出了一个刻着“桃源”二字的狭窄的壶口瀑布之后,山崖陡变,两侧的高山上,也都积满了落雪,原来,到了山外山的雪山区域了,再也没有峡谷里面温和的氛围了。 幸好河流还没有结冰,船只仍然可以行走。 阿乌回过头去,望向来路,只见群山莽莽,已经找不到出口在哪里了。 …… 但是,峡谷之外,雪山外围,河流沿途还有一些建筑,不过如果有有不说,阿乌都发现不了。 因为那些建筑不但不算起眼,而且有些故意的隐蔽,不是藏在山石的凹处,就是已经被积雪掩住。 经过有有点明之后,阿乌等人才看出来,这些建筑有瞭望台,有猎人小屋,还有小庙,甚至有碑文,有粗陋的凉亭。建筑不一,但无一例外是青鸢风格,特征十分明显。 如果春夏季来临,积雪融化,这些建筑和特征将被比较容易的看见。 经过有有的指点后,如今阿乌看这些建筑的神色,都带上了深深的钦佩。这些建筑,自然都是宋元老爷子于几十年前修建的,他在几十年前修建这些“没用”的东西,就是为了在今天用得上。 为了在如今的划界中,能够用得上。 看到这些“遗迹”,阿乌很感慨。虽然有有说,爷爷的想法只是临终前他自认的“任性”,但是,如果一个人,从几十年前,就在一直默默地做一些事,只为了几十年后可能用得上,那么,这件事一定是在他心里遗憾了很长时间的。 只是,没有人能够像宋元长风一样,为了自己心底的愿望,可以“豪阔”地用几十年时间做准备,来推翻世间必然要发生的事。 是豪阔,也是豪迈。 阿乌想得出了神:如此看来,所谓命运,也不是不能改变吧?小猪必然嫁入皇宫的宿命,也许真的可以对抗?自己的失忆,不就是一个意想不到的变数?自己这个变数,是不是也影响了小猪的宿命呢?不试一试,谁能知道呢。 他没有宋元长风那样大的手笔,要改变天地走向,他只想完成自己的心愿,改变小猪的走向。 …… 出了雪山,大河结冰以后,有有的守夜人他们直接将船拖上冰面,改船为雪橇,到附近密林里捉了几十只威武的麋鹿,来给大家拉“雪橇”。 由小船改装的雪橇,体型比一般雪橇要巨大很多,守夜人将船底浇上了水,变得溜滑,极大地减轻了阻力。但是,船体的底是带有弧度的,平稳性就比较差了。 摇晃、颠簸,使得雪橇上的人极为不舒服,大麋鹿拉起来也不顺。 阿乌想了想,叫停了雪橇,自己到船底下,点火化掉冰雪,拿出“小李”,开始修理船底。 小李切割木头如切豆腐,用来修理船底,自是手起刀落,引来众人羡慕。 阿乌小心地把船底修成椭圆形,像一只圆溜溜的海豹——在他老家,可以看见海豹在海边礁石上玩耍。 有有大为好奇,笑着叫来一个汉子:“七叔,你来看看这个。” “七叔”名叫七对,是这一行守夜人的队长。 小猪把“小旦”也贡献出来,七对学着阿乌的样子,动手修理另一条雪橇。 七对很懂行,一见阿乌修理的模样,就知道了他的想法,于是很快也改好了第二条船。 他拿起小猪的“小旦”,惊诧不已。 他可不是简单的羡慕,他是懂行的。 这匕首的锋利程度,是他所见过的匕首中,最为厉害的。而且它的利刃几乎透明,隐蔽性极强,用来刺杀、防身,没有比这更好的了。 沉吟片刻,他去跟有有悄声商量。 “小姐,这匕首你来用最合适不过。” 有有说:“不用吧?我身上的武器也不差。” 七对说: “不是这样说。主要是你此行太危险了,再怎么多装备也不为过。 而且,这匕首非常适合你的此次行动,因为这把匕首看不出材质,似乎不是金属,所以,你放在身上,是最保险的——再严密的搜查,也可能发现不了这把小匕首。这匕首,简直就是那地方的克星。 万一出现了最坏的情况,你把它藏在身上,也可以保住自己。 小姐,不要推辞了,你知道的,做好万全准备,才是成功的基础。” 有有说:“可是,你没看见,他们两人一人一把,如珍似宝,我们怎能好意思开口?” 七对说:“我们可以拿一样东西交换。” 有有开始皱眉。 七对说:“我们把制造火枪的技术拿出来吧,我看那年轻人对这个非常感兴趣。他会换的。” 有有说:“这个技术,是一个大凶的技术,一旦拿出来,天下的征战不知要惨烈多少倍。” 七对劝道: “可以,小姐你也看到了,即使你不拿出来,白皑人,大西洲人,也很快就做出来了。与其让他们抢先掌握这门技术,拿来屠杀我们的人,还不如让我们自己人掌握。” 有有说: “可是爷爷遗言,要是圣皇有尊重这技术的态度,我们才拿出来帮他。现在眼见圣皇这老儿不会尊重这门技术,还拿出来做什么?” 七对一笑:“我倒觉得,给阿乌比给圣皇要好。何况对咱们来说,给谁不是给?给朋友心里还舒服些呢。” 有有默然,过了一会儿才跺脚说道:“我不管了,你去谈吧。” 七对笑了。 …… 阿乌对于七对的提议,有些恼火。 是的,小李和小旦,对于他和小猪来说,具有特殊意义,可是,这个人竟然要换走小李。 最令人恼火的是,他提出的条件,是那样的诱人! 改良火枪! 可以连发! 从后堂装弹! 这些提议一说出来,阿乌的心,就已经跳得难以抑制了。 他为什么要提这样一个让他难以割舍、难以拒绝的条件? 小猪看到阿乌咬牙切齿的脸,思考了一下,说: “有有妹妹不是外人,怎么不换呢?——要不,把你的小李给我,把我的小旦换给有有妹妹?” 阿乌瞠目,这有什么区别?小猪还要郑重说出来?他那里了解女孩子的心思? 小猪继续说:“你不要这样小气嘛,我和有有妹妹一人一把,不也挺好的?你要是嫉妒我们有好匕首,那么,我把我以前的旧匕首给你,不就得了?” 阿乌枉自聪明,却不明白这绕来绕去有什么不同? 不过,小猪的劝说,终于让他下定决心:换! 他已经有了李旦留下的冶铁的技术,再加上七对给的造火枪的技术,那不是得飞起来? 唉,也只有遇上宋元家的人,才会如此豪阔地拿这样惊人的技术,只是换一把匕首。 土豪的心思你别猜。 () 第221章 北海湖畔 现在大麋鹿拉着巨大的雪橇,又快又稳,飞速前进。 阿乌已经在白驼城外见过这种大麋鹿拉雪橇的风姿,现在自己能乘坐,不禁大感过瘾,亲自驾驶,野性尽显。 此行除了阿乌、小猪、二爷、白图,再就全部是有有的人马了。 守夜人一水儿全部身穿黑色劲装,黑色貂皮帽,黑色皮氅,黑色护目镜,就连有有的两个童子以及邵婆婆,也全身黑色皮毛,唯独有有仍着淡粉色衣衫,外罩雪白的狐皮大袄,犹如三月的桃花那样娇嫩。 小猪和有有一样,选了白色狐氅,阿乌、二爷和白图,则入乡随俗,全部穿黑。 两条大“雪橇”,几十只雄赳赳的大鹿,数名黑色劲装的矫健汉子,一行人在雪地上飞驰。 有有山谷出来时,还带了两条猎犬,不过此时倒不用它们上阵拉雪橇,两只黑色大犬也倍儿帅的立在雪橇头上。 有有带大家走这一条路,主要是让大家正面看一看宋元堡的出口,以及从宋元堡到山外山东南麓的道路,毕竟,下一步的划界计划中,这里是一个重要的节点,而划界,必须首先完成勘界工作,对这一片广大区域的地理环境必须熟悉。 有有和阿乌心中有明确的打算,所以都是一边看一边记,绘制地图的工作,就交给小猪了。她原本离家出走到大草原上,就是为了实地看一看大草原,并进行实地勘探,所以,这些事情对她来说,既感兴趣,又手到擒来,竟是不差于有有带着的专业绘图人员。 ...... 一行人从山外山的山口转出来后,正是山外山的西北部。 春天的时候,来自西部的暖流,正好沿着向西的山口,进入到雪山峡谷中。 听了有有的讲解,阿乌诧异,在天行大陆,春风不都是从东南边吹过来吗? 有有掩口笑道:“不奇怪,因为西边也有海,也有暖风。” 阿乌说:“那岂不是说,白皑人也有海?” 有有笑:“他们的皇帝,想出海口都快想疯了,整天琢磨着怎样去抢出海口呢。好不容易抢到一个,马上在那里兴建城市,并把国都都迁过去了。” 阿乌若有所思。 小猪说:“如此说来,这里距离北海已经不远了?” 这里说的北海,并不是海洋,而是高原上的一处大湖。草原和雪原由于离真正的大海很远,所以习惯将大湖叫做海子。 小猪要求到北海边看一看。 她还没去过这个著名的地方呢。 此次离开这里之后,她很可能这一生都不能再回来了。 ...... 于是队伍径直向北方,特意转了一个圈子,去北海边看了一下。 跑了半天多时间,就远远看见无边的雪地上,出现了一大片梦幻般的蓝色。 到得湖边,所有的人都屏住了呼吸,极度震惊的看着这片大湖。 这是湖水么?这是一整块巨大到无边的冰蓝翡翠! 冰面上纵横交错的裂纹妖异的伸向远方,冰面下海可以看到许多被冻结的泡泡,在阳光下宛如星河般璀璨。 这,就是被牢牢冻住的北海。 极目望去,一片冰蓝延绵到天边,一层白色的雾气,缭绕在湖水的尽头,天地澄清,庄严静谧。 小猪双手合十,虔诚地感谢昊天让她见到这圣洁的湖水。 小猪虽然是金马族人,金马人世代游牧在此,但是她却是第一次来到这里。流金河、山外山、北海,这些地图上著名的部落地名,她现在算是全部见到了,而且是自己喜欢的人陪在身边,不禁心中涌起难言的愉悦和满足。 一行人就在北海边住了一夜。 此行人多,而且多是有有带来的守夜人,武力颇强,于是大家不辞辛苦的搭建了几座木头房子。 夜晚,木头房子外面燃起几堆篝火,取暖兼防备野狼。 没有月亮。 大湖之上,群星璀璨。 星光映进冰面,天上人间,恍如交错。 直如湖边是一大块水晶,天上也是一大片水晶。 星光如水,洒落天地。 几个人在篝火边烤火,静静的看星。 四周寂静,只听见篝火的悉娑之声。 阿乌心如潮水,这潮水澎湃而又柔情,激荡而又婉转。他有无数话要说,可是却又不知如何启齿。 半晌,他摸出有有赠送的玉箫,横在唇边,发出轻柔的乐声。 箫声轻柔,如同这静静的星光。箫声婉转,犹如在轻轻诉说。箫声缠绵,仿佛在四目相对。箫声低回,好似又无限惆怅。箫声长吟,如同在叹息。 一曲轻箫,徘徊不已,婉转不已,诉不尽的爱怜,说不出的惆怅。 箫声盘旋往复,无限咏叹,众人听得都呆了,心中各自涌上不同的叹息。 小猪心中震动,眼睛里明亮的水雾,盈满了眼眶。 她大约永远都不能忘记这一夜、这一曲吧。 这箫曲,将永远缠绵萦绕在她心上吧。 这火光,照亮了整个夜晚,照亮了她的心。 即使多少年以后,岁月如云般游走,命运让自己再也见不到湖边吹箫的人,可是她的灵魂,将夜夜回到北海湖畔,在这里流连忘返。 箫止。 良久,有有才幽幽问道:“这一曲叫什么名字?” 阿乌说:“就叫做《北海湖畔》,我刚刚做的。” 无人说话。 远处木屋阴影里的二爷叹息。 大家默默的起身,回各自的木屋休息。 …… 第二天,一轮红日从冰面上升起,将湖冰染成绚丽的绯红色。 离开时,众人留下了写有“苏武北海牧羊处”的一块石碑。 在木头房子里留下了用青鸢文字和金马文字分别书写的木刻,标明是青鸢的牧人游牧至此,建造房子,房中剩下的粮食,到达此处的牧人均可食用,大家同出一源,无需客气。只是后来者离开时,也要再次把食物留足,以备后人食用,毕竟,这里是大家的家园,以后是会经常过来的,云云。 北海留痕之后,队伍不再停留,沿着冬季的雪原,驾着雪橇快速前行。 不一日,首先到达了茶路口。守夜人留在此处的探子报,已经有朝廷的先行队伍至此,为后面的划界谈判做准备了。而白驼城内,青鸢与白皑人的交易,也已经到了末尾,大约不用到开春时候,双方的谈判,就要开始了。 () 第222章 给圣皇的第一封密折 从茶路口开始,按照计划,一行人在此分开。 阿乌、小猪和有有一拨,转道先去大火坑一趟,因为有有说,他们已经探知了一条可以避开毒雾的小路,可以隐秘的进入大火坑,小猪想去把这条道路确认并勘探一番。 想到此次草原之行很可能就是小猪最后一次驰骋草原,虽然阿乌心中十分不愿,可是也不忍拂了小猪的心意,于是陪她先去走一趟。 二爷和白图一拨,在两名守夜人的护送下,迅速赶到了白驼城,去了第8处在白驼城的据点,抓紧处理有关事务。同时帮小猪给北山大法师送了密信。 二爷的职位是“赵乙”,在赵胖子死后,按照第8处的规矩,此时他是白驼城职位最高的人,因此,暂时代管第8处的事务。 赵乙到达第8处据点的第一件事,就是派红鹰火速送走一个信息。大约几天之后,就能到达昊京。 由于赵乙前期一直在外面公干,与白驼城内诸事务无关,所以众人只以为他是例行报告前期事务,谁也没有多加注意。 其实,这封红鹰紧急送出的信,就是阿乌苏醒后,写给圣皇的第一封密折。 因为是红鹰送出,所以不可能太长,但是有几件重要的事情,阿乌都说清楚了: 第一,自己失忆了,所以才会长期未向圣皇报告。但是,正是因为失忆,所以一切格外逼真,反而取得不错的效果,有人已经联系自己,号称自己是“王爷的人”。计划将照常进行。 第二,赵胖子死于内部人员,第8处里面有内鬼。自己已经将白图救出,白图目前健康状况良好。 第三,机缘巧合,自己顺便到山外山内部走了一遭,发现了一个城堡,上面写着“宋元堡”,明显是青鸢人的建筑。 第四,自己发现了山外山的秘密!那里面藏着一个惊人的石炭矿脉,而且已经产生了一种叫做“炭晶”的高等燃料,可以用于冶铁,“臣当时手持之火枪,枪管遇之,瞬间化为铁水,由此可见,如用来冶铁,铁可化水,铸造枪管不再是极难事矣!”所以,谁拥有了山外山,谁就拥有了世界! 第五,白皑人在北海边已经建造了多处城堡,而我方只在北海东侧有一所卡伦,力量对比不成比例。 这些内容,有些是必须要向圣皇澄清的,比如他为什么失踪这样长的时间。 但是也有些,却是阿乌与有有商量好的,比如,石炭矿脉这件事。 唯有将石炭矿脉与火枪的制造联系起来,才能让圣皇对山外山区域产生“势在必得”的想法。 唯有圣皇对山外山产生势在必得的想法了,他才会命令划界大臣将己方的底线,划在山外山之外。 阿乌和有有明白,圣皇不可能拒绝这种诱惑,同时,也不能冒石炭矿被白皑人得去、大量生产火器从而威胁青鸢的风险,所以,山外山才有可能在划界谈判中不失去。 由圣皇身边的情报人员,把相关的信息报给圣皇,由圣皇自己来下“山外山势在必得”的决心,比别人在圣皇耳边告诉他山外山应该归我们所有,强多了。 至少,比北山大法师这样的人去说,效果要好的多。因为北山是当地土著,他说的话,会带有明显的倾向性。 怪不得北山要把扳指交给赵胖子。 当然,阿乌已经亲眼看见过大火坑的厉害,如此巨大、诱人的资源财富,他本人也绝不愿意拱手相让给白皑人。 傻子才会那么干! 在青鸢境内,阿乌还有可能开采使用,在白皑人境内的话,阿乌就只能望而兴叹了。 何况,那是小李和小旦的诞生地,天才少年李旦曾经在那里留下璀璨的印记。 现在,青鸢的优势在于,他们已经抢先发现这一矿脉,而白皑人,大概率还没有觉察到,否则,以他们超级贪婪、冒进的习性,他们是一定会南下占领这块地方、修建上他们的城堡的,并且不惜代价。 如今,还没有在山外山发现白皑人的城堡,那就说明他们还没有认识到山外山的价值。 所以,自古划界之前,勘探地理十分重要,因为你必须了解,在眼前的地域中,都有哪些利益,哪些是必须夺取的,哪些是可以放弃的。 不了解实地情况,闭着眼睛从地图上划界,是会祸国殃民、遗臭万年的。 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白图虽然作为当朝的“舅舅”,官架子有些大,人有些骄横的毛病,但是,他能以前高官的身份,一头扎进艰苦的边界勘探工作中,甚至会进入山外山,那就算十分称职了。 小猪的父亲,多罗郡王福林,应该也是尽了力的。 而阿乌作为一个隐藏极深的谍报人员,他发给圣皇的情报自然是非同小可的。 但是,聪明的阿乌在密折中只是讲述了自己看到的情报,却没有加一句自己的评论和建议。圣皇何许人?比天下人都英明着呢,自己能看出来的东西,圣皇还能看不出来?圣皇的眼光,只会比自己这些人超前罢了。 比如,宋元堡一事,阿乌只说发现一城堡,城堡称作“宋元堡”,却只字不提它与宋元老爷子的关系,也不提自己遇见了宋元有有,有有又告诉了自己什么……以圣皇的精明,他只要看见“宋元”二字,就会明白那是谁的地方。以他对宋元长风的深刻、长期的理解,他也自然明白这座城堡的意义……以及,在当前划界局势中的应用。 如果说,圣皇是那个弈棋高手,阿乌就是那个悄悄给他递上棋子的人。 不着一言,无声无息,却能摸准圣皇的决断——这就是阿乌的计划。 宋元长风是那只看不见的手。 而阿乌,是那个带着铁扳指的二传手。 铁扳指挑中他,真是再合适不过。 因为,他隐藏最深。他是圣皇亲手埋下的最深的棋子,除了圣皇,任何其他人,大臣也好,皇子也好,都想不到要利用他。 还因为,圣皇深信他——是个硬骨头的不讲变通的书生,性情有些臭,但没有私心。 …… 给圣皇的密折发出后,阿乌心里感到了无比的踏实。 他终于找到了自己是谁。而现在,最清楚他是谁、最能证明他是谁的,就是圣皇了。 这天下最大的那个大佬,心里清楚自己是谁,嗯,没有比这个更能安心的了。 而他也要第一时间上书圣皇,赶紧报到归位。 有了这个背书和踏实,他才能放心地干一些事情。 () 第223章 路遇 宋元家在山外山经营已久,虽然极其低调,但是也已经将这里的有关情况摸了个大概。 因此,在有有带领下,一行人很快就到了大火坑外围。 然后,在一个选中的地点扎营等待。有有日日观星空、探风向,终于在一个狂风刮起的日子里,带着阿乌和小猪走进了毒雾之中。 在外人看来,就像自杀一样。 但是有有找的路子十分巧妙,虽然雾气掩盖的范围极广,但是有有充分利用了地形和风向,在几乎不可能的情况下,很顺利的摸到了大火坑的东端。 那里,也有一条肉眼难辨的羊肠小路,可以下到垂直的火坑里面。 阿乌和小猪都是在火坑里住过的,一旦到了大火坑边缘,就对这里的地形心领神会了。 因为时间比较紧张,所以这次几个人就没有下去,小猪详细跟阿乌和有有讲述了二爷带着她逃出的路径,有有啧啧称奇,没想到二爷那样一个冷冰冰的人,竟然能在那样短的时间内,找出了一条生路。 此间心事一了,几个人就趁着风向未变,返回原处。 小猪回头,留恋的看着这一处地狱之火。在她眼里,这宛如地狱的地方,留下了她太多难以磨灭的回忆,竟是比天堂还美好。 …… 离开山外山边缘后,阿乌一行人也向白驼城赶去。 不过,小猪不愿意快走,有有则很少有机会与人长途旅行,也不愿意走得过快,于是阿乌无奈,只好陪着这两人,缓缓的行走。 也不知道这冬季白茫茫的荒漠和草原上,有什么好看的,有什么好玩的。 人走得慢了,时间就变得格外快,很快日暮, 一轮朱红的落日,也不甚圆,将将要落到远方的地平线上。 上一次小猪看到这情景时,还是自己带着昏迷的阿乌奔逃的时候,当时是前有落日圆,后有追兵不断,正是断肠人在天涯。 此次落日重现,却是阿乌神气的在身边,友人和护卫缓缓的随行,说不出的安全、美好。 这才叫生活。 小猪心中涌上无尽的满意。 众人分享的美景,才更美。 “哎,状元公,你说,除了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还有没有更好的?” 阿乌做无辜状:“啊也!我都忘了,想不起来了!” “还有。千嶂里,长烟落日孤城闭。” “一抹晚烟荒戍垒,半竿斜日旧关城。这个怎样?” “嘿,一句比一句格局小。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还是这句最好。” 阿乌听着两个姑娘家叽叽喳喳的点评,心里充满了惬意。 忽然,他眼尖的看到夕阳边上,真的升起了一道烟。 一道烟尘的长龙。 守夜人们也发现了异常,不过他们并不紧张,只是眯了眯眼,将手中的武器挪了挪。 守夜人的队长,就是七对,他拿出了望远镜,看向烟尘起处。 一道烟尘长龙,却是两队人马,一队在前面逃,另一队在后面紧追不舍。 “小姐,是落阳部的人,在追赶一群商人,很急的样子。”七对向有有汇报。 有有笑着看向小猪:“怎么样,救不救商人?” 小猪沉思道:“奇怪,落阳部的人追赶商人做什么?金马人为了扩大与中原的贸易,一向是尊重商人的。” 阿乌听说,也拿出望远镜看过去。 烟尘越来越近,望远镜中的人也看得越来越清楚。 “救!救人!原来是他们!”阿乌忽然喊道。 有有点头,也不问到底是谁,就吩咐救人。 守夜人马上做好了战斗准备。 “是谁?”小猪问。 “是白驼城的商人,老常家的车马行。” 是的,阿乌看到了老熟人——史庆明,老常家的杀手,车马行的“领房人”,被派出去盯着熟青马家、也就是朱雀皇孙动作的人。 他怎么会这个时间,出现在这里呢? 阿乌看向守夜人,只见他们并没有拔出刀剑什么的,而是……每人拔出了两把短枪,一手一支。 阿乌大惊,大喜。 有有看见他直直的眼神,笑了: “又不是在人多的地方,需要隐秘的杀人,这里是旷野,当然是什么武器更方便,就用什么。” 阿乌笑得合不拢嘴:“原来,你们也爱好这个。” 有有说:“你能看出这东西的好来,还算有眼光。” 阿乌哭笑不得。 谈笑间,尘龙已经逼近眼前。 逃跑的人和追赶的人都已经看到这里驻足旁观的一行人,一眼之下,就看出这些人衣着华贵、神态娴雅,乃是一群富贵子弟。于是他们谁也没有在意。一群富家子弟赶路,也没什么好在意的。 逃的继续奔逃,追的继续心无旁骛地追。 守夜人已经将队形拉开,几乎成一字排开。 队伍静默不动,放过了逃跑的人。 追兵也马上进入了射程。 一阵密集的响声,接着硝烟弥漫。 逃跑的人不知道身后发生了什么,惊讶的回头看, …… 这一看惊讶更甚! 那些悍勇的追兵,像被收割的麦子一样,齐刷刷倒下,身上冒出血花。 巨响再次在耳后响起,浓重的硝烟中,又一排追兵倒下。 面对火枪的排队射击,再悍勇的追兵也不能抵挡。 这是妥妥的降维打击。 逃跑的人又惊又喜。 阿乌也是又惊又喜。 他发现了,有有这些守夜人用的火枪,就是可以连发的!不用装火药,自动连发! 这是真的!七对没有骗他!这颠覆了他脑中对火枪的认识,这是神器! 毫无疑问,有有手里掌握着神器。 阿乌第一次切实体会到宋元长风的可怕,体会到为什么白图、二爷这些人对宋元长风发自内心深处的敬畏。 当然,在他内心深处,也隐隐约约感受到圣皇对宋元长风的忌惮。 不过现在,他也已经是掌握这门技术的人了,哈哈。 一闪念间,硝烟还未散尽,阿乌的心头已经转过无数念头。 而那些逃跑的人,也呆呆的在前面停住了脚。 他们是惊呆了,而他们的马匹,也委实已经累极了,跑不动了。 阿乌回过神来,冲领头那个汉子喊道:“史老哥!” 那人警惕的看过来,却是一个陌生人。 阿乌想起自己已经不是在白驼城时的模样,马上说:“史庆明老哥,是我,阿乌!常熟的伙计。” 史庆明还是狐疑。 阿乌无奈,只好张口唱到: “想亲亲想的额手腕腕软,拿起个筷子额端不起个碗,呀而吆!想亲亲想的额心花花乱,煮饺子额下了一锅山那个药蛋,呀忽海!……听明白了没?是我呀!” () 第224章 雪原人 “是那个……山药蛋!” 史庆明恍然大悟,脸上已经露出笑容,赶忙招呼一下逃跑的众人,拍马过来。 而阿乌身边,小猪和有有已经笑得花枝乱颤。 史庆明一番说来话长,原来他们驼队一行从白驼城出发后,“掌柜”却要求他们改变路线,不走西域,而是从沙漠插过去,抄近路赶到北边的白皑人那边,但是前方一直有军队出现,他们没能得逞。 在寻找道路的过程中,他们越走越往西去了,竟然与落阳部的人遇上了,当时落阳部的人正在追赶几个雪原人,驼队的“先生”出手救了雪原人,于是他们开始遭到落阳部的追杀,直到今天遇上阿乌。 阿乌没太听明白,史庆明就给他解释: “驼队的‘先生’,就是原来万里车马行那个先生,你还告诫过我他可能武功高强来着,的确如你所说,他是个武功高强的人,我们还交过几次手,后来不打不相识,才知道他也不是真正车马行的人,他是仇家到车马行来卧底的! 就是他说,那几个雪原人很可疑,一定要抓住,我们才带着那几个雪原人一路逃出来。不过,现在就剩下一个了,其他的都在奔逃中死了,这一个现在也受了不轻的伤。” 史庆明把那个“先生”叫过来,阿乌一看,果然是老熟人,车马行的那个先生,他跟踪过好多次的,还进过他的院子。 阿乌微微一笑,那先生却不认识阿乌,稍微有点警惕。 “请问先生怎么称呼?” “敝姓赵。” 史庆明在一旁说:“他叫赵三。” 阿乌和小猪对视一眼。 阿乌道:“不知先生对甲乙丙丁怎么看?” 赵三面色不变,眉头却极不易觉察的动了动。 阿乌说:“借一步说话。” 他与赵三走到几十步远的地方,阿乌问道:“你是赵丙?” 只有如此,他在车马行的行为才说的通,阿乌叹息,自己竟然被他骗过了。 赵三不回答,只是眯起眼睛看着阿乌。 阿乌拿出赵胖子的腰牌:“我代表赵胖子问你。” 赵胖子死时,赵三已经离开白驼城,所以他也没有嫌疑。 赵三冷冷的问:“他怎么了。” 阿乌说:“死了。” 赵三:“不可能。” 阿乌:“死在我怀里。” 阿乌把奔雷刀拿出来,赵三默然,但是神态已经缓和。 阿乌忍不住又说:“为什么你们第一反应都是这样?” 赵三盯着阿乌:“我们?还有谁?” 阿乌说:“赵乙。” 赵三的面容这才有一点变化:“他人呢?” 阿乌:“回白驼城,去找出内鬼。” “内鬼?”赵丙这才露出吃惊的面容:“你是说,有内鬼?” 阿乌说:“赵胖子以自己的命为代价,证明了这一点。” 赵丙神色凄然。 阿乌跟着默哀一刻钟。 停了一会儿,阿乌说:“那个雪原人,怎么回事?” 赵丙说: “他们是从雪原圣城来的,本来要去瀚海部的什刹海,却被落阳部的人截住了。 既然你拿着赵胖子的腰牌,那你一定是尚虞处的人,你肯定会知道昊天教的事,雪原圣城是昊天教的圣城,教主大人就住在圣城的神宫内。 而昊天教,又是草原上流金部、落阳部、瀚海部等等部族共同信奉的神教,既然共同信奉昊天教,就应该对圣城的使者都很恭敬才是,为什么落阳部要拦截这几个去什刹海的圣城使者?这几个去什刹海的圣城使者为什么又要躲避落阳部的人呢? 而且,这几个使者身上衣衫褴褛,不像使者,倒像乞丐,仿佛走了很远的路,经过了无数追杀一样。我觉得可疑,就搭手把这几个雪原人救了过来,于是招来没完没了的追击。要不是遇到你们,今天我们就算走到头了。” 阿乌问:“这几个雪原人说什么了没有?” 赵丙说:“没有,他们一口咬定,去什刹海只是为了给那个台吉祝寿,没有其他事情了。” 阿乌摸了摸下巴:“嗯,我来试一试。” 阿乌跟着赵丙向雪原人走去,一股极淡的的粉尘飞过,准确落到雪原人口鼻处。 雪原人原本就已经受伤,流血过多,脑中微微眩晕,此时更加茫然无知,毫无觉察。 阿乌问雪原人:“为什么到什刹海?” 雪原人迟疑了一下说道:“给台吉祝寿。” 这时小猪走了过来,笑道:“什刹海号称有瀚海部的十台吉,你们找哪一个?” 雪原人低下头:“大……大台吉。” 小猪说:“大台吉生日是6月,也还不到呢。” 雪原人不服气:“你怎么知道。” 小猪笑道:“我是流金部大汗的女儿,北山大法师的侄孙女,这些事情我全知道。” 小猪笑容越发亲切:“教主近日可安好?北山大法师是教主的学生,还说最近要去雪原圣城拜谒教主呢。” “不,不必去!教主大人已经闭关多年了,你们去了也见不到他。”雪原人急道。 雪原人受伤之后失血严重,此时更加觉得生命力正在随之流逝,真的不知道自己还能活多久,自己肩上的重任不知能否完成?听了小猪的话,千头万绪,心中更加焦急。 这时,一个娇弱的声音柔柔的传过来:“教主大人已经闭关10年了吧?算来,他的圣童也快十岁了。” 说话的是有有。 在场的人听了都感觉莫名其妙,教主只有在去世以后,才会转化为圣童,重新轮回入世,如今教主大人不是在闭关吗,怎么会有圣童一说?这小姑娘是不懂装懂、信口胡说吧? 只有那雪原人心中犹如石破天惊,眼里不禁露出绝望的光。 阿乌瞧见,心中暗自警惕。 有有继续淡淡的说:“圣城城主学识渊博、谋略无双,令人钦佩。城主大人最近可好?大约遇到什么问题了吧?” 那雪原人的眼神越发惊疑不定,心里更是汹涌得厉害。 小猪心中也升起大大的疑问,她脸上的笑容却越发令人信任:“北山大法师是教主的亲传弟子,与城主一样,是教主亲手教出来的学生,你有什么事情跟我讲是一样的,我帮你送到什刹海那里。” 雪原人正在心神动荡,此时小猪一说,他不由自主脱口而出: “小姑娘,我只和你一个人说。” 小猪转了转眼睛,阿乌说道:“我伺候郡主。” 小猪答应,雪原人也不再反对。 三人到旁边去,那人惶恐不安的揪着衣襟,在小猪的再三催促下,才说:“昊天教教主已经去世。” 小猪大吃一惊:“什么时候的事情?” 雪原人更加低声:“十年前。” “什么?”阿乌拽了拽耳朵,以为自己听错了。十年前去世,今天才被人知道? 雪原人低头说:“是的,教主……十年前就已经去世了!是圣城城主桑结将这个消息隐瞒了下来,秘不发丧至今。” 阿乌倒吸一口凉气,这,真是骇人听闻的消息,史无前例。 () 第225章 大隐秘 小猪心中掀起惊涛骇浪! 作为一个昊天教信徒,她自然知道教主是何等神圣,他去世的消息被隐瞒十年,意味着——惊天的阴谋。 小猪脸色刷的变白了。 阿乌用不置信的声调,惊讶的问道:“城主怎么可能隐匿十年?” 雪原人说: “城主把控了神宫的每一个环节,他先选择了帕崩寺的僧人扎巴,因此人长得颇象教主,城主就让他穿起教主的服装,在宝座上摆摆样子,做了教主的替身,同时宣布教主要长期坐静,修炼密法,一切事务均由城主代行。” 阿乌继续惊讶的说:“那么你怎么知道的?” 雪原人说: “因为城主前日买通了瀚海部汗廷的内侍,妄图用毒药杀死拉蒙汗,好进一步独占圣城和雪原!幸好被拉蒙汗发觉!细查之下,才发现了这个惊天秘密!” 小猪怕阿乌听不明白,低声解释说: “雪原虽然是教主的领域,但是几十年前,金马人的瀚海部帮助教主战胜了其他教派,成为雪原的事务统治者,教主管理教务,瀚海部管理其他事务,城主替教主管理行政事务。 后来,教主、城主与瀚海部之间产生纷争,城主千方百计对瀚海部的拉蒙汗进行排挤、打击,这次派人对他下毒,也不奇怪。” 阿乌叹道:“真复杂。” 小猪勉强笑道:“是啊,现实永远比想象的复杂。” 阿乌问雪原人:“那么,你是谁的人?” 雪原人说:“我是拉蒙汗的侍卫。” 阿乌道:“你到什刹海做什么?” 雪原人心情激动,回答:“我……我去找台吉们搬救兵!说服台吉们从学院北部的什刹海出兵,与拉蒙汗共同击败城主,恢复瀚海部昔日的光荣!” 小猪点点头。 阿乌却注意到,雪原人一直低垂着头,不敢抬头看着自己和小猪。 这个雪原人没有说实话。 阿乌略一思索,手指悄悄弹动,一股几乎看不出来的粉末,再次飘向雪原人。 阿乌加大了迷药的剂量。 雪原人在风中剧烈地咳嗽了几声,咳嗽完毕,忽然觉得心跳被咳得加速了不少,心情越发激荡难平。 阿乌轻声说道:“哦,你咳嗽了。” 雪原人一边咳,一边疑惑地抬起头。他的眼睛一对上阿乌宁静的眼睛,就再也挪不开了。 阿乌凝视着他的眼睛,问道:“落阳部今冬的雪大不大?” 雪原人跟着回答:“不大。” 阿乌继续说:“那么这几天乌苏山口不用清扫的话,马队能过吗?” 随着阿乌的声音,雪原人一阵头晕,他的脑海里开始出现乌苏山口的情形,记忆中山口的雪花飘舞,就像在他此时的眼前。耳中渐渐被风雪声掩住,雪花渐大,他几乎看不见阿乌了,只听见一个柔和自然的声音隐约在耳边响起。 他追忆道:“不能。” 阿乌说:“落阳部著名的轻骑兵也不能吗?” 雪原人说:“不能。” 谁能战胜那暴躁的乌苏山口呢?这是常识吧。雪原人在心里自语。 阿乌说:“你确定?” 雪原人:“确定。” 阿乌说:“亲眼所见?” 雪原人:“亲眼所见。” 长长的队伍艰难的穿过雪花飞舞的山口……雪原人眼前回忆不断。 阿乌自言自语说:“传说他们能呢,看来传说也不可靠,还是你亲眼所见可靠。他们现在过了乌苏山口已经有几天了吧?” 雪原人恍惚道:“还没有,他们刚刚穿过了荒漠,抵达了乌苏山下。” 阿乌若无其事的问:“他们去干什么呢?” 雪原人有问必答:“他们护送拉蒙汗的儿子回雪原,拉蒙汗的一个福晋就是落阳部的。”难道不是吗?这是公开的事情,雪原人想。 阿乌马上闲闲问道:“谁带队呢?” 雪原人说:“马鲁将军。” 阿乌笑着说:“带了有一万人吧?” 雪原人说:“哪有?只有几千。”我不会告诉你的,这是大汗的秘密,雪原人恍惚想到。 阿乌说:“马鲁将军英勇善战,几千人也就够了。” 雪原人自豪的点点头。 阿乌说:“嗯,去送拉蒙汗的儿子,这个理由很好。拉蒙汗知道吗?” 雪原人说:“知道的。” 阿乌问:“他不怀疑?” 雪原人轻蔑的笑道:“不,他不怀疑。” 阿乌问:“你的大汗足智多谋吧?” 雪原人立刻自豪的说:“是的,无人能及。” 阿乌笑着说:“这说的是人人皆知的阿拉木汗吧?” 雪原人刚要说“是”,忽然一愣,心底浮现出一丝警惕,好像……道路被带偏了? 阿乌继续凝视着他的眼睛,柔和的笑道:“嘘!不要紧,我了解,咱们不说破。” 雪原人楞在那里,他平时聪敏的头脑有一点迟钝,仿佛被粘稠的溶液给拖住了。 阿乌亲切的说:“你是雪原人,怎么会替阿拉木汗办事呢?” 雪原人心底升起一丝警惕:自己是落阳部阿拉木汗的人,这是个秘密!谁也不能说!自己此次出山,是假装拉蒙汗的人的…… 可是这丝警惕只在他脑子里闪了一闪,就转瞬即逝了,他望着阿乌亲切、闪亮的眼睛,再也转移不开心思。 他不由自主说道:“阿拉木汗也曾经在圣城学经,他救过我。而且他英明神武,令人五体投地,所以,这次我替他跑一趟。” 阿乌说:“目的是什么呢?” 雪原人说:“假装无意中把教主已经过世的消息透给青鸢人,以青鸢人朝廷的手,揭开这个秘密,让城主丧失立足之地。” 阿乌说:“那么,落阳部为什么要在这时候派人送拉蒙汗的孩子到雪原去呢?他们是去帮助拉蒙汗的吗?” 雪原人说: “怎么可能?落阳部的军队是去偷袭拉蒙汗的。至于跟人说,是去护送拉蒙汗的儿子,那是为了制造假象啊。要不,如果跟拉蒙汗的队伍打起来,几千人怎么够?” 小猪听得心里发凉。 阿乌说:“谢谢你把消息带给我们啊。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是一帮的,你要把更具体的情况告诉我们,对不对?” 雪原人点头。 阿乌说: “阿拉木汗的口信我们已经收到了,你还要去什刹海吗?不如,我们先去青鸢官府怎么样?不着急,反正你们大汗也不真的希望台吉们去援助拉蒙汗。” …… “叮!”的一声响,阿乌敲了一下手上的扳指。 雪原人茫然的眨了眨眼睛,好似刚才恍惚了一下子,可是他想不起来什么东西恍惚了。他只感到是如此的疲惫,加上身上的伤势更加重了,他不由得昏了过去。 小猪听着阿乌和雪原人的对话,早已明白一切。 她的面色更加苍白。 从雪原到什刹海,最近的道路不是翻雪山、过荒漠,再到达草原,然后再南下,抵达什刹海,这样相当于绕了一个大圈。这个人看起来是雪原人,但是他真实的身份,是来自落阳部的领地,所以才会出现在草原上。 这个雪原人原是阿拉木汗的人! 阿拉木汗见他机灵善变,意志坚强,所以才派他出来,假装拉蒙汗的人,专门将拉蒙汗的秘密透露给流金部以及青鸢朝廷。 可是不凑巧,阴差阳错他碰到阿乌了。 阿乌刚才第一次试了试二爷教给自己的催眠术,虽然没有二爷那样熟练,但是总算有满意的收获。 落阳部的阿拉木汗才是这人的主子。 这人是假扮使者,特意到草原上传播消息的,意在刺激青鸢朝廷先动手,打压瀚海部拉蒙汗的力量。 想来落阳部阿拉木汗的主意是:桑结城主和拉蒙汗开战,同时青鸢朝廷谴责桑结城主,城主两面压力之下,屈服; 然后,落阳部的军队,已经向雪原原进军了,在拉蒙汗获胜后,落阳部再出其不意出现在雪原,奇袭拉蒙汗,立刻夺取雪原。 落阳部与瀚海部同宗,落阳部从瀚海部手里夺取的土地,是部落战争。 按照青鸢朝廷的惯例,对于雪原它一向是不派兵,也不派官员进驻的。 所以,到时候落阳部是从瀚海部手里夺取的“领地”,青鸢也不好处理,只能捏着鼻子认了。 阿乌和小猪同时想明白这一点,不禁暗暗心惊阿拉木大汗的工于心计。 相比较之下,教主是否还活着、是否被匿丧十年,已经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城主桑结与目前名义上控制圣城的瀚海部的拉蒙汗,即将撕破脸皮,展开赤裸裸的对决。拉蒙汗正在调兵遣将,想要借此机会,攻击城主,夺回圣城的控制权。 而更重要的是,落阳部已经派出奇兵,从乌苏山口翻越大雪山,要从背后直插雪原了。 一切已经发生。 只是消息还在各方默契的隐藏中,不定什么时候,就会爆炸。 这个爆炸,将会改变太多事情。 () 第226章 为什么历史上那么多不能实现的简单事 阿乌脸色也变了。 他马上想到:混乱的局势更有利于“硕鼠”浑水摸鱼了,他会不会坐等更大的混乱,此时不再出现? 很有可能。 他的计划,很可能将成为泡影。 前几天考虑计划时,还设想“硕鼠”很快露面、他很快就能找出杀害哥哥的凶手,当时自己还在心底有一丝犹疑:事情会如此顺利么?谁知一语成谶,竟然真的遇到了不可抗拒的阻碍。 他眼睁睁看着这一切发生,看着自己的优势瞬间失去。 可是,他不能按下暂停键,让这一切不发生。 他心情瞬间很差。 外界的变化,永远快过自己的设想啊。 除了对抓捕仇人的影响,还有对划界的影响。在这之前,他一直有些怀疑宋元长风的预言: 划界谈判中,青鸢会山外山和北海那样一大片土地划给白皑人?怎么可能? 白皑人热切的想与青鸢进行贸易,谈判的主动权在青鸢手里呀!为什么宋元长风预言,青鸢会失去山外山和北海? 这会不会是宋元长风故意耸人听闻?以获取天下的虚名? 历史上许多相师,都喜欢用耸人听闻的方式,来博取眼球,获得天下人的关注。 他们语不惊人死不休,夸大其实,弄虚作假,里应外合,无所不用其极。 宋元长风既然不能当官,好点名声,也是可以理解的。 因为在划界这件事上,就算他阿乌最终没有找出那个高层卖国者,会使那个高层卖国者与白皑人答成了不可告人的交易,让白皑人取得了这十亿亩土地; 但是,现在他和有有已经未雨绸缪,让圣皇得知山外山有火枪制造的资源,圣皇肯定会下决断一定拿到山外山——这样,怎么会把山外山和北海划出去呢? 真是奇怪! 难道圣皇忽然失心疯? 又或者划界大臣被催眠? 如此可笑,怎么想都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圣皇和划界大臣,怎么会把自己的土地划给白皑国? 青涩书生都明白的道理,圣皇会不明白? 可是。 今天,他终于知道了! 就是因为落阳部在背后挑起战火! 有迫不得已的事情出现了。 这个变故,将导致局势急转直下,出现巨大的反转。 原本有利于青鸢的大势,马上反转为青鸢腹背受敌,必须速战速决。 谈判中,哪一方想速战速决,哪一方就要率先妥协。 与白皑国划界,是“内”,平定落阳部叛乱,是“外”。攘外必先安内!圣皇的选择一目了然。 如果不先解决落阳部,不但与白皑人的划界划不成功,恐怕青鸢马上就要先失去西域和雪原。 落阳部的举动,就是要在恰当的时刻,点燃一个火药包。 这个火药包在其他时候点燃,都只会招致天下的讨伐,但是,唯有在青鸢和白皑人划界谈判之前,会取得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因为它会炸的青鸢后院不稳,无法兼顾划界和稳定,从而很可能与自己妥协,捏着鼻子认下自己对雪原的占领。 同样,它会炸的白皑国心生希望,立刻就会在谈判桌前不老实起来,从另一个侧面钳制住了青鸢朝廷,从而为落阳部的进攻提供缓冲的时间和机会。 从国家谋略上来说,落阳部此次的时机选择精准无比!它以一个部落之小,却将两个大国挑逗于股掌。 他们的大汗,是一个拿捏国家间战略机会的高手! 听说,他岁数还不太大。 而且,他还公开表达了对小猪的觊觎! 阿乌心情复杂,既佩服,又恼火。 于公于私,他都不愿意阿拉木汗成功! 况且,这个部落狡诈多变,野心勃勃。 它怎么又来这一手! 它一向擅长如此!一向在青鸢最微妙的时刻,跳出来发动冲突! 阿乌忽然愣住。 又,自己为什么说“又”?为什么感觉是“一向”? 这些从他记忆里自动浮现的词语,是什么意思? 他怎么不明白了呢? 他不是已经恢复记忆了吗? 他楞了。 …… 阿乌、二爷、小猪和有有聚在一起紧急商量。 阿乌说: “落阳部入侵雪原,西北必乱,硕鼠可能不再出现,我们前面辛苦布的局,可能白布了。 划界必受影响。山外山和北海,确实很难划进来了。” 小猪拍拍阿乌的肩膀,她理解阿乌的焦虑。硕鼠如果不再露面,或者另做打算,那么阿乌的努力就白费了。 还有划界,要讲道理,更要讲实力,讲天时地利人和。现在青鸢的大西北马上面临内乱,所以此次划界,要么划不成,回复到此前青鸢和白皑互相混战、人员逃窜的原状,要么青鸢要做适当的让步。总之,不适合多多争取土地。 二爷说: “这是老天的不公,非战之罪。” 二爷摊摊手,表示这件事是无法改变的。想改变历史轨迹?快快住手吧。 历史上有那么多后世看来为什么不能实现的事,都是因为当时局势如此,当时的人只能做出当时最好的选择。 有有小声说:“实际历史,原本如此。” 几个人心想原来如此,确实如此,心中不禁充满无力感。 阿乌心中一凛:宋元老爷子预言如此,看来在实际历史中,的确是如此发生的。自己要助有有改变这个注定的历史,原本很难。 否则,还叫什么历史? 它的发生,当然是有必然性的。 要改变,很难。 非人之力。 小猪振奋了一下说: “国与国打交道,很难有完美的时机,总会有各种坎坷,要直面这个现实。 既要谈判划成界,又要实现咱们的目标。那得想办法,要解决实际问题。” 这是大实话。 话虽如此说,可是怎样解决实际问题? 阿乌说: “实际问题有三个。 第一,如何阻止落阳部发动战争。 第二,尽快找出那个卖国高层,否则,他必然要利用这个难得的机会。 第三,如何与白皑人谈判。” 众人默然。 这也是大实话。 可是每一件事,都是极难的一件事,何况三件? 在落阳部的事情没有出来之前,划界谈判和找出卖国高层,都是已经策划得比较成熟,甚至是露出了胜利的苗头了。 可是,落阳部的事情一出来,一切都变得极难了。 阿乌总结道: “难是难。但是,总归我们不会后退。既定的目标还是要照常完成。 那么,此时就不要犹豫了,我们赶紧出发,用最快的速度,把这个消息传回去。” 目前一切消息还在隐秘的控制中,世上尚不知道这一消息。但是如果一旦爆发,后果不堪设想。而青鸢朝廷如果到现在还蒙在鼓里,那就太被动了。 “快,马上,全体人员,以最快的速度,赶往白驼城。” 队伍即刻出发。 “要马上把消息送回去。” 一行人一刻也不停留,星夜赶往白驼城。 …… () 第227章 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 一路上压抑的气氛中,阿乌在苦苦思索。 这是他醒来以后,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苦苦思索。 记忆恢复的喜悦,已经完全成为过去。 现在,他应该以真正的自己的身份,去完成他真正的任务。 他应该怎么办? 他现在手里的王牌,实际上是两个人。 一个是圣皇,另一个是宋元老爷子。 划界谈判中,自己这些人怎么想没有用,最终还要看圣皇怎么想。 他是天子近臣,可以坚定圣皇把山外山和北海不划走的决心。 可是,此时有了巨大的外部压力,圣皇自己也会身不由己的。 而在捉拿硕鼠的行动中,圣皇只能作为幕后之人存在,他不但不能出面,反之还可能为了迷惑对方,而来一个“苦肉计”。 所以,指望不上。 宋元长风这一系的助力不容小觑,但是阿乌现在没有具体计划,这些人的助力,就使不上。 他自己呢?虽然已经醒来,记起了一切,还拥有了炼铁制造新式火器的技术以及最顶尖的医术、毒术,可是,似乎与现实搭不上边,混乱的局面无从解决呀。 …… 到达白驼城后,小猪直接带着人马进了十六寺。 阿乌和有有不引人注意的另外寻了住处,并派人去联系达达。 北山听到小猪密报,急怒攻心,立刻亲书一封简短的密折,放出十六寺专属的红鹰,马上飞往昊京。 这种紧急情报,一刻也不能耽搁。 接着,他紧急传召多寿济尔根,命他即刻赶到白驼城来。他本来就已经决定,将自己组建的新军交给多寿管理,此时更是刻不容缓。流金部马上要进入戒备状态。 大战在即,可是他的人还茫然无知,怎不令他心焦。 西北的混乱时代就要来了,战乱将重临草原。 同时,他马上派出一队心腹人员,赶赴雪原,一则打探现在的真实消息,二则伺机在雪原展开紧急状态下的外交活动。 这队人马派出去,打探消息是次要的,最主要的,是在圣城展开外交,伺机找到流金部的机会。 北山已经第一时间确认,这件事大概是真的。他心头的震惊无以复加,他们竟然敢! 他心里涌上荒谬的感觉。 这么说,自己这些年收到的教主的信,都是假的了?城主好手段,好令人气愤。 然而北山却也不得不佩服,城主的见识谋略已经不输于教主,因为他模仿教主的信件,竟然看不出一丝破绽,完全没有对事务见识上的差异和判断上的不足,完全符合教主的水准,所以自己竟然没有觉察出来教主已经不在了。 这些年,他每年都会派使者去圣城朝拜教主,使者也见到了教主——远远的拜见了教主,原来这个教主,是假的,是城主找的与教主容貌相似的人假扮的!以便在万不得已的时候远远的露一面,麻痹周边的人。 怪不得,教主近些年宣布闭关修行,一般不见人,一应大小事务,都是由城主出面处理的。而城主处理地滴水不漏,非常符合教主的风格,所以大多数认为教主还好好的活着,只是闭关修炼不见外人而已。 在圣城,城主是为教主服务的日常行政事务的主管官员,是由教主和瀚海部大汗共同任命的。为了保持自己的权力,与瀚海部大汗的体系争夺利益,他竟然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搞秘不发丧这一套! 不要说北山大法师这样距离圣城遥远的人受到蒙蔽,就连本身就在圣城的瀚海部大汗也没有发觉异常,不能不说城主之精明,也不能不说瀚海部的拉蒙汗已经被架空到何种地步了。在城主与瀚海部对圣城的控制之战中,拉蒙汗已经被甩开很远了。 难怪拉蒙汗要抓住此次机会,借机除掉城主桑结。瀚海部拉蒙汗的早年拥立教主在雪原上位有功,因此雪原一向是他们的势力范围,近十年势力被城主所夺,早已伺机夺回。 但是,蚌和相争,还有人早在一旁虎视眈眈! 这就是落阳部! 落阳部的阿拉木大汗野心勃勃,随时准备扩张自己的势力范围,此时拉蒙汗与城主相争,他怎能不动心? 昊天教是草原的灵魂。昊天教的圣城在雪原,可以说,谁控制了雪原,谁就控制了昊天教;谁控制了昊天教,谁就控制了草原。 落阳部剑指雪原,却是意图号令天下金马人! 携昊天教,以令诸侯! 流金部绝对不想看见那个局面。 流金部信奉昊天教,却不愿意听从落阳部的号令。 相信草原上任何一个部落,都是如此想的。 所以北山要立刻做好准备。 …… “小爷爷,怎么会出这样的事情?”小猪疲惫而又迷惑不解的问北山大法师。 北山温和的说: “深宫之中,又有什么是不可能的?教主所居住的神宫,完全就是一座深宫。 而且,城主桑结已经深深的控制了昊天教的圣城了,拉蒙汗已经边缘化的厉害了。 桑结此人,是教主最宠信的侍卫以及上任城主的侄子。他自幼生活在神宫之中,8岁就接受教主的亲自教导,算起来,是跟在教主身边时间最长的学生。教主不但教导他学习昊天教教义,还让他学习天文、历算、历史。 现在看来,也许教主一开始,就是把他当做接班人培养的啊。拉蒙怎能是对手呢? 城主一步步崛起的过程,就是拉蒙汗一步步衰落的过程。” 小猪不解的问:“教主为什么对城主这样好?雪原人说,城主秘不发丧,是因为他奉了教主的遗诏。” 北山微微一笑:“也许吧,教主为了桑结,已经做了太多苦心积虑的铺垫。有传说,城主桑结其实就是教主的亲生儿子。” 小猪目瞪口呆。 这种深宫密事,怎么这样耳熟?就像话本中描述的低俗的宫斗故事? 可是,这竟然就是活生生的历史本身。 不,现实比话本更离奇,因为这些密事的主人公,都是智慧高深的大人物,他们设计的事情,自然比那些无聊的只会写什么追凶迷途的话本作者,要聪明多了。 () 第228章 后事 落阳部入侵雪原这件事,震动了无数人。 然而每个人的反应都不相同。 阿乌是深受打击,然后又重新振作。 北山则感到深深的危机感。 北山说:“教主逝世,城主竟然敢秘不发丧,还长达十年,这对我是个打击,也是个启发,我必定会安排好一切才走。所以,我现在就要好好的安排一下我的后事。” 小猪嚯的转身:“不!小爷爷——” 北山摆摆手: “不要激动,人总有这一天,智者不会忌讳。不要等到最后才匆匆忙忙胡乱留下遗诏,脑子都不清醒了,还能安排什么事?所以,一定要提前安排好。 昊天教的事,我也会安排好。而且,我会把安排的事宜告诉你,由你来监督。 如今是多事之秋,此事一开头,西北的大事将再难善了,就会像被推了一把的麻将牌一样,一块接一块的倒下,西北将进入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了。 尤其是当此非常时期,我有话要跟你说。” 小猪这才含泪答应。 北山慈爱地看着小猪,说: “我听说,你父亲的门槛都快被踏断了?唉,也到时候了。你放心,我一定会帮你找到你的乘龙贵婿、真命天子的。” 小猪的脸一下子变得苍白:这么快就要来了么?作为一名贵族女子,她从来没有想过要躲过去,可是,这样快就要来了么? 北山说: “如今,圣皇虽然身体康健,但是毕竟一年年岁数大了。就像我准备身后事一样,他一定也在积极观察和准备,以他的英明神武,断然不会像历史上的昏君一样,到了最后时光,才由着臣子胡乱起草遗诏。我听说,他已经在着手起草遗诏了。 那么,继承人的事,他一定已经考虑了。 虽然30个儿子,选择一个英明的储君比较难,但是,十个手指头不一般长,总有更优秀的皇子有目共睹。当前呼声最高的,最有希望被立储君的人,主要有三个。 分别是老四、老八和老十四。他们三家,分别有年龄与你相仿的皇孙。 虽然,现在圣皇的心思还无法捉摸,但没有大的意外的话,应该会在这三个儿子中选择。” 北山压低声音,轻轻对小猪说:“你把我的话,告诉你母亲,后宫里的事情,她自然知道怎么做。” 小猪愁肠百结,只得低声应道:“是。” 北山说:“必要的时候,我们可以再躲一躲。最近你不要在十六寺露了行踪。” 小猪说:“是,稍后我就悄悄回到以前和蔷薇住的地方。” 北山说: “千万要小心,不得着急。因为这三人虽然几率最大,可是,在当前斗争已经白热化的形势下,一旦真的某位爷上位,首先倒霉的就是剩下的那两位。 即使我不在了,你也要记得这句话!” 小猪的脸色又白了一分。她知道,这个选择,不是关系到她个人的幸福,而是关系到整个家族的前途命运,千万不能出错,不得不慎啊。 小猪问:“高层卖国者的事情,有眉目了吗?” 北山说:“没有。” 小猪低声说:“要是卖国者出在这三个人之中,而他又借此上位了呢?” 北山面上一紧,这是他最担心的事。 …… 北山的脸上略带疲惫,对小猪说: “圣皇一直在暗中准备西北的战事,出了雪原这件事,圣皇的部署可能会被打乱,但是不至于措手不及。所以,你不必太过担心。 只是,划界的事情必然要受到影响,咱们流金草原,也许,就要缩水了。” 北山沉默了。 小猪也默然,她知道,这也是小爷爷痛恨那个卖国者的同样原因。 北山说:“虽然时间来不及,但是咱们流金部也一直在准备中,我计划的新军虽然还没有完全成型,但是也有一定的基础了,我打算把它交给多寿济尔根。” 北山把流金部的军队交给多寿,是小猪意料之中的事情。 这位多寿王爷,算起辈分来,是北山的堂侄。此人自幼好武,发誓要整顿流金部士兵多年形成的惫懒松散局面,要打出流金人的气势来。因此,他虽然不是北山的嫡系子孙,却也是正宗济尔根家族的人,有这样一位有志气的后人掌控军权,也算合适。 北山继续说:“你大哥不好武力,我打算把他送到昊京去历练几年,也和昊京各路贵人打好关系,稳固自己的势力,将来也好继续壮大我济尔根家的力量。” 北山说的小猪的大哥,是福林王爷与侧福晋的儿子,岁数反而比小猪要大不少。只是这位大哥武力值一般,为人聪明程度也一般,还优柔寡断,和小猪相比,减色很多,所以北山私下里时常叹息后继无人。 北山说: “近期的局势,很快就会变化。在此之前,我们按兵不动,但要做好准备。 十四王爷在去年被封为抚远大将军,听这封号,他是一定会来草原的。也许,收到咱们的报告后,他就会星夜赶到了。 在十四王的大军到来之际,咱们的新军,就直插落阳部老营。如果落阳部老营实力还强盛,那么咱们这一支队伍,就是疑兵,如果落阳部老营有机可乘,我们就变虚为实,趁机打掉落阳部。 为了这一个目标,在当前的谈判中,损失一点点草场,也是可以接受的。 归根结底,落阳部是我们的心腹大患。” 小猪沉吟了一下,说: “说到新军,我这里有一个人,可能小爷爷会用得上。他懂得最新制造火器的法子——不是铁匠一锤子一锤子敲打的那种,速度要快的多。 在今后,新式火器一定会淘汰掉大刀长矛,乃至于弓箭,也不好说。您开办新军,不就是看准了这一点吗?所以,我认为武器制造一定是今后的关键所在。 他正在开办新式的兵工厂,对咱们的新军一定有益。” 北山说:“好,你推荐的人,一定不会错。” 小猪笑道:“你还要赦免这个人一件事。” 北山奇道:“赦免?” 小猪说: “就是这个人,去年曾经劫持过您,最后把我劫持走了。不过后来您也知道了,这个人救了我好几次,我们也算不打不相识,他是信得过的人。” 北山目光一闪,他自然知道这个人。 北山柔和地问小猪:“这个人,也是一路陪你过来的人吧。” “是。”小猪毫不避讳,直视北山的眼睛。 北山看着小猪眼睛里的光,心里忽然泛起怜悯的涟漪。 “他对你很重要?” “是的。” “他值得你这么做?” “是的。” 北山沉默。小猪要求他的事情,并不是大事,对他来说,是举手之劳。但是,这代表着他的态度,对这样一个人是否认可的态度。 小猪说:“您不会后悔的。他这个人,绝对会给您带来意想不到的回报。” 小猪一步也不退让。 此时,北山大法师是在交代自己的后事,可她掌珠济尔根,也是在交代自己的“后事”啊。 她要尽自己的力量,把阿乌的生活安排好。她早已看出,阿乌并不喜欢在尚虞处当一个密探。 也许阿乌不需要,可是这是她的心意。 她和阿乌之间,不需要推让,阿乌也不是那样矫情的人。 () 第229章 新麻将四人组 北山不忍心拂了小猪的意。 他当年与哥哥约定,由他舍身入了昊天教,不是和小猪一样吗?他当年,也有想托付的人啊。 北山长叹道:“哪天我见一见他。” 小猪展颜笑道:“还有一个人,我也要带她见您。” “哦?” 小猪笑道:“她姓宋元。” 北山大法师动容道:“你找到他了?是男是女?” 小猪说:“是个女孩儿。她家里这一辈的孩子,只有两个,她还有个哥哥,不过去了大西洲游学了,所以把一些事务给了这个姑娘做。” 北山大法师连声道:“岂有此理,岂有此理!男孩子跑了,反而让女孩儿出来做这些事?宋元这家伙一向马马虎虎,在这件事上也是糊涂!” 就算嘴上说着岂有此理,北山也很兴奋,站起来在地上来回走动。 “宋元瞎子真是胡闹,要是他还在我眼前,我一定要狠狠骂他。 他家只有天下大事要发生时,才会出山的,你看,果然吧? 可是,让一个小女孩儿来处理这些天下大事,当真是儿戏!唉,他总是那样玩世不恭!” 小猪莞尔。 虽然此时乌云压城,可是北山仍然为有有的到来而兴奋不已。 …… 事态紧急,哪天也不如今天,小猪马上安排了阿乌和有有悄悄的进了十六寺。 在一处不起眼的香堂里,他们见到了北山大法师。 明明是阿乌和有有两个人一起进来的,北山大法师的目光却全部放到了有有身上。 北山见到有有时,立刻有一刹那的惊讶。 他的眼神里似乎有什么东西活了过来,欣喜、不置信,而又柔情似水。 他目不转睛地看着有有,连声说:“像,真像!” 像老友宋元长风? 有有脸上现出浅浅的红晕,有些腼腆,柔柔弱弱的上前行礼,北山连忙扶起她,止不住地说:“像,连神气、动作都像!就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唉,老天爷,你真是……弄人啊。” 小猪和阿乌对视一眼,咦,这话里有话,不太对啊。 果然,北山接着说:“你奶奶……她还好吧?” 有有细声回答道:“我奶奶已经去世多年了。” “啊!”北山脸上现出惨痛的表情。 有有说:“就在我爷爷过世的前一年。我还有一位奶奶也于近年过世了,现在,就是我和七位奶奶生活在一起。” 北山暂时止住了悲伤,不悦道:“你父亲母亲呢?” 有有说:“我父亲热衷于造船出海,他到海州那边去了。可是奶奶们嫌那边热,不愿意跟过去,所以,我留下来陪着奶奶们。” 北山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呆呆的望着窗外,不知道想起了什么。 小猪好奇的问道:“小爷爷,您去过海州?” 北山说:“啊,去过。我年轻的时候,去过很多地方。我,宋元,还有圣皇,我们结伴去过很多地方。如今,惆怅旧欢如梦了。” 小猪可惜道:“唉,我没去过呢。我真可怜,哪里也没去过。” 这时有有细声说道:“小猪姐姐,过些日子这边的事情处理完了,咱俩一道,结伴出去看看怎么样?” “那敢情好啊!”小猪回答道,容光焕发。 哪怕这只是一个梦,想想也是好的。 北山心里头叹了一口气。他转头问道:“会不会打麻将?” 有有噗嗤一声笑了:“我家的麻将,可以同时开三桌。我从小,还没认字,先认识麻将牌。” 北山道:“好极!咱们打麻将吧。” 直到此时,北山才客气的冲阿乌点点头。 阿乌泰然自若,不在意北山的双标态度。 一时麻将摆上桌来,北山、小猪、有有和阿乌,四个人团团坐下,开始洗牌。 小猪奇道:“咦,阿乌你还会打麻将?你不是状元吗?状元也打麻将?” 北山的耳朵一动,可是面上不露声色,他说:“读书人读书就好,玩什么麻将。” 阿乌小意说道:“大法师说得是。我们是没办法,圣皇爱好打麻将,有时候人手不够,于是我们就难以幸免。不过,打麻将之后,才觉得这东西也挺好玩儿,人吧,要是没点子癖好,也没什么趣。” 小猪和有有都笑,北山也禁不住面上一松,刚要说“极是”,忽然警觉,马上又及时止住,不再说话。虽然他是位得道高僧,但是一想到心爱的曾孙女竟然那样信任这个年轻人,心里难免不舒服。 摆弄麻将过程中,北山已经看见自己送给赵胖子的扳指,竟然戴在阿乌的手上。而赵胖子的死讯,他早已经得到报告了。 “这个扳指,赵胖子给了你?”北山不客气的问道。 阿乌恭敬回答:“是的。胖哥亲手交给我的。” 有有欢声说道:“北山爷爷,我已经和阿乌哥谈妥了。” 北山暗自哼了一声,没再说话。 小猪看了北山一眼,问道:“小爷爷,你曾经说过,当年你和圣皇,还有宋元爷爷经常一起打麻将,可是你们这才三个人呀,第四个人是谁?” 北山及时的被转移了情绪,他无限感慨的说:“就是……有有的奶奶。” “啊!”小猪立刻在脑子里补充出了故事的全貌。 她马上顿悟道:“你刚才说有有很像,指的是像有有奶奶吧?我还以为是像有有爷爷呢。” 北山怀念的说: “自然是像云起——有有奶奶叫做云起,不像云起,还能像长风不成?他自诩风流却又古里古怪,女孩子像他作甚……当年我们四个人一起打麻将,却是云起赢的最多,我赢的第二多。” 小猪哈哈笑道:“一定是宋元爷爷输的最多,所以他最后抱得美人归了?” 北山懊恼道:“他从一开始就心怀鬼胎。” 小猪说:“那时候,你也喜欢云起奶奶吧?” 北山道:“是啊,那时候我们都喜欢云起。” 小猪和阿乌互相看了一眼,都?那就是包括圣皇喽? 唯独有有面不改色,看来她早已知道。 两圈麻将下来,有有却完全不像她看起来那样柔弱,她牌风强悍刁钻,厉害得很。 小猪也是目光炯炯、不断计算,就连北山大法师,年纪一大把,在牌桌上也严肃认真得很,一颗牌都不会让。 阿乌也很认真,但是,他从来不和小猪的牌,即使小猪点炮点到他家门口,他也不和。偶尔还会隐蔽的喂给北山几颗牌。 北山心中暗自好笑。 既然上了牌桌,就只说打牌的事,北山闭口不言其他,一场牌打得酣畅淋漓。 几把麻将下来,北山大法师高兴的说:“有有小姑娘,你可以住到十六寺来,也好……和珠儿做个伴。” 有有道:“稍后我会来打搅大法师的。” 北山虽然有些遗憾,但是也没有再说什么,他微微一笑,恋恋不舍地等待有有行礼告辞。 忽然,阿乌面色平静的闪身出来说: “大法师,能否与您谈一谈?” () 第230章 结盟 北山的书房温暖如春。 只有北山与阿乌两个人。 北山亲自泡上一壶茶,袅袅的茶香在室内的暖气中浮动。 他在猜测阿乌的用意。 是为了掌珠?哼哼! 一想起掌珠,他心里就不痛快。 掌珠,那是他的掌上明珠啊。 阿乌喝了一口茶,恭敬的执弟子礼,做足后辈的姿态。 北山是小猪的曾爷爷,敬老是应当的。 何况,北山的威名,那也是传遍草原的。这是草原上真正的主人。 热茶入心,阿乌的头上微微有些冒汗。 沉默了片刻,还是北山打破沉默。 “你想说什么?” 阿乌恭敬的说:“我想求——与大法师合作。” 北山既放了心,又更加不悦。 北山说:“你不是圣皇的人么?” 阿乌回答道: “是。不过这件事,本来只有四个人知道,圣皇,小猪,有有,还有我的一个下属,现在,您是第五个了。” 北山马上皱眉:“你是尚虞处的人?” 阿乌说: “我本来是丁丑科的状元,因为得罪圣皇,被发配。后来为了替哥哥报仇,才答应圣皇做一件事,就是——您跟小猪说过的,找出高层卖国者的事。” 北山听了,长眉一震:“是这件事?” 阿乌说:“是的。也正是因为这件事,我才认识了小猪,那些事情您都知道了。” 北山展眉道:“这倒可以助你一臂之力。” 阿乌说: “正要仰仗您的力量。” 北山问:“有眉目了?” 阿乌说: “有人已经出头表露身份,但那人还没等说出身后的主子,就死了。只知道他的主子应该是个王爷。” 北山毫不客气的说:“圣皇那30个儿子,个个都有嫌疑。” 他心里是很不满意圣皇对家务事的处置的。一个皇帝,在继承人这件事上没有安排好,那是不对的。 30个儿子,每个儿子都给他们很大的权力,所以前太子感到受到威胁,反而被逼要发动“玄武门之变”,直接被圣皇剥夺了太子位置,圈禁直到后来死去。 而剩下的这些儿子们呢,圣皇采取“逐鹿中原”的方式,让这些儿子们在“中原”各显其能,看上去是给与这些儿子自由发挥能力的舞台,实际上则是极其残酷的竞争。 所以,有人在激烈的竞争中,就要想歪主意,要卖国,以求得外部势力的支持。 而这个“外部势力”,又恰恰在他流金部的边上狗视眈眈,这怎能不让北山法师感到格外恼火? 阿乌微微一笑: “您不必说出您的怀疑。我们办案讲究证据。我一定要把确实的证据拿到手,充分证明那个人卖国,才可以。” 毕竟,都是圣皇的儿子,误伤了哪一个,他都兜不住,他必须拿出确实可靠的证据才行。 阿乌说:“您只要把白驼城、乃至流金部领域内,有关的信息提供给我就成。” 北山又问:“宋元家那小嫚儿的事儿呢?” 阿乌说: “划界方面,我要帮着您帮宋元老爷子实现遗愿,把山外山和北海留在青鸢,想必您也会赞成。” 北山点头。 阿乌说: “只是……您也知道,落阳部派兵进雪山,此举太阴险,而且影响巨大。划界,恐怕首当其冲,要受到重大影响。 能不能保住山外山和北海,坦白地讲,我现在没有一点把握。” 北山皱眉,他也没有很好的法子。划界谈判这件事,大家的筹码都是清楚的,很难有什么拿住别人要害的威胁。 反倒是此时,落阳部的兴兵,给了白皑人结结实实的筹码。 阿乌静静的说: “虽然没有把握,但是有些事情,还是要坚定的去做的,有些法子,还是要试一试的。” 北山听阿乌如此说,马上问道:“你有什么主意?” 阿乌说: “我有一点小想法,不过还需要您的大力支持才可以。” 北山道:“不要卖关子,说。” 阿乌说: “我想拿熟青来要挟白皑人。” 北山闻言,眼光一闪,他是草原上的人,早就听说白皑人对熟青需求量大,可是,一件商品而已,怎能谈得上“要挟”二字? 而且还是国家划界谈判这种大事上? 阿乌说: “我去年做过一点熟青生意,才知道,熟青对于白皑人,意义重大,是万药之王,他们认为熟青包治百病——您不要觉得荒唐,他们就是如此,而且,整个大西州,都是如此。 所以,熟青对于白皑国是战略物资。 掐住了熟青,就能掐住白皑人一半的贸易贪婪。 管制了熟青,就能把白皑人逼回到谈判桌前。” 北山闭目思考。 阿乌说: “熟青在白皑国不但是战略物资,还是极其赚钱的充实国库的物资。他们以国家的名义,实行熟青专卖,从我们青鸢买进之后,他们翻几番之后,再卖给大西州的人,赚取巨额利差。 我听说,他们四成的国库,就是由熟青生意支撑的。 四成的国库,什么概念?我感觉可以捏住他们的脖子试一试。” 北山白眉掀动,显然有些意动。 他闭目思考了一会儿,说道: “熟青管制,在其他事情上拿捏一下白皑人,可能是有用的,但是用在划界上,可能分量还不够。” 阿乌说: “这个我也考虑过。可是,当前确实没有别的好办法,能制约一下白皑人了。 尤其在落阳部要挑起战争的时候,我们忽然束手无策,熟青管制还算是胜算比较大的措施。” 北山也叹了口气,知道阿乌讲的是实话,他问道:“具体怎么做?” 阿乌说:“要实施熟青管制。” 北山问:“如何管制?” 阿乌说: “确定熟青专卖。 第一,全国只能从白驼城向白皑人贩卖熟青——这是白驼城的利益。其他口岸,无论陆地、海上,一律不允许出去。 第二,只允许一家商户独家代理熟青贸易。” 北山微微皱了皱眉。 确定熟青只能从白驼城向外贩卖,这一点他同意。可是,只允许一家商户代理熟青交易?用哪家好?恐怕那些大佬们都想要分一杯羹吧? 阿乌笑道:“这个您放心好了,我亲自做这个代理商好了。” 北山恼道:“你亲自?我放心?我好像不那么放心。” 阿乌笑道:“您一定会放心的,因为由我控制,和由您控制,那都是一样的。” 北山摇头道:“你以前没干过这一行,重新介入的话,来不及了。那样会引来更多的势力竞争这个代理。” 阿乌笑道:“不必新成立商户,我本来就是咱们西北最大的熟青商户背后的老板。要不,我能对熟青这样熟悉吗……” …… 北山叹道: “熟青这一招,先试试看。我先想办法推动圣皇把这个熟青管制实施起来。 但是,效果如何,我不看好。白皑人贪婪得很,何况他们已经不断向草原推进。” 阿乌趁机问道:“他们不断深入草原,难道咱们不能反击吗?” 北山瞅阿乌一眼,叹道: “怎能不反击?可能许多人都会这样问:他们侵略你们,你们怎么不反击?觉得我们好似傻子! 可是事实哪是如此?那些人的话,就好比胡不食肉糜! 咱们时时都在反击!只是效果不佳罢了。” 阿乌奇道: “为什么?咱们的铁骑,不是曾经横扫整个大草原吗?话说白皑人那边,几百年前不是草原王账下的马场吗?” 北山摇头: “局面早已经不是过去的样子了!自从火枪问世,咱们骑兵的优势就大打折扣了。尤其近些年来,白皑人的武器一年比一年厉害,咱们草原上的弓箭已经很难抵制了。” 阿乌心中一动,正待接话,院外忽然传来叫嚷声。 () 第231章 进击 阿乌愕然。 北山大法师在十六寺乃至在草原上,那是神一样的存在,无人不对他恭恭敬敬。 尤其在十六寺北山自己的私人院落周围,更是一派肃静,根本无人敢高声喧哗。 这又是什么人?敢在北山的院门外大声叫嚷? 那人说的是金马话,阿乌侧耳倾听,听见那人一直在叫嚷的是:“大法师,也让我去吧!大法师,也让我去吧!我更熟悉那地方!” 北山大法师的脸上现出不耐、无奈种种表情,最后才敲一敲小铃,让人把那个叫嚷的人带进来。 一个身材十分魁梧的虬髯大汉,迈着咚咚直响的脚步走了进来。 这是一个典型的草原大汉。 大汉见了北山大法师,马上跪了下去: “大法师,让我也跟着叔叔去吧,我比他还熟悉那地方!” 阿乌心中乐道,草原人就是实在,这大汉的话,是在请战呢,还是暗中贬低了自家叔叔? 不过,他也对大汉所说的“那地方”产生了好奇,到底什么地方?还需要熟悉地形?北山大法师又派人去那地方做什么了? “巴图,你这样莽撞的大声叫嚷,是要让别有用心的人听见,然后害了你叔叔么?” 北山当着阿乌的面,开始训斥这个大汉,显然不在意阿乌知道。 巴图是北山的贴身侍卫,是草原上著名的摔跤手,听见北山训斥他,急得脸都红了: “大法师,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我能帮您更快的达到目标!” 阿乌只用耳朵在听,表面看起来却是眼观鼻鼻观嘴,手上拿着茶盏轻轻的饮茶。 巴图又快又急的接着说: “上午我叔叔来问我去雪原的近道,我还没反应过来,知道此时我知道叔叔外出办公务,我才猜到他是到雪原去了。可是,我比他更熟悉道路,我知道一条进雪原的小道! 所以让我去吧,我会保证更快的到达雪原!我叔叔刚走半天,现在出发,还能赶上他!” 听见“雪原”二字,阿乌马上明白了,这是大法师派到雪原去的使者,或者说探子。雪原上即将发生那样惊天动地的大事,怎能不派人去呢。 听到眼前这个叫巴图的大汉说,他知道进雪原的密道,阿乌忽然心中一动! 北山大法师明显不为巴图的话所动,正要训斥几句,再把他赶出去,忽然阿乌笑着劝道: “大法师,何不让他把那密道的情况说一说?” 北山瞥了一眼阿乌的眼睛,见这小子眼光闪烁,明显有了什么打算,鉴于阿乌前面提的几个意见都挺靠谱,也许他的打算值得一听? 于是北山大法师改变了主意,向巴图说: “什么密道?” 巴图好不容易听见大法师语气松动了,赶紧一五一十的讲起了他知道的密道。 原来,巴图以前的部落是在瀚海部那边的,就在大雪原的边上,他从小放牧牛羊,走遍了雪原的边缘。有一次遇到暴风雪,他和几个伙伴迷了路,误入了雪原上的雪山,不料竟然侥幸活了下来。并在他们躲过风雪的地方,发现了一条荒僻艰险的密道。 后来回到草原后,巴图年纪小,不知害怕,又惦记着雪山上的雪莲是珍贵药材,巴图不顾大人的告诫,又偷偷多次进入大雪山,终于将那条密道探索明白了。 从草原上的白驼城,到大雪原的圣城,隔着千里无人烟的荒漠和雪原上纵横几千座雪山,地势险峻,地形复杂,一般有两条传统道路。 一条是向西,绕过大荒漠,沿着荒漠西沿的绿洲,翻过乌苏山口,进入西线的大雪山,翻越若干雪山之后,穿越大半个雪原,到达圣城。这一条叫做西线。 另一条是向东南,绕过瀚海高原,经星宿海,过沼泽地,渡过通天河,沿着大雪原的东沿,从四川郡到达圣城。这一条叫做东线。 西线路途稍短,但是地形复杂,穿山越岭,几乎不是荒漠就是雪山,行走艰难。 东线路途较长,但是地势稍缓,雪山较少,商人一般选择走着一条道路,求一个“稳”字。 落阳部选择的是西线,求的却是一个“出其不意”。 巴图所说的这一条道路,是直接向南,沿星宿海,直插雪山,在雪山之间找到隐秘的通行之路,直接到达雪原腹地。 这相当于一条中线,的确最近。 而且无人知晓。 如果从这里传过去,比落阳部的西线更近。 阿乌脸上带出笑容。 北山大法师看了他一眼,示意他可以直接说。 阿乌说: “既然熟青的威慑不足够大,咱们何不想办法阻止落阳部发动战争? 咱们派出一支奇兵,从密道直插大雪原,赶到落阳部大军前面,就可以阻它一阻!” 北山皱眉道:“阻止落阳部占领大雪原?” 阿乌说: “是,也不是。 这支队伍,是奇兵,也是疑兵,要对落阳部的军队起一个威慑作用。 落阳部目前还希望奇袭圣城,因而并不敢公开进攻雪原,只能打着送拉蒙汗儿子的旗号,进入雪原。 咱们就利用这一点吓一吓他们,迷惑他们,让他们重新判断雪原上的局势,吓得不敢轻举妄动——只要能阻止他们前进的步伐就行。 要拖,拖上一段时间,直到划界达成初步协议。 同时,这边的划界马上展开。白皑人坐在了谈判桌前,不敢轻易援助落阳部之后,咱们再前进打狗。” 北山大法师精光闪动:“不!” 阿乌:“怎么?”如此完美的计划,怎么不同意? 北山说: “白皑人坐下后,这只奇兵姿态做足以后,不要进去打狗,马上回师草原,放落阳部的人马进入大雪原! 拉蒙汗的人正在那里等着呢,怎能让他们不相见?” 阿乌马上明白北山的意思,抚掌道: “好极了,让他们两家使劲儿打吧!不管谁输谁赢,那时我们的队伍挥师进入草原,抄了落阳部的老巢!” 北山微微一笑。 阿乌凝神道: “唯一的麻烦,就是拖住落阳部的人马,要摆出大军压境的样子,战,还不能真的战,要拖上至少半年时间,比较难。” 北山更加微笑的畅快:“这个不必顾虑,我会有安排。” 阿乌疑惑的望着北山,会是什么安排? …… () 第232章 奇兵 一个人走进书房。 阿乌一看,不禁莞尔,来的是“老熟人”——西风。 西风向北山大法师行礼,却不认识阿乌。 阿乌因为来见北山,为表尊敬,没有用假面,现在他是自己的真面目,所以西风反而认不出他。 “西风,你去办一件重要的任务:与赤温、巴图一道,进大雪原,阻住落阳部的兵马——赤温负责统帅队伍,你负责到落阳部的人马中,找到他们的将领马鲁将军手下的一个谋士。” 阿乌一听,精神振奋。 他想起了东风。东风是落阳部的谍子,隐藏到了北山大法师的身边。 同理,北山大法师一定也在落阳部那里埋下了自己的谍子。 “谋士?是谁?”西风问。 北山说:“白板。他现在的名字,叫满都。” 西风眼中有惊喜的光。 这些年不见,原来白板在那里。 阿乌心想:白板,这名字还真适合做一个谍子。有这样一个自己人在那里,拖上一段时间,也许可以做到。 北山匆匆写了一张纸条,用蜡丸封了,交给西风: “把这个给他,他自然知道怎样配合你们。这件事,仅限于你一人知道。” 阿乌微微一笑,原来北山真没把自己当外人。 …… 北山又把巴图和赤温叫来,给他们部署任务。 赤温是护教兵的统领,是个军人,非常严肃,北上布置了任务,他毫无二话应下,马上就考虑如何执行。 巴图却是个大嘴巴,哇啦哇啦说个不停。 “他们现在在乌苏山口一带?那太好了。那区域是个风口,冬天风雪尤其大,他们走不快。” 阿乌微笑道:“曾经有记载,从西线进大雪原,路上花费时间大约为三个多月。” 巴图马上说: “那是指三月以后。三月以后,冰雪开始融化,道路开始好走,草木也开始发芽,军马沿途才有草吃。而且风雪减弱,行走的才快一些。 现在这个季节的话,因为风雪和季节的因素,必须一人双马,还要带足草料给养,走不了那么快。” 落阳部的兵马等不及的要在冬季出发,也可见他们心中着急,要赶在青鸢和白皑人划界谈判之前,打响战争第一枪。 阿乌说: “他们的道路不好走,那么,你的那条密道呢?情况如何?” 巴图语塞:“也……不好走,因为是也要过雪山,还有一段沼泽地。而且,因为是无人能及的密道,根本没有道路,只是纯粹的雪山,更加不好走一些。” 几个人陷入沉思,果然事情要落到实处,才能得出确切的时间。 密道没有现成的道路,又是雪山,恐怕一人双马,也不好通行。 这种道路,适合巴图这样的勇猛灵活的单兵,但是对于大部队来说,并不是很好的通道。 尤其现在是冬季,马匹的速度真的不好说。 如此看来的话,要想抢在落阳部前面进入大雪原,困难很大。 赤温反而很平静,作为军人,接到命令,执行命令,不管有没有困难。 书房里陷入了寂静。 …… “我有一个想法。” 阿乌的声音显得有些突兀。 巴图有些不服气的看着他,这个中原人小白脸,有什么话说? 阿乌先是低声对北山大法师说了一句什么,然后才说: “有一种动物,比马匹更适合在雪地里行走……” 巴图打断他的话说: “你指的是骆驼吧?没错,骆驼比马匹更耐寒、皮实,还更能驼物品,打仗的时候,还可以组成驼阵。” 听到“驼阵”二字,赤温插话道: “是的,军中用骆驼,这个是有前例的。 五年前圣皇亲征落阳部时,就用到过骆驼。尤其当时的对手,落阳部的戈尔大汗,更是大规模用骆驼。 在著名的百林大战中,有记载,‘贼骑十万余,布阵于山冈,以骆驼万千,缚其足使卧于地,背加箱垛,毡渍水盖其上,排列如栅以自蔽,谓之驼城,于栅隙注矢发枪,兼施钩矛,以挠我师,为不可胜计’。 说明骆驼用于战争,还是很可以的,可以骑行,可以运粮草,还可以布个驼阵什么的。” 阿乌看着他俩,说: “呃,骆驼的确很强。可以带上一批。 不过,我说的不是骆驼。” 巴图急着问道:“不是骆驼?那是什么?难道是牦牛?可是,牦牛是雪原上的动物,我们这里太稀少!” 阿乌笑了: “我说的,也不是牦牛。” 巴图催道:“不是骆驼,不是牦牛?那是什么?是野驴子?黄羊?快说,到底是什么?” 阿乌说: “巴图大人就快要猜到了。 我说的是——大驯鹿。” 几个人眼睛一亮:“大驯鹿?”听起来有门儿。 阿乌说: “白皑人商队到达白驼城的时候,你们都看到了吧?他们用的,就是大驯鹿。” 西风正在回忆当时自己看到这些大驯鹿时的感受,不想阿乌转头看了他一眼,笑着说:“当时西风大人率队出城摆出队列,威风凛凛,令人难忘!” 西风一笑,心道这小子倒是挺有心的。 阿乌继续说: “大驯鹿这东西,比马匹更适合在雪地里奔跑,速度快,脚下稳,不怕冰雪,而且不用太多草料,只要雪地里有点地衣苔藓,它们就能刨出来吃。而且它们天生适合穿山越岭,比马匹要好用的多。” 巴图和赤温面面相觑,原来他真的说的是野生动物?巴图所列举的那些野驴黄羊什么的,只是玩笑罢了。 可是看阿乌神色,正经的很,却不是开玩笑的模样。 巴图结结巴巴道: “这……大驯鹿虽然比马匹更适合在野地里跑,但是……这东西野性太大,哪会听人号令?”一支队伍,骑着这玩意儿,漫山遍野跑得找不着北,那像什么样子? 阿乌温和道:“白皑人能用,我们也就能用。” 赤温也说:“现在时间紧急,哪有功夫去驯服这些野物?我们有心想用……可是没人会骑啊。” 唯有西风微笑不语,以他的武功修为,骑一匹驯鹿,那自然没有问题。 阿乌笑道:“要是有人能解决这个问题呢?” 赤温咬牙道:“要是有人能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就克服困难,用上这东西,只要能赶在落阳部前面,怎样都行!” 阿乌说:“北山大法师的十六寺里人才荟萃,有人能懂兽语,可以帮你们驯服驯鹿!” 巴图钦佩无比的望向北山大法师。 北山心道,有这样的人么? 阿乌说:“就是那个小寺丁,叫达达的。” 巴图恍然大悟:“就是那个养马养得特别棒的小子?我知道他!怪不得他养得马好,原来是通兽语!” 赤温也很高兴,可是他猛地想起一件事: “哎呀,不好!还有一件事! 即使这个寺丁通兽语,能驯服驯鹿,可是驯鹿呢?驯鹿在哪儿呢?” () 第233章 迷路的驯鹿 正在这时,院子外面传来亲兵的通报,说已经将人带过来了。 巴图迷茫,还会有谁?北山大法师还会派谁去? 只见侍卫张矛盾亲自带了一个人……以及一匹动物,进了院子。 巴图的目光只在来人身上停留了一瞬,接着就被那头动物吸引住了。 驯鹿! 这竟然就是一头刚才他们正在谈论的大驯鹿! 这头驯鹿身量高大,头上的大角很是威武,昂首挺胸进来,眼神桀骜不驯,不时撩两下蹄子。 直到张矛盾领来的那人拍了一下大驯鹿的后背,这家伙才老实下来,不再东张西望意图找事儿。 那人向北山大法师行礼道:“七对见过大法师!” 北山很高兴的摆手让七对免礼,说道:“老七啊,咱们终于又见面了。” 来人正是有有带来的守夜人头领,七对。 七对当年是跟随宋元长风的侍卫,是见过北山的。 北山见到故人,分外高兴。 巴图和赤温见北山大法师认识眼前这人,心中略感奇怪,怎么以前从来没听北山大法师谈起过? 张矛盾也甚感好奇,悄悄瞥了七对几眼。 七对却视若罔闻,笑着对北山大法师说: “听说您需要这大家伙?我们有几十头。早知道您能用得着,我们从山野里多弄些来。” 巴图好奇的问道:“你们从山野里捉来的?” 七对说:“是啊,只不过当时是为了让它们拉雪橇,就没弄太多。” 巴图说:“这家伙好不好骑?” 七对说:“好骑啊,这家伙别看个儿大,其实傻乎乎,比野马好驯服。” 巴图羡慕不已,恨不得马上就骑上去试试。 赤温却说:“这家伙头上长着大角,太影响视线,没法儿冲锋陷阵。” 七对说:“你如果用弓箭,自然会受影响,可是如果你用火枪,那就不同了,这对大角正好可以当做枪架子。” 赤温一呆。 这时,又有人来通报。 这次进来的,是一个小家伙——一个十多岁的小孩儿,达达。 达达已经与阿乌见过了,所以此时只恭恭敬敬给北山大法师行了礼。他虽然早已交了赎金,不再是寺丁,但是,自从上次替小猪送信回来后,就一直住在十六寺,北山大法师对他很是关照,所以他仍然是按照寺丁的礼节行了礼。 北山大法师问:“你通兽语?” 达达略带腼腆说:“我……我也不知道,我就是能理解它们的意思。” 北山指了指院子一角站着的威武雄壮的大驯鹿,问道:“这个能理解吗?” 达达向着驯鹿走过去,驯鹿警惕的看着这个人类,低了低头,将那对大角对准了达达。 达达凝视着驯鹿,嘴里发出模糊的声音,同时向着驯鹿伸出手。 驯鹿仍然警惕,但是慢慢抬起头,与达达对视了一会儿,然后望向达达的手。 那只小手里面,是一丛牧草。 达达慢慢向驯鹿靠过去,嘴里继续发出含义不明的音节,驯鹿歪了歪头,活动了一下四蹄,然后伸过嘴来,用大舌头卷走了牧草,开始咀嚼起来。 达达走到驯鹿身边,摸着驯鹿的头,看着它的眼睛,不时摇头点头。 大驯鹿看着达达,眼神终于有了一些鹿类动物该有的温柔。 巴图在远处说:“切,这么简单?我也会!” 他也拿了一把牧草,就向大驯鹿走去。 大驯鹿立刻停止了咀嚼,抬眼警惕的看向靠过来的巴图,蹄子一弹,踢向巴图。 巴图立刻闪开,骂道:“蠢东西!” 大驯鹿斜眼轻蔑的看着巴图。 赤温笑了。 西风好奇的看着达达。 七对说:“这个家伙好办,可是我们只有几十头。” 阿乌摸了摸下巴,笑道:“这个,也不难,只是有些……不雅。” 巴图悄悄问赤温:“啥叫不雅?” …… 深夜。 缺了一半的月亮被飞来的乌云挡住了,草原上黯淡下来。 白驼城外的白皑商人营地静悄悄的,正是全体人员酣睡的时候。 草原上刮起了一阵小风。 小风里夹杂着模糊不清的某种动物的叫声,隐隐约约传进寂静的大营。 动物们总是比人类更警觉,人们还在睡梦中毫无觉察,然而有些动物开始转动耳朵。 风力传来的声音更清晰了些。 那不是狼嚎,不是马嘶,也不是狗叫。 而是一种高亢尖利的古怪声音。 偶尔有人从睡梦中惊醒,侧耳听过之后,也就放心的再次进入了梦乡。只要不是狼嚎,别的动物在荒野中鸣叫,都不用担心——虽然这叫声奇怪了一些。 营地里还是静悄悄的。 只是多了一点点轻微的蹄子刨动的稀碎声音。 古怪的鸣叫声继续传来。 这次更清晰了些。 黑暗中刨动蹄子的动物多了起来。 风中忽然飘来一股……动物的味道。 刨动蹄子的动物一下激动起来。 虽然此时还是寒冷的冬天,温度不太对,但是这声音,这味道……都没错了。 一头大蹄子动物试探着挣了挣脖子上的缰绳,忽然发现这拴住自己的绳子竟然自己开了。 它来不及思考这是为什么,就欢快的循着声音和味道向外跑去。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陆续有同伴跟在它身后。 它,就是一头大驯鹿。 别看它个儿头大,可是它不傻。 它是精明的,知道这是人类的领地,而人类是那样的凶猛,所以它跑得小心翼翼,绕过一座座帐篷,不发出一点声音。 它记得后面不远处有一道营地的小门,于是鬼鬼祟祟向那边跑去。 它跑到小门前边,发现门关着。 但是,这难不倒它,它用头上的大角用力顶了过去。 坚固的牛皮居然被顶出一个洞。 这时,外面传来的声音和味道更清楚了。 它乘胜追击,把这个破洞挑的更大,然后一低头冲了出去。 夜风很寒冷,但是……充满自由和爱情的味道。 大驯鹿精神振奋的向着远处跑去,它已经清晰的感觉到了同类的气息。 在它身后,又一头大鹿探出了头,毫不犹豫的跟着冲了出来。 又一头。 再一头。 大驯鹿们连成了线,奔向了远方。 远方,有食物和同类。 还有……一群嬉皮笑脸的黑衣人。 () 第234章 鹰入长空 上千头驯鹿在黑夜飞速“叛逃”,只留下了空空的鹿营。 当白皑人发现时,天已大亮。 对于春季未到、荒原中的野鹿就前来呼唤、勾引走自己商队的大驯鹿,他们惊诧莫名,百思不得其解。 可是鹿是自己跑的,牛皮门上被鹿角顶开的大洞还在那里洞开着,这事儿怪不得任何人,他们只能暗叹倒霉。 好在白驼城内马匹、牛车极多,可以买,也可以租,很是方便。而他们本来就是要重新购置车马的,大驯鹿拉雪橇可以,开春化冻后,没有积雪了,大驯鹿拉车是不行的。与白驼城的交易即将结束,他们只好将这些烦恼丢到脑后,抓紧时间采买车马。 …… 大群驯鹿并没有进白驼城,而是真的像迁徙的动物一样,一路向西,远离了白驼城。这也是白皑人没有任何生疑的理由的原因。 驯鹿群一直跑到一处营地,才算停下来,与驻扎在那里的几十头野鹿汇合。 这里,已经有一千名护教兵在等着它们了。 达达很是喜悦。 他与阿乌联手,成功的骗来了白皑人的驯鹿。这些驯鹿已经经过了初步的驯化,相对习惯人类的使用。 而且这些大驯鹿也能理解自己的意思,达达不禁喜上眉梢——他原本还担心这些驯鹿只能听懂白皑人的话,听不懂自己的金马语呢。 巴图看着成群的大驯鹿,喜得抓耳挠腮,连连对赤温说:“这办法好得很,有什么不雅?” 他从小在野地里长大,对这种种荒野求生的技能习以为常,所以不明白阿乌为什么摇头坏笑。 他对达达充满了亲切感,觉得这小孩儿简直就是十年前的、缩小版的自己,于是猛地对达达提升了好几个度的热情。 同时,为了路上保险起见,巴图请求达达一路跟随,顺便带上的两只传信的红鹰,也需要达达一并照看。 达达去问阿乌。 “啊,小鹰长大了。” 阿乌欣慰而又心情复杂的看着达达。想着去年自己还要费劲的把达达从自己身边赶走,今天达达就有了以自己的能力独立出征的机会,阿乌这只“老”鹰十分欣慰,同时忽然有些担心。 毕竟,达达还是个孩子。 这次出征不是出门游牧,也不是到青鸢的中原腹地去读书、学习,而是去战斗的,而且以一千对敌六千,是以一敌六的奇袭式的战斗,深入敌后,没有后援,只准胜不准败,败了就全军覆没,危险性可想而知。 他们这次骑着大驯鹿急行军穿越雪山,更是史无前例的,大驯鹿能不能行?达达能不能一路一直制服它们?这都是未知的。 万一…… 可是他马上对上了达达那热切的目光。 “我可以的!”达达雄赳赳气昂昂的说:“蔷薇姐姐教给我的鞭法,我已经领会了大半,即使这几百头驯鹿叛乱,那也也不怕的,我的弓箭也进步了,碰上敌人也没有问题的。” 阿乌忽然有些后悔,没有利用以前的时间教达达一点刀法、箭法,以至于此时达达上阵,显得有些仓促。 巴图在一旁嘟囔道:“草原上没有一直跟着妈妈的马驹儿!我9岁就自己闯雪山了,他都11岁了,怕什么?” 阿乌看到达达眼睛里的渴望,终于感慨着答应了: “小鹰总要试着自己去飞行,即使是逆风,也要自己去尝试才行。” 达达欢呼,此时能跟着护教兵出征,少年心里充满了激动。 上千头的大驯鹿有了,赤温又从护教兵里面找出了十几个鄂温部的士兵——鄂温部号称“使鹿部落”,帮着达达管理大驯鹿,应该不是问题。 一千名经过挑选的护教兵经过一天的紧张准备,从适应骑鹿,到装备武器和粮食,以及过雪山专用的物品,很快就绪,当天夜里,这一群骑着大驯鹿、带着雪原矮种马的奇怪队伍,就在夜幕的掩护下出发了。 …… 目送队伍走远,阿乌的心沉静下来。 雪原那边,剩下的事情,就是西风、赤温和巴图的了。 雄鹰放走了,白驼城这边只能静候佳音了。 传统上,从草原到大雪原,至少要走三个月的时间。这次奇袭,可能时间要短得多,最快,两个月也就会有消息了。 希望他们的消息越晚传出越好,因为,他们就是去阻碍消息传出、迷惑落阳部以使他们动手越晚越好的。 两个月时间,阿乌还要做很多事。 阿乌最后与小猪告别——为安全起见,他可能要减少见小猪的次数了,甚至尽量不见。 有有同时离开。 望着他俩的背影,北山才说:“阿乌还不错。嗯,和有有小姑娘……在一起挺和谐的。” 做家族长辈的,有些敲警钟的话一定要说,虽然残忍。 小猪的心思他清楚,虽然他绝对信任小猪,但是有些东西,还是要及时挥剑,更合适一些。 小猪脸色一白,仍然坚持说:“我留在草原上的人,小爷爷要帮我照看好。” 北山说:“他要的情报,我会给他。” 小猪说:“我还要小爷爷照顾他的私事。他又无意在尚虞处一直干下去,他只答应圣皇这一件事。” 北山道:“答应一件,就会有无数件。还想全身而退?就连宋元长风,也没有做到。” 不过,即使如此说,他还是叹息着答应了小猪。再说,阿乌对他坦诚相对,北山心里好受了一些。阿乌也有些真本事,北山还是欣赏的。 北山轻轻说:“当前,找出叛国高层是第一重要的。否则,那人一定会利用昊天教的事情的,划界必乱,西北必乱。” 小猪说:“这是阿乌的心头大恨,他哥哥就死在那人手上,他一定会尽快找到那人的。小爷爷放心,这件事,已经略有眉目了。已经确定,是某个王爷了。” 北山道:“正是因为是某个王爷,所以才要更加谨慎。一旦错了,后果不堪设想。” 小猪说:“嗯,知道了。划界这件事上,遵循宋元老爷子的遗愿,阿乌和有有的计划,是要在划界中多争取地方,目标有两个,山外山和北海,一定要拿进来。” 北山叹息道:“那是我流金部祖先放牧之地,但是近些年,被白皑人欺上门来了。” 小猪把应该和北山大法师沟通的具体事情,一件件说好。 …… () 第235章 又是它! 从白驼城调动军队的事情,瞒不过军部尚书文成木。而且北山大法师也没有想着要瞒这个划界大臣。他是划界大臣,这件事也必不能瞒他。 就在大驯鹿从白皑人的鹿营里逃跑的那天清晨,在千人精兵出发之前,北山将文成木大人请到十六寺,把雪原和落阳部的消息通报给他。 文成木一听,脸色大变,他砰的一声,一拳击在茶几上,把茶杯震得跳动起来,茶水流了满桌,文成木却视而不见,他已经气得脸色铁青: “又是它!又是这个狡猾、反复的宵小部落!眼见我们与白皑人划界签约在即,他就跳出来,在我后方点火!生生破坏我们刚刚营造的划界优势! 白皑人若见我后方不稳,岂有不趁火打劫的?他们肯定会利用我们后方起战事的机会,坐地起价,狠狠的宰我们一刀!我们原来有把握谈下来的地界,这会儿也很难谈下来了。 甚至,搞不好,他还会暗中与落阳部勾结,一南一北同时发动攻击,使我青鸢腹背受敌。 我青鸢如果不想腹背受敌,就只好与他的谈判速战速决,满足他们贪婪的胃口! 呔,气死我了!” 穿着僧衣僧帽的阿乌和乌尔玛大管家一左一右,赶紧上前给文成木收拾茶盏、茶水。弯腰间,一只碧绿的翡翠鼻烟壶从阿乌衣襟上露出来。 文成木顾不得官体形象,继续破口大骂。 “这条草原上喂不熟的狼!总是在我们的关键时刻,他就跳出来威胁我后方! 五年前,白皑人流窜到东北白山黑水,圣皇御驾亲征东北的雅克堡,把入侵那里的白皑人打得落花流水。 为了东北我青鸢龙兴之地长治久安,圣皇远谋大略,听取了大西洲传教士的建议,与白皑人按照西方的传统,谈判划定两国界限。 本来我们是得胜之师,携攻破城堡的优势,已经把白皑人的气焰狠狠的压制了,谁知就在谈判的当日,传来消息,落阳部反叛,在草原以西,天山南麓公然反叛,白皑人脸色立变,开始趾高气扬,推三阻四,不肯正经谈判……” 北山叹道: “是的,那次落阳部反叛,公然入侵我流金部牧场一千里,都快逼到昊京北部了。要不是圣皇两次御驾亲征,后果不堪设想。” 文成木说道: “可恨就是因为落阳部在背后掀起战事,使青鸢在谈判桌上立刻局势反转,陷入劣势。 最终,我们虽然拿下了雅布堡,把白皑人赶出了黑龙河,但是,我们想以鹅鼻河为界的方案没有实现,只得以圣皇的最后底线为界限,以大寒山山岭为界,山岭以北,向北流的河流,归白皑人皇帝,山岭以南,向南流的河流,归我们青鸢圣皇。” 文成木扼腕叹息。 北山亦叹息。 雅布堡划界谈判之事,青鸢国国内并没有广为宣扬,所以知道此事的人并不多。但是,文成木却正是那次划界谈判的首席代表,所以清清楚楚的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从而对落阳部此次进袭雪原大为愤怒。 穿着僧衣僧帽的阿乌却呆在了帷幕后。 他……也对这件事极为气愤、感同身受。在首次得知落阳部奔袭雪原的时候,阿乌就有过这种感觉:落阳部又在趁机挑事!当时他不明白为什么是“又”,现在听了文成木的话,他一下子恍然大悟,就是因为这件往事! 可是,既然朝廷没有宣扬这件事,他是怎么知道的呢?那时候,他还在流放中啊。而且,既然他是知道这件事的,可是为什么他又没有想起来呢? 正在发呆,忽听文成木又拍了一下茶几,又一只茶杯滚到了地上。 阿乌赶紧回过神来。 此次西北化界的首席代表还是文成木,而落阳部又一次跳出来挑动战事,难道他还要再一次在谈判桌上被迫让步吗?所以由不得文成木觉得憋屈。 不,他绝不这样想。 但是,当前棘手的事情又让他很生气,很无奈。 首先就是落阳部这次精准的挑衅。这恐怕就是落阳部与白皑人计划好的。青鸢国如果想快速扑灭后院的战火,就必须速战速决拿下谈判。只有拿下谈判,以划界将白皑人僵在本国国土上,它才没有借口联合落阳部骚扰青鸢北境。 其次,划界在即,可是他手上竟然没有精确的西北地形图!没有准确的地图,那么如何划界!难道,他还要拿着白皑人的地图,与白皑人谈判划界吗?真是可笑! 前两天,从前线暗中逃回来的白图,也带来不好的消息。白图倒是早就暗中行动,赶来西北进行实地勘测了,可是进行到一半的时候,就遭遇了刺杀。迄今为止,他们实地勘探过的地形,不到拟划界的三成。 流金部的福林倒是还在外面,可是他已经被罢黜了,有什么资格继续留在使团里? 满腔愤怒,满腹牢骚,文成木以前不好在北山面前流露,可是今天实在太生气了,忍不住借此机会发泄了一两丝怒气。 北山听他抱怨完毕,温和地拿出一册图纸给文成木。 文成木不明所以,打开图册,只看了一眼,就忍不住大喜。 “大法师,这,这是哪里来的?”文成木放下了一半的心,忍不住好奇以及有些……其他想法,就问向北山。 北山大法师笑道: “这是福林,以及他手下的人绘制的。你知道,福林毕竟是流金部的人,虽然我们金马人四海为家,逐水草而居,但是这里毕竟是我们的家园,我们不熟悉,还有谁更熟悉?还有谁更热爱?” 文成木心中怦然而动,这个被罢黜的草原王爷,看来不像风传的那样能力不足啊。 他却不知道,这是北山大法师替这个侄孙讲好话罢了。这幅西北地形图,乃是小猪和有有联合绘制的,自然比福林的西北布防图更加详实、广泛。 不过,小猪是福林的女儿,把她绘制的图说成是福林的,也没什么不对。 文成木心想,既然如此,看来自己还是要和这位下台的王爷多交流、亲近为好。 说完地图,北山又说: “落阳部不肯吸收当年戈尔大汗一败涂地、兵败身亡的教训,一意孤行,现在又打算偷袭雪原,给划界谈判带来巨大压力,所以我们派了一只队伍,打算翻过雪山去狙击他们,希望能拖一拖雪原的战事爆发。” 文成木又惊又喜,说道:“不错不错!我何尝不这样想?只是目前手上无兵啊。” 北山叹道:“我流金部兵卒还是不充足啊。” 文成木沉吟说:“流金部的兵,自然兵力还是不足。我回头就向圣皇请旨,调几队兵过来,做好准备虚晃一枪、围魏救赵的万全之策。” …… () 第236章 以熟青掐住白皑人的脖子 文成木回到自己的临时衙门,看着北山送给他的地图,心情比较郁闷。 这些地方,他都没有去过,纯属纸上谈兵,落阳部又在背后捅刀子,这划界,越来越难了。 忽然十六寺的大管家乌尔玛,按照惯例来跟他汇报白驼城交易的事情——毕竟,文成木还是此次的贸易大臣。 文成木到达白驼城以后,其实对贸易进行情况不是很感兴趣。他不明白,青鸢国泱泱大国,为什么要和白皑人做生意? 然而,今天大管家给他汇报交易情况时,他忽然听到一件事:在白皑人需求的所有商品中,茶叶并不是最迫切的。 文成木马上好奇问道:“不是茶叶,那是什么?白驼城到白皑国的商道,不是号称万里茶道么?” 乌尔玛大管家笑了:“大人您猜猜看,他们最想要什么?” 文成木闭眼良久,却仍然猜不出是什么。他心中着实有些茫然,不是茶叶,不是丝绸,不是细布,那是什么?他实在想不出来。正如他也想不明白,这些平日凶巴巴的白皑人,为什么非要上赶着和青鸢人做生意? 乌尔玛大管家笑着解开谜底:“是熟青!他们最想要的,是熟青!” 文成木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儿,才想来说:“就是那个草药熟青,民间叫大黄的?” 乌尔玛道:“大人渊博!” 文成木不解:“可是,他们要这东西做什么?这一味药,性寒得很,需求并不大。” 乌尔玛说:“白皑人哪里知道这些?在他们那片蛮荒之地,认为熟青乃是包治百病的良药!大病小病,一律用熟青!而且只有花大价钱,才能买到!” 乌尔玛的此番汇报,自然是北山安排的。他要借文成木的手,把熟青管制的建议,报给圣皇。 文成木奇道:“还有这等奇事?” 乌尔玛说:“要不怎么说我们天行大陆物华天宝、人杰地灵?我们平时都不放在眼里的小东西,在他们那里,却被当做是大宝贝!那些白皑人,看着壮得像头熊,但是不能一日少了熟青!” 文成木笑道:“怎么会如此?你这是以讹传讹吧?” 乌尔玛大管家马上发誓赌咒:“绝对如此——他们到白驼城来贸易货物,唯独熟青,是国家管制的!由国家统一从青鸢收购,再由皇家公司统一卖到大西洲去。在他们眼里,这是战略物资。” 文成木诧异:“果真如此?” 乌尔玛大管家急道:“果真如此!大人可以问那个白皑人的商团团长!前一阵子,他们来采购熟青,就是这个团长亲自出面的。” 文成木沉吟一下,让他亲自问白皑人马可,他是不想的,但是,问一下自己这边的商人,倒是可以的。 于是,马家熟青的当家人马伏芳,就被叫到了十六寺。 文成木向马伏芳问了不少问题,马伏芳恭恭敬敬回答了,但是走出衙门时,马伏芳心情有些沉重。 文成木可不理睬马伏芳的心情,他的心情很不错,他忽然发现了一个重要事情! 除了兵力准备,青鸢手上还有一道牌。 什么牌呢? 贸易! 对,仍然是贸易。 原本他以为,在落阳部战事出来之前,贸易是青鸢手中很好的牌。可是,战事一出,这道牌就不好说了。 现在他忽然发现,熟青,原来是所有贸易物资中的战略物资! “管制!我们的熟青要实行全面管制,只从白驼城一个出口,由国家控制数量!其他地方和个人,概不允许私下卖熟青给白皑人!一经发现,决不轻饶。 我们要狠狠掐住白皑人的脖子。想要熟青?想要继续做买卖?那就老老实实坐到谈判桌前,再不允许支持落阳部。” 乌尔玛说道:“大人高明!早该如此!” 当天晚上,文成木就给圣皇写了密折,将自己的所见所闻以及具体建议,详细报告了圣皇。 末了,他写道:“熟青乃是白皑人交易中的重中之重,是他们的命门。掐住了熟青,就掐住了白皑人的脖子。这是上苍赐予我青鸢的机会。” 作为青鸢与白皑人贸易的首席代表,文成木的折子自然是第一时间就到了圣皇的案头。据说,圣皇看得津津有味,十分感兴趣——尤其是在已经得知落阳部的动向、圣皇大发雷霆的情况下。 作为一个皇帝,圣皇自然清楚,区区熟青,并不能“掐住白皑人的脖子”,但是,白皑人对于贸易的极大热情、对于熟青的极度渴望,这是确定无疑的。 近些年来,青鸢与白皑,这两个原本并不搭界的庞大国家,却频频起了边界冲突,岂不可怪?原因就在于,白皑人一直在咄咄逼人的东进,一路东进,一路沿途修下城堡,不但抢占了金马人的大片牧场,还逼到了青鸢门下。 而这次逼迫白皑人坐到谈判桌前,坐下来划界,也是因为圣皇一怒之下停止与白皑商团的贸易,而白皑人急于同青鸢做生意,这才答应谈判。 所以此次文成木报告了熟青的有关情况后,圣皇心中马上有了决断。白皑人可以鼓动落阳部骚动,那么,青鸢也可以拿熟青来说事儿。 如果熟青能“制夷”,那何乐而不为? 圣皇马上朱批,要逐步实施熟青管制,以此为筹码,也许青鸢可是实施——“熟青外交”、“熟青制夷”。马上将此消息透漏给白皑人,给他们施加压力。 圣皇在处理事务上是非常周到务实的,他将朱批同时发给北山大法师,征求他这个地头蛇的意见。 北山大法师马上回复,为维持熟青买卖的稳定,同时考虑与白皑人的划界,建议: 第一,朝廷管制熟青,但也要考虑老百姓的福祉,因此,朝廷只管理发售渠道、数量,但不管熟青买卖的盈亏,不与民争利。 第二,将熟青承包给大的熟青商人,专门办理熟青买卖。朝廷要发布明令,除了指定商家,其他私人均不得私下向白皑人贩卖熟青。 第三,今后熟青只允许从白驼城一地发卖。 …… () 第237章 翡翠鼻烟壶 马伏芳心头沉重。 作为一个老到的商人,他已经从文成木兴奋的目光中,看出了些许端倪。 朝廷要动熟青了。 他是青鸢熟青贸易的头号大商人,自然是知道白皑人国家管制熟青的现状的,他琢磨着,大概,朝廷也要仿效白皑人了。 放眼青鸢,还有谁比他做的熟青生意更大?可是转过身来放眼朝廷,谁又是他的后台? 归根结底,他只是一个边疆之地,土生土长的熟青贩子罢了。而白驼城内,山右八大家,早已经虎视眈眈要把他挤出去了。 他还能不能保住自家的熟青生意呢? 此时,即使他有心去抱一条大腿,他也找不着主啊。 马伏芳在家里长吁短叹。 正在此时,小厮来报,有个客人要求见他,自称姓乌。 马伏芳精光一闪,吃了一惊。 身边的马思成也紧张起来:“是他么?是他来了么?” 马伏芳紧张思考。 马思成说:“父亲,要不,咱们赶紧报官?” ——自从那天阿乌拿走了那枚金蛋,然后就是老药师猝死,当天夜里白驼城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大变故,接着就是一群凶神恶煞的汉子,找上了马家熟青,号称他家窝藏了叛国罪犯。 马伏芳推说一概不知,将一切毛病都推到了马自芳身上,说这个堂弟勾结歹人,意图谋取他的生意,罪大恶极,自己差点被他害死,他搞的那一些阴谋,自己一概不知。 而马自芳偏偏一身破绽,他勾结杨买办、意图叛国的事实清楚明白,不容翻案,所以马伏芳一家才没有受到牵连。 但是,马伏芳以及马思成,自然知道,阿乌没有那样简单。 更重要的,马伏芳已经把一半的家产,送给了阿乌。 此时把阿乌送进特务们的手里,岂不是两全其美? 马思成十分意动。 马伏芳看了儿子一眼,叹了一口气。 他以前一直不放心把生意交给儿子去做,实在是真的不放心这个儿子。 经历了马自芳夺权之后,他想开了,逐步把马思成带进生意中,但是,此时看着满脸跃跃欲试的儿子,他不禁叹息,眼前的事实证明,他的这个儿子,是真的不行。 马伏芳淡淡的说:“告官?跟官府说,这个人就是叛国罪犯么?然后让天下皆知,这个人手里握着我家一半的财产么?” 马思成说:“当然只说他是罪犯。” 马伏芳说:“那么,他的字据别人看不见么?” 马思成:“……” 马伏芳:“然后你是想要官府以此为理由,把我家的一半财产充公么?” 马思成还待嗫嚅,冷不防自己耳边响起父亲的怒吼: “最重要的,你忘了是谁救了咱家么?!” 马思成忍不住:“可是咱家一半家产怎能……” 马伏芳怒道:“大丈夫要知恩图报!当时,你爹我马上就死了,你的小命儿也快被干掉了!再迟一步,马家什么都没有了!甭说另一半财产,这一半财产都没你的份儿!你这会儿好了伤疤,忘了疼了!” 马伏芳极度失望:“一个人,要是不懂得感恩,给他多少家财他都守不住,还谈什么做生意?钱是靠人脉赚来的,不是当守财奴守来的。” 马思成涨红了脸,低头受教。 马伏芳一拎袍角,大步走向前院的店铺,马思成紧紧跟上。 推门进去,就看见两个人正在和伙计聊天,却不是往日熟悉的面孔。 其中一人看见马伏芳父子进来,笑道:“马当家的恭喜发财!只要没出正月门,都可以拜年哈哈!” 马伏芳一听,正是熟悉的声音,当初他在昏暗的地道内听过多次,曾经夜夜盼望,早已铭记在心。今日阿乌做了伪装才来找他,那就再合适不过了,于是互道恭喜,将阿乌请到后院去谈。 马伏芳没有问阿乌这些日子都到哪里去了,就像前些天,他刚从地道里被救出、躲在十六寺养伤时一样。仿佛阿乌就应该一段日子消失,过一段日子再出现。 阿乌也没有问马伏芳与白皑人的生意完成得怎么样了,赚了多少匹细布——这时青鸢与白皑国互相不通货币,银子又太笨重,自然不是用银子来交割的,此时用的是细布,由细布,换算成皮毛。但是商人们已经在商议,计划明年开始,用茶砖做中间交换物。 阿乌只是问马伏芳:“明年想不想继续干下去了?” 马伏芳苦笑:“当然是想,可是,恐怕不一定能做下去。我猜,朝廷要有什么动作了,大面上会向白皑国那样,收归国有。你的那一半财产,要不要帮你换成银票?” 阿乌微微一笑:“不急。我来是想和你商议,如果明年还想继续做下去的话,或者说,以后希望年年能做下去的话,我可以找找门路,争取一下这个青鸢国熟青独家代理商的资格。” 马伏芳吃了一惊:“你说……是独家代理?” 马思成满脸不可思议。 阿乌笑道:“是呀,和你家现在差不多。不过,朝廷会替你扫清其他熟青卖家。” 马伏芳惊喜道:“需要多少银子去通门路?” 阿乌笑道:“我怎么也算半个掌柜的,怎好光站着不干活儿!这事儿我去办就好,不花银子。” 马伏芳爽快笑道:“既是如此,这事儿我们一定能干好,定不辱命!朝廷需要我们怎么做,我们一定完成。” 马思成心里嘘了一口气:幸亏有老爹在,幸亏没有得罪了这人,唉,姜还是老的辣。 自己想破脑袋都想不出一点苗头的事情,别人谈笑间就已经解决,世上的事情,怎么差距这样大呢。 马思成从此死心塌地。 阿乌说: “当下需要做的,是你要放出消息,说朝廷要对熟青实施管制,尤其要让白皑人的团长马可知道,而且,可以向他诉诉苦,就说咱们家不知道还能不能做这件事,朝廷会把熟青管制起来,再也不允许向白皑国输送了,嗯,就说,要让白皑国一块熟青也得不到。” 马伏芳爽快的说:“这个好办,马可还欠咱们一批皮毛,等他来送货,我就透漏给他。” 阿乌说: “我的那部分股份,一直放在你这里就行,生意还是如往日般经营就好。这两天,我需要在你这里挂个虚职,充当一下你这里的伙计。” 马伏芳点头,但是他没有让阿乌做伙计,而是让他暂时充当前堂的掌柜的,对外就说,是新聘的掌柜的,代替马自芳的。 马伏芳发现,这次阿乌欲盖弥彰的戴着一个小小的翡翠鼻烟壶,而他对于阿乌上次那个闯祸的“金蛋”印象还颇深,所以总觉得这个鼻烟壶也是个闯祸的东西。 …… () 第238章 无人问津的夜 这个精致的翡翠鼻烟壶,自然就是阿乌那一夜从死去的胡柚风手里得来的。 他可不是贪财。 而是这个鼻烟壶作为胡柚风常年拿在手里的物件,已经成为胡柚风的一个比较鲜明的标志了——他身边的人,一定熟悉这个东西。 所以,一回到白驼城,阿乌就把这只翡翠鼻烟壶挂在了衣襟上,包括到北山大法师的十六寺,他都细心的将小壶微微露出。他需要胡柚风的同伙赶紧发现自己,重新浮出水面。 这是他与胡柚风身后的人的唯一的联系物品了。 他相信有人会来找他,他有这个信心。 他相信,只要他拿着这只显眼的鼻烟壶在商界一出现,就会引起有心人的注意——他们应该也在寻找这只鼻烟壶很久了! 果然,前来购买熟青的客人悄悄问伙计:“那个拿翡翠鼻烟壶的人,是谁?” 伙计不在意的回答:“新聘的掌柜的,姓乌。” 客人若有所思。 山右八大家中也有人问马伏芳:“那人是谁?老拿一个鼻烟壶那个?” 马伏芳肃然回答:“我家的新掌柜的,接马自芳那一块业务的。” 大商人点点头,身边跟着的人也就打听明白了这位年轻的掌柜的信息,渐渐在白驼城商圈传开——也是曾经的马自芳太个性了,或者说太讨人厌了,大家都记得这个另类。 而阿乌跟马自芳的做派完全不同,一露面,就在众商人面前平和机灵,谦恭有礼,让人感觉很是舒服。 越是有对比,越是让人对阿乌印象深。 阿乌一露面竟然就引起广泛关注。 而阿乌,每天都在等候自己在等的人。 他已经知道,白驼城的贸易放开后,昊京城里的王爷们、皇子们,有许多都派了管事和代表前来采购物资。 四爷、八爷、九爷、十四爷等的亲信,这里都有。 他等着。 …… 白驼城雪花再次飘落,意味着变天了。 与这阴暗的、酝酿风暴的天气相配合,红鹰带回了重磅消息:圣皇发怒了! 圣皇已经紧急派遣圣使进入大雪原,下旨怒斥圣城城主桑结: “有人告曰,教主久已脱缁矣,尔以久故之教主诈称尚存!教主乃至大普慧高僧,本朝为护法之主,交往六十余年,其讣音即当奏闻于朕。如继续执迷不悟,朕必问尔诡诈欺教主之罪,发云南、四川、陕西等处大兵,或朕亲行讨尔,或遣诸王大臣讨尔……” 又过了几天,北山的情报网终于开始发挥作用,圣城那边与北山大法师交好的僧人、以及北山暗中布下的钉子,都派红鹰传回消息: 听到圣皇发怒的消息后,城主桑结震惊之余,没等圣皇的圣使到达圣城,就马上唯唯诺诺,公开坦诚认罪,上书恳请宽免。 北山心中暗道:这真是条老狐狸!马上就地一滚,承认错误,妄想以此为手段,保住自己的地位,但实际上仍我行我素,尽可能地保全了自己的权益? 这算盘打得挺响,可惜,以北山对圣皇的理解,以及对拉蒙汗、落阳部阿拉木汗的了解,这算盘,打错了。 落阳部的箭已经射出去了,怎能回头? 对雪原的这一仗,落阳部打定了。 文成木也在密切关注雪原上的动向。 北山大法师在雪原上情报比他灵通,但是他与圣皇的联系,却更密切。 圣皇在雷霆大怒、霹雳手段处理雪原事务时,给文成木这边的密旨也更多了。 文成木已经得知,除了派遣圣使进入雪原,圣皇还马上把抚远大将军十四爷,派出了昊京,正在马不停蹄地赶往西北,统一主持西北以及雪原的战事。 十四爷将沿着新修的驿道,先到白驼城来,从这里调遣一部分马匹、牛羊、粮草等物资,然后再主持西北战事。 文成木是军部尚书,看见即将有仗打,不禁蠢蠢欲动,但是圣皇似乎明白文成木的心思,同时下了严令,要文成木专心办好划界事宜,不得因为任何事造成失误。 文成木这才心中惕然,明白划界才是圣皇首先拿下的目标,不禁怏怏,只得收敛心神,专心准备划界。 同时,文成木时时跑到北山大法师那里,与他共同商议迎接抚远大将军十四爷一行的准备工作。 …… 阿乌也在第一时间得知了抚远大将军十四爷要到草原的消息。 他心中暗道:快了,该来的就要来了。 倒不是说十四爷就一定是那个高层叛国者,而是说,一大批高层人士就要到草原来了,那个嫌疑最大的人,很可能就在这一群人里面。 阿乌的嗅觉很灵敏的,他马上意识到,十四爷的身份是个很有意思的“枢纽”,首先,他早在群龙夺嫡的争夺战中,就已经旗帜鲜明的支持老八廉亲王了,而八爷的阵营里还有老九、老十二、老二十七等皇子。 同时,十四爷还是老四雍亲王的同母亲兄弟。 所以,他到草原来,他的身边可能会有好几个阵营的人,而每一个人——都很可疑。 阿乌暗中做好准备。 然而,阿乌没有想到,亮相多日之后,仍然没有人来找他,局面仍是诡异的平静。 阿乌沉思。 …… 赵乙通过秘密渠道送来了信息: 他查到赵胖子出事的那一夜,并没有第8处的人陪着赵胖子去梅树那边!阿乌所看见的与赵胖子在一起的另一个人,神秘莫测。那人是什么人?赵胖子已死,这个问题竟然无人能回答了,有点棘手。 基于此,目前第8处以及白驼城官方都认为,是阿乌杀死了赵胖子以及胡柚风,而杨买办的死,则被看做是内讧引发的意外,也算到了阿乌头上。 所以,现在阿乌不但被坐实了谍子的名目,还被确定为杀死赵胖子、胡柚风的凶手。 出于完成任务的需要,赵乙不但不能替阿乌辩解,反而要帮着宣扬这一点。只要那个“卖国者”也相信如此,才会来找阿乌。 而阿乌只有当任务完成后,才能恢复本来面目。这件事环环相扣的矛盾。 可是,如今阿乌的名目已经被坐实了,为什么还没有人来呢? 阿乌感到一丝寒意。 很久没在他身上出现过的,那种“人为大网”的危机感,又在背后出现。 …… () 第239章 雪开始飘 阿乌越想越浑身发冷。 忽然,一股温热从手上传来,阿乌回过神来。 一条精悍的黑狗,正在亲热地舔着阿乌的手。 是乌鸦来了。 乌鸦的身体又长大了不少。 自从阿乌回到白驼城,乌鸦就回到了阿乌身边。有有那里有两条受过专门训练的大狗,乌鸦与它们打过两架后,终于混熟了,开始跟着大狗,以及大狗的训练者七对,学习专门的技能,所以,乌鸦的进步很神速,迅速成为阿乌的得力助手。 阿乌自从拿着鼻烟壶亮相后,就已经割断了与小猪、二爷的面上联系,一应事务,由守夜人以及乌鸦来办理。 乌鸦用来传讯,更加神不知鬼不觉。 阿乌摘下乌鸦脖子上的木铃铛,取出里面的纸条。 纸条上什么也没有。 阿乌取过一只刷子,在纸面上刷过一遍,几行小小的字迹才出现。 是小猪转来十六寺的信息: “有来自十四王爷的可疑人物进入白驼城……” …… 雪开始飘。 一个愁苦的老汉,驾着一辆老牛拉着的炭车,从十六寺迎宾馆出来。 牛车颜色发黑,车斗里还残留着石炭的渣子,很显然,这是一辆给十六寺迎宾馆送炭的车。 老汉的皮袄已经很破,他坐在车辕上,在寒风中已经有些麻木了。 老汉驾着牛车,愁苦地在巷子里慢慢走着。 到了一处僻静的巷子深处,老汉将车赶进简陋的院子,弓着腰进了低矮的草房。 进了草房,他继续走着。 一边走,一边脊背挺直了起来。他把破旧的衣服换下,取出干净整洁的皮袄穿上,继续向前走——在草屋的墙壁上一推,竟然出了草屋,进入了草屋背后的宅院。 这边比草屋要殷实多了,前有大院,后有花园,两进的房屋高大敞亮。 老汉加快了步伐,脸上不由的浮上了笑容,愁苦气息一扫而光,一股精明练达的气势取而代之。 掀起门帘,进入温暖的室内,他马上麻利的打千行礼: “王爷!您休息好了?不再睡一会了?日夜不停的赶路,可怎么受得了。” 一个身长玉立的中年人正立在窗前看雪,听见老汉的声音,他回过头来,面貌俊朗,清雅贵气。看见老汉,他微笑道: “李先生辛苦!我休息得差不多了。现在也没有时间多休息了,我跟十四哥就请了两天假,提前来到白驼城,他们后天也就到了,那时候不知有多少大事要忙,我可就没时间处理私事了。” 这个身长玉立的王爷,原来赫然便是圣皇的第27个儿子,当今的27爷。 圣皇共有30个儿子,目前还在世的是20个,只有前面几个年长的儿子封了亲王,其余几个被封了郡王、贝勒、贝子不等,而老27是其中的一个异数,年岁偏小,但是务实能干,也被封为了郡王。 那些亲近的下人,在私下里统称这些龙子为王爷。 这次二十七爷随老十四出征西北,在升任大将军王的十四爷手下任粮草总督查,竟是先行一步,悄然独自到了白驼城。 而这位老汉,却是八王爷府上的一位谋士,早早的来到白驼城办事的。因为二十七爷与老九、老十四、老二十等,是属于八王一派的,暗中支持老八上位,经常凑在一起谋事,老二十七在八哥府上的时间,甚至多过在自己府上,所以八王府上的谋士,那都是整天在一起的同志者,他是极熟的。 如今二十七爷有事,于是直接把李先生叫到麾下使用。 二十七爷说道: “我请假的名义是私事,自然要把这件私事办好。我要赶在他们之前,去见北山大法师,以及他家那个小丫头,把那件事定下来。 这次确定她在十六寺吧?” 老汉,不,李先生马上回答: “是的,咱们已经确定了,那位尊贵的郡主,确实已于前几日回到了十六寺,就居住在她以前居住的院落,消息确定无疑。她这次的确躲不过去了。” 二十七爷笑着说: “上次我派人去福林那里,这小丫头竟然偷着跑了。跑,往哪里跑?我已经求过太后,太后她老人家答应了,就把这小丫头指给我家弘庆,这门亲事,我是结定了。” 李先生闻言,重新向二十七爷行礼道喜: “恭喜王爷心愿达成!咱们抢先和流金部结成亲家,马上就会获得草原上的强援了!” 老二十七喟然叹道: “我年岁小,资历浅,排在众位哥哥的后面,本来力量就弱一些,如果不积极寻找外援,怎能实现理想?” 李先生面容严肃:“王爷说的是!咱们现在也是不容小觑的力量了。” 说毕,两人低声商量有关事宜,竟是无比亲密。 窗外飘落的雪花打着旋儿摇摇摆摆的落下,仿佛搞不明白,这个先生到底是谁家的先生? …… 第二日,小雪还在零零星星的飘落着,地上隐隐积了铜钱厚的雪层。 清晨,一辆气派的马车就冒雪出现在十六寺迎宾馆外。 一位昊京来的气焰熏人的采办气焰全消,带着几个下人,一点脾气也没有的早就在门前着,鼻头都已经冻得通红。待到车内一位身材颀长、富贵清雅的中年贵人下了车,采办马上小跑着过来,小心地上前扶住那个贵人。 昨天的“李先生”也跟着下车,手里捧着几只精美的长匣子。前面的贵人,自然就是二十七王爷了。 几个人没有走十六寺正门,也没有打伞,就这样轻车简从地从迎宾馆这边的侧门进了十六寺,向着十六寺内北山大法师平日修身的殿堂走去。 小雪还在飘,还未走近殿堂,就听见雪花里带来一阵隐约的喧哗声。再走进几步,才听清侧殿内传来争论声,似乎有几个人在热烈的讨论什么,有中原话,金马话,间或还夹杂着几句大西洲的外国话。 最引人注意的,是这些声音中,有一个明显的、清脆悦耳的女孩儿声音。 二十七爷停下脚步,抬头欣赏着万千曼妙飘舞的雪花,微微一笑: “功夫不负有心人啊,终于堵到这个狡黠的小姑娘了——皇太后说必须征得小姑娘本人的同意,所以以前小姑娘总是借口被劫持等等,躲起来不见,此次自己出其不意而来,她还是没想到吧? 到底还是个小孩子,怎么能跟老狐狸相比? 而且,此次自己孤身冒雪前来,诚意充足,颜面极大,她总是无可推脱了吧?” () 第240章 您就是掌珠郡主吧 小雪飘舞中,二十七爷在侧殿的墙外停下脚步,立在雪花中捻须而笑,脸上露出赞赏的表情。 只听见偏殿内正传出一个粗壮的声音,正是军部尚书、此次划界全权代表文成木的声音: “……条约算是个什么东西? 是天行大陆上的老祖宗早已玩剩下的罢了,我泱泱青鸢天朝,早在几千年前就已经有了!” 接着一个悦耳软儒得入耳即化的声音笑吟吟的说道: “是么?那么为何从不见于典籍记载?” 文成木哈哈大笑道: “天行大陆的典籍怎么没有记载?只不过你没看透字面下的意思罢了。 《诗》所谓‘君子屡盟、乱是用长’,《传》所谓‘盟可寻,亦可寒,要盟弗信,质终无益’,春秋时代著名的葵丘之盟,以及宋代著名的澶渊之盟,岂不都是说的条约? 你这个小姑娘虽然渊博,但是毕竟年纪小,既没经过寒窗苦读、八股取士的磨练,也没有经过朝堂大事的云谲波诡,所以看不透啊。” 那个软儒清脆的声音接着响起来: “文大人的意思,像前面所提盟约,‘虽剖符置质,亦且旋约而旋背矣’?您注意没,关于春秋时期的各国相互结盟,这些盟约的作用在当时及后世都没有得到好评。” 文成木笑道: “你说的没错,历史上那些城下之盟,的确是旋约而旋背。订立之初,就是为了将来背叛,大多数只是迫于形势的缓兵之计。但是,那些盟约已经起到了它应起的作用了。所有的盟约,都要有它的时间效力范围。” 软儒清脆的声音说:“哦?” 只这一个字,似乎就让人看到她皱起了眉头。 文成木接着说: “天行大陆自古以来信奉仁义礼智信,但是,对于盟约,还有一句著名的话你不要忘了:自古要盟不信!被胁迫的盟约是没有信奉基础的,你不仁则我不义,在天道上并不为错。” 那个清脆软儒的声音叹了口气,然后说道: “文大人,你说的是天道。但是,白皑人说的是律法。” 这回轮到文成木皱眉:“哦?” 声音清脆软儒的小姑娘先告了一个罪,然后说道:“文大人,我可以说一说这件事吗?” 文成木狐疑的声音:“嗯?你说。” 小姑娘清脆软儒的声音说: “文大人是上次《尼步条约》的划界谈判大使,应当对西方的情况比较熟悉了吧?” 文成木从鼻子里哼了一声,显然对小姑娘提到的西方极度不感冒。 小姑娘说: “我天行大陆泱泱天朝、国家大一统,讲的是天道;但是大西洲大陆小国林立、纷争不已,讲的是律法——因为没有律法,它们谁也生存不下去。以条约这种律法形式来处理国家之间的关系,在大西洲习以为常。 据我所知,西人的划界条约,并不完全是我们天行大陆上的盟约,更不是城下之盟的意思。一旦划定,不可反悔。‘条约必须信守’,对他们来说,是一种律法规矩,必须遵守。” 文成木鄙夷道:“难道他们定了条约,就从不反悔?” 小姑娘说: “当然也有反悔。西人的条约,当然也是以武力和实力为基础的,但是,没有必然的把握,则不会。 圣皇乃千古明帝,目光如炬非常人能及,他早已看到西人的这一特点,所以才会主动按照西人的传统,与他们订立划界条约,就是希望利用‘条约必须信守’这一原则,限制白皑人的东进,保证北方疆界永不受骚扰。” 文成木的声音不悦道:“照你这么说,岂不是也限制了我们自身西进的可能?” 小姑娘的声音如银铃般笑了:“问题在于,我天行大陆并没有西进的野心啊。” 这时,一个奇怪的话语叽里咕噜的响了起来,还是长篇大论。 二十七爷一凝神,已经听明白这是大西洲的话语,原来里面还有文成木带来的大西洲传教士,只是不知他在说什么? 传教士说完,声音好听的小姑娘接着说: “张教士说的是。大西洲的确如此。” 二十七爷心中称奇,看来那小姑娘还通晓大西洲语言。 文成木的声音再次响起: “张教士,圣皇让你随行,是帮助我们做划界谈判翻译的,不是让你说好话的。” 小姑娘的声音说: “文大人,我是天行大陆人,青鸢人,我在这里冒昧的与大人说这些话,不是为了别的,只是为了提醒大人,在白皑人看来,条约是国家之间有拘束力的协议,即使对一个国家实施强迫而缔结的条约也是有效的。 他们是当真的,所以,咱们划界谈判时,万不可以愚弄的心态,以聊作退敌之策的心态,以权宜之计的心态,胡乱订立条约,那样是对子孙后代极端不负责任的。我们的每一寸土地,都需要奋争到底。” 说到这里,那个清脆软儒的声音肃穆了很多: “因为,这个条约是要起几百年的作用的,是影响到子孙后代的。” 偏殿里一时静默无声,似乎人人都在体味小姑娘的话,即使文成木也不例外。 这时,二十七爷独自站在大殿外,轻轻击掌,笑着说道: “好伶俐的口齿!好犀利的见识!北山大法师培养的好后人。这样的姑娘,才配的起我青鸢的皇族,才配当青鸢未来的……皇后。” 他笑着对李先生说:“怎么样?百闻不如一见吧?走,我们再进去看看这位草原之凤的仪容,据说草原第一美女呢。” 李先生心中也吃惊于殿内小姑娘的大胆,自然对二十七爷的看法赞不绝口。 二十七爷笑容满面,背着手走向大门。 一旁的侍卫闪身出来拦着二十七爷,二十七爷笑道:“张侍卫,你离开昊京一年,就不认识我了吗?” 今天的侍卫正是张矛盾,他定睛一看,大吃一惊,赶紧行礼: “二十七爷!您怎么来了?不是说还有两天才到吗?” 二十七爷微笑道:“因为一件郑重的私事,我请假先行赶来了。大法师在吗?” 张矛盾赶紧前面带路,引领二十七爷等走进侧殿。 即使外面下的是小雪,可是二十七爷在外面驻足听了好一会儿,这时头顶的帽子上,已经积了薄薄的一层白雪,他也不让下人拂去雪花,就这样直接走进侧殿,含笑打量殿上情形。 北山大法师已经得到张矛盾的通报,也是含笑致意:“王爷冒雪前来,也不让人早早通报,怠慢了!” 二十七爷笑着上前施礼:“我是晚辈,怎好劳动大法师!” 规规矩矩施礼完毕,又与文成木施礼相见,二十七爷才笑着说:“方才在殿外,听到殿内有人辩论,忍不住停下脚步,侧耳倾听,不知不觉竟然入了迷,来不及报告大法师。” 直到此时,二十七爷才摘下积雪的帽子,递给一旁伺候的寺丁,笑道:“小王不觉听入了迷,扮演了一回佛门立雪。” 文成木笑道:“哦,王爷以为如何?” 二十七爷笑道:“几位说得都极有道理,尤其这位格格说得鞭辟入里、极为透彻,真是巾帼不让须眉。” 他很自然地看向座中唯一的一位贵气的少女,那少女衣着华贵、气质不凡,容貌极为美丽,令人一见难忘,的确是草原上无人匹敌的美女,不,就是整个青鸢国,也是罕见的美女。 二十七爷笑容更加和煦,十分笃定的问道:“您就是掌珠郡主吧?” () 第241章 雪中有位姑娘 那名美少女雍容华贵、仪态万方,一望而知就是一位经过了严格礼仪教导、教养严谨、修养深厚的贵族少女,按理说应该对二十七爷的问候,她遵循礼仪应予以彬彬有礼的回应的。 但是不知为什么,这名美少女听了二十七爷的话,却直接惊愕在那里,一副十分惊讶的样子,以至于樱口微张,张了几次想说什么却都没有说出话来,脸上升起一团红晕,明明想要说什么,却是不知含羞还是惊讶,始终没有说出口。 二十七爷心中更加畅快,心知掌珠郡主虽然没有见过他,但是对于自己身为贵胄王爷,能够亲自来为儿子求亲,也是早就知道的,所以才是这样一副惊讶万分、羞怯万分的模样,她再机灵,再想躲着自己,这回躲不掉了吧? 二十七爷哈哈一笑,非常大度的没有再看美少女的窘态,转过头来,面向北山大法师,从怀里掏出两封书信,呈给北山大法师,说道: “临行前,进宫向母后辞行,母后说到当年大法师在昊京之时,时常进宫给圣皇以及母后讲法,当时场景还历历在目,如今却是多年未见了。母后十分牵挂大法师的状况,特意修书一封,明我带给大法师。 另外,母后还给和硕六公主写了一封家书,明我可以一并给您看一看。” 说着,他亲自上前,将那两封书信呈给了大法师。 听说有皇太后的亲笔书信,在场众人齐齐躬身,以示对皇太后的恭敬,场间一时鸦雀无声。 二十七爷从从容容,嘴角含笑,等着北山大法师看完信。 这两封信,就是他的杀手锏。这是他在离京前,前往皇太后那里,苦苦诉说,求来的。内容当然是皇太后亲口答应,将掌珠济尔根,指给老二十七的儿子。 这是一封做媒的信。乱点鸳鸯谱,是老太后最喜欢做的事情之一。老太后岁数已经极老,老眼昏花,更分不清这些数量极多孙辈、重孙辈都是谁。不过不要紧,有人求她,她又答应了,圣皇极重孝道,她金口玉牙说出来的话,就是圣皇也要卖她面子。 所以,这是板上钉钉的事了。 另一封给和硕六公主,也就是掌珠济尔根母亲的信,却是知会她这一点,说明二十七的儿子如何优秀、足以配得起掌珠,云云。 北山大法师慢慢看信,一边看,脸上的笑容却慢慢凝固,看到最后,竟然眉头都蹙了起来。他叹息一声,说道: “太后皇恩浩荡,为后辈的事情费心了!只是……” 二十七爷早已猜到北山大法师不会愿意以缔结婚约的方式,在诸皇子身边早早站队,只不过皇太后的懿旨,难道他还能抗辩不成?皇家脸面,就是圣皇,也要维护的,于是二十七爷笑道: “大法师,今后我们就是……一家人了,您有什么难处,咱们一起商量商量?” 北山大法师看了二十七爷一眼,蹙眉道: “王爷的心意我们心领了,不过……咱们小书房说话吧!” 二十七爷知道北山大法师想私下说话,但是他千里迢迢赶过来,选择这个时机,出其不意出现在这里,不就是为了把握这个掌珠济尔根也在现场的机会? 他要的就是在公开场合,以老太后的书信为旗帜,以自己的亲自求亲为台阶,以济尔根家不能与自己公开翻脸为保证,以祖宗家法、朝廷惯例、皇家脸面为外在压力,以“百善孝为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三从四德”为内在压力,以十来岁少女的羞涩、青涩为引子,多管齐下,把掌珠济尔根逼到墙角,只要她顾及脸面,不好意思也不能公开表示反对,那就成了。 甚至可以“沉默就是默许”,总之只要在这一刻,掌珠像天下所有女子那样羞涩地不出声,他就赢了。掌珠又怎么好意思公开出声? 二十七爷想过很多,又笃定掌珠此时就在眼前,而一旦进入小书房,掌珠再藏起来,那就不好办了,所以他笑着摇头,不肯随北山到小书房密谈。 北山看了他两眼,才叹气说道: “二十七爷执意不肯,那……我就只好在这里说一下,否则对不住皇太后的一番厚意。 掌珠这孩子,身份特殊些。当年她被圣皇接到宫里,在圣皇身边陪着圣皇读了两年书,深受圣皇喜爱,因此圣皇亲笔给我们家谕旨,说掌珠是皇族血脉,是草原上万众瞩目的凤凰,她的婚事,无论哪位贵人指婚——包括他自己,都一定要征求掌珠自己意见,务必让她挑一个满意的驸马。 圣皇的意思,掌珠好歹是他老人家亲自教出来的,识人之明还是有的。 所以,这些年来,上门求亲的优秀才俊虽然多,但是圣皇的谕旨在那里,谁也不敢违背,所以我们一直严格遵循圣皇的旨意,征求掌珠的意见,这件事整个草原上的人都知道。前几天,落阳部的阿拉木大汗也向掌珠的父亲提亲了,就是遵循这个规矩。 只是前期,我遭歹人劫持,掌珠为了救我,化成一个小子代我为人质,也是她的孝心感天动地,竟然在被劫持过程中,屡次识破白皑人的奸细诡计,获得圣皇赞赏。她获救后,一直带着亲兵卫队在草原上搜集情报,人却是不在这里呢。” 二十七爷听了,十分不悦,心中暗想,你以为我事先没详细探查你这边的情况吗?我这是确实掌握了掌珠济尔根就在十六寺的消息后,才星夜赶过来的,为的就是把郡主堵在这里,所以你这些花言巧语怎么能敷衍得过去?你这些话,不就是欺我没见过掌珠郡主的面吗?可是我虽没见过面,但是我手下的人却认识她!也确认她就在十六寺!就是殿里这个美少女! 如此美丽的少女,如此雍容华贵的气度,普通人或许会美丽,但是那通身的气度却是无论如何装不出来的,草原上不可能找出两个来。 想到这里,二十七爷笑道:“哦,父皇的规矩,自然人人得遵守。不过,掌珠郡主不在这里?那么,这位姑娘又是谁?” 他把目光投向在座唯一的那位美少女。 “我……” 那位美少女的脸上腾起一片红晕。 二十七爷心中不禁心生怜悯:小小年纪,何苦与我作对?怎么样,怂了吧? “民女见过王爷!王爷吉祥!”美少女好不容易安静下来,起身向着二十七爷端端正正、正正规规地施了一礼。 二十七爷的笑容不减,心中却惊觉不对,民女?什么民女? 这时,北山大法师笑着解释道: “这是我的一位故人之后,路过白驼城,因为她去过山外山,所以今天在这里与文大人等讨论一下山川形胜——以便文大人划界之用。” 文成木适时笑着站起来说: “今日请了一些熟悉流金河草原的民间人士在这里聊一聊,这位宋姑娘言谈甚是爽利,确实是巾帼不让须眉,连王爷都刮目相看了吧,哈哈。既然王爷这里有大事,我们就先告退,今儿个下雪,回头我请王爷吃火锅子。” 二十七爷心中一沉,惊愕道:“什么宋姑娘?” () 第242章 王爷看了我一眼 文成木笑道:“宋姑娘家是商贾大家,走南闯北,兼博学多才,十分难得。” 二十七爷听文成木这样肯定的说,才真正确定,这的确不是掌珠济尔根,一颗心不由沉入水底。 当他问出那句话时,他就已经失败了。 念及此,他面如冠玉的脸庞罕见地有些红了,心中狂怒,瞬时明白自己被人在背后摆了一道。不会有这样凑巧的事情,自己在苦苦寻找掌珠郡主的消息,就有这样一个以假乱真的少女让自己上当。 但是,明知这里面一定有鬼,明知道不是自己的情报系统出问题了,就是北山大法师摆了自己一道,此时却又不好怪罪北山大法师,也不能冲那位美少女发火,自己筹划多日,兴冲冲而来,却吃了一个哑巴亏,不禁一时郁愤得无以复加。 这时,那位美少女已经随众人起身,婷婷袅袅来到二十七爷身边,再次向二十七爷施礼: “民女宋有,一介草民,门户低浅,礼仪不周,方才不知王爷大驾,多有冒犯,还请王爷谅解。民女孤陋寡闻,信口开河,有辱清听,王爷大人大量,祈请不要放在心上。” 二十七爷沉了沉心,冷静观察这位姑娘,只见这叫做宋有的姑娘眉目如画,一双眼睛尤其清幽似水,端庄雍容,真不似普通门户里出来的,竟是比大家闺秀还要大家闺秀,心中暗想,难道北山大法师竟然早有准备,数年前就加以培养,暗中预备了这么个“赝品”?否则怎么来得及? 想到这里,二十七爷又是一阵羞恼,知道前番是自己小瞧了这个草原上的外邦人。 这时,正好那群各色的“民间人士”纷纷过来行礼,拜见这位难得一见的天龙之子。 北山和文成木找来的这些“民间人士”成分很杂,有多年跑草原的外地商旅,也有白驼城的坐地户,甚至还有拉骆驼的车马行老板,这些人没见过什么大世面,此时一拥而上,唯恐二十七爷没看见自己,失去了抱大腿的机会,于是场面一时有些乱。 二十七爷更加心中有气。正好看见一位商人模样的小伙子挤到了自己身前,而这个小伙子显然是个暴发户之流,完全不懂得低调高雅,竟然将一只精美的翡翠鼻烟壶就这样堂而皇之的挂在了衣襟之上,二十七爷不禁更加不爽。 慢着!二十七爷忽然发觉这个精美的翡翠鼻烟壶是这样的眼熟,他立刻想起了什么,心中划过一道冰冷的流光。 他向后退了一步,冷眼看向那个佩戴翡翠鼻烟壶的人。 恰巧,佩戴鼻烟壶的小伙子也抬起头来,笑容满面的看向二十七爷。 二十七爷忽然觉得这个小伙子生了一双会说话的眼睛,在他的笑容之下,他瞧向自己的时候,眼睛里似乎有千言万语。 这千言万语里面,有询问,有期盼,也有淡淡的探究,以及说不清什么东西的别有用意。 二十七爷的心忽然感到一跳,这个小伙子眼中的什么东西令他感觉警惕不安,他一瞬间竟然有了一种被饿狼靠近身边的错觉。 面对北山大法师和文成木,他还能保持风度和笑容,也必须保持风度和笑容,可是乍然面对这样一个蝼蚁般的商人,他的钢铁心境却有了一丝裂痕,让他罕见的突然有些失态了,没能完美的保持住自己一向自傲的无人看透。 所以他下意识的做出了以他的本意不应出现的姿态:他立刻深深的看了那个小伙子……以及他身上的翡翠鼻烟壶一眼。他本应该漠然的眼神里,带出了火一般的灼热,和剑一般的寒锋。 而且更加令他莫名不安的是,那个小伙子显然看懂了他的眼神,回之以更加幽深、更加看不透的眼神。 这种深切的不安,甚至干扰了他在北山大法师那里感到的挫折,他的心神微微一顿,片刻之后才转回到北山大法师这边。 ——北山大法师坚持说掌珠济尔根不在他这里,使得他策划好的删繁就简的逼婚计划已经无法完成。 只要掌珠济尔根一直避而不见任何人,那么任何人都无法得到她的态度,她就能借此一直不表态,既不提前站队,也不得罪任何人。 偏偏他知道济尔根家在想什么,也抓取了最合适的机会,怎奈还是没有达到目的。 而且,刚刚北山大法师还有意无意的透漏出一个信息:落阳部的阿拉木大汗也向济尔根家求亲了。言下之意,是要平等对待他和阿拉木大汗了,如果对他特殊些,阿拉木大汗那边就是个问题,而眼下,与落阳部阿拉木大汗的关系正是微妙时期,相信即使圣皇,也不会轻举妄动,更不会允许自己因为儿女婚姻,而影响大局。 这就是问题所在。 北山果然够狡猾。 北山大法师在歉然的微笑,文成木尚书在油滑的溜走。 事已至此,仿佛行至水穷处,仿佛文章已经被生生卡住,再也写不下去了。二十七爷明白,此处已经不能恋战,只能再想其他办法,关键是一定要找到掌珠济尔根,她一定还在白驼城。 二十七爷手里毕竟持有着皇太后的亲笔信,面子还是极大的,因而北山大法师不免再三致歉,但是他没有多谈掌珠郡主,而是以憎恶的语言,痛恨起数落起近年草原的混乱和不易,白皑人的贪婪残暴,落阳部的步步相逼。 二十七爷非常配合的顺着北山大法师的话题讲下去,大家一起“哈哈”一笑时,这个尴尬的题目就暂时揭过去了。 只是,二十七爷永远有和面孔上的笑容不一样的内心,他没有气馁是因为他还要继续把这件事做下去,他不会就此罢休的。与流金部联合,绝对不仅仅是门亲事,它更重要的,是政治上的必需。 如此的必需,怎能半途而废?怎能失去最良好的机会?他还会继续的。 他还要查清为什么会出现今天这样的情报失误,让他陷入如此难堪的窘境,今天场间几个可疑人物的底细,比如那个美少女,比如,那个带鼻烟壶的小伙子,他们肯定都有问题,必须查清。 微雪的巷子中,李先生安排的人已经缀上了那位乌掌柜。 …… 乌掌柜丝毫没有发觉背后的人,兴致很高的样子,绕着十六寺的院墙欣赏了半天雪中梅花,然后又到了一家书铺子里,花了几文钱,买了一本当前最流行的话本,然后施施然进了白驼城最好的酒楼,就在最敞亮的桌边坐了下来,要了酒菜,一个人凭窗赏雪,喝酒看书,竟然自得其乐起来。 也不知道他在等谁。 直到中午喝酒的人都已酒醉饭饱、熏熏的相扶将着下楼而去,这位年轻的掌柜的还是一个人在独酌无相亲。直到手中的话本看完,他才意犹未尽的结账、走人。 () 第243章 奇怪的大舅哥 在酒楼上时,阿乌慢慢喝着酒,他觉得自己不能心急,因为他最重要的不是确定谁是“硕鼠”,而是——抓住证据。 所以,虽然他心里很确定,这位二十七王爷一定认出了自己戴着的鼻烟壶,也一定认识胡柚风,但是,他仍然不能就此下结论,因为他没有特别过硬的证据。 还因为,这位二十七王爷,势力太弱了,即使他取得了白皑人的支持,仍然在皇位之争上,没有压倒性优势。 要借外力,总得有一定的势力基础才成,否则借了也是白借。 圣皇的儿子们应该说个个都很优秀,各有千秋。但是二十七王爷吃亏吃在年龄上,由于年龄的原因,当他还未成年时,他的哥哥们都已经建功立业了,即使他也很聪明,但是先天失了优势,怎样赶,也赶不上来了。 他排在第二十七位上,从立嫡的角度说,没他的份儿;从立贤的角度说,他永远比不上哥哥们“贤”;从本身积攒的势力的角度说,朝堂上的力量已经被几个有力的哥哥瓜分了,哪里给他留下什么? 所以,这样一个弱势王爷,一般不可能有太大野心的。 面对这样一个弱势王爷,没有铁一般证据的话,阿乌一个小小尚虞处编外人员,是不能跳出来指责圣皇宠爱的幼子是一个叛国者的。别说圣皇不答应,那些大臣们也不答应,更不用说王爷身后隐藏着的势力了,一个弄不好,就会把他自己葬送进去。 哥哥的惨死就是一个明证,提醒着阿乌仇恨,也提醒着阿乌要谨慎。 所以,在酒楼上无人上前搭讪,他也不在意,就这样话本就酒,慢慢看。 咦,买话本花的几文钱,还是很值得的,他那样入迷的看这本话本,也没有浪费时间。 因为那本话本,就是赵乙赵二爷传递给他的新情报。 阿乌一边看话本,一边耳朵里听着一楼大厅里一位卖唱老头拉的胡琴,将关键处的音律转化为数字,将数字对应在话本的相应页数上,就得到了信息。 赵乙今天的情报,很平淡,说的是一个人的身份。 阿乌却看得很入神,甚至可以说津津有味,因为这个人他正好见过。 而且就在今天上午,在十六寺,刚刚见过。这个人,正是陪着二十七爷出现在十六寺的那个人。 此人姓李,人们多称呼他为“李先生”。李先生不但善谋,而且善变,神出鬼没,他来到白驼城已经多日,一直未被注意,直到近日。 李先生却不是二十七爷府上的人,他是八王爷府上的一位谋士,因为二十七爷与老九、老十四、老二十等,都属于八王一派的,所以,李先生也经常为老九以及老二十七等人办事——说到底都是为八爷办事。 但是以上这些信息,都是明面上的信息,尚虞处刚刚已经查到这位李先生的实际身份: 他是二十七爷正房福晋的陪嫁大丫鬟的哥哥。 这一层关系,有些拗口,有些隔膜,一个丫鬟的哥哥,又有什么要紧?让人看不出所以然。 但是阿乌在看见这条情报时,眼睛立刻收缩了一下。 他一眼就看出,这很不正常。 陪嫁丫鬟一般是陪着小姐长大的贴心人,小姐嫁人,丫鬟陪嫁,帮着小姐管家,甚至成为偏房,更成为小姐心腹中的心腹。如果不是二十七爷与福晋的关系恶劣到水火不相容,那么,“陪嫁丫鬟的哥哥”这个身份,和“乳娘的儿子”一样,应该就是铁杆自己人。 这样密切的关系,大舅哥不在二十七爷麾下效力,却跑到八爷手下做谋士,这就不是很正常。而且二十七爷和大舅哥二人不但从不说明这层关系,反而多加隐蔽,以至于无人得知,这就更加不正常——这说明李先生其实很可能就是二十七爷特意埋下的人,而根本不是八爷的人。 阿乌看到这一条情报时,就陷入沉思。仅从这一条身份信息,阿乌就可以推出许多事情来。 不是说八爷和二十七爷是一体的么?可是二十七爷隐蔽自己和李先生的关系又为了什么?——如果从这个事实反推,结论就有些可怕了:二十七爷和八爷并不像表面上看起来的那样亲密无间。 同理,二十七爷也不像表面看起来那样弱势。至少,看起来是八爷势力的那部分势力,里面不知有多少是二十七爷的势力。 问题是八爷还不知道这一点。那么,二十七爷在想什么?暗中搞这些小动作为了什么? 难道——他也是在盯着那把椅子、那个位置? 如果不是盯着那把椅子,他做这些毫无道理。 这就令人回味了。 本来,朝野中,以及尚虞处的情报中,二十七爷并不是一个有能力争夺那把椅子的人,他只能是一个辅佐某位哥哥上位的角色。 可是现在,阿乌忽然发现,这位二十七爷,手里暗中握着一些不为人知的力量,比如,李先生。 如果,他连与自己关系最密切的八哥的谋士都能弄成自己的人,那么,谁知道他还在什么地方埋着力量? 想到这一点,阿乌忽然打了一个寒颤,他的心里倏地想起了尚虞处,想起了第8处里面的内鬼。 那,又是谁埋下的呢? 阿乌继续思考。 今天二十七爷急切地向济尔根家提亲,也慢慢显出别的味道来。 表面上看,这是二十七爷的儿子仰慕掌珠郡主的美貌和才华,是一桩充满喜气的姻缘。 但是,不要忘了,帝王家的孩子一定不是这样想的,他们的联姻,一定会有某种细致的考量和权衡。就连受宠程度如郡主小猪,都要肩负家族复兴重任,何况一个正牌皇孙。 那么,二十七爷这样急切的求亲,想的是什么? 阿乌已经感到了二十七爷急切扩充自己力量的愿望。 一个王爷,皇子,在这样敏感的时候,急着扩充自己的势力,那是为了什么? 为了什么,瞎子都能看出来吧。 阿乌心里冷哼了一声。 如果一开始,他还觉得二十七爷是一个弱势王爷、没有资格卖国的话,现在,他已经重新考量这件事了。 于是,阿乌想推动一下这件事。 李先生早在年前就已经来到白驼城办事了,那么胡柚风的事他一定清楚:至少他非常清楚胡柚风在什么地方,因什么而死。 阿乌看完那本话本,将手里的半杯酒一饮而尽,一步一步下楼,意犹未尽的离开了酒楼。 …… () 第244章 老实的人与愁苦的人 二爷刚进白驼城、初掌第8处时,就曾经给阿乌送来信息: “发现一点可疑之处。而且似乎有人在窥视我。大概那个内鬼快要露面了。” 可是,就像一直没人来找阿乌一样,那个内鬼也一直没像二爷说的那样很快露面。 阿乌其实一直有些暗中替二爷担心,每天夜里,都似乎在睡梦中听到二爷的咳嗽声。二爷的长处一直是制毒、用毒,武力值一般。虽然,一般情况下,如果有人想对付二爷,那纯粹是老寿星吃砒霜,但是阿乌仍然感到担心。 二爷却毫不在乎,还能利用非常珍贵的情报渠道说些有的没的: “另,从地狱之眼采来的药草已经炼制完成,可惜它的作用不是见血封喉,而是令接触到它的人皮肉麻痹、不能动弹,类似于河豚毒,但是发作的很缓慢,很有意思。” 当然,就像那个内鬼一直没露面一样,二爷也一直没能把这个新“药草”带给阿乌。 如今阿乌想把有些事情看得再明白些,二爷处于比较合适的位置,于是他给二爷带去了他的新命令,希望二爷在完成任务的同时,安然无恙。 白驼城的小雪,一直在断断续续的飘,既不停止,也不干脆下一场大的,絮絮叨叨,十分烦人。 …… 雪既然一直在下,十六寺的石炭用量一直不小。下午的时候,赶着牛车的老汉按规矩给十六寺送了炭,并且在十六寺里停留了一段时间,跟各处走动、消息灵通的寺丁们聊了聊天儿。 也许他今天聊天儿的时间有点长,所以等他出来的时候,天已经到了傍晚。 也许聊天儿的内容让他有什么不好的感触,所以出了十六寺,他的脸色就一直像这阴沉的天空一样,晦暗寒冷,更加……愁苦了。 拐过大街,小巷里走出来一个极其普通的挑担的脚夫,很是老实巴交的模样,正好走在牛车旁边。 脚夫和牛车老汉不像是认识的样子,但是二人走着走着,渐渐步伐就一致了。 老实的脚夫看了看天空,随口说道:“今夜又要有大雪了。” 老汉眯着眼,只在喉咙里“嗯”了一声,似乎心情不好,又似乎有些骄傲,懒得说话,不想理睬这个可怜的老实脚夫。 脚夫忽然冒出一句没头没脑的话:“你暴露了。” 老汉一怔,却没有接话。 脚夫老实的面孔上露出真挚的同情:“你的身份,你与……的关系,暴露了。” 老汉声音沙哑的说:“什么时候的事?” 老实脚夫说:“今天下午。” 然后他又马上恳切的说:“我第一时间就来找你,希望没耽误什么。” 牛车老汉心中怒极:为什么不早上半天! 早知道会暴露,他今天就不该去十六寺。上午不该去,下午也不该去。这件事,真是糟糕时刻的一件更糟糕的事。 他的真实身份在此时暴露,就会令别有用心的人、敏感狐疑的人、一直在试探的人,立刻就想到不可想象的地方去,这,暴露得太早了。 怎么弥补呢?难道需要自己“自杀”以示清白?他自然不想如此,可是不如此,又怎能足以取信于必须取信的那人? 这两天真是糟糕透了!先是有人在十六寺给自己布下情报陷阱,又有人查出自己的真实身份,自己设计好的环环相扣的事情推进节奏,难道要被一刀斩断? 越是愤怒,老汉却用越是冷漠的声音问:“都有什么人知道?” 老实脚夫毫不犹豫的说:“他。” 牛车老汉说:“还有谁?” 老实脚夫恳切的说:“应该他还没有送出去,你放心,昊京的人还不知道,我怀疑他明天就会送出去。所以,我们应该抓紧最后的机会,合作!” 牛车老汉默不作声。 老实脚夫继续说:“既然他一直想监视各位王爷的人,总是碍手碍脚,那就让他到阴间去吧。” 牛车老汉说:“怎么合作?” 老实脚夫说:“老样子,我负责将他引出来,你负责出人手做掉他。” 愁苦的老汉忽然睁开眼睛,一道精光从眼睛里射出,蓦的改变了他愁苦的面容: “你既然要处理,就把情况说透,不要说一半,留一半。上次要不是你没交代清楚,我的人何至于留下一个人的活口?以至于这样被动,躲到现在还不能露面!” 老实的脚夫却不惧怕,他冷冷说道: “咱们合作的前提,是我提供目标,你负责完成。要你杀谁,你就杀谁好了,何必管那么多?再说,留下的那一个人,还不是成了你们的替罪羊?” 牛车老汉说:“不要耍花枪,别以为我不清楚,那个你留下的人,出城后马上就被你射了一枪,你到底为什么?有什么情报瞒着我?” 老实脚夫叹了口气,又恢复了老实的面孔,他极其诚恳的说: “目标死了,人人都有嫌疑!我必须洗清自己。再说,射他一枪又有何妨?把他捉回来,我自然能治好他。话说到这份上,你总该满意了吧?我没有什么瞒着你,我们需要无间的合作。” 牛车老汉默默计算。 老实脚夫说: “你放心好了!他死之后,我马上封掉你的消息,就像从未出现一样,保证无人知道你的身份。而且,我要你做的事,你也要守口如瓶。 你看,我们俩是互相需要,我知道你,可是你也知道我,我如果出卖你,就是出卖我自己。我们两个,已经紧紧联系在一起了,只能走合作的路子,合则两利,分则两败啊。” 愁苦的牛车老汉直接说:“我还需要些别的情报。” 老实脚夫看了一眼愁苦老汉,忽然笑了:“真有你的,看你一副愁眉苦脸、让人深深同情的样子,谁能想到你还能这样讨价还价呢?” 愁苦牛车老汉呐呐说:“拼着命干的事儿,总得要点好价钱吧,要不,怎么对得起自己的命?” 老实脚夫更欢快的笑了:“不要开玩笑了,哪里需要你自己的命?你的命金贵着呢,唉,其实我也盼着你长命百岁,我们好一直有合作的机会——你要的情报是什么?” 牛车老汉叹了口气,苦闷的说:“我要掌珠济尔根的情报,要知道她现在在哪里。” 老实脚夫淡淡应道:“好,成交。” 牛车老汉问道:“什么时候动手?” 老实脚夫道:“今夜子时。” 牛车老汉皱眉道:“怎么又是子时?” 老实的脚夫不再答话,身形一晃,就在小雪中消失了。 () 第245章 报仇 雪开始下的大了。 那个老实的脚夫与牛车老汉分开后,毫不停留的去了十六寺后街,趁着天色未黑,找到了一个正在雪里等着活计的车夫。 车夫身形高大壮实,戴着一顶斗笠,正靠着车辕,眼巴巴的看着十六寺后门进出的人,期望有人来坐他的车,照顾他的生意。 脚夫把身上的担子卸下来,也靠在墙边等生意。 不知道在这样的雪天儿里,有谁会来做他们的生意。 脚夫看着走过路过的行人,搭话说: “真他*的冷,也没什么生意。” 车夫说:“总要混饭吃呗。” 脚夫接着说: “他仍然不肯下令抓住那人。” 不知他说的“他”是谁,但是车夫只是“嗯”了一声,显然明白那个“他”是谁。 看上去老实的脚夫一直说下去: “他说什么还要引出那人背后的大鱼!朱雀谋逆案已经告破,朱雀皇孙也已经找到,还要引什么背后的人?哼,我看他自己就是那条大鱼!胖子在的时候,可没说什么大鱼。” 车夫不吭声,脚夫就继续说: “他很可疑。那个该死的人明明中了我的火枪,原本不可能活下去的,可是居然活下来了。这天底下就只有他能够治火枪的枪伤,而他们又都在山外山附近出现过,那个人的枪伤又好了,我看,这枪伤八成是他治的。” 车夫不表态,但是听了这些怀疑的话,也没有表示赞同。 脚夫看他一眼,接着说:“哦,本来嘛,这也没有什么,他们也不相识,救个人无所谓。但是,他从不救人,除非有目的。你们都知道的。” 车夫心不在焉,心想,他救我的时候,给出的目的是让我请吃一顿昊京炸酱面,这也叫目的?如果这也叫目的,那么这个目的也无所谓得很。 脚夫说: “关键是,我试探过了,他否认自己遇到过有枪伤的人!他把这件事瞒得死死的!这就很可疑了。他为什么要瞒着我们这件事?他心里有鬼。” 车夫不说话,继续内心独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点小秘密,又无伤大雅。” 脚夫苦口婆心: “本来,那人一出现,我们就发现他了。虽然他又改了容貌,可是他竟然丧心病狂的拿着那个翡翠鼻烟壶,怎么能逃过我们这些专业人员的眼睛? 胡柚风就是他杀的! 也是他和同伙杀死了赵胖子!” 老实脚夫激动起来,车夫听到这里,开始有一点意动。 老实脚夫低声叫道:“正常情况下,我们不是应该第一时间就拿下他吗?为什么还要等?” 看上去老实的脚夫不但口角伶俐,而且逻辑清晰,让人叹服这样老实的人竟然这样能说会道。 “你有证据?”车夫抑郁的问。 脚夫冷笑道: “胖子死的时候,那个该死的人就在场,他们应该已经打斗了一段时间了,那个人就是凶手,这还需要证据?那个人明明已经出现,他却千方百计不让抓,袒护得如此明显,这个还需要证据?” 车夫壮汉说:“胖子说过,凡事要有证据。” 脚夫怒道:“胖子的尸首还在那里,身上中的见血封喉的毒药,除了他还有谁能有?这还不是证据?” 车夫壮汉又说:“胖子说过,内部不得相残。” 老实脚夫说:“你想清楚,这是报仇!不是内部相残。” 车夫不吭声了。 脚夫说:“你是那帮人的老大,我只是知会你一声儿。参不参加你自己看着办。” 车夫壮汉低声说: “我怕什么?只不过事体过大,要等赵丙回来后,商量一下。他知道一些我们不了解的信息。” 老实脚夫微微的冷笑道: “你们都不参加,我也要干下去。这么明显的事情还要等?第8处什么时候成了好脾气的小绵羊?” 一阵风携着雪花吹过,吹起了老实脚夫的头发,他一侧脸——原来是那个老实的赵丁。 车夫壮汉怔了一下,要不是赵胖子死的那天夜里,是自己亲身与赵丁在一起,证明他确实没有问题,他都要怀疑赵丁这样急切的想要放倒赵乙,是不是有什么问题了。 车夫壮汉,原来是赵丑。 只是不知道,他们俩嘴里的“他”是谁? 老实脚夫赵丁说: “他很可疑,所以我要擒住他,为胖子报仇。 我还就明确告诉你,我第一步是把他给废了,第二步,就去把那个该死的人抓回来,在胖子灵前祭奠。” 壮汉赵丑用如电的目光扫了脚夫一眼,说:“你废不了他。” 脚夫沉默了一下,说道:“其实,你们都不知道,他把自己的一些独家秘笈教过我。” 赵丑也沉默了。赵乙把独家秘笈教给别人,那不是取死之道吗?尤其在他们这一行中。 老实赵丁说: “此间事了,我向他磕头认罪。但是他该承担的过错,他也跑不了。谁的就是谁的。” 赵丑默然,平日他对赵丁这些情报人员颇有微词,认为他们太过于“聪明”,又无比会装,善变地让人受不了……没想到此时第一个跳出来的,竟然就是平时最会装老实人的赵丁。 …… 赵乙想将第8处的监视重点,放在一众达官贵人身上。那几个王爷派来的人,更是重中之重。 但是,内鬼一天找不出来,他就一天不敢相信这些汇集上来的情报,更不敢大张旗鼓的去触动这些人。 因为那个内鬼,很可能就是与这些王爷勾结在一起的。 他陷入两难之中。 他很想快速就把那个内鬼揪出来。 但是,他确实没有赵胖子那样的深刻心机和判断谋略。 想了半天,他长叹一口气。 “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 …… 夜深了,赵乙满心不高兴。 赵丁和赵丑联手派人来请他到布行街仓库去一趟,说他们刚刚有重大发现,他们还在现场,来不及赶回来汇报,请他赶紧过去。 布行街?重大发现? 布行街有许多大商人的店铺和仓库,阿乌曾经告诉过他,自己就在布行街最头上的院子里住过。如果还有谁在这里面设立据点,确实是个好地方。 可是,现在都快子时了。 而且雪越下越大,寒冷的很。 赵乙继续叹了口气,披上大氅,出门而去。 小猪还记得在草原上的诺言,一回白驼城,就送给他一件上好的裘皮背心。外面什么也看不出来,可是朴素的棉衣里面,背心暖暖的包裹住虚弱的肺部,什么风寒都不怕了。 他身上裹着一件长长的老羊皮大氅,一边走一边止不住的咳嗽,这标志性的咳嗽声,在雪夜中传出很远。 …… 光线昏暗。 带他前往现场的人,走进一条幽静的巷子里。 为了抄近路,那人就选择从这条巷子里穿过去。 赵丁他们发现了什么? 赵乙心里嘀咕,这条巷子这样窄,一旦发生意外,他很难躲避。 又不能用毒。 他加快了步伐。 夜深以后,雪花飘得更大了一些。 巷子很长,可是前边也看见巷子口了。 再有几步就出去了。 一阵急风卷着雪花刮过来,赵乙抬手挡了挡眼睛。 就在他迷眼的这一瞬,身旁的大树上忽然急速坠下一大石,穿透风雪砸向赵乙。 () 第246章 赵乙的伞 赵乙吃了一惊,抬头望去,脚下踉跄,身子在地上一滑,大石险之又险的擦着他的耳畔略过。 就在此时,风雪中巷子口一声轻微的弓弦声响,一支诡异的利箭,早已经钻出雪雾,到了赵乙身前。 原来,那块大石,只是一个将赵乙注意力转移的幌子,真正的杀招在这里。 而且利箭角度极其刁钻,他眼见避无可避。 赵乙的身体还在躲避大石的惯性动作中,看起来正在迎着凑了上去,根本来不及做出新的反应。 这利箭来得如此之快,如此恰到好处。 一箭,竟然就可定胜负,分生死! 血肉之躯,怎能受得了这钻心一箭? 赵乙的羊皮大氅里突然绽放了一朵伞花! 那朵伞花恰到好处的绽开,不快也不慢,仿佛就在等着这远方归来的箭。而伞面柔韧,刚好温柔地将那支神力惊人的利箭拒之门外。 “嘣”的一声闷响,利箭被反弹出去。 赵乙喘了口气,幸亏他早有准备。赵胖子就是死在利箭上,他岂能毫无防备? 可是,“嘣”的一声闷响之后,仍然有异响在继续!接着他看见“嗤嗤”的白烟在伞面上冒起,原来利箭射到伞面上,虽然没能穿透,但是箭头上却染着不知什么可怕的东西,遇到伞面后迅速扩散,竟然将伞面侵蚀了。 赵乙心中蓦的沉重:这箭也是有备而来!难道敌人熟悉他的武器? 就在此时,毫不停歇的,第二支利箭转瞬到了,就射第一箭同样的位置,已经遭到侵蚀的伞面竟然撑不住了,这一箭,穿过伞面,闪电般直插伞下的赵乙。 在伞破的一刹那,赵乙手随心动,立刻转动伞柄,坚硬的伞骨快如疾风,将穿越伞面的利箭磕飞。 此时飘舞的雪花中,赵乙听到第三声弓弦已经响起,他毫不迟疑,伞头上蓦的射出三支小箭,迎着飞来的第三支箭而去,险之又险的与箭头对上,将第三支箭的准头打偏,钉进了旁边的墙壁。 可是连珠炮般,对面接着三支利箭马上射来! 射箭的人看不见伞下的赵乙,可是似乎对赵乙的防护手段十分熟悉,利用前三支箭射穿伞面、诱出暗藏的毒箭,然后才三箭齐发,此时赵乙应该没有什么可抵挡这惊天的三箭的了。 这时只不过才一息半时间,对面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射出六只利箭,赵乙即使有所防备,但是仍然被迫得险象环生,竟然连逃走的时间都没有。 三支飞旋的利箭,并肩而来,连玦而来,携着风雪的声势而来! 蓦的那支大伞在地上飞速转动起来,伞面虽然有一块被侵蚀的地方,但是伞面一旦快速转动,那块被侵蚀的地方就再也找不到了。 而且金属的伞骨转动快到一定程度,就成了另一把水泼不进的“大伞”。 三支利箭被飞速转动的伞面甩了出去。 就连天上的飞雪,也被激的不能落到伞面上。 谁也没有想到,一把伞,还可以这样用。 然而,漆黑的巷子口,那弓弦声却毫不动容,犹如毫不喘息一样,又是三支利箭携手奔来。 赵乙被这一轮几乎首尾相衔的十多支利箭牢牢的阻在了巷子里。 同时,巷子另一头,深深的夜色中,有弓弦声也在轻轻响动,竟然这边也出现了敌人,将赵乙的后路堵死。 赵乙挪动身形,勉强隐蔽到大石后面。 就在赵乙隐在大石后的同时,巷子里,他旁边的一扇大门忽然打开,露出黑洞洞的门洞,以及……院子里房顶上飞来的箭。 从遇袭到此时,仅有几息时间,赵乙却已经四面楚歌,被全面围住。 而且他的敌人全部采取远程袭击的方式,绝对不肯靠近他身旁十丈之内,使得赵乙的毒粉、毒气都丧失了用武之地。 敌人们打定主意,就采取远远将他困在巷子里面、然后用无穷的箭雨,把他的力气消磨光,直至无法抵抗。 这个战略看起来是正确的。几轮攻击之后,那柄大伞越转越缓,直至最后完全停了下来,犹如被顽童拆过的破伞,伞面出现了一些小洞,有些凌乱的伞布在风中飘动,几根伞骨甚至露出了凄凉的冷光。 在伞下,一个人体匍匐着,一动不动。 四周伏击围攻的人也一动不动,静静的看着这把破伞。 很快,伞下蜿蜒着出现了一条黑色的东西,快速游动着,在微白的雪地上更加显眼。 那不是黑色,那是红色的血液被黑夜映黑了。 鲜血在无声的汩汩流出,起先像是一股细弱的溪流,慢慢流速变大,很快将这一片雪地都染红,在巷子里形成触目惊心的一大滩。 匍匐的人毫无声息,一动不动。 …… “可惜。” 一座草屋中,昏暗的烛火下,一个半夜未睡的人,盯着破旧的门板,听着呼啸而来有些变形的风声,想象着远处窄巷里的战斗,云淡风轻地说道。 烛光跳动,将明灭的光打到他脸上,原来是那个愁苦的牛车车夫。 不过,此时他的脸上哪有愁苦之相?倒有几分不错的仙风道骨的模样。是的,从这个角度看,他妥妥的就是李先生。 “可惜什么?”对面有人凑趣。 “可惜胡穿云为避追杀躲了出去,否则,这个武力值不高的赵乙,咱们大概一箭就可以拿下,毕竟,大名鼎鼎的赵胖子,穿云也只是用了一箭。” 刻意云淡风轻的李先生,念及此事,脸上终于不禁露出了笑意,一件如此得意的事情,怎能长时间敝帚自珍?总要有所流露。 “哈哈,话不能这么说。”对面的人一本正经的说:“对付赵胖子,一是穿云箭术精纯,箭上附的神力少有人破;二是赵胖子正在与人激战,没有防备——咦,话说赵胖子为什么没有防备呢?” 李先生矜持地说:“那是因为他身后这个位置,原本另有他人,而这个人,愿意为我们所用。” 对面的人适时露出钦佩的目光。 “而今夜多用几个人,是因为这个人必然会吸取赵胖子的教训,会有所准备,上次的战术不可再用第二次。所以,今夜就在不变中多了点变化,来了个一箭冲锋、三角围杀。” “高!以不变中藏着变化,这次他肯定躲不过了。” “是的,他即使全身都是毒,在我们远程弓箭的强攻之下,也是必死无疑。” 云淡风轻的声音再次淡淡的说。他很肯定,无论赵乙有多少手段,都不会影响今夜大局已定。 从容地再喝下一杯茶,两人静静地等待着即将如期到来的好消息。 () 第247章 风雪夜归人 黑巷中,弓弦不再轻响,只有大雪密密落下的声音。 伏在暗处的人并没有出现,但是他们毫不担心,因为他们看见了赵乙的血。 一则是赵乙的血流出的那么一片,仅从失血程度上看,他撑不过去;二则,只要赵乙流血,他就会死。因为他们的箭上都有剧毒,遇血则融,见血封喉。 所以,他们很有耐心的等待着,等待赵乙自己证明自己死去。 因为,没有人敢靠近匍匐在窄巷子里雪地上的赵乙,哪怕他已经变成了一具尸体。 据传,赵乙全身是毒,即使死了,也会拉几个垫背的,绝对不可忽视。 小巷子里一片寂静,只有寒风打着旋儿,呼啸着穿过巷子,带起一阵阵雪雾。 雪花大了起来,乱雪渐欲迷人眼。 赵乙或者赵乙的尸体完全不动已经足够长的时间,足够可以确认他的死亡。 于是,巷子两头的身影不知何时消失了,只留下了大门洞开的小院里的人,负责紧盯尸体,以及善后。 巷子两头的人隐入风雪中,分别奔向不同的方向。 其中一人在多次转变方向,确定身后无人跟踪后,终于进了一条陋巷。 陋巷中多居住着穷苦人,寒天雪地睡得早,此时巷子里早已漆黑一片。但是,以此人修炼箭术的耳力修为,依然能清晰地听到巷子里数声深浅不一的呼吸声。 那些呼吸声不是在巷子里,而是在巷子里的每座院子里。 难道,此处早已有人暗中埋伏了?——可是这个箭手却毫不在意,不但没有警觉,反而比起在巷子外面,更加松懈了一些,脚步沉重了些。 他伸手松了松头上的笠帽和脖领处的皮毛,一低头,一股轻微的汗的味道居然飘进他的鼻子,他又低头嗅了嗅,这时寒风刮进去,遍身的汗意立刻冰凉,他的心里才清净了些。 是的,即使是他,在方才的伏击战中,也是高度紧张的,因为今夜他们必须成功,每一箭都不能有闪失。 好在还是按计划完成了任务,他现在就是过来回复命令的。 而一旦进了这条巷子,他就可以放心了,因为没有人可以闯进来。 不是因为他很强,也不是因为他就住在此处,而是因为这条巷子拥有无人能知的特别之处。 比如,这条巷子很长,比如,这条巷子里住的多是贫苦人……但这些都不是关键,关键在于,巷子里面住着各种各样的人,三教九流无所不包,有的清高,像教书先生,有的贫贱,像底层贫民,有的做伙计,有的买菜为生,还有的是街头无赖,总之五花八门。 但是,无论他们什么样子,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他们是李先生的人。 李先生早已将此处暗中全部或买或租,住进了自己的人。此间属于城市贫民区,房子价格便宜,即使将巷子里的房子全部买下,也没用几个钱。 住进来的人全部从事着原来此间人们的活计,包括李先生自己,也是一个卖炭翁。 所以这里看着不起眼,但是铁桶一般,水泼不进,任何鬼鬼祟祟想在这里刺探情报、跟踪人的人,都会消失不见。甚至有人只是来打听一下房子价格,都会在数日后莫名死去。 所以,箭手到了这里,就已经很放松了。 他大踏步走进最尽头那个院子。 敲门之后,院门打开,箭手回家一般走了进来,随手关上院门。院门吱呀一声,然后再无动静。院子里的一角,一头老黄牛看了他一眼,没有叫,只有远处什么地方,传来几声被惊醒的狗叫声。 然后陋巷里恢复了真正的安静,暗中的呼吸声隐去了。 仍然没有什么人能通得过他们的警惕,但是这样的大雪之夜,即使守夜的人,也进到了房间里面。 …… 片刻后,巷子里出现了几点忽明忽灭的萤火之光。 没有呼吸声。 更没有脚步声。 但是,那几点幽幽的萤火还在前进。而且它们目标明确,直接进了巷子。稍稍停留一下后,荧光马上继续前进,速度很快,路线很直。 当然这不可能是萤火,因为现在是寒冬,萤火虫是不存在的。萤火虫的光,也不会有这几个光点中带有的冷酷之意。 也不可能是磷火,因为此时大雪默默的纷飞,任何火光都会被淹没。 可是,这几点萤火之光不但没有熄灭,反而在大雪中越来越幽亮,越来越亢奋,发出黄幽幽、绿莹莹的震慑心魂的光。 荧光不但没有被大雪埋掉,反而能够非常迅捷地自行避开巷子里的树木、石块以及杂乱的堆放物,顺着巷子一直走向最尽头。 如果有人能够克制住恐惧,仔细查看的话,会发现……虽然明明灭灭有所闪烁,但是这里出现的共有6点荧光,有大有小,颜色不一。 6点荧光以两只为一组,固定的在一起。6只荧光拼成一个歪歪斜斜的“品”字型,保持着相同的速度,在巷子悄无声息的前进。 很快,荧光就到了巷子尽头的院子门前。 “品”字型散开了,两只小小的荧光倏地上升,越过院墙,直接进了院子——直到此时,在院子里透出的微光的光线中,才有其他物体形状显现出来,两只颜色斑斓的翅膀在夜色中一闪而过,原来,那是两只隐藏着的大鸟的翅膀! 那两只小小的荧光,竟然是大鸟的眼睛,里面闪现着冷冷的光,如果没有辨别错的话,冷酷里还隐藏着一丝得意? 先前,它竟然一直是趴在大狗的背上的,暖和又省力,何乐而不为。 大鸟身上穿着漆黑的什么东西,翅膀又隐藏在了大狗的长毛里,所以竟然在黑夜中没有显现出来。 而此时的微光中,另外的4点荧光也分别显出了原形,原来是两条乌黑的黑狗,一大一小,均是神情彪悍,极其机灵的样子。 院墙有点高,鸟虽然飞进去了,但是两条狗跳不上去。 两条狗也没有焦躁,仍然是先前冷酷、冷淡的模样,没用多想,那条大狗就抬起前爪,扒着墙壁人立起来,竟然有一人多高。 后面的小一些的狗一跃而起,跳上大狗的肩膀,在大狗肩膀上站立起来,前爪搭上墙头,双臂用力,彪悍的身子竟然爬了上去。 两条狗配合的行云流水,十分默契,想必平时早已操练熟悉,此时用起来,不假思索,行动迅速至极。 一鸟一狗进了院子后,大狗就在院墙下的阴影中静静的蹲下了,它这是在……警惕的把风? () 第248章 铁三角 进入院子的自然是爷们和乌鸦。 外面把风的是七对的狗,叫做霸王。 在今夜的行动中,两条狗和一只鸟也是重要的一环。 要论块头和力量,是霸王第一,要论速度和灵敏,是乌鸦第一,可是要论能学舌、会描述,却是爷们第一。 所以,这个三角组合中,爷们是组长,两条狗配合它行动,也是它的“坐骑”、“保镖”以及“气味跟踪师”,两条大狗要保证爷们能跟得上凶手,并且凶手见了谁能描述出来。 有这两条平时凶巴巴的大狗给自己当手下,爷们足以得意,所以,它踌躇满志、精神抖擞,不怕风雪、不怕寒冷,不再推诿,也克服了懒惰,大半夜里也能够意气风发的出来执行任务。 两条狗倒是无所谓,它们都是受过训练的狗,懂得完成任务才是最高境界,团队配合才是胜利的保障,至于其他,切,不和这只傻鸟计较。 前期七对已经对它们进了求生训练——不是野外求生,而是在人的聚集区求生,包括如何开门、如何进院、如何判断陷阱、如何隐蔽、如何伪装、如何避险、如何取暖、如何寻找食物等等,所以,三只动物配合默契,爷们和乌鸦摸进院子后,也是井井有条。 这个院子外面看起来贫寒,但是进入到里面才知道,完全不是看起来那回事。尤其是这里面石炭充足,炉火一直在烧着,窗边和屋顶都很暖和,不至于冻坏偷听的爷们。 它们跟踪的那个箭手已经进入里屋,爷们飞到窗边听了一会儿,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发现。 这样不行啊,看不见里面那人的脸,就不会描述出那是个什么样的人。而里面那人一直不出来,爷们有些不耐烦了。 它回头看了一眼乌鸦,这条黑狗正在一丝不苟的尊在黑影里,没有半点不耐烦的表现,当然,也就没有任何出主意的打算。 嘿,真是条头脑简单、不知变通的狗。爷们心想,这是发挥我的聪明才智的时候到了。 它咕噜着大眼珠子想了一下,就去旁边找了一团什么东西出来。它叼着这团东西,飞到屋顶上,将这团东西塞进了烟囱里。 袅袅的青烟顿时断了。 一会儿屋子里就传来咳嗽声,接着屋门打开,一股烟气飘了出来。 几个人一边咳嗽一边同时出来,其中一个就是那个箭手,另外两个是中年人。 其中一个中年人说:“烟囱大约是堵了,这屋里呆不得了。既然我们的任务完成,就不再多说了,夜深了,先生就去休息吧,那边后续的处理情况,明天一早他们就会有新消息传来,到时候还需要您拿主意。” 为首的中年人——李先生点头说道:“那今天先这样,你们也休息。” 几个人说着休息,却没有回屋,也没有到两边的厢房去,而是两人提着一支灯笼,送这个中年人向内院走去。 人家要去睡了,还跟不跟?乌鸦抬头看了看树上的爷们。 爷们可没有打道回府的打算。 地上的三个人却想不到自己的身边还有其他窥视者,他们在这自己最放心的区域,穿过一个夹道,进了又一间草房。 爷们飞到草房顶上,准备继续寻找烟囱。 咦,奇了怪了,这间房顶上,怎么没有烟囱?难道这间屋子不需要取暖? 爷们正在疑惑,忽然发现草房的背面上,忽然开了一道门,三个人从那道门里走了出来。 原来如此,爷们赶忙振翅飞了过去。 乌鸦抬头见爷们飞到草屋那边去了,猜到那边出了新情况,它却过不去,急得直扒雪。 忽然看见两个送人的人出来了,手里的灯笼已经不见了,乌鸦赶紧闪到门边,打算趁着刮风雪飘迷人眼的刹那,在门开的时候闪身进去。 可是夜色虽黑,两个人的动作却很快,出来之后,马上反手关门,乌鸦竟然没有机会钻进去。 乌鸦急得伸出了舌头。它知道爷们这家伙有些眼高于顶,生怕它毛毛躁躁被人捉了去,那下场就有些不太妙了。 正在着急,忽然听得那扇门被风吹得咣当响了一下,它才明白,这两个人只是关上了门,却没有锁,不禁大喜。 它跳到门边,伸出爪子,慢慢将门打开一条缝,迅速闪了进去。 循着气味,它很快跟上了踪迹,来到另一处院落。 这个院落看起来比先前的院子可要整齐、气派多了,不过乌鸦来不及欣赏,跟着味道就来到一间上房门外。 屋里还亮着灯,听得见有人活动的声音——乌鸦眼见的看到一团黑影伏在窗外,那自然是它担心了一路的爷们。 很快屋里人熄了灯火。 乌鸦蹲在窗下不动,爷们振翅高飞,从高空巡查这个院子。 过了好一会儿,爷们才飞回来,落到乌鸦身上,示意原路返回。 乌鸦用爪子把窗下的痕迹消除了一下,才悄悄起身,返回原来的院子。 院墙高高,爷们可以飞过院墙,乌鸦怎么办? 乌鸦一溜小跑,跑到院门那里,人立起来,用两只毛爪子熟练的拉开门栓,打开了门。怎么出去?就这样大摇大摆的出去。 当然,出去后,它很负责任的把大门又关上了。 然后,爷们飞到门栓上,从里面把门栓推进去,一切恢复原样。 干完这一切,爷们飞出院子,两条狗在外面等它。爷们迫不及待地落到霸王身上,暖和一下冻僵的爪子。还是霸王的毛厚,暖和,乌鸦那小子是条细犬,身上的毛紧贴身体,太短了,不舒服。 两条狗却不理会它的心思,乌鸦侧了侧身子,示意爷们到它这边来。它们的分工是,乌鸦跑得快,由乌鸦负责跑,霸王力量大,由霸王负责打——万一有什么事的话。爷们虽然能飞,但是它怕冷啊。 爷们无奈的跳上乌鸦的后背,两条狗无声地快步跑出巷子。 好在乌鸦的后背也是热乎的,只是毛不够长。 爷们想着今夜的新发现,心中不禁有些得意。它觉得,无论是小猪还是阿乌,都没有想到它会发现什么。 想到这里,看着越来越远的那条陋巷,爷们不禁得意的大叫了几声。 () 第249章 消失了...... 几声凄厉的大鸟叫声,从不知何处的漆黑的静夜里传过来。 透过窗缝儿正在向外看的两个人不禁感到头皮发麻。 鸡皮疙瘩从全身掠过,凉意像冰水一样没过全身。 他俩感到分外不安,觉得身边的氛围格外古怪,院子外面的情景更加诡异。 他俩不是没见过死人,也不是没杀过人,只是今夜有些特别。 首先是外面死的那个人不好惹。他是尚虞处的人,号称毒手阎罗,最是阴狠毒辣、报复心重。今夜,他被他们围攻在这小巷子里,憋屈地死了。现在,他的尸体就在门外的巷子里躺着,已经躺了很长时间,足够证明他已经死透了,但是,他俩还是害怕这个阴狠的人会突然从血泊里爬起来,满脸毒血、狰狞可怕的向他们讨命。 其次外面死的那个人是特别的。他是整个大陆的毒王,据说死后三天还能杀人。虽然隔得距离比较远,那具尸体也被一把破伞盖着,但是他俩还是觉得刺鼻的血腥味一直在传过来,使他们害怕的想要呕吐,像个初次杀人的人。 他们刚刚执行了一次袭杀,现在他们正在执行的任务,是个更简单、但是更可怕的任务,他们负责看住这具尸体,防止他作妖,更防止他醒过来,一旦有异动,立马利箭伺候,确保这具尸体死的不能再死,一直是具尸体。 利箭掌握在他们手里,可是为什么他们心里如此恐惧呢。 “再坚持坚持,坚持一会儿就好了,时辰快到了,时辰到了那边就来人了。”他们在心里给自己打气,强撑着不让自己陷入到越来越恐惧的境地中。 一般情况下,越恐惧,人越清醒,可是这一次他俩却恰恰相反,越恐惧,越疲惫不堪,仿佛在对抗一块重逾千斤的巨石,不是用手臂去对抗,而是用所有的精神去对抗。 再强大的神经,也承受不了这种强度的折磨,终于,一个人的眼皮合了一下。 可是他的心底始终是有一根弦的,承受不住的脖子一歪,头一点,他马上清醒了过来,睁眼看时,发现对面的同伴也正在打瞌睡,他不禁大惊,赶紧劈手一巴掌,把对方打醒。现在,是能打瞌睡的时候吗?! 他马上去看巷子里的尸体。一切如旧,那把破伞,那摊污血,那股血腥味,雪地上也毫无痕迹。 他轻轻松了口气,还好,刚才自己只是睡过去了一瞬,幸好一瞬间也做不了什么事,这里没出什么乱子。 有了这件意外的刺激,俩人终于清醒了些。 或者,有了刚才打的瞌睡,俩人的精神终于得到缓解?——一个人心底最深处猛地想到这一点,却怎么也不敢承认刚才他们是睡了“一会儿”,而不仅仅是“一瞬”。 心里的不安像一条虫子一样噬咬着他的心,他只能安慰自己外面没什么变故。 万幸!那具尸体还老老实实的躺在那里。 …… 终于,时辰到了。 子时刚过,巷子头上就出现了几条黑影,他们的穿着打扮十分奇特,不但身着棉袍、头戴棉帽,而且用围巾捂着头脸,还用两片琉璃烧制的透明圆片挡住眼睛,手上戴着羊皮手套,脚上穿着鞋套,总之,他们全身都被挡得严严实实,没有一点地方露在外面。 这看起来十分可笑,但是院子里一直在监视尸体的两个人谁也没有笑,相反,他们长出一口气,觉得唯有如此装扮,才能让他们真正安心,才能达到安全的级别,才可以顺利靠近那具尸体。 这些人的防护如此齐全,那一定不会再出什么问题了,两个人自己觉得任务圆满完成,今夜的恐怖可以告一段落,就想离开这里。 可是,他们忽然发觉,自己的脚居然不听使唤了。难道方才站得太久,以至于麻了腿?接着,他们马上又意识到自己的手也不能动了,然后是脖子,最后是头,虽然他们很想转头看一下发生了什么事,但是他们的脑袋已经一动也不能动了,甚至眼皮。 到了这时,他们的脑子里终于绝望的意识到:他们特意隔了这样远的距离,特意吞了一些解毒丸子,也做了一些必要的防护,可是,在不知不觉中,在不知道什么时候,他们还是着了那个他们怕了一晚上的尸体的道儿。 他们,这是中毒了。 带着这迟到的醒悟和越来越清醒的恐怖,俩人发现自己的身体不能动了。他们不想继续再往外看,可是他们的四肢一动不动,他们的眼睛只能直直地看着外面……那具尸体。 …… 巷子里的黑影专心致志,疾步直奔那把破伞,他们就是来处理这具尸体的人。 即使已经做了最完备的防护,即使特意等了这样久的时间才出现,他们还是小心翼翼、如履薄冰。要是赵乙能够知道,自己给这些人造成了如此恐怖的心理阴影,不知他是否会笑出声来,抑或鄙夷地翻一个大白眼。 在靠近破伞几丈远的地方,黑影们甩出了一条绳子。绳子头上带着倒钩,倒钩准确地勾上了伞柄,缓慢地、小心地向回拖。 大破伞被慢慢拖开了。 一幕惨不忍睹的画面出现在几人面前! 伞下是一大团已经不成样子的血肉! 血肉正在不停的融化,污血还在不停的流出,森森的白骨斜斜插在血肉中,随着伞柄的拿开,不知是哪处的白骨轰然倒下,与污血混在了一起。 在雪光的微微反射之下,隐隐还可以看见,那团血肉正在冒着小泡,迅速销蚀。 血腥气极重。 几个黑影人都是残酷至极的人,可是看了这一幕,也忍不住转头干呕。 这,太恐怖了。 太恶心了。 难道赵乙用毒已经到了如此霸道的地步?霸道到即使对死后的自己,也能如此暴戾阴森? 只有一个黑影人迅速反应过来,他啪啪点中了自己几个穴位,强行关闭五感,忍住恶心,一个箭步跳到这团血肉旁边,急切地低头观察。 也由不得他不急切,地上的血肉已经融化大半,赵乙,已经看不出面目了! 难道,赵乙这个冷酷的人,能对自己的尸身如此冷酷吗?他能想出如此决绝的主意吗? 他,他什么时候研制成功的这种可怕的东西? 这东西……他放在哪里?还有吗? 黑影人怔怔的站在这滩赵乙“尸体”旁边,震惊难言。 血污旁边还有一只没有被融化的靴子,还有半边帽子,以及仅剩一小角的裘皮,证明这个消失的“人”是赵乙。 忽然想起了什么,黑影人拔出一把利剑,忍住恶心,在尚未溶解完毕的血肉中划拉起来。 旁边的人一见,忍不住又一阵干呕。 黑影人却不管,焦急的全神贯注在尸块中寻找着什么。 终于,剑尖触到了一块坚硬的东西。黑影人小心地将这块东西拨到脚边。 那是一面黝黑的小牌子,上面隐约有字。 黑影人终于松了一口气,差点瘫坐在那里。 这“人”,真的是赵乙无疑了,他的腰牌,就在血污之中。 () 第250章 丑时的阿丑 此时正是子时刚过,将将丑时多一点。 为首的黑影人转头看了一下对面的院子,门后清晰的传出两个人粗重的呼吸声。 看尸体的人还在,那么这具尸体就不存在其他可能。打消了最后一丝怀疑,这些匆匆出现的黑影人,什么也没动,就转头撤了。 他们是丑时出现的,可是他们来得快,退的也快,就在那个为首的黑影人找到赵乙的腰牌后,几个黑影人马上消失了,就像他们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此时,刚刚丑时一刻。 巷子口传来脚步声,是真正的脚步声,听声音,人数不少。虽然人数众多,可是这一片脚步声落地很轻,只能听得出,他们很焦急。 这群人出现在巷子口,冲在前面的,是一个身材魁梧的大汉。 “在前面了!” “那不是二爷的伞吗?” “不好!血腥味!” 这些人低声交流着,脚下毫不停留,不像前一拨黑影人那样戒备和忌讳,这几个人三两个起纵就到了“赵乙”身前。 “啊?这是怎么了?” 为首的大汉目眦欲裂,马上就要俯下身去查看。 “慢着!”身后有人喝道,接着又有人拉开这个大汉。 大汉抬起头来,这正是赵丑。他身后跟着的这一群人,自然是尚虞处的人,赵寅、赵卯,甚至董明经、思思姑娘,以及大批中层密探,都在这里。 他们方才听到一个探子汇报,说赵乙二爷出去后很久没回来,据说是接到赵丑密报出去的。 赵丑沉默。他确实默认赵丁对付赵乙,但是,为什么一直没有赵乙的消息?赵丁不是说要捉住赵乙吗? 众人见赵丑沉默,马上意识到不好,赵乙怕是出意外了,于是众人一起出来寻找,没想到看到如此血腥的一幕。 赵丑双手颤抖,十分震惊,不是说只是捉住赵乙吗?为什么成了这样?他满眼不解和愤怒,回头看向拦住自己的人。 “小心有毒!”有人说,说着递上一副手套。 赵丑,以及喝止赵丑的那人——赵丁,却没有理会这副手套,赵丁冷冷的看着赵丑,在寒风中,一字一句清清楚楚的说: “赵丑,你急着来翻赵乙的尸体,是想掩盖自己杀害他的真相吗!” 此话一出,满场的人全都呆住,这是什么意思? 先前就说赵乙是被赵丑叫出去的,而赵丑没有否认! 而赵丁一向是个老实人的样子,老实人一开口,话语简单明了,却是清清楚楚讲出这样石破天惊的话。 众人不由自主,先入为主,面面相觑:赵丑为什么要害赵乙? 赵丑怒道: “你血口喷人!怎么是我要害赵乙?今天傍晚,明明是你跑来和我说,要捉住赵乙为老大报仇!” 人群中又一阵骚动:什么?捉住赵乙为老大报仇?这……是谁杀了老大?难道是赵乙?这里面包含的信息量太大。 赵丁说:“不错,那时候我是说要为老大报仇。可是你不肯。” 赵丑怒道:“我不是不肯,我说的是要有证据!你又拿不出来!” 赵丁说: “你当时不是这样说的,你不要欺负老实人!我,我豁出去了,我一条一条和你对质!” 众人有些骚动,谁说的是真话?大家明显相信“老实人”的更多。 赵丁脸上一丝冷笑很好的隐在在了怒容之后,他愤慨地说: “当时我说,‘胖子死的时候,那个该死的人就在场,他们应该已经打斗了一段时间了,那个人就是凶手,这还需要证据?那个人明明已经出现,他却千方百计不让抓,袒护得如此明显,这个还需要证据?’是不是?” 赵丑说:“是,你是这样说的。但……” 赵丁马上说:“我说,既如此,‘第8处什么时候成了好脾气的小绵羊?’是不是?” 凝神静听的众人心中点头,都觉得赵丁说的有道理。 赵丑点头:“是,可你还说……” 赵丁说: “还有今夜,你利用赵乙对你的信任,把他骗了出来!当时赵乙身边的人都听见了,是你派人跟赵乙说,发现了重要情况,请他过去看一下!然后赵乙就遇袭死了!” 赵丑愤怒地语无伦次:“这是光我自己说的吗?不是还有你吗?” 赵丁森然打断赵丑的话:“你不用狡辩,狡辩我说不过你,我只说事实,你只说是还是不是!” 赵丁说:“我说要抓住赵乙,但是‘不是内部相残,’是不是?” 赵丑说:“是,但你……” 赵丁越说越快:“你说我废不了他,是不是?” 赵丑说:“是……” 赵丁一摆手止住了赵丑,又加快了语速说:“但是你说你可以!因为赵乙把他的一些独家秘笈教过你!” 赵丑怒吼:“什么?你怎能这样?你陷害我!” 赵丁冷冷的说: “赵乙是毒手阎罗,天下毒王,谁能毒得死他?只有你!只有你能做到毒死赵乙!用他教你的毒药反而害死了他!如果不是这样,难道赵乙还会连自己的尸体都不放过,都要融化了不成!” 众人均觉得有理。 唯有赵丑满脸不可思议的看着赵丁:“你……你竟然如此!” 他感到不可思议,不是因为赵丁编的这些话毫无破绽,相反,赵丁所转述的这些话仅仅是些只言片语,毫不连贯,经不起推敲,顶多就是充满暗示,栽赃陷害,蛊惑人心。 这是一个很低劣的陷害,但是,似乎没有人从他这个角度看这件事,大家心里的第一印象,就是……他杀了赵乙。 大概是因为是自己人陷害自己人,格外容易些?也因为人群中还有赵丁的同党,把自己和赵丁同时请赵乙出门,说成是自己骗的赵乙? 赵丑感到不可思议,是因为他发现自己再次被赵丁这个老实人所震惊了,这个老实人不但不老实,而且很不老实、很阴险!这个众人眼中的老实人,竟然就这样赤裸裸地陷害自己,居然无耻的颠倒黑白,直接把他做的事扣到自己头上! 自己与他相识这么多年、共事这么多年,竟然不知道他是这样一个人!真是太陌生、太难以想象了,这一切究竟是为了什么? 惊怒之下,热血上脑,以至于平时就不善言辞、粗放耿直的赵丑哆嗦着双唇,气愤地说不话来,根本不会针锋相对的展开还击,也没有口吃清楚的驳斥赵丁的谎言,他气得只能在众人面前愤怒的吼叫: “你无耻!你无耻至极!” () 第251章 甲乙丙丁 赵丁看着赵丑,幽幽地说:“我怎么会是无耻?这样的词语与我有什么关系?你用错词了。” 赵丑嘲讽道:“对,这样的词语对你来说是侮辱,礼义廉耻怎么能评价得了你?你是个耍阴谋的人,什时候在意过礼义廉耻?” 赵丁说:“尚虞处又不是礼部,哪里讲得了那些虚伪的东西。你身在尚虞处,居然这样幼稚。” 赵丑说: “幼稚?所以你找上了我?我只是不明白,你本来隐藏的这样深,为什么要突然跳出来暴露身份?你最近要做一件大事,需要你动手了是么?或者,是赵乙碍了你什么事?可是,你不要忘了,即使你杀了赵乙,第8处这里你也做不了主,别忘了还有赵丙。” 赵丁微微一笑: “既然说你幼稚,你就不要跟我耍心机,妄图来试探我。你说这些话,都没有用的。” 赵丑暴躁地说:“反正我没杀赵乙!” 赵丁说: “你当然不会承认。可是,是谁把赵乙骗出来的?是你,证人证言俱在。是谁跟赵乙学了用毒?是你,你身上一定还藏着赵乙的独门毒药,你可否敢让人搜身?” 赵丑浑身发冷,赵丁这句话一说出来,他就知道,赵丁一定早有准备,无论自己让不让人搜身,自己身上一定藏着赵乙的独门毒药。 赵丁继续说: “这地上散落着箭矢,大家一目了然,赵乙又是死于乱箭。我问你,尚虞处谁的武力值最高,是你吧?谁的箭术最好?是你吧?你当年学箭地师门,师兄弟还有不少吧?只有你和你的师兄弟们,才能共同杀死赵乙。” 赵丑从牙缝里挤出几句话: “我已经多年未与师兄们联系了,哪来的联手?再说,草原上箭术高超的人不少,你怎么就肯定是我?” 赵丁说: “如果只有这一样证据,自然还不能说明问题,可是,你身上的巧合太多了,这么多细节都发生在你身上,你就最可疑!” 赵丑怒道: “那也仍然只是巧合!不对,那是你处心积虑安排的,怎能不巧合?” 赵丁说:“你自然不承认,偏要说是我安排的,可是你可有一样证据,证明是我安排的?” 赵丑说:“跟赵乙学手艺的人,是你,不是我,傍晚时你亲口跟我说的。” 赵丁说:“你说是我说的,难道就是我说的?你可有证据?” 赵丑瞪着他:“你说过的话,我怎能有证据?我不能把这番话回放。” 赵丁说:“那你可有证人?诚然,说过的话不能回放,但是如果有证人,一样可以证明此事。” 赵丑说:“你明知道当时只有我俩在场,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赵丁说:“这不就结了?你还是不能证明。” 赵丑往雪地上吐了一口唾沫,说: “我如果有证人,你怎么还敢如此血口喷人、生编硬造?哼,谁跳得最凶,谁就是真正的凶手!” 赵丁神色平稳的说:“有道理。但是你仍然无法证明自己,那么凶手就只能是你。” 忽然身后有个声音说:“非也非也,错之甚矣!” 赵丁惊愕地回头,只见一个文士模样的人,不知什么时候来到了场间。 文士自然文质彬彬,身上穿着讲究,脸上书生气十足,此时双眉上挑,挑衅地看着赵丁,手指在雪花中指指点点,一副指点江山、挥斥方遒的样子,显得极其书生意气。 然而赵丁却注意到,此人眼睛明亮,衣衫十分洁净,即使在这样大雪的夜里,他穿过窄巷过来,可是脚上的靴子上没有粘上半点泥泞,显然这不是一个普通人,更不是一个书生意气的书生。 “阁下哪位?”赵丁的眼睛眯了起来。 “我是原来万里车马行、现在奔驰车马行的掌柜的……之一,我是原来房家的先生。” 文士稍有拗口的报上这一串名号,一般人可能就会被弄糊涂了,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但是在场的第8处的人,却全都听明白了。 万里车马行,本来就是赵胖子在的时候,他们原来重点监控的地方,房向阳房家,已经被证明是朱雀余孽的部属,早已被捉拿下狱,那么这个所谓的“先生”,是怎么回事?怎么还敢如此招摇地出现? 尤其是在第8处的人眼前出现? “原来是朱雀余孽。”赵丁眼睛里闪过寒意,他身周的众人立刻有意无意地散开,一息之间,已经布成一个防止文士逃脱的阵势。 赵乙死后,赵丁排名最靠前,他已经隐隐成为这些人的领导者。 文士却没有理睬这些人的阵势,他浑不在意的在人群中向前走了一步,走到赵丁对面,盯着他的眼睛: “谁说他没有证据证人?你们都错了,他有的。” 赵丁冷冷的看着文士,微嘲说道:“他有么?是谁?不会是你吧。” 文士很郑重的点点头:“是的,就是我,我证明他说的才是对的。” 赵丁眼神怜悯的说: “你知道谋逆罪是什么处罚吗?灭九族。你自己都是漏网之鱼,你还想当他的证人? 你跳出来,只能有两个结果,第一个:你的证言不被采信;第二个:你与他是同党。同党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你证明了他也是朱雀余孽。” 文士认真地说: “我是不是朱雀余孽,不由你认定。但是,你和赵丑昨天傍晚说了什么,却是我能证明。” 赵丁不等他继续说,就挥手命众人抓住这个“朱雀余孽”。 他怎能让这个意外跳出来的人开口?无论他说什么。 虽然赵丁确信,昨日傍晚自己与赵丑的谈话无人听见,但是保险起见,什么话也不能让这个人说出口,一个字也不行。 “慢着!” 就在的8处的密探们冲到文士身旁几步时,文士手臂一举,举起了一样东西——那是一块黑魆魆的铁牌,在场的人每人身上都有一块,所以他们一眼就认出来了,这块黑牌,正是第8处的腰牌! 向前冲的密探们像被一根无形的绳子拦住了,齐刷刷停住了动作。 这是自己人!惊异之下,无数的目光看向赵丁。 那个文士目如闪电扫过众人: “你们不用看他。你们忘了第8处的规矩了吗?赵乙死了,由谁指挥第8处?难道是赵丁吗? 你们错了!甲乙丙丁,是赵丙负责第8处!” 文士扬了扬下巴,傲然说道:“我就是赵丙。” () 第252章 还原 这个莫名出现的文士,忽然报出自己的名号,说自己就是赵丙,场间的众人有些吃惊,但是很快也就平静下来。 大家都是第8处的人,对于“神出鬼没”、“突然现身”这样的事儿,实在是习以为常了,再说,一眼之下,就可以判断出,文士手中的腰牌,与他们自己的一样,所以,这人必然是自己这些人中的一员。 何况文士说得对,甲乙丙丁,赵丙确实排在赵丁前面,对此事大家毫无异议。或者说,这些从来不是大家关心的重点。 只有赵丁,心中如同被突如其来的重锤击中,脸色变得苍白。但是,他眼光闪烁,飞速权衡和计算利弊,很快恢复镇定,语气平稳而诚恳地说: “如果你真的是赵丙,那么的确应该听你的指挥。 但是,我们现在正在讨论的,根本不是第8处的指挥权问题,而是谁杀了赵乙的问题。 虽然赵丑不承认他是凶手,但是无数人已经证明,他就是凶手。” 赵丙不理会他的诚恳,冷酷地说:“没有听明白吗?我刚才说的就是,我能证明赵丑和你说过的话。我说得那么认真,你还没听明白?” 在第8处,层级就是层级,的确,官大一级压死人,这是他们的铁血规矩。 赵丁其实听明白了,虽然他不明白,这个自称赵丙的人为什么这样自信他能证明。明明昨天傍晚,他和赵丑说话时,身边一个人都没有,就连身旁十步之内,都没有任何人走过。 仔细回忆了当时的情况,赵丁确定无人听见当时的谈话,他不禁目光微斜,看向赵丑,难道是这个大块头暗中算计了自己?不像,他块头虽大,但是脑袋不大,应该想不到这些事情。 那么,这个人就是来乍自己的。作为一名在情报场中久经磨砺的专业人员,乍人的事情,那是太寻常了,他自己也经常这样做。 所以,这个人说的话,不足畏惧。 想到此处,赵丁不但不惧,反而露出了他那招牌式的老实人的无奈微笑: “明明没有的事情,你怎么能说得跟真的一样呢?唉,我真是无语了,不知道怎样和你们这些聪明人说话了。” 场间众人开始窃窃私语。 赵丙不为所动,眼睛里射出来的光就像能切断赵丁的笑容一样,他看了赵丁一眼,然后冷冷地扫视全场,面色严肃地说: “我方才明示我是赵丙,是为了说明我有做证人的资格和权力。作为赵丙,我会为我将要说的话负责。” 议论声停止。赵丙说得没错,作为“赵丙”,他所说的话是严肃的,而且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换言之,如果他要作证人,那么,这个证人的分量是很重的,完全有效的。 他要说什么? 局势好像越来越乱了,从来不缺乏敏感的第8处的人们,开始嗅到不一样的味道。 也有人感到悲哀,赵老大一走,第8处这是要分崩离析的前奏了吗?白驼城的风雪真的让人打心底里感到寒冷。 赵丙说: “先前我一上来就说过了,我现在的身份,是原万里车马行、现奔驰车马行的掌柜之一,所以,我一般情况,就是在车马行里呆着的,车马行的伙计,恰巧我一般都熟。 最近几天,我发现有个陌生人经常装作车夫的样子在车马行外面、十六寺的门口守着,却不是那些常出现的车夫之一,我就上了心,想看看这是哪路神仙。 于是,昨天下午,我就躲在这位老兄旁边的空马车里。” 赵丙的目光从赵丁和赵丑脸上略过,众人醒悟道,他说的,一定是赵丑了。 而赵丑和赵丁,心里才知道,原来旁边的马车里,一早已经躲着人了,自己说的话,自然全部被听去了。赵丁打了一个冷战,而赵丑心里松了一口气。 赵丙指着赵丑训斥道: “身为第8处的人员,居然能做出如此蹩脚的便装行为,你的《隐蔽条令》是怎么学的?哼哼,要不是正好是我,你早就死了。” 赵丑愣愣地看着赵丙,大冷天的后背上冒出一层汗。不是为了自己的《隐蔽条令》没学好,而是庆幸,幸亏当时是他听到了自己说的话,而不是别人。 赵丙继续说道: “傍晚时分,我就听到两个人说话。前面的,与他俩刚才说的一样。” 众人互相意味深长的看一眼,继续侧耳听着。 赵丙说: “我本来只是听着,并不想多管闲事,可是我忽然听到有人提到我的名字。” 赵丙看了一眼赵丑,冷笑说: “这个傻乎乎的大个子说,‘我怕什么?只不过事体过大,要等赵丙回来后,商量一下。他知道一些我们不了解的信息。’ 他既然还能想着我,我就把当时的情况还原一下。” 赵丙说: “赵丁当时说,‘你们都不参加,我也要干下去。这么明显的事情还要等?第8处什么时候成了好脾气的小绵羊?’ 然后他又说,‘他很可疑,所以我要擒住他,为胖子报仇。我还就明确告诉你,我第一步是把他给废了,第二步,就去把那个该死的人抓回来,在胖子灵前祭奠。’” 听到这里,赵丑脱口而出:“是的,他当时就是这样说的,所以我才会默许他。” 赵丙抬起那双冷冰冰闪着寒光的眼睛,冷冷说:“所以你就同意与他一起叛乱犯上了?” 赵丑急道:“我只是同意他把赵乙控制住,好进行讯问。” 赵丙说:“你有此心,活该被利用。” 赵丑张了张嘴,默然。 赵丙继续说: “然后赵丑说,‘你废不了他。’赵丁说,‘其实,你们都不知道,他把自己的一些独家秘笈教过我。’” 听到这里,场间众人已经一片哗然。原来,赵乙真的传授过他人,而这个人,却是赵丁。 那么,杀死赵乙的人,也就水落石出了。 不是赵丑,是赵丁。 然而赵丑,也不是很无辜。 赵丙说: “赵丁还说,‘此间事了,我向他磕头认罪。但是他该承担的过错,他也跑不了。谁的就是谁的’。” 赵丙转头,认真看着赵丁: “你把他都化成一滩血水了,怎么向他磕头认罪呢?嗯?” 最后一个“嗯”w w w . t x t 8 0 . c om字,已经饱含了威严。 赵丑低下头,心中不安、难过,更加不能去看那还在雪地上的血水。 () 第253章 逼供 赵丙的话语充满威压,他上前一步,紧紧盯着赵丁的眼睛,要一直看到他的灵魂背面去。赵丙缓缓说道: “说说吧,为什么要杀赵乙?还把他弄成了……这样?” 赵丁扭头,倔强地说:“为了给老大报仇。” 赵丙不放过他脸上任何一个细节:“那为什么不敢看我的眼睛?” 赵丁转头不去看他,只是重复:“你们都不给老大报仇,我给他报仇。” 赵丙静静地说:“你口口声声为老大报仇,那么老大是谁杀的?” 赵丁冷笑道:“和我没关系。” 赵丙说: “什么关系?什么没关系?我之问你谁杀的,还没问与你有什么关系,你敏感什么?此地无银三百两。” 赵丁再次重复:“和我没关系。” 赵丙说: “你也是第8处的老手了,难道入门时教习没给你讲过,如果一个嫌犯老实反复重复一句话,那他一定有问题? 如果你和赵老大被杀没关系,你杀赵丑只是想为他报仇,那你为什么要栽赃赵丑?如果你是为了给老大报仇,那么按你说的,你抓住赵乙就是功劳一件,可是你为什么不敢承认,还要陷害赵丑?” 赵丁干脆闭嘴不言。 赵丙示意周边的人把赵丁牢牢控制住,把他身上的一系列武器和药物都除掉。 赵丙一踢赵丁膝窝,赵丁双腿一软,跪倒在赵乙的“尸身”前面。赵丁不管怎么挣扎,一抬头都会面对那惨烈的血水。 然后赵丙才淡淡地说: “干这一行这么多年,你心里清楚,你杀赵乙之后,反手栽赃赵丑,已经说明你的问题了。 你不承认,并不要紧。第8处的家规,你也清楚。只要证据链能合得起来,你不承认都无所谓。 何况,你杀赵乙是确定无疑的事情,你自己也承认了。杀害自己人,陷害自己人,该当何罪,你更清楚。 对于这样的人,第8处会采取什么办法,你自然清楚。 今夜,是我赵丙执掌第8处在白驼城事务的第一夜,我不会介意杀人立威,更不介意用最严酷的家法来行事。” 赵丙云淡风轻的连说四个“清楚”,浓重的血腥气味顶进赵丁的呼吸,他紧绷着的脸终于变了。 是的,他清楚。第8处的刑罚本是赵乙开创的,而赵乙号称毒手阎罗,与他们这些同袍也从不假以颜色,最是令人心中敬畏。由赵乙的手法,来惩处杀害了赵乙的人,难道这就是天意,这就是赵乙的报复。 赵乙把自己的尸体都弄成了这样可怖的样子,一个人对待自己都这样狠,赵丁的身子不由自主颤抖起来。 赵丙淡淡地说: “说。说出前因后果,我承诺,可以给你一个痛快。” 赵丁面色苍白,他在做最后的挣扎和纠结。杀死赵乙的事情暴露,等待他的,就只可能是死亡。但是,死亡也有很多种,有的还很痛苦、很可怕。 既然如此,还不如来个痛快。 赵丁是一个很有决断的人,他很快就决定,按照赵丙要求的,说话。 “赵老大,的确是我杀的。” 一句话说出,周边的人都惊住了。如果不是赵丁此时十分冷静,他们都要以为这人疯了,能说出如此疯狂的话。 “可是,你当时是我们在一起的!”赵丑忍不住惊呼。 赵丁蔑视地说: “我人和你们在一起,就是为了避嫌。 杀人就必须自己亲到现场吗?就像今天晚上,我人仍然和你们在一起,可是赵乙不也死了?” “继续说。” “我只负责提供赵胖子行踪,自然有人去动手。” “是什么人?” “我找的守夜人,我付钱,他们杀人。”赵丁说。 场间发出一阵惊呼。 赵丁继续说: “他们正好在白驼城,胡柚风也是他们杀的,今夜赵乙也是他们杀的。” 惊呼声变成议论声,是的,杀赵乙的手法,与杀赵胖子的手法一样,这些“守夜人”真的很厉害、很可怕。 只有赵丙面无表情看着赵丁,沉默片刻后,清晰说道:“你说谎。” 赵丁抬头,挑衅的问道:“你凭什么说我说谎?” 赵丙神情平静,没有说话,只是嘲讽地看着赵丁。 赵丙向人群后招了招手。 一个身穿黑衣的中年人不知从什么地方显现了出来,第8处的密探们十分吃惊,这人先前藏在哪里?为什么自己这些老到的谍子们都没有觉察到他的存在? 穿黑衣的中年人面无表情,冷漠地说道:“我可以证明你说谎。因为,我们从来没有派出任何人做这件事。” 第8处的密探们都倒吸一口凉气:什么?这人,难道就是大名鼎鼎的守夜人……的头领? 赵丁脸上第一次露出吃惊和慌乱的神情,他像见了鬼一样看着黑衣中年人:“你、你是谁?” 黑衣中年人眼睛里露出戏谑的神色: “不知道我是谁?那你怎么污蔑是我们的人杀了赵胖子?老兄,你这样做时很危险的。” 赵丁低下头,身子又开始轻微的颤动。 赵丙说:“说实话吧,是什么人帮你杀了老大?” 赵丁沉默不语。 赵丙说:“难道你想自己扛起这个责任?那么,我也帮不了你。” 半晌,赵丁才抬头,眼睛里充满怨毒: “是……王爷的黑衣人。” 赵丙马上紧跟一句:“哪个王爷?什么黑衣人?” 赵丁冷笑道:“还有哪个王爷?还有谁有黑衣人?你们不要装糊涂。” 赵丙冷下脸来:“又乱咬?同样的错误不要犯两次,你犯不起。” 赵丁肆意的嘲讽道: “你怎么确定我是乱咬?你本身也是不清不楚的!你既然在昨天傍晚就听到了我和赵丑的谈话,为什么不去通知赵乙?反而眼睁睁看着他被我杀死? 你是不是心中窃喜?毕竟,赵乙死了,就是你最大。就像你一开始说的那样,甲乙丙丁,该轮到你说了算了。” 赵丙大怒。 …… 赵丙心里有些烦躁,有些无奈,心想:你们都在火炉边热热乎乎地等着,却让我到这风雪交加、血腥扑鼻的地方来审犯人? 而且,这个犯人典型还是个狡诈阴险型,根本不好审。我又没有赵乙那样层出不穷的狠辣手段,这些反叛也不怕我,我已经把自己的恐怖气息提到最高级了。 还有,要自己一定要问出赵丁的幕后之人。笑话!赵丁这样的滚刀肉,外是老实人、内是奸诈鬼,他怎么会轻易说出来? 今夜的事情,摆明了谁出手动赵乙,谁就是杀赵老大的人,如此清楚的事情,为什么还非要问一份口供?找一套证据?以往第8处办事,哪有这样啰嗦? 要不是完成你们的计划,我何至于? () 第254章 曙光 其实赵丙猜测的不完全准确,阿乌并没有在火炉边热乎乎地等着,他此时也在风雪中,直线距离的话,离这条窄巷并不是很远。 阿乌和七对正跟着两条狗和爷们奔向一个地方。 爷们指点方向,阿乌和七对则越走越心惊。 “爷们,你确定是这个地方?”阿乌问道。 “我十分确定,非常肯定。”爷们理直气壮地回答。 七对说:“你真的……能确定?别忘了,你只是一只鸟啊。” 爷们勃然大怒: “你竟然敢质疑一只鸟的认路能力!我告诉你,我们鸟的认路能力比你这样的人高超多了,没听说红鹰能从草原千里迢迢飞到昊京传信么?哦,我忘了,你只是一个山沟沟里出来的人,根本不知道外面的世界里,鸟儿是多么能干。” 七对让爷们的愤怒逗笑了: “呦,火气还不小。红鹰能认路,可不等于你也认路,你是鹦鹉,不是红鹰。” 爷们气愤地嚷嚷:“告诉你这个乡巴佬,去年我和乌鸦从沙漠往白驼城送信,就是老子我领的路。乌鸦,你告诉他!” 旁边默默赶路的乌鸦胡乱哼哼了两声,爷们说: “听见了吗?老子我既会飞,又认路,还会说话!” 阿乌一把将爷们塞进怀里:“哇啦哇啦的,你不嫌冷了吗?” 爷们把头伸出来,仍然说道: “那两条憨狗只认后门,不知道前面的情况,要不是我飞到天上全面看了一下,怎么会发现前面还有一套院子,还有一个门?” 霸王在旁边不满的低声吼叫了两声,爷们却根本不理会。 阿乌说:“禁声!如果你不想被别人发现你,并把你捉走的话。” 爷们这才闭嘴。 两人两狗又走了一阵,终于到了一条宽敞的大街上,街道两边的宅子均是整齐气派,显然是有身份的人住的地方。 此时已是丑时,正是人们睡得最香的时候,整个大街上灯火全无,黑洞洞、静悄悄的,只有雪花不停的从天上落下来。 爷们也知道谨慎起来,它在阿乌怀里,只露出两只圆溜溜的眼睛,低声告诉阿乌是哪一个门。 阿乌和七对均隐身在树木和廊柱的阴影中,两人都是隐匿方面的高手,这下行动起来悄无声息、无影无迹。 向爷们再三确认后,两人对视了一下惊讶的眼神。 他们惊讶的发现,那处宅子,竟然是二十七王爷的住处! 两人也没有靠近,观察了一会儿,确认了自己需要确认的,也就原路撤回了。 …… 回来后却看见赵丙已经回来了,正面色发青的跺着脚换衣服,茶几上一杯热茶刚刚沏好。 此时已经到了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候,众人都很疲惫,却不能睡,也没有睡的打算。 今夜阿乌设网,以前期赵乙的布置为铺垫,以赵乙故意散布消息为烟幕,以赵乙本人为饵,意图引出第8处的内鬼。 在监视和跟踪整个局面的守夜人以及动物们当中,只有爷们、乌鸦和霸王这一组,顺利进入了刺客所在的陋巷——其他人员在靠近陋巷时就发现,这条巷子全巷皆兵,难以进入,所以只跟到了巷子。 奉命而去的爷们、乌鸦和霸王,不但进入了巷子,还进了院子,而且爷们竟然发现了院子里面的秘密,这条陋巷里的破烂宅院,竟然就是二十七爷下榻处的后院,两个地方通过曲折的暗巷,是联通在一起的。 爷们首先发言,它惟妙惟肖的讲述了它看见的一切,乌鸦和霸王趴在旁边的地龙边上,不时呜呜两句,表示同意。 黑夜中这一众人,有守夜的大头领,有第8处的头领、大密探,4个大人物正襟危坐,听一只鸟儿得意洋洋的讲述。 七对不禁开始羡慕阿乌有这样一只会飞、能说的鸟儿侦查员。 按照爷们所讲述的,刺杀赵乙的凶手隶属于陋巷尽头的院子里的人,那几个人露面后,其中一个是主谋。 而这个主谋,通过暗巷,到了前面的宅院,也就是二十七王爷的下榻处。 从爷们的描述看,那个主谋很像是今天在十六寺露过面的那个李先生。 这就很耐人寻味了。 李先生主谋了刺杀,而李先生是二十七王爷的人。 赵丙接着说了一下他那边的情况。 赵丁已经在众目睽睽之下暴露,他自己也承认,就是自己组织刺杀了赵乙以及赵胖子,口供已经录好,但是他没有交代背后的主使者,反而胡乱攀咬了一番。 所以目前看,是赵丁勾结李先生,利用李先生手里的力量,杀了赵乙和赵胖子。而这些人,是二十七王爷的人。 本来大家就怀疑二十七王爷,没想到现实这么快就给出了证实。 挖出了第8处的内鬼,证实了二十七王爷参与了此事,两件重要的事情有了眉目。 曙光就要来临了吗? 阿乌听着,觉得心里一动,似乎在迷雾里发现了什么若隐若现的特别的线索,但是仔细探究时,那线索却又消失在一些列的消息中。 阿乌再也抓不到那思绪的尾巴,也就放开不想。下一步的重点,就是抓取证据、找到幕后之人了。 七对笑着对角落里一个拥着皮裘的人说: “他杀了你,你正好可以用鬼的身份去诈一诈他。你今夜把现场搞得那么恐怖,令人印象不深刻都不行。我们可以搞一个阴曹审案,也许他就会说出幕后主使也未可知。” 那个被称作“鬼”的、拥着皮裘的人抬起头来,正是刚刚死去的赵乙! 哦,刚刚假死过去的赵乙。 今夜行动一开始时,就已经由身手了得的守夜人代替了赵乙,所以才能抵抗住对方一轮轮的箭雨。 最后按照赵乙的设计,暗中放出毒烟,迷晕巷子里监视赵乙尸体的人,像风雪一样从伞下溜走——只留下了事先准备好的几可乱真的血肉、骨头以及毛发、衣物,用药物快速消融,造成死无对证的局面。 赵乙脸上没什么表情,说: “最好不要。我已经死了,不想再在任何人面前露面。再说,赵丁那样的人,未必会怕这一套,我假扮鬼怪去诈他,他要是不相信的话,弄不好反而会起反作用。咱们是正经挖情报,又不是演话本。” 赵丙说:“至少内鬼找到了,下一步行动顾虑会减少很多。我们可以火力全开干活了。也许,很快这项任务就会结束了。” …… 七对说:“扮鬼也没什么,死了怕什么?你们这一行,经常神出鬼没,死而复生也不是没发生过。” 赵乙闷闷地说:“我不想再活过来了。” 七对闻言,两眼放光,马上亲热地说: “不想给他们干了?要金蝉脱壳?那么,到我们这里来怎么样?守夜人绝对会给你优厚的待遇。” 阿乌咳嗽了一声:“咳咳,七先生,当着我的面挖我师父,不带这样的吧?” 七对笑道: “有何不可?当年,你们的主子,就是借鉴了我们的主子的想法,才组建了尚虞处。你没觉得咱两家的手法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吗?” 阿乌说:“睡觉!” () 第255章 亲见 简短的碰面后,这几方人员抹掉一切痕迹,隐进了风雪中,各自消失了。 阿乌也回到了马宅。 风雪虽大,计划的进展却出乎意料地顺利,阿乌就真的去睡了一觉。 可是不知是北风一直在呜呜响着刮过树梢的缘故,还是就要找出那个“硕鼠”、找出杀害哥哥的仇人的原因,阿乌一直镇定的心,竟然再也难以宁静,血液呼啸着在他体内奔腾,各种不明的念头在半明半灭中纷沓而至,然后纷沓而去,他半梦半醒。 阿乌索性在微明的天光中披衣坐起,摸出一支锃亮的黄铜烟袋锅,在手里反复摩挲。 这是赵胖子的烟袋锅。 还有哥哥的奔雷刀,在小猪那里。 昨天一系列的事情,将目标指向了二十七王爷,在最初的一刹那,阿乌就已经动了杀心。 在昨天一整天里,他的面色、话语,他部署的任务,一切一切都如常,但是,他的心情瞒不过自己的血液,今天凌晨时他体内奔腾的血液说明了一切。 他要杀了二十七王爷。 他等这一天已经很久了。 他为圣皇所用、甘做谍探,不就是为了这一天?他千里奔袭、改头换面,不就是为了这一天? 他重创失忆、茫然无知时,心底念念不忘的,不就是报仇? “一定要杀了他!”不就是他无时不忘的心声? “找到他!杀了他!”不就是赵胖子临死前对自己说的话? 他心中的热血,十分渴望杀掉那个一直从容微笑的王爷。 阿乌走到窗边,打开一条缝儿,寒风猛地灌了进来,给他滚烫的心带来一丝清凉。 理智慢慢回到他心里。 昨夜的行动,他一直表现得十分淡然,甚至是漠然,只有当他听到赵乙说“不想活过来”时,才知道赵乙想的,和自己差不多。 那么,他需要把这一切,策划地更周到一些。 报仇,不仅仅是要那人死。 所以,他需要更耐心一些。 是的,证据,他现在所缺的,就是证据了。 …… 阿乌慢慢吃着早饭,琢磨着今天的事情。 乌鸦匆匆跑进来,为他带来了十六寺那边的消息。 阿乌打开木铃铛,拿出字条。 上面只有一句话:“切勿意气用事,尤其是你,尤其是对他。” 这是北山的话。阿乌只看一眼,就明白了北山的意思,不禁脸上有点发红,接着又发白。 “尤其是你,尤其是对他”,这话显然有所指,自己仰慕小猪,看来北山已经尽知,而二十七来向小猪提亲,自己要针对二十七的话,很容易让人联想到那方面,所以北山才这样说。 阿乌脸色发白,是因为他的心情马上就黯然了:即使自己是因为这一层原因与二十七起冲突,可自己又以什么角度、什么资格呢?假如有一万个侥幸,日后自己侥幸和小猪能够在一起,那么这件事更是一个明显的让人诟病的把柄。 北山一句话,就令阿乌的心情变得十分糟糕,也令阿乌奔腾的热血冷静下来。 他要把这件事处理好,这涉及到仇恨,也涉及到很多人,很多事。 要质二十七于死地,非常难,必须有十分站得住脚的证据。 否则,谁也动不了这个龙子凤孙。 阿乌漠然的看完字条,漠然的把它扔进了火盆。 …… 按照商人的潜在惯例,马自芳带着阿乌备了厚礼,前去拜访刚到白驼城的贵人们。 昨天十六寺的偶遇,给了他们一个极好的借口,使得他们紧紧抓住机会,来巩固与贵人的初相识。 第一站自然是去二十七王爷那里,用的理由也十分简单粗暴,“西北苦寒之地,马家是药商,特备了抗寒壮阳偏方灵药,送给二十七爷防风寒。” 跟随二十七王爷的下人见惯这种事情,心领神会,笑中带着骄傲地进行了通报,过了一会儿就将二人领了进去。 进到院子,二人才发现自己并不是第一拨来的,已经有客人从中厅面带笑容的出来了,却是昨天也见过的,车马行的人。 阿乌看着他们的身影若有所思。 二十七王爷脸上带着和蔼的微笑,十分平易近人,听说马自芳与白皑人打交道十分有一套,还很感兴趣的询问了马自芳一些白皑人的事情,马自芳是老成有数的人,也就捡着能说的说了一些,宾主双方很是融洽。 二十七王爷忽然转头,看向微笑侍立的阿乌,笑着问道: “乌掌柜一直跟着马掌柜干这一行吗?” 阿乌垂首答道:“不是的,最近才蒙掌柜的厚爱,聘了来的。” 二十七王爷好奇问道:“那你以前是做什么的?” 阿乌回答:“做过一些小买卖,也是和白皑人谈生意的。” 二十七王爷身后站着的李先生瞥了一眼他怀里半露出来的鼻烟壶,忽然感兴趣的说: “乌掌柜的这个鼻烟壶很是精致,显然不是凡品。” 阿乌抬起眼,微笑着说: “一位故人送的,先生对此也有研究吗?” 李先生微微蹙眉道: “巧了,我曾经送给一位故人一个鼻烟壶,跟这个很像。” 阿乌仍然很文静的微笑着:“哦?大师制作的鼻烟壶往往一种只有一款,看起来相似,其实很难完全一样。” 说着,他把鼻烟壶拿在手里,递给李先生:“您请品鉴。” 李先生也不见外,接过小壶,对着天光观赏起来。他看得很仔细,显然真的是一个内行。 阿乌也不在意,仍是微笑着站在一边。 马自芳看着阿乌的微笑,心里忽然发冷,上一次阿乌的金蛋亮相,老药师、杨买办等死了,这一次翡翠鼻烟壶亮相,会出什么乱子…… 李先生看完,小心地还给阿乌,说道: “绝对精品!不过,乌掌柜的说的对,世上没有一模一样的两个鼻烟壶。” 李先生与阿乌相视而笑,二十七王爷捻须而笑。 唯有马自芳,一边陪着干笑,一边后背渗出了汗珠。 …… 阿乌和马自芳离开后,李先生脸上的笑容已经完全消失,他低声对二十七王爷说: “我仔细看了,的确是胡柚风那把鼻烟壶。” 二十七王爷眉毛一挑:“哦?白驼城里各路人物很多啊。” 李先生说:“当时,那把鼻烟壶是八王爷亲自送给胡柚风的,胡柚风整天拿在手上,当做一种身份的象征——谁成想他竟然死了,只剩下了这把壶。” 二十七王爷说:“你觉得,胡柚风与这个乌掌柜是什么关系?” 李先生皱眉道: “难说。按照一般的传言,胡柚风是这个人杀的——第8处就这样认为,但是今天我亲眼一见,倒觉得未必如此。 此人眼神清亮,定是个心思清明的人,不会蠢到杀了胡柚风,还把他的鼻烟壶拿在手上到处走。” 二十七王爷看着窗外的飞雪,饶有兴趣的说: “我倒觉得,他是有意的。不是凶手,那么,就一定是很密切的人。或者,是胡柚风最后见到的人?” () 第256章 是他! 阿乌一直在猜测,他走后二十七王爷会和李先生说什么。 他知道,他们一定会说到他。他们说什么,影响着下一步他们的行动。 而他,一直在等他们的行动。 阿乌想得有些入神,一路上不再说话。 马自芳和阿乌从二十七王爷处出来后,马不停蹄,冒着风雪来到文成木的下榻处。马自芳来过文成木这里,求见文成木的理由更简单,“给文大人送上次说好的上等石炭”来了。 文成木听说马自芳来了,倒是很高兴,直接把马自芳拉到中厅去,说要问他几个问题,那里已经有几个大掌柜了。 文成木只随意的让侍卫把阿乌带到偏厅,那里已经有几个伙计等在这里聚着了。文成木大概是把阿乌也当成马自芳的随从了。 阿乌没有说什么,默默随着侍卫进了偏厅。偏厅了果然坐着几个人,看来像是伙计之类的人,只是阿乌一个也不认识。 难道方才车马行的人没有顺便过来?阿乌心里划了一个问号。不过他也没有多想,毕竟这不是什么大事。他的心思,还沉浸在方才见过二十七王爷和李先生时的一些细节上。 那只翡翠鼻烟壶,不一定真的是李先生送的,但是李先生一定认识,并且刚才他仔细查看以后,肯定也认了出来,知道这就是胡柚风手上那一把壶——这样他就一定会联想到自己是胡柚风最后见到的人,也就是胡柚风一直在找的人。 “我就是你一直在找的人啊!”胡柚风这句话还在阿乌耳边回响,现在,则变成了阿乌要对李先生说的话:“我就是你们一直在找的人啊!” 李先生已经知道自己与胡柚风的非同寻常的联系,但是,他为什么一直没有捅破这件事呢?是因为还要确认吗?或者,他们也要寻找一个更合适的机会,单独面向自己时,再把这条线接起来? 无论他们在想什么,阿乌都不方便自己主动说出来。 阿乌转而想到:也许是因为二十七王爷也听到了雪原圣城的事,以及落阳部已经进军雪原的事?认为划界还存在变数、所以要再等等看? 这,可是阿乌最不想看到的情况。 那么,怎样避免这种情况?自己是否再次组织一次主动的“惊扰”行动?逼一逼他们,也许他们会做出反应? …… 阿乌想得出神,没有注意偏厅内的伙计们都在做些什么,没有发现那几个伙计都在向窗边靠过去。他的余光看见了这些,可是也没有在意,等待的时间过长,大家凑到窗边看风景,也是常有的事情。 屋角不知什么地方“咔哒”一声轻响。 传入耳中的这一声轻响,与偏厅内的氛围十分不搭,沉思中的阿乌下意识的、迷惑的抬起头,看向那几个窗边的人,令他吃惊的是,这几个人也正在看着他,还是专心致志、一眼不眨的看着他,仿佛在看什么令人紧张、且敬畏的庞然大物。 阿乌的视线对上他们目光的同时,心底忽然感到一丝不对,他马上站了起来——可是已经为时已晚,耳边“哐啷”巨响,一只铁笼子从天而降,扣住了阿乌! 窗边的人忽然同时抽出隐藏的武器,跳到铁笼子边上,把四周的锁迅速落下。 阿乌就像一只野兽,被关进了笼子里。 巨变陡生,阿乌掠向笼边,双臂用力,试图掀开笼子,可是随着铁锁的落下,铁笼已经不可撼动了。 阿乌后背上生出一层白毛汗,惊涛骇浪在他心里掀起。他一直在恐惧那种“我为小鸟、人为大网”的感觉,他总是害怕一张大网落到自己身上,可是今天,他还是没有躲过去,这张铁笼大网仍然落到了自己身上。 是谁?为什么要抓住自己?他们要做什么? 是文成木?还是二十七王爷?李先生?或者还有其他人? 巨大的惊骇之下,极度的紧张压力之下,不知为什么,阿乌的头忽然开始剧痛。 他已经很久没有头痛了,这次突如其来的发作却十分凶险,他的耳中响起巨大的轰鸣声,像火炮,又像礼花,无数的幻声冲爆了他的耳朵,无数的画面在他眼前飞转。 阿乌支持不住,抱着头蹲在了笼子地下。 那些围捕他的人却不管他的反应,手脚麻利的把地下一块块地板打开,露出一个黑洞洞的大洞口,然后他们拉动铁索,把阿乌连同铁笼子,一起拖进了黑洞,到了地下。 铁笼和铁索摩擦,发出巨大的、令人牙酸的声音,像利刃一样插进阿乌的后脑勺,痛得他差点昏厥过去。 地下光线突然变黑,只有零星的火把插在地下洞壁上,昏暗的光线映照在那一群面色狰狞的人的身上、脸上,光影变幻,格外阴沉可怖,不似在人间。 冷汗湿透阿乌的背心,几个呼吸之间,他仿佛由人间进了地狱。 黑暗中,一股粉末飘进他的鼻孔,阿乌一个激灵。赵乙的训练已经使他对毒物、药物十分敏感,他下意识的闭住了呼吸,同时拼命低下头,将一颗“纽扣”吞进腹中。 他拼命抵住舌根,力图保持最后的心智清明。 借着最先进入鼻端的气息的断定,阿乌认为他们用的是“迷芳”,一种非常强的致幻药,他抽搐一下,身子软软的倒在地上,眼睛却像疯狂的野狼一样,血红的瞪大了,嘴里发出无意义的吼叫。 其实阿乌不用太刻意做出“迷芳”中毒的样子,他现在满头的剧痛、满耳的幻听,已经足够使他疯狂得难以抑制了。无数不知名的声音和画面在他的脑子里喷涌,他真的是要崩溃了。 看着阿乌软软的倒下,眼睛开始充血,外面的人互相使了一个眼色,洞壁上的火把被熄灭了几根,光线越发昏暗不清了。 脚步声响,传进阿乌的耳朵犹如惊雷一般巨大,他从半眯着的眼皮下,看到一个高大的黑影走了进来,黑影全身笼罩在黑色的袍子里,头戴黑色大帽子,脸上带着黑色面罩,只有一双眼睛从黑色的孔洞中看过来。 看到这黑色到底的黑影人形象,阿乌的头更加要暴裂一般,无数的黑影在他脑海里盘旋、叠加,最后忽然重叠在一起,阿乌脑海里出现了一个模糊而清晰的黑影,他的脑海中突然一声巨响,炸出了一个巨大的……空间。 阿乌脑海中的所有声音一齐消失,所有幻影一齐消失,那些混乱的图像忽然有了秩序。 他想起来了。他想起来了一大片记忆! 那是一片上一次他仍然遗漏了的空间。 如今,他突然想起来了! 因为眼前的一切,是那样熟悉!眼前的黑影,也是那样熟悉!黑色面具下那双眼睛,更是十分熟悉! 是他! 原来是他! () 第257章 半梦半醒之间 阿乌剧烈震惊。 外人看起来,此时的他疯狂地瞪着血红的眼睛,像是看见了最不可思议的鬼魂,最可怖的魔鬼。 他们很满意这种效果。 有人开口了: “你是谁?” “我是阿乌。”阿乌下意识的回答。 “你的身份?” “熟青店掌柜的。” “不,是你背后的真实身份。” “哈哈哈哈,我是一个你们想不到的人!”阿乌疯狂大笑起来,笑得眼泪从血红的眼睛里流下来。 “你的姓名。” “哈哈,我是马小车。我是太子的人。太子虽然死了,可是他的儿子是正统的继承者,他才是继承大位的真正人选!” “他不可能继承大位。” “谁说的?我会给他弄来无数财富,那个位子是他的。” “你怎么给他弄财富?” “你们不要管,反正有人给。” “你弄不到。” “我弄得到,因为我和白皑人很熟。” “熟到什么程度?” “我是白皑人公主的朋友,公主是天下第一美女,你们这些土包子,都没有见过那么美的女人。” “你怎么会跟白皑人的公主是朋友?” “哈哈我有魅力。” “你怎么认识她的?” “哈哈我有魅力……” …… 阿乌声嘶力竭的呼喊声中,令人牙酸的铁索和铁笼的声音再次响起来,铁笼子被拉上地面,铁门打开,阿乌在铁笼子里边呼喊,边打滚,疯狂地像一头野驴,披头散发,鼻涕眼泪糊了一身。凡是靠近他的人都被他或是抓破了脸,或是踢着了裆。 众人厌恶地看着他,再也不靠近,只是把铁笼子四面的铁锁打开,笼子吊上去,然后任凭阿乌自己从笼子底上滚了出来。 马自芳推门进来的时候,正看见阿乌从屋里滚到了门边,一边滚还一边高喊:“我有魅力!” 马自芳大吃一惊,怎么他去喝口茶的功夫,阿乌就成了这样子? 他赶紧蹲下身子抱住阿乌,阿乌拼命挣扎,又踢又咬。怎奈马自芳是练过的,双臂十分有力,而且不在乎阿乌身上的埋汰,于是竟然把阿乌紧紧压在在门边,只能翻着白眼呼哧呼哧喘粗气。 “这,这是怎么了?” 马自芳急得问屋子里的众人。 这些人众口一词: “这位爷不知怎么回事,忽然发了疯,满嘴胡话,说什么笼子关住了他,说什么看见了鬼怪,嚷嚷说什么他有魅力,满地打滚,按都按不住。” 马自芳心里深深诧异,目光在这些人脸上一一扫过,无奈这些人全都一脸坦然,描述的有鼻子有眼、栩栩如生,而且他也亲眼看见阿乌满地打滚的样子,不由得他不信。 他只得连声道歉。 身后忽然传来一个声音:“这是怎么回事?” 马自芳回头一看,是文成木穿着大氅,站在自己身后,赶忙向文成木致歉,说自己手下的掌柜的不知为何忽然发了疯。 文成木也十分诧异,连忙把自己身边的军医官喊过来,让他给阿乌诊脉。 军医官摸了半天脉,才说道: “这位爷大概是患有癔症,最近大约思虑过度吧?严寒的天气也是个引子,不要紧,回去休息休息就能恢复。不过,他很可能会对刚才发生的事不记得了,这是正常现象,不要老问他刚才怎么回事,免得刺激到他。他自己醒过来就好了,可能会病一场,也不要紧,不碍事。” 马自芳听了军医官的话,有些将信将疑,不过也不能放到脸面上,只得道了谢,然后让门外赶车的伙计进来,把萎靡不振的阿乌背了出去。 阿乌全程无知无觉,无声无话,只瞪着无神的眼珠,眼中的血红还未消退,显得十分痴呆。 他在呆呆的……想:二爷说得对,外行人得到“迷芳”,往往如获至宝、深信不疑,但是他们不会用。 只有二爷这样常年与毒药和犯人打交道的老毒物才知道,“迷芳”对付普通人十分好用,但是一旦碰上意志格外铁的人,或者早有防备的人,反而会被反利用,危害极大,不可不慎。 自己就属于这样能看破他们的人,所以阿乌在那一瞬间就仔细考虑了他在白驼城的所作所为,以及可能被人查到的底细,把那一部分的“真实身份”抛了出去。 虽然他还不能完全确定是谁在试探自己,但是,无论那是谁,那人都能得到阿乌自己想要的效果。 这就是大量实践造就的深刻真知了,今天阿乌又亲身体验了一把,更是刻骨铭心的明白了这个道理。 所以,二爷从来只把“迷芳”一类的迷药当做不知不觉中的辅助药物,但是从来不依靠它。这就是专业人员与外行的区别。 “迷芳”只有赵乙最了解,那是因为“迷芳”是第8处的独门药物,外界只知道第8处所向披靡的审讯手段是因为“迷芳”,却根本不知道第8处是怎样用的,即使是第8处内部的人,只要不是审讯人员,也不是很清楚。 那么,是谁把第8处独门的药物偷出去了呢? 这个问题可以合并考虑了。 …… 确定回到马宅,被有有派驻阿乌身边的守夜人接手后,阿乌终于闭上了一路上瞪得大大的眼睛,沉沉睡过去了。 但是,其实他睡得并不沉,他陷入了无尽的噩梦之中。 熟悉的昏暗地牢,熟悉的血腥腐臭的气味,熟悉的刑讯工具,熟悉的狰狞的人,在梦中重现。 这是他遗忘了很长时间的一段记忆,或者说是他的记忆不肯记忆起来的一段记忆。 又或者说,是被二爷赵乙“弄”坏了的一段记忆。 在巨大的震惊和“迷芳”的双重刺激下,却无意中唤醒了阿乌丢失了的记忆,二爷曾经以为再也回不来的记忆。 “是你!你这个罪人!”阿乌眼睛紧闭,却胡话不断,声音嘶哑难听。 随着这嘶哑的一句话,无数的记忆在他的大脑中重现。 即使在昏睡中,他的新旧记忆也在快速融合。 往事涌入梦境中。 …… 大雪,如鹅毛般的大雪无穷无尽的从灰色的天空里涌出,永远落个不停,似乎那个小镇子永远都在下雪。 不,不,那并不能叫做“镇子”,那里只是一个城堡,几栋模样怪异的土石和木头结合的坚固房屋,牢固的城墙,简直像一个小庄户村,趴在皑皑的白雪中,插在黑色的松林里,钉在宽阔的黑水河边。 小城堡里约莫只有百十个人,却都不是猎户,也不是渔民。 他们甚至不是青鸢人,他们——是白皑人。 他们眼睛碧绿,他们烧杀抢掠,他们……吃人,所以当地人叫他们“刹鬼”。 那时候,阿乌就是当地人,他们在河对岸的林子里,猎黑熊,抓狍子,逮飞龙,青鸢人管这里的人,叫做“披甲人”。 阿乌那时候,正在“给披甲人为奴”,但实际上,他与披甲人关系良好。那时,他还是个一介文弱书生。 () 第258章 梦回吹角连营 他,阿乌,前状元于得胜,五年前因为惹恼了圣皇,被发配到极北苦寒之地,与披甲人为奴。 那是一段少有人知的过往,即使在青鸢,现在也只有少数几个人还记得。 就连于得胜自己,也因病对这段记忆不是很清楚了。他那时只是一个清秀有余、彪悍不足的文弱书生,哪里受得了苦寒之地风雪的折磨。 当然,现在阿乌知道了,巨大的的折磨是有,但并不是因为苦寒,而是因为一场牢狱之灾。 牢狱之灾也不是因为披甲人野蛮粗暴,相反,由于阿乌心灵手巧,能够帮助披甲人改善狩猎工具、制造枪械,他其实是很受披甲人喜爱的,牢狱之灾是因为那年这里爆发了一场青史留名的战争,战争中阿乌由于指责某些大官,而被抓进了牢狱。 这场战争,就是著名的雅克堡之战,是青鸢国与白皑国之间的第一场正式战争。 起因就在于原本在草原之西的白皑人,组织了暴民和囚犯混杂的冒险队伍,从他们的家乡开始,不停向东进,掠过了流金部的北部,居然穿过了金马人部族林立的草原,到达了青鸢国的东北山林,开始在那里抢占要点,修建城堡,强行建立定居点,并丧心病狂的洗劫附近的青鸢披甲人。 东北山林乃青鸢的龙兴之地,圣皇在书面声讨无果的情况下,果断组织还击,派遣大军深入白山黑水,赶走白皑人。 阿乌在沉沉的睡梦中,重新回到了白山黑水,回到了飘雪的山林,回到了圆木建造的粗糙木屋之间,他看见了清秀文弱、眉眼干净年轻时的自己。 他看到,山林中披甲人欢呼雀跃,平时精于算计老酋长也积极支持抗击侵略行动。朝廷派出的“大军”其实算不上大军,因为只有三千多人,然而对于山林间的披甲人来说,这已经算是大军了。 大军携带了攻城弩,也携带了部分火枪,但是,白皑人在雅克堡经营多年,武器精良,他们甚至有火炮,那“轰隆”的巨响和漫天炸飞的土石木屑……以及横飞的血肉,火枪那精准的射击和恐怖而致命的伤口,给阿乌留下了终生难忘的印象。 那一瞬间的印象,使阿乌终生对火枪怀有敬畏,也使阿乌这一介书生,开始对火枪产生强烈的兴趣。 想到火枪,阿乌立刻看到披甲人的木屋中,坐着一个苍老疲弱的老头。 他叫魏不显,是在阿乌之前就流放到此处的罪臣。流放之前供职于军部,曾经因为改进火枪,而受到圣皇的褒奖。但是,因为与上司的矛盾,卷入到一场谋逆案中,被判八千里流放,到了此处。 阿乌再次看到他,不禁心头一暖。即使他心里清楚,自己此时只是在梦中,可是,能够在梦中再次看见他,自己也感到很满足了。自己已经忘记他很久了,这个世界,则差不多已经完全忘记他了。 阿乌看见自己走上前去,握住老人干枯如树枝、满是老茧的双手。这双手,在披甲人的鞭子下劳作,在混着冰碴的冰水里生活,早已变形。但是,这双手教会了阿乌认识和制作火枪。 阿乌对火枪的认识,他心底那莫名的对火枪的熟悉感,都是来自这里。 而魏不显,则是像他的名字那样,消失在青鸢朝廷的记忆中,消失在历史长河中。他的消失,也使军部曾经存在过的武器改良进程,彻底跟着消失了。 阿乌看着那时年轻的自己热血沸腾,那时的自己,真的是非常年轻,非常清秀,非常热血。热血的年轻书生尽管身子很弱,尽管衣衫褴褛,尽管只是一个流放犯人,但是他毫不畏惧,毫不气短。 一介书生又如何?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流放犯人又如何?位卑未敢忘国忧。 年轻的弱书生闯进军帐,慷慨陈词,请求重用火枪、火炮。将领命人将书生叉出去,火枪火炮,岂是书生呈口舌之快的事? 仿佛在支持书生的意见,青鸢大军对着雅克堡,竟然久攻不克。 此时,弱书生又跳了出来,他上书青鸢将领,指出他的攻城方法不对,雅克堡不同于青鸢内地的任何城市,用老一套的攻城之计根本不会奏效,所以才会出现三千人攻不下一个一百人的小城堡的局面。 书生认为自己满腔爱国热血,满腹行军计谋,他出来献计献策正是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正是一个有志书生的担当。 更重要的是,他是“本地人”,他所在的披甲人部落,已经和白皑人、和雅克堡战斗过多次,他们对雅克堡和白皑人还是有一定了解的,兵书云: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一时战败不要紧,总得正视现实,找到毛病出在哪里,才能打赢。 而且,他的脑子里已经有了关于对付白皑人这种完全不同于以往的敌人的初步想法,他已经有了关于火器的新的看法,他还有一系列关于这一划时代“两国之战”的策论要写,他是状元,聪颖、才华、敏锐,样样不缺。 然而,他毫不知道,他缺的是对人的认识,他的言语中“由于方式不对,三千人久攻不下一百人”的客观说法,已经刺痛了某些人的神经。这样的话当然不能传回朝廷,否则迎接那些人的将是圣皇的暴怒,以及汹涌的言论。 错误不能承认,更不能公开,所以,只能把弱书生于得胜下到牢狱之中。 在那样一个混乱的非常时期,阿乌看见于得胜,也就是年轻的自己,就像一只蚂蚁一样,还是一只已经被流放的蚂蚁,在简陋的牢狱里被刻意折磨,半个月之后,他就已经奄奄一息了。 梦境至此,极度疲惫、虚脱的阿乌,仿佛重又体验了那种奄奄一息,他痛苦的呜咽了一声。 一点猝不及防的刺痛忽然从眉间传来,这刺痛清凉舒适,使他紧皱着的眉头舒展了开来。他的身体仿佛记起了什么,无边的信任、安心像暖暖的棉被一样盖上他紧张的身体,他非常放心的舒展开四肢,这次,他是真的沉沉睡去了。 …… () 第259章 师父,是我 沉沉睡去之后,所有的梦境、所有的记忆一齐陷入黑暗。 梦境醒来之后不再存在,而记忆,醒来之后将从此醒来,不再丢失。 阿乌这一觉睡得,就像所有的癔症以及受到迷药反噬的人的表现一样,直到半夜,才重新醒来。 阿乌睁开眼睛,首先感受到的,是明明微弱、但是对他来说非常光亮的烛光。 烛光下面,坐着一个头发苍白、满脸病容的老头。老头呆呆看着烛光远处的阴影,不知在想什么,几声咳嗽不时从他的胸腔里费力的咳出来。 阿乌看着烛光下老头的侧影,一丝微弱但是清晰的笑意在眼中出现,他嘴唇动了动,费力地吹出断断续续的口哨。 口哨是一首粗犷而悠扬的曲子,曲子里有白山黑水,有密林野兽,有披甲人的日常生活,这本来就是一曲披甲人的调子,听过这支曲子的人都知道,如果配上歌词,歌词说的是: “美丽的黑水江,波连波向前方,川流不息流淌,夜夜进梦乡,咋不见风雪里酒飘香,咋不见草垛里的烟锅点太阳……” 烛光里的老人蓦的回过头来,看向床榻上躺着的阿乌,他的眼睛里有异样的光在闪。这猛地回头,激的他咳嗽连连,正是二爷赵乙。 阿乌继续吹着这曲不太成曲调的披甲人之歌,眼睛里笑意越来越多,他的情绪越来越浓,脸上有些百感交集的意味。 阿乌看着二爷闪动的目光、略略紧张的表情,停下了口哨,张开嘴,用沙哑的声音说: “师父,是我。” 二爷似乎听到了什么最不可思议、最不敢相信的话语,直愣愣地看着阿乌。 阿乌只好舔了舔干枯的嘴唇,再次沙哑着嗓子说: “师父,是我,得胜。我都记起来了。” 二爷小心翼翼地看着阿乌,不太确定地问:“你想起什么来了?” 阿乌无奈地说: “都想起来了。披甲人的山林,攻城的硝烟,我遭受的酷刑……以及我快要死了。” 二爷目光炯炯的看着阿乌。 阿乌继续说: “那时我快要死了。有一天吃了披甲人给我送了一顿牢饭以后,我就真的死了,尸体被披甲人抬回木屋,准备下葬。” 阿乌看了二爷一眼,二爷仍是不说话,只是按捺情绪看着他,阿乌只好幽怨的继续说下去: “我死了,可是我又醒了,醒来后,就看见……您老人家像今夜一样,在烛光下看着我。” 阿乌移开视线,看向帐顶,真正开始陷入到回忆中: “您老人家救了我,然后又做出我死亡的假象,当我被军营的人证明的确死亡,并且被下葬后,您又把我挖了出来,带走了。您慢慢给我治疗我所受的刑伤,调理我虚弱不堪的身体,并且……您教我下毒和用药。嘿嘿。” 说到这里,阿乌忽然自己咧着嘴笑了: “您当时下手可真黑啊,为了教我下毒,先把我毒了个七荤八素,然后在学习过程中,动不动就给我亲身体验,把我折磨的,看见您就像看见了鬼——呃,不,就像看见了那个……神仙。” 二爷终于发声了,他无奈地说: “谁让你当时死活不肯学呢?我这么有名的技术,天底下不知多少人苦苦哀求要当我的徒弟,我从来都不理睬。谁知动念想教你吧,你却那么抗拒。我没办法,只好一怒之下,折磨你让你屈服。” 阿乌悲愤地说:“有您那样对待徒弟的吗?” 二爷埋怨道: “你明知道我教你东西是好意,既然是这样,我想让你屈服,你就服个软呗,谁让你那么倔强,非得吃苦头才肯呢?” 阿乌说:“您……您折磨得我,都留下心理阴影了!我失忆后,虽然认不出您了,可是看见您都不由自主的害怕!” 二爷说: “你还说!你这个小没良心的,受到点刺激,居然就把为师给忘了!我就知道你心里是故意的!你是故意的,所以你的记忆就下意识的不记起这一点来。你后来想起其他事了,也死活不想起这一段来。” 阿乌说: “怪我咯?还不是你乱用催眠给催坏了。我就知道你是心怀歉疚,所以你才拼命说,报应!我当时还不明白是什么意思,原来是你终于认识到你做错了。” 二爷瞪眼:“胡说!为师什么时候做错过。” 阿乌说: “又来了,你就是死不承认。所以,你才说,假如我不自己记起这一段的话,就永远不要叫你师父。你就是死犟。” 二爷说:“我教你那么多珍贵的东西,使你关键时刻能保命,当然我本来就是你师父,你自己忘了,当然要自己想起来才算数。” 阿乌挠挠头,笑眯眯的说: “嘿嘿,我说呢,我怎么会莫名其妙对你那套工具箱那么熟悉,怎么知道那么多毒药的制作技术,原来是因为我早学过。” …… 两个人在烛光下,相对着絮絮叨叨,互相畅快的指责着,开心的抱怨着,窗外风雪虽大,小屋里却暖意融融。 阿乌在白天已经睡足一个白天,自然不困,滔滔不绝的说着,这在他是比较少见的事情,只发生在小猪身上过。 今天他找回了所缺的重要的一段记忆,确切的知道自己是有来路的人,有师父的人,心里的踏实、满足真是难以言喻,于是他的心里也涌上了难以言喻的愉悦。 “哎,师父,您当时为啥偏要收我为徒呢?”阿乌笑眯眯问道。 “还不是看你聪明。为师游走天下,没见过几个真正过目不忘的人,而你就是一个过目不忘的人,而且天生嗅觉灵敏,是干我们这一行的绝佳人选。 你唯一的缺点,就是不开窍,认识不到为师手中技术的珍贵,所以当时是牛不喝水强按头,为师只好用些小手段。” 回首往事,最凶险的环节已经过去,得意徒弟如今心服口服,人生最大的一桩心事已经了解,二爷只觉清风拂山岗、明月照大江,即使生命的山岗和大江已经一目了然、看到尽头了,他也欣然前行,再无挂碍了。 “你不是从不救人吗?那年怎么想起来去救我?不要告诉我你是恰好路过。”阿乌问。 二爷叹了口气: “当然不是恰巧路过,我也不是主动救你。是我与人打赌,赌输了,赌注是一定要救活你,所以我才会日夜奔行,赶到黑水江畔,在关键时刻去救你。” 阿乌静静的问: “和谁打赌?我哥哥吗?” 二爷叹息道:“是了,就是你哥哥。” () 第261章 怎能忘记他 二爷说: “就是你哥哥。要不,还有谁这样千里之外拼命记挂着你?” 阿乌静默了一会儿,说道: “杀害我哥哥的人,我快找到了。” 二爷看他一眼:“跟今天发生的事情有关?” 阿乌说:“是。” 二爷说: “说说吧,怎么回事,我还要看看,是哪个兔崽子把我的药泄露出去了。” 阿乌说: “有人用迷芳想要套出我的真实身份,也就是说,有人对我起疑心了。 对我起疑心的人,有两种可能。 第一种可能,可能是朝廷这边的人,出于对国家秘密的保护责任,对一切可疑人等起疑心。 比如,负责划界的人。” 二爷不动声色:“怎么,文成木参与进去了?” 阿乌冷静地说: “我怀疑。 这件事发生在文成木的官邸,虽然时间控制在极短的范围内,但是动静很大,他不可能不知情。” 顿了一顿,阿乌又说: “更主要的,我看见他的眼睛了。他穿着严严实实的蒙面衣帽,只露出一双眼睛,但是,我还是像被毒蛇咬了一口那样,一眼就认出来了。” 二爷莫名其妙:“谁的眼睛?文成木文大人?” 阿乌面无表情地说:“是的,文成木文大人。” 二爷:“啊。继续。” 阿乌说:“虽然他只露了一面,还在事后专门做出偶然的样子赶到现场关怀了我和马自芳,并且派了一个军医官给我诊治。但是,我知道那是他。” 二爷问:“可是,这是为什么?” 阿乌说:“因为我记忆的恢复,就是受了他的刺激——确切的说,是受了那双眼睛的刺激。我看见他,才一下子想起了在黑水江的全部记忆。” 二爷摸了摸下巴上的短须,说道:“嗯,我还不知道文大人还有这功效,早知道如此,早些让你看见他。” 阿乌说:“其实我早就看见过他,在他初到白驼城,摆阵势进城的时候。那时里礼炮一响,我的头嗡嗡的痛,差点跌倒在地上,我还以为是怎么回事呢。” 二爷说:“说有用的。” 阿乌说: “在你救我之前的事情,我从来没有跟你仔细说过。当然,我也没有跟任何人说过。 大家都以为,我入狱是因为圣皇的意思。但是,那时我已经在披甲人那里了,怎么会二次入狱,还是入了大军的刑狱? 我被抓,是因为我上书当时大军主帅,指出他的攻城策略错了。” 二爷的脸色凝重起来,他也渐渐想起了什么东西。 阿乌说道: “当时这位大军主帅,就是文成木文大人。他在雅克堡进攻了一年多,都没有拿下这座小城堡。当时的力量对比是,雅克堡里的白皑人一百来人,这边攻城的青鸢军,三千多人。 当时死伤严重,久攻不下,三千人靠围困,把雅克城死死围住,但是严冬到来,你也知道黑水江畔的严冬是多么残酷,白皑人住城堡,青鸢军住帐篷,竟然束手无策。” 阿乌有些激动: “不,还不是束手无策,是主帅不肯听他人意见。 当时在披甲人那里为奴的,还有魏不显,老魏痴迷火器,一辈子都在琢磨如何改进出威力更大的火器,只可惜遭到排挤,被人寻了个由头,设局发配到披甲人这里。 他有想法,我也有想法,可是主帅坚决不听。” 二爷冷笑道: “哼,这有什么难理解的? 你可知道,当年和魏不显闹矛盾的人是谁?魏不显当时是军部侍郎,军部的尚书,就是文成木。 魏不显痴迷武器,受到圣皇赏识,当时他的上司,也就是文成木就给他小鞋穿,二人闹到势如水火,终生不对付。魏不显后来卷进谋逆案,背后也有某些人的影子。 这样的关系,这样的情势,这个魏不显还想给文成木出主意?这是小鸡给黄鼠狼拜年呢。” 阿乌面色阴了下来:“当时,还不是认为,胡虏当前,国事为大?而且,为了避免不愉快,我和老魏是分开的,根本互不联系。” 二爷嗤笑道:“幼稚!文成木那样的老狐狸,能看不出来?或者说,他根本不用管谁是谁,只要触及他的尊严和利益的,一律杀无赦。” 二爷忽然想起来,就问道:“他当时为什么不直接杀掉你?乱军之中,死一个人,还不是跟蚂蚁一样?” 阿乌说: “在这件事上,披甲人不肯配合他。再怎么样,我也是圣皇亲自发怒、亲自批的流放,情况特殊,时不时还是要想起来问一问的。他要是直接杀了我,圣皇那里不好交代。 所以,他只是拼命折磨我,我要是因为身体虚弱,自己死在狱中,那怪的着谁?所以,我就这样死了。” 二爷说:“嗯,你当时就差一口气了。” 阿乌说:“所以,我怎能忘记他?” 二爷微微嘲讽道: “你不能忘记他,那又怎么样?你认为他当时是个贻误战机的罪人,那又怎样?文大人还不是凭借雅克堡的战绩,以及与白皑人谈判成功划界的功绩,一直备受信任、平步青云? 熟悉军务,熟悉与西人的划界,这在朝堂中也没有几个人了。这次与白皑人在西部划界,不就是因为这一点,才把他派过来的?” 阿乌沉吟道:“我也是因为这些原因,才把他看做是因为保守朝廷秘密而对我生疑的人。毕竟,我用的假身份本来就是一个谍子,任何一个正常的朝臣,都应该队伍生疑。” 二爷说:“你就不怀疑他不是好人?” 这回轮到阿乌微微嘲讽: “他自然不是好人,肯定不是好人,甚至不是一个能干的朝臣,雅克堡最终攻下之后,进行的划界谈判,青鸢明明胜了,却没有取得应有的疆域,怎么看怎么都让人不甘。 但是,我现在不是下界的灶王爷、专门管闲事的,我还有更重要的事情。 要论私心,文大人私心一点也不少,只是,在划界中勾结白皑人,以国土换取利益,那利益怎么也得是与国土相当的——那是以国家为单位计算的,文大人,还真不够格。 如果他卖国,能得到什么呢?那把椅子,无论如何跟他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二爷皱眉说:“这是什么逻辑?有的人就是很坏的。” 阿乌说:“而且,他现在是划界大臣,在划界中做手脚,那是自己拆自己的台。” 二爷颔首:“这倒也是。” 阿乌说:“如今圣皇年事渐高,皇子们都在想破脑袋的增加自己的砝码,在这种情况下,丧心病狂向外求援,才是比较正常的。” 说到这里,阿乌心里忽然一动,这恐怕是圣皇最担心的吧?或者说,这就是圣皇一直在怀疑的?就像所有人的怀疑一样? 阿乌摇摇头,驱赶走心底的念头,说道:“何况,胡柚风说过,他的主子是王爷了,虽然他没来得及说明是几王爷,但是现在,已经有人越来越符合这些条件了。” () 第262章 资格 赵乙默然,他知道阿乌的意思。 他咳嗽了一阵,皱眉说: “你现在相当于已经站在明处了,像个明晃晃的灯笼,在吸引所有人的目光,那么,所有在这个时候向你跳出来的人,都要好好琢磨。” 阿乌说: “要说我对文成木的看法,那就不是一个恨字了得,有机会我也想报五年前的一箭之仇。 但是,我就是觉得,如果把天下、把这次划界比作一个牌桌的话,他虽然是划界大臣,可是,他是个没有资格真正上牌桌的人。 就是我刚才说的,他资格不够,筹码不够。 试想,他如果在划界中做手脚,又有什么用?划界的国书,总是要圣上签字,两国互换国书后,才能算正式完成。 而他,一个小小的划界大臣,用什么来保证圣皇会同意他的卖国? 这是最大的一个逻辑缺陷。 而王爷们则不同,他们是可能坐上那张椅子,有可能以天下为筹码的。 所以说,文成木此人,倒不是我不恨他,只是我此时最重要的事情,是先找到真正的元凶。” 他一直没有忘记,自己要做什么。 二爷说:“可是他为什么要刺探你?” 阿乌一听,说道: “这个嘛,有一种可能,他是被人利用了。 今天我们是先到的二十七王爷那边,在代表商行送礼的同时,我个人也暗中给他们留了一份礼物,我在二十七王爷的房里下了鱼胆汁,凡是在那里面呆过的人和物,都会染上那种特殊的味道。 巧了,在文成木府里,他们用迷芳‘迷’住我,在黑暗的地下审讯我的时候,也就是穿黑色连帽衣的人出现的时候,我又闻到鱼胆汁的味道了。 这说明,其中有人的身上,有来自二十七王爷那里的东西,或者书信,或者就是‘人’本身,所以,我认为是二十七王爷早在我们到达之前,就派了人来,正好文成木也有此想法,所以他们合谋了试探我的把戏。” 二爷又忍不住用嘲讽的语气说:“那你透露你是一个谍子,他能不抓住你?” 阿乌笑道: “哎呀师父,下毒的道理你懂,做官的道理,你就不懂了。 我说我是旧太子的人,这些大臣才不会奇怪我有些不上台面的小动作。因为皇子们大家都如此,台面下不知有多少人在替他们奔走。 所以,在大位争夺没有结果的时候,作为大臣,任何一方都不好得罪,万一人家能上位呢?账可以先记着,但提前站队可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因此,即使知道我是一个谍子,他们也不好现在公然下手——除非他们已经站队,站在敌对方。” 二爷骂道:“都是禄蠹,该统统用杀虫药干掉。” 阿乌说道: “文成木根本不会想到我竟然认识他,清楚他的过往,所以在他面前,我应该是安全的。 但是,对我来说,因为我了解他,所以我知道,他是这样一个官员:对白皑人不甚了解,只会执行圣皇的命令。对划界更是一无所知,总以为划界只是权宜之计,只是糊弄白皑人退兵的手段。偏偏他面上还架子十足,一副舍我其谁的模样。 对于这样一个官员,我还想着怎么影响他,以便能在划界中实现宋元老爷子的愿望。只能先不动他了。” 二爷想了想,觉得有些头痛,就抛开这个问题,接着问:“以上你说的是对你起疑的第一种人,另一种人呢?” 阿乌说: “另一种,就是我们要找的人了。 我很特意的暴露胡柚风的遗物,他们一定发现我了,但是一直没有出面联络,恐怕就是有顾虑。 所以,借了文成木的手,来确认我是否就是他们要找的中间人,是否值得他们信任。” 二爷不语。 阿乌嘿嘿一笑: “幸好,我有师父的亲授的知识,轻易识破了他们的诡计,将计就计,反而把我想要他们知道的信息传达了出去。我猜,我应该是通过了考验的。 下一步,应该很快就会有人来接触了。” 二爷看了他一眼: “稳一点。第8处可以集中力量行动了,要盯紧一切在白驼城的各王爷的人。过两天大将军王十四爷也就来了,老二十七已经在这里了,老八、老四的心腹一直在白驼城活动。 老九、老十四、老二十七都是老八集团的人,就看什么人来找你了。” 阿乌说: “我晓得。 有资格逐鹿的就这么几位,有的有强烈动机,如老八;有的有明显行动,如老二十七;还有的一直在暗中培植自己的势力,如老四;有的逐渐露出自己的实力,如老十四。 现在轮到我们张开大网了。” 二爷看着跳动的烛火,幽幽说道: “张开大网捕捉皇子? 你说,‘老爷子’是不是早就想到这一点了?赵胖子是最接近‘老爷子’的人,他一直在众位王爷身边布置监视兵力,大约也是有所倾向的吧? 可是这些王爷都很聪明,也许他们也早知道了‘老爷子’并不信任他们,所以一直不上钩,直到你这个白纸新人出现? 你说,‘老爷子’给他们机会,让他们都到白驼城来,是不是……故意的?” 二爷打了一个狠狠的寒战。要说天地间二爷已经无所畏惧,但是他真心敬服、害怕“老爷子”。 “老爷子”,或者“老头子”,都是第8处高官对于圣皇的敬称,或者说代号,像二爷这样对圣皇又敬又怕的人,大约有很多。 可是阿乌淡淡的说: “我觉得吧,圣皇驱狼逐鹿,优胜劣汰,这法子虽然残忍,但是这是他的家事,别人没办法说话,也没资格。 我不觉得那些皇子可怜,反正谁杀了我哥哥,都不行,我都要杀他报仇。” 二爷面无表情地说:“那你得看圣皇允不允许,毕竟那是皇子,虎毒不食子。” 阿乌摇头说:“我不管。” 二爷盯着阿乌:“你没有资格说你不管,因为你这样说了也没用。” 阿乌一噎,想要反驳,却发现自己说什么都无法反驳这句话。 他认为文成木没有资格坐到牌桌前,可是,此时二爷一句话,使他忽然发现,自己也没有资格处置自己张网捕捉的猎物。 旧东宫太子谋逆,暗中调兵准备杀死圣皇夺权,也不过是被圈禁。 阿乌眼睛里流露出痛苦、憎恶的表情。 他握紧了拳头。二爷的话令他发现了一个以前从未注意的事实,使他痛苦,但是,也给他的脑海里打开了一扇窗。 从现在开始,他就要考虑,如何提升自己的“资格”。 一个可以跟圣皇提条件的资格,大约任何人都不敢想,但是阿乌必须要想。 二爷知道阿乌是个一点就透的人,根本不需自己多说。他转过头,说道: “这次诈死,我是不打算再活过来了,岁数大了,意兴阑珊,我不想争权夺势,也不想升官发财,想趁机退出第8处了。 我就在幕后帮你把这件事处理完,找到凶手。 你……也该想想以后了。” 阿乌说:“师父,我不能萌生退意。一旦有了退意,心中就会有懈怠,做事就不能全力以赴,事情的效果,就会打折扣。我还要向前去。” …… () 第263章 客似云来 阿乌在半夜醒来,与二爷共剪西窗烛的时候,在离他们不是很远的地方,也有几个人在秉烛夜谈。 正是陋巷最深处的那个院子。 昨夜负责监视赵乙“尸体”的那两个人,正在向李先生汇报。 两个人举止从容,目光坚定,详细向李先生汇报昨夜第8处的人员赶到窄巷赵乙尸体旁时的情况,以及今天白天,他们被官府带走、反复询问的情况。 他们说的很细致、很详实,就亲身经历的事情描述的十分生动。长篇大论说完之首,他们不易觉察的互相对视了一眼。 没有人觉察异状,他们悄悄出了一口长气,提着的心终于放下来。 是的,没有人觉察到,在他们详细讲述的这些内容中,少了半刻中的时间——正是赵丙出现,揭露了赵丁的那一段。 那一段时间……他俩不知为何打了个瞌睡,不不,从赵乙死后,他们的状态就一直不太对,记忆出现了好几段打瞌睡式的缺失,第8处的人来到窄巷后,他们那时忽然觉得身体僵硬,只来得及看到那些人确实都一拥而上地来了,但是,后来说了些什么,他们并没有听到。 不过,好在他们想象力丰富,在清醒过来之后,马上合情合理的自我补充了细节,因为,他们亲眼看到第8处的人员沉痛的收理了赵乙的遗骸,在黎明前的风雪中很快离去了。 更因为,他们不敢说自己竟然……打瞌睡了。 天亮之后,接着就是官府人员来对巷子里相关人员无穷无尽的讯问,口口声声都说有大人物遭遇截杀,而凶手,还没有找到,这些官府人员,正在努力地盘查人员,查找凶手。 所以,情况就是如此。 李先生有些心不在焉,没有觉察两人的漏洞。 今天,他已经收到更重要的消息了:那个拿鼻烟壶的人,果然是个有来历的人…… 但是,他想要的掌珠郡主的消息,赵丁却一直没有送来,不知什么原因? 李先生有些烦躁。 他决定,还是要靠自己。 至于赵丁,他冷冷的想:不会有下一次合作了。 …… 一日一夜后,清晨时分,阿乌终于醒过来一次,半夜里出现过的二爷已经不见,马伏芳亲自提了食盒,给阿乌送来了早饭。 阿乌两眼失神,茫然的看着马伏芳,以及他身后的伙计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马伏芳简单说了说昨天的情况,然后让阿乌继续养伤。 阿乌浑浑噩噩,只知道点头,吃了一点稀饭,接着又倒头睡下,睡下之前,他对马伏芳嘟囔道:“要是有客人来的话,请一定好好招待,帮我记下来。” 马伏芳纳闷。 但是,情况果然如阿乌所说,从上午开始,就有人来看望阿乌。 首先出现的是医生。 而且不是普通的医生,他是文成木大人的军医官,据说文大人表示,病人是为了给自己雪中送炭才到府的,又是在自己的官邸发病的,自己心中深感内疚,怕白驼城内没有好的医生,所以索性就派了自己的军医官官来,毕竟,乌掌柜刚发病时,就是这位军医官首次接诊的。 阿乌对文大人的关爱十分感激,赶忙从病榻上爬起来,表示自己已经好了,但是也尴尬的对军医官表示,昨天的事他已经什么都不记得了。 军医官对于阿乌的“康复”十分满意,告诉他这正是病情好转的表现,忘了好,忘了好啊。 经过把脉仔细诊断,经过一天一夜的昏睡,阿乌果然已经恢复很多,痊愈在望了。 军医官还带来一些军中才有的药物,又让阿乌感动了一番。以阿乌大医者的眼光,看出这些药物倒是货真价实。 自然,精明的马自芳也不会让军医官白来看病,早已准备好了送给军医官的谢礼,于是双方皆大欢喜。 军医官回到官邸之后,不知怎生汇报的,反正阿乌是不担心了。 军医官今天过来“复诊”,其实就是对他昨天表现的真实性的“复诊”,他今天没有破绽,就意味着文成木那边暂时不会在怀疑他。 接着第二位来看望阿乌的,却是出乎阿乌的意料。 来的是奔驰车马行的一个管事,级别不高,但是带的礼物很真诚,这个管事也足够热情、机灵,说是昨天在二十七爷那里碰见过的,听说回头就出事了,掌柜的十分关心,云云。 阿乌闭着眼睛,一副虚弱的模样,心里却在饶有兴趣的想着这件事。是掌柜的十分关心吗?嘿,是掌柜的十分好奇才是真的,然后找一个借口,来观察发生了什么事情罢了。 嗯,这个常熟,还是那样活泛以及好奇。想到这里,倒是勾起了阿乌对常熟的想念。 然后想到昨天夜里与二爷的对话,想到二爷说自己不够资格——阿乌心里一闪,突然生出一个想法。这个想法一旦生出,就再也不肯消失了。 于是,阿乌强自睁开眼睛,向那个管事表示感谢,并不着痕迹地打听了一下常熟的动向,得知常熟这些天一直在白驼城忙碌,就住在老地方。阿乌心里了然。 下一个探访者,却是让马伏芳大吃一惊,因为来的是一对粉妆玉琢的金童玉女,都是十岁左右,一个男孩儿,一个女孩儿,都十分秀气漂亮,而且眉眼相似,显然是一对双胞胎。 马伏芳啧啧称奇,没想到阿乌还能有这样特殊的朋友。 金童玉女见了阿乌十分恭敬,送上了名贵的补品。 阿乌看起来十分不好意思,就把马伏芳讲给自己听的、自己在文成木府上“突发癔症”的事情,给两位童子复述了一遍,表示自己很是惭愧,文府的军医官都来看望自己,同时强调自己已经好了,没什么问题了,可以正常做工了。 …… 阿乌没有想到,有有居然光明正大的派童子来探望自己,心想大约不出片刻,就会有人把这一消息传递到“有心人”那里,马宅里面一定是有眼线的,只不过就是不知道“有心人”的范围有多广。 有有一定是有用意的,只是阿乌一时还没有想透。 有有的用意,可以回头去问有有,不着急。 但是一上午客似云来,却一直没有阿乌盼望的那边来人。 千呼万唤不出来。 若是放在昨天,阿乌肯定会有些焦虑,有些想不透。 但是今天,他有更挂心的事情焦虑。 仰面躺在帐子里,阿乌盯着帐顶,目光幽深。 二爷让他想想今后的事情,他没想,他只深刻而迅速地想了当下的事情,是当下的进击,而不是退路。对他来说,只有前进才能保退路。 二爷说他没资格,但是阿乌明白,越后退,越没有资格。前进前进,走到一定程度,也许才能有资格。 至于成败,只有做过才知道。即使成功的希望渺茫,可是,许多事情在开始的时候,不都是渺茫的吗?即使失败,失败的枭雄,也比躲避的顺民要好。 阿乌决定不等了。 他有事干。 () 第264章 车马行的小老板 中午,阿乌就挣扎着起床,狠狠的吃了两大碗羊肉饭,然后就直奔前台,干活去了。 当然,一个掌柜的,干的活不用是出苦力,需要他干的,是更要紧的活儿。 “要不要我和你一起去?”少掌柜马思成有些紧张的问。 “不用!我先去试试。” 阿乌带了一个伙计,就出门了。 …… 少爷常熟现在很忙。 他现在荣任“奔驰”车马行的大掌柜。 随着前一阵子马自芳谋逆案的告破,万里车马行的房向阳也被供出,房向阳在转让车马行时“一年以后才转交”的算盘也告失效,他原本想的是,一年之内,杨买办肯定会起事,他拥立左右,到时候他与常家胜负易数,常家还想要车马行,怎么可能?所以,“一年以后才转交”只是个幌子。 只是人算不如天算,杨买办身死,马自芳被抓,这件谋逆大案浮出水面,房向阳被连根拔起,车马行自然就能顺利被常家接收。 近日史庆明就已经回到白驼城,杨买办利用车马行去寻找白皑人的想法也没有实现,车马行一切隐患都已经消除,所以此时常熟已经接手了车马行的一切事物,正待大张旗鼓的除弊革新,把他打通大西北交通的宏愿逐步实现。 伙计忽然来报,说熟青马家派了一个掌柜的,前来结算前期熟青买卖的总账目。 在前期与马家共同狙击马自芳的过程中,马思成从青城调来的熟青存货中,有一万斤是直接入了常熟这边的库的,以减少马自芳的货量,最后在与白皑人的交易中,也是从常熟这边的渠道进行的交易,但是这块的收益还是马家的,这件事当时就设计地很清楚的。 只是居中调动货物的阿乌一直处于失联状态,所以两家才没有急着交割货款。今天马家怎么忽然派人来结算了呢?阿乌还没回来呢,急什么? 常熟不悦。 他决定不给这人好脸色看。 所以,那人到了他身前时,他依旧坐着没动,头都不抬。 哼,让他知道一下,什么是本少爷不高兴。 那人倒没说什么,只是静静的立在一边。 常熟忽然感到周边太寂静了些,下人们都干什么去了? 他满脸不高兴的斜眼看了一下面前的人。 他看见一张大大的笑脸。 一个英气的小伙子,正在笑眯眯的看着他,不但豪无芥蒂,而且眼睛里带着狡黠。 “嗯?”常熟更加不高兴,正待发作,只听面前的人笑道: “胖头,你已经全好了?” 常熟一愣,继而大喜。 是阿乌的声音! 他早就知道这家伙神出鬼没,不能以常理推测,此时见阿乌又变了相貌,也不追问,只是一叠声让人泡上好茶。 …… “要开战了?你确定?”常熟的胖脸比任何时候都严肃。 “是的,很快。快到迅雷不及掩耳。”阿乌也很严肃。 常熟马上想到一件事: “去年咱们成立车马行的时候,王家老爷子就承诺,这一次西北要有军事行动,运粮草的事情,可以让我们家参与。 常熟怕阿乌不明白,马上解释道: “以往征战期间,军粮基本都由官方随军运输,粮运花费所耗巨大。五年前,圣皇亲征落阳部时,十三王爷向圣皇推荐了王家,老王家以低于官府运价三成的价格,一天不差、一斤不少的完成了运量任务。 从那时起,朝廷在官运的基础上,开始雇商、雇民运粮。而北路军粮主要依靠商人输送,也就是依靠王家运输。” 阿乌点头:“我知道。” 常熟说: “贩运军粮虽十分艰苦,但既有利可图,又可报效国家。而且这件事最大的好处,是随着大军的前进,大军走到哪里,商铺就可以开到哪里,不但可以深入草原,还可以到达西域。 甚至有些时候,有些军需品直接交给商人来办,获利的链条还是很长的。 此时既然战事很快就开,那么我们的奔驰车马行,就要立刻具备运输能力了,车、牛、马、驴、骡,都要准备起来。” 阿乌说: “你说的对。不过有一件事你要注意一下,那就是地理条件的不同。 草原上的驿路正在快速修建,我听说驿路的质量很好,已经快到白驼城了,跑牛车、马车都可以。我们新造的大车,绝对可以一展身手。 但是,军队向西域,甚至向雪原进发的话,道路的路况与草原完全不同。往西域去,千里迢迢,要经过沙漠和戈壁。一是路基松软——甚至没有现成的路,牛车、马车都容易深陷进去;二是沙漠上缺水严重,很多驿站都是干驿,没有水井。如果没有水,拉车的牛马喝什么? 往雪原去的话,更是要经过雪山。 而就现在的情况看,恐怕第一战,是要在雪原上开打的,你马上着手准备的,是前往雪原运送粮草。” 略一思考,常熟又想到一个问题: “你刚才说的是地理条件的限制。殊不知,在西北,天气情况对运输的影响也是巨大的。” 阿乌:“说说看?” 常熟说: “史叔曾说过,大雪原那地方,据记载‘赤目之下,雪雹时加。伏暑之中,严霜夜袭,天时地气之不同尽与中原迴绝’,非常严酷。 正常情况下,运送货物一般是三月以后,因为三月以后冰雪才融化,融化以后才会有水草。 现在情况紧急,但是西北雪仍然深,更不用说雪原。我记得,有书记载,昔日往西域运送粮草,曾经‘道路积雪甚深,踏实成水,驼运每虞颠蹶。经抚臣奏明,派拨驻营绿旗防兵二万名打扫修理……’你看看,还要为骆驼扫雪呢。对于大雪,骆驼也无能为力。” 阿乌灵机一动:“我有一物,可以助你。” “何物?” “你先不要问何物,你需要将一批战马,空身送到雪原,我告诉你路线,你去找到巴图将军,将战马给他,他会给你一批得用的畜生,正适合你运粮草,保管比骆驼还好用。” 常熟踌躇道:“巴图怎么会听我的?” 阿乌笑道:“你放心吧,他现在完成了急行军,到达了指定地点,下一步正需要战马开战,那些畜生反而不成,所以,他一定急着跟你换的。” 常熟吃惊的看着阿乌: “这是军事机密,你怎么知道?那些畜生又是什么?” 阿乌严肃的说:“你也知道是军事机密,所以,一定严守秘密。” 常熟马上说:“这个不用说,所有参与运送粮草的山右商人,都懂得这个基本常识。” 阿乌说:“至于那些畜生嘛,就是大驯鹿。白皑人去年往白驼城来的时候,你也看到了,他们用这些家伙拉雪橇,风驰电掣,运粮草最合适。” 常熟大喜: “妙极!我竟然不需要去采买几千头骆驼了。” 阿乌说道: “你想得倒美!骆驼是骆驼,驯鹿是驯鹿。再说,夏季冰雪融化后,驯鹿的优势也就不明显了,骆驼还是要准备的。” 嬉笑一阵,两人继续讨论运输细节。 运输军粮路途遥远,地形复杂多样,道路崎岖,运输物资耗费极大。因此,不但所需的驼、马、驴数量巨大,而且新车也要抓紧制造,此次运送军粮,就是这种新马车一鸣惊人的好时机,两人一定要密密计算好了。 阿乌预计,此次征战可能会有两个战场,一个是平定雪原,一个是安定大西北。由于各个战场的地域差异,所以军粮运输路线自然也有所不同。要想做出精准的准备以及成本预算,就必须详细分析朝廷军粮运输路线,以准确搭配合理的牛车、骆驼以及大驯鹿。 这是件十分紧急的事情,所以阿乌和常熟根本来不及细谈,回头常熟负责招集史庆明等几个经验丰富的‘领房人’,分析下一步的细节。 () 第265章 最赚钱的生意 常熟十分兴奋,阿乌给出的情报,比老王家还要早、还要详细,看来奔驰车马行建立自己的势力是必然的了。以朝廷粮草运送为突破口,以新技术加盟为基础,奔驰车马行将迅速抢占大西北的运输市场,随着青鸢与白皑人互市的建立,车马行的前程,将是一片光明。 但是他马上敏锐的发现,阿乌对此事也就是作为一个消息说一说,很平淡,并不像自己那样溢于言表的兴奋。 “嗯,眼界明显的高了,城府也明显沉稳了,阿乌越来越有大佬的范儿了。”常熟油然而生感想。 但是他马上想到,难道在阿乌眼里,车马行这样的大机会还不能令人动容?还不值得兴奋一番? 常熟疑惑地问:“怎么,你好像不是很在意的样子?拜托,不要这样故作深沉好不好?” 阿乌闻言,似笑非笑看着常熟:“你说,什么生意最赚钱?” 常熟略一沉吟: “要说赚钱,倒不是看行业,而主要看经营,哪一行都有赚钱的铺子,也都有不赚钱的铺子。 你要非问哪个行业最赚钱的话,当铺?‘要想富,开当铺’嘛。” 阿乌笑道: “当铺当然赚钱,不过,它赚的是小钱。” 常熟瞪圆了眼: “小钱?你知道他们有多赚钱?” 阿乌笑眯眯看着常熟:“你见过哪个家族靠开当铺成为富甲一方的巨富的?” 常熟张大嘴巴:“那……倒还没有。” 得到阿乌这个提示,常熟脑子马上活络起来: “要说富甲一方,前朝富豪排行榜上,排在第一位的,是沈家,靠出海做贸易赚得巨富。排在第二位的,是丁家,靠的是开厂子,机织丝绸、棉布赚钱。排在第三位的……” 阿乌说:“不止前朝,在历史上最有名的大富之家,你认为是哪家?” 常熟声音有点激动: “你是说黑铁时代的……传奇唐家?汶水唐家?那的确是天下第一富有的家族。他们家做的生意是——武器,为大陆上的强者打造神兵,为当时征战不休的各国军队提供新式武器。攻城弩、神臂弩都出自唐家,唐家是当之无愧的天下第一家,富有,牛皮,我服。” 常熟说着说着,忽然从激动中醒过神来,他震惊地看着一脸微笑的阿乌: “不会吧?你说的是——最赚钱的生意,乃是制造军工?” 阿乌睁大了眼睛,很认真、很无辜地说:“为什么不会这样?” 常熟说: “你疯了?军工在青鸢是民间严禁生产的!擅造军方制式武器,更是大罪!” 阿乌笑眯眯不说话。 常熟忽然心痒难搔: “不会吧?你有制造兵器的门路?你有这方面技术?快说,快说!” 阿乌眨眨眼:“大罪啊!” 常熟说: “去去,先别提这个。你就先告诉我,你是不是有门路,有想法?” 阿乌说:“有又如何呢?” 常熟大力拍了阿乌肩膀一下: “你傻啊?当然是我们努力争取了!要是能制造兵器,谁还开骆驼的车马行啊?能成就新时代的唐家,想一想都激动不已!” 阿乌抚了抚自己肩膀:“那不是禁止吗?” 常熟恨铁不成钢地看着阿乌: “是禁止啊,但是我们不能去做点工作吗?不能去争取一下吗?哪怕能参与进去,都是好的!你平时看着挺机灵,怎么遇到经商的事儿,就停步不前了呢。 你要有技术就快说,我让老爷子去发动我们家在昊京的全部关系,去公关这件事。” 阿乌好奇了: “怎么,你还真有办法去弄?朝廷能允许吗?” 常熟说道: “做买卖,就要有敢为天下先的勇气!要有不撞南山不回头、撞了南山也不回头、继续撞的韧性! 朝廷现在不允许,不代表以后不允许。朝廷不允许明着办,不代表不允许暗中办理。 比如,昊京皇宫的建造,说是营造局兴建的,但是实际上,都是由墨家来营造的,墨家主持着营造局。这跟墨家垄断这行业有什么不同? 再比如,朝廷用的纸张,包括科举考试专用纸,都是由松风阁提供的,相当于他们家把持了半个天下的笔墨纸砚。 总之,这样的事情,还是很有可为的。” 阿乌犹豫道:“可是兵器,兵者,凶也,朝廷把控更严吧?” 常熟无所谓的说: “是啊,更严,可是现在不是要打仗了吗?朝廷手底下那些兵器作坊,我们山右郡就有不少,我了解它们,干活粗制滥造、磨磨蹭蹭、偷工减料,上上下下就只想着抠搜点便宜,根本不行,比我们差远了。” 常熟不忘补上一句: “就像这粮草运输一样,同是运输粮草,我们只用官办队伍三分之一的成本就可以拿下,所以朝廷才能包给我们。我看这兵器制造,迟早也得这样。” 阿乌沉思,他不得不承认,常熟说的有道理。 而且,确实如同自己深夜里思考的那样,常熟这样的商人,是自己最好的合作伙伴。 他们有极高的渴望、极认真的态度,而这两样,就是做好这件事情最关键的地方。 他沉吟一下,说道: “你说的很有道理,不过我想,现在现去公关朝廷,有点来不及了,我们还有个可依靠的靠山,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常熟瞪大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阿乌:“谁?” 他心里想,难道是文成木文大人?他倒是军部尚书…… 阿乌镇定地说:“十六寺。” 常熟一下子明白了阿乌的意思,不禁一跃而起: “妙极!十六寺地位特殊,在草原上可以拥有护教兵,朝廷对他们的武器供应原本就不管,这下依靠十六寺建立军工营造局,就地、实时、马上就可以装备军队,还没有朝廷的顾虑和层层扒皮,大妙!” 常熟马上像一条兴奋的狗子一样,在屋子里转起了圈: “我爷爷和十六寺有交情,让他去全力以赴做工作……我们正好买了地,马上就可以开办……” 他忽然停下脚步: “阿乌,你还没有正经回答我,你已经有技术了,是吗?” 阿乌一笑: “这个嘛,我可以解决。十六寺那边,我也可以代为公关。还有资金,今天我要来提出的熟青款,就当做第一笔资金,先注到这里面……但是,我有一个条件。” 常熟两眼放光:“说!” 阿乌附到常熟耳边,慢慢低语道来。 () 第266章 纷飞的雪,暗中的事 北山大法师和那位领兵的多寿郡王那边,阿乌几乎什么话都没用多说。 代替他说话的,也不是小猪,小猪这两天严严的躲了起来,每日只以一个小寺丁的身份出现,就连多寿也不知道。 代替阿乌说话的,是阿乌悄悄送进十六寺的一支燧石激发的火枪。 多寿郡王在亲自试过这支火枪后,爱不释手,赞不绝口: “竟然不用火绳了!能连续发枪!在战场上,时间就是生命!有这两条改进,敌人就只有被我们摁着打的份儿了,咱们的新军就能横扫天下了!” 北山大法师也容光焕发,昏花的老眼重又放出精光,没有什么比强军建设,更能让他欣慰的了。他已经垂垂老矣,在草原上经历过无数荣辱,最痛心的就是流金部军力薄弱,被动挨打,如今有了这等神器,意味着流金部即将诞生铁军,流金部从今要重新复兴了。 这是他最大的心事,以至于他的眼角都不由自主湿润了。 所以,这件事以最快的速度批了下来,流金部成立“铁流兵器营造局”,由多寿郡王亲自管理。当然这是明面上的事情,多寿只是挂了一个名儿,实际上由山右常家暗中经营——当然,实际上就是由阿乌暗中经营。 兵器营造局秉承低调、保密的原则,就设在多寿郡王的兵营的一处偏僻处,并不惹人注意。 一切并不需阿乌亲自露面,一应筹备工作十分顺畅。 草原上成立兵器营造局,按照惯例,北山大法师在给圣皇的密折里,报告了一下这件事。 圣皇批复:“知道了。”并下了一道手谕给十四王爷,命他到白驼城时,顺便去“看一看。” …… 白驼城的雪还在时紧时松地下,白雪覆盖的城市中,各色人等在忙碌着自己的事情。 这几天,不时有红色的轨迹划过飘雪的天空,那是远方的红鹰,带着紧急信息回到了白驼城。 除了驿站,白驼城内有资格使用红鹰的,除了十六寺,就是第8处了。但是,第8处的红鹰像它们的主人一样,处于隐匿状态,一般只在夜晚行动。 十六寺内一座极不起眼的经堂里,一个小寺丁正在解下红鹰腿上的竹筒,仔细阅读薄纸上的消息。 经堂正中的蒲团上,带着金色小帽的北山大法师正在面容庄重地诵经。 经堂里面再无他人,小寺丁读完消息后,将小几上一张图打开,看着图中隐晦的道路凝神不语。 北山做完功课,也坐到角落的蒲团上,小寺丁递上一杯热茶,说道: “小爷爷,赤温将军他们到达预定地点了,已经与落阳部的队伍遭遇上,西风叔叔正在暗中与白板联络。 落阳部的人果然非常吃惊,已经停止前进了。巴图虽然有些鲁莽,但是‘玄高犒军’这一套,他还是表演到位了。 我们的战略目标暂且实现了。 雪原上的局势,大概率会陷入僵持状态。现在是由桑结城主和拉蒙汗对峙,而落阳部和我们的兵马,在圣城外围观望,以及互相制约。” 北山说道: “前两天圣城来的消息说,桑结选的那个教主转世神童,已经在神宫内秘密生活了几年了。 但是,此子人虽然聪颖,但是秉性浮华,爱好风花雪月,喜欢写些世俗情诗,经常半夜偷偷出神宫与世俗女子幽会,我看桑结城主的日子不会太长了。这个教主神童,也必然立不住。 唉,上一世教主何等英明,竟然毁在这样几个人手上。” 说到这里,北山摇摇头: “这些人都想当乱世枭雄,可是枭雄也不是那么好当的。 草原与雪原息息相关,雪原一乱,对草原的稳定并没有什么好处。拉蒙汗和阿拉木汗都想当枭雄,想趁乱将雪原收入自己囊中,他们也不睁开眼睛看一看,如今在昊京城里那把椅子上坐着的是谁? 圣皇比他们都要更强,他绝对不会允许雪原动乱,不会允许雪原成为独立王国,所以,朝廷对雪原志在必得,对雪原必有一战。 这,才是我们流金部的机会。” 小寺丁装扮的小猪用心聆听。 北山说道:“过两天,抚远大将军十四皇子将到白驼城来,届时你父亲也会过来,你见不见他?” 小猪面色晦暗地摇了摇头: “我不想见,他和那个女人,一心只想着把我嫁给二十七王爷家的儿子,也不知脑子里在想什么。我不见他。” 北山大法师慈爱地看着小猪说道: “他毕竟是你父亲,是家族的一员,这无法改变,你不要过于记恨。我死以后,还需要你们互相团结。 昨天我已经与宋元家那个小妞谈过了,宋元长风有话给我。 所以我已经决定了,我把流金汗的王位给了阿海,军队给了多寿,我要把我死后的转世神童,留给你们家。也就是说,明年你将会有一个弟弟诞生,他将是我的转世神童,大法师的位置,留给他,由你父亲负责扶持他。 你父亲眼光不够长远,你要帮助他,要帮助你弟弟,因为他承继的,是我的衣钵。” 小猪脸色苍白,她知道宋元老爷子与自己的小爷爷之间有默契,小爷爷这样说,那么他的归期必定是如此的。 她是北山一手教出来的,明白此时不是悲伤的时候,思索片刻,小猪目光坚定的说: “既然如此,不如把我那未出生的弟弟的扶持权力,交给我,由我来抚育、教养他,我保证把您的衣钵传到他手上。” 北山赞许地看着小猪,说道: “这个现在还不能确定,还要看你将会有什么位置。” …… 雪花飘飘中,白驼城最大的酒楼松鹤楼,却是一派热闹、红火。灯笼的光芒,地龙的热气,火锅的蒸汽和香气,伙计的招呼声,客人的喧哗声,一起萦绕在大厅的梁柱间、楼梯间,在飘飘扬扬的雪花中,格外显得温暖诱人。 热闹红火的汽浪,却全部被挡在三层以下。松鹤楼最豪华的顶层包间里,伙计们穿梭往来,将食材琳琅满目摆在条桌上,然而忙碌而热腾腾的氛围中,却只在中央摆了一张桌子。 整个三层已经清场了,松鹤楼的老板,亲自站在楼梯口伺候。 掌灯时分,贵客才从楼后面的专用通道上来,却只有四个人,落座后,两个人分宾主坐下,另两个人却含笑接替了掌柜的位置,担当了伙计的职责,掌柜的和伙计们唯唯退下,顶层只有这四人进餐。 “我说请二十七王爷吃火锅,就一定会实践承诺的!今天就请王爷尝尝这里的特色火锅。” 说话的正是文成木文大人,坐在他对面的,是一直面带微笑的二十七爷元琪。 两人相谈甚欢,李先生和文成木的军医官站在旁边布菜。 二人聊起最近的见闻,十分投机,不知不觉已经酒过三巡。文成木酒量有限,几杯火辣的流金醉下肚,很快就达到微醺状态。 借着酒劲儿,文成木重重地一顿酒杯,说道: “落阳部的小儿实在可恶,每到我们要划界时,他们就跳出来袭扰我后方!” 李先生给文成木斟上酒,笑着说道: “我今天怎么听说,流金部著名的掌珠郡主,亲自率领奇兵,去奇袭落阳部了?” 文成木愣了一愣,回过神来,他忽然一拍脑袋: “你不说这个,我还差点忘了!我这边也听到这个消息了呢!” 二十七爷心中轻轻一跳:“怎么,大人那边也听说这消息了?女人领兵,可能么?再说,北山法师不是说她一直未归么?” 文成木喝掉一杯热辣辣的流金醉,说道: “怎么不可能?这草原上的贵女,和中原就是不一样!前面戈尔大汗的婆娘阿奴,也是这样一个能决策于千里之外,也能上马杀敌的著名女人。 我这边的消息说,这位贵女,一直就躲在军中,连北山都瞒过了。” 二十七王爷皱眉道:“大人认为这个传言是真的?” 文成木笑道: “呃,大约吧。我还听说,这支骑兵的坐骑,不是马匹,而是驯鹿,所以才能如此迅速的赶到大雪原。 而一手策划这件事的,你们知道是谁吗?” “谁?” 二十七王爷和李先生都盯着文成木。 文成木神秘地说: “就是那个卖熟青的乌掌柜!” 两人一怔。 文成木又喝尽一杯流金醉,此时他已经有了十分的酒意,舌头变大,笑着说道: “也许,这位乌掌柜能知道郡主的真正下落,也未可知。” 李先生心头一动,他默默地看了王爷一眼。 () 第267章 我是赵戊 二十七爷元琪脸上一贯挂着的笑容已经消失,在火锅蒸起的热气中,他眼睛中的意味不明。他看了一眼酒意十足的文成木,淡淡说道: “一个卖熟青的,有什么资格知道草原贵族的事情?” 文成木打着酒嗝说:“他上过北山大法师的牌桌。” 李先生脸上有些变色,这件事他并不知道。 文成木醉醺醺的说: “十四爷快到了吧?圣皇嘱咐我一定要等着见十四爷一面,大约是有什么吩咐吧?” 二十七爷元琪缓了缓脸色,矜持地微微一笑: “是划界谈判的事情吧,划界底线有变动了,需要你们面谈。” 文成木心中一惊。 雪原上落阳部的兵马,被流金部突出的奇兵给挡住了,看来雪原上一段时间内,应该不会发生大的崩塌式的冲突了。 今天白皑人商团团长递交了书信,请求加快完成今年度贸易,在保持贸易的前提下,加紧进行双方的谈判。 一切都有因果啊。 现在老二十七透露划界底线有变动……文成木思量片刻,很快有了决断。 …… 这一顿火锅吃得闹中有静,二十七王爷只是微醺,文成木却是大醉,最后人事不知,被李先生背回了车中。 二十七王爷看着文成木上车的背影,嘴角带上一丝笑意。他很满意,看来文成木这个老狐狸,果然有他的信息渠道,知道一些白驼城的秘密。 他在这边笑着向文成木的马车挥手,车厢内,人事不知的文成木嘴角也带上了一丝笑容。 他也很满意。车子一动,他就“醒”了过来,马上吩咐他的军医官,这两天盯紧阿乌,一旦有什么风吹草动,马上如此…… …… 深沉的夜色中,阿乌喝着酽茶,在等待着。 过了一会儿,乌鸦无声地跑了进来。 阿乌伸手从木铃铛中取出纸条,看了几眼,沉思。 老二十七和文成木会面,甚至密探,都是意料之中的事情。但是,没能探听到他们谈话的具体内容,有些遗憾。 综合一下这两天的情报,他感到一种黎明前的黑暗的压力。 马伏芳已经告诉他,自己把青鸢将要控制熟青交易的消息光明正大的透过去后,白皑人十分焦虑,但一直没有动静。 直到今天,雪原上的消息传回草原后——想来白皑人也有他们的渠道,商团团长马可已经正式向贸易大臣文成木递交了书信,要求尽快达成贸易、划界一揽子计划。 阿乌长叹一口气,事情终于重回正轨了。 可是不知为什么,他心中有些不安,像是野兽般感觉到了不知名的危险。 他考虑了半天,找不出危险的所在,想了想,他分别写信给十六寺和有有那里,要求加强警戒和防卫。 对于自己,他想不出有什么问题。最近自己身后总有影影绰绰的跟踪者,但是他不怕,反而希望这些跟踪者来得更猛烈些吧! …… 一觉醒来,就看见外面的雪花仍旧在飘。这个白驼城的冬天啊,真是漫长。 阿乌计划去见一见铁蛋和铁锤,有些冶炼方面的事情要交代。 铁蛋和铁锤的住处在一片贫民区域,有些远。阿乌不紧不慢出了门,独自向他们的住处走去。 走过一条林中小路时,身后脚步声响起,快捷的奔了过来。 阿乌没有回头,耳中听着越来越近的脚步声,忽然发足狂奔。 头顶上一阵窸窣的声音,眼前一花,一个人影已经出现在阿乌身前,他一个急停,转身向侧面跑去,侧面树枝响动,也有人从树后冒了出来。 阿乌“惊慌”的四处观察,才发现自己被五六个彪形大汉包围了。 大汉们脸上蒙着黑布,只露出一双眼睛。 为首的一个大汉上前一步,冷冰冰的看着阿乌,说道:“问你个话,你最好老实回答。” 阿乌听了,深感诧异:这台词好像不对啊,怎么不是主人有请? 正在诧异,头上突然一阵剧痛,一根木棒再次砸下来,阿乌立刻晕了过去。 醒来时阿乌感到浑身寒冷如冰。 他立刻哆嗦了一下,因为又一盆冷水泼在了他的头上,他的牙齿上下撞击。 阿乌试了一下,双手、双脚都是绑着的,他被绑在一棵树上。 寒冷中一个声音传过来:“我们是草原上的马贼,你最好相信我们是杀人不眨眼的。” 阿乌抬起头,看着这个为首的大汉,确认自己没有见过。他沙哑着声音说道:“马贼?你们认错人了吧?” 话音未落,脖子上一凉,一把锋利的钢刀马上无声地抵到了阿乌的脖子上。 那大汉说:“我问,你答,少啰嗦,否则你死无葬身之地。” 阿乌眼中闪过戾气,他抬起头,盯着大汉:“你家主人不是这样说的吧。” 那大汉轻蔑的一笑:“我家主人就是这样说的。” 阿乌傲然道:“那么你们问什么我都不会回答。” 大汉不理睬他,问道:“掌珠济尔根在哪里?说出来,你活。不说,死。” 阿乌吃了一惊,闭嘴不答。 颈后的钢刀毫不犹豫地按下半毫,血液流了出来,竟然是热乎的,淌过阿乌冰冷的身子,感觉清晰。 阿乌身子也跟着颤抖起来,他颤抖着声音问道:“我说了你们就放我?” 大汉说:“嗯。” 阿乌沉吟片刻,说:“这人跟着十六寺巴图的队伍,去了大雪原。” 后颈上的钢刀立刻又往下按,阿乌脖子上鲜血迸溅。 阿乌心中暗怒,他确信这些人不敢加害自己,还要有求于自己,于是忍住颤抖,越发向上昂头道:“叫你们主子来,我就告诉他。” 正说着,忽然听见林中传来踢踏踢踏的走路声。 一个惫懒的乞丐,正端着一只破碗,拿着一根齿痕累累的打狗棍,睡眼惺忪的从草丛里钻了出来。 几个大汉看了一眼,就不再注意这个乞丐,阿乌也马上拿开了视线,脑筋急转,急速分析眼前的状况。 乞丐似乎也才看清眼前的局面,露出吃惊的神色,可是林子里只有这一条路,他想了想,侧着身子从路边的草丛里,继续向外走。 大汉对着阿乌大笑:“摆什么脸色?你以为你还能活?” 笑声未毕,忽听“当”的一声大响,阿乌忽然感到脖颈后面的钢刀离开了,接着手上绳索一松,马上他又闻到迷魂散那熟悉的味道。 变故陡生,大汉们全聚在阿乌身边,迷魂散全中,立刻咳嗽一片,接着大汉们迅速身体发僵。 阿乌叹了一口气:这是谁?有没有眼睛?没看见自己的苦肉计就快要奏效了?自己等了那么久,就等这些人出现了,只要咬牙到这些莽撞的汉子们服输,他们的主子出现,自己目的就达到了。 怎么又像胡柚风刚要说出幕后之人时那样,要自己前功尽弃? 他坐在树干边上不想动弹。 “怎么?动不了了?”那惫懒乞丐急切的问道,眼睛里闪过一丝急躁。 乞丐把阿乌背后那把还带着他鲜血的钢刀抢到手里,割断阿乌脚上的绳索。 然后肮脏的大手闪电般拽住阿乌,生拉硬拽把他拖离这些人的包围圈。 同时乞丐反手提起其中一个人,向前方一挡,只听见“噗”的闷响,一支利箭射入这人的身体。 阿乌已经看见,这个乞丐的破碗打碎在地——是他用破碗荡开了大汉架在自己脖颈上的钢刀。可是,谁用他救自己?如果需要救助,自己不会发出求救信号么? 阿乌不想走,阿乌还想留。 可是这个人手劲儿奇大,半拖着阿乌,要把他脱离现场。 阿乌实在忍不住了,气愤地发问:“你谁啊?” 那个惫懒的乞丐神色复杂地看着阿乌:“我是赵戊。” 然后他回头看了那些大汉一眼:“这些人是真的要杀你!” 正说着,远处树上又一支利箭飞来,赵戊来不及抓垫背的,猛地挡在阿乌身前,利箭“噗”的一声,深深地扎到他的肩膀里。 () 第268章 我们王爷 阿乌大惊,如果不是赵戊替自己挡了这一下,这支箭恐怕就要射进自己心窝里了。 他这才相信赵戊刚才说的话:这些人是真的要杀自己。 一时来不及思考原因,阿乌反应过来,反手扯过赵戊,向林子外奔去。 赵戊被阿乌拉着,边跑边说:“你的密档我看过,赵胖子交给我的。所以你的事我知道,我知道你是谁。” 阿乌:“?” 赵戊继续说:“赵胖子命我在昊京做暗线,他死了我就私自过来了,所以我帮你,我要替赵胖子报仇。” 阿乌急道:“先不说这些,说关键的……” 正说着,前面忽然呼啦啦跑来一群人,个个神情彪悍、略带焦急,看见阿乌后表情一松,一部分人向着他身后的林子里杀过去,一部分人向着阿乌跑过来。 阿乌心中一动,对赵戊说道:“你先离开,我要继续,回头你找我。” 阿乌就是因为要与“那人”接上头,所以一直在支撑,迟迟不肯发出求救信号,此时他敏锐的觉察到:情势又有变化,他不想影响来之不易的机会,所以,马上与赵戊分开。 虽然他还有很多话要问赵戊,赵戊最关键的那句话还没来得及说。 不过不要紧,等他与“那人”接上头,有的是时间与赵戊说。 这些突然冒出来的人,他一个也不认识,但是并不妨碍他觉察出一丝别的意味。 几个奔到阿乌跟前的人,看到阿乌满头满脸是鲜血,马上关切的问:“没事儿吧?” 另一个人骂道:“这样还没事儿?赶紧去请大夫!” 先前这人说:“不若回营,咱们营里大夫最厉害!” 阿乌虚弱的赶紧问道:“几位是?” 这几个人一齐回答道:“我们是文大人麾下亲兵,出来办事,正好发现这里有人打打杀杀,就过来看看。” 阿乌心想:原来是些兵,怪不得动作看起来训练有素、早有准备的样子。 这时,进林子的人回来了,惊诧的说道:“马贼已全部死了!” 林外的人笑道:“死了最好!咱们收队回去。” 阿乌赶忙说;“请把我送到马宅,我就不打搅了。” 亲兵笑道:“见死不救的话,大帅又要骂我们了!先回去让大夫看看吧。” 说着几个人扶着阿乌到了文成木官邸,就在侧厅坐下。 一会儿就听见脚步匆匆的声音,一个人掀开门帘进来。 “哎呦,是乌掌柜!”军医官惊讶地说。 “惭愧!又来麻烦你了!这次,是府上的兵爷救了我。我欠咱们的越来越多了。”阿乌不好意思的说。 军医官哈哈一笑:“这有什么?受伤乃兵家常事。” 说着,给阿乌查看伤口,一看倒吓了一跳: “哎呦,差一点点,伤口在深点,就要命了!你再晚一点救治,血流过多,也会要命了!” 然后马上止血救治。 阿乌有些头发晕,任由他给救治,只是说着一些感谢的话。 军医官问道:“是些什么人哪?下手这样狠?这是要生生要你的命啊。” 阿乌惭愧道:“他们说自己是马贼,我也看不准,我猜他们是认错了人。唉,真倒霉。不知你们的人找到什么线索没?” 军医官熟练的处理着伤口,说道:“那些马贼居然都死了,没留下活口呢,说是被毒死的。”说着看了阿乌一眼。 阿乌惊讶地说:“是吗?是谁干的?我还以为是咱们的人救我的时候做的呢。” 军医官说:“杀人灭口,也未可知。” 阿乌打了一个冷战。 军医官关切的说: “你失血过多,所以会觉得冷。” 阿乌真的觉得身体发冷,而且耳中轰鸣,他苍白着脸,两眼失神地看着军医官,有些听不清楚他说的话了。 军医官笑容可掬的继续说: “你也可能会出现幻听、幻觉,都不要紧,这只是失血的缘故。回头我让小伙房给你煲个汤,补补血,你放心躺着,就在这里休养一阵,很快就好,不耽误办正事儿。再说,今天正好我们的人救回了你,这也是咱们有缘哪!” 阿乌虚弱地说: “在这里休养,那怎么好意思?我马上就回马宅,掌柜的会派人照顾我的。” 军医官一笑: “不碍事,就把这里当成你自己的家。你先休息一下吧,回头我们王爷会来看你。” 阿乌有些神思恍惚:“什么?” 军医官满脸笑容的看着阿乌:“我说,我们王爷回头会来看你。” 阿乌挠了挠自己脑壳,惊讶的问:“你们王爷?是谁?” 军医官笑道: “我们王爷,就是我们王爷——就是胡柚风为之效命的王爷啊。” 听到“胡柚风”三个字,阿乌心中一凛,听到“胡柚风为之效命的王爷”几个字,虚弱的阿乌不啻听到一声炸雷。 他的心马上剧烈跳动,他没想到,能在这里听到这句话,就在他最想不到的时候,‘那人’跳了出来! 阿乌耳中嗡嗡作响,他犹自不相信自己听到的话,难道是自己日思夜想产生幻觉了?他揉了揉耳朵,满脸迷惑地看着军医官:“那是谁呢?”他倒真不是装的。 军医官哈哈大笑: “你可真逗!你不用装了,这里安全得很,四周全是我们的人,你不用如此防备了!我知道你素来小心,不过在这里就不用了。” 阿乌喃喃地说:“可是你要告诉我,你们王爷是谁。” 他心想:难道二十七王爷是如此心机深刻的一个人?他已经将八王爷的谋士,变成了自己的贴身管家,难道此时又把文成木的军医官,变成了他自己的又一个心腹?那也太能布局、谋略、隐忍了。怪不得圣皇都不能容忍这样的人。 军医官无奈: “好吧,你坚持要装到底,那也随你。” 阿乌摇头:“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军医官笑道: “你不是一直在等我们吗?否则,你把老胡那把鼻烟壶随时随地挂在衣襟上干嘛?不就是找我们嘛。 实话告诉你,你还真做对了,这把鼻烟壶,还真是我们王爷亲手送给老胡的。老胡不在了,没想到,这把鼻烟壶还能继续起到沟通作用。你很聪明。” 阿乌茫然:鼻烟壶是王爷亲手送给胡柚风的?那么,王爷是八王爷吗?怎么又不是二十七了? 阿乌头痛。 军医官说: “还有,老胡不是已经跟你谈过了吗?所以,我们不用再彼此试探了! 你就放心在这里休养吧!养好了身子,就在这里办事,也是方便。” 阿乌的心缓缓的沉了下去。军医官的意思,是要借机把自己囚禁在这里吗? () 第269章 囚禁 赵戊有些焦虑,有些幸灾乐祸,又有些拭目以待,总之心情有些复杂。 焦虑是因为阿乌和他分手后,再也没有回到他居住的马宅。阿乌让赵戊去找他,而他自己却失踪了。 赵戊幸灾乐祸,则是他有些不太服气这个突然冒出来的、赵胖子一力维护的年轻人,他何德何能?要自己维护他?要第8处听他的?看他那天的表现,勇则勇矣,但好似没什么头脑,竟然引颈待戮!比赵胖子差远了。如此傻气的年轻人,被人暗中掳走了吧?这下爽了吧? 而赵戊拭目以待,是他也想抻量一下这个年轻人,到底有什么本事?他失踪以后,马宅很奇怪的没有表现出着急,只是象征性的派人寻找了一番就作罢。而且第8处也没什么动作,阿乌身边一直隐藏着的那个影子般的高人,也随之消失,令赵戊想不明白。 不过,虽然他很想抻量一下阿乌,但是想归想,他在行动上还是一丝不苟,没敢大意。他很快就查明,阿乌进了文成木文大人的官邸,再也没有出来。 而文大人的官邸,出乎意料地难进,赵戊试了几次,装扮成各色人等,都没有混进去。 直至大将军王十四皇子元瑾进白驼城这一天,文府内大小官吏忙着出城迎接事宜,亲兵们被抽调走不少,赵戊才得了空隙,潜进了文府,找到阿乌被软禁的房间。 一闪身进入屋内,赵戊马上眼观六路,闪电般查看明白了屋内状况。 一看之下,他就有些上火。 只见阿乌脖子上缠着一圈纱布,好整以暇地盘腿坐在榻上的丝绸垫子上,手里捏着一粒剥好的葡萄,正要……往一只大鸟的嘴里送。 那只大鸟头顶一撮红毛,有着鲜明的绿背和五彩的尾羽,一双圆滚滚的金色大眼,好奇地看着赵戊,百忙中还不忘一口吞下葡萄。明显这就是一只宠物。 阿乌看见他,也不起身,慢悠悠地说: “不是让你找我吗?怎么才来?” 赵戊差点一口老血喷到阿乌脸上: “你在这里这样舒服,哪里需要我来救你。” 阿乌认真地说:“我不需要你来救我,但是我需要你的信息啊。” 他随意的换了一个姿势坐着,赵戊才看见,阿乌的脚腕上,拴着一根细细的铁链,原来他真的是被囚禁了。 赵戊吓了一跳,赶紧掏出匕首,就要往铁链上剁去。 “哎,慢着!”阿乌说道:“我说过了,我只需要你的信息,别的你不要管。” 赵戊定了定神,说道:“你需要什么信息?”他马上又补了一句:“时间有限,先问最着急的。” 阿乌说:“你从昊京来?有什么各王爷们的异动消息?” 赵戊说: “赵胖子把我放在昊京的暗线中,主要任务就是监视各王府、各重要大臣。 目前看,还是八王府最活跃,几乎天天有聚会,隔三差五就会派出人员,其中到白驼城的,占了三成。白驼城最大的那家当铺,实际上就是八王爷家开的。” 阿乌眼睛一闪,立刻想到了当初赵丙就是利用那家当铺交换信息:“八王爷那里,和第8处有暗中的联络吗?” 赵戊瞅了阿乌一眼,说道: “没有!咱们又没吃熊心豹子胆,这个是不敢的,老头子明令第8处不得私交大臣、皇子。有时候咱们利用一下那些当铺,也是神不知鬼不觉的。 不过呢,有没有败类私下里有交易,那还不好说。” 阿乌点头,评价道:“皇子开当铺,可真有出息。” 忽然他想到一事,问道:“白驼城的思思楼,是谁家开的?” 赵戊吃惊的看着阿乌:“这,你不知道?” 阿乌莫名其妙:“为什么我应该知道?” 赵戊慢吞吞地说:“思思楼么,是……我们第8处开的。” 阿乌噎住,往事历历在目,忽然明白了那时的一些细节。只是赵胖子的身影也猝不及防的随之浮现,令他鼻子莫名发酸。 过了半晌,阿乌才啐道:“你们第8处很缺钱吗!” 赵戊无辜地摊摊手说: “我们花钱的地方,自然很多,而且都不是明面上的,当然要自己挣钱。赵胖子得人心,就在于他从不短了大家的钱。” 阿乌面无表情的说:“说远了,绕回来。” 赵戊就继续说: “四王府也是暗流涌动,不过,他们以京都极其附近为主要活动范围。” 阿乌直接打断,问道:“二十七呢?” 赵戊说: “二十七府上活动不太多,就是老娘们的活动不少,福晋频繁进宫。哦,他们也有人到草原,不过不是到白驼城,而是派人去了青城,据说福晋与草原上的福林郡王的侧福晋是亲戚。” 阿乌眼皮一跳:“哦?” 赵戊说: “也不是什么正经亲戚,好像是福晋娘家府里,当年救过福林郡王的侧福晋,就认了干亲,属于穷亲戚,走动也不是很多。所以处里以前也没有关注,要不是现在非常时期,加密监控,这等事情都没人注意。” 阿乌心里却迅速拼起了一幅残缺的关系图: 二十七王爷家的福晋,与草原福林郡王的侧福晋——也就是小猪的父亲的侧福晋,小猪特别憎恨的那位——是恩亲,这种关系不显山不显水,所以无人注意,连小猪也不知道。 然后,二十七王爷来向小猪父亲提亲,小猪父亲府里,是那位侧福晋当家,所以小猪父亲很痛快地答应了,要不是北山在那里顶着,大约早就把小猪嫁过去了。 而二十七王爷家得到小猪,又得到小猪父亲的助力,背后就是整个流金草原了,势力自然是大增。 然后,在此基础上,再得到白皑人的支持,那么,整个西北就掌控大半了,以此为基地大军压境、杀向昊京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阿乌头上渗出汗水。 这个逻辑理清楚了,的确强大、可怕。 阿乌再问:“那老十四呢?” 赵戊说: “十四爷今日进白驼城。他以军法治府,府里十分严密,虽然与军部联络较多,倒没发现特别的地方。 而且,这次进军西北,八爷还往老十四手下塞了几个人,看来,众所周知的八爷集团,也不是铁板一块。” 阿乌皱眉:“其他王爷?” 赵戊说: “其他王爷没什么特别之处。只是澄海王爷那里,人员流动比较多,不过,他是有原因的,他的儿子去了福建郡任职,难免会有流动,应该和西北关系不大。 再就是靖山王爷,这位王爷一向低调,十分注意不惹人注目,即使他本人现在就在白驼城,府上也没有与白驼城密切联络,一切平平淡淡如白开水,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 阿乌却有些不明白:“这都是老几?” 赵戊见阿乌疑惑,难得的笑道: “你们都把注意力放到皇子们身上了,忘了我大青鸢还有这两个异姓王了?人家虽然没资格争夺那把椅子,但是好歹也是个王爷。难不成人家自己低调,从来不把王爷挂在嘴上,你们就真的忘了?” 阿乌嚯的跳下矮榻,脚上的铁链子被带得哗啦哗啦响,他目视赵戊,心情有些异常: “你是说,我青鸢还有异姓王?” 赵戊说:“是呀,官场上的人,谁不知道?” 阿乌摇摇头:“我……前一阵子失忆了,有些事情忘掉了。” 赵戊瞠视阿乌,心道这理由也成?这人靠不靠谱? 平息了一下心情,阿乌马上说:“来,跟我说说这几个异姓王爷。” …… () 第270章 行动 阿乌苍白的脸色上泛起一团红晕,显示他此时不是很平静的心情。 “你去告诉赵丙,计划有一点变化。” 赵戊刚要应一声是,忽听得耳边已经有人说道:“好吧,小菜一碟!” 他吓了一跳,抬头一看,就看见那只斑斓的大鸟神气活现地点着头。 见赵戊吃惊地看着它,大鸟得意地晃了晃脑袋:“爷会说话,没想到吧?” 阿乌马上呵斥道:“别抢话!不是对你说。你在第8处那里都挂了号了,你去了还不得被他们捉住了烤肉吃。” 大鸟立刻缩了缩头,退后两步,显然还是知道害怕的。 阿乌对赵戊说:“你去找赵丙,让他从文府撤几个人出去,盯一盯二十七和福林郡王之间的联系。” 赵戊迟疑道:“从文府撤人?那你的安全?” 阿乌不在意地说: “我一时半会儿不会死。” 他想了想,对赵戊说: “你去办这件事:二十七手下有个李先生,养了一批箭手,很是厉害,赵胖子就是死在他们手上。 你想办法把这批箭手箭术超群这件事,曝光在老十四眼前,就说他们是战场上最厉害的远程攻击手,让老十四把这批人弄到战场上效力去。有本事上战场,别在暗处杀自己人。 要是他们全部战死在沙场,这件恩仇就此了解,第8处不再找他们家人的麻烦。如果他们当中,有侥幸活下来的,你自己看着办。” 赵戊眼睛一红,表情严肃下来,拱手应下。 赵戊这才知道,原来这位年轻人,心中已经早有打算。他忍不住小声问道: “其他人呢?” 阿乌淡淡地说:“不着急,一个一个,慢慢来。有从第8处手底下逃出去的仇人么?——没有。” 然后阿乌对大鸟说:“爷们,你去找有有,借她的小旦一用。让乌鸦抽空儿来一趟。” 简单说完,阿乌就对赵戊和爷们说: “好了,时间不短了,你们都走吧。赵戊不用再过来了,太危险。” 话虽如此说,但是赵戊能够冒着危险来救他,他还是很满意的。 赵戊点头,默默地看着大鸟飞快的消失在天空中,心道:我确实不用再来了,也确实太危险了——和这只大鸟相比。 …… 大将军王、十四皇子元瑾此次到白驼城,并不是以私人身份来的,而是以钦差的身份、以“抚远大将军”的名号,前来主持西北军事、以及展示威慑的。因此,仪仗繁复、辉煌张扬。 元瑾远远望着那座传说中的边贸大城,冷峻的脸上忽然浮现出一丝伤感:离京时父皇的身体已经不是很好,京城里暗流涌动,他此时离开昊京,其实不是一件好事。 草原离昊京几千里,风雪如磐,信息不便,而西北局势明显不是几年就能平定的,何时才能回京?回京是否一切如旧?他走得其实非常牵肠挂肚。 此次到西北主持战事,时间紧迫,在千头万绪的情况下,还要专门到白驼城来,他是负有使命的。筹备粮草、马匹什么的,只是一个幌子罢了,这些事情,不必他亲自来办,而且,战事的第一个战场,还不在西北,而将爆发在大雪原,他来完成身上的使命后,就要马不停蹄赶往草原与大雪原交界处的西宁郡了。 …… 隆重的入城仪式中,二十七王爷元琪已经换上官服,骑在一匹神骏的青马上,落后十四王爷一个马身的距离,神态威严的跟在后面。 进入到白驼城宽阔的主路上之后,十四王爷放慢了步伐,二十七王爷赶紧跟上,他知道,十四哥这是有话要先交代自己。 “我在路上接到父皇旨意,这次到白驼城主要办两件事,粮草和马匹的事情,就交给你了。” “好的,我知道了。你的事情难办吗?” “还可以。给他们传个口谕,划界底线变化了,但不能让任何其他人知道。还有,要接个人。” “谁?还需要你亲自接?” “唉!……” …… 冗长的入城欢迎仪式结束后,十四王爷元瑾马上进入十六寺,与北山大法师以及文成木进行了密谈。 只剩下这两人之时,元瑾才严肃的说道:“有密旨!” 北山和文成木连忙跪倒接旨。十四王爷会带来圣皇的密旨,这是意料之中的事情,他们已经等了多日了。 “……划界底线有变化,将两国分界线前移……” 文成木心中倒吸一口凉气。 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他不知道的事情!否则,圣皇不会这样临阵换“底线”!圣皇原先交代给他了三条“线”,第一条,最好的情况,以北海—呼啦山为界线,第二条,以山外山—百草道为界线,第三条,也就是最后的底线,是以茶路口—流金河为界限。 现在,为什么生生推出了好几百里地? 这……不好办了呀。 …… 阿乌安静的坐在文成木给自己安排的屋子里,看书、睡觉、吃水果,外面喧天的鼓乐声,他似乎充耳不闻。 每当文府的人进来送茶水、送点心时,都会发现他恬然自若、心如止水的样子。 直到夜晚。 忙碌了一天一夜的文成木与亲兵们终于回来了。 阿乌的房门被打开,是文成木的军医官笑容满面的走了进来。他随手关上了房门,很直接的说: “乌掌柜的,需要你的时候,到了。” 阿乌只是静静地看着他。 军医官说: “胡柚风说的条件,就是我们的条件,这些不必细说了。你明天就去联络那边的马可,我们王爷有话说。” 阿乌简洁地说: “王爷要说什么,与我无关,我也不会想知道。但是,我需要信物。” 军医官说:“成。” 说着,他拿出了一方小小的印章,阿乌随便扫了一眼,只见印章上刻着几个篆字。 阿乌摇头:“不,私印不行。要官印,还要王爷的亲笔信。必须有亲笔信。这封信我不会看,也与我无关,我只负责送到。而且,我要确定,这封信是王爷亲笔。” 军医官眼神变暗:“必须如此?” 阿乌说:“是的。否则,风险太大,我无法辨别真伪。你如果设陷阱坑我,怎么办?或者,通过我设陷阱坑别人,怎么办?” 军医官摇头:“不可。” 阿乌说:“那就没法子了。” () 第271章 大人,你好 阿乌袖手。 军医官沉默,目光却越变越冷。 阿乌目光锐利的看着军医官,忽然说: “八王爷府里的李先生,其实是二十七王爷的人,这一点你们已经知道了吧?” 军医官点头,不知阿乌要说什么。 阿乌恳切地说: “所以,不确定是王爷亲笔所写书信,我怎能确定你实际上代表哪位王爷呢?现在的局势,太乱了。 我必须谨慎到每一个细节,当然,这对大家都好。我做事踏实,想必你们能够更放心。” 军医官沉默,他承认阿乌说的好像有道理。可是,不能留把柄,这也是原则。 阿乌皱眉说: “第一次做这样的事?不明白应有的规矩和诚意? 其实我的要求并不高啊,都是通行的做法,否则,人家也不会相信。你们家王爷处于这样敏感的位置上,特意设陷阱害人家,怎么办? 总得彼此拿出些诚意。 第一次合作,怎么严谨都不为过。” 阿乌笑着说: “可能你们也知道,我身上有他们需要的布防图,这是我即将送出去的,朝廷遍天下的通缉我,我早已经不能回头。 我的目标很明确,我需要钱。你看,我们是一丘之貉,一条线上的蚂蚱,你们实在不必担心什么。” 顿了顿,阿乌又说: “与谁合作不是合作?我还希望与你们长期合作。你看,我有渠道,你们有信息,咱们合作,真是天作之合。分成么,四六好了,你们六,我四!” 军医官有些意动。 阿乌继续微笑着说: “那么多铺垫都做过了,从昊京到草原,从七剑联盟到第8处,怎么事到临头,却又犹豫了呢?花费了那么大的成本和心血,此时放弃,不可惜么?这不是大将所为啊。” 军医官不说话。 阿乌毫不在意,继续说: “真是第一次做这件事?关系搭起来之后,就不用这样麻烦了。哈哈,我还以为,王爷在5年前,签订尼步条约时,就已经和白皑人联络上了呢。” 军医官的脸色一下变得难看。 他确实不知道阿乌所说的“规矩和诚意”指什么,而且,5年前的靖边和边界谈判,是他家王爷人生最辉煌的时刻,他不想这件事迹抹上不纯粹的斑点。 呃……好吧,正是5年前的边界谈判,青鸢在划界第二条底线与最终底线之间的退让——那是成千上万亩寥廓山林的退让啊,让自家王爷看到了巨大的“商机”,也让王爷感到了可行之处,那就是——圣皇其实对这些荒无人烟之地,并不是很了解,也没有志在必得的决心,只要能够不超出“底线”,圣皇不会说什么。 5年前的划界,自家王爷窥视到了这里面的“独家秘密”和“可为之处”,而这次划界,他们还具有了一个天然的优势,皇子们争权到了白热化的地步,随便甩锅给谁,比较容易。 诚如这个乌掌柜所说,他们已经筹划了很久,动用了很多力量,此时放弃,实在可惜。而且,以后恐怕都找不出现在这样理想的大环境了:内有萧蔷之乱,外有部落骚动在即。 5年前,他们已经浪费了一次机会了,这一次,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啊,青鸢与白皑国的边界,几乎不会再划了。 想到此处,军医官闪身出了房间。 阿乌知道,他动心了,去请示王爷了。 片刻军医官就回来了,手里拿着一枚黑色的药丸: “这是第8处的阎罗赵乙的独门毒药‘销魂散’,解药在王爷手里,不能及时吃到解药的话,三天后你就会死得很痛苦。吃了它,再谈条件。” 阿乌面露震惊,但只在一刹,然后毫不犹豫的就吃下了药丸。 军医官心中暗暗点头,这才面色缓和了一些,说: “王爷可以写信,你也可以亲眼看,但是你不能当面看,你可以从窗外看。” 阿乌愕然:“为什么?” 军医官不语。 阿乌当即说:“那么,信写好之后,马上画押,印章给我看过之后用印,马上装入信封,信封当我的面密封后,马上交给我。我要目睹这一过程。” 军医官嘴角噙上一抹微笑: “可以。拿到信后,你马上出发,送信到人。因为明天划界大臣就要离开白驼城,赶往边界,开启划界谈判了。到时候我全程护送,我也要亲眼目睹这一过程。” 阿乌面无表情,军医官心情渐好。 军医官带阿乌来到一个房间,从半掩的窗户中,可以看见一个人正在烛光下奋笔疾书。 那人身材魁梧,后背挺直,孔武有力。 阿乌说:“让他侧过脸。” 军医官走到那人身边,低语一句。 那孔武有力的人不耐烦的偏了偏脸,面向窗户,却手不停笔,没有抬头。 窗外阿乌毫不眨眼的盯着那人,克制已久的手终于颤抖起来。 这张面孔,这个身影,他太熟悉了。他也没有想到,原来真的是他。众人兜转了那么多圈子,原来却是他。这次连英明神武的圣皇都被骗过了。 这人在圣皇忌讳的事情上十分低调,从不让人称自己为“王爷”,于是许多人都忘了这位王爷。 虽然白天时心里就已经有猜测,但是现在一朝落实,亲眼看见,阿乌还是激动得难以自抑,也是愤怒地难以自抑。 阿乌闭了闭眼睛,眼窝一阵滚烫:哥哥,我找到他了。胖子,我找到他了。 阿乌浑身的血液都在沸腾,他使出最大的力量,克制住自己。 再次睁开眼时,阿乌已经恢复平静,一切情绪敛入眼底,目光中再也看不见什么,深如潭水,漆黑如墨。 写信的人终于写完最后一个字,军医官给阿乌看过印章,然后盖在信纸上,小心吹干,装入信封,用火漆封好。 在桌边写信之人终于抬起头来,看向窗边,他的目光与阿乌的目光在窗前相遇。 阿乌脸上挂上适当的微笑: “你好,文大人!哦,不,靖山王爷,很高兴见到您。” 文成木大人,青鸢唯二的两个异姓王爷,目光炯炯地看向黑暗中的阿乌: “此信封、信纸,都是特殊材料制成,只能存在三天。三天之后,将自动化为齑粉,你们好自为之。” 他的嘴角,是平静、自信的微笑,如果细品,可能还有一点点微微的嘲讽,以及得意。 () 第272章 太阳升起之前 阿乌愕然的接过信封,揣到自己怀里。 文成木说的信封、信纸的意思,非常明确,这封密信的确是他亲手写的,可是这封信能够做到“阅后即焚”,谁也不要想着那这封信作证据和要挟。 阿乌非常吃惊,似乎他没想到,这个老狐狸竟然会有这种防范手段。 军医官看着阿乌的表情,感到十分快意。 他们回到阿乌原先住的房间,准备出发。 军医官拿出一把小钥匙,打开了阿乌脚上的脚镣。 亲兵拿来一双新的靴子,给阿乌换上,当然原来阿乌靴子里装的匕首,已经到了军医官手上,他身上带的为数不多的武器,早在被囚禁的时候,就已经被军医官搜走。 “由我来保护你,你什么也不用管。” 说着,军医官把一根铁链,将阿乌与自己的手腕,连到了一起。 “不要紧张,一切有我。”军医官笑眯眯的说。 两个男人“手挽手”走出文府后门,上了一辆不知何时停靠在这里的毫不起眼的青布马车。 马车启动,向着漆黑的夜里走去。 两人走后不久,阿乌住的那间房屋里,床榻地下钻出一团黑乎乎的东西。它迈开双脚,向房门走去。侧耳倾听没有动静后,它用坚硬的嘴巴把房门打开,跳过门槛,走出了房间。 它小心的一直走到一棵树下,这才无声地振翅,借着树影的掩护,飞到到院墙外,飞上了夜空。 它要快快飞,要趁着自己还记得它听到的那些话,赶紧复述给有关人听。 …… 青布马车内,阿乌和军医官肩并肩坐着。 阿乌问:“我们去哪里?” 军医官说:“隐蔽,潜伏,明天王爷走后,进入护送白皑人的队伍,我们已经找好渠道。剩下的,就看你的了。” “王爷明天就离开白驼城啊。”阿乌惆怅地说。 军医官说:“他走了,我们的行动才与他无关。” 阿乌说:“今晚住在哪里?” 军医官说:“我们有一个小院。” 阿乌问:“那里有人吗?” 军医官说:“怎么可能?就我们两人,人越少越好。” 有了对阿乌的多重制约,军医官有些放松。 阿乌笑道: “我有个主意,不如到我自己的小院去,那里也没有人,但是每天有人打扫,物品准备也齐全。要不的话,大冬天的,住到无人的冷屋子里,太遭罪了。” 军医官说:“你可不要有什么想法。” 阿乌叹道: “我的解药,还着落在大人身上呢,怎会有什么想法?再说,我与大人手牵手,同吃同和同呼吸,做什么都在大人眼皮子底下,能做什么呢。如今已经半夜,我们只去稍稍舒适地歇息一会儿罢了。” 军医官这才同意。 马车来到一处僻静的巷子尽头,却是布行仓库那里。 阿乌熟练的从门边一块大石头底下,摸出备用钥匙,打开门。 两人进去,一条黑狗欢天喜地的跑过来,低声叫着,在阿乌腿上蹭来蹭去。 看来这里果真是阿乌的住处,而不是什么事先准备的陷阱,军医官这才完全放下心来。进到屋里一看,果然整洁舒适,家居味道十足,军医官更加放心了。 阿乌找出一根点了一半的蜡烛点上,开始生火、烧水。他与军医官的手被铁链拴在一起,确实像他所说,做什么都是在军医官的眼前一览无余,军医官倒是不怕他耍花样。 一会儿火苗起来,屋子里很快暖和起来,水壶里的水随之烧开。 军医官微笑着,表示自己不喝。 阿乌又殷勤的拿酒,请军医官来一杯,军医官又是微笑着拒绝。 酒气散发出阵阵果香,一闻味道,就知道是陈年佳酿。 但是军医官只是笑着看他喝,自己暗中打定主意一口也不沾。 阿乌说:“嗨,你还挺谨慎的,只是有什么好怕的呢。”说着,他自己倒了一杯,一饮而尽。 几杯酒下肚,阿乌的话明显多了起来,此时炉火熊熊,酒香馥郁,屋子里的氛围正适合深夜聊天,他好奇地问道: “哎,我有些不明白了,我这样的小人物,去卖卖布防图,是图几个钱,你们王爷,都是王爷了,还图个啥呀?” 军医官心情已经放松,听阿乌微醺的问话,不知为何就想回答,他笑道:“自然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我家王爷花销大,需要钱,大量的钱。” 阿乌震惊:“仅仅如此?” 军医官说:“仅仅如此。” 阿乌说:“划界可是涉及好大一片……国土啊!” 军医官说:“我只知道我们需要钱。”他反问道:“这还不够?” 阿乌有些呆滞,说:“够,够。” 半晌,阿乌又问道: “既如此,也一定杀过人吧?——我是昊京过来的人,你不用蒙我,我什么都懂。” 军医官感到不吐不快:“有些非要挡路的人,不杀不行啊。” 阿乌呲溜着酒说:“嗯,我猜一猜,赵胖子?” 军医官笑道:“那可不是我们亲自下的手。” 阿乌再次表达了震惊:“真是你们弄的?你们也太厉害了!” 军医官笑道:“还有更厉害的呢。” 阿乌说:“那我再猜一猜。嗯,尚虞处一个叫于啥的,瘦高个儿的。” 军医官说:“咦,这你也知道。” 阿乌盯着他:“真是你们干的?” 军医官已经完全管不住自己的嘴,他只想痛快的聊天:“是的,知道这件事的人,可真是不多。” 阿乌猛地喝了一大口酒,被呛得直咳嗽,久久不能平息。 阿乌又问:“你真的是军医官吗?” 军医官笑道:“自然不是。” “哦。”阿乌应着,他似乎觉着杯子太小,不过意,就找了一只碗,倒上了满满一碗酒。 阿乌瞧着军医官的脸色,问道:“你真的不喝?” 军医官摇头:“不喝。” 阿乌叹到:“可惜了。” 不知是说军医官可惜,还是酒可惜。 他喝掉一口,又拿出另一瓶,混进酒碗中。 军医官微笑地看着阿乌,没想到阿乌还是一个酒鬼。 阿乌再次问:“真的不喝?” “不喝。” “唉,我一个人喝,挺没意思的。”阿乌叹着气,喝了一大口酒,把另一只手伸进了怀里。 他把文成木写的那封密信拿了出来,然后猛地一口酒喷在了信封上。 军医官惊了,这人喝多了吗?他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吗? 好在阿乌喷出的酒雾十分均匀,喷在信封上后,信封浅浅地湿了,倒不是很狼狈。 阿乌瞧着手里的信,马上又喷了第二口酒。这下不但信封湿了,里面的信纸,也肉眼可见、十分均匀地湿了。 “你干什么?”军医官反应过来,马上伸手夺信。 阿乌早有防备,轻轻躲过。 “哎呀,你不要这样激动嘛,咱俩连着手,我都受你影响了。” 阿乌说着,从衣襟底下掏出一片薄薄的、近乎透明的东西,在手腕上的铁链上一划,铁链应声而落。 他一边扔掉铁链,一边说: “哦,我不干什么。刚才王爷说,这信封和信纸三天就化为齑粉,我想着这也太寒酸了,我在想办法把它加固一下呢。我听说,白花蛇草粉专门修补不牢固的纸张,正好我这酒里面就有白花蛇草粉,我试试哈。” 军医官呆了,他看到了什么? 阿乌却微笑了。阅后即焚纸,这种情报人员的专用纸张,第8处怎会不知道呢?即使第8处不知道,守夜人也知道啊。 而且,最巧合的是,他们早已经预料到这一手了,所以,就备好了复原药水。哦,好吧,这不能算巧合,这是阿乌和赵乙他们精心准备的方案。 军医官清醒过来,大惊,大怒,虽然此时他的脑子里一片混乱,但他还是马上站起来抢这封信。 只是他站起来的时候,却突然发现自己浑身的力气已经不知跑到哪里去了,自己浑身酸软的,就像一根煮大了的面条。 他心中一惊,瘫在椅子上。 阿乌看都不看他,只是小心晾干信封,然后拿出两片精美的薄木板做成的夹子,将那封信小心地夹进去,保护起来。 “嗯,这样就没问题了,放个一年半载,都不带破的。” 阿乌亲切地看着伪军医官,好心提醒他:“这样,当我送到昊京去的时候,给谁看都可以了——尤其是圣皇。” () 第273章 必须死 阿乌做完这些,把夹子收好。 军医官惊得话都说不连贯了: “你……你不怕你吃的毒药了?!” 阿乌轻轻一笑: “我师父的毒药?我怎么会害怕。倒是你,中了我蜡烛里的‘软烟罗’,下场可不怎么好,我请你喝解药,你又不肯喝,你现在麻烦大了,我看你活不过今晚了。” 军医官汗如雨下,但是他再想挪动一根手指头,也已经办不到了。 “快去通知王爷……可是谁去呢?”这是他最后的念头。 …… 房门打开,乌鸦领着赵乙走了进来。 阿乌已经写了一封简短的密折,将这边的发现报告圣皇。 密折加密隐形后,赵乙从提着的笼子里放出一只红鹰,将密折塞进小竹筒。 红鹰在夜色中,向着天空振翅而去。 阿乌拿出那个夹了信的木板夹子,交给赵乙: “这是重要证据,就麻烦师父您老人家亲自回一趟昊京,将这封证据信,交给圣皇,我的任务,就算完成了。” 赵乙说:“我天亮就走。你呢?” 阿乌说:“我还有些善后的事情要做,有人明天就要离开这里了。” 赵乙点头:“好的。给你多派几个人协助吧。” 阿乌平静地说:“不必,这是我自己的事,我要亲手做。” 望着已经清洗掉脸上所有伪装、露出本来面目的阿乌,赵乙知道他要去做什么,点点头,什么也没说。 …… 夜色越发浓重了,寒风吹着屋顶的雪,格外凛冽。 阿乌独自走在无人的街上。 他先去了小白杨客栈外面那棵大梅树,从树上某处拿出一把沉甸甸的刀。 阿乌跳下树,默默抚摸这刀柄上“奔雷”二字,加快了脚步。 他来到一个时辰前他刚刚离开的文成木官邸,寻了一处地方,跃上院墙,如鬼魅般无声地跳了下去。 院子里当然有守夜的人,但是阿乌已经对这里的地形和守夜规律了如指掌,谁让他已经在这里住了颇长的一段时间呢。 阿乌走到那个房间外,仍然站在那个窗边,倾听片刻,拿出小旦,割断窗栓,无声的翻了进去。 随风而入的寒气,带着沁人肺腑的杀气,惊醒了床榻上睡着的人,他马上翻身坐起,去摸枕边的弯刀。 一柄比寒气还寒冷的冷刀,已经点到他手腕上,腕上一麻,他的手已经不能动弹。 一个黑影,已经站在他的床边。 …… “为什么这样做?”阿乌冷漠的问道。 文成木看着阿乌陌生而又隐约熟悉的脸,愤怒说道: “什么为什么?你是谁?想干什么?” 阿乌说:“一个时辰前,你这这张桌子前,写了什么,你自己不知道吗?” 文成木的心一沉,他惊疑不定的打量着阿乌,忽然失声叫道:“你是那个乌掌柜!”他一下子明白过来,自己入了阿乌的局了,可是,他不明白乌掌柜为什么露出本来面目给他看。 想到那张纸三天之后就会不存在了,文成木心中稍有底气,他诚恳地说:“你要什么,尽管说!一切好商量。” 阿乌重复道:“为什么要叛国?堂堂一个王爷?” 文成木辩解说: “我没有!我只是……打算,在执行圣皇划界命令时,做些让步,但是绝对不会在圣皇的底线之外!我,我这不是叛国!只是利用职务之便……” 阿乌冷漠的把刀放到文成木脖子上,没有说话。 文成木只得继续说: “我……只是图些银子罢了。” 阿乌冷冷问道:“你想要多少?” 文成木说:“一百万两。” 阿乌问:“如此数额,你打算怎么要?他们怎么给?” 文成木连忙说:“皮毛!我打算让他们每年以皮毛的方式给我!边境贸易年年进行,这样做人不知鬼不觉。” 阿乌打量着文成木:“就为了些皮毛,你就要把国家给卖了?!” 文成木赶紧说:“我不是卖国!是……是圣皇画的线。我只要在圣皇的底线内,就可以了。” 沉默。 文成木松了一口气。 阿乌忽然说:“你写的那封信,其实我看过了。” 文成木惊得心跳都漏了一拍! 阿乌说:“所以,你告诉我,你信中说的,‘以汝渴望之土地,换我所需’,是什么意思?” 文成木竭力镇定了一下,说: “换取……我需要的钱。我不能像皇子们那样开店的开店,挖矿的挖矿,除了几个御赐的庄子,我也没有其他收入来源。早几年的打仗,都是圣皇御驾亲征,一切都是他亲自调配,我也喝不成兵血,所以,我非常需要钱,我只能从这上面打主意。” 阿乌说:“白皑人渴望的土地,你说了也不算,圣皇不同意,你这个承诺也是白搭。” 文成木擦汗道:“后面的事,后面再说。” 阿乌说:“你想骗白皑人?” 文成木说: “我打算劝说圣皇同意。首先,这些土地贫瘠,连放牧的人都不喜欢,割掉也无所谓。其次,划界只是权宜之计,等我们大军西进,这些早晚还会回到青鸢手中。第三,即使不能打回来,这块地方只是流金部的旧地,失了并没有什么。” 文成木说:“所以,我做成的可能性很大。我把收成的一半,也就是五十万两给你,咱们联手,可好?” 阿乌没有回答,他拿出两块牌子,放在文成木眼前。 “这一块,是赵胖子的腰牌,这一块,是我的腰牌。”阿乌嘲讽的看着文成木:“想和第8处联手?” 文成木这下真的心沉到了冷水里:“原来,你是圣皇的人。”既然是第8处的人,想来也一定有办法将他亲手所写的书信保存下来,当做证据呈给圣皇。 他的决断也很快,文成木马上说: “我知道了。这样,我认罪! 我亲笔给圣皇写一个认罪折子,希望祸不及家人。 我写折子,希望戴罪立功,此时划界已经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白驼城内,只有我熟悉划界,临阵换将,已经来不及,徒惹白皑人笑话。 再说,我还没有实质的犯罪行为,我以罪臣之身,努力完成圣皇的指示。完成划界后,再进京领罪,要杀要剐,我绝不皱眉头。” 阿乌不说话,只是意味深长的看着他。 文成木马上接着说: “我对此事关注已久,圣皇已经没有可用之人。我也对圣皇了解至深,他是个念旧的人。我跟着他参加了历次大战,我还救过圣皇的命,圣皇一定会怜惜我,给我一条生路的。 没看见先太子两次谋逆,圣皇都没有杀他?白图那样混账的官员,圣皇也没有杀掉吗?” 阿乌此时才慢慢开口: “哦,你是这样认为的?可惜了,即使圣皇无人可用、被迫用你,即使圣皇愿意留你一命,还有人不同意。” 文成木脸色苍白地问:“谁?” 阿乌:“我。” 文成木说:“我把一百万两银子都给你!” 阿乌置若罔闻。 文成木声色俱厉: “你们第8处没有资格私下处置大臣!我现在还是划界大臣!” 阿乌冷冷地看着他。 文成木声泪俱下:“求你放过我!” 阿乌盯着他,眼睛里开始有火焰燃烧: “从你寻求叛国渠道时,你就已经叛国了。 在你写下沟通书信时,你就已经叛国了。 叛国者,人人得而诛之,连土匪都懂得的道理,你不懂吗? 叛国者,必须死,你没想过吗? 杀人者,必须偿命,你不知道吗?” 阿乌眼睛发红地盯着文成木: “我今天来,不代表圣皇,不代表第8处,我只代表两个人:于得水,赵胖子。” 文成木看着阿乌越逼越近的身躯,忽然失声喊道:“你……你是于得水的什么人?” 阿乌冰冷地说: “你终于认出来了,我很欣慰。我是于得水的弟弟。 你死于叛国,死于于得水的奔雷刀,死于于得胜。 记清楚了吗?” 文成木惊惧地看着阿乌:“记清楚这些做什么?” 阿乌说:“记清楚了,好去告诉阎王爷,告诉天下所有像你一样的人!” 说着,阿乌一刀落下。 () 第274章 黎明 夜色最浓重的时候,阿乌再次出现在白驼城的街巷中。 他来到一条宽阔的大街,乌黑的乌鸦早已看到了他,一溜小跑的过来,带着他来到一处院墙外。 阿乌将乌鸦背在后背上,一起翻了进去。乌鸦大了,他已经不能把乌鸦揣在怀里了。 乌鸦循着气息在前面小跑,阿乌在阴影中穿过重重院落。 …… “醒醒。” 谁在叫自己?李先生睁开了眼睛。 下一刻,他马上想一跃而起,可是早已来不及,他浑身都是软的,一个陌生人正冷漠的看着自己。 是的,陌生人,他并不认识。 “李从阳?”陌生人冷漠地说。 李先生吃了一惊,因为很少有人知道他的本名,他在八王爷那里,用的都是假名。知道他的真名,意味着……知道他的底细。 李先生试探着问:“你是?” 陌生人并不理他,继续说: “嗯,不反对就是默认。你是老二十七的私兵的头儿,胡穿云是你手下最厉害的神射手。” 李先生心中吃惊,面上却一如既往的平静,他也一如既往的什么也不回答,多说多错,他要先看看这是个什么人,然后在详细计议。 “哦,我来是告诉你一声儿,在外面躲着的胡穿云,已经死了。杀他的是第8处的人,为的是给赵胖子报仇。” 李先生心中一凛。 陌生人掏出一张纸: “这是你手下私兵的名单,你看一下有没有遗漏?没有的话,就签个字确认一下吧。” 李先生接过那张纸,心中的震惊已经快掩饰不住了,这份名单,没有任何遗漏,而且写明,自己是这些人的头领,是效忠于二十七王爷的。 李先生的手不受控制地抖了起来。 “哦,不签?那我只好说,你妹妹李晓婷在二十七王爷府上。你母亲住在洋葱胡同25号。你儿子,和他的母亲住在西彩坊甲9号。” 李先生绝望了,他儿子的事情,连二十七王爷都不知道。 “签吧,祸不及家人。” 李先生平静下来:“你承诺?” “我承诺。” 妹妹,那就对不起了。李先生绝望地想着,拿起了陌生人早已准备好的笔,他竟然自始至终连发表自己看法、甚至辩解都没能做,那个陌生人根本不需要。 李先生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希望儿子能够保下来。 这是李先生最后的想法。 …… 明亮的光线照到二十七王爷的脸上,他在疲惫中睁开眼睛,今天怎么天亮的如此早? 睁开眼睛之后,他才发现:不是的。 唤醒他的不是早晨的阳光,而是明亮的烛光。 一个戴着面具的人手持烛火,站在他的床前。 那烛火几乎已经到了他的眉毛下面了,二十七王爷全身的血液都要冻结了,他几乎控制不住自己的身体了。 那人一手持着蜡烛,另一只手,却是持着一把冷光流动的宝刀。 二十七王爷果断放弃了呼救的打算。 戴面具的人见他冷静老实,才把手里的刀插回刀鞘,手里拿出一张纸,举到二十七王爷眼睛前面,给他看。 一看之下,二十七王爷几乎要昏厥过去。 上面清清楚楚写着自己手下私兵的名单,而且,说明领头人正是自己侧福晋的哥哥、正在八王爷手下当差的李先生。 这张纸上还写明,某年月日,这支私兵参与了对白图的谋杀;某年月日,实施了对第8处堂官赵胖子的暗杀;某年月日,组织了对第8处赵乙的暗杀,等等。 最后的签名,也是李先生本人。 这些暗杀,二十七王爷并不是全部知道,但他清楚,这些一定都是李先生带领这些人做过的。 他深知这张纸的厉害性,手握私兵,在如此风起云涌的时刻,年老多疑的圣皇马上就会怀疑他的居心,家法不容,国法也不容。而且,老八马上就会明白他在做什么,立刻就会给与自己反手一击。同时,仅凭“谋杀大臣”这条罪名,他就难逃惩罚。 尤其是一口气暗杀了两名第8处的堂官和密探,后面必然遭到第8处的疯狂报复。 二十七王爷心中深怪李先生的胆大妄为,然而此时说什么都晚了,而且戴面具的人能拿到这张纸,李先生一定是凶多吉少了。 二十七王爷在最初的惊惧之后,忽然清醒过来,这个戴面具的人给自己看这份名单,那一定是有条件可谈! “你需要什么?”他冷静下来,问道。 戴面具的人似乎是个哑巴,他又拿出一张纸,上面写着: “马上远离福林郡王家郡主。再有觊觎,这张纸马上面世。” 二十七王爷又惊又怒,这是什么意思?是可忍孰不可忍! ——可是不忍,又能怎么样? 他再次冷静下来,说道: “晚了。十四王爷今天来到白驼城,给我带来宫里的消息,继皇太后看好这门亲事,圣皇也私下表态同意这段联姻了。” 这下轮到阿乌又惊又怒,面具下面他的面孔都要扭曲了。 难道真的是圣皇老了,心智开始糊涂了吗?怎么能说话不算话?不是说小猪可以自主选择她的婚姻吗?怎么马上就变了? 转念一想,阿乌又觉得悲凉,不选二十七家的人,选来选去也还是在这些皇亲国戚之中,是哪一个又有什么分别? 可是下一刻他又暴怒了,不管哪一个,哪一个也不行。 他马上扯过一张纸,在上面龙飞凤舞写道: “需要我们用杀掉你儿子的方式来帮助你回绝这门亲事吗?” 二十七王爷倒吸一口冷气,这帮人也太狠了吧?自己儿子不过是爱慕济尔根家的姑娘,用得着因此就要杀死自己的儿子吗? 就算……自己是看中了他们家的势力,那也是一片好意!他们怎么会如此粗暴?可能对面的人真的是十六寺的人,草原上人就是没有礼节! 良久二十七王爷才回过气来,他呼吸粗重的说:“不用!” 阿乌收起纸张,转身要走,二十七王爷却在身后又说道: “可是,如果是福林郡王自己上赶着要把女儿嫁给我们家,我可不负责任!” 阿乌心中怒极,却无话可说,他顿了顿脚步,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二十七王爷的话,让他想起了一个人。 二十七王爷福晋的亲戚,福林郡王的侧福晋,小猪最痛恨的那个女人。 二十七王爷的福晋还在昊京,但是福林郡王的侧福晋,正好跟着福林郡王,以迎接十四皇子的名义,来到了白驼城。 阿乌拖着刀,带着浑身杀气,向福林郡王的官邸走去。 () 第275章 后事 最浓重的黑夜即将过去,第一道天光即将到来的时候,阿乌回到了布行街自己最初的那个院子。 军医官早已有人替自己带走,消失在茫茫的雪野,也从此消失在人间。 阿乌认真的擦拭干净了案台,摆上了香烛。 他把奔雷刀也放到案台上,点燃了香火。 哥哥,胖哥,我找到那个人了,我替你们报仇了。 所有参与过此事的人,都将一一死去,无一例外。 阿乌红着眼睛,往地上倒了两杯流金醉,默默的点燃了纸钱。 跳动的火光中,他仿佛看到在一片广阔的海滩上,一个少年带着一个小孩儿在赶海,长长的浪花涌上来,打湿了他们的裤脚,夕阳下,少年的笑脸是那么清晰。 可是,却永不能再见了。 泪水涌上阿乌的双眼。 他把奔雷刀抱在怀里,再也抑制不住,开始无声痛哭。 …… 烛火下,北山大法师早已醒来。 在爷们飞回来复述军医官与阿乌的对话时,他就已经猜到阿乌会做什么。 他虽然不赞成,但是此时也没有更好的办法。阿乌竟是已经算好了当前的局势:他赶在文成木出发到边境与白皑人谈判之前,把文成木杀掉,也算是避免了青鸢国到时候骑虎难下、脸面难堪。所以,即使圣皇心中不高兴,要追问阿乌不请旨擅杀大臣的罪责,也要考虑此时是杀掉文成木的最好时机。 只是如此一来的话,阿乌辛苦破案后在圣皇心目中的好感,恐怕要打折扣了。 年轻人就是躁动。 一边叹息着,北山大法师一面召人来,准备好配合阿乌的行动,做好白驼城的镇压工作,以防止那支庞大的划界队伍出现意外。 毕竟,划界这件大事,还是要马上就做的。 …… 天微微亮的时候,白驼城就开始骚动。 首先是文成木官邸。 因为他们定好了今天一早出发离开白驼城,去往边界正是开始划界谈判,所以亲兵和下人们都是早早就起床了。 可是文成木文大人却迟迟不见动作,亲兵终于忍不住前去敲门,这才发现已经惨死的文成木。 这还不算,关键是文成木的衣服上,被人用鲜血写上了几个大字:“卖国贼人人得而诛之!” 这是什么意思?稍稍识字的人都明白,这不是什么好话! 虽然文成木的下属已经在尽力隐瞒,但是关于这个场面的流言蜚语还是飞快地传了出去。 钦差大臣十四皇子、大将军王元瑾大吃一惊,他刚到白驼城,白驼城就出了这样的大事,他头上一片冷汗。待他火速赶到现场,立刻下令封锁现场,封锁任何相关消息,但是他已经意识到,这是件非常头痛的事。 因为这是一件已经通报了白皑人的大事,而且,最关键的,圣皇已经严厉告诫过他们,此时最重要的,就是抓住大雪原战事还没全面爆发的机会,抓紧一切时间,逼迫白皑人在谈判桌前坐下来,第一时间完成划界。 划界完成后,青鸢才能完全腾出手来,在雪原与西北,展开一场重量级的大战。 所以,文成木虽然死了,还死得如此不明不白,但是,启程划界仍然是一件比他的死亡更大、更急迫的事情。 正在大将军王举目无措、焦虑痛恨的时候,大街尽头一群人匆匆赶来,为首一人,身着便装,像一个文士。 文士见到大将军王马上行礼: “第8处暂时代办,赵丙,参见王爷!” 大将军王元瑾就知道这是第8处在白驼城的主管了,有他们在,破案能迅速些。 谁知赵丙刚刚参见完毕,在他身后人群中就出现了一位老者,远远的只是向元瑾草草行礼,嘴里还说: “瑾儿,是我。” 大将军王仔细一看,马上苦了脸,从人群中出现的不是别人,正是舅爷白图。理论上这位是长辈,而且又特别喜欢摆架子,此时虽然没了官职,但是爵位还在啊。 他虽然不喜欢看见白图,但是还是吃惊的问: “白图舅爷,你不是……死了吗?” 白图笑道: “很遗憾,祸害遗千年,那些人没能杀死我。我已经休养得心宽体胖了,正摩拳擦掌等着划界呢。” 大将军王一时说出话来,文成木才是现任划界大臣啊。 白图笑眯眯的说: “瑾儿,皇上可没有免掉我划界大臣的职位啊!只是误以为我死了,才让文成木这厮过来,以贸易大臣的身份,同时兼任划界大臣的。现在我活过来了,当然可以继续划界了。你放心好了,我绝对是强硬派,白皑人什么便宜也占不了。” 元瑾一想,竟然真是如此。 白图又说: “我做了很多划界前期工作,业务比较熟悉,这支队伍里的人,我也大多熟悉,我就继续干吧。你放红鹰火速回去,请示圣皇,我先往那边赶着。” 大将军王连忙制止道: “一切都要以圣皇的旨意为准,我可不能擅自处理这样的事情。红鹰几天就能返回,你先在白驼城等几天。旨意一下,马上星夜赶路。” 白图只得等待。 元瑾将文成木遇刺案交给赵丙,并低声吩咐道:“低调!什么消息也不要透露出去,不要在白皑人面前丢脸!青鸢丢不起这个人!” …… 除了文成木被害这件大事,这个早晨其实还有几件遇刺案。 比如,福林郡王的侧福晋竟然被人杀死,而且因为与文成木遇刺的高度巧合,福林郡王在听到文成木案的恶劣风声后,竟然也选择了封锁消息、低调处理。 再比如,八王爷府上的谋士李先生,也死于同一时间,二十七王爷做主,也没有声张。 于是,朝廷大员遇刺、多人同时遇刺的大案子,就这样诡异的被封锁了消息。 …… 十四王爷元瑾非常聪明的把这一系列案子都甩给了第8处和十六寺,他除了第一时间焦虑地赶往文成木遇刺地点去后,竟然再也没有出现在案件调查中。 他是钦差大臣,有多少大事要处理,怎能陷到这些不明不白、错综复杂的乱事中?自然是能躲多远就躲多远。 “……我在来白驼城的路上,接到父皇通过红鹰发来的紧急手谕,命我通过您,有请宋元家小姐进京。”元瑾对北山大法师说。 北山大法师脸上浮现出似喜似悲的神情: “圣皇到底还是要见一见故人之后啊!” 从宋元有有在白驼城公开露面的那一刻起,北山就知道,圣皇一定会知道这件事,也一定要将宋元有有叫到昊京去的。 十四王爷点头道:“是,父皇也这样说。” 然后,他忍不住感慨道: “我还从来没有见过父皇对什么事情、什么人如此急迫过。这位宋元家的小姐,真的是那位的后人吗?” 叹息一声,北山大法师说:“是的,一点也没错。” 既然如此,北山大法师马上将宋元有有请到了十六寺。 很快,宋元有有就到了北山大法师的客厅。 十四王爷元瑾只觉得眼前一亮,一个娇美无比的小姑娘出现在他眼前,就连窗外飘落的白雪,也不及她冰清玉洁,盛开的梅花,也不及她娇艳。 十四王爷暗暗称奇,原来是这样一个娇怯怯、纯净无暇的小美女。 () 第276章 实际占有 听完十四王爷转述的圣皇的旨意,急于相见故人之后、有请宋元有有进京云云,宋元有有脸上的娇羞慢慢敛去,她端庄地行了一礼,开口说道: “长辈有召,本应奉命。只是我爷爷说过,我必须先办完一件事情,才能前去拜见长者,否则,他死不瞑目。” 十四王爷吓了一跳,这小雪人儿一样娇美的小姑娘,怎么一开口说话,如此……呃,如此沉重?连“死不瞑目”都出来了?她语气是无比恭敬,可是内容,却是不容商量的样子,这是对圣皇的应有的态度么? 北山大法师却慈爱的笑道: “你爷爷有什么未了之事?说一说,圣皇不会怪罪的。” 十四王爷心中暗道:这个大法师,怎能自作主张替圣皇说话?你怎么知道圣皇不怪罪?不怪罪才怪。几十年来,圣皇可曾遇见过如此对待他手谕的人? 宋元有有说; “我爷爷是六年前去世的。他临走之时,留下遗言,说道今年青鸢会与白皑人划界,青鸢必须将一块地方划在自己版图中,我必须协助完成此事,才能进京拜见长辈。” 十四王爷听得一愣: “六年前?他就如此说?” 这怎么可能?要知道,六年前,草原上还一派风起云涌呢,六年前,白皑人还没有如此放肆的在草原上横行呢,青鸢国内许多人根本还不知道白皑人的存在呢。这小姑娘如此说,是临时瞎编、哗众取宠吧? 除非——那个宋元老头,大陆上关于他的传闻都是真的,他真的能预言。 宋元有有说: “是的。如果不是此事,我宋元家不会在出现在世上。我家已经隐居多年,这些年来从未外出。” 十四王爷心中暗自思忖,是的,他也听说过那个传闻,据说,当年宋元老头说过,以后宋元家出世,必然天下要发生大事。 于是他问道:“那么,你爷爷说,哪一块地方必须划到青鸢版图中?” 宋元有有一双稚美的妙目看着他,笑而不语。 十四王爷马上说: “跟我说不要紧,我此次前来白驼城,还有一个任务,就是要亲自交代划界底线的事情,你跟我说没不算泄密。” 宋元有有又看北山。 北山大法师颔首道:“可以说。” 宋元有有说:“山外山。” 十四王爷正在端着茶杯的手一颤,他心中惊讶不已。这次圣皇让他跑一趟白驼城,就是因为青鸢的划界底线变了,圣皇让他亲自跟划界大臣交代好:一定要把山外山划进青鸢版图! 难道,这山外山连着青鸢的龙脉?又或者,这里是风水宝地?这件事大概流金部也不知道吧,要不怎能守着山外山多年,却依然是部族不甚兴旺的样子? 胡思乱想着,十四王爷却是不动声色的笑道:“这个,你放心。” 宋元有有凝视着他说:“不,没有我在,你们很难划进去。” 十四王爷放声大笑,这是他听到的最好笑的话了。 没有这个风一吹就化的娇美小姑娘,大青鸢就划不成界了?可笑啊可笑。 宋元有有沉声说道: “既然大将军王是来传递划界信息的,那你一定知道,白皑人已经占据山外山西面,以及北面的北海区域了,他们已经在这些地方修建了城堡了。” 十四王爷停住笑声,道:“这又有什么关系?” 宋元有有温和地说: “按照在西方世界的划界逻辑,某一块土地,谁占领、并实施实际管辖,这地方就是谁的,这叫实际占领原则。他们会按照这一点,死死咬住山外山区域。而你们,据我所知,并没有过硬的理由。” 十四王爷说: “我们怎么没有过硬理由?山外山区域,以前从来就是我们的,二百年前,草原王就是从那里崛起、并横扫整个草原的。” 十四王爷来之前,也是做过功课的,所以咄咄逼人。 宋元有有说: “哦,你说的,是历史原则,相当于说:这地方是我们祖上的。这个理由,明显不如实际占有原则有力。实际上,他们的法典认为,一块地方,即使过去是你祖上的,可是,如果被别人实际占领10年以上的话,就不是你家的了,而是实际占领这家的。 他已经占领此地,此时唯一能让他退出的,就是把他打出去,就像5年前的雅克堡一样。 否则,它是不会让给你的。” 十四王爷本身是崇尚战斗的,一听此话,无言以对,要打,也得有打的合适时机、有打的实力、以及有打的必胜把握。而此时如果能打,又怎么会用得着与白皑人谈判? 十四王爷只好说:“那你一个弱不禁风的小姑娘,留着又有什么用?” 宋元有有说: “早些年,我爷爷在山外山也占了一块地方,建了一座青鸢的城堡,在世间上,肯定比白皑人的那些城堡要早得多,他还在山外山以及北海的一些地方留下了管辖印记,所以,这就是我们青鸢‘实际占有’的证据。 只有这些实际占有的地方,再加上在谈判中得当的策略,我们才能把山外山划进来。 而以上这些,只有我知道在哪里。” 十四王爷听得柳暗花明、又惊又喜。 宋元有有狡黠的说: “而且,我会说大西洲语言,你们虽然带着传教士以充当翻译,以及书写大西洲语的条约文本,但是你们怎么保证这些大西洲来的传教士不偏向于同属于大西洲的白皑人呢?” 十四王爷一愣。 他心中已经有一百个愿意,希望这位神秘的宋元家的小姐前往划界前线,但是这件事他的确不敢私下做决定,于是,又是一封加急请示的密信,由红鹰送走。 办了这样大的一件事,宋元有有却既不倨傲,也不兴奋,依然是天真无挂碍的样子,面孔上只有娇柔纯净,什么也看不出来,不急不缓地向十四王爷告辞,极有气度的转身离去。 十四王爷却是心中感慨颇多。这宋元有有绝对是一个外表柔弱、内心强大的姑娘,很少见,他都有点折服了。 但是,她的身份如此敏感,令人不敢接近。关于她的爷爷宋元长风的传说,他也早有耳闻。从来历朝历代,预言,对老百姓来说,是预言,但是对于统治者来说,那就是威胁。 圣皇急着要把宋元有有带到昊京去,一方面是要看一下故人之后,另一方面,也是要将这“预言者”牢牢的控制在手里、看管在眼皮子底下吧。 再深一层的,他也不敢想了。 所以,即使他觉得宋元有有说的再怎么柳暗花明,再怎么有助于划界,他也不敢明确下令,让有有暂缓去昊京。 那得老头子亲自衡量、做出决断。 …… () 第277章 隐形的英雄 几天之后,昊京的红鹰密集的飞到白驼城,白驼城内的氛围渐渐变化。 第一封密旨,是给阿乌的。圣皇对于阿乌以铁证如山的手段,在与白皑人即将站到一起谈判之际,及时找出了隐藏极深的卖国者,避免了巨大的损失,十分满意。密旨中圣皇兴奋、开心之情溢于言表,对阿乌也是不吝赞赏。 阿乌一转念,也就明白了圣皇的心情,无论是谁,平民还是皇帝,排除了自己亲生儿子对自己的背叛、对国家的背叛,那都是非常欣慰、非常开心的一件事。 阿乌明显觉察出圣皇心情的放松,从去年自己哥哥于得水探知“高层卖国”的消息以来,大概圣皇是寝食难安、极其震怒的,在众儿子暗流涌动、窥伺大位的时候,他尤其不能忍受“儿子就是卖国者”这种猜测。 不仅仅“叛国”、“夺位”,是情感的背叛和国法的难容,而且还在于,“叛国”加“夺位”最容易实现,对圣皇的威胁最大。 这对圣皇是一种双倍的愤怒和折磨,要不,圣皇也不会亲自策划绝密计划,只告诉身边极得信任的少数人,启用自己这颗无人知晓的棋子,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挖出这个“卖国者”。 在这一过程中,一切证据和推断,都将怀疑的矛头指向了皇子们,恐怕圣皇自己也深以为这位“卖国者”就是众皇子中的一位。这是压在圣皇心上的一块大石。如今,阿乌以确凿的证据,洗清了这点嫌疑,众皇子被证明是清白的、可信任的,难怪圣皇心情极其愉悦。 心情愉悦之下,圣皇体贴地命阿乌对文成木就地诛之,但不许声张。 阿乌想,圣皇百忙之中,还能够想到自己深恨文成木,他既然在一开始就答应自己报仇,此时也就乐得顺水推舟,在维护了国家体面的同时,成全自己。 圣皇果然是难得的英明皇帝,阿乌油然而生感激、敬服之情。 至此,他与圣皇的暗中协议已经完成。自己大仇得报,以后深夜梦回,不必念念不忘“找到他、杀了他!”,也算了却一桩大事。圣皇不怪他私自杀了文成木,还体贴地替阿乌找了理由来掩盖此事,也算对阿乌极好了,阿乌也就放心了。 虽然圣皇兴奋之下没有提到阿乌以后何去何从,但是,从圣皇欣慰的语气,以及对阿乌的高度赞赏来看,当划界事了、此事可以公开以后,圣皇对阿乌必然会加以重用的。 就像圣皇搬掉心中大石一样,阿乌解决掉了身后的敌人,再也不用担心“我为小鸟、人为大网”了,自己的记忆、身份都回来了,再也不用迷茫“我到底是谁”了,阿乌简直踏实到陌生的感觉。 除了下给阿乌密旨,关于这件事,有资格知道的人,比如北山大法师,比如老十四,比如白图,都通过圣皇的正规途径,获得了消息。 圣皇对阿乌大加褒赏,把阿乌称作“危急时刻挽狂澜于既倒的隐形英雄”,看得出来圣皇因为这件事心情极好。 白驼城内本来就因为一系列人员的死亡而谣言、传说很多,如今圣皇对各方的旨意出来,虽然对文成木之死秘而不宣,但是关于阿乌的事情还是通过各种关系渗透出来,都说阿乌以状元之尊,抛却生死,甘做圣皇的一枚棋子,孤军作战,在险之又险的时候拔掉了叛国者,真的是一个隐形英雄。 老百姓还是一无所知,但是在白驼城的大人物以及贵人们,应该知道的人,都已经知道了。众人心中敬畏,明白阿乌以后大约是一帆风顺、官运亨通了。被皇帝青睐,又有状元的底子,想不升官都难。 想明白这一点,众人对阿乌的态度在微妙的变化,就连十四王爷这位真龙之子,也对阿乌刻意笼络。 第二封密旨,就是给钦差大臣、十四王爷元瑾的: 同意白图重新担任划界大臣,让老十四把划界底线详细跟他交代明白; 同意宋元有有暂不进京,而是随划界使团前往边界,协助白图,务必把山外山划到青鸢版图中。 收到这道旨意后,十四王爷心中松了一口气,也暗赞老头子还是理智的,有点明君的样子,国事为先,自己的情绪暂时靠后。 老十四不禁想到:假如以后我做了皇帝,也要……嘿,打住!这件事即使想,也要在无人的时候想一想。 第三封,却是明旨,宣布正式对熟青实施管制,全国只有白驼城一处对外销售,其他口岸如海州,也不可以销售;只有马家可以独家销售熟青,其他商家,如私贩熟青,被官府发现后,必严惩不贷。 此旨意一出,白驼城议论沸腾,马伏芳意气飞扬,马思成暗暗叹服。这件事情一定,也就奠定了马家在西北的大商家地位。 城外的白皑人心中暗暗叫苦,没想到青鸢动作这样快,刚刚意识到熟青的重要性,就果断采取了行动。 无奈之下,白皑人惟愿快快谈判,划界条约搞妥当后,好集中精力推进双方再新划的边境上共同开设“买卖城”的事宜,这贸易的事情,不能再拖了。 …… 白驼城氛围紧张起来,十四王爷也加紧办理大军粮草调集事宜。 为表示与阿乌的亲近,十四王爷特意请阿乌喝茶、聊天。 “……由西宁郡出关,走日月山、哈什哈、水柴鸡口、工噶脑儿以及夺洛达巴等处,赤目之下,雪雹时加,伏暑之中,严霜夜袭,天时地气之不同尽与中原迴绝。拜颜哈拉之区,瘴气弥毒。人畜中之,不一二日辄死。所以,牛车之牛,以及牛车之车,都不能胜任此间道路。” 阿乌一席话,惊呆十四王爷。他才知道,眼前这位状元,是真的博学多才、文武双全、虚实皆通,于是他欣然听从了阿乌的建议,在粮草运输上,有驿路的部分,采用运力更大的“新式车”,而在雪原山区,则是以骆驼与驯鹿为主。同时,按照圣皇上一次亲征草原的旧例,采取招募商人的方式,由山右商人负责运输。 当然,十四王爷也接受了阿乌推荐的老常家。实地考察后,十四王爷发现老常家不但车马、骆驼齐全,而且车辆是独一份的新式车,运载量极大,非常适合运送粮草。而且,老常家不但骆驼众多,甚至还有更加吃苦耐劳的驯鹿,十四王爷不禁刮目相看。 这些山右商人,嗅觉也太灵敏了吧?反应也太快了吧? 常老爷子精神矍铄,花白的胡子理得一丝不苟,他严肃地说:“为国效劳,乃我辈分内之事。” 常熟则在一旁肚子里悄悄接话道:开辟西北商路,乃我辈分内之事。 () 第278章 黯然销魂者 粮草的事情大致定下来,十四王爷心中底气渐足,决定明日出发,赶往大军所在地西宁郡。 具体负责粮草运送的二十七王爷,也在一肚子心事中默默忙碌着。傍晚时分,忽然十四王爷手里拿着一张纸快步走来: “二十七弟,你来看,这里有一份神射手的名单,据说是八哥府里那个李先生手里的人,据说人人箭术超群,这是这次大战所需要的人手,我们赶紧把这些人弄过来!此时我还要和北山大法师再要写马匹,你和八哥熟,这件箭手的事你去办,如何?” 那份名单正是阿乌曾经给二十七王爷看过的,二十七王爷心中一痛,眼圈一红,却不敢稍有表示,只得躬身答道:“好的。” …… 前来白驼城觐见钦差的福林郡王心情十分恶劣。也是,换了谁,自己的侧福晋被人刺杀于府中,而自己由于“那天死的都是叛国者”的谣言而不能大张旗鼓的追究,心情都不会太好,可是听了白驼城内关于阿乌的事情后,福林王爷心中一阵阵后怕。 别人不知道,福林王爷是清楚的,自己侧福晋从“家”里带来的黑衣人到底来自哪里、擅长什么,他已经因为黑衣人参与袭击白图而受到圣皇的惩罚。而现在,又有风声说,有一支善射的私兵参与谋杀了赵胖子和赵乙……想到这里,福林王爷背后的冷汗都下来了。 正在焦虑之中,十六寺有请。福林对北山大法师这位叔爷爷又敬又畏,匆匆赶到十六寺。寺丁将他带到北山平时诵经的小院。 幽静的厢房中,房门打开,立在那里的,却是一个身穿寺丁服饰的……等等!福林郡王认出来了,这正是身穿寺丁服饰的自己的女儿,掌珠济尔根。他的心情瞬间转为又惊又怒。 小猪却不理会父亲的愤怒,父女二人在静室相对而坐,小猪先打破沉默: “她死了,父亲也不要多想了。已经有证据表明她参与了刺杀白图的谋划——也就是导致父亲丢掉大汗位置的事,而且她还与第8处堂官遇刺案有关联。她若不死,也许父还会受到牵连。所以,她死得其所。当然,我更愿意说,她死有余辜。” 福林汗脸色铁青,双手愤怒地握成拳头,也不知是对死去的侧福晋愤怒,还是对女儿的话愤怒。 小猪垂着眼帘,继续说: “我特意冒险请父亲过来,是因为有一件事需要提前跟你说明白。” 顿了顿,小猪似乎用了很大的力气,才说道: “北山大法师……活不过今年了。” 福林郡王吃了一惊,这时他的心情马上又惊又……偷偷地松了一口气。 小猪瞥了他一眼: “小爷爷死后,将立你的儿子为转世之身。所以,你不要想着那个惹事的、死有余辜的女人了。 今年,你将遇到一个姓李的女人,你和她明年生下的儿子,正好是大法师的转世之身。” 小猪淡淡地说: “这些话我将只说一遍。昊天赐予的缘分你能不能把握,那就是你的事情了。如果你还是要一意孤行,这个未来的孩子,就将由我来养护和辅佐。” 福林郡王自动忽略了小猪的最后一句话,他完全领会了这些话的意思,眼睛里放出明亮的光辉来,一刹那,生活重新变得令人振奋。 …… 阿乌和宋元有有一起向北山大法师告别,明天他们也将与白图一道,踏上前往北方划界的行程了。 北山大法师十分慈祥,尤其是对待宋元有有。他特意留二人在十六寺一起吃饭。 有有神情依旧,该对大法师说的,她都已经说过了。看到北山大法师仍然与往常一样慈祥微笑,有有也不禁心生敬意。 她这次出山,要对北山大法师说的,就是他即将圆寂的事情,以及谁将是他的继承人的事情。 阿乌却不太知道这一些,北山和有有十分默契的没有对外人点明这件事。阿乌心情沉闷、神不守舍,是因为别的、更重要的事情。 这个更重要的事情,就是小猪不能与他一起去山外山了,不能随他们一起参与划界了。她必须留在北山身边。 阿乌食不甘味,心中翻翻滚滚,不知多少动了多少心思,打了多少主意。 然而,小猪仍然是不能与他一起出去了。 虽然早就知道有今天,可是这一天到来之时,阿乌还是难以接受。 郁闷之下,阿乌默默的频频举杯,喝了不少流金醉。这是继今年春节阿乌喝醉之后,第二次喝酒,也是第二次有了酒意。 但是阿乌很清醒,他越喝眼睛越明亮,神情越正常,而且,心里因为这无比的清醒和正常,而格外清晰的、理性的感觉到了离别的痛苦。 越清醒,越清楚的痛苦。 酒喝千杯,终有一别。 阿乌表现得十分正常,彬彬有礼地告别。 从十六寺出来后,阿乌一丝不乱地送有有回到住处,然后自己往自己的住处返回。 他清醒地在夜深人静的大街上胡乱走着,心里不停念叨着: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矣。黯然销魂者,黯然销魂者…… 不知不觉,走到了钱庄街的酒楼之下。去年他初次劫持小猪为人质时,曾经逼着她来此处吃饭来着,还在这里,给尚是小奶狗的乌鸦要了羊奶。吃完饭又逼着她跟自己一起到钱庄去报仇。那天,自己就装醉来着。 阿乌歪斜着身子,痴痴的站在早已打烊的酒楼下面,仿佛又看见了那天的情形。 不知站了多久,忽然,阿乌感到双腿同时一麻,噗通一声摔倒在冰冷的石阶上。他的头正好撞到石阶的一角上,竟然也没有避开,撞了个正着,一缕鲜血顺着额头流了下来。 咦,他是真的喝多了,真的迷茫了。 头碰到冰冷的石阶上的时候,阿乌刹那间有一丝的清醒。石阶的冰冷,寒风的刺面,额头流的血,以及……小腿上骤然被封的穴道,让阿乌瞬间酒醒了:自己这不是酒醉摔倒了,自己这是被人暗算了。 有人暗中向他发射了暗器,封住了他两条小腿上的穴道,所以,他才摔倒在地了。 阿乌开始出冷汗,在白驼城,理论上他应该已经没有敌人了。在没有敌人的时候出现的敌人,分外诡异、可怕。 难道,他要在阴沟里翻船? 现在,他的双腿已经不能行动了。 而他今夜因为在十六寺做客,身上并未带什么武器,只有靴子里,还有一把匕首。啊,这把匕首也还是小猪曾经用过的。 如果他此时不明不白地死了,小猪将永远看不见他了吧。那时候,她会不会很伤心? 在这危急的时刻,阿乌还是忍不住冒出这些念头。 然后他就看见,一个黑影从身后无声的出现了。 () 第279章 我不明白 黑影像一阵黑色的风,迅疾的到了阿乌身边,一柄寒刀指向了阿乌的脖子,咔咔两声,卸掉了阿乌的肩膀关节,确保他既不能双腿跑,也不能双手活动,然后摸出阿乌靴子里的匕首,踢到远处。 黑影在做这一切时,如行云流水般熟练、迅速,神情恍惚中的阿乌在怔楞之中,就已经被全面缴械。 这个黑影身材高大魁梧,脸上用黑布蒙着,只留出了双眼。 阿乌在剧痛中看向黑影,突兀的觉得似乎有些眼熟。 他心中一紧,难道是认识的人? 那样的话,就有些不太妙了。如果是个熟人,这人一定深知自己此时就是最虚弱、最薄弱的时候。 这人出手的时机,把握地非常准确。 这时候阿乌刚除掉首要大敌,受到各方赞誉,旧的敌人已经伏诛,新的威胁还没有出现,正是他心防最松的时候。 而且他今夜表面冷静,实际上伤心透顶,也是心神大乱、毫无防备,甚至是自暴自弃的时候。 那么,这会是谁?会是哪个阵营里的人? 阿乌面朝冰冷的石阶,趴在地上一动不动。在哪里摔倒,就在哪里趴下,这并不是最好的选择,但是此时阿乌四肢全部失去知觉,并没有反抗之力。 而且这人炮制完阿乌以后,立刻退开,阿乌猜,他有话说。如果他乱动的话,反而会招来不必要的伤害。 果然,那人走到离阿乌两丈远的地方,就停住了脚步。这个距离,正好可以保证两人轻声说话对方可以听见,也可以保证……随时收割掉阿乌的性命。 “年轻人,你做事太过分了。”蒙面人开口说话。 阿乌的耳朵暗中转动。自从他失忆以后,他的鼻子、耳朵都变得特别灵敏了,鼻子能分辨细微的味道,而耳朵,则几乎过耳不忘。 所以,这人一开口,他马上就想起来了,是他! 一旦知道这个人是谁,阿乌的心里就猛地涌上了更加酸楚的味道,这酸楚刺激得他热血沸腾,一向冷静的他马上暴戾起来,他利用仅仅能使上劲儿的腰腹部,迅速在冰冷的地上滚动了一下,翻过身来,以保证自己能清楚地看见蒙面人的眼睛: “怎么,是北山派你来的?” 阿乌恶狠狠地问。 因为,眼前这个蒙面人,竟然是十六寺的人,北山的贴身侍卫,张矛盾。 张矛盾微微一怔:“怎么,居然认出我来了?嘿,不愧是第9处的唯一官员,厉害。” 阿乌闻言,心里却掀起了轩然大波:第9处!这个人竟然知道第9处!众人都以为他在管理第8处,一定是第8处的人,只有少数几个人才知道,他根本不是第8处的人,他就是那个神秘的第9处的唯一官员。 正如张矛盾所说。 由于张矛盾是北山的贴身侍卫,几乎无日无夜守护在北山身边,所以阿乌才第一时间认为,张矛盾是北山派来的人。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小猪不再受他蛊惑? 阿乌酸涩地想,北山对小猪的期待,给她做的人生规划,阿乌一清二楚,北山对自己的态度,他也心知肚明,所以,北山派人来杀掉他,是十分顺理成章的事情。况且,知道他今夜心情极度不好的人,也只有十六寺啊。 可是……可是第9处的消息怎么解释? 阿乌原本就是受过谍报训练的人,而且人又极其明锐,所以,他在心底马上觉察出异样。 张矛盾微微一笑:“北山法师自然希望你消失掉。” 阿乌冷静下来,说道:“你特意走过来,要和我说的,就是这个?” 张矛盾说道: “你能想到十六寺,很好,那么别人也会这么想。 但是,诚如你怀疑的,我特意要和你说几句话,却与此无关。” 张矛盾换了一个姿势用刀盯着阿乌,继续说: “我其实并不想和你这么多废话的,都说杀手死于话多。可是我并不是一个普通的杀手。” 张矛盾表情严肃地说: “我是天底下级别最高的杀手。” 阿乌说:“还是废话!你这样说就显得很高级吗?我还曾经是天底下级别最高的谍子呢。” 张矛盾说:“没错儿,所以我来杀你。” 阿乌表情僵住:“你是——” 张矛盾骄傲地说:“我是圣皇派来的。” 阿乌说:“你不是。你是北山的侍卫。” 张矛盾嗤之以鼻:“我是圣皇派到北山身边的侍卫,所以,我其实只是圣皇的侍卫。” 电光火花间,阿乌忽然明白了许多事情:张矛盾是圣皇派到北山身边的侍卫,他几乎寸步不离的“跟着”北山,而北山,则总在有意无意间,支开张矛盾和李小刀。自己第一次之所以能劫持了北山和小猪,就是因为北山把张矛盾支到仓库去拿刀了。后来,小猪乔装潜伏在十六寺,也是躲在北山独自念经的静室里,无人能知。 为什么?原来北山早就对张矛盾等心生疑虑了啊。北山活多见广,是在阴谋堆里杀出一条血路的,怎能不提防张矛盾?怎会看不出张矛盾就是圣皇安在自己身边的一棵钉子? 想到圣皇对大臣们无孔不入的控制,阿乌心里打了一个冷战。 可惜,自己对张矛盾没有早看出来,没有早做提防,自己在十六寺做的许多事,竟然没有做一点掩护,以至于张矛盾对自己清清楚楚。 但是,想到圣皇前两天还对自己赞赏有加,阿乌心头忽然又迷惑了,圣皇乃千古明君,虚怀若谷,极重人才的,自己即使不算“英雄”,也总算是“人才”吧?圣皇怎会莫名的派人杀自己? 是不是张矛盾就是文成木余孽,打着圣皇的幌子来找自己报仇了? 张矛盾见阿乌脸上一会儿阴一会儿晴,变幻多次,不禁冷冷地说道: “我不愿意多对你说什么,但是圣皇爱惜你是个人才,又对青鸢有功,命我清楚告诉你,为什么你有今日。” 阿乌难以相信地跟着重复道:“为什么?” 张矛盾说: “因为你居然想着通过北山,来达到私造武器的目的,其心可诛。武器是只能国家掌控的武器,火器尤其是国之重器,没有一个国民能妄想掌控一个国家的国之重器。 火器的制造技术,只能在国家手里,不能在私人手里。 国家要想安稳,必须严控火器,不可能允许有人能够私下生产,草原上也不可以。或者说,更加不可以。 妄图染指火器,你越界了。这是不可原谅、不可饶恕的大罪。” 张矛盾举起了手中雪亮的刀,做好准备,他静静地问阿乌: “你,听明白了吗?” 阿乌听得懂张矛盾说的任何一个字,可是激荡之下,更加听不明白他说的意思。 “不,我不明白!” () 第280章 片叶不沾身 张矛盾不耐烦起来: “不明白不要紧,到了阴曹地府,有的是时间慢慢想。你有那样聪明的一颗脑袋,一定会想明白的。” 说着,他拎起手中寒刀,向阿乌砍下。 阿乌岂能任他砍杀?他四肢全已不能动弹,但是他的脑袋和腰腹还能使劲儿,于是使出全部的力气,埋头弓身,拼命将自己蜷成一个球,向一边滚去。 张矛盾一刀不中,立刻连环砍出第二刀、第三刀,阿乌身形不便,躲得了一两刀,怎能躲得过第三刀? 终于闪避不及,腿上被砍了一刀,鲜血立刻染红了身下的雪地。 剧痛像火一样燃烧,刺激着阿乌的神经,也使阿乌深切的明白,今夜,大约就是这样了。这漆黑的夜空,雪白的雪地,都是自己最后所能看到的了。旁边酒楼里的记忆,也将真的烟消云散了。 多少英雄人物,能破除重重困难,斩杀猛虎苍狼,最后却死在无名宵小手里,大概也就是这样了。 头脑中无比清醒地想明白这一点,阿乌心情苍凉,身体却更加疯狂的挣扎。因为这是真正的死亡之前,濒死的人才会难以想象的力大无比。 张矛盾也知道这是垂死挣扎,所以默不作声,只是挥刀砍瓜切菜一样杀向阿乌。他是宫中第一流侍卫,杀一个垂死挣扎的人,并没有什么挑战性,阿乌身上顿时出现七八道伤口。 阿乌忽然停止了挣扎,抬头看向张矛盾身后,大喊一声:“看什么?快来救人!” 张矛盾面无表情,毫不理睬阿乌的虚张声势,手中寒刀仍然刺向阿乌。 他对阿乌的事情知道得一清二楚,他知道今夜第8处的人已经返回昊京了,那个叫有有的小姑娘手下的人,也因为阿乌心情不好,已经被阿乌亲自轰走了。所以,此时阿乌身边是叫天天不灵的时刻。 张矛盾甚至阿乌狡猾,他与阿乌第一次在十六寺交手时,就曾经中了阿乌声东击西的计策而落败,这是他一生的耻辱,他日日夜夜念念不忘,此时怎能再次上当? 所以他充耳不闻,连头也不回,继续一刀刺进阿乌的胸腹。这一刀,必然刺进阿乌的身体,只要他顺势将刀锋再向下一划,这年轻人就死定了。 果然,手上传来刀锋刺进血肉的感觉,张矛盾甚至还能觉察得到刀尖遇到了阿乌的肋骨,只要他手腕再一使劲,刀锋就能切入阿乌腹部。 张矛盾这样想着,他甚至马上清晰的感到了刀锋切断肋骨的感觉,刀极快,极痛——是他自己的身体,极痛。 接着,他就看见一根刀尖,从自己的肋下突出来,那刀顺势一扭,他的腰腹间又是一阵剧痛,雪亮的刀从他的腰间切出,突如其来的鲜血喷了张矛盾一脸,他的视线马上就模糊了。 然而模糊的视线中,他也能看见,一个瘦削的身影,提着一把滴血的刀,从他侧面窜了过去。 张矛盾同样逐渐模糊的意识中,惊愕的想到:原来真的有人,这次这个该死的阿乌竟然说的是真话……然而这是谁? 阿乌的脸上也全是血污,他也视线模糊,不过即使在模糊中,他还是在血泊中笑了,他觉得惊愕,更替张矛盾感到绝望,他也不明真相,但是他更加感到幸灾乐祸,这幸灾乐祸的感觉真好:真有人出来救自己了,张矛盾这下自相矛盾了吧,没辙了吧。 虽然,阿乌也不知道来的人是谁。 阿乌身上的伤同样血流如注,加上他四肢不能动弹,所以他实际上比张矛盾更加像一个血葫芦。趴在自己的血泊中,阿乌的头一直在抬着,他盯着黑暗中出来的瘦削身影,咧开的大嘴里,露出颗颗大白牙,显得极其恐怖。 瘦削的人跳到阿乌身边,将阿乌扶了起来,伸手在阿乌身上一摸,确定了没有太致命的伤口,接着熟练的替他把肩膀的关节接上,用刀柄在他腿上飞快的击了两下,阿乌腿上一麻,顿时恢复了感觉。 然后,这人转过身去,反手一刀,就将张矛盾杀死,竟然一句话也没问,更是一句话也没说。整个过程如电石火花、行云流水,干净利落而又手法纯熟。 阿乌心中叹道,恐怕,这才是真正的杀手。 瘦削杀手转过头来看向阿乌,明亮的眼睛看着阿乌,还是没说话。 不过阿乌马上懂得了他的意思,于是连忙说:“我拿上我的匕首,马上就走。” 这个杀手看起来很年轻,对于张矛盾,他大约是管杀不管埋了。 阿乌拿回他的匕首,还没等都到杀手身边,就一个趔趄摔倒了,毕竟身上伤口极多,血一直在流。 那个瘦削杀手不知从哪里拿出一卷布条,熟练的把阿乌肋下、胸口的恐怖大伤口包扎上,胳膊、腿上的伤口也暂时捆上,止了血,手法果然是一如既往的熟练。 处理完阿乌,杀手看了他一眼,又回头看了张矛盾一眼。 阿乌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只见杀手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瓶儿,走到了张矛盾身边。 阿乌感到极其疑惑:他这是要“救”张矛盾吗?张矛盾已经变成一具尸体了,神仙也救不回了。 杀手将小瓶里的粉末倒在张矛盾的伤口里,只见那些伤口、血肉,肉眼可见的冒起了嗤嗤的黄烟,接着化作黄水。 阿乌一阵作呕,但是他接着就想起来了:二爷对他说起过,有一种药粉,可以化掉尸体,二爷在实施“雪夜诱敌计划”时,就用到过这种药粉。 只是阿乌没有亲眼见到罢了。 此时蓦然看到这可怕的东西,阿乌既觉得不适,又觉得……亲切。 然后,年轻杀手走到阿乌身边,不由分说拿走了阿乌的帽子,丢到了血水和黄水中,又把阿乌的腰带也抽下来,丢到里边。 阿乌明白了他的意思,这是二爷那一夜“假死”的翻版,这样,当人们看到这里的场面时首先想到的,大概就是阿乌死了,死无葬身之处,连尸体也化掉了。 一旦明白杀手的意图,阿乌马上举一反三,他毫不犹豫地摘下自己腰上一直带着的那块黑黑的牌子——一条鱼和一只虾战在一起的那枚“鱼虾之战”——要说自己的真正身份象征,这块牌子才是。 阿乌摩挲了一下小鱼和小虾,就把牌子丢到了血水中。 赵胖子的那块,他早已给了赵丙了。 然后他又小心地把张矛盾身上留下的东西都划拉走,一点痕迹也不留。 年轻杀手赞赏的看着阿乌忙活,阿乌也忽然觉得,莫名有一种配合默契的感觉。 现场清理好之后,阿乌跟着杀手离开了钱庄街。 “事了拂衣去,片叶不沾身。”阿乌胡乱吟道。 两人消失在漆黑的夜里。 () 第281章 相逢何必曾相识 “去哪里?” 在黑暗中走了片刻,阿乌终于忍不住出声问道。 “跟着我。”那年轻杀手言简意赅。 阿乌只好跟在他后面走,可是越走他越觉着道路熟悉。 等等!这不是往阿乌家的方向走吗?小布行街那边? 该不会是去自己的小院吧?阿乌心里有些嘀咕。但是年轻杀手却一声不吭,闷头只管快步疾走。 果然,是到了小布行街。 果然,是拐进了巷子。 果然,进了巷子一直往里面走。 杀手忽然停住,跟在身后越想越感叹的阿乌没提防,差点撞到杀手背上。 怎么停下了?难道发现有情况不对? 阿乌抬眼向自己家门口看去。 没什么不对啊?乌鸦也没有叫。 这时候年轻杀手迅速弯下腰。 阿乌机警地跟着立刻弯腰——却看见年轻杀手从一个花盆底下,摸出一把钥匙来。 他用这把钥匙,熟悉的打开了院门——不是阿乌的院门,而是阿乌隔壁的隔壁的院门。 “这是……你的地方?”阿乌震惊了。 “是的。”进门之后,也许是回到了自己家的缘故,年轻杀手的话语稍稍多了些。 阿乌彻底无语了,原来这个杀手,竟然是自己的邻居?! 杀手看着阿乌震惊的样子,忽然一笑:“你住在隔壁的隔壁,而那边的隔壁,就是第8处的仓库。” 他这一笑,流露出满脸的稚气,以及看到阿乌震惊时的促狭和开心。 “等等!你到底是什么人?”阿乌问道。 “我么,我叫赵亥。” 阿乌再次震惊。第8处的人都姓赵,按照天干地支排序。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亥,正是地支的最后一字。 阿乌知道地支排序的,都是杀手,这赵亥,已经以实际行动证明了自己十足的杀手属性。 而且,怪不得阿乌觉得他的手法莫名熟悉。 阿乌见过开头那几位,乙丙丁,子丑寅,等等,但是真没见过这神秘的最后一位。 “腰牌。”阿乌严肃的说。 赵亥从脖子上拉出一块牌子,如假包换,正是“赵亥”的腰牌。 “你这是?” 生起炉火,拿出药物,赵亥麻利的给阿乌处理伤口。 “赵胖子派我去查看福林郡王的事情,我查完了,他……却不在了。”赵亥说道,至今还是有些难过。 “我是赵胖子的贴身护卫,如果我在,他一定不会死。” 阿乌没说话,静静的听赵亥说。 “我查到了福林郡王的那个假世子,实际上是他家郡主,这个,你早知道了吧。”赵亥语气不是很好。 “不,我知道得很晚。那个阶段,我天天和她在一起,可是一开始,我以为他只是一个贵人,后来,我以为他是世子,再后来,连赵乙都知道了,我……”阿乌说着,想起那些时光,不知为何,竟然嗓子哽咽。 赵亥奇怪地看了阿乌一眼:“你不用如此内疚。” 阿乌:“……”立刻收拾了感伤的心情。 “还有,福林的侧福晋是二十七王爷家的人——你也知道了吧。” 阿乌“嗯”了一声:“我也是刚知道。” 赵亥脸上浮出笑容:“刚知道你就赶去杀了她?你可够果断的,比我还胜任杀手。” 阿乌:“你怎么知道?” 赵亥说:“我是跟踪福林和他的侧福晋,从草原到了白驼城的。我一直伪装成他家的下人。所以你杀她的当时,我就在附近,亲眼看着你杀了她。” 阿乌:“然后?” 赵亥说: “然后今天下午,我跟踪福林郡王到了十六寺,看见他与他的女儿密谈。谈了些什么,我听不到,正想再了解一下,然后就看见你到十六寺来做客。我听说你的事了,于是我暗中尾随,谁知正赶上有人来杀你。 听了他和你的对话,我才知道,你原来是第9处的人。我也才想明白,赵胖子一直在找的人,原来就是你。” 阿乌埋怨道:“那你不早出手救我?” 赵亥说:“一则我要选最合适的机会才出手,二则,我想看看,生死关头,你会不会求饶。” “去你的!” …… 第二天,久违的太阳终于升起来了。 今天是个好日子。 然而白驼城内鸡飞狗跳,一片混乱。 并不是因为钦差大臣、大将军王今天要离开白驼城,也不是因为划界大臣白图今天要离开白驼城。 而是因为第8处的实际掌控者,圣皇刚刚褒奖过的“隐形英雄”阿乌,被发现在钱庄街酒楼下,化成了一摊血水。 就跟前几天死去的赵乙一样。 十六寺震怒。 大将军王元瑾听到消息后,心中十分可惜,但是军令如山倒,他不可能因为此事多做停留,吉时一到,他所带来的人马准时出发。 好在元瑾已经跟阿乌谈好了粮草运送的商家,老常家自会有人替他在草原上操心一切。 元瑾心中嗟叹着,这一定是叛国者的余孽,趁阿乌不备,暗中将他害了,以替那些死去的、被抓获的同党报仇。 而队伍中的二十七王爷元琪却默不作声,他心里冷笑道:也许是十六寺干的,也未可知。 出城之后,元瑾立刻写了一份密折,禀明阿乌之死,加急送往昊京。 与大将军王元瑾一样,不能被此事耽搁行程的,还有划界大臣白图一行。划界队伍十分庞大,不比大将军王的队伍规模小,人员更庞杂,而且时间要求也更紧迫。 白图连连摇头,叹息不已。阿乌救过他的性命,他与阿乌在宋元堡、在北方回白驼城的路上一路相随,与阿乌相处得非常和谐、愉快,所以阿乌的噩耗令他十分悲伤。 但是划界事大,他不能多做停留,只得洒泪出城。 宋元有有随同队伍一起出发,但是她和那些守夜人一样,不太相信阿乌出事了。 首先,这个死亡方法,与他们一起策划过的“赵乙之死”一模一样,这个法子还是他们的人想出来的,如今,一模一样的死法再次出现,要说里面没有猫腻,没有人相信。所以,没有人当真。 其次,白驼城内九成的势力,都掌握在阿乌手中:第8处、十六寺,以及包括他们守夜人这一方,那么,白驼城内还有什么人能动得了阿乌? 所以,有有留下了两名守夜人查访阿乌的下落,然后其他人就如期出发了。 白驼城里面,马伏芳也听到了消息,他是真的难过。以他识人的能力和做事的风格,他是很欣赏阿乌的,也与阿乌对脾气,两人合作以来,彼此十分痛快。而且,他已经隐隐约约知道,阿乌可能是个大人物,能有这样一个大人物做自己买卖的大股东,那是求之不得。 谁知,阿乌竟然这样悄无声息的死了。那么,他有没有家人亲眷?自己还是要想办法,把阿乌的财产给他们送过去。 …… () 第282章 三只小猪 十六寺那间偏僻的静室里,小猪已经哭红了眼睛。 她脑子里什么也没有了,唯一一个念头一直在重复: “再也见不到他了!我把他推出去了,再也见不到他了!我应该……和他一起去山外山的!那样,他就不会失魂落魄以至于被人暗算了!” 痛苦和悔恨交替噬咬着她的心,使她坚不可摧的心志第一次动摇起来。 是自己错了吗? “如果一切可以重来,我是不是应该做出不一样的选择? 早知道他这样匆匆就已经离去,我是不是应该不顾一切的跟他奔出草原? 一样的风雪,一样的城市,可是已经没有他,这样的人生还有什么意义?” 小猪第一次真切的感受到,没有阿乌的痛苦是这样痛,没有的阿乌的世界,是如此苍白晦暗、不值一提。 在这最痛苦的时刻,她才恍然看清自己内心深处的真实想法。 可是,一切已经晚了。 一切已经不能重来。 人生最痛苦的莫过于此。 …… 北山站在门外,感受着静室内没有一丝声音的巨大痛苦,叹了口气。 小猪已经一天没有开门了,静室里什么声音也没有,没有哭泣声,没有走动声,甚至,就像没有呼吸声。 北山没有进门。他知道小猪是个不同寻常的孩子,在这样的时刻,只能等待小猪自己想过来。 他把侍卫们以及蔷薇都叫过来,吩咐他们看好小猪。 蔷薇多次到门边轻声央求,可是屋里毫无动静。 蔷薇焦虑不安,她无法替代小猪痛苦,也不知怎样才能安慰小猪。 这时,她忽然看见那条小黑狗钻了进来,蔷薇眼睛不由一亮。她认识这条小黑狗,话说从这条小黑狗还是一条奶狗时,她就和它们主仆俩打交道了,这是乌鸦啊。 也许,这条小狗可以安慰小猪的心? 蔷薇想着,眼中含泪地把乌鸦放了进来。 …… 小猪一直心神枯槁的坐到夜晚来临。她换上一身雪白的衣服,要去阿乌出事的地方看一下。她揪心地痛,但是她一定要去看一眼。 那些侍卫,一定挡不住她。 忽然,门缝里悄无声息钻进一条黑狗,是乌鸦。 小猪眼睛一热,蹲下来抚摸着乌鸦的头,泪水又夺眶而出。 乌鸦用头顶了顶小猪的手,又欢快的伸出舌头,舔了舔小猪的手。 小猪更加难受:这乌鸦,还不知道阿乌的消息呢,仍是一幅没心没肺欢乐的样子。 她决定,从今以后,她就把乌鸦养在身边了。 这时,乌鸦使劲儿扬了扬头,这时示意小猪给它挠挠脖子。 小猪爱怜的挠挠乌鸦的脖子,可是乌鸦还不过瘾,一个劲儿的仰头。 小猪的眼睛看见了乌鸦脖子上挂的木铃铛。这时以往她和阿乌传递消息用的,怎么,乌鸦还以为今天仍有信息呢。 她伸出手,缓缓的摸了摸乌鸦脖子上的木铃铛。 乌鸦马上欢快的摇了摇尾巴。 小猪忍住泪水,打开木铃铛。 她忽然愣住,木铃铛里……竟然真的还有一团揉皱的纸。 小猪颤抖着手取出那团纸,在桌子上郑重地展开。 纸条上什么字也没有。 上面只画着三只神态各异的小猪。 小猪的眼泪唰的就下来了。 看到这三只小猪,她的心里一颤,幸福、庆幸就像打开闸门的湖水,瞬间将她淹没,然后将她轻飘飘的簇拥在荡漾的浪峰。 这三只小猪,正是在地下湖那一夜,阿乌初次知道她的真正身份时,在地上画的。 这张画,除了阿乌,没有人知道。 那么,这一定是阿乌画的,他在用这样的方式告诉自己,他还活着。 他一直笑自己这个阴差阳错的名字,笑自己是猪。 可是,当自己看到画中那头摇着尾巴的欢快小猪时,怎么觉得这头欢快的猪竟如此符合自己现在的心情,她一点也不介意是一头欢快的小猪。 整整一天,小猪都一声没吭,可是此时,她忍不住哭出了声。 一边哭出了声,一边忍不住咧开嘴,边哭边笑着流眼泪。 一切一切都不再重要,只要他还活着就好。 小猪开心得像要飞起来。 开心之后,小猪心里马上又涌上一片犹疑。该何去何从? 当她以为阿乌死去时,心中只有痛悔,没有其他。可是此时知道他还活着,就在白驼城不知何处注视着自己,她马上又犹疑起来:该往那边走呢? 在刚刚经历的这场猝不及防、几乎无法承受的痛苦时,她出乎意料的看清楚了自己心底到底在想什么。 在这生死关头之后,自己的某些想法,明显动摇起来。 可是。 一向杀伐果断的小猪,忽然犹疑起来。 蔷薇听见小猪终于发出声音,心里一块大石落地:好了,她终于肯哭出声了,虽然,这哭声听着有些怪异。 然后,她就听见小猪唤自己进屋去。 蔷薇赶紧抹抹眼泪,推门进去。 …… 北山大法师脸色阴沉。 阿乌死讯传来时,一开始他还在愤怒是谁在自己眼皮子底下杀死了他。 接着他就发现,他的贴身侍卫张矛盾不见了。在轮到他值班时,张矛盾却再也没有出现。 北山的脸色立刻沉了下来。 阅历深厚、经验丰富如他,立刻就想到了什么。 圣皇为什么送给他两个贴身侍卫,而且两年一轮换形成定例,他自然心知肚明。所以,有什么特别要紧的事情,他一般会有意无意的避开这两个人。 如今,白驼城里大部分势力是站在阿乌这一边的:第8处、十六寺的其他护教官兵、守夜人,乃至山右商人手里的人、熟青商人手里的人,都是阿乌同一战壕的。要杀死阿乌的人,就是这圈外很少一部分人了。 现在阿乌死了,张矛盾也不见了,结论马上呼之欲出。 这个张矛盾,也太胆大妄为了,竟然敢对自己阳奉阴违,明目张胆的暗杀自己势力范围的人,是谁给了他这个胆? ——不用想也就知道了。 愤怒之后,北山大法师还是有一点快意的:阿乌死了,张矛盾也活不成,这样算的话,还是合算的。 他马上给圣皇书写密折,将阿乌之死,以及张矛盾的莫名失踪,都报告了上去。末了,写道:“……值此动荡不安的非常时期,为防意外,十六寺已经马上派出第一高手接替了张矛盾的职位,臣这边的安全,请皇上放心……” 将密折装进匣子,北山大法师用手抚摸着一份刚刚收到的圣皇的圣喻。 圣皇命他进京:等宋元有有协助完成划界谈判,立刻带宋元有有,一起进京。 同时,圣皇明确,同意二十七王爷府对掌珠济尔根的求亲,说是生皇太后年岁已高,做儿孙的要以孝为先,云云。 北山大法师心中浩叹:原来,圣皇还是不放心啊,不希望他的接班人有一个强大的皇后家族啊。早知如此,是不是还不如不逼掌珠呢? () 第283章 给自己策划葬礼的人 北山大法师发出密折,在灯下沉思良久。 灯光中,他脸上的皱纹更加深刻,表情更加悲悯,仿佛自己一生的欢乐和悲哀,都尽情地埋葬在这皱纹的沟壑中了。 他知道自己的时间不多了,所以他已经抓紧机会安排了自己的身后之事。流金汗的位置安排给阿海,新军队交给多寿,而大法师的位置,他留给了福林家族。 大事上无憾了。 唯一让他遗憾的,就是兵工厂的建设。他与阿乌达成协议,要在草原上创立自己的武器制造基地,草原上已经发现了石炭矿脉,草原南面的山右郡盛产石炭和生铁,阿乌又掌握了炼铁的技术,制造新式火器,那是极有希望的。 而金马人本来就是长于诱敌,短于列阵,行军、侦查时往往极为吃苦耐劳,但在正面会战时却经常如同豆腐一样一击即溃,原因就在于金马人擅长骑射,怯于兵击,在纪律上也不严明。 如今多寿已经认识到这一点。多寿此子,自少年起,就愤恨于流金部受落阳部凌藉,因而发誓练出一支不一样的队伍。北山把新军交给他后,他锐自磨厉,练猛士兵,注重纪律节制,严厉兵法之,即使日常起居,也训练队伍钦钦然如临大敌。如果队伍装备换上更先进的火枪的话,这支草原新军,真是战力不可限量。 可惜,阿乌仅在筹划阶段,就被人暗杀了。这里面,自然也有朝廷警惕自己流金部在草原上崛起的意思。 想到此处,北山更加不快。 也更加遗憾。 而这点遗憾,就像扎根进石头缝隙的草根,使他心中不可逆转的产生了裂缝——对自己以往安排的犹疑,那就是关于掌珠济尔根的安排。 一个人,在看见自己人生尽头的时候,也许会有与以往不同的看法? …… “小珠儿,给我策划一下葬礼吧。” 北山来到掌珠济尔根居住的静室,慈祥而平静地开口。 眼睛已经红红的小猪忍不住又泪盈于睫。 北山笑道: “哭什么?生老病死,人之常情,只不过有的早一些,有的晚一些。 我能够自己亲自准备自己的葬礼,感觉还挺优哉游哉呢,省得被你们这些小辈弄得我到时候不开心,可是那时又没法子起来反对了,岂不糟糕?” 小猪含泪笑了。 “我的父亲,在壮年的时候,死于谋杀,当时我和哥哥被仇家追杀,也没能好好的为父亲举行他喜欢的葬礼。如今,我有时间来准备,也是幸运的吧。” 小猪也知道,历来皇帝、教主、大法师的身后之事,其实都是多年求就开始准备的,北山如此说,是真的没有什么避讳。自己策划了葬礼,自己来使用,看起来还是挺顺心的。 但是,此时北山让她做这样一件事,其实是为了开解、安抚自己受伤的心。在心里温暖之际,小猪也想宽慰一下北山的心。忽然,她心里灵机一动。 小猪抬起头,说道: “小爷爷,要不,我也给自己策划一个葬礼?” 北山惊讶地发现,小猪虽然眼睛红红,但是她的眼神里,有一种发自内心的、难以掩饰的喜悦。这种喜悦里带着欢喜,是很难掩饰的。 北山是何等样人?他心里马上就有了某种猜测。 小猪笑道: “小爷爷,我要先给您一个惊喜。您的兵工厂,一定没有问题。” 北山心里已经转了好几个圈。小猪不再悲伤,说明阿乌一定还活着。他还活着,但是朝廷认为,圣皇认为,他已经死了,这对草原上的兵工厂,是一件只有好处、没有坏处的事情。不,简直是太妙了。有了这个兵工厂,多寿手里的新军,一定能成为草原上新的雄师,流金部一定能够在草原上站稳,并成为任何人不容小觑的力量。 而小猪说,要给她自己策划一个葬礼,北山也马上隐约明白了小猪在想什么。那么,自己是否支持?北山真的沉思起来。 …… 几日之后,一个惊人的消息在白驼城传开:福林郡王家的掌珠郡主,草原上的凤凰,济尔根家的希望,掌珠济尔根,竟然染上恶疾,不幸夭折! 白驼城的百姓无不扼腕叹息:那样漂亮的一位郡主,竟然就此香消玉殒!草原再也没有那样明艳的美女了!连落阳部的阿拉木大汗,都亲自求亲呢!真是可惜啊,那句古诗怎么说来着?自从美人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啊。 消息传开后,十六寺里涌进大批信众,人们纷纷为这位曾经生长在白驼城的美少女的亡魂祷告,希望她能早日超度,转世为更美的美女。 北山大法师沉痛至极,几天不能饮食视事,没能第一时间把消息报给圣皇。 北山身边的另一位从昊京派来的贴身侍卫李小刀,默默地给圣皇做了密报。在张矛盾失踪后,他独自一人承担了所有的任务。 他亲眼看到掌珠济尔根突然发病、延请名医,但是无济于事,最终不治身亡。他甚至在半夜里亲自去验看过掌珠济尔根停放在十六寺的尸体,确认这位小郡主真的死了。那尸体冰冷僵硬,毫无气息,死得不能再死了。 而此时,白驼城内,第8处从昊京来的高手都已经返回,尤其是赵乙这样擅长制造假死的高手,早已返回昊京向圣皇报告重要情报,白驼城内没有人可以制造假死之类的现场。 确认这一点后,李小刀才发出自己的密报。 只是,李小刀不知道,所有人也都不知道,赵乙的确不在白驼城内,但是他亲手传授的徒弟在啊!这个徒弟将赵乙亲授的本事拿出几成来,就足以制造一场惟妙惟肖的死亡了。 赵乙的手艺,曾经将多少江湖枭雄都蒙骗在鼓里,何况一个宫里的侍卫呢? 更何况,这个赵乙的徒弟,是在给自己制造一场假死,那自然要制造的毫无破绽了。 半月之后,一场隆重的葬礼在白驼城举行。按照郡主的遗愿以及草原昊天教的规矩,美丽的草原之花,掌珠郡主,在十六寺里举行了浩大的仪式后,被放进特制的洒满鲜花的精美小船里,顺着刚刚开冻的流金河,向着远方飘去。 在那广阔的草原上,天上的雄鹰,水里的游鱼,都会来帮助郡主早日升天。 这是最尊贵的葬礼。 () 第284章 昊京惊变 一个月之后。 十六寺的静室内,北山大法师正在会见客人。 李小刀远远看过此人,确认以前从未见过这个英姿勃勃的年轻人。年轻人一双狭长的眼睛尤其深邃湛然,只是被他此时眉飞色舞的神情拉低了气质,略微显得傻气,不知是哪家的世家子。 李小刀不再关注,别转了头,向外面走去。 张矛盾失踪以后,一批新晋侍卫被补充进十六寺,担当了护卫北山的重任,他的事情更加难做。也罢,反正今年底他的任期就结束了。 “看你那傻样儿,嘴巴就像脱了臼一样,完全合不上了。” 李小刀被轻易的支去执行其他事务了,所以他没有听见南风对这个年轻人说的话,如果他听到的话,一定会大吃一惊,南风什么时候对外人这样不见外过? “嗯,是呢,也不知道为什么,最近嘴巴总是自己不知不觉就张开了,嘿嘿。” 阿乌傻笑着,毫不掩饰自己合不拢嘴的现实。 他现在完全用的是自己本来面目,所以白驼城内,竟是无人认识。 北山看着阿乌这副模样,又气又好笑。他咳嗽了一声,示意南风开始汇总今天的情报。 “……与白皑人的划界谈判还算顺利。因为宋元堡的缘故,白皑人被迫承认山外山是青鸢已经管辖多年的地方,他们不能划走。北海问题还在最后的拉锯中,有可能以北海为界,以南、以东为青鸢地界,以北、以西为白皑地界。” “下一步,划界使团将进行双方贸易的谈判,将选定边界一处合适的地方,修建双方贸易的‘买卖城’,供两国商人贸易专用。还将就贸易规则、互相遣返逃人等,订立专门的条约。” “嗯,划界已经大事落定了,剩下的将是一些繁琐的细节认定。宋元小姐已经完成使命,不日就要返回白驼城了。” 北山大法师睁开双眼,划界顺利进行使他非常欣慰,流金部世世代代放牧的山外山区域、北海湖畔被划归青鸢,他很满意。想必圣皇也是满意的。 此次划界,多划得了大块原本打算让出的土地,答成了贸易协定,一举安定了西北边界,搞定了白皑人这个不安分因素,西北的局面就豁然开朗了。 圣皇可以腾出力量来安定西北内部一直在与中央对抗的落阳部了。 只是,圣皇命令宋元有有进京的事情,使北山心里有些不安和惘然。 “大雪原的情况?”北山问。 南风拆看情报,回答道: “咱们疑兵之计已经完成使命,落阳部的六千大军乖乖的在圣城外围不敢妄动,直到前十天,拉蒙汗派人潜入圣城神宫,毒死了桑结城主。 落阳部的队伍开始蠢蠢欲动,已经派人去与拉蒙汗联络了,声称自己是护送拉蒙汗的儿子回圣城的。” 北山听到这里,哼了一声: “他们马上就要开战了,拉蒙汗要吃亏了。将情报通报给大将军王。我预计,大将军王马上就会兵分两路,前后夹击大雪原上的叛兵。 哼,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这回,拉蒙汗、阿拉木汗都要陷在大雪原了,圣皇必然要一鼓作气拿下大雪原,将大雪原变成真正的青鸢疆土。 厉害啊! 不愧是千古一帝!三两下散手,就压制了白皑人,拿下大雪原。下一步,落阳部所在的西域也将完全归入朝廷的政令覆盖范围。 佩服!佩服! 就连宋元老头,号称能算天下事,可是他也得佩服圣皇。” 阿乌和南风也暗暗心惊,叹服不已,这种以天下为棋的战略谋略手段,的确无人能及。 北山又道: “同时,命咱们的人回撤。稍后召集多寿前来会商,马上准备夹击落阳部。” 说到这里,北山看了阿乌一眼。 阿乌连忙收敛笑容,正色道: “利用现有的焦炭和生铁,已经快速冶炼了一部分,到目前为止,可交付使用的新式火枪有30条。 目前的问题是,燃料和原材料都不足了。我想这两天就出发,到山外山采购一趟。以确保跟上大战的需求。” 北山点点头,说道: “你抓紧时间。我已经命幺鸡迅速返回草原,把她派给小珠,协助你们建立情报网络。” 正说着,一只风尘仆仆的红鹰又到了十六寺,亲兵不敢耽搁,马上送进了屋内。 南风麻利的拆开竹筒,笑道:“说道幺鸡,幺鸡的信息就到了。” 他拿出了里面的纸片,在特制的酒水里处理了一下,密密麻麻的小字就出现在那张不大的纸片上。 只扫了几眼,南风就嚯的站了起来! “不好了!大……大法师!” 北山不赞成的看了南风一眼:“淡定!有什么把你急成这样?” 南风已经快步走到北山面前,双手将纸片呈上: “圣皇……圣皇……驾崩了!” 北山脸上的表情立刻凝固了,他抢过纸片,一目十行的看了起来,越看越心惊,双手止不住的颤抖起来。 太突然了,这消息太突然了! 阿乌也连忙过来,伸手扶住了北山,从他手里接过纸片。 只见纸片上写道: “……圣皇已于初九日驾崩。 然朝臣、民间皆有议论,皆言:初六日圣皇身体康健,尚去南苑猎鹿,晚间风寒感冒,并无大事。众大臣、皇子皆未能觐见圣上,唯四皇子在床前伺候汤药。初七日亦未见他人。初八日,忽传圣旨,命在京所有皇子及顾命大臣进宫,圣上已处于弥留状态。 命宣读遗诏。但有人云,遗诏可能被篡改……最终按照遗诏,传位于四皇子。 次日晨,圣皇驾崩。四皇子接位,为新皇…… 传闻当夜昊京京师提督府、丰台大营、西山绿营等处,均有骚乱发生,但均被镇压。目前,昊京已经封闭城门,严禁内外出入……” 北山看得心头一阵突突乱跳,阿乌连忙拿来药酒,喂北山喝上几口,北山这才缓过劲来。 “不行,我要去昊京!马上就动身!我要去看看圣皇。” 北山老泪纵横。无论如何,他与圣皇从少年时就相识,也曾携手畅游天下、指点江山,几十年的情谊,无人能比。 北山垂泪激动道: “他一生英明神武,谁想到头来,竟是死在自己儿子手里……” “小爷爷不要着急!冷静!”阿乌连忙拦住他,镇定地说: “昊京情势复杂,圣皇……圣皇死因疑点颇多,现在局势未稳,您去恐怕不是很安全。” 北山摇头: “无论哪个皇子当皇帝,我都不在乎,我只想去看一看圣皇。无论哪个皇子当皇帝,他们都不敢对我怎么样,相反,他们必定要取得我的支持。所以,你们不用担心,我是一定要去昊京的。” 阿乌和南风对视一眼:“我陪您去昊京。我毕竟在那里生活过,我熟悉那里。” 北山稍微冷静下来: “不必。你还是继续做好兵工厂的事情,你做好火枪,就是替我尽了心。我毕生的心愿,就是流金部崛起于草原,你协助多寿他们做到这一点,比什么都重要。” 北山平复了一下心情,说道: “我到昊京,没有任何危险。相反,他们要想方设法保着我,并一定答应我的想法。你们都不要拦着我。” 他忽然顿悟,长叹道:“我明白了,原来今年,是我和圣皇都要过去陪宋元老儿的,我们四个麻将搭子,终于要会齐了。几十年的恩怨情仇,也该面对面了结了。” 想到此处,北山大法师说:“既然圣皇不在了,宋元家那个小妞,就不用去昊京了。阿乌你去草原上拦着她。” () 第285章 草原之春 “……拉骆驼起五更,苦不过第五声, 整日里走长路腰酸腿又痛, 到住地搭帐篷拾柴捡起粪, 轮到你放骆驼休息也不能, 咿呀唉。 拉骆驼起五更,苦不过第六声, 半夜起吃早饭准备又起程, 卷铺盖逮骆驼赶快搭驮子, 如果你手脚慢水也喝不成, 咿呀唉……” 苍凉悠长的曲调回荡在蓝天白云覆盖下的草原,一只小型的队伍正在踏着初融的冰雪而行。 唱歌的驼夫自管自唱得苍凉凄惶,但是他的表情却一点也不凄惶,反而是滑稽可喜,正在故作自怨自艾状逗大家乐子,他一双眼睛偶尔抬起,里面精光四射。 “这个《叹十声》没劲,唱那个‘白鼻梁梁骆驼打头走,拉骆驼的哥哥来到西包头。骆驼驼叫唤咚铃铃响,不敢喊哥招一招手’……”一个高壮黑的大汉喊道。 “铁蛋说的对!”队伍中响起哄笑声。 驼夫唱的正是草原上驼队经常唱的俚曲,只是这只队伍看起来不太像寻常驼队。 队伍中有十多头骆驼,驮着满负荷的货物。还有数辆大车,也似乎拉着颇为沉重的物品。 队伍之所以不像通常驼队,是因为队伍中所有的驼夫,都骑在矫健的马上。普通驼队,那是只有领房人才有资格骑马的,就连掌柜和先生,也只能骑骡子。 这些驼夫个个彪悍气息极重,身手利落,眼睛明亮,服饰鲜明,明显不是普通拉骆驼的。 队伍的中间,还有两辆专门载人的马车,不很豪华,但是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车结实舒服,实在是远行的最佳车具。 一条通身漆黑的细犬,在众人笑声中,随着马车前后撒着欢地跑着。 忽然,极高的天空中,有一只斑斓的大鸟从高空落了下来。 “我看见了!就在前面了!是有有小美女他们的队伍。”大鸟忽然哇啦哇啦的开口说话。 正在唱歌的年轻人一抬胳膊,大鸟准确地落在上面。 金色的晨光照在年轻人脸上,这自然是阿乌和爷们了。 阿乌将一副黄铜的千里镜搭在眼前,向着一望无际的地平线望去。 果然,地平线上,一条黑色的细线出现了,那是一队人马正在飞奔。 “放信号!”阿乌放下千里镜,吩咐道。 一只爆竹飞上了天空,在高处炸开,烟花绚烂,在空中形成一只小猪的模样。 远方那条黑线看见了,马上调整方向,向着这边奔来。 “唉,余生还这样长,你说,咱们把兵工厂经营好以后,就去海州那边,乘坐大船出海怎么样?” 阿乌对着马车里面的人说。 “嗯。”马车里传出简洁的答应声。 “据说,咱们这个世界,是一个圆球,从一个地点出发,总能再次回到这个地方。咱们也到全世界去看看,可好?”阿乌继续说。 “我已经答应有有,到时候和她一起去环游世界,好好看看这个花花世界,大大地赚些银子来花。”马车里的声音有点兴奋,又有些傲然。 “是啊,是啊,世界之大,可比你这草原大多了。还有好多国家,世上可不止青鸢一家啊。”阿乌连声附和。 马车里的声音忽然有片刻的停顿,接着那声音幽幽的说: “是啊,不止有青鸢国,还有白皑国呢。话说,那个白皑国的天下第一美女,白皑国的玫瑰,叫伊丽莎白的,还是你的好友是吧?人家……肯定也在盼着和你相见呢。” 阿乌正想顺嘴回答,忽然警惕的捂住了嘴,然后说道: “我跟你说过多少遍了?我根本没见过那个美女好吗?那是我哥哥见过,跟我讲过的。要不,那样一个有名的大美女,我能见了还忘掉她的模样吗?” 马车门帘一掀,一张美丽绝伦的面孔露了出来,自然是前些日子“逝去”的小猪: “怎么,你还一直在遗憾?” “啊,不,不遗憾。看见你,我就什么都忘了,哪里知道什么叫遗憾?” 两人说笑一阵,阿乌说: “师父已经从昊京返回了。过一段日子,咱俩还要实践诺言,跟师父到他老家去一趟。唉,那时候,我可真没想到,真的能和你……一起在草原上玩耍。” 小猪一笑: “我们还要在草原上,在青鸢好好地待几年呢。至少,要等我弟弟长大一些。” 阿乌说:“拜托,你那弟弟根本还没出世,还不知在哪里呢,就值得你这样日日挂念。” 小猪说:“那是小爷爷的转世呢,我当然要把小爷爷的传承交到他手里。而且,小爷爷还把草原上的情报系统交给咱们了呢。” 阿乌知道,小猪对家族的责任心很重,自小就是扛着家族重任长大的,此次假死逃脱嫁到昊京的命运,心中一直内疚,总想着补偿。于是,他转换话题说: “有有承继了她爷爷的预测,手里握有守夜人,还有一些稀奇古怪的技术,咱们要是能与他家联合,那简直就无敌了。” 小猪果然也转移了注意力,笑道: “是应该把这小妞掌握在手里。握住了她,就等于握住了半个世界。你没看见,就连……先圣皇,也急着把有有弄到自己手边呢。” 阿乌说: “是啊,那时候我才知道,有有为什么要把小旦换到手,原来那时候他们就预想到了圣皇会把有有弄到皇宫去,进皇宫的话,武器是不允许带的,可是小旦那样透明的小匕首,却是轻易可以藏在身上的,用以自保,大约是最合适的。” 小猪说:“有有这小妞,看着不声不响,心里想的还挺多,她什么都明白呢。” 阿乌继续叹息道: “这次划界,我也没能给有有帮上大忙,亏我一开始还信誓旦旦说,一定会帮助宋元老爷子实现愿望的,唉,真是愧对有有啊!我一定要想个什么法子好好弥补一下有有。” 小猪狡黠一笑: “我倒有个简洁方便,又一劳永逸的法子。就是不知道你愿不愿意。” 这是什么意思?阿乌目光炯炯的看着小猪。 小猪也含笑看向阿乌。 阿乌低头一笑。小猪天赋异禀,又自小跟随北山大法师,心中谋略无数,自己可万万不是对手。而且……呸,自己顺着小猪的思路跑哪儿去了。 阿乌抬起头,诚挚地看着小猪,说道: “你知道我的,我不喜欢皇帝,就算英明如圣皇,我心中也不喜欢。我不喜欢那种生活,我有我的想法。” 小猪美丽的脸上露出愕然的神色,她纯真、稚气地眨眨眼,然后甜甜一笑: “然而,你的想法是什么呢?” 阿乌亦是一笑。 他知道,有小猪这样一个聪颖剔透、活泼善折腾的美女在身边,尽管他的余生还很长,但是,他的生活一定是丰富多彩的呢。 …… 远方的队伍终于到了近前,果然是有有、七对以及守夜人的队伍。 两队人马汇合到一起,简单述说了别后的情形,以及自己手上掌握的信息。 听到圣皇驾崩的消息,有有脸上没有什么惊讶的表情,一如既往的镇定自若。 阿乌想,原来,有有已经事先预料到了。 听说北山大法师已经动身去了昊京,而自己不必前往了,有有眼睛里才闪过一丝雀跃。 “有有,跟我们一起走吧?忙过这些日子,咱们再一起去海州,去看你爹爹,去乘大船,看世界,可好?”小猪拉住有有的手。 有有细声细气地说:“故所愿耳。” 小猪豪放大笑,两人上了马车,两支队伍合并在一起。 有有从马车里面探出头来,问道: “阿乌哥哥,咱们去哪里?” 阿乌一扬马鞭,神采飞扬地说: “山外山!” (完) () 第286章 完结感言 按计划写完了。 (计划就这么多字,情节就到这里。哈哈结束这本,好开始更好的。) 第一想到的,是鞠躬感谢书友们的支持和投票,真的非常感谢你们。一个写字的,如果没有读者在看,他无论如何都很难坚持下去的。 写了将近一年,基本没有断更现象。当我心灰意冷想要放弃的时候,想到了你们,实在是不好意思断更,于是振作一下,继续下去。 还要感谢朱编对我一些杂事的两肋插刀,山高水长,江湖再见。 除了感谢书友和编辑,对于自己,竟然没有预料中的狂喜、轻松、如释重负。没有请自己吃饭,睡觉前也忘了来一杯。有些平淡,有些笃定。大约是因为现在全身心投入到下一部书的缘故。下一本,一定会比这本好看,希望到时候还能看见你们,恳请书友们继续支持呦。 本书完成后,我将休息个把周,一是权做休个暑假了,暑假是个很诱人的词儿呢;二呢,尽快调整完善下一本书的大纲,争取早日和大家见面。下一本书,不会这么正经了。 ()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om)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